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是一個人的品格標志,能夠影響他人對其的評價和期望。以下是一些誠信總結的寫作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表達自己的觀點和理念。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一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員會要求,凡參加高考得考生,在考前必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為此,請考生認真閱讀《20xx年高考考生須知及誠信考試承諾書》前三項內容,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并做以下承諾:
1、模范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早退,按時參加考試。
2、嚴格遵守“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與考試有關得規定和紀律要求。
3、認真報名,牢記密碼,保管好準考證;填報高考志愿內容真實、準確、及時,不延誤。
4、牢記《致考生得一封公開信》和“考生注意事項”得內容,做誠信考試得好學生。
5、不涂改體檢表上得任何信息。
6、認真填寫學籍和戶籍等相關表冊,內容真實、準確、有效,不提供虛假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
7、嚴格按照規定要求領取學籍檔案。
以上誠信考試承諾,我將認真執行,如有違反相關規定,我愿接受任何處理,責任自負。
考生簽名:xxxx
考號:xxxx
日期:xxxx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二
(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三)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四)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節選)。
第五條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第六條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第八條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四)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五)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當次考試成績各科成績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一)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四)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有前款嚴重作弊行為的,也可以給予延遲畢業時間1至3年的處理,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第十條考生有第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考生以作弊行為獲得的考試成績并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入學資格的,由證書頒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其學籍。
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行為人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指使、縱容、授意考試工作人員放松考試紀律,致使考場秩序混亂、作弊嚴重的;。
(二)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
(三)組織或者參與團伙作弊的;。
(四)利用職權,包庇、掩蓋作弊行為或者脅迫他人作弊的;。
(五)以打擊、報復、誣陷、威脅等手段侵犯考試工作人員、考生人身權利的;。
(六)向考試工作人員行賄的;。
(七)故意損壞考試設施的;。
(八)擾亂、妨害考場、評卷點及有關考試工作場所秩序后果嚴重的。
國家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的,教育考試機構應當建議有關紀檢、監察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三
我自愿報名參加220xx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20xx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2.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6.在考試過程中誠實守信,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7.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四
本人今年參加初中升學考試,我已閱讀和學習考試的有關規定,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的規定和紀律,現鄭重承諾:
一、本著“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信念,嚴格遵守《考生守則》,自覺維護考試紀律,不違紀舞弊,不弄虛作假,不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點,不搞夾帶,不抄襲他人答卷,不傳遞答案,保證誠信參加考試。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尊重監考老師。遵守學校考試期間各項紀律制度,不遲到,不提前交卷,端正考試態度,樹立良好的考試形象。真正做到安全、沉著、認真、細心應考。
三、如有違反考試規定,按《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考生簽名:xxx。
時間:20xx年xx月xx日。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五
我自愿報名參加220xx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20xx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3.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6.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六
承諾書。
僅供參考。
我是報考參加220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規則》、《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的分數公布》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并愿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我自愿報名參加220xx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20xx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3.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6.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我自愿報名參加220xx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20xx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2.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6.在考試過程中誠實守信,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7.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七
我是報考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規則》、《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的.分數公布》等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并愿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諾?
是否。
承諾人:xxx。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八
我自愿申報20xx年度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資格,并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我已閱知湖北省普通高校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申報條件和國家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的相關權利義務要求。
我已閱知教育部相關文件內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中有關考生“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的處理規定,即“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處理規定。
本人承諾: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九
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本次考試的有關規定,鄭重承諾:
一、同意報名組織機構或報名點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愿意承擔責任,并接收處理。
二、報名(選課)后到考試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畢業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三、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
四、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五、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記錄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后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布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后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諾人:xxx。
考生號:xxx。
簽字日期:xx月xx日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十
我是參加x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了《x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報考規定,為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我保證網上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材料真實、準確。如有虛假、錯誤信息和弄虛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將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我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如有違法行為,自愿接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懲罰。
承諾人:____________。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十一
我申請參加貴院x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二、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三、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四、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五、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六、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七、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
考生(簽字):
xx年xx月xx日。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十二
我是參加包頭醫學院20xx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的考生,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復試資格審核時所提交的證件和材料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將接受包頭醫學院取消復試和錄取資格,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2.自覺服從包頭醫學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的統一考試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自覺遵守考場紀律,不進行夾帶字條、抄襲他人、無線電通訊器材作弊等考試作弊活動,如果出現上述行為,自覺接受包頭醫學院取消復試和錄取資格,并接受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的處罰,在校生由所在高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相關處分記入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弊團伙構成犯罪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人承擔由個人作弊帶來的一切后果。
3、考試期間,自覺接受并配合金屬探測儀、大功率無線電干擾車、耳鏡檢測等各類反作弊探測儀的檢測,如因本人攜帶隱形耳機等受到無線電干擾造成的耳膜破裂等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3.保證在復試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和包頭醫學院有關研究生招生復試的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和包頭醫學院的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十三
一、同意報名組織機構或報名點讀取本人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責任由本人承擔。
二、報名(選課)后不變更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三、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
四、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留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五、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考生如對公告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后3日內,向考點所屬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高校)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
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事實,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考生如對公告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后7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
特此承諾!
承諾人:
20xx年x月x日。
考生報名承諾書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優質14篇)篇十四
為維護學校良好的學風和考風,在全校形成誠信考試的氛圍,杜絕考試舞弊行為,本人特鄭重做出如下承諾:
本人嚴格遵守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學生管理制度匯編》之《湖北汽車工業學院考場規則》,考試之前認真復習,在各類考試中誠信應試,不違紀、不舞弊。在規定時間內帶好考試證及其他有效證件進入考場,并對號入座,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場紀律。
以上事項特此承諾。
承諾人: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