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質量月期間,我們可以借鑒先進的質量管理實踐,為企業未來的發展奠定基礎。質量月是以提高產品或服務質量為目標的一項重要活動,它可以促使我們思考,我想我們需要開展一次質量月活動了吧。那么我們該如何制定一個有效的質量月計劃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質量月活動實施方案,供參考。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一
一、為保證醫療器械質量,創造一個有利器械質量管理的優良工作環境,保證員工身體健康,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營業場所應明亮,地面整潔,無垃圾,無污水,無污染物。
三、辦公室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潔,每周進行徹底清潔。
四、倉庫環境整潔、地面平整,門窗嚴密牢固,物流暢通有序。并有安全防火、防蟲、防鼠設施,無粉塵、無污染源。
五、在崗員工個人衛生整潔,精神飽滿。
六、每年組織一次健康檢查。公司分管質量的負責人、質管人員、驗收、保管、養護、復核等直接接觸醫療器械的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其中驗收員、養護員必須有視力的體檢。
七、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行為或找人替檢行為,一經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
八、經體檢的員工,如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化膿性皮膚病的患者,立即調離直接接觸醫療器械的崗位,待身體恢復健康并經檢查合格后,方可工作。
九、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至員工離職后一年。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二
一、為增強全體員工的責任意識,不斷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調動員工以公司為家的積極性,促進經營業務的長足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二、考核獎懲的范圍履蓋公司所有崗位和人員,獎懲措施將采取精神和經濟相結合的辦法逐步推開。擬采取“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辦法,在定崗定責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和完善。
三、考核內容相同的多崗位考核辦法。
(一)未按規定填寫傳遞單據,每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
(二)工作責任區衛生不合格,每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
(三)未請假不參加培訓或培訓不合格,每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
(四)所負責的設施、設備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原價賠償10—50%(如:電腦、檢測儀器等)。
(五)對“不合格品”的信息未及時傳遞或違反有關規定,致使其流入市場,依據情節輕重、造成的影響及損失情況,按質量事故管理辦法對有關部門做出相應的處理。
四、具體崗位考核辦法:
(一)采購人員:
1、從非法渠道進貨的,對當事人給予辭退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2、向供應商索取資料不全的,每次對當事人罰款20元;
3、假劣品損失由經辦人賠償10—50%;
4、未及時簽訂購銷合同或質量保證協議書的,每次對當事人罰款50元。部門負責任人作出相應的處理。
(二)質量驗收人員。
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賠償50%;
2、未及時驗收,對當事人處每個品種10元罰款;
3、驗收記錄填寫不規范,扣5元;
4、未在驗收憑證上簽字,一次扣2-5元。
2、將未驗收的商品進行入庫,每次對當事人罰款20元;
3、未按規定堆碼貨物、倒置、批號混放,對當事人處每個品種10元的罰款;
4、保管不善而造成變質或野蠻裝運造成損壞,由責任人賠償10—50%;
5、發貨出現差錯的,由當事人賠償損失的50%;
6、在發貨單上未簽全名的,對當事人處每單2-5元罰款;
(五)養護員。
1、未按制度規定做好養護檢查,扣罰每個品種5元,
2、未按規定做溫濕度記錄,或溫濕度超標未采取措施的,每次對當事人處10元罰款;
3、對近效期商品未及時進行催銷的,造成過期失效按損失的50%賠償。
(六)復核員。
1、復核員必須在發貨憑證上簽名,否則,對當事人處每張憑證5元的罰款;
2、對發貨差錯未復核糾正,由當事人賠償損失的50%。
(七)銷售員。
2、未及時收取客戶證照,每次對當事人罰款50元;
3、未及時反饋客戶意見的,對當事人處每次20元罰款;
4、不按銷售規定,開錯票、低價開票,由當事人全額賠償損失。
(八)辦公室:未及時組織質量培訓,健康檢查,每次對當事人扣罰30元。
(九)財會人員:入庫憑證無質量驗收人員的簽名而承付貨款的,每次對當事人罰款50元,由此造成損失的,有經辦人賠償50%。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三
1.每月按科需要量制定各種器材物品的采購計劃,交采購人員進貨。采購人員要從正常渠道并貨比三家后慎重采購。
2.購進及退庫物品由采購人員或經手人根據原始單據填寫入庫單,會同保管人員共同驗收并簽字。
3.驗收時詳細檢查,認真核對品名、規格、質量、數量、金額,無誤后方可入庫,不符合要求的及時退貨。
4.入庫單一式三份,第一聯采購存查;第二聯隨原始單據向財務部門報銷;第三聯保管人員做記賬憑證。
5.倉庫物品應按各種性能規格分類保管,注意室內溫度、濕度、避光、通風及失效期,防止失效和變質。
6.每次發放完畢,應出賬核對實物一次,每季度與財務科核對一次,以掌握全年進銷金額及合理庫存,保證賬實相符,避免脫檔和積壓。專科使用消耗品,由倉庫保管,不得以領代銷。
7.各科新領的醫療器械,按規定品種隨時填入各器械分戶賬內,報廢的醫療器械也必須從分戶賬內減去,半年與各科核對賬目一次。
8.嚴格執行報廢賠償,加強醫療器械的修理和修舊利廢,保證醫療需要,節約開支。
9.每年到各科室了解大型醫療器械的使用和保養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追查責任。
10.保管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應由科主任監交,交接雙方與監交人應在有關賬卡、表格上簽字以示負責。
11.倉庫應設置防火設備,門窗牢固,注意隨時加鎖,經常檢查,下班后切斷電源,確保安全。
12.嚴格管理,隨時宣傳節約開支,杜絕浪費。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四
1、體育器材的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各類體育器材由管理人員全權負責。
2、保持器材室要衛生整潔,各類器材設施要分類定位存放。
3、體育器材使用完畢要及時歸還,管理人員嗯要進行調整、清潔等各種維修保養。
4、體育器材室要安裝防盜門,鑰匙要嚴格由專人管理,不得隨意丟放。
5、體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出現故障及時進行維修,每學期要進行一次全面的體育器材維修保養,以確保體育教學和訓練活動的順利進行。
6、教育學生愛護體育運動場所地,不允許隨意穿越運動場,更不允許機動車、自行車進入運動場地。
7、對于損壞已不能修復的體育器材,要填寫固定資產減損憑單,報有關領導部門批示后,調整帳面數字。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五
1、抓好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詩司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搞好經營工作和服務質量的關鍵,必須切實加強業務經營工作的領導,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和業務素質,確保商品質量,提高服務質量。
2、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分類細則》及《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確保醫療器械商品質量,保障人民群眾使用醫療器械安全有效。
3、醫療器械經營必須認貫徹國家的方針政策,滿足醫療衛生發展的需求,堅持質量第一,依法經營,講求實效的經營方針和營銷策略;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為醫療衛生和人類健康服務,為災情疫情、為工農業生產和科研服務的宗旨,樹立用戶至上的方針。
4、建立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抓好商品的質量驗收,在庫養護和出庫復核等質量管理工作,做好在售后服務過程中用戶對商品質量提出的查詢、咨詢意見的跟蹤了解和分析研究。把公司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工作與部門經濟效益掛勾。把責任分解到人頭,哪個環節出現問題應追究個人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實行逐級質量管理責任制。
1、為認真貫徹國家有關醫療器械質量管理法律、法規,制定企業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制度,并指導、督促制度的實施,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對器械質量管理工作全面負責,總經理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為第二責任人,公司質檢部為第三責任人,具體負責公司經營各環節的質量工作。
2、公司設專門的質量管理機構質檢部,行使質量管理職能。在公司內部對醫療器械經營質量具有裁決權,對經營部門質量管理進行指導、監督,對公司商品質量進行檢測、判斷、裁決。
3、建立健全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商品質量、工作質量負責,各職能部門員工對本職崗位工作質量、服務質量和相關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工作落實到人頭。
4、質檢部全面負責公司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具體工作,并負責定期對部門的質量管理工作和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比,對達不到要求的部門負責人和責任人應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并限期整改。
(一)、企業負責人的質量責任
1、組織貫徹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有關法規和規章;
2、嚴格按照批準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從事醫械經營活動;
3、教育職工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
4、審批有關質量文件,保證質量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5、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二)、質量管理人員的質量責任
1、負責收集宣傳貫徹醫械監督管理的有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2、負責收集所經營醫療器械產品的質量標準;
3、負責起草各項質量管理制度;
4、負責對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進行質量審核;
5、指導產品驗收、售后服務工作;
6、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三)、質量驗收人員的質量責任
1、嚴格執行產品質量驗收制度;
2、根據有關標準和合同質量條款對醫械產品質量進行驗收;
3、建立真實、完整的驗收記錄,并妥善保存。
(四)、養護保管人員的質量責任
1、嚴格執行產脾存養護制度;
2、實行色標管理,分區存放,并有明顯標志;
3、加強產品效期管理;
4、對不合格產品進行控制性管理;
5、做好防塵、防潮、防霉、防污染及防蟲、防鼠工作。
(五)、銷售和售后服務人員的質量責任
1、正確介紹產品性能,提供咨詢服務;
2、產品銷售前應進行復核和質量檢查;
3、對顧客映的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4、售后質量查詢、投訴應詳細記錄及時處理。
1、醫療器械供應單位,經審核或考察不具備生產、經營法定資格及相應質量保證條件,有權要求經營部門停止采購。
2、醫療器械銷售對象,經審核不具備購進醫療器械法定資格的,有權要求經營部門停止銷售和收回已售出的醫療器械。
3、來貨驗收中,對不符合公司《醫療器械驗收制度》的醫療器械,有權拒收。
4、對養護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醫療器械,有權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決定對該醫療器械的退貨、報損、銷毀。
5、售出的醫療器械發現質量問題,有權要求經營部追回。
6、對不適應質量管理需要的設備、設施、儀器、用具,有權決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議。
7、對不符合公司《首營企業審核制度》、《首營品種審核制度》的首營企業、首營品種,有權提出否決。
8、對經審批的首營企業在實際供貨中質量保證能力差;對經審批的首營品種在經營中質量不穩定或不適應市場需要的,向經營部和總經理室提出終止關系,停止購進的否決意見。
9、有權對購進計劃中質量保證差的企業或有質量問題的品種進行否決。
10、對醫療器械質量有影響的其他事項。
1、嚴格遵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法規以及有關醫療器械管理規定,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在《經營許可證》核定的經營方式和范圍內從事醫療器械營銷活動。
2、企業負責人、醫療器械質量人員應熟悉掌握有關醫療器械的法規和行政規章,并貫徹執行。
3、從事醫療器械經營的人員必須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水平,并接受相應的專業知識和醫療器械法規培訓,具有良好的商業道德,在法律上無不良品行記錄,其質量人員應經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堅持按需進貨、擇優采購的原則選擇藥品的供貨商,對供貨單位的生產(經營)合法性、資質、誠信、質量歷史、質量體系狀況等進行分析考察,向供貨方索取蓋有原印章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同時應對供貨方銷售員進行合法資格驗證、索取法人授權托書、供貨人身份證明、聯系地址等,以確保購進的醫療器械質量符合規定要求。
5、采購醫療器械應與供貨方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或購貨合同。
6、首營企業應對其資格和質量保證能力進行審核;首營醫療器械產品應對其質量性以及合法進行性審核。
7、質量人員負責質量不合格醫療器械的審核,對不合格醫療器械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8、質量人員負責起草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制度,并指導、督促制度的執行。
9、電話要貨、口頭電傳等應形成文字記錄,凡涉及合同及有關履行合同變更和解除合同的往來信件、電話記錄、傳真以及所有業務活動的記錄均應歸檔,保存五年備查。
1、首次經營企業是指購進醫療器械時,與本企業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企業。
2、首次經營品種是指本企業向某一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首次購進的醫療器械。
3、購進醫療器械應以質量為前提,對與本企業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供貨企業應進行包括資格和質量保證能力的審核。審核由采購人員會同質量管理人員共同進行,審核合格后,方可從首營企業進貨。
4、審核首營企業,應如實填寫《醫療器械首營企業審批表》,按表中審核要求索取《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等有關證明資料。
5、對與本企業進行業務聯系的供貨單位銷售人員,進行合法資格驗證,索取加俯貨單位原印章的標有托項目和期限的法人托書、身份證明等有效證件。
6、購進首營醫療器械應按規定填報《首營醫療器械審批表》,醫械質量管理人員對首營品種進行合法性和質量基本情況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經營。并索取《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復印件和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
7、首營品種合法性及質量情況的'審核,包括審核醫療器械的生產批文、注冊證和產品質量標準以及包裝、標簽、說明書等是否符合規定。了解醫療器械的性能、用途、儲存條件等內容。
8、簽訂首次經營品種合同時,應明確質量條款內容,同時與供貨單位簽字質量保證協議。
9、購進產品應索取合法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注冊證、產品出廠檢查報告書或合格證,進口醫療器械其產品的包裝應有中、外文對照說明書。
10、供貨方必須提供加俯貨單位紅印章的有關質量批件和規定資料。
1、購進醫療器械必須驗明其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
2、醫療器械的采購應按規定建立有真實完整的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記錄必須注明醫療器械汽、型號、規格、批準文號、注冊證號、產品標準代號、生產批號、生產日期、失效期、數量、價格、購進日期、供貨單位以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3、驗收首次發生業務關系的企業提供的和首次經營的醫械,要對其資質性、合法性、質量可靠性進行審查。索取購進的醫療器械生產的國家批件、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包裝標簽及說明書。
4、對購進醫療器械應逐批逐件驗收,并對其外觀的性狀和醫療器械內外包裝及標識進行檢查。
5、不得采購和驗收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療器械。
6、醫療器械的驗收應有真實完整的驗收記錄,記錄除含有購進記錄的內容外,還應有產品質量狀況記錄和質量驗收人員簽字,以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7、驗收記錄內容包括購進日期、供貨單位、產汽稱、規格、數量、生產廠家、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外觀質量、包裝及合格證情況、驗收結論、驗收人、復核人等,滅菌產品應記錄滅菌批號,有效期管理的產品應記錄有效期。記錄保存3年或產品失效后一年。
8、對驗收不合格產品,應拒收,并報質量管理負責人處理。
1、倉庫應以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正確選擇倉位,合理使用倉容,堆碼合理、整齊,無倒置現象。
2、倉庫周圍無污染源,環境清潔。庫房與營業場所應有隔離設施,面積與經營規模相適應。
3、近效期醫療器械要有明顯的標志和示意牌。對效期在6個月以內的產品應按月填寫近效期醫療器械催銷表。
4、根據醫療器械的性能及要求,將產品庫內溫度控制在1—30度,濕度在45—75%之間。并實行色標管理,合格區為綠色、退貨區為黃色、不合格區為。
5、庫房內應配置墊倉板等與保持地面距離的設施、配置測量和調節溫濕度設施、配置避光通風設施、配置符合要求的照明設施,配置消防、安全防鼠、防蟲、防塵設施。
6、醫療器械養護員應做好夏防、冬防及梅雨季節的養護工作,定期檢查儲存產品的質量,對近效期產品視情況縮短檢查周期。對庫存和陳列產瓶季實行定期檢查,并有記錄。
7、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做好倉庫溫濕度管理工作,每日應上、下午各一次定時填寫《庫房溫濕度記錄表》,并根據具體情況和產品的性質及時調節溫濕度,確保醫療器械產脾存和陳列質量的安全。
8、對儲存和陳列中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應及時報質管人員確認和處理,有質量人員填寫《醫療器械產品停售通知書》,將有問題的產品放入不合格區存放,待查明原因后,作退貨或銷毀處理,處理結果應有記錄。若屬假劣產品則應報當地藥監部門,監督處理。
9、倉庫應定期進行掃除和消毒,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霉、防蟲、防鼠、防污染工作。
10、對各類養護儀器及設備設施應定期檢查。
1、建立醫療器械產品出入庫復核記錄,入庫汽應與購進驗收記錄相符合。
2、產品出庫前做好復核和質量檢查,實行批號跟蹤,搞好出庫登記,內容包括銷售日期、購貨單位、產汽稱、規格、數量、生產廠商、外觀質量、包裝及合格證情況、發貨人、復核人等。有生產批號或有效期管理的應記錄生產批號和產品有效期。
3、產品出庫做到票、帳、貨相符合。出庫復核記錄應保存3年或產品失效后一年。
4、對每批產品的出售進行批號跟蹤。根據記錄應能追查每批產品的銷售情況,必要時,應能全部追回。
5、對銷售退回的產品,存放于退貨區,經驗收合格的存放于合格區,不合格的存放于不合格區,并有明顯的色標示意。
6、發現包裝破損、封口不牢,封條嚴重損壞,包裝內有異常響動、滲漏等現象均不得出庫和銷售。
1、驗收過程中,發現不合格產品,應作拒收處理。
2、質量管理人員在檢查產品質量發現或上級明文規定的不合格產品,應立即通知停止銷售,及時報告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3、不合格產品應存放在不合格區內,并有明顯標志。
4、不合格產品的確認、報告、報損、銷毀處理要履行審批手續。
5、退貨產品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6、未接到退貨通知單,驗收員和倉管員不得擅自接收退貨產品。
7、所有退回的產品,存放于退貨區,掛黃牌標識。
8、所有退回的一二三類及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均應按購進產品的驗收標準重新進行驗收,作出明確的驗收結論并記錄。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區,判定為不合格的產品,應報質檢部進行確認后,將產品移入不合格庫存放,明顯標志,并按不合格產品確認處理程序處理。
9、質量無問題或因其他原因需退回給供貨方的產品,應經質檢部審核后憑進貨退出通知單,通知配送中心及時處理。
10、產品退回、退出均應建立退貨臺賬,認真記錄。
1、在經營過程中,對質量查詢、投訴、抽查和銷售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并做好記錄備查。
2、在經營過程中已售出的醫療器械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向有關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追回醫療器械和做好記錄。銷售記錄應保存在產品售出后三年。
3、發生重質量事故造身傷亡或性質惡劣,影響很壞的,發生部門于六小時內報告公司經理和質檢負責人,公司應在24小時內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局。其余重質量事故由發生部門于二日內報公司經理和質檢負責人,公司應在三天內向藥監局匯報。
4、發生質量事故,公司各有關部門應在總經理領導下,及時、慎重、從速處理。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相關人員和部門,事故經過,以事故調查經過為依據認真分析,確認事故原因,明確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預防措施,并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5、凡發生質量事故不報者,作隱瞞事故論處,哪個環節不報,就追究哪個環節負責人的責任,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通報或行政處分,處罰。
6、加強對售后產品質量監控、搞好問詢調查和回工作。
7、對顧客的投訴應詳細記錄并及時處理。分清責任,不得無故推辭或拖延。
8、用戶投訴后,要查明原因,及時答復,必要時登門負責修理、更換或退貨;如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投訴,要將產品質量問題和處理結果上報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一)、售后服務管理制度
1、企業應具有與其經營的醫療器械產品相適應的技術培訓、維修等售后服務能力。
2、企業在停業、歇業期間不得停止對其已售出產品的售后服務活動。
3、企業應在營業場所明示服務公約,公布監督電話號碼和設置意見簿,接受顧客投訴、查詢、醫療器械質量問題及的映,做到件件有交待、樁樁有答復,詳細記錄、及時處理,對留有地址或電話號碼的要搞好家或電話答復工作。
4、醫療器械廣告宣傳要實事求是,內容必須真實、合法,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為準,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蒙騙消費者。
5、遵守國家價格政策,制定和標明醫療器械銷售價格,做到明碼標價,禁止暴利和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價格欺詐行為。
(二)、用戶問制度
1、為使產品在醫療上應用安全、方便、質量穩定、療效確切,避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質量問題,我們應廣泛征求意見,經常走醫療用戶,聽取使用后的映意見以便使產品更完善。
2、定期走用戶,收集擁護對醫療器械管理、服務質量的評價意見,對饋信息、銷售信譽進行綜合分析,取長補短。
3、對用戶映的意見或出現的問題跟蹤了解,處理意見明確、有效。
4、經常走用戶,積極饋信息,查品牌,講信譽,做到貨真價實,保證消費者利益。
1、質量信息是指企業內外環境對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產生影響,并作用于質量控制過程及結果的所有相關信息。
2、建立以質檢部為中心,各相關部門為網絡單元的信息饋、傳遞、分析及處理的完善的質量信息網絡體系。
3、按信息的影響、作用、緊急程度,對質量信息進行分級管理。
a類信息指對企業有重影響,需要企業最高領導作出判斷和和決策,并由企業各部門協同配和處理的信息。
b類信息指涉及企業兩個以上的部門,需由企業領導和質檢部協調處理的信息。
c類信息指只涉及一個部門,可由部門領導協調處理的信息。
4、信息的處理:
a類信息:由企業領導判斷決策,質檢部負責組織傳遞和督促進行。
b類信息:由主管領導協調部門決策,質檢部傳遞饋并督促進行。
c類信息:由部門決策并協調進行,并將處理結果報質檢部。
5、質檢部按季度填寫質量信息報表,并上報主管領導,對異常突發的重質量信息要以書面形式在24小時內向主管負責人及有關部門饋,確保質量信息的及時通暢傳遞和準確有效利用。
6、部門應相互協調、配合,定期將質量信息報質檢部,經質檢部分析匯總后,以信息饋方式傳遞至執行部門。
7、質檢部負責對質量管理信息進行處理歸檔分類。
1、經營部除在購進醫療器械時,必須注意產品的質量外,要經常向客戶詢問產品質量情況,了解客戶需求,收集客戶對產品的使用意見和改進意見,并將各類信息及時饋到生產企業。
2、驗收養護人員在驗收、養護過程中也應注意觀察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的質量變化情況,并及時向質量管理部及經營部報告。
3、如有消費者的質量投訴,應及時判明醫療器械質量情況和查清投訴事項,確屬產品質量問題的,應實事求是地解決,做到既維護公司的質量信譽,又使顧客滿意。
4、質量管理部接到質量投訴后,應及時處理,在10天內解決,一個月內結案。并認真做好記錄,并將查證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將處理意見及時告知用戶。
5、對每一筆的質量跟蹤記錄及質量投訴,都應有詳細記錄。各項記錄由質量管理部保存,保存期三年。
1、企業負責人和質量管理負責人負責不良應的調查處理報告。
2、發生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應快速處理。
(1)、事件調查:查清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相關部門、人員、事件經過、原因、后果,做到實事求是,準確無誤。
(2)、事件分析:以事件調查為依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分析,確定事故原因,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措施。
(3)、事件處理:對事故處理做到三不放過的原則,即原因不明不放過,責任不清不放過,措施不落實的不放過,認真分析,總結教訓。
3、不良應調查、處理和報告應有詳細記錄,并建檔。
4、確定醫療器械產品質量問題而導致不良應,應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1、企業每年制定計劃,定期、定向對醫療器械經營人員進行有關國家醫療器械管理的法規、行政規章的培訓和醫療器械知識、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并進行考核。
2、從事質量管理的人員,每年由公司按排接受上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和培訓。
3、從事驗收、養護、計量等工作的人員,要定期接受本企業組織的培訓學習,以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和考核。
5、辦公室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教育、培訓計劃,并建立檔案。
6、質量管理部配合辦公室對員工教育、培訓及考核。
1、各部門對質量管理制度應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自查、考核。
2、檢查、考核應用統一印制的檢查、考核記錄表,檢查、考核情況應如實記錄,質檢部負責監督和抽查。
3、自查、考核結束10日內各部門應向質檢部饋質量管理制度執行與問題整改情況。
4、凡不按規定時間進行認真自查的部門,每次扣發該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獎金100元。
5、在自查或抽查中,發現沒有按照制度的規定執行的,每筆按責任小給予責任人處以50元以下罰款。如給企業的質量管理和經濟效益帶來影響的,除賠償相應損失外,根據情節輕重、損失小和對存在問題的認識態度,扣發主要責任人獎金。
6、對自查和抽查中存在的問題,質檢部提出整改意見,并發出整改通知書未在要求的時限內整改到位,應加倍處罰。
7、全年無質量差錯的崗位人員,每人按超額獎發放獎金。對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提出合理建議,有利于企業管理,能提高工作效率,產生經濟效益的員工,根據貢獻小給予嘉獎和獎勵。
8、考核指標以已公布生效的制度、職責、程序、記錄文件要求為準。
1、特殊產品指根據有關規定對儲存條件、使用方法等有特殊要求的產品。
2、特殊產品的購進、保管、儲存、銷售、使用必須按規定執行。
3、特殊產品的記錄須由相應崗位的人員填寫、收集和整理,每月由所屬部門指定專人收集、裝訂、整理、保存至有效期一年后。
4、特殊產品管理文件的設計、制定、審核、批準、分發、執行、歸檔及變更應符合國家、地方有關法規,由文件管理部門負責檢查、管理工作。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六
一、銷貨退回的醫療器械由驗收員憑業務部開具的退貨憑證收貨,并將退貨存放于退貨區。
二、驗收人員按正常的購進驗收程序進行驗收后,做好“銷貨退回醫療器械入庫驗收記錄”,(記錄內容:驗收日期、退貨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注冊號、生產廠商、批號、有效期、數量、質量情況、經手人等)。
三、退回醫療器械與原發貨記錄相符的,報業務部辦理沖退;
不符的要通過業務經理及質管部處理。
四、銷貨退回醫療器械內外包裝有破損或有污染,不能入庫銷售,采購員應根據質管部門意見及時與供貨方聯系或作其它處理。
五、判定為不合格醫療器械,應報質管部進行確認后,將醫療器械移入不合格品區存放,并按不合格品程序處理。
六、非質量問題且內外包裝完好退貨,經驗收合格后,按采購醫療器械辦理入庫手續后方可繼續銷售。
七、購進醫療器械退貨(即采購退出)由采購員和供貨方聯系并同意后辦理退貨手續。
八、醫療器械退回、退出均應辦理交結手續,認真做好退貨的有關記錄,按要求保存退貨記錄。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七
一、質量事故指醫療器械經營活動各環節中,因器械質量問題而發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導致經濟損失的異常情況。
二、按照質量事故報告程序對質量事故進行報告。
三、質量事故部門填報質量事故處理表,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
四、質量管理部門給出處理意見并督促處理措施的執行。
五、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要上報總經理。
六、相關部門對質量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員工進行教育,采取防范措施。
七、質量管理部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匯總。
對質量事故的處理應按: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三不放過”原則執行,并要作好記錄,做到有據可查。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八
一、在質管部門的技術指導下,具體負責在庫醫療器械的養護和質量檢查工作。
二、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按照醫療器械質量性質和儲存條件的規定,結合庫房實際情況,指導保管人員對醫療器械進行分類,合理存放。
三、養護人員對在庫醫療器械進行“三三四”循環養護檢查,并做好溫濕度記錄和養護記錄。在循環檢查中,對下列情況的醫療器械進行重點養護(1)首營品種(2)近效期的品種。
合格的摘除黃牌,填寫“解停售通知單”,繼續銷售。
五、做好倉庫溫濕度記錄和調控工作,保證庫房溫濕度符合醫療器械的儲存條件。
六、正確使用養護、保管、計量設施設備,并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
七、負責建立醫療器械養護檔案。
八、自覺學習醫療器械業務知識,提高養護工作技能,日常工作中要指導保管人員對醫療器械進行合理儲存。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九
1、認真貫徹學習和遵守國家關于醫療器械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及有關規定。
2、依據企業質量方針目標,制定本部門的質量工作計劃,并協助本部門領導組織實施。
3、負責質量管理制度在本部門的督促、執行,定期檢查制度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4、負責處理質量查詢。對顧客反映的質量問題,應填寫質量查詢登記表,及時查出原因,迅速予以答復解決,并按月整理查詢情況報送質量管理部和市場部門。
5、負責質量信息管理工作。經常收集各種信息和有關質量的意見建議,組織傳遞反饋。并定期進行統計分析,提供分析報告。
6、負責不合格產品報損前的審核及報廢產品處理的監督工作。
7、收集、保管好本部門的質量文件、檔案資料,督促各崗位做好各種臺帳、記錄,保證本部門各項質量活動記錄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可追溯性。建立并做好產品質量檔案工作。
8、協助部門領導組織本部門質量分析會,做好記錄,及時上報本部門發生的質量事故,及時填報質量統計報表和各類信息處理單。
9、指導驗收員、養護員和保管員執行質量標準和各項管理規定。
10、了解本責任制的貫徹執行情況,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總結成績,找出差距,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11、負責經營過程中產品質量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產品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等。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十
1、全科室人員必須把醫療護理質量放在工作首位,強化質量意識,自覺接受醫療質量管理小組的檢查監督。
2、認真落實和嚴格執行科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成立由科主任領導的,包括診斷和投照技術組及導管理組人員組成的醫療質量管理小組,負責科室診斷和投照技術質量管理工作。
4、堅持實行每日早間集體讀片制度和疑難病例討論制度;規范診斷報告的書寫。
5、堅持實行技術讀片制度,由醫療質量管理小組人員對照片質量進行講評。
7、明確各級人員的岡位職責,嚴格“三基”培訓,定期進行考核。
8、加強影像資料的管理,實行入庫前再次檢查核對和借片制度。
1、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做好檢查前的準備工作,減少差錯的產生。
3、檢查時仔細觀察患者的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止,預防意外事故發生。
4、差錯事故發生后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減輕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
5、差錯事故發生后應立即上報醫院有關部門,及時組織搶救。
6、差錯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封存有關資料以備鑒定。
7、差錯事故發生后應及時組織全科室人員進行分析討論,尋找原因,總結教訓,改進工作。
8、建立差錯事故登記制度,及時記錄差錯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補救措施及后果。
9、差錯事故發生后不得隱瞞真相,不得涂改或銷毀有關資料。
1、機房設計合理,面積應滿足防輻射要求,墻壁、門窗施工安裝后經檢測(主、副防護應達2.0和1.0鉛當量),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機房外安裝醒目的防輻射警示標志及工作燈,提醒周圍人員。
3、醫務人員和患者的各種防輻射屏蔽隔離設備應齊全、充足、并保持完好、清潔、隨時可以使用。
4、操作人員在機房內曝光時應穿戴防護衣、帽、手套、面罩,積極采取措施,防止射線損傷。
5、對患者注意防護,盡量縮小照射野,減少曝光量和曝光次數,對敏感部位應做屏蔽防護。
6、注意周圍人員的防護,曝光前注意關好門窗,防止漏射線對他人的損傷。
7、使用移動式x線機攝片時技術人員應作好個人防護,盡可能遠離輻射源并注意周圍人員的防護保護。
8、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機房內,確有必要者應作好周密的防護并盡可能遠離輻射源。
9、操作技術人員發現機器有異常輻射應立即關機、切斷電源,并立即向科主任匯報。
10、科室醫技術人員應帶個人劑量片監測輻射劑量;定期體檢,及時了解輻射損傷情況。
11、按有關規定輪流安排工作人員休假或療養。
12、科室設防護監督員,定期檢查監督防護措施的落實。
1、醫師應對x線檢查的適應癥與合理性進行評價,確定適當的檢查方法,在獲得相同診斷效果的前提下,盡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檢查診斷技術,合理使用x射線檢查,減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檢查操作技術,并根據被檢查者具體情況制定照射條件,盡可能采用高電壓、低電流、提高射線質量,減少被檢者接受劑量。
3、放射科必須建立和健全x射線檢查者資料的登記、保存、提取和借制度;不得因資料管理及病人轉診等原因使受檢查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嚴格控制各種健康體檢中的常規胸部x線檢查;控制x射線檢查的間隔時間,接塵工人的x射線胸部檢查間隔時間按有關規定執行。
5、臨床醫師和放射科醫師盡量以x射線攝影代替透視進行診斷,特別是嬰幼兒、少年兒童;不得使用有防護缺陷的x射線機進行x線檢查。
6、對育齡婦女的腹部及嬰幼兒的x射線檢查,應嚴格掌握適應癥;對孕婦,特別是受孕后8-10周,非特殊需要,不得進行下腹部x射線檢查。確有必要者應做好周密的防護措施并進行知情告知。
7、放射科醫技師必須注意采取適當的措施,減少受檢者照劑量;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
8、候診者和防護人員(病人必須需被攙扶才能進行檢查的除外),不得在無屏蔽防護聽情況下在機房內停留。
9、科室應規劃安全區域,確保候診者不受射線輻射。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十一
(1)醫院實行全面質量管理。堅持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方針,盡最大程度滿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
(2)醫院成立醫療質量管理三級網絡,制定質量管理方案,實行質量管理責任制,進行質量控制、質量評價、質量監督和質量否決。
(3)嚴格認真地實施醫療技術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
(4)樹立質量管理的人本原則,加強對職工的質量教育,提高職工素質,調動職工的積極性,落實全員崗位質量控制職責,落實全員質量考核。
(5)質量管理必須重視預防質量缺陷的產生和發展,重視環節質量因素,對醫療服務的每一個工作環節,每一項操作進行嚴格的質量控制。
(6)醫院質量管理必須落實安全醫療原則,以保證病人的生命、健康不因醫療失誤而受到侵犯,減少醫院的經濟風險及醫務人員的職業風險。
(7)質量管理要貫徹質量成本原則,讓病人以較低的費用,獲得較高質量的醫療服務。
(8)質量管理工作應有文字記錄,并由質量管理組織形成報告,定期逐級上報。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十二
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頒發部門執行日期審核者審核日期批準者批準日期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為保證進貨查驗記錄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驗收人員應經過培訓,熟悉醫療器械法律及專業知識,考試合格上崗。
二、醫療器械驗收應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對照商品和送貨憑證,進行品名、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產品注冊證號、數量等的核對,對貨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固、標示模糊等問題,不得入庫,并上報質管部門。
三、醫療器械驗收應符合以下規定:
1、供貨單位必須提供加蓋供貨單位的原印章《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等的復印件。
2、進貨查驗檢查項目:
1)核對進口醫療器械包裝、標簽、說明書,進口醫療器械需有中文說明書及標簽;
2)標明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是否與產品注冊證書規定一致;
3)說明書的適用范圍是否符合產品注冊證中批準的適用范圍;
4)產品商品名的標注是否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管理規定》;
5)標簽和包裝標示是否符合國家、行業標準或注冊產品標準的規定。
6)采購合同(采購記錄);
3、驗收首營品種應有首批到貨同批號的醫療器械出廠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單。
4、醫療器械驗收記錄必須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后2年。無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類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永久保存。
四、售出醫療器械按要求開具合法票據,按規定建立銷售記錄,記錄內容要詳細具體,便于質量追蹤,銷售記錄包括:銷售日期、銷往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生產廠商、質量情況、經手人等,記錄要按照規定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后2年。無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類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永久保存。
五、醫療器械銷售應做到100%出庫復核,保證質量,杜絕不合格品出庫。
六、銷售員應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征求或函詢客戶意見,認真協助質管部處理客戶投訴和質量問題,及時進行改進服務質量。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十三
一、在總經理領導下,進行本公司行政事務和辦公事務的質量管理日常工作。
二、認真貫徹國家有關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落實措施。
三、協助總經理進行公司組織結構的設置及職能分配,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傳達、落實公司會議精神和各項工作任務。
五、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提出改進措施,對在工作中取得成績的集體或個人提出獎懲意見。
六、組織開展對公司員工進行有關醫療器械質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訓工作,并建立檔案。
七、每年組織在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等直接觸醫療器械的崗位工作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保障醫療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以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第三條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全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軍隊衛生主管部門分別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中醫和軍隊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第四條醫療質量管理是醫療管理的核心,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是醫療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應當全面加強醫療質量管理,持續改進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第五條醫療質量管理應當充分發揮衛生行業組織的作用,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為衛生行業組織參與醫療質量管理創造條件。
第六條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或者委托專業機構、行業組織(以下稱專業機構)制訂醫療質量管理相關制度、規范、標準和指南,指導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開展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制訂行政區域醫療質量管理相關制度、規范和具體實施方案。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落實醫療質量管理有關規章制度。
第七條國家衛生計生委建立國家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完善醫療質量控制與持續改進的制度和工作機制。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建或者指定各級、各專業醫療質量控制組織(以下稱質控組織)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的有關工作要求。
第八條國家級各專業質控組織在國家衛生計生委指導下,負責制訂全國統一的質控指標、標準和質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醫療質量數據,定期發布質控信息。
省級和有條件的地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建相應級別、專業的質控組織,開展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
第九條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制。
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本機構醫療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臨床科室以及藥學、護理、醫技等部門(以下稱業務科室)主要負責人是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十條醫療機構應當成立醫療質量管理專門部門,負責本機構的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二級以上的醫院、婦幼保健院以及專科疾病防治機構(以下稱二級以上醫院)應當設立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擔任,委員由醫療管理、質量控制、護理、醫院感染管理、醫學工程、信息、后勤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以及相關臨床、藥學、醫技等科室負責人組成,指定或者成立專門部門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其他醫療機構應當設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或者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質量具體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醫療質量管理的有關要求,制訂本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制訂本機構醫療質量持續改進計劃、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制訂本機構臨床新技術引進和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相關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六)落實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二級以上醫院各業務科室應當成立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組長由科室主要負責人擔任,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主要職責是:
(二)制訂本科室年度質量控制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科室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
(三)制訂本科室醫療質量持續改進計劃和具體落實措施;
(六)按照有關要求報送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培養和考核制度,充分發揮專業人員在醫療質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四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教育,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堅持“以患者為中心”,尊重患者權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
第十五條醫務人員應當恪守職業道德,認真遵守醫療質量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本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制度的規定,規范臨床診療行為,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第十六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執業。衛生技術人員開展診療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執業資質,醫療機構人力資源配備應當滿足臨床工作需要。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使用經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耗材開展診療活動。
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技術應當與其功能任務和技術能力相適應,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技術和手術管理有關規定,加強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
第十七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遵循臨床診療指南、臨床技術操作規范、行業標準和臨床路徑等有關要求開展診療工作,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藥學部門建設和藥事質量管理,提升臨床藥學服務能力,推行臨床藥師制,發揮藥師在處方審核、處方點評、藥學監護等合理用藥管理方面的作用。臨床診斷、預防和治療疾病用藥應當遵循安全、有效、經濟的合理用藥原則,尊重患者對藥品使用的知情權。
第十九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護理質量管理,完善并實施護理相關工作制度、技術規范和護理指南;加強護理隊伍建設,創新管理方法,持續改善護理質量。
第二十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醫技科室的質量管理,建立覆蓋檢查、檢驗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室內質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間質量評價工作,促進臨床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第二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完善門急診管理制度,規范門急診質量管理,加強門急診專業人員和技術力量配備,優化門急診服務流程,保證門急診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并把門急診工作質量作為考核科室和醫務人員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醫院感染管理,嚴格執行消毒隔離、手衛生、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和醫院感染監測等規定,建立醫院感染的風險監測、預警以及多部門協同干預機制,開展醫院感染防控知識的培訓和教育,嚴格執行醫院感染暴發報告制度。
第二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病歷質量管理,建立并實施病歷質量管理制度,保障病歷書寫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規范。
第二十四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開展診療活動,應當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則,尊重患者的自主選擇權和隱私權,并對患者的隱私保密。
第二十五條醫療機構開展中醫醫療服務,應當符合國家關于中醫診療、技術、藥事等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中醫醫療質量管理。
第二十六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本機構全員參與、覆蓋臨床診療服務全過程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制度。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質控組織關于醫療質量管理控制工作的有關要求,積極配合質控組織開展工作,促進醫療質量持續改進。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者質控組織及時、準確地報送本機構醫療質量安全相關數據信息。
醫療機構應當熟練運用醫療質量管理工具開展醫療質量管理與自我評價,根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者質控組織發布的質控指標和標準完善本機構醫療質量管理相關指標體系,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形成本機構醫療質量基礎數據。
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臨床專科服務能力建設,重視專科協同發展,制訂專科建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行“以患者為中心、以疾病為鏈條”的多學科診療模式。加強繼續醫學教育,重視人才培養、臨床技術創新性研究和成果轉化,提高專科臨床服務能力與水平。
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單病種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建立本機構單病種管理的指標體系,制訂單病種醫療質量參考標準,促進醫療質量精細化管理。
第二十九條醫療機構應當制訂滿意度監測指標并不斷完善,定期開展患者和員工滿意度監測,努力改善患者就醫體驗和員工執業感受。
第三十條醫療機構應當開展全過程成本精確管理,加強成本核算、過程控制、細節管理和量化分析,不斷優化投入產出比,努力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
第三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對各科室醫療質量管理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和抽查,建立本機構醫療質量內部公示制度,對各科室醫療質量關鍵指標的完成情況予以內部公示。
醫療機構應當定期對醫療衛生技術人員開展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醫院管理制度、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方法、專業技術規范等相關內容的培訓和考核。
醫療機構應當將科室醫療質量管理情況作為科室負責人綜合目標考核以及聘任、晉升、評先評優的重要指標。
醫療機構應當將科室和醫務人員醫療質量管理情況作為醫師定期考核、晉升以及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強化基于電子病歷的醫院信息平臺建設,提高醫院信息化工作的規范化水平,使信息化工作滿足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建立完善醫療機構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對本機構醫療質量管理要求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對收集的醫療質量信息進行及時分析和反饋,對醫療質量問題和醫療安全風險進行預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干預措施,并評估干預效果,促進醫療質量的持續改進。
第三十四條國家建立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動上報臨床診療過程中的不良事件,促進信息共享和持續改進。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記錄和報告相關制度,并作為醫療機構持續改進醫療質量的重要基礎工作。
第三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藥品不良反應、藥品損害事件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報告制度,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六條醫療機構應當提高醫療安全意識,建立醫療安全與風險管理體系,完善醫療安全管理相關工作制度、應急預案和工作流程,加強醫療質量重點部門和關鍵環節的安全與風險管理,落實患者安全目標。醫療機構應當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完善相關制度,利用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等風險分擔形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制訂防范、處理醫療糾紛的預案,預防、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完善投訴管理,及時化解和妥善處理醫療糾紛。
第三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醫療機構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或者隱瞞有關情況。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評估制度,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組織或者委托專業機構,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第三方評估工作,定期在行業內發布評估結果。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各級質控組織應當重點加強對縣級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九條國家衛生計生委依托國家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立全國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信息系統,對全國醫療質量管理的主要指標信息進行收集、分析和反饋。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托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立本行政區域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信息系統,對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相關信息進行收集、分析和反饋,對醫療機構醫療質量進行評價,并實現與全國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信息系統互連互通。
第四十條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激勵機制,采取適當形式對醫療質量管理先進的醫療機構和管理人員予以表揚和鼓勵,積極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情況約談制度。對發生重大或者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存在嚴重醫療質量安全隱患,或者未按要求整改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負責人進行約談;對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通報,依法處理,同時報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將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情況和監督檢查結果納入醫療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考核的關鍵指標,并與醫療機構校驗、醫院評審、評價以及個人業績考核相結合。考核不合格的,視情況對醫療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處理。
第四十三條醫療機構開展診療活動超出登記范圍、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工作、違規開展禁止或者限制臨床應用的醫療技術、使用不合格或者未經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耗材等開展診療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四十四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公立醫療機構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建立醫療質量管理部門或者未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的;
(二)未建立醫療質量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的;
(三)醫療質量管理制度不落實或者落實不到位,導致醫療質量管理混亂的;
(四)發生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隱匿不報的;
(五)未按照規定報送醫療質量安全相關信息的;
(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醫療機構執業的醫師、護士在執業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據《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未經親自診查,出具檢查結果和相關醫學文書的;
(四)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開展醫療活動未遵守知情同意原則的;
(七)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其他衛生技術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監管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醫療質量:指在現有醫療技術水平及能力、條件下,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臨床診斷及治療過程中,按照職業道德及診療規范要求,給予患者醫療照顧的程度。
(二)醫療質量管理:指按照醫療質量形成的規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運用現代科學管理方法,對醫療服務要素、過程和結果進行管理與控制,以實現醫療質量系統改進、持續改進的過程。
(三)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嚴格遵守的相關制度,主要包括:首診負責制度、三級查房制度、會診制度、分級護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術前討論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查對制度、手術安全核查制度、手術分級管理制度、新技術和新項目準入制度、危急值報告制度、病歷管理制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臨床用血審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醫療質量管理工具:指為實現醫療質量管理目標和持續改進所采用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如全面質量管理(tqc)、質量環(pdca循環)、品管圈(qcc)、疾病診斷相關組(drgs)績效評價、單病種管理、臨床路徑管理等。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十五
一、醫療器械的銷售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經濟合同法》、《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合法經營。
二、銷售人員須經培訓合格上崗。
三、銷售醫療器械應選擇具有法定資格的單位。
四、售出醫療器械按要求開具合法票據,按規定建立銷售記錄,記錄內容要詳細具體,便于質量追蹤,銷售記錄包括:銷售日期、銷往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生產廠商、質量情況、經手人等,記錄要按照規定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后2年。
五、醫療器械銷售應做到100%出庫復核,保證質量,杜絕不合格品出庫。
六、銷售員應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征求或函詢客戶意見,認真協助質管部處理客戶投訴和質量問題,及時進行改進服務質量。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十六
一、為合理控制醫療器械的儲存管理,防止醫療器械的過期失效,減少公司的經濟損失,保障醫療器械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標明有效期的器械,驗收員要核對醫療器械的有效期是否與驗收憑證一致;
驗收憑證上沒有注明的,驗收員要注明。
三、保管員在接到入庫清單后,應根據單上注明的效期,逐一對商品進行核實,如發現實物效期與入庫單效期不符時,要及時通知驗收員核實,入庫后,效期產品單獨存放,按照效期遠近依次存放。
四、在醫療器械保管過程中,要經常注意有效期限,隨時檢查,發貨時要嚴格執行“先產先出”、“近期先出”、“按照批號發貨”原則問題,防止過期失效。
五、公司規定,距離有效期差6個月的醫療器械定為近效期醫療器械,對近效期醫療器械倉庫每月應填寫醫療器械近效期催銷報表,通知相關部門盡快處理。
六、過期失效醫療器械報廢時,要按照不合格醫療器械處理程序和審批權限辦理報廢手續,并要查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十七
1.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制定醫院的醫療質量管理工作計劃,經院長批準后組織實施,按時總結匯報。
2.負責醫療質量管理體制策劃,制定醫院醫療質量方針和醫療質量目標,組織制定醫療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并保持現時有效性。
3.負責組織對醫院相關領域開展的新工作審查和檢測結果的'驗證評估工作。
4.深入科室,了解科室標準化醫療工作情況,保證各項醫療質量管理措施落實到位。
5.開展醫療質量管理的培訓教育工作,加強員工醫療質量管理意識,提高職工醫療質量管理技能。
6.經常性地檢查督促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加強預防性的管理,并控制影響醫療質量的因素,使醫療質量不斷提高。
7.參與醫院的重大事故、醫療差錯的調查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完善意見。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十八
一、組織財務人員認真學習《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有關質量管理工作的規定。
二、指導財務人員認真核對憑證,承付貨款時對入庫憑證上無驗收員及保管員簽名拒付貨款,對無簽名而擅自付款造成損失由財務經理負責。
三、每月組織庫存醫療器械的清點,做到賬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
四、負責公司所經營醫療器械的物價管理,及時研究調整價格,對庫存中由于物價因素造成的醫療器械積壓負責。
五、負責公司倉儲設施、儀器設備和質量管理工作經費的預算及監督執行。
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病歷質量管理制度(專業19篇)篇十九
一、認真學習并貫徹和遵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嚴格執行上級質量方針、政策、法規和指令,正確理解并積極推進企業質量體系的正常運行。
二、牢固樹立“合法經營、質量為本”的思想,正確處理質量與經濟效益的矛盾,當經營數量、進度與質量發生矛盾時,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求數量和進度,堅持“用戶至上”的原則,指導醫療器械的銷售活動。
三、抓好本部門的質量管理,檢查督促本部門工作,堅持醫療器械所銷往的單位必須是持合法證照的醫療器械經營單位或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單位,建立銷售客戶檔案,提高銷售系統的質量保證能力,對本銷售部門的工作質量負責。
四、在掌握經營進度的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用戶征詢公司經營的醫療器械品種的質量、服務質量等用戶訪問工作,及時與質管部門聯系,對重大質量的改進措施,在本部門的實施落實負責。
五、制定銷售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強對銷售人員的質量教育,并進行質量意識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