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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一
一:保安部內部各項管理制度.
(一)、保安員日常管理制度:
1. 保安部依據《員工守則》對保安員進行管理,同時根據保安工作的性質和要求,在實施具體管理時必須更加強調“嚴格培訓,嚴格管理”的要求。
2. 保安部是 “執法”部門,保安員是“執法者”,因此要求保安員“律人先律已”,如保安員違反紀律,一律從嚴處理。
3. 對保安員的日常管理和培訓工作由保安部經理負責,通過綜控組主管、警衛主管具體指導,每月由部門經理、綜控主管或警衛主管主持召開一次保安員大會,每周一次由綜控主管、警衛主管或領班主持召開各班組班務會,小結工作及進行業務知識培訓。
6. 每日班后由本領班集合對各崗位隊員進行工作講評。
(二)、保安員培訓管理制度:
1. 接受各種知識和保安業知識的業余培訓是保安員的義務。
2. 保安部將根據每個員工的素質和表現以及部門管理、服務工作的需要,進行不同形式、不同層次的培訓。
3. 日常培訓原則上按層次管理,即部門經理負責對主管的培訓,主管負責對領班和保安員進行周期性培訓。
4. 保安部每季度對員工進行一次工作業績的評估,作為員工下一季度工資標準的依據。
5. 保安部每半年對員工進行一次業務技能和綜合知識的考核,成績存檔作為晉升、降職或獎罰的依據之一。
6. 如員工嚴重違反紀律但又未達到開除的程度,則部門將依據員工手冊作出處罰、并對其在崗培訓(重復培訓)。如重復培訓未合格的員工,部門將對該員工作出淘汰決定,以此方法激勵其他員工,引以為戒。
(三)、保安部工作管理制度:
1、 崗位紀律
1) 一切行動聽指揮,下級服從上級。
2) 熟悉和遵守酒店及保安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3) 上班不遲到、早退,上班時間未經許可不擅自外出。
4) 不得隨意請假、調班,如確有重要事情,需提前一天向領班書面申請并辦理請假手續。緊急、特殊事情可以電話通知但事后須提供相關證明及補辦請假手續。
5) 上班時間不得吃零食、飲酒,不得聽收音機或玩游戲機,不得與人爭吵,不得串崗,不得打瞌睡及睡覺,不得私自會客。
6) 當班在崗時不得吸煙(吸煙須在規定地點),不得看書報刊物,不得與無關人員閑聊。
7) 不準打聽或議論客人的私人生活,嚴禁泄露客戶資料和酒店內的一切資料。
8) 不準私自向客人承攬任何業務。
9) 不得接受客人的小費、招待或任何形式的饋贈。
10) 不得將客人丟棄的任何物品占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2、 崗位文明規范
? 儀容儀表
著裝要求
1) 制服:外套按規定季節著裝,保持整潔。鈕扣完整、扣緊。大衣與外套統一穿著,衣領不得豎起。
2) 襯衫:衣服平整,領、袖口清潔,隔天換洗,鈕扣完整、扣緊。
3) 領帶:長度不過腰,領結居中飽滿。
4) 皮鞋:上崗前擦拭,保持清潔光亮,鞋帶扎緊。
5) 佩飾:胸牌別在左上口袋1厘米處,肩章佩在肩部正中,臂章佩在左上臂外側中央,離外套肩線下約12厘米。
儀容要求
1) 保安員頭發不過衣領,鬢角不過耳、不留奇異發型。
2) 勤刮臉,不留胡須。
3) 指甲要常修剪、不留長指甲。
4) 當班員工不食蔥、蒜等氣味濃烈的食品。
儀態要求
1) 行走時上身應保持挺直,雙手自然擺動,避免上身晃動
2) 跨立式站立時兩腳分開,與肩同寬,腰挺背直,目光朝前看,右手捏住左手腕,緊貼后腰部。
3) 坐著時上身要端正,不能前傾歪斜,不要用腳敲打地面,不要擺動、抖動,不要翹二郎腿。
? 待人接物
1) 對來訪人員說:“ 您好,請問您上哪樓哪座?” “請出示您的證件。”
2) 當對講機無人接聽時應對來訪者說:“對不起,您要找的人不在,請您稍后與他聯系,好嗎?”
3) 當來訪人員離開時應說 :“謝謝您的合作,歡迎您下次光臨”,“再見”。
4) 對違章行車者說:“對不起,我們這里是單行線,請您按規定方向行駛”“謝謝您合作”.
5) 對違章停車者說:“對不起,消防通道禁止停車,請您將車停在指定車位好嗎?”
6) 對車場內閑雜人員說:“您好,為確保您的安全,請您不要在車場玩?!薄岸嘀x您的合作”
7) 對車輛出車時應說: “歡迎您光臨本酒店,祝您一路順風”
8) 當車輛進車時應說: “請您將門窗鎖好,貴重物品隨身帶走,請不要放在車內”
與客人交談時:要與對方保持適當的目光交流。
同人握手時:要目視對方,面帶微笑。
接聽電話時:
1) 鈴聲一響,盡快接聽,鈴聲不超過三次。
2) 接聽電話時,聲調要親切,語速不要快。
3) 接聽外線電話要先問好,值班處簡稱:“您好,保安部xx崗位,請講!”。
4) 樓層業戶電話應報:“您好,保安部消防監控中心,請講!”
5) 接聽保安聯系電話應報:“xx崗, 請講!”
6) 如沒有聽清對方的話,應說:“對不起,我沒有聽清,請您再講一遍?”。
7) 如需要詢問對方姓名和公司,應說:“請問您貴姓?請教貴公司名稱?”。
8) 如果接到打錯的電話應說:“對不起,這里是保安部xx崗位, 您打錯了!
9) 通完電話后要說:“謝謝、再見”,并應讓對方先掛電話。
接待來客
1) 接待有約來客,經確認后,可直接引見,態度要熱情。
2) 對未預約來客,應禮貌地問清姓名或單位、來訪事由及拜訪對象,并為其聯系,應熱情引導,若不安排見面,則委婉地告訴來訪者。
3) 詳細及準確記錄客人要求或投訴內容,并及時轉達給相關負責人。
(四)、安器械使用規定
1、對講機制度:
1) 管-理-員在使用對講機時必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根據編號對應備用電池板,不得調錯。
2) 每班交接-班時必須對對講機及附屬設備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于交接-班記錄中。
3) 對講機是崗位之間重要的通訊工具,所以,在頂崗或換崗時,要做好移交,做到機不離人,人不離崗,不準擅自將對講機帶到他處或借給無關人員使用。
4) 上班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關閉對講機及禁止在對講機中談論于工作無關事由、開玩笑,不得在對講機中聯系機密事情。
5) 本部使用統一頻道,未經主管許可,任何人不得更換。
6) 使用時,若出現收發信號較弱時,有以下幾種原因:
7) 周圍有多種電波干擾(如遇串臺時,不得與之聯系);
8) 周圍有鋼筋、鐵器等障礙物(如遇電梯、機房等);
9) 周圍有較高、較厚的墻壁或地下室等密封處;
10) 電池不妥善保管及使用對講機,不得握拿天線部位 。 避免碰撞、敲打對講機,避免因浸水、淋雨等 而導致對講機受潮。電池板需電量耗盡方可充電。
11) 對講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應及時報告,嚴禁私自拆卸。 如違反規定而造成對講機損壞的,根據規定給予處罰及賠償。
2、對講機使用方法:
1) 為了更加清楚的聯系特規定代碼如下:
內保巡邏崗: 05 東門崗: 06 西門崗: 07 大堂崗: 08
2) 對講機使用方法如下:
a) 愛護使用對講機,請勿摔跌,取用時用手握機體,勿拿天線和腰夾.
b) 使用時先用手按住紅紐然后呼叫.
c) 等待呼叫完畢后在松開按紐.
d) 如果呼叫本崗位時,要等對方呼叫完畢回答.
e) 請及時檢查對講機的頻道(保安部統一為六頻道)和對講機的音量及電池電量是否充足,以免引起工作的不便.
3) 應急代碼(在周圍有閑雜人員,又不方便回應的時候用):
火 警: 19 地 震 : 13 臺 風: 15 死亡事件: 14
4) 各代碼的使用方法:
a) 如:領班呼叫大堂崗 08 、 10呼叫,收到請回答, 08收到請講.
3、手電筒:
1) 一般照射:在大范圍搜索巡查時使用。
2) 集中照射:集中一點照射,在辯明可疑事物時使用。
3) 盡量少用手電筒,以免暴露自身位置,而遭藏匿暗處之歹徒襲擊。
4、數碼相機:
1) 統一保管統一使用,未經批準保安員不得隨意使用。
2) 由當值保安領班保管。
3) 當值領班應注意保養,妥善管理。
4) 其他部門須借用時必須寫借條,內容為使用事由、借用時間、歸還時間、借用人簽名、當值領班簽名。并做班組好移交,由當值領班根據借用時間,做好跟進歸還事項。
(五)、監控室管理
1、保安部/值班室
? 室內要求:
a) 頂面標準:黃色或白色、光潔平整無污垢,室內照明器具為日光燈。
b) 墻面標準:黃色或白色、墻面光潔平整,清潔無污垢、無破損。禁止未批準的上墻物品。
c) 地面標準:地面顏色保持一致,每日當值均做一次清掃垃圾、拖塵。地面應是光亮清潔無垃圾。
d) 室內頂、墻面規定每一年內進行一次粉刷,并及時修補日常工作中產生的明顯損壞情況。
e) 室內衛生標準:墻面、頂面每月清潔一次,達到無塵、無污垢干凈如新。
? 墻面掛飾:
保安監控中心內墻面禁止隨意敲釘掛物,一般只掛飾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供參照遵守執行,及常用聯系表以備查閱,須飾以鏡框之內并掛放整齊。除此之外,盡量不要在墻上隨意掛出。
2、保安監控室
? 抽屜:抽屜內不得存放非工作物品。各抽屜應按左上角規定之標簽項目存放工作物品,做到統一整齊有序。
? 物品的放置內容:
a) 酒店及項目管理處下發的操作規范;
b) 各類管理通知信函;
c) 訪客登記簿、車輛登記簿、巡邏記錄情況匯報;
d) 當月未歸檔安保交接-班資料簿,受委托轉交資料;
e) 空置備用抽屜作存放臨時轉送處理物品;
? 禁止行為:
a) 不得有抽屜未關閉,或不按規定放置規定物品。
b) 不得將抽屜拉出作為擱腳。
c) 桌面不整潔、擺放物品雜亂無章等。
3、值勤座椅:
1) 坐椅應是完好無破損,表面清潔,坐椅應居中于寫字桌中間,離臺桌30公分放置。
2) 值班員離開座椅時,應將坐椅向前靠桌放置,以表示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3) 值班室座椅由公司統一編號規定放置,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搬離。
(六)電梯使用管理辦法
目的:確保電梯安全正常服務,延長電梯使用壽命和降低電梯維修費用
1. 凡酒店管理中心內的客用電梯,僅供客人和訪客使用,并只可用于搭載人員及隨身小件物品,酒店ab經理級別以上以上人員(含、ab經理級別)、貨運人員等酒店內部規定的其他人員一律搭載行政電梯。
2. 電梯開發時間:
a. 客用電梯:24小時(酒店1號樓內有2臺電梯,00:00以后可只開放一臺,另一臺電梯應停放于高層;2號樓客用電梯正常開啟;3號樓夜間電梯00:00以后全部關閉,早上六點開啟)
b. 行政電梯:每日07:00~00:00開放(如于開放時間以外使用行政電梯,應提前申請,經管理處同意后開放,非開放時間電梯應停放于高層)
3. 使用電梯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重物品不得使用電梯,以樓梯通道搬運。
4. 使用電梯搬運大件物品,需事先申請并經保安部同意同時保安部應派人臨時監控,調整開高峰期間幫運,若運輸過程中電梯因此損壞,責任人將賠償相關費用。
5. 乘載電梯時,應保持電梯內整潔,嚴禁抽煙,輕按按鈕,切勿敲打按鈕和面板,嚴禁蹦跳、強行開門。
6. 乘載電梯時,如遇停電停駛、未平層開門或滑降等意外,應保持冷靜,切勿自行開門,應立刻按電梯轎廂內之緊急對講按鈕向管理處監控中心人員求救,靜待救援人員處理。
7. 當遇火災、停電或地震,切勿乘坐電梯。
8. 如遇乘客發現有人違反上述規定,均有權立刻勸阻,不聽勸阻,應立刻通知保安部監控中心。
(七)、各崗位執勤要求:
8. 值班人員用餐時必須互相輪換,不得空崗用餐,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應迅速趕赴現場,同時應及時向值班領班匯報。如遇到異常情況不妥善處理又不及時匯報者,視其情節輕重和影響大小給予必要的處理。
(八)、保安員交接-班管理規程
1. 目的:統一、規范各班組交接-班。
2. 交接-班前十五分鐘,接-班隊員到達指定地點集合,并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鬧,保持良好站姿,不得蹲坐。
3. 接-班領班要組織全班隊員整隊、點名并統計、做好記錄。統一整隊步行到各崗位,途中步伐整齊一致,精神抖擻。
4. 領班負責檢查隊員中是否有醉酒、神志不清或其它不能上崗的現象,若有立即請其出列,取消其上崗資格,并報經理查明原因,以做出相應處罰。并注意交代當班注意事項。
5. 按時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交-班隊員在接-班隊員未到達前,不準自行下崗。
6. 交接-班時,交-班隊員需將本班的治安情況,值班器械、需特別交代事項等向接-班隊員交待清楚,并做值班記錄。交接-班雙方簽字,以備后查。
7. 接-班時遇有突發事件,由交-班班組負責處理并做好記錄及時匯報,接-班班組要積極做好協助工作。
8. 出現下列情況不準交接-班 :
a) 上班情況未交待清楚,工具、裝備、錢物等未交接清楚或有損壞尚未分清責任,工作區域周邊設施不完整。
b) 上崗人員未到崗接-班,下崗人員不準下崗(下班)。
9. 發現各項記錄、登記本上有亂涂亂寫現象,及工作臺、工作室不清潔的不予交接。
10. 在交接過程中,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協助。
11. 交接-班時,交接雙方要相互敬禮。
(九)、領取保安部公用物品管理制度:
1. 凡是上班當值人員(保安員)一律統一在帶班領班處領取工作崗位需要佩備物;
5. 發現被領物品出現破損或丟失,應記錄下來,照價負責賠償;
6. 保安員已領取保安制服:冬裝、夏裝包括其它配備如有遺失或損壞,應自行負責賠償。否則查到和發現上班人員著裝不整,佩戴不齊全應加倍處罰。
(十)、保安裝備交接管理制度:
2、 保安員使用的電筒、應急燈統一到當值領班處領取,由當值領班做好記錄;
3、 冬季警用大衣領取,由當值領班根據崗位性質給各崗位安排。
4、 所有保安裝備非自然原因損壞的,將由使用人賠償。并對雙方當事人提出警告,如屢次發現此類問題,將直接按員工手冊進行處理。
5、 如接-班隊員在接-班期間未及時保安裝備損壞的,接-班上崗以后發現問題的,將由接-班人負責賠償。并對雙方當事人提出警告,如屢次發現此類問題,將直接按員工手冊進行處理。.
6、 如雙方在交接-班記錄不明時,接-班員上班后發現保安裝備損壞的,由雙方負責賠償,并對雙方當事人提出警告,如屢次發現此類問題,將直接按員工手冊進行處理。.
(十一)、警衛主管、綜控主管每月工作總結制度:
1. 工作總結直接匯報部門經理;
3. 安全概述應將內各種場所所發生的事件及處理決定加以注明;
4. 消防安全情況主要述說本月的消防檢查是否發現隱患及是否發生火情火災事故;
5. 本月事件案件統計,將從每月保安值班記錄中統計;
6. 外事接待主要統計一月中級或以上的接待工作,檢討工作是否有差錯;
7. 內部事務報告,將本組一月內的人事變動、員工培訓及員工重大違紀事件進行反映。
(十二)、日常工作記錄管理制度:
2. 保安值班記錄本內所記敘之事件必須有時間、地點、人物、處理結果、遺留問題;
3. 領班、主管查閱各自分管的班組記錄時做好批示后屬上簽名和日期。
4. 領班值班記錄本在三班記錄完后,由次日當值領班早上八點交保安經理審閱。
(十三)、停車場泊車服務操作管理制度:
1. 客人將車泊入車場后,由保安員引導車位;
2. 泊入車位后車場保安員應禮貌的與客人打招呼,引導客人進入酒店;同時提醒客人將車內貴重物品帶走.并檢查客人的車輛是否關好,有無損壞,作好記錄.
3. 客人提車時保安員應禮貌的與客人問好,主動上前為客人提供方便,為客人做好車輛引導。
(十四)、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1. 監控設備由專人管理和維護,建立檔案,記錄情況。
2. 除特殊情況外,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內。
3. 做好監控系統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使機器能穩定、正常、可靠地運作。
4. 機器設備出現異常情況,管-理-員應立即排除,若不能排除的應及時報告經理,經批準,請專業技術人員檢修。
5. 由工程部技術人員定期對監控設備定期進行檢修維護。
6. 注意安全,做好、防雷、防火、防盜工作。
7. 不帶任何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室,做好保密工作,不向無關人員泄漏自己的工作任務和監控設施。
8. 監視所有攝像位置的圖像,注意異?,F象,發現情況即時通知領班,出現報警信號,立即核查信號真偽情況。
9. 監視電梯運作,監聽電梯內警鐘及對講系統,有情況及時報告領班,并與電梯乘客及工程維修部聯系。
10. 當監視范圍出現異常,如消防煙感器報警,可疑人員出現等等,應立即通知領班到現場查看,爭取把 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11. 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室內應配有手持滅火器材,消防扳手,消防斧,消防頭盔等消防器具。
12. 保持室內整潔干凈,嚴禁在機房吸煙。
13. 對vip區域和異常現象要做好記錄和錄像,以作必要時查證使用,做好交接-班記錄。
(十五)、監控室錄相管理制度:
1. 每日定時對重點部位進行定時巡查錄相;
2. 對突發事件和可疑的人或事及時錄相,并記錄錄相數碼;
4. 定時對錄相機及攝像頭、電視等監控器材進行檢查。
二、結合酒店管理制定下列各項治安制度。
(一)、保安權限
1. 對治安、刑事案件等現行違法犯罪人員,有權制止并報告保安部經理,但無拘留、關押、沒收財產及罰款的權力。
2. 發生在酒店服務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權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現場秩序以及提供與 案件有關的情況,但無現場勘查的權力。
3.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酒店的規章制度、規定,勸阻或制止未經許可的進入酒店服務區域內的人 員、車輛。
4. 出入酒店服務區域內的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裝載的物品,按照公司的制度、規定進行驗證、驗物,但無人身檢查權。
5. 酒店服務區域內進行安全防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6. 值勤中遇有違法犯罪人員不服制止,甚至行兇報復的,可采取正當防衛,但不得波及無辜人員或防衛過當。
7. 對客人、酒店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發現隱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協助客人、各部門及時整改。
8. 對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員有權進行盤查、監視,并報告保安部及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9.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但沒有對其處罰的權力。
10. 對違法犯罪行為有權制止,但無處罰、裁決的權力。無權受理或處理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和勞動爭議。
11. 對有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監視,并向保安部報告,但無偵查、扣押、搜查的權力。
(二)、保安八不準
2. 不準故意刁難他人、辱罵他人,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
3. 不準毆打他人或教唆毆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4. 不準為違法犯罪活動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
5. 不準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6. 不準私自為他人提供有償服務;
7. 不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8. 不準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殺傷性武器。
(三)、酒店員工的治安管理制度
1. 酒店員工均需自覺地服從保安人員,按照規定實施地各項治安消防管理;均應嚴格遵守“員工守則”,接受保安人員的勸阻和指正。
2. 員工上、下班應走員工通道,上班時攜帶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應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內,不得帶入工作區域,否則安保人員有權不予放行。
3. 員工的自行車、摩托車應按指定的車棚和場地停放,對亂停亂放的車輛,保安部有權扣留和處罰。
4. 員工更-衣室不準作為會客和接待來訪親友的場所,不得作為休息場所。本人的更-衣箱要愛惜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調換和轉讓;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告,并照價補配;工作調離要及時交還。
5. 員工在店內撿獲任何物品,都應立即上交給所在部門的領導,不得隱匿和不報。部門收到員工撿獲的物品,應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處理程序”交大堂經理處理。
6. 員工發現可疑情況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有責任迅即向保安部報告,當公安、保安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查處案件時,有關員工應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情況。
7. 發生盜竊、搶劫、兇殺等事件時,應在報告保安部和公安機關的同時,保護好現場,除急救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8. 發生火情時,所有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總經理和保安部領導的指揮調遣;就近員工應馬上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撲救。
(四)、保安部保密制度:
4. 保安部的內務情況,各級保安員不得傳播,不得造謠生事,影響保安員之間的團結;
5. 各級保安員工作上下分明,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得私自處理;
9. 不得泄漏機密(如經營策略、監控錄象等)。違反保密制度之任何一條者按規定給予處分;事件嚴重(部門、酒店聲譽嚴重受到不良影響等)給予除名扣除當月工資;如對酒店造成損失的、觸犯法律的人員將直接移交到公安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理,根據事件的性質作出相應的賠償。
(五)、送貨人員管理制度:
1. 外來供應商向酒店提供貨物時,必須從東門崗進入;
3. 送貨人員須在規定的通道內行走,并佩帶臨時送貨證,以便隨時接受保安員檢查;
4. 保安員執行任務時以保安部制定的“外來送貨人員管理規定”為準,如發現送貨人員有違章行為,視情節輕重作出通知整改至驅逐處罰。
(六)、客房巡邏管理制度:
1. 客房內24小時保安徒步巡邏;
2. 每樓層設簽到簿,供巡邏保安簽到,并記錄巡邏時間;
4. 檢查各樓層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通道是否暢通、配電房、風機房、布草房等,發現問題后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以備查。
5. 巡邏保安員使用對講機時,需配戴耳塞機,以免驚擾住客。
(七)、酒店物品進出物品檢查制度:
1. 根據我酒店物品攜出的批準權限和管理狀況,保安部結合本酒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了酒店物品攜出的管理辦法,以保證酒店物品的安全。
3. 外單位、酒店客人需攜酒店物品出店時,必須填寫公物攜出單,然后由許可部門負責人和原物品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保安員檢查確認后方可離店。
4. 公物攜出單必須填寫清楚,攜出物品的名稱、數量必須與實際相符;否則雖然已經簽字,保安部仍不予以放行。
5. 屬于外單位所有的物品進入酒店后,須由接待部門經理填簽公物攜出單,再經部門負責人批簽后,保安員檢查確認后方可出店。
6. 歸還物品時應填寫公物歸還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
(八)、受理投訴制度
保安部接待投訴:記錄---開單---轉達有關部門---解決---反饋---記錄
記錄:接到客戶投訴必須認真記錄投訴內容;
開單:根據投訴內容開單確定時間安排解決;
轉達:根據有關投訴派發相關部門解決;
反饋:當相關部門解決后,向上級領導匯報落實情況;
記錄:對部門解決反饋后的事項,值班員記錄在冊存檔;
回訪:保安部針對部分處理事項進行上訪或電話回訪;
具體操作規范
1. 接到投訴,除了簡單事宜,可當場簽復解決的以外,都應填寫記錄單,記錄單應記明:投訴人姓名、聯系方法、投訴內容,并作為第一受理人簽字。
2. 如在巡邏過程中接到投訴,應記錄在巡邏簿中,回到值班處再填寫記錄單。同時答復投訴人:“我一定將您的投訴負責轉告有關部門,并盡快給您答復”。切忌,不要輕易向投訴人作許諾,避免被動局面無法收場。
3. 絕不允許保安部任何人對客人說,‘對不起,這事不是我管的,請去找xx部門’。必須按上兩條內容操作。
4. 接投訴人應在最短時間內將記錄送到有關部門,由有關部門接手處理。
5. 如果投訴人再來詢問,可回答:“我已在某時將您的投訴報告給有關部門,并且我還會關心此事,請您放心”。同時應向送交部門催問處理情況,直至有了最后結果。
(七)、餐廳治安管理制度:
1. 餐廳在正常營業期間的安全管理由各餐廳經理負責;
3. 餐廳客滿時,應請客人在餐廳外面排隊候位,不能讓客人進入餐廳自行找位;
7. 客人用餐完畢,服務員應及時檢查,防止客人遺留物品。
(八)、大堂營業秩序管理制度:
1. 保安員24小時定崗;
2. 保安員任務針對大堂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
3. 禁止衣冠不整、攜帶寵物、進入酒店;
4.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刀管具等危險品人員入店,如需住店要求其將物品暫放保安部保管,離店后在還給其。
5. 對大堂沙發上瞌睡、喝飲料、大聲喧嘩、小孩四周亂跑、坐姿不雅等加以勸說糾正;
(九)、客房配匙安全監督制度:
2. 保安領班應陪值班經理一起上客房至工作結束;
3. 每次至保險箱處領出或放回鎖匙時需要記錄上簽名,另保安領班還需在保安值班記錄上注明。
(十)、夜間開倉安全監督制度:
3、 領出物品后,部門人員必須共同檢查門鎖情況并將鎖匙歸還,簽名確認。
(十一)、停車場管理制度:
2. 停車場必須在出入口設立明顯的標志,寫明停車場名稱、性質、類別等;
5. 停車場內須設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潔打掃;
9. 廣場酒店內所有停車處。為顧客提供臨時免費服務;
11. 任何有阻礙酒店通道的車輛,保安員有權力勸其離開;
12. 密切注意客人車輛是否關門,對未有關門者及時通知當值領班、值班經理共同處理并作記錄。
(十二)、外來施工人員管理規定:
1. 外來施工人員來本酒店施工前,必須由用工部門審核后出具證明,到保安部辦理臨時出入證。
2. 辦理臨時出入證時每證需繳10元押金。完成施工后到保安部辦公室退證手續,退還押金。如損壞每證賠償5元。
3. 使用臨時出入證不得超過所限時間。如施工工作沒完成。還需繼續使用時,應及時辦理續用手續。否則予以作廢,不辦理退證手續。
4. 施工人員在酒店期間,需佩戴臨時出入證,在指定區域工作。不得隨便進入與之無關的區域,要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無故不戴證或持偽證者,視情節,批評教育或處10—50元的罰款。
5. 外來施工人員在酒店施工期間,禁止流動吸煙,不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亂拉電源、偷盜酒店物品等。如有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罰(50—500元的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 外來施工人員在酒店施工期間要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安全制度和規定。用工部門必須派人監督管理。
7. 用工部門應承擔外來施工人員的管理責任。如因用工部門管理不善,給酒店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酒店追究用工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8. 凡外來施工人員帶入酒店的工具、材料等物資,在離開酒店時用工部門開具出門證明,經門衛檢驗方可放行。
(十三)、施工現場管理處罰規定
為了保證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以及便于我部對施工現場人員的管理監督,確保此項工程能夠安全順利地按時竣工,針對本酒店及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施工現場管理處罰規定:
3)、嚴禁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抽煙,大聲喧嘩、光背、穿拖鞋、隨地大小便等行為;
4)、未經本酒店工程部有關負責人的許可,不得隨意接駁電源;
5)、所有施工人員只能按照規定的路線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擅自進入酒店的營業區域。
以上施工現場管理處罰規定,請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我部有權將視其情節的輕重予以罰款或其它處罰。
(十四)、保安部訊問管理制度:
2、 訊問時需用專門的訊問紙,訊問完后交當事人簽署認可后歸檔;
3、 訊問時,無關人員不得在場,訊問資料不得告知與案件無關的人。
(十五)、協助執法機關辦理案件制度:
2、 向執法機關報告的案件,將由保安部經理寫出案發經過,初步調查材料及會同當事人一起移交執法機關。
(十六)、協助外部門處理事件制度:
2、 遇外部門要求本部門配合時,需知會本部門當值經理,并由本部門派出責任人跟辦;
3、 遇經常需完成之事,如消防、技防報警、進入客房等,請參照各專項執行制度。
三、根據國家消防法,結合酒店管理制定下列各項消防制度。
(一)、酒店消防設施的管理規定
1. 非火警的情況下,未經批準,不準用消防水。
2. 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拆除、損壞安裝好的各種消防報警探頭。
3. 未經批準,不準進入酒店消防監控中心或消防水泵房。
4. 非火警的情況下,不準按動設置,包括在樓層各區域的手動報警按鈕及消防防排煙、防火卷簾等按鈕; 不準隨意用酒店各個區域的消防對講電話。
5. 非火警的情況下,或未經批準,不準隨意關或開消防栓系統、噴淋系統在正常運作下的閥門。
6. 非火警的情況下,不準隨意使用酒店的消防器材。
7. 不準在消防通道內堆放垃圾或作其它用途。
8. 不準隨意拿酒店內已經安裝好的消防應急燈作其它用途。
9. 不準損壞酒店內已經安裝好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改動標志的方向,所有的消防設備、設施專業的工程人 員要定期保養、測試,保持正常運作。
10. 如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事故后果追究法律責任。
(二)、消防培訓管理制度:
2. 在職員工的消防培訓,培訓有關預防措施,考核消防器材知識和操作程序;
3. 將培訓結果轉送培訓部,做為員工評估及其工作評級的一種標準;
4. 培訓實行簽到制,不準缺席,若有急事處理,必須報請部門經理審批后執行。
(三)、消防演習管理制度:
1. 由保安部經理編寫演習程序,上交總辦審核;
2. 由保安部安排各部門的演習工作;
3. 填寫消防演習記錄;
4. 總結各項演習經驗。
(四)、消防檢查制度:
1. 每周由綜控主管檢查各處消防工作;
2. 每周檢查消防工作后,填寫檢查記錄;
3. 對不合格之部門填寫整改通知書;
4. 每年全面檢查2次,根據結果進行總結評比工作。
(五)、消防操作管理制度:
1. 總經理為防火責任人;
2. 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保安部具體負責,做好日常的消防計劃,檢查和培訓工作;
5. 發生火災時,成立火災現場臨時指揮中心,成員由總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火災現場所在部門總監、經理和值班經理理組成,執行總經理任總指揮。若火災發生時,執行總經理不能到場,也未指定代理人時,則由當值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擔任總指揮。
第一條為加強酒店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第三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和改變工種的酒店員工必須由生產主管先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和生產流程的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第四條對從事酒店鍋爐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管理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的制度。
第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六條酒店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管理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引發酒店火災的一切隱患。
第九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每周由總經理帶隊組成檢查小組進行管理檢查一次。
第十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上報,形成及時整改的制度。
第十一條采購部要按銷售計劃提前準備,要保證時間和產品質量,不購買、出售腐爛變質食品,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第十二條食品加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杜絕病毒相互傳播。
第十三條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生產車間原材料明細帳和產成品明細帳。原材料的數量管理根據領用時數量和加工產成品時消耗的數量登記;產成品的數量根據加工完成的產成品和產成品返倉庫數量登記。
第十四條月底將原材料和產成品出、入庫和結余數量,上報酒店總經理。
第十五條生產人員在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工藝要求進行生產管理制度,如有違反,造成產品質量不合格者,要按成本價扣減工資。
第十六條生產人員要嚴禁將不潔物質帶入車間,如有違反者,一次罰款50元。
第十七條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隨時注意設備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酒店工程部處理。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二
安全疏散設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設備,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正常運轉,是維護我們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認真執行以下規定:
1、 要時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2、各員工嚴禁下列行為,違者予以通報批評或罰款等處罰: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 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3、 酒店下列場所或部位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符合標準的疏散指示標志:
(1)疏散走道、疏散門;
(2)樓梯、電梯及其前室;
(3)配電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設施、設備應當指定專人管理。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裝置,消火栓系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必須委托專業維修公司定期測試和維修保養。
5、 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設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應當報酒店消防隊科備案。
6、 員工宿舍樓應配備救生繩、樓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專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有關問題,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轉。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三
一、旅館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經營負責人為旅館治安責任人,對旅館及其附設經營的歌舞廳、洗浴場所、音樂茶坊等娛樂服務場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負責。
二、旅館治安責任人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及操作規范迸行學習培訓,嚴格落實旅館業治安管理各項制度及措施。
三、旅館責任人應加強對從業人員的領導,明確崗位職責,教育、督促其遵紀守法,確保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到位。
四、旅館應當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
五、旅館應當支持、配備公安機關預防和查處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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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四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酒店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五
安全管理要始終保持持續改進的意識,不斷完善和強化體系的功能2.著眼于預防。
預防為主是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原則,注重事前預防,識別和判斷3立足于全員參與。
以員工教育為主,重點關注事故發生的根源,從源頭上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1.崗位班每班次后進行安全自查。
(三)、防火門/消防通道管理制度。
1.防火門、消防通道是酒店消防設備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保持完好正常,不得占用。
2.防火門平時應處在自動關閉狀態。
3.防火門不得用鎖具封閉。
4.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嚴禁堆放雜物。
(四)、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保管制度。
1.維修技工負責酒店內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如油漆,香蕉水,火柴,酒精等。
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類存放,物品與物品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
3.應放置在陰涼,通風的地點,并注意保持適當的溫度。
4.易燃,易爆品入庫后應每周檢查。
5.易燃,易爆品存放處不得動用明火,并在墻上醒目的位置上標上“嚴禁煙火”
1、條件合適的情況下,可畫回車線和停車線,規范停車。
2、酒店玻璃正門口不能停車,最好放置警告牌。
5、如發現客人車輛出現損壞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經理,值班經理主動聯系客人。
(六)、保安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項。
(七)、監控工作制度。
2.監控人員發現異常情況,應注意保持監視,并及時聯系就近人員或保安到現查看或處理。
3.對外來人員需要查閱錄像記錄的,必須經店長同意。
4.發現監控系統故障的,要及時聯系維修技師查看,如處理不了,需立即聯系供應商修理,同時做好工作記錄。
5.前臺人員負責監控設備的清潔衛生。
6.非當班保安人員,值班經理不得翻看錄像資料,如特殊情況,必須征得店長同意。
7.店長或店助每周檢查兩次監控錄像,并做好記錄。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六
一、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二、酒店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人事經理擔任,以協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保安部,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及下屬企業負責人為本部門(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各崗位主管(領班)為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三、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的有關勞動安全規定及技術標準,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須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備案。
五、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報告制度》進行妥善處置。
六、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概念含義:
1、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指不發生工傷事故、職業病、設備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即人不受傷害,物不受損失。
2、事故及傷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傷亡事故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傷(包括職業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或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傷害和職業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5、危險源(危險的根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物質損失事故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產,是指為了使勞動過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及各種災害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生產作業過程的正常進行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和從事的一切活動。
7、勞動安全管理,是指企業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標準為依據,采取各種手段,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狀況實施有效制約的一切活動。
8、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該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為及不正確的觀念與態度:
1、缺乏知識、技術、經驗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3、上崗操作準備不充分,與同伴聯系、配合不當。
4、操作姿勢不正確,用力過猛,速度過快,工作位置不當。
5、安全裝備設置錯誤或失效。
6、以身體代替工具,或以拋遞代替手傳等不安全動作。
7、飲酒、服藥、過饑或過飽時作業。
8、帶病、超負荷、超時、過度或惡劣環境作業。
9、未使用或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工具或穿著不安全的服裝。
10、作業期間開玩笑、追逐打鬧、搞惡作劇等。
八、不安全的環境:
1、不適當的照明環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溫度過高或過低,空氣不流通,濕度過大。
3、不安全的設備設施、構造、作業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銳鋒利、表面過滑、老化失效。
5、設備、材料、工具或廢料、物料沒有堆放妥當或儲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狹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臨時及凌亂物品。
8、缺乏護欄及圍蔽,上方及周圍有施工作業。
9、設有高溫、高壓、轉動、帶電、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蝕設備及物品的場所。
10、人員流動大、有機動車進出、玻璃門、玻璃墻、雙向門、轉彎等場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十、酒店勞動安全生產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組織、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政策、規定。
2、教育各部門管理人員尊章守法,帶頭搞好安全生產。
3、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情況匯報,發現問題及時找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4、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調查、布置、指導、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5、負責隨時檢查、通報各部門勞動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對出現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職業傷害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本部門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運行進行監督。
2、向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參與制定酒店和部門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督促實施。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上級報告;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5、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領班)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規定和制度,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檢查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機械、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消除危險隱患。
3、督促本班組員工搞好文明生產,保持工作地點的衛生整潔。
4、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5、如遇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并保護現場,參加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十四、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現象的發生。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設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酒店和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4、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和酒店有關部門匯報。
5、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和報告上級領導,并協助調查工作。
6、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十五、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分類匯集國家頒發的勞動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各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和發生安全事故的檔案資料,建立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存放在總經理辦公室,并指定專人負責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門(公司)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匯總本部門勞動安全監督檢查報表及分析資料,建立相關檔案,及時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存檔。
十七、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建立本崗位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類安全事故的案例匯編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管理檔案和各崗位的勞動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各部門須將改進后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小組檢查核實后才可終結,并將有關情況存檔。
十九、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
2、對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有知情權。
3、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權。
4、在緊急情況下有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批評和檢舉權。
二十、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義務:
1、接受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
2、遵章守規,服從管理。
3、在勞動過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他人違反安全作業的行為應給予制止。
6、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
二十一、勞動安全教育和培訓:
1、酒店對勞動安全教育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培訓制度。
2、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訓部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訓的教育。
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由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教育及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各崗位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訓,經常檢查員工有關勞動安全的執行情況,并根據員工實際工作中出現的違反安全作業現象及時給予糾正及教育。
5、組織實施培訓的部門必須制定相關表格,注明組織部門、日期、時間、具體內容,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須簽名確認。
二十二、酒店員工安全知識宣傳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業工種人員,如從事司機、電工、鍋爐、燒焊、油氣等工作的,須持證上崗并定期參加相關部門舉辦的安全學習及審證。
二十四、酒店按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實際需要選派人員參加注冊安全主任培訓班學習。
二十五、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與發放管理:
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定期發放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眼鏡、聽力護具、防護套、手套、防墜落護具、防護鞋等。
2、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采購、保管、發放由人事培訓部、供應部、倉管部及使用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3、所選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操作。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根據酒店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
5、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勞保用品管理規定》執行。
6、員工對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檢查,對失去保護功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及時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7、凡專業性強、結構比較復雜,使用要求嚴格或急救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凡適合個人身體規格或隨班組使用的,宜分散個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對在勞動安全方面表現突出并作出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十七、對因違反勞動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批評和處罰。
二十八、本規定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十九、根據國家頒發新的法律法規及形勢發展,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應對本規定做適時修改。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七
一、餐飲部防火制度與規定:。
(4)宴會廳、餐廳有活動時,所有出入門、通道和樓梯必須保持暢通,以便疏散;。
(6)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操作使用,必須制定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8)不得往爐火眼和烤箱內倒置各種雜質廢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
二、宴會廳及餐廳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2)如遇大型活動使用部門應該制定安全措施,報保安部;。
(3)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活動場所;。
(4)活動場所嚴禁動用明火;。
(2)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及做他用,確保安全通道暢通;。
(3)禁煙區不得吸煙;。
(4)使用臨時電器設備,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禁止亂拉監時電源線;。
(6)墻壁插座使用功率不準超過2千瓦須經酒店工程部批準,并由工程部實施;。
(7)臨時電器設備總功率超過2千瓦須經酒店工程部批準,并實施;。
(9)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包括高熾照明),如必須使用須有安全措施,并報保安部批準;。
(10)各種活動不準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體做清洗劑;。
(11)妥善保管自帶貴重物品、防止丟失;。
(14)服務人員在清理衛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
(15)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暢通,以備疏散;。
(16)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制度。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八
火災始終時時刻刻對酒店業構成巨大的威脅??谇埃瑖鴥韧饩频陮ο拦ぷ髟絹碓街匾暋N覀兙频晖度肓舜罅康馁Y金,購買了先進的火災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這對灑店消防工作起到廠積極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應以預防為主,為了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酒店的現實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節消防委員會的成立。
消防委員會的人員組成:
消防委雖會主任:酒店總經理。
副主任:營運總監、工程部總監、安全部經理。
成員:工程部、安全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二節三級防火責任人的確定。
酒店設三級防火組織,任命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酒店法人代表總經理擔任,
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級主管及領班擔任。
第三節義務消防隊的建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企事業單位必須成立自建消防組織,在各自的崗位上發揮作用。
結合酒店的具體情況,根據要求,本酒店各部門都要義務消防隊,由部門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節消防委員會職責。
2、認真組織制定消防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7、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事故。
第二節義務消防隊職責。
1、貫徹執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傳工作。
2、不斷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熟悉酒店各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積極參加酒店各項消防活動。
5、積極參加搶救和撲滅火火或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6、在有關領導的授權下,積極追查火火發生原因。
第三節各部門經理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根據本部門具體性質,制定具體的崗位防火規定。
5、當火災發生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6、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追查火災事故原因,對肇事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節安全部經理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搞好本部門的人員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組織好防火救災教育及防火安全檢查,建立防火檔案和制定滅火作戰計劃,確定重點,制定措施。監督落實隱整改工作。
5、加強防火工作日標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酒店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密切協作,認真追查火災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9、監督各部門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節消防主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下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義務消防組織,對本部門義務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各部門領班的消防職責。
1、負責本班組的防火工作,具體組織貫徹、執行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和防火措施。
2、負責向本班組員工介紹防火注意事項和有關規定,檢查酒店內特別是重點。
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3、結合本班組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
全技術操作規程。
4、定期檢查酒店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奸、清潔、完。
好。
5、每日領班要小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后及時處理,重大隱患要上報。
上級主管。
6、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組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7、火災撲滅后,在上級領導的授權下保護現場。
第七節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后能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八節消防巡視員的職責。
2、積極參加安全部的各項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業務知識的訓練和學習,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學習和訓練,使自己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本崗位內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初起火火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隱患。
3、認真檢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設備的完好情況。跟進施工隊伍,根據《施工管理規定》嚴格檢查施工情況,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
4、如發現有異味、異聲、異色要及時報告,井查明情況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5、當發生火災時,首先要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控中心或總機報告,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員工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就近取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6、電器著火要先斷開電源,再進行撲救。氣體火災要先關閉燃氣閥門,如果閥門關不緊,先不要滅火,設法將閥門關閉再進行滅火。
7、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九
一、目的:
為規范本酒店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
三、主持權責:
會議提議人或主辦部門(含總經辦、各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四、會議分類:
1、各班組員工班前例會(10分鐘)
主持:主管級/經理級管理人員
成員:當班全體員工(副總/總經理旁聽)
內容:查儀容儀表;總結前日工作;布置今日工作;調重點事項
地點:
時間:
2、營業部領班級以上日例會(20分鐘)
主持:經理
成員:當班領班/主管人員
內容:以解決問題,強調重點事項,協調工作為主
地點:
時間:
3、周例會(1小時)
主持:副總經理/總經理
內容:分析經營管理工作情況;匯報總結上周工作,下達本周各級任務,協調各部門工作
地點:
時間:
4、臨時(專項)會議
因重要事項或緊急事務或者經營管理營銷的專項會議由上級臨時組織下屬召開的會議
五、須知:
1、各部門會議由會議主持人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
2、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
3、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或口頭通知。
六、參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準時到會,進行點名制度。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會議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無聲,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參會人員無重大事故理由不得隨意進出會場或中途離開會場。
7、會場內保持安靜與清潔,嚴禁吸煙、喧嘩、亂扔垃圾。
8、與會部門人員在會上的發言程序是:先匯報工作;再提出需解決的問題;最后羅列需協調、建議的事項。語言規范是:××部××(職務)匯報;上周總結有以下幾點······;本周工作安排有以下幾點……。需要××部協調/溝通/幫助/以下幾點······(建議××部······) ——匯報完畢!
七、會議記錄
1、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記錄內容為(主持與記錄、召開時間、參加人員、會議內容)。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將由部門最高管理人員定時或臨時抽樣審核簽名。
八、會議跟進
1、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服從主持人指定。
2、經理/副總/總經理主持的會議會后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經理負責落實,經理/副總/總經理另有指定的服從經理/副總/總經理指定。
3、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九、紀律(遲到、早退、缺席)
a、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后5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b、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會場的,計為早退。
c、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十、處罰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30元的罰款。
2、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100元的罰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十一、附則
1、本制度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2、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事情的程度處理執行。
一、會議組織
(一)飯店級會議:飯店員工大會、飯店業務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由各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二)專業會議:即全飯店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三)系統和部門工作會:飯店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四)班組(小組)會:由各班組長決定并主持召開。
(五)上級飯店或外單位在我飯店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二、會議安排
(一)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飯店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飯店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行政事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經營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經營管理大會(或飯店員工大會)
總結上期(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期(半年、新年)工作任務。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匯報、分析飯店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飯店經濟效益。
(5)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匯報總結前期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6)部門事務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7)班組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 各類代表大會
(1)員工代表大會
(2)部門員工大會(或員工代表小組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飯店管理委員會議
(2)總經理、工會主席聯席會。
(3)生產管理委員會議
(4)生活福利委員會議
(二)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主管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10天經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1、總經理辦公室每周六應將飯店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并編制會議計劃,分發到飯店主要管理人員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對于準備不充分、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4、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5、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必須服從飯店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與飯店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三、會議的準備
(一)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者等)。
(二)參加飯店辦公例會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總經理批準。
(三)有以下原因。副總經理以上的高層管理人員可提議臨時或提前召開飯店辦公例會:
1、有重要事項需提交飯店辦公例會討論決定;
2、各部門重要業務管理人員的錄用及辭退。
(四)《會議紀要》屬飯店內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范圍的保密性,未經批準不得外傳。
(五)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義,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
(六)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使用手機、傳呼機。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十
一、為了確保酒店消防安全,保障賓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酒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酒店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在職能部門(保安部)的具體指導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安全責任制。由酒店法人代表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開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總經理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門經理為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各級行政領導(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標,與生產、工作、經營同時計劃、布臵、檢查、考核和獎懲。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接受酒店保安部的安全監督。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酒店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五、凡本店員工及外來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規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凡違反本店規定的將受到批評教育或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酒店領導報警,并迅速全力撲救,及時疏散客人。現場人員必須服從酒店領導和消防人員的統一指揮。
七、不能擅自移動、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準隨便開掘施工,以保持道路暢通。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十一
一、每臺電梯應建立單獨的安全技術檔案,(以下簡稱檔案),不得與其他設備資料混裝。
二、檔案應由酒店經理或經理制定人員,必要時交公司統一歸檔管理。
三、檔案應有目錄,對文件的名稱、數量及保存年限詳細記錄。
四、需要調取檔案查閱時,應辦理借閱手續,用完湖馬上歸還,管理人員應清點文件數量,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
五、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使用注冊登記表》:
(二)設備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文件:
(三)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
(四)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五)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
(六)設備運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六、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定期檢驗報告,設備運行故障記錄至少保存2年,其他資料應當長期保存。
七、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檔案。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十二
(?。╇姽け仨毥涍^電業部門(或勞動局)正式考核發給電工證后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不經考取電工證的學徙工不得單獨操作。
(2)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新設、增設、更換的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技術部門共同檢查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
(3)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負荷應按規定標準,接頭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一般的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查,發現可能有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電線靠進墻壁、地板、葦箔或與其它物體接觸時應做瓷的或金屬的套管加以隔絕,在任何部位增設新的線路,如不做金屬套管時必須使用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6)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以及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鋪設的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套管,并采用防爆型燈具、電閘箱,燈開關應裝在庫外。
(7)禁止在電燈燈頭上使用紙張、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
(8)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氣設備時,在未經試驗正式通電使用之前,安裝、修理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安裝檢修所用臨時照明燈必須使用低壓手把燈。
(9)滅火器、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10)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xx”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1)機房指空調機房、配電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機房內禁止吸煙、閑人免進。
(2)機房內禁止貯存各種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機房要定期清掃,不得殘留布毛、紙屑、垃圾等易燃物。
(4)機電設備各種線路和機械部分要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并經常檢查維修,以防打火,短路,引起著火事故。
(5)在檢查擦洗零部件用油時,應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用剩下的汽油,油擦布等要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正確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xx”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1)前廳、前臺的工作人員要經常注意發現制止賓客將易燃、、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等帶進飯店,如發現馬上通知值班經理和保安部。
(2)前廳、前臺工作人員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等。保安室內禁止吸煙。
(3)及時清理電文傳真機紙等易燃物。
(4)經常檢查電傳機和照明用電是否安全可靠,不用時及時關閉。
(5)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6)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7)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xx”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1)電話機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閑人勿進。
(2)室內通風要良好,杜絕一切火種,如用油類易燃品清洗機件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因其它原因需用火時,須得到有關領導和保安部同意后方可作業。
(4)知道所在樓層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懂得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xx”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1)倉庫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并設明顯的標志牌。
(2)倉庫照明及線路須符合消防規定,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3)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4)嚴禁寄存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5)倉庫內嚴禁使用電熱器。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7)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確無問題關閉電源、鎖門方可離去。
(8)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1)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電腦設備。
(2)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防止各類引起火災的設備事故和技術操作事故發生。
(3)保持室內清潔衛生,防止導電塵埃附在電路造成短路失火。
(4)保持各種設備的完好性和完整性,保持室內干燥。
(5)當值人員應認真負責,不得脫崗。
(6)懂得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熟悉酒店各監控點以及全酒店所有消防器材的具體位置。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1)本部門、班組要有防火負責人、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做到責任明確、任務落實。
(2)消防器材有專人負責,定期維護,并放置于明顯易取的位置,嚴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識的損壞。
(3)各樓備用的消防樓梯,嚴禁堆放任何雜物,要隨時保持暢通無阻。及時清理本部門區域內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4)各處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處于良好的狀態并定期檢測維護。
(5)不得私裝、私拆電線和電器設備。發現客人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應予以勸阻、制止,并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經理。
(6)不準在房務中心及禁煙區域吸煙,不準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8)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門及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熟練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10)對公安消防部門指出的火險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給予整改解決。一旦發生火情、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及消控中心,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1)本部門、班組要有防火負責人、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做到責任明確、任務落實。
(2)消防器材有專人負責,定期維護,并放置于明顯易取的位置,嚴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識的損壞。
(3)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雜物,要隨時保持暢通無阻。及時清理本部門區域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4)各處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燈,應處于良好的狀態并定期檢測維護。
(5)不得私裝、私拆電線和電器設備。發現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應予以勸阻、制止,并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經理。
(6)不準在廚房及禁煙區域吸煙,不準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8)廚房排煙罩上及運水煙罩的油污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凈和排氣暢通無阻。
(9)嚴格執行下班后關閉水電閘、電燈和電器設備、爐灶火種、煤氣閥門的安全制度。
(10)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門及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11)對公安消防部門指出的火險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給予整改解決。一旦發生火情、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及消控中心,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十三
一、 搞好消防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 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備,高層建筑應配備救護工具,興建、擴建、改建的酒店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安全保衛部門幾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三、 建立健全消防檔案,了解并熟悉酒店消防設施整體布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單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消防管理規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嚴格執行。
四、 酒店新建、更新改造項目的圖紙,須報經區、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后應通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五、 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幾易然易爆物品,倉庫、柜臺等場所禁止吸煙,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需履行安全保衛部的審批手續,并在現場設置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品應撤離。未經工程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酒店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安全措施。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十四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人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后,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4、倉庫范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倉庫內將電線私拉亂接。
5、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倉庫內保證貨架與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6、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應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有標簽并標明品名、規格、性能、進價。
7、倉庫的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8、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十五
一:保安部內部各項管理制度.
(一)、保安員日常管理制度:
1. 保安部依據《員工守則》對保安員進行管理,同時根據保安工作的性質和要求,在實施具體管理時必須更加強調“嚴格培訓,嚴格管理”的要求。
2. 保安部是 “執法”部門,保安員是“執法者”,因此要求保安員“律人先律已”,如保安員違反紀律,一律從嚴處理。
3. 對保安員的日常管理和培訓工作由保安部經理負責,通過綜控組主管、警衛主管具體指導,每月由部門經理、綜控主管或警衛主管主持召開一次保安員大會,每周一次由綜控主管、警衛主管或領班主持召開各班組班務會,小結工作及進行業務知識培訓。
6. 每日班后由本領班集合對各崗位隊員進行工作講評。
(二)、保安員培訓管理制度:
1. 接受各種知識和保安業知識的業余培訓是保安員的義務。
2. 保安部將根據每個員工的素質和表現以及部門管理、服務工作的需要,進行不同形式、不同層次的培訓。
3. 日常培訓原則上按層次管理,即部門經理負責對主管的培訓,主管負責對領班和保安員進行周期性培訓。
4. 保安部每季度對員工進行一次工作業績的評估,作為員工下一季度工資標準的依據。
5. 保安部每半年對員工進行一次業務技能和綜合知識的考核,成績存檔作為晉升、降職或獎罰的依據之一。
6. 如員工嚴重違反紀律但又未達到開除的程度,則部門將依據員工手冊作出處罰、并對其在崗培訓(重復培訓)。如重復培訓未合格的員工,部門將對該員工作出淘汰決定,以此方法激勵其他員工,引以為戒。
(三)、保安部工作管理制度:
1、 崗位紀律
1) 一切行動聽指揮,下級服從上級。
2) 熟悉和遵守酒店及保安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3) 上班不遲到、早退,上班時間未經許可不擅自外出。
4) 不得隨意請假、調班,如確有重要事情,需提前一天向領班書面申請并辦理請假手續。緊急、特殊事情可以電話通知但事后須提供相關證明及補辦請假手續。
5) 上班時間不得吃零食、飲酒,不得聽收音機或玩游戲機,不得與人爭吵,不得串崗,不得打瞌睡及睡覺,不得私自會客。
6) 當班在崗時不得吸煙(吸煙須在規定地點),不得看書報刊物,不得與無關人員閑聊。
7) 不準打聽或議論客人的私人生活,嚴禁泄露客戶資料和酒店內的一切資料。
8) 不準私自向客人承攬任何業務。
9) 不得接受客人的小費、招待或任何形式的饋贈。
10) 不得將客人丟棄的任何物品占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2、 崗位文明規范
? 儀容儀表
著裝要求
1) 制服:外套按規定季節著裝,保持整潔。鈕扣完整、扣緊。大衣與外套統一穿著,衣領不得豎起。
2) 襯衫:衣服平整,領、袖口清潔,隔天換洗,鈕扣完整、扣緊。
3) 領帶:長度不過腰,領結居中飽滿。
4) 皮鞋:上崗前擦拭,保持清潔光亮,鞋帶扎緊。
5) 佩飾:胸牌別在左上口袋1厘米處,肩章佩在肩部正中,臂章佩在左上臂外側中央,離外套肩線下約12厘米。
儀容要求
1) 保安員頭發不過衣領,鬢角不過耳、不留奇異發型。
2) 勤刮臉,不留胡須。
3) 指甲要常修剪、不留長指甲。
4) 當班員工不食蔥、蒜等氣味濃烈的食品。
儀態要求
1) 行走時上身應保持挺直,雙手自然擺動,避免上身晃動
2) 跨立式站立時兩腳分開,與肩同寬,腰挺背直,目光朝前看,右手捏住左手腕,緊貼后腰部。
3) 坐著時上身要端正,不能前傾歪斜,不要用腳敲打地面,不要擺動、抖動,不要翹二郎腿。
? 待人接物
1) 對來訪人員說:“ 您好,請問您上哪樓哪座?” “請出示您的證件?!?/p>
2) 當對講機無人接聽時應對來訪者說:“對不起,您要找的人不在,請您稍后與他聯系,好嗎?”
3) 當來訪人員離開時應說 :“謝謝您的合作,歡迎您下次光臨”,“再見”。
4) 對違章行車者說:“對不起,我們這里是單行線,請您按規定方向行駛”“謝謝您合作”.
5) 對違章停車者說:“對不起,消防通道禁止停車,請您將車停在指定車位好嗎?”
6) 對車場內閑雜人員說:“您好,為確保您的安全,請您不要在車場玩?!薄岸嘀x您的合作”
7) 對車輛出車時應說: “歡迎您光臨本酒店,祝您一路順風”
8) 當車輛進車時應說: “請您將門窗鎖好,貴重物品隨身帶走,請不要放在車內”
與客人交談時:要與對方保持適當的目光交流。
同人握手時:要目視對方,面帶微笑。
接聽電話時:
1) 鈴聲一響,盡快接聽,鈴聲不超過三次。
2) 接聽電話時,聲調要親切,語速不要快。
3) 接聽外線電話要先問好,值班處簡稱:“您好,保安部xx崗位,請講!”。
4) 樓層業戶電話應報:“您好,保安部消防監控中心,請講!”
5) 接聽保安聯系電話應報:“xx崗, 請講!”
6) 如沒有聽清對方的話,應說:“對不起,我沒有聽清,請您再講一遍?”。
7) 如需要詢問對方姓名和公司,應說:“請問您貴姓?請教貴公司名稱?”。
8) 如果接到打錯的電話應說:“對不起,這里是保安部xx崗位, 您打錯了!
9) 通完電話后要說:“謝謝、再見”,并應讓對方先掛電話。
接待來客
1) 接待有約來客,經確認后,可直接引見,態度要熱情。
2) 對未預約來客,應禮貌地問清姓名或單位、來訪事由及拜訪對象,并為其聯系,應熱情引導,若不安排見面,則委婉地告訴來訪者。
3) 詳細及準確記錄客人要求或投訴內容,并及時轉達給相關負責人。
(四)、安器械使用規定
1、對講機制度:
1) 管-理-員在使用對講機時必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根據編號對應備用電池板,不得調錯。
2) 每班交接-班時必須對對講機及附屬設備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于交接-班記錄中。
3) 對講機是崗位之間重要的通訊工具,所以,在頂崗或換崗時,要做好移交,做到機不離人,人不離崗,不準擅自將對講機帶到他處或借給無關人員使用。
4) 上班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關閉對講機及禁止在對講機中談論于工作無關事由、開玩笑,不得在對講機中聯系機密事情。
5) 本部使用統一頻道,未經主管許可,任何人不得更換。
6) 使用時,若出現收發信號較弱時,有以下幾種原因:
7) 周圍有多種電波干擾(如遇串臺時,不得與之聯系);
8) 周圍有鋼筋、鐵器等障礙物(如遇電梯、機房等);
9) 周圍有較高、較厚的墻壁或地下室等密封處;
10) 電池不妥善保管及使用對講機,不得握拿天線部位 。 避免碰撞、敲打對講機,避免因浸水、淋雨等 而導致對講機受潮。電池板需電量耗盡方可充電。
11) 對講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應及時報告,嚴禁私自拆卸。 如違反規定而造成對講機損壞的,根據規定給予處罰及賠償。
2、對講機使用方法:
1) 為了更加清楚的聯系特規定代碼如下:
內保巡邏崗: 05 東門崗: 06 西門崗: 07 大堂崗: 08
2) 對講機使用方法如下:
a) 愛護使用對講機,請勿摔跌,取用時用手握機體,勿拿天線和腰夾.
b) 使用時先用手按住紅紐然后呼叫.
c) 等待呼叫完畢后在松開按紐.
d) 如果呼叫本崗位時,要等對方呼叫完畢回答.
e) 請及時檢查對講機的頻道(保安部統一為六頻道)和對講機的音量及電池電量是否充足,以免引起工作的不便.
3) 應急代碼(在周圍有閑雜人員,又不方便回應的時候用):
火 警: 19 地 震 : 13 臺 風: 15 死亡事件: 14
4) 各代碼的使用方法:
a) 如:領班呼叫大堂崗 08 、 10呼叫,收到請回答, 08收到請講.
3、手電筒:
1) 一般照射:在大范圍搜索巡查時使用。
2) 集中照射:集中一點照射,在辯明可疑事物時使用。
3) 盡量少用手電筒,以免暴露自身位置,而遭藏匿暗處之歹徒襲擊。
4、數碼相機:
1) 統一保管統一使用,未經批準保安員不得隨意使用。
2) 由當值保安領班保管。
3) 當值領班應注意保養,妥善管理。
4) 其他部門須借用時必須寫借條,內容為使用事由、借用時間、歸還時間、借用人簽名、當值領班簽名。并做班組好移交,由當值領班根據借用時間,做好跟進歸還事項。
(五)、監控室管理
1、保安部/值班室
? 室內要求:
a) 頂面標準:黃色或白色、光潔平整無污垢,室內照明器具為日光燈。
b) 墻面標準:黃色或白色、墻面光潔平整,清潔無污垢、無破損。禁止未批準的上墻物品。
c) 地面標準:地面顏色保持一致,每日當值均做一次清掃垃圾、拖塵。地面應是光亮清潔無垃圾。
d) 室內頂、墻面規定每一年內進行一次粉刷,并及時修補日常工作中產生的明顯損壞情況。
e) 室內衛生標準:墻面、頂面每月清潔一次,達到無塵、無污垢干凈如新。
? 墻面掛飾:
保安監控中心內墻面禁止隨意敲釘掛物,一般只掛飾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供參照遵守執行,及常用聯系表以備查閱,須飾以鏡框之內并掛放整齊。除此之外,盡量不要在墻上隨意掛出。
2、保安監控室
? 抽屜:抽屜內不得存放非工作物品。各抽屜應按左上角規定之標簽項目存放工作物品,做到統一整齊有序。
? 物品的放置內容:
a) 酒店及項目管理處下發的操作規范;
b) 各類管理通知信函;
c) 訪客登記簿、車輛登記簿、巡邏記錄情況匯報;
d) 當月未歸檔安保交接-班資料簿,受委托轉交資料;
e) 空置備用抽屜作存放臨時轉送處理物品;
? 禁止行為:
a) 不得有抽屜未關閉,或不按規定放置規定物品。
b) 不得將抽屜拉出作為擱腳。
c) 桌面不整潔、擺放物品雜亂無章等。
3、值勤座椅:
1) 坐椅應是完好無破損,表面清潔,坐椅應居中于寫字桌中間,離臺桌30公分放置。
2) 值班員離開座椅時,應將坐椅向前靠桌放置,以表示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3) 值班室座椅由公司統一編號規定放置,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搬離。
(六)電梯使用管理辦法
目的:確保電梯安全正常服務,延長電梯使用壽命和降低電梯維修費用
1. 凡酒店管理中心內的客用電梯,僅供客人和訪客使用,并只可用于搭載人員及隨身小件物品,酒店ab經理級別以上以上人員(含、ab經理級別)、貨運人員等酒店內部規定的其他人員一律搭載行政電梯。
2. 電梯開發時間:
a. 客用電梯:24小時(酒店1號樓內有2臺電梯,00:00以后可只開放一臺,另一臺電梯應停放于高層;2號樓客用電梯正常開啟;3號樓夜間電梯00:00以后全部關閉,早上六點開啟)
b. 行政電梯:每日07:00~00:00開放(如于開放時間以外使用行政電梯,應提前申請,經管理處同意后開放,非開放時間電梯應停放于高層)
3. 使用電梯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重物品不得使用電梯,以樓梯通道搬運。
4. 使用電梯搬運大件物品,需事先申請并經保安部同意同時保安部應派人臨時監控,調整開高峰期間幫運,若運輸過程中電梯因此損壞,責任人將賠償相關費用。
5. 乘載電梯時,應保持電梯內整潔,嚴禁抽煙,輕按按鈕,切勿敲打按鈕和面板,嚴禁蹦跳、強行開門。
6. 乘載電梯時,如遇停電停駛、未平層開門或滑降等意外,應保持冷靜,切勿自行開門,應立刻按電梯轎廂內之緊急對講按鈕向管理處監控中心人員求救,靜待救援人員處理。
7. 當遇火災、停電或地震,切勿乘坐電梯。
8. 如遇乘客發現有人違反上述規定,均有權立刻勸阻,不聽勸阻,應立刻通知保安部監控中心。
(七)、各崗位執勤要求:
8. 值班人員用餐時必須互相輪換,不得空崗用餐,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應迅速趕赴現場,同時應及時向值班領班匯報。如遇到異常情況不妥善處理又不及時匯報者,視其情節輕重和影響大小給予必要的處理。
(八)、保安員交接-班管理規程
1. 目的:統一、規范各班組交接-班。
2. 交接-班前十五分鐘,接-班隊員到達指定地點集合,并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鬧,保持良好站姿,不得蹲坐。
3. 接-班領班要組織全班隊員整隊、點名并統計、做好記錄。統一整隊步行到各崗位,途中步伐整齊一致,精神抖擻。
4. 領班負責檢查隊員中是否有醉酒、神志不清或其它不能上崗的現象,若有立即請其出列,取消其上崗資格,并報經理查明原因,以做出相應處罰。并注意交代當班注意事項。
5. 按時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交-班隊員在接-班隊員未到達前,不準自行下崗。
6. 交接-班時,交-班隊員需將本班的治安情況,值班器械、需特別交代事項等向接-班隊員交待清楚,并做值班記錄。交接-班雙方簽字,以備后查。
7. 接-班時遇有突發事件,由交-班班組負責處理并做好記錄及時匯報,接-班班組要積極做好協助工作。
8. 出現下列情況不準交接-班 :
a) 上班情況未交待清楚,工具、裝備、錢物等未交接清楚或有損壞尚未分清責任,工作區域周邊設施不完整。
b) 上崗人員未到崗接-班,下崗人員不準下崗(下班)。
9. 發現各項記錄、登記本上有亂涂亂寫現象,及工作臺、工作室不清潔的不予交接。
10. 在交接過程中,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協助。
11. 交接-班時,交接雙方要相互敬禮。
(九)、領取保安部公用物品管理制度:
1. 凡是上班當值人員(保安員)一律統一在帶班領班處領取工作崗位需要佩備物;
5. 發現被領物品出現破損或丟失,應記錄下來,照價負責賠償;
6. 保安員已領取保安制服:冬裝、夏裝包括其它配備如有遺失或損壞,應自行負責賠償。否則查到和發現上班人員著裝不整,佩戴不齊全應加倍處罰。
(十)、保安裝備交接管理制度:
2、 保安員使用的電筒、應急燈統一到當值領班處領取,由當值領班做好記錄;
3、 冬季警用大衣領取,由當值領班根據崗位性質給各崗位安排。
4、 所有保安裝備非自然原因損壞的,將由使用人賠償。并對雙方當事人提出警告,如屢次發現此類問題,將直接按員工手冊進行處理。
5、 如接-班隊員在接-班期間未及時保安裝備損壞的,接-班上崗以后發現問題的,將由接-班人負責賠償。并對雙方當事人提出警告,如屢次發現此類問題,將直接按員工手冊進行處理。.
6、 如雙方在交接-班記錄不明時,接-班員上班后發現保安裝備損壞的,由雙方負責賠償,并對雙方當事人提出警告,如屢次發現此類問題,將直接按員工手冊進行處理。.
(十一)、警衛主管、綜控主管每月工作總結制度:
1. 工作總結直接匯報部門經理;
3. 安全概述應將內各種場所所發生的事件及處理決定加以注明;
4. 消防安全情況主要述說本月的消防檢查是否發現隱患及是否發生火情火災事故;
5. 本月事件案件統計,將從每月保安值班記錄中統計;
6. 外事接待主要統計一月中級或以上的接待工作,檢討工作是否有差錯;
7. 內部事務報告,將本組一月內的人事變動、員工培訓及員工重大違紀事件進行反映。
(十二)、日常工作記錄管理制度:
2. 保安值班記錄本內所記敘之事件必須有時間、地點、人物、處理結果、遺留問題;
3. 領班、主管查閱各自分管的班組記錄時做好批示后屬上簽名和日期。
4. 領班值班記錄本在三班記錄完后,由次日當值領班早上八點交保安經理審閱。
(十三)、停車場泊車服務操作管理制度:
1. 客人將車泊入車場后,由保安員引導車位;
2. 泊入車位后車場保安員應禮貌的與客人打招呼,引導客人進入酒店;同時提醒客人將車內貴重物品帶走.并檢查客人的車輛是否關好,有無損壞,作好記錄.
3. 客人提車時保安員應禮貌的與客人問好,主動上前為客人提供方便,為客人做好車輛引導。
(十四)、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1. 監控設備由專人管理和維護,建立檔案,記錄情況。
2. 除特殊情況外,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內。
3. 做好監控系統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使機器能穩定、正常、可靠地運作。
4. 機器設備出現異常情況,管-理-員應立即排除,若不能排除的應及時報告經理,經批準,請專業技術人員檢修。
5. 由工程部技術人員定期對監控設備定期進行檢修維護。
6. 注意安全,做好、防雷、防火、防盜工作。
7. 不帶任何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室,做好保密工作,不向無關人員泄漏自己的工作任務和監控設施。
8. 監視所有攝像位置的圖像,注意異?,F象,發現情況即時通知領班,出現報警信號,立即核查信號真偽情況。
9. 監視電梯運作,監聽電梯內警鐘及對講系統,有情況及時報告領班,并與電梯乘客及工程維修部聯系。
10. 當監視范圍出現異常,如消防煙感器報警,可疑人員出現等等,應立即通知領班到現場查看,爭取把 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11. 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室內應配有手持滅火器材,消防扳手,消防斧,消防頭盔等消防器具。
12. 保持室內整潔干凈,嚴禁在機房吸煙。
13. 對vip區域和異?,F象要做好記錄和錄像,以作必要時查證使用,做好交接-班記錄。
(十五)、監控室錄相管理制度:
1. 每日定時對重點部位進行定時巡查錄相;
2. 對突發事件和可疑的人或事及時錄相,并記錄錄相數碼;
4. 定時對錄相機及攝像頭、電視等監控器材進行檢查。
二、結合酒店管理制定下列各項治安制度。
(一)、保安權限
1. 對治安、刑事案件等現行違法犯罪人員,有權制止并報告保安部經理,但無拘留、關押、沒收財產及罰款的權力。
2. 發生在酒店服務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權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現場秩序以及提供與 案件有關的情況,但無現場勘查的權力。
3.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酒店的規章制度、規定,勸阻或制止未經許可的進入酒店服務區域內的人 員、車輛。
4. 出入酒店服務區域內的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裝載的物品,按照公司的制度、規定進行驗證、驗物,但無人身檢查權。
5. 酒店服務區域內進行安全防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6. 值勤中遇有違法犯罪人員不服制止,甚至行兇報復的,可采取正當防衛,但不得波及無辜人員或防衛過當。
7. 對客人、酒店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發現隱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協助客人、各部門及時整改。
8. 對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員有權進行盤查、監視,并報告保安部及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9.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但沒有對其處罰的權力。
10. 對違法犯罪行為有權制止,但無處罰、裁決的權力。無權受理或處理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和勞動爭議。
11. 對有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監視,并向保安部報告,但無偵查、扣押、搜查的權力。
(二)、保安八不準
2. 不準故意刁難他人、辱罵他人,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
3. 不準毆打他人或教唆毆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4. 不準為違法犯罪活動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
5. 不準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6. 不準私自為他人提供有償服務;
7. 不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8. 不準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殺傷性武器。
(三)、酒店員工的治安管理制度
1. 酒店員工均需自覺地服從保安人員,按照規定實施地各項治安消防管理;均應嚴格遵守“員工守則”,接受保安人員的勸阻和指正。
2. 員工上、下班應走員工通道,上班時攜帶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應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內,不得帶入工作區域,否則安保人員有權不予放行。
3. 員工的自行車、摩托車應按指定的車棚和場地停放,對亂停亂放的車輛,保安部有權扣留和處罰。
4. 員工更-衣室不準作為會客和接待來訪親友的場所,不得作為休息場所。本人的更-衣箱要愛惜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調換和轉讓;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告,并照價補配;工作調離要及時交還。
5. 員工在店內撿獲任何物品,都應立即上交給所在部門的領導,不得隱匿和不報。部門收到員工撿獲的物品,應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處理程序”交大堂經理處理。
6. 員工發現可疑情況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有責任迅即向保安部報告,當公安、保安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查處案件時,有關員工應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情況。
7. 發生盜竊、搶劫、兇殺等事件時,應在報告保安部和公安機關的同時,保護好現場,除急救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8. 發生火情時,所有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總經理和保安部領導的指揮調遣;就近員工應馬上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撲救。
(四)、保安部保密制度:
4. 保安部的內務情況,各級保安員不得傳播,不得造謠生事,影響保安員之間的團結;
5. 各級保安員工作上下分明,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得私自處理;
9. 不得泄漏機密(如經營策略、監控錄象等)。違反保密制度之任何一條者按規定給予處分;事件嚴重(部門、酒店聲譽嚴重受到不良影響等)給予除名扣除當月工資;如對酒店造成損失的、觸犯法律的人員將直接移交到公安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理,根據事件的性質作出相應的賠償。
(五)、送貨人員管理制度:
1. 外來供應商向酒店提供貨物時,必須從東門崗進入;
3. 送貨人員須在規定的通道內行走,并佩帶臨時送貨證,以便隨時接受保安員檢查;
4. 保安員執行任務時以保安部制定的“外來送貨人員管理規定”為準,如發現送貨人員有違章行為,視情節輕重作出通知整改至驅逐處罰。
(六)、客房巡邏管理制度:
1. 客房內24小時保安徒步巡邏;
2. 每樓層設簽到簿,供巡邏保安簽到,并記錄巡邏時間;
4. 檢查各樓層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通道是否暢通、配電房、風機房、布草房等,發現問題后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以備查。
5. 巡邏保安員使用對講機時,需配戴耳塞機,以免驚擾住客。
(七)、酒店物品進出物品檢查制度:
1. 根據我酒店物品攜出的批準權限和管理狀況,保安部結合本酒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了酒店物品攜出的管理辦法,以保證酒店物品的安全。
3. 外單位、酒店客人需攜酒店物品出店時,必須填寫公物攜出單,然后由許可部門負責人和原物品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保安員檢查確認后方可離店。
4. 公物攜出單必須填寫清楚,攜出物品的名稱、數量必須與實際相符;否則雖然已經簽字,保安部仍不予以放行。
5. 屬于外單位所有的物品進入酒店后,須由接待部門經理填簽公物攜出單,再經部門負責人批簽后,保安員檢查確認后方可出店。
6. 歸還物品時應填寫公物歸還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
(八)、受理投訴制度
保安部接待投訴:記錄---開單---轉達有關部門---解決---反饋---記錄
記錄:接到客戶投訴必須認真記錄投訴內容;
開單:根據投訴內容開單確定時間安排解決;
轉達:根據有關投訴派發相關部門解決;
反饋:當相關部門解決后,向上級領導匯報落實情況;
記錄:對部門解決反饋后的事項,值班員記錄在冊存檔;
回訪:保安部針對部分處理事項進行上訪或電話回訪;
具體操作規范
1. 接到投訴,除了簡單事宜,可當場簽復解決的以外,都應填寫記錄單,記錄單應記明:投訴人姓名、聯系方法、投訴內容,并作為第一受理人簽字。
2. 如在巡邏過程中接到投訴,應記錄在巡邏簿中,回到值班處再填寫記錄單。同時答復投訴人:“我一定將您的投訴負責轉告有關部門,并盡快給您答復”。切忌,不要輕易向投訴人作許諾,避免被動局面無法收場。
3. 絕不允許保安部任何人對客人說,‘對不起,這事不是我管的,請去找xx部門’。必須按上兩條內容操作。
4. 接投訴人應在最短時間內將記錄送到有關部門,由有關部門接手處理。
5. 如果投訴人再來詢問,可回答:“我已在某時將您的投訴報告給有關部門,并且我還會關心此事,請您放心”。同時應向送交部門催問處理情況,直至有了最后結果。
(七)、餐廳治安管理制度:
1. 餐廳在正常營業期間的安全管理由各餐廳經理負責;
3. 餐廳客滿時,應請客人在餐廳外面排隊候位,不能讓客人進入餐廳自行找位;
7. 客人用餐完畢,服務員應及時檢查,防止客人遺留物品。
(八)、大堂營業秩序管理制度:
1. 保安員24小時定崗;
2. 保安員任務針對大堂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
3. 禁止衣冠不整、攜帶寵物、進入酒店;
4.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刀管具等危險品人員入店,如需住店要求其將物品暫放保安部保管,離店后在還給其。
5. 對大堂沙發上瞌睡、喝飲料、大聲喧嘩、小孩四周亂跑、坐姿不雅等加以勸說糾正;
(九)、客房配匙安全監督制度:
2. 保安領班應陪值班經理一起上客房至工作結束;
3. 每次至保險箱處領出或放回鎖匙時需要記錄上簽名,另保安領班還需在保安值班記錄上注明。
(十)、夜間開倉安全監督制度:
3、 領出物品后,部門人員必須共同檢查門鎖情況并將鎖匙歸還,簽名確認。
(十一)、停車場管理制度:
2. 停車場必須在出入口設立明顯的標志,寫明停車場名稱、性質、類別等;
5. 停車場內須設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潔打掃;
9. 廣場酒店內所有停車處。為顧客提供臨時免費服務;
11. 任何有阻礙酒店通道的車輛,保安員有權力勸其離開;
12. 密切注意客人車輛是否關門,對未有關門者及時通知當值領班、值班經理共同處理并作記錄。
(十二)、外來施工人員管理規定:
1. 外來施工人員來本酒店施工前,必須由用工部門審核后出具證明,到保安部辦理臨時出入證。
2. 辦理臨時出入證時每證需繳10元押金。完成施工后到保安部辦公室退證手續,退還押金。如損壞每證賠償5元。
3. 使用臨時出入證不得超過所限時間。如施工工作沒完成。還需繼續使用時,應及時辦理續用手續。否則予以作廢,不辦理退證手續。
4. 施工人員在酒店期間,需佩戴臨時出入證,在指定區域工作。不得隨便進入與之無關的區域,要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無故不戴證或持偽證者,視情節,批評教育或處10—50元的罰款。
5. 外來施工人員在酒店施工期間,禁止流動吸煙,不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亂拉電源、偷盜酒店物品等。如有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罰(50—500元的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 外來施工人員在酒店施工期間要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安全制度和規定。用工部門必須派人監督管理。
7. 用工部門應承擔外來施工人員的管理責任。如因用工部門管理不善,給酒店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酒店追究用工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8. 凡外來施工人員帶入酒店的工具、材料等物資,在離開酒店時用工部門開具出門證明,經門衛檢驗方可放行。
(十三)、施工現場管理處罰規定
為了保證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以及便于我部對施工現場人員的管理監督,確保此項工程能夠安全順利地按時竣工,針對本酒店及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施工現場管理處罰規定:
3)、嚴禁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抽煙,大聲喧嘩、光背、穿拖鞋、隨地大小便等行為;
4)、未經本酒店工程部有關負責人的許可,不得隨意接駁電源;
5)、所有施工人員只能按照規定的路線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擅自進入酒店的營業區域。
以上施工現場管理處罰規定,請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我部有權將視其情節的輕重予以罰款或其它處罰。
(十四)、保安部訊問管理制度:
2、 訊問時需用專門的訊問紙,訊問完后交當事人簽署認可后歸檔;
3、 訊問時,無關人員不得在場,訊問資料不得告知與案件無關的人。
(十五)、協助執法機關辦理案件制度:
2、 向執法機關報告的案件,將由保安部經理寫出案發經過,初步調查材料及會同當事人一起移交執法機關。
(十六)、協助外部門處理事件制度:
2、 遇外部門要求本部門配合時,需知會本部門當值經理,并由本部門派出責任人跟辦;
3、 遇經常需完成之事,如消防、技防報警、進入客房等,請參照各專項執行制度。
三、根據國家消防法,結合酒店管理制定下列各項消防制度。
(一)、酒店消防設施的管理規定
1. 非火警的情況下,未經批準,不準用消防水。
2. 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拆除、損壞安裝好的各種消防報警探頭。
3. 未經批準,不準進入酒店消防監控中心或消防水泵房。
4. 非火警的情況下,不準按動設置,包括在樓層各區域的手動報警按鈕及消防防排煙、防火卷簾等按鈕; 不準隨意用酒店各個區域的消防對講電話。
5. 非火警的情況下,或未經批準,不準隨意關或開消防栓系統、噴淋系統在正常運作下的閥門。
6. 非火警的情況下,不準隨意使用酒店的消防器材。
7. 不準在消防通道內堆放垃圾或作其它用途。
8. 不準隨意拿酒店內已經安裝好的消防應急燈作其它用途。
9. 不準損壞酒店內已經安裝好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改動標志的方向,所有的消防設備、設施專業的工程人 員要定期保養、測試,保持正常運作。
10. 如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事故后果追究法律責任。
(二)、消防培訓管理制度:
2. 在職員工的消防培訓,培訓有關預防措施,考核消防器材知識和操作程序;
3. 將培訓結果轉送培訓部,做為員工評估及其工作評級的一種標準;
4. 培訓實行簽到制,不準缺席,若有急事處理,必須報請部門經理審批后執行。
(三)、消防演習管理制度:
1. 由保安部經理編寫演習程序,上交總辦審核;
2. 由保安部安排各部門的演習工作;
3. 填寫消防演習記錄;
4. 總結各項演習經驗。
(四)、消防檢查制度:
1. 每周由綜控主管檢查各處消防工作;
2. 每周檢查消防工作后,填寫檢查記錄;
3. 對不合格之部門填寫整改通知書;
4. 每年全面檢查2次,根據結果進行總結評比工作。
(五)、消防操作管理制度:
1. 總經理為防火責任人;
2. 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保安部具體負責,做好日常的消防計劃,檢查和培訓工作;
5. 發生火災時,成立火災現場臨時指揮中心,成員由總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火災現場所在部門總監、經理和值班經理理組成,執行總經理任總指揮。若火災發生時,執行總經理不能到場,也未指定代理人時,則由當值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擔任總指揮。
一、 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二、 酒店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人事經理擔任,以協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保安部,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及下屬企業負責人為本部門(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各崗位主管(領班)為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三、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的有關勞動安全規定及技術標準,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 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須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備案。
五、 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報告制度》進行妥善處置。
六、 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概念含義:
1、 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指不發生工傷事故、職業病、設備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即人不受傷害,物不受損失。
2、 事故及傷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傷亡事故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 工傷(包括職業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或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傷害和職業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4、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5、 危險源(危險的根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物質損失事故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6、 安全生產,是指為了使勞動過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及各種災害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生產作業過程的正常進行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和從事的一切活動。
7、 勞動安全管理,是指企業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標準為依據,采取各種手段,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狀況實施有效制約的一切活動。
8、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該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專業16篇)篇十六
第一條 為搞好酒店經營管理,管好財產,延長財產使用年限,嚴防物資積壓和鋪張浪費,充分發揮財產的效能,必須加強財產管理,獲得最好的效果。堅持勤儉辦酒店的原則,堅持積累資金,擴大再生產原則。
第二條 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財產劃分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1. 低值易耗品和物品購入作為流動資金占用,領用時作費用列表。
2. 搞好財產管理,必須嚴格控制財產請購計劃的審批,以及具體的采購、驗收、入庫、領發、保管、維修、保養、賠償、報損等手續。
3. 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使用部門實行定額管理,各項財產按“統一名稱”統一分類編號設置賬頁、賬卡。分級管理,定期復查、核對,要求賬、卡、物相符。
第三條 酒店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財產管理制度,愛護酒店財產,使酒店財產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1. 各部門(班組)按著“物物有人管,人人有專責”的原則,辦理財產驗收,領用等手續,妥善保管,節約使用,及時維修和保養。
2. 要獎懲分明,對一貫愛護酒店財產,認真執行制度者給予表揚與獎勵,對于保管不善,違反制度無故損壞酒店財產者,要給予批評、教育,以至賠償經濟損失,極其嚴重者要受到有關行政處分。
第一節 財產的劃分
第四條 固定資產:由酒店貸款購置或按規定標準合格轉入使用的財產為固定資產。
1. 單位價值在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財產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然低于規定標準,但為酒店營業的主要財產(沙發、沙發床、地毯等)也應視為固定資產。
2. 房屋、建筑物以及不能分開的附屬設備,單位價值雖然低于規定標準,但也應一律列入固定資產。
第五條 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動資金購置的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經營用具為低值易耗品。
1. 單位價值在一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開業前領用的作為開辦費處理,開業后領用的作為待攤費用在一年內攤銷。
2. 消耗物品:為酒店經營活動中所必需用的物資,如修繕材料、賓客用品、衛生用品、事務用品以及加工用品等,處理方法同上。
第六條 基建材料及設備:凡是專為工程項目購置的原材料及設備皆屬此類。必須專門保管與核算。
第七條 廢舊物資:為酒店已經確定報廢的各類財產。
1. 此類物品包括廢的棉織品、機電設備、各種器材、家具和用具等物資,以及由機器或建筑物上拆除下來尚能使用的舊零配件,隨運物資的完整包裝物和各種廢舊材料。
2. 此類物品報損時,須開列“報損單”,經批準后做財務處理,憑報損單交庫房入賬保管,并在報損物上蓋上報廢印章,一般不再發放。個別物品需要利用時,要開出庫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到庫房領取。此類物品處理時,需列清單報酒店財務負責人。在店務會上批準后執行。
第八條 其它物品,包括客人贈送的禮品、客人遺失(不能歸還者)物品、揀拾物品、退還贓物等。此類物品一律交庫房驗收并保管,開列清單,一份庫房登記,一份交各單位留存。以上物品不得隱瞞不交或私自留用,個別物品,部門或班組需用時須經過經理批準并辦手續到庫房領取,轉入零星物品帳戶處理。屬于規定應上繳者,要造表上繳,屬于本單位可以處理的也要造表,經店務會議討論作處理。
第二節 財產管理組織和人員職責
第九條 酒店各單位部門在用、在庫財產、物資由財務部設置專職會計負責統一管理;在庫財產由庫房管-理-員負責分管;在用財產由使用單位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管理。
第十條 財產專職會計的職責
1. 負責掌握酒店全部財產賬務和增、減變化情況,貫徹執行財產管理制度,按期編制財產采購計劃,督促采購人員及時采購,保證供應。
2. 認真辦理各種物資的購進、驗收、保管、領發、調撥、報銷、賠償、借入、借出、租用等手續,以及催收歸還工作,做到手續清楚,賬務處理及時。
3. 負責記好各類財產賬,每月與庫房管-理-員核對庫存,每季與使用部門(班組)核對帳卡,通過盤點,核對賬物,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帳帳相符,賬物相符。
4. 負責指導并協助庫房管-理-員和部門(班組)財產管理人員搞好財務和實物的管理工作,發現賬物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提出意見,進行調整和處理。
5. 保管好財產賬簿、憑證、報表等檔案資料,分期裝訂備查。財產賬單不可遺失,不能私自銷毀或涂改,逾期需要銷毀時應報經理批準。
6. 要熟悉財產使用、保管時間、數量和規格,對閑置的財產要提出處理意見,防止積壓。對儲存不足的物資及時提出申購,以確保經營活動需要。
第十一條 庫房管-理-員的職責
1. 根據每年(季)的物資流量和庫存情況,提出財產物資的購置和追加計劃,認真辦理財產的驗收、入庫、保管、出庫、報損、租借等手續,帳目清楚完整,及時核對賬物,做好存檔以防丟失。
2. 堅持執行管理制度,掌握管理業務,隨時掌握財產數量、規格、定價、用途、性能和使用時間等情況。庫存物品要適量,做到不積壓浪費,又保證營業部門用量。
3. 定期(每月)清點庫房存貨,保持賬物相符。發放貨物按期分部門核算匯總列表轉賬,每月與各級財務部門核對帳目,以保證帳帳相符。
4. 堅持各項手續,不合手續者不予辦理。主動發放定額物品,嚴格審批超定額物品,以免浪費。
5. 庫房物品存放要分門別類,清潔整齊;要防止積壓損壞,防蟲蛀鼠咬,霉爛變質,并要防火防盜。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財產管-理-員(或兼職)職責
1. 負責管理本部門班組的財產、登記帳卡,每季度與負責財產的專職會計核對一次,發現差錯及時糾正,保持上下的帳與卡相符。
2. 辦理財產領用、交回、調撥、報損、借用、歸還、賠償等手續。及時登記帳卡掌握財產增減變化和使用完好等情況,及時提出維修和處理意見。
3. 妥善保管本部門班組的財產,外借財產要及時催還,以防丟失,損壞,財產物品一律不得給私人。
第三節 財產的請購、審批、驗收、入庫規定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請購計劃的編制
財產專職會計要根據酒店的經營情況,掌握定額指標和日常使用情況,編制年(季、月)的請購計劃,交酒店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后報酒店管理班子討論通過后列入年(季、月)度計劃,經酒店集團報集團總部審批后,由酒店財務部具體安排執行。沒有列入計劃者不準采購,臨時追加計劃要按規定報批。
第十四條 酒店之間可以通用的經營物資(如布草、一次性客用品及其它由酒店集團指定的品種),由倉庫或相關部門提出請購單經采購部、酒店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批準后報酒店集團。酒店集團統一采購調配,統一安排付款。
第十五條 采購
1. 酒店所有財產物資的采購一律統一由采購部按采購制度辦理,使用單位不得自行購置。
2. 任何物品無購置計劃或未經財務部同意采購的財產物資,庫房應拒絕驗收,財務部不予報銷。
3. 若使用單位在品種規格上有特殊要求,可派人與采購部人員共同選購,或由使用單位自行采購,但必須由采購部辦理入庫報銷領用等手續。
4. 采購員必須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財產管理制度,發票、支票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報帳要及時,一律不準跨月,要按酒店規定財產劃分填寫入庫單,送庫房管-理-員簽收后,附在進貨發票后一齊送至財務部報帳。
5. 采購備用金要經常核對,公私要分開 ,嚴禁套購,轉賣,嚴禁挪用公-款和代私人采購。
6. 要按使用單位的要求采購物品,并注意規格質量,以免造成積壓和浪費。
第十六條 驗收
1. 收貨部接到采購員購進的財產和物資,要根據訂單與原始發票進行驗收、點數、檢查規格、質量,驗收合格后按本酒店的財產名稱填制收貨報告,簽收后一聯交供應單位,憑此向財務部結算。
2. 遇有下列情況,收貨部可以拒絕驗收,或報請上級處理
2.1 未按計劃批準購進的或與合同不符者不驗收;
2.2 購進的財產、物品與原始發票不符者不驗收;
2.4 屬于貴重物品和需要經過技術鑒定的物品,應與使用部門共同驗收;
2.5 如屬于物品先到而發票未到的,收貨部可點清實物,開無發票收貨單,一聯交供應者,等發票到后到財務部辦理結算。
2.6 遇有發票先到而物品未到時,不予辦理驗收手續,若外地托收無承付進貨,由采購員報經理批準做預付款,待該物品到達后,補辦驗收手續并正式入帳沖預付款。
第十七條 審批
1. 基本建設工程、零星基建、改建擴建、建筑大修,固定資產更新和購置等,須經店務會議討論后按規定制度審查報酒店集團批準,固定資產的調撥、變賣、報廢、處理等須酒店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批準后按規定制度審批。
2. 低值易耗品和其它物品購置計劃經店務會討論且按規定制度批準后,列入當年財務收支計劃內執行;計劃內零星購置及大批購置財產物品,按規定程序報批。低值易耗品成批處理變賣,須報酒店集團審批。
3. 物料用品(消耗品)按班組領用時,須經部門經理與酒店財務負責人審批。
4. 物品丟失、霉壞、變質、盤虧等必須經有關部門查明原因,簽署意見報酒店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方能作賬務處理。
第四節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及易耗物品的管理
第十八條 庫房財產管理
1. 酒店購進的一切財產和物資,一律辦理入庫手續。發放時列支有關部門的費用(大批分攤時,通過“待攤費用”科目逐月攤入費用)并作為在用財產處理。凡屬備用、多余及機動部分,應集中存放在庫房保管。
2. 財務部的財產管理小組負責管理全酒店的財產。各類財產按規定分類,并按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在庫和在用的地點,分別獨立立帳,控制庫房的進、銷、存數量。憑入庫、領物、調撥單據等憑證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審批手續辦理調整帳卡,以保障帳物相符。
第十九條 部門班組財產管理
1. 各使用部門的在用財產應實行定額配備,部門經理負責,指定一人為部門財產保管員具體保管并做好登記帳卡工作。
2. 部門保管帳卡,要按財務部保管總賬分類、編號,根據領取、調撥等單據及時登記。部門經理要定期組織人員對部門財產進行核對,發現賬物不符及時查明原因,按審批規定辦理手續,調整帳卡,以保證帳物相符。
3. 部門財產保管員不宜經常調換,若必須調換,要事先通知財務部財產管理小組,并由財產管理小組監督在部門內辦清移交手續,方可離開。
第二十條 財產領發、交回手續
1. 使用部門領用在庫財產時,要按規定審批權限做批準手續后,持領物單、報損單或賠償單(領取補充報告或賠償的財產時,需交舊領新,賠償單要有財務收款簽字)一式三聯,憑此向庫房領取,一聯作部門記帳,一聯作庫房記帳憑證,一聯作會計記帳憑證。
2. 多余財產要交回庫房,在查明原因后,按審批權限規定辦理批準手續。用紅筆填寫領物單(代替交庫單)一式三聯,連同實物交庫房管-理-員簽收,三聯分別作為部門、庫房、會計記帳憑證。
3. 使用部門向庫房領取、交回財產時,要持部門保管帳卡和單據到財務部財產管理小組辦手續,雙方及時登記帳卡,以保證帳帳相符。
4. 酒店低值易耗品采取一次報銷規定,一些大型臨時活動,在領用此類物品時已作費用報銷。但是,由于活動任務已經完成,而非日常使用的物品又不宜存放在部門班組,為了妥善保管,此類物品可以退回庫房,在財產帳上的存放地點變更為庫房“代保管”。下次需要領用時,則不再報銷金額,而是存放地點由庫房代保管減少,增加新領用單位的數量,以避免重復列支費用。
第二十一條 財產調撥、報銷手續
1. 使用部門之間財產調撥,需要經主管部門同意并必須通過財務部辦手續。調入、調出部門將帳卡連同財產調撥單到財務部調整帳卡,同時調整總帳的存放地點,以保證帳帳相符。
2. 凡自然損耗、日久使用失效的財產,確認無法修復者,可以辦理報損手續,固定資產報酒店集團審批報銷并按規定程序做財務手續處理;低值易耗品報部門經理審批后報銷。報銷財產實物一律上交到廢品庫房登記入帳,未交廢品實物者不準領新物品。處理廢品時,由廢品庫房列出清單經批準后處理并銷帳。
第二十二條 租借財產手續
1. 凡向外單位租入、借入、租出、借出的`財產,要按權限審批并到財務部財產管理小組辦理手續。
2. 酒店財產一般不借給私人,如屬特殊需要必須得到酒店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的批準,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3. 庫房不辦理未得到批準的借用手續,未經批準的借用物品不允許帶出保管部門或酒店。
4. 租借物品要及時催收,不得留作長期使用,更不能轉租,轉借。
5. 對外租借成批物品要按標準收費,借用物品被損壞,要照價賠償(特殊物品要加倍賠償)。
第五節 物料及用品、專用基金材料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 庫房的管理
1. 物料及用品一律由財務部財產管理小組統一建帳管理。
2. 購進的物料用品,凡屬體積過大,占用面積過多而不能入庫者,如煤、磚、瓦、灰、沙石、木材等,存放庫外不作入庫,但必須驗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領用按規定辦理手續,并按品名規格建立保管帳??刂七M、銷、存數量,憑購進、領出單據登帳,做到帳帳相符。
第二十四條 領發和調撥手續
1. 物料及用品必須實行領取制度,不得以存計耗。各使用部門領用物品材料時,要填寫“領物單”并由部門經理和酒店財務負責人批準。
2. 庫房管-理-員發放時,要按領物單所列的品種、規格、數量逐項點發,不得頂替,如因庫存物品不足由領用部門另填領物單,不得更改數字,管-理-員不得擅自修改領物單上所列的項目數字。
3. 各部門領用物品如有多余或有適用時,應及時退回庫房,退回時,以紅筆填寫“領物單”,憑此雙方記帳。庫房要按月匯總領物表,并交會計記帳進行帳目核對,以保證帳帳相符。
4. 庫房物品不準出售給個人,如遇外單位調撥時,先到財務部辦理交接款后,憑財務簽收貨款單據和出庫單發給物品,未經財務辦理手續者一律不準出庫。
第六節 廢舊物資管理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的一切廢舊物資及包裝應及時交庫房保管,其它部門不準自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廢舊物資要立帳登記管理,可分為報廢的固定資產、報損的棉織類、其它報損財產和在修建進程中拆除下來尚能使用的舊材料等四類。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若需領用舊物資使用時,按庫房的領用手續辦理。
第二十八條 庫房對廢舊物資或成批的廢舊物品,要定期造表上報,按規定權限得到批準后,統一處理。
第七節 棉織品的使用、保管和洗滌規定
第二十九條 工作制服和營業活動服裝是為了服務工作需要而配備的,只準許工作時間內穿著,非工作時不得使用。工種變更,應將舊工服交回制服室。
第三十條 按財產管理制度規定,各部門使用棉織品都應采取定額管理辦法,洗衣房只備定額數量作為周轉用。
第三十一條 各部門班組要認真執行送洗和領取棉織品手續。
第八節 損壞、遺失公物的賠償規定
第三十二條 賓客損壞、遺失公物的賠償規定
1. 賓客損壞、遺失酒店公物,由負責該項財產的財產保管員報主管部門負責人,視情況決定賠償意見。若免予賠償者,一般應經主管部門經理批準;若屬大件或價值較高的物品要報酒店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批準,并按手續報損處理。
2. 賓客損壞、遺失酒店公物已確定賠償時,由財務部協同財產使用單位一起,參照帳面單價和下列標準計算賠償費:
2.1損壞之公物系完整全新者按全價賠償;
2.2損壞之公物經修理尚能使用,又不影響整體美觀,可賠償修理費;
2.4損壞之公物不能修復時,尚有殘值者,可按現價減去殘值計算賠償,若賠償歸賠償者所有時,要按現值全價計算賠償費。
2.5損壞之公物系帶酒店標志或因采購數量少而難于購買的按原價的1.5或2倍賠償。
第三十三條 職工損壞、遺失公物賠償規定
1. 因工作疏忽同時又有某些客觀原因使公物受到損失時,全賠或部分賠償;
2. 非因公或打鬧使財產遭受損失時,令其全部賠償,并給予批評教育。
3. 因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損壞公物者,全部賠償或部分賠償,嚴重事故要追究刑事責任。
4. 凡因財產遭受損失后互相包庇隱瞞不報,嫁禍于人或一貫不負責,任意損壞公物,屢教不改者,應全部賠償,情節嚴重者要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
5. 賠償手續
5.1賓客或職工損壞或遺失公物并確定賠償時,由財產使用部門財產保管員開出“賠償單”,一式四聯分別作為部門班組存根、收款收據、財務收入憑證、財產報損和領發憑證。
5.2部門財產保管員向賠償人收款后,應連同四聯賠償單交送財務部辦理交款手續,加蓋收訖章;再到財務部財產管理小組辦理財產手續。
5.3賓客當時不能付現金時,應由本人簽字認可,送前臺收銀待結帳時扣回,再到財產管理小組辦理財產手續。
5.4職工不能付現金時,應由本人簽字認可,送人事部待發薪時扣回,再到財產管理小組辦理財產手續。
第九節 會計科目
第三十四條 財務部按會計科目的規定設置有關的“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折舊”、“低值易耗品攤銷”、“物料用品”等一級科目,并分設有關的二級科目的分類帳,以反映酒店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的金額變化情況。
第三十五條 財務部庫房應按物資的品名、規格、單價、數量、金額設置三級明細賬,并與總賬科目一致。
第三十六條 財務部庫房要建立借出、借入、租出、租入等財產登記卡片,及時、正確地反映租借財產的變化情況,以避免財產混亂。
第三十七條 正確使用《固定資產盤點表》和《低值易耗品在用記錄表》。
1. 固定資產盤點表
1.1使用目的在于記錄固定資產實際盤點數并與移交數量比較。
1.2盤點表的內容包括:資產保管及使用部門,存放地點及盤點日期;資產保管及盤點人員姓名;資產編號、名稱、規格、來源及移交日期,移交及實際盤點數量。
1.3盤點表使用說明:盤點表以保管使用部門為核算單位,以存放地點為盤點基礎;移交數量在第一次盤點核實后,由存放使用地點的財產保管員簽字負責,申領、轉移與報廢必須遵守制度和程序,移交數量根據申領、轉移與報廢加以調整;盤點時由財產保管員與財務部盤點人員同時進行,在盤點數量欄填寫實際盤點數量并由保管使用部門主管簽字作實。
1.4其它:為了便于盤點工作,固定資產的盤點以存放地點為盤點基礎,適當時候輪流進行盤點,每個存放地點的固定資產每年最少要盤點一次,移交與盤點數不符時,調查后以書面形式呈報管理班子處理并按規定處理。
2. 低值易耗品在用記錄
2.1使用目的在于記錄各部門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存放及使用地點。
2.2記錄表的內容包括:領用部門、存放地點;入庫、領用、轉移、 報廢及庫存在用余額數量,低值易耗品的名稱及規格。
2.3記錄表使用說明:低值易耗品的申領、轉移、報廢必須按規章辦理并在記錄表摘要記錄;財務部要定期對低值易耗品的庫存及在用數量進行盤點,并記錄盤點日期、盤點數量及盤點人姓名。
3. 4其它:盤點數量與實際庫存,在用數量不符時,要呈報管理班子處理并按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