學校教育是人才培養的重要環節,為我們的未來發展奠定基礎。下面是一些學校生活的案例研究,通過分析這些實例,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學校生活的特點和要求。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一
二、以身作則,模范遵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三、照章行事,按規矩辦事,執行制度不徇私情,不利用職權放制度人情。公平對待每一位教師,公平處理每一件事情。從嚴要求的同時要關心教師、幫助教師。
四、各領導班子必須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完成學校的管理任務以及塔臥聯合學區、教體局安排的各項任務。各自分管的工作中的具體事項只能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完成。若學校接到上級相關領導的催促通知。一次扣除分管班子的加班會費20元。
五、各分管領導班子要關注相關工作的qq群,及時發現群文件或工作布置。通知要求回復的及時回復:“收到”、“遵照執行”等字句。并按照相關要求提前完成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回復的一次扣除加班費10元。
六、注重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分管工作的各事項要建立電子文檔,留存紙質材料分類存入檔案柜長期保存。每月清理一次,每期裝訂一次,裝訂要規范,封面要精美。期末由校辦公室進行專項檢查,不按要求做的一人一次扣100元。
七、實行班子、教師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前必須到校辦公室金霞主任處填寫“旅差審批單”,出差前因故不能填寫“旅差審批單”的,由金霞主任簽批,報旅差時無“旅差審批單”不以簽字報銷。
八、學會尊重同事,不亂表態。開餐必須先請示后開餐,大的開支必須先交六人團(向陽、覃懷忠、劉勝忠、張賢文、彭繼林、梁光華)協議再實施。
九、對于多次不能履行職責,不能按時保質完成任務,對學校管理工作造成負面影響的班子成員。學校不給付加班費,其實際工作安排協管人員代做。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二
依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特制定手機管理制度如下:
1.班主任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嚴格要求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家長如有緊急狀況與班主任取得聯系,解決家長與學生的及特殊溝通情況。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的,學生家長申請,經學校同意。到校后由班主任要統一管理,待放學后再歸還學生。如學生在校期間需要聯系家長的,各科教師要及時用自己的電話借給學生使用,及時滿足學生的通話需求,避免因未及及時和家長溝通而引發學生的各種危機。
3.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布置作業,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4.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5.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下發告家長書,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嚴格控制學生居家使用電子產品,防止學生沉迷網絡。家長老師及時保持溝通,掌握學生身心健康狀況,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6.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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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三
根據教育部〔2021〕3號《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本著“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原則,嚴格落實“有限進入學校,禁止帶入課堂”的指導意見,制定西府冠華學校學生手機校園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生手機原則上不得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實際需求,需要攜帶手機上學,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即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二、經學校同意攜帶手機入校者,入班測溫時(晨讀時間),將手機關閉后,主動上交班主任,存放于班主任辦公桌指定抽屜內,離校時向班主任領取。(班主任不在,由年級組長代行管理責任)。
三、學校年級辦公室、門衛室均設置公用電話,學生需要和家長聯系,可向在場老師申請,說明聯系對象和緣由,同意后免費使用公用電話。
四、校長電話對全體家長公開;年級組長電話對年級家長公開;班主任電話對班級家長公開;便于家長與學校聯系。
五、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通過手機布置作業,不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六、新生入學時將手機管理作為重點教育內容,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七、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指導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八、學生上交的手機需自行包裹,以免磨損劃傷;手機在校存放期間,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手機;手機在校存放期間出現丟失、損壞等情況,根據調查結果由責任人負責賠償,遇不可抗力因素時,協商解決。
九、學生獲得批準攜帶手機進校,但不主動上交,學校取消其攜帶手機入校資格,由此產生困難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自行克服。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四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廣泛征求了各方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學校不提倡學生上學期間攜帶使用手機,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報政教處備案。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qq聊天、看電子書籍、游戲、上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不健康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政教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一)、若在上課期間、課間、集體活動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等,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處,手機問題處理后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二)、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五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參考兄弟學校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1、學生一律不能帶手機進校園。
2、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政教處。進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師處。
二、使用規定:
(一)在學校期間學生一律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游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等不健康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在學校期間,嚴禁玩手機,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到政教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強調說明:
1、若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處,手機問題處理后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虬嘀魅慰韶熈钤撋侠U其手機。
4、凡是出現以上情況的,參照《歸州中學學生行為規范量化細則》對各班進行量化。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六
1、住宿學生一律按指定的宿舍和床號住宿,不得私自調換,不得叉樓層、叉班住宿。
2、遵守作息時間,服從管理。宿舍作息時間:早上7:00離開宿舍;中午12:40進入宿舍,下午14:00離開宿舍;晚自習結束后21:00進入宿舍;晚上21:30必須熄燈睡覺。宿舍大門按規定時間開放,晚上超過就寢時間回宿舍的,必須由班主任親自帶到宿舍與宿管老師交接方可進入。
3、學生須按時起床和就寢,在熄燈前進入宿舍。熄燈后宿舍區內保持安靜。熄燈后一律不準進行洗漱、洗衣服等,不允許串宿舍聊天或做其它事情。班主任老師要協助宿管老師嚴格學生洗漱秩序。
4、寢室內嚴禁點蠟燭(遇停電、只準用手電照明,用應急燈照明),嚴禁將點燃的蚊香放至在床下、床桿或桌面、凳子上。
5、每個寢室推選寢室長一名,負責管理和督促本寢室同學的生活、安全、衛生、紀律、節水、節電及睡眠時間的管理等工作。
6、每天晚上21:30班主任老師監督洗漱入睡后,準時到所在樓層的宿管老師處匯報本宿舍學生當晚在校的住宿情況簽字后方可離開,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7各班寢室安排寢室長、寢室長的職責是督促本寢室同學按時作息、按時上早操、按時上課,熄燈后講話影響本宿舍同學休息的立即制止,并向宿管老師反映。
8、中午、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寢室,就寢后不允許私自離開寢室。需按時就寢,做到就寢時不隨便說話、不吃東西、不看書等,確保充足的睡眠時間。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七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和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做出承諾,經班主任同意,并經政教處審核備案后方可帶入校園。
3.手機帶入學校后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于專用保管箱內,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
1.學校為各班配備手機保管箱,由各班級班主任負責本班級學生手機的統一保管。
2.手機必須通過班主任取用,任何學生不得私開保管箱取用手機,因私開保管箱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3.班主任向學生家長公布學校辦公電話8772和本人手機號碼,方便家長聯系學生,同時學校三部共用電話免費供學生使用,遇突發狀況確保信息通暢。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4.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關閉手機。
5.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6.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可與班主任或其他課任教師聯系。
7.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五、違規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個人書面檢討,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本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本學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秾W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1.加強教育引導。通過升旗儀式、班團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溝通。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通過微信群、公眾號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
3.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嚴格控制學生居家使用電子產品,防止學生沉迷網絡。
4.家長、老師及時溝通,掌握學生身心健康狀況,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七、對手機布置或完成作業管控。
1.教師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的規定,規范班級微信群、qq群、釘釘群等的管理使用,班級群只能用作學校教師和家長在教育教學方面的溝通和相關緊急事項的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嚴禁老師在班級群布置家庭作業,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
2.不得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八、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和教師考核。
3.本規定自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八
一、學校公物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國家財產,人人都有責任愛護。
二、教師、特別是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使學生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護公共財物的良好習慣。全體老師要以身作則,為學生做愛護的榜樣。
三、實行愛護公物責任制。學生桌椅責任到人,不得亂涂亂畫或故意損壞,課室燈光、風扇、平臺設備制定學生專人控制節約用電。放學后值日生要關鎖窗門、切斷電源。如學生損壞公共財物,照價賠償,如故意損壞者,按三倍價值賠償。課室內的財物,因遺失或非正常損壞,均由該班賠償。
四、有意損壞公物的同學不能評為三好學生、陽光少年,班內公物損壞三件以上的不能評為先進班級。
五、辦公室財物要造冊登記,學校財產管理員開學前發放場/室使用情況記錄本,每學期場/室負責人負責記錄、核對一次。
六、辦公室內所有公共財物是國家財產,老師都要愛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師下班時應關好燈光、風扇、關鎖門窗、切斷電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財物被盜或被損壞,由該辦公室老師負責賠償。
八、年級組長要負起管理的責任,督促老師愛護學校公物,保證辦公室的整潔。
九、教職工要借用學校公物,要經主管領導同意,立寫借據,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損壞,應報學校后勤核實后注銷。如因借用老師保管不善造成損壞的,由該老師負責賠償。
十、借用學校公物以教育教學實際需要為原則。借用的物品不用時要及時歸還,不能轉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職工調離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憑后勤處開具證明,然后到學校辦理調離有關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十二、各部門、各班級要維修損壞的公物,要先填寫《請求維修通知單》交總務處??倓仗幇淳徏迸蓡T限時維修,未能按時維修又沒有正當理由的,對有關人員按南湖小學獎懲條例執行處理。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九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18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并詳細登記,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假時聯系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于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系,家校共育,幫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21年3月25日起執行。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
中職學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的時期,學校一直不提倡中學生追求生活的奢侈。為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學生在校內文明合理使用手機,借鑒兄弟學校的做法,學校現決定:
1、學生可攜帶手機至本校區,可在指定時間內自由使用。
2、學生禁止在教學時間(如考試、上課、自修課、升旗儀式、)使用手機。學生在上述時間內,須將手機設為關機狀態。
3、手機充電須在本人教室內且教室內有人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實訓室、實驗室內給手機充電,嚴禁在教室無人時給手機充電。
4、晚上熄燈后,應將手機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后,使用手機在宿舍區聊天,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5、若學生違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宿舍管理人員可當場收繳手機及/或充電器,并在一天內及時將手機交給學生處工作人員。學生處工作人員視情節、態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學期不等,并開具暫時保管條,對違規者給予批評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對第三次違規者,通知家長到校領手機,并經予警告處分。
6、手機屬私人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被盜,學校不負找尋及賠償責任。
7、此規定從xx年4月30日執行。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一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氣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端募字袑W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并詳細登記,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假時聯系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箭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于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系,家校共育,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21年3月25日起執行。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二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提醒該生如再次重犯將取消參評“三好學生”“獎學金”等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手機保管協議。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4、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根據情節將進行記過、留校察看或勸其退學等處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箭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和各類違規電器,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的通訊。家長需要聯系學生的可以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學生找班主任借電話打給家長。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寫明情況,進校后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三
為了更好的教育學生、學習,并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廣泛征求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凡因自身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同意意見,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系部。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并通知家長到校認領。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游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四)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五)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暫時收繳,然后交到班主任老師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暫時收繳其手機交班主任,并通知家長到校及時處理并領取手機。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不及時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四
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全心全意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和食堂規章制度,盡心盡職為食堂做好各項工作。
2、食堂工作人員自覺接受上級部門、學校的監督,虛心聽取師生的意見,不斷改進,提高飯菜質量,增加菜品種,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3、食堂工作人員自覺端正服務態度,禮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師生職工一視同仁,食堂人員不搞特殊化。
4、要嚴格執行采購、驗收、復核手續。嚴把價格、質量、數量關。對不合質量要求的驗收員要堅決拒絕。
5、進菜、售菜價格公開,成本核算正確。日結日清。
6、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煙,嚴禁在上班時間喝酒。按時開飯送菜,按時供應開水。
7、愛護公物,保管好食堂財物用具,及時洗凈、收藏,熱情招待來客,及時關閉食堂門窗、電燈、電扇,節約用水用電,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食堂餐飲具一律不出錯,如有遺失,需及時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核實處理,食堂炊具不得擅自外借,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準。
8、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制度,保持廚房、飯廳及周圍環境整潔,物品擺放有序、定位,講究個人衛生,上班時間必須穿戴工作衣帽。
9、要節電、節油、節水、節燃料。電燈、電扇,吊扇、水龍頭有專人負責,及時開關。
10、增加消防、用電、用油、設備儀表等安全意識,主要設施、設備有專人負責。
11、處理好食堂偶發事項,并及時向總務處報告。
12、不準在校內搞其它副業式經商,不在食堂內招待私人客人用餐。
13、加強食堂職工的心理健康指導,加強對營養與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及職業道德法制教育。
14、食物要進行留樣檢測,數量不少于150克,留存48小時并記錄。
15、做好總務處安排的其他工作。
16、自覺接受校長、總務處的領導和監督。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五
自開學以來,本班發現同學們對手機的依靠性太強,經過家長微信群內溝通以及集合班委會的意見,為了讓同學們更合理的使用手機,為了提高同學們的學習質量,身體素質,結合校規校紀以及班級管理規定,現制定出本班的手機使用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1、嚴禁同學帶手機進入教室。因溝通需要,允許班長帶非智能機(老頭機)。
2、如果有同學將手機帶去教室,一經發現,罰上交手機一周處理;如果上課期間玩手機并被教師抓到,罰上交手機一個月處理,并檢討。
3、如果有同學帶兩塊手機來躲避處罰,將對其嚴肅處理,一經發現,罰上交兩塊手機一個月處理,并檢討。
4、兩操期間,如出現遲到現象,按違紀上交手機一周處理;如出現縮手,說話等違紀,將視情景上交手機一周處理;如有同學請假站操,按照請假天數上交手機處理。如有同學因請病假或事假不在學校,按照請假天數上交手機。
5、宿舍內務,如果宿舍出現扣分現象,對扣分的負責人,將按照扣分情景,上交手機處理。(一分一天)。
6、在教室衛生打掃中,如有同學負責的'衛生區扣分,將按照扣分情景,上交手機處理。(一分一天)。
7、如果出現未佩戴胸卡,遲到等違紀現象,被學校通報,將視情景上交手機至少一周,并做檢討,情景嚴重的將由班級仲裁委討論決定上交手機時間。
8、根據班中現行的優秀學習小組評選辦法,如果有同學未能及時上交作業,將上交手機一周;如有同學在上課期間睡覺或看小說等被教師上課點名,將上交手機一周,情景嚴重的將由班級仲裁委討論決定上交手機時間。
9、在每次考試(月考、期中、期末)前兩個周,將對班內手機實行戒嚴,全班上交手機兩個周。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六
1、明確、規范收費,加強收費管理,嚴格收費紀律。
嚴格收費管理,不違反規定擅設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不違反規定辦班收費,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絕不暗箱操務管理,不準設置小金庫、帳外帳,不得以各種名義要求學生訂購市教委確定書目之外的各類文字資料、音像資料。
2、嚴格執行“一證、一單、兩公開、四統一”的收費管理制度。一證,學校憑物價部門的《中小學收費許可證》收費;一卡,學生憑《中小學收費公開卡》繳費;一單,學校憑《收費結算清單》與學生結算;兩公開,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收費的使用情況;四統一,統一收費時間,統一收費項目,統一收費標準,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收費票據。
4、進校書刊按區教育局審定的用書目錄征訂,學校所定的課本目錄都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再由新華書店征訂。
5、嚴格學校代辦項目的收繳工作。
凡屬于由學生自愿參加的代辦項目,如課外教育活動、校服、報刊、住院醫療互助基金等,學校應在開學前制訂計劃,聽取學生家長委員會意見、簽字同意后報上級職能部門審批后才能代為辦理,學期末向學生家長提供結算清單,并按“多退少不補”的原則結算。
6、嚴格杜絕學校違規辦班收費,嚴禁對本校學生收費補課。加強學校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健全學校財務制度,規范收費收繳入專戶,不得坐收坐支,加強監督機制,將收費項目及使用情況予以公開,接受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七
針對我校學生中攜帶手機者日益增加,并且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嚴重干擾了學校的教學秩序和宿舍秩序的現象,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中小學生守則》規定,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一)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建議家長給學生配置功能機(只能接打電話和收發短信)。
(二)如將智能機帶入學校者應于周日晚修上交班主任。
(三)班主任統一將手機存放在高一年段長辦公室的保險箱中,周五下午放學后統一發放。
(四)在校一律不能使用智能機,發現上交德育處。
二、功能機使用規定:
(一)上課(包括體育課、自習課)、晚自修、考試期間學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上交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二)用手機編輯虛假信息、散播不道德的言論、損害他人名譽,視違法行為,立即上交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上交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上交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禁止寄宿生在22:15—6:30期間在宿舍使用手機。生管或生指老師發現后可將手機存放在宿舍手機保管室內。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上交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上交,然后交到德育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說明:
凡被上交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八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及《南陽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白土崗一中學生手機管理制度》,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
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等通訊工具,及平板、mp4、電話手表等電子產品入校,凡違反規定將上述物品帶入學校的,一經發現一律收繳由學校代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
第二條。
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并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政教處詳細登記、保管,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
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第四條。
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后還給學生。
第五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手機暫扣處罰單》,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與德育處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六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必須填寫《手機二次暫扣處罰單》,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七條。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因此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包括手機和其它電子產品的充電器、充電線、充電寶等充電設備)。
第八條。
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條。
如被收繳暫扣手機的學生,發生轉學、退學、休學、升學等長期離校、退校情況,辦完相關手續后,方可到政教處領取手機。
第十條。
各位家長要和孩子認真學習本辦法,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在家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正確引導,講明利害關系,引導學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機,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成長進步的良師益友。
白土崗鎮中。
2021年8月。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九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以下相關手續,并遵守學校手機的管理規定。學生臨時使用手機時到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許帶離班主任辦公室。
1)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家長親自到校交年級。
3)年級開會研究,確有需要的方可帶入校園,并報德育處備案。
4)手機帶入校園后應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
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師、宿舍管理員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年級部,填寫扣留單。年級部按規定對學生和手機進行處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經年級批準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且在班主任辦公室臨時使用除外)。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一個月,一個月以后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年級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五個月后由家長領回手機(畢業生離校不足五個月的,畢業離校時領回),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違規行為和處分結果如實記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手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并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在教學樓東西兩側茶水房、學生公寓一樓茶水房安裝插卡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年級主任室、任課教師辦公室及學生公寓值班室都可為學生免費提供通話服務。
2、德育處、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年級、班級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1.本規定由德育處制定,年級部實施,團委組織學生生檢查,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由教師或學生會檢查發現違規使用手機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計入當月班級量化總分。
3.本規定自2021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小學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二十
1、堅守崗位,上班期間不看書報或做其他任何事情,不脫崗。
2、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
3、按時開門落鎖(包括教學樓和科教樓所有的'拉閘門和一年級的防盜門),每天放學后及時關燈關電。
4、每晚落鎖(落鎖時間夏季18:00,冬季17:00)前必須對全校園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特別注意教學樓拉閘門是否上鎖。
5、20:30分—凌晨6:00分這一時段堅持全校隨機性巡邏3-5次。
6、遇到重大活動和衛生檢查,聽從總務主任安排,加強打掃及其他工作。
7、參加學校整體突擊勞動,聽從臨時調遣。
8、配合學校及時粘貼標語、懸掛橫幅。
9、另外職責詳見《門衛管理細則》、《安全防范制度》,請保安人員務必嚴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