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規范健全的勞動合同有助于促進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和諧與穩定合作關系。以下是一些實際應用中的勞動合同案例,幫助雇主和員工更好地了解合同的具體要求。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一
1、按照登記表要求填寫單位全稱等內容,并牢記單位編號。
2、領回表后,將本單位所有簽訂《勞動合同》人員信息填寫。
以后只要有新招、調入、續訂、變更、解除、中止、終止、退休等情況,應將變化的內容填寫。
同時制作電子版,表格用excel:8號字、行高14.25,列寬為最合適列寬,項目內容18項不能缺。
3、各代理單位每次辦理勞動鑒證時應將電子版同時提供給四方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提示:訂立勞動合同前,請了解一些相關法律規定。
1、《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3、《勞動合同法》第六條規定: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5、《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7、《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動合同基本格式、內容(以下所列的合同形式、條款及其編排,僅供參考)。
甲方名稱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住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
期限為:____。
使用提示:
當事人可從下列類型中任選一種: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具體為:____。
法規示要:
1、《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提示:
當事人雙方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合同期限內可以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約定屬于選擇性約定。
法規示要:
1、《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
使用提示:
如文化知識、身體狀況、勞動技能等。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使用提示:
1、現行法定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
當事人應明確選擇其中之一。
2、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使用提示:
企業工資計發一般有計時或計件兩種形式,當事人可從下列方式中任選一種:
(一)計時形式。
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
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使用提示:
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大多數從事此類崗位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根據《上海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的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二、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三、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使用提示:
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資管理制度,使用規范的工資單及簽收形式,作好各項必要的臺帳記錄。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2、《勞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使用提示:
本市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小城鎮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等類型,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勞動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勞動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4、《勞動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法規示要:
1、《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使用提示:
1、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勞動合同的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或者刪除的法律行為。
2、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應當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但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使用提示: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
當事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第三十一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法規示要:
1、《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五條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
使用提示:
第三十四條、三十五條僅適用當事人有服務期、競業限制約定的情形。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保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含在我省境內就業的外國、無國籍及港、澳、臺勞動者,以下統稱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七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必須在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在30日內以上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經協商達成協議后,雙方應在勞動合同上簽名蓋章。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的;。
(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
(三)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合同條款顯失公平的。
第十條無效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無效勞動合同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員,年齡不得低于20周歲。
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勞動范圍,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合同期限(含試用期限);。
(二)工作任務和工種、崗位;。
(三)生產、工作條件;。
(四)教育與培訓;。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保護;。
(七)勞動報酬;。
(八)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九)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以及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文本,由省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經省勞動行政部門同意,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以參照統一文本自行制定本地區勞動合同文本。
企業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必須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查。
(一)有固定期限的(臨時工合同期不得超過1年);。
(二)無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項任務為期限的。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適用于常年性技術崗位和工種。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明確終止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內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單位與原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重新就業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第十六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
(二)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的;。
(三)企業合并、停產、轉產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因工致殘,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15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沒有變更,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勞動者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或調換崗位。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發生事故或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二)因生產、工作需要,單位內部機構或工種、崗位之間的臨時調動;。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八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用人單位歇業、停業、依法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七)勞動合同所約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出現的。
第二十條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征求本企業工會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需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依據本規定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四)、(五)、(六)、(七)項以及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四)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五)經用人單位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六)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轉移工作單位的;。
(七)勞動者出國自費留學、出境定居的;。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勞動者被開除、除名、辭退、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五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國家另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五)勞動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第二十六條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一)、(二)、(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三)、(四)項除外),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用人單位未能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應當支付該勞動者當年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四)企業關閉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終止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終止合同的。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后,如確需留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用人單位應按規定一次性發給勞動者生活補助費。
第三十條生活補助費的發放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1年,發給勞動者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月平均工資按勞動合同解除前3個月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第四章集體合同。
第三十一條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方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集體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第三十二條集體合同簽訂后應當在7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三條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勞動合同鑒證,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真實性和合法性的一項行政監督、服務措施。
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由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配備專門人員負責勞動合同鑒證工作。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辦理鑒證,應提供下列材料:
(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資格證明;。
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鑒證包括下列內容: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
(二)勞動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三)勞動合同條款是否完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否明確,文字表述是否準確;。
(四)合同形式是否規范;。
(五)當事人違約應負的責任是否合法、合理;。
(六)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是否符合規定,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第三十九條經審查鑒證的勞動合同,由鑒證工作人員簽名,并加蓋勞動合同鑒證專用章,注明鑒證日期,進行統一編號。
第四十條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應繳納鑒證費,鑒證勞動合同每份收費5元。
第四十一條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雙方過錯,由雙方各自承擔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在下列條件下,當事人可免除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二)當事人雙方在勞動合同上約定不需負責,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
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四條勞動者不具有本規定第二十三條所列之正當理由,自行離職連續15日以上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后,用人單位不發給其生活補助費。
第四十五條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雙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六條勞動行政部門是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其勞動合同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規范化的勞動合同文本;。
(二)對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等進行指導;。
(四)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提供咨詢服務;。
(五)檢查、監督勞動關系雙方履行勞動合同;。
(六)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第四十七條勞動合同管理實行級別管轄與地域管轄相結合的原則。
省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省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并具體管理中央、部隊、省屬駐穗單位使用外來員工的勞動合同。
各市、縣(區)勞動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管理的具體分工和管轄范圍,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鄉鎮勞動管理機構負責本鄉鎮所屬用人單位及村辦企業、聯戶辦企業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中央、部隊、省屬和外省駐粵單位的勞動合同(省另有規定除外),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負責管理。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對所屬單位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八章罰則。
第四十九條對違反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含縣)勞動行政部門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罰金,在稅后留利中開支。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各市可依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并報省勞動廳備案。
第五十二條本規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過去有關勞動合同管理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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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三
1、勞動合同簽訂的主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
勞動者:有民事行為能力,符合就業年齡。
用人單位除《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的范圍,還包括《條例》第三條的規定的范圍,另外,《條例》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勞動合同管理。
2、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要求。
《勞動合同法》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a、用人單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此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上述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二款)。
b、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然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違法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條例》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4、勞動者不愿簽勞動合同的處理(條例第五、六條)。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第十四條、《條例》第9、10、11、12條,法律責任:第82條第二項。
*簽訂前:(第8條),《員工招聘表》設計上可最后立承諾聲明真實內容;。
第9條。
?以招用為前提,扣證、要求擔保、收取貨幣、物品、每月扣押一定比例,均不被允許。
?擔保主要指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形式。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是指與建立勞動關系有關的財物,如高擋服裝費、風險金、保證金等。其他證件指學歷證書、技能證書、資格證等與就業相關的各類證件。
?按目前規定,訂勞動合同后,根據本單位或特殊崗位實際管理需要,本人自愿建立責任金或入股可以允許,并不能以建立和解除勞動關系為前提,解除勞動合同應予返還。
?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學生證等身份證件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本人(非他人);扣押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200元以下罰款。
?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等證件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本人(非他人)。
?用人單位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處理辦法是:1.未造成損害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2.造成損害的或扣押物品損壞和遺失,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簽訂時:一式二份,條款具體明確簽字蓋章。
簽訂后,各執一份(第16條)(未載明法定條款、未交給勞動者,法律責任81條)。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四
建立各類臺帳、妥善分類保管、全面詳盡分析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
企業組織結構不同、規模不同,臺帳的種類要求、類目粗細等都存在比較大的差異。
臺帳種類的確定與記錄必須堅持簡明、準確、及時和穩定的原則。
一般應包括:
1.員工登記表(個人信息資料)。
3.員工統計表(組織結構的調整)。
4.專項協議臺帳(特殊情況管理)。
5.社會保險及醫療期臺帳(保障員工權益)。
6.員工培訓臺帳(保障企業效益)。
8.其他必要的臺帳(投入產出分析管理,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管理)。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五
勞動合同內容及其配套的管理規章制度,是用來約定用人單位和員工雙方勞動關系的管理制度。
企業首先應該考慮的是如何建立合法平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如何讓勞動合同起到對勞動合同雙方都有利的作用。只有合同內容合法平等,權利義務規定明確,雙方的勞動糾紛才能最小化、最容易解決。比如,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中規定了上班、下班時間,并制定了相應的處罰制度和措施。那么,員工就應該知道怎樣遵守上下班時間,知道如果自己上班遲到或早退,就會受到處罰。這樣,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就起到了震懾作用和約束作用,從而使員工自覺控制自己違紀行為的發生。
用人單位制定制度,要將雙方的權利義務規定清楚,這樣就能使勞動爭議的發生率大幅度降低,進而使企業的生產秩序和管理秩序良好有序。用人單位和員工永遠是矛盾的雙方,只有制定詳盡完備的制度,并將其劃定出界線,用書面形式存在下來,才能最大限度地既維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同時又能保障不傷害員工的利益。
勞動合同按國家勞動法的規定包括很多方面內容,如用人單位名稱、勞動者姓名、住址及身份證號以及勞動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還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的交納、勞動的條件和勞動保護等。以下就勞動合同部分內容做一下相關提示:
1、勞動者應該首先核實一下用人單位的名稱,用人單位是否具備營業執照,實際用人單位與執照上的單位是否是相符。
2、對試用期勞動法是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不得擅自延長試用期限,否則便構成侵權。
3、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形式: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
4、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向勞動者收取任何抵押金或抵押物及保證金。
5、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對其身份證進行核查,但不得扣留被錄用者的身份證或其他有關證件。
6、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7、員工從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具有高度危險性生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工種的特點對其進行安全生產和職業技能及職業病防治方面的知識培訓。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8、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員工加班的,要與工會或員工本人協商同意后才能執行。
9、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和足額支付員工工資,工資應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不得低于該標準。
10、用人單位應提高法律意識,嚴格執行法律、法規中有關作息時間及節日休假的規定。
11、用人單位招用員工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應該在員工上崗前、或在崗期間或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給予建立健康檢查檔案,同時將結果告知員工;對發現疑似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負責及時診斷和治療。
12、用人單位對已滿16至18周歲的員工,應當執行國家有關方面的規定,如勞動強度、勞動保護、勞動工種等方面。
13、用人單位應該為員工交納各種社會保險。
14、員工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應該由用人單位提供且保證足質足量。
如今,我們的.一些用人單位包括一些國有單位,特別是民營企業的主要領導喜歡聘用臨時工,其主要原因是臨時工聽話,且不用為其辦理各種社會保險,既省錢又省力。認為雙方只要就工資問題達成一致就行了,其他無關緊要。但在實踐中,并非如此簡單。由于好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發生勞動糾紛時,用人單位受到的不僅是國家法律的處罰,還要受到員工的起訴,最后還要給予員工賠償,往往是因小失大。
勞動合同簽訂后,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內容履行好自己的義務,運用好自己的權利,將各自的工作做好。勞動者不要因為嚴重違反勞動合同而受到企業處分,直至辭退。單位應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因為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及勞動合同的約定而受到勞動者的不滿及上告。通過雙方的努力,構建一個和諧的勞動管理秩序。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續訂。
用人單位應制定詳細嚴格的規章制度,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要進行必要的處罰直至辭退,對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鉆研技術、努力提高業務水平的職工要表揚獎勵。用人單位因工作(生產)需要,或員工因自己的管理水平或技術水平或身體原因而發生變化時,致使員工職務或崗位或工種發生變動需要變更勞動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原勞動合同應繼續履行。用人單位不能強制員工必須聽從自己的安排。
用人單位應嚴格執行企業勞動管理方面的制度,成立調解委員會,并配備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作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溝通的部門。用人單位應加強對勞動者多方面的關懷,關心勞動者的需要,不僅關心勞動者的身體健康,更要關注勞動者的心里健康,嚴格按勞動合同的內容履行好自己的義務,預防勞動爭議發生。
用人單位調解委員會應按照國家關于勞動法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據勞動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勞動爭議。勞動者也可以通過調解委員會向用人單位提出其他合理訴求,調解委員會應及時向本單位轉達,并向勞動者及時反饋用人單位的處理意見。在調解的過程中,調解員應站在中立的角度,既不偏向用人單位壓制勞動者,也不能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違反勞動合同的內容無原則的“和稀泥”。應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開展耐性、細致的說服疏導工作,幫助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當事人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達成調解協議后,一方當事人在約定的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調解委員會應做好記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并書面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六
c3行政及人力資源部根據當地有關規定和企業的實際情況編制勞動合同15個工作日。
a3行政及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勞動合同報公司領導審批1個工作日。
行政及人力資源部組織員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書3個工作日。
重點。
標準。
嚴格、合法。
d8合同的續訂:經雙方同意,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辦理續簽即時。
d7合同變更需依據法定條款和協議條款1個工作日。
d9合同解除如出現爭議,需經過調解、仲裁、訴訟等進行裁決根據實際情況。
合同終止,雙方不再保持勞動關系1個工作日。
重點。
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
標準。
合法。
行政及人力資源部對員工勞動合同進行標識、存檔1個工作日。
重點。
文檔管理。
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涂改及損壞。
標準。
公平、準確。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七
1.依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員工與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以法律形式確定雙方的勞動關系。
2.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公司不與尚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3.1新聘員工,公司將根據崗位性質與員工勞動關系,予以用工。
3.2公司根據崗位實際情況,與員工簽訂有固定期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體如下:
一年期勞動合同:適用于一般員工;
二年期勞動合同:適用于公司急需人才、在校園特殊招聘的人員;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適用于在合資公司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的員工,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時,如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經公司同意,可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4.1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調整員工的崗位,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相應變更,公司將不再另行與員工變更勞動合同,以《崗位變動通知書》為準。
4.2崗位變更,公司與員工雙方達不成一致的,公司可以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5.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均可決定續簽或不續簽勞動合同。
5.2續簽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生產經營運作的實際需要,合同到期員工本人意愿及是否符合崗位條件等,提出是否續簽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員工。
6.辭職。
6.1在合同期內,員工申請辭職,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并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6.2員工如未按規定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合同的約定及國家有關法規承擔違約責任。
7.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7.2與員工終止勞動合同,公司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員工,并按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7.3勞動合同終止,員工應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編輯。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八
建立各類臺帳、妥善分類保管、全面詳盡分析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企業組織結構不同、規模不同,臺帳的.種類要求、類目粗細等都存在比較大的差異。臺帳種類的確定與記錄必須堅持簡明、準確、及時和穩定的原則。一般應包括:
1.員工登記表(個人信息資料)。
2.勞動合同臺帳(勞動關系的變化)。
3.員工統計表(組織結構的調整)。
4.專項協議臺帳(特殊情況管理)。
5.社會保險及醫療期臺帳(保障員工權益)。
6.員工培訓臺帳(保障企業效益)。
8.其他必要的臺帳(投入產出分析管理,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管理)。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九
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 為貫徹落實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技能教育和培訓,為促進就業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服務”的指示精神,提高廣大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規范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職業行為,促進人力資源的開發,滿足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需求,并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就業準入、執證上崗”的原則。
國家發展改革委培訓中心聯合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共同舉辦“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班。
依照既定的.職業標準,經過規定的培訓,通過相應的職業資格鑒定,考試合格后可獲得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國家職業資格一級證書,該證書是您從事相應職業的上崗必備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通用。
一、培訓對象 (1)大中型企事業單位董事長、總裁、主管人力資源的副總裁; (2)大中型企業人力資源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薪資福利主管(專員)、績效主管(專員)、社保主管(專員)、培訓主管(專員)、培訓師、招聘主管(專員); (3)資深人力資源管理師及有志于從事人力資源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培訓目標 講述人力資源管理從業人員如何幫助公司領導實現其目標和創造公司的競爭機制,集中闡述人力資源管理與人力資源規劃程序的關系和人力資源管理的戰略本質。
課上將討論影響全球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因素,關注那些目前影響到招聘、留住、激勵員工的經濟和社會的因素,也將涉及到影響員工成長的因素,使學員熟練掌握處理員工關系的各種技巧。
提高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國家職業資格鑒定考試通過率。
三、報名條件 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 (1)身份證復印件; (2)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張。
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者; (2)具有碩士學位(含同等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者; (3)具有學士學位(含同等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9年以上者; (4)具有??埔陨蠈W歷(含同等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10年以上者。
四、授課內容、教材 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 (1)授課內容: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和《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試點培訓講義》的內容,結合現代人力資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術工具,從工作分析、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培訓與開發、績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勞動關系管理、組織文化、組織變革與發展等方面進行授課。
整個培訓過程側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2)培訓教材:采用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培訓教材。
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 (1)勞動合同管理師授課內容: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方法和基本技能,突出實用性、可操作性。
(2)薪酬管理師授課內容:突出人力資源管理中主要、復雜的部分。
從薪酬管理和實踐出發,講解薪酬理論與實務。
(3)培訓教材: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培訓將采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和企業勞動工資與安全生產職業培訓項目辦公室組織編寫的統一教材。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十
新勞動合同法出臺以來,企業壓力很大,同時有很多地方沒有去參透.到底應該怎么做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風險呢.2008年最新勞動法的風險管理.
1、勞動合同簽訂的主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
勞動者:有民事行為能力,符合就業年齡
用人單位除《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的范圍,還包括《條例》第三條的規定的范圍,另外,《條例》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勞動合同管理。
2、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要求
《勞動合同法》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a、用人單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此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上述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二款)
b、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然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違法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條例》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第十四條、《條例》第9、10、11、12條,法律責任:第82條第二項
6、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簽訂前:(第8條),《員工招聘表》設計上可最后立承諾聲明真實內容;
? 以招用為前提,扣證、要求擔保、收取貨幣、物品、每月扣押一定比例,均不被允許。
? 擔保主要指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形式。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是指與建立勞動關系有關的財物,如高擋服裝費、風險金、保證金等。其他證件指學歷證書、技能證書、資格證等與就業相關的各類證件。
? 按目前規定,訂勞動合同后,根據本單位或特殊崗位實際管理需要,本人自愿建立責任金或入股可以允許,并不能以建立和解除勞動關系為前提,解除勞動合同應予返還。
? 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學生證等身份證件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本人(非他人);扣押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200元以下罰款。
? 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等證件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本人(非他人)。
? 用人單位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 處理辦法是:1. 未造成損害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2.造成損害的或扣押物品損壞和遺失,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簽訂時:一式二份,條款具體明確簽字蓋章。
簽訂后,各執一份(第16條)(未載明法定條款、未交給勞動者,法律責任 81條)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址: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年__月__日。
本合同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元。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每月實際支付乙方的貨幣收入不低于人民幣_____元;乙方上述貨幣收入由基本工資、績效獎及其他福利組成。
第九條績效獎是甲方根據其經營業績和乙方的工作能力、技術水平、工作表現、工作業績等情況,由甲方自主確定的支付給乙方的獎金,其數額沒有明確規定。
第十條甲方于每月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遲延支付,但應及時向乙方說明。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取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徒^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到同類企業兼職、離職后未經同意不得到原企業競爭對手處任職、不得自行組建同類企業參與競爭、不得唆使原單位的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不為企業競爭對手提供咨詢、建議服務。如有以上行為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四十條公司董事、經理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十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職工)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甲方紹興縣和興印染有限公司與乙方,經雙方平等協商,訂閱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行政管理人員,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資報酬及支付方式: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車間管理人員,原則上年薪為。
三、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工作內容,若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甲方可以變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不同意變更,可按《勞動法》第二十六的規定辦理。
四、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五、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企業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2、營私舞弊、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七、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
1、乙主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經董事會討論決定辭退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甲方從事新產品開發、研制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離職、脫崗。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違者承擔甲方的全部損失。
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對合同期限約定,由違約方支付主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未盡事項或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十三
社保與商業保險的區別_社保和商保有哪些區別摘要:社保與商業保險有什么區別?社保和商業保險的區別有哪些?社保,旨在為國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商業保險,則是針對客戶需求在不同方面給予高額保障,給予客戶全方位的保護。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十四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可視乙方工作表現和績效考核情況,提前轉正。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乙方的具體職責和要求如下:
3、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變化、項目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和相應的工作報酬。
4、乙方應當按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保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鑒于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乙方身份的特殊性,經甲方報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乙方的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合理安排休息;但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作息、考勤制度。
2、乙方在保證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乙方帶薪年休假的天數,執行國家規定;具體時間應與甲方事前商定。
四、勞動報酬。
1、甲方聘用乙方實行年薪制,每年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年薪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甲方到職后一個月內先支付_____%,即人民幣_______元。余下部分按每月______元支付。
2、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遲延支付,但應及時向乙方說明。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提供食宿。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公司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有權依照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的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提前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時不得解除本合同,須待相關情形消除后辦理本合同的解除手續。
(1)經濟問題正在審查的;
(2)向甲方借款、借物未歸還的;
(3)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正在進行中,既不能中斷又無合適人員替代的;
(4)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尚未處理完畢的。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時,乙方應在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檔案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交通工具等),否則,由此導致甲方工作中斷而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商業秘密保護及競業限制。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以及本合同的有關保密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2、甲方的商業秘密是由甲方研制開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甲方項目的設計圖紙(含草圖)、實驗結果和實驗記錄、數據、計算機程序、產品配方、生產工藝、制作方法等技術信息,以及甲方的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經營信息。
3、乙方因甲方工作需要而使用甲方商業秘密的,應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對工作中接觸或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不得披露、不得不是為了甲方的利益而使用、不得允許他人使用,并且不得帶出甲方。
4、乙方在甲方離職后二年內,本條第1、2、3項繼續有效。并且不得在__________區域范圍內為自己或他人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也不得到__________區域范圍內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任職。
5、甲方應在乙方離職后給予乙方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1)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標準為__________。
(2)支付辦法為:______支付,由甲方匯入乙方在離職時指定的個人銀行帳號,直至______年期滿。
(3)乙方在離職后_______個月內應當向甲方通報自己的居住地、新的工作單位、聯系方法等信息,以后每月應作相同通報。乙方向甲方通報的方法為有效的書面信函。若乙方未向甲方通報或中斷通報的,視作乙方已違反競業限制的約定,甲方則應停止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對此,乙方無異議。
(4)乙方離職后,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約定的情況進行調查。若發現乙方向甲方作虛假通報,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發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并向甲方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
6、乙方若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則應無條件向甲方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違反保密約定,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難以計算的,按乙方或其他共同侵權人因侵權而獲得的利潤計算,并承擔甲方因調查乙方的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甲方維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的費用等。
十、知識產權歸屬。
1、本合同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和專有技術等。
2、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所創作的發明創造、專有技術,是履行職務的行為,其知識產權歸屬甲方,乙方無權申請相關權利。
3、對乙方的職務發明創造,甲方可視該發明創造對甲方的貢獻大小,給乙方予以獎勵。
4、乙方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欲就與甲方有一定競爭關系的課題自行研究開發的,應事先與甲方就利用甲方物質技術的范圍及補償辦法以及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申請權和申請的權利歸屬達成書面協議。否則,均視作乙方的職務行為,相關權利均歸屬甲方。
十一、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者本勞動合同約定而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依法應予賠償。
十二、當事人約定的其它事項。
1、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含出國學習、考察、參展)的,雙方應在培訓開始或出國前另行約定乙方的服務期、商業秘密和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競業限制等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在勞動合同期內,若因乙方工作崗位調整,甲方要求與乙方約定商業秘密和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競業限制等內容的,雙方應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前簽署相關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在簽訂合同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信息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身份、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情況。乙方應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乙方故意漏報、隱瞞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甲方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中所填寫的戶口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的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
5、乙方已全部閱讀了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愿意遵守執行。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簽字并按手?。篲_____。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十五
戶口所在地:汕頭身材:175cm74kg。
人才類型:普通求職。
應聘職位:網絡工程師、系統管理員/網絡管理員、
工作年限:職稱:無職稱。
求職類型:全職可到職日期:隨時
月薪要求:面議希望工作地區:廣州東莞深圳。
工作經歷:
公司名稱:廣州伍捌肆貳服裝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性質:民營企業所屬行業:貿易/進出口。
擔任職務:erp系統/網絡管理員。
工作描述:負責公司和門店(客戶)麗晶軟件系統安裝、數據分析、功能模塊流程設置和維護。本人擁有全面分析此營銷系統各功能模塊數據能力。對于麗晶系統帳套管理、報表系統、pos(加盟和自營)零售系統、財務模塊、條碼形設計與生成方式、國標碼備案、條碼機設置與維護等方面非常精通。對于麗晶系統具備很好理倫知識,經常進行講課跟指導同事怎樣使用麗晶系統。5842公司此系統是由本人一經手起來的。對于營銷系統實施有很好經驗基礎。
教育背景。
畢業院校:潮汕職業技術學院。
所學專業一:計算機應用與維護所學專業二:
自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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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十六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證。
根據勞動保障部《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用、向被錄用人員收取保證金或抵押金、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用人單位違反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對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不必履行無效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2)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也就是說,勞動者自始至終都無須履行無效勞動合同。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包括:(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變更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就已訂立的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達成修改、補充或者廢止協定的法律行為?!秳趧臃ā芬幎?,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依法變更后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有效成立后至終止前這段時期內,當具備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解除條件時,因用人單位或勞動者一方或雙方提出,而提前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單方解除。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十七
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權利受到侵害時,女職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是向企業主管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有權向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之內。
三是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勞動合同管理指南(專業18篇)篇十八
身份證號:______。
住址:______。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勞動合同》(下稱“勞動合同”),現就勞動合同未盡事宜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乙方擔任勞動合同約定崗位的工作,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實際表現、考核結果及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及工作地點。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甲方總部制定頒布及不時依法修改的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和標準、作業流程、考核標準等,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乙方確認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經閱讀并同意甲方制訂的上述規范。
1、甲方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每月18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報酬,遇節假日提前發放。
2、雙方約定,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基本工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及其他工資(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點、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需按公司規章制度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被批準后有效,甲方將安排乙方調休、補休或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工資。)+考核工資(基于工作目標的完成),試用期為6個月。
3、乙方轉正后,乙方工資為:基本工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及其他工資(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點、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需按公司規章制度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被批準后有效,甲方將安排乙方調休、補休或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工資。)+考核工資(基于工作目標的完成),考核工資不超過工資總額的50%,具體考核辦法根據績效合同執行。
1、乙方每月享受四天休息,具體休息時間由乙方自定,若乙方家處外地,允許乙方將日常公休積攢累計,每年視工作情況申請帶薪探親假。
2、乙方工作滿一年,按國家規定享受每年5天的帶薪年假,年假不允許跨年度累積。當年年假未使用完畢,員工最多只能將5天的剩余年假延至次年3月1日以前享用。
2、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和合同解除、終止后,乙方應當履行以下義務,否則應當按照乙方在甲方的連續12個月工資收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損失大于違約金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區域經營或與他人共同經營與甲方同類競爭性質的餐飲服務或食品業務,也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從事其他任何全職、兼職工作。
(2)、乙方離職(含辭職、解聘、開除、調離、自動離職等)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到蒙式火鍋類企業(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任職或直接、間接提供服務,不得自行或與他人共同生產火鍋調料、肉業加工及相關產品或經營火鍋類餐飲業務,不得在甲方自營店所在地經營火鍋行業。乙方因履行此項義務造成失業時,經乙方書面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在半年內,甲方按乙方離職前標準月薪的50%給予乙方生活費補償,按月支付。
(3)、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后,應當嚴格保守甲方薪資保密制度,不得隨意打聽他人薪資,也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資。乙方如為負責計算薪資、審核薪資、發放薪資及相關有知薪權的人員,非經甲方書面核準不得私自泄露任何人薪資。以上規定如有違反甲方可對乙方予以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4)、中途離職人員,不享受年終獎金、考核年薪及效益獎等,同時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股份。
3、乙方從甲方領取財物、資料等,應當辦理領用手續,即領用登記。當乙方離職時應當辦清下列事項:
(1)檔案清,即乙方應當向有關部門歸還所有屬于公司的文件、資料、材料等,特別是載有公司重要信息的業務資料、技術資料等。
(2)財物清,即乙方應當向管理部門歸還所有屬于公司任何財產或資產(低值易耗品除外),并與財務部門辦理損失處罰、賠償扣款等的結算。
(3)人事清,即乙方向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1、乙方在所任崗位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在合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在受聘期間知悉或持有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其職責不需要知道該保密信息的第三人)透露、披露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
(2)乙方不得透露、披露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公布、傳播、傳授、復制或以其他方式透露、披露。
(3)因甲方的職責要求或甲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規定,乙方透露、披露甲方保密信息,應當在透露、披露前十天向甲方辦理備案。
(4)任何形式的合同終止,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或將其持有的所有涉及甲方保密資料的任何形式的載體,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記錄、圖紙、筆記、客戶名單、技術信息、財務報表和甲方市場信息等,立即全部歸還給甲方。
2、本合同所稱的商業秘密指:
(1)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材料等等。
(2)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和策略、管理方法、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雙方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設計、創意、技術秘密、其他商業秘密信息和尚未成熟的智力成果等(包括可獲得著作權、專利權的并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成果),無論是否已申請法律保護,無論其是否有商業價值,其知識產權、所有權均屬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使用。
5、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是持續有效的,不因勞動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失效而失效。
1、在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的約定對乙方進行培訓,乙方也可以申請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培訓。乙方取得甲方同意并接受培訓后必須為甲方服務一定期限(簡稱必須服務期)。必須服務期的具體期限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在培訓協議中約定。在必須服務期內,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中斷服務,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由甲乙雙方在培訓前協商約定。
2、上述“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本補充協議的約定,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
在合同期內,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就變更的內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1、除勞動合同或本補充協議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雙方依據第六條約定變更協議的,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勞動合同解除。
3、乙方在簡歷或應聘時提供虛假信息而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4、發生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機構調整撤并,重新安排乙方工作崗位,乙方不能滿足的,;
(2)經甲方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對乙方調整工作崗位或進行培訓,乙方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1、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秳趧雍贤放c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勞動合同》和本協議都沒有約定的,適用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有關制度。
2、《勞動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與乙方此前簽訂的其他的勞動合同均已終止或廢止,且無任何勞動爭議,雙方的勞動關系以《勞動合同》及本協議規定為準。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