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現代經濟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它關乎國家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的財富。下面是一些金融投資的經典范例,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投資策略和市場預測。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一
醫藥類合同參考格式(樣本)。
目錄。
1)總則。
2)合營各方。
4)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5)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6)合營各方責任。
7)技術合作。
8)場地使用。
9)產品銷售。
10)設備、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11)原料藥的供應。
12)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筑。
13)董事會。
14)管理機構。
15)勞動管理。
16)工會。
17)稅收。
18)財務會計制度。
19)外匯。
20)利潤分配。
21)保險。
22)保密。
23)期限、解散、清算。
24)違約和不可抗力。
25)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26)合同文本與文字。
27)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項。
附件:技術轉讓協議。
第一章總則。
××××,××××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簡稱“合資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
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舉辦合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2.01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上述兩個實體合稱甲方,兩個實體可共同和各自。
享受與承擔在本合同下的有關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第3.01條甲、乙雙方根據“合資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規定,同。
第3.02條1.合營公司名稱是:××××(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其英文名稱:××××。
為此,合營公司與乙方將簽訂一個許可使用“××××”名稱的合同。
無論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營公司中不再有××%的股份,甲方同意改變合。
營公司的名稱,以使合營公司的中英文名稱中不再出現“××××”的字樣。
2.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3.03條合營公司在中國具有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
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
第3.04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
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除各自認繳的注冊資本的出資額外,各方均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負有更多的責。
任,合營公司的債權人只能向合營公司的財產求償。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4.01條1.合營公司的目的是: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和長期真誠合作。
的愿望,努力吸取合營雙方各自的專長和采用適宜的先進技術以及科學的管理方法,
將合營公司建成一個現代化的制藥企業,使其在產品的品種、質量及價格方面在。
國內外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合營公司應依。
照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藥品生產管理規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內部的質。
量規格條例,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國衛生部的有關規定的條。
件下從事生產和推銷醫藥產品。
2.為了達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營公司可以單獨或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
與各種形式和性質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經濟實體、機構及個人合作,根據“。
合資法”與本合同在國內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制造和銷售各種劑型的藥品。藥品的包。
裝包括大包裝(例如粉、顆粒、片劑、膠囊劑等)和適合消費者的需要的小包裝。
為了達到它的主要目的,合營公司有權開展自己的經營活動。
第4.03條合營公司將生產如在不斷。
調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產品:
a類:用中國國內生產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
在國外市場銷售。
b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通過乙方包銷。
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c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利用甲方的銷。
售機構,根據合營公司和甲方簽訂的代銷合同在國內市場銷售。
d類:董事會可于將來決定d類產品,包括下述產品:
(1)用乙方或中國國內的原料藥生產乙方開發的產品,使用乙方的商標,由。
合營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出口產品應由乙方包銷。
(2)用中國國內的原料,生產合營公司開發的產品,包括先進的中草藥制劑。
產品,使用合營公司的商標,由合營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按董事會的決定,出口。
產品可由合營公司直接或通過乙方銷售。
生產b類、c類及部分d類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料藥,合營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
其子公司或其團體公司之間購買同類原料藥時的平均價格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
第4.04條按合營公司工廠的設計能力,合營公司初期的生產規模為年產。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二
中國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國(地區)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省_____市登記注冊。
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_公司,在_____國______地登記注冊。
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資公司。
第二條合營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為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營各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產品。
(注:要根據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______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__________元,作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占_____%;乙方______元,占_______%。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投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及廠房_______,作價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或專有技術_______,作價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元。
工業產權或專有技術________,作價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關批準;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營他方在同等條件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7.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2.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7.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同意,由合營公司與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在乙方負責向合營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中的才有此條款。)。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它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使合營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營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售額的_______%。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轉讓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十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
第八章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營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
由合營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____%,乙方應及時將貨款匯回合營公司。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內銷產品可由甲方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__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_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應經董事會一致通過(注:董事會職權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董事長如放棄履行職責,須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副董事長可召集并主持會議。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合營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合營公司所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同等條件下,應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合營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在取得董事會的書面認可后,方可進行。
第十二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人,乙方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生產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籌建處在工程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職工之間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均用中文書寫。
(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每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_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有關的審批機構(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險。
第五十條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_________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該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方可生效。
第五十二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如董事會無法就解除合同達成一致,則任何一方可申請仲裁。
第五十三條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他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申請仲裁裁決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完成出資的,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支付應繳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收取違約方應繳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由于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行的________擔保。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出現,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傳真、電子郵箱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簽署。
中國_________公司代表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簽字)。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三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1)正文:);目錄1)總則8)技術訓練2)資本9)確立銀行設施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10)利潤4)董事會11)財務會計與審計5)經營管理機構12)稅務6)業務13)保險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14)銀行職員15)審批及注冊16)合同有效期17)終止與清算18)不可抗力19)保密及其他20)調解和仲裁21)合同文字22)法定通訊地址23)附加條款××××(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訂約四方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第二條銀行名稱及地址銀行名稱:中文:××××銀行英文:××××××××銀行地址:××××××第三條組織形式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第四條銀行宗旨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中國大學網()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四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4)正文:);目錄(1)總則(2)資本(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4)董事會(5)經營管理機構(6)業務(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8)技術訓練(9)確立銀行設施(10)利潤(11)財務會計與審計(12)稅務(13)保險(14)銀行職員(15)審批及注冊(16)合同有效期(17)終止與清算(18)不可抗力(19)保密及其他(20)調解和仲裁(21)合同文字(22)法定通訊地址(23)附加條款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共同舉辦一定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訂約四方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第二條銀行名稱及地址銀行名稱:中文:_____銀行英文:_____銀行地址:_____第三條組織形式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第四條銀行宗旨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額合作,為中國大學網()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五
金融類。
合同。
參考格式(樣本一)?。
目錄?。
1)總則8)技術訓練?。
2)資本9)確立銀行設施?。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10)利潤?。
4)董事會11)財務會計與審計?。
5)經營管理機構12)稅務?。
6)業務13)保險?。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注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訊地址?。
23)附加條款?。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銀行?。
英文:××××××××?。
銀行地址:××××××?。
第三條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銀行宗旨?。
第五條適用法律?。
第二章資本?。
第六條資本構成?。
銀行的注冊資本為××××××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百分之××,出資××××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占百分之××,出資××××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占百分之×,出資××××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占百分之××,出資×××××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元投資;?。
(3)××和××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第七條資本提供?。
第八條出資憑證?。
第三章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出資額轉讓?。
第十條注冊資本更改?。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一條董事會組成?。
第十二條董事會權力?。
第十三條董事會議事規則?。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于銀行,銀行擬投資于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第十四條董事會召開?。
第十五條常務董事會組成?。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總裁、執行副總裁?。
第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會委托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業務?。
第十九條業務范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二)本、外幣投資業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五)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六)信托、保管箱業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托收;?。
(十一)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務。?。
第七章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現有附屬機構?。
第八章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技術訓練?。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和××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第九章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銀行設施?。
第十章利潤?。
第二十四條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第二十六條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財務會議制度?。
第二十八條貨幣單位?。
第二十九條審計與報表?。
第三十條銀行審計師?。
第三十一條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稅務?。
第三十二條稅款?。
第三十三條進口物資、設備?。
第三十四條減稅、免稅及退稅?。
第十三章保險?。
第三十五條保險及付款?。
第十四章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銀行職員雇傭?。
第十五章審批及注冊?。
第三十七條審批、生效日期?
第三十八條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第四十一條清算?。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保密?。
第四十四條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第二十章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內部調解?。
第四十六條仲裁?。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量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通知書?。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二十三章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前寫合約及照會?。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六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書模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_________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國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合資經營企業的成立
第二條以上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____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合資經營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企業)
英文名稱為:_________
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企業是經_________(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記注冊的中國企業法人,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件規定。
第五條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對合資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六條合營雙各方合資經營的宗旨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和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積極研制、開發和生產國內外市場適銷產品,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服務,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
第七條合資企業的經營范圍為:_________
第八條合資企業的經營規模為:_________
第九條合資企業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第十條合資企業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資雙方的出資方式:
第十二條合資企業注冊資本由合資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條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
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非合營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四條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一)按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如期出資;
(二)辦理申請設立合資企業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三)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四)組織合資企業廠房和其他配套設施的設計、施工;
(五)協助辦理外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七)協助合資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八)協助合資企業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九)協助外方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暫住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
(十)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二)協助合資企業辦理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合資企業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六)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合資企業設董事會,合資企業成立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十六條董事會由_________人組成,甲方委派出所_________人,乙方委派_________人。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____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董事會是合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企業業的切重大事宜。
對于下列事項應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一)合資企業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企業的中止、解散。
(三)合資企業注冊資本的增減和轉讓。
(四)合資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對于其他事宜,可采取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決定。
第十八條董事長是合資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取權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條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一條合資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理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處理重要問題時,應同副總經理協商。
第二十三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董事會可以隨時解聘。
第二十四條合資企業所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就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二十五條合資企業委托_________方在國際市場先購設備、材料等物資,其他方有權參與選購。
第二十六條合資企業從國外市場購買的設備、運輸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
第二十七條合資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境內(或境外)市場銷售。
第二十八條合資企業的產品按以下方式銷售: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為了在中國境內我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合資企業可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的分支機構。
第三十條合資企業的產品商標由董事會確定后報工商管理部門登記。
第三十一條合資企業按照中國有圈稅收法規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二條合資企業職工按照中國有關稅收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三十三條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四條合資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會計制度、財務管理規定,設立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本企業的會計制度須報_________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合資企業按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如實報送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并向原審批機關抄報年度會計報表。
第三十六條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依照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統一標準,如實提供統計資料,報審批機關、統計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合資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合資企業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第三十九條合資企業的各項保險均應在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價值、保期等按國家有關的規定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決定。
第四十條合資企業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國其它勞動管理法規,經董事會研究制度管理方案,通過合資企業與合資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職工個人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武漢市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合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四十二條合資企業的職工有權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合資企業應按規定為企業工會提供經費和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四十三條合資企業的期限為_________年。合資企業的合營期限從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并簽署書面協議后,應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四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產業政策要求,合資企業的經營范圍變更、分立、合并、注冊資本的增減、轉讓或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并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五條合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十六條合資企業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解散:
(一)合營期限屆滿;
(二)合資企業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四)合資企業未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的;
(五)合營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六)合資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終止合資合同。
本條第(二)(三)(四)項所列情形下,應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或合營各方共同提出申請,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本條第(五)項所列情形下,守約方有權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資企業。
第四十七條合資企業宣告解散時,合資企業依法進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組織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執行。
第四十八條由于合營一方不履得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致使合資企業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關有權報原審批機關批準解散該企業。繼續經營的,違約一方應賠償合資企業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九條合營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規定按期繳付其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一個月內繳付或者繳清出資。如違約方逾期仍未繳付或繳清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資企業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營企業,守約方有權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準解散合資企業或另找合營者承擔違約方在合資企業的權利和義務,并向違約方索賠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失,根據實行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提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就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事發之日起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五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一切爭議,各方就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
如果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經各方協商,提交促裁機構,按該機構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五十三條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方書寫。
第五十六條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同時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企業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銷售協議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_________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同。
第五十八條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力、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資各方各執_________份,合營企業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營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七
金融類合同參考格式(樣本二)?。
目錄?。
1)總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3)出資?。
4)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為××××,英文名稱為××××(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第十條?。
第四章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第十三條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第十四條董事長、副董事長?。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第十六條董事會的職責?。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
規章制度。
?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第十八條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第十九條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八章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九章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的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十章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年。?。
第三十六條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文和×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簽字。?。
中方簽名:外方簽名: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八
合同。
?
目錄?。
(1)總則?。
(2)資本?。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4)董事會?。
(5)經營管理機構?。
(6)業務?。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8)技術訓練?。
(9)確立銀行設施?。
(10)利潤?。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12)稅務?。
(13)保險?。
(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注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訊地址?。
(23)附加條款?。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銀行?。
英文:_____?。
銀行地址:_____?。
第三條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銀行宗旨?。
第五條適用法律?。
第二章資本?。
第六條資本構成?。
銀行的注冊資本為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以現金投資。?。
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占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投資;?。
第七條資本提供?。
第八條出資憑證?。
第三章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出資額轉讓?。
第十條注冊資本更改?。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一條董事會組成?。
第十二條董事會權力?。
第十三條董事會議事規則?。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度、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于銀行,銀行擬投資于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第十四條董事會召開?。
第十五條常務董事會組成?。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總裁、執行副總裁?。
第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會委任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業務?。
第十九條業務范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1.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2.本、外幣投資業務;?。
3.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4.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5.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6.信托、保管箱業務;?。
7.本、外幣擔保業務;?。
8.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9.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托收;?。
11.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13.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務。?。
第七章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現有附屬機構?。
第八章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技術訓練?。
第九章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銀行設施?。
第十章利潤?。
第二十四條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第二十六條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八條貨幣單位?。
第二十九條審計與報表?。
第三十條銀行審計師?。
第三十一條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止為一年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稅務?。
第三十二條稅款?。
第三十三條進口物資、設備?。
第三十四條減稅、免稅及退稅?。
第十三章保險?。
第三十五條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保險公司或經董事會批準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并經董事會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至于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準。付給人民保險公司或由人民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銀行職員雇傭?。
第十五章審批及注冊?。
第三十七條審批、生效日期?
第三十八條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1.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2.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3.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4.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第四十一條清算?。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保密?。
第四十四條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第二十章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內部調整?。
第四十六條仲裁?。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最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通知書?。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丁方: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前寫全約及照會?。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九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8)技術訓練
(9)確立銀行設施
(10)利潤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12)稅務
(13)保險
(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注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訊地址
(23)附加條款
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共同舉辦一定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銀行
英文:_____
銀行地址: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額合作,為加速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準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注冊資本為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以現金投資。
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占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
(3)_____和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責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后,銀行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和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后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協助清理并負責償還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存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方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和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有進一步規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后(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后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刊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后,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核準。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注冊資本更改
如注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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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利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范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度、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于銀行,銀行擬投資于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于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過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抵觸。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人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并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項: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會委任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后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準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十九條 業務范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1.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2.本、外幣投資業務;
3.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4.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5.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6.信托、保管箱業務;
7.本、外幣擔保業務;
8.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9.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托收;
11.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13.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務。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_和_____成為銀行在_____的子公司,_____改名為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_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系,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后,所余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范圍內自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和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并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和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于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及_____和_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二十三條 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制訂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咨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納稅款后,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撥作準備金,并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余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于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紅利用_____幣在交稅款后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_幣,除編制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折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帳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止為一年會計年度。
第三十二條 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多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三十四條 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稅或減稅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保險公司或經董事會批準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并經董事會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至于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準。付給人民保險公司或由人民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三十六條 銀行職員雇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后,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發現批準證書后方能生效,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1.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2.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3.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4.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并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余資產。清算委的報告經董事會批準,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并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
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盡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并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國家法令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應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整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著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和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后30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_仲裁外按照聯合國1976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后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內聯合任命另公司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_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護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最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行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應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丙 方:_____
丁 方: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全約及照會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十
第一條(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條合作各方。
甲方:注冊國家:國。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注冊地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三條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為。
第四條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保護。
第六條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經營目的、經營范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潤為目的。其宗旨為,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涂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對蝦、鰻魚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對蝦、鰻魚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對蝦噸,成鰻噸,以及其它水產品。
第五章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甲方提供土地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美元。
第十一條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四條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準后,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并委托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后,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港。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負擔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中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港或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采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本公司為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名,任期均為年。董事長由甲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給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次例會,一般應在×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征得副董事長同意后,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周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具委托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其它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并決定任期年限。正、副總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并定期向董事會匯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年。
第二十八條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并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本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布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能部門制定的內外銷產品價格,并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系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決定;。
12.其它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它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籌建工作。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合作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持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一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并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進口原材料采購對象,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后,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合作公司生產的對蝦,鰻魚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驗后,根據年度出口計劃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并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隨著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內銷產品按中國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由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公司各類報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核。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公司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其它貨幣屬于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換算。屬于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例規定交納各種稅金,并參照《關于中外合作經營項目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的申請。
第四十六條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于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后,余下的凈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乙方所得的凈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為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準。然后,合作公司持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準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愿意繼續合作,可申請并經上級批準機關批準后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準后,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于本條第二款情況解散合作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由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此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后的剩余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余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于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后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動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公司解散或終止時,各項帳冊及文件應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險。
第五十七條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商標。
第五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對蝦采用“”牌商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后使用。
第十八章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散、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仲裁決定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其它。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準后,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起訴,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它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盡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顯示的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公司地址:
第七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方:
法定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地址:
電話:
第七十二條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主管及審批機關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十一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金融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準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
(3)_______和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后,銀行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和_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后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協助清理并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和_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后(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后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后,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核準。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注冊資本更改
如注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范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于銀行,銀行擬投資于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于××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抵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并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務: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會委托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后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準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務
第十九條 業務范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二)本、外幣投資業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五)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六)信托、保管箱業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托收;
(十一)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務。
第七章 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__和_______成為銀行在_______的子公司,______改名為____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____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系,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后,所余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范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_和_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并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__和__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于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及_______和____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 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 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訂定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咨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交稅款后,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撥作準備金,并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余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于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紅利用________幣在交稅款后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議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幣,除編制___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折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帳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三十四條 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稅或減稅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保險公司或經董事會批準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并經董事會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至于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準。付給人民保險公司或由人民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 銀行職員雇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注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后,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發出批準證書后方能生效,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并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余資產。清算委員會的報告經董事會批準,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并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盡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并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著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或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后三十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_____仲裁處按照聯合國一九七六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后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內聯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擴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量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就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準正式生效后,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本合同相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代表: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代表: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等遇。
第十四條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給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職員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它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以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它計算記錄。
第九章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的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以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平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中方(蓋章):_________外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十三
1)總則。
3)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4)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5)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6)合營雙方的責任。
7)技術轉讓與保密。
8)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9)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10)董事會。
11)經營管理機構。
12)勞動管理。
13)財務和利潤分配。
14)保險。
15)特別約定。
16)爭議的解決。
17)合同文字。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總則。
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中國政府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英文名稱:《》簡稱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二條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并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為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于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美元。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
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__%。
出資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乙方:
___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
出資方式:
現金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
第十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萬美元。并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后,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議師驗證,并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并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的用戶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和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外部設備和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鑒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咨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咨詢服務。
(11)代理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和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用戶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為中國境外____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____,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開辟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稅、退稅和免稅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托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戶。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傭金。乙方在中國和____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范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____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并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___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在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后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___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并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傭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范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采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非經合營公司批準,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并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由合營公司的雇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采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并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采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采購。但若乙方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采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采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____國家進行,也可以委托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____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戶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傭金。
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戶付款之后,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傭金,傭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合營公司登記注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董事會由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托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余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范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準。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___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的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____美元。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___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準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錄用。在合同的頭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賬法記賬。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賬以人民幣為統一記賬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后,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后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__%,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___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合營公司將在___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____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有關的稅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稅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___年免繳所得稅,并且在此后___年減免所得稅___%。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地,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保險。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如果由于中國或____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由于受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并應于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由于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可以提請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合營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賬面余額進行清算。現金應以現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兌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后,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
第五十六條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在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___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____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____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后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___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后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并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____和字詞____不經___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甲、乙方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采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兩種文本在中國____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金融資產(模板14篇)篇十四
7)技術轉讓與保密
8)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9)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10)董事會
11)經營管理機構
12)勞動管理
13)財務和利潤分配
14)保險
15)特別約定
16)爭議的解決
17)合同文字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總則 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政府的其他有關規定(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英文名稱:《 》簡稱( ),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 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職務:_____
國 籍: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職務:_____
國 籍:_____
乙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第二條 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 》。英文名稱《 》。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并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合營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為__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于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 方:
_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_%
_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_%
出資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