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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一
(1)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損壞和爆炸。
(3)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4)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3、氧氣瓶使用規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氣不準用凈,應留0.1mpa。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定的余壓。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二
操作人員應熟知“氨的性質及應急處置辦法”,并按照一下規定執行:。
1.操作人員應戴好口罩,操作時站位合理,嚴禁瓶口對這人員,開啟時緩慢操作。
2.氨瓶應放置在距工作場地至少5米以外的地方,并且通風良好。
3.搬運氨瓶應平臥,氨瓶運送應采用推車或電瓶車,不準使用吊車,嚴禁拋、滾、滑。
4.液氨凍結時,只能用不超過40攝氏度溫水沖淋,嚴禁用火或電爐烘烤。
5.液氨用完后,與實瓶分開存放。
6.氨氣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氨氣管道、氣瓶是否有泄漏,確保安全使用。
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三
為了搞好氧氣瓶、乙炔氣瓶的運輸、保管和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生,根據有關標準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移動運輸
(1)、在移動運輸前,先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損壞和爆炸。
(3)、不準同時裝運其他可燃性氣體。
(4)、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5)、裝運氧氣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定。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倉庫應陰涼,庫內不得有熱源,嚴禁明火,滿裝氣瓶不得在陽光下曝曬,也不宜長期雨淋,夏季應有降溫措施。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3、氧氣瓶使用規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氣不準用凈,應留0.1mpa。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1、移動運輸
(1)、在移動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2)、裝運時,汽車裝乙炔瓶橫向排放,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氧氣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車搬運。
(4)、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5)、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0℃。
(6)、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7)、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8)、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定。
2、乙炔氣瓶保管與存放
(1)、貯存間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
(2)貯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道路通暢,在其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3)、乙炔瓶貯存時,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4)、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貯存。
(5)貯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3、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1)、乙炔氣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3)、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立方米/時瓶。
(4)、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5)、使用時乙炔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6)、乙炔氣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四
1.1本制度規定了門衛的工作和要求。
1.2本制度適用于氧氣充裝站。
2.內容與要求
2.1門衛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做好防火及保衛工作。
2.2站內為重點防火部位,嚴禁一切煙火及火種帶入。
2.3機動車輛入站,應隨車配齊滅火器材。
2.4嚴禁氧氣瓶與其它相抵觸的氣體混裝出入站區。
2.5外來人員參觀、學習檢查等由本站有關人員陪同,經登記后方可進站。
2.6外單位來站的車輛及人員應服從門衛人員管理,進出站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3.檢查與考核
3.1站長、安全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要經常檢查門衛的`工作,給予獎懲。不稱職者及時更換。
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五
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依據,是規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塊瓶使用規定制訂、執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塊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塊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塊瓶入庫前應經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塊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塊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六、氧氣瓶,乙塊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用發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安全生產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六
本制度規定了設備、安全附件的使用、管理、檢修、事故處理等內容和要求。本制度適用于氧氣充裝站。
2.1基礎管理
2.1.1設備管理的任務是對設備進行綜合管理,保持設備的完好,不斷改善和提高技術裝備條件,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
2.1.2堅持修理保養改造和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一般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2.1.3健全設備管理機構,建立以安全技術負責人為首的設備管理網。由設備員全面負責管理,認真做好使用管理檢修潤滑事故處理等工作。
2.1.4建立設備臺帳和檔案,主要設備應明確專人管理(掛牌)。
2.1.5建立儀器儀表,安全附件臺帳和檔案。
2.1.6建立設備維護保養及修理臺帳。
2.2使用和管理
2.2.1所有設備的操作人員,實行持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設備。
2.2.2設備操作人員,應對設備運行工況及時記錄。抄表的時間、項目應遵守操作規程的規定。抄表記錄應真實、及時、規范。
2.2.3設備操作人員應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2.2.4設備運行中應進行點檢和巡檢,嚴禁設備帶病運行及超負荷運行。
2.3檢查,檢驗和檢修。
2.3.1設備員應根據設備的實際狀況和安全附件的校驗周期,編制設備的檢修計劃,報安全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2.3.2設備的檢查,檢驗和修理,應嚴格執行有關規程和標準,確保質量和安全。
2.3.3壓力容器,液氧貯槽,槽車的內外部檢驗要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
2.3.4氧氣瓶至少每三年送有資格的無縫氣瓶檢驗站進行檢驗,并作好記錄。
2.3.5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壓力表的校驗應符合計量部門的規定。溫度計,液位計等其他儀器儀表的.校驗(修理)按有關規程進行。
2.3.6避雷針,貯槽,管道等接地電阻由有檢測資格的專業部門每年至少測定一次。電阻值應在規定范圍內。
2.3.7設備的潤滑系統,應嚴格按設備說明書的要求添加和更換潤滑油。
2.3.8凡檢修保養與氧氣接觸的設備、儀器、儀表或另部件,嚴禁使用油脂。檢修使用的工具,更換的另配件應進行嚴格的脫脂。
2.4設備事故處理
2.4.1發生一般設備事故必須查明原因,作到“四不放過”。
2.4.2設備發生重大事故,應及時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按有關規定處理。
3.1設備運行記錄,保養情況,每周檢查一次,每月考核一次。
3.2發生設備事故的責任者,應賠償經濟損失,對觸犯法律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七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必須直立固定,嚴禁臥放或傾倒,防止瓶內的丙酮隨乙炔流出,甚至會通過減壓器而流入椽皮管;應避免劇烈震動、碰撞,以免瓶內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響乙炔的儲存。運輸時應使用專用小車,不得用吊車吊運;環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2.乙炔減壓器與瓶閥之間連接必須可靠,嚴禁在漏氣的情況下使用。否則會形成乙炔與空氣的'混合氣體,一旦觸及明火就會立刻爆炸。
3.要用專用板手開啟乙炔氣瓶。開啟乙炔瓶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擰開瓶閥不宜超過1.5轉。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
4.瓶內氣體不能用光,必須留有一定余壓。當環境溫度小于0℃時,余壓為0.05兆帕;當環境溫度為0~15℃,余壓為0.1兆帕,當環境溫度為15~25℃時,余壓力0.2兆帕,當環境溫度為25~40℃時,余壓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過5只。超過時,車間內應有單獨的貯存間。若超過20只,應放置在乙炔瓶庫。
6.乙炔瓶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電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庫存放。作業點與氧氣瓶,明火相互間距至少離開10米(高空作業時應按與垂直地面處的兩點間距離計算)。
7.瓶閥冬天凍結,嚴禁用火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熱水解凍。
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八
2、范圍:氣瓶使用、儲存部門。
3、責任者:工程部、安全部、倉儲科、保衛科、使用部門。
4、程序:。
4.1氣瓶必須指定專人管理,每次下班前應詳細檢查氣瓶附件是否齊全可靠,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規定。
4.2氣瓶使用中應遵守以下規定:。
4.2.1禁止敲擊,碰撞。
4.2.2瓶閥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
4.2.3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性的氣體的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2.4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曬。
4.2.5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瓶內低于50kpa時,不得繼續使用,并在瓶身上標上用完記號。
4.2.6開閉氣閥時,操作人員應站在氣瓶側面,用專用工具慢慢開啟或關閉。
4.2.7開閉氨氣、苯有毒、有腐蝕性氣體瓶時,應按安全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4.3氣瓶充裝與定期檢查。
4.3.1凡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事先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4.3.1.1.漆色、字樣不易識別氣瓶種類的;。
4.3.1.2.安全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
4.3.1.3.未判明裝過何種氣體或瓶內沒有余壓的;。
4.3.1.4.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的;。
4.3.1.5.超過檢驗期限的;。
4.3.1.6.瓶體經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
4.3.1.7.氧氣瓶的瓶體或瓶閥沾有油污的。
4.3.2.氣瓶在充裝壓縮氣體時,充裝終了時的壓力不得超過氣瓶的設計壓力。
4.3.3.液化氣體的充裝系數,必須符合安全規定,氨的充裝系數為0.53公斤/升,二氧化碳為0.60公斤/升。
4.3.4.液化氣體嚴禁充裝過量,充裝過量的.氣瓶不準出廠。
4.3.5.各種氣瓶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檢查,盛裝氫氣、氧氣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氨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
4.4運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4.4.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4.4.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的高度。
4.4.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保曬。
4.4.4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
4.4.5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劑氣瓶同車運輸。
4.4.6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4.5儲存氣瓶應符合下列規定:。
4.5.1旋緊螺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氣瓶臥放也應防止滾動,頭部朝向一方,高壓氣瓶堆放不應超過二層。
4.5.2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必須分室儲存,并在附近設有滅火器材。
4.6對氣瓶附件的要求:。
4.6.1瓶閥應有防護裝置,如氣瓶戴瓶帽,瓶帽上必須留有泄氣孔。
4.6.2氣瓶上應佩戴兩個防震圈。
4.7.1本公司使用的各類氣瓶,設備部門負責全面管理。
4.7.2使用氣瓶的單位應責成專人管理,使用、運輸、儲存、充裝和技術檢驗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規定。
4.7.3本制度的貫徹執行,由安全部負責監督檢查。
4.7.4氣瓶發生爆炸,瓶閥飛出,或因氣瓶事故引起著火、中毒事故時,必須按國家勞動總局頒發的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及時報安全部、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
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九
1、氣瓶的儲存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相關人員要了解氣瓶、氣體的安全知識。
2、氣瓶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可燃、助燃氣體氣源;距離明火10米以外。
3、瓶庫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安全標志,并備有滅火器。
4、空瓶、實瓶應分開存放,乙炔瓶與氧氣瓶不能同儲一室。
5、儲氣的氣瓶應戴好瓶帽,實瓶一般應立放貯存。臥放時,應防止滾動,瓶閥應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過5層,妥善固定。氣瓶排放應整齊,固定牢靠。
6、實瓶的貯存數量在滿足當天使用量和周轉量的情況下,應盡量減少貯存量。
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十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氣瓶安全管理,保證安全使用,保證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我廠。
2、本制度適用于環境溫度(-40~60℃)下使用的,公稱工作壓力為1.0~30mpa(表壓)、公稱容積為0.4~1000l,盛裝永久氣體或液壓氣體的氣瓶。
3、本制度不適用于盛裝溶解氣體,吸附氣體的氣瓶,滅火用的氣瓶,非金屬材料制成的氣瓶,以及運輸工具上和機器設備上附屬的瓶式壓力容器。
氣瓶盛裝的氣體,按其臨界溫度分為三類:
(3)、低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大于70℃的):二氧化碳、氯氣、氨氣。
4、氣瓶的壓力系列如下表規定。氣瓶的水壓試驗壓力,應為公稱工作壓力的1.5倍。
壓力(mpa)類別高壓低壓。
公稱工作壓力30201512.585321.61。
水壓試驗壓力453022.518.8127.54.532.41.55、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對于盛裝永久氣體的氣瓶系指在基準溫度時(一般為20℃),所盛裝氣體的限定充裝壓力,對于盛裝液化氣體的氣瓶,系指溫度為60℃時瓶內氣體的壓力限定值。
盛裝高壓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不小于8mpa。
盛裝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的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的選用應適當提高。
7、氣瓶外表的顏色、字樣和色環,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7144《氣瓶顏色標記》的規定。
8、氣瓶應專用,不得改裝其他氣體。
9、氣瓶的產權單位供應公司應建立氣瓶檔案,氣瓶檔案包括:合格證、產品證明書、氣瓶裝氣記錄、氣瓶打壓試驗記錄等。氣瓶的檔案應保存到氣瓶報廢為止。
供應公司應向太原市勞動局報告本單位擁有氣瓶種類和數量。
1、供應公司負責氧氣瓶的外委技術檢驗和充裝前安全檢查。乙炔氣瓶應符合《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的有關規定。
2、供應公司負責全廠氣瓶管理工作,以及到氣瓶檢驗部門對氣瓶技術檢驗和充裝前安全檢查。
3、使用氣瓶單位負責氣瓶管理工作,建立使用登記臺帳,定期對氣瓶進行檢查;并保證氣瓶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要求。
4、化學車間、醫院等化驗部門,使用專用氣瓶必須制定氣瓶管理制度。
5、物業公司對家屬區使用煤氣、液化石油氣等氣瓶要制定管理制度。
6、安監部質檢金相組負責,對未到檢驗期氣瓶又發現鋼瓶外殼有問題,進行金相探傷檢查鑒定工作。
1、制氧站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頒發《氣瓶安全鑒定規程》規定,結合本站情況要有保證充裝安全的管理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
2、有熟悉氣瓶充裝安全技術的管理人員和經過專業培訓的操作人員。
3、充裝前應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不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的氣瓶不準充裝。
4、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先進行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1)、鋼印標記、顏色標記不符合規定及無法判定瓶內氣體的;
(2)、改裝不符合規定的或用戶自行改裝的;
(3)、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
(4)、瓶內無剩余壓力的;
(5)、超過檢驗期限的;
(6)、經外觀檢查,存在明顯損傷,需進一步進行檢查的;
(7)、氧化或強氧化性氣體氣瓶粘有油脂的;
(8)、易燃氣體氣瓶的首次充裝,事先未經置換和抽真空的。
5、各種氣瓶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檢驗:
(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
(2)、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4)、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
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1、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的單位應加強對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的安全管理:
(1)、有專人負責氣瓶安全工作;
(3)、制定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4)、定期對氣瓶的運輸(含裝卸及駕駛)、儲存和使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2、運輸和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配戴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記;
(3)、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應使用吊欄起吊;
(4)、瓶內氣體互相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不得同車(箱)運輸;
(6)、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城市的繁華區應避免白天運輸;
(7)、嚴禁煙火。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運輸工具上應具備有滅火器材;
(8)、運輸氣瓶的車不得隨意停靠,司機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9)、裝有液化石油氣的氣瓶,不應長途運輸。
3、儲存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5)、氣瓶放置整齊,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過五層。
4、氣瓶使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
(4)、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傾倒措施;
(5)、夏季應防止曝曬;
(6)、嚴禁敲擊、碰撞;
(7)、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8)、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12)、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氣瓶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13)、使用氣瓶的工作人員應熟悉氣瓶一般安全知識。
2、長期不用有毒易然液化氣瓶不得隨意存放或處理,要交供應公司進行技術處理;
3、禁止用氧氣瓶充裝氫氣或其它氣體;
4、禁止用扳手及手錘等敲打旋轉瓶閥,防止閥門損壞氣瓶沖出;
5、涉及到易燃易爆場所或有危險作業現場,在操作使用氣瓶時,必須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進行。
1、本廠氣瓶管理工作的檢查與考核,由供應公司負責;
2、發生下列情況按照《熱電廠安全生產獎懲規定》進行考核:
(1)、由于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造成氣瓶爆炸、著火、設備損壞或人身事故;
(2)、由于對氣瓶管理不善,維護不當致使發生氣瓶爆炸、著火、設備損壞或人身事故;
(3)、發生一般習慣性違章造成嚴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嚴重設備損壞未遂事故;
本管理制度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的條款,以上級規定為準。
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十一
為了加強氧氣、乙炔氣瓶的充裝、使用和存放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范(q/sy1365—20xx)》,特制定xx隊氧氣、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定。
1、xx隊所使用的氧氣、乙炔氣瓶,均從具有氣瓶生產、氣瓶充裝許可證的廠家采購和充裝氣瓶。接收前應進行檢查驗收,對檢查不合格的氣瓶不得接收。
2、氧氣、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設專人負責,并定期對氣瓶的外表狀態進行檢查。
3、按照安全《安全目視化管理規定》[20xx]552號的有關要求,掛貼相應的標簽。
4、對有缺陷的氣瓶,應與其它氣瓶分開,并及時更換或報廢。
5、對氣瓶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氣瓶是否有清晰可見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標簽;氣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蝕、變形、磨損、裂紋等嚴重缺陷;氣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閥)是否齊全、完好;氣瓶是否超過定期檢驗周期;氣瓶的使用狀態(滿瓶、使用中、空瓶)。
6、氣瓶驗收安全管理要求:氣瓶驗收安全管理實行“五查一登記”制度,主要檢查項如下:查氣瓶有無定期檢驗,有無鋼印;查氣瓶出廠合格證;查氣瓶有無防震圈(瓶體上至少應裝有兩個防震圈);查氣瓶有無防護帽;查氣瓶氣嘴有無變形、開關有無缺失、外觀是否正常、顏色統一、其他附件齊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氣瓶檢查合格后驗收登記。(氣瓶的瓶體涂色與介質請參見附表1)。
7、氧氣、乙炔氣瓶應按相關文件規定,委托具有氣瓶檢驗資質的機構進行定期檢驗(氧氣、乙炔的檢驗周期為每三年檢驗一次)。
8、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超過檢驗期限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9、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10、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日常進行氣瓶運輸應滿足如下要求:。
1、裝運氣瓶的車輛應有“危險品”的安全標志。
2、氣瓶必須配戴好氣瓶帽、防震圈,當裝有減壓器時應拆下,氣瓶帽要擰緊,防止摔斷瓶閥造成事故。
3、氣瓶應直立向上裝在車上,妥善固定,防止傾斜、摔倒或跌落,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4、運輸氣瓶的車輛停靠時,駕駛員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運輸氣瓶的車不得在繁華市區、人員密集區附近停靠。
5、不應長途運輸乙炔氣瓶。
6、運輸氧氣、乙炔氣瓶的車輛必須備有滅火器材。
7、夏季運輸時應有遮陽設施,適當覆蓋,避免曝曬。
8、氧氣、乙炔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9、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同車運輸,氣瓶沾有油污可用氯化碳揩拭干凈。
10、車輛上除司機、押運人員外,嚴禁無關人員搭乘。
11、司乘人員嚴禁吸煙或攜帶火種。
1、搬運氣瓶時,要旋緊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來移動,注意輕裝輕卸,禁止從瓶帽處提升氣瓶。
2、近距離(5m內)移動氣瓶,應手扶瓶肩轉動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動距離較遠時,應使用專用小車搬運,特殊情況下可采用適當的安全方式搬運。
3、禁止用身體搬運高度超過1.5m的氣瓶到手推車或專用吊籃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轉動瓶底的滾動方式。
4、卸車時應在氣瓶落地點鋪上軟墊或橡膠皮墊,逐個卸車,嚴禁溜放。
5、裝卸氧氣瓶時,工作服、手套和裝卸工具、機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6、當提升氣瓶時,應使用專用吊籃或裝物架。不得使用鋼絲繩或鏈條吊索。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
2、氣瓶應在通風良好的場所使用。如果在通風條件差或狹窄的場地里使用氣瓶,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現氧氣不足,或危險氣體濃度加大的現象。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強制通風、氧氣監測和氣體檢測等。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應與辦公、居住區域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4、氣瓶應防止曝曬、雨淋、水浸,環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遮陽等措施降溫。
5、氧氣瓶和乙炔氣瓶使用時應分開放置,至少保持5m間距,且距明火10m以外。盛裝易發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如乙炔氣瓶,應避開放射源。
6、氣瓶應立放使用,嚴禁臥放,并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7、乙炔氣瓶使用前,必須先直立20min后,然后連接減壓閥使用。
8、氣瓶及附件應保持清潔、干燥,防止沾染腐蝕性介質、灰塵等。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等。
9、禁止將氣瓶與電氣設備及電路接觸,與氣瓶接觸的管道和設備要有接地裝置。在氣、電焊混合作業的場地,要防止氧氣瓶帶電,如地面是鐵板,要墊木板或膠墊加以絕緣。
10、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11、氣瓶瓶閥或減壓器有凍結、結霜現象時,不得用火烤,可將氣瓶移入室內或氣溫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溫水沖澆,再緩慢地打開瓶閥。
12、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13、開啟或關閉瓶閥時,應用手或專用扳手,不準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損壞閥件。裝有手輪的閥門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閥門損壞,應將氣瓶隔離并及時維修。
14、開啟或關閉瓶閥應緩慢,特別是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以防止產生摩擦熱或靜電火花。
15、打開氣瓶閥門時,人要站在氣瓶出氣口側面。
16、嚴禁敲擊、碰撞氣瓶。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17、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壓縮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8、關緊閥門,防止漏氣,使氣壓保持正壓。
19、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0、禁止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21、禁止用氧氣、乙炔瓶充裝其它氣體。
22、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嚴禁將氣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23、氣瓶使用完畢,要妥善保管。氣瓶上應有狀態標簽(“空瓶”、“使用中”、“滿瓶”標簽)。
24、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氣瓶。使用過程中發現氣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5、使用氣瓶的工作人員應熟悉氣瓶一般安全知識。
1、氧氣、乙炔氣庫房屬于重點防火防爆部位,15m范圍以內,禁止吸煙、并應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應置于專用庫房儲存,庫房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通風、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陽光直射。
4、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不得有地溝、暗道和底部通風孔,并且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5、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禁止將氣瓶放置到可能導電的地方。
7、空瓶與實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氧氣、乙炔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滅火器材。
8、氣瓶應直立存儲,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氣瓶的瓶閥或頭部來固定氣瓶。
9、支架或扎牢應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時應保護氣瓶的底部免受腐蝕。
10、氣瓶(包括空瓶)存儲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并旋緊氣瓶帽,整齊排放。
11、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10米以外,并避開放射性源。
12、氣瓶存放到期后,應及時處理。
13、氣瓶在室內存儲期間,特別是在夏季,應定期測試氧氣、乙炔庫的溫度和濕度,并做好記錄。
14、氧氣、乙炔庫的室內溫度應控制在40℃以下,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
15、如果氣瓶漏氣,首先應根據氣體性質做好相應的人體保護。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關閉瓶閥,如果瓶閥失控或漏氣點不在瓶閥上,應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16、應定期對存儲場所的用電設備、通風設備、氣瓶搬運工具和柵欄、防火和防毒器具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十二
1、氧氣存放的地方,嚴禁煙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入內或混放。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備有滅火器材。
2、氧氣瓶的管理、搬運人員須經過專門培訓并持有上崗合格證。運輸氧氣的車輛須持有危險品運輸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氧氣瓶搬運謹防撞擊,使用人員須注重安全,不準吸煙。氧氣瓶閥門和管道開關須勤查、關閉好,不允許有漏氣現象。非工作人員不準動用。
3、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定期對氧氣進行試壓檢驗和報廢更新,標志明顯,臺賬齊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檢工作。
4、氧氣瓶、氧氣管道設施必須有專人維修和管理,如有破損、失靈和漏氣等情況應及時檢修。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記錄。如有不安全因素,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正常的醫療供氧。
5、氧氣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設備維修、運輸等由總務科負責,吸氧部位的檢查、維修由器械部負責。各病區領用的氧氣瓶應各負其責,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閥門,嚴禁吸煙和明火,確保使用安全。
6、非醫療部門使用氧氣瓶,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總務部核查確需使用報送主管院長批準后方可使用,并嚴格執行醫院的有關規定和操作規程。
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十三
1)、駕駛員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與行車紀律。
2)、堅持車輛“三檢查制度”,保證安全設備齊全有效,并做好行車記錄。
3)、因司機違章受到交通管理部門處理,致使執照吊扣、車輛停運或車輛損壞者,公司將按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4)、愛護車輛及裝備,及時檢查、保養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5)、車用滅火器由司機負責管理,安全員負責月檢。
6)、隨身攜帶駕駛證,不準駕駛與準駕車種不符的車輛,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乘載的車輛,不準搭乘無關人員,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員駕駛。
7).駕駛車輛時要精力集中,嚴禁疲勞駕車、酒后駕車。
8).不超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不闖單、禁行線。
9).行經人行橫道、汽車站、繁華街道時,要減速慢行或停車避讓。
10).安全禮讓禮賓車隊,嚴禁穿插禮賓車隊。
11).停放車輛要遵守規定,嚴禁亂停、亂放;停車時要關閉電路,拉緊駐車制動,鎖好車門,確保安全。
12).出車時,如隨車托運物品或文件,駕駛員必須對托運物品進行檢查,如屬違禁品,駕駛員有權拒絕,收車后應及時向委托人答復。
13).對車輛必備證件司機須在到期一個月前報車輛相關管理部門辦理檢審手續。
14).駕駛員必須配備移動電話,不論節假日、休息日,都要二十四小時開機,做到呼之必應、隨叫隨到。
15).服從上級的臨時調度。
1).自行清洗車輛,確保車輛內外整潔,車內不得零亂堆置雜物等。
2).檢查潤滑油、燃油儲量,不足時添注。
3).檢查電瓶液位高度和冷卻水存量,不足時添注。
4).檢查有無漏油、漏電、漏水、漏氣現象。
5).隨時檢查輪胎表面有無傷痕,氣壓是否符合要求。
6).檢查儀表、燈光、雨刷器、喇叭工作是否正常。
7).檢查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
8).檢查制動、轉向機件有無松動。
9).發現車輛操作異常應立即檢查維修,以免擴大損壞范圍。
10).隨時防范車輛及備件失竊或損壞。
11).隨時注意里程數,按規定里程數更換機油、齒輪油。
12)所有車輛隨車均附有車輛保養手冊,應熟記詳記,保持最佳車況。
13).對于按車輛尾號年檢的車輛應及時安排年檢。
14).檢查核對養路費、保險費等相關手續是否到期,如到期立即續辦。
氣瓶管理制度詳解(熱門14篇)篇十四
氧氣瓶、氮氣瓶、氨氣瓶、氫氣瓶、一氧化碳氣瓶及其它特殊用途氣瓶。
1、氣瓶必須旋緊安全帽立放,為防止跌倒,應把氣瓶放在專用欄桿支座內。不同類型氣瓶必須分別存放。
2、在露天堆放的氣瓶必須保證不受雨淋、曝曬。
3、存放氣瓶倉庫周圍10米內禁止放任何易燃物及有明火工作。
1、操作人員在開關氣瓶閥時應慢開慢關。
2、氣瓶的氣閥凍結時,應把氣瓶轉到曖和地方用清潔的溫水解凍,嚴禁火烤。
3、在氣瓶上嚴禁放置電焊地線。
4、氧氣瓶嘴禁止有油或用有油的扳手去開關。
5、禁止敲擊、碰撞。
6、夏季不要放在日光曝曬的地方。
7、不要放在易跌落和易受外來撞擊的地方。
8、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性氣體溫表,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9、氣瓶內氣體不能用盡,余壓不得小于0.05mpa。
1、發放時,氣瓶的瓶帽、防震圈等防護裝置要齊全、完好。
2、更換時,氣瓶的瓶帽、防震圈要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