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可以是政府部門、企業、學校、醫院等,不同類型的單位擁有不同的目標和職責。接下來,我們將為大家分享一些優秀單位總結的寫作方法和實用技巧。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一
本標準規定了爆破作業單位的分類、資質分級、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爆破作業單位的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規程
ga 991 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
3 術語和定義
gb6722中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爆破作業單位 unit of blasting operation
依法取得《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從事爆破作業的單位。
3.2
僅為本單位合法的生產活動需要,在限定區域內自行實施爆破作業的單位。
3.3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承接爆破作業項目設計施工和/或安全評估和/或安全監理的單位。
4 分類
爆破作業單位分為非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
5 資質等級
5.1 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的資質等級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從業范圍分為設計施工、安全評估、安全監理。資質等級與從業范圍的對應關系見表1。
5.2 非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不分級。
表1 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資質等級與從業范圍對應關系表
6 資質條件
6.1 基本要求
爆破作業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a)從事的爆破作業屬于合法的生產活動;
b)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c)設置技術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爆破員、安全員和保管員等崗位,并配備相應人員。
6.2 特別要求
6.2.1 非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
非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a)有經安全評價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專用倉庫;
d)有爆破作業專用設備。
6.2.2 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
6.2.2.1 一級資質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a)有或租用經安全評價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專用倉庫;
f)有鉆孔機、空壓機、測振儀、全站儀等爆破施工機械及檢測、測量設備。
6.2.2.2 二級資質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a)有或租用經安全評價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專用倉庫;
f)有鉆孔機、空壓機、測振儀、全站儀等爆破施工機械及檢測、測量設備。
6.2.2.3 三級資質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a)有或租用經安全評價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專用倉庫;
f)有鉆孔機、空壓機、測振儀、全站儀等爆破施工機械及檢測、測量設備。
6.2.2.4 四級資質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a)有或租用經安全評價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專用倉庫;
e)有鉆孔機、空壓機、測振儀、全站儀等爆破施工機械及檢測、測量設備。
7 崗位職責和設置要求
7.1 崗位職責
7.1.1 技術負責人的崗位職責包括:
a)組織領導爆破作業技術工作;
b)組織制定爆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c)組織爆破作業人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
d)主持制定爆破作業設計施工方案、安全評估報告和安全監理報告。
7.1.2 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崗位職責包括:
a)監督爆破作業人員按照爆破作業設計施工方案作業;
b)組織處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隱患;
c)全面負責爆破作業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d)負責爆破作業項目的總結工作。
7.1.3 爆破員的崗位職責包括:
a)保管所領取的民用爆炸物品;
b)按照爆破作業設計施工方案,進行裝藥、聯網、起爆等爆破作業;
c)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或其他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d)在項目技術負責人的指導下,配合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處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隱患;
e)爆破作業結束后,將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庫。
7.1.4 安全員的崗位職責包括:
a)監督爆破員按照操作規程作業,糾正違章作業;
b)檢查爆破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情況,及時發現、處理、報告安全隱患;
c)監督民用爆炸物品領取、發放、清退情況;
d)制止無爆破作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爆破作業。
7.1.5 保管員的崗位職責包括:
a)驗收、保管、發放、回收民用爆炸物品;
b)如實記載收存、發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編號及領取人員的姓名;
c)發現、報告變質或過期的民用爆炸物品。
7.2 崗位設置要求
7.2.1 技術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可以兼任。
7.2.2 爆破員、安全員、保管員不得兼任。
7.2.3 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爆破員、安全員、保管員不應同時受聘于兩個及以上爆破作業單位。
8 管理要求
8.1 許可證管理
8.1.1 申請
8.1.1.1 申請非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的單位,應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非營業性)申請表(見附錄a)及下列材料:
a)民用爆炸物品專用倉庫安全評價報告;
b)爆破作業區域證明;
c)涉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d)爆破作業專用設備清單。
8.1.1.2 申請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的單位,應向所在地省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營業性)申請表(見附錄b)及下列材料:
a)自有或租用民用爆炸物品專用倉庫安全評價報告;
b)注冊資金、凈資產、專用設備凈值的有效證明;
c)近3年單位承接的爆破作業項目設計施工方案;
d)技術負責人主持的爆破作業項目設計施工方案;
e)涉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f)爆破施工機械及檢測、測量設備清單。
8.1.2 發放
8.1.2.1 受理申請的公安機關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發放《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8.1.2.2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非營業性)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許可證編號;
b)單位名稱;
c)單位地址;
d)法定代表人姓名;
e)技術負責人姓名;
f)有效期;
g)簽發機關;
h)簽發日期。
8.1.2.3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營業性)除符合8.1.2.2要求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資質等級;
b)從業范圍。
8.1.2.4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非營業性)僅在爆破作業許可區域內有效。
8.1.2.5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營業性)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8.1.3 換發
8.1.3.1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
8.1.3.2 有效期屆滿繼續從事爆破作業的,爆破作業單位應在期滿前60日內,向原簽發公安機關提出換發《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的申請。
8.1.3.3 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單位名稱、單位地址發生變化的,爆破作業單位應在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原簽發公安機關提出換發《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的申請。
8.1.3.4 受理申請的公安機關應按照6.1、6.2和8.1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換發《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8.1.4 降級
8.1.4.1 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在爆破作業活動中發生較大爆破作業責任事故的,簽發公安機關應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依據職權,對其資質等級予以降級,并根據降級情況重新核定從業范圍。
8.1.4.2 被降低資質等級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3年內不得申請晉升資質等級。
8.1.5 撤銷
8.1.5.1 縣級及以上地方公安機關應加強對爆破作業單位的監督檢查,發現資質條件不符合規定要求,未按照資質等級從事爆破作業,或發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業責任事故的,應書面告知《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簽發公安機關。
8.1.5.2 簽發公安機關接到書面告知后,應組織復核。對經復核屬實的,應撤銷其《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
8.2 其他管理要求
8.2.1 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應按照《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許可的資質等級、從業范圍承接相應等級的爆破作業項目。不應為非法的生產活動實施爆破作業;不應將承接的爆破作業項目轉包;不應為本單位或有利害關系的單位承接的爆破作業項目進行安全評估、安全監理;不應在同一爆破作業項目中同時承接設計施工、安全評估和安全監理。
8.2.2 從事安全評估、安全監理的爆破作業單位,應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ga 991的規定實施安全評估、安全監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適用8.1.4和8.1.5的相關規定。
8.2.3 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應建立爆破作業業績檔案管理制度,在爆破作業活動結束后15日內,如實將本單位從事爆破作業活動的有關情況錄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統。
8.2.4 爆破作業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涉爆從業人員的管理,不應聘用無爆破作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爆破作業。
8.2.5 公安機關應在核發《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30日內,將依法取得《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的爆破作業單位的基本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8.2.6 省級公安機關應在核發《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15日內,將依法取得一級、二級、三級資質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的基本情況向公安部備案。
一、裝載和運輸爆破器材
1、所有涉爆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爆破作業資質。
2、所有運輸爆破器材的.車輛必須為專用車輛,車輛配備可靠的滅火裝置,車輛防滑、防震、防靜電等各種設施良好。
3、公司限定運輸車輛三臺,分別為5#皮卡、采供部運輸車和裝藥車,其它車輛不得運輸爆破器材。
4、確需其他車輛運輸爆破器材時,必須由礦山部和安全部對車輛的安全性進行檢查,確認達到相關標準后簽署使用指令,否則井下炸藥庫不得發放任何爆破器材。
5、運輸爆破器材的車輛由具有《爆破物品運輸資格證》的司機駕駛,除押運員和爆破員外,嚴禁其他人員乘坐。
6、運輸爆破器材的汽車,前后必須懸掛有“危險品”字樣的黃色小旗,以引起附近車輛的注意。
7、運輸爆破器材車輛不準超載,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箱的邊緣,運輸雷管不得超過100發。
8、運輸爆破器材車輛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9、裝卸和運輸爆破器材時,嚴禁吸煙和攜帶發火物品。
10、裝卸爆破器材應由專人負責,嚴禁摩擦、撞擊、拋擲、拖動。雷管與炸藥不準在同一地點同時裝卸。
11、人工運輸爆破器材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a、有專人負責,炸藥和雷管應分開裝在兩個專用背包內,禁止將爆破器材裝在衣兜里。
b、領取爆破器材后,要直接送到運輸車輛上,嚴禁中途亂丟亂放。
c、由多人同時運送爆破器材時,運送人間距應大于20米
12、裝藥車必須在車內炸藥和其他爆破材料全部清理到爆破器材庫,辦理了相應的退庫手續后,才能進行其他施工作業和保養。
二、爆破器材的儲存與保管
1、存放爆破器材庫房要求:
a、滅火裝置必須隨時保持狀態良好,數量充足。;
b、照明采用防爆照明裝置,線路必須采用專用電纜,電壓不得超過127伏。
c、庫房應保持清潔、干燥,通風良好。
d、庫房儲存量不得超過設計庫額。
2、爆破器材入庫,必須由采供部經辦人和值班工長簽署入庫指令書,由專人、專車將爆破器材運輸至爆破器材庫50米外,庫管員確認入庫指令書后,爆破器材以人工背運的方式入庫。缺少入庫指令書時,庫管員禁止接收。
3、爆破器材入庫時,庫管員必須逐一核對器材的數量、規格、編號。若有異常,立即停止接收,通知采供部、安全部、礦山部進行處理。
4、爆破器材入庫,必須按照手持機入庫程序進行。
5、開啟爆破器材包裝必須使用專業工具。
6、爆破器材成堆堆放時,箱與箱之間應保持30cm以上距離,箱堆高度不得超過1.8m。
7、禁止在同一庫房內同時存放雷管和炸藥,起爆器材和炸藥必須分庫存放。
8、不同性能和批次的爆破器材分開存放。
9、庫管員必須持有《爆破器材庫管員證》,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爆破管理制度和發放程序。
10、爆破器材庫50m范圍內為警戒區,所有進入該區域的人員和車輛必須服從庫管員的命令。
三、發放
1、健全發放登記臺帳管理制度,所有爆破器材出入庫記錄清晰完整。
2、建立爆破器材使用審批制度。爆破員填寫《爆破物品使用申請單》,當班班長審批后爆破員持《爆破物品使用申請單》領用爆破器材。
3、除按照手持機發放流程圖進行發放爆破器材發放登記外,庫管員必須手工完整填寫《爆破物品發放臺帳》和《爆破器材使用記錄》。臺帳和記錄必須隨時顯示庫內爆破器材庫存詳細情況。
4、庫管員每班必須對現存爆破器材的數量按種類進行清點、校對,要做到單據齊全,賬目清楚,帳物相符。如發現賬目不清,立即向值班工長或部門經理報告報告,并負責查清。
5、爆破器材的發放必須在專用套間或隔離的硐室內進行,雷管必須放在較軟的襯墊上,并要輕拿輕放。
6、發放爆破器材時,除庫管員以外任何人不得進入爆破器材庫。領用人必須服從庫管員的指揮,在指定地點等候發放,否則庫管員有權拒絕發放。
7、不同批次的爆破器材不得混發。禁止發放變質和不合格的爆破器材。
8、爆破員資料必須懸掛在爆破器材庫內,領取爆破器材的人員若與資料不符,庫管員不得發放。
9、領用爆破器材至少兩人以上。
10、手持機管理規定
a、庫管員交接-班時,必須在交接單上注明手持機上次上報時間和下次上報時間,需要上報手持機數據必須提前三天通知工長。
b、庫管員務必嚴格按照手持機操作流程進行操作,保證手持機24小時之內可以正常使用。如手持機異常,必須立即停止爆破器材的發放并將情況向工長報告。
c、嚴禁對手持機的參數設置進行修改。
d、手持機上報數據后,返回單位必須立即做上報確認,確認結果由庫管員匯總。
10、庫存爆破器材量接近庫容下限前三天,庫管員必須填寫《爆破器材入庫申請單》,由工長協同相關單位辦理。
11、嚴格執行爆破物品退庫制度,爆破器材退庫必須執行手持機退庫程序和臺帳記錄。
12、庫管員在回收爆破器材時,應檢點清楚退回的爆破器材數量和批次、編號是否與領出時一致,有差異時拒絕入庫并立即通知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四、使用
1、爆破工必須熟練掌握操作技能,經過“三級安全教育”,持《爆破證》上崗。嚴格按照《爆破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標準》中規定的相關內容進行爆破作業。
2、領出的爆破器材要直接運送到裝藥作業面,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3、運到工作現場的爆破器材要分開放置,炸藥必須距雷管或導爆管3米以上存放。爆破器材10米范圍內嚴禁吸煙和攜帶發火物品。
4、爆破作業現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5、導火索有缺陷的部分必須切除,雷管內有雜物禁止使用。
6、在安全地點加工起爆藥包,數量以滿足本次爆破需要為限。
7、加工起爆藥包時,應先將藥卷端部的紙皮打開,并將藥卷輕輕揉捏,用竹木鉆眼后方準裝入雷管,起爆管全部插入藥卷后,藥卷頸部處應用細線扎牢,防止雷管受到震動、沖擊。禁止坐在炸藥箱上加工起爆藥包。
8、導爆索必須使用鋒利的專用切割刀一次切斷,嚴禁使用其它切割工具進行切割、裁剪、鋸割,更不得使用其他工具砸導爆索。已經接入起爆網絡的導爆索不得進行切割。雷管只能在點火時接入起爆網絡。
9、嚴禁亂扔亂丟和腳踩爆破器材。
10、裝藥車裝藥時,液壓穩定器必須支撐牢固
11、采用導火索或非電雷管起爆,必須采用一次點火法點火。點火前必須先點燃計時導火索,計時導火索不得超過1.2米。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炮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是不得短于2.0米。
12、點炮前必須在主要巷道口上設置警戒,禁止人員通行,并發出爆破信號。
13、響炮時仔細聽響炮數目是否和點炮數目相符合,若有異常,不得撤除警戒,及時通知值班工長,待炮煙排凈后(時間不得小于30min)由有經驗的爆破工按照《爆破安全規程》中關于盲、殘炮按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14、每班爆破器材的領用量和使用量,班長必須進行簽字驗收。領用量不得超過當班使用量。
五、其他規定
1、公司所有涉爆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令和本制度。違反相關制度者按照公司相應程序處理,情節嚴重者交相應公安機關處理。
2、本規定有根據公司相應管理程序和國家法律隨時改進。
3、承包商及其他外協單位除執行本制度外,參照《尾礦庫爆破器材管理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二
為促進六角社區教育制度化、規范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例會制度。
1、社區教育委員會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參加例會,積極參與決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務。
2、定期召開委員會例會,每年不少于兩次。聽取開展社區教育工作情況匯報,做好統籌協調工作,部署計劃安排。
3、例會前,將例會的內容和議題通知委員,各委員在會前應作好充分的準備。
4、年度工作計劃、硬件建設、教育管理、對社區教育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重大活動等事項由社區教育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二、社區教育組織管理制度。
1、社區建立教育領導小組,社區專職書記、專職副書記為組長,社區文化教育專干為副組長,轄區有關單位負責人為委員,負責全社區教育的統籌規劃和組織領導,并對全社區工作進行檢查、考核、評估。
2、社區教育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實施上級教育領導小組的各項決策,制訂社區教育計劃,指導和管理全社區教育工作。
3、社區以市民學校為主體,建立社區教育中心。社區教育中心承擔側重于提高轄區居民素質的各類教育和技術技能培訓,并對社區、企業的文化技術學校和社區市民學校進行指導、協調和組織評估。
4、轄區的企事業單位,都要建立教育工作委員會,由主要負責人任主任并負總責,副主任、成員明確職責,分工負責。
5、社區教育實行屬地管理,社區教育中心負責統籌協調,各單位及企業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的社區教育工作。
6、社區教育中心建立社區教育資源庫,資源為包括社區內古今人文資源,德育教育基地,文娛體育場館,文化衛生教育設施,游覽休閑活動場所等。
7、社區教育各單位組織均應建立社區教育志愿者隊伍,志愿者隊伍由推薦和志愿報名相結合,盡力滿足各類群體開展社區教育的需要。
8、社區教育領導小組要建立健全對社區教育中心、企事業單位開展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制度,每年進行一次全社區教育工作的檢查評估,表彰先進。并將評估結果與社區、單位、企業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項目相結合。
三、工作聯系制度。
1、社教專干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社區單位、企業分管社教的干事例會。總結前期工作,研究下步工作并向社區教育領導小組匯報。
2、社教專干每年向社區教育領導小組書面總結一次。
四、文檔管理制度。
1、認真填寫《大事記》,做好重要會議、各類教育活動的詳細記錄。
2、平時做到收發文件有記錄,借閱文件及時歸還。
3、各類資料由社教專干分類管理。
五、社會幫教制度。
1、發動各方面力量,參與、支持和關心本地區教育。聘請本地區知名人士、退休教師等,組成中、小學生校外輔導員隊伍,協助學校進行德育教育。
2、協助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做好“四五”普法教育,及時了解地區后進生、特殊家庭學生情況,協調學校、居委會和家庭諸方面,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及幫教工作。
3、組織社區志愿者開展各類社區教育活動,整合社區教育資源。
六、研討制度。
1、每月組織一次社教干事學習有關文件和理論知識,交流社區教育工作經驗,提高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2、充分利用地區的人力資源,每年召開一次社教研討會。
七、社區教育資源開放制度。
1、社區教育領導小組要整合和發動社區內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全方位向社區居民開放。
2、社區教育中心應溝通社區內各類教育,積極開展面向全體居民的思想教育、文體活動、人口教育、生活教育、技能培訓等活動。
3、社區學校及社區教育學習點要會同有關部門充分利用和發揮教育資源的優勢,有組織、有計劃地做好向社區開放的工作,為居民提供活動場所和科技知識服務。
4、由社區教育專干牽頭,社區中的中小學、幼兒園的教育資源定期向社區開放,并簽定開放服務協議。
5、社區應支持學校開展各類學生綜合實踐活動,盡量提供場地和指導人員,確保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正常開設。不斷完善學校學生的社會實踐和德育教育基地。
八、宣傳教育制度。
1、每年開展大型社區教育宣傳活動不得少于兩次。向社區居民宣傳理念的`同時,要重點向居民介紹年度內所進行的各教育培訓的計劃、地點、時間、學習方式等,擴大參與面。
2、每月上報一次信息。
3、社區要有固定的社區教育宣傳標語、宣傳櫥窗、板報或專欄,定期向轄區居民介紹相關知識。宣傳內容要有記載。
九、表彰激勵制度。
每兩年進行一次全面總結評比,對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在各級黨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上級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管理辦公室的督促指導,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政治素質。
二、自覺增強從事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的事業心、責任感,不斷鉆研遠程教育專業技術,提高從事黨員干部遠程教育工作水平。
三、負責接收、存儲教學課件,每周開機三天以上,及時下載課件,進行整理、分類,并按培訓計劃向黨員干部提供學習資料。
四、認真組織播放和收看,合理安排集中和分散學習時間,維持學習紀律,維護學習環境。
五、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反饋工作,認真填寫《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管理手冊》,如實記錄學習培訓情況,及時了解學習需求,每季填寫“信息反饋記錄”,向上級遠程教育管理辦公室匯報教育效果和學習建議。
六、做好各種教學設施、設備管理工作,做到“四防”(即防震、防潮、防火、防盜)、“三不準”(即不準轉借、不準登陸非法網站、不準用計算機玩游戲)。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三
第一條 為加強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推進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科學化、規范化、信息化,培養造就高素質的會計隊伍,提高會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應當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會計行業發展要求,統籌規劃,強化服務,注重質量,全面推進會計人才隊伍建設,為經濟社會和會計行業發展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第四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按需施教。把握會計行業發展趨勢和會計人員從業基本要求,突出提升會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引導會計人員更新知識、拓展技能,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突出重點,提高能力。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面向會計人員,全面提高會計人員整體素質,進一步改善會計人員知識結構。
(三)加強指導,創新機制。在統籌規劃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資源,引導社會辦學單位參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并不斷豐富繼續教育內容,創新繼續教育方式,整合繼續教育資源,提高繼續教育質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門規劃指導、社會單位積極參與、用人單位支持督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新格局。
第五條 會計人員享有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
第六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是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七條 財政部負責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項:
(一)制定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劃;
(二)制定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制度;
(三)擬定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重點;
(四)組織開發、評估、推薦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重點教材;
(五)組織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
(六)指導、督促各地區和有關部門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第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項:
(一)依據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區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
(三)確定本地區各級財政部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的具體職責和權限;
(五)組織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
(六)指導、監督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規范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市場;
(七)監督、檢查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第九條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后勤部(以下簡稱中央主管單位)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應當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體制,分別負責中央在京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系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系統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實施工作。
中央主管單位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管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職責,比照本辦法第八條執行。
第十條 會計人員所在單位負責組織和督促本單位的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
會計人員所在單位應當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結合的原則,鼓勵、支持并組織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第三章內容與形式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技能訓練和職業道德等。
(四)職業道德繼續教育,重點加強會計職業道德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
第十二條 會計人員可以自愿選擇參加本辦法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
第十三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四)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訓;
(五)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
(七)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
(八)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其他形式培訓。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定期公布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在單位名稱等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 除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外,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還包括: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專科以上學位學歷教育;
(五)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
(七)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應當根據會計人員的從業要求,綜合運用講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擬式、體驗式等教學方法,提高培訓效果和質量。
第十六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推廣網絡教育、遠程教育、電化教育等方式,提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學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學分管理
第十七條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24學分。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第十八條 會計人員參加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七)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經所屬注冊會計師協會確認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第十九條 會計人員參加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一)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考試,以及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考試,被錄取的,折算為24學分。
(二)參加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24學分。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專科以上學位學歷教育,通過當年度一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24學分。
(四)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第一作者折算為24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五)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24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六)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24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七)參加省級以上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組織或其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成績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為24學分。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
第二十條 會計人員在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管轄范圍之間辦理調轉登記時,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的,應當分情況進行處理:
(一)會計人員未按規定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應當在調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后,才能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
(二)會計人員未按規定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的,調出地應當在其調轉登記表中予以注明,會計人員辦理調轉后,應當在調入地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
第二十一條 會計人員參加未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公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組織開展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繼續教育管理部門不為其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會計人員參加未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公布的會計人員所在單位組織開展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繼續教育管理部門不為其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第五章機構管理
第二十二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建設,構建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布局合理、競爭有序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體系。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應當充分發揮國家會計學院、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會計學會、總會計師協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和中央主管單位會計人員培訓基地(中心)等教育資源的主渠道作用,鼓勵、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參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承擔培訓工作相適應的教學場所和教學設施;
(二)擁有與承擔培訓工作相適應的師資隊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學培訓計劃、管理制度和其他相關制度;
(四)能夠完成所承擔的培訓任務,保證培訓質量;
(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應當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和工作重點等,改進培訓方式,科學設置培訓內容,加強教學管理,提高教學水平,保證培訓質量。
第二十五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并在培訓結束后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所在地繼續教育管理部門。
第六章師資與教材
第二十六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的教學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較高的理論政策水平、扎實的專業知識基礎,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掌握現代教育培訓理論和方法,具備勝任教學、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七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建設,逐步形成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體系,以適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需要。
第二十八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的建設應當堅持開發與利用相結合,加強教材開發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倡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開發社會化,鼓勵社會上有能力的部門和單位按照統一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和工作重點等,參與編制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
第二十九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的編寫、評估、推薦、出版、發行、使用情況的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條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會計人員強行推銷、搭售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
第七章監督與檢查
第三十一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實行登記制度。
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
(二)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根據公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在單位報送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為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會計人員從業檔案信息系統,如實記載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第三十二條 會計人員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無法在當年完成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的,應當提供合理證明,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其沒有取得的繼續教育學分可以順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三十三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的監督與檢查,并將監督、檢查結果作為會計人員參加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頒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等的依據之一。
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所在地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進行檢查、評估。
第三十五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采取虛假、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的;
(二)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名義組織境內外公費旅游或者進行其他高消費活動的;
(三)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印發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相關培訓證書的;
(四)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名義亂收費或者只收費不培訓的。
第三十六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將各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法》執行情況檢查、會計從業資格情況檢查的內容。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 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備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完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制度,提高會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3號令)、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5?〕18?號)和《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財會〔2015?〕1227?號)規定,結合我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必須緊密結合經濟社會和會計行業發展要求,統籌規劃,強化服務,注重實效,建立制度嚴密、責任清晰、形式豐富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新機制,努力為全面深化改革、服務美好安徽建設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第三條 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資源參與會計人才繼續教育,逐步形成政府主管部門規劃指導、社會辦學力量積極參與、用人單位支持督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新格局。
第四條 會計人員享有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
第五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對象是持有安徽省行政區域內管理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含中國人民解放軍及武警部隊系統)。
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從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下一年度開始。
第六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分為高級、中級、初級三個級別。
(三)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和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七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省財政廳負責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推薦適合我省特點和要求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
(三)組織全省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
(四)負責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遠程網絡培訓機構招標、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面授培訓機構公告以及省直部門或單位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備案工作。
(五)指導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監督全省繼續教育培訓機構規范運行。
第八條 市財政局負責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二)組織市本級繼續教育培訓;
(三)負責面授培訓機構備案登記工作,規范培訓市場;
(四)組織、監督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五)指導并組織實施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學分的審核、確認、登記工作,做好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檔案管理工作。
第九條 會計人員所在單位負責組織和督促本單位的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
會計人員所在單位應當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結合的原則,鼓勵、支持并組織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第三章 內容與形式
第十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技能訓練和職業道德等。
(四)職業道德繼續教育,重點加強會計職業道德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可以自愿選擇參加本辦法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
(二)參加在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備案并予以公示的培訓機構組織的面授培訓;
(三)參加經市級以上財政部門備案的部門或單位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
(四)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訓;
(五)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
(六)參加省財政廳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
(七)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定期公布已備案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相關信息。
第十二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外,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還包括:
(一)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考試,以及省財政廳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考試;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專科以上學位學歷教育;
(五)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
(六)參加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組織或其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
(七)市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三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應當根據會計人員的從業要求,綜合運用講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擬式、體驗式等教學方法,提高培訓效果和質量。
第十四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積極推廣網絡教育、遠程教育、電化教育等方式,提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學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高級會計師繼續教育實行遠程網絡教育方式。
第四章 學分管理
第十五條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24?學分。
第十六條 會計人員參加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七)參加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經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確認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八)本辦法中每學時按50?分鐘計量。
第十七條 會計人員參加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
第十八條 會計人員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無法在當年完成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的,應當提供合理證明,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其沒有取得的繼續教育學分可以順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十九條 會計人員在省級財政部門之間辦理調轉登記時,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分的,應當分情況進行處理:
(一)會計人員未按規定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應當在調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后,才能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
(二)會計人員未按規定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的,調出地應當在其調轉登記表中予以注明,會計人員辦理調轉后,應當在調入地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
第二十條 會計人員參加未經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公示備案的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組織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各級財政部門不予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第五章 機構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建設,構建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布局合理、競爭有序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體系。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參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承擔培訓工作相適應的教學場所和教學設施;
(二)擁有與承擔培訓工作相適應的師資隊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學培訓計劃、管理制度和其他相關制度;
(四)能夠完成所承擔的培訓任務,保證培訓質量;
(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符合規定條件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面授培訓機構,應當在培訓前,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培訓計劃(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師資情況和講義等),經備案后方可開班。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遠程網絡培訓機構應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省財政廳報送年度培訓計劃,明確當年上線課程名稱、學分、授課教師等。
第二十四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應當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和工作重點等,不斷改進培訓方式,科學設置培訓內容,加強教學管理,提高教學水平,保證培訓質量。
第二十五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并在培訓后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所在地財政部門。
第六章 師資、教材
第二十六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較高的理論政策水平、扎實的專業知識基礎,具備勝任教學、科研工作的能力,且近3?年內沒有受到過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
(一)承擔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任務的教學人員,一般應具備教授職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者為具備相應水平的專家。
(二)承擔中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任務的教學人員,一般應具備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職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者為具備相應水平的專家。
(三)承擔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任務的教學人員,一般應具備講師以上(含講師)職稱、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者為具備相應水平的專家。
第二十七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應根據統一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大綱,選定合適的教材,以適應不同級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需要。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堅持開發和利用相結合的原則,積極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建設,加強對繼續教育教材使用情況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九條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會計人員強行推銷、搭售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
第七章 考核與檢查
第三十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實行登記制度。
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可以通過以下三種途徑: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會計人員從業檔案信息系統,如實記載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的監督與檢查,并將監督、檢查結果作為會計人員參加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頒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等的依據之一。
第三十二條 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所在地財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是會計人員誠信檔案記載項目,也是申報高級會計師評審條件之一。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管理權限定期對所在地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檢查、評估。
第三十四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亂收費或只收費不培訓的;
(二)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名義組織境內外公費旅游或者進行其他高消費活動的;
(三)惡意競爭,擾亂培訓市場秩序的;
(四)不服從財政部門監督管理的;
(五)學員投訴較多,經核實后情況屬實的;
(六)泄露學員個人身份信息的;
(七)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將各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法》執行情況檢查、會計從業資格情況檢查的內容。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四
第1條: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局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于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
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局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調度,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調度。
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
第二章 車輛調配、調度
第4條:調配
(一)根據我局生產單位比較分散的特點,局辦公室平時根據全局生產工作需要,有權調動臨時調配各單位的車輛。各單位應本著全局一盤棋的'精神,無條件服從。
(二)局屬各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臨時互相調配使用車輛,須經雙方單位的領導同意并報局辦公室。
(三)局屬各有車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并按車輛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教育,督促平時的車輛檢查和維護保管。同時做好駕駛員的油料領發等考核工作。
(四)車輛原則上實行定人定車管理,以加強車輛的保管維護,如需臨時調配應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
(五)凡車輛轉增、轉調或報廢處理應按局固定資產手續辦理。
第5條:車輛調度
(一)局屬各有車單位(含局機關),編制有汽車班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汽車調度員。無汽車班車輛少的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負責車輛管理調度。
(二)局屬各單位的車輛派出(包括單位領導屬兼職駕駛員),一律通過調度憑《用車申請表》,無調度單出車視作私自駕車(特殊情況事故搶修外,但事后應補單)。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為確保安全行車,在無法保證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駕駛員有權拒絕行駛,任何人不得強制駕駛員執行。調度員因公或休假不在時,由單位領導臨時指定調度員。
(三)申請用車部門無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以便調度員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用車的車型、用途、任務緩急,合理調配車輛。調度員應科學靈活地調派車輛,遇車輛緊張,任務繁重時,除事故搶修用車外,一般性的任務可根據車輛裝載情況,同方向路線2個或多個任務綜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四)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
(五)駕駛員在上班(值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每天資執行任務回場后,應按《用車申請表》填寫行車日記,向調度員報告車輛技術狀況及行車安全情況,按月累計行車里程和耗油量。
(六)車輛在外執行任務,除當天不能回庫外,一律不得在外過夜停放。如特殊情況在外停放,須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并辦理好保管手續。
(七)平時(或節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車須單位領導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章 年度審驗
第6條:車輛審驗
(一)全局的機動車輛年檢審工作由各有車單位的調度員或車管人員做出計劃,然后交主管領導審批后進行。
1、為加強車輛、司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制定本制度。
2、分配到各部門的車輛和司機,由部門進行管理,駕駛為領導服務車輛的司機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3、接送通勤要準時正點,不準隨意改變通勤路線,不準讓非本單位人搭乘通勤車。
4、公務出車要熱情服務,動作迅速;不準借工作之便出私車、出順風車;不準無故拒絕出車,已租用車庫的不準車輛夜不歸庫,未租用車庫的要將車輛妥善保管。
5、出車等候時不準離開車輛很遠,要讓辦事人員出來后能夠及時找到。在本單位待命時要在所在辦公區域內等候,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6、不準酒后駕車;不準開蠻車、賭氣車。
7、要遵章駕駛,作文明司機。司機因違章受到的罰款,由個人承擔。
8、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9、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聽從分配。
10、必須熟知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11、司機應熟知所駕使車輛的性能,對車輛應按月進行兩次檢查和一級保養,確保車輛安全運行,因檢查失誤,出現事故,后果由司機負責。
12、車輛需要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實行零件拆舊換新,應在指定點維修站修理,簽單時應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功用、修理工簽字,再帶回憑證單到財務掛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修車。
13、未經領導同意,不準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許拉私活、帶客,不許酒后駕車,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司機本人負責。
14、開車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許超速行駛,不許強行超車,野蠻行車。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五
學習工作、思想作風等方面,自己與組織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還存在許多缺點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學習不夠系統深入,沒有一個長遠的學習計劃,有急用急學的現象,學習中淺嘗輒止。通過這次回顧總結和反思,自己認識到只有加強學習,才能使思想更加充實,知識更加豐富,頭腦更加靈活,也才能更好地開展工作。所以,在今年,自己不僅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還要加強文化知識和教學科研管理等業務知識學習,使自己具備實際工作需要的更高本領,同時注重把加強學習與加強實踐鍛煉緊密結合起來,真正做到學以致用,用以促學,學用相長,用有所成。二是工作上創新不足,主觀能動性發揮不夠,滿足于按部就班的工作習慣,深入思考研究創新的少。今后工作中自己將結合工作實際和新形勢的要求,勤思考,多研究,不斷探索和創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學習和借鑒同志們好的做法和經驗,做到與時俱進,開創工作的新局面。三是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于繼續提高。
本年度,我校依照 “以人為本,以育人為目標,有追求但不脫離實際,力求實效,堅持繼承中創新,改革中發展”的理念;堅持按照“常規工作有創新,重點工作有保證,難點工作有突破,問題工作有改進,全面落實素質教育”有序的工作思路,穩步推進“新課程、新理念、新思路、新策略”的校本教研,以構建和-諧學校為目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努力推進全面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樹立“以研興校”意識,推進課程改革的深入
教科研是學校教學的源泉,是學校教改的先導。我校把目光鎖定在課程改革這一時代教改的主旋律上,樹立教科研意識,活躍教科研風氣。全體教師要加強學習,提高認識,更新觀念,轉變角色。
(一)改進業務學習
1、組織好教師集中學習。學校每周的業務學習安排在周一的例會舉行,業務學習主要形式:每周安排一個教師說一個發生在教學中的教學案例故事,然后以此引發教師對這一教育故事的討論。由學校統一安排集中業務學習計劃,做到定時間、定內容、定中心發言人,有討論、有記錄。
2、指導好教師的個人學習。(1)學習內容:即讀學校安全管理,教育理論專著、讀教育教學期刊、各科課程標準。(2)學習要有方向,帶著問題學,要與自身崗位工作實際相聯系,與自身的教科研課題相聯系。(3)讀書筆記要摘抄與教學有關的內容并有自己的學習心得,字數每學期不少于5000字。
3、組織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的教師參加中心學校開展的新課程培訓。
(二)重視課題實驗管理
本年度,我校的教研課題繼續扎實開展研究、實驗。學校領導將身體力行、主持參與研究,課題組的老師要注意重視實驗過程資料的收集與積累,對平時實驗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經驗,要應用科學的教育理論加以總結,撰寫論文形成報告。
(三)學校努力提供展示平臺。
1、改進教研工作,努力提高教研實效。(1)校性公開課:堅持開展教學觀摩研討活動(每人每期1堂掛牌課)。執教老師要提供公開課的教案、教學設計說明,學校至少安排一節課的時間作為執教老師說課、聽課老師評課及交流互動的時間。教研整個過程要形成材料備查。
2、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提高全體教師的整體素質。一是互聽互評,每兩周每個老師要聽課一節,每位老師全學期聽課不得少于20節。二是創造機會,有計劃地讓更多的青年老師走出校門聽課,與名師接觸,感受大師風采,尋找成長的靈感。
3、組織參加小學“品德與生活、社會”教學論文、小學“綜合實踐活動”教學論文、
4、組織推薦年會論文參加縣評選,年會論文內容:體現新課程理念的教學改革的思想與方法的研究。
三、增強“以績強校”意識,促進教學質量提高。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學校要加大教學管理力度,繼續實踐課改新理念、整合好課改理念與教學行為,穩步提高教學質量。
(一)完善檢評制度
學校教學工作的'管理采用自評、校評、階段檢評、隨機檢查相結合的辦法考評教師的教學工作并納入學月過程考核。
(二)強化過程管理
1、切實落實備課要求,備好每一堂課。要求老師備課做到“四備四明”,即:備教學目標,明確制定教學目標的依據;備教學的重點、難點及學生能力、情感的發展點,明確教學的主功方向;備教學程序,明確課堂教學的結構;備教法學法,明確教與學的思路。
2、做好查課工作,確保開足、開齊上好各科課程。學校要加強對執行課程計劃的管理,嚴格執行課程計劃。按規定開齊、上足、教好各類學科,堅決做到:學生、教師、教室、教導處的課表一致;不隨意調課;有特殊事情需要調課要事先與教導處說明,得到同意后方可進行(教導處要登記調課情況)。
3、學校深入課堂,隨機聽課,跟班聽課,查備課筆記,看作業、單元試卷批改,聽學生意見,及時了解教學基本情況,及時反饋教學中的得與失,真摯幫助教師提高課堂教學水平。
4、每位老師應針對教學設計及課堂教學進行評價反思,明確教學中的得與失,對今后教與學提出改進措施。
5、學校應加強對教師教學工作的管理,落實檢查措施。圍繞這一重點,學校堅持進行學月教學常規的檢查。學校要做好對教師教學常規的自評、校評工作。教導處要將檢查情況,及時向全校老師報告,并寫成書面材料。
(三)加強質量監控
1、加強畢業班工作。畢業班工作是學校對外宣傳,擴大社會影響的重要窗口,也是學校得以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標桿。我校要想盡一切辦法,最大限度提高畢業班的教育教學質量,為高一級學校輸送合格的人才。畢業班教師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重視班風建設,注意教學進度,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尤其要做好后進生轉化工作,努力使我們培養的學生既符合教育要求,又滿足廣大學生家長的愿望。
2、考試工作從嚴從實,逗硬考風考紀。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六
第一條? 為加強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推進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科學化、規范化、信息化,培養造就高素質的會計隊伍,提高會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應當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會計行業發展要求,統籌規劃,強化服務,注重質量,全面推進會計人才隊伍建設,為經濟社會和會計行業發展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第四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按需施教。把握會計行業發展趨勢和會計人員從業基本要求,突出提升會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引導會計人員更新知識、拓展技能,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突出重點,提高能力。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面向會計人員,全面提高會計人員整體素質,進一步改善會計人員知識結構。
(三)加強指導,創新機制。在統籌規劃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資源,引導社會辦學單位參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并不斷豐富繼續教育內容,創新繼續教育方式,整合繼續教育資源,提高繼續教育質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門規劃指導、社會單位積極參與、用人單位支持督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新格局。
第五條? 會計人員享有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
第六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是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七條? 財政部負責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項:
(一)制定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劃;
(二)制定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制度;
(三)擬定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重點;
(四)組織開發、評估、推薦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重點教材;
(五)組織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
(六)指導、督促各地區和有關部門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第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項:
(一)依據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區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
(三)確定本地區各級財政部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的具體職責和權限;
(五)組織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
(六)指導、監督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規范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市場;
(七)監督、檢查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第九條?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后勤部(以下簡稱中央主管單位)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應當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體制,分別負責中央在京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系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系統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實施工作。
中央主管單位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管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職責,比照本辦法第八條執行。
第十條? 會計人員所在單位負責組織和督促本單位的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
會計人員所在單位應當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結合的原則,鼓勵、支持并組織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第三章? 內容與形式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技能訓練和職業道德等。
(四)職業道德繼續教育,重點加強會計職業道德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
第十二條? 會計人員可以自愿選擇參加本辦法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
第十三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四)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訓;
(五)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
(七)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
(八)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其他形式培訓。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定期公布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在單位名稱等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 除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外,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還包括: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專科以上學位學歷教育;
(五)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
(七)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應當根據會計人員的.從業要求,綜合運用講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擬式、體驗式等教學方法,提高培訓效果和質量。
第十六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推廣網絡教育、遠程教育、電化教育等方式,提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學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 學分管理
第十七條?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24學分。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第十八條? 會計人員參加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七)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經所屬注冊會計師協會確認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第十九條? 會計人員參加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七)參加省級以上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組織或其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成績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為24學分。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
第二十條? 會計人員在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管轄范圍之間辦理調轉登記時,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的,應當分情況進行處理:
(一)會計人員未按規定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應當在調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后,才能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
(二)會計人員未按規定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的,調出地應當在其調轉登記表中予以注明,會計人員辦理調轉后,應當在調入地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
第二十一條? 會計人員參加未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公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組織開展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繼續教育管理部門不為其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會計人員參加未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公布的會計人員所在單位組織開展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繼續教育管理部門不為其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第五章? 機構管理
第二十二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建設,構建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布局合理、競爭有序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體系。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應當充分發揮國家會計學院、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會計學會、總會計師協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和中央主管單位會計人員培訓基地(中心)等教育資源的主渠道作用,鼓勵、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參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承擔培訓工作相適應的教學場所和教學設施;
(二)擁有與承擔培訓工作相適應的師資隊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學培訓計劃、管理制度和其他相關制度;
(四)能夠完成所承擔的培訓任務,保證培訓質量;
(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應當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和工作重點等,改進培訓方式,科學設置培訓內容,加強教學管理,提高教學水平,保證培訓質量。
第二十五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并在培訓結束后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所在地繼續教育管理部門。
第六章? 師資與教材
第二十六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的教學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較高的理論政策水平、扎實的專業知識基礎,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掌握現代教育培訓理論和方法,具備勝任教學、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七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建設,逐步形成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體系,以適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需要。
第二十八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的建設應當堅持開發與利用相結合,加強教材開發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倡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開發社會化,鼓勵社會上有能力的部門和單位按照統一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和工作重點等,參與編制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
第二十九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的編寫、評估、推薦、出版、發行、使用情況的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條?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會計人員強行推銷、搭售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
第七章? 監督與檢查
第三十一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實行登記制度。
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
(二)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根據公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在單位報送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為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會計人員從業檔案信息系統,如實記載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第三十二條? 會計人員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無法在當年完成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的,應當提供合理證明,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其沒有取得的繼續教育學分可以順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三十三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的監督與檢查,并將監督、檢查結果作為會計人員參加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頒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等的依據之一。
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所在地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進行檢查、評估。
第三十五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采取虛假、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的;
(二)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名義組織境內外公費旅游或者進行其他高消費活動的;
(三)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印發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相關培訓證書的;
(四)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名義亂收費或者只收費不培訓的。
第三十六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將各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法》執行情況檢查、會計從業資格情況檢查的內容。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備案。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2015年11月20日發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5〕19號)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高全區會計人員素質和會計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會計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的原則。自治區財政廳負責全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各盟、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局,內蒙古森工集團財務部根據自治區財政廳總體規劃和有關規定,結合具體情況,制定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三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使用自治區財政廳認定、推薦的統一教材。
第四條 自治區財政廳負責組織對各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的培訓。
第五條 會計人員所在單位應當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結合的原則,支持、督促和組織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第六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是對會計人員知識與技能進行更新、補充、拓展和提高。接受繼續教育是會計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為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所有持證人員,將分為高級、中級、初級三個級別開展。
第八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時間以2年為一個周期。每周期培訓時間不少于48課時。
第九條 會計人員必須遵守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
第十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分培訓和自學兩種形式,其中以培訓為重點。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應體現全員培訓、注重能力、理論聯系實際、按需施教、講求實效、學以致用的原則。主要內容包括:
(一)會計理論與實務;
(二)財務、會計法規及管理辦法;
(三)會計準則、制度及核算辦法;
(四)會計誠信與會計職業道德規范;
(五)內部會計控制;
(六)會計電算化知識;
(七)其他有關法規制度和相關知識;
第十二條 鼓勵會計人員利用自學完成繼續教育。具備以下條件視同完成繼續教育學時:
(一)當年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國家承認學歷的會計、審計、財務管理、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等相關專業學歷教育的視同完成本年度繼續教育。
(二)獨立完成盟、市級以上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或會計學術組織認可的會計專業課題研究,或在省級以上(含省級)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一篇會計類學術論文,視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
(三)參加本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注冊會計師考試以及審計、統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考試,通過一門的視同完成本年度繼續教育,通過兩門的視同完成本周期繼續教育。
第十三條 具備第十二條所列條件之一的,可持有效證明材料到同級財政部門進行認證登記。
第十四條 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建設,構建分工明確、優勢互補、競爭有序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充分發揮各級財政部門、會計學術組織、中華會計函校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鼓勵高等院校等社會教育資源參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第十五條 為規范全區培訓單位管理,保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規范有序進行,培訓單位必須經同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認定并登記備案后方可組織實施培訓工作。
第十六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備承擔培訓工作相適應的教學場所和設施;
(二)有與承擔培訓工作相適應的授課師資隊伍和管理力量;
(三)能夠完成所承擔的培訓任務,保證培訓質量。
第十七條 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對不遵守有關制度規定,教學質量低下,亂收費或只收費不辦班管理混亂的培訓機構要撤消其培訓資格,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 加強會計人員業務檔案和誠信檔案建設,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登記管理。會計人員應定期將繼續教育情況向相關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并建立有關信息披露制度。
第十九條 本周期未完成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周期各年度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評審,不得參加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不予辦理會計從業資格注冊登記、調轉、變更、換證手續,不予頒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
第二十條 連續兩個周期未完成繼續教育的,視為自動離崗,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辦法》(內財會字[1999]756號文件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內財會字[1998]1326號文件印發)同時作廢。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負責解釋。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七
借此機會首先向關心、幫助、支持我工作的同事們表示忠心的感謝,現就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請評議!
一年來,我按照科長和廠領導的安排,堅守生產一線,有針對的制定了工作計劃,在工作中不斷完善,并堅持不懈的做到了每天接班詳細了解系統運行方式、負荷分配、車間風壓、設備備用、檢修工作安排和值班工作人員等情況,做好當班事故預想和各種異常情況的處理準備,保持清醒的頭腦,迅速進入工作狀態,工作中加強與各單位之間的聯系,工作分清輕重緩急,不推不拖,帶領全值工作人員完成當值的生產任務。
一、不辱使命,恪盡職守,做好當值的帶頭人。
“沒有不好的員工,只有不強的領導。”日常多與員工坦誠交流,給他們精神上的鼓舞。以“真誠合作”帶動他們。平時采取措施為他們排憂解難,做好服務工作。讓他們時刻感受到有困難,首先想到值長,在10年這句話體現得更加明顯,特別是下半年,大環境影響到我們日常的正常生產,原材料、備品備件時有不足,設備故障修復率逐漸下降,因沒備件臨時修復暫用的情況很多,所以值長的工作量也日益俱增,甚至一顆螺絲的工作也要告訴值長。車間之間的工作配合不融洽、工作任務的完成有了障礙、同事之間發生了口角等等我都立即到現場進行妥善解決,不至于因處理不及時而窩工、怠工影響生產。
二、改變工作習慣和工作方式,夜班彰顯值長的職責。
一年來,我改變以往的工作方式,夜里廠領導和車間主任都不在現場,各崗位的工作更需要有人過問,部分任務量不太大的崗位會出現工作懈怠的情況,因此我前夜后夜班多溜、多看、多交流、多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發現違章立即制止,特別是換極及出鋁期間,自己檢查的同時要求車間值長做好監督,酷暑提醒他們多補充水,不蠻干,進而減少中暑情況的發生,異常槽夜班專人監視,避免發生事故。日常注意檢查各單位的勞動紀律,對違反的工作人員進行嚴肅批評和考核,促使他們遵章守紀完成8小時的工作任務。
三、勤聯系,多提醒,做好調度工作。
生產調度工作是保障完成生產任務的基石,上請下達,按照公司要求,督促動力運行工作人員“勤觀察,細調整”,加強與處調聯系,作好負荷調配,力求電流平穩供應,積極維護公司整體系統的穩定。網電限流期間,限流時間長、幅度大、次數多,槽子工藝參數無法保持,出現異常的情況很多,我主動和處調聯系,了解限流持續情況,而后通知車間做好槽子的保溫,及異常情況下的預防措施,及時電話聯系,話筒喊話提醒效應的迅速熄回,從而降低能耗減少不必要的損失。日常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并確保工作票和操作票合格率。當值期間合理安排各車間工作人員、車輛、設備去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工作中做到多指導,少指揮,多教育,少考核,把不安全的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嚴格交接班、巡回檢查、工作監護等制度,組織車間班組長會議,分析討論生產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定期檢查各專業的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演習,尤其是對特殊天氣和特殊情況下要求各運行崗位作好事故預想。
四、遇事冷靜,處事果斷,有效避免事故。
一年來,工作中無論遇到多么棘手的問題我從不感情用事,是非分明,公正、公平地對待所車間發生的任何事。5月24日四萬噸#5空壓機二級缸因緩沖器壁薄爆一事,當時我正在二車間和車間值長巡檢,一車間值長跑來告訴我,四萬噸空壓機方向有煙,當時天還沒亮,我在車間西頭看到后立即電話聯系四萬噸主控室運行工作人員,果斷下令拉下空壓機總電源,然后打電話聯系六萬噸電運行工作人員迅速關掉六萬噸與四萬噸聯絡閥門,同時跑步到空壓機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擴大化,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一年來紅爐幫的情況時有發生,我在巡檢時督促車間值長,一定要專人對異常槽做好監視,做好交接,處理期間人手不夠,調集其他工段工作人員配合做到及時處理,多次避免漏爐情況的發生。
五、自我加壓,增加巡檢次數,確保安全生產。
生產管理的伸縮性很大,我始終認為我當班的8個小時,身負重任,期間發生的任何事我感到很對不起自己的崗位,更對不起廠領導對我的信任,既然領導賦予了我這一使命,我要全力做好,首先嚴格要求自己,要求別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不讓別人說半個“不”字。每當深夜我一人手執礦燈巡視全廠,總想能有分身術多好,那樣我能面面俱到,和各崗位的同事們一起探討把工作干好。截止到十二月上旬共查處現場、勞保穿戴及違章操作等情況328次,考核149項次,糾正及說服教育123人次,有效地減少各類違章情況及事故的發生。
六、存在的問題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1、在管理方法上力求創新,主動查找生產管理中出現的漏洞,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對得起自己的崗位,保證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
2、積極主動學習新知識,新技術,和公司的決策保持一致,適應公司發展壯大的需要。
3、隨著設備的老化,故障率的逐年升高,逐步加大操作及維護的監督力度。
4、常做多做事故預想,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保證生產安全。
5、加強工作人員責任心管理,發現問題責任到人;加強設備的“故障”管理工作,對于一些易出、老出的故障點,要追究到底查出原因。
6、充分發揮調度職能,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積極創造條件,全盤考慮,統籌安排,樹立主人翁意識,維護公司的利益,維護廣大職工的利益是每個管理者的職責,作為一名領導始終要把工作與實際生產相結合不斷總結創新,開拓進取,做一名合格的管理工作人員。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八
各位領導:
今天我就自己在廣利工作2個月以來的心得和體會來跟大家進行探討和研究,在我這2個月的工作中,得到了站內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感謝!也從公司各位領導身上學到了很多經驗和做法,比如xx站長、xx副站長、xx經理等,因為我覺得這些領導在各自的崗位上都有一套獨特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理驗,而且是比較成功的,我們中國有句古話叫做“有容乃大”你們的方法與經驗也是我將后工作中不斷學習與總結的借鑒,“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為廣利公司管理層中的一員,我將我的管理思路和方向向各位領導作簡明扼要的闡述,不周之處,望各位領導見諒指正。
一、樹立正確的領導管理心態,嚴格要求。
作為一名領導者,對每一個員工都應該做到公平、公正、客觀。能夠聽取下屬員工不同的意見,工作中的分歧不能摻雜個人感情。對下屬員工的嚴格要求,在我看來,并不是對他們苛刻,而是在真正的幫助他們,逼迫他們進步,能適應社會殘酷的競爭,我在給機修班開會時說過:每一個行業都逃不過市場經濟發展的潛規則,高速發展期(目前混凝土行業就是這個階段),市場飽和期、優勝劣汰期。在不久的將來,混凝土行業就會進入市場飽和期和優勝劣汰期,那時就會有部分企業被市場淘汰,行業從業人員就會超過市場需求,崗位競爭會越來越激烈,如果沒有過硬的工作作風和技術,就會被市場所淘汰。而我們都是男人,男人最基本的要求是應該有種家庭責任感,要有能力養活妻子,撫養孩子,照顧父母,這些能力需要我們有較強的社會競爭力,社會競爭力要靠我們積極的心態,努力工作,不斷的學習,不斷的進步,跟上社會發展的步伐。我們也更應該抓住現在行業的高速發展期這個機遇,通過不斷的努力進步把自己提升到一個更高的層次,我不希望你們在我手下干了三年或者五年后還是一個機修,希望你們都能有獨擋一面的能力,如果你們現在都不能嚴格要求自己,自己范圍的事都做不好,怎么能進步,又會有哪一家企業、有哪一個老板會放心讓你們去帶一個團隊。
二、營造良好的團隊工作氣氛。
的榜樣,讓每個員工都有一把衡量自己的標尺,都有一個努力的方向。在這次的員工評級制度中,我極力主張過往不究,不追究員工以往的得失,減輕員工的心理壓力,以免給員工造成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努力能幫助每一個員工進步。紀律上我積極主張“先專-政后**”,一個團隊必須要有鐵的紀律,一切行動聽指揮,步調一致才能獲得勝利。凡是違反紀律的一定要受到紀律處分,而且領導一定要考試,大網站收集堅守自己的原則,一旦有一次你沒有遵守你自己的原則,那么你將變成一個沒有原則的人。在你處理違紀的過程中,必然會有少數員工對于處理不滿意,那么領導在這個時候應該馬上進行疏導工作,這就是“法”和“情”的關系,法律不外乎人情,我們先講-法律在講人情,這是領導的工作原則。領導在工作中,對員工在工作的得失、態度,該肯定的就肯定,并給予適當的表揚和獎勵;該否定的就否定,并給予適當的批評和教育,在整個團隊形成一種能夠扶持正氣、伸張正義、制止錯誤思想、阻止不道德現象的集體輿-論。這種集體輿-論不是領導的單向灌輸,而是建立在整個團隊占壓倒多數的正確認識與言論基礎上,具有同一性、扶正性和對全體員工都有感染力和道德上的約束力, 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我的方法是借力用力,借助集體的力量。
三、領導工作細致化。
要求,讓員工每天的工作有目的性和針對性,做到條理清晰分明。
以上是我工作以來的總結,謝謝。
2011年對我來說具有特別的'意義,因為這份工作是我從事的第一份正式的工作,是我職業生涯的一個起點,我對此也十分珍惜,也盡最大努力去勝任這一崗位。通過一年來的不斷學習,以及同事、領導的幫助,我已完全融入到了企業管理部這個大家庭中,個人的工作技能也有了明顯的提高,雖然工作中很多事情有待完善,但應該說這一年付出了不少,也收獲了很多,我自己感到成長了,也逐漸成熟了。現在就09年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以踏實的工作態度,適應企管部工作特點
企管部是公司運轉的一個重要樞紐部門,對公司內外的許多工作進行協調、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以及規劃協調好公司各部門的各項事務。這就決定了辦公室工作繁雜的特點。每天除了本職工作外,還經常有計劃之外的事情需要臨時處理,而且通常比較緊急,讓我不得不放下手頭的工作先去解決,當然自己手頭上的事情也很多,經常是忙忙碌碌的一天下來,但是每一天都很充實,我本著為大家服務的心態是做好每一件事。為公司貢獻我的一點光和熱。
二、盡心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一年來,我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公司各項費用報銷單的審核:首先各部門指定人員把部門人員發生的報銷單上交給企管審核人員,企管審核人員對報銷單的事項、金額、票據等一系列事項審核;審核完畢,每周三交給企管部領導審核,領導審核完畢,我錄入到費用登記軟件中,并對比較特殊的報銷單做其它方面的錄入,;再交由張總審核,張總審核完畢,再重新把所有報銷單登記,做一個詳細的費用報銷單明細表,交由財務。
2、保險柜文件的管理。此類文件涉及范圍非常廣,整體上分為政府性的、公司內部性的;公司內部性的又分為(歡迎訪問湖北招生考試網http://,零二七范文大全)公司所有證書證件、合同、協議、行政后勤等。需要進行整體的區分,方便各部門人員需要時,及時提供。
3、統計報表的填寫及上報。我這一塊的統計報表涉及到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昌市經貿委、南昌市重點企業服務平臺網、省外經貿廳發展處以及其他政府不固定性的相應政府報表五大塊。報表部分與財務部協調完成,財務出相應的數據,有些數據需要自己的計算,每大塊涉及到的報表較多。
4、檔案這一塊,是花時間、經歷最多的一塊,其分為兩大塊:
(1)紙質檔案:全部是用手寫,每個人的檔案上都要寫好員工的個人信息,我接手這一塊完全是空白;并且還要分部門,統計好各部門的人數,在上面列清單。在這樣有效的分類下,公司所有人員信息都可能很直觀的查到。
(2)電子檔案:這一塊是紙質檔案的另一種呈現方式,是對員工個人基本信息的錄入,例如:姓名、身份證、畢業學校等一系列。涉及得非常細。這樣一種錄及方式方便公司各領導對員工個人基本信息的查看。
5、公司印信的保管及用印情況的登記。各部門憑用印申請單,經領導簽字,待我審核,才予蓋章。并且每月整理所有用印申請單,并錄入到電腦,方便領導對某一時段用印情況的審核。
6、外賓的接待。公司來訪的客人較多,經常需要陪其去車間,向其解說公司相應情況,對于客人一系列問題進行解答;也要準備好會議室,放好資料、倒水等事項。
7、有關政府性文件、事項的處理。今年在陳經理的引導下,處理了兩大項:一是公司環評文件,二是公司內部固體廢棄物的處理。這兩大塊在多方的協調下,終于完美的完成。接下來就是一些后緒的工作。當然也有些相應的政府類似文件也進行了處理。
8、部門內部電話傳真的接收。對于外部來的電話,我會根據相應情況進行篩選,挑選出一些重要的文件上交給領導,待領導查閱。
9、人員的招聘,辦公用品的領用等一系列涉及到辦公室內部事項,進行了相應的處理。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工作一涉及到與人的協調就會產生相應的矛盾,很多人對于要求的執行性不予配合,要多方面做思想工作,很多事情細節方面完善性不足,但整體性不錯。所以對這些事情的規范還要改進。我會力求做到盡善盡美。
四、2015年的規劃:
2015年對我來說是一個嶄新的一年,也是一個新的起點,我會加倍的努力,規劃好我明年的工作,完善我這一塊工作。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九
時光飛逝,20xx年在匯商物業服務公司全體員工的忙碌中匆匆而過。回首15年,在公司領導的熱忱關懷下,在部門主管的悉心指導下,在公司同事的密切配合與幫助下,我的各項工作順利完成,在此感謝各位對我的關心和幫助。作為一名物業樓層管理員,我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對管轄區乃至整個小區進行日常檢查,小區單元門禁卡管理與錄入、地面車輛停放月票充值卡管理,空置房及裝修房不定期不定時巡查,業主內部矛盾和糾紛的協調與解決,業主投訴和建議的正確處理,定期對業主進行回訪等。
一年以來,我尊敬領導,團結同事,熱情服務住戶。上班不無故遲到早退,堅持學習,堅持在工作中找尋樂趣。公司給了我這個成長的平臺,使我在工作中不斷的學習,不斷的進步,慢慢的提高自身的素質與才能。為了20xx年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現將20xx年主要日常工作和階段性工作總結如下:
一、日常工作及完成情況:
1、協助前臺辦理日常接待、交房手續、二次裝修手續、記錄業主來電來訪投訴及服務事項,并將協調處理的結果及時反饋、電話回訪業主、調可視對講機、錄入車卡地面車輛停放月票卡,截止到20xx年15月30日錄入充值卡668張、門禁卡850張;截止到20xx年15月30日共協助前臺辦理交房手續35戶、二次裝修手續48戶、驗房60戶;跟進小區二次裝修垃圾清運,并一車一照登記記錄等業務。
2、建立健全業主檔案工作:已完善及更新業主檔案359戶,并持續整理業主檔案歸檔。
3、報修情況:全年接待并跟進各類報修共163項(其中日常巡視中發現的實際報修49項,業主單位報修115項)。根據實際情況對業主報修的內容和問題都進行了及時跟進處理,并及時建立相關檔案。
4、信息發布工作:粘貼小區各類通知單,電話通知業主關于臨時停水、停梯等事項;運用電話催費累計17次,盡量做到表述清晰、用詞準確,同時對通知內容做好相關解釋工作。
5、住戶服務意見調查工作: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時,積極走進小區業主家中,搜集各類客戶對物業管理過程中的意見及建議,不斷提高本人的服務質量及服務水平;在11月中旬的時候,協同客服組成員逐戶進行2020xx年度客戶滿意度調查,更能進一步深入了解到業主的心聲。
6、跟進小區工程遺留、業主投訴等事項:全年本人協調業主的糾紛28余起,成功率約95%,未完成的事項現正在抓緊處理。
二、培訓學習工作。
20xx年7月28日參加公司組織的iso9000質量體系管理培訓;20xx年11月26日參加f1消防演習等項目培訓。
三、自我總結和認識。
在這一年里,我雖然完成了公司交代的各項任務,得到領導的褒獎,同事的好評,同事也贏得了業主對本人工作的認可和服務的滿意。但這離不開領導的正確指導,離不開同事的協助配合。我知道距離一名優秀的專業的物管員還有差距。客觀自我剖析,自身尚存在諸多不足之處:首先,由于本人性格內向,文化素質不是很高,這就造成本人在語言表達方式和藝術性處理問題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因此,以后我還要加強理論學習,尤其是有關業務知識的學習,夯實理論基礎,積累工作經驗,與時俱進的跟上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態勢,虛心請教,向能者學習,提高駕馭復雜事務的處理能力。也懇請各位領導繼續批評指正,以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加強。
四、xx年工作和學習安排。
1、認真負責的完成本職工作,在工作中不斷吸取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3、時刻遵循物業從業人員的服務準則,當好業主的好助手,好管家。認真聽取小區住戶的需求和建議,了解他們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難。對于他們所提出的合理建議與要求,及時認真的解決力所能及的事情,記錄他們的批評建議,報給相關部門,及時跟進。對于住戶間的糾紛矛盾,不懼困難,盡量讓他們雙方滿意。
4、加強理論知識的學習,了解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態勢和對人才要求;虛心請教;總之,通過各種方法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不斷積累工作經驗讓自己成為一個合格的物業管理人員。
5、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工作,認真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今朝花開勝往昔,料得明日花更紅。20xx年業已過去,我們滿懷信心的迎來20xx年。新的一年意味著新的面貌,新的挑戰,新的機遇。堅信在公司領導的英明決策和運籌下,匯商物業公司的明天會更好。做為公司的一份子,在20xx的工作中,我將一如既往,竭力做好本職工作,為公司的發展貢獻一份微薄的力量。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十
今天我就自己在廣利工作2個月以來的心得和體會來跟大家進行探討和研究,在我這2個月的工作中,得到了站內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感謝!也從公司各位領導身上學到了很多經驗和做法,比如站長、副站長、經理等,因為我覺得這些領導在各自的崗位上都有一套獨特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理驗,而且是比較成功的,我們中國有句古話叫做“有容乃大”你們的方法與經驗也是我將后工作中不斷學習與總結的借鑒,“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為廣利公司管理層中的一員,我將我的管理思路和方向向各位領導作簡明扼要的闡述,不周之處,望各位領導見諒指正。
一、樹立正確的領導管理心態,嚴格要求。
作為一名,對每一個員工都應該做到公平、公正、客觀。能夠聽取下屬員工不同的意見,工作中的分歧不能摻雜個人感情。對下屬員工的嚴格要求,在我看來,并不是對他們苛刻,而是在真正的幫助他們,逼迫他們進步,能適應社會殘酷的競爭,我在給機修班開會時說過:每一個行業都逃不過市場經濟發展的潛規則,高速發展期(目前混凝土行業就是這個階段),市場飽和期、優勝劣汰期。在不久的將來,混凝土行業就會進入市場飽和期和優勝劣汰期,那時就會有部分企業被市場淘汰,行業從業人員就會超過市場需求,崗位競爭會越來越激烈,如果沒有過硬的工作作風和技術,就會被市場所淘汰。而我們都是男人,男人最基本的要求是應該有種家庭責任感,要有能力養活妻子,撫養孩子,照顧父母,這些能力需要我們有較強的社會競爭力,社會競爭力要靠我們積極的心態,努力工作,不斷的學習,不斷的進步,跟上社會發展的步伐。我們也更應該抓住現在行業的高速發展期這個機遇,通過不斷的努力進步把自己提升到一個更高的層次,我不希望你們在我手下干了三年或者五年后還是一個機修,希望你們都能有獨擋一面的能力,如果你們現在都不能嚴格要求自己,自己范圍的事都做不好,怎么能進步,又會有哪一家企業、有哪一個老板會放心讓你們去帶一個團隊。
二、營造良好的團隊工作氣氛。
在我的工作中,我積極主張這樣一個理念:積極的人象太陽,照到哪里哪里亮;消極的人象月亮,初一十*一樣。在團隊管理中,我會通過各種途徑樹立一個積極的榜樣,讓每個員工都有一把衡量自己的標尺,都有一個努力的方向。在這次的員工評級制度中,我極力主張過往不究,不追究員工以往的得失,減輕員工的心理壓力,以免給員工造成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努力能幫助每一個員工進步。紀律上我積極主張“先專政后”,一個團隊必須要有鐵的紀律,一切行動聽指揮,步調一致才能獲得勝利。凡是違反紀律的一定要受到紀律處分,而且領導一定要考試,大網站收集堅守自己的原則,一旦有一次你沒有遵守你自己的原則,那么你將變成一個沒有原則的人。在你處理違紀的過程中,必然會有少數員工對于處理不滿意,那么領導在這個時候應該馬上進行疏導工作,這就是“法”和“情”的關系,法律不外乎人情,我們先*律在講人情,這是領導的工作原則。領導在工作中,對員工在工作的得失、態度,該肯定的就肯定,并給予適當的表揚和獎勵;該否定的就否定,并給予適當的批評和教育,在整個團隊形成一種能夠扶持正氣、伸張正義、制止錯誤思想、阻止不道德現象的集體輿論。這種集體輿論不是領導的單向灌輸,而是建立在整個團隊占壓倒多數的正確認識與言論基礎上,具有同一性、扶正性和對全體員工都有感染力和道德上的約束力,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我的方法是借力用力,借助集體的力量。
三、領導工作細致化。
在工作中,我盡量做到將每一個員工,每一個崗位的工作都細致化,通過工作程序、崗位職責、工作表格等形式讓每一個員工都知道自己每天上班該做些什么工作,工作中有哪些要求,讓員工每天的工作有目的性和針對性,做到條理清晰分明。
以上是我工作以來的總結,謝謝。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動我國建筑施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工法開發、編寫和推廣應用工作的發展,促進企業進行技術積累和技術跟蹤,提高企業的技術素質和管理水平,加速科學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工法,是指以工程為對象、工藝為核心,運用系統工程的原理,把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結合起來,經過工程實踐形成的綜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須具有先進、適用和保證工程質量與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點。
第四條工法分為國家級(一級)、省(部)級(二級)和企業級(三級)三個等級。企業經過工程實踐形成的工法,其關鍵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或國際先進水平、有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為國家級工法;其關鍵技術達到省(部)先進水平、有較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為省(部)級工法;其關鍵技術達到本企業先進水平,有一定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為企業級工法。
第二章工法的編寫
第五條企業應由分管施工生產的副經理或總工程師負責推行工法的領導工作,技術管理部門負責歸口工法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專人承辦。
第六條企業要根據承建工程任務的特點,制訂工法開發與編寫的年度計劃,由項目領導層組織實施。經過工程實踐形成的工法,應指定專人編寫。
第七條工法的內容一般應包括:
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過程和關鍵技術的鑒定及獲獎情況等。
1、特點:說明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點。
2、適用范圍:說明最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對象或工程部位。
3、工藝原理:說明本工法工藝核心部分的原理。
4、工藝流程及操作要點:說明本工法的工藝流程(可用網絡圖表示)和操作要點。
5、材料:說明本工法使用新型材料的規格、主要技術指標、外觀要求等。
6、機具設備:說明本工法所必需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工具、儀器等的名稱、型號、性能及合理的數量。
7、勞動組織及安全:說明本工法所需工種構成、人員數量和技術要求,以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和采取的具體措施。
8、質量要求:說明本工法必須遵照執行的國家及有關部門,地區頒發的標準、規范名稱,并指出本工法在現行標準、規范中未規定的質量要求。
9、效益分析:從工程實踐效果分析本工法在質量、工期、成本等方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0、應用實例:說明本工法應用的工程項目名稱、地點、開竣工日期、實物工程量和應用效果。一項工法的形成,一般須有三個應用實例。
按上述內容編寫的工法,層次要分明,文字要簡練,數據要準確,其深度應滿足指導項目施工與管理的需要。
第三章工法的審定與公布
第八條工法的審定工作按工法等級分別由企業和相應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審定時應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工法審定委員會。評委人數由組織審定單位確定,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評委不得少30%。評委要保持相對穩定。對個別專業性強的工法,可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參加審定。審定工法時,專家們應根據工法的技術水平與技術難度、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使用價值與推廣應用前景、編寫內容與文字水平綜合評定工法等級。
第九條經工法審定委員會審定的企業級、省(部)級和國家級工法,分別由企業和相應的主管部門批準公布。經公布的企業級工法只可申報省(部)級工法。經公布的省(部)級工法才能申報國家級工法。
第四章工法的推廣應用
第十條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大工法宣傳力度,利用各種手段宣傳工法的基本知識和已實行工法企業的典型經驗;要組織出版省(部)級工法和國家級工法的匯編;要組織項目經理學習工法,并在工程施工中加以應用。
第十一條企業要根據承建工程任務的特點,編制推廣應用工法的年度計劃。工法可作為技術模塊在施工組織設計和標書文件中直接采用。工程完工后要及時總結工法的應用效果。
第十二條 企業要注意技術跟蹤,隨著科學技術進步和工法在應用中的改進,及時對原編工法進行修訂,以保持工法技術的先進性和適用性。
第五章工法的考核與獎勵
第十三條各級主管部門要把企業實行工法的效果,作為對企業技術進步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在企業資質動態管理和大中型工程項目的招投標中要把工法作為評價企業的重要條件之一。特別對獲得國家級工法的企業,應予優先考慮。
考核的主要內容是:獲得各級工法的數量(重點是獲得國家級,省(部)級工法的數量),推廣應用工法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企業應對開發編寫和推廣應用工法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及個人予以表彰,頒發勞譽證書,并作為業績考核和職務、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對獲得國家級工法者每項獎勵不低于3000元,獲得省(部)級工法者每項獎勵不低于1500元,獲得企業級工法者每項獎勵不低于500元。
對工法的管理與推廣工作有顯著成績者,也應發給一定數額的獎金。獎金從企業獎勵基金中列支。
第十五條工法是企業技術進步的重要組成部分,有關工法的開發、編寫、審定等費用應從企業技術開發經費中支出。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工法的知識產權歸企業所有。職工對工法技術的發明、創造和提出的“決竅、絕招”,應受到知識產權保護。企業在申報省(部)級和國家級工法時,其保密部分可作為附件送審,各級評委不得泄密。工法對外宣傳和公開發表時,其保密部分可以刪除。
第十七條企業開發編寫的工法,可根據國務院國發[1985]7號《關于技術轉讓的暫行規定》,實行有償轉讓。工法中的關鍵技術,凡符合國家專利法、國家發明獎勵條例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勵條例的,可分別申請專利、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
第十八條本辦法適用于從事工程建設的企業。
第十九條各地區、各部門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建設部建筑業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施工企業實行工法制度的試行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從業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可能對本人、他人及周圍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業的人員。
第三條建筑施工特種作業包括:
(一)建筑電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機械司機;
(五)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
(六)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
(七)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
第四條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核
第六條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考核發證機構(以下簡稱“考核發證機關”)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條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辦公場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申請條件、申請程序、工作時限、收費依據和標準等事項。
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考核前在機關網站或新聞媒體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點、考核時間和監督電話等事項。
第八條申請從事建筑施工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定的年齡要求;
(二)經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學歷;
(四)符合相應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符合本規定第八條規定的人員應當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條考核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決定。
對于受理的申請,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及時向申請人核發準考證。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內容應當包括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
考核大綱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二條考核發證機關應當自考核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核成績。
第十三條考核發證機關對于考核合格的,應當自考核結果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資格證書;對于考核不合格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資格證書應當采用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統一樣式,由考核發證機關編號后簽發。資格證書在全國通用。
資格證書樣式見附件一,編號規則見附件二。
第三章從業
第十五條持有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受聘于建筑施工企業或者建筑起重機械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方可從事相應的特種作業。
第十六條用人單位對于首次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在其正式上崗前安排不少于3個月的實習操作。
第十七條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作業,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作業工具和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時。
第十八條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撤離危險區域,并向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十九條用人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與持有效資格證書的特種作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
(二)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三)書面告知特種作業人員違章操作的危害;
(四)向特種作業人員提供齊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的作業條件;
(六)建立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
(七)查處特種作業人員違章行為并記錄在檔;
(八)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明確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變動工作單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其資格證書。
第四章延期復核
第二十二條資格證書有效期為兩年。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復核手續。延期復核合格的,資格證書有效期延期2年。
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申請延期復核,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體檢合格證明;
(三)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證明或者繼續教育證明;
(四)用人單位出具的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記錄;
(五)考核發證機關規定提交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四條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在資格證書有效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復核結果為不合格:
(一)超過相關工種規定年齡要求的;
(二)身體健康狀況不再適應相應特種作業崗位的;
(三)對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四)2年內違章操作記錄達3次(含3次)以上的;
(五)未按規定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的;
(六)考核發證機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考核發證機關在收到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提交的延期復核資料后,應當根據以下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二)對于提交資料齊全且無本規定第二十四條情形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準予延期復核手續,并在證書上注明延期復核合格,并加蓋延期復核專用章。
第二十六條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資格證書有效期滿前按本規定第二十五條作出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延期復核合格。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制定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管理制度,建立本地區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從業活動,查處違章作業行為并記錄在檔。
第二十八條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每年年底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報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和延期復核情況的年度統計信息資料。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撤銷資格證書:
(一)持證人弄虛作假騙取資格證書或者辦理延期復核手續的;
(二)考核發證機關工作人員違法核發資格證書的;
(三)考核發證機關規定應當撤銷資格證書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注銷資格證書:
(一)依法不予延期的;
(二)持證人逾期未申請辦理延期復核手續的;
(三)持證人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考核發證機關規定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十二
人員教育管理是企業發展與壯大的重要支撐,也是提高員工素質和能力的必要手段。在我的工作中,我深刻體會到了人員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和實施過程中的一些關鍵要點。下面,我將以五段式的形式,分享一下我的心得體會。
首先,人員教育管理必須確立明確的目標和方向。在開展培訓之前,我們必須明確培訓的目標和方向,明確員工需要培養的能力和知識。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員工的問題,提高他們的工作效率。我記得有一次,我們組織了一次新產品的培訓。在培訓之前,我們調查了員工的需求和問題,并制定了詳細的培訓計劃。這樣,培訓的效果非常好,員工對于新產品的了解和應用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其次,人員教育管理需要科學的教學方法和手段。教育管理的核心是教學。在教學過程中,我們需要根據不同人員的特點和需要,采用不同的教學方法和手段。對于剛剛入職的員工,我們可以采用一對一的輔導方式,耐心地解答他們的問題,幫助他們盡快適應工作。對于需要提高專業技能的員工,我們可以組織專業講座或實踐培訓,以提升他們的技術水平。此外,我們還可以利用現代化的教育手段,如培訓視頻、在線課程等,提供更加靈活和便捷的學習方式。通過科學的教學方法和手段,我們可以更好地激發員工的學習興趣,提高培訓效果。
再次,人員教育管理需要建立有效的考核和激勵機制。在教育過程中,我們必須對員工的學習成果進行科學、全面、客觀的評估。只有通過嚴格的考核,我們才能真實地了解員工的培訓效果和問題,進一步完善培訓內容和方式。同時,我們還要建立起相應的激勵機制,對于成績優秀的員工給予適當的獎勵和榮譽,激發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考核和激勵機制,我們可以持續地提高員工的學習動力和能力。
此外,人員教育管理需要注重溝通和反饋。在培訓過程中,我們必須與員工保持良好的溝通,及時了解他們的需求和意見。只有通過有效的溝通,我們才能更好地滿足員工的培訓需求,解決他們的問題。此外,我們還要及時向員工反饋他們的學習成果和表現,幫助他們改進和進步。通過溝通和反饋,我們可以建立起良好的教育管理氛圍,營造出學習的氛圍。
最后,人員教育管理需要持續改進和創新。教育管理是一個持續改進的過程。我們不能滿足于一次成功的培訓經驗,而是要不斷總結經驗,改進教學方法和手段,推動教育管理的創新。我曾經在培訓過程中試驗了一種新的教學方法,通過游戲和競賽的方式激發員工的學習興趣。培訓后,我們進行了評估,并收集了員工的反饋意見。通過總結和分析,我們發現這種教學方法確實能夠有效提高員工的學習積極性和效果。因此,我們決定在今后的培訓中更加廣泛地使用這種方法。
綜上所述,人員教育管理是企業發展的重要基石。在實踐中,我們必須確立明確的目標和方向,科學采用教學方法和手段,建立有效的考核和激勵機制,注重溝通和反饋,持續改進和創新。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有效地培養和提高員工的能力和素質,推動企業的發展和進步。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加強和改進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健全選拔任用機制和管理監督機制,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隊伍,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法規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省級以上黨委和政府直屬以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省級以上人大會、政協、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群眾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
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對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管理,應當體現事業單位公益性、服務性、專業性、技術性等特點,遵循領導人員成長規律,激發事業單位活力,推動公益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第四條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管理,應當堅持下列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
(四)分級分類管理原則;。
(五)依法依規辦事原則。
第五條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職責,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任職條件和資格。
(三)有相關的專業素質或者從業經歷,熟悉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業發展情況,業界聲譽好;。
(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熱愛公益事業,求真務實,團結協作,遵紀守法,廉潔從業,群眾威信高。
擔任黨內領導職務的領導人員,應當牢固樹立黨建責任意識,熟悉黨務,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正職領導人員,應當具有駕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帶隊伍,民主作風好。
第七條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一)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提任六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歷。
(三)從管理崗位領導職務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具有副職崗位兩年以上任職經歷;從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應當具有下級正職崗位三年以上任職經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有關黨內法規、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要求。
第八條從專業技術崗位到管理崗位擔任領導職務的,其任職資格應當符合第七條第(一)、(二)、(四)、(五)項規定,并且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任職經歷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
第九條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適當放寬任職資格。放寬任職資格以及從專業技術崗位到管理崗位擔任領導職務正職或者擔任四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必須從嚴掌握。
第三章選拔任用。
第十條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根據事業單位不同領導體制和領導班子建設實際,提出啟動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工作意見。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配備,必須嚴格按照核定或者批準的領導職數和崗位設置方案進行。
第十二條選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根據行業特點和崗位要求,可以采取組織選拔、競爭(聘)上崗、公開選拔(聘)等方式進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關機構遴選等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對事業單位領導職務擬任人選,必須依據選拔任用條件,結合行業特點和崗位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
第十四條綜合分析人選的考察考核、一貫表現和人崗相適等情況,全面歷史辯證地作出評價,既重管理能力、專業水平和工作實績,更重政治品質、道德品行,防止簡單以票或者以分取人。
第十五條任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區別不同情況實行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對行政領導人員,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實行聘任制的,聘任關系通過聘任通知、聘任書、聘任合同等形式確定,所聘職務及相關待遇在聘期內有效。
第十六條提任三級以下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應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第十七條提任非選舉產生的三級以下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一年。
第十八條選拔任用工作具體程序和要求,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確定。
第四章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
每個任期一般為三至五年,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批準后可以適當延長任職年限。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
任期目標內容的設定,應當體現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注重打基礎、利長遠、求實效。
第二十一條任期目標由事業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領導班子的任期目標一般應當報經主管機關批準或者備案。
制定任期目標時,應當充分聽取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注意體現服務對象的意見。
第五章考核評價。
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評價以任期目標為依據,以日常管理為基礎,注重業績導向和社會效益,突出黨建工作實效。
積極推進分類考核,注意改進考核方法,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第二十三條綜合分析研判考核情況和日常了解掌握情況,客觀公正地作出評價,形成考核評價意見,確定考核評價等次。
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評價等次,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領導人員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評價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第二十四條考核評價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培養、使用、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
第二十五條完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培養教育制度,加強政治引領和能力培養,強化崗位培訓,注重實踐鍛煉,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管理工作能力。
第二十六條完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交流制度,統籌推進事業單位之間、事業單位與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之間領導人員的交流。注意選拔事業單位優秀領導人員進入黨政領導班子。
第二十七條任期結束后未達到退休年齡界限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適合繼續從事專業工作的,鼓勵和支持其后續職業發展;其他領導人員,根據本人實際和工作需要,作出適當安排。
第二十八條完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根據事業單位類別,結合考核情況合理確定領導人員的績效工資水平,使其收入與履職情況和單位長遠發展相聯系,與本單位職工的平均收入水平保持合理關系。第二十九條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在本職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在處理突發事件和承擔專項重要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七章監督約束。
第三十條黨委(黨組)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履行對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的監督責任。
第三十一條監督的重點內容是: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依法依規辦事,執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職責,行風建設,選人用人,國有資產管理,收入分配,職業操守,廉潔自律等情況。
第三十二條發揮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等作用,綜合運用考察考核、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巡視、提醒、函詢、誡勉等措施,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進行監督。
嚴格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經濟責任審計、問責和任職回避等制度。
第三十三條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人事紀律、工作紀律、財經紀律、廉潔從業紀律的,以及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且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章退出。
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免職:
(一)達到任職年齡界限或者退休年齡界限的;。
(三)受到責任追究應當免職的;。
(四)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應當免職的。
第三十五條實行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辭職制度。辭職包括因公辭職、自愿辭職、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辭職程序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退休,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中央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本規定,制定本行業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具體辦法。
第三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根據本規定,制定市(地、州、盟)級以下黨委和政府直屬以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和人大會、政協、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群眾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5月28日起施行。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的管理,促進少年兒童校外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本規程所稱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以下簡稱“校外教育機構”)是指少年宮、少年之家(站)、兒童少年活動中心、農村兒童文化園、兒童樂園、少年兒童圖書館(室)、少年科技館、少年兒童藝術館、少年兒童業余藝術、少年兒童野外營地、少年兒童勞動基地、和以少年兒童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館、站)、婦女兒童活動中心中少年兒童活動部分等。
第三條校外教育機構基本任務是通過多種形式向少年兒童進行以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為基本內容的思想品德教育;普及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衛生、勞動技術等方面知識;培養他們多方面的興趣、愛好和特長;培養他們獨立思考、動手動腦、勇于實踐和創新的精神,促進少年兒童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第四條校外教育機構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面向全體少年兒童,面向學校,面向少先隊,實行學校、家庭、社會相結合;
(二)德、智、體諸方面的教育應相互滲透,有機結合;
(四)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在重視和提高普及性教育活動的同時,對有特長的少年兒童加強培訓和訓練,使其健康發展。
第五條地方各級政府要對校外教育機構的工作進行宏觀協調和指導。各級各類校外教育機構的業務工作,應接受當地各主管部門的指導。
第六條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依法舉辦各種形式、內容和層次的校外教育機構或捐助校外教育事業。
第七條設立校外教育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符合少年兒童活動需要的活動場地和設施。
(二)具有合格的專職管理人員和專(兼)職輔導教師隊伍。
(三)具有衛生、美觀的活動環境、活動室采光條件;場館內有防火、防毒、防盜、安全用電等防護措施。
第八條設立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應報當地主管行政部門批準。當地主管行政部門應報上一級主管行政部門備案。
獨立設置的校外教育機構符合法人條件的,自批準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
第九條校外教育機構一般應由行政領導、后勤供應、群眾文化、教育活動、專業培訓及少先隊工作指導(限少年宮)等部門組成,以滿足少年兒童校外教育工作的需要。
第十條校外教育機構實行主任(館、校、園長)負責制。主任(館、校、園長)在主管部門領導下,依據本規程負責領導本單位的全面工作。
機構內部可設立管理委員會,管委會由輔導員、教練員、管理、后勤等人員代表組成,主任(館長、校長)任管理委員會主任。
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工作計劃、人員獎懲、重要財務開支,規章制度建立以及其他重要問題。
不設管理委員會的單位,上述事項由全體教職工會議議定。
第十一條校外教育機構應加強內部的科學管理和民-主管理。按機構規模及工作性質建立崗位責任制以及財務管理、考勤考績檢查評估、總結評比、表彰獎勵等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校外教育機構開展各項活動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不得以少年兒童表演為手段,進行經營性展覽、演出等活動。
第十三條校外教育機構的活動應當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思想品德教育,應結合國內外大事、重大紀念日、民族傳統節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新時期各行各業英雄模范先進人物的事跡對少年兒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近代史、現代史教育和國情教育、良好意志品格、遵紀守法和文明、有禮貌的行為習慣教育。
(二)科學技術知識普及教育,應通過組織開展科普知識傳授、發明創造、科技制作、科學實驗等活動,向少年兒童傳遞科學技術的新信息。引導他們從小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培養創新、獻身、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和嚴謹的科學態度。增強他們的科技意識和培養良好的科學素質。
(三)體育運動,應通過田徑、球類、游泳、體操、武術、模型、無線電、棋藝和多種多樣的軍事體育運動的知識和技能技巧,培養他們勇敢、堅強、活潑的性格和健康的體魄。
(四)文化藝術教育,應通過課外讀物、影視音樂、舞蹈、戲劇、繪畫、書法、工藝制作以及集郵、攝影等活動培養少年兒童具有正確的審美觀念和審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藝術素養。
(五)游戲娛樂,應因地制宜地開展少年兒童喜聞樂見的、多種多樣的活動,并要努力創造條件,建立多種游藝設施,讓少年兒童愉快地玩樂。
(六)勞動與社會實踐活動,凡有勞動實踐基地的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應按國家教委頒發的勞動教育綱要提出的各項要求,組織開展各種勞動實踐活動。向學生進行熱愛勞動、熱愛勞動人民、熱愛勞動成果和不怕苦、不怕贓、不怕累的教育,培養自立、自強品格,促進少年兒童全面發展。
第十四條校外教育機構的活動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開展群眾性教育活動是面向廣大少年兒童開展教育的一種重要形式。應根據少年兒童的特點,選擇鮮明的主題,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如:舉辦展覽、講座、組織聯歡、演出、開展各項比賽、夏(冬)令營以及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對學生進行有效的教育。
(二)開放適合少年兒童的各種活動場所。通過參加活動,開發智力,培養少年兒童的各種興趣,使他們身心健康成長。
(三)組織專業興趣小組。通過對少年兒童進行專業知識的傳授和技能技巧的培訓,使他們初步掌握一門科技、文藝、體育、社會服務等技能。
第十五條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向少年兒童開放,安排內容豐富、健康向上的活動項目,并按有關規定對少年兒童實行減、免收費及其他優惠。
第十六條博物館、展覽館、圖書館、工人文化宮、藝術館、文化館(站)、體育場(館)、科技館、影劇院、園林、遺址、烈士陵園以及社會單位辦的宮、館、家、站等,可參照本規程規定的有關內容組織少年兒童活動。
第十七條校外教育機構工作人員應當擁護和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校外教育事業,熱愛少年兒童,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努力鉆研專業知識,不斷提高專業文化水平,身體健康。
第十八條校外教育機構按照編制標準設主任(館、校、園長)、副主任(副館、校、園長)、輔導員(教師、教練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第十九條校外教育機構主任(館、校、園長)除應符合本規程第十七條的要求外,還應具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和實際工作經驗,其學歷要求可按當地具體聘任文件執行。
校外教育機構主任(館、校、園長)由主管部門任命或聘任。
第二十條校外教育機構主任(館、校、園長)負責本單位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負責本機構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制定并執行本單位各種規章制度。
(四)負責聘任、調配工作人員,指導教師、教練員、輔導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
(五)加強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政治、業務學習,并為他們的政治、文化、業務進修創造條件。
(六)管理和規劃機構內各項設施、經費的合理利用。
第二十一條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教師應依照《教師法》的規定取得教師資格。校外教育機構教師實行聘任制或任命制。
第二十二條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教師應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做到:
(一)關心、愛護少年兒童,尊重他們的人格,促進他們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二)制止有害于少年兒童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少年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現象。
(三)對本單位工作提出建議。
第二十三條校外教育機構其他工作人員的資格和職責,參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校外教育機構應重視工作人員的職前培訓并為在職培訓創造條件。
第二十五條校外教育機構要主動爭取各級各類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協會)中的老干部、老專家、老文藝工作者、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師、老工人、老黨員、老模范等老同志的支持,定期和不定期的聘請他們做少年兒童校外教育專、兼職輔導員。
第二十六條校外教育機構建設應納入城鄉建設發展規劃,分步實施,逐步形成地、市、區(縣)到街道(鄉、鎮)的校外教育網絡。
第二十七條校外教育機構的經費應列入各主管部門財政專項開支,隨著當地經濟建設和校外教育事業的發展,不斷增加。
第二十八條校外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職稱評定等,要按《教師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屬于教育事業編制、成建制的校外教育機構中的教師依照《教師法》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校外教育機構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活動下,不削弱骨干力量、不占用主要活動場地,并經當地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開展社會服務,其收入應全部用于補充活動經費。
第三十條對滋擾校外教育機構工作秩序,破壞校外教育活動設施的,有關部門應予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校外教育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當地主管行政部門給予警告,限期改正、整頓,以至停辦等處罰:
(一)未經批準,擅自設立校外教育機構的;
(二)校外教育機構開展的`活動內容不健康,損害兒童身心健康的;
(三)校外教育機構開展活動以營利為目的的。
對主要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行政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對開展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活動成績突出的校外教育機構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關心、支持少年兒童校外教育工作,貢獻較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可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四條本規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望能在雙休日、節假日以及上學、放學等高峰期進行巡視,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九、協調處理校內、外發生的學生傷害事件,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
新毛小學校外輔導員工作職責?
2.配合學校大、中隊輔導員組織少先隊員開展隊的活動,搞好少年兒童的校外教育。?
4.當好學校的參謀,為學校制訂教育計劃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5.校外輔導員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學期一至兩次。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十五
1、各地、各部門報送區外僑局的公文,由綜合僑務科簽收、登記、編號,并在收文當天根據公文內容和要求分送有關局長,急件隨到隨送。
2、綜合僑務科收到公文后要堅持“及時、準確、安全、保密”的原則,辦件應及時送副局長提出擬辦意見后送局長批辦;閱件應及時送局長、副局長閱知。公文辦理一般按照局長的排序依次送批。特殊情況下緊急公文、專送公文和需要某位局長直接閱批的公文,應按照先辦后傳,急用者先閱,跳躍式傳閱等方法處理。公文簽批后,承辦人員要及時傳遞轉辦,不得延誤。
3、公文傳批過程中,承辦人員要負責跟蹤催辦。急件呈送局長后,承辦人員要注意提醒。對局長有明確的簽批意見的,應及時轉辦各地、各部門,由承辦人員按領導簽批的時間予以督辦,并及時反饋。如遇局長在基層調研、外出應通過機要渠道及時傳遞。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批閱公文時,承辦人員應與局長電話聯系,按局長意見辦理,不得壓件不送,不得存放停辦。
5、傳批緊急公文時,應根據緊急程度在公文處理簽右上角注明“急件”或“特急件”,“特急件”須注明建議傳批完畢的時限,并及時催辦,提請局長隨到隨批,節假日不例外。對有時限要求的公文,必須在時限要求之前辦理完畢。
6、對需送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共同批閱的公文,應加強協調溝通,及時反饋意見,定期催辦,防止延誤。
7、局長要求各地、各部門報送的緊急公文,應告訴對方注明接受公文的人員,以便及時傳遞轉辦。
8、公文除涉密情況外,一般從政務郵箱傳遞,涉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同時下發紙質公文。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十六
人員教育管理是一項重要的工作。作為一名管理者,我在長期的工作中積累了一些心得體會。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從制定教育目標、采用多元化的教育方法、注重培訓與發展、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和及時調整教育策略等五個方面,分享我的心得體會。
首先,制定明確的教育目標是人員教育管理的基礎。在進行教育管理時,我們首先要明確要達到的目標,目標的確立必須具體、明確、可量化。通過明確目標,可以將教育的內容、方法、手段與實際需要相結合,提高人員的綜合素質。此外,還要想辦法激發員工的學習潛力和自我發展的動力,培養他們具備專業能力和創新思維。只有制定明確的教育目標,才能使人員教育管理取得實效。
其次,采用多元化的教育方法是人員教育管理的關鍵。要滿足不同員工的需求,教育方法不能單一,應根據員工的不同特點和學習方式選擇不同的教育方法。可以引入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團隊合作等教育方式,增加教育的趣味性和互動性。此外,還應結合現代科技手段,如在線學習平臺、虛擬實訓等,提高培訓的靈活性和效果。只有采用多元化的教育方法,才能更好地調動員工的學習熱情和積極參與度。
第三,注重培訓與發展是人員教育管理的重點。培訓與發展是提高員工能力和素質的重要途徑。一方面,要定期組織系統的崗位培訓,提高員工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使其適應工作的變化和發展要求。另一方面,還要注重員工的個人發展,為他們提供提升職業能力和晉升機會,激勵他們更好地發揮自己的潛力。只有注重培訓與發展,才能使員工在不斷成長中與企業共同進步。
第四,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是人員教育管理的必備條件。教育管理過程中,管理者與員工之間的溝通是非常重要的。管理者要善于傾聽員工的意見和建議,關心員工的需求和困難,及時解答員工的問題。同時,還要定期召開教育會議、座談會等,與員工面對面交流,了解他們的想法和反饋,及時調整教育策略。只有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才能使教育管理更加順暢和有效。
最后,及時調整教育策略是人員教育管理的關鍵。在實施教育管理過程中,需要根據員工的實際情況和教育效果進行評估和調整。如果發現教育策略存在問題或者員工反映不佳,就需要及時進行調整和改進。可以通過評估問卷、工作總結等形式了解員工的反饋,找出問題所在并采取相應措施,提高教育效果。只有及時調整教育策略,才能使人員教育管理更加精準和針對性。
總結來說,人員教育管理是一項需要不斷總結與完善的工作。通過制定明確的教育目標、采用多元化的教育方法、注重培訓與發展、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和及時調整教育策略等方面的努力,可以有效提高人員的素質和能力,為企業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教育管理人員的單位管理(實用17篇)篇十七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管理,保證建設工程監理工作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活動的,必須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項目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工程項目現場負責履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以下簡稱監理合同)的組織。
本規定所稱總監理工程師,是指具有相應資格,由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監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監理人員。
本規定所稱專業監理工程師,是指具有相應資格,在總監理工程師授權下,負責某一專業或者某一方面監理工作的監理人員。
本規定所稱監理員,是指具有相應資格,由總監理工程師授權并在專業監理工程師指導下,從事具體監理工作的監理人員。
第三條 建設單位應授權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監理合同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確。建設單位應支持監理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施工單位應接受監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建設工程監理活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項目監理機構
第六條 監理單位應在工程項目現場設立項目監理機構。項目監理機構組織形式和規模應根據監理合同的范圍和內容確定。
第七條 項目監理機構一般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組成,必要時可設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必須經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總監理工程師書面授權。
項目監理機構應保證監理人員專業配套、數量滿足監理工作的需要。
第八條 項目監理機構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全面履行監理合同,控制建設工程質量、造價和進度,管理建設工程相關合同,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做好各類監理資料的管理工作,監理工作結束后,向本監理單位或相關部門提交完整的監理檔案資料。
第九條 項目監理機構應采用巡視、檢測、見證取樣和平行檢驗等方式控制工程質量,對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實施旁站監理。平行檢驗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單位檢驗數量的5%?,檢驗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 項目監理機構應依據監理合同配備滿足現場監理工作需要的檢測設備和工具。建設單位應為項目監理機構開展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交通、通訊及生活設施。
第十一條 監理單位應對項目監理機構的工作進行考核,指導項目監理機構有效地開展監理工作。項目監理機構應在完成監理合同約定的監理工作后撤離現場。
第三章 總監理工程師
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
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以書面形式向總監理工程師授權,明確其職責和權限,并將書面授權書送達建設單位。
第十三條 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方可上崗:
(一)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并經注冊,具有三年以上相關工程監理工作經歷;
(二)具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二十年以上相關工程施工管理經驗,經過監理業務培訓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
第十四條 總監理工程師應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組織項目監理機構,確定人員崗位職責,全面負責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和旁站監理工作方案;
(三)簽發工程開工或者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款支付證書和工程竣工報驗單等;
(四)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和進度計劃等;
(五)審核簽署施工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六)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七)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和審批工程延期;
(八)審查施工分包單位資質;
(九)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十)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監理資料;
(十四)當發現重大施工質量和安全問題時,應協同有關方面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 總監理工程師擁有下列權力:
(一)當工程具備開工或者復工條件時,在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發布開工令或者復工令;
(三)審查施工單位和分包單位資質;
(四)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和進度計劃;
(五)審核確認工程款及工程結算;
(六)建議更換施工單位不合格項目負責人或者不合格施工分包單位。
第十六條 在履行監理合同期間,監理單位不得隨意更換總監理工程師,確需更換時應征得建設單位同意。
第十七條 總監理工程師原則上只能承擔一項監理合同業務,確需同時承擔多項監理合同的,不得超過三項一等以下工程監理合同業務。
第十八條 總監理工程師經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可書面授權總監理工程師代表行使其部分職責和權力。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的.任職條件不得低于專業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必須常駐現場。
第四章 專業監理工程師
第十九條 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應在總監理工程師的書面授權書中予以規定。
第二十條 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方可上崗:
(一)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并經注冊,具有二年以上相關工程監理工作經歷;
(二)具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十年以上相關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經歷,
經過監理業務培訓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
第二十一條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在總監理工程師指導下,巡視檢查施工現場;
(二)負責編制相應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三)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工作;
(五)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及隱蔽工程的檢查和驗收;
(六)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七)做好監理日記;
(八)負責相應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九)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平行檢驗;
(十)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
(十一)對關鍵部位或者關鍵工序安排旁站監理,檢查督促旁站監理工作。
(十二)當發現施工質量和安全問題時,必須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
第二十二條 專業監理工程師具有下列權力:
(一)要求承包單位報送關鍵部位或者關鍵工序的施工工藝和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二)禁止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進場;
(三)對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拒絕簽認;
(四)要求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進行整改。
(五)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計量。
第五章 監理員
第二十三條 監理員的職責和權限應在總監理工程師的書面授權書中予以規定。
第二十四條 監理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方可上崗:
(二)具有相關專業技師職稱、十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經過監理業務培訓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
第二十五條 監理員應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在專業監理工程師指導下進行質量監督、檢測和計量等具體監理工作;
(三)簽認工程質量檢查和工程計量原始憑證;
(四)負責旁站監理工作,做好旁站監理記錄;
(五)收集整理相關監理資料;
(六)做好監理日記和有關監理記錄;
(七)當發現重大施工質量和安全問題時,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
第二十六條 當發現施工活動危害工程質量和安全時,監理員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省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監理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嚴格審核各類監理人員的任職條件,建立監理人員跟蹤管理檔案,將不定期檢查結果記錄在案,作為監理人員和監理單位年檢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八條 省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監理人員的繼續教育,不斷提高監理人員的業務水平。
第二十九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監理人員在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質量和安全問題,應責成有關方面及時處理;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妨礙監理人員正常開展監理工作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
第三十條 建設單位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具備任職條件的監理人員。
第七章 罰則
第三十一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可處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明示或者暗示監理單位同意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
(二)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撥付工程款或者進行竣工驗收的;
(三)妨礙和阻撓監理人員正常開展監理工作的。
第三十二條 監理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可處罰款;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降低監理單位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等級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因監理人員不履行職責造成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
(三)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四)選派不具備條件的人員承擔監理工作的。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員違反本規定,有本規定第三十二條(一)、(二)、(三)款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可處罰款;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吊銷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五年內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可處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與監理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
(二)妨礙和阻撓監理人員正常開展監理工作的。
第三十五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監理人員的工作不進行監督管理的;
(二)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認可不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員承擔監理業務的。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中的罰款,法律、法規有幅度規定的從其規定,無幅度規定的為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從事建設工程其他階段監理或者設備監造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規定施行以前有關文件與本規定不符的,按本規定執行。
一、建設單位工作人員組成和職能分工
1、人員組成:
2、職能分工:
建設單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駐的工程師,負責全面工作,對工程施工、工程監理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
工程師代表,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材料設備采購驗收、投資計劃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師代表,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材料設備采購驗收、投資計劃完成、安全等工作,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外部協調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土建施工質量管理工作,協助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外部協調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程施工中的水電暖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做好施工日志、會議紀要及有關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設單位實行每周一工作例會制度,總結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務。同時,每周五下午派人參加監理周工作例會。
2、建設單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職能分工開展工作;工作要積極主動,并要搞好協調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員要嚴格考勤制度,每天要親自到施工現場,搞好巡查監督工作,并做好有關記錄。在隱蔽等關鍵工程施工時,工作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期間,工作人員要做好記錄,協助監理和承包人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4、對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關鍵技術和關鍵問題,要集體商議處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匯報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均應嚴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設工作。
2、及時辦理和協調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外部事宜,為工程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3、及時安排和處理合同條款中的未盡事項,與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協商,盡快定出處理意見或達成協議,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4、杜絕肢解工程、轉包工程等現象發生。
(二)工程材料、設備管理
1、嚴把材料入場驗收關。對承包人采購的鋼筋、水泥、砂、石子、電器材料、裝飾材料等,要抽檢其供貨嚴格守法、定貨合同(或協議)、產品質量證明書、發貨明晰表等證件是否一致齊全。對于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及設備,要責成承包人退貨、調換或重新采購。
2、嚴把材料價格關。檢查審定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價格,并具有最終否決權。
3、嚴把材料使用安裝關。抽驗鋼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滿足施工質量要求,督查承包人嚴格按施工技術規程、規范進行施工;對于電器、裝飾等材料,督查承包人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規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安裝。
4、監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負責采購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裝設備。
5、對于電梯、電器、通風等關鍵設備,要按照上級和我局有關規定成立局級采購工作組,進行政府采購。
(三)工程進度和投資計劃管理
1、依據合同、已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和有關規范要求,及時審查批準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計劃方案。
2、認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約定日期,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
3、檢查監督承包人是否按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若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要責令承包人提出改進措施,盡快趕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簽發施工中發生的臨時計時工日。
5、如遇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或其它可能延誤施工工期的情況,要及時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誤工期。
(四)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
1、審核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設備和人員能否滿足施工要求。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質量體系不健全的,要責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滿足施工要求為止。
2、在不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情況下,隨時檢查檢驗承包人是否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發出的指令進行施工。對于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要責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
3、監督檢查施工質量的內容主要有:
(1)施工單位質量檢測人員及設備是否到位,質量自檢系統是否完備。
(2)監理單位旁站監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質量是否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
(4)施工過程中現場取樣(建設單位必須在場)
(5)及時處理質量缺陷,避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
(6)進行分部工程和隱蔽工程的中間質量檢驗。
(7)組織竣工驗收。
4、監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檢查承包人 歡迎您)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5、隨時檢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況。
6、嚴格執行標準、規范,認真負責,公道、公平、公正開展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處理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中,對被監督方要一視同仁,不偏袒、不刁難,秉公辦事。
(五)工程資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過程中,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提交的報告要按約定時間做出書面答復。
2、隨時抽查監理單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資料和與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3、按合同要求,責成監理單位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責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進度和工程量報告以及其它有關方案或報告。
4、及時做好建設單位自身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要使整編資料真實準確的反映出施工進度和投資計劃完成情況,以及施工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關鍵問題和處理結果。
5、監督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真實準確地做好施工程記錄和有關報告。決不允許有篡改事實真-相、出具假報告等違規違法事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