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商業交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協議是雙方達成的一種法律文件,用于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何撰寫一份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協議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一些合同協議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運用合同協議的寫作技巧。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一
甲方(企業)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企業工會)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印制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勞動合同
第六條甲方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甲方與職工訂立,解除,變更,終止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九條甲方新招用職工,其試用期限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拖欠、
第十一條甲方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甲方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保證職工收入的相應增長、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七條職工在勞動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甲方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十九條甲方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技術規范、
第六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經濟效益狀況為職工建立補充保險、
第二十五條甲方按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福利費,每年向職代會報告當年福利費使用情況、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七章職業技能培訓
第八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八條甲方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甲方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條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禁忌勞動、
第九章裁員
第十章獎懲
第十一章集體合同期限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章變更,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
第三十六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一)因甲方被兼并,解散,破產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處理辦法
第十四章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第十五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二
根據相關規定,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日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雙方的勞動關系隨之終止。
2、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歸還屬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資料、辦公用品、電子文檔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辦理工作業務移交手續。
3、甲方有關規定,在乙方辦理完本協議第2條所述事項并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4、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報酬也結算亦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社會保險金、公積金于次月繳交。
5、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保證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會以任何形式進行復制、保留或帶離甲方經營場所。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本協議書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另外壹份用于辦理退工手續。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三
第一條為了建立企業內部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規范企業與職工行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業凝聚力,共同促進我廠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鐵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和有關法規,由xxx廠(以下簡稱廠)與xxx廠工會(以下簡稱工會),雙方代表平等協商達成協議而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則,平等的原則,權利義務相對等的原則,兼顧國家、企業、職工利益的原則,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原則。
第三條本合同有關勞動用工、勞動報酬、勞動工時、勞動保險、勞動保護、職工培訓、職工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條款,應不低于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本合同是雙方在企業發展、科學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等方面應遵守的行為規范和共同準則。
第五條廠、工會及全體職工應共同實現20xx年各項目標:
一、完成工業總產值980萬元。
二、實現銷售收入1000萬元。
三、實現綜合經濟效益15萬元。
四、產品出廠合格率達到100%。
五、在崗職工收入比上年增長5%。
六、完成固定資產增值10%。
七、消滅人身重傷以上事故,消滅責任火災重大事故和設備事故,實現安全年。
八、搞好治安綜合治理,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維護大局穩定,確保工廠經濟持續穩定增長。
第六條廠根據生產需要,可以適當調整勞動力分布結構,改善勞動組織,采取多種形式的用工制度。待崗的職工需要培訓,使其盡快達到上崗條件。
第七條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八條本廠職工的工作時間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實現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度。
第九條廠、分廠原則應不提倡加班,確實因滿負荷生產工作狀態下仍不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而需要加班,應經主管領導同意,并向同級工會組織通報認可后方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原則加班每次不得超過3小時。特殊情況延長工作時間(如出現天災人禍,組織搶救工作等《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二條規定情況)不在本規定范圍之內。其中實行換班工作制的職工休假日、法定假日工作制的職工休假日、法定節日工作視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節日按照加班處理。
第十條國家法律規定的休息日,應當安排職工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等應按國家法規執行。年休假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有組織的安排休假。
第十一條廠制定關于職工病事假的有關規定時,必須依據《勞動法》及鐵道部、路局、分局的相關規定,應與同級工會協商,同級職代會共同審議通過。
第十二條廠及分廠對生產崗位上的分廠兼職工會主席應提供每年不少于30天的工會工作日,工資及其它待遇不受影響。
第十三條在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增長的前提下,職工收入的增長原則不低于分局公布的平均職工工資指數。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廠應按《勞動法》規定標準支付勞動報酬。
1、安排職工延長勞動時間,累計時間滿8小時為一個工作日,依次類推,原則安排調休。在本年度內不能安排調休者按工資150%支付工資報酬。
2、休息日加班不能調休的,應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資。
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調休兩天,不能調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4、廠支付職工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的計算基數為職工個人崗位工資、技能工資。
第十五條廠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規定,參加養老、待業等社會保險。廠行政應給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組織提供資助,金額視經濟效益協商確定。
第十六條對因工負傷、殘、死亡的,應按有關勞動保險政策規定,為其支付費用并給其予應享受的待遇。
第十七條廠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工作和勞動保護條件,特殊工種及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防止人身事故發生,預防并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十八條廠根據工種崗位需要,按期給職工配發勞動保護用品,冬夏季節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溫措施。
第十九條廠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通過工會備案,工會應參加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工會支持并監督廠行政加強勞動保護管理。當發生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工會有權采取措施維護職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條廠負責制定職工教育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搞好職業培訓工作,并納入廠發展規劃中,同時布置,同時實施,同時檢查評比。教育發展規劃應提交職代會討論審議,接受監督。
第二十二條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職工必須參加廠安排的各類教育培訓,遵守廠制定的各項教育制度。廠對關鍵崗位實行崗位合格證制度,凡考試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實行試崗、待崗。
第二十三條廠應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為職工提供集體福利設施。
第二十四條廠要加強對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水平,按規定每年提取離退休人員專項管理費,幫助離退休職工解決實際困難。
第二十五條廠每年應將福利基金提取的總數及安排、使用情況向工會通報,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六條廠2004年為職工辦兩件實事:
1、返還50%職工個人風險抵押金。
2、美化廠區,逐步建成花園式工廠。
第二十七條廠按照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有關文件和分局有關獎懲規定,制定本廠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并以此為依據決定對職工進行獎懲。廠獎懲制度的制定有工會參加并經廠職代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二十八條對于違反企業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廠可分別不同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辭退、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事先征求同級工會組織意見,聽取被處分人申辯,然后由行政作出決定,工會認為處理不適當的可以提出異議,與行政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當事人雙方依據合同的原則和內容,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廠行政:
1、深化改革,強化企業管理,堅持科學管理,民主管理,正確行使生產指揮權。建立自負盈虧機制。降低成本、挖潛提效,提高經濟效益。
2、積極推進干部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備原則,聘用干部,德能勤績考核干部,強化干部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干部的政治、業務技術素質。
3、制定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保質保量地負責完成全年安全生產經營銷售任務。
4、堅持“科技興廠、教育為本”的方針,大力發展科技教育事業,搞好職工教育和職工崗位培訓,提高教育質量,為我廠發展提供合格人才。
5、關心職工生活,為職工多辦實事、好事,逐步為職工提供良好生產和生活環境。
6、根據廠生產任務情況,確定職工息工、待崗、下崗有關辦法規定,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討論通過實施。
職工:
1、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恥”的觀念,積極支持、參與各項改革,參加民主管理工作,參政議政,當好企業主人。
2、參加群眾性合理化建議、發明創造,小改小革及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活動,鉆研業務,提高職業技能。
3、堅持安全生產,認真執行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保證人身安全。
4、在廠、分廠領導下,保質保量地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發生人為責任問題,自覺接受有關規定處理,不得無理取鬧。
5、貫徹《勞動法》,維護和服從行政領導對廠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統一指揮權,嚴格按照勞動合同辦事。
第三十條廠在重大決策的制定、研究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問題,應與廠工會組織及時溝通、磋商,并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與前合同的終止日期吻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條款。修改后的條款為合同的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
1、廠與工會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拒情況出現,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和重大變化。
解除合同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在五日內向原合同審查的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和分局工會提交書面說明。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上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三十五條在次年廠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時,由廠行政報告上年廠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并由職工代表按照“全面履行、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做出評議,并由干部評議組根據評議的實際數據做出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書面報告,由大會審查并做出決議。
第三十六條企業違反規定的、或合同約定的條款,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法律法規以外的損失,向上級主管領導、部門報告,請求上級處理。
第三十七條工會不是集體合同的主體,不承擔集體合同規定的經濟、物資責任。工會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道義上的責任,職工違反本合同應承擔一定范圍內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經廠九屆四次職代會審議通過并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簽字后,雙方各持一份,并于七日內將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三份報送勞動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和分局工會。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上報上級勞動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分局工會的十五天內如未提出異議,即行生效。
生效后雙方應及時向全體職工公布并認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保證合同的權威性、法規性、嚴肅性。
廠法人代表:(簽字)。
工會法人代表:(簽字)。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四
本協議由_________機械制造公司在_________州_________市的工廠(以下稱公司),同代表本協議第一章承認并提及的談判單位工人的_________工人國際聯合會及其所屬的第_________號地方工會(以下稱工會),達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本協議中出現的“他”或“她”或有關的人稱代詞,只是出于文字表達的需要,這樣使用,并不意味著有性別上的區別。
第一章承認。
第一條公司承認工會是公司全體全日制和正規非全日制生產和維修工人在集體談判中的唯一代表。這些工人包括:檢查員、班組長、儲運員和車間事務員,但不包括:實驗工程部雇員、制圖員、辦公室職員、推銷員、專職人員、保衛人員和工段長。
第二章一般條款。
第一條付薪日。
頭班工人的付薪日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這兩天剛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則應提前一天支付工資。在特殊情況下,經雙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協議所覆蓋的工人在前一個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務應該得到報酬。所有的工資支票都應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時間內發放。如果公司縮減工作日,工人則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領取工資支票,日期應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條體檢。
公司指定的醫生在對已經雇傭的工人進行體格、精神/心理檢查或醫學化驗后,如果該雇員及其醫生提出書面請求,應將此檢查或眼睛檢查的報告提交給該雇員的私人醫生。
第三條公司薪給雇員。
管理人員不得從事本協議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況例外:
a.教育和/或培訓工人和受訓的管理人員;。
b.從事遇到困難時期的必要工作;。
d.從事必要的試驗工作;。
e.受訓的管理人員不得取代談判單位工人,但談判單位的工人可以用來指導受訓的管理人員。
第四條維修工作的轉包。
a.只要有設備和合格的人員,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給談判單位的工人所從事的維修工種的維修工作轉包出去,但下列臨時情況除外:
(a)有必要替換曠工的工人時;。
(b)有必要替換已獲準請假的工人時;。
(c)有必要替換休假的工人時;。
(d)有必要替換因受傷或確實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時。
b.雙方理解并同意本條規定的公司義務不適用于下列情況,即在有資格從事該工作的維修工人處于裁員而缺乏維修工人從事所需要的工作時,并同意本協議包括的維修工人的補充人員每周安排5個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將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內正常從事的一部分維修工作轉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進行,除非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條非全日制工和臨時工。
不得雇傭非全日制工人和臨時工來達到強行裁減正規全日制工人的目的。臨時工只能短時雇傭,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只有度暑假的學生可達3個月。如果臨時工的雇傭期超過3個月(包括學生),就應視為享有年資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紀律處分。
第一條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當的理由,公司不得對享有年資的工人行使指責、停職或解雇的處分權。
第二條通知。
在因處理_________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資的工人離廠之前,公司經營。
者應將該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廠里,或他不在廠里時的任何其他工會代表,召集到指定的辦公室或地點,目的在于通知他們該工人將被要求離廠,并聽取該工人對自己處境的陳述。當然,這種會議不構成聽證會,這時候工人代表的到場只是為了接受該工人將被要求離廠的通知,并聽取該工人的陳述。涉及欠債不還、遲到和曠工的案例,必須在聽證會后方可要求工人離廠;但雙方同意,在安排處分聽證會之前,應通知部門工會代表或其代表出席聽證會。
第三條處分聽證會。
在工人被送出廠后的48小時內,雇員關系部經理或其代表應在指定的辦公室舉行處分聽證會。該工人有權出席聽證會,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權在聽證會上代表該工人,而且雙方應允許傳證人到場,以便證實案件的全部事實和情節。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處分聽證會。
第四條聽證記錄。
公司應在聽證會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向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聽證會的書面記錄文本,包括公司的處分說明,如果有的話。對處分結果提出陳述,如有的話,其時限應從工會收到該記錄時算起。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五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企業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整體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調動經營管理者和職工的積極性,共同努力辦好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勞動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由企業行政(以下簡稱行政)與企業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用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范雙方行為,加強經營管理者與勞動者的合作,增強企業內部凝聚力,促進企業的不斷發展。
第三條要合同訂立生效之日起即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行政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合法的利益和權利。行政的重大事宜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工會有義務支持行政抓好生產經營和管理,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和遵守企業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五條行政應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和國家政策、法規,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制定本企業工資、獎金等分配方案。方案應征求工會意見,經職代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工會應協助做好方案的實施工作,配合行政不斷完善分配制度。
第六條行政按時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及各類補貼,不得刻意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行政按規定支付職工在工休假、法定假、婚喪假、哺乳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工會應協助行政安排好以上工作。
第八條行政應隨著生產的發展不斷增加職工收入。每年具體增長比例由行政和工會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效益情況、物價上漲指數等多種因素綜合后,協商確定。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依法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六
(1)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方與用人單位訂立。
(3)工會和集體合同都不是必須存在的。
2.程序特殊。
(2)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3.不以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為生效要件(15天無異議生效)。
(1)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
(2)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4.專項、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
(3)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本區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七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__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
代表產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工會法》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經濟特區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工會是公司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員工代表)代表員工與公司簽訂。
第三條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四)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
第六條企業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并應在員工上崗工作之前訂立。
第七條企業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可以采用勞動部門制定的文本,也可以采用企業依法制定的勞動合同文本。
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于或劣于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企業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勞務工_______年,深圳戶籍員工_______年。
第九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與該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
(二)深圳戶籍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5年。
第十條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同意在履行期滿后延續勞動關系的,應當在履行期滿前30日內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變更已生效的勞動合同(如改變崗位、工種等),應遵循下列程序解決:
(一)一方向對方提出變更要求;
(二)雙方協商;
(三)協商一致,修改勞動合同內容;
(四)協商不成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可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企業確需經濟性裁員時,應按有關規定的條件、程序、經濟補償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企業對勞動合同期內的員工,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工會主席、副主席、工會委員任職期未滿或者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本人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任職期滿或者哺乳期滿時為止。當事人雙方已續簽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十五條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給予賠償。
第十六條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二)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第十七條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加班加點,嚴格執行《勞動法》規定的標準,并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確定工作量和投人人數;
(二)與甲方或當事員工協商;
(三)乙方不違背《勞動法》規定的加班加點標準,甲方應當支持和參與。
第十九條本企業實行工資制度。
第二十條本企業實行_______工資支付形式。
第二十一條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二十二條本企業以人民幣發放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_______日(上月工資必須在下月七日前發放)。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工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為基數。
按平時、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二十四條員工病假、事假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
第二十六條根據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_______%。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交納社會保險費。員工依法享受各種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6。
員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第二十九條企業依法每月提取工資總額_%作為福利基金,用于員工集體福利,工會協助合理安排使用。
第三十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改善并發展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幼托、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三十一條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三十三條企業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四條企業對在_______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五條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六條對于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七條發生員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企業應當及時處理,并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八條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九條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四十條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四十一條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四十二條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十三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四條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_______%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人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條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六條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脫產培訓的員工,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脫產培訓合同》,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后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四十七條企業應依法制定本企業規章制度,明確獎懲條件和標準。企業規章制度須經員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大會討論通過,并向全體員工公布。
第四十八條企業對員工給予懲罰,應符合下列程序:
(一)弄清事實,取得證據。
(二)企業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
(三)征求工會意見。
(四)慎重作出決定,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十條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并將變更修改后的內容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
第五十一條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非因法定事由或本人嚴重過失,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進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并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應舉行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自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核登記機構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勞動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八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規范雙方行為,加強雙方合作,共謀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集體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二條協商雙方的代表依法產生,協商雙方具有平等地位,協商活動依法組織進行。
第三條本合同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勞動者個人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本合同依法訂立,適用于本企業全體職工,對企業和工會雙方具有約束力,并要求實際履行。
第五條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上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企業尊重工會的合法權益,依照《工會法》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
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六條職工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教育和幫助職工服從合理的生產調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安全衛生規程,提高勞動技能,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二章勞動用工管理。
第七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貫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工會有權幫助和指導職工簽定勞動合同。
第八條企業與職工按規定可以簽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九條企業可在勞動合同期內確定一段時間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條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需延續勞動關系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協商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在勞動合同期內,企業或職工需變更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并書面達成協議。
第十二條企業或職工要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企業依法裁員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二)提出裁員方案;。
(三)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
(四)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聽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意見;。
(五)公布裁員方案,與被裁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十五條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合同糾紛,工會主席依法承擔該委員會主任職務。
第十六條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第三章職業培訓。
第十七條企業根據本企業特點和條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對職工組織有計劃的培訓。
企業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職工轉崗教育制度和臺帳,結合企業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政策法規、條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及其防護教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教育;職業病防治和各種生產工傷事故案例教育;化學危險品應用等基礎知識教育;企業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殊作業。
第十八條企業安排職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由企業負擔培訓經費,并于培訓前對職工培訓后回企業服務的最低年限和未達此年限的賠償責任等問題,與受訓職工協商簽約。
第十九條職工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工會有權就職業培訓有關問題與企業協商。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條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職工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特殊工種和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企業申請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二十一條企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職工充分休息的權利。但由于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按第二十六條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內容)。
第二十二條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法定節假日和帶薪年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辦法)。
第五章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企業和工會雙方于每年初根據本企業上一年經濟效益、同行業同類企業平均工資水平、市場勞動力供求狀況、居民生活物價指數等因素,召開會議,在國家核定的工資總量內,協商決定企業年工資水平以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在崗職工工資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待崗職工生活費由企業自主確定(一般不低于當地失業金水平)。
第二十四條本企業工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并由企業和工會雙方協商確定。(工資集體協商)。
企業應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職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條本企業各類人員的工資,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擬定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企業工資調整,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向職工代表大會作調整工資方案說明;。
(二)企業提出調整工資的方案;。
(三)將調整工資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四)調整工資方案經審議通過后,企業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條本企業職工工資的支付。
(一)職工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
(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1、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耐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
4、婚、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5、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6、病假、事假、曠工的工資支付,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7、醫療期的工資支付: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六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八條企業依法為全體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條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其直系供養親屬應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待遇。
第三十條因工傷殘的職工,按照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患職業病的職工享受工傷待遇。
第七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三十一條企業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增強職工安全意識,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有計劃地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及時提供資金保證,確保專款專用。
第三十三條企業根據各工種的崗位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行政有權拒絕其上崗操作。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行政有權查處。
第三十四條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危險品臺帳,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的管理,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職工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應急措施。
第三十五條企業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高度重視勞動保護工作,在接觸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崗位和較大危險工作場所,積極搞好在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的推廣應用、培訓工作,并列入企業現場管理檢查內容,做到每季對車間、班組定期檢查,嚴格考核。
企業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每月發放有毒有害津貼,對特殊崗位提供保健補助食品。
第三十六條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的同時報告工會。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調查處理必須有企業工會和職工代表參加。
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認真履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職責,每季定期檢查、監督勞動保護的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會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或當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時,有權停止作業并提出解決的建議,采取防護措施,行政方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企業行政方面應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職工在崗位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企業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八章女職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條女職工與男職工同工同酬,在提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應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條對女職工每兩年(或每一年)進行一次婦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經費由行政方出資。
第四十條女職工在經期不得安排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等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不得安排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下同)的女職工從事夜班勞動,或延長其勞動時間。
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假休息,休息期應發給其基本工資。
實行晚育的女職工,按照有關計劃生育法規的規定,可增加產假三十天。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不影響其福利待遇和參加晉級、評獎。
第四十一條女職工懷孕、分娩時所用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后,嬰兒一周歲以前,其所在單位應保證其哺乳時間。
女職工生育后滿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則上安排原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動,應與女職工協商解決。
女職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在哺乳期請長假,直至嬰兒滿一周歲,由單位發給基本生活費。(生活費標準由企業自主確定)。
第四十二條按月發放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用品和女職工衛生用品,經費由行政方解決。
第四十三條企業在組織職工外出進修、業務學習、崗位培訓、出國考察、掛職鍛煉時應考慮有一定比例的女職工參加。
第九章紀律與獎懲。
第四十四條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制定企業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五條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第四十六條企業對遵守勞動紀律、完成任務好的職工,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具體辦法由企業自主確定。
第四十七條企業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可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依法追究賠償責任、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定制度》執行。
第十章本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一般為1—3年)。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前30日,企業和工會協商簽定新的集體合同。
第五十條企業和工會雙方根據人數對等原則,聯合成立集體合同履行監督檢查小組。每年6月和12月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檢查,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雙方簽約代表,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進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協商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十一條企業和工會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一方提出建議,向對方說明變更本合同的條件、理由和條件。
(二)雙方在7日內組織協商,達成一致后,就變更本合同有關問題形成書面協議。
(三)將書面協議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四)自審議通過之日起7日內,將協議書面上報勞動行政部門合同管理機構審查、登記、備案。
(五)將經審查確認后生效的集體合同,在7日內公布實施。
第五十二條下列情況,企業和工會雙方應主動協商變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程序辦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業被依法宣布破產、撤消的;。
(二)工會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勞動仲裁機構裁決、法院判決,本合同必須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條款無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應承擔有關責任。
(一)企業違反本合同規定,應依法承擔經濟責任及其他有關責任。
(二)工會違反本合同給企業利益帶來影響和損失的,可按工會章程承擔責任,應糾正違約行為,組織和教育職工,挽回損失和影響。
(三)對違約直接責任人,視其責任大小,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
第五十五條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并應對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二章本合同爭議處理。
第五十六條因本合同的內容、履行情況和不履行后果等問題發生爭議,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召開協調會議,協商解決有關爭議問題,協商達成一致的,簽訂書面協議。
第五十七條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五十八條在本合同范圍內,涉及單個職工權益被侵犯的,工會可代表職工個人參加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第五十九條在解決本合同糾紛之協商、仲裁、訴訟期間,企業和工會雙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罷工、停產、閉廠等過激行動。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條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也未明文規定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原則,由企業和工會協商解決。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對勞動條件標準有新的規定的,按新的規定執行。
第六十二條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協商一方或雙方首席代表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由企業和工會負責解釋。解釋有歧義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四份,企業和工會各執一份,審查登記的勞動行政部門存檔一份,上級工會備案一份。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雙方簽章后,自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即行生效。
企業(蓋章)企業工會(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簽字)工會方首席代表(簽字)。
(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工會主席)。
年月日年月日。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九
(注:本合同系參考文本,可根據單位實際調整、補充)。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
工會名稱:
經濟類型:
員工總數: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職務:法定代表人。
首席代表職務:工會主席其他代表:
其他代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浙江省集體合同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為建立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職工(員工,下同)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程序,促進企業發展和三個文明建設,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集體合同是規范雙方當事人的行為準則,受法律保護,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企業的規章制度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三條。
工會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工會依法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發動和組織職工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
第四條。
企業尊重并支持工會依法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的權利和地位,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按月(季)如數轉撥工會經費。企業制定和修改各項規章制度,討論或研究有關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應當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經提交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五條。
依法參加簽訂生效的集體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簽訂。
第六條。
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有權依法招聘員工。招聘員工應按照“先企業內調劑、后企業外招聘”和“條件公開、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辦理。甲方向社會招工的計劃、條件與實施情況應及時向乙方通報。
第七條。
甲方與員工遵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在簽訂勞動合同前,甲、乙方都有責任指導員工明確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
第八條。
甲方與員工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2規定執行。甲方解除與職工的勞動合同,應提前征求工會意見。
第九條。
甲方經濟性裁員須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和勞動部《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執行,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和勞動部頒發的《關于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中第九條的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十條。
員工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所規定的情形的,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甲方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按勞動爭議有關程序處理。
第十二條。
乙方協商代表的勞動(聘用)合同期限短于協商代表任期的,自動延長至任期屆滿(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協商代表在任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調動其工作崗位和免除職務、降低職級。工會主席、副主席任職期未滿的,本人到期的勞動合同應延續至任期滿時為止,當事人雙方已續簽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企業確保工資總額增長率低于經濟增長率,員工平均工資增長率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在年初根據國家有關工資增長指導意見和上工資水平和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居民生活消費價格指數及其他相關因素,通3過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第十四條。
企業本著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行分配制度上的同工同酬。甲方在討論勞動報酬標準及其分配方式時,應有乙方代表參加。
第十五條。
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向員工本人支付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六條。
企業的最低工資標準為。
元。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企業,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嘉興市最低工資標準。職工在試用期的勞動報酬:。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七條。
甲方執行。
的工時制度。
第十八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十九條。
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經與乙方和員工本人同意后進行,4并應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向員工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
由于加班加點有可能損害員工身體健康的,或者無視職工正當理由、違背職工意愿、強令職工延長勞動時間的,乙方應當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交涉或抵制。
第二十一條。
以下部門和崗位(工種)根據其工作特點,經乙方同意并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五章保險、福利。
第二十二條。
甲、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參加基本社會保險,職工有依法享受保險待遇的權利。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甲方應依照政府規定終止與其的勞動關系,辦理退休手續。
(2)參加失業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3)參加醫療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法定的醫療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
(4)參加工傷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工傷醫療期間,甲方不得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工傷職工醫療期終結,被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退出勞動崗位,保留勞動關系,工傷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被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5方不得無故解除或終止與其的勞動關系。
(5)參加生育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甲方不得無故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
第二十三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勞動能力經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該退出勞動崗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經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甲方除參加法定的社會保險外,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在財力許可得情況下,對職工實行下列補充保險: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社會保險的有關工作,有權對甲方依照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二十六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執行。
(休假)制度。職工病假、工傷治療期間和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有關待遇,依照政府規定執行。乙方有權實施監督。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二十七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標準,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6生環境、設施、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制定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崗位員工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自覺接受上級機關和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法》要求,乙方應建立健全勞動保護監督檢查機構,監督和支持行政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提出處理意見;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按有關規定上報。
第二十九條。
甲方在酷暑和嚴寒季節應分別采取降溫和保暖措施,保證員工在良好環境下工作。
第三十條。
甲方按照《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執行對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
第七章職業培訓。
第三十一條。
各類技術工種的職工,上崗前必須培訓并遵循“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甲方應建立各類職業培訓制度,按國家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提高員工科學文化水平及專業技術素質。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甲方有計劃的職業技術培訓,努力提高勞動技能。
第三十二條。
甲方與脫產培訓員工應當在培訓前簽訂《脫產培訓合同》,明確培訓時間、專業、費用支出、為企業服務最低7年限、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三十三條。
不脫產經過甲方職業培訓的員工,當依法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當事人賠償培訓費。
第三十四條。
甲方與員工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員工違約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八章集體合同的期限、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合同期滿前90日內雙方可協商續訂新合同。
第三十六條。
對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辦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無規定的,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七條。
簽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執行情況和變更提出協商要求時,雙方應在7日內進行商談。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修訂的合同應在修訂后的10日內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
(一)訂立集體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修改或者廢止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體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三)企業發生破產、兼并、解散等重大變化,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集體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者解除條件出現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條。
解除集體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章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第四十條。
1、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雙方各推薦。
名代表成立聯合監督小組,并訂立監督檢查制度,以監督檢查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2、甲方應組織經營管理人員經常性地監督檢查本合同履行情況,督促各單位履行各自義務;各單位應將履行情況,不能履行義務的原因,及時向甲方領導匯報,甲方以適當的形式及時通知乙方,以及時協商處理。
3、乙方亦應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和整改建議通知甲方。
4、職工代表大會對本合同的履行情況實行民主監督。甲方應定期向職工(代表)通報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5、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在集體合同履行中的監督和協調作用。
6、接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集體合同規定,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以及賠償。
乙方違反集體合同規定,由有關責任的職工承擔一定的經濟和行政責任,工會按工會章程和工會內部規章制度承擔有關道義責任。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
為規范集體協商行為,企業應建立集體協商制度。甲乙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必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應在10日內由甲方將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說明等材料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乙方應同時將本合同(包括附件)及說明報送上一級工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五條。
生效的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并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全體職工公布。副本報上級行政管理機關、工會各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
****年**月**日。
乙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十
雇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項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項目執行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見附表。
5.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后。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采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需要安裝設備和所有材料的采購供應。
6.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7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規定的應交的各種稅金,并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十一
第九條行政按《勞動法》規定制定企業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遵守以上制度,在工作時間內干滿點、出滿勤。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條行政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時間、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時,按《勞動法》規定,應征求同級工會意見,對確有必要的加班,工會應協助做好加班職工的工作。
第五章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行政按規定每年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的預算、使用方案,事前應征求工會、職工代表的意見,經職代會審議決定后執行。
第十二條行政應在發展生產、提高經濟效益的基礎上,不斷改善職工住房、醫療保健、就餐、職工療養、休養和文化娛樂等生活福利條件(每年具體計劃納入企業的方針目標)。工會應配合、協助行政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三條行政根據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實行社會保險制度。
第十四條行政按政府有關規定支付職工獨生子女、退休、養老和其他方面投保的費用。
第十五條工會應協助行政做好職工的各項保險工作。
第六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十六條行政應依照國家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政府所頒布的法律、法規、條例,不斷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衛生、勞動條件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第十七條企業行政按規定標準定期給職工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津貼,并分別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溫和冬季的防寒工作。
第十八條行政在新、改、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引進新設備、新工藝時,應做到“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和采取配套措施,做好勞動安全衛生、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九條工會應支持、協助行政加強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工作。配合做好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規定、危及職工安全的現象,有權依法提出,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安全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支持行政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企業發生職工工傷事故,行政應及時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工。
會有權和義務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行政對有毒有害作業工種職工和女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每兩年對企業全體職工進行一次體檢。同時每年組織部分職工療養。工會應協助行政組織開展好此項工作。
第七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兩年。合同期滿前6個月,經雙方協商續訂合同,新合同未生效前延續執行本合同。
第八章變更、解除、終止集體合同的協商程序。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雙方均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同意,并將修改條款交職代會討論通過,并上報市勞動行政機關審查同意后生效。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九章雙方履行集體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勞動用工。
1.行政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擇優招聘職工。招聘計劃和實施方案,均應征求工會、職工代表意見。
2.行政依法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個人勞動合同的內容不能與本合同相悖。工會應指導職工明確和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行政解除職工個人勞動合同要按照有關勞動法規,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規定執行,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按《勞動法》所規定的調解、仲裁、訴訟程序進行。
第二十五條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行政和工會以對等的原則派出代表,組成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定期檢查執行情況,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雙方的簽約代表,對執行合同中的問題認真研究處理。
第二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處理(申請仲裁的時效改為從發生爭議起60天內)。
第二十八條行政有關企業發展、生產經營等重大問題的決策方案,應征求工會和職代會意見。工會有責任動員、組織職工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開展勞動競賽、提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的活動,為行政各項目標的實現做出貢獻。
第二十九條行政支持工會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按《工會法》規定提取經費,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應動員職工以主人翁的姿態進行勞動,尊重和維護行政生產、經營、管理權威。
第三十條行政和工會雙方要不斷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增加企業凝聚力,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企業不斷發展。
第三十一條工會主席(或代表)參加行政定期召開的辦公會,參加行政各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通報工會重要事宜,協商處理所遇到的有關問題。
第三十二條教育與培訓。
1.行政制定職工教育規劃,應征求工會意見,提交職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2.行政按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加強職工教育和培訓工作。使用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3.企業應建立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培訓制度,做好職工的轉崗、待崗、重新上崗工作。
4.工會應協助行政做好職工教育、培訓、轉崗、上崗工作,配合黨政在職工中開展“職業道德、職業責任、職業紀律、職業技能”教育,積極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和文化、技術素質。
第三十三條紀律與獎懲。
1.行政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經職代會審議同意后實施。工會應支持行政按規定辦事,并協助做好工作。
2.行政對違規職工處理時,應征求工會意見,按有關程序辦理。
3.工會應教育職工自覺遵守行政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相悖時,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按規定在7日內報市勞動行政機關審查,同時上報雙方主管部門備案,市勞動行政機關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合同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條例,公司和工會同意確保工會代表的職工(以下簡稱職工)合法權益,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公司全面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第二條公司和工會雙方一致同意嚴格遵守中國政府有關法律和條例,認真執行中國政府有關職工雇用、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計劃生育、職工教育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
第三條工會代表被錄用的職工同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第二章工薪。
第四條公司實行月工資制,每月按平均勞務費208元支付一次工資。職工實得工資和各種補貼,由公司按照中國政府有關規定發給職工。
第五條工會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發展和生活指數變化等因素,有權代表職工提出增長工資的要求,公司應給予考慮。
第六條公司實行每周5個工作日,每日8小時工作制。在盛夏炎熱天氣職工的工作時間,可經公司與工會協商適當減少。
第七條公司因生產或工作,需要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及在法定公休節假日加班,公司應發加班工資。職工實行加班工資,由公司按中國政府有關規定支付。職工在夜間工作由公司支付夜餐費。
第八條在不影響完成生產任務和經營的情況下,公司應準許職工參加中國政府和群眾團體所要求的活動,并照發工資,職工離開崗位前,應征得主管行政領導同意。
第三章職工福利。
第九條公司應解決職工住房,并為改善職工食堂、托兒所、保健站及后勤服務等集體福利事業創造條件,職工應享受的各項福利待遇,不應低于同行業國營企業的標準。
第十條為提高職工工作效率和身體素質,公司應支付職工午餐補貼,標準每人每日x元。
第十一條為鼓勵職工更好地為公司努力工作,公司開業周年紀念日,發給每個職工質量較好的服裝一套,以資鼓勵。
第四章勞動保險。
第十二條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公司支付。
第十三條職工每年應體檢一次,其費用由公司支付,工資照發。
第五章勞動保護。
第十四條公司必須搞好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措施,如發現不安全因素,工會有權要求公司采取措施定期改進。
第十五條為保護職工安全生產和改善廠風廠貌,公司在確保原有勞保用品的基礎上,每人每年發工作服兩套。
第十六條每年月月(共個月)夏暑季節,為完成生產任務和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公司應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并供應清涼飲料,其標準不得低于同行業國營企業水平。
第六章辭退、解雇。
第十七條集體合同有效期內,公司如因生產、技術條件發生變化需要解雇多余職工時,職工在勞動合同期內因特殊情況要辭職時,應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第七章生產和工作任務。
第十八條工會應教育職工關心公司的發展,積極學習文化、技術,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在設備、材料、環境、測試手段正常的情況下,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工會要教育職工服從公司領導,聽從指揮,積極努力搞好公司的各項工作。第二十條工會應教育職工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八章獎懲。
第二十一條為保護職工的生產積極性,使公司取得更大的經濟效益,公司有責任向董事會建議,要求董事會在職工超額公司生產計劃時,應在超額部分的利潤中,分享一定比例的利潤,以體現多勞多得。
第二十二條根據公司每年獲得稅后利潤水平,從董事會確定的福利獎勵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年終獎勵發給職工。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于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不同的行政處分,必要時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可以開除。
對職工進行處分時,須征求工會的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申辯,由正、副經理作出決定。開除職工,須報企業主管部門和所在地區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九章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二十四條公司與工會發生勞動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時,可由一方或雙方向市勞動局請求仲裁,如有一方不服仲裁,可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五條公司與工會遇有特殊情況或不可抗拒力而不能執行本合同時,需向對方提出協商解決。
第十章合同期限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經市勞動局批準之日起生效。一年后經公司與工會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時,公司與工會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某些條款。但需經雙方同意,報勞動局批準。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修改。
第二十八條如因特殊情況,公司終止營業,應經雙方協商處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九條為促進生產和提高經濟效益,公司每半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各單位每季度召開一次會員代表會議,公司照發代表工資。
第三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與中國法律規定相悖的條款應按中國法律和中國政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中、英文正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本合同中、英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兩份,呈報市勞動局和汽車工業總公司各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3.集體勞動合同格式。
4.集體勞動合同范本。
5.關于特別規定勞動法。
6.集體勞動合同。
8.最新勞動合同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勞動法》(2)。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十二
勞動法》第102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部《關于發布〈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5]223號)
第4條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 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 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5條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的規定支付用人單位賠償費用。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264號)
浙江省勞動廳:
關于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
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合同期滿,職工要求終止合同,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是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的職工,職工在合同期內(包括試用期)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可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4條第(一)項規定向職工索賠。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職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法》第99條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動部《關于發布〈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5]223號)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一)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或訂立部分無效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侵害女職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四)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條 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賠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四)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
(五)勞動合同約定的其它賠償費用。
第六條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該勞動者承擔直接賠償責任外,該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其連帶賠償的份額應不低于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總額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單位賠償下列損失:
(一)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二)因獲取商業秘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本條第(二)項規定的損失,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的規定執行。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1993年9月2日公布)
第20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的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并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被侵害的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后注:對于違約金責任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地方法規規定。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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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賣人違反有效要約時的糾紛。
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
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作為特殊種類物的金錢,因此,原則上只發生履行遲延,不發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轉讓貨幣所有權的合同。當貸款人將借款即貨幣交給借款人后,貨幣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處分所得的貨幣。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決定的,也是貨幣這種特殊種類物作為其標的物的必然結果。
3.借款合同一般為有償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無償合同(無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為要式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當事人約定。
1、貸款方的責任:貸款方不按合同規定及時貸款,應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的責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歸還貸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使用政策性貸款的,應當加付利息;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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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買賣雙方都可以采取的救濟方法。
1.損害賠償:公約規定,損害賠償是一種主要的救濟方法,當一方違反合同時,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而且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并不因其已采取其他救濟方法而喪失。
(1)損害賠償的原則及責任范圍。
違約方當事人應賠償對方當事人包括利潤在內的損失額,不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依照他當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的事實和情況對違反合同預料到或理應預料到的可能損失。只要一方違反合同,并給對方造成了損失,對方即可要求賠償。
(2)起訴方必須按情況采取合理措施,減輕由于違約方引起的損失,包括利潤的損失,否則違約方可以要求從損害賠償中扣除原應可以減輕的損失數額。
2.預期違約指在合同履行期前,已有根據預示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將不會履行其合同義務。
合同中的行為顯示他將不履行其主要的義務。公約第71條第3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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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2月大洋房地產開發公司預售其開發的空中花園別墅,因該樓盤處于預售開發階段,欲購一套聯體別墅的張某在售樓工作人員的帶領下觀看了一套樣板房。該樣板房設計精巧、裝修雅致,并帶有地下車庫(凈高2.25米),張某對此甚為滿意。張某得知該樓房的價位比同類別墅高出許多時,對于是否購買產生了擾豫。但當其看到大洋公司的售樓宣傳材料后,得知預售別墅的設計與樣板房一樣,且地下車庫屬于贈送的,遂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購買該樓盤的一套聯體別墅,并對房價、面積、樓高、付款與交房時間等作了約定。合同簽訂后的1個月內張某付清了全部房款。xx年1月樓盤完工并經過驗收,大洋公司通知張某交接房屋,但張某發現其購買別墅的地下車庫的高度僅為1.625米,與樣板房及其宣傳資料的說明嚴重不符,于是拒絕接受房屋,并要求大洋公司承擔賠償損失及承擔由此造成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大洋公司則反駁說,地下車庫系免費贈送,雙方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沒有約定,其不屬于買賣房屋的一部分,故不存在違約,大洋公司亦不承擔違約賠償的責任。大洋公司告知張某,如若因此不滿意可以退房,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糾紛與風險分析】。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階段,對開發商在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所作的允諾的性質如何界定,是屬于要約邀請還是要約?這將直接關系到開發商的義務與責任承擔以及買受人所應當享有的權利。
根據《合同法》第13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采用要約、承諾方式。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經要約、承諾,即告成立。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根據《合同法》第14條的規定,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以訂立合同為目的,向他人提出的訂立合同的建議和要求,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約的一方當事人稱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人稱為受要約人。
要約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內容,一項要約要發生法律效力,則必須具有特定的有效條件:(1)內容具體確定;(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不具備這些條件,要約在法律上不能成立,也不能產生法律效力。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5條的規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
說明書。
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根據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通常情況下開發商在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對樓房所作的說明屬于要約邀請,它不能產生要約的后果,即開發商不因發出要約邀請而受到約束。但是,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銷售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大洋公司雖然將別墅附屬的地下車庫作為贈送,但這種贈送是在買房者完全接受了其售房條件基礎上發生的,從而也構成了買房者購買商品房的條件之一,如果不贈送地下車庫,則買房者張某就有可能不購買大洋公司所售別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的規定,如果商品房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的具體規定,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商品房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可見,本案中即使張某與大洋公司沒有在合同中約定地下車庫系免費贈送,但開發商在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對贈送地下車庫作了允諾,且其對雙方訂立預售合同以及對商品房價格的確定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應將其視為要約,并因張某的承諾而發生合同的效力。因此,對于這一合同的內容,作為開發商的大洋公司應當遵守,如若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根據我國《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商品房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十四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勞動合同的條款和簽署必須合乎我國勞動法的規定,新員工在簽訂時一定要仔細閱讀條款,公平簽訂就業合同,以免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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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十五
一、20年底,“北大假博士”劉志剛(曾用名劉育豪)偽造了北大的本科、碩士、博士學歷,應聘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以下簡稱鄭州航院)教師職位,該學院信以為真,即與劉志剛商談招聘事宜。為了能讓劉志剛畢業后到學院工作,鄭州航院決定讓其畢業前即可上班。12月份,劉志剛到鄭州航院上班,學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給劉志剛4萬元安家費,三個月工資6000元,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劉志剛上班后,多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為由,要求提高待遇,不斷和學院提出需要配置電腦、打印機和科研啟動資金等要求。鄭州航院經向北京大學查詢,發現劉志剛北大博士是假的。
問:
答:無效,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對于“欺詐”勞動部解釋為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當事人虛假的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的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無論是用人單位欺詐勞動者還是勞動者欺詐用人單位,都會導致合同無效。本案中劉志剛的行為無疑符合欺詐的特征。他與鄭州航院的勞動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合同。
2、勞動合同法中是如何規定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的?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十六
致公司:
貴我雙方于年月日就事宜簽署了《xx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根據合同中第條第款的約定,貴司應,但貴司,貴司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違約。因此,我司有權要求貴司承擔以下違約責任:。如果因為貴司的行為給我司造成其他損失或達到解除合同的條件,我司將依據相關法律及雙方合同的約定追究貴司的相應法律責任。特此通知。
我司聯系人: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十七
上海(亞爾丹服飾)沈xx:
你好:
茲因貴方與我司于20xx年12月9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份,約定貴方承租我司位于杭州市下城區石橋街道永華街65(臨)號東四樓一房,租賃期限滿20xx年12月31日止,因貴方未按合同如約履行部分相關責任且提前搬遷,為我司造成經濟損失,今致函貴方協商解決請予以重視。
合同第十三條規定:在租賃期間乙方逾期繳納本合同約定乙方需承擔相應費用超過半個月的,甲方除有權收回房屋外,并且享有對乙方在房屋內所有設施物品留置及處置權:第十四條約定: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如其中任一方違約,則需支付違約金為租期內六個月租金。
綜上,我司要求貴方補足1月租金計人民幣元,水費1521電費元。另外為恢復由房屋內設施被損壞造成影響后期出租事宜,需賠償我司經濟損失,具體如下:重裝中雙門(共八扇,其中單門5,雙門3)計人民幣元電路恢復元,隔板惡意拆除需修補嵌條所花費用元,以上費用合計人民幣元。
謹此函電,請貴方在接到本函10日內函復。
順祝!
浙江今力倉儲有限公司。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十八
標的名稱。
牌號商標。
規格等級。
生產單位。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小寫:
第五條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______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全額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所有。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出賣人。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郵政編碼:
買受人。
受買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十九
租房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
第二條:押金。
1、為保證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租房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__元人民幣的押金,押金不計利息,租房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
2、合同終止時,租賃場所中屬于甲方所有的家具、家電和內裝修等,如果由于乙方責任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賠償損失。既甲方在返還乙方押金時可直接從中扣除損壞物品的價值,返還余額。
3、租賃場中屬甲方所有的家具、家電和內裝修物品清單如下:
衛生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臥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臥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廚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窗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期間。
1、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滿后乙方若需續租,須在租房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按市場行情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房合同。
3、租借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每月________人民幣,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則按一個月計算。
第五條:支付方法。
1、租金須預付,乙方以每_____個月為一個支付周期,乙方每_____個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關月份前_____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_____天內支付下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2、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中:飲用水(磁化水)費用為每月定額____元,自來水費、電費等以租賃場所內水表、電表所記數字為準計算費用,并按月交付甲方。
第八條:禁止租賃權的轉讓及轉借。
乙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為:
1、租賃權轉讓或用作擔保。
2、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3、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條:變更原狀。
1、乙方不得私自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設備及結構。
2、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十條:損害賠償。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租戶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甲方免責:
1、因地震、水災、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設備故障而引起的損害,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住戶牽連而蒙受損害時,甲方概不負責。
3、因樓層較高,甲方特安裝防盜、防墜紗窗護欄做基本防護,但不保證設施的最大防護效果,如發生人身、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二條:乙方責任。
1、必須遵守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制度。
2、必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樓內發生下列行為:
(3)違反社會治安、國家安全和違法行為。
1、甲乙雙方所發生的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2、任一方的姓名、代表者若發生變更時,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
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樓的全部或一部分損壞、破損而導致乙方租賃場所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解除。
乙方如發生以下行為之一時,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1、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2、租賃場所的使用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
5、給其他租戶(業主)生活造成嚴重妨礙,租戶(業主)反映強烈的;
7、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為的事實的;
第十八條:租賃場所的歸還。
對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有關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注:本租房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篇二: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條款達成本租房合同: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______市______路______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計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甲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____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
第二條:提供設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房內設備另立清單租房合同,清單租房合同與本租房合同同時生效。
2、乙方使用上述設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1、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后乙方若需續租,須在租房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租房合同。
第四條:租金:租金為每月____________人民幣,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可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
第五條:租金支付方法。
2、乙方也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有線電視、寬帶等費用。
第七條:押金。
1、為保證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租房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個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計利息,租房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并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因租房造成的損失。但因市容整頓和市政動遷而無法續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損失賠償,此合同即可終止。
2、租賃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第八條:禁止租賃權的轉讓及轉借乙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為:
1、租賃權轉讓或用作擔保。
2、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第九條:維修保養1、租賃場所內屬于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維修保養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并及時安排維修保養。
2、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保養時,由乙方自行進行并承擔費用。
第十條:變更原狀。
1、乙方如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設備及結構時,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系,工程完畢后應通知甲方檢查。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住戶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免責:
因地震、水災、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設備故障而引起的損害,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第十三條:乙方責任。
第十五條:租房合同的終止。
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樓的全部或一部分損壞、破損而導致乙方租賃場所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六條:租房合同的解除。
乙方如發生以下行為之一時,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1、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2、租賃場所的使用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
5、給其他租戶(業主)生活造成嚴重妨礙,租戶(業主)反映強烈的;
7、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為的事實的;
8、甲方出現前述第3、4或第7項行為的,乙方有權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七條:租房合同樣本的特別說明。
1、除第十六條和第二十條所述原因外,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況須解除時,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簽訂后,租賃期開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須解除合同時,乙方須把已繳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八條:租賃場所的歸還。
對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有關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訴訟。
出租人: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向甲方承租其位于鄭州市中原區穎河路潁河小區44號樓2層3號的住宅一套(以下簡稱該住宅),該住宅建筑面積55平方米。乙方需按本《房屋出租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并履行相關義務。
第一條:該住宅的租金為人民幣800元/月(此價格不含相關稅費);
第二條:該住宅的物業管理、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按時支付、保存繳費憑證。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或以上時,甲方無需征得乙方同意,即可終止本《協議》,收回該住宅的使用權,并要求乙方進行賠償(賠償不僅限于“住宅綜合保證金”額度內):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二十
編號:
(試行)。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總工會。
目錄。
第八章女職工與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十二章變更、解除、終止、續訂集體合同-------------。
第十三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的處理----------------。
第十四章集體合同的監督和檢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職工一方和企業(含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為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發展和職工利益的提高,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北京市集體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確立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各項勞動標準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本合同對企業和本企業的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四條企業依法經營,認真履行本合同,尊重并支持工會工作,積極落實《企業工會工作條例》,依法按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保證工會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五條企業工會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協調勞動關系,組織職工參與企業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會教育職工自覺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愛護企業財產,保守企業秘密,愛崗敬業;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恪盡職守;積極支持和參與企業改革,自覺執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的重大決策和決議;立足本職,盡職盡責。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六條企業工資分配制度。
企業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經營風險為主要依據,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及國家勞動法律有關工資及職工福利制度。
企業工資分配制度遵循同工同酬、注重知識與技能、多勞多得、合法合規的原則,使工資與責任、利益和風險掛鉤。其內容包括職工工資分配原則、方式以及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具體分配辦法等,確保制度透明。
企業在制定和調整工資分配制度、考核分配制度等涉及職工權益的方案及實施辦法過程中,應聽取工會意見,其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七條工資制度。
企業針對不同崗位職工采取的工資制度有計時工資制(含職務工資制、崗位工資制、聘用工資制等)、計件工資制、年薪制和完成一定任務的工資制。
其他收入分配形式有:科技承包兌現、新產品利潤提成、科技成果和技術專利折價入股、固定基數考核、銷售提成等。
第八條工資性收入。
企業工資性收入有:工齡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特殊工資、獎金(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等。
企業確定的工齡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津貼、補貼等按不同崗位組成職工的基本工資。
同一工種和崗位上工作的男女職工同工同酬。
企業實行年薪制、承包制、提成制等其他分配辦法,參照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工資支付辦法。
企業遵循按時足額、優先支付的原則,按月(小時、日、周)為周期支付工資。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發工資的,應當在工作任務完成后即時支付工資。
企業應當至少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一次工資。企業在每月----日(遇節假日、雙休日提前),以貨幣形式(可通過銀行)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克扣和拖欠。
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應當向職工說明情況,并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企業超過30日無法支付工資,工會或職工代表可與企業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勞動保障部門反映,或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十條職工工資增長機制。
企業依據經濟效益并根據城鎮居民物價消費指數、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指導線、北京市和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企業勞動生產率等因素中任何一項的變化,與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專項協議,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調整機制,使職工工資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長。掛鉤幅度為:企業經濟效益增長-----%,職工工資增長-----%。
第十一條職工工資增長原則。
企業在經濟效益增長的情況下,按照工資分配辦法,將逐年提高職工工資水平。在工資增長過程中,對生產經營骨干、急需人才、突出貢獻職工予以傾斜;工資水平偏低的生產一線職工和技術工人的工資增長不得低于企業負責人工資增長幅度,逐步實現職工整體工資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條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全體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每月工資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標準,每月----元,每小時----元。并根據企業經營情況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變化每年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企業人均工資水平。
企業上年度職工人均工資是------元,----年內將在企業經濟效益增長的情況下,使職工年人均工資達到------元。
第十四條工齡工資。
企業工齡工資標準為每年----元,以當年12月31日為核算截止日期。
第十五條職務工資。
企業按照經營管理崗位的不同確定職務工資(有法律規定的除外)。企業行政職務分為:------、------、------等。企業黨群系統職務按照規定與行政職務相對應。職務以黨政任免通知為準。(職務工資標準見附表)。
第十六條級別工資。
企業在同等職務條件下,由于部門工作性質、職工任職年限、職工工作年限、職工技術職稱的不同,確定不同的級別工資。(級別工資標準見附表)。
第十七條崗位工資。
在崗位評價的基礎上建立崗位工資,同崗同酬、易崗易薪,根據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等因素確定,包括工人崗位、技術崗位、一般管理崗位、后勤輔助崗位等,共分為----個等級,工資額在----之間不等。(崗位和崗位工資標準見附表)。
同一崗位連續工作滿----年經考核合格可以晉升得到上一等級崗位工資。
第十八條技能工資。
企業為鼓勵職工學習掌握更多的技能,制定技能工資標準,以職工個人具備知識及能力為評價依據,以可測評或已具備的知識技能和學歷、職稱為評價標準,以企業是否聘用為確定原則。
工人崗位按照職業資格可以分為: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等五個檔次。(各檔次工資標準見附表)。
專業技術崗位按照職業資格可以分為:初級職稱、中級職稱、高級職稱、正高級職稱等四個檔次。(各檔次工資標準見附表)。
同一職工同時具備兩個檔次的條件,按標準高的執行。
同一標準連續工作滿----年經考核合格可以晉升得到上一等級技能工資。
對企業生產經營產生較大影響,并取得直接經濟效益的技術進步及表現突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可以由企業技能評定委員會審定,報企業批準后晉級----個等級。
第十九條獎金(績效工資)。
企業依據經濟效益狀況、職工完成工作情況,核定職工考核期獎金基數和發放標準。(獎金基數標準見附表)。
第二十條計件工資。
企業與工會協商制定《計件工資崗位和工資標準》,根據職工完成任務情況核定發放計件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和工資標準見附表)。
第二十一條加班工資。
企業安排職工加班,所支付的加班工資標準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職工月加班工資基數可以由企業和工會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計件加班工資基數按照職工每日勞動定額標準予以核計。
第二十二條相關津貼和補貼。
企業的津貼包括:高溫津貼、全勤津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高溫津貼:室外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元標準;室內工作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元標準。指安排職工在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工作情況。
全勤津貼:倒班崗位----元/月,值夜班崗位----元/月,白班崗位----元/月;當月發生遲到、早退或脫崗----次以上以及請假----天的,不享受全勤津貼。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執行國家規定(如井下、高空、野外、高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模津貼等)(具體標準見附表)。
各種補貼:伙食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服裝補貼、住房提租補貼等。
第二十三條勞動定額。
企業制定勞動定額標準,應與工會進行協商,確定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在同等勞動條件下的同崗位90%以上職工能夠完成的工作任務量為崗位勞動定額標準。
企業由于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勞動條件改變、人員調整、降低成本、原材料變化、增長工資等因素的影響,需要修改勞動定額標準時,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實際提出方案,并與工會進行協商確定。(勞動定額標準見附表)。
第二十四條其他規定。
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病休期間,當月實發工資在扣除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不含勞模津貼),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待崗人員的基本生活費標準,在企業扣除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按照不低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
試用期職工工資不得低于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職工享受探親假、婚喪假等期間,所得工資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女職工享受產假、集中哺乳時間,計劃內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已婚職工)依法享受休假期間,產前檢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企業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內退人員的生活費支付按照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企業依照規章制度對違紀職工進行扣罰后,其每月工資在扣除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70%。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二十五條標準工時制度。
企業實行標準工時制職工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企業安排職工每天1小時的就餐時間,連續工作4小時內有15分鐘的工間休息時間。職工的就餐時間應當固定,連續工作5小時以內安排一次就餐時間。
第二十六條不定時工時制。
企業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一些部門和崗位的職工,以及工作性質特殊的職工在周六、周日工作,或晚上工作,或輪流換班,或在彈性時間工作,采用不定時工時制,須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并告知工會。
第二十七條綜合計算工時制。
企業因生產特點需要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超出部分應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企業須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后方可執行,并告知工會。
企業應在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與工會協商確定具體工作安排,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輪調等適當方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企業全年安排職工休息不少于-----天,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企業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需要機動作業,采用彈性工時的非全日制用工。企業實行非全日制用工職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累計不超過24小時。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職工,企業參照標準工時制與工會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天。
第二十八條加班安排的原則。
企業經與職工代表或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二十九條加班時間的確定。
平均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以上的時間;平均每周工作超過40小時以上的時間;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時間。
第三十條加班程序和約定。
(一)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確定加班工作時間、人員和內容。
(二)如果企業未與職工協商,強迫職工加班加點,職工則有權拒絕。
(三)職工本人需要加班的,應征得主管部門審批,方能獲得加班工資。
(四)工會可以隨時查閱企業加班情況的記錄,并檢查職工倒休、加班工資的落實情況。
(五)對于超出法定時間并危害職工身心健康的加班,工會有權代表職工向企業和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第三十一條加班約定。
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以外,還應遵守下列約定:
(一)企業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正常安排加班以外,職工在休假日被安排加班,除約定給予補休外,正常計算加班工資;加班時間少于4小時的,應當獲得不少于小時加班工資基數4小時的加班工資。
(二)企業要求職工在企業保持機動狀態,待命工作,而且職工不能自由來去的情況下,應當按照工作時間支付加班工資。
(三)對有損于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超過法定延長工作時間或制度性延長工作時間的行為,工會有權代表職工予以制止。
第三十二條加班補休規定。
企業按照規定應該安排補休的,應當在-----個工作日內安排職工休息;無法安排職工補休的,發放加班工資。職工可以根據自身需要提出補休時間,如果職工申請補休的要求被企業拒絕,可以繼續保留這些補休時間一年有效。
第四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三十三條勞動合同制度。
企業依法規范用工行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與工會協商建立勞動合同制度。工會應當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對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招聘職工。
企業根據發展需要決定招錄職工,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合理、擇優錄取的原則,依據招聘條件錄用職工。企業在制定招聘條件時,應詳細、具體、量化、有一定可操作性,并告知工會,便于企業招聘職工、考核試用期職工。
企業在制定招聘條件、招收錄用職工時,不能因為性別、民族、信仰、宗教、婚姻、年齡等因素的影響而出現就業歧視的現象。
第三十五條用工形式。
(一)本企業全日制職工。企業與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據勞動合同確定的工作崗位、內容、時間、標準等安排職工工作。
(二)勞務派遣職工。企業通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協議,招用勞務派遣人員在一些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工作。企業長期性的工作崗位不適宜招用勞務派遣職工,且勞務派遣職工數量不能超過企業職工總數的-----%。
(三)非全日制職工。企業針對季節性、臨時性、輔助性的工作,可以招用非全日制職工,雙方可以訂立口頭協議。非全日制職工數量不能超過職工總數的-----%。非全日制職工以小時計算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試用期。
(一)試用期職工因事假、病假等原因超過----天休息的,需延長相應天數的試用期。經過試用期后繼續工作的即為本企業全日制職工,其工齡要從錄用日期算起。
(二)企業在試用期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應至少在解聘前----天通知該職工,并書面說明理由。
(三)企業招聘時,曾經在本企業工作、試用期達到1個月或以上的申請者,應優先于其他人員被聘用。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期限。
企業根據工作崗位、工作要求、工作性質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三種。
職工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的,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的訂立。
(一)企業制定和修改勞動合同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就勞動合同的具體內容進行協商,并聽取工會的意見。勞動合同文本可以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
(二)工會應當向職工宣傳與勞動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幫助職工了解文本內容,增強職工履行勞動合同和依法維權的自我保護意識。
(三)工會對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簽訂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企業與女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等內容。
第三十九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采用書面形式記載,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工會應當監督變更勞動合同程序的合法性,幫助職工了解勞動合同變更的實質內容及今后可能產生的影響。
第四十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企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企業糾正。企業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二)享受醫療期的職工,醫療期滿仍未病愈的,應由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病退、退職、退休手續;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三)國有企業在實施裁員過程中,裁減人員方案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四)企業裁減人員時,應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的;。
2、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4、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5、企業特困職工、困難職工。
(五)工會應當監督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保證解除程序合法、解除理由充分、職工有申訴的權利。
第四十一條勞動合同的續訂。
工會應當監督續訂勞動合同工作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規范性,在企業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人數超過職工總數30%、續訂率低于80%時,應向勞動保障部門和上級工會匯報,確保企業勞動關系的穩定。
第四十二條其它約定。
(一)企業招用勞務派遣職工、非全日制職工在重要生產崗位連續工作----年以上,應安排本企業全日制職工接替該崗位的工作,或將勞務派遣職工、非全日制職工轉為本企業全日制職工。
(二)企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續訂勞動合同,應當遵循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當事人雙方應就勞動合同具體內容進行平等協商。
(三)企業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于其任職期間;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但是,在任職期間本人有嚴重過失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除外。
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企業不得隨意變更其工作崗位或者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或者調動時,應當事先征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
第五章休息休假。
第四十三條一般規定。
職工每周必須有一天的休息日。
職工各種假期遇國家法定休假日自動順延。
企業在五四、六一(子女14歲以下的職工)、重陽等特殊節日和少數民族傳統節日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職工休息----天,工資照發。
職工在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計劃生育假、育嬰假、探親假、事假、工傷假等期間的工資按照考核規定發放。
跨省市探親假的往返路費報銷,國家已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未作規定的,企業根據情況,酌情報銷----%路費。
第四十四條病假。
職工患病出外就診的,須在當日出示醫院開的病假條。
職工患病休假的,應于當日通知企業,并告知企業病假時間,上班后向企業出具病歷、醫囑和醫院開的病假條。
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長期停止工作治療或休養的,職工應提前-----日向企業提出申請,并提交醫生證明,企業根據職工的病情和參加工作的年限,及時辦理享受醫療期手續,準予病休。
第四十五條婚假。
職工本人結婚,可休----天婚假。男女雙方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7—14天的獎勵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休假時間不含路程時間。
第四十六條喪假。
職工和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監護人死亡時,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職工----天的喪假。如需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喪假時間不含路程時間。
第四十七條產假。
女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時間。女職工產后身體尚未康復,不能按時返回崗位,女職工應向企業提交醫生證明,經核實,產假可酌情延長----天。
女職工放環后懷孕流產的假期按產假待遇處理。
第四十八條計劃生育假。
女職工享受計劃生育假。產假期間放置宮內節育器者,增加產假----天。
第四十九條育嬰假。
子女剛出生,男職工可連續休----天的育嬰假,如新生嬰兒患有身體疾病,男職工可提前----天向企業提供醫生證明,經審核批準,育嬰假可延長----天。女職工晚育的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第五十條探親假。
職工參加工作滿一年,與配偶、父母兩地分居(不在同一省市),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父母的探親假。
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探親假一次,假期為----天,不含路程。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一次,假期----天,不含路程;如因工作需要,企業當年不能安排假期,或職工自愿2年探親一次,可以2年安排一次,假期----天,不含路程。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一次,假期----天,不含路程。
出境、出國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一條事假。
職工因私事需要辦理的,在不影響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可請事假。職工應提前----天向所在單位領導口頭或書面申請,全年事假累計不超過-----天。突發臨時性情況,應及時電話告知企業。
職工參加學生家長會、房管部門維修、房屋拆遷、因私社會考試等,可請假----天。
職工的配偶、直系親屬和配偶的父母患重病住院需陪同照顧的,職工應向企業提交休事假的書面申請,經審核批準,職工可以休----天事假。
因故不能按時返回企業,職工應提前----天向所在部門領導申請延長事假,如延長超過----天,應向企業提交書面說明,經批準,可繼續休事假。
第五十二條工傷假。
職工在工作時間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需要接受工傷醫療的,可申請工傷假,經醫務部門鑒定,負輕傷的,工傷假不超過6個月;負重傷的,工傷假不超過12個月;如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適當延長假期,但最多不得延長12個月,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如果延長12個月后仍因病情未徹底好轉需要繼續治療或休養的,職工可考慮病休。
第五十三條帶薪年休假。
企業制定帶薪年休假制度,職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假期不跨年度使用。(具體標準見附表)。
第五十四條年假安排。
(一)企業于每年1月份,向全體職工公布本年度帶薪年休假選擇時間段、職工本人的年假天數、提交申請的截止日期等,由職工本人自主選擇休假時間,并向企業或工會提交休假的書面申請。
(二)企業和工會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做出本年度的職工休假計劃,并貼出布告,公布每名職工本年度的休假安排。
(三)由于特殊情況,職工不能按原計劃休假,或由于特殊情況臨時需要調整計劃,職工應提前-----日向企業和工會提出申請,由企業和工會共同協商,并于-----日內做出答復。
(四)所有事先公布的休假安排必須嚴格履行。
第五十五條假期加班。
企業需要職工在婚假、探親假、育嬰假期間工作的,企業應按照職工日(小時)工資的200%---300%支付加班工資。
企業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一)企業應至少提前-----天告知工會相關情況,與工會共同制定加班計劃。
(二)企業編制假期加班安排,職工根據自愿的原則填寫申請表,企業與工會一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加班;如果申請加班人數不夠,經企業與工會及職工協商后,方可安排沒有申請的職工加班。
(三)假期加班應保證至少4小時的工作時間和相應的加班工資。
第五十六條其它規定。
(一)職工在年休假期間生病,可向企業提交醫生證明,經核實,年假生病期間可以算作病假的情況,年假順延。
(二)職工在年休假期間結婚,應向企業提交書面證明,經核實,年假期間可以休婚假,年假順延。
(三)除享受探親假、婚喪假、產假、法定節假日可與年休假合并使用外,每兩個帶薪假期不能連續休,中間應間隔至少-----天。
(四)年度內沒有休滿婚假或探親假的,可以積攢假期剩余天數,與年假一起合并計算,休滿剩余天數。
(五)工會每年分期、分批組織各級勞動模范、先進人物及標兵進行不少于----天的療、休養。
(六)職工因私脫產學習進修可與企業協商解決。
第六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五十七條: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工會法》對安全生產的規定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
企業年初應確定安全生產目標,如:死亡事故為o;重傷事故為o;火災事故為o,職業中毒事故為o。建立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實施辦法。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安全管理技術措施及要求;安全生產檢查辦法;傷亡事故報告制度等制度。
企業應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內容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定期召開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
企業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度,執行法律法規及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并根據生產的特點,建立健全勞動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衛生的管理制度和組織體系,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必須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要求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
企業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按規定比例提取安全環保費用,用于改善勞動條件和增強職工安全意識,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八條: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五十九條:企業每年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落實資金,落實責任人員,明確完成時間,組織實施。
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即“三同時”審查驗收)。在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衛生措施,并通知工會組織派員參加。
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第六十條:企業應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對--------崗位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做到持證上崗。
工會發現企業領導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職業危害和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提出解決建議;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必須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第六十一條: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采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按時發放保健用品。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建議減少職工工作時間時,企業應予以考慮。
第六十二條:企業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有毒有害作業崗位的職工發放保健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按照不同的作業場所和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標準,每月按時發放。針對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設立必要的勞動作業休息場所;按時發放符合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六十三條: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企業承擔。
企業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每年一次進行專項健康體檢。
第六十四條: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配合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企業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應支持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進行懲處。
工會積極配合企業監督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制度、規定或規程的執行情況。
第六十五條: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企業負責人。
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企業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六十六條:企業應加強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培訓。企業有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的義務,職工享有接受安全教育的權力。對新入廠的職工進行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對從事特種作業(以國家規定工種范圍為準)的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工會積極配合企業對職工進行各項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康杯”競賽活動和“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第六十七條:企業應建立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生產班組中設立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工會應建立完善監督檢查、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建檔跟蹤、群眾舉報等制度;建立勞動保護工作責任制;依法參加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處理;協助與督促企業落實法律賦予工會與職工安全生產方面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緊急避險權。
第六十八條:企業應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監督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企業法定代表人每年至少一次向職代會專題報告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安全生產目標及完成情況、企業領導成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事故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事故預防措施和傷亡事故處理情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職工培訓情況、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計劃及實施情況等。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二十一
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不良后果,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因工作上的失誤以致發生不良后果,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違約,都應承擔違約責任。
1.當事人要有違約行為。
違約行為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兩種行為。不履行借款合同,是指當事人根本沒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合同義務。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當事人對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只是部分履行,而沒有履行借款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無論是不履行還是不完全履行,都屬于違約行為,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2.當事人主觀上必須有過錯。
當事人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延伸閱讀:
(2)借款人對質次價高、殘損變質商品不積極處理,從而導致貸款本息不能及時償還的;。
(3)借款人擅自動用自有資金向外單位投資的;。
(5)借款人使用貸款進行非法活動的。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二十二
第一條為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與員工的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集體合同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依據,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依照“平等協商、共謀發展”的原則,旨在明確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主要權利、義務;建立穩定、協調、和諧的勞動關系,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第三條本合同由(簡稱甲方)與工會(簡稱乙方)經雙方集體協商后簽訂,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二章工資協商條款。
第四條甲方根據政府公布的當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員工年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會同乙方進行工資集體協商,確定當年度員工平均貨幣工資收入同比增長比例。員工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年本市規定的最低職工工資保障線。
物抵付員工工資性收入。
第六條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加點的企業,必須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員工節假日的工資待遇、因公(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員工婚假、喪假、探親期間的工資待遇、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第三章社會保險條款。
第七條甲方必須按照規定為本企業(符合條件)的全體員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員工個人應繳部分由甲方從其每月工資收入中代扣代繳。
第八條甲方應按期申報經員工本人確認的工資收入,并為全體參保員工建立養老、失業等保險個人檔案。
第四章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條款。
第九條甲方應依法制定適合本企業特點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員工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第十條甲方應定期對全體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和特殊工種的員工進行嚴格的上崗培訓。
第五章女員工權益保護條款。
第十一條甲方與女員工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勞動合同時,實。
行男女同工同酬,并在其月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給予特殊保護,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勞動部頒發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對懷孕、產假、哺乳期嚴格執行《勞動法》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員工教育培訓條款。
第十三條甲方必須按照政府規定提取和使用員工教育經費,為員工提供培訓和精神活動場所。
第十四條甲方應對員工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有計劃地進行上崗前、工作中及轉崗培訓,新員工見習期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章乙方義務。
第十五條乙方必須組織全體員工嚴格遵守職代會通過的企業各項規章制度,負責調處勞動爭議,穩定勞動關系,保障甲方生產正常有序。
第十六條乙方應積極開展員工經濟技術創新、提合理化建議活動,調動全體員工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第八章監督。
會)聯席會議和上級工會通報。
第九章附則。
第十八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首先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請求上級勞動部門和工會組織進行協調,并參與處理有關爭議。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為三年,自2012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有關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則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報市級勞動部門和市總工會審批、備案后具有法律效力,不因人事變動而變動,雙方必須依法履行。
企業方(企業印章):職工方(工會印章):
法定代表人:工會主席:
年月日年月日。
靈武市雪源絨業。
有限責任公司。
集
體
合同。
日
違反集體合同(優秀23篇)篇二十三
被告: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
電話: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報酬及利息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原告為被告印刷____及____等,約定報酬____元。原告按照約定完成了被告的交待的事項,但被告拒不支付報酬,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根據《民法典》第__條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