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報告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報告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法學學生實踐報告篇一
(一)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違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呈上升趨勢,主要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人員是土地承包人和開發商以及政府。
(二)特點
1、違法使用土地主要在廣大農村和城鄉集合部占現有土地的30﹪
4、違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居高不下,據調查由于外出打工的人越來越多,人口老年化越來越重在自家承包地栽樹和其它非農業行為的也會越來越嚴重,政府為了加大開發速度也會不斷的占用農田,開發商利益驅使圈地也會越來越大。
1、糧食減少。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糧食問題始終是關系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重大戰略問題,與自然災害相比,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影響我國糧食生產的主要因素,造成的糧食損失更為嚴重。據統計分析,(按一村民小組)有60畝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按每畝每年500公斤糧食計算,一村民小組每年就減少30000公斤糧食。所以說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始終困擾著我國經濟、社會特別是農業的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2、對環境的影響。
3、糧價飛漲。
由于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使糧食種植面積減少糧食產量減產,直接導致糧食漲價。
1、無法農作物種植,由于承包人土地少種地已不能滿足家庭開資,只有離地外出打工,土地要么栽樹或挖塘,或托付親友做非農業用途。
2、不能農作物種植,由于承包人年紀大已不能農業種植。
3、無奈放棄農作物種植,由于承包人的土地左右原因自己的土地已無法再種植農作物。
4、政府劃地,由于政府規劃。
5、開發商用地,由于利益驅使圈地。
1、法制宣傳。
加大土地法等相關法的宣傳,做到每個村民及村干部,鄉領導,以及政府,開發商,都要知法,懂法,依法。
2、依法執法。
加大打擊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個人和集體。
3,優化土地承包,有效合理的利用土地。
植結構),開發商不開發的地要無常還給原先農民,政府謹慎劃地。
4、加大農業投入,
政府要加大農業投入,加大對現在確實還在種植的農民的直補,做好基礎農田,道路、水利合理化規劃建設,解決農民種地難的一系列問題。
法學學生實踐報告篇二
因此我利用暑假在法院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實習,這也是我進入大學以來第一次比較正式的假期實習。其中具體工作主要是在書記員辦公室一些輔助性事務,比如復印、掃描資料,協助整理卷宗,草擬法律文書(判決書等),填寫、送達法律文件(傳票、協助執行通知書等)。但是就是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瑣屑工作卻讓我們切切實實得到了實踐的鍛煉。
這幾件事讓我思考了好些時間,結是我必須重新認識自己,重新評價自己的能力。大學生是“天之驕子”,都是心比天高的一群,包括我在內的學生們都對自己自視甚高,對大學生找工作難感到憤憤不平或者大惑不解。不過這半個月的“工作”卻讓我有些放平心態了。我們兩個(還有個同學和我一起實習)“天之驕女”連打碼這樣的小事都要出錯,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錯。當然我們可以拿我們沒打碼經驗當“擋箭牌”,不過我不想這樣。因為仔細探究錯誤產生的根本原因,還是我們平時只顧死讀書,動手能力太差。其實我們一天到晚“教學樓—食堂—宿舍”三點一線的生活模式讓我們的生活顯得太簡單了,離紛繁復雜司法實踐也太遠了;我們曾經以為我們會很多東西,但一到實際中才發現什么都要從頭開始學。也難怪剛畢業的學生不好找工作了——人家要的是會干活的人,而不是“學生”。
為檢驗自己對在學校所學的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同時根據課程安排和見習要求,本人于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5月15日,到精河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參加了社會活動實踐。
一、基本情況
精河縣城鎮派出所地處精河縣城中心,是精河縣第一大所,現在編民警13人,下設信息采集室、片區民警室、治安室等,設所長、指導員各一名,轄區面積10余平方公里,人口3萬余人。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轄區案件年年上升,維護治安穩定任務越來越重,每位民警所承擔的工作量較大,到派出所參加社會實踐課以來,受到所領導的熱烈歡迎,專門指定了一位民警跟班學習,力所能及的參加一些實際工作,這使我在這里學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新東西。
二、社會實踐情況
在近一個月的實踐期間,我主要參加的主要工作有:協助戶籍警幫群眾辦理戶口的相關工作,跟民警出現場調查處理,學習制作法律文書。
1、在戶籍大廳工作情況。
的查到所需資料的;接待群眾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聽著,聽民警們是怎樣為老百姓排疑解難的;有機會出現場時,我總是在一旁學著,學民警們是如何做好現場訪問和調查的;制作文書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思考著,思考民警們對文書斟字酌句的用意。漸漸地,我學會了如何管理檔案;如何接待群眾,如何現場勘察的部分工作。張師傅說我學得很快,也很好,所以很放心的把一些工作交給我去做。通過這些工作,我了解了轄區的更多情況,也認識了轄區的很多人,這對我以后的工作起了很大的幫助。在實習過程中,我一邊重溫學過的課程,一邊實踐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在辦案的同時積極查閱與案件相關的法律規定與法理要求,將在學校所學到的法學理論,運用于實踐中去;同時向領導和民警學習,從與他們的交談中學習到許多警察業務知識、辦案思路、詢問技巧以及做警察工作的藝術等,這些都是書本上不可能學習到的東西,從而全面提高了自身的素質。同時我也從實踐中得到許多感性積累,這都將成為我人生中的寶貴財富,使我在以后的學習中有所偏重。
2、跟民警出現場實習情況。
工作的熱情總是積極而飽滿的,對待人民群眾也是文明有禮。作為一名實習生,我積極協助派出所里面的民警開展各項工作。做好人,做好事,做好本職工作,甘于平凡,甘于奉獻。
3、學習法律文書制作情況
對于所里交代的任務我都盡自己所能做得最好,認真學習制作治安類的法律文書,制作詢問、訊問筆錄,為群眾出具各類證明等,實習期間作詢問、訊問筆錄數份,制作治安類法律文書多篇,幫助民警整理戶籍檔案,做好臺賬工作,制作現場訪問記錄。在派出所里面實習工作多而雜,任務重而急,但我抓住在派出所實習的機遇,利用工作中點滴的學習機會,進一步學習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熟悉了簡單案件(如故意傷害案)的.立案、偵查、破案等工作程序,對警察業務進行了較為全面、系統的了解。
三、幾點收獲
偵破提供幫助。
二是要培養嚴謹的工作作風。各種法律文書都有規范固定的格式、執法用語要準確簡潔、分析要深入透徹、規范的執法程序等等,都對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實習期間,看到警察對某些法律文書的標點符號都再三推敲,這種嚴謹的工作作風值得我去學習的。
三是最重要的一點,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要有對工作的熱愛和對法律的正義感,這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必備的。我在實習的許多警察身上都看到這點,也正是有這種精神的支持,他們不辭勞苦,不計名利,不顧個人生命安全維護著法律的尊嚴,默默地為中國的法制建設做著自己的貢獻。
四是發現了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的專業經驗還不夠豐富,處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慮問題還不夠透徹。使我意識到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中,必須要養成嚴謹、細致和耐心的工作態度和精神,實事求是、腳踏實地把本職工作做好,為群眾多辦實事、做好事。通過這次實習,使我收獲具大,不僅將書本上的知識學以致用,而且積累了一定工作經驗,我想這些不論對將來的學習還是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也使我更堅定了學好法律,用好法律的信心,爭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專業學生,真正的法律尊嚴捍衛者。
四、幾點思考
通過近一個月時間的短暫學習,我按照學校和實習大綱的規定,基本完成了規定的實習任務,學習到了一些社會實踐經驗,必將對自己今后的學習和工作帶來進步。
以上是我的社會實踐情況報告,不足之處,懇請各位老師批評指正。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七日
吉林省廣播電視大學 xxx
按照學校關于法律實踐的要求,我們組織了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這次的模擬法庭使我對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對于相關的法律知識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模擬法庭是以法律相關課程教學為依托。以學法、用法、普法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質為目的,有非法律專業學生自編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擬法庭增加了法律課程教學的可聽性、可學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相關課程變得生動有意思,使得同學們端正了上課的態度,深刻理解法律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秩序的、具有權威性等精神內涵。
的整個程序。隨著老師的宣布“模擬法庭現在開始”。同學們走進了模擬法庭現場,開始進入庭審階段。
(7)調節不成,審判者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合議。(7)5分鐘后,法官入庭。(8)審判長做宣判,退庭。
我在本案中扮演訴訟旁聽人員的角色,雖然沒有親身體驗模擬訴訟角色扮演,但作為旁觀者的,整個程序看得特別清楚,明白,也算是旁觀者清吧。
這次的模擬法庭是我踏入大學以來參加的最有意義的一次活動,它不僅使我的實踐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從理論走向實際,充分的把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進一步強化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 2
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對于我們這些第一次參加這種實踐活動的人來說,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收獲特別多。首先,將理論應用于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獲。對于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布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布判決,看起來特別抽象,難以理解。但通過這次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后,我們比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通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了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能力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綜合知識的能力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運用,使它對本案情有利。這次實踐,讓我們感覺到靈活運用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也是一門值得研究的學問。
另一個重大收獲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擔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種渴望法律還他們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覺到法律是人們保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那是從來都沒有過的感覺。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么的莊嚴與神圣。
有一點不能不提,就是再這次活動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讓我們都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并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團結就是力量。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老師就同學們所扮演的角色進行了點評,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使我們受益匪淺。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不單單是參加一個活動,在我們以后的工作中,團隊精神都顯得那么重要。
老師指導為輔,從課本上所學的都是比較抽象的理論知識,很難結合現實生活思考問題。這次“模擬法庭”就給我提供了一個很好地法律實踐機會,讓我能夠學以致用,真正的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并運用這些知識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使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模擬法庭中,每個人都必須根據自己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和審理案情的需要,從分析案件情況,尋找有關的法律文書和適用的法律規范入手,形成自己的辯護或代理情況,同時書寫有關的公訴意見、出庭辯護等,從而使我們能夠了解審判中的正常秩序及過程,讓書本上抽象的理論具體化。模擬法庭還給同學們提供了一個怎樣寫法律文書的機會(起訴書、答辯詞、辯護意見、判決書等)。通過角色扮演參加庭審,使同學們對所學的相關知識有了一個更明確的認識,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方法。
這次的模擬法庭中有點小小的不足,就是雙方進行法庭辯論不夠精彩,希望下次的模擬法庭搞得更好。在“模擬法庭” 實踐之后,才深刻認識到自己要學的東西還很多,也反映了我們學習中的不足以及所學知識在實際運用中存在的問題還得繼續努力學下去,不斷充實自己。
同各種侵權行為進行斗爭。因此,我們必須不斷加強學習與實踐,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生活中去,并從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所學的知識,加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真正做到學法、懂法、守法。
法學學生實踐報告篇三
我是一名法學專業大學生,這次的社會實踐,讓我過得非常充實,我了解并參與了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社會實踐方面轉化,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做到將自己所學的理論與社會社會實踐社會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社會實踐有機結合起來。
一個月間,我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求教,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在學校所學到的知識,始終保持謙虛謹慎、落落大方,始終以學習的態度做人做事,我的工作得到了社會社會實踐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在社會社會實踐中,我參加了一次案件的開庭審理,到中山市人民法院觀摩庭審,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地了解了行政訴訟活動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庭審的舉證、質證、認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適用問題,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行政訴訟的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律師做好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社會社會實踐期間,珠海市東部蚊尾洲測繪有限公司王律師的指導下,我能夠虛心向他人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這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王律師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難得的寶貴財富。這次社會社會實踐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
在短暫而充實的社會社會實踐過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同時,我感覺到我們的法學教育和社會實踐的確有一段距離。法學是一門社會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社會實踐中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社會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地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盡量避免畢業后出現眼高手低的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在社會社會實踐過程中,我發現法律普及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所進行的多年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治觀念、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存在一些不足。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地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的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社會社會實踐期間,我參加了很多實務性活動,接觸到許多公司經濟案件,學到許多活知識,而從庭審觀摩和典型案例中獲益最多,是對法學專業知識的再學習和再認識。
xxxx有限公司,經常會就疑難案件進行討論,有時候是很正式的全事務所討論形成結論,但更多的時候是平時很隨意的探討。我從中獲益匪淺,很多的法學專業知識拿到社會實踐操作領域來討論,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而一個多月來的鍛煉,無論從程序上還是從法律實體問題上,我的收獲是可以和兩年的專業學習所得相媲美的,這也是我在畢業社會社會實踐中最大的財富。在一個月的社會社會實踐期間,我基本上學會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社會實踐中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另有一點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學校學習時,說中國的司法系統只重實體,不重程序,以至于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不夠。通過社會社會實踐我發現,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讓人欣慰的是,程序問題已經得到了很大的重視,這僅從我們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書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問題遠沒有像以前在學校里想象的那般嚴重。
都說大學生對社會的認識不夠,所學到的知識社會實踐性不強,這回的畢業社會社會實踐讓我對這些說法有了足夠的認識。在社會社會實踐的日子里,我逐漸認識到扎實的專業基本功的重要性,認識只有學好專業知識才能不斷的進步。這次社會社會實踐是我第一次真正面對案例,還沒有來得及大展拳腳的時候就這樣結束了,難免有一些不舍和遺憾。
法學學生實踐報告篇四
又是一個假期,寒假開始了,利用本次假期,我又到了xx縣人民法院刑一庭開始了我為期七天的社會實踐,活動期間得到了庾副院長、劉庭長以及同志們依然不變的耐心指導,在此對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此番實踐,不像往年我此實踐時做的一些職工作,劉庭長安排了我認真旁聽了一起引起了法院和檢察院持不同意見的搶劫案。聽著原被告條理清晰的陳述、取證。這讓我明白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只有不斷的學習相關的法律條款,才能運用自如,如魚得水。實踐后,經查閱資料我明白了許多書本上學不到的層面。以下是我找到地一些資料和如何培養法律思維方式。
講法律。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首先要以法律為準繩。某種行為是合法行為還是違法行為,是一般違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等,都應當以法律為標準作出判斷。如果脫離法律思考與處理問題,就談不上什么法律思維。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有時會遇到法與理、法與情的沖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況。但是,即使人們感覺到某些法律規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視、違背或擱置法律。一項法律規定,只要它沒有被修改或廢除,就是有效的,人們就有義務遵守或執行。如果人們覺得某項法律規定不合理,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修改或廢除的建議,由有關國家機關修改或廢除該項法律規定,但往國家修改或廢除之前,仍然必須遵守或執行。
講證據。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以證據為根據。正確地分析與處理法律案,要抓住兩個關鍵問題:一是查清案事實,二是正確運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證據,才能查清案事實。一般說,證據就是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的、能夠證明案真實情況的事實。法律上的證據不同于一般的事實。首先,證據要具有合法性,即證據的形式、收集和查證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其次,證據要具有客觀性,即證據必須是客觀真實的,既不能捕風捉影,更不能主觀臆斷。再次,證據要具有關聯性,即證據只有與案事實有實質性聯系,才能對案事實具有證明作用。
講程序。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從法律程序出發。程序問題在法律領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簡單地說,程序是法律所規定的法律行為的方式和過程,法律通過規定明確的程序約束人們的行為。程序告訴人們實施某種法律行為時,應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與其他類型的思維方式似比,法律思維更為關注行為的程序問題。
講法理。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運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維的任務不僅是獲得處理法律問題的結論,而且要為法律結論提供充分的法律論證與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維都應當用適當的理由支持所獲得的結淪,而法律思維對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處。其一,理由必須是公開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須有法律上的依據。其三,理由必須具有法律上的說服力。就此而論,與其說法律思維的首要任務是尋求解決問題的結論,不如說是尋求據此作出結論的法律理由——那些認同法律并依賴于法律的人們能夠接受的理由。
法學學生實踐報告篇五
記得羅馬法學家塞爾蘇斯曾說過:“法乃善與正義之科學。”然而對于善與正義的把握卻離不開經驗的積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為了拓展自身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驗,鍛煉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今年下半年,我有幸到***律師所實習,開始了我的社會實踐。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讓我學習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沒有想像到的東西,讓自己對法律工作的性質和環境,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相信這些見識對于將來無論是否會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來說,都是受益匪淺的。
實習期間,律師所安排了某律師為我的指導律師,我的主要工作是協助律師解答法律咨詢,我還跟著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去看守所會見被告人。期間還跟隨律師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從中了解到庭審的各環節,還能觀摩律師舉證、質證、認證、辯論等全過程,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將理論用于實踐,這樣能很好地為我以后的學習和工作打下較好的基礎。
每天上門法律咨詢的客戶很多,民事方面的法律咨詢相對較多,不外乎是離婚財產糾紛、人身損害賠償、借款糾紛、房地產買賣糾紛、合同糾紛等等。社會上的弱者總是老弱病殘、老人、婦孺,當中就有一位老人家來尋求法律幫助,據說這位老人家被兒子媳婦趕出家門,無奈之下來到事務所咨詢解決辦法,最后律師建議老人家先去當地居委會、民政局反映問題,尋求幫助,還是不行的再走法律途徑。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是有法可依的,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還有較多的是婦女門來咨詢離婚方面的問題,因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家庭暴力、重婚等原因導致的離婚,居多的是單純的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緣由系“第三者”插足所致的個案也越來越多,由此可以看出當今社會婦女在家庭中經濟地位提高了,不再忍氣吞聲,一旦對婚姻不滿,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離婚。涉及財產、子女的離婚案件較為復雜,如果處理不好或不妥,極易引發新的矛盾和糾紛,各類報紙也經常登有這類報道。
期間我有幸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雖然只是負責庭審記錄,可真切地讓我見識了庭審標準的司法程序,認真觀摩律師們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相關法律的適用范圍,這是最直接、非常好的學習方法。莊嚴的國徽下,原來現實中并非我們想象的那樣嚴肅,因為民一庭處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當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參與庭審,有時雙方會激烈的爭吵,這時總要法官一遍遍講訴法庭紀律。而律師的答辯均是按法庭紀律有序地發言,庭上律師精湛的答辯技巧讓我受益匪淺。
1、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響;
2、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
3、外在社會環境因素對青少年的影響;
4、法制道德教育滯后。
家庭環境和教育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很大,家庭的教育培養,深刻影響著子女人生觀、道德觀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個性的基礎,潛伏著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危機。在我國的普法教育、法制宣傳不夠深入化,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淡薄,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視此方面的學習,只重視學習成績,關心是否能考上大學,對于學校設立了法律知識和品德教育課也是表面應付,被動接受。因而,這部分青少年缺乏是非、榮辱、善惡觀念,分不清罪與非罪的界限,此罪與彼罪的區別。另外一主要原因是受社會不良文化影響。目前在文化市場上,圖書報刊、音像制品、文化娛樂等中充斥著大量的封建迷信、兇殺暴力、淫穢色情以及其它有損人民群眾健康的內容;學校及社區周圍的非法網吧、游戲廳、錄像廳等場所,這種受污染的社會文化生活環境對涉世不深的青少年產生極大的消極影響,都是誘發青少年犯罪上升的重要社會因素。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我認為國家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通過近兩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過渡的作用,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有很大幫助。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于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社會才是學習和受教育的大課堂,在那片廣闊的天地里,我們的人生價值得到了體現,為將來更加激烈的競爭打下了更為堅實的基礎。
法律最終是面向群眾,服務大眾,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國的“依法治國”政策服務的。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普法宣傳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識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作為國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還不是很完善,各單位由于相互的制約和利益的牽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規不能落到實處,嚴重阻礙了我國的法制化進程。我認為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社會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采用理論聯系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實踐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后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法學學生實踐報告篇六
又是一個假期,寒假開始了,利用本次假期,我又來到了xx縣人民法院刑一庭開始了我為期七天的社會實踐,活動期間得到了庾副院長、劉庭長以及同志們依然不變的耐心指導,在此對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此番實踐,不像往年我來此實踐時做的一些文職工作,劉庭長安排了我認真旁聽了一起引起了法院和檢察院持不同意見的搶劫案件。聽著原被告條理清晰的陳述、取證。這讓我明白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只有不斷的學習相關的法律條款,才能運用自如,如魚得水。實踐后,經查閱資料我明白了許多書本上學不到的層面。以下是我找到地一些資料和如何培養法律思維方式。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首先要以法律為準繩。某種行為是合法行為還是違法行為,是一般違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等,都應當以法律為標準作出判斷。如果脫離法律來思考與處理問題,就談不上什么法律思維。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有時會遇到法與理、法與情的沖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況。但是,即使人們感覺到某些法律規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視、違背或擱置法律。一項法律規定,只要它沒有被修改或廢除,就是有效的,人們就有義務遵守或執行。如果人們覺得某項法律規定不合理,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修改或廢除的建議,由有關國家機關修改或廢除該項法律規定,但往國家修改或廢除之前,仍然必須遵守或執行。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以證據為根據。正確地分析與處理法律案件,要抓住兩個關鍵問題:一是查清案件事實,二是正確運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證據,才能查清案件事實。一般來說,證據就是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法律上的`證據不同于一般的事實。首先,證據要具有合法性,即證據的形式、收集和查證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其次,證據要具有客觀性,即證據必須是客觀真實的,既不能捕風捉影,更不能主觀臆斷。再次,證據要具有關聯性,即證據只有與案件事實有實質性聯系,才能對案件事實具有證明作用。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從法律程序出發。程序問題在法律領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簡單地說,程序是法律所規定的法律行為的方式和過程,法律通過規定明確的程序來約束人們的行為。程序告訴人們實施某種法律行為時,應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與其他類型的思維方式似比,法律思維更為關注行為的程序問題。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運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維的任務不僅是獲得處理法律問題的結論,而且要為法律結論提供充分的法律論證與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維都應當用適當的理由來支持所獲得的結淪,而法律思維對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處。其一,理由必須是公開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須有法律上的依據。其三,理由必須具有法律上的說服力。就此而論,與其說法律思維的首要任務是尋求解決問題的結論,不如說是尋求據此作出結論的法律理由——那些認同法律并依賴于法律的人們能夠接受的理由。
法學學生實踐報告篇七
暑假實習是我們每個學生必須經歷的一段人生過程,它使我們在實踐中了解到了社會,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在課堂上根本就學不到的知識,這些經歷使我增長了見識、豐富了視野、受益匪淺,為今后的專業知識學習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帶著敬畏的使命感,我“闖”進了的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xxx,他將我領進辦公室。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我的工作繁瑣而且多有些重復,但我依然保持著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總體來說對我影響最的應該是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工作作風以及在工作過程中專業知識對整個工作的指導與引導作用,因為這些都是我在校學習中不曾接觸過的方面,所以我將在報告中首先講述我在實習期間積累的這方面的認識和經驗、總結。
20xx年7月14日至8月4日我在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民一庭實習,我在人民民庭進行了將近一個月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期間,我在工作與學習中得到了xxx法官和xxx的悉心指導,在此我對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這期間我不僅學會了填寫諸如立案審批表、受理應訴通知書之類的訴訟文書,整理證據材料,裝訂卷宗和歸檔,而且通過幾次旁聽也對民事訴訟程序有了進一步的了解。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
如制作并送達相關的刑事訴訟法律文書,具體包括了民事判決書及各類民事裁定書、出庭通知、開庭傳票、開庭公告、宣判筆錄和執行通知等,另外還有寄送掛號信、制作邀請人民陪審員通知、與當事人或其代理人交換證據等。
通過旁聽法庭審理,學習法官在法庭上對庭審過程的指揮,了解法庭審理民事案件各個階段,進一步加深對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了解和具體的適用情況。法官一向貫徹“調節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因此。
移送有關案卷材料,制作各種筆錄和記錄工作,了結刑事判決生效后的執行工作。在案件終結后,裝訂卷宗、封存案卷,日后備考。全面了解的部門設置,積極學習民事案件的審判、熟悉各部門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現行的工作模式與工作流程。
在這將近一個月的學習與工作中,我圓滿的完成了實踐計劃中的各項內容。通過實踐期間各位老師的指導,我學會了制作部分法律文書、整理刑事案件材料,了解了民事案件審判流程、各部門工作模式等實際性質的工作。通過這些學習與實踐,我看到了法律在實踐中的完美運用,真正體會到民法的任務是偉而現實的。當今社會的發展變化使得出現各種新型民事案件,民法體系不斷地進行著發展與完善,因此人民民庭的工作也在不停的與與時俱進當中。
旁聽民事案件審判是我這次社會實踐中的最主要部分,我旁聽了盜竊、離婚等各種民事權利、義務性質的糾紛案件,屬于人民內部矛盾性質,所以采取的多是協調、和解的方式,民法、婚姻法、經濟法運用的是較多的法律依據。其中有的適用普通程序,有的則適用簡易程序。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在開庭之前由檢察院制作《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人民制作《適用簡易程序決定書》,這類案件一般是犯罪后果較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同時犯罪分子悔罪態度好,依法判刑不重的案件,或者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這使我又重新加深了對民事訴訟法的理解與掌握。法官在量刑的過程中,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考慮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現和協調、和解的手段化解矛盾,同時也要看被告人的悔罪態度和認罪表現,綜合以后,酌定量刑,這也是我國民法以人為本的重要表現。
通過這一個月的實踐活動,使我的所學與實踐充分結合在一起,這不僅使我的理論水平又得到了提高,同時也是我增加了實踐工作經驗,我相信在以后的學習中會有助,我也會更加努力地繼續學習。
在社會實踐期間,我也發現不少現實問題,例如取證難問題、執行難問題、有利于公訴方問題、法庭秩序問題等,但是我最關注的還是有關簡易程序的問題。
受理的案件,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情況下,檢察院和就可以達成合意適用簡易程序,完全不考慮被告人的意見,而且在開庭之前被告人根本無從知曉自己是在何種程序下受審。在簡易程序下,辯護人對被告人的助作用微乎其微,因為簡易程序的效率是建立在被告人完全認罪的條件下的。簡易程序的啟動完全由或法官的操控來實現,立法上簡易程序過于簡單,缺乏基本權利保護規則和程序性制裁規則,既沒有指定律師的程序也沒有告知適用簡易程序后果的義務。
所以,我們應該借鑒國外經驗,創設新型簡易程序。辯訴交易由于其理念基礎與我國司法理念相差很,不適合我國司法實踐,但是處刑命令程序值得借鑒。這種程序又叫處罰令程序,適用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立案后不需要過多偵查,量刑較輕或免于刑事處罰的案件。由檢察院建議適用處罰令程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向檢察院提出申請,若檢察院駁回還可復議一次。認為不符合適用該程序的條件時,則適用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這樣更能有效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工作效率。
侵害人格權,侵權人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受害人有權得到精神損害賠償的救濟,這個問題在今天已經不是疑難問題,已經成為社會和法學界的共識。最高人民已經做出了肯定的司法解釋,20xx年3月8日公布了《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這個司法解釋中規定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包括侵害人格權、其他人格利益、身份權,甚至是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為,受害人都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筆者認為應當將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精神損失納入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這里的精神損失,應當是侵犯人身權利而造成的精神損失,而不包括侵犯財產權利而造成的精神損失,并且人身權利應作擴解釋,不僅僅局限于一般的生命、健康、身體權,而是包括《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各項人格權和身份權。
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走出校門,走向社會,了解社會現實,投身社會實際的良好形式;同時也是促進我們向社會群眾學習,培養鍛煉自身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專業素質的有效途徑,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于我們更新觀念,了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面。
而我真正得益于這次實踐的卻售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法官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正是這種強的信仰力量使他們能夠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在如此壓力和強度之下始終保持勤奮踏實的狀態為社會為人民帶來公平與正義。我想,要達到這種境界我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一個月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明白了學習的可貴。同時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開闊了自己的社會視野。對于學習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接觸到更多的社會現實,了解當事人的心態特征,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論的極端,促使我能夠將所學知識靈活運用,達到理論與實際完美結合,讓我真正成為一個能夠滿足社會需要的人。社會實踐,讓我明白了自己和別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確了自己的一份責任,而我也將會以此為契機,努力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的同時,拓展自己的綜合才能,在以后的學習中完善自我。
法學學生實踐報告篇八
暑假實習是我們每個大學生必須經歷的一段人生過程,它使我們在實踐中了解到了社會,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在課堂上根本就學不到的知識,這些經歷使我增長了見識、豐富了視野、受益匪淺,為今后的專業知識學習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帶著敬畏的使命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他將我領進辦公室。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我的工作繁瑣而且大多有些重復,但我依然保持著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總體來說對我影響最大的應該是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工作作風以及在工作過程中專業知識對整個工作的指導與引導作用,因為這些都是我在校學習中不曾接觸過的方面,所以我將在報告中首先講述我在實習期間積累的這方面的認識和經驗、總結。
20xx年7月14日至8月4日我在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實習,我在人民法院民庭進行了將近一個月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期間,我在工作與學習中得到了法官和員的悉心指導,在此我對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這期間我不僅學會了填寫諸如立案審批表、受理應訴通知書之類的訴訟文書,整理證據材料,裝訂卷宗和歸檔,而且通過幾次旁聽也對民事訴訟程序有了進一步的了解。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
如制作并送達相關的刑事訴訟法律文書,具體包括了民事判決書及各類民事裁定書、出庭通知、開庭傳票、開庭公告、宣判筆錄和執行通知等,另外還有寄送掛號信、制作邀請人民陪審員通知、與當事人或其代理人交換證據等。
通過旁聽法庭審理,學習法官在法庭上對庭審過程的指揮,了解法庭審理民事案件各個階段,進一步加深對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了解和具體的適用情況。法官一向貫徹“調節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因此。
移送有關案卷材料,制作各種筆錄和記錄工作,了結刑事判決生效后的執行工作。在案件終結后,裝訂卷宗、封存案卷,日后備考。全面了解法院的部門設置,積極學習民事案件的審判、熟悉各部門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現行的工作模式與工作流程。
在這將近一個月的學習與工作中,我圓滿的完成了實踐計劃中的各項內容。通過實踐期間法院各位老師的指導,我學會了制作部分法律文書、整理刑事案件材料,了解了民事案件審判流程、法院各部門工作模式等實際性質的工作。通過這些學習與實踐,我看到了法律在實踐中的完美運用,真正體會到民法的任務是偉大而現實的。當今社會的發展變化使得出現各種新型民事案件,民法體系不斷地進行著發展與完善,因此人民法院民庭的工作也在不停的改革與與時俱進當中。
旁聽民事案件審判是我這次社會實踐中的最主要部分,我旁聽了盜竊、離婚等各種民事權利、義務性質的糾紛案件,屬于人民內部矛盾性質,所以采取的多是協調、和解的方式,民法、婚姻法、經濟法運用的是較多的法律依據。其中有的適用普通程序,有的則適用簡易程序。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在開庭之前由檢察院制作《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人民法院制作《適用簡易程序決定書》,這類案件一般是犯罪后果較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同時犯罪分子悔罪態度好,依法判刑不重的案件,或者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這使我又重新加深了對民事訴訟法的理解與掌握。法官在量刑的過程中,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考慮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現和協調、和解的手段化解矛盾,同時也要看被告人的悔罪態度和認罪表現,綜合以后,酌定量刑,這也是我國民法以人為本的重要表現。
通過這一個月的實踐活動,使我的所學與實踐充分結合在一起,這不僅使我的理論水平又得到了提高,同時也是我增加了實踐工作經驗,我相信在以后的學習中會大有幫助,我也會更加努力地繼續學習。
在社會實踐期間,我也發現不少現實問題,例如取證難問題、執行難問題、有利于公訴方問題、法庭秩序問題等,但是我最關注的還是有關簡易程序的問題。
法院受理的案件,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情況下,檢察院和法院就可以達成合意適用簡易程序,完全不考慮被告人的意見,而且在開庭之前被告人根本無從知曉自己是在何種程序下受審。在簡易程序下,辯護人對被告人的幫助作用微乎其微,因為簡易程序的效率是建立在被告人完全認罪的條件下的。簡易程序的啟動完全由法院或法官的操控來實現,立法上簡易程序過于簡單,缺乏基本權利保護規則和程序性制裁規則,既沒有指定律師的程序也沒有告知適用簡易程序后果的義務。
所以,我們應該借鑒國外經驗,創設新型簡易程序。辯訴交易由于其理念基礎與我國司法理念相差很大,不適合我國司法實踐,但是處刑命令程序值得借鑒。這種程序又叫處罰令程序,適用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立案后不需要過多偵查,量刑較輕或免于刑事處罰的案件。由檢察院建議法院適用處罰令程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向檢察院提出申請,若檢察院駁回還可復議一次。法院認為不符合適用該程序的條件時,則適用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這樣更能有效節約司法資源,提高法院工作效率。
侵害人格權,侵權人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受害人有權得到精神損害賠償的救濟,這個問題在今天已經不是疑難問題,已經成為社會和法學界的共識。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做出了肯定的司法解釋,20xx年3月8日公布了《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這個司法解釋中規定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包括侵害人格權、其他人格利益、身份權,甚至是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為,受害人都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筆者認為應當將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精神損失納入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這里的精神損失,應當是侵犯人身權利而造成的精神損失,而不包括侵犯財產權利而造成的精神損失,并且人身權利應作擴大解釋,不僅僅局限于一般的生命、健康、身體權,而是包括《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各項人格權和身份權。
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走出校門,走向社會,了解社會現實,投身社會實際的良好形式;同時也是促進我們向社會群眾學習,培養鍛煉自身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專業素質的有效途徑,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于我們更新觀念,了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面。
而我真正得益于這次實踐的卻是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法官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正是這種強大的信仰力量使他們能夠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在如此壓力和強度之下始終保持勤奮踏實的狀態為社會為人民帶來公平與正義。我想,要達到這種境界我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一個月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明白了學習的可貴。同時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開闊了自己的社會視野。對于學習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接觸到更多的社會現實,了解當事人的心態特征,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論的極端,促使我能夠將所學知識靈活運用,達到理論與實際完美結合,讓我真正成為一個能夠滿足社會需要的人。社會實踐,讓我明白了自己和別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確了自己的一份責任,而我也將會以此為契機,努力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的同時,拓展自己的綜合才能,在以后的學習中完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