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的明確性可以幫助員工更好地理解自己在組織中的角色和責任。通過閱讀以下范文,您可以了解到不同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有助于您更好地理解和應對工作。
學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范文(13篇)篇一
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凡要托管學生不認同本責任書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幼兒園。幼兒園與學生只是托管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托期間幼兒園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幼兒園托管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幼兒園有過錯的,按幼兒園過錯的大小確定幼兒園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幼兒園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幼兒園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幼兒園的設施有關,但幼兒園的設施并無缺陷。
(2)托管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5、嚴禁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或由托管老師和幼兒園共同負責,但托管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負責任。
6、日常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擅自離開幼兒園,幼兒園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7、幼兒園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8、幼兒園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說明情況)。
此協議一式二份,簽字后立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
學生簽名:xxx家長簽名:xxx。
時間:20xx年xx月xx日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學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范文(13篇)篇二
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凡要托管學生不認同本責任書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幼兒園。幼兒園與學生只是托管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托期間幼兒園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幼兒園托管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幼兒園有過錯的,按幼兒園過錯的大小確定幼兒園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幼兒園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幼兒園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幼兒園的設施有關,但幼兒園的設施并無缺陷;(2)托管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5、嚴禁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或由托管老師和幼兒園共同負責,但托管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負責任。
6、日常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擅自離開幼兒園,幼兒園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7、幼兒園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8、幼兒園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說明情況)。
此協議一式二份,簽字后立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幼兒園(蓋章)乙方:xx。
學生簽名:xxx家長簽名:xxx。
時間:x年x月x日時間:x年x月x日。
學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范文(13篇)篇三
因我校有部分學生放學后在校外托管機構托管、托輔,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托輔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落實,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家長為孩子選擇托管、托輔機構時,要選擇有資質的單位,所選托輔機構的辦學資質要得到教育行政部門的許可和審核,負責學生就餐的機構要有食品藥品監督局審批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同時還要達到消防部門審核的消防安全。選擇校外機構的校舍房屋不能存在安全隱患,嚴禁到有安全隱患的機構托管、托輔。
2、學生在校外托管、托輔機構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托管、托輔機構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3、托管、托輔機構的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出現事故的,由托管機構負責。
4、家長要嚴禁學生在托管、托輔機構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器物,因此發事故的,由托管機構或家長負責。
5、家長要切實注意監督學生在托管機構的飲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托管機構完全負責。
6、學生在參加托管、托輔活動時,家長要保證其本人的交通安全,嚴禁乘坐沒有資質和手續的黑校車、黑出租。乘坐公交車的學生,應教育學生文明乘車。
7.家長所選擇的托管、托輔機構要保證環境衛生整潔、定期消毒殺菌,按時通風,避免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由此造成的后果,與學校無關。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責任人:x。
日期:20x年x月x日
學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范文(13篇)篇四
因我校有部分學生在托管食宿,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所有托管學生若因在托管期間發生以下情況造成的個人傷害均與我校無關,應有托管承辦人和監護人承擔。
1、學生在托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2、校外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
3、校外托管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托管應承擔一切責任;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托管中心,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托管中心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4、托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違反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5、托管中心老師要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等危險物品,因此發生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6、托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不得安排親屬朋友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知班主任和托管中心(只能用學校和托管中心登記的電話),由托管老師簽字確認之后方可離校。否則學校有權不予批準學生離校。
7、托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衛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托管中心完全負責。
8.托管中心必須注意環境衛生,定期消毒,按時通風,如果造成托管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的,由托管中心與家長共同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就學期間發生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如家長不能及時趕到,托管中心老師需代行護理陪床、繳納費用等家長職責。
本責任狀一式三份,托管中心、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責任人:x。
日期:20x年x月x日
學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范文(13篇)篇五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小學生年齡小,是非辨別能力差,無論在學業還是身心健康方面的發展都需要家校之間的密切配合,以達到教育的最優化,讓學生更好地健康成長和成才。本著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讓他們個個成仁成才的出發點,學校特與在校外托管中心(班)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甲方盡可能地為全體師生營造優良的教學氛圍,優化學校的育人環境。
二、甲方不主張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托管在外,強烈反對乙方把孩子托管在衛生、安全、教育環境不達標的托管中心(班)。
三、乙方如果確實因為家庭原因需要把孩子或被監護人放在校外托管的,請務必實地察看此托管中心的辦學環境,確保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學習。實地察看包括周邊環境、從事人員的健康證、消防部門頒發的消防合格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可證和執教人員的教師資格證。
四、乙方要到甲方了解學生上學和放學的作息時間,以便乙方與托管中心簽訂相關托管協議。甲方早上7:30開校門,中午開校門時間冬春季節為1:50,夏秋季節為2:10;上午放學時間是11:40。下午放學時間分冬春季節和夏秋兩個季節不同,冬春季節為下午4:40,夏秋季節為下午:5:00。一年級和二年級學生上午放學時間為11:20,下午冬春季節為3:30,夏秋季節為下午:3:50(星期四下午一、二年級學生也需要上三節課,這天一、二年級學生的放學時刻是冬春季節為4:20,夏秋季節為下午:4:40)。甲方未開校門期間不允許學生到校,更不允許學生在校門口聚集、擁堵,請乙方必須把你的孩子或被監護人的相關作息時間告訴托管中心(班)的工作人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時間,以防止學生進游戲廳或網吧。學校每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夏秋季節作息時間表,10月1日長假后執行冬春季節作息時間表。
五、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托管在外,托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與學校無關,請乙方務必與相關從業人員簽訂托管安全協議,確保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的安全。
六、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學生脫離托管中心(班)失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請各自遵照執行。
甲方(簽字或蓋章):xx縣泉江小學。
乙方(簽字):xx。
20xx年9月xx日。
學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范文(13篇)篇六
因我校沒有為學生提供食宿服務的條件,部分學生在托管班食宿,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學生在外托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2、校外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
3、校外托管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托管應承擔一切責任;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托管中心,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托管中心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4、托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違反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5、托管中心老師要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器物,因此發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前通知班主任和托管中心(只能用學校和托管中心登記的電話),由托管老師簽字確認之后方可離校。否則學校有權不予批準學生離校。
7、托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衛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托管中心完全負責。
8.托管中心必須注意環境衛生,定期消毒,按時通風,如果造成托管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的,由托管中心與家長共同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就學期間發生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如家長不能及時趕到,托管中心老師需代行護理陪床、繳納費用等家長職責。
本狀一式三份,托管中心、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xxx小學。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范文(13篇)篇七
尊敬的學生家長:
目前社會上、校園內突發性暴力事件和校園不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為了進一步加強兒童之家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管理,有效遏制托管學生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托管學生無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傳染病,確保你孩子的安全和身心得到健康發展。為創建良好育人環境,建立和諧的學習氛圍和師生關系,確保正常的教學秩序,為家長安心工作服務,為此,特制訂本責任書。希望您大力支持,并積極參與管理。
一、進入托管中心上課期間嚴禁學生走出教室,如未經允許走出教室發生不安全事故自己負責,輔導完畢離開托管中心需及時回家,路上逗留發生不安全事故自己負責。
二、嚴禁帶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托管中心,一經發現全部沒收。
三、離開托管中心,必須按規定,走時老師同意.在上學、放學路上要靠公路右邊行走,不準爬車、欄車、打車、橫穿公路等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避免不安全事故的發生。上下樓梯靠右行。
四、托管中心內不準高聲喧嘩,不準做劇烈運動或危險游戲。不準攀越欄桿、門窗、書架、桌凳等,嚴禁進入廚房。
五、離開托管中心不準私自下河塘、水庫、小水窖里洗澡,不準玩火或帶火種上山,避免火災發生。
七、不準用語傷人,嚴禁打架斗毆或敲詐勒索現象發生,男女生相互尊重。
八、不準私自出門或走親訪友,必需時要經家長或老師同意。
九、注意個人衛生,不喝生水,不吃發霉變質食物,不買不帶零食吃,不吃野生菌、野果等,嚴防食物中毒。
十、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用氣、燃煤等,嚴防觸電、煤氣等。
十一、本責任書含與安全工作相關的未盡事宜。本責任書經托管中心、學生家長簽字后生效。
十二、凡本責任書所涉及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負責,必要時托管中心參與調解。
托管中心(公章):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范文(13篇)篇八
為確保學生安全健康,防止意外事故,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全縣學校安全會議精神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學校除加強安全防范教育外,特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作為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無論孩子在家還是在學校,家長都必須履行其監護責任,特別是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家長要全權對孩子的安全責任。
二、學生家長必須積極主動地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增強學生防火、防盜、防中毒、防觸電、防溺水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自我保護和防范能力。
三、家長應督促孩子認真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小學生在校一日常規》.學生中午、下午放學離校及節假日期間若因下河洗澡、渡河、逛街、游玩、爬樹、爬車、打架等所出一切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四、家長應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學習、生活、衛生等行為習慣和養成教育,教育子女按時到校,按時回家,不在途中追逐打跳,應制止學生買、玩危險玩具,管制刀具、煙花爆竹、氣彈槍、彈弓等危險品;嚴禁學生吸煙酗酒、拉幫結派、打架斗毆、敲詐錢物;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學生騎自行車和坐三輪車上學;教育子女不吃零食,杜絕生日吃、請等不良行為,防止疾病和中毒事件發生;凡屬學生不聽老師管教,不遵守校紀校規等發生的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五、嚴禁學生進入“三廳”(歌舞廳、錄像聽、游戲廳)和各種網吧或打臺球。
六、建立暢通的學校、家庭聯系網絡,配合學校共同做好對孩子的安全紀律法制教育,最大限度的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保證孩子健康成長。
七、學生家長要積極支持參加集體防疫體檢和團體人身平安保險及住院醫療保險。
學生 (簽字):______
梁山中心完小
年 月 日
為了切實加強中學生校外安全的教育和管理,防范各種不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青少年學生的生命健康,現與各位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家長作為中學生的監護人,無論學生在家還是在學校,家長都必須履行其監護責任,特別是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家長要全權對孩子的安全負責。
二、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避免危險、做法和習慣。
三、及時糾正、制止孩子可能會引發人身傷害的想法、做法和習慣。
四、在孩子上學期間,家長有義務將孩子情緒、身體異常情況通報學校,提醒學校給孩子必要的關注。
五、家長要做好未成年學生脫離學校和家庭期間,如上(放)學路上、放學后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不到禁止游泳和滑冰的地方去,不隨便進果園采摘果實,不吃來路不明的食物,不隨意和陌生人打招呼,不酗酒、賭博、不打架斗毆。
六、學生請假,必須寫清請假事由,并經家長簽字、班主任、學校批假后,方可離校。
班 主 任(簽字): 學 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安全責任意識是學生安全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在校外開展實習活動期間,學生的安全工作,責任更是重于泰山。為確保在校外開展實習活動期間學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承諾書。
1、學生承諾離校期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現金和個人物品謹慎使用和保管。不得攜帶國家明文規定的違禁物品。違反以上要求造成錢物損失,經國家有關管理部門查無結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學生承諾嚴禁在校外實習期間到江河、池塘和水庫等處游泳,凡違反此規定,一旦發現或者有人舉報屬實則進行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開除學籍處理(對知情不報者,予以警告處分),違此而造成的.損失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3、學生承諾在校外實習期間,要嚴格遵守學院和實習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實習單位領導和實習指導老師的管理和安排。確因事需離開實習場所和實習單位,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論處。因不遵守學院和實習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及家長承擔,并按學院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學生承諾在校外學習期間,不得進入違法的營業性娛樂場所,不得從事違法的商業性質活動,由此引起的糾紛或造成的損失引學生本人承擔。
5、學生承諾離校期間遵守交通規則,因各種原因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因違反交通規則所造成的損失由學生自負。
6、學生承諾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學院、系、專業、班級制定的紀律條例及相關規章制度,凡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紀律條例及相關規章制度而造成的損失由學生自己承擔,并按學院規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7、學生承諾在校外實習期間,凡需離開實習場所和實習單位,都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非實習時間、請假或不假離開實習場所和實習單位后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自己承擔。
8、學生承諾在校外實習期間應當自覺遵守公民道德規范,自覺遵守實習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在實習期間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學校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9、學生承諾使用計算機網絡,應當遵守國家和學校關于網絡使用的有關規定,不得登錄非法網站、傳播有害信息。
10、學生承諾到達校外實習單位后立即與系指定的實習指導教師或輔導員取得聯系以及按照規定的實踐實習進程安排計劃,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導師布置的任務。并且,自覺參加實習單位考核,并按學校通知的時間返校。
11、本安全承諾書一式兩份,由學生本人和家長本人簽字,一份留存系里,一份由學生保存。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外實習學生家庭聯系人: 聯系電話: 家庭詳細住址: 實習地點:
學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范文(13篇)篇九
因我校有部分學生放學后在校外托管機構托管、托輔,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托輔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落實,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家長為孩子選擇托管、托輔機構時,要選擇有資質的單位,所選托輔機構的辦學資質要得到教育行政部門的許可和審核,負責學生就餐的機構要有食品藥品監督局審批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同時還要達到消防部門審核的消防安全。選擇校外機構的校舍房屋不能存在安全隱患,嚴禁到有安全隱患的機構托管、托輔。
2、學生在校外托管、托輔機構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托管、托輔機構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3、托管、托輔機構的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出現事故的,由托管機構負責。
4、家長要嚴禁學生在托管、托輔機構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器物,因此發事故的,由托管機構或家長負責。
5、家長要切實注意監督學生在托管機構的飲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托管機構完全負責。
6、學生在參加托管、托輔活動時,家長要保證其本人的交通安全,嚴禁乘坐沒有資質和手續的黑校車、黑出租。乘坐公交車的學生,應教育學生文明乘車。
7.家長所選擇的托管、托輔機構要保證環境衛生整潔、定期消毒殺菌,按時通風,避免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由此造成的后果,與學校無關。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學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范文(13篇)篇十
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凡要托管學生不認同本責任書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幼兒園。幼兒園與學生只是托管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托期間幼兒園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幼兒園托管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幼兒園有過錯的,按幼兒園過錯的大小確定幼兒園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幼兒園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幼兒園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幼兒園的設施有關,但幼兒園的設施并無缺陷;(2)托管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5、嚴禁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或由托管老師和幼兒園共同負責,但托管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負責任。
6、日常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擅自離開幼兒園,幼兒園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7、幼兒園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8、幼兒園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說明情況)。
此協議一式二份,簽字后立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幼兒園(蓋章)乙方:xx。
學生簽名:xxx家長簽名:xxx。
時間:x年x月x日時間:x年x月x日。
學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范文(13篇)篇十一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學生應遵守:
1、不準乘坐麻木等簡陋的交通工具,不準乘坐車況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乘坐超載的車輛。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未到年齡的.不準騎自行車。學校禁止學生騎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家長應盡到下列義務:
1、經常教育子女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特別是上學前要再三叮囑。
2、盡量抽出時間護送子女到搭車地點,監督子女按要求乘車。
3、對于違規載學生上學的麻木車主和車況不合格的車主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4、對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負責。
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求學生自愿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實責任措施。
5、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強門衛管理,嚴禁麻木等簡陋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學生家長簽名: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xx中學。
學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范文(13篇)篇十二
因我校有部分學生在托管食宿,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所有托管學生若因在托管期間發生以下情況造成的個人傷害均與我校無關,應有托管承辦人和監護人承擔。
1、學生在托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2、校外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
3、校外托管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托管應承擔一切責任;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托管中心,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托管中心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4、托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違反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5、托管中心老師要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等危險物品,因此發生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6、托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不得安排親屬朋友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知班主任和托管中心(只能用學校和托管中心登記的電話),由托管老師簽字確認之后方可離校。否則學校有權不予批準學生離校。
7、托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衛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托管中心完全負責。
8.托管中心必須注意環境衛生,定期消毒,按時通風,如果造成托管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的,由托管中心與家長共同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就學期間發生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如家長不能及時趕到,托管中心老師需代行護理陪床、繳納費用等家長職責。
本責任狀一式三份,托管中心、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學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范文(13篇)篇十三
有些學校由于條件限制,不能為學生提供食宿,部分學生家長私自把學生安插到幼兒園或校外小飯館及托管場所進行食宿。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整理的小學生托管安全。
責任書。
希望對你有用!
學生的父母是學生的第一監護人,作為第一監護人有義務為孩子的安全擔負責任,同時更有義務為孩子的生活安全提供最佳場所,在學校規定的學生應在校時間之外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為了確保這部分學生的交通、食品等方面的安全及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家長應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的作息時間是:早上7:30以后到校,11:50放學離校,下午14:00以后到校,17:50放學離校。放學后學生應及時離校,并按規定時間入校,不得提前到校,也不得未到入校時間在校門口逗留。
在幼兒園食宿的學生,未到入校時間不得在校園內逗留,學校允許學生進教室學習或午休,家長應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做危險的游戲、不私自離校、不毀壞學校安全防護設施和公共財物,不亂扔果皮等廢棄物。
如果不遵守學校規定,期間出現任何意外學校概不負責,均由學生及家長承擔完全責任。
2、家長應與校外飯館或托管機構協商讓學生中午得到充分的休息,以保證學校下午正常的學習活動。
3、家長應監督校外飯館或托管機構提供的食品衛生及午休設施安全,如出現食物中毒或其它安全事故,應由個人負責或家長及托管機構協商解決,與學校無關。
4、家長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并要求托管機構保證學生交通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系學生個人行為,應由個人負責或家長及托管機構協商解決,與學校無關。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因我校有部分學生在托管食宿,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所有托管學生若因在托管期間發生以下情況造成的個人傷害均與我校無關,應有托管承辦人和監護人承擔。
1、學生在托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2、校外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
3、校外托管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托管應承擔一切責任;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托管中心,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托管中心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4、托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違反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5、托管中心老師要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等危險物品,因此發生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6、托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不得安排親屬朋友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知班主任和托管中心(只能用學校和托管中心登記的電話),由托管老師簽字確認之后方可離校。否則學校有權不予批準學生離校。
7、托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衛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托管中心完全負責。
8.托管中心必須注意環境衛生,定期消毒,按時通風,如果造成托管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的,由托管中心與家長共同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就學期間發生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如家長不能及時趕到,托管中心老師需代行護理陪床、繳納費用等家長職責。
本責任狀一式三份,托管中心、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因我校有部分學生放學后在校外托管機構托管、托輔,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托輔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落實,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家長為孩子選擇托管、托輔機構時,要選擇有資質的單位,所選托輔機構的辦學資質要得到教育行政部門的許可和審核,負責學生就餐的機構要有食品藥品監督局審批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同時還要達到消防部門審核的消防安全。選擇校外機構的校舍房屋不能存在安全隱患,嚴禁到有安全隱患的機構托管、托輔。
2、學生在校外托管、托輔機構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托管、托輔機構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3、托管、托輔機構的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出現事故的,由托管機構負責。
4、家長要嚴禁學生在托管、托輔機構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器物,因此發事故的,由托管機構或家長負責。
5、家長要切實注意監督學生在托管機構的飲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托管機構完全負責。
6、學生在參加托管、托輔活動時,家長要保證其本人的交通安全,嚴禁乘坐沒有資質和手續的黑校車、黑出租。乘坐公交車的學生,應教育學生文明乘車。
7.家長所選擇的托管、托輔機構要保證環境衛生整潔、定期消毒殺菌,按時通風,避免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由此造成的后果,與學校無關。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