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的執行應當配備專業的應急救援隊伍和必要的應急設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應急預案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一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設備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運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后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盡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用戶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設備、高低壓配電柜、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了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總指揮:劉海龍。
副總指揮:裴保信、張祥貴、徐衛民、陳宏、張國峰。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張祥貴。
成員:裴保信、孫冬梅、孫開松舒磊、陳福雷、馬維峰、張海東、周仲民、巨長庚。
物資保障組。
組長:徐衛民。
成員:黃偉、胡濱、王磊、劉超。
應急車輛組。
組長:孫景啟。
成員:孫強、孟昭君、種傳偉、李天劍、陸江。
安全保衛組。
組長:巨長庚。
成員:栗興蓮、張勇、張銳、李然。
運行一處。
隊長:舒磊。
成員:劉玉海、劉保華、黃石、高玉芳、張強強、
劉金中、袁偉輝。
運行二處。
隊長:馬維峰。
成員:王兆宏、葉峰、高繼海、賈玉霞、王鈺、
運行三處。
隊長:孫開松。
成員:韓方舉、孟磊、溫濤、謝明、石峰、張立華、李中秋、單志國。
運行四處。
隊長:陳福雷。
成員:巨長安、孫炳華、韓兆立、姜濤、杜勇、張瑞杰。
運行五處。
隊長:周仲民。
成員:黃崇亮、薛開渠、孫中龍、李坤、趙汝峰。
管線所。
隊長:張海東。
成員:陳雷、張景峰、蔡青、王璨。
(一)危險源監控:
1、各運行處、安全保衛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調度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各運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調度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溫度情況,各運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設備一小時一巡視,并填報運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衛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運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范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操作系統組成監測網絡,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溫、超壓情況各運行處、調度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號發生后,由運行調度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匯報并盡快向現場負責人發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衛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xxxxxxxx、xxxxxxx、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信聯系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后,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匯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向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系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后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衛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后,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設備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并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了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
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并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匯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采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并恢復正常供熱后,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并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后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衛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設備,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
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并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設備儲備計劃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匯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一)應急搶修完畢后,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并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二
為及時應對廠外蒸汽和高溫水供熱管網以及直管站突發的重大故障和安全隱患,特制定本搶修應急預案。各相關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持電話暢通;接到搶修指令后1小時內主要負責人到達現場;2小時內主要人力和機械到達現場;3小時內展開應急搶修工作。
應急啟動:供熱期間生產部加強巡檢,發現情況要及時匯報,相關技術人員要及時確認故障情況,一旦發生重大故障立即啟動本預案。
搶修單位:供熱公司負責應急搶修的指揮和組織實施等;檢修公司負責落實施工隊伍、機械、裝備等;廠調度部和運行分場負責廠內的相應的操作和配合等。
應急搶修:應急搶修一旦啟動,供熱公司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確定搶修方案、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復措施等。各協作單位密切配合、不講困難、各負其責、全力以赴、迅速投入,以最短的時間完成搶修任務恢復供熱,最大限度的減小損失和負面影響。
主要搶修內容如下:
1.高溫水或蒸汽管網發生重大泄漏,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
2.主要閥門發生重大異常,無法正常操作或閥門破裂發生重大泄漏,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
3.供熱管道破裂發生泄漏,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
4.直管換熱站或二級管網設備突發嚴重故障或嚴重隱患、異常等,造成機組停運或無法對用戶正常供暖。
5.發生其它重大故障或事故,造成嚴重損失、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等情況。(根據現場情況確定)。
二、
1、總指揮:副總經理。
職責:應急搶修工作,協調和調度相關協作單位的配合工作和下達指令。對應急工作的安全、質量、進度負總責,協調解決重要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
2、土建指揮:供熱專工兼工程建設部經理。
職責:土建搶修方案、技術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復措施等,對現場施工安全、進度、質量等負責;檢修公司落實裝備、物資、人力;周邊關系、文明施工與賠償等。
3、安裝指揮:供熱專工兼安全培訓員。
職責:安裝搶修方案、技術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廠外操作等,對現場施工安全、進度、質量等負責;廠內運行部進行相關操作、調整、配合等工作;搶修工作、監督檢查各項重要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提出合理化方案和改進措施。
4、土建施工負責人:土建專責。
職責:土建搶修方案,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復措施、文明施工等工作,對現場施工安全、進度、質量等具體負責;及時聯系和調度機械、裝備、材料、人力等。
5、安裝施工負責人:安全生產部經理。
職責:安裝搶修方案,備品備件、安全防護、施工措施、廠外操作等工作,對現場安全、進度、質量等具體負責;及時聯系和調度公司的機具、器具、材料、人力等。
檢修公司負責落實具體施工單位和機械物資等準備工作,提供各負責人聯系電話,24小時開機暢通。接到應急指令后按要求組織實施展開搶修工作。
1、防止人身傷亡。
1.1嚴格執行《電力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熱機和電氣)和《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動火工作票管理規定》的各項規定,保證做到“三不傷害”。
1.2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都要裝設漏電保護器,在井室內照明設備使用安全電壓。
1.3任何人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著裝應符合安規規定。
1.4工作人員進入現場,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上班前4小時不得飲酒。
1.5就地操作檢查時,注意周圍環境,防止由于欄桿不全、坑洞蓋板不全,照明不足等造成的傷害。
1.6現場檢查、操作至少2人執行,做到相互提醒、監督,進入井室內檢查操作時,井口至少有一名監護人。
1.7進入閥門井工作前先通風、降溫、排除有害氣體;防止裸露部位高溫燙傷;做好防護措施后在進行工作。
2、防止誤操作。
2.1為保證試運的順利進行,嚴格執行指揮制度,執行人必須在接到操作命令后方可操作閥門。
2.2人員操作時要注意力高度集中,著到“一站、二看、三動手”,禁止操作時不嚴肅的一切的行為。
2.3所有機電設備的操作非專業人員不得動用機器設備,各種機械要強化保養,提高完好率,嚴禁帶病運行。
3、防止火災。
3.1現場使用汽油、柴油機械時嚴防漏油發生,加油時應將機械停機,加油時附近不準有明火。
3.2在有易燃物、管內、高處等處進行焊接和切割時,要有專人監護。
3.3焊接現場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
4、防止裝置違章。
4.1施工現場設置安全警告牌和警示牌,閑雜人員進入現場。
4.2管溝開挖放坡符合標準要求,管溝邊堆土要有防止塌方的措施。
5、防止違章措施。
5.1焊接和切割工作要由具有上崗證的員工操作。
5.2在井室內切割原管道時,注意做好通風措施,防止管道內存有有害氣體傷人。
5.3確保必須的個人防護用品,如防護眼鏡、面罩、防護服、絕緣鞋等。
5.4焊接和切割管道之前,確保管道已隔離、通風,并檢查是否還有易燃氣體。
5.5在風力超過六級和下雨時,禁止露天進行焊接和切割。
5.6在密閉空間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行燈,保持通風良好。
5.7有缺陷的儀器和設備應及時更換或修理。
5.7不準使用裸露的焊鉗和電纜;焊機要接地接零,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8正確貯存、使用氣瓶,保證氣瓶的安全裝置有效。
6、起重吊裝安全措施。
6.1管道或工件等吊裝時,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2所有參加人員應根據現場作業條件選擇安全的位置作業。
6.3正式吊裝前應進行試吊,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裝。
6.4吊裝時應動作平穩,就位后應及時找正、找平或臨時性支牢,吊件固定前不得解開吊裝索具。
6.5吊裝中因故暫停,必須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強現場警戒,盡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吊件長時間處于懸吊狀況。
6.6吊裝作業應設警戒線,并掛好安全標志,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6.7嚴禁在六級以上的風力時進行吊裝作業。
6.8吊裝過程中必須設專人指揮,確保信號正確無誤。
6.9操作起重機的人員應接受過培訓,應持證上崗。
7、施工用電安全措施。
7.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穿戴防護用品。
7.2施工用電的配電位置選擇、線路敷設、布置使用設專人管理。
7.3各種機電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并應有合格證書。嚴禁帶故障運行,且不得超負荷運行。
7.4移動式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接零,同時裝設漏電保護器。
7.5各處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按要求接地或接零?,F場配電箱(柜)應鎖好。
7.6操作前檢查需使用的設備及導線是否完好,按規程操作。
7.7電工絕緣安全用具、攜帶式電流和電壓指示器、臨時接地線、安全警示牌在使用過程中應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7.8應避免帶電作業。作業前應將有關的電路開關、閘和其他電路控制設備斷開并掛牌或上鎖禁止閉合,必要時,應安排人員看守。
7.9使用安全插座和漏電保護器,不準將電線踏在腳下。臨時照明應有保護罩、不能用電線掉著燈泡。
8、防腐保溫施工安全措施。
8.1施工現場有害氣體、粉塵不得超過允許含量極限并應設置排風設備;施工人員要站在上風處操作。
8.2有接觸防腐蝕材料過敏的人員,不得從事防腐蝕工程的施工。
8.3操作人員應配備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工作服、鞋、手套、帽、防護眼鏡、防塵防毒口罩、防護面具、急救氧氣呼吸器、毛巾、肥皂及防護油膏等。
9、交通運輸安全措施。
9.1必須按指定線路、指定地點、行駛速度行駛。
9.2車輛機器使用前必須經過安全檢查。
9.3重型設備和車輛要有滅火器。
9.4載人車輛要有足夠的座位和安全帶。
9.5開放式的車輛要有跌落防護。
9.6重型機器工作范圍內,只允許工作人員可以進入。
9.7機器操作時距電線、高壓線要在允許安全范圍內。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三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確保居民正常采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為健全臨沂城區集中供熱預警機制,進一步增強應急搶險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突發供熱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影響和損失,切實保障冬季供暖的安全、優質、平穩運行,根據《臨沂城區供熱事故應急預案》(臨政辦發〔20xx〕61號),結合沂水縣供熱實際制定本預案。
城區集中供熱應急工作要以保障供熱安全為首要目標,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長效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本預案適用于縣城區內供熱企業、供熱單位發生影響供熱生產運行的突發供熱事故及供熱設施設備原因造成的大面積停熱,對城區居民生活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的供熱事故。
根據供熱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影響等因素,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其中:
(一)一般事故: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需要調度個別部門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事故。
3、出現供熱用煤儲備量不足15天,影響城區正常供熱;
4、發生一般性群眾集體上訪事件,社會影響較小。
(二)較大事故: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多個部門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事故。
3、熱煤儲備量不足10天,可能影響城區正常供熱;
4、發生群眾集體上訪(20人以上),造成一定社會影響。
(三)重大事故: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城區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需要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故。
2、熱煤儲備量不足5天,嚴重影響城區正常供熱;
3、發生較大群眾集體上訪且有過激行為,局面難以控制。
為加強對全縣冬季供熱工作的領導,及時、快速、高效地處理突發性供熱應急事故,成立沂水縣城市供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組,辦公室地點設在沂水縣城市管理局公管中心,應急組成員由各供熱企業自行組織。
(一)領導小組人員組成。
總指揮:丁元崠(沂水縣城市管理局局長)。
副總指揮:李業偉(沂水縣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員)。
成員:孟祥偉(沂水縣城市管理局公管中心主任)。
滕海強(公管中心供熱科科長)。
石道勇(沂水縣熱電責任有限公司總經理)。
霍紅金(青援食品有限公司熱電公司經理)。
桑洪強(山東昆達生物公司供熱部經理)。
王永春(億利潔能科技有限公司經理)。
1、根據應急預案做好各環節的準備工作;
2、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總體組織協調;
3、組織進行應急方案的操作演練;
4、決定啟動或停止應急方案;
5、組織恢復正常工作。
(二)辦公室人員組成。
主任:李業偉(沂水縣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員)。
副主任:孟祥偉(沂水縣城市管理局公管中心主任)。
成員:
滕海強(公管中心供熱科科長)。
齊軍(公管中心供熱科)。
張楊(公管中心供熱科)。
張守福(沂水縣熱電公司客服中心經理)。
王秀俊(沂水縣熱電公司熱網建設科科長)。
周海波(沂水縣熱電公司熱網建設科副科長)。
王天云(青援食品有限公司供熱部經理)。
張雷(青援食品有限公司供熱部工程師)。
王?。ㄉ綎|昆達生物公司供熱部主任)。
牛連?。ㄉ綎|昆達生物公司供熱部工程師)。
趙海濤(沂水億利潔能公司安全環保部經理)。
主要職責:
1、負責傳達落實領導小組的有關決策,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
2、組織、協調、指揮應急事項的具體操作。
3、掌握匯總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工作進展情況,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信息。
4、負責聯絡相關部門的救助支援工作。
5、負責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提供調查和快速評估報告并將情況及時上報。負責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的實情、搶修、恢復生產等情況的收集匯總。
6、負責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的實情、搶修、恢復生產等情況的收集匯總。
7、組織保護、搶修、搶救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8、負責救援資金及其他急需物資的保障。
應急組由各供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組織,組長由企業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供熱企業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1、加大特、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產教育力度,提高各供熱公司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2、加強安全生產的檢査力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根據城區集中供熱特點及事故原因制訂應急措施。
4、應急設備、材料定期檢修、檢査,確保完好。
(一)基本應急。發生突發性重大事故時,應本著控制、報告、搶險的原則進行,并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2、接到報警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供熱單位各專業搶險隊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各供熱企業立即按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將搶險物資、器材送到事故現場。
4、組織搶修救援人員負責搶險現場的恢復工作。
(二)擴大應急。當事故發生為特別重大時或超出本級預案處置能力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上級報告,請求支援,利用全縣各種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三)應急結束。突發事件已經得到控制,重大險情已經排除,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有序展開,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一)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組織開展恢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供熱,保障全縣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組織供熱方面的專家和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將調查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三)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責任事故,必須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四
1.施工前向建設單位索取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熱、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查明走向,提前預控,及時與燃氣、供熱管線控制閥門的人員取得聯系,確定萬一突然挖斷燃氣煤氣供熱管線時的協助搶險措施。
2.施工中嚴格按建設單位提供的燃氣、煤氣、供熱管線位置圖組織施工,管線兩側1米內禁止挖土,對標志加與保護,遇有不明管線應停止施工,及時將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立即報建設單位聯系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及時配合建設單位處理險情。
3.對建設單位制定穿越燃氣、煤氣、供熱管線的施工項目,配合建設單位做好對管線的防護工作,防護方案應由建設單位、管線所屬部門、施工單位三方協商認定并簽字認可。
4.準備好砂袋、干粉滅火器等應急物資,隨時準備處理管線斷裂處理事故。
1.施工中萬一挖斷或因其它原因引起的燃氣、煤氣、供熱管道斷裂時,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按下列程序組織搶險:
(1)立即停止施工,以最快速度將位于地下部位和管線下風頭的人員全部撤離至安全的上風頭避險。
(2)由對外聯絡組立即與天然氣、煤氣、供熱管線的主管部門聯系,報告事故,請求協助搶險,以最快速度向建設單位和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
(3)由搶險隊員以最快速度趕赴管線上方控制閥門處,請求協助關閉控制閥門,如可行時也可電話聯系協助處理。
(4)由善后處理組立即對現場拍照、錄像、取證。
(5)醫療救護組立即做好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
(6)后勤保障組做好搶險物資的接應工作。
(7)搶險組用砂袋和干粉滅火器隨時撲救由燃氣引起的火災。
(8)由保衛組進行現場戒嚴,劃定警戒線,掛出危險標志,禁止一切明火。
(9)由對外聯絡組按約定的地點接應專業搶險隊。
1.發現燃氣、煤氣、供熱管線斷裂泄漏處或地下坑井內有中毒及燒燙傷被困人員時,首先向坑井內進行搶送風供氧,確認安全后方可由搶險隊員利用爬梯,系好安全帶掛好安全繩,戴好防毒面具,下井救人,人救上來后交由醫療救護組進行救治。
2.泄漏的可燃氣體引起火情時,由搶險隊員視情況分。
別采取;冷卻法、隔離法、窒息法撲救。
3.專業搶險隊到場后,由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對其講清情況,協助搶險。
1.中毒癥狀:現場人員有頭痛、眼花、耳鳴、惡心嘔吐、心悸、無力等癥狀可視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癥狀加重外,還可有面色潮紅,口唇呈櫻桃紅色、多汗、煩躁、心跳加快、呼吸困難等,中度中毒者,有深度昏迷,大小便失禁,抽搐、四肢厥冷,紫紺、呼吸加快、脈搏快而弱,血壓下降癥狀,甚至呼吸衰竭休克死亡。
2.應急搶救措施。
(1)迅速將中毒者移至空氣新鮮處,解開衣扣使其呼吸暢通。
(2)輕度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后癥狀迅速消失,注意休息即可。
(3)重度中毒有呼吸困難者,及時清除口腔內分泌物,保持呼吸道暢通,急送醫院救治。
(4)有高熱者可行物理降溫;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術并急送醫院救治。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五
根據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烏政辦電傳〔2022〕2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全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確保全縣廣大農民群眾溫暖過冬,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當前煤炭保障工作作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針對我縣煤炭自身供應能力不足的問題,著力協調解決好與鄂爾多斯限價煤的采購、煤炭運輸、設立銷售網點等環節的各個問題。確保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民溫暖過冬。
根據工作需要,縣政府決定成立興和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委,負責做好協調保障調度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宋波兼任。
(一)組織好物流運輸。
由交通運輸局負責,與縣發改委緊密對接,組織運輸企業提供車輛保障,確保及時將鄂爾多斯市平價煤運輸和配送到縣,并將煤炭運輸到各網點。同時科學規范交通管控措施,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要求,協調解決好通行手續復雜、運輸困難等問題。
(二)設立銷售網點。
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安排專人,在鄉鎮政府所在地設立煤炭集中供應點和銷售點,城關鎮在縣城后河、老城區、移民村設立三個網點,負責銷售和收取煤款。各村莊特別是偏遠村莊供煤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解決,可由鄉政府直接送達,或由村委會流動配送。要嚴格落實煤炭購銷常住戶實名登記制度,堅決杜絕倒買倒賣行為,同時防止供應不公平等現象的發生。
(三)做好缺口統計。
在現有每戶2噸煤的保供基礎上,由縣統計局負責協助各鄉鎮人民政府核算全縣農民煤炭需求缺口,作為后續爭取農民平價煤的依據。
(四)做好資金保障。
由縣財政局負責協調,解決前期的購煤資金籌措問題,或者通過煤炭經銷企業墊付以及預收群眾購煤款等形式加以解決,財政局負責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運轉安全高效。
(五)加強監督監管。
由縣市場監督局全程監管煤炭保供工作,確保煤炭市場平穩有序,確保煤價和質量符合保供煤的要求,同時嚴厲打擊囤積、違規存煤和各類倒賣行為,保障市場供應。
(六)強化環保監控。
由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監控工作,特別是加強冬奧會期間空氣環境治理保障監控工作,對于燃煤散燒引發的空氣環境問題,及時制定和完善工作預案,明確具體措施,及時進行調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
2022年供煤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緊迫性和艱巨性,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工作調度,落實保供責任,堅決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圓滿完成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務。
(二)周密組織實施。
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動員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和指揮下,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臺賬,加強從煤源落實、運輸保障、網點銷售、配送到戶等各環節的銜接,及時處置相關問題,確保工作順利推動。
(三)強化跟蹤督查。
縣領導小組將協調各級紀檢部門,對我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對工作不實、虛報冒領、弄虛作假、違規倒賣等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嚴肅追責問責。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六
為提高我市供熱行業應對供熱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現場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冬季供熱安全,維護社會安定,特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社會參與“的工作原則。各部門按照職責相互配合,通過整合資源、共享信息,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熱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內蒙古城市供熱條例》、《二連浩特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二連浩特市瑞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范圍內發生的燃煤緊缺,儲煤無法達到7日耗煤量,或因熱源事故導致實際供熱能力嚴重受損,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重大停熱時間在30小時以上,或停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的,供熱期供熱鍋爐、管網、換熱設施、設備發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單位自身救助力量無法解決的重大供熱事故。
2.1成立市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應急指揮部(一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主要職責:負責供熱事故預案的制定、實施工作;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包括人員、資源的調動和配置,搶險費用的使用批準等;負責指派有關人員到現場指揮、協調;負責事故有關信息對外的發布;負責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成員單位:建設局、經委、發改委、城管局、財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局、氣象局、水務局、電業局、二連瑞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聯通錫林浩特二連浩特市分公司、中國移動錫林浩特二連浩特市分公司。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市建設局:負責對供熱事故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的組織和協調,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問題進行指揮和決策。
市經委:負責幫助瑞元實業有限公司協調電煤供應,保障熱源供煤穩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隊:負責為我市供熱運煤車輛開通綠色通道,保障運煤暢通。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供熱事故應急保障資金,保障經營穩定。
瑞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后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制定、搶險物資調動及搶險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配合和保障供熱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瑞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職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后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制定、搶險物資調動及搶險協調等工作;負責與公安、消防、交通、醫療急救、市政、電業、水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處理中發生的人員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審核工作;負責事故預案演練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2.3應急指揮辦公室下設機構(附組織結構圖)。
總指揮:。
馬禎俐。
聯系電話:182xxxxx8882。
副總指揮:柴小多。
聯系電話:1394xxxxx885。
(1)專家組。
職責:負責對出現的重大供熱事故提供決策方案。主要責任部門:
總工辦負責人:李小平。
聯系電話:1874xxxx。
(2)綜合組。
職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預案的編制工作;負責搶險指令的下達和具體搶險協調組織工作;對搶險隊伍內部指揮、協調和外援隊伍的協調工作;負責有關信息的發布和各種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事故的人員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統計、整理、初審,并做好記錄歸檔工作;負責事故有關情況的匯總工作。主要責任部門:
生產經營部負責人:李文化。
聯系電話:
136xxxx。
(3)搶險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搶險及安全操作。主要責任部門:
管網中心負責人:王鐵柱。
聯系電話:
15xxxxxxx。
(4)技術組。
職責:負責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論證及事故原因調查認定工作。主要責任部門:
技術組負責人:李劍英、
趙子燕。
聯系電話:158xxxx2369。
1514xxxxx20。
(5)材料供應組。
職責:負責搶險設備和材料的購置、保管、運輸工作。主要責任部門:
后勤部負責人:王有。
聯系電話:138x3947xxx。
(6)后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搶險人員的生活和車輛保障,及搶險所需特種設備的協調。主要責任部門:
行政部負責人:秦亞圣。
聯系電話:139xxxx994。
(7)工程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搶險施工及施工現場的安全操作。
主要責任部門:
工程部負責人:付強。
聯系電話:1360xxxxx32。
(8)安全保衛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現場圍擋防護及事故現場人員設備總體安全工作。主要責任部門:
安環部負責人:劉景明。
聯系電話:1394xxxxx58。
(9)接待宣傳組。
職責:負責接待供熱用戶的上訪工作及對外宣傳工作。主要責任部門:
客服企劃部負責人:高亞君。
聯系電話:150xxxxx08。
3.1企業要建立各項規章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強職工的崗位技能培訓,建立考核制度。運行期間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檔案管理,通過經常性的生產運行狀況匯總對比分析,對系統安全進行評估。定期向主管部門匯報,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和考核。
3.2企業每年都要制度詳細的夏季搶修計劃和檢修規程,做好鍋爐、換熱器、機泵、電氣儀表、管線、閥門、補償器的檢修維護工作,并嚴格做好檢修的驗收工作,確保檢修合格率達到100%。
3.3企業要購置儲備電力、輸煤、除渣等系統關鍵設備,避免因個別關鍵設備故障導致供熱系統癱瘓,至少購置一臺備用發電機;配備備用水池,保證停水時供熱系統的補水需求。
3.4每年采暖前要進行試水、試壓工作。運轉設備冷態運轉3天,檢查設備運轉情況,消除事故隱患。
3.5冬季供熱運行期間要加強對整個供熱系統的監控,通過壓力表、流量表等儀器和設備對系統壓力、補水量、失水量進行檢測,通過系統參數的變化及時發現事故的苗頭。
3.6冬季供熱期間企業要加強巡查工作,通過巡查發現有無出現故障的跡象和發生事故的苗頭,使運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及早暴露出來,及早制定維護方案,使問題得到及時的處理,防止事故的發生和擴大。巡查時要做好檢查記錄,巡查記錄是分析熱網運行狀況的第一手資料,通過巡查記錄,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補償器的動作、閥門是否槮漏、固定支墩兒是否發生錯位、閥室內是否存水等詳細情況,為掌握設施的工作狀態、制定具體的防范措施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
3.7為了保證一級管網發生事故時能迅速關斷事故管段,同時進行泄水作業,企業要投資將主管網中關鍵部位的關斷閥更換成高質量的閥門。
3.8為保證供熱的安全進行,企業要由計劃的將一級管網的波紋管補償器更換為套筒補償器,防止因補償器泄露導致供熱事故發生。
4.1信息報送。
重大供熱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首先啟動本單位的供熱事故預案開展自救,并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將事故基本情況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搶險24小時值班電話:7538188;應急搶險辦公室電話:7539977),提出救援申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指揮部主要領導匯報,并在1小時內報告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4.2指揮與協調。
4.2.1發生事故的企業必須全力配合搶險隊伍開展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搶險隊伍要保持與應急指揮部的信息溝通,按照應急搶險工作日報制度,每日固定時間分兩次或三次向應急指揮部書面報告搶險救援情況,重要情況隨時匯報。
4.2.2搶險隊伍、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指揮和調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搶險救援,在接到搶險命令后,30分鐘內必須到達指定的現場。在搶險過程中,各單位要再人力、物力上給予支持,對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質、機械設備、人員等,搶險指揮部有權直接調用和征用,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產生的費用做好記錄,事故處理后統一補償。
4.3搶險措施。
4.3.1當企業出現燃煤緊缺,儲煤無法到達7耗煤量,或因煤質差致使供熱能力嚴重受損,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供熱事故時,采取以下措施:
(2)本預案啟動后,由市建設局協調其他熱源、供熱單位,緊急向事故單位調撥優質燃煤;由市經委派專人與相關企業溝通,協調電煤調撥;由市政府相關部門協調兄弟城市及周邊煤源企業,落實優質燃煤。
(3)在應急燃煤調撥過程中,由市經委協調鐵路部門,保障鐵路運煤的暢通;市交通局、交警大隊為運煤車輛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公路運煤暢通。
4.3.2熱源或供熱單位的鍋爐、管網、換熱設施、設備發生事故時,事故單位自身救助無法解決時,由市供熱燃氣辦組織應急隊伍協助事故單位進行搶修。
(1)補償器破裂或滲漏處理方法:因為結構上的特點,波紋管補償器一旦滲漏,便很難修復,所以對于波紋管補償器滲漏,可采用外加套管的辦法進行處理,以保證熱網的安全運行。如外加套管的方法無法解決滲漏問題時,應立即更換套筒補償器。
(2)閥門泄露事故處理方法:運行中的閥門泄露大部分產生在填料和墊片處,而填料的泄露比墊片處的泄露要多一些。填料產生泄露后,可視情況采用擰緊壓蓋、加填或更換密封填料等方法進行處理。墊片處的泄露可采用注膠的方法進行處理。
(3)管線泄露事故處理方法:對管線的泄露,可視具體情況采取補焊、打卡子、焊短節等辦法進行處理;在焊接操作時,要嚴格遵守焊接操作規程,防止金屬過熱和變形,產生新的裂紋,對捻縫過的部位出現的泄露,不易再次捻縫,以免泄露擴大;泄露點采用上述方法無法解決時,應立即更換管道。在以上三種事故處理過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壓操作,可根據集中供熱管網上個分段控制閥門的位置,合理地進行關閉閥門的選擇操作,盡可能地縮小因事故搶險而造成停止供熱的范圍。事故處理過程中,應關閉各換熱站的一級網進出站閥門,保持站內循環泵正常循環,保證二級網低溫運行,防止大面積凍裂事故發生。
(4)鍋爐發生故障時處理方法:我公司每個熱源站至少有兩臺鍋爐,尖寒期兩臺爐運行,為了保證供熱的連續,應立即關閉事故鍋爐進出口主閥,使其退出運行。
其他未列入的供熱事故,在搶險過程中,由指揮部下設的搶險組,技術組和專家組共同研究確定搶險方案的設施。
4.4注意事項、
現場搶險是一項復雜性大、危險性高、技術性強的工作,要由嚴謹的科學態度,膽大心細、慎重果斷的作風。搶險過程中,要嚴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搶險操作應由有一定實踐經驗的修理工擔任,現場人員不易過多,并由1-2名專門監護人員。
4.5檢修通報制度。
4.5.1各熱源單位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應設備檢修停熱時,應提前24小時將基本情況(包括停熱原因、目前情況、計劃恢復時間等)分別通報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生產部調度中心。
4.5.2供電部門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供電設備檢修需要停電時,應提前24小時將停電原因和來電時間分別通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和生產調度調度中心。
4.6新聞發布。
緊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供熱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工作。凡供熱企業發生的重點供熱事故有關信息,必須經市應急委員會批準方可對外發布。其他單位和部門無權向外部發布供熱事故信息。
根據事故的控制和發展情況,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經市應急委員會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5.1責任追究。
各成員必須無條件執行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指令,對據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部門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5.2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瑞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組織實施。各部門也要制定本級的事故應急預案,報本級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5.3預案修訂。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變化,以及各類演練中發現新問題,各級,各部門的應急預案要適時進行修訂,原則上是2年修訂一次。
5.4預案演練。
本預案的演練經應急指揮部批準,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5.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七
現根據《扎賚特旗人民政府關于20xx年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為確保全鎮廣大農牧民溫暖過冬,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各嘎查村、社區,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著力做好農牧民冬季用煤的每個農牧戶限購2噸,用于自家取暖,不得倒買倒賣,按照“村級屬地管理”的工作原則,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實到位,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溫暖過冬。
音德爾鎮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來源為呼倫貝爾市煤炭企業,取暖用平價煤源為國能寶日希勒露天礦煤炭,呼貝塊3500卡,價格每噸629元。農牧戶實際支付煤價由坑口保供價、運費、裝卸、損耗等費用組成,最終價格按照全旗統一安排執行。
為確保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順利推進,成立音德爾鎮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管站,辦公室主任由呂月明同志兼任,具體負責與上級部門對接溝通,統籌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一)煤炭采購組。由鎮經管站呂月明任組長,負責統籌協調煤炭采購合同的簽訂,聯系發改委白文生主任協調保供煤購銷、運輸及后續的損耗費的評審、資金交付、結算等環節的資金保障工作。并協調運輸車輛,確保保供煤配送至嘎查網點。
(二)運輸保障組。嘎查村、社區主要負責保供煤運輸車輛到達卸煤網點管控,為保供煤運輸車輛開辟綠色通道。嘎村、社區負責做好運輸過程中人員及車輛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銷售保障組。由各嘎村、社區負責人任組長并成立工作專班,主要負責入戶統計實際需求量,合理設置銷售網點,本著農牧民自愿購買的原則每戶限購2噸,檢斤供應到戶,嚴禁工作中出現亂收費和優親厚友等違規行為。并負責收取取暖煤費用,建立臺賬,保障政策落實到位.嚴厲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四)專項督查組。由鎮紀委關星任組長,組織審計等有關部門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項工作推進情況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并將督查情況報送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審閱,對于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現象,在全鎮范圍內予以通報,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要充分認識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政治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各嘎查村、社區負責人要靠前指揮、親自部署,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各項任務順利完成。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抓好宣傳報道工作,把各項政策、措施宣傳到位,使廣大群眾理解政策,感受到送溫暖的真情。同時,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解決群眾問題,及時處置不實信息和負面輿情,對造謠傳謠行為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全力保障農牧民生產生活和諧穩定。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八
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為確保全旗廣大農牧民溫暖過冬,結合全旗實際情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做好農牧民冬季用煤的采購、運輸、銷售、發放等各個環節,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措施得當”的工作原則,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實到位,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溫暖過冬。
為保障工作有序推進,
運輸保障組:負責平價煤的運輸和配送、交警大隊、城管局負責運煤車輛交通管控,為運煤車輛開辟綠色通道。
衛健委負責做好運輸過程中人員及車輛的疫情防控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銷售保障組:按照農牧民每戶需求量保障供應到戶,并負責收取取暖煤費用,建立臺賬,保障政策到位,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市場監管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農牧和科技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專項督查組。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項工作推進情況全過程進行監督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報送旗委、政府主要領導審閱,對于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現象,在全旗范圍內予以通報,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摸排調查,重點對進貨渠道、進銷價格、存煤量、煤型及營業執照進行摸底,對無證煤炭經營點進行清理整頓。自然資源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土地手續情況進行摸底,并進行清理整頓。林草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占用林草地手續情況進行摸底,并進行清理整頓。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環保手續情況進行摸底,并進行清理整頓。應急管理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安全經營生產手續情況進行摸底,并進行清理整頓。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九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供熱安全事故,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城區建設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淄博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冬季民用供熱(以下簡稱“供熱”)安全事故的應急與救援。
1.4基本原則。
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快速反應、以人為本、專業處置、協調配合、預防為主。
根據供熱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5萬戶以上居民供熱連續停止72小時以上,嚴重影響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3萬戶以上居民供熱連續停止48小時以上,嚴重影響局部地區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供熱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影響局部地區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1萬戶以下居民供熱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影響區域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1預案的管理。
區政府負責組織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實施及備案。供熱經營企業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2.2指揮機構。
2.2.1在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設立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本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領導工作,對全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統一指揮??傊笓]由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總工會、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分管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分管負責人組成。
2.2.2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具體負責承辦指揮部交辦的事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
2.2.3指揮部下設8個專業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主要負責現場保護、交通管制、維護現場秩序及組織現場有關人員的疏散撤離等。
(2)技術保障組。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區公安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和供熱、安全、刑偵、醫療等方面專家參加,負責組織各類專家對事故搶險救援進行技術指導,解決搶險救援工作中的技術問題并對事故波及區域、受影響區域的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3)搶險救災組。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區消防救援大隊配合,負責組織供熱、消防專家制定救援方案,組織供熱搶險隊伍、區消防救援隊伍進行搶險。
(4)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健康局牽頭,各有關醫療單位參加,負責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應急處置和搶救。
(5)后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牽頭,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搶險物資和裝備的供應,組織運送傷員等。
(6)信息發布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對供熱安全事故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保密和新聞發布等應符合規定要求,信息發布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7)善后工作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牽頭,區總工會、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有關保險機構負責人參加,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8)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并邀請檢察院派人參加。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3.1在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對供熱經營企業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供熱運行安全狀況實施監測。發現供熱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組織供熱經營企業、供熱用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加強重大節假日、重要社會活動、災害性天氣和冬季供熱預測預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類信息報告制度,不斷提高應急保障水平。
3.2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與供熱經營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供熱安全管理情況和動態。
3.3供熱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供熱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制定供熱設備維護、安全檢查等各項生產管理制度,發現供熱安全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1事故報告。
4.1.1供熱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區縣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報告。
4.1.2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區人民政府,并通知公安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和檢察院。
4.1.3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應及時按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時間按照國家及省、區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4.1.4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1.5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4.2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供熱安全事故發生類型、介質、氣象情況等因素,根據事故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將現場劃分為3個區域,即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和受影響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即事故中心部位,是指供熱設施發生爆裂的區域或出現高溫、高壓蒸汽、熱水噴出部位,該區域屬高度戒備范圍,除區消防救援支隊及現場搶險隊外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
(2)事故波及區域。即事故發生中心部位以外工作區,是指有熱水漫流及蒸汽彌漫,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該區域仍帶有一定危險性,除指揮部成員單位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3)受影響區域。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受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蒸汽、熱水影響。
4.3應急處置。
4.3.1先期處置工作。
(1)發生供熱安全事故后,供熱經營企業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立即將事故上報。
(2)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其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摸清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故類型及事故原因,對潛在危險性做出評估。按照分級響應原則由區縣政府做出響應,啟動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對于先期處置仍未能有效控制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供熱安全事故應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應急預案或請求市政府給予支援,并依照事故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趨勢,確定事故等級和發布預警信息。
(3)啟動本預案后,指揮部相關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并根據事故情況,確定現場控制區域(即事故中心區、波及區和受影響區),擬定事故處置措施和救援方案。指揮部根據救援方案召集成員單位迅速成立現場救援專業隊(組)并部署救援工作,確定是否調集社會力量。
(4)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3.2中期處置工作。
(1)安全警戒。根據劃定的控制區域,設置警戒線,部署警戒力量,對影響區域實行交通管制,防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影響救援工作。
(2)疏散人員。將居住在事故中心區、波及區的群眾及時疏散到安全區域,并做好事故中心區、波及區域的物資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的轉移工作。
(3)搶險救援。現場搶險人員應立即進入事故中心區,搶險人員應全身防護,并佩戴隔絕式面具,按照救援方案和事故處理措施要求,充分利用各種搶救設備,實施切斷泄漏源、搶救傷員、保護或轉移供熱設備、進行局部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工作,迅速排除險情。應密切注意各種危險征兆,如發現爆炸征兆時,立即報告指揮部,并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帶。
(4)醫療搶救。應迅速在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及時將重傷人員送至醫院治療。
(5)環境監測。立即組織對事故波及區域、受影響區域的大氣環境進行監測,及時掌握氣體濃度動態情況,供熱介質泄漏情況。
(6)后勤保障。及時組織搶險搶修物資,確保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4.3.3后期處置工作。
(1)解除命令。事故處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等危害完全消除后,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宣布解除命令。
(2)現場清理。采取各種措施,清理事故現場,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
(3)善后處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并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4)調查與評估。指揮部組織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對較大、一般供熱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區政府書面報告。對特別重大供熱安全事故,指揮部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5)恢復重建?;謴椭亟üぷ靼凑諏俚毓芾淼脑瓌t,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負責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并組織實施。
4.4信息發布。
指揮部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發布供熱安全事故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各新聞媒體要配合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5.1資金保障。
區政府有關部門應在年度部門預算中安排供熱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經費,遇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供熱安全事故,或部門安排的應急處置經費不能滿足需要時,由區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動用專項準備資金。
5.2物資保障。
本區各供熱經營企業應當根據本預案以及單位內部的應急預案,在經營區域內配備必需的緊急設施、裝備、車輛和通信聯絡設備,并保持良好狀態。在應急處置中,按指揮部要求,可以在本區道路、公路建設養護、供熱經營企業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
5.3應急隊伍保障。
5.3.1供熱經營企業應當根據熱媒的性質、設備設施的類型和供應規模建立相應的搶險搶修隊伍,建立搶險搶修應急救援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5.3.2根據供熱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各供熱經營企業搶險搶修隊伍是本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
5.3.3各供熱經營企業搶險搶修隊伍負責組織實施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事故現場先期處置,協助有關部門實施搶險救援,服從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揮。
5.3.4搶險搶修隊伍應配備工程搶險車輛、焊接、挖掘、排水、通風等專業搶修裝備及專用防護品、專用工具等,并使其保持完好狀態。
5.4技術保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關注國內供熱技術的發展趨勢,組織供熱經營企業對先進技術進行研究,結合轄區實際需要適時對現有供熱安全相關的設備、設施及專業搶修裝備進行更新,培養高素質的運行管理人員和搶險搶修人員,不斷提高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6.1宣傳教育。
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相關單位以安全用熱和保護供熱設施為核心內容,通過新聞媒體對供熱的安全使用和防護措施采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等技能水平。
6.2培訓。
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有關單位制定相關預案培訓計劃,定期對供熱安全事故涉及的部門、企業、人員進行培訓,使其掌握相應情況的處置程序和方法,提高處置能力和工作效率。
6.3演練。
6.3.1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建立演練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組織供熱應急演練,做好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改進和完善應急預案。
6.3.2區政府各有關部門應組織本區域單位和群眾開展應對供熱安全事故的演練。
6.3.3各供熱經營企業應根據國家和本區有關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不斷提高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并確保負責搶險搶修的隊伍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準備狀態。
供熱安全事故是指冬季采暖期內,供熱企業在生產、輸配、熱交換、為居民提供采暖用熱過程中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人為故意或過失、意外事件等多種因素造成的供熱系統設施發生故障,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影響社會秩序的事件。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十
為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質和文明程度,提升文明小區創建水平,按照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為民創建、創建為民的宗旨,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線,以創建文明城市為目標,強化小區管理,完善小區功能,努力建設環境優美、秩序優良、文化繁榮、服務優質的現代城市小區,形成文明守信、團結互助、崇尚先進、尊重科學的小區道德風尚,推進五個文明協調發展,為“打造宜居城市,建設文明”提供堅強的思想保證和道德支撐。
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5個典型示范小區建設任務,10月底前,完成50個文明小區建設任務,年底前,評選出一批文明小區進行表彰,力爭到20xx年使我縣文明小區達到80%以上,為實現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xx縣域內所有居住小區。
(一)組織機構健全。
1.建立文明小區創建領導班子,創建活動有規劃、有措施;
2.有小區物業管理的專職隊伍,如保潔、治安、社會服務等;
3.有小區志愿服務隊,招募小區保安、居民參與志愿服務隊伍;
4.有黨員活動中心,黨小組經常開展活動。
(二)創建氛圍濃厚。
1.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國夢、文明河南、講文明樹新風等公益廣告宣傳內容;
2.有文明小區標準、xx縣文明公約等宣傳內容;
3.有文明禮儀、道德規范、好人好事等善行義舉榜;
4.小區有禁煙標識,有愛護花草樹木等遵德守禮提示牌等。
(三)環境整潔優美。
1.小區道路平坦、暢通、整潔;
2.綠化標準高,基本做到黃土不見天,無占綠、侵綠、種菜等現象;
4.無“六亂”,即無污染源,無違章搭建,無亂張貼,無亂堆雜物,無亂停車輛,無亂設攤點等各種違章現象。
(四)治安秩序良好。
1.小區有人防隊伍和技防措施,制度上墻,職責明確,工作正常,無重大刑事案件發生;
3.法制教育開展好,居民遵紀守法意識強;
4.群眾對創建“安全小區”活動知曉率達70%以上,對治安狀況滿意率保持在80%以上。
(五)小區服務全面。
1.小區服務網絡健全,便民設施良好,社區服務設施利用率高;
4.建立各種為民服務志愿者隊伍,開展多種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務活動。做到服務項目齊全、服務內容豐富,服務形式多樣、服務措施落實。關心老人、殘疾人、優撫對象等有特殊困難的群體,定期開展走訪慰問活動。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十一
為提高城市供熱行業應對供熱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現場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冬季供熱安全,維護社會安定,特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社會參與“的工作原則。各部門按照職責相互配合,通過整合資源、共享信息,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熱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城市供熱條例》、《xx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公司范圍內發生的燃煤緊缺,儲煤無法達到7日耗煤量,或因熱源事故導致實際供熱能力嚴重受損,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重大停熱時間在30小時以上,或停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的,供熱期供熱鍋爐、管網、換熱設施、設備發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單位自身救助力量無法解決的重大供熱事故。
2.1成立市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主要職責:負責供熱事故預案的制定、實施工作;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包括人員、資源的調動和配置,搶險費用的使用批準等;負責指派有關人員到現場指揮、協調;負責事故有關信息對外的發布;負責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成員單位:建設局、經委、發改委、城管局、財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局、氣象局、水務局、電業局、供熱公司、中國聯通司、中國移動。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市建設局:負責對供熱事故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的組織和協調,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問題進行指揮和決策。
市經委:負責幫助供熱公司協調電煤供應,保障熱源供煤穩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隊:負責為我市供熱運煤車輛開通綠色通道,保障運煤暢通。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供熱事故應急保障資金,保障經營穩定。
供熱公司:負責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后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制定、搶險物資調動及搶險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配合和保障供熱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供熱公司。
主要職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后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制定、搶險物資調動及搶險協調等工作;負責與公安、消防、交通、醫療急救、市政、電業、水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處理中發生的人員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審核工作;負責事故預案演練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2.3應急指揮辦公室下設機構(附組織結構圖)。
總指揮:
聯系電話:
副總指揮:
聯系電話:
(1)專家組。
職責:負責對出現的重大供熱事故提供決策方案。
主要責任部門:
總工辦負責人:
聯系電話:
(2)綜合組。
職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預案的編制工作;負責搶險指令的下達和具體搶險協調組織工作;對搶險隊伍內部指揮、協調和外援隊伍的協調工作;負責有關信息的發布和各種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事故的人員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統計、整理、初審,并做好記錄歸檔工作;負責事故有關情況的匯總工作。
主要責任部門:
生產經營部負責人:
聯系電話:
(3)搶險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搶險及安全操作。
主要責任部門:
管網中心負責人:
聯系電話:
(4)技術組。
職責:負責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論證及事故原因調查認定工作。
主要責任部門:
技術組負責人:
聯系電話:
3.1企業要建立各項規章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強職工的崗位技能培訓,建立考核制度。運行期間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檔案管理,通過經常性的生產運行狀況匯總對比分析,對系統安全進行評估。定期向主管部門匯報,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和考核。
3.2企業每年都要制度詳細的夏季搶修計劃和檢修規程,做好鍋爐、換熱器、機泵、電氣儀表、管線、閥門、補償器的檢修維護工作,并嚴格做好檢修的驗收工作,確保檢修合格率達到100%。
3.3企業要購置儲備電力、輸煤、除渣等系統關鍵設備,避免因個別關鍵設備故障導致供熱系統癱瘓,至少購置一臺備用發電機;配備備用水池,保證停水時供熱系統的補水需求。
3.4每年采暖前要進行試水、試壓工作。運轉設備冷態運轉3天,檢查設備運轉情況,消除事故隱患。
3.5冬季供熱運行期間要加強對整個供熱系統的監控,通過壓力表、流量表等儀器和設備對系統壓力、補水量、失水量進行檢測,通過系統參數的變化及時發現事故的苗頭。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十二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
暴雪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和領導要每天關注天氣情況,并做好記錄,遇到有暴雪天氣應及時做好應對措施。并做好供暖。
1、領導小組接到預警信息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應急預案,預案啟動后,根據實際情況做好防暴雪工作。
2、及時準確的做好現場整理工作,并以書面或電話的形式向上級匯報。
3、全校老師及時投入雪天道理的清掃工作之中。
搶險救援總指揮負責災后的善后處置工作,及時了解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恢復正常教學的工作。
冬季即將到來,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
幼兒園領導小組,加強對冬季取暖工作的領導,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1、取暖方式:
開機時間: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30—4:30。
2、認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修好供暖設備,11月7日開始調試設備、試供暖。保證11月15日正常供暖。
3、學校領導、班主任在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
4、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確保師生溫暖過冬。
5、當自供取暖空調出現問題時應及時采取措施,及時修復,以保證正常供暖。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十三
為進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熱保障工作,提高供熱管理服務應急保障能力,妥善處置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確保全縣人民群眾溫暖過冬,根據中央、省、市冬季供熱保障工作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理念,按照“安全第一、保障為主”的原則,切實增強做好供熱保障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立足我縣集中供熱實際,構建“政府主導、企業主體、部門協調、高效有序”的供熱保障體系和應急處置體系,積極有效妥善處置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確保全縣人民群眾溫暖過冬,社會安全穩定。
(一)組織機構。
為保障冬季供暖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縣集中供熱保障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總指揮: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總指揮:縣委常委、副縣長。
縣政府辦四級主任科員。
縣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政府辦、發改局、工信局、財政局、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衛健體局、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氣象局、xx鎮人民政府、交警隊、消防隊、供電公司、華潤燃氣公司、瑞通集中供熱有限責任公司。
集中供熱應急處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負責集中供熱保障和應急處置協調的日常工作。
(二)職責分工。
縣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向縣委、縣政府及時報告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對全縣供熱情況進行綜合研判,并向縣政府提出建議;加強對集中供熱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集中供熱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督促集中供熱企業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對集中供熱企業的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設備檢修等方面,聯合有關部門持續開展督導檢查和考核;及時處理xxxxx市民熱線轉辦工單,督促、指導、協調集中供熱企業處理相關問題;查處集中供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縣發改局:做好應急生活必需品及成品糧等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保障工作。
縣工信局:負責縣城供熱應急煤、電、油、運等的組織協調;組織協調衛生應急藥品、器械等物資調配。
縣住建局:督促物業服務公司開展小區內部供熱設施巡檢,協調解決小區內部供熱問題;處理小區物業管理范圍內的供熱問題投訴。
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供熱企業和個人“偷熱”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借供熱矛盾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為供熱事故搶修車輛辦理相關通行證件,確保在執行搶修任務期間通行順暢。
縣民政局:負責縣城供熱應急受災群眾臨時基本生活救助。
縣財政局:負責縣城供熱應急專項資金的安排、撥付和監督檢查。
縣交通運輸局:根據縣城供熱應急工作需要和縣集中供執應急處置指揮部要求,協調做好供熱生產物資運輸車輛的組織,及時開通應急通道,確保車輛快速通行。
縣衛健體局:負責組織協調衛生部門開展供熱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調動縣及周邊縣區醫療衛生資源給予指導和援助;組織協調衛生應急藥品、器械等物資調配和質量監管。
縣應急管理局:依法對集中供熱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督促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指導、督促集中供熱行業管理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培訓、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指導集中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做好較大以上集中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指揮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依法監督處理利用供熱合同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加強集中供熱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督促、協調相關檢驗、檢測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物業公司、集中供熱企業的違規收費行為(包括為供熱服務的水電費);依法組織開展熱能表計量檢定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采暖期全縣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管理工作,及時發布和傳播氣象信息,特別是極端天氣信息;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指導做好供熱領域氣象保障工作。
縣交警隊:負責協調指揮縣城供熱應急的交通保障工作,保證應急隊伍和物資能及時抵達所需地點。
縣供電公司:提前做好檢修計劃,確保采暖期集中供熱企業用電的正常供應;對集中供熱企業供電線路進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電。
縣消防隊:負責參與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現場的火災撲救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華潤燃氣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氣需求預測,科學調度,合理組織氣源供應;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集中供熱燃氣設施管理人員xx小時駐場值班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針對性應急演練,加強備品備件準備,確保應急及時有力。
縣瑞通集中供熱有限責任公司:不斷完善安全生產、供熱服務、節能減排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標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供熱工作保障方案、供熱保障應急預案;儲備充足的應急保障物資、裝備、人員及經費,做好隨時投入搶修搶險工作的準備;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統籌燃煤鍋爐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提前儲備煤炭,應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定期巡查、及時維護供熱設備設施,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及時更換老舊供熱管網,指導物業服務公司做好小區內部供熱設備檢修;落實xx小時電話值班,及時辦理xxxxx市民熱線等平臺轉辦的投訴;高度重視維穩工作,及時妥善處理投訴集中的供熱問題,就地化解,避免發生事件;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向用戶宣傳供熱知識,收集供熱意見建議,現場解決供熱問題;向社會公布各片區(換熱站)負責人電話、受理范圍等信息,xx小時接受群眾投訴反映。
(一)應急指揮機構響應程序。
接到各類信息渠道反映供熱企業發生突發性應急情況后,縣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要立即前往現場了解情況,同時組織供熱企業啟動本企業的供熱應急程序,實施應急處理,開展生產自救。
因供熱公司燃煤不足或設備原因影響居民用熱的由供熱公司負責處置,啟動政府臨時接管程序,啟用供熱應急資金,保證居民正常供熱。
供熱企業供熱應急搶修力量不足時,縣集中供熱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可調用其他企業協助搶修,費用由發生事故的供熱企業承擔。
(二)各成員單位響應程序。
突發事故發生后,各成員單位按照縣集中供熱應急處置指揮部的指令,根據分工快速提供資金、物資、搶修隊伍和通訊保障。
為進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熱應急處置工作,縣集中供熱保障應急處置指揮部下設六個工作組,具體職責如下。
1、綜合保障組。
牽頭單位:縣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供熱系統日常保障工作及故障搶修工作;負責縣城供熱保障及供熱應急搶修中所需的材料設備等工作;負責縣城供熱保障應急煤炭、電力、供排水等部門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縣城供熱保障應急公路運輸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物資、設備的保障工作;負責對特殊天氣進行預測預報、提出預警意見,發布預警信息;負責供熱保障搶險隊伍組織、物資儲備、生產用煤、檢修巡查、設備維護、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
2、應急救援組。
牽頭單位:應急管理局。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衛健體局、交警隊、消防隊。
主要職責:協助縣集中供熱保障應急處置指揮部做好事故監測、分析和處置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和人員疏散;組織協調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交通、衛生和裝備等資源調配;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現場的火災撲救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縣集中供熱保障應急處置指揮部反饋事故發展和處置情況,并按指揮部的決策部署落實具體工作措施。
3、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縣衛健體局。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調配救護車、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等衛生資源,赴現場開展事故傷病員轉運、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組織協調衛生應急藥品、器械等物資調配和質量監管。
4、新聞報道組。
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縣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供熱系統事故應急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5、善后工作組。
牽頭單位:xx鎮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負責在應急救援時所搭建的臨時性房屋、設備等設施的拆除恢復工作;負責對事故發生地發生故障的機械設備及設施的維護和更新工作;負責對事故發生地后續物資和資金的保障工作;負責事故后期調查評估工作。
6、專家咨詢組。
專家組由縣集中供熱保障應急處置指揮部聘請供熱及相關行業的企業(單位)、院校、科研機構等有關專家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開展縣城供熱事故預防和處置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為縣集中供熱應急保障處置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或建議,受指揮部指派對事故發生地給予技術指導;參與事故調查與評估,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一)建立供熱應急資金和應急燃煤儲備制度。按照省、市要求,縣財政安排一部分供熱應急資金,采購儲備一定數量的供熱應急煤炭,用于棄管、棄燒、棄供和安全事故的應急供熱,確保供熱應急事件的快速及時處理,保障集中供熱平穩、高效。
(二)實行煤熱價格聯動機制。必要時啟動煤熱價格聯動,縣發改局要做好供執價格成本測算,合理確定供熱價格,實現供熱成本的合理補償。
(三)實行供熱應急信息快速反應機制。建立供熱應急處理通訊聯絡網,成員單位xx分鐘完成傳遞,快速反應??h集中供熱保障應急處置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強化責任意識,安排專人負責,對不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有其他不履行職責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其責任,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供熱企業要制定完善本單位的供熱應急預案,克服等、靠、要思想,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千方百計做好供熱保障應急工作,提前做好煤炭儲備,及時建立應急搶修隊伍,儲備供熱應急物資和供熱搶修的工器具、車輛等。
(四)實行供熱棄管事故應急接管機制。如發生供熱承包人棄燒現象時,由縣集中供熱應急處置指揮部先行接管,在保障居民正常用熱的前提下,由原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辦理相關入網接交手續,以保證居民正常用熱。
(五)加強督導檢查。集中供熱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相關工作??h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要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駐廠服務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h政府將對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或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將依據相關規定進行通報、約談及問責。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十四
有效應對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青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青島市供熱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青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行政區域外但影響我市集中供熱,應由我市處置或參與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政企聯動,專業處置;軍地結合,公眾參與;公開透明,正確引導等。
1.5風險評估。
城市集中供熱目前總體形勢嚴峻,我市供熱發展較早,供熱設施年久老化現象嚴重,因綜合管位路由選址難等問題制約了改造的進度,致使目前部分老舊供熱鍋爐和管網尚在運行。
城市集中供熱運行過程中,受行業自身和外界因素影響,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熱源點鍋爐、換熱站等壓力容器存在爆炸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老化的蒸汽管網和高溫水管網存在破裂泄漏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極端惡劣天氣引發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中斷;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為因素、其他行業事故等導致供熱中斷。
1.6事件分級。
供熱突發事件按照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4個級別: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
1.6.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2)造成1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2)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2)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2.1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青島銀保監局、市通信管理局、青島供電公司、青島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青島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各區(市)政府分管領導。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組織指揮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給予支持;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報告、發布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負責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的建設管理及應急管理宣教培訓等工作;根據供熱突發事件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指導區(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做好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承擔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2.2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落實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決定;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與實施;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依法依規報告信息;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負責供熱應急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協調區(市)政府做好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2.3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布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市委網信辦:負責網絡輿情監控、分析和輿論引導等工作,指導事發單位及時正面發聲。
市城市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搶修信息;負責收集、報送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負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協調事發地區(市)對受損道路及其他工程設施進行搶修恢復;參與有關供熱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市發展改革委: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的組織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必要時可依法實行交通管制。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可以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落實及使用監管和評估。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為突發事件中遭受傷害的職工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事件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按指揮部命令,開辟高速公路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醫療救治及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事故期間,污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市應急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或參與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現場處置人員餐飲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協助當地區(市)政府組織群眾安置,視情組織救災捐贈、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及其監督使用。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調控。對發生火災、傷亡事故的突發事件,負責組織參與救援。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
市總工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善后處置工作。
青島銀保監局:負責協調保險機構做好災后保險理賠工作。
青島供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供熱突發事件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青島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本集團職責范圍內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青島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應急供水、排水保障工作。
各區(市)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一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會同相關企業做好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工作;負責搶修現場的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疏散、轉移、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
其他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工作職能,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時根據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參與救援搶險。
3.1預防。
各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2監測。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各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氣象、地震、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發布預警后,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范工作要求。
3.3預測。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各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監測信息的分析、匯總情況,及時對隱患信息進行預測判斷;對于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范、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市集中供熱實際情況,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4個預警級別,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4.1.1藍色預警級別(四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藍色預警:
(1)可能造成1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發一般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情形。
4.1.2黃色預警級別(三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黃色預警:
(1)可能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發較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情形。
4.1.3橙色預警級別(二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橙色預警:
(1)可能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發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情形。
4.1.4紅色預警級別(一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紅色預警:
(1)可能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情形。
4.2預警發布。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橙色、紅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發布。
預警發布內容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可能后果、警示事項、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等。
預警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短信、網站、微博、內部專用網絡等向社會發布或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4.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區(市)人民政府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響應;加強職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4.3.1藍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
(2)向受影響用戶發布有關信息;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
(4)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4.3.2黃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采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4)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
(6)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采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受影響范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
(2)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量的準備工作;
(3)組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同處置;
(4)做好省、國務院領導或工作組來青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4.3.4紅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采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
(2)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4.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部門(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發布預警的部門(單位)應立即宣布解除警報,或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報告責任主體:事發單位、各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單位)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政府及其部門報告供熱突發事件的責任主體。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接報的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屬地政府、上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并同時報告所在區(市)政府。
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核實并應于20分鐘內以電話形式、50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中心、市政府報告有關初步情況。對于核報的信息,也應于20分鐘內以電話形式、50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報告,嚴禁出現遲報、漏報、瞞報等問題。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后要盡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依據《青島市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置規程》(青政辦發〔2020〕2號),經研判確定為敏感突發事件的,不受突發事件分級標準限制,也應于1小時內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中心、市政府相關領導報告。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也應及時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總后分別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市政府。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82879534。
6.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接報的市、區(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6.2分級響應。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由事發地區(市)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區(市)政府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根據區(市)政府的請求和實際需要,市有關部門(單位)啟動部門應急響應配合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區(市)政府,以及供熱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區(市)政府,以及市綜合、專業、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6.3指揮與協調。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區(市)政府分管領導或區(市)政府部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對于一般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或分管領導應根據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對于較大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應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市兩個以上區(市)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6.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牽頭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設置若干工作組,建立現場指揮部相關運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1)綜合協調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信息簡報、綜合文字,搶險救援證件印制發放,資料收集歸檔,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設施搶修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參加。負責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預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迅速組織力量、設備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區(市)政府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依法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區域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事發地區(市)政府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確保搶險救援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區(市)政府牽頭,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通信管理局、青島供電公司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應急物資、設備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信、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事發地區(市)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新聞發布會、現場媒體記者管理等工作;負責網絡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宣傳公眾自救防護知識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區(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醫療救治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國家規定的單位牽頭,應急、公安、工會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9)專家組: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召集相關領域專家、部門(單位)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組成。根據各單位上報和現場收集掌握的信息,對整個事件進行評估研判,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決策建議,視情向社會公眾解答有關專業技術問題等工作。
6.5處置措施。
6.5.1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1)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2)調度處置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3)視情況進行交通調流;
(4)視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
(5)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志;
(6)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5.2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2)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
(3)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5.3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采取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2)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優先保障居民用戶用熱;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5.4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采取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停供,優先保障居民用戶用熱;
(2)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6擴大響應。
如供熱突發事件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建議,經市領導同意,向駐青部隊或省、國家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6.7應急聯動。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與周邊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各區(市)政府應健全與屬地中央、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應急值守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6.8社會動員。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根據處置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戶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公眾發布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6.9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復供熱,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各區(市)政府、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一般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事發地區(市)政府負責發布。市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會同市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發布。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各區(市)政府、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8.1善后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
8.2社會救助。
應急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8.4總結評估。
供熱突發事件結束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對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分析和總結評估,15日內書面報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8.5恢復重建。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地區(市)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并組織實施。
9.1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專業部門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專業部門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所在區(市)政府給予支援。
各區(市)政府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所屬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依托青島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建立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各區(市)政府和相關企業可采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市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系,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調用。
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征用各區(市)政府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9.2通信保障。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布渠道,加強日常暢通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發地的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及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9.3交通保障。
鐵路、公路、港航、航空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由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志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后應當及時交回應急標志。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F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事發地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9.4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治安防范,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地區(市)政府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5后勤保障。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會同事發地區(市)政府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發地區(市)政府負責匯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鎮(街道)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6經費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市、區(市)政府分級負擔。
市、區(市)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10.1宣教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10.2應急演練。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市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至少每2年應進行1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評估、演練音像資料等應及時歸檔保存備查。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對本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信息發布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并造成嚴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12.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并按規定向市政府備案。各區(市)政府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轄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規定進行備案。
12.2預案修訂。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12.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供熱管網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十五
認真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關于保障農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項決策部署,妥善解決好全市生產生活用煤保障,確保廣大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1、堅持民生優先;
2、堅持因地制宜;
3、堅持協調聯動。
此項工作在市保障農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領導小組(簡稱:市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主要職責是領導、組織、協調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業和農牧民取暖用煤供應工作,對接保障地區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資運輸協調保障機制。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能源局,辦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長霍勵平兼任。主要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負責協調溝通各旗區、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做好各項工作,負責動態掌握和收集匯總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開展進度,統籌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1、摸清底數;
2、制定方案;
3、規范價格;
4、暢通運輸。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工作領導;
2、強化工作措施,嚴格責任落實;
4、統籌疫情防控,優化檢測程序;
5、加強督查督導,全面壓實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