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領會了不少東西,需要好好地對所收獲的東西寫一篇讀后感了。如何才能寫出一篇讓人動容的讀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的讀后感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吶喊的讀后心得吶喊讀后感篇一
看完了《吶喊》這本書,我深刻的體會到在三年自然災害和十年動亂的背景下,人們的無知和愚昧。
《吶喊》這本書,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無法想象那時人們的生活。
其中讓我感觸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記》。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災害下發生的。明顯的反應了社會的黑暗與丑陋,人性的可怕,人們往往為了自我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樣的年代,沒有糧食,人們饑餓到了恐懼。開始人吃人這一可怕的行為。在應對饑餓,應對自然災害時,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我的妹妹,又籌劃著,吃自我的弟弟,就在這危險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親情全拋至腦后,蕩然無存了,剩下的只是自我的利益,只為填飽自我的肚子,只要到達這目的,哪怕不擇手段也則所不惜!
可是社會又何嘗不是這樣,你吃了別人,又怎樣能明白,哪一天別人會吃你。而在當今社會,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關系,金錢關系。社會的黑暗,為了自我,為了讓自我得到好處,可謂能“大義滅親”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為個人己私而貪圖一點點小小的利益。就因為這利益,你還必須是不是提防別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結束,魯迅寫道:“沒有吃人的孩子,或者還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們是孩子們的榜樣,大人們的舉手投足,在潛移默化的影響著孩子,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為了下一代能有一顆感恩的.心,請放棄你們那一點點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國的期望與未來!
“救救孩子……”
“救救這個社會……”
這句驚天動地的吶喊,怎能不值得我們好好思索呢?
這整本書,讓我有了對社會的另外一個認識讓我對魯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吶喊的讀后心得吶喊讀后感篇二
魯迅,是一個家喻戶曉的名字,是的,他就是揭露世人真面目的魯迅,他揭露了當時社會的黑暗,帶領一批批莘莘學子走上了真理與正義的道路,是當時的一位偉大的文學大師。
在惡勢力面前,他決不妥協;在人民面前,他俯首甘為牛馬。這就是魯迅,本名周樹人。他用他的筆寫下一篇篇引人深思的小說、雜文,我就在假期讀完了一本合輯——《吶喊·彷徨》。
一聲來自鐵屋的吶喊,充滿了魯迅救國救民的希望,《吶喊》來由與此密切相關。
《狂人日記》是《吶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小說里的主人公(狂人)對周圍的事物十分敏感,并且不由自主地產生錯覺與幻覺,感到自己時時處于被迫害的境況下,于是不斷產生疑慮與恐懼,心緒不寧。魯迅小說里的狂人正是這樣的。他看透了這個“人吃人”的世界,惶惶不可終日。這篇小說不算很長,卻揭露了當時社會的腐朽與封建壓迫。
《彷徨》是魯迅的另一篇“黃金之作”。這篇小說描述了一個當時社會的黑暗、殘忍,是大家看見世人真面目。魯迅用自己的思想對當時的社會進行了幽默辛辣的諷刺,包含的是他的一顆幽憤深沉的愛國之心。《祝福》也算是《彷徨》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這篇小說講述了一位農村的低層勞動婦女——祥林嫂的悲慘遭遇。魯迅用包含同情的筆墨寫出了她的不幸,抨擊了當時封建社會的黑暗與腐朽!
祥林嫂的不幸從她嫁給比自己小十歲的丈夫開始,她還有一個嚴厲的婆婆。丈夫死后,她便以逃跑的方式掙脫苦境。她來到魯四爺家做女傭,這是一種受剝削的奴隸生活,然而她卻很滿意。祥林嫂的結局故然是很悲慘的。封建傳統不僅剝奪了這個善良而又勞苦樸實的勞動婦女生前的一切,而且竟殘酷到使她的終身幸福不能自主,悲慘地度過了一生。
吶喊的讀后心得吶喊讀后感篇三
《吶喊》是魯迅先生的一部小說,也可以說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因為里面描寫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動,用的語音,詞匯都很形象。同時,我也很敬佩魯迅先生那為國為民的做法,放棄去日本留學的機會,決定回到祖國喚醒中國人那頹廢的靈魂!
《吶喊》里的許多篇文章都很獨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藥”,寫的是一個老翁為了救兒子的命用錢來交換血肉饅頭這份“良藥”。里面的人,個個都是愚昧無知,一心只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饅頭可以治病,這簡直就是胡扯!
還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無奈。阿q這個人是個樸實但也是個愚蠢的人。魯迅先生用他當做當時社會底層勞動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專做短工,窮的只有一條萬不可脫的褲子。他屬于弱者,經常被別人欺負,但是他并沒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兒子打老子”的話來安慰自己,來獲得精神上的滿足。他也很欺軟怕硬,被打之后還去欺負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參加過革命。總之,他的一生很悲慘!
那令人不能忘懷孔乙己。他滿口的知乎者也,沒錢卻穿著那破舊的長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別人展示自己文化。還經常賒賬,最后,還是死于他那虛偽的內心下。
魯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這八個字概括了當時的中國人民。《吶喊》不僅是在批判和反應當時舊社會的黑暗和腐朽!
吶喊的讀后心得吶喊讀后感篇四
左手執一杯香茗,右手捧著書卷,我坐在桌前細細地品讀著《吶喊》。
《吶喊》,在那個黑暗陳腐的年代就如同平地驚雷一般,喚醒了神志早已麻木的中國人,使得黑暗的舊社會有了反抗的力量,《吶喊》就像是戰爭中激勵將士奮進的沖鋒角,就像是一劑咖啡,向沉睡者源源不盡地灌輸著斗志與精力,讓沉睡者覺醒,讓勇士們振奮前進
魯迅原本從事的行業是醫學,但是那在民不聊生、陳腐黑暗的年代,為了麻麻木弱的中國人,使得他不得不放下手中的手術刀,而是提起了拯救國人,喚醒他們靈魂深處良知的筆,用他獨特的寫作手法來揭示疾病的根源,來根治人們的瘧疾。
看著魯迅寫的《狂人日記》,描寫了一個迫害狂癥患者的心理活動,把他對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覺雜糅一體,用人物自語的方式“暴露家庭制度和禮教的弊端”,狂人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封建制度和封建禮教的束縛和壓迫造成了他對社會的恐怖心理,而這一切的一切,僅僅只是因為受家庭封建制度和禮教的迫害造成的嗎?其實不見得如此,因這種封建制度并不是僅出于這個家庭,而是源自于整個社會,源自整個社會的本質。
當中國處于盛唐時期之時,一走出國門,迎來的都是崇敬羨慕的目光,似如唐玄奘便是其中之一,外國人一聽說是中國來的,都會贊嘆道:“您是從東土大唐遠道而來的高僧啊!”語氣中包含了無盡的崇拜與向往,不像前些年有一支中國旅游隊去日本,導游怕旅游的人大聲喧嘩,在其他國家人的面前么了中國人的臉,因此都不敢發給他們頂帽,還老是提醒他們在公共場所不要大聲喧嘩,不要擁擠,插隊,就連上廁所都提醒人們要注意公共衛生。可見中國人在老外的眼中是多么的不堪一擊。是啊,面對著中國的日益狀大,生活水平越來越高,人們的生活越來越富裕,但是人們的精神文明卻沒有跟得上世界的潮流,就像是少了一只腳的巨人是無法屹立在世界的頂端,無法從眾多的國家中脫穎而出!
作為新時代青少年的我們,應該要多學學魯迅先生寫吶喊時的那種精神,我們要繼承祖先們深厚的優良的文化傳統,接過封建精神文明社會的大旗,努力學習,為發揚祖國文明而奮斗,讓中國人不再是外國人嘲諷的實際材料,我們即使是少了一只腳的巨人,但我們一樣可以屹立在世界的頂端!
吶喊的讀后心得吶喊讀后感篇五
記得小時候曾因一個偶然機會讀過《狂人日記》,只是那是見識比現在還要淺薄,只是懷疑小說中描繪的這樣一個畸形的世界真的存在嗎?
“人吃人“應該是倫理道德所最不能容忍之事,難以想象的是這確有發生,然我不做深究,看官自明。魯迅先生以第一人稱視角帶我們進入那時那地的情景,周圍一群人都在打著吃你的主意,真想起來不禁寒毛豎起。
”青面獠牙的笑“、”他們的牙齒,吃人的家伙“,甚至狗都成了合謀;”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這樣荒誕的語句,卻是主人公驚嚇之余的真實心理。人人上躥下跳地尋機會吃人,又忌憚被人吃,又是那種環境下眾人皆有的矛盾心理。解開這死結也容易,只要人人改過即可,可如同魯迅筆下刻畫種種劣根性,被傳統拖累而積重難返。
反觀現實,雖沒有這般恐怖,但人人都陷入了一種不信任的危機。我父母一輩還在鄉下體驗過”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生活,我輩已不知道坦誠相待為何物了,我為我自己而悲哀。
《一件小事》是書中篇幅最少的一篇,題為”小事“,而作者卻說它帶來的記憶要比那些耳聽來的國家大事更刻骨銘心。”小事“的共同特點是感受起來歷歷在目,而流于文字則似乎不值得一寫,我還是推薦去閱讀原文,沒有魯迅先生的功底我就不復述了。
我曾看過一個一分鐘短片,講述的是美國人的一個實驗。在匹薩店里裝成流浪漢問客人要食物而全部遭到拒絕;贈與門外一名真正流浪漢一份披薩,他卻愿意同實驗者一起分享。這個故事和《一件小事》有著相似點。往往擁有更少的、更深處底層的人,他們卻顯得更高大,在一個”笑貧不笑娼”的世風背景下,這些高大的背影還能給善良的人們一點堅持下去的勇氣。
當全世界都在喊著“世風日下”的時候才是光明的時候,當耳邊充斥著像《吶喊》一樣的的聲音時,那才是黎明前的黑暗,而當人們習慣異象而保持沉默時,那才是真的無所希望。
吶喊的讀后心得吶喊讀后感篇六
暑假,我閱讀了魯迅的《吶喊》這本書,其中《孔乙己》讓我印象很深刻。
“孔乙己”很愛讀書,也擁有很高的讀書人的尊嚴。可是,他很窮,很多人不相信他是個讀書人,而且他平時一直只穿著長衫,以維持自己是一個讀書人。如今,我們不用穿長衫,不用像他那樣了,就更應該好好珍惜,努力學習更多的知識。
孔乙己常去偷一些讀書人的書,每到酒樓,很多人就因此的取笑他,可他每次都說,這不是“偷”,這是“竊”,不能算偷。他這是在用讀書人的方法去維持自己是讀書人,用自己所擁有的知識,來反駁那此取笑他的人,用我們普通人想不到的“竊”字告訴他們,他這樣做對嗎?這值得我好好思考。
有一回,他為了顯示才華,就問“我”說“你讀過書嗎?”“我”點了點頭,一副不耐煩的樣子,“孔乙己”見“我”沒回答,就說“你知道茴香豆的茴怎么寫?”“我一副看不起他,不想搭理孔乙己”。雖然是一個簡單的“茴”字,我們現在的人也都認識,但是誰會這樣考別人呢?我想,這是孔乙己,對自己擁有學問的一種自豪感,由內而發。
文中最后的時刻,孔乙己偷了舉人家中的書,被打斷了腿,但是他依然沒有放棄穿長衫去喝酒。他對讀書人的唯一他向往,在最后一刻沒有改變。讀到這,我為孔乙己感到惋惜。我想,如果他生活在現在,會是怎樣的呢?
我終于明白了,是社會造成孔乙己悲劇的結局,他只是為讀書而讀書。如果我們也像他那樣,今后怎能立足于社會呢?更談不上實現“百年中華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