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過程中需要及時解決遇到的問題和突發情況,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以下是一些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和預防措施,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一
若我司有幸中標,我們將在裝飾施工的全過程中,根據客觀存在的粉塵、污水、噪音和固體廢棄物等環境因素,實施全過程污染預防控制,盡可能地減少或防止不利的環境影響。
預防為主,加強宣傳,全面規劃,合理布局,改進工藝,節約資源,為企業爭取最佳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頒布的環境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應根據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周圍實際環境狀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報告確定應紅點保護噪聲敏感點,對項目可能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噪聲影響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并落實在實際施工管理中。
(1)施工申報
由于特殊原因須在夜間11時至次日早晨6時內從事超標準的、危害居民健康的施工作業活動的,必須事先向作業活動所在地的區、縣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向周圍居民進行公告。
(2)施工噪聲及振動的控制
a、施工噪聲的控制
合理安排施工機械作業,有噪聲作業活動盡可能安排在不影響周圍及社會正常生活的時段下進行。
對于有噪聲設備附近加設可移動的簡易隔聲屏,盡可能減少設備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離噪聲設備附近距離操作的施工人員應佩戴耳塞,以降低噪聲機械對人耳造成的影響。
項目施工現場應加強噪聲污染控制影響,采取各種措施減少施工在此期間對周圍的影響。
(3)施工運輸車輛噪聲
a、運輸車輛駛入城市區域禁鳴區域,駕駛員應在相應事端內遵守禁鳴規定,在非禁鳴路段和時間每次按喇叭不得超過0.5秒,連續按鳴不得超過3次。
b、加強施工區域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的車輛鳴號。
(4)其它噪聲
a、運輸車輛進出口應保持平坦,減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車輛顛簸噪聲和產生的振動。
b、城市施工區域不得用高音喇叭及鳴哨進行生產指揮。
c、禁止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從高空拋擲鋼材、鐵器等施工材料及工具而造成的人為噪聲。
d、在居民區域內禁止使用喚人喇叭。
(1)公司負責對承建項目建設期間的建筑施工場界噪聲定期監測,并填寫《建筑施工場地噪聲測量記錄表》。
(2)如發現有超標現象,應采取對應措施,減緩可能對周圍環境敏感點造成的環境影響。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噪聲有特定的要求,將按照其要求執行。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二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篇一律,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范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1、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3、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4、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5、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6、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7、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8、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
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項目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并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3、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必須進行二查:
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
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后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6、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項目經理部成員,都必須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穿拖鞋等情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2、工地看場人員安全責任: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衛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匯報。并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3、各級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責任。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三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2m及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必須采取安全防護設施、掛安全帶。
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二、起重吊裝“十不吊”規定。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時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吊;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8.被吊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繩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10.容器內裝的物品過滿時不吊。
三、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1.按規定使用安全“三寶”。
2.機械設備防護裝置必須要齊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4.架設電線線路必須貼合當地電力局的規定,電氣設備必須全部接零接地。
5.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要設置漏電掉閘裝置。
6.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貼合規程要求。
7.各種纜風繩及其設置必須貼合規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必須有防護設施。
9.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現場的懸崖.陡坎等危險地區,應設警戒標志,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四、電(氣)焊割“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景,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五、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平面圖、專項方案時均要貼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堅持消防車通道暢通,并要安排人員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頭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施工現場進行一切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少于15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和氧氣瓶使用時的距離不得少于5m。
9.乙炔、氧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貼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1.施工現場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施工,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事故。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貼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法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鋸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合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凡屬下列情景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6)現場堆有很多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衛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凡屬下列情景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必須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
5.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作業。
7.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8.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單位等場所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手續上報審批。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域內應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一般臨時設施區,每100m2配備兩只10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材料、機具間等每25m2應配置一只種類適宜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適宜的滅火器。
八、特殊建筑施工防火。
1.高度24m以上的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設施,并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要求,增設臨時消防水箱,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
2.高層建筑施工樓面應配備專職防火監護人員,巡回檢查各施工點的消防安全情景。進入內裝飾階段,要明確規定吸煙點。
3.高層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現場應備有通訊報警裝置,便于及時報告險情。
4.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5.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單位,應由主管部門、使用單位會同施工單位共同制訂消防安全措施,報上級管理部門和當地公安消防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工。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四
1.1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3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1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1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1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1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3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1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9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建立驗收確認,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1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00元。
9.3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五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7、發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
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10、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并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現簡述關于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布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一、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1、在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了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后,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2、在工區或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了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3、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學習機具設備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三、特種作業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2、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3、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4、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
四、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通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后應進行從新教育。
1、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2、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3、新崗位的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經教育后,方準上崗操作。
五、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著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璺、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2、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3、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4、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后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六、采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1、“五新”的基礎知識。
2、“五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5、采用“五新”后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應急措施,在撐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崗操作。
七、經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它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的教育內容包括:
1、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文件、指示。
2、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3、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4、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班組應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
八、對工傷事故和久假復工的應從新進行安全教育。
九、安全管理干部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訓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知識。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年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實反映情況。
1、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2、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3、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4、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5、對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6、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7、鑒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每年至少檢查4-6次,項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周、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程、法令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和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群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復查制度。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運行。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精神,結合實際,重新制定了。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六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2、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各項管理制度,遵章守紀,確保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按規定標準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著裝整齊。
4、講文明、懂禮貌,施工現場不得亂涂、亂畫,不得隨地便溺,不得亂倒垃圾、亂潑臟水,下班前將所管轄分擔區清理干凈。
5、現場推行標準化、規范化作業,采用標準的電源箱、柜、集裝箱式的電焊機,設置標準的安全圍欄。
6、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文明施工責任劃分定置圖、工程設置總平面布置圖及工程概況說明、項目負責人。
7、施工現場要設置大塊醒目標語,各種標志、警示齊全。
8、材料堆放牢固整齊,按不同物資、型號分類堆放,且要有標識。
9、場區平整,道路暢通,作業場地安全設施完備。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七
1)建立健全現場料具管理制度和責任制,現場料具要嚴格按平面圖布置碼放,分片包干負責。
2)加強現場平面布置的管理,根據不同施工階段,材料及物資變化,設計變更等情況,及時調整堆料現場的位置,保持道路暢通,減少二次倒運。
3)隨時掌握施工進度及用料信息,搞好平衡調劑,正確組織材料進場。材料計劃要嚴密可靠,及時準確保證施工需要。
4)嚴格按平面布置堆放料具、成堆、成線,經常清理雜物和垃圾,保持場地、道路、工具及容器清潔。
5)認真執行材料的驗收、保管、發料、退料、回發等手續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記錄和各種臺帳,對來料原始憑證善保存,按月盤點核算。
6)施工現場必須由專職材料員進行現場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員必須通過考核,持證上崗;材料員的人員配置以能夠使生產及管理工作正常運行為準。
7)材料進場必須以施工用料計劃為準,嚴格進行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有關資料(送料憑證、合格證、材質證明等)必須齊全。
8)現場材料保管必須如下規定:
a)需要施工現場外臨時存放在施工用料時,必須經有關管理部門批準,按規定辦理臨時占地手續且材料碼放不得妨礙交通和影響市容。
b)現場內露天存放的工程用料必須按施工平面布置圖中標明的位置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底墊高度不得小于10cm,地面要墊上木方,并有排水措施,堆料存放應界線分明,避免混放。
c)現場臨時倉庫中放的料具必須分類規格碼放整齊,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必須專庫存放。
d)凡施工現場存放的材料,必須按照其物理及化學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進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曬等措施。
9)施工用料發放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a)施工現場必須建立限額發料制度,并設立材料定額員。
b)在施工過程用料必須進行限額材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須建立定額考核臺帳。
c)現場的原材及半成品料分開碼放,制作統一的標志牌,將合格不合格或待檢的材料掛上相應的標牌,成品料標明規格、型號及所用的工程部位以防混淆。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八
一、施工現場人員、車輛出入由項目消防保衛組負責登記管理。嚴禁閑雜人員隨意進出,外來人員出入應辦理登記手續。
二、管理人員及勞務人員出入現場應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證。對于無任何證明出入現場者,值班警衛有權盤查,并制止其行為。
三、有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門衛應登記,帶貨出廠時,需憑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及主管工長開具的“通行證”,并嚴格檢查攜帶物品是否相符。不符者,禁止放行。
四、值班警衛應加強管理,禁止與本項目生產施工無關的外來車輛進入現場。
五、值班警衛在查驗出入現場車輛的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將其扣留。并立即報告保衛負責人,及時協調處理解決。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九
為了切實抓好車間的凈化裝修工程,確保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的順利進行,特制定現場施工管理規定如下:
1、施工現場的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圖紙設計進行施工,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須按照合同要求,嚴禁使用偽劣不合格產品,按照規范保質、保量搞好凈化車間的裝修。
2、應該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施工人員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從思想上重視安全工作。施工現場應該注意火災事故、觸電事故、高空墜落事故,各單位要把安全工作做到實處,滅火器、保險帶以及個人安全防護的安全措施必須到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特別是電焊工、電工,必須持證上崗,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各施工單位做出施工進度計劃(報甲方備案),使凈化裝修工程按期完成。
4、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安裝技術夾層上的管道和設備,盡量避免頂板安裝以后再進行踩踏,造成頂板的破壞。
5、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圖紙所設計的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不科學、不美觀,或者相互有障礙,應及時與甲方溝通,經研究、協商后進行合理變更。
6、各施工單位要互相配合,協作施工,各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好已經安裝的設備、管道、門窗、彩鋼板等,各單位互相監督,誰損壞誰負責,如果沒有發現是誰損壞的,由分項的施工方自己負責修復。彩鋼板安裝后,各單位在彩鋼板上開眼安裝管道必須保證準確無誤,如果施工錯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錯誤方負責。
7、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互相監督度文明施工行為,搞好施工現場的衛生工作。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一定要集中處理,嚴禁亂扔、亂放.嚴禁隨地大小便,特別是頂棚上,堅決不允許小便、亂扔垃圾,如有發現罰款100元,嚴禁酗酒、打架、偷盜。各單位要互相監督,一定要文明施工。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
為規范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處于受控狀態,特制定本辦法。
1、公司授權派駐工地工程師(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
2、工程施工方(簡稱乙方)負責對甲方下達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簽證的文件的簽證。
3、監理單位負責對工程施工場所簽證的測量及核實。
二、簽證工作內容。
1、基礎開挖超出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程內容。
4、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才予以確認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認的。
6、法律、法規及現行有效標準規定必須簽證的。
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理單位代表。
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后補簽簽證單。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財務部、監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四方簽字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在工程簽證中原則上不得以點工形式出現。如有特殊原因需發生點工且數量較大時,必須由主辦人員所在的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1、乙方提出簽證申請甲方、監理單位同意進行簽證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確認。
2、乙方填寫現場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一標準規范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并留存乙方對簽證單做一份完整預算作為結算依據。
1、乙方應予提報簽證的文件,但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有異議(拒簽),在甲方堅持要求執行時,乙方應予以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拒不執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
2、凡簽證責任人未按法律、法規、現行有效標準及合同約定時間內對對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簽證或簽復的,應視為要求已被確認,由此產生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本辦法為甲乙雙方在合作中的經濟或法律責任界定的依據,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損失、延誤的工期及其他經濟損失。
1、必要時,甲方可發出口頭指令,施工方對甲方的口頭指令應予以執行。但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出書面文件,甲方必須簽證確認。
2、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下達指令的要求,并將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時內不予下達或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及順延的工期,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
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執行。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一
為了加強本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條例。
項目部為施工員工提供宿舍,由項目部同意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工程項目宿舍;凡是本工程項目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項目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
一、每個班組要認真維護、保持宿舍內的衛生,并指派責任心強的人進行專門負責管理,宿舍內嚴禁隨意訂釘、晾曬衣物、被褥,如需晾曬必須到指定曬衣場晾曬。
二、班組長要教育班組人員愛護宿舍內的各種生活設施,每個宿舍必須配備六張鐵床,規定每個宿舍內要按照每人兩平方米的生活空間進行設置,不準超出范圍進行安置。
三、每天班前要指派專人打掃宿舍,將宿舍內的垃圾傾倒至垃圾箱內,嚴禁亂潑臟水或亂扔剩飯和其它雜物。
四、宿舍內要求統一褥單,被褥鋪疊整齊。對洗漱用品以及個人物品統一擺放整齊,床下嚴禁堆放各種雜物。
五、對宿舍人員應實行掛牌管理,嚴禁私自容留非本工地人員住宿。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二
1.領取新設備時,設備管理人員要按裝箱單進行逐件驗收,填寫驗收記錄,圖紙技術資料存入檔案。
2.根據生產情況,使用單位需領用設備時,須經主管人同意后,到機電設備庫領取,領發雙方要將所領設備填入該井的機電設備臺賬。
3.機電設備下井使用時,有各井到機電設備組辦理設備《入井通知單》,否則一律不準入井。
4.防爆電器設備入井前由入井設備檢查員檢驗,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
5.設備安裝人員要嚴格按照設備完好標準,技術資料及圖紙進行認真恰當地安裝。
6.設備安裝后,由設備使用人員對安裝的設備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后,由使用人員簽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三
(三)出入口由承包單位派人,并在建設(項目管理)單位的監督下負責守衛,嚴格監督檢查所有人員、車輛的出入,并辦理登記手續。
(四)除本工程材料、設備運輸的車輛外,其他任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五)運送物資材料出場的車輛必須出示有關負責人簽發的出場單,并由相應的工程管理人員核驗出場材料是否與出場單一致。
(六)出場須自行清理、清洗輪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車輛污染城市路面所產生的責任由車輛駕駛人或使用人承擔。
(七)當施工現場發生車輛傷害事件時,按以下程序組織救援:
a.搶救傷者要及時,體現時間就是生命;
b.搶救方法得當,避免二次傷害;
c.實施現場急救與送醫院救治相結合的原則;
d.送現場最近的醫院救治的原則;
2.1收集信息和事故評價
a.保持通訊暢通,信息及時溝通,隨時掌握現場事態發展狀況;
b.確定事故類型、傷害形式和范圍;
c.確定人員傷害情況;
d.掌握天氣變化情況(電話咨詢、氣象預報);
e.確定現有資源是否滿足救援需要(人力、物資和設備),是否需要外援;
f.根據上述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行動。
2.3針對傷者的受傷情況采取有效的救護措施,避免搬運過程中的二次傷害。
2.4與醫院或急救中心及時取得聯系,轉送傷者,使傷者得到進一步的救治,減少傷亡。
2.5為了救治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衛組實施警戒工作保證搶險道路暢通。
3.1外傷止血:由于事故可能引起出血,出血量大(達到總血量的40%),就有生命危險。現場搶救時,首先采取緊急止血措施,然后再采取其他措施,常用的止血方法有:指壓止血、加壓包扎止血、加墊屈肢止血和止血帶止血。
3.2包扎:可以起到快速止血、保護傷口、防止污染作用,有利于轉送和進一步治療。常用方法有繃帶包扎、三角巾包扎、尼龍網包扎自粘貼包扎。
3.3骨折固定:為了使斷骨不在加重,避免加重斷骨對周圍組織的傷害,減輕傷員的痛苦并便于搬運,常用夾板的方法來固定。搬運時應注意:
a.下肢骨折需用擔架;
b.脊柱骨折,用門板或硬板擔架,使傷者面向上。由3-4人分別用手托起頭、胸、骨盆、腿部,動作一致平放在擔架上,用布帶將傷員綁在擔架上,以防移動。
設備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四
1、凡出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均需辦理出入證或臨時出入證,并應佩戴規范,主動出示證件。無證人員不得出入施工現場。
2、出入施工現場應舉止文明、著裝規范,正確佩戴安全帽。嚴禁酒后或赤腳、穿拖鞋、袒胸露背等進入施工現場,一經發現罰款處理,嚴重者清除現場。
4、不準在施工現場吸煙及隨地大小便,施工現場內不準打架斗毆,違者立即清除現場。
5、凡出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辦理《車輛通行證》,并應自覺停車接受檢查。未經許可不得強行進入施工現場。出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按有關規定按指定路線行駛、停放,嚴禁超速、亂行、亂放。
6、現場材料堆放整齊,隨時保證樓層衛生整潔干凈,垃圾及時清理。
7、工作時的臨電設施要掛起來,不能隨地亂放。
8、每層要有消防設施(滅火器、沙箱、消防桶、鍬鎬等),由施工負責專人管理。
9、無關人員或車輛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將小孩、親友或其他人員及其車輛擅自帶入施工現場。
10、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需要進入施工現場時,由接待部門與門衛值班員聯系,做好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