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是工程承包雙方約定的一種書面協議,為項目的成功實施提供了保障。在下面的承包合同范文中,我們可以看到合同中對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等重要內容的約定。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一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承包范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發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簽字)。
工商注冊住所:工商注冊住所:
企業代碼: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號:授權代表:電話:傳真:電子郵箱:開戶銀行:賬號: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第1條一般規定。
1.1定義與解釋。
1.1.1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并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監理人,指發包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或)試運行考核并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于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設備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項目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準或核準的文件、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數據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筑、古樹木等坐標方位、數據和其他情況的資料。
1.1.17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1.1.18工程物資,設計文件規定的并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設備、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19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文件轉化為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0竣工試驗,指工程的土建、安裝完工后,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被業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負責進行的試驗。
1.1.21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并通過竣工試驗。
1.1.22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后,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后試驗、試運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并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23竣工后試驗,指工程被發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組織的試驗、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并由承包人指導進行工程的功能試驗。
1.1.24試運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后,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下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25考核驗收證書,指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并被驗收后,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26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并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27項目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后試驗至試運行考核各階段的)或合同約定的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28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29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30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準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32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33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后的合同價格。
1.1.34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35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采購和施工的進度款,及竣工后試驗的服務費等款項。
1.1.36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責任書。
1.1.37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1.1.38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39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40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1.41條款標題不能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1.2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8)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采納監理人的解釋。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不接受監理人的解釋的,根據16.3款關于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歷日。
1.3語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說明本合同文件。
1.4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標準、規范。
1.5.1適用于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范、或(和)行業標準規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范、或(和)企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范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遵守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進行設計、采購、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
1.5.5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和適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規范,對承包人的設計、實施提出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方面的建議、修改和變更。
1.6遵守法律。
1.6.1在履行合同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發包人辦理并取得立項、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批文、土地使用許可、開工批準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執照、證件、批件等,發包人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開工延誤、暫停、費用增加、進度延誤時,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6.2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間遵守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進行設。
計、采購、加工、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包人須辦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辦理的各種許可、執照、批文和手續等,保證發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損失。并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按發包人的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1.6.3承包人按時向所雇傭人員發放工資,為其辦理人身保險,并繳納相關稅費。
1.7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發包人。
2.1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2.1.1負責辦理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取得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項目具備法律規定的開工條件。
2.1.2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及國家法律對安全、質量、標準、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實施工作提出建議、修改和變更。
2.1.4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發出書面形式的暫停通知。該類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2.1.6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2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發包人委托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義務。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并在其授權范圍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其本人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
知承包人。
2.3監理人。
2.3.1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范圍、內容、職權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托監理的范圍、內容、職權和權限,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
2.3.2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并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專用條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將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權限和任命時間通知承包人。
2.4安全保證。
2.4.1發包人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并承擔相關費用。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對前述某事項的委托時,另行簽訂委托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2.4.2發包人負責工程現場臨近正在使用、生產或運行的建筑物、構筑物、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等,要設置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志,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范圍。因發包人的原因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后,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設計方案,方能施工。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托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發包人對其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因上述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發包人、發包人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員,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相關約定。
2.5保安責任。
2.5.1發包人負責與工程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并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實行歸口領導。
2.5.2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并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占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3.1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3.1.1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來完成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是承包人的義務。
3.1.2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存在的缺陷。
3.1.3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內容、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根據2.1.5款的約定提出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長。
3.1.5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或(和)延長竣工日期。
3.2項目經理。
3.2.1項目經理經授權并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項目經理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需離開項目現場須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本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2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并按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項目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取得聯系時,項目經理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后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2.3承包人需更換項目經理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項目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2.1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按3.2.1款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1款約定的權限。
3.3工程質量保證。
3.3.1質量保證體系。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保持持續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項下的質量保證體系。
3.3.2實施過程的質量保證。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范,確保設計、采購、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考核驗收的質量。并遵照國家有關質量保修責任的規定,對工程進行保修。
3.4安全保證。
3.4.1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并遵照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現場安全施工和環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5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5.1工程設計。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并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保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法律規定。
3.5.2現場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6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需要的各類資源,采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方法,保證項目進度計劃的實現。
3.7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制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并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8分包。
3.8.1分包約定。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分包事項(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及其分包人的長名單中,進行分包招標。
本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的長名單,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期提交,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后的15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準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工作事項和分包名單后的第16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8.2分包人資質。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的分包人,方能選擇為分包人。
3.8.3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
3.8.4分包人不得將其分包的設計、施工和貨物采購對外轉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購分包中的整裝單元設備,電氣儀表的成套設備除外)。
3.8.5對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分包人進度款。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8.6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因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過錯導致工程質量出現缺陷,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或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的,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項目進度計劃。
4.1.1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編制的項目進度計劃,其中施工期限須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經發包人批準后實施。發包人的批準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4.1.2自費趕上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后于項目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采取措施,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4.1.3項目進度計劃的調整。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并對項目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14.3.2款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3.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4.2款約定的采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審核會。
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他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發包人的趕工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提交趕工方案。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5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設計進度計劃。
4.2.1設計進度計劃。承包人根據批準的項目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的認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設計開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后的第1天,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設計開工日期延誤。因發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4.2.4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文件、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審核階段的設計深度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依據4.1.2款的約定,承包人自費采取措施并趕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誤,并給發包人造成審核會議準備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各方帶來的費用增加,由各自承擔。
4.3采購進度計劃。
4.3.1采購進度計劃。承包人的采購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并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后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
4.3.2采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施工進度計劃。
4.4.1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在現場施工開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并與設計、采購、竣工試驗進度計劃相銜接。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關鍵單項工程或(和)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4.2施工開工日期延誤。根據下列約定,確定竣工日期的延長:
(1)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說明正當理由,自費采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范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后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范圍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后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的施工預留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賠償。每日延
誤的賠償金額,及按日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暫停。
4.6.1發包人的暫停。發包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工程實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暫停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執行此項暫停而遭受的費用增加,或因復工而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條款約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當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暫停發生時,承包人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并在暫停期間,根據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照料、保護、監管的人員、工程、物資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料、保護和監管責任,造成損壞、變質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4承包人的復工要求。根據4.6.1款發包人通知的暫停,承包人有權在暫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復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天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發包人的復工。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后,發包人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設備、材料、部件進行檢查,承包人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后,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工程暫停時的付款。發生發包人的暫停時,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約定付款外,發包人須賠償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經濟損失,并按下述約定進行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人自費修復。修復合格并經發包人驗收后,根據14.4.1款工程進度款的約定,支付其中的采購進度款。
(3)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訂購的、尚未運抵現場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相應款項。
(4)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已訂貨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進行退貨時,其供應商、制造廠要求的補償、賠償等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5條技術與設計。
5.1生產工藝技術、建筑藝術造型。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含建筑設計)時,承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他資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及其結構設計負責。
承包人對本專用條款約定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負責。該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的評價依據。根據工程特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
5.1.2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含建筑設計)時,發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資料、發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藝術造型的要求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或(和)建筑設計文件,并予以確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說明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設計。
5.2.1發包人的義務。
(1)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有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獨立建筑師提供的建筑藝術造型等,發包人有義務組織專利商或獨立建筑師與承包人進行數據、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的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等現場障礙資料,并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成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項目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的數據、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的設計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后15日內有義務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補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補充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設計。并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設備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遵守標準、規范。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范,適用于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或(和)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布了新的標準或規范時,承包人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范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范,皆須遵守,并作為變更處理;對于非強制性及推薦性的標準、規范,發包人可決定采用或不采用,決定采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操作維修手冊。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試驗,并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并對其資料的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5.3.6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文件中的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自費修復。使設計進度延誤時,自費采取措施趕上。
5.3設計階段審查。
5.3.1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審查會議和發包人上級單位及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3.2承包人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規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并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根據5.3.2款設計審查會議的批準文件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審查階段批準的文件和紀要,并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法規的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或發包人組織會議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審查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審查和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和合同義務。
5.4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另行簽訂培訓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知識產權。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獨立建筑師)的。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二
(2)部分合同解除的撤離。承包人接到發包人發出撤離現場的通知后,將。
(4)項約定被抵償的機具等)。發包人為此提供必要條件。
18.1.7解除合同后繼續實施工程的權利。發包人可繼續完成工程或與其他。
18.2.1由承包人解除合同。基于下列原因,承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發。
(1)發包人延誤付款達60天以上,或根據4.6.4款承包人要求復工的約定。
(2)發包人實質上未能根據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影響承包人實施工作停。
(3)發包人未能按14.2.2款的約定提交支付保函;。
(4)出現第17條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繼續履行合同主要義務已成為。
(5)發包人破產、停業清理或進入清算程序、或情況表明發包人將進入破。
18.2.2承包人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停止和進行的工作如下:
(1)除為保護生命、財產、工程安全、清理和必須執行的工作外,停止所。
(2)移交已完成的永久性工程及承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物資(包括現場。
(3)移交已經付款并已經完成和尚待完成的設計文件、圖紙、資料、操作。
(4)向發包人提交全部分包合同及執行情況說明,由發包人承擔其費用。
(5)應發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將分包合同轉讓至發包人或(和)發包人指。
定方的名下,包括永久性工程及其物資,以及相關工作;。
(6)在承包人自留文件資料中,銷毀發包人提供的所有信息及其相關的數。
據及資料的備份。
18.2.3解除合同日期的結算資料
根據18.2.1款的約定,發包人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即商定已發生的工程。
14.5款保修金額暫扣與支付的款項、16.2款索賠的款項、本合同補充協議的款項,
18.2.4解除合同后的結算。
(1)根據18.2.3款解除合同日期的結算資料,結清解除合同雙方的應收應
付款項的余額。此后,承包人將發包人根據14.2.2款約定提交的支付保函返還給。
發包人,發包人將承包人根據14.2.1款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返還給承包人。
(2)合同解除時發包人仍有未被扣減完的預付款,根據14.3.3預付款抵扣。
的約定扣除,此后,發包人將預付款保函返還給承包人。
(3)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應收款余額,有權從14.2.2款約定的發包。
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減,此后,承包人將支付保函返還給發包人。
(4)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應收款余額,合同又未約定發包人按。
協商一致的解除合同日期結算資料后的第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
利率,支付拖欠的余額和利息。發包人在此后的60日內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權。
根據第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5)承包人尚有根據18.1.4款解除合同日期結算資料中未能付給發包人的
付款余額,發包人有權根據18.1.5款約定的解除合同后的結算中的第(2)項至。
第(4)項進行結算。
18.2.5承包人的撤離。承包人在合同解除后,除為安全需要以外的所有其。
他物資、機具、設備和設施,全部撤離現場。
18.3合同解除后的事項。
18.3.1合同解除后,由發包人或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結算、及結算后的付。
款約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結算工作結清。
18.3.2解除合同的爭議。合同一方對解除合同、或對解除日期的結算資料
有爭議,采取友好協商解決。經友好協商仍存在爭議、或有一方不接受友好協商。
時,根據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第19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正本、合同副本的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約定的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已結清,本合同即告終止。
19.3合同雙方在合同終止后,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
等義務。
第20條補充條款。
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行業規定,結合工程實施情況,經協商一致后,
可對本通用條款的內容,在專用條款中具體約定、補充或修改。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副本一式:份。
第1條一般規定。
1.1定義與解釋。
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3語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語言。
1.4適用法律。
合同雙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1.5標準、規范。
1.5.1本合同適用的標準、規范(名稱):
1.5.2發包人提供的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沒有成文規范、標準規定的約定:
發包人的技術要求及提交時間:研發試驗(或培訓)協議(名稱),作為合同附件。
1.7保密事項。
1.簽訂的商業保密協議(名稱):
2.簽訂的技術保密協議(名稱):承包人提交實施方法的時間:
第2條發包人。
2.2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的姓名:;。
發包人代表的職務:;。
發包人代表的職責:
2.3監理人。
2.3.1工程總監理姓名:
監理的范圍:
監理的內容:
監理的職權:
監理的權限:
2.4安全保證。
2.4.1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委托辦理事項的協議(名稱):
2.4.3發包人涉及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
程的委托合同(名稱):,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3條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和權力。
3.1.3經合同雙方商定,承包人應提交的報表類別、名稱、要求、報告期、
提交的時間和份數:
3.2項目經理。
3.2.1項目經理姓名:
項目經理職責:
項目經理權限:
因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項目經理兼職其他項目經理的違約約定:
3.8分包。
3.3.1分包約定。
約定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
第4條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項目進度計劃。
4.1.1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
4.3采購進度計劃。
4.3.2采購開始日期。工程物資采購及開始日期的約定:
4.4施工進度計劃。
4.4.1施工進度計劃(以表格或文字表述)。
提交關鍵單項工程施工計劃(名稱):
提交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計劃(名稱):
4.5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誤,每延誤1天的誤期賠償金額為合同協議書的
合同價格的%、累計最高賠償金額為:%。
第5條技術與設計。
5.1生產工藝技術、建筑藝術造型。
5.1.1承包人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工程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的說明如下:
(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各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
說明,分別如下:
5.1.2發包人提供生產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承擔的工程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說明如下:
(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由承包人承擔的各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
(和)使用功能說明,分別如下:
5.2設計。
5.2.1發包人的義務。
(1)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
和時間:
(2)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提供的現場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
和時間:
5.2.2承包人的義務。
(1)經合同雙方商定,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的如下。
部分,可按本款中約定的如下時間期限,提出進一步要求。
5.2.4操作維修手冊。提交的份數和最終提交期限:
5.2.5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
初步設計階段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
技術設計階段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
施工圖設計階段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
5.3設計階段審查。
5.3.1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名稱):
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規劃設計階段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
第6條工程物資。
6.1工程物資的提供。
6.1.1發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和部件。
類別、估算數量或(和)規格清單:
6.1.2承包人提供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和部件。
類別、估算數量或(和)規格清單:
6.6工程物資保管與剩余。
6.6.1工程物資保管。
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資的類別和估算數量:
承包人提交保管、維護方案的時間:
由發包人提供的庫房、堆場、設施及設備:
第7條施工。
7.1對發包人的義務。
7.1.1提供基準坐標資料。
提供的基準坐標資料的內容和時間:
7.1.3進場條件和進場日期
承包人的進場條件:
承包人的進廠日期:
7.1.4臨時用水電等提供和節點鋪設。
發包人提供給臨時水、電等類別和取費單價:
7.1.10由發包人履行的其他義務:
7.2對承包人的義務。
7.2.2施工組織設計。
提交工程總體施工組織設計的份數和時間:
需要提交主要單項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7.2.3提交臨時占地資料。
提交臨時占地資料的時間:
7.2.4提供臨時用水電等資料。
承包人需要水電等品質、正常用量、高峰量和使用時間:
發包人能夠滿足施工臨時用水、電等類別和數量:
水電等節點位置資料的提交時間:
7.2.13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義務:
7.4人力和機具資源。
7.4.1人力資源計劃一覽表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
人力資源實際進場的報表格式、份數和報。
告期:
7.4.2主要機具計劃一覽表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
主要機具實際進場的報表格式、份數和報告期:
7.5質量與檢驗。
7.5.1質檢部位與參檢方。
三方參檢的部位、標準及表格形式:
兩方參檢的部位、標準及表格形式:
承包人自檢的部位、標準及表格形式:
第三方檢查的部位、標準及表格形式:
7.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
7.5.1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需要質檢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的分類、部位、質檢內容、標準、表格。
和參檢方的約定:
7.8健康、安全、環境。
7.8.1健康、安全、環境管理。
提交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計劃的份數和時間:
第8條竣工試驗。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試驗。(或選)本合同工程不包含竣工試驗。(不選擇的。
用筆劃掉)。
8.1竣工試驗的義務。
8.1.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1)竣工試驗方案。
提交竣工試驗方案的份數和時間:
第9條工程接收。
9.1工程接收。
9.1.1按單項工程或(和)按工程接收。
(1)按單項工程或(和)工程接收。
按工程接收的日期:(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按單項工程接收的順序和日期分別為:(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2)本工程不存在竣工試驗。
按工程的接收日期為:(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按單項工程接收的順序和日期分別為:
9.1.2接收工程提交的資料。
提交竣工試驗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
第10條竣工后試驗。
10.1責任與義務。
10.1.1發包人的義務。
(6)其他義務和工作:10.1.2承包人的義務。
(2)提交給發包人的竣工后試驗方案的份數和時間:
(7)其他義務和工作:10.2竣工后試驗程序。
10.2.5竣工后試驗日期的通知
單項工程或(和)工程竣工后試驗開始日期:10.3竣工后試驗及試運行考核
10.3.3試運行考核。
(3)試運行考核周期:小時(或天、周、月、年)。
10.6未能通過考核。
(1)未能通過試運行考核的賠償。
1)承包人提供生產工藝技術或建筑設計未能通過試運行考核的賠償。
單項工程的賠償金額(或賠償公式)分別為:(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工程的賠償金額(或賠償公式):
2)發包人提供生產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未能通過試運行考核的賠償。
承包人承擔相關責任的賠償金額(或賠償公式)分別為:10.7考核驗收證書。
10.7.1本合同按工程頒發竣工后試驗及考核驗收證書。
(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本合同按單項工程和工程頒發竣工后試驗及考核驗收證書。
第11條質量保修責任。
11.2質量保修金額。
11.2.1質量保修金額。
質量保修金額為合同協議書的合同價格的:%。
質量保修金額的暫扣方式:
第12條工程竣工驗收。
12.1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12.1.1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竣工驗收報告的格式、份數和提交時間:完整竣工資料的格式、份數和提交時間:
第13條變更和合同價格調整。
13.2變更范圍。
13.2.6其他變更。
根據本工程特點,商定的其他變更范圍:13.5變更價款確定。
對每項變更價款的計算方法約定:
第14條合同總價和付款。
14.2擔保。
14.2.1履約保函。
承包人不提交履約保函。
(或,以下一段,替換上段)。
提交履約保函的格式、金額和時間:
14.2.2支付保函。
發包人不提交支付保函。
(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提交支付保函的格式和提交時間:14.2.3預付款保函。
承包人不提交預付款保函。
(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提交預付款保函的格式、金額和時間:14.3預付款。
14.3.1預付款金額。
預付款的金額為:14.3.3預付款抵扣。
預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時間安排:14.4工程進度款。
14.4.1工程進度款。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14.4.2其他進度款。
其他進度款有:
14.5質量保修金額。
14.5.2質量保修金額的支付。
質量保修金保函的格式、金額和時間:14.6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
按月付款申請報告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14.7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
付款期數、每期付款金額、每期需達到的主要計劃形象進度和主要計劃工程量進度:
付款申請報告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
第15條保險。
15.1承包人的投保。
15.1.1合同雙方商定,由承包人負責投保的保險種類、保險范圍、投保金額、
保險期限和持續有效的時間:
15.2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
土建工程一切險的投保方及對投保的相關要求:安裝工程及竣工試驗一切險的投保方及對投保的相關要求:
第16條違約、索賠和裁決。
16.3爭議和裁決。
16.3.1商定的仲裁機構(名稱)和地點:
第17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8.1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副本一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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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三
(1)全部合同解除的撤離。按18.1.5款第(4)項的約定,承包人有權將未被因抵償扣留的機具、設備、設施等自行撤離現場。并承擔撤離和拆除臨時設施的費用。發包人為此提供必要條件。
(4)項約定被抵償的機具等)。發包人為此提供必要條件。
18.1.7解除合同后繼續實施工程的權利。發包人可繼續完成工程或與其他承包人繼續完成工程。發包人有權與其他承包人使用已移交的永久性工程的物資,及承包人為本工程編制的設計文件、實施文件及資料,以及使用根據18.1.5款第(4)項約定扣留抵償的設施、機具和設備。
18.2.1由承包人解除合同。基于下列原因,承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解除合同,但在發出解除合同通知15天前告知發包人:
(2)發包人實質上未能根據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影響承包人實施工作停止30天以上;。
(3)發包人未能按14.2.2款的約定提交支付保函;。
(5)發包人破產、停業清理或進入清算程序、或情況表明發包人將進入破產或(和)清算程序,或發包人無力支付合同款項。發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據本款第(1)項、(2)項、(3)項解除合同的通知后,發包人隨后給予了付款,或同意復工、或繼續履行其義務、或提供了支付保函時,承包人盡快安排并恢復正常工作。因此造成關鍵路線延誤時,竣工日期順延;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8.2.2承包人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停止和進行的工作如下:
(3)移交已經付款并已經完成和尚待完成的設計文件、圖紙、資料、操作維修手冊、施工組織設計、質檢資料、竣工資料等。應發包人的要求,對已經完成但尚未付款的相關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等,按商定的價格付款后,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提交給發包人。
(4)向發包人提交全部分包合同及執行情況說明,由發包人承擔其費用。
(5)應發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將分包合同轉讓至發包人或(和)發包人指。
定方的名下,包括永久性工程及其物資,以及相關工作;。
(6)在承包人自留文件資料中,銷毀發包人提供的所有信息及其相關的數。
據及資料的備份。
18.2.3解除合同日期的結算資料
14.5款保修金額暫扣與支付的款項、16.2款索賠的款項、本合同補充協議的款項,及合同任何條款約定的增減款項,以及承包人拆除臨時設施和機具、設備等撤離到承包人企業所在地的費用(當出現18.2.1款第(4)項不可抗力的情況,撤離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協商一致,作為解除日期的結算資料。
18.2.4解除合同后的結算。
(1)根據18.2.3款解除合同日期的結算資料,結清解除合同雙方的應收應
付款項的余額。此后,承包人將發包人根據14.2.2款約定提交的支付保函返還給。
發包人,發包人將承包人根據14.2.1款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返還給承包人。
(2)合同解除時發包人仍有未被扣減完的預付款,根據14.3.3預付款抵扣。
的約定扣除,此后,發包人將預付款保函返還給承包人。
(3)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應收款余額,有權從14.2.2款約定的發包。
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減,此后,承包人將支付保函返還給發包人。
(4)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應收款余額,合同又未約定發包人按。
協商一致的解除合同日期結算資料后的第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
利率,支付拖欠的余額和利息。發包人在此后的60日內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權。
根據第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5)承包人尚有根據18.1.4款解除合同日期結算資料中未能付給發包人的
付款余額,發包人有權根據18.1.5款約定的解除合同后的結算中的第(2)項至。
第(4)項進行結算。
18.2.5承包人的撤離。承包人在合同解除后,除為安全需要以外的所有其。
他物資、機具、設備和設施,全部撤離現場。
18.3合同解除后的事項。
18.3.1合同解除后,由發包人或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結算、及結算后的付。
款約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結算工作結清。
18.3.2解除合同的爭議。合同一方對解除合同、或對解除日期的結算資料
有爭議,采取友好協商解決。經友好協商仍存在爭議、或有一方不接受友好協商。
時,根據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第19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9.1合同生效。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合同生效條件滿足之日生效。合同。
正本、合同副本的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2除本合同第11.1款質量保修責任書的約定外,合同雙方已履行了合同。
約定的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已結清,本合同即告終止。
19.3合同雙方在合同終止后,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
等義務。
第20條補充條款。
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行業規定,結合工程實施情況,經協商一致后,
可對本通用條款的內容,在專用條款中具體約定、補充或修改。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副本一式:份。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第1條一般規定。
1.1定義與解釋。
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3語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語言。
1.4適用法律。
合同雙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1.5標準、規范。
1.5.1本合同適用的標準、規范(名稱):
1.5.2發包人提供的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沒有成文規范、標準規定的約定:
發包人的技術要求及提交時間:研發試驗(或培訓)協議(名稱),作為合同附件。
1.7保密事項。
1.簽訂的商業保密協議(名稱):
2.簽訂的技術保密協議(名稱):承包人提交實施方法的時間:
第2條發包人。
2.2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的姓名:;。
發包人代表的職務:;。
發包人代表的職責:
2.3監理人。
2.3.1工程總監理姓名:
監理的范圍:
監理的內容:
監理的職權:
監理的權限:
2.4安全保證。
2.4.1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委托辦理事項的協議(名稱):
2.4.3發包人涉及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
程的委托合同(名稱):,作為本合同附件。
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和權力。
3.1.3經合同雙方商定,承包人應提交的報表類別、名稱、要求、報告期、
提交的時間和份數:
3.2項目經理。
3.2.1項目經理姓名:
項目經理職責:
項目經理權限:
因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項目經理兼職其他項目經理的違約約定:
3.8分包。
3.3.1分包約定。
約定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
第4條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項目進度計劃。
4.1.1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
4.3采購進度計劃。
4.3.2采購開始日期。工程物資采購及開始日期的約定:
4.4施工進度計劃。
4.4.1施工進度計劃(以表格或文字表述)。
提交關鍵單項工程施工計劃(名稱):
提交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計劃(名稱):
4.5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誤,每延誤1天的誤期賠償金額為合同協議書的
合同價格的%、累計最高賠償金額為:%。
第5條技術與設計。
5.1生產工藝技術、建筑藝術造型。
5.1.1承包人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工程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的說明如下:
(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各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
說明,分別如下:
5.1.2發包人提供生產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承擔的工程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說明如下:
(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由承包人承擔的各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
(和)使用功能說明,分別如下:
5.2設計。
5.2.1發包人的義務。
(1)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
和時間:
(2)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提供的現場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
和時間:
5.2.2承包人的義務。
(1)經合同雙方商定,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的如下。
部分,可按本款中約定的如下時間期限,提出進一步要求。
5.2.4操作維修手冊。提交的份數和最終提交期限:
5.2.5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
初步設計階段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
技術設計階段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
施工圖設計階段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
5.3設計階段審查。
5.3.1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名稱):
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規劃設計階段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
第6條工程物資。
6.1工程物資的提供。
6.1.1發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和部件。
類別、估算數量或(和)規格清單:
6.1.2承包人提供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和部件。
類別、估算數量或(和)規格清單:
6.6工程物資保管與剩余。
6.6.1工程物資保管。
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資的類別和估算數量:
承包人提交保管、維護方案的時間:
由發包人提供的庫房、堆場、設施及設備:
第7條施工。
7.1對發包人的義務。
7.1.1提供基準坐標資料。
提供的基準坐標資料的內容和時間:
7.1.3進場條件和進場日期
承包人的進場條件:
承包人的進廠日期:
7.1.4臨時用水電等提供和節點鋪設。
發包人提供給臨時水、電等類別和取費單價:
7.1.10由發包人履行的其他義務:
7.2對承包人的義務。
7.2.2施工組織設計。
提交工程總體施工組織設計的份數和時間:
需要提交主要單項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7.2.3提交臨時占地資料。
提交臨時占地資料的時間:
7.2.4提供臨時用水電等資料。
承包人需要水電等品質、正常用量、高峰量和使用時間:
發包人能夠滿足施工臨時用水、電等類別和數量:
水電等節點位置資料的提交時間:
7.2.13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義務:
7.4人力和機具資源。
7.4.1人力資源計劃一覽表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
人力資源實際進場的報表格式、份數和報。
告期:
7.4.2主要機具計劃一覽表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
主要機具實際進場的報表格式、份數和報告期:
7.5質量與檢驗。
7.5.1質檢部位與參檢方。
三方參檢的部位、標準及表格形式:
兩方參檢的部位、標準及表格形式:
承包人自檢的部位、標準及表格形式:
第三方檢查的部位、標準及表格形式:
7.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
7.5.1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需要質檢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的分類、部位、質檢內容、標準、表格。
和參檢方的約定:
7.8健康、安全、環境。
7.8.1健康、安全、環境管理。
提交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計劃的份數和時間:
第8條竣工試驗。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試驗。(或選)本合同工程不包含竣工試驗。(不選擇的。
用筆劃掉)。
8.1竣工試驗的義務。
8.1.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1)竣工試驗方案。
提交竣工試驗方案的份數和時間:
第9條工程接收。
9.1工程接收。
9.1.1按單項工程或(和)按工程接收。
(1)按單項工程或(和)工程接收。
按工程接收的日期:(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按單項工程接收的順序和日期分別為:(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2)本工程不存在竣工試驗。
按工程的接收日期為:(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按單項工程接收的順序和日期分別為:
9.1.2接收工程提交的資料。
提交竣工試驗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
第10條竣工后試驗。
10.1責任與義務。
10.1.1發包人的義務。
(6)其他義務和工作:10.1.2承包人的義務。
(2)提交給發包人的竣工后試驗方案的份數和時間:
(7)其他義務和工作:10.2竣工后試驗程序。
10.2.5竣工后試驗日期的通知
單項工程或(和)工程竣工后試驗開始日期:10.3竣工后試驗及試運行考核
10.3.3試運行考核。
(3)試運行考核周期:小時(或天、周、月、年)。
10.6未能通過考核。
(1)未能通過試運行考核的賠償。
1)承包人提供生產工藝技術或建筑設計未能通過試運行考核的賠償。
單項工程的賠償金額(或賠償公式)分別為:(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工程的賠償金額(或賠償公式):
2)發包人提供生產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未能通過試運行考核的賠償。
承包人承擔相關責任的賠償金額(或賠償公式)分別為:10.7考核驗收證書。
10.7.1本合同按工程頒發竣工后試驗及考核驗收證書。
(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本合同按單項工程和工程頒發竣工后試驗及考核驗收證書。
第11條質量保修責任。
11.2質量保修金額。
11.2.1質量保修金額。
質量保修金額為合同協議書的合同價格的:%。
質量保修金額的暫扣方式:
第12條工程竣工驗收。
12.1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12.1.1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竣工驗收報告的格式、份數和提交時間:完整竣工資料的格式、份數和提交時間:
第13條變更和合同價格調整。
13.2變更范圍。
13.2.6其他變更。
根據本工程特點,商定的其他變更范圍:13.5變更價款確定。
對每項變更價款的計算方法約定:
第14條合同總價和付款。
14.2擔保。
14.2.1履約保函。
承包人不提交履約保函。
(或,以下一段,替換上段)。
提交履約保函的格式、金額和時間:
14.2.2支付保函。
發包人不提交支付保函。
(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提交支付保函的格式和提交時間:14.2.3預付款保函。
承包人不提交預付款保函。
(或,以下一段,替換上一段)。
提交預付款保函的格式、金額和時間:14.3預付款。
14.3.1預付款金額。
預付款的金額為:14.3.3預付款抵扣。
預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時間安排:14.4工程進度款。
14.4.1工程進度款。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14.4.2其他進度款。
其他進度款有:
14.5質量保修金額。
14.5.2質量保修金額的支付。
質量保修金保函的格式、金額和時間:14.6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
按月付款申請報告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14.7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
付款期數、每期付款金額、每期需達到的主要計劃形象進度和主要計劃工程量進度:
付款申請報告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
第15條保險。
15.1承包人的投保。
15.1.1合同雙方商定,由承包人負責投保的保險種類、保險范圍、投保金額、
保險期限和持續有效的時間:
15.2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
土建工程一切險的投保方及對投保的相關要求:安裝工程及竣工試驗一切險的投保方及對投保的相關要求:
第16條違約、索賠和裁決。
16.3爭議和裁決。
16.3.1商定的仲裁機構(名稱)和地點:
第17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8.1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副本一式:份。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四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后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
工商注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五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后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
工商注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六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承包范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發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簽字)。
工商注冊住所:工商注冊住所:
企業代碼: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號:授權代表:電話:傳真:電子郵箱:開戶銀行:賬號: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七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后試驗,遵守本條約定。
10.1權力與義務。
10.1.1發包人的義務。
(1)發包人有權對第10.1.2款第(2)項約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后試驗方案進行審查并批準,發包人的批準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2)發包人有義務組建竣工后試驗聯合協調領導機構,依據批準的竣工后試驗方案進行分工、組織完成準備工作、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聯合協調領導機構的設置方案及其分工職責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發包人對承包人根據10.1.2款第(4)項提出的建議,有權向承包人發出不接受、或接受的通知。未能接受此項建議,承包人有義務按原來的組織安排、指令、通知執行。承包人因執行發包人的此項安排、或指令、或通知而發生的事故、人身傷害和工程損害,由發包人承擔其責任。
(4)發包人在竣工后試驗階段向承包人發出的組織安排、指令和通知,以書面形式送達承包人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收到日期、時間和簽名。
(5)發包人有權在緊急情況下,以口頭和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緊急指令,承包人立即執行。當承包人未能按發包人的指令執行,因此造成的事故責任、人身傷害和工程損害,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在發出口頭指令后1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再發出補充指令并送交項目經理。
(6)發包人在竣工后試驗階段的其他義務和工作,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1.2承包人的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在發包人組建的竣工后試驗聯合協調領導機構的統一安排下,派出具有相應資格和經驗的人員指導竣工后試驗。承包人派出的開車經理及其指導人員,在竣工后試驗期間,離開現場必須得到發包人批準。
(2)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和本工程竣工后試驗的特點,編制竣工后試驗方案。并在竣工試驗開始前向發包人提交竣工后試驗方案。方案包括:工程、單項工程及其相關部位的操作試驗程序、資源條件、試驗條件、操作規程、安全規程、事故處理程序及進度計劃等。經發包人審查并批準后實施。提交竣工后試驗方案的份數和時間在在專用條款約定。
(3)承包人未能執行發包人的安排、指令和通知,而發生的事故、人身傷害和工程損害,由發包人承擔其責任。
(4)承包人有義務對發包人的組織安排、指令和通知提出建議,并說明因由。
(5)在緊急情況下,發包人以口頭指令承包人進行的操作、工作及作業,承包人立即執行。承包人對此項指令做好記錄,并做好實施的記錄。對此,發包人在12小時內,將該口頭指令再以書面形式送達承包人。
發包人未能在1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發出此項口頭指令的補充通知時,承包人及其項目經理有權在接到口頭指令后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將該口頭指令交發包人,發包人須在回執上簽字確認,并簽署接到的日期和時間。當發包人未能在24小時內在回執上簽字確認,視為已被發包人確認。
承包人因執行此項口頭指令而發生事故責任、人身傷害、工程損害和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
(6)操作維修手冊的缺陷責任。承包人負責編制的操作維修手冊,因手冊缺陷造成的事故責任、人身傷害和工程損害,由承包人承擔;因發包人(包括其專利商)提供的操作指南存在缺陷,造成承包人操作手冊的缺陷,因此發生的事故責任、人身傷害、工程損害和承包人的費用增加,由發包人承擔。
(7)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或(和)行業規定,在竣工后試驗階段的其他義務和工作,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2竣工后試驗程序。
10.2.1發包人根據聯合協調領導機構批準的竣工后試驗方案,提供全部電力、水、燃料、動力、原材料、輔助材料、消耗材料以及其他試驗條件,并組織安排其管理人員、操作維修人員和其他各項準備工作。
準備工作。
10.2.3發包人根據批準的竣工后試驗方案,按照單項工程內的任何部分、單項工程、單項工程之間、或(和)工程的竣工后試驗程序和試驗條件,組織竣工后試驗。
10.2.4聯合協調領導機構組織全面檢查并落實工程、單項工程及工程的任何部分竣工后試驗需要的資源條件、試驗條件、安全設施條件、消防設施條件、緊急事故處理設施條件或(和)相關措施,保證記錄儀器、專用記錄表格的齊全和數量的充分。
10.2.5竣工后試驗日期的通知。發包人在接收單項工程或(和)接收工程日期后的15日內通知承包人開始竣工后試驗的日期。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除外。
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接收單項工程或(和)工程的20日內,或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日期內進行竣工后試驗,自第21日開始、或自專用條款中約定的開始日期后的第二日開始,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由此發生的相關窩工費用,包括人工費、提供的設備、設施閑置費、管理費及其合理利潤。
10.3竣工后試驗及試運行考核。
10.3.1按照批準的竣工后試驗方案的試驗程序、試驗條件、操作程序進行試驗,達到合同約定的工程或(和)單項工程的生產功能或(和)使用功能。
10.3.2發包人的操作人員和承包人的指導人員,在竣工后試驗過程中的同一個崗位上的試驗條件記錄、試驗記錄及表格上如實填寫數據、條件、情況、時間、姓名及約定的其他內容。
10.3.3試運行考核。
(1)根據5.1.1款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生產工藝技術或建筑設計的,保證在試運行考核周期內,達到5.1.1款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
(2)根據5.1.2款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生產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的,承包人保證在試運行考核周期內達到5.1.2款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由承包人承擔的相關部分的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
(3)根據相關行業對試運行考核周期的規定,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試運行考核的時間周期。
(4)試運行考核通過或使用功能通過后,雙方共同整理竣工后試驗及其試運行考核結果,并編寫評價報告。報告一式兩份,經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各持一份,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發包人并根據10.7款的約定頒發考核驗收證書。
10.3.4產品或(和)服務收益的所有權。單項工程和(或)工程竣工后試驗及試運行考核期間的任何產品收益或服務收益,均屬發包人所有。
10.4竣工后試驗的延誤。
10.4.1根據10.2.5款竣工后試驗日期通知的約定,非因承包人原因,發包人未能在發出竣工后試驗通知后的90日內開始竣工后試驗的,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視為通過了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
10.4.2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竣工后試驗延誤時,采取措施,盡快組織,配合發包人開始并通過竣工后試驗。當延誤造成發包人的費用增加時,發包人有權根據16.2.1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10.4.3按10.3.3款試運行考核的約定,在試運行考核期間,因發包人原因導致考核中斷或停止,且中斷或停止的累計天數超過第10.3.3款第(3)項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試運行考核周期時,試運行考核在中斷或停止后的60天內重新開始,過此期限視為單項工程或(和)工程已通過了試運行考核。
10.5重新進行竣工后試驗。
10.5.1根據5.1.1款或5.1.2款及其專用條款中的約定,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單項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未能通過竣工后試驗,承包人自費修補其缺陷,并依據第10.2.3款約定的試驗程序、試驗條件,重新進行此項試驗。
10.5.2承包人根據10.5.1款重新進行試驗的約定,仍未能通過該項試驗時,承包人自費繼續修補缺陷,并按10.2.3款約定的試驗程序、試驗條件再次進行此項試驗。
10.5.3承包人重新進行的竣工后試驗,給發包人增加了額外費用時,發包人有權根據16.2.1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10.6未能通過考核。
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或(和)單項工程未能通過考核,但尚具有生產功能、使用功能時,按以下約定處理:
(1)未能通過試運行考核的賠償。
1)承包人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或建筑設計未能通過試運行考核。
根據5.1.1款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書,并按照在本項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未能通過試運行考核的賠償金額、或賠償計算公式計算的金額,向發包人支付了相應賠償金額后,視為承包人通過了試運行考核。
2)發包人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未能通過試運行考核。
根據5.1.2款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中由承包人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按照在本項專用條款對相關責任約定的賠償金額、或賠償公式計算的金額,向發包人支付了相應賠償金額,視為承包人通過了試運行考核。
包人為此提供方便。在通過該項考核之前,發包人可暫不按10.6款第(1)項約定提出賠償。
(3)當發包人接受了本款第(2)項約定時,但在商定的期限內發包人未能給承包人提供方便,致使承包人無法在約定期限內進行調查、調整和修正,視為該項試運行考核已被通過。
10.7竣工后試驗及考核驗收證書。
10.7.1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按工程或(和)按單項工程頒發竣工后試驗及考核驗收證書。
10.7.2發包人根據10.3款、10.4款、10.5.1款、10.5.2款及10.6款的約定對通過或視為通過竣工后試驗或(和)試運行考核的,按10.7.1款頒發竣工后試驗及考核驗收證書。該證書中寫明的試運行考核通過的日期和時間,為實際完成考核或視為通過試運行考核的日期和時間。
10.8喪失了生產價值和使用價值。
因承包人的原因,工程或(和)單項工程未能通過竣工后試驗,并使整個工程喪失了生產價值或使用價值時,發包人有權提出未能履約的索賠,并扣罰已提交的履約保函。但發包人不得將本合同以外的連帶合同損失包括在未履約賠償和索賠之中。
不包括的連帶合同:投產、使用后的市場銷售合同、市場預計盈利、生產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竣工后試驗及試運行考核周期以外所簽訂的原材料、輔助材料、電力、水、燃料等供應合同,以及運輸合同等損失。除非適用法律另有規定。
第11條質量保修責任。
11.1質量保修責任書。
11.1.1質量保修責任書。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簽訂質量保修責任書是竣工驗收的條件之一。按法律、法規規定的保修內容、范圍、期限和責任,簽訂質量保修責任書,作為本合同附件。9.2.1款接收證書中寫明的單項工程或(和)工程的接收日期,或單項工程或(和)工程視為被接收的日期,是承包人保修責任開始的日期。
11.1.2承包人未能提交質量保修責任書、無正當理由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責任書,發包人可不與承包人辦理竣工結算,不承擔尚未支付的竣工結算款項的相應利息,盡管約定了延期支付利息。
當承包人提交了質量保修責任書,提請與發包人簽訂該責任書并在合同中約定了延期付款利息時,但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及時簽署質量保修責任書,發包人從接到該責任書的第11天起承擔竣工結算延期支付的利息。
11.2質量保修金額。
11.2.1質量保修金額。質量保修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1.2.2質量保修金額的暫扣。質量保修金額的暫扣方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1.2.3質量保修金額的支付。發包人依據第14.5.2款質量保修金額支付的約定,支付被暫扣的質量保修金額。
第12條工程竣工驗收。
12.1竣工驗收報告及完整的竣工資料。
12.1.1工程符合9.1款工程接收的相關約定,和(或)已按10.8款的約定頒發了竣工后試驗及考核驗收證書,并完成了9.2.2款約定的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經發包人或監理人驗收后,承包人依據8.1.1款(1)、(2)、(3)項、8.2款竣工試驗的檢驗與驗收、10.3.3款第(4)項竣工后試驗及其試運行考核結果等資料的基礎上,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資料。竣工驗收報告和完整的竣工資料的格式、內容和份數在專用條款約定。
12.1.2發包人在接到竣工驗收報告和完整的竣工資料后的25日內提出修改意見或確認,承包人自費修改。25日內發包人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資料或(和)竣工驗收報告已被確認。
12.1.3分期建設、分期投產或分期使用的工程,按12.1.1款及12.1.2款的約定辦理。
12.2竣工驗收。
12.2.1組織竣工驗收。根據12.1.2款的約定,竣工驗收報告和完整的竣工資料被確認后的30日內,組織竣工驗收。
12.2.2延后組織的竣工驗收。根據12.2.1款的約定,發包人在30日內未能組織竣工驗收時,按照14.12.1至14.2.3款的約定,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
在12.2.1款約定的時間之后,發包人進行竣工驗收時,承包人有義務參加。發包人在驗收后的25日內,對承包人的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資料提出的進一步修改意見,承包人自費修改。
12.2.3分期建設、分期投產或分期使用的合同工程的竣工驗收,按12.1.3款、12.2.1款的約定,分期組織竣工驗收。
第13條變更和合同價格調整。
13.1變更權。
13.1.1變更權。發包人擁有批準變更的權限。自合同生效后至工程竣工驗收前的任何時間內,發包人有權下達變更指令。變更指令以書面形式發出。
13.1.2變更。由發包人批準并發出的書面變更指令、口頭變更指令,屬于變更。包括:發包人直接下達的變更指令、或經發包人批準的由監理人下達的變更指令。
承包人對自身的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存在的缺陷,自費修正、調整和完善,不屬于變更。
13.1.3變更建議權。承包人有權隨時向發包人提交書面變更建議,包括:縮短工期,降低發包人的工程、施工、維護、營運的費用,提高竣工工程的效率或價值,給發包人帶來的長遠利益和其他利益。發包人接到此類建議后,發出:不采納、采納、補充進一步資料的書面通知。
13.2變更范圍。
13.2.1設計變更范圍。
(3)對配套工程系統的工藝調整、使用功能調整;。
(4)對區域內基準控制點、基準標高和基準線的調整;。
(5)對設備、材料、部件的性能、規格和數量的調整;。
(6)因執行新頒布的法律、標準、規范引起的變更;。
(7)其他超出合同約定的設計事項;。
(8)上述變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13.2.2采購變更范圍。
(2)因執行新頒布的法律、標準、規范引起的變更;。
(3)發包人要求改變檢查、檢驗、檢測、試驗的地點和增加的附加試驗;。
(4)發包人要求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竣工后試驗物資的采購數量。
13.2.3施工變更范圍。
(2)發包人要求增加的附加試驗、改變試驗地點;。
(3)根據5.2.1款第(1)項、第(2)項之外,新增加的施工障礙;。
(4)發包人對竣工試驗經驗收或市委驗收合格的項目,通知重新進行竣工試驗;。
(5)因執行新頒布的法律、標準、規范引起的變更。
(6)上述變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13.2.4發包人的趕工指令。承包人接受了發包人的書面指示,以發包人認為必要的方式加快設計、施工或其他任何部分的進度時,承包人為實施該趕工指令需對項目進度計劃進行調整,并對所增加的措施和資源提出估算,經發包人批準后,作為一項變更。當發包人未能批準此項變更,承包人有權按合同約定的相關階段的進度計劃執行。
因承包人原因,實際進度明顯落后于經上述批準的項目進度計劃時,按4.1.2款的約定,承包人自費趕上;竣工日期延誤時,按4.5款的約定,承擔誤期賠償。
13.2.5調減部分工程。按4.6.4款承包人復工要求的約定,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天,承包人請求復工時仍不能復工或因不可抗力持續而無法繼續施工,應一方要求,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13.2.6其他變更。根據工程的具體特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3.3變更程序。
13.3.1變更通知。為避免變更對工程的功能或使用功能等產生不利后果,發包人的變更事先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通知。
13.3.2變更通知的建議報告。承包人接到發包人的變更通知后,有義務在10日內向發包人提交書面建議報告,包括:
(1)接受發包人變更通知中的此項變更時,建議報告中包括:支持此項變更的理由、實施此項變更的工作內容、設備、材料、人力、機具等資源消耗的估算。此項變更引起竣工日期延長時,在報告中說明理由,并提交進度計劃。
承包人未提交增加費用的估算及竣工日期延長,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格調整和竣工日期延長,發包人不再承擔此項變更的任何費用及竣工日期延長的責任。
(2)不接受發包人變更通知中的此項變更時,建議報告中包括不支持此項變更的理由,理由包括:
1)此變更不符合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
2)或承包人難以取得變更所需的特殊設備、材料、部件;。
3)或變更將降低工程的安全性、穩定性、適用性;。
4)或對生產性能保證值、使用功能保證的實現產生不利影響等。
13.3.3發包人的審查和批準。發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據13.3.2款約定提交的。
書面建議報告后,在10日內對此項建議給予審查,并發出批準、撤銷、改變、提出進一步要求的書面通知。承包人在等待發包人回復的時間內,不能停止或延誤任何工作。
(1)發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據13.3.2款第(1)項的約定提交的建議報告后,對其理由、估算、或(和)竣工日期延長進行審查批準后,以書面形式下達變更指令。
發包人在下達的變更指令中,未能確認承包人對此項變更提出的估算或(和)竣工日期延長,自發包人接到此項書面建議報告后的第11日開始,視為承包人提交的變更估算、或(和)竣工日期延長,已被發包人批準。
(2)發包人對承包人根據13.3.2款第(2)項提交的不接受此項變更的理由經發包人審查后,發出的撤銷、改變、提出進一步補充資料的書面通知,承包人予以執行。
13.3.4承包人根據13.1.3款的約定提交變更建議書的,其變更程序按照本變更程序的約定辦理。
13.4緊急性變更程序。
13.4.1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發出緊急性變更指令,責令承包人立即執行此項變更。承包人接到此類指令后,立即執行。
13.4.2承包人在緊急性變更指令執行完成后的10日內,向發包人提交實施此項變更的工作內容,以及設備、材料、人力、機具等資源實際消耗的費用及相關取費。因執行此項變更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提出竣工日期延長,說明理由,并提交進度計劃。
承包人未能在此項變更完成后的10日內提交實際消耗的費用及相關取費、或(和)延長竣工日期的書面資料,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格調整和竣工日期延長,發包人不再承擔此項變更的任何責任。
13.4.3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根據13.4.2款提交的書面資料后的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被批準的合理費用,或(和)給予竣工日期的合理延長。
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的此項書面報告后的10日內,未能批準承包人的費用或(和)竣工日期延長,自接到該報告的第11日后,視為承包人提交的費用、或(和)竣工日期延長已被發包人批準。
13.5變更價款確定。
每項變更價款的確定,按人工、機具、工程量等單價(含取費),確定變更價款;或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確定變更價款;或按協商的價格,確定變更價款;或其他方法。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3.6建議變更的利益分享。
因發包人批準采用承包人根據13.1.3款提出的變更建議,使工程的投資減少、工期縮短、獲得長期運營效益或其他利益,其利益分享辦法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屆時另行簽訂利益分享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13.7合同價格調整。
在下述情況發生后30日內,承包人將調整合同價格的原因及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或監理人。經發包人確認的合理金額,作為合同價格的調整金額,并在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中支付或扣減調整的金額。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5日內不予確認,也未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價格的調整。合同價格調整包括以下情況:
(2)合同執行過程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涉及承包人投入成本增減的;。
(4)發包人根據13.3款至13.5款變更程序中批準的變更費用的增減;。
(6)合同價格的調整不包括合同變更。
13.8合同價格調整的爭議。
經協商,未能對工程變更的費用、合同價格的調整或竣工日期的延長達成一致,發生爭議時,根據16.3款關于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第14條合同總價和付款。
14.1合同總價和付款。
14.1.1合同總價。本合同為總價合同,除根據第13條變更和合同價格的調整,以及合同中其它相關增減金額的約定外,合同價格不做調整。
14.1.2付款。
(1)合同價款的貨幣幣種為人民幣,在中國境內支付給承包人。
(2)發包人依據合同約定的應付款類別和付款時間安排,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14.2擔保。
14.2.1履約保函。合同約定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履約保函時,履約保函的格式、金額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4.2.2支付保函。合同約定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履約保函時,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支付保函。支付保函的格式、內容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4.2.3預付款保函。合同約定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保函時,預付款保函的格式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4.3預付款。
14.3.1預付款金額。發包人同意將按合同價格的的一定比例作為預付款金額,具體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4.3.2預付款支付。合同約定了預付款保函時,在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預付款保函后10日內,根據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一次支付給承包人;未約定預付款保函時,發包人在合同生效后10日內根據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向承包人支付。
14.3.3預付款抵扣。
(1)抵扣預付款。預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在發包人簽發工程接收證書或合同解除時,預付款尚未抵扣完時,
1)發包人有權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或屬于承包人的款項中一次或多次扣除;。
4)發包人從應付給承包人或屬于承包人的款項不足以抵扣時,合同未約定履約保函和預付款保函時,發包人尚未扣減完的預付款余額,由承包人支付給發包人。
14.4工程進度款。
14.4.1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包括設計進度款、采購進度款、施工進度款、竣工試驗進度款,以及竣工后試驗服務費和工程總承包管理費等,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4.4.2根據工程具體情況,應付的其他進度款,在專用條款約定。
14.5質量保修金額的暫扣與支付。
14.5.1質量保修金額的暫時扣減。根據11.2.1款約定的質量保修金額和11.2.2款質量保修金額暫扣的約定暫時扣減。
14.5.2質量保修金額的支付。
(1)在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時,將14.5.1款暫時扣減的全部質量保修金額的一半支付給承包人(專用條款另有約定時除外)。此后,承包人未能按發包人通知修復新出現的缺陷、或委托發包人修復該缺陷,發包人發生的此項費用,從余下的質量保修金額中扣除。發包人在接收證書頒發之日起一年后的15日內,將暫扣的質量保修金額的余額支付給承包人。
(2)在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時,承包人請求提供余下的一半質量保修金的保函,且發包人同意接受時,在接到該保函后,向承包人支付該保修金額余下的一半款項。此后,承包人未能自費修復新出現的缺陷、或委托發包人修復該缺陷,發包人發生的此項費用,從該保函中扣除。在接收證書頒發之日起一年后的15日內,退還該保函。提交質量保修金保函的格式、金額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14.6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
14.6.1按月申請付款。按月申請付款,以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格為基礎,按每月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等)的合同金額,提交付款申請。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請報告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按月付款申請報告中的款項包括:
(1)按14.4款工程進度款約定的款項類別;。
(2)按13.7款合同價格調整約定的增減款項;。
(3)按14.3款預付款約定的支付及扣減的款項;。
(4)按14.5款質量保修金額約定的暫扣及支付的款項;。
(5)根據16.2款索賠結果所增減的款項;。
(6)根據另行簽訂的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增減的款項。
14.6.2約定了14.6.1款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的方式時,不能再約定按14.7款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的方式。
14.7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
象進度或(和)完成的主要計劃工程量(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等)及每期付款金額,并依據專用條款約定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由承包人提交當期付款申請報告。
每期付款申請報告中的款項包括:
(1)按在本款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當期計劃申請付款的金額;。
(2)按13.7款合同價款調整約定的增減款項;。
(3)按14.3款預付款約定的,支付及扣減的款項;。
(4)按14.5款質量保修金額約定的暫扣及支付的款項;。
(5)根據16.2款索賠結果所增減的款項;。
(6)根據另行簽訂的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增減的款項。
14.7.2發包人按付款計劃表付款時,承包人的實際工作或(和)實際進度比付款計劃表約定的明顯落后時,發包人有權與承包人商定減少當期付款金額,并有權與承包人共同調整付款計劃表。承包人以后各期的付款申請及發包人的付款,以調整后的付款計劃表為依據。
14.7.3約定了按14.7款付款計劃表的方式申請付款時,不能再約定按14.6款按月工程進度付款申請的方式。
14.8付款條件與時間安排。
14.8.1付款條件。約定了由承包人提交履約保函時,履約保函的提交是發包人支付各項款項的條件;未約定履約保函時,發包人按約定支付各項款項。
14.8.2預付款的支付,依據14.3.2款預付款支付的約定執行。
14.8.3工程進度款。
(1)按月工程進度申請與付款。當約定依據14.6.1款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和付款時,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14.6.1款提交的每月付款申請報告之日起的25天內審查并支付。
(2)按付款計劃表申請與付款。當約定依據14.7.1款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和付款時,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14.7.1款提交的每期付款申請報告之日起的25天內審查并支付。
14.9付款時間延誤。
14.9.1因發包人的原因未能按14.8.3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的,從此后的第15天開始,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作為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額。
14.9.2發包人延誤付款15天天以上,承包人有權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付款,承包人可暫停部分工作,視為發包人導致的暫停,并遵照4.6.1款發包人的暫停的約定執行。
當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書時,發包人按延期付款協議書中約定的期數、時間、金額和利息付款;當雙方未能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時,導致工程無法實施,承包人可停止部分或全部工程,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順延。
14.9.3發包人的延誤付款達60天以上,并影響到整個工程實施,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的約定向發包人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14.10稅務與關稅。
14.10.1發包人與承包人按國家有關納稅規定,各自履行各自的納稅義務,含進口關稅。
14.10.2一方享有本合同進口工程設備、材料、設備配件等進口增值稅和關稅減免時,另一方有義務就辦理減免稅手續給予協助和配合。
14.11索賠款項的支付。
14.11.1經協商確定的、或經仲裁裁定的、或法院判決的發包人應得的索賠款項,發包人可從支付給承包人的當月工程進度款或當期付款計劃表的付款中扣減該索賠款項。當支付給承包人的各期工程進度款中不足以抵扣發包人的索賠款項時,且合同約定了承包人提交履約保函時,可從履約保函中抵扣。當履約保函不足以抵扣時,或未約定履約保函時,承包人須另行支付該索賠款項。
14.11.2經協商確定的、或經仲裁裁定的、或法院判決的承包人應得的索賠款項,承包人可在當月工程進度款或當期付款計劃表的付款申請中單列該索賠款項,發包人在當期付款中支付該索賠款項。當發包人未能支付該索賠款項時,且合同約定了發包人提交支付保函時,承包人有權從發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抵扣。當雙方未能約定支付保函時,發包人須另行支付該索賠款項。
14.12竣工結算。
14.12.1提交竣工結算資料。根據12.1款的約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和完整的竣工資料被發包人認可后的30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
14.12.2最終竣工結算資料。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后的30日內,經審查并提出修改意見,協商一致后,由承包人自費修正,并提交最終的竣工結算報告和最終的結算資料。
14.12.3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發包人在承包人按14.12.2款的約定提交了最終竣工結算資料的30日內,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結清后,發包人將承包人按14.2.1款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返還給承包人;承包人將發包人按14.2.2款約定提交的支付保函返還給發包人。
14.12.4未能答復竣工結算報告。發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據14.12.1款約定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的30日內,未能提出修改意見,也未予答復,視為發包人認可了該竣工結算資料作為最終竣工結算資料。發包人根據14.12.3款的約定,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
14.12.5發包人未能支付竣工結算的款項。
(1)發包人未能按14.12.3款的約定,結清應付給承包人的竣工結算的款項余額,承包人有權從發包人根據14.2.2款約定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減該款項的余額。
合同未約定發包人按14.2.2款提交支付保函時,發包人從承包人提交最終結算資料后的第3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的貸款利率支付拖欠的竣工結算款項的余額及其利息。
(2)根據14.12.4款的約定,發包人未能在約定的30日內對竣工結算資料提出修改意見和答復,也未能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結算款項的余額,從承包人提交該報告后的第3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的貸款利率,支付拖欠承包人的竣工結算款項的余額及其利息。
發包人在承包人提交最終竣工結算資料的90日內,仍未支付,承包人可依據第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4.12.6未能按時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的30日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按時結清,發包人要求承包人交付工程時,承包人須交付;發包人未要求交付工程時,承包人須承擔保管、維護和保養的費用和責任,不包括根據第9條工程接收的約定已被發包人使用、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的任何部分。
14.12.7承包人未能支付竣工結算的款項。
(1)承包人未能按14.12.3款的約定,結清應付給發包人的竣工結算中的款項余額,發包人有權從承包人根據14.2.1款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減該款項的余額。
履約保函的金額不足以抵償時,從最終竣工結算資料提交之后的31日起,承包人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支付拖欠的竣工結算款項的余額及其利息。當承包人在最終竣工結算資料提交后的90日內仍未支付時,發包人有權根據第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2)合同未約定履約保函時,承包人從最終竣工結算資料提交后的第3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向發包人支付拖欠的余額及其利息。當承包人在最終竣工結算資料提交后的90日內仍未支付時,發包人有權根據第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4.12.8竣工結算的爭議。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后的30日內,對工程竣工結算的價款發生爭議時,共同委托一家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進行竣工結算審核,按審核結果,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對審核結果仍有爭議時,依據第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第15條保險。
15.1承包人的投保。
15.1.1按適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專用條款約定的投保類別,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險種類,其投保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格中。在專用條款約定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險種類、保險范圍、投保金額、保險期限和持續有效的時間等。
(2)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新頒布的適用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承包人投保的強制性保險,根據13條變更和合同價格調整的約定調整合同價格。
15.1.2保險單對聯合被保險人提供保險時,保險賠償對每個聯合被保險人分別施用。承包人代表自己的被保險人,保證其被保險人遵守保險單約定的條件及其賠償金額。
15.1.3承包人從保險人收到的理賠款項,用于保單約定的損失、損害、傷害的修復、購置、重建和賠償。
15.1.4承包人在投保項目及其投保期限內,向發包人提供保險單副本、保費支付單據復印件和保險單生效的證明。
15.2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
對于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無論應投保方是任何一方,其在投保時均將本合同另一方同時列為保險合同項下的被保險人。具體的投保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3保險的其他規定。
15.3.1由承包人負責采購運輸的設備、材料、部件的運輸險,一承包人投保。此項保險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除非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
15.3.2保險事項的意外事件發生時,在場的各方均有責任努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損害的擴大。
15.3.3本合同約定以外的險種,根據各自的需要自行投保,保險費用由各自承擔。
第16條違約、索賠和裁決。
16.1違約責任。
16.1.1發包人的違約責任。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3)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發包人采取補救措施,并賠償因上述違約行為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當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順延。發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并不能減輕或免除合同中約定的由發包人繼續履行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6.1.2承包人的違約責任。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4)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5)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或未經必要的許可、或適用法律不允許轉讓的,將工程轉讓他人。
承包人采取補救措施,并賠償因上述違約行為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并不能減輕或免除合同中約定的由承包人繼續履行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6.2索賠。
16.2.1發包人的索賠。發包人認為,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義務,且根據本合同約定、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的相關情況與事項,認為有權得到由承包人承擔的損失、損害和傷害的賠償,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賠償責任時,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提出索賠。索賠依據法律及合同約定,并遵循如下程序進行:
(4)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資料后30日內未與發包人協商、未予答復、或未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承包人認可。
(5)當發包人提出的索賠事件持續影響時,每周向承包人發出索賠事件的延續影響情況,在該索賠事件延續影響停止后的30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送交最終索賠報告和最終索賠估算。索賠程序與本款第(1)項至第(4)項的約定相同。
16.2.2承包人的索賠。承包人認為,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和義務,且根據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約定、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的相關情況和事項,認為有權得到由發包人承擔的損失、損害和傷害的賠償及竣工日期延長,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賠償義務時,承包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索賠依據法律和合同約定,并遵循如下程序進行:
(4)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本款第(3)項提交的報告和補充資料后的30日內未與承包人協商、或未予答復、或未向承包人提出進一步補充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發包人認可。
(5)當承包人提出的索賠事件持續影響時,承包人每周向發包人發出索賠事件的延續影響情況,在該索賠事件延續影響停止后的30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送交最終索賠報告和最終索賠估算。索賠程序與本款第(1)項至第(4)項的約定相同。
16.3爭議和裁決。
16.3.1爭議的解決程序。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首先采取協商方式和解;經協商無法和解或當事人表明不愿協商和解時,采取仲裁或訴訟解決索賠爭議。商定的仲裁機構的名稱和地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當事人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經合同雙方協議停止實施;。
(2)仲裁機構或法院責令停止實施。
16.3.3停止實施的工程保護。根據16.3.2款約定,停止實施的工程或部分工程,當事人按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和義務,保護好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各種文件、資料、圖紙、已完工程,以及尚未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和部件。
第17條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發生時的義務。
17.1.1通知義務。覺察或發現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一方,有義務立即通知另一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工程現場照管的責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另一方全力協助并采取措施。需暫停實施的施工或工作,立即停止。
17.1.2通報義務。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的48小時內,工程現場的照管方是承包人時,承包人須向發包人通報受害和損失情況。當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時,承包人每周向發包人和工程總監報告受害情況。對報告周期另有約定時除外。
17.2不可抗力的后果。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損失、損害、傷害所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竣工日期,依據如下約定,
(1)永久性工程及其設備、材料、部件等損失、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受雇人員的傷害,分別按照各自的雇用合同關系負責處理;。
(3)承包人的機具、設備、財產和臨時工程的損失、損害,由承包人承擔;。
(4)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承包人的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6)發包人通知恢復建設時,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的20日內、或雙方根據具體情況約定的時間內,提交清理、修復的方案及其估算,以及進度計劃安排的資料和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后,所需的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恢復建設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第18條合同解除。
18.1由發包人解除合同。
18.1.1通知改正。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履行其職責、責任和義務,發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糾正并補救其違約行為。
18.1.2由發包人解除合同。發包人有權基于下列原因,以書面形式通知解。
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的部分工作。在發出解除合同通知15天前告知承包人。發包。
人解除合同并不影響其根據合同約定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1)承包人未能遵守14.2.1款履約保函的約定;。
(2)承包人未能執行18.1.1款通知改正的約定;。
(3)承包人未能遵守3.8.1款至3.8.4款的有關分包和轉包的約定;。
(4)承包人實際進度明顯落后于進度計劃,發包人指令其采取措施并修正。
進度計劃時,承包人無作為;。
(5)工程質量有嚴重缺陷,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使修復開始日期拖延達30
天以上;。
(6)承包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明顯表明不履行合同;。
(7)根據8.6.2款第(4)項(或)和10.8款的約定,未能通過的竣工試驗、
未能通過的竣工后試驗,使整個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和)工程喪失了主要使用功。
能、使用功能、生產功能;。
(8)承包人破產、停業清理或進入清算程序,或情況表明承包人將進入破。
產或(和)清算程序。
發包人不能為另行安排其他承包人實施工程而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部分工。
作。發包人違反該約定時,承包人有權依據本項約定,提出仲裁或訴訟。
18.1.3承包人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工作。在解除合同的30日內或雙方約。
定的時間內,承包人完成以下工作:
(1)除了為保護生命、財產或工程安全、清理和必須執行的工作外,停止。
執行所有被通知解除的工作;。
(2)發包人提供的所有信息及承包人為本工程編制的設計文件、技術資料。
及其他文件移交給發包人。在承包人留有的資料文件中,銷毀與發包人提供的所。
有信息相關的數據及資料的備份;。
(3)移交已完成的永久性工程及負責已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物資。在移。
交前,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物資的保管、維護和保養;。
(4)移交相應實施階段已經付款的并已完成的和尚待完成的設計文件、圖。
紙、資料、操作維修手冊、施工組織設計、質檢資料、竣工資料等;。
(5)向發包人提交全部分包合同及執行情況說明。其中包括:承包人提供。
的永久性工程物資(含現場保管的、已經訂貨、正在加工的、運輸途中的、運抵。
現場尚未交接的),發包人承擔解除合同通知之日之前發生的、合同約定的此類。
款項。承包人有義務協助并配合處理與其有合同關系的分包人的關系;。
(6)經發包人批準,承包人將其與被解除合同或被解除部分工作相關的和。
正在執行的分包合同及相關的責任和義務轉讓至發包人或(和)發包人指定方的。
名下,包括永久性工程及永久性工程物資,以及相關工作;。
(7)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其未被解除的合同部分工作;。
(8)在解除合同的結算尚未結清之前,承包人不得將其機具、設備、設施、
周轉材料、措施材料撤離現場或(和)拆除。除非得到發包人同意。
18.1.4解除日期的結算資料
根據18.1.2款的約定,承包人收到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部分工作的通知后,
發包人立即與承包人商定已發生的工程款項,包括:14.3款的預付款、14.4款的。
工程進度款、13.7款的合同價格調整的款項、14.5款的保修金額暫扣的款項、16.2.
款的索賠款項、本合同補充協議的款項,及合同任何條款約定的應增減的款項。
經協商一致,作為解除日期的結算資料。
18.1.5解除合同后的結算。
(1)根據18.1.4款解除合同日期的結算資料,結清雙方應收應付款項的余額。此后,發包人將承包人根據14.2.1款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返還給承包人,承包人將發包人根據14.2.2款約定提交的支付保函返還給發包人。
(2)合同解除時,仍有未被扣減完的預付款,發包人根據14.3.3預付款抵扣的約定扣除,此后,將約定提交的預付款保函返還給承包人。
(3)發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扣減完的應收款余額,有權從14.2.1款約定的承包人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減,此后,將履約保函返還給承包人。
(4)發包人按上述約定扣減后,仍有未能收回的款項時,或合同未能約定提交履約保函和預付款保函時,仍有未能扣減應收款項的余額時,可扣留與應收款價值相當的承包人的機具、設備、設施、周轉材料等作為抵償。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八
依照《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x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同意將本工程項目設計、采購、施工及開車任務,委托總承包人進行epc工程總承包,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建設項目工程地點:xx省xx縣工業園區。
工程承包范圍:負責活性炭建設項目的全部設計、采購、施工、開車、試生產階段的各項工作,并負責在質保期內完善竣工后的工程缺陷。(詳見附件)。
二、主要技術來源。
依據建設安裝有限公司所做的x有限公司x項目設計。
三、主要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壹億貳仟貳佰陸拾萬元整。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1月19日。
合同訂立地點:xx省xx市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后生效: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代表:代表:
(簽字)(簽字)。
工商注冊住所:工商注冊住所:
企業代碼: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九
工程總承包是指業主與具有豐富施工管理經驗的承包商或聯合體簽訂施工項目總承包管理協議,由施工部承包管理方負責整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的發包模式。
其特點是1、工程造價特點:部分施工圖設計完成后,即可進行部分施工招標,確定相應的合同價,分包合同價比較準確;對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招標只確定總包管理費,無合同總造價,故合同總造成價是業主的一種風險;如果業主與分包商簽約,還加大了業主的風險。2、工期進度特點: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標不依賴于施工圖紙出齊,可以就分包項目提前招標、開工、縮短建設周期。
3、質量控制特點:施工總承包管理方負責分包項目的質量控制;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協調控制也由施工總承包管理方負責,由此減輕業主工作量和管理負擔。4、合同管理特點:如果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標、合同談判、簽約工作都由業主負責,則業主的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對業主不利。
反之則可減輕業主的負擔。相應的,對分包工程款的支付也有總承包管理方支付和業主支付兩種方式,前者對總承包管理方管理分包商更為有利。
5、組織協調特點:施工總承包管理方要負責對所有分包商的施工管理及組織協調,大大減輕了業主的工作。但是,如果分包合同都由業主簽訂,又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施工總承包管理方對分包商的管理。
淺述工程總承包工程總承包是國際通行的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也是我國建筑業發展的趨向。因目前工程總承包制的市場化程度還不高、社會環境還不配套,所以對其認識還有待于提高。
下面就工程總承包簡述如下:一、工程總承包工程總承包的提出,起源于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改革,1984年**頒發《關于改革建筑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4]123號)中就提出建立工程總承包企業的設想;1997年,我國頒布的《建筑法》,明確提倡對建筑工程進行總承包,確立了工程總承包的法律地位;2003年2月13日,^v^發出《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2003]30號)(以下稱指導意見》),明確了工程總承包的基本概念,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廣工程總承包。我們知道,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的壽命周期的定義,項目實施(建設)階段大體上為勘察、設計階段、施工階段。
業主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分別把勘察、設計、施工任務發包給不同的企業,就形成了勘察、設計承包、施工總承包及專業承包的合同結構,勘察、設計、施工單位之間是一種平行的、彼此分離的關系,他們各自與業主形成發承包的關系,為一個業主(發包方)下的多個承包單位(承包方),這是我國目前傳統的發承包模式。該種模式主要缺點是設計與施工分離,致使投資增加以及設計和施工不協調而影響建設進度;造成各類建筑業企業規模弱小,組織形式單一,缺乏國際競爭力等等。
工程總承包是一種把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等任務進行綜合,發包給一家(或幾家)工程總承包企業的一種模式,實行全過程若干階段的承包,如設計—施工(db模式)總承包、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模式)等。在epc模式下,業主只與一個承包單位直接發生關系。
所有的設計、施工分包工作等都由總承包方對業主負責,設計、施工分包商不與業主直接簽訂合同。工程總承包的主要意義在于通過設計與施工過程的組織集成,促進設計與施工的緊密結合,克服了由于設計施工分離導致的投資增加和工期延長等弊病;對于勘察、設計、施工企業調整經營結構,加快與國際工程承包和管理接軌,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加入wto后新形勢具有決定作用。
中國于1993年~2003年期間,共完成國內工程總承包3409項,合同金額2550億元,年完成合同額320億元,一批施工企業組建的總承包公司取得了較好的業績,如天津建工集團重組成立了天津市建工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負責對工程總承包的組織實施,1998年~2002年期間累計完成工程總承包產值億元。近20年來,通過開展工程總承包,一批具有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的工程總承包企業或企業集團逐步發展起來,如中國寰球化學工程公司、中國石化建設公司等;一批單一功能的設計院或施工企業通過改革和發展,成為以設計或施工為主導,具備咨詢、設計、采購、施工管理、開車服務等多種功能的工程公司,如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天津建工集團、北京城建集團、上海建工集團等。
二、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企業與項目管理公司工程總承包企業與項目管理公司的培育與發展,可以從國家外部環境和企業內部建設二個方面予以考慮。由前面的述敘我們知道,國家對于推行總承包和代建制(工程管理咨詢),出臺一系列的文件、辦法、法津、法規,己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但作為一個建筑人,應該考慮如何對企業現狀進行改革,以適應新的環境,或能成為行業的領跑人。《指導意見》打破了目前行業的界限,允許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取得其他相應資質,為培育發展建設工程總承包及項目管企業理指出了方向。
而^v^—關于印發《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怡和苑二期2#/4#樓。
2、工程地點:襄城區閘口路。
3、施工范圍:施工現場的臨時水電、工程藍圖及圖紙變更范圍的所有水電安裝工程(不包含消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安排最少一人在工地解決施工中的臨時水電問題。
4、工程性質:單包工的承包方式。
5、單位工程造價:元/平方米(建筑面積)。
二、質量要求。
按國家現行工程質量規范要求執行。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可根據現行的施工規范,隨時檢查乙方的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若發現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現行規范或圖紙設計要求,可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整改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若拒不整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負責組織分部分項工程的中間驗收、竣工驗收。
(3)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的工程進度款。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安裝的臨時施工用水、電工程必須按照國家及地方的現行規范和建設單位的要求進行施工安裝。
(2)乙方的每道分部分項工程完工后必須通知甲方進行驗收,并由甲方組織監理及建設單位進行驗收。
(3)乙方負責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進入甲方的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及一切安全措施。
(4)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文明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對工程質量的檢查及監督,若因本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不得破壞甲方場地已有的設施。
(5)工程竣工后,協助甲方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按甲方要求做好工程收尾工作。
四、付款方式:
五、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同具法律效力,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及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機構或法律裁決,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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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十一
發包方:
承包方:
按照《xxx民法典》和《建筑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范圍:的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
承包方式:概算下浮(包含調整概算)。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總日歷工期天數:天。
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億元。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2.合同條件;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33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3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合同語言:漢語。
適用標準、規范: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
第4條圖紙。
圖紙提供日期:**年**月**日
圖紙提供套數:8套。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填寫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
第5條甲方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姓名:職務: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姓名:職務:
第7條甲方工作。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系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開工前完成。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系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開工前完成(內容根據雙方約定填寫)。
造假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開工前應辦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證件和批文手續。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乙方接到施工圖紙七日內。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根據提供的設施內容填寫。
第8條乙方工作。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和要求:開工前完成。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報告及下月計劃報表各一份(小型工程雙方商定)。
施工保護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施工場地整潔衛生的要求: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保護建筑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由乙方保護。
建筑成品保護的措施:由乙方保護。
第9條進度計劃。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開工前15日提供。
甲方代表批準進度計劃的時間:收到后15日。
第10條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工期延誤。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工期提前按雙方約定填寫。
第14條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15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后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6條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等級:優良(或者合格)。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按山西省朔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按現行規定執行(不能填寫質檢站)。
第17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按現行工程工程驗收規范執行。
第18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19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系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按概算下浮%總價承包(包含概算調整)。
調整的方式:除政策性調整外,其他不予調整。
第20條工程預付款。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預付時間和比例:
扣回時間和比例: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第22條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銀行轉帳支票(現金)。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經三方確認的已完工程量付款,每月20日前付至70%止。
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后7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8天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23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24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乙方采購的品種。
第25條材料試驗:
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第26條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27條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28條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30條竣工驗收。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甲方所需的全部竣工資料。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竣工驗收前15天提交8份。
第31條竣工結算。
結算方式:銀行轉帳支票。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竣工后28天內。
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結算報告送達后56天內。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報告批準后14天內。
第32條保修。
保修內容、范圍:乙方施工范圍。
保修期限:執行國家及省建筑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執行國家及省建筑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保修金利息:執行國家及省建筑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第33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34條違約。
違約的處理: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的數額:按工程總造價3%以下雙方約定。
損失的計算方法:按實際發生核算。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按人民銀行現行貸款利率(與本工程同期)及滯納金,工期順延。
第35條索賠。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2。索賠事件發生14天內,向甲方發出索賠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4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36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敷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保護措施費用。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7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按雙方約定填寫。
第38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按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為準。
第39條保險。
施工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辦理(其它險種自愿)。
第40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1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合同生效日期: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
合同終止日期:保修期滿工程款全部結清,本合同條款即告終止。
第42條合同份數。
合同副本份數:×份(根據實際份數填寫,正副本不應少于八份)。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各自。
合同制訂費用:乙方負責。
第43條合同備案、鑒證。
合同備案、鑒證承辦人:(現場簽字)。
發包方: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身份證號碼:
附加條款: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另行簽訂的書面協議或文件必須與國家的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相一致。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十二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andConstruction)總承包是一種集工程設計、采購和施工于一體的項目管理方式,近年來在工程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作為一個EPC總承包工程師,經過多年的實踐經驗積累和團隊協作,我深刻體會到了EPC總承包在項目管理中的重要性和優勢。本文將從項目管理、流程優化、合作與溝通、風險控制以及技術創新等方面進行探討和總結,以分享我在EPC總承包項目中的心得體會。
首先,項目管理是EPC總承包過程中最為關鍵的環節之一。作為項目管理者,我們需要全面了解項目需求和客戶期望,并制定詳細的項目計劃和進度安排。同時,我們要善于協調和組織各個分包單位,確保工程進展按時、按質地進行。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及時解決遇到的問題和難題,確保項目的成功交付。通過項目管理的有效運作,能夠更好地控制項目成本和風險,提高項目執行的效率和質量。
其次,EPC總承包極大地優化了工程項目的流程。傳統的工程項目往往需要多家承包商分別進行設計、采購和施工等工作,溝通協調不便,容易出現合作關系紊亂和拖延工期等問題。而EPC總承包則通過整合各方資源,實現了工程設計、采購和施工的一體化管理,簡化了工程流程,提高了工程執行效率。我們通過制定詳細的施工計劃和監控措施,確保各個環節的無縫對接,從而實現了項目的高效建設。
合作與溝通是EPC總承包項目中不可或缺的要素。EPC總承包涉及多個分包單位的合作,需要各個單位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才能完成項目的建設。在實踐中,我們建立了高效的溝通機制,定期召開項目例會和協調會,及時傳遞信息,解決問題。同時,鼓勵各個團隊之間的交流與學習,促進項目管理經驗的分享。通過良好的合作與溝通,我們成功地協調各方利益,確保了項目的快速推進和高質量交付。
風險控制是EPC總承包項目中需要高度重視的方面。工程項目中存在著各種不確定性和風險,如設計變更、供應鏈中斷等。我們要及時識別和評估潛在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我們密切監控各個風險因素的發展,并根據情況進行調整和應對。通過預先的風險規避和控制,我們成功地降低了項目風險,保證了項目的順利進行。
最后,技術創新對于EPC總承包項目的成功至關重要。在當前科技發展迅速的時代,我們要不斷關注和應用新的技術和方法。通過引進新設備、發展新工藝、優化設計和施工流程等方式,實現項目效益的最大化。同時,鼓勵團隊成員自主學習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提高整個團隊的競爭力和技術水平。只有不斷推動技術創新,才能適應市場需求的變化,實現可持續發展。
綜上所述,作為一個EPC總承包工程師,我深刻意識到了項目管理、流程優化、合作與溝通、風險控制和技術創新等方面對項目成功的重要性。通過不斷學習和實踐,我堅信EPC總承包模式將在未來的工程項目中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十三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蘭埔花園園林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包括我公司設計的蘭埔花園園建、綠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詳見圖紙)。
以上項目均按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后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注、數量、要求施工。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乙方對水電及園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飾面樣板,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3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為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叁拾貳萬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待完成總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叁拾貳萬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20%,即人民幣:貳拾壹萬陸仟元整。
4、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壹拾萬零捌仟元整。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范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于驗收后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準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甲方在驗收合格后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并于三十三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xx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則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人民幣1000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質保內容按有關建筑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執行。
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園建工程、水電工程質保期為十二個月。綠化保養期為十二個月,保養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保養期滿后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1、施工期間,甲方因故進行修改調整,應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發出修改書或修改圖紙。如乙方發現有不妥之處,應提前二天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及設計部門處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生產防范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安全施工責任,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
3、開工前三天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應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圍內用水、電位置、測量的基線和水準點的位置,提供施工現場范圍內地下管網圖。若甲方未能及時提供施工場地,乙方有權順延施工工期。
4、甲方負責現場工地的關系協調,以確保乙方施工進度。
5、乙方派出專人與甲方保持聯絡,協調現場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項目,應與相關安裝工序密切配合,要求應用書面聯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負責施工范圍內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后合同即告終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盡可能協商解決。可補簽有關協議,補簽有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簽名:簽名: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十四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參照廣州市新調整的員工工資標準的規定,增加乙方。
(衛生工)的工資為33010。00元/年;
三、補充協議的有效期:
補充協議條款從20xx年1月1日起生效于20xx年5月31日終止;
四、付款方式:
五、協議附件:
2、補充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名:
乙方法人代表簽名:
日期:
日期: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十五
工程名稱: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日期;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和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新建工程水電安裝分部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施工合同,供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
3.本項工程預計費用約元人民幣。
1、 單包:只包工,不包料
2、 雙包:包工包料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數量。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采購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應的水電材料甲方應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自帶施工的必須工具(錐子、切割片等),要保證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和損耗費用。
2.由于乙方施工技術差及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兩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處理好由于施 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潔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現場,日常用水、用電等必須注意安全,工地發生工傷由乙方負責。
乙方應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等進入現場。
8.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供的裝修材料出門,若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驗收合格后支付工錢的%,水電完工后支付%,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 %
2. 乙方承包內容:
1).水電開槽、布線、穿線、埋槽
2).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清運(每天現場整理裝袋)
3).水電施工的穿墻、打孔、切割
4).開關面板安裝
5).小五金、馬桶、的安裝
6).后期燈具的安裝
3.工程結算方式:
按實結算:
總價結算: 元/平米(套內面積)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 10 %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1.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后可以順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 次來現場配合其他工種的交叉施工,超過 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 元/天的勞務費。
3.保修期內由于乙方的施工和產品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于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十六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就旱地承包經營一事,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1、地點:
2、面積:
3、用途:乙方可開發做養殖場和種植場。
承包旱地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兩處旱地處的承包金每年每畝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付款日期:承包金每三年結付一次,承包金在簽訂合同之日后15個工作日付清;第一年承包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全部付清。
3、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人民幣________元,合同最后一年充抵承包金。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旱地及山地交給乙方自行經營。
2、承包期內,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義務,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3、承包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其承包經營的農作物和山地部分或全部轉包給第三者經營。
4、承包期內,本合同項下之旱地發生土地權屬爭議,由甲方出面負責調解處理。
5、承包期內,經營過程中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均由乙方負責。
1、合同期滿,乙方承包的果園及所開發的養殖場要保持原且承包地域內的一切果樹、作物、房屋及養殖場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另計殘值;且每畝果園的優質荔枝樹或優質龍眼樹不得少于10棵,每棵荔枝樹和龍眼樹的冠面直徑要有4米以上,如每徑每少1米則罰款人民幣_______元,由此類推。
2、合同期滿,乙方如有續約要求,屆時另訂新約;同等條乙方享有優先權。
1、承包期內,若乙方中途退出經營或擅自將其承包經營的旱地承包給第三者的,或乙方不經甲方同意,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繳交承包金的,除應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月息10厘的利息給甲方,如逾期三個月不交的,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所投入資金和和所繳交的定金不予退回,且承包地域內的一切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并賠償人民幣______萬元給甲方。
2、承包期內,若甲方違約中途收回發包的果園,賠償因違約而造成乙方的一切實際損失,同時向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萬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的,屆時雙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據實減少乙方的承包金或者延期履行,變更直至解除合同。
2、承包期內,如中途遇國家政策變動,不允許承包的,即按國家政策規定的處理;如中途因國家或集體確需征用本合同項下旱地、果園或養殖場的,雙方均應服從,其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清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及養殖場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合同期內,凡執行本合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起訴。
1、合同期內,如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和正確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補充之,其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名、甲方單位蓋章及見證機關見證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見證機關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十七
工程名稱:
建設規模:
工程地點:
立項批文: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范圍。
本工程的設計(含勘察)、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
計劃開始工作時間:
工期控制:日歷天,其中設計(含勘察)周期日歷天,施工工期日歷天。實際開始工作時間按照監理人開始工作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時間為準。
4、質量標準。
設計質量標準:
施工質量標準:
5、簽約合同價。
設計(含勘察):按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制訂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xx年修訂本)之規定設計收費標準下浮%計算,計費額為經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評審后的預算控制價。暫定設計(含勘察)費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施工:以經評審的預算控制價下浮%作為計價基礎。暫定施工簽約合同價人民幣元(大寫:元整),最終工程結算價款以國家審計機關審定金額為準。
6、承包人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
設計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發包人要求;
(7)圖紙。
(8)經評審的預算控制價;
(9)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文件、承包人的投標文件)。
合同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經雙方簽字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補充協議、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解釋順序以時間在后者具有最優先解釋權。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承包人提供的圖紙與發包人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之間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較嚴格的標準為準)。
8、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合同條款中的定義相同。
9、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設計(含勘察)、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復。
10、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1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發包人份,承包人份。
1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13、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協議書上簽字并蓋單位章后,合同生效。
發包人:(蓋單位章)承包人:(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十八
甲方:
乙方:
為更好服務大眾,同時努力增加收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甲方自年月日起聘請精通藥品經營流通方面的專業人士負責藥店的市場營銷工作。
二、聘任期限:
聘用期暫定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有優先上崗權利。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
1、根據甲方藥店的現有情況制定切實有效的市場推廣方案并指導實施。甲方需無條件配合。
2、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法律法規(如:《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管理法》《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管理法》等)的要求對藥店進銷存等各環節進行監控與調整,甲方不得干預。
3、根據甲方的資金運作情況,制定人員配置、薪資方案,激勵方案,財務管理等相應的規章制度,甲方配合執行。
4、嚴格落實藥品零售企業索證索票、進貨驗收、藥品銷售記錄等制度,確保企業從正規渠道進貨、對購進產品逐批驗收并做好記錄,保證藥品質量安全和風險可控。
5、監督自律不做違規操作,否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的薪資待遇。
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藥店每月凈利潤中除去元后,其余部分作為乙方的薪資與獎金,多勞多得。
五、甲方的配合職責。
1、甲方授權給乙方實施本協議第三條的權力。
2、甲方在乙方實施市場推廣方案中,積極配合,不干預;
3、為方便乙方的相應操作,甲方將《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涉及的證件交與乙方保管(乙方不得利用上述證件做有損本藥店的行為)。
4、甲方負責協調理順相關管理部門的關系,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上崗后,甲方店內原有固定資產清算移交,本協議終止后清算返還。
6、甲方的駐店藥師由甲方管理,不做調整。
六、乙方上崗前,必須與甲方進行一次全店盤點并交接,失效藥品及批號半年以內的藥品不再接收范圍,由甲方自己處理。所有接受藥品均憑公司票據接收。
詳見附錄1:《盤點清單》。
七、乙方上崗前,必須制定財務制度交與甲方并認可簽字,遵照執行。
詳見附錄2、《財務制度》。
八、解聘條件:
1、乙方未能按財務制度執行。
2、乙方不以藥品經營許可證核準的范圍經營。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乙方身份證:
甲方:(簽字)乙方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精選EPC總承包合同(模板19篇)篇十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后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
工商注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