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月工作總結提醒我們,我們的工作需要被及時整理、總結和評估,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以下是一些關于月工作總結的實用技巧和經驗分享,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一
尊敬的領導:
感謝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來看我這份年終總結,深感榮幸。
不知不覺,xx年度即將過去。經過這一年度的工作實踐,使我深刻地認識到把工作做好的艱辛與不易。其間,我有過困惑、有過疑問、有過自我否定、有過茫然,但在責任的推動及同事們的幫助下,一步一步的走了過來。問題與感慨同在。
xx年度我主要從事了四部分工作。這四部分工作分布在兩個時間段,分別是xx年1月至xx年5月、xx年5月至xx年12月。
第一部分工作主要是從事湖北華夏勞動爭議預防調劑中心管理制度的制訂、調解員聘用流程、調解員培訓資料的修訂等,期間為xx年1月至xx年5月。在白總、張主任的指導、鄧律師、金律師及各位同事的幫助下完成。
第二部分工作是協助鄧律師、金律師進行日常工作中問題的解答、資料的收集整理。包括武煙"虹之彩"湯大輝工亡事件的后續處理。期間是xx年1月至xx年5月。
第三部分工作xx區勞動爭議預防調解中心調解員。主要從事調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業務技能的學習、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調解案件案卷的制作。期間為xx年4月至xx年12月。截止xx年12月共計調解勞動爭議案件20件,其中調解結案案件或撤回結案案件13件、轉仲裁結案案件7件。在戴律師、付華等各位同事的幫助下,我完成對調解工作的一無所知到日漸嫻熟的蛻變。同時,也逐步接手湖北華夏勞動爭議預防調解中心電子雜志勞動爭議案件案例的編寫及勞動爭議問題解答的選編。
第四部分工作為接受公司指派到xx區總工會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從事調解工作。只要從事勞動爭議案件咨詢、接待當事人、工會勞動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期間為xx年5月至xx年12月。
本年度還參加了勞動關系管理師的培訓、xx區"國建電子商務示范基地電子商務創業項目暨人才選拔大賽的開幕工作、華夏才藝寶寶選拔的接待工作。
以上的種種經歷都是在湖北華夏創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這個大家庭的幫助下度過的。可以說沒有大家的幫助,就沒有我本年度一點一滴的進步。感謝華夏這個平臺,感謝各位同事。在未來的日子里,我也一定會更加努力,為公司,也為自己。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二
在這一年里,經歷了糾紛案卷的整理、上報,了解了糾紛的種類,有婚姻家庭糾紛、財產糾紛、鄰里糾紛、賠償糾紛、醫患糾紛、施工擾民糾紛等等,在人民調解員這里多數都能得到解決,緩沖了矛盾的激化。
我的表妹夫妻倆因家庭瑣事多年不和,爭吵不斷,經過我長達5個小時的說服教育和好啦,我對二人都進行了批評缺點,表揚優點的方式,當面讓他們承認自己的缺點,又當面讓對方原諒對方的錯誤,就這樣幾個回合5個多小時過去了,晚上請我吃和解大餐。看到他們露出了久違的笑臉,我又一次體會到了家庭的和睦會給家人帶來更多的快樂和幸福的感覺。
還有一位朋友因為鄰居家里漏水把他家的廚房給淹了,兩家為此爭執不休,一個不賠錢只管修,一個讓賠錢自己修,為此鬧得天天見面你瞪我一眼,我吐你一口的。鄰里之間像仇人似的。我知道后,先從朋友家入手勸解,然后再單獨找鄰居談。我就用很簡單很流行的“遠親不如近鄰”一句話來做引子,把兩家說和了。最后解決的方式為“賠錢自己修”。因為自己家的房子自己修理比較方便。讓別人給修總是有點不放心也不方便。鄰居同意賠1000元人民幣,又撮合一起玩會麻將牌,就這樣兩家人又和好如初,都承認自己當初的行為有點過。說以后還要向我學習呢。
這兩個案例都是我學到的知識發揮的作用,在調節過程中,我以人民調解員的身份來勸說當事人。對當事人不僅要勸說,更重要的是了解她內心的矛盾。親和力也是很重要的。讓她能相信你是公平的。
作為調解員首先就是要公平、公正的解決問題。這很重要,在當今的社會里,誰也不是傻子,都會衡量事物的平衡度,都懂法,做為調解員也要學會相關法律知識才能做好調解工作。
本季度我社區調解辦公室對轄區內38宗案件進行了及時有效的調解,其中35宗案件在我們領導及調解員動之以情、明之以理、曉之以法的耐心調解下,當事人各方相互諒解,化解了矛盾沖突,達成了和解協議。
1、本季度調解委員會調解家庭矛盾糾紛的案件多宗,此類案件主要表現在家庭成員之間吵架、斗毆及贍養老人等問題。20xx年1月27日傍晚,我社區某居民家庭父子吵架引起了我們調解員的高度重視,父親跳起來說:“我不想活了”,兒子也放出話來:“總有一個要躺在地上。”對于這對父子間激烈的沖突,我們調解員細心的了解事情的緣由,耐心勸慰。兩小時后,父子倆終于安靜下來了,接受了調解員的勸導,父親答應以后和兒子好好相處,兒子也答應會孝順父母,盡到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
2、調解鄰里糾紛10多宗,鄰里間的糾紛一般發生較多,但一般在我們調解員的調解下都能化干戈為玉帛。20xx年3月10日,一居民在老房拆建的過程中,一碎磚砸壞了隔壁鄰居家的窗玻璃,于是雙方發生了口角,我們調解員接到情況后,立即趕往現場,一面平息雙方的情緒,一面了解情況。最后,在調解員的調庭下,雙方握手言和了,拆建房屋的戶主當即賠償了鄰居家下班的損失。
3、調解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因口頭協議、工資待遇等勞動糾紛問題多宗。對于此類勞動糾紛,調解員在調查核實情意的基礎上,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對用人單位和員工的說教和調解充分做到以法律為依據,把相關法律條文展示給用人單位和員工看。最后用人單位和員工在法律事實面前,都能依法履行其雙方的職責,使糾紛得到有效化解。在此類案件的調解中,調解員不僅成功調解了勞動糾紛,而且強化了雙方當事人的法律意識。如:20xx年3月12日,在龍眼恒駿制衣廠發生的用人單位不承認口頭協議,而降低員工在淡季期間的工資待遇。
4、調解用人單位因春節期間發生的超時加班、加班工資計算、欠薪、春節期間工資發放及結算等糾紛10多宗。對于此類糾紛調解員在掌握了充分的事實證據的基礎上,結合法律通過對用人單位領導及負責人反反復復的講法,對于不講法不講理的負責人,調解員施于一定的壓力,促使糾紛盡早得到解決。如:20xx年1月15日,虎門天源印花廠因擔心春節過后,員工不來或延后上班造成廠內員工嚴重不足等問題,采取不結算員工辭職工資或把本應年前發放的工資延后在春節后再發工資。
1、進一步完善社區組織制度建設,這是正確處理人民群眾矛盾的重要保證。
2、充分做好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創造安居樂業氛圍。調解委員會建立每周調解員匯報工作情況制度,要求調解員平時多關心居民,找居民談心、聊天,從中了解情況,及時化解矛盾,把糾紛扼殺在萌芽狀態。
3、加強民主法制建設,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制意識。我區將以法律進社區為契機,加強法制宣傳,做好轄區內居民的宣傳教育工作,尤其是外來務工人員的思想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到法律知識宣傳進戶,法律服務進家庭。
4、加強學習,提高調解員的法律素養和自身素質。下季度我們將集中組織調解員學習法律法規,學習調解方法、技巧和原則等業務知識,以提高自身素質和法律素質。
5、嘗試開展訴前調解。我們在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中,為了防止出現矛盾糾紛激發而引起的民轉刑案件,我們調解委員會在下季度將嘗試開展訴前調解,調解委員會根據案件性質,認真分析雙方的心理,在當事人訴訟前介入調解。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三
20__年上半年,在區司法局的正確領導下,我鎮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和“矛盾糾紛不上交”的要求,把及時排查和及時化解民間糾紛矛盾當作搞好社會穩定工作的第一道防線來抓,并開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績明顯。現將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以規范化建設為抓手,不斷完善各項調解工作制度。
2、強化疑難案件聯合調處制度。20__年2月3日下午4:00左右,永興縣油市鎮高沖村3組林文兵搭乘本村林愛尚的摩托車來到__鎮羅祥華開辦的“新世紀”發廊店要求嫖娼,在發生性行為時,林文兵突發疾病死亡在床上。接警后,我鎮干部與派出所干警迅速趕到事發現場,并及時對該死亡案件進行了初步處理。2月14日,由__鎮政府、蘇仙區公安局刑偵大隊、__鎮派出所組織林文兵家屬、羅祥華家屬在刑偵大隊就林文兵死亡補償等事宜進行了協商,并達成了一致意見。
3、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些撫養、賠償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具有較強的時效要求,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通過回訪還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隱藏在民間的矛盾糾紛。
二、狠抓隊伍建設,不斷增強整體實力。
一是重視鎮調委會隊伍建設,在穩定人員的基礎上。年初,我鎮及時調整了鎮、村、組三級調委會、治保會班子成員,讓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業務基礎的同志充實到鎮調委會及基層調委會隊伍中來。二是把人民調解工作經費列入同級綜治工作經費預算,解決調解場所建設及調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
三、加強培訓學習,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
一是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調解工作經驗介紹、業務交流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舉辦調解業務培訓班,由鎮司法所同志講課,內容包括法律知識、辦案中的實踐體會、調解協議書的制作等;三是撰寫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復雜的糾紛后,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半年來,我鎮共舉辦了2次調解員工作業務知識學習培訓,各村組織組級調解員上培訓班2次。通過對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大大增強了我鎮、村、組三級調解員處理矛盾糾紛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四、抓好矛盾糾紛定期排查調處,確保社會穩定。
雖然我鎮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上級領導的要求、群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差距。今后我們將保持和發揚優勢,改進不足之處,為維護全鎮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四
不知不覺本人在xx司法所工作已經3個月了。作為一名專職人民調解員,我在市司法局、鎮政府和司法所等領導關心支持下,在同事們的幫助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市司法行政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鎮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這個中心,發揮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開展人民調解,全面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大力開展各項普法活動,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基本完成了20xx年各項工作任務。現將個人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作為一名新入行的專職人民調解員,我深知應當做到政治堅強、業務精通。這3個月以來,我以提高自身素質作為目標,結合工作實際,把學習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思想以及業務水平,一方面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政治的敏銳性,進一步促進做好本職工作的責任感。另一方面不斷加強業務學習,把業務理論學習作為提高本職工作的立足點,特別是我們做調解工作,只有堅持學習掌握有關法律、法規知識,以實際需求增強學習的自覺性。另外,積極參加我鎮和我所定期組織的各項培訓和學習。
為了將矛盾糾紛控制在苗頭,調處在萌芽。我堅持每周到轄區內各村走訪,了解情況并作記錄。對基層各類矛盾糾紛進行摸底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早跟蹤,限時調處。通過各階段排查,全面掌握和上報轄區內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真正將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這3個月以來,我共參與調處19宗矛盾糾紛,已調處15宗,包括樂群村xxxx籍華僑鄰里糾紛案和樂群村兄弟爭奪土地案等。目前仍有2宗糾紛在跟進當中。
法制宣傳教育是司法所的重點工作,為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鎮進程,建立健全了普法、學法制度,我所根據市局要求定期開展各項普法活動。其中,這3個月比較大型的活動包括“人民調解進萬家”活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開展大型普法宣傳活動和xx鎮“12.4”法律知識競賽等。另外,定期下發普法資料到轄區內各村,積極督促各村采取專欄、派發資料等形式定期開展法制宣傳活動;通過以上措施的落實,使我鎮普法工作開展的既扎扎實實,又轟轟烈烈,取得了預期的效果。
積極配合司法所業務資料的規范化建設,全部更新了統一的檔案標簽。將司法行政、人民調解、矛盾排查、安置幫教、普法宣傳、日常工作各類文件、資料分門別類,整理歸檔。并把人民調解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做成調解卷宗。做到了存放齊全,管理有序,格式統一,登記規范,檔案管理工作基本上達到了規范化的要求。另外,在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鄉鎮司法所客戶端上錄入各年安幫人員的資料。
總之,20xx年我在司法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項工作能夠正常開展,但與市局和鎮政府的要求還存在一些差距,在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在今后工作中,我將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與時俱進,開拓進取,認真研究新形勢下司法所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準確了解和把握廣大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斷提高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五
xx年在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朝陽社區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對調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減少刑事案件的發生,社會調委會堅持“調防結合,以預防為主,各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社區上半年組織各類居民法律知識學習班3期,用發生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堅持各類法律知識宣傳,受益40xx人。每逢過節時,社區工作人員一起挨戶向居民宣傳“五防”知識。調解了糾紛,化解了矛盾,增強了居民的法律知識,確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調解工作要維護社會穩定,必須掌握主動,重點在預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經常深入到居民群眾中了解社區民意;二是治保員和義務聯防隊員即是工作人員又是矛盾糾紛信息員,利用他們入戶走訪巡邏的時間,調解率0xx,成功率達9xx。對已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調解、處理有機地結合進來,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地消除社區一切不安定隱患,規范了調解程序,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的軌道。
在調解矛盾糾紛中,我們做到情、理、法結合,動之以情,明之以理,曉之以法,嚴格遵守調解程序,注意選擇調解方式。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調解程序,幫助當事人達成協議,對于調解不了的.矛盾糾紛,也在穩定事態的基礎上,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區在改造,糾紛比較多,我們運用所學到的調解知識為他們調解糾紛,進行親情教育,以情感人。進行倫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進行法律法規教育,以法服人,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為進上步加強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工作,我們朝陽社區調委會把“兩勞”回歸人員的幫教工作,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調委會成立了“兩勞”幫教工作領導小組,社區調委會還建立了幫教檔案,設立登記卡和跟蹤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訪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并逐個落實了幫教責任人,轄區共有xx重點人員,社區片警和調解員經常去重點人員家與他們談話,共談話xx,同時關心他們的生活和學習情況,希望他們改過自新,通過就業和勞動在社會上有立足之地。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六
時光飛逝,回顧這半年多的調解工作,自己從最初心中滿懷忐忑和喜悅,到現在不斷地學習和熟練,心中不免充滿許多感慨。我心中有太多的感謝:感謝上級領導給了我一個展示自我的平臺;感謝村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和幫助;也感謝自己的踏實工作和努力進取。確實工作崗位的轉換,我需要學習的太多、太多。這半年多的工作使我收獲很多,成長很多。因此我將見習心得體會作如下匯報:
我從小在農村的生活,雖未干過農活,但父母的嚴格要求,培養了我骨子里的韌勁兒。我的工作經歷雖簡單、但社會這所最好的大學也使我得到了很多的鍛煉。我在村委會工作了二十多年,我的工作教會了我怎樣融洽地融入對方,怎樣走進對方的心。有幸成為了一名光榮的專職人民調解員。當時我內心矛盾,喜憂參半。喜的是調解工作就是我平時的工作內容,都是要學會與人溝通、走進對方的心。這個對自己來說就駕輕就熟了。憂的是,平時自己對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掌握的不多,運用起來難免生疏。
也不是最初想的那么簡單。我一共調解了6起案子,3起口頭調解、3起形成了書面的調解。成功了6起。
同時在日常的的工作中也感到自己專業知識的匱乏。所以我積極認真地參加鎮組織的例會學習、交流;積極地在網絡法庭上學習案例調解。
為了進一步普及村民的法律知識,積極開展法制宣傳,在村務公開欄設立法制宣傳欄;在人口相對稠密的地方發放普法資料,為群眾做點實實在在的事。對于來村尋求法律援助的村民,我及時做好交流,溝通。為村民及時解決一些法律問題。在閑暇時,我喜歡翻看一些法律書籍,不斷充實自己,我希望踏踏實實做好每一天。
與此同時,關于信訪、、維穩一系列工作,我都積極地與村治保主任溝通,交流,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認真做好調解工作的匯總歸檔。爭取把工作細化。在做好自己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地協助社區開展各項工作:流動人口的調查、人口普查的入戶、選舉工作的進行等。
通過自己半年多的努力,我深知自己還有很多不足和需要提升的地方。希望自己踏實工作、積極地迎接工作中的挑戰,齊心協力為創建和諧社會盡自己的綿薄之力。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七
尊敬的領導:
感謝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來看我這份年終總結,深感榮幸。
不知不覺,20xx年度即將過去。經過這一年度的工作實踐,使我深刻地認識到把工作做好的艱辛與不易。其間,我有過困惑、有過疑問、有過自我否定、有過茫然,但在責任的推動及同事們的幫助下,一步一步的走了過來。問題與感慨同在。
20xx年度我主要從事了四部分工作。這四部分工作分布在兩個時間段,分別是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20xx年5月至20xx年xx月。
第一部分工作主要是從事湖北華夏勞動爭議預防調劑中心管理制度的制訂、調解員聘用流程、調解員培訓資料的修訂等,期間為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在白總、張主任的指導、鄧律師、金律師及各位同事的幫助下完成。
第二部分工作是協助鄧律師、金律師進行日常工作中問題的解答、資料的收集整理。包括武煙"虹之彩"湯大輝工亡事件的后續處理。期間是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
第三部分工作xx區勞動爭議預防調解中心調解員。主要從事調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業務技能的學習、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調解案件案卷的制作。期間為20xx年4月至20xx年xx月。截止20xx年xx月共計調解勞動爭議案件20件,其中調解結案案件或撤回結案案件13件、轉仲裁結案案件7件。在戴律師、付華等各位同事的幫助下,我完成對調解工作的一無所知到日漸嫻熟的蛻變。同時,也逐步接手湖北華夏勞動爭議預防調解中心電子雜志勞動爭議案件案例的編寫及勞動爭議問題解答的選編。
第四部分工作為接受公司指派到xx區總工會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從事調解工作。只要從事勞動爭議案件咨詢、接待當事人、工會勞動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期間為20xx年5月至20xx年xx月。
本年度還參加了勞動關系管理師的培訓、xx區"國建電子商務示范基地電子商務創業項目暨人才選拔大賽的開幕工作、華夏才藝寶寶選拔的接待工作。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八
郯城縣人民調解員協會20xx年工作總結 20xx年郯城縣人民調解員協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決策部署與要求,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這條主線,按照全國司法廳(局)長會議精神,重點做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積極開展主題實踐活動,化解矛盾糾紛,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按照司法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廣泛發動會員積極參與司法部部署的“大排查、大調解”專項活動,化解一批社會難點熱點糾紛,樹立一批善于攻堅克難、能打硬仗的調解能手。20xx年全年共排查矛盾糾紛2161件,化解2132件,成功率為98.7%,李莊調委會調解員季榮昌被司法部評為全國人民調解能手。協會利用會刊和網站及時宣傳報道開展活動的先進經驗、做法和成效,將收集典型案例選編,以彰顯人民調解的風采,樹立人民調解員的時代楷模。
類行業協會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逐步使有條件的社會團體都能從實際出發建立人民調解組織。現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司法局和衛生局領導的關心指導下正穩步開展。
(三)加強人民調解理論研究,推動人民調解制度創新發展。按照中央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決策部署,認真研究人民調解工作在化解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中的基礎地位和作用,進一步探討人民調解工作領域、范圍和效力。協會抓住深入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的有利契機,結合人民調解工作實踐中的新發展以及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研究課題,組織召開人民調解工作理論研討會,重點探討如何建立完善人民調解制度、如何認識和理解人民調解不違法原則、何為民間糾紛、如何依法拓展人民調解范圍、如何認識人民調解員的選舉與聘任等等以及影響和制約人民調解工作健康發展的理念、工作機制和領導體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推動人民調解制度依法規范發展。
(一)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協會于20xx年上下半年各組織了一次人民調解員培訓。采取理論輔導與業務交流相結合,聘請專家學者和具有豐富調解經驗的人民調解員授課,重點講解法律政策、職業道德和調解技巧。并結合培訓進一步建全了人民調解通訊員隊伍。
(二)進一步辦好協會網站。提高專業技能,加強維護更新,改進采編方式,擴大信息交流,優化咨詢服務,及時宣傳報道司法部對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決策部署、基層工作指導司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動態、各地人民調解工作信息、反映會員需求、意見及建議,努力把協會網站辦成宣傳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平臺、服務會員的重要窗口、聯系會員的重要渠道。
(三)協助司法行政機關做好人民調解能手的評選表彰工作。按照評選條件,認真做好推薦、考核等有關工作,切實把法律政策水平高、調解技能強、調解成績突出、群眾反映好的人民調解員評選為“調解能手”。
(一)切實轉變工作思路,理順協會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依照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的規定,規范協會領導班子建設及內設機構建設。按照規定程序調整補選協會常務理事,聘請人員擔任專職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主持協會日常工作。調整協會工作機構,設立會員、宣傳、財務部,明確各部門職責,招聘專職工作人員。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工作運行機制,落實經費保障措施。確保協會依照章程規定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切實改變政社不分、兼職過多的現象,充分體現社團組織的工作模式和特點,促使協會的職能作用得以有效發揮。
(二)進一步健全和落實以協會章程為核心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例會、換屆選舉制度和議事規則,保證協會工作正常開展。健全和完善人員聘用、工資待遇、績效考核、財務管理、檔案管理、印章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會議紀要、請示報告、學習、考勤、辦公會議等制度體系,使協會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確保辦公環境井然有序。
(三)進一步落實協會內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協會通過的11項管理制度,按照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議事規則和內部管理規定,堅持和完善工作流程,日常工作秘書長負責制,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策,堅持周例會、月報告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日志,進一步規范協會工作秩序和運行機制,確保協會各項工作規范有序健康開展。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九
xx鄉調委會在縣局黨組和xx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為維護xx鄉的全面穩定,發揮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鄉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371起,涉及人數420余人,調處371起,調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參與指導調處復雜疑難糾紛66起,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99%,履行率100%,為當事人挽回各類經濟損失300余萬元,未發生一起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上訪事件,確保了轄區內的社會穩定。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村(社區)相應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信息員、村(居)民小組、村調委會、鄉四級預警網絡。鄉人民調解中心指導村(社區)調處中心、村(社區)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必須及時排查,并將排查結果報區調處中心。預警信息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并及時通過信息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人民調解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核標準,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各單位對屬于本轄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達到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社區)、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群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后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社區)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村(社區)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上訪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二、統一標準,確保質量。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準。鄉人民調解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匯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范了大調解工作業務臺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準。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制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嚴格運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規范,又重視程序上的合法規范。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準。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并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3月22日至23日舉辦了全鄉基層調解員培訓班,參訓人員11名;同時下發了文件,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嚴格按標準落實獎懲。四是統一調解中心和調解室建設標準。協調中心必須要有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調解室必須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顯標志;全鄉統一了上墻公示欄。從而使鄉、村(社區)兩級協調中心規范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臺。
三、集中開展了調解員業務培訓和送法上門活動。
20xx年6月30日,是全鄉召開黨員干部述職述廉報告會的日子,各村黨支部書記都有參加。借此機會,司法所所長譚支坤對參會的村支書記兼各村調委會主任在會后進行了一次簡短的業務培訓,對人民調解的相關推介技巧以及文書的制作進行了講解,調解員認真聽完課后都表示受益匪淺,期望上級多提供業務指導書籍和培訓機會。20xx年12月10日,司法所工作人員廖兆鋒會同鄉綜治辦、信訪辦來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戶長家宣傳《條例》,并圍繞該村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將人民調解知識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關政策、法律規定進行了宣傳。隨后又到三道巖、三岔溝、陽坡村委會具體檢查指導了各村人民調解工作臺帳建設、檔案和人民調解協議書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譚支坤又專程來到建始孫家灣煤礦宣傳《工傷保險條例》,在現場走訪中發現該煤礦一起煤礦工傷事故賠償糾紛一直沒有解決,民工晏正成很著急,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相關情況后,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主持了調解,通過現場及時有效的調解,礦方同意一次性賠償民工晏正成320xx元人民幣,雙方終于握手言和。
四、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和主力軍作用。
通過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集中開展調處工作,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我們加強調解網絡建設,著力培訓人民調解員;切實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方法;‘總結工作經驗、探求工作方法,在全鄉大力推行“流動庭式調解”;新建警司聯合庭、“訴前調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狀態就能得到及時解決,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全鄉和諧穩定。
目前,人民調解已成為鄉人民政府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為xx鄉化解信訪糾紛的一個重要平臺。我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人民調解法》,認真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把我鄉的人民調解工作推向一個新臺階,為創建“平安”做出新的貢獻。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十
20xx年,鄉黨委、zf高度重視大調解工作,堅持“大調解、大服務、大發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構建黨委、zf統一領導,政法綜治機構綜合協調,司法所、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廣泛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既充分發揮作用,又相互協調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的大調解組織網絡,有力地維護了全鄉社會穩定和治安大局平穩。全鄉無因民間糾紛引發非正常死亡和民轉刑案件發生,有效地維護了全鎮的穩定。現將我鄉大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針對新時期、新形勢下矛盾糾紛的新問題、新特點,鄉黨委、zf非常重視,建立了黨委、zf統一領導,政法綜治牽頭協調,調處中心具體負責,司法部門業務指導,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社會各方整體聯動的工作體系。授予調處中心矛盾糾紛調處調度、調處督辦、責任追究三大職權,對社會矛盾糾紛實行統一登記、統一受理、統一調度、統一管理,確保了調處中心有責有權,大調解的參與主體更為廣泛,人員組成更加科學。
一是在組織網絡上,全鄉構建了鎮調處中心、村調處委員會、村民調解小組和調解信息員的大調解工作網絡。目前全鄉8個村都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共有專職調解員10名,義務調解員21名,信息員32名。二是在工作制度上,進一步明確了鄉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的職責,先后制定了接訪受理登記制度、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社會矛盾糾紛移送和歸口管理制度、重大疑難糾紛報告制度等多項制度。三是在對接機制上,強化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方面的密切合作,實現了調處中心與派出所、法院等職能部門的優勢互補。
在縱向上,由鄉、村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尤其是在重點時期,調解組織對轄區的重點人員和重要地段,做到逐級負責,層層摸排,達到“鄉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的總要求。調處中心通過每月的工作例會對排查結果進行分類匯總、梳理分類,對有傾向性的矛盾糾紛隱患做好處置預案,指派專人超前主動介入,避免了矛盾糾紛激化。
在橫向上,通過實行統一受理、分工管理、依法辦理、限期處理的工作原則,做到有訪必接、有案必受,以群眾滿意為服務宗旨,充分整合各種調解資源,改進和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基本實現了由一人打鑼向眾人敲鼓的轉變,大大提高了對復雜矛盾糾紛的快速反應和化解能力。
一是大調解工作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目前,鄉成立了大調解協調中心,落實了一名分管領導專門負責大調解工作,配備了工作人員,但多數工作人員往往身兼數職,時間、精力難以保障。
二是調解員隊伍還需要進一步加強。調解隊伍不夠穩定,結構不夠理想,素質參差不齊。
一是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大調解組織調解工作臺帳制度,督促各村、單位部門切實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結合大接訪實行包案制度,限時限地限人調解。建立大調解信息管理平臺和臺帳,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二是抓好穩定風險評估、集中排查化解、銜接聯動配合,從源頭上減少穩定隱患和矛盾糾紛。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十一
20xx年,在街道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我社區調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隊伍工作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調解矛盾糾紛23件,調處成功23件,調處成功率100%,建立調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現將我社區今年的人民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回報如下: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區調委會能夠在獲悉情況后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并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例如“雪蓮花”餐館擾民事件,從前期的居民不滿發展到聚集準備上訪,短短幾天里我社區調委會高度重視,收集民意,協調部門,召開座談會,溝系,最后協同環保局完善處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較滿意。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風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居民樓到各商業店鋪,實現了排查范圍的全覆蓋。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做到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保證矛盾糾紛不出社區,為我社區的和諧建設提供了一個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三、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鄰里、遺產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不定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
四、多措并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一是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調解工作人員之間加強經驗交流,互相借鑒學習工作中的心得體會;三是總結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復雜的糾紛后,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提高調委會的工作能力。社區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我社區成立了以社區主要領導為骨干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于各類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都親自過問,定期分析研究,及時解決。
六、充分調動各樓棟長、老黨員的積極性,從居民利益出發,主動調處發現各類糾紛隱患,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區和諧建設,維護了社區安定團結。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十二
20xx年以來,宜春市工商局積極履行行政調解職能,發揮工商機關的行政調節作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確保了行政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但在開展行政調解的過程中,也存在著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不夠,缺乏物質保障,調解機構不夠完善,調解結果沒有法律效力等問題,現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將行政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健全制度,扎實推動行政調解工作向前發展。
(一)進一步完善了行政調解組織機構。今年以來,根據省局和市政府法制辦要求,市局進一步加強了行政調解的組織領導工作,完善行政調解組織網絡。市局在20xx年成立的行政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和六個專門工作調解小組的基礎上,對行政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和各專門小組進行了調整,并建立了行政調解聯席會議制度,制定了聯席會議議事規則。各縣市區工商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積極開展工作并落實保障措施,配備調解人員,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始終堅持圍繞構建和諧社會,始終堅持深入基層,真心誠意為群眾辦實事,為群眾排憂解難,當調則調,調裁結合,及時解決問題,就地化解矛盾。避免和防止了矛盾激化和升級,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了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進一步規范了行政調解工作制度。一是按照省局《關于加快推進法治工商建設的意見》和《打造“工商行政調解”工作品牌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法制辦關于行政調解工作“十個一”的工作要求,市局專門印發了《工商行政調解工作規定》《工商行政調解工作程序》等五個文件,進一步細化了行政調解工作一般流程,規范了行政調解的范圍和程序,完善了行政調解有關文書格式,對全局行政調解工作要求使用統一的文書文本,進一步規范了行政調解工作。二是嚴格落實市政府法制辦行政調解工作“十個一”要求,建立并完善行政調解工作制度,選配了6名政治合格、熟悉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具備一定專業知識和行政調解經驗的工作人員專職或兼職從事行政調解工作,在法規科下設專門行政調解室并配備一套行政調解設施,確保有專門的辦公場所,經費實報實銷,確保行政調解工作的人員、組織、場所、制度和經費“五到位”,沒有出現因沒有履行職責而上訪或造成重大影響的情況,在全市工商系統營造了良好的行政調解氛圍。三是建立了行政調解報告制度,落實了工作考評,將行政調解工作納入了綜治目標考核內容,并嚴格落實獎懲制度和責任倒查制度,促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四是加強對全市行政調解工作的統籌協調,對各縣市區行政調解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要求各地積極出臺有關文件,協調法院和司法部門,建立工商行政調解與司法對接機制。
(三)進一步強化了行政調解宣傳教育。一是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宣傳《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以及涉及工商機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的活動,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維權意識,引導廣大群眾自覺把調解作為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選擇,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調解的良好氛圍,二是要求各縣市區舉辦多種形式的業務培訓班,切實加強行政調解隊伍素質。如今年6月,銅鼓縣工商局舉辦了行政調解業務骨干培訓班,并發放行政調解工作匯編材料,方便調解人員開展行政調解工作。
二、查擺問題,總結經驗,穩步推進行政調解工作更上新臺階。
今年,我局行政調解工作雖然打下了一定的基礎,但距離省局和市政府法制辦對行政調解工作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行政調解工作的開展分布不平衡。從調解類別來看,以消費爭議調解居多,合同爭議調解、行政許可調解、執法監管調解和行政復議調解很少,20xx年年初至今,共開展行政調解823次,其中消費爭議822次,執法監督調解0次,合同爭議調解1次,行政許可調解0次,行政復議調解0次,綜治信訪糾紛0次。從主動參與調解的主體來看,主動申請行政調解的大多數是普通消費者,法人和其它組織很少主動提出調解申請。
(二)行政調解協議法律效力低,群眾對其信服力不夠。調解結束后,要求制作調解終結書或調解協議。但工商部門所執行的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中沒有確定調解終結書或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也可以理解為對雙方當事人沒有效力。相比法院調解的較強約束力,當事人難免形成調解是多此一舉的認識。一旦一方不履行協議,另一方則無權請求行政機關或法院強制執行,也不能依據調解協議作判決,當事人反悔后只能就原糾紛重新提起訴訟。
(三)基層工商人員行政調解積極性不高,缺乏制度保障和物質保障。一是行政調解工作缺乏物質保障。雖然有關文件對行政調解工作辦案經費有若干規定,但囿于部分單位經費實際,很難保證及時撥付工作經費和兌現工作獎勵,有的部門甚至無力撥付相關工作經費。這給工作開展帶來了較大的困難,也一定程度上打擊了辦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二是調解工作是一項十分艱巨、繁瑣的事項。需要辦案人員具備足夠的耐心,對工作中的困難要有足夠的認識。同時在調解過程中辦案人員容易受到當事人的誤解、甚至辱罵、威脅等,這也使得部分工作人員不愿采取調解方式處理糾紛。三是行政調解工作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如若操作不當,極有可能被當事人起訴。這也使得有些部門和經辦人員不愿“摻和”到糾紛當中。四是工商行政調解工作涉及的部門多,工作雜,沒有統一的工作指導。五是絕大多數縣市區局在與法院建立司法銜接制度的過程中存在較大障礙,部分地方法院要求提供省委省政府相關文件,對與工商部門建立對接制度興趣不高,導致各縣市區工商局的該項工作無法開展。
(四)行政調解工作規范性不強。一是行政調解工作量大且缺乏相應規范指導,一些基層工商行政調解工作人員對調解工作無時限意識,草率從事,執法隨意性較大,容易出現工作疏漏。二是部分單位面臨糾紛數量增多、糾紛種類日趨繁雜,調解工作的壓力不斷增大但調解協議法律效力不明確、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情況,直接影響了調解工作的深入開展。
針對以上問題,我局將認真按照省局文件和市政府法制辦對行政調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力爭行政調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績。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加強行政調解工作。
一是加強宣傳,讓平等、自愿、依法履約的法律精神深入人心,使更多的人認識到法律鼓勵、提倡和保護雙方當事人就各種爭議進行調解或自行和解,知道并愿意選擇工商部門作為中間人調解合同糾紛,培養公眾對工商行政調解的信任。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引導群眾參與。引導群眾依靠行政調解途徑解決爭議糾紛。及時總結、推廣行政調解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經驗,為行政調解工作的開展營造一個公平、公正、法制的和諧社會環境。
二是加強調解人員隊伍建設,這是搞好工商行政調解的保障。可以考慮設立專門職位或采取資格考試的方法,挑選有一定法律素養和調解能力并熱心調解工作的人員來擔任調解人,同時,加強法律法規和業務培訓,努力提高現有人員的素質,樹立調解人員公正、專業、靈活、清廉的良好形象。提高調解人員辦案能力。一是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進一步增強做好行政調解的緊迫感責任感。二是打牢調解工作人員開展調解工作的素質基礎,組織調解工作人員深入學習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豐富工作人員知識結構,提高工作人員辦案能力。強化工作人員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在調解工作中堅持公平、公正的辦案作風。
三是明確法制機構在行政調解工作中的監督指導作用,加強與業務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行政調解工作目前是由法制牽頭,各業務部門具體落實的工作現狀,因此法制部門和業務部門的溝通和協調是做好該項工作的關鍵。由于工商系統開展的行政調解大多集中在消費申訴爭議領域,因此今后法制機構應當加強與消保部門的溝通,對簡易程序和口頭電話調解的案件一并錄入臺賬,對一般程序處理的行政調解案件立卷歸檔。
四是建立健全保障和獎懲考核機制,建立定期考核機制。將調解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加大工作的督促力度,兌現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對于在工作中敷衍塞責,不負責任,互相推諉,導致矛盾糾紛久拖不決,久調不解,進行責任倒查,使各單位和人員都能做到盡忠盡責,真正發揮行政調解在化解糾紛、維護穩定中的作用。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十三
一、積極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今年以來,各鄉鎮認真組織基層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調解員進村入戶集中進行了拉網式全面排查,把最容易激化和重大民間矛盾糾紛隱患作為排查和防范的重點,努力將各類矛盾糾紛全部納入視野,解決在萌芽狀態。盡量通過我們的工作化解大量糾紛,為**縣的穩定工作發揮前沿作用。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1040起,調解成功974起,成功率達94%以上,切實發揮了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二、加強鄉村民調組織和隊伍建設。
今年各鄉鎮對人民調解組織進行了重新選配,我局組織村級人民調解員和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學習培訓2期,不斷提高其業務素質,為做好人民調解工作提供可靠的組織保障,印發了《鄉(鎮)人民法庭、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聯合工作規程》,在完善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基礎上將完善建立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制度,豐富人民調解的,實現人民調解全覆蓋。
三、把基層人民調解工作與“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相結合。
20__年由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組成了法律顧問團隊,由司法局牽頭組織法律顧問與鄉村干部引導對接,與村委會簽訂了法律服務協議,法律顧問指導各村調委會依法調解疑難矛盾糾紛在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的原則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管理制度體系,這些自治制度的確立為人民調解工作堅持依法調解和村規民俗相結合提供了豐富的適用調解淵源,使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具有了強大的動力。
促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健康發展,大大減少糾紛的發生。截至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詢500余人次,開展法制講座150場,指導村委會修訂村規民約80余份,協助調解矛盾糾紛260起。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十四
人民調解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在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一年來,我縣的人民調解工作,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司法行政機關的管理指導下,經過全縣各級調解員的共同努力,為構建和諧××作出了貢獻。
xx年,全縣各級調解組織積極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共受理各類糾紛案件1501件,調處1501件,調處成功1472件,調處成功率為98.07,與xx年度相比,人民調解案件總數下降69件,調處成功率上升4.07。
今年共調處婚姻家庭糾紛256件,占矛盾糾紛總數的17.1,與上年度相比下降54件;鄰里矛盾糾紛342件,占矛盾糾紛總數的22.8,與上年度相比下降14件;賠償糾紛共調處144起,占矛盾糾紛總數的9.6,與上年度相比下降29件;土地承包糾紛共調處182起,占矛盾糾紛總數的12.1,與上年度相比上升3件;房屋和宅基地糾紛共調處157起,占矛盾糾紛總數的10.5,與上年度相比上升59件;其它糾紛出現的諸如合同、勞動爭議、征地拆遷、水事、施工、山林等其它糾紛共420起,調處420件,占全部矛盾糾紛的28,與上年度相比下降34件。
從全縣矛盾糾紛發生的種類及表現形式上看,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鄰里之間、賠償、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方面,這五類糾紛占糾紛總數的72。其中鄰里糾紛的發生原因較多,有的是由歷史性的原因引發,有的是屬于偶然引起,在當前,尤其是農村中表現得更為突出;婚姻家庭糾紛主要表現在繼承、贍養、扶養、婚姻等方面較為突出。分析矛盾糾紛發生的原因:一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單元,由傳統的大家庭向小家庭化發展,表現在現實中的自我利益保護現象更為明顯,因此帶來的因給付、繼承等利益矛盾也變得更為現實和具體。二是隨著人們的思想觀念的更新,外出務工人員逐年增多,以情感、物質為基礎的婚姻隨著條件的變化,而變得不穩固,由此引發的婚姻糾紛日漸增多。三是在贍養、扶養等方面的成本增加而引發的矛盾糾紛,表現在經濟發展落后山區較為突出;土地承包糾紛是由于人地矛盾突出和以前國家對土地承包地征收農業稅等費用,有的承包戶將其應耕作農田贈送給別的農戶種植或將田地拋荒,給有能力耕作的農戶提供了耕作的條件。自國家出臺農業直補新政后,耕作承包地收益增加,就土地承包權屬問題上發生的糾紛有所抬頭,從而引發因承包經營權屬的矛盾糾紛增多。
一是要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力度。各級調委會要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加強對轄區矛盾糾紛的綜合防范,注重事前、事中和事后工作的及時性、有效性。要注重對群眾的法制宣傳工作,進一步加大對矛盾糾紛隱患的摸排,對摸排出的糾紛苗頭,要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做到糾紛摸排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盡可能將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是注意情報信息的收集上報。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對熱點、重點、難點工作進行認真細致的分析、研究和總結。
三是加大對調委會的管理指導和業務培訓力度,進一步規范各項規章制度,規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程序,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十五
20xx年,我辦行政調解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法制辦的具體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行政調解”工作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實,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工作制度、創新工作方法,妥善運用行政調解手段化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取得了明顯成績。現將我辦開展行政調解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1、領導高度重視,切實加強行政調解力度。為充分發揮行政機構的調解作用,強化調解意識,履行調解職能,減少矛盾糾紛激化,營造和諧穩定的工作環境,成立了由單位主要領導任組長的行政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并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召開相關會議,專題研究落實行政調解工作各項任務。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行政管理職權范圍內的特定矛盾糾紛進行調解,當調則調,調裁結合,及時解決問題,就地化解矛盾。
2、預防疏導為主,盡量減少矛盾糾紛事件。我辦的行政調解工作,在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和促進社會穩定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接到每一個調解申請后,調解中心立即組織調解員快速介入案情,收集各種證據,并到涉案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在充分了解訴求和案情的基礎上,以事實為依據積極促成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在簽署調解協議后,調解中心繼續對當事人雙方調解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跟蹤服務,督促當事人雙方及時履約。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訪、重復上訪、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
3、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重點解決疑難案件。矛盾糾紛對象由于對法律法規的不完全了解,各自為了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讓,針鋒相對,針對此類情況,我們及時對雙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讓當事人雙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妥善解決矛盾。另外,我辦工作人員經常深入“三送”村、扶貧重點村召開座談會,宣傳政策法規。由于我辦工作人員主動介入,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萌芽狀態。
1、宣傳工作不夠深入廣泛。廣大群眾對行政調解尚不認識。由于對行政調解的宣傳不夠廣泛深入,群眾對行政調解還缺乏認知,致使其缺乏群眾基礎。
2、行政調解人員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糾紛調解需要辦案人員具有較高的業務能力,調解隊伍經驗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優質服務的人才還較少。
3、工作場地緊張。由于我辦辦公室緊張,行政調解中心辦公室只好設在綜合秘書股辦公,不利于開展工作。
我辦將認真按照上級部門對行政調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力爭行政調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績。一是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制訂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項工作落實到位。二是加強各項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質保障,配齊配強工作人員。三是加大培訓指導力度,提高行政調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繼續做好法制宣傳和政策指導,充分運用辦公平臺、報刊、網絡等媒介,對行政調解工作內容、程序和實踐進行宣傳,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調解意識,增強群眾對行政調解途徑的信賴。五是強化行政調解信息報送工作,完善信息報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調解信息利用和反饋機制。
村調解工作總結(熱門16篇)篇十六
20xx年,我鄉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中、省、市、縣政法工作部署,緊密結合我鄉實際,始終堅持“打防并舉,以防為主”的工作方針,著力發揮“大調解”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構筑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努力筑牢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在“大調解”活動中,排查矛盾糾紛45起(其中村25起、鄉20起),調處45起,調處率為100%,調處成功率100/%。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的整體穩定,有效地保障了我鄉經濟的健康發展。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今年,我鄉著力鞏固和整頓了10個人民調解委員會,每個調委會都選聘了1名專職調解員,在村(居)民小組建立維護穩定群眾自治協會組織,發揮“五老”余熱作用,深入排查基層群眾中的各種不穩定信息,及時化解各類矛盾,從而形成“村(社區)—村(居)民小組—(黨員)群眾代表-調解員”上下聯動,協調一致的工作網絡。同時,明確了各級組織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嚴格實行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管轄責任制,堅持分工負責和聯合調處相結合,屬地管理和集中調處相結合,做到了信息聯通、糾紛聯排、力量聯動、矛盾聯調。對本地區、本單位的重大矛盾糾紛,明確責任主體,實行定領導責任、定單位(部門)責任、定調處時限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糾紛矛盾調處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饋,重大案件有報告,從而有力地保證了“大調解”機制的正常運行。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每個村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信息員、村(居)民小組、村(居)、鄉鄉四級預警網絡。鄉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指導村調處中心、村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必須及時排查,并將排查結果報鄉調處中心。預警信息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并及時通過信息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核標準,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各單位對屬于本轄部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達到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大糾紛不出村、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群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后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村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上訪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準。鄉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匯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范了大調解工作業務臺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準。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制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嚴格運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規范,又重視程序上的合法規范。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準。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并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年初舉辦了全鄉基層調解員培訓班,參訓人員10名;同時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嚴格按標準落實獎懲。四是統一協調中心和調解室建設標準。協調中心具備了有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調解室且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顯標志;全鄉統一了上墻公示欄。從而使鄉、村兩級協調中心規范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臺。
一是個別村對大調解機制建設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差距比較明顯;二是村調處中心基礎設施建設還需進一步加強,資金的投入與上級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影響了大調解工作向更高層次拓展;三是部分社區調解室沒有達標,基層調解員的培訓工作尚需進一步規范,四是我鄉矛盾糾紛面寬量大,“大調解”協調中心配備人員太少,無法全面負擔起我鄉全面協調工作。
一是進一步健全大調解體系。調處服務中心機構健全,制度完善,人員到位,切實保障大調解各級組織網絡管理規范,運行有效。加強組織協調,繼續加大對大調解工作的指導、督促和考核。根據制定的大調解量化考核標準,對大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實施檢查考核,確保大調解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二是進一步建立完善大調解信息預警機制。按照縣局關于加強信息預警機制建設意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大調解信息預警機制,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完善信息網絡體系,加強糾紛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糾紛預警能力。三是嚴格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矛盾糾紛調處的責任落實到各部門、單位,實行分級負責,歸口調處。在當地發生命案時,司法所要及時了解情況,對屬于因民事糾紛引發的命案,要實行責任倒查。四是進一步加強街道居委會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和基礎建設。規范公示內容,健全基礎臺帳,完善工作制度,嚴格考核獎懲。五是大力加強調解員隊伍建設。按照為人公正、辦事公道、有群眾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選好配強調解隊伍。加強調解員教育培訓和管理,著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威信高的高素質調處隊伍。積極推行首席調解員制度,堅持調解員持證上崗,努力提高調解質量。
我們將進一步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為指導,深入基層,認真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把我鄉的“大調解”,建設工作推向一個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