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商業交易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明確雙方權益和責任,有效地防范了合作風險。合同協議的簽署是交易達成的重要環節,關系到交易的法律效力和雙方當事人的權益。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一
一、醫院應訂有各該醫院住院須知,提供住院病人參閱。
二、各該醫院的住院通知,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住院手續。
(二)病房守則。
(三)供應事項。
(四)收費原則。
(五)文件申請。
(六)出院手續。
三、住院手續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辦理住院手續的地點。
(二)辦理住院手續應攜帶或持憑的.文件。
(三)辦理住院手續應填具的文件。
(四)其他相關事項。
四、病房守則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訪客及/夜間陪病的規范。
(二)病人住院期間應配合遵守的義務。
(三)禁止吸煙的規范。
(四)財務安全的提醒。
(五)其他相關事項。
五、供應事項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膳食供應或供膳時間。
(二)病患服的供應。
(三)自備盥洗用物或其他應自備用物。
(四)其他相關事項。
六、收費原則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住院基本費用的計算原則。
(二)非保險病房的差額負擔及額度。
(三)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應自付之部分負擔比率原則。
(四)其他相關事項。
七、文件申請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診斷、出生、死亡證明書的申請與交付。
(二)出院、轉診、自動出院病歷摘要的申請與交付。
(三)檢查報告資料及檢查造影片拷貝的申請與交付。
(四)其他相關事項。
八、出院手續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出院應辦理的事項。
(二)自動出院的許可程序與填寫自動出院書的義務。
(三)符合出院或轉診條件,病人應立即辦理出院或轉診的義務:
(四)其他相關事項。
九、其他事項。
文檔為doc格式。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二
1.1.3.1工程:是指與合同協議書中工程承包范圍對應的永久工程和(或)臨時工程。
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約定建造并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1.3.3臨時工程: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類臨時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1.1.3.4單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協議書中指明的,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工程設備:是指構成永久工程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1.1.3.6施工設備: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1.1.3.7施工現場: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作為施工場所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永久占地和臨時占地。
1.1.3.8臨時設施: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服務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設施。
1.1.3.9永久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臨時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要臨時占用的土地。
1.1.4日期和期限
1.1.4.1開工日期:包括計劃開工日期和實際開工日期。計劃開工日期是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實際開工日期是指監理人按照第7.3.2項〔開工通知〕約定發出的符合法律規定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
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協議書約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約定所作的期限變更。
1.1.4.4缺陷責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缺陷修復義務,且發包人預留質量保證金(已繳納履約保證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
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1.1.4.6基準日期:招標發包的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直接發包的工程以合同簽訂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
1.1.4.7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歷天。合同中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24:00時。
1.1.5合同價格和費用。
1.1.5.1簽約合同價:是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確定的總金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暫估價及暫列金額等。
1.1.5.2合同價格:是指發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作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發生的價格變化。
1.1.5.3費用:是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必需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1.5.4暫估價: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專業工程以及服務工作的金額。
1.1.5.5暫列金額: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的一筆款項,用于工程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格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1.1.5.6計日工: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計日工計價的變更工作時,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
1.1.5.7質量保證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質量保證金〕約定承包人用于保證其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補義務的擔保。
1.1.5.8總價項目:是指在現行國家、行業以及地方的計量規則中無工程量計算規則,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以總價或以費率形式計算的項目。
1.1.6其他。
1.1.6.1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語言文字。
合同以中國的漢語簡體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合同的語言。
1.3法律。
合同所稱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適用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三
在本保險有效期內,由于被保險人所生產、出售的產品或商品在承保區域內發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費或操作該產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傷害、疾病、死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時,本公司根據本保險單的規定,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對被保險人應付索賠人的訴訟費用以及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負責的訴訟及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但本項費用與責任賠償金額之和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責任限額為限。
二、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二)根據勞動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責任;
(三)根據雇傭關系應由被保險人對雇員所承擔的責任;
(四)保險產品本身的損失;
(五)產品退換回收的損失;
(六)被保險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財產的損失;
(八)保險產品造成的大氣、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所引起的責任;
(九)保險產品造成對飛機或輪船的損害責任;
(十三)罰款、罰金、懲罰性賠款;
(十四)保險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三、賠償處理。
(一)若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訴訟時:
3.在訴訟或處理索賠過程中,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理任何訴訟或解決任何索賠案件,被保險人有義務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資料和協助。
(二)生產出售的同一批產品或商品,由于同樣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傷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財產損失,應視為一次事故造成的損失。
(三)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2年。
四、被保險人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二)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根據本保險單明細表和批單中的規定按期繳付保險費;
(三)保險期滿后,被保險人應將保險期間生產、出售的產品或商品的總值書面通知本公司,作為計算實際保險費的依據。實際保險費若高于預收保險費,被保險人補充其差額,反之,若預收保險費高于實際保險費,本公司退還其差額,但實際保險費不得低于所規定的最低保險費。
本公司有權在保險期內的任何時候,要求被保險人提供一定期限內所生產、出售的產品或商品總值的數據。本公司還有權派員檢查被保險人的有關帳冊或記錄并核實上述數據。
(四)一旦發生本保險單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應:
3.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五)若在某一保險產品或商品中發現的缺陷表明或預示類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險產品或商品時,被保險人應立即自付費用進行調查并糾正該缺陷,否則,由于類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
五、總則。
(一)保單效力。
被保險人嚴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險單的各項規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賠償責任的先決條件。
(二)保單無效。
如果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漏報、錯報、虛報或隱瞞有關本保險的實質性內容,則本保險單無效。
(三)風險變更 保險期間,被保險人若生產、出售某種新產品或保險產品的化學成份有所變動,應在10天內書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據本公司的要求,繳納應增加的保險費,否則本保險將不擴展承保該產品。除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本保險單將在下列情況下自動終止:
1.被保險人喪失保險利益;
2.承保風險擴大。
本保險單終止后,本公司將按日比例退還被保險人本保險單項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險費。
(四)保單注銷。
被保險人可隨時書面申請注銷本保險單,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保險人注銷本保險單。對本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計收,后者按日比例計收。
(五)權益喪失。
如果任何索賠含有虛假成分,或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在索賠時采取欺詐手段企圖在本保險單項下獲取利益,或任何損失是由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被保險人將喪失其在本保險單項下的所有權益。對由此產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賠款在內的一切損失,應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
(六)合理查驗。
本公司的代表有權在任何適當的時候對被保險人的房屋、機器、設備、工作和產品或商品的風險情況進行現場查驗。被保險人應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評估有關風險的詳情和資料。但上述查驗并不構成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的任何承諾,本公司的檢查人員如發現任何缺陷或危險時,將以書面通知被保險人,在該項缺陷或危險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認為滿意之前,對其有關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七)重復保險。
本保險單負責賠償損失、費用或責任時,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險存在,不論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以其名義投保,也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攤賠償的責任。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四
1、1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款。
3)“貨物”系指賣方根據本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產品、設備和/或其它材料.
4)“服務”系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例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5)“合同條款”系指本合同條款。
6)“買方”系指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指明的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單位。
7)“賣方”系指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項下貨物和服務的公司或其它實體。
8)“項目現場”系指不呢合同項下貨物安裝、運行的現場。其名稱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指明。
9)“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標準。
3.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范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3.2除非技術規定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4、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4.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4.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款第4.1所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4.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第4.1條所列舉的任何文件時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及全部復制件還給買方。
5、專利權。
5.1賣方應保證,買方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是,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它知識產權的起訴。
6、檢驗和測試。
6.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是否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或買方測試代表的身份通知賣方。
6.2檢驗和測試在交貨地點和/或貨物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6.3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6.4買方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貨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賣方或制造廠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盒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6.6合同條款第6跳的規定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7、包裝。
7.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采取防潮、防曬、防銹、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及長途運輸。賣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丟失的任何損失的公認或費用。
8、裝運標記。
8.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中文字樣做出以下標記:
1)收貨人。
3)發貨標記。
4)收貨人編號。
5)目的地。
6)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
7)毛重/凈重(用公斤表示)。
8)尺寸(以長x寬x高用厘米表示)。
8.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適當標記。
9、運輸和保險。
9.1賣方負責辦理將貨物運抵招標文件規定的交貨地點的一切運輸事項,相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9.2賣方應向保險公司以買方為受益人投保發運合同設備價格110%的運輸一切險。
10、伴隨服務。
1)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試運行;
2)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3)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5)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試運行、運行、維護和/或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10.2如果賣方或制造廠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未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成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0.3賣方應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第五章“貨物需求和技術要求”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行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1、備品備件。
11.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與備品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1)買方從賣方選購備品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3)在備品備件停止主產后,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應免費向買方提供備品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格。
11.2賣方應按照“合同專用條款”/第五章“貨物需求和技術要求”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品備件。
12、保證。
12.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末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由于安買方的要求設計或安買方的規格提供的材料所產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為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
12.2本保證應在合同貨物最終驗收后的一定期限內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后的一定期限內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見合同專用條款)以免發生的為準。12.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保證期內所發現的缺陷。
12.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2.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力不受影響。
13、索賠。
13.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3條或合同的其他條款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1)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貨物的偏差情況、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遇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2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3.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二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14、付款。
14.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有規定。
15、價格。
15.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的價格在合同中給出。
16、變更指令。
16.1,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1)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2)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3)交貨地點;
4)賣方提供的服務;
5)16.2如果上述變更時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將對合同或交貨時間或兩者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17、合同修改。
17.1除了合同條款第16條的情況,不應對合同條。
款進行任何變更或修改,除非雙方同意并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
18、轉讓。
18.1未經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9、分包。
19.1對投標文件中沒有明確分包的合同,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將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并需經買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0、賣方履約延誤。
20.1賣方應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交貨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
20.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0.3除了合同條款第23條的情況外,除非拖延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0.2條的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延誤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1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1、誤期賠償費。
21.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天罰金,工期不予順延,直至竣工。
22.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
3)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此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a)“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物品來影響買方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b)“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胡合同實施過程為謊報或隱瞞事實,損害買方利益的行為。
22.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2.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3、不可抗力。
23.1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系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
23.2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后盡快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當局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23.3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公認。
24、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24.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供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25、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25.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并明確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25.2對賣方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1)僅對部分貨物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受;或。
2)取消對所剩貨物的采購,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服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26、爭議的解決。
26.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出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六十(60)天還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提交仲裁。仲裁地點應在買方單位所在地。
26.2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6.3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26.4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27、合同語言。
27.1本合同語言為中文。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函均用中文書寫。
28使用法律。
28.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9、通知。
29.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傳真送到“合同專用條款”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
29.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準。
30、稅款。
30.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買方需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有買方負擔。
30.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賣方需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有賣方負擔。
31、合同生效及其他。
31.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和買方收到賣方。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五
1.7.1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1.7.2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3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拒不簽收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拒絕接收一方承擔。
1.8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合同當事人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包人不得與監理人或發包人聘請的第三方串通損害發包人利益。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監理人提供合同約定以外的通訊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1.9化石、文物。
在施工現場發掘的所有文物、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化石、錢幣或物品屬于國家所有。一旦發現上述文物,承包人應采取合理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上述物品,并立即報告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同時通知監理人。
發包人、監理人和承包人應按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承包人發現文物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0交通運輸。
1.10.1出入現場的權利。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根據施工需要,負責取得出入施工現場所需的批準手續和全部權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權利,并承擔相關手續費用和建設費用。承包人應協助發包人辦理修建場內外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手續。
承包人應在訂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現場,并根據工程規模及技術參數合理預見工程施工所需的進出施工現場的方式、手段、路徑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預見所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1.10.2場外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外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承包人應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載行駛,執行有關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載的規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場外交通設施無法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發包人負責完善并承擔相關費用。
1.10.3場內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內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并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設施損壞的,承包人負責修復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除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人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發包人和監理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
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人負責運輸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應由承包人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發包人給予協助。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
1.10.5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因承包人運輸造成施工場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損壞的,由承包人承擔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賠償。
1.10.6水路和航空運輸。
本款前述各項的內容適用于水路運輸和航空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包括河道、航線、船閘、機場、碼頭、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運輸中其他相似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包括船舶和飛機等。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六
對于買方來說,其交易的目的就是用更少的代價獲得性能更高的標的物,也就是追求更高的性價比。因此如何控制標的物的性能,是買方合同控制的首要目標。
合同標的分為產品和服務,產品又分為標準化產品和非標準化產品。而不同類型的合同標的其性能控制方式完全不同。標準化產品只要明確其生產者、品牌、型號、規格、技術參數、生產日期,以及驗收標準等即可以使標的物的性能得到固定。而非標準化的產品,則還需要明確設計方案、工藝流程、用料等,才能有效控制非標準化產品的性能。如果標的物為服務時,其性能的控制通常是對人的控制,即對實際提供服務的具體人員的控制。在標的物為服務的合同中,通常需要指定具體提供服務的團隊和具體人員,因為甲方是基于對該指定人員的服務水準的信賴而締結合同,因此只要該等指定的人員發生變動,甲方則有權解除合同。
標的物的范圍不僅包括單位標的物的性能,還包括數量,因為數量決定合同總價款、合同履行周期甚至整個項目的`進展,因此買方對標的物數量的控制對整個合同履行也同樣重要。
在合同簽訂時,標的物的數量通常僅基于計劃,而甲方實際需要的標的物數量通常會有所變化,或增多或減少。如果合同約定的標的物的數量超出實際需要時,則會造成資源浪費;相反如果合同約定的數量不足時,則會影響合同履行周期甚至整個項目的實施進度。
如果在合同中明確了標的物的數量,而實際需求的數量發生變化的,則買方有面臨違約或額外增加費用的風險。因此對甲方較為理想的作法,就是允許買方對合同約定的標的物數量進行一定的調整,而不視為違約行為。
換而言之,就是由買方掌握標的物數量的調整權。
甲方有權依據項目需要,增減約定貨物的數量,出現此種形式,不視為甲方構成違約,但甲方應當在約定的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期限屆滿前不少于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
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材料、流程和工藝,加工制作合同約定的貨物,并保證實際交付甲方的貨物其質量標準符合合同約定且能夠滿足甲方的使用需要。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七
經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
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八
一、醫院應訂有各該醫院住院須知,提供住院病人參閱。
二、各該醫院的住院通知,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住院手續。
(二)病房守則。
(三)供應事項。
(四)收費原則。
(五)文件申請。
(六)出院手續。
三、住院手續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辦理住院手續的地點。
(二)辦理住院手續應攜帶或持憑的文件。
(三)辦理住院手續應填具的文件。
(四)其他相關事項。
四、病房守則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訪客及/夜間陪病的規范。
(二)病人住院期間應配合遵守的義務。
(三)禁止吸煙的規范。
(四)財務安全的提醒。
(五)其他相關事項。
五、供應事項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膳食供應或供膳時間。
(二)病患服的供應。
(三)自備盥洗用物或其他應自備用物。
(四)其他相關事項。
六、收費原則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住院基本費用的計算原則。
(二)非保險病房的差額負擔及額度。
(三)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應自付之部分負擔比率原則。
(四)其他相關事項。
七、文件申請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診斷、出生、死亡證明書的申請與交付。
(二)出院、轉診、自動出院病歷摘要的申請與交付。
(三)檢查報告資料及檢查造影片拷貝的申請與交付。
(四)其他相關事項。
八、出院手續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出院應辦理的事項。
(二)自動出院的許可程序與填寫自動出院書的義務。
(三)符合出院或轉診條件,病人應立即辦理出院或轉診的義務:
(四)其他相關事項。
九、其他事項。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九
甲方(賣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乙方(買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一、貨量及價格。
1、乙方工程建設所需的鋼材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注:合同簽訂后,甲方每一次送貨后,乙方未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再次發出書面的需貨通知,則該情況視為乙方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即為違約)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違約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的要求賠償給甲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貨款(含墊資款和到期貨款)。
2、乙方根據工程進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鋼材,乙方每次需貨,應提前_______天以傳真方式(傳真需加蓋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鋼材的規格、型號、數量、價格、送貨地址等信息,該傳真應經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在確認后安排車輛將該鋼材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現場,運費及吊裝費由甲方承擔。注:若乙方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送貨,則送貨時間、地點、數量、單價、總金額以送貨單所列示的信息為準,甲乙雙方對簽收的送貨單無爭議。
3、每批貨物的價格_______元/噸計算,并以送貨單確定的單價和總金額為結算依據。甲方所送鋼材數量全部按理論重量或_______計算。
二、交貨與驗收。
1、鋼材交貨地點為:
2、乙方授權本公司工作人員名字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工作人員名字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負責收貨并代表乙方簽署收貨單(或送貨單),其簽收視為乙方收貨且對貨款金額的確認,簽收時該工作人員應出示身份證并在相應單據上注明身份證號碼。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員收貨時,應由工作人員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或者由乙方直接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或由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3、乙方收貨后應先檢測后使用,如未經檢測先使用則視為合格。乙方收貨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在收貨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材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甲、乙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后,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鋼材運回,并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五日內換送合格鋼材。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的工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這期間總計鋼材用量為_______噸全由甲方供貨。
2、乙方應于每批鋼材簽收后日內向甲方支付該批鋼材%貨款,剩余%貨款視為甲方墊資,當甲方墊資金額累計達到萬時,乙方應于日內與甲方進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應要求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供應鋼材,乙方要求甲方供貨總量不少于_______噸,若乙方需求數量不足合同數或乙方未在合同簽訂后_______日內要求甲方供應鋼材,乙方應適當補償甲方由于墊資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補償給甲方以_______噸鋼材墊資款(按送貨單確定的金額為準)為基數按24%的年利率并支付給甲方作為補償金。
四、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或者有其他影響甲方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乙方違約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內支付全部所欠鋼材款并承擔全部鋼材欠款日計_______%的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處理。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年月日止。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十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伺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機動車輛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行駛的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各種專用機械車和特種車,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為不定值保險合同。保險人按照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附加險不能單獨承保。
不定值保險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而是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保險責任。
第四條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一)碰撞、傾覆、墜落;
(二)火災、爆炸,
(三)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四)暴風、龍卷風;
(五)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第五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責任免除。
第六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車輛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
(二)競賽、測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三)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四)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車輛;
(五)保險車輛肇事逃逸;
(六)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無駕駛證或駕駛車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屬于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
3.使用各種專用機械車、特種車的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操作證;駕駛營業性客車的駕駛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資格證書。
(七)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車輛;
(八)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
第七條 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單獨損壞;
(二)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災造成的損失;
自燃是指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
(五)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
(七)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八)車輛標準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設備的損失;
(十)保險車輛所載貨物墜落、倒塌、撞擊、泄漏造成的損失;
(十一)摩托車停放期間因翻倒造成的損失;
(十三)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
第九條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從下列三種方式中選擇確定,保險人根據確定保險金額的不同方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按投保時保險車輛的新車購置價確定。
本保險合同中的新車購置價是指在保險合同簽訂地購置與保險車輛同類型新車(含車輛購置稅)的價格。
(二)按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確定。
本保險合同中的實際價值是指同類型車輛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
折舊按年計算,不足一年的,不計折舊。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保險車輛新車購置價的80%。
(三)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新車購置價內協商確定。
(四)投保車輛標準配置以外的新增設備,應在保險合同中列明設備名稱與價格清單,并按設備的實際價值相應增加保險金額。新增設備隨保險車輛一并折舊。
保險期限。
第十條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限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人義務。
第十一條 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限、保險費及支付辦法、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等內容。
第十二條 保險人應及時受理被保卜險人的事故報案,并盡快進行查勘。
保險人接到報案后48小時內未進行查勘且未給予受理意見,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的,以被保險人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證明和修理發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
第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一)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須知;審核索賠材料后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在被保險人提供了各種必要單證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
(三)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支付賠款。
第十四條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業務和財產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五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車輛改裝、加裝或非營業用車輛從事營業運輸等,導致保險車輛危險程度增加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否則,因保險車輛危險程度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造成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部分,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十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曾于200年月日簽訂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書"(編號:,以下簡稱原合同),主要內容:乙方以月租金人民幣元,承租甲方位于深圳市等物業,合同有效期年,從______年月日起至___年月日止?,F甲、乙雙方根據有關實際情況,自愿終止原合同,并就合同終止的有關事宜進行了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終止協議條款:
一、甲、乙雙方認可原合同終止的`真實原因為:
1、原合同有效期屆滿,方提出不再續約;
2、原合同提前終止,系方提出;
3、其它終止原合同原因:()。
二、因原合同終止,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彼此之間的有關經濟補償條件:。
三、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乙雙方之間因原合同而產生的一切權益已于即日前相互交割清楚,彼此之間再無任何債權債務關系。具體內容包括:
1、乙方已向甲方結清全部物業租金(包括廠房、宿舍等);協商確定的元人民幣的物業維修、恢復費用。
4、乙方已將所承租的物業清空并交還甲方。
5、甲方已將乙方所交租賃保證金。
四、甲、乙雙方確認原合同于200年月日終止,原合同賦于雙方的權利、義務于該日起解除。
五、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格式的條款如有增刪,可在以下欄目中列明。
六、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即予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十二
格式條款又稱為標準條款,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如保險合同、拍賣成交確認書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從維護公平、保護弱者出發,對格式條款從三個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對方的要求予以說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當事人主要義務、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第三,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甲方(買方):冰城公司乙方(賣方):國泰化工設備公司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聯系人:聯系人: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注明產品的牌名和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
(1)按國家標準;(2)無國家標準而有頒布標準的,按頒布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頒布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要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只有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品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商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
1、產品的數量:
(國家和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和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和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成套供應的產品應應當明確確定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第三條產品的價格和貨款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有國家定價但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3)不屬于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提高和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商定價執行,如果按該條執行,其價格: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價差,有甲乙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四條產品的運輸條款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3)甲方自提自運;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產品的交貨期限:
2、產品的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的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不可抗力條款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之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索賠條款
按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明確責任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方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貨款來沖抵。
第八條仲裁條款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合同發生爭議,有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有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規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送達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按設備的售后保修服務給予甲方保修,另外再加增一年的免費保修期,但前提是甲方要把首付貨款提升到40%。
本合同自二零一四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說明,補充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和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一份。
簽約方:簽約方: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蓋章):乙方法定代表人(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十三
我公司認真閱讀和理解了本工程監理招標文件后,鄭重聲明如下:
1、我方對招標文件的所有條款均完全予以確認,并無條件接受。
2、我公司非常理解和支持并服從招標人在本次招標活動的各項工作安排。
3、我公司積極響應業主針對本次招標活動的具體時間安排,對本次招標活動的時間安排無異議,完全認可。
4、我公司承諾將認真按招標文件的要求,認真履行招標文件中所有的條款,保質保量地完成本工程的監理任務。
5、如果我方有幸中標,我方將尊重貴方的全面管理,認真履行合同,實現我方在投標書及合同中的全部承諾,為貴方提供優質服務。
6、我公司嚴格按招標文件要求,規范地編制投標文件,委派有實力的人員進駐現場工作,并按貴方要求提交擬派監理人員的有效證件。
7、我單位中標后保證不隨意調整或變更主要監理人員。
8、以上承諾和聲明請招標人、專家和評委、領導給予審查和指正。
投標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十四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因項目需要向乙方采購鋼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品名、數量及質量標準。
甲方向乙方采購的鋼材總需求量為噸;其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1、線材:gb/1499.1-20--;2、螺紋鋼:hrb335或hrb400gb/1499.2-20--;3、圓鋼:gb/1499.1-20--;4、型材:具體品牌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乙方送貨時應隨車提供乙方蓋章的鋼材質量證明文件。
二、包裝標準。
以鋼廠的原廠包裝為標準。
三、鋼材采購計劃、交貨地點。
鋼材采購數量和品規以甲、乙雙方確認的甲方采購計劃為準。甲方每月20日之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蓋有甲方公章的下月度需求計劃,具體分批次需求計劃須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報至乙方,雙方指定人員簽字確認后生效。乙方按照雙方確認的甲方采購計劃將鋼材送至項目所在地工地。乙方貨到工地后甲方應隨時派人驗收(當天應完成驗收)。
四、運輸、裝卸及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送貨至甲方項目工地,所送鋼材的出庫吊裝費、運輸費均由乙方承擔,加入貨物單價一并結算。貨到工地卸車及其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五、鋼材的驗收標準與計量方式。
螺紋鋼、線材、圓鋼采用磅計驗收,按過磅計量交貨,甲方可復磅,磅差在正負0.3%以內(含0.3%),以乙方倉庫出庫計量為準。超出0.3%,按甲方的磅重為準。
六、鋼材配送、驗收、簽收。
乙方指定負責鋼材配送服務,(身份證號碼:)手機:;甲方授權本公司工作人員(身份證號碼:)手機:,負責鋼材收貨、驗收、簽收、價格確認,簽收時該工作人員應出示身份證件。甲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員收貨時,應向乙方提交甲方出具的加蓋其公章的授權委托書或者由甲方直接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凡是簽收員簽字認可的送貨單,均視為甲方認可的有效結算憑據,乙方以此送貨單與甲方結算鋼材款。鋼材運至指定的收貨地點時,甲方應及時辦理相關交接手續,交付前發生的貨物毀損、滅失由乙方負責;交付簽收后,由甲方負責。
七、結算價、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1、結算價:螺紋鋼、盤螺、線材以供貨當天“我的鋼鐵網”當日長沙市場螺紋鋼、盤螺、高線價格行情列表中對應鋼廠及品規單價作為結算價;每逢星期六按前一日的結算單價執行,星期日按后一日的結算單價執行;遇單品規缺貨或少貨,按備注欄中加價執行;遇漲隨漲,遇跌隨跌;墊資利息從到貨當日開始,按月息1.5分計算。
2、貨款的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結算價格、逾期加價款;。
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a:現款部分乙方貨到甲方工地驗收合格后,按第七條第1款結算價格在1日內支付乙方貨款。
b:墊資部分甲方須在20--年月日辦理付款手續,在7天內支付乙方全部貨款及墊資利息。留10萬元貨款作為后期信貸保證金,保證金在最后一次結算隨貨款一起一次性付給乙方。
c:逾期加價款:逾期未能付清,除收取正常墊資利息外,按每天每噸5元加收,直至付清全部貨款為止。
d、因乙方報給甲方的鋼材價格及交易價格未包含稅金,其稅金按甲乙雙方。
交易額的17%由甲方承擔,在甲方付清甲方全部貨款并支付全部稅金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發票。
3、付款方式:甲方以現金、轉賬方式付款。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5、乙方為本項目鋼材的唯一供貨商,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從其它渠道進貨,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其它約定。
1、如甲方工地停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在乙方最后一次送鋼材之日起10天內付清所有鋼材款(含墊資利息加價款)。
2、甲方計劃、簽收、對賬等,加蓋或者該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均有效。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時,均可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本項目主體完工且所有款項付清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十五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嚴格執行藥品gps管理,確保藥品運輸途中安全并在約定的運輸時限內將藥品送到制定地點,經過對乙方運輸資質的認定和質量保證能力及運輸條件的審查,對運輸過程中質量保證能力的審計,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戶運送藥品(不包括冷藏、冷凍藥品)事宜,雙方達成以下一致意見,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根據甲方有關藥品運輸管理制度的要求,配合甲方對乙方經營資質、質量保證能力、運輸車輛的的審核、檢查,為甲方提供有關質量保證能力的一切證明資料,如上門提貨,乙方應提供上門提貨人員的法人委托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二、甲方根據自己發運藥品的質量特性提出藥品發運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和要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嚴格執行,確保藥品運輸過程中的質量安全。
三、乙方應及時將貨物發往甲方指定地點,根據發貨地區路途差異,乙方應在附件2填上約定天數(此天數以工作日計,國定假日不計)內送達貨物。逾期未送達貨物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說明情況,雙方積極尋求解決方案;避免擴大損失。送達貨物的日期以收貨人簽收日為準,每超過一天扣除1/5的運輸費用,以次類推。逾期5日以上仍無法送達的,甲方有權扣除全部運費并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運資格。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征詢客戶關于運輸質量問題的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包括客戶投訴),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運資格。
四、合同鑒定后甲方委托乙方運輸時,甲乙雙方應共同檢查藥品外觀質量及包裝質量,確保甲方托運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
五、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存儲、裝卸和運輸,輕拿輕放,不得野蠻裝卸,確保藥品安全送達。如因運輸不當導致客戶拒收藥品,或藥品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按照該批藥品發票含稅金額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如因運輸不當導致行政部門對甲方進行處罰,或甲方因此喪失各種經營資質、代理資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運資格,并向乙方追償所受到的全部損失。
六、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售后服務部門及質管部有關藥品運輸質量查詢情況,乙方在藥品運輸途中遇到事故等影響藥品質量的情況下要及時和甲方取得聯系,避免事故的擴大。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有效期年。
各區域運輸時限及價格詳見附件。
甲方(公章):甲方(公章):。
委托代表人(簽字):委托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十六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原合同/協議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處填寫解除合同/協議的原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時使用本條款】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協議的約定于本協議生效時向____________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其他未盡事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添加】。
5、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十七
本合同成立的憑證為船票,合同雙方當事人――旅客和承運人買、賣船票后合同即成立。
船票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
(四)艙室等級、票價;。
(五)乘船日期、開船時間;
(六)上船地點(碼頭)。
旅客運輸的運送期間,自旅客登船時起至旅客離船時止。船票票價含接送費用的,運送期間并包括承運人經水路將旅客從岸上接到船上和從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間,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內、碼頭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設施內的時間。
旅客的自帶行李,運送期間同前款規定。
行李運輸合同成立的憑證為行李運單,合同雙方當事人――旅客和承運人即時清結費用,填制行李運單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運單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船票號碼;。
(三)旅客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編碼;。
(四)行李名稱;。
(五)件數、重量、體積(長、寬、高);。
(六)包裝;。
(七)標簽號碼;。
(八)起運港、到達港、換裝港;。
(九)運費、裝卸費;。
(十)特約事項。
旅客的托運行李的運送期間,自旅客將行李交付承運人或港口經營人時起至承運人或港口經營人交還旅客時止。
承運人為履行運輸合同,需要港口經營人提供泊位、候船、駁運、倉儲設施,托運行李作業、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務及其他工作等,應由承運人與港口經營人簽訂作業合同。
作業合同的基本形式為中、長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業合同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和港口經營人名稱;。
(二)碼頭、倉庫、候船室、駁運船舶名稱;。
(三)托運行李作業,包括行李保管、裝卸、搬運;。
(四)候船服務,包括:問詢、寄存、船期、運行時刻公告,票價表,茶水,衛生間;。
(五)旅客上下船服務;。
(六)特約事項。
2023年引用合同條款大全(18篇)篇十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個月。
第二條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___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于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