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新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嗎篇一
地址:
乙方:
一、定義
保安服務:為滿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安全需求,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由依法設立的企業、組織提供的專業化安全防范服務及相關服務的行為。保安服務一般按照合同約定,采取門衛、守護、巡邏、押運、隨身護衛、人群控制、技術防范、安全咨詢等形式,保護客戶人身、財產和信息等安全,維護其合法權益。
本合同保安服務的內容僅包含門衛、守護、巡邏服務。
二、保安服務項目、范圍
1、門衛服務:保安員按照服務合同要求對甲方單位的出入口進行值守、驗證、檢查登記的服務業務。
2、守護服務:保安員對雙方確定的目標進行看護和守衛的服務業務。
3、巡邏服務:保安員對雙方確定的區域、地段和目標進行巡視檢查、警戒的服務業務。
4、甲方協助乙方安排保安員的崗位和工作內容,向保安員明確護衛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因甲方的管理不當及其它一切屬于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三、保安數量、服務期限和服務地點
1、乙方派駐到甲方的保安人員數量為名、保安班長名、保安員名;具體人員的來源由乙方決定,人員素質需符合甲乙雙方約定的條件。
2、本合同服務期限暫定為年,從年日起至年日止。
3、服務地點:。
四、工作時間
保安員在請、休假期間的工作由其他保安員加班完成(加班費由乙方支付),不得缺少雙方商定范圍內的崗位值班人數及降低服務質量。
五、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總計元,大寫:人民幣(該費用包含保安人員工資元,服務費元)。具體標準如下:保安隊長每人每月元,共人,合計元;保安班長每人每月元,共人,合計元;保安員每人每月元,共人,合計元。
2、甲方為保安人員免費提供伙食(含早、中、晚餐和中、夜班人員夜宵)、住宿及水電等;如甲方不能免費提供食、宿,則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標準額外向乙方支付保安人員食宿費用。
3、上述兩項所確認收費金額后甲方付款時如需乙方開發票,每月額外加收元稅金)。
4、保安服務費實行預付制,甲方必須于每月10日前以付當月的保安服務費;如合同簽訂于10號之后,則當月保安服務費應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實際工作需求,配備足夠數量的保安力量。對保安力量明顯不足的,乙方應以建議函的形式知會甲方,甲方5個工作日內不整改而造成的相關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2、甲方應制定相關門禁管理、車輛管理制度以及責任區內有關的規范管理細則,同時根據安全防范工作需要,制作相關登記表、出入證等,使乙方保安人員執行保安勤務時有章可循,有證可查。
3、甲方必須具備良好的安全防火、防盜、通訊及報警設備,并提供必備的工作條件(如學習訓練場所、值班室、桌椅及工作用品等);如因甲方的安全設備缺陷問題而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甲方自行處理好乙方保安員入場前的各項遺留問題,保證乙方能按時接收和派人管理,并協助乙方解決保安執勤中發生的各種問題。
5、甲方不得聘用乙方派駐到甲方工作過的保安人員,對乙方調整個別保安人員的工作予以支持。
6、甲方應協同乙方共同做好保安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保安人員的工作能力,并可隨時檢查保安人員的工作,對保安人員的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稱職的保安人員可進行教育批評并通知乙方,經多次教育不改者,可要求乙方予以調換。
7、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準時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同時甲方不得以保安人員違規等理由扣減服務費;如確需對保安人員作出處罰的,應書面告知乙方,由乙方對保安人員作出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甲方。
8、乙方保安人員在保護甲方財產和人員安全的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甲方協助乙方負責善后,工作同時甲方應給予適當經濟補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確保所派保安人員已經過嚴格訓練、紀律性強、無違法犯罪前科;并要求保安員上崗時統一穿著保安制服,做到儀表端莊、文明執勤、熱情服務、秉公辦事。
2、乙方應負責保安人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檢查保安人員的工作紀律;督導保安人員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非緊急情況不得隨意動用甲方的生產和辦公設備,不得隨意進入甲方的生產和辦公場所,并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3、乙方應盡一切力量維護服務范圍內的安全,確保各崗位值班人數;但在特殊情況下,因人員調動或其它因素造成缺人時,乙方將安排保安員加班仍以【缺人不缺崗】的原則進行服務,甲方不得以此為由扣減保安服務費。
4、乙方有權拒絕提供合同約定范圍以外的服務,如甲方確需動用乙方保安人員時,需征得乙方項目主管同意并支付相應勞務費用;乙方保安員有權拒絕甲方指定負責人以外人員的直接指揮。
5、乙方有權對服務范圍內的不安全隱患向甲方提出改進意見,甲方應認真研究、及時解決;如甲方未采取措施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6、保安人員屬乙方員工,與甲方無直接勞動關系,在雙方合作期間如發生勞資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七、合同的變更、續簽、解除
1、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將合同范圍內的保安服務工作全部或部分管理權授予第三方。
2、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或地方政策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將從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之日起,在本合約定的保安服務費基數上按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上浮的比例增加保安服務費,并隨之變更本合同有關保安服務費之約定;因其它因素需要變更合同內容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也可變更本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其他條款不變;如合同期滿,一方不愿續簽合同,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以方便安排交接工作。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的保安服務費作為補償金;如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直接終止合同,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保安服務費作為違約金。
2、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務費,須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務費的,乙方有權將保安人員撤離,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兩個月的保安服務費作為違約金,由此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它費用由甲方承擔。
3、如甲方指派保安人員從事本合同約定服務職責范圍以外的工作或授意保安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由此造成對保安人員或其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負責。
4、無論任何因素導致雙方終止合同,在保安人員撤離前,甲方須向乙方付清所有保安服務費;且在雙方終止合同后的三個月內,甲方不可聘用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過的保安人員,否則,每聘用一名保安人員,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5、依據本合同,如因乙方保安人員工作嚴重失職或故意行為導致甲方遭受外來盜竊所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不包含現金、珠寶、有價證券、商業資料、員工私人物品等),經公安機關偵查核實,認定責任和損失數額后,甲方可在當事人當月保安服務費中適當扣除;損失較大的(價值人民幣5000元以上),經法院判定應由乙方賠償的,乙方負責賠償,但賠付限額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若甲方投保有財產保險,乙方只負責對保險公司賠付后的差額進行賠償,對應由保險公司賠償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因甲方安全防范制度不健全、安全設施不完備、調配保安力量不合理,乙方提出整改建議后,甲方未及時按要求整改導致事故發生而造成經濟損失的。
2)因發生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保安人員在崗位上盡職盡責而無法阻止,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3)甲方責任區內發生各類治安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經公安機關偵查確認系甲方內部人員所為的。
九、其他
1、如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請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雙方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新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嗎篇二
近日,記者從本市多家中基層人民法院了解到:勞動爭議案件已經成為上升幅度最大的民事案件之一。法院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中發現,一些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勞動者,因為沒有與被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是簽訂的勞動合同條款對自己不利,而在發生勞動爭議案件之后,處于被動地位。記者在對審理過多起勞動爭議案件的大興區人民法院蔡繼征法官的采訪中,蔡法官根據自己多年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經驗,提出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的六大注意事項。
蔡法官說,勞動合同是約束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行為以及處理今后糾紛的重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的每個環節,都需要勞動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識,所以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據蔡法官介紹,我國有關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很多,其中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最為全面,是規定勞動關系的主要法律。此外,有關勞動合同的法規主要有《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等。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首先簽訂合同的程序應符合法律規定,并且應當用書面的形式予以確認,合同至少應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求職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的內容上,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勞動組織,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并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等。
勞動合同主要應包含下列內容:1.勞動合同期限;2.工作內容;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4.勞動報酬;5.勞動紀律;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要仔細閱讀關于相關崗位的工作說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核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數。
勞動合同的簽訂,涉及諸多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勞動者由于自身條件的限制,會有許多不明之處,這時候向有關部門、有關人士虛心求教顯得十分必要。
新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嗎篇三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是勞動者。學徒和實習不屬于勞動,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所以實習期間和單位之間不是勞動合同關系,現在還是學生的實習者,要等你畢業后才能和單位締結正式的勞動合同關系。
1、試用工需要有上崗資格證書,學徒、實習人員不需要資格證書,通過學徒、實習才能取得上崗證書。
2、試用工需要獨立完成單位的生產任務,學徒、實習人員不能獨立操作,只能在師傅指導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質量由師傅負責,完成的數量屬于師傅的工作量。
3、勞動者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到六個月,學徒期、實習期為一年到三年。
4、試用工有勞動報酬,工資標準為同工種工資的80%,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學徒、實習沒有工資或者只發適量的生活費。
5、試用工屬于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圍,學徒和實習屬于職業教育法調整的范圍。
1、學徒、實習不屬于勞動關系,屬于職業培訓關系。只有學徒、實習期滿,符合用人單位錄用條件,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勞動合同,才能確立勞動關系。
2、建立學徒、實習關系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受訓者是否能夠達到預期的培訓要求,是決定能否建立勞動關系的主要依據。
學徒,是一種傳統職業培訓方法。過去的各種專業技術人員都是通過學徒學到的知識和技能。不僅木工、瓦工、電工、車工、鉗工、銑工、焊工需要學徒,就是許多著名的老中醫、戲劇表演藝術家、畫家、設計師也都沒有學歷只有學徒經歷。現在在戲劇屆、曲藝界、武術屆還是必須舉行拜師儀式,師徒關系非常重要,說不上是誰的徒弟,本行業就不承認他的地位。
新中國成立后,學徒仍然是職業培訓的主要途徑。1996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教育法》確定了六種職業教育方式。
1、學徒培訓。
2、學校培訓(包括技工學校、職業中學和成人教育)。
3、就業訓練中心培訓(對象是失業人員)。
4、民辦學校。
5、勞動預備制度。
6、職工教育。包括上崗前的上崗培訓和、在崗職工的業余培訓和脫產培訓。可見,學徒屬于職業教育的一種方式。
實習,是一種特殊的學徒關系。有一些特殊工種,不僅需要專業知識,還需要實踐技能。從事相關職業,即要求學校培訓,又要求學徒培訓,兩種培訓都完成后才能取得上崗證書。
新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嗎篇四
勞動合同,又叫勞動契約,簽訂勞動合同的作用。是指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同勞動者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是確定勞動關系的法律憑證,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形成了規范雙方當事人勞動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1)有利于勞動者選擇職業,有了擇業的主動權;
1. 簽訂三年期勞動合同的建立養老保險帳戶和失業金繳納制度,享受崗位津帖,洗理費,取暖費,病假,婚喪假,探親假,計生假。
2. 簽訂三年勞動合同的,除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款待遇外,享受15%工資性補貼。
1. 簽訂三年期勞動合同的建立養老保險帳戶和失業金繳納制度,享受崗位津帖,洗理費,取暖費,病假,婚喪假,探親假,計生假。
2. 簽訂三年勞動合同的,除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款待遇外,享受15%工資性補貼。
新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嗎篇五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止。其中,試用期(有/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為,工作地點為。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第四條甲方于每月日前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時/計件)標準為。其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五條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項目為。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和操作規程。
乙方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簡易勞動合同書本第七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條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新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嗎篇六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風險提示: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秘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秘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秘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范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制。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調解及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新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嗎篇七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辭職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至于賠償問題,一般來說是不用賠償的,在下面的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1、遵守解除預告期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預告期是各國勞動立法的通行做法。勞動者在享有解除勞動合同自主權的同時,也應當遵守解除合同預告期,即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說勞動者在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后還應繼續工作至少三十天,這樣便于用人單位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保持勞動過程的連續性,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勞動合同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給用人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這樣也使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化。否則,將會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將可能承擔賠償責任。
2、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因為這一時間的確定直接關系到解除預告期的起算時間,也關系到勞動者的工資等利益,所以必須采用慎重的方式來表達。本條還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做了規定。試用期既是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各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的期限,看勞動者是否具備錄用條件,也是新招收職工用以考察用人單位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是否符合勞動合同規定的選擇期限。在試用期內,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處于一種不確定狀態,勞動者對是否與用人單位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仍有選擇的權利。為此,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發現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與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介紹的實際情況不相符合,或者發現自己不適于從事該工種工作,以及存在其他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勞動者無須任何理由,可以通知用人單位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以便用人單位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1、 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 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主動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后部分職工在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日后主動離職,不予理會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用人單位則不給職工辦理人事關系和檔案的調轉手續,職工離職后人事關系和檔案長期留置在原用人單位;造成職工在新的工作單位不能辦理勞動保險、不能辦理出國政審手續、影響技術職稱評定、不能進一步求學深造和喪失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機會。所以,職工在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損失方面發生爭議后應當在60天內及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爭議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