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一種雙方達成的約定,用以規范雙方在特定事項上的權利和義務。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合同協議樣本,我們可以借鑒這些范文,以便更好地理解和運用合同協議。
簽訂就業協議書(優質12篇)篇一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委托就業協議書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以下由本網小篇推薦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參考。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后,簽約程序是:
1、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基本情況及應聘意見,并簽名。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調配部門簽定意見。
3、用人單位一定將檔案詳細轉遞地址填好。
4、各院系簽意見。
5、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意見。
6、省就業指導中心簽證。
需要說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學校簽章,由學校作最后把關,更有利于維護畢業生合法利益。有些畢業生圖方便,要求學校先簽章,再交用人單位,容易寫上有損畢業生權益的條款,產生不利后果。學校把關,意義還在于確認簽約手續是否完備,否則由于手續不齊等原因,導致報方案時通不過,或派走后到用人單位無法報到,會加大畢業生心理負擔。
簽訂協議時應注意的問題。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盡量采用示范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3、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于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后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盡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并明確表示在今后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4、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簽訂就業協議書(優質12篇)篇二
1.正確區分協議期、試用期和見習期這三個時期,這直接關系到畢業生的權益維護。
協議期:是從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開始,一直持續到簽訂勞動合同之后或者雙方終止協議為止。在協議期內,雙方已經確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
試用期:主要針對勞動合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前,而不是試用合格后。過去一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借口辭退。根據有關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應一致。
合同中約定了見習期的,不再另行約定試用期,畢業生見習期為6個月至12個月,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3.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它與單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稱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4.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
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有1個月或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5.違約金。
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確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指定高額違約金,以此約束學生。學生可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6.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于“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7.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蓋章。
對于違約現象,協議中寫明為“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解除協議不當或違反本協議條款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元”。學生要明白,不能把違約當兒戲,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并會影響自己的誠信記錄。用人單位對手持多份協議、“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學生是相當忌諱的。
錄用條件:雙證(畢業證和學位證)、職業資格證和身體健康狀況。
違約金:3000元至5000元。
9.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二、常見法律問題。
q1:勞動合同過了期還有效嗎?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仍存在勞動關系的,視為延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當事人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勞動者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q2:一般情況下違約費是多少?
約定違約金的基本原則:一是違約金的數額應考慮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約定違約金時雙方要對等。
如果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要求支付的違約金偏高,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仲裁委員會可以根據勞動者的違約程度、實際收入水平、用人單位的損失等情況綜合考慮。對于違約金約定偏高顯失公平的,仲裁委員會可以酌情降低。
q3: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切實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第2條規定:“企業不得向職工收取押金實物等作為‘入廠押金’。”
q4:未獲得相應報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約?
我國《勞動法》第32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相應報酬,如果單位不履行,可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仲裁后,如對仲裁不服還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內向當地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相關案例。
某高校2013屆一女畢業生,因簽約又違約,被用人單位告上法庭,并被判賠1.2萬余元。雖然大學生畢業違約并不是普遍現象,但這是近年來發生的一例比較典型的大學生畢業違約案例,也有很多地方值得大學畢業生在求職和簽約時引以為戒。
就業協議不是廢紙:2012年小周參加了招聘考試,當天,她就簽了約,一份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另一份是《聘用協議》。然而,直到2013年6月中旬,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基本結束時,小周仍未來報到,也沒有任何音信。原來她已經到另外一家單位上班去了。7月,先同小周簽約的單位正式致函,請其履行協議,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9月,在始終沒有得到任何方面明確答復的情況下,先同小周簽約的單位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小周違約,要求被告賠償。10月28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自愿簽訂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聘用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示,雙方都應按照協議履行。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合同法》,應承擔違約責任。
出現一些違約的情況主要是與大學生對待就業協議認識上存在的誤區有關。
誤區一:就業協議書與補充協議的法律效力。這個案例的意見分歧是所簽的補充協議是否合法,很多已經違約的學生存在一個認識上的誤區,那就是他們往往愿意把自己擺在弱勢的位置,因為剛畢業,不懂法律法規,也無法鑒別用人單位提出的這個補充協議是否合法,所以就業簽協議最好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補充協議。
誤區二:違約是雙向選擇。現在大學生工作時,有不少學生手里都捏著幾份協議書,違約的畢業生也不少,這些學生普遍認為這不是不講誠信,而是雙向選擇。這種認識其實是完全錯誤的,草率地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是危險的,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的就業協議不是一張廢紙,都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輕易反悔。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必須要承擔責任。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畢業生,應當遵守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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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就業協議書(優質12篇)篇三
畢業季也不知不覺地來臨了。大學時光短暫而美好,畢業生們也即將踏上新的旅途。在開始新生活的時候,也要防止以下的“坑”。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勞動合同。
之后或者雙方終止協議為止。在協議期內,雙方已經確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
試用期:主要針對勞動合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前,而不是試用合格后。過去一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借口辭退。根據有關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應一致。
合同中約定了見習期的,不再另行約定試用期,畢業生見習期為6個月至12個月,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它與單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稱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有1個月或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確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指定高額違約金,以此約束學生。學生可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于“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對于違約現象,協議中寫明為“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解除協議不當或違反本協議條款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元”。學生要明白,不能把違約當兒戲,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并會影響自己的誠信記錄。用人單位對手持多份協議、“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學生是相當忌諱的。
錄用條件:雙證(畢業證和學位證)、職業資格證和身體健康狀況。
違約金:3000元至5000元。
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仍存在勞動關系的,視為延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當事人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2019年以上,勞動者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是違約金的數額應考慮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的承受能力;。
如果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要求支付的違約金偏高,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仲裁委員會可以根據勞動者的違約程度、實際收入水平、用人單位的損失等情況綜合考慮。對于違約金約定偏高顯失公平的,仲裁委員會可以酌情降低。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切實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第2條規定:“企業不得向職工收取押金實物等作為‘入廠押金’。”
我國《勞動法》第32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相應報酬,如果單位不履行,可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仲裁后,如對仲裁不服還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內向當地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就業協議書與補充協議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是否合法,很多已經違約的學生存在一個認識上的誤區,那就是他們往往愿意把自己擺在弱勢的位置,因為剛畢業,不懂法律法規,也無法鑒別用人單位提出的這個補充協議是否合法,所以就業簽協議最好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補充協議。
違約是雙向選擇。現在大學生工作時,有不少學生手里都捏著幾份協議書,違約的畢業生也不少,這些學生普遍認為這不是不講誠信,而是雙向選擇。這種認識其實是完全錯誤的,草率地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是危險的,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的就業協議不是一張廢紙,都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輕易反悔。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必須要承擔責任。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畢業生,應當遵守誠信原則。
簽訂就業協議書(優質12篇)篇四
談談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作用?協議書也是學校派遣畢業生的依據,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將根據協議書的內容開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同時轉遞學生檔案。
如果畢業生未簽定就業協議書,學校將把其關系和檔案轉遞回原籍。
每位畢業生各擁有唯一編號協議書(一式三份),實行編號管理。
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就業關系的正式憑證,也是畢業生畢業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的必備材料之一,因此,畢業生必須妥善保管。
就業協議書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訂立的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實質上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
求職最終簽署的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簽約一定要慎重,同時協議書的填寫更加不可忽視。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
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
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
1《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什么作用?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
作為學校列入派遣計劃依據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學校發給,畢業生簽字,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本人保存一份作為辦理報到、接轉行政和戶口關系的依據。
2《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劃進行派遣。
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備注條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于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并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和見證,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3教育部關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
1、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意見上后,均須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定,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統一翻印,各學院集體到招生就業工作處領取,或者由畢業生持本人學生證到招生就業工作處領取。
每位畢業生只有一套《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復印、復制、翻印《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書時,如果《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因破損等情況而不能使用時,可持原件到招生就業工作處申請更換;《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不得挪用、轉借、涂改,否則視為無效。
畢業生在協議書上簽署個人意見之后,用人單位或學校兩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協議書上簽字,畢業生即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的簽訂工作。
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然后將原協議書交還招生就工作處,并換取新的協議書。
4、畢業生如果不慎將協議書遺失,學校原則上不再補發,到畢業派遣時,畢業生回生源地參加二次分配。
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補發時,畢業生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所在學院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負責人簽署意見,經招生就業工作處調查并研究之后酌情處理。
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時,招生就業工作處方予受理:
(1)、經核查,協議書確實屬于遺失者;
(2)、招生就業工作處收到畢業生的申請書兩個星期以上。
(3)、畢業生須交納相當于違約金數額的費用。
5、凡是通過地方或部委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與用人單位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簽約時可使用他們提供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但是畢業生回校后,必須與學校補簽《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果另有選擇,則必須與原簽約單位解除所簽訂的協議。
4《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訂程序。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后,簽約程序是:
1、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基本情況及應聘意見,并簽名。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調配部門簽定意見。
3、用人單位一定將檔案詳細轉遞地址填好。
4、各院系簽意見。
5、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意見。
6、省就業指導中心簽證。
需要說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學校簽章,由學校作最后把關,更有利于維護畢業生合法利益。
有些畢業生圖方便,要求學校先簽章,再交用人單位,容易寫上有損畢業生權益的條款,產生不利后果。
學校把關,意義還在于確認簽約手續是否完備,否則由于手續不齊等原因,導致報方案時通不過,或派走后到用人單位無法報到,會加大畢業生心理負擔。
5我要違約,怎么辦?
1、違約責任及畢業生違約的后果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從實際情況來看,就業違約多為畢業生違約。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現在:
(1)用人單位花人力、物力財力,參加人才交流會等,做了大量工作,錄用人員的后期工作已考慮、安排,一旦違約,一切工作付之東流,全得另起爐灶,造成工作被動。
(2)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當成是學校管理不嚴,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長期合作關系,由于對學校懷疑,以后可能不會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
現在買方市場競爭激烈,沒有需求,也就沒有畢業生的就業。
隨著高校擴招,畢業生將成培增加,學校作為簽字方之一不會為極個別人的利益影響到明年乃至今后就業工作的整體利益和聲譽。
(3)對其他畢業生有影響。
一個單位,你不去,別人可以去,用人單位不錄用你,完全可錄用別人,錄用你,就不能錄用其他畢業生,日后違約,當初想去的畢業生也不一定能補缺,造成信息浪費。
高校大學生應是講誠信、講法制的踐行者, 因此學校再次強調畢業生在簽約過程中要做到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2、對違約畢業生的處理規定 "違約"特指"三方簽約",學校強調畢業生要講誠信、講法治、認真履約。
但畢業生一旦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在征得用人單位同意并交納違約金后才可重新簽約。
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有原簽約單位的書面退函,交納完畢違約金),然后將原協議書上交還招生就業工作處,并換取新的協議書。
6需要注意的問題就業協議書主要兩個作用
一是規范公司和學生的行為。
二是戶口、轉檔用。
而實際上第二個作用才是主要的作用。
如果單位不能解決戶口,實際上就沒有權利簽就業協議書,如果簽了,只會讓學生浪費申報戶口的機會!!更大的麻煩是:提出不給你辦戶口卻要和你簽就業協議書的要求的單位,往往是對應屆畢業生就業制度一無所知。
作為應屆生在和公司簽約的時候,了解薪酬待遇交金交稅的情況是必須的,在簽約的時候,很多公司會運用一些數字游戲,誤導大家的理解。
比如,工資算稅前還是稅后的計算,一些補貼的情況。
在此作為小結,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薪酬待遇主要包括: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股票(股權)、保險、公積金。
工資:
稅前 稅后
發多少個月
年底是否有雙薪
獎金:(獎金計入當月工資,累加后按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扣稅。
年終雙薪也同樣)
季度獎 年終獎
項目獎
明確獎金的數額(最低數)
補貼:
通訊補貼 住房補貼
伙食補貼
福利:
過節費 防暑降溫費
取暖費
購物券
電影票
生活用品(洗衣票)
健身卡
股票:(即將上市的公司提供股票的可能性較大)
保險、公積金:即常說的“五險一金”
(1)五險: 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生育保險
(2)一金:住房公積金
加班費等。
簽訂就業協議書(優質12篇)篇五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后,簽約程序是:
1、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基本情況及應聘意見,并簽名。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調配部門簽定意見。
房產:a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3、用人單位一定將檔案詳細轉遞地址填好。
(一)做好本學期的收尾工作和新學期的開學準備工作。放假前,請各單位按照學校年度工作計劃安排,認真完成本學期的各項收尾工作,并做好下學期開學的各項準備工作。
4、各院系簽意見。
5、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意見。
6、省就業指導中心簽證。
需要說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學校簽章,由學校作最后把關,更有利于維護畢業生合法利益。有些畢業生圖方便,要求學校先簽章,再交用人單位,容易寫上有損畢業生權益的條款,產生不利后果。學校把關,意義還在于確認簽約手續是否完備,否則由于手續不齊等原因,導致報方案時通不過,或派走后到用人單位無法報到,會加大畢業生心理負擔。
簽訂協議時應注意的.問題。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如乙方未具備第一條的六個條款中的任一要素或對甲方有所隱瞞的,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不必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不付退款責任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盡量采用示范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3、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于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后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盡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并明確表示在今后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4、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簽訂就業協議書(優質12篇)篇六
《上海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簡稱“就業協議書”,對學生朋友首次就業意義重大,絕大多數學生對于就業協議僅關注協議條款的本身,而就業協議簽約前應當掌握的知識和技巧,對于防范協議后的風險,過好社會第一關,也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工資待遇是與學生朋友切身利益關系最密切的問題之一,很多學生朋友特別是在外商投資企業就業的學生都會向我咨詢這樣的問題:在進單位后實際拿到的工資與進單位前和用人單位談好的工資數額相比大大縮水,經詢問用人單位被答復單位依法代扣代繳了有關費用。有的學生很困惑,單位這種做法合法嗎?有的學生甚至大呼上當,有的學生一氣之下想跳槽,但又囿于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而猶豫不決。
學生朋友,如果在你簽就業協議之前與用人單位有充分的溝通與了解,則完全可以避免這樣的煩惱,而掌握選擇用人單位的主動權。
關于工資,決不是像你想像那么簡單的一個數字,你在簽訂就業協議前,要對自己的工資一清二楚,一定要明確以下問題:
1、你的工資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后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答應支付你稅后工資,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否則發生爭議時將被認定為稅前工資。
2、明確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即明確用人單位將為你交“城保”還是“鎮保”。如果是“鎮保”,你的工資中就不必扣除個人負擔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與用人單位明確你的工資當中是否包含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
按照法律規定,勞動者應當按一定的比例繳納社會保險金,這部分一般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依法予以代扣代繳,即你實際得到的工資將扣除社會保險金個人承擔部分。你可以參照下列表格計算出應當承擔的金額(適用于用人單位是機關、事業、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為勞動者繳納本市社會保險,表格見文末)。
如果用人單位答應為你承擔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或者你可以根據上述表格計算出自己負擔的社會保險金額后靈活調整自己的工資要求。
3、明確你的工資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積金。
目前,你的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按照你被錄用后首月的工資金額的7%計算,經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批準的單位,最低比例不低于5%,你的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上下限分別為388元和32元。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那么你的工資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都會代扣代繳。
明確以上問題,除了能夠為你實現你所期望的工資標準提供參考以外,還能夠通過掌握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情況,考察用人單位信譽。(徐葩艷)。
來源:市場報。
簽訂就業協議書(優質12篇)篇七
男方與女方現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自愿離婚,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無共同子女。
二、雙方無共同財產可供分割。
三、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四、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簽訂就業協議書(優質12篇)篇八
乙方: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家長)。
為了適應目前經濟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在加強教學管理的同時,著力于建立通暢的就業渠道,在學生與企業之間建立起一座溝通的橋梁,解除學生及家長(以下簡稱乙方)對就業的后顧之憂,使我校畢業生能夠順利就業,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具備以下條件的學生,學校保證其就業。
3.全部學習科目經考試合格;
4.在校未受到嚴重處分(記過及記過以上),無違法行為;
5.自費參加甲方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鑒定”,獲得資格證書;
6.交清各項費用(含就業費)。
二、具備以下條件的學校優先安排就業。
1.學生會、團委會、班干部;
2.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及各類活動獲獎學生。
三、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就業安排,并提供_________個月的跟蹤服務,乙方如因不正當理由而被廠方辭退的(乙方自身原因或有違廠規的除外),甲方再提供_________次就業機會。
四、乙方在跟蹤服務期間,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甲方應盡快協同當地勞動部門解決。
五、對具備以上條件的畢業生,學校如在其畢業后_________個月內沒有進行安排,則從第_________個月起在_________年內付給乙方每月_________元作為生活補貼。如乙方不服從推薦_________次或自行擇業的,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
六、如乙方未具備第一條的六個條款中的任一要素或對甲方有所隱瞞的,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不必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不付退款責任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到乙方畢業后_________年內有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學生)。
雙方經協商,就以下問題達成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修業期間,甲方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法規及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認真做好教育教學工作,維護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使其成為社會需要的有用人才。
2.根據學院教學計劃的安排,科學地對學生實施考核、技能鑒定,實事求是地確定其修業情況、職業技能等級及思想品德表現。
3.按期向乙方收取學費、住宿費;代收代付學生學習生活用品、技能鑒定所需費用(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4.按照省教育廳有關就業政策,認真做好學生畢業前的實習安排及畢業后的就業安置,維護乙方在勞動就業方面的合法權益。
5.因甲方過錯不能按時推薦乙方就業,甲方負責乙方上崗前每月_________元的生活費。(期限_________年)。
6.為促進學生遵紀守法、努力學習、健全人格、正常完成學業,甲方規定:
(3)對思想品德差,因違紀而受到紀律處分的,并在畢業前尚未撤銷處分的學生,不安排就業。
(4)對未交清所規定費用的學生,必須待交清費用后(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再準予畢業,之后安排就業。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修業期間必須遵紀守法,服從學校管理,努力學習、認真實習,力爭取得畢業證書。
2.按照規定,按期向學校繳納應繳費用。
3.乙方家長應努力配合學校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
4.乙方上崗就業試用期間,應努力鉆研技術、遵紀守法、吃苦耐勞、服從管理。若因個人原因被單位退回,甲方視情況最多再給一次就業安排機會;乙方試用結束,經錄用單位考核轉正后,若因個人違紀和個人辭職等原因被解雇,甲方不再負責安排就業;若因錄用單位生產減員,甲方可再次負責安排就業(有效期_________年,推薦次數為_________次)。
5.若甲方未能履行協議所規定的內容,乙方有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訴的權利。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簽字后生效,雙方均須嚴格遵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家長(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學員)。
為了保障全部學員的就業安置,更好地組織和實施教學,履行各自的職責,保障雙方權益,依據平等自愿的原則,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嚴格按照簡章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2.提供足夠的師資和良好的教學環境,并根據教學要求安排相應的實習。
3.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學生。
4.提供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活動場所。
5.學習結束,經考核合格者,為畢業學生頒發相應證書。
6.全面負責畢業學生的就業安置工作,并提供_________年的跟蹤服務。
二、乙方職責。
1.了解招生要求、教學環境及辦學條件后,憑入學錄取通知書繳費注冊。
2.交費入學后不退費。
3.要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不得私自外出、外宿。
4.就業安置采取分期分批、雙向選擇的方式,學員要珍惜每一次的就業機會。不得連續_________次無理拒絕就業安置。
5.離校后未經甲方批準不得私自回校上課或住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經協商無效,乙方可向甲方索賠全部學雜費。
2.乙方違約,經甲方教育無效,將給予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取消就業安置等處分,且費用一律不退;若屬違法行為,則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學生)(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學員):_________。
乙方(校方):_________。
甲方到乙方進行_________職業技能培訓,合格后由乙方負責安置在_________就業,為了共同督促,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學員不得有犯罪記錄和傳染病史,若經發現,乙方有權停止對其培訓,所交費用一概不退。
2.學員必須遵守國家、_________市各項法律法規和乙方各項規章制度。
3.在培訓期內,乙方給學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和良好的學習環境,并統一安排食宿(住宿費、伙食費、教材費學員自理)。
4.在培訓期內,學員屢犯培訓制度、不認真培訓、學習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延期培訓、不予安置,一切損失由學員自負。
5.學員在培訓期內,應注意人身安全。學員在教室培訓上課時間,安全由乙方負責,其它時間及地點的安全由學員自負。
6.培訓合格后,乙方根據學員的自身情況和成績將其安置在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及相關單位工作。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如在_________年內出現工作變動,除本人違反單位勞動紀律或國家法規而被用人單位開除辭退外,乙方仍負責重新安置。若乙方_________年之內未能給其提供就業機會,學員有權申請退還相應學費。
7.學員如在培訓期結束后,在認真學習的情況下成績仍不合格者,可延期免費培訓,延期就業安置。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協議之中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協議相抵觸。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所在單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址: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作單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_____(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_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_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_________(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__(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_________。
7.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_________(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_____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本協議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大學。
乙方: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_____(單位)的_________(姓名)(簡稱乙方),性別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現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學校公派的身份赴_________國(地區)留學,留學項目為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定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為: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_________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予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學校的政策規定,為乙方提供的生活費(不包含所在單位和個人承擔部分)和國際旅費。乙方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的國內工資,校內業績津貼發放辦法由乙方所在單位決定。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科研工作),并按期回國回校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工作情況。
第九條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所在國的法律,遵守甲方對出國留學人員的管理規定。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要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星期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等;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單位)的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職務)為乙方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定期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為止。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接受乙方委托,協助其辦理赴下述學校之留學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委托甲方,協助其辦理赴下述學校之留學事宜。故此,甲、乙雙方為明確責任和義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留學服務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義務。
2.甲方向乙方推薦的院校須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認可;
3.甲方在初審乙方申請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校方申請入學通知;
4.在獲取校方發給乙方的入學通知后,甲方協助乙方準備簽證事宜;
5.甲方協助取得簽證的乙方安排接機、住宿,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個星期與甲方確認行程。否則,因時間原因導致延誤,甲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乙方義務。
2.乙方根據及時交納相應費用;進行各項準備工作;
5.乙方自行承擔相關公證,翻譯,辦理護照及使館簽證等費用。
第三條經濟條款。
乙方向甲方交納全部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校注冊費;
2.乙方在獲取校方通知書時,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筆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費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該所院校學習或中途退學,或乙方違返學校規定被校方開除或違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沒能在所申請的學校完成學業,學費押金不退還。)。
第四條退費原則。
1.如未能取得所申請院校之入學通知,甲方負責退還乙方所交全部費用;
4.如涉及退費事宜,甲方僅對其直接收入之款項進行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5.如乙方違反本協議之條款,甲方有權停止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項。
第六條特別說明。
3.乙方直接交往學校的款項及相應處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獲得簽證時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任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設置_________(崗位名稱)教授/副教授崗位(崗位編號_________),乙方自愿申請應聘甲方該崗位,并明知、認可甲方公布的該崗位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的含義、內容。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其它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聘期。
甲方設置該崗位聘期為三年。聘任期滿,聘任合同自動終止。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續聘。
聘任期滿后,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乙方的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
根據公開招聘明確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目標確定,如要變更崗位內容須經雙方約定共同一致,并且不得低于原定崗位標準,修改過程及結果須受到公開監督。
一、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_________。
二、乙方在聘期內應履行的工作任務:
2.科研任務:_________。
3.學科建設任務:_________。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__。
5.其他任務:_________。
第四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以及該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和獎懲。
二、甲方義務。
1.依法維護乙方應享有的各項權利。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包括:實驗室及儀器設備條件、科研配套經費、工作助手、辦公條件、生活條件、招生條件等等,能夠明確的請各院系盡量明確,需要學校解決的應明確書面提出協商)。
3.乙方在聘期內做出突出成績的,甲方應積極推薦申報有關獎勵或資助。
4.按照學校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公正、公平對待乙方職務晉升、工資福利和其他方面的利益機會。
三、乙方權利。
1.乙方在聘期內享受甲方根據國家規定的等級工資和按照甲方規定評定的崗位津貼。同時享受學校按國家規定提供的保險、福利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3.甲方如不能按規定履行其應盡義務時,有權向甲方提出履行請求,直至向甲方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申訴。
四、乙方義務。
1.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聘期內保證全職在甲方教授/副教授崗位上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外出合作研究、進修、培訓任務的除外)。
3.全面履行教授/副教授崗位職責,完成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監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聘期內所取得的教學、科研等成果均屬職務成果,其發表有關論文、著作或申報有關獎勵、專利和科研項目及經費等,均須同時署乙方及甲方名(作者單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五條考核。
1.甲方每年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乙方須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考核委員會)匯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甲方根據院系意見確定考核結果。
2.對考核不合格者,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三年聘期結束后甲方對乙方進行屆滿考核,依據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明確考核等級,并依據考核結果以及工作需要決定續聘與否。
4.甲方應保證行使考核權時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規定程序,并保證相應的透明度。乙方對考核結果不滿時,有權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并保留在媒體公布解聘消息的權利。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辭聘,并承擔賠償因為乙方辭聘給甲方帶來損失的違約責任。
3.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范,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4.甲乙雙方合同解除后,乙方應歸還甲方在聘用期間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設備和財產,乙方不得再以甲方教授/副教授的名義從事學術及其他社會活動。
第七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乙方所在院系各持一份。
2.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處理,對合同有關條款的變更,應征得對方同意。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簽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任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受聘崗位:_________學院_________學科_________崗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為三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乙方的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
一、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_________。
二、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2.科研任務:_________。
3.學科建設任務:_________。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__。
5.隊伍建設及其他任務:_________。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工作目標及任務,對乙方進行考核和獎懲。
3.根據乙方的工作任務,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的各項合法權利。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獲得相應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
2.若甲方不能按規定履行其應盡義務時,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申訴。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4.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本崗位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
第四條考核與續聘。
1.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本合同期滿后進行聘期考核。考核時,乙方須向甲方匯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填寫相關考核表。
2.對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聘期考核合格者,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續聘合同。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乙方在聘期內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可視其情節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解聘,終止本合同。
2.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對乙方解除聘約后,允許乙方有1-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乙方除享受基本工資外,不享受甲方其它的福利待遇和津貼。
3.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辭聘。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有三個月以上時間不在甲方工作時,甲方可予以解聘,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5.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范,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6.本合同聘期到期時,如甲方沒有續聘乙方,則本合同自動中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時間計算,每少一年,應支付的違約金為_________元。
2.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七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所在學院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3.本合同中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就業協議書(優質12篇)篇九
第一步,由乙方,即由畢業生填寫的自己的相關消息。要如實填寫,要與畢業生資格審查時認定的信息資料相一致。其中專業名稱必須與學校設置的專業名稱完全一致,不能簡寫。填寫后交給甲方。
第二步,由甲方,即由用人單位填寫相關信息和簽署約定條款。用人單位信息中的單位名稱要與用人單位有效印鑒上的名稱一致;檔案轉寄地址,要寫清楚用人單位的人事保管單位的全稱和地址,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應填寫其委托保管檔案的地址;入戶地址,即戶口遷移地址,要明確填寫;雙方約定的條款細則要寫清晰具體:“用人單位或人事部門簽章”,不得缺項。
第三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所屬地人力資源部門簽章。此項簽章主要是為檔案寄存和戶口遷移之用。公有制單位通常有上級主管部門,但這里所指的“上級主管部門”是指享有進人指標和戶口指標的省一級單位或政府所在地的中央直屬單位,是以下單位的主管部門通常沒有進人戶口指標。非公有制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通常是指管理其單位員工人事關系的政府所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因此,只要牽涉到畢業生戶口檔案關系轉移的,都要到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或其授權委托的部門簽章,并辦理接收函。
第四步,見證方簽署意見,即系和學校簽署意見。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四方協議”上簽字蓋章。協議已經成立,系和學校簽證是為了保障畢業生的權益和監督協議雙方守約,也是為了辦理畢業生報到證和落實畢業生戶口檔案事項。畢業生必須將簽好的就業協議書送回系里簽署意見,后送校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并蓋章。目前,如果不牽涉戶口轉移而內容有合法的,由系里簽署意見就可以。在畢業生就業形勢嚴峻和畢業生實習分散又有《勞動合同法》制約的特殊情況下,為了方便畢業生,有時系和學校先在四方協議上簽了章。
第五步,“四方協議”由系和學校蓋章登記后,學校留取一份,畢業生要將一份送交系里,一份送人事單位,一份由畢業生自己留存。如果畢業生在外地實習,可將簽好的就業協議書的第三聯郵寄給系里。
附:
畢業生: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乙方(院方蓋章):
丙方(學生簽字):
簽訂就業協議書(優質12篇)篇十
1.學生會、團委會、班干部;。
2.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及各類活動獲獎學生。
三、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就業安排,并提供_________個月的`跟蹤服務,乙方如因不正當理由而被廠方辭退的(乙方自身原因或有違廠規的除外),甲方再提供_________次就業機會。
四、乙方在跟蹤服務期間,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甲方應盡快協同當地勞動部門解決。
五、對具備以上條件的畢業生,學校如在其畢業后_________個月內沒有進行安排,則從第_________個月起在_________年內付給乙方每月_________元作為生活補貼。如乙方不服從推薦_________次或自行擇業的,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
六、如乙方未具備第一條的六個條款中的任一要素或對甲方有所隱瞞的,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不必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不付退款責任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到乙方畢業后_________年內有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就業協議書(優質12篇)篇十一
乙方:xx(學生)。
法定代理人:xx(家長)。
為了適應目前經濟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xx(以下簡稱甲方)在加強教學管理的同時,著力于建立通暢的就業渠道,在學生與企業之間建立起一座溝通的橋梁,解除學生及家長(以下簡稱乙方)對就業的后顧之憂,使我校畢業生能夠順利就業,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具備以下條件的學生,學校保證其就業。
3、全部學習科目經考試合格;。
4、在校未受到嚴重處分(記過及記過以上),無違法行為;。
5、自費參加甲方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鑒定”,獲得資格證書;。
6、交清各項費用(含就業費)。
二、具備以下條件的學校優先安排就業。
1、學生會、團委會、班干部;。
2、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及各類活動獲獎學生。
三、甲方必須在xx個月內完成就業安排,并提供xx個月的跟蹤服務,乙方如因不正當理由而被廠方辭退的(乙方自身原因或有違廠規的除外),甲方再提供xx次就業機會。
四、乙方在跟蹤服務期間,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甲方應盡快協同當地勞動部門解決。
五、對具備以上條件的畢業生,學校如在其畢業后xx個月內沒有進行安排,則從第xx個月起在xx年內付給乙方每月xx元作為生活補貼。如乙方不服從推薦xx次或自行擇業的,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
六、如乙方未具備第一條的六個條款中的任一要素或對甲方有所隱瞞的,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不必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不付退款責任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到乙方畢業后xx年內有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xx乙方(簽字):xx。
代表人(簽字):xx法定代理人(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簽訂就業協議書(優質12篇)篇十二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x年,工作崗位為x,工種為x。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年)實際工資收入不低于x元(該項收入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七、甲方對乙方體檢的特殊要求(如無,則填無):
八、甲方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應在x個工作日內簽訂本就業協議。
九、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十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
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志愿服務項目;。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
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十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十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四、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地方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十七、甲乙雙方簽訂就業協議后,由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甲方所在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由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乙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審核登記,并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簽發就業報到證。
十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附加條款,從其約定(如無,則填無;如有,則另需雙方簽字才生效):
甲方(公章):
__年x月x日。
乙方(簽名):
__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