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作是一項不斷學習和進步的過程,只有不斷學習和提升自己,才能適應時代的變化和挑戰。接下來,我們將介紹一些行政工作的新趨勢和未來發展方向,希望能夠引起大家的關注和討論。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一
各管理處、企事業單位:
經研究,決定召開全鎮消防安全培訓會,會期半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x年7月13日(星期三)上午8:30;
二、會議地點:鎮政府食堂三樓會議室;
三、會議內容:消防安全、安全生產檢查要點;
五、要求:會議重要,與會人員務必帶上紙筆準時參加,并做好筆記。鎮安監站咨詢電話:。
xxx
x年七月七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二
各位居民朋友:
據xx氣象臺最新發布消息,最新氣象資料分析,今天傍晚到晚間xx境內預計有特大暴雨。預計23日夜間到24日傍晚,xxxxx兩市、xx市北部及xx山沿山有大雨到暴雨,累計雨量50到80毫米,個別鄉鎮可達80毫米以上,其它地區中雨(10—25毫米),其中xx的西南部有大雨(25—38毫米),可能引發山洪、城市內澇和地質災害,對交通、旅游、城鄉基礎設施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一定影響,請加強防范。
請廣大居民朋友提高警惕,注意以下安全事項,防患于未然:
一、今明兩天請不要在室外及車庫充電,避免引發用電事故。
二、車輛盡量不要停放在地下車庫,避免受損。
三、不要涉水行車、車輛水中熄火后不要重啟。
四、人員注意安全,照顧好家里的老人及孩子。
五、確保財產不受損失,做好預防準備措施。
六、在平房居住以及有地下車庫的居民,做好門前防水措施,最好自備沙袋以防雨水涌入屋內。
提醒:一旦發生險情,請居民朋友不要驚慌,做好相關急救和自救措施。同時配合社區和物業公司做好應急工作。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三
為深入推進我區綠色社區建設工作,營造市民關注環保、參與環保的良好社會氛圍。根據省環保廳、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開展“綠色社區”創建活動的通知和《關于推薦表彰第五批省級“綠色社區”的通知》(甘環發的通知精神,現將我區20xx年綠色社區創建事宜通知如下:
一、創建任務。
區級綠色社區:各有關鄉鎮(經民政部門批復擁有社區的)、街道辦事處各確定2個以上社區開展區級綠色社區創建,5月底完成創建任務,6月底前將申報資料上報區環保局、區民政局。
市級綠色社區:各有關鄉鎮(經民政部門批復擁有社區的)、街道辦事處各確定1個以上社區開展市級綠色社區創建,5月底完成創建任務,6月底前將申報資料上報區環保局、區民政局。
省級綠色社區:對已創建命名為市級綠色社區的東關富民花園社區、鎮村、東大街雷臺社區,要進一步申報省級綠色社區,申報資料務必于4月15前上報區環保局、民政局。
二、申報材料。
(一)綠色社區申報表;。
(二)創建綠色社區自評表;。
(三)創建綠色社區工作總結;。
(四)創建綠色社區相關照片和音像資料。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省級綠色社區,務必于4月15日前,將相關資料上報至區環保局、區民政局,經審核后裝訂成冊。要求一式四份,附帶光盤。
(二)申報市、區級綠色社區,務必于6月25前,將相關資料上報至區環保局、區民政局,經審核后裝訂成冊。要求一式三份,附帶光盤。
四、評審與命名。
(一)區級綠色社區的評審命名。
凡申報區級綠色社區的單位,將由區環保、區民政等部門組成的評審小組在7月份組織考評驗收,經驗收合格,在10底由環保、民政部門統一命名。
(二)市級綠色社區的評審命名。
凡申報市級綠色社區的單位,經區環保局、區民政局初審合格后,上報至市環保局、市民政局,由市環保局、市民政局組織驗收命名。
(三)省級綠色社區的評審命名。
凡申報省級綠色社區的單位,經區環保局、區民政局初審合格后,上報至市環保局、市民政局,由市環保局、市民政局完成復驗收、省環保廳、省民政廳完成抽驗后考評命名。
五、創建工作要求。
各有關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在接到通知后,務必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生態創建工作,為建設美麗、綠色、生態做出應有的努力。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四
xxx:
茲有我公司生產部員工xx,該同志自xxx年2月21日上午8:30到12:00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請假,并且該員工近期多次遲到,其行為違反了我公司相關規定,屬于嚴重的違紀行為,依照公司規章制度視為曠工半天,按公司考勤制度進行處罰。為嚴肅紀律,從即日起給予x--嚴重警告處分,以上處分將計入年終考評。
再者從近期月考勤查看,遲到人員數量、次數增多。
望大家
引起注意,端正工作態度,以飽滿的精神
狀態投入到工作當中。特此通知
北京xxxx有限公司
xxx年三月七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五
通知和告知的區別:
1、用途不同。
通知適用于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告知適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2、特點不同。
通告具有專業性和行業性的特點,即:通告的內容多涉及到公安、交通、郵電、稅務、市政建設、工商管理以及金融等方面。相反通知的內容則相對很廣泛,適用場合更多。
3、作用不同。
通知的作用主要在于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這就說明通知具有很強的命令性和約束性,下級機關和有關單位必須履行上級機關所要求的事項。
通告的作用主要在于要求下級或相關單位應當遵守或者周知,雖然通告也具約束性,但通告并沒有通知那么強的命令性。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六
中心各部門:
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于20xx年xx月xx日(星期一)下午14:00時,在中心二樓會議室召開20xx年度工作總結大會,部署20xx年度相關工作,為確保本次會議的成功召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會議屆時有xx領導參加。
二、中心領導班子成員在會議上分別匯報各自的`分管工作,要求結合實際重點匯報20xx年度相關工作。
三、部門負責人在會議上要結合實際情況匯報20xx年度的重點工作。
四、所有參會人員必須提前十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14時將準時召開會議。
五、要求參會人員必須做好本次會議記錄,會后部門負責同志要及時將會議內容傳達給部門人員。
六、中心部門負責人(含)以上領導不得缺席本次會議,匯報工作時要求必須有書面匯報材料。各自書面匯報材料于1月25日上午9時前送交辦公室進行復印。
七、會議匯報工作程序:副主任――財務主管――客服主管――維修部――綠化保潔部――保安部――鍋爐班――常務副主任。
八、由于會議場所較小,本次會議共計劃25人參加,其中中心領導班子5人,部門負責人4人,辦公室2人,黨員2人(xxx、xxx),維修部2人,客服部3人,保安部2人,財務部1人,綠化保潔部1人,鍋爐班1人,xx管委會領導2人。部門負責同志按照計劃人數各自安排本部門人員參加會議。
九、各部門安排人員參加本次會議時盡量考慮業務骨干、技術能手參加。
十、部門負責人在xx月xx日上午10:30協助辦公室一塊布置會場。
特此通知。
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七
第一條為了加強內河交通安全管理,維護內河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xxx內河通航水域從事航行、停泊和作業以及與內河交通安全有關的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內河交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便群眾、依法管理的原則,保障內河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第四條xxx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國家海事管理機構在xxx交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全國內河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xxx交通主管部門在中央管理水域設立的海事管理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設立的海事管理機構(以下統稱海事管理機構)依據各自的職責權限,對所轄內河通航水域實施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內的內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河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
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內河交通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責任制;
(二)落實渡口船舶、船員、旅客定額的安全管理責任制;
(三)落實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專門人員;
(四)督促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遵守有關內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二章船舶、浮動設施和船員。
第六條船舶具備下列條件,方可航行:
(一)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依法檢驗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檢驗證書;
(二)經海事管理機構依法登記并持有船舶登記證書;
(三)配備符合xxx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船員;
(四)配備必要的航行資料。
第七條浮動設施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從事有關活動:
(一)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依法檢驗并持有合格的檢驗證書;
(二)經海事管理機構依法登記并持有登記證書;
(三)配備符合xxx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員。
第八條船舶、浮動設施應當保持適于安全航行、停泊或者從事有關活動的狀態。船舶、浮動設施的配載和系固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
第九條船員經水上交通安全專業培訓,其中客船和載運危險貨物船舶的船員還應當經相應的特殊培訓,并經海事管理機構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方可擔任船員職務。嚴禁未取得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船員上崗。船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嚴格依法履行職責。
第十條船舶、浮動設施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加強對船舶、浮動設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應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對船舶、浮動設施的交通安全負責;不得聘用無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人員擔任船員;不得指使、強令船員違章操作。
第十一條船舶、浮動設施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根據船舶、浮動設施的技術性能、船員狀況、水域和水文氣象條件,合理調度船舶或者使用浮動設施。
第十二條按照國家規定必須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沉船打撈責任的保險文書或者財務保證書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必須取得相應的保險文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并隨船攜帶其副本。
第三章航行、停泊和作業。
第十四條船舶在內河航行,應當懸掛國旗,標明船名、船籍港、載重線。按照國家規定應當報廢的船舶、浮動設施,不得航行或者作業。
第十五條船舶在內河航行,應當保持瞭望,注意觀察,并采用安全航速航行。船舶安全航速應當根據能見度、通航密度、船舶操縱性能和風、浪、水流、航路狀況以及周圍環境等主要因素決定。使用雷達的船舶,還應當考慮雷達設備的特性、效率和局限性。船舶在限制航速的區域和汛期高水位期間,應當按照海事管理機構規定的航速航行。
第十六條船舶在內河航行時,上行船舶應當沿緩流或者航路一側航行,下行船舶應當沿主流或者航路中間航行;在潮流河段、湖泊、水庫、平流區域,應當盡可能沿本船右舷一側航路航行。
第十七條船舶在內河航行時,應當謹慎駕駛,保障安全;對來船動態不明、聲號不統一或者遇有緊迫情況時,應當減速、停車或者倒車,防止碰撞。船舶相遇,各方應當注意避讓。按照船舶航行規則應當讓路的船舶,必須主動避讓被讓路船舶;被讓路船舶應當注意讓路船舶的行動,并適時采取措施,協助避讓。船舶避讓時,各方避讓意圖經統一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避讓行動。船舶航行、避讓和信號顯示的具體規則,由xxx交通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八條船舶進出內河港口,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辦理船舶進出港簽證手續。
第十九條下列船舶在內河航行,應當向引航機構申請引航:
(一)外國籍船舶;
(三)通航條件受限制的船舶;
(四)xxx交通主管部門規定應當申請引航的客船、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
第二十條船舶進出港口和通過交通管制區、通航密集區或者航行條件受限制的區域,應當遵守海事管理機構發布的有關通航規定。任何船舶不得擅自進入或者穿越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禁航區。
第二十一條從事貨物或者旅客運輸的船舶,必須符合船舶強度、穩性、吃水、消防和救生等安全技術要求和xxx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載貨或者載客條件。任何船舶不得超載運輸貨物或者旅客。
第二十二條船舶在內河通航水域載運或者拖帶超重、超長、超高、超寬、半潛的物體,必須在裝船或者拖帶前24小時報海事管理機構核定擬航行的航路、時間,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船舶載運或者拖帶安全。船舶需要護航的,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申請護航。
第二十三條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海事管理機構可以根據情況采取限時航行、單航、封航等臨時性限制、疏導交通的措施,并予公告:
(一)惡劣天氣;
(二)大范圍水上施工作業;
(三)影響航行的水上交通事故;
(四)水上大型群眾性活動或者體育比賽;
(五)對航行安全影響較大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船舶應當在碼頭、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錨地、停泊區、作業區停泊;遇有緊急情況,需要在其他水域停泊的,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船舶停泊,應當按照規定顯示信號,不得妨礙或者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或者作業的安全。船舶停泊,應當留有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船員值班。
第二十五條在內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線上進行下列可能影響通航安全的作業或者活動的,應當在進行作業或者活動前報海事管理機構批準:
(一)勘探、采掘、爆破;
(二)構筑、設置、維修、拆除水上水下構筑物或者設施;
(三)架設橋梁、索道;
(四)鋪設、檢修、拆除水上水下電纜或者管道;
(五)設置系船浮筒、浮躉、纜樁等設施;
(六)航道建設,航道、碼頭前沿水域疏浚;
(七)舉行大型群眾性活動、體育比賽。進行前款所列作業或者活動,需要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應當征求海事管理機構的意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經其他有關部門審批的,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第二十六條海事管理機構審批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作業或者活動,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遇有緊急情況,需要對航道進行修復或者對航道、碼頭前沿水域進行疏浚的,作業人可以邊申請邊施工。
第二十七條航道內不得養殖、種植植物、水生物和設置永久性固定設施。劃定航道,涉及水產養殖區的,航道主管部門應當征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設置水產養殖區,涉及航道的,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征求航道主管部門和海事管理機構的意見。
第二十八條在內河通航水域進行下列可能影響通航安全的作業,應當在進行作業前向海事管理機構備案:
(一)氣象觀測、測量、地質調查;
(二)航道日常養護;
(三)大面積清除水面垃圾;
(四)可能影響內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危險貨物監管。
第三十條從事危險貨物裝卸的碼頭、泊位,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范要求,并征求海事管理機構的意見,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在內河運輸法律、行政法規以及xxx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禁止運輸的危險貨物。
第三十一條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必須持有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依法檢驗并頒發的危險貨物適裝證書,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規定和安全技術規范進行配載和運輸。
第三十二條船舶裝卸、過駁危險貨物或者載運危險貨物進出港口,應當將危險貨物的名稱、特性、包裝、裝卸或者過駁的時間、地點以及進出港時間等事項,事先報告海事管理機構和港口管理機構,經其同意后,方可進行裝卸、過駁作業或者進出港口;但是,定船、定線、定貨的船舶可以定期報告。
第三十三條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在航行、裝卸或者停泊時,應當按照規定顯示信號;其他船舶應當避讓。
第五章渡口管理。
第三十五條設置或者撤銷渡口,應當經渡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審批;縣級人民政府審批前,應當征求當地海事管理機構的意見。
第三十六條渡口的設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二)具備貨物裝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設施;
(三)配備必要的救生設備和專門管理人員。
第三十七條渡口經營者應當在渡口設置明顯的標志,維護渡運秩序,保障渡運安全。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責任制,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對渡口和渡運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渡口工作人員應當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頒發的合格證書。渡口船舶應當持有合格的船舶檢驗證書和船舶登記證書。
第六章通航保障。
第四十條內河通航水域的航道、航標和其他標志的規劃、建設、設置、維護,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通航安全要求。
第四十一條內河航道發生變遷,水深、寬度發生變化,或者航標發生位移、損壞、滅失,影響通航安全的,航道、航標主管部門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使航道、航標保持正常狀態。
第四十二條內河通航水域內可能影響航行安全的沉沒物、漂流物、擱淺物,其所有人和經營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標志,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并在海事管理機構限定的時間內打撈清除;沒有所有人或者經營人的,由海事管理機構打撈清除或者采取其他相應措施,保障通航安全。
第四十三條在內河通航水域中拖放竹、木等物體,應當在拖放前24小時報經海事管理機構同意,按照核定的時間、路線拖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拖放安全。
第四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下列情況,應當迅速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一)航道變遷,航道水深、寬度發生變化;
(二)妨礙通航安全的物體;
(三)航標發生位移、損壞、滅失;
(四)妨礙通航安全的其他情況。海事管理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當根據情況發布航行通告或者航行警告,并通知航道、航標主管部門。
第七章救助。
第四十六條船舶、浮動設施遇險,應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進行自救。船舶、浮動設施發生碰撞等事故,任何一方應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積極救助遇險的他方,不得逃逸。船舶、浮動設施遇險,必須迅速將遇險的時間、地點、遇險狀況、遇險原因、救助要求,向遇險地海事管理機構以及船舶、浮動設施所有人、經營人報告。
第四十七條船員、浮動設施上的工作人員或者其他人員發現其他船舶、浮動設施遇險,或者收到求救信號后,必須盡力救助遇險人員,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遇險地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第四十八條海事管理機構收到船舶、浮動設施遇險求救信號或者報告后,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救助遇險人員,同時向遇險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海事管理機構報告。遇險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到海事管理機構的報告后,應當對救助工作進行領導和協調,動員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救助。
第八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五十條船舶、浮動設施發生交通事故,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必須立即向交通事故發生地海事管理機構報告,并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第五十一條海事管理機構接到內河交通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派員前往現場,進行調查和取證。海事管理機構進行內河交通事故調查和取證,應當全面、客觀、公正。
第五十二條接受海事管理機構調查、取證的有關人員,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證據,不得謊報或者隱匿、毀滅證據。
第五十三條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在內河交通事故調查、取證結束后30日內,依據調查事實和證據作出調查結論,并書面告知內河交通事故當事人。
第五十四條海事管理機構在調查處理內河交通事故過程中,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航路暢通,防止發生其他事故。
第五十五條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積極做好內河交通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五十六條特大內河交通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按照xxx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監督檢查。
第五十七條在旅游、交通運輸繁忙的湖泊、水庫,在氣候惡劣的季節,在法定或者傳統節日、重大集會、集市、農忙、學生放學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間,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維護內河交通安全的組織、協調工作。
第五十八條海事管理機構必須建立、健全內河交通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并組織落實。
第五十九條海事管理機構必須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船舶、浮動設施、船員和通航安全環境的監督檢查。發現內河交通安全隱患時,應當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有關單位和個人不立即消除或者逾期不消除的,海事管理機構必須采取責令其臨時停航、停止作業,禁止進港、離港等強制性措施。
第六十條對內河交通密集區域、多發事故水域以及貨物裝卸、乘客上下比較集中的港口,對客渡船、滾裝客船、高速客輪、旅游船和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海事管理機構必須加強安全巡查。
第六十一條海事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根據情況對違反本條例有關規定的船舶,采取責令臨時停航、駛向指定地點,禁止進港、離港,強制卸載、拆除動力裝置、暫扣船舶等保障通航安全的措施。
第十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應當報廢的船舶、浮動設施在內河航行或者作業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停航或者停止作業,并對船舶、浮動設施予以沒收。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船舶、浮動設施未持有合格的檢驗證書、登記證書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資料,擅自航行或者作業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停止航行或者作業;拒不停止的,暫扣船舶、浮動設施;情節嚴重的,予以沒收。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船舶未按照xxx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配備船員擅自航行,或者浮動設施未按照xxx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配備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員擅自作業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對船舶、浮動設施所有人或者經營人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航或者停止作業。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考試合格并取得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人員擅自從事船舶航行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其立即離崗,對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對聘用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必須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沉船打撈責任的保險文書或者財務保證書的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沉船打撈責任保險文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航,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船舶在內河航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禁止船舶進出港口或者責令停航,并可以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3個月至6個月的處罰:
(一)未按照規定懸掛國旗,標明船名、船籍港、載重線的;
(二)未向海事管理機構辦理船舶進出港簽證手續的;
(三)未按照規定申請引航的;
(五)載運或者拖帶超重、超長、超高、超寬、半潛的物體,未申請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時間航行的。
第六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船舶未在碼頭、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錨地、停泊區、作業區停泊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強行拖離,因拖離發生的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承擔。
第七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在內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線上進行有關作業或者活動未經批準或者備案,或者未設置標志、顯示信號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從事危險貨物作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停止作業或者航行,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船員的,并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6個月以上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處罰:
(二)船舶裝卸、過駁危險貨物或者載運危險貨物進出港口未經海事管理機構、港口管理機構同意的。未持有危險貨物適裝證書擅自載運危險貨物或者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進行配載和運輸的,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
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設置或者撤銷渡口的,由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強制拆除或者恢復,因強制拆除或者恢復發生的費用分別由設置人、撤銷人承擔。
第七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渡口船舶未標明識別標志、載客定額、安全注意事項的,由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航。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在內河通航水域的航道內養殖、種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設置永久性固定設施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強制清除,因清除發生的費用由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承擔。
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內河通航水域中的沉沒物、漂流物、擱淺物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標志或者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打撈清除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海事管理機構強制設置標志或者組織打撈清除;需要立即組織打撈清除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及時組織打撈清除。海事管理機構因設置標志或者打撈清除發生的費用,由沉沒物、漂流物、擱淺物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承擔。
第七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船舶、浮動設施遇險后未履行報告義務或者不積極施救的,由海事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并可以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3個月至6個月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處罰。
第七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船舶、浮動設施發生內河交通事故的,除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由海事管理機構根據調查結論,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6個月以上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處罰。
第七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遇險現場和附近的船舶、船員不服從海事管理機構的統一調度和指揮的,由海事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并可以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3個月至6個月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處罰。
第七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偽造、變造、買賣、轉借、冒用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船員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由海事管理機構沒收有關的證書或者證件;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偽造、變造、買xxx家機關公文、證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船舶、浮動設施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指使、強令船員違章操作的,由海事管理機構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航或者停止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嚴重后果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船舶在內河航行、停泊或者作業,不遵守航行、避讓和信號顯示規則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3個月至6個月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處罰;造成重大內河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關于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船舶不具備安全技術條件從事貨物、旅客運輸,或者超載運輸貨物、旅客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對責任船員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6個月以上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處罰,并對超載運輸的船舶強制卸載,因卸載而發生的卸貨費、存貨費、旅客安置費和船舶監管費由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承擔;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船舶、浮動設施發生內河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海事管理機構對責任船員給予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處罰;證書或者證件吊銷后,5年內不得重新從業;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阻礙、妨礙內河交通事故調查取證,或者謊報、隱匿、毀滅證據的,由海事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并對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船員的,并給予暫扣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12個月以上直至吊銷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內河交通事故調查取證的,依照刑法關于妨害公務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海事管理機構不依據法定的安全條件進行審批、許可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不同情節,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重大內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關于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海事管理機構對審批、許可的安全事項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重大內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關于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海事管理機構發現船舶、浮動設施不再具備安全航行、停泊、作業條件而不及時撤銷批準或者許可并予以處理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重大內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關于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海事管理機構對未經審批、許可擅自從事旅客、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不實施監督檢查,或者發現內河交通安全隱患不及時依法處理,或者對違法行為不依法予以處罰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不同情節,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重大內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關于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不同情節,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重大內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關于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縣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渡口不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二)對未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擅自設立的渡口不予以查處的;
(三)對渡船超載、人與大牲畜混載、人與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xxx和腐蝕品等危險品混載以及其他危及安全的行為不及時糾正并依法處理的。
第十一章附則。
第九十一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內河通航水域,是指由海事管理機構認定的可供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庫、運河等水域。
(二)船舶,是指各類排水或者非排水的船、艇、筏、水上飛行器、潛水器、移動式平臺以及其他水上移動裝置。
(三)浮動設施,是指采用纜繩或者錨鏈等非剛性固定方式系固并漂浮或者潛于水中的建筑、裝置。
(四)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動設施在內河通航水域發生的碰撞、觸碰、觸礁、浪損、擱淺、火災、爆炸、沉沒等引起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件。
第九十二條軍事船舶在內河通航水域航行,應當遵守內河航行、避讓和信號顯示規則。軍事船舶的檢驗、登記和船員的考試、發證等管理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十三條漁船的檢驗、登記以及進出漁港簽證,漁船船員的考試、發證,漁船之間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以及漁港水域內漁船的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由xxx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條例另行規定。
第九十四條城市園林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但是,有關船舶檢驗、登記和船員管理,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八
隨著各地氣溫逐漸上升,天氣日漸炎熱,汛期即將來臨,學生溺水事故進入高發期。教育部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做好預防學生溺水事故有關工作,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生命安全。
1,緊盯中小學生上學、放學等關鍵時間節點。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緊盯中小學生上學、放學和周末、節假日等關鍵時間節點,強化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加強家校溝通,督促家長加強對學生離校期間的監管,對孩子行蹤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內容、知歸時”,嚴防溺水事故發生。
2,廣泛開展防溺水“六不”宣傳。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廣泛開展防溺水“六不”宣傳,反復提醒學生不私自下水游泳,遇到他人溺水要積極主動呼喚周圍成年人施救,防止盲目下水施救、手拉手施救,造成連帶溺水身亡事故。要積極創造條件,在溺水事故高發地區學校開設游泳課,幫助學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救自護方法,有效減少溺水事件發生。學校要提醒學生放學后及時回家,不要在外逗留,并將離校時間告知家長,提醒家長掌握學生行蹤。
3,及時對重點危險水域進行排查整治。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提請當地黨委和政府,統籌協調水利、應急、公安等部門,及時對轄區內易發溺水事故的河、塘、溝、渠、坑和水庫、湖泊等重點危險水域進行排查整治,完善安全警示標識,配置安全防護設施,認真組織巡查值守,妥善做好應急處置。
4,高度關注農村中小學生特別是留守兒童等重點群體。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關注農村中小學生,特別是留守兒童、特殊家庭學生等重點群體,健全關愛措施,定期開展家訪,督促家長切實加強監管。要根據學生家庭住址進行分組,成立學生防溺水“聯防小組”,建立相互提醒機制,小組成員之間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識,對同學私自下水和到危險水域玩耍行為,及時制止并向家長、老師報告。
5,將防溺水工作情況作為評優評先先決條件。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九
全校各單位:
昨夜今晨xx市突降暴雨,至今無緩解跡向。校內出現多處漬水情況,學校正門牌坊及本科生院周邊積水嚴重,車輛暫不能通行;xx部東山頭至環山路100米處有小面積塌方,已實行交通管制不得通行;二附小至茶崗小區漬水嚴重,車輛不能通行。同時,若干配電房存在進水威脅,為確保安全,隨時可能停電。為做好極端天氣情況下的安全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堅持守土有責,切實承擔起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搶險救災工作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立即深入一線,全面了解情況,靠前指揮,積極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各單位要根據雨情、災情及時調整教學科研工作安排,加強對師生的安全警示工作;學生工作部門要組織輔導員深入學生中做好安全教育和提醒工作,抓好在外開展實習、社會實踐等活動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切實防止意外事件發生,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教學科研活動安全。
4、各單位要做好職責范圍內安全隱患排查,特別是要對責任區內容易發生坍塌的建筑、墻體做好排查,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提醒師生。實驗室與設備管理部門和各單位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實驗室及設備的安全管理;后勤、保衛部門要對可能發生山體滑波、樹木傾倒等次生災害地點及時預警,做好相應處置。
5、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如發現需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請及時向學校報告。
xx大學。
20xx年7月6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十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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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規章;
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和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共同執行的事項;
而通報則著眼于思想和路線方面的教育。
(一)通知的分類。
1.指示性通知。用于指導下級機關開展工作,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或共同執行的事項。
2.批示性通知。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發布規章等。
3.一般性通知。用于向下級機關知照一般事項。如要求報送材料,告知機構的設立與撤銷、人員的任免等。
(二)通知的寫法。
三類通知中,一般性通知比較簡單,只要做到言簡意明、沒有遺漏就可以了。以下只介紹指示性通知和批示性通知的寫法。
1.指示性通知的寫法。
(1)標題。通知的標題要注意完整性,在準確的基礎上求精煉,以方便閱讀和存查。(其它幾種通知的要求也是這樣)。
(2)正文。一般包括三部分:
第一,通知的緣由,即制發這個通知的理由,說明為什么要這樣做,以提高認識、自覺行動。
另一方面,措施必須具體,以便于執行和監督。
第三,執行要求,指發文機關對執行“通知”事項提出的要求(如工作標準或完成時限等)。這方面的內容可以集中寫,也可以分散寫到通知的具體事項中。
批示性通知又可以分為“批轉”式通知、“轉發”式通知二種。
二是做出決定,“現將”什么“批轉”;
三是提出要求,請“研究執行”、“貫徹執行”、“遵照執行”或“參照執行”。除了這三層內容以外,有的還就如何執行提出具體要求。
(2)“轉發”式通知。即如果認為“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有指導意義或參考價值,用通知的形式加按語下發。“轉發”式通知的正文,有的開頭就寫明決定:“現將×××轉發給你們”。有的表明“同意”是指上級領導機關“同意”,如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轉發通知:“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財政廳關于×××的安排意見》,現轉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實際運用中要特別注意,對上級機關、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可以作出某種評價,但不能說“同意”或“原則同意”,更不能把“轉發”寫成“批轉”。因為“批轉”帶有“批準”的意思,把“轉發”寫成“批轉”就背離了行文的原則。
從通報的作用看,大致可以分為三類,即表揚性通報、批評性通報和情況通報。
通常情況下,通報在寫作上應體現以下幾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善于抓住典型。通報的力量在于它的典型性,因此無論是表揚先進、批評錯誤,還是傳達重要情況,都要善于抓典型。具體地說,就是要牢牢抓住帶有傾向性的、具有代表性的人和事,摒棄枝節性、偶然性的事件。
第二,要注重分析。通報介紹正反典型,傳達重要情況,講清事情的來龍去脈是非常必要的,但敘事一定要觀點鮮明,防止就事論事。要努力利用正確的立場、觀點進行分析,力圖揭示人和事的性質、意義。
第三,要運用正確的結構形式。通報的標題要用通用的格式。正文一般可分三部分:一是介紹通報的依據。二是揭示性質和意義。三是寫明決定,提出要求。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十一
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小編收集了行政公文寫作,歡迎閱讀。
通知是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1)使用范圍的廣泛性。通知是一種非常靈活的文種,在使用主體上,上至國務院、下至最基層的單位,都可使用。在通知內容上,大至國家重大事項,小至單位內部一般事項,都可用通知。
(2)文種功能的指導性。通知作為下行文時,在文種功能上具有較強的指導性。特別是部署和布置工作,批準和轉發文件等,都需明確處理問題的目的或指導思想、原則、方法和要求等,闡述說明需要做什么、如何做、怎樣做等。通知一般都較為側重具體部署,因而其指導性十分明顯。
(3)行文方向的不確定性。通知一般作下行文,多為上級機關向下行文,但在平行單位之間、不相隸屬單位之間也可使用通知,即其也可作平行文。作為平行文時,只能表述告知性或周知性的內容。重要的通知,一般在下發的同時,還要抄送上級機關。
通知大體上可劃分為批轉通知、轉發通知、傳達通知和任免通知4大類。
(1)批轉通知。批轉下級機關公文,常見的有如下幾種情況:
一是批轉重要的行政措施。領導機關認為下級機關或所屬部門在其主管或歸口管理的業務活動中所確定的重要行政措施,需要有關部門或下級機關貫徹執行的,可用批轉通知下發。
二是批轉帶有普遍性的重要事項的解決意見。一個或幾個同級機關,就有關其自身業務范圍內的重要事項的解決,提出處理意見,要求上級機關指示、批準,上級機關認為問題帶有普遍性、處理意見比較準確、可行的,通過使用批轉通知,告知所屬的機關遵照執行。
三是批轉需引起各地重視和執行的重要問題。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所屬部門上報的請求上級支持和協調的問題,以及上級機關認為下級機關或所屬部門上報的問題帶有普遍指導性的,需引起各地重視或執行的,上級同意后,往往加上批語,連同請示來文一同下發到有關部門執行,這就是常用的批轉通知。這種批準通知使用上較為普遍。
(2)轉發通知。用于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轉發機關不受等級等的限制,只要符合規定,均使用轉發通知。一般而言,需轉發的公文,都應當是對本地區、本部門、本機關或者本系統有指導意義或借鑒意義的。尤其是對不相隸屬機關具借鑒作用的公文,本級機關特別要具備虛心學習、見賢思齊等胸懷,確有作用的,就應予以轉發。對上級機關的公文,特別要認真研究,要本著求精勿濫的精神,區別處理,使所轉發的公文確實發揮作用。
(3)傳達通知。用于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執行的事項。主要有:
印發通知。本級機關制定的規章制度,需要下級機關或所屬部門執行時以通知的形式印發或頒布。
單項事項通知。要求下級機關或所屬部門周知或辦理的事項,如啟用印章,調整、撤消機構,依據形勢不同對下級或所屬部門提出不同要求的通知等。
會議通知。以通知召開會議的有關事項為主要內容。一般性的會議,包括時間、地點、內容、出席對象即可。大型、重要會議則要詳細通知。
(4)任免通知。任命和免去干部職務,在地方行政機關用通知。如既有任命又有免去干部職務的,通知標題中要有“任免”字樣;只有任命事項沒有免去事項的,只標“任命通知”。只有免去沒有任命的,只標“免職通知”。
寫作的范圍和對象,針對問題,解決問題,依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寫作范圍和對象。
(2)正文。一般包括三方面內容:第一、引據。敘述通知的起因由來、背景依據等。第二、主體。也稱事項,要清楚的表述有關內容、要求等。第三、結語。一般依據事項內容,要求等的不同而異,如“按照執行”、“參照執行”、“研究試行”等。
(3)抓住主要內容。不同類型的通知,寫法不同。但是,突出重點,抓住主要內容,是寫好通知的關鍵,切忌喧賓奪主,沖淡主要內容。
(4)文字表述準確。首先,受文單位名稱要規范;其次,應說明的情況、應執行的事項、有關的時間、地點、條件等,都要作到周密、準確,以免貽誤工作,造成損失。
(1)不能超越職權,給不相隸屬機關發文。不相隸屬機關間商洽或協調工作,一般用函的形式。這方面,濫用或錯用最常見的,如一些行政機關需召開業務上沒有關系的單位(特別是一些科研機構、事業單位等)開會時,往往以會議通知的形式發出,這實際上是一種越權行為。正確的做法應是發出邀請函,在函中講明會議的內容,邀請其參加。
(2)不能混淆公文與事務文書。公文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和規范體式的文書,事務文書則是就某一事務的曉喻性文書,兩者不能混淆。如將有的經常將向公眾告曉的“啟示”誤為“通知”。
(3)不能向上級發通知。通知屬下行文,主送單位是下級機關或所屬部門。平行或不相隸屬機關需了解的,可用“抄送”的形式,對上級機關只能抄送,不能主送下通知。
(4)不能與通告混淆。通知和通告時有混淆,因此應認真辨析其差別。從受文的對象上看,通知的對象一般是行政機關,通告的對象是社會公眾。從行文要求上看,通知需周知的外,有些還需辦理或執行,通告則主要是要求遵守或周知。從公文的意義上看,通知的事項只局限于受文機關知照或執行,通告的事項則具有普遍意義。
(5)如果通知的內容重要或者緊急,可在標題中加“重要”或“緊急”兩字,寫成“重要通知”或“緊急通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十二
各位同事:
近數個月,從個別同事的考勤卡上發現缺勤或遲到現象非常嚴重,并且無特別注明。因此從本月開始考勤統計一律以機打記錄為主,出現特殊情況未能及時打卡的請寫明原因,要求有人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罰。對于請假請提前一天辦理手續,若有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手續的,必須電話審批,后補辦請假手續。對于請假、調休的統計均以領導審批過的請假單、調休申請表為準,沒有辦理手續或手續不全的視為曠工。
公司要提倡“慎獨”精神,所謂慎獨就是無論在哪工作一個樣,領導在與不在一個樣。因此對于全體員工(特別對工作需要在1樓和28樓之間往返的員工)提出加強慎獨精神,體現積極、向上的`工作面貌。
20xx年12月28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十三
廳機關各業務處室、廳屬各單位:
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x省x年政務公開工作安排的通知》(瓊府辦〔〕62號)要求,為做好我廳x年農業政務公開工作,現就有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性。
公開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x年,我省第七次黨代會和我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將相繼召開,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對于助力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向社會公眾展現一個透明、開放、自信的服務型政府等均具有重要意義。各處室(單位)要充分認識政務工作的重要性,對照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認真抓好落實。
二、按時報送政務公開相關信息。
我廳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由廳辦公室牽頭組織開展,廳信息中心提供技術支持。各相關業務處室(單位)根據各自的責任分工(詳見附件一),采取工作措施,提供政務信息公開相關材料,并按照要求持續更新,確保我廳政務公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時效性,相關廳屬單位按照業務處室要求配合開展工作。政務公開信息由相關業務處室(單位)收集整理,呈分管廳領導審閱后,提交并由廳信息中心在農業信息網、xx省農業廳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公開。
三、指定專門人做好政務信息公開。
(一)各相關業務處室(單位)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本處室的政務公開工作,填寫《政務公開人員名單》(附件2),于x年4月30日前傳真至廳信息中心。廳信息中心將建立農業政務公開工作微信群,各相關處室(單位)實時要通過微信群關注工作動態,按要求做好農業政務公開工作。
(二)廳信息中心負責受理依申請公開、在線咨詢、廳長信箱、12345平臺接單的任務,根據內容確定承辦單位并轉送到相關部門,要求5個工作日內進行答復,逾期不答復由廳辦公室進行督辦。
四、強化監督考核。
為確保工作質量,廳辦公室將于7月1日、10月31日對《xx省農業廳x年政務公開工作》(附件1)逐項檢查,并以書面形式反饋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各相關處室(單位)要根據改進建議完善相關工作,確保x年12月20日前整改完畢,以迎接省政府組織的第三方評估。廳信息中心將對政務公開情況進行統計,并于x年12月31日進行通報。
聯系人及電話:
廳辦公室毛。
廳信息中心王;。
電子郵箱:。
附件:省農業廳x年政務公開工作安排。
2.政務公開人員名單回執。
xx省農業廳。
x年4月26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十四
3月16日,xx車間員工xx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請假,依照公司規章制度視為曠工一天,將按公司考勤制度進行處罰,望各位員工引以為戒!
相關紀律及獎懲條例:
2、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1天扣2天工資,以此類推。曠工5日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3、嚴禁代替他人打卡和委托他人打卡(門口有監控、打卡機有攝像頭拍照),一經發現,重罰;并對舉報者給予獎勵。
4、請假:務必寫請假條,手續不完或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的,一律視為曠工處理。請假1天以內(含一天),由組長直接簽字批準;請假3天以內(含三天),向組長請假,組長簽字后報上一級領導批準;請假3天以上的,向組長請假并報上一級領導交總經理批準。
為了塑造我們自己及公司形象,確保車間生產有序、穩定、高效進行,及車間現場整潔舒適;請各位員工務必熟讀《員工守則》及《車間6s現場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20xx年x月x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十五
廳機關各業務處室、廳屬各單位:
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x省xxxx年政務公開工作安排的通知》(瓊府辦〔xxxx〕62號)要求,為做好我廳xxxx年農業政務公開工作,現就有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性。
公開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xxxx年,我省第七次黨代會和我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將相繼召開,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對于助力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向社會公眾展現一個透明、開放、自信的服務型政府等均具有重要意義。各處室(單位)要充分認識政務工作的重要性,對照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認真抓好落實。
二、按時報送政務公開相關信息。
我廳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由廳辦公室牽頭組織開展,廳信息中心提供技術支持。各相關業務處室(單位)根據各自的責任分工(詳見附件一),采取工作措施,提供政務信息公開相關材料,并按照要求持續更新,確保我廳政務公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時效性,相關廳屬單位按照業務處室要求配合開展工作。政務公開信息由相關業務處室(單位)收集整理,呈分管廳領導審閱后,提交并由廳信息中心在xx農業信息網、xx省農業廳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公開。
三、指定專門人做好政務信息公開。
(一)各相關業務處室(單位)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本處室的政務公開工作,填寫《政務公開人員名單》(附件2),于xxxx年4月30日前傳真至廳信息中心。廳信息中心將建立農業政務公開工作微信群,各相關處室(單位)實時要通過微信群關注工作動態,按要求做好農業政務公開工作。
(二)廳信息中心負責受理依申請公開、在線咨詢、廳長信箱、12345平臺接單的任務,根據內容確定承辦單位并轉送到相關部門,要求5個工作日內進行答復,逾期不答復由廳辦公室進行督辦。
四、強化監督考核。
為確保工作質量,廳辦公室將于7月1日、10月31日對《xx省農業廳xxxx年政務公開工作》(附件1)逐項檢查,并以書面形式反饋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各相關處室(單位)要根據改進建議完善相關工作,確保xxxx年12月20日前整改完畢,以迎接省政府組織的第三方評估。廳信息中心將對政務公開情況進行統計,并于xxxx年12月31日進行通報。
聯系人及電話:
廳辦公室xxxxxxxxxxxxx。
廳信息中心王xxxxxxxxxxxx;。
電子郵箱:xxxxxxxxxxxx。
附件:省農業廳xxxx年政務公開工作安排。
2.政務公開人員名單回執。
xx省農業廳。
xxxx年4月26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十六
根據公司相關決定,現對上下班時間做出相應調整,并且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安排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為工作時間。
中午11:30—13:00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00—11:30為工作時間。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十七
有關地級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的實施意見》(粵發〔20xx〕13號,下簡稱《實施意見》),確保到x年底全省60萬相對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根據各市自行測算上報脫貧人口計劃,綜合考慮全省本年度減貧目標任務,現將x年脫貧人口計劃下達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一、要認真貫徹《實施意見》和全省農村工作暨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充分認識新時期脫貧攻堅的艱巨性、復雜性,認真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方略,分類指導、因戶施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完成脫貧任務。
二、要逐級分解年度脫貧計劃,落實到鎮到村到戶到人,實現精準脫貧。要加大督查檢查力度,防止虛假脫貧,確保脫貧質量。
三、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將根據考核辦法和本通知下達各有關市的年度脫貧人口計劃,對有關市開展x年扶貧成效進行考核。
四、請將本通知報本市黨委、政府主要領導。
附件:x年度各市農村脫貧人口計劃表。
xx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x年4月10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十八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今年以來,我國氣候極端異常,南方持續強降雨,部分地區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死群傷事件時有發生。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強地質災害隱患巡查和預警預報,及時轉移受威脅群眾,認真做好排險防治工作,強化應急搶險處置,落實各項防范應對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形勢的嚴峻性。當前正值主汛期,也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期,特別是南方巖土體含水偏飽和、部分地區前旱后雨,西北地區黃土穩定性脆弱,三峽庫區水位明顯漲落,汶川、玉樹地震災區巖石破碎,再遇強降雨極易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形勢的嚴峻性,深刻了解地質災害的隱蔽性、復雜性、突發性和破壞性,堅決克服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進一步細化、實化、深化各項防災措施,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易發地區各級政府要把防治地質災害作為一項刻不容緩的重要任務,進一步部署和落實各項防范應對工作。
二、迅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各地要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組織開展“全國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的.通知》(國土資發〔xxxx〕95號)的要求,重點針對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城鎮、鄉村等人員聚集區,公路、鐵路等交通要道沿線地區和重大工程項目施工區等,在專業技術隊伍的指導和幫助下,依靠基層政府和組織,發動群眾迅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工作,確保不留死角。對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逐一登記造冊,落實防范和治理措施,納入群測群防工作體系。
三、進一步加強監測預警。對所有威脅群眾和重要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監測手段和方法,切實落實巡查人員和責任,并將防災負責人和監測責任人公開、公示。要加大汛期巡查監測頻率,對重大隱患點實行24小時監測,一旦發生險情要及時發出預警。各地要重視和加強群測群防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裝備,組織廣大群測群防員上崗到位。同時,要關心他們的安全和生活。
四、強化臨災避險和應急處置。凡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基層政府和單位要迅速組織群眾轉移并做好安置工作,對危險區域要設置警戒線,防止群眾在轉移后擅自再次進入,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發生。地質災害發生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在第一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和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強化技術指導,進一步組織開展災害點周圍的隱患排查,防止發生次生災害。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各級人民政府要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做好物資、資金、設備等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五、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責任,特別是要加強縣鄉兩級責任制的落實,把責任層層落實到基層和人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工作,并會同氣象部門加強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水利、交通、鐵道、建設、安全監管、旅游、教育、電力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組織指導做好相關領域的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監測預警和排危除險工作。
六、加大防災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通過開展貼近實際、簡便易學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形式,全面普及預防、辨別、避險、自救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知識,提高干部群眾的臨災自救和互救能力。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設立警示牌和宣傳欄,及時向受威脅群眾發放防災、避險明白卡,明確險情發生后撤離轉移的路線和避讓地點。
國務院辦公廳。
xxxx年七月十六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十九
(個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因你(單位)就(案由)一案要求聽證,現決定于年月日時,在(具體地點)舉行聽證。本次聽證由(主持人姓名)主持。
請你(單位)或委托代理人憑本通知書準時出席。
參加聽證之前,請你(單位)做好如下準備:
1、攜帶身份證明和有關證據材料;
2、委托代理人須持委托書前來;
3、通知有關證人出席作證,并事先告知本機關聯系人;
4、如申請主持人回避,須及時通知本機關聯系人并說明理由。
屆時若無故缺席,視為放棄聽證。
聯系人:
電話:
(機關印章)
年月日
本通知書已于收到。
接收人簽字: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二十
因近期我公司車間生產的產品,廢品比率比較高,嚴重影響我公司產品總的合格率,極大的增加了公司成本,大大降低了公司的利潤。
原因主要是車間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責任心不夠,質量意識大大缺乏,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公司決定給予車間罰款300元,以示警戒。
希望所有員工要認真工作,特別是要提高質量意識,增強責任心,工廠有了利潤,我們才會有好的生活。若再出現此類事件,公司將會嚴肅處理。
部門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二十一
各行政執法單位:
為規范和監督行政執法,加強行政程序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由縣政府法制辦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對全縣各行政執法單位的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進行考核。現將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本縣行政區域內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各行政執法單位。
《縣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政辦發[2012]35號)。
(二)、查看被考評單位依法行政有關文件、制度、臺帳和其他資料;
(三)、查閱行政執法單位執法案卷(包括許可、處罰、復議、應訴案卷);
(四)、隨機提問;
(五)、考評小組綜合點評(考評小組不當場評分,考評結束后,由考評小組結合日常監督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分)。
考核工作從2012年月12日開始至月31日結束,如有特殊情況時間順延。(具體到各單位的考核時間由考核小組另行通知,聯系人:)。
(一)、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考核工作順利進行。
(二)、各被考核單位接到通知后要認真對照《2012年度縣直行政執法單位和垂直管理單位依法行政考核評分細則》的各項內容做好自查自評工作,并填寫好《行政行為年度情況統計表》,考核結束后當場提交考核小組。
(三)、評議考核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書面材料、臺帳、卷宗,請各單位在接受考核時當場提交。
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二十二
_________:
經審查,你(單位)提出的聽證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我關決定就一案舉行聽證,請你(單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到參加聽證。
(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公文通知(優質23篇)篇二十三
中心各部門:
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于20xx年**月**日(星期一)下午14:00時,在中心二樓會議室召開20xx年度工作總結大會,部署20xx年度相關工作,為確保本次會議的成功召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會議屆時有xx領導參加。
二、中心領導班子成員在會議上分別匯報各自的分管工作,要求結合實際重點匯報20xx年度相關工作。
三、部門負責人在會議上要結合實際情況匯報20xx年度的重點工作。
四、所有參會人員必須提前十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14時將準時召開會議。
五、要求參會人員必須做好本次會議記錄,會后部門負責同志要及時將會議內容傳達給部門人員。
六、中心部門負責人(含)以上領導不得缺席本次會議,匯報工作時要求必須有書面匯報材料。各自書面匯報材料于1月25日上午9時前送交辦公室進行復印。
七、會議匯報工作程序:副主任——財務主管——客服主管——維修部——綠化保潔部——保安部——鍋爐班——常務副主任。
八、由于會議場所較小,本次會議共計劃25人參加,其中中心領導班子5人,部門負責人4人,辦公室2人,黨員2人(xxx、xxx),維修部2人,客服部3人,保安部2人,財務部1人,綠化保潔部1人,鍋爐班1人,xx管委會領導2人。部門負責同志按照計劃人數各自安排本部門人員參加會議。
九、各部門安排人員參加本次會議時盡量考慮業務骨干、技術能手參加。
十、部門負責人在**月**日上午10:30協助辦公室一塊布置會場。
xx。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