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三方合作協議合同怎么寫一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附件:原房屋租賃合同
三方合作協議合同怎么寫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學校/系)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學校/系)實習學生
為保證學生在“_________________”實踐教學實習過程中學到與本專業相關的實踐工作經驗,提高專業知識水平和基本技術技能,現就本次實習有關事宜,實習單位、院方、實習學生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1、實習單位(甲方)責任義務安排人員指導學生熟悉與掌握經營管理方面的知識和具體程序等實踐技能,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學生出勤,檢查實習日記,并在實習結束時對學生作出實習鑒定。
2、院方(乙方)責任義務對學生進行實習安全教育,以免出現意外事故,布置實習任務,定期到實習地點對學生進行指導,及時與實習單位溝通有關學生的實習情況,協調解決實習過程中的實際問題。
3、學生(丙方)責任義務按實習任務書和指導書的要求,完成相應的實習任務,遵守實習地點或現場的一切規定,服從實習所在單位及其指派的指導教師的領導安排,作息時間與實習單位或實習現場工作人員作息時間一致,交通問題自行解決。如學生無視有關規定和安全操作規范發生意外事故,后果由學生自負。
4、實習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實習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院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合作協議合同怎么寫三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妥善解決甲、乙、丙三方的債權、債務問題,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就債務轉移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
1、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尚欠乙方人民幣元;
2、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尚欠丙方人民幣元。
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對丙方的債務人民幣元轉移給甲方承擔,三方對前述債務轉移均表示同意。
進行上述債務轉移后,甲方對丙方的債務為人民幣元,甲方對乙方的債務為人民幣元,乙方對丙方不再負有債務。
三、進行上述債務轉移后,甲方尚欠丙方人民幣元(大寫:),甲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丙方支付前述款項。
四、進行上述債務轉移后,甲方尚欠乙方人民幣元(大寫:),該筆債務的清償時間和方式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與丙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署后日內,甲、乙、丙三方同時出具財務憑證,按照本協議的上述約定辦理相關財務手續。任何一方未如約辦理相關財務手續的,不影響上述債務轉移的效力。
六、因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議,三方應首先爭取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協議自各方當事人簽署后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時間:
乙方:
時間:
丙方:
時間:
三方合作協議合同怎么寫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為客觀、真實、公正地了解患者在就醫過程中對醫院各項服務的評價,明確醫院的服務優勢和服務短板;了解醫院職工對工作及管理的滿意度,以及社會公眾對醫院的評價,以不斷提升醫院各項服務水平及服務質量。現 (以下簡稱甲方)委托廣西南寧搏信紀元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進行 年社會第三方滿意度調查工作,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情況
合作項目: 年 醫院滿意度調查·第三方測評服務;
合作周期:開展兩期,按上下半年執行;
服務內容:患者滿意度、職工滿意度、科室互評及社會公眾滿意度共四項。
二、項目概況
1.調查對象:來甲方就醫的各類患者,甲方在職職工,城區主要社區、商業街的公眾。
2.調查問卷情況:項目共完成 份調查樣本。其中每期患者滿意度調查 份;職工滿意度調查 份;科室互評調查 份;社會公眾滿意度調查 份;完成上述各項目問卷的調查工作,并進行問卷的編碼、錄入、處理、統計與分析,并最終形成滿意度研究報告。具體詳見“ 滿意度第三方測評服務方案”。
3.調查方法:
(1)現場調查:由乙方安排調查人員,并佩戴工作牌,根據雙方確認設計好的問卷,在甲方各科室對患者及其家屬進行現場調查;
(2)電話調查:由乙方安排調查人員,根據雙方確認設計好的問卷,及甲方提供的患者名單對患者及其家屬進行電話訪問調查;
(3)現場+信封輔助調查:由第三方機構對職工問卷進行信封密封,再由調查人員去各科室隨機訪問職工進行調查;
(4)攔截調查:由乙方工作人員在主要商業街及居民區隨機攔截對符合條件的居民進行問卷調查。
三、雙方責任
1.甲方有權依照《滿意度調查?第三方測評服務合作協議書》監督乙方項目的實施及隨時質詢乙方在本次調查工作中的操作方法,過程及結果;
2.甲方明確提出具體協助要求,并對乙方整個調查過程進行質量管控,為乙方提供調查工作所需的行政支持;
3.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內容,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項目調查工作;
4.乙方負責項目組成員的組建、培訓、管理等項目各項管理工作;
5.乙方有責任為甲方的調查結果保密,如無甲方授權,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使用調查結果;
6.如因乙方原因,項目中止或項目完成與事先要求不相符,所造成損失應由乙方全部承擔;
7.如因甲方原因,使實施項目與計劃項目不相符,由此所造成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乙方在項目執行中出現作弊或不規范操作,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且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甲方預付本合同的全部費用退還甲方,并支付相應的利息,同時,追究其相應責任。
四、項目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第三方社會調查項目總費用為人民幣 元整(¥ 元),含資料印刷、問卷審核、勞務、數據處理、報告撰寫、交通/餐補、稅務等各項費用。結算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即每期項目完成并提交電子版報告后的五個工作日內付完全款50%,即¥ 元,同時提供每期費用相應的正規發票。
戶名:廣西南寧搏信紀元信息咨詢有限公司;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西自貿試驗區南寧片區支行;賬戶:;法定代表人:李興成。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愿以友好的態度共同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
代表人(簽章):
日 期:
乙方:
日 期:
三方合作協議合同怎么寫五
賣方:
姓名: 身份證/護照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通訊地址:
居間方:
公司名稱:?
買方:
姓名: 身份證/護照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居間方居間,買方、賣方、居間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預約買賣和居間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地產預約買賣
第一條 【擬轉讓標的】
賣方擬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于: 。 房地產證號為: 。房地產用途為: 。 登記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該房地產于 年 月竣工。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清單,詳見清單附件。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產權現狀為以下第 種(只能選擇一項):
1、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該房地產處于抵押狀態,賣方系自行贖樓,賣方承諾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還清貸款,辦妥注銷抵押登記手續,并須于該期限前將房地產證原件托管于居間方處作為辦理過戶手續之用。
3、該房地產處于抵押狀態,賣方需委托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賣方須于本合同生
效之日起 日內向擔保公司和居間方指定人員出具公證委托書。賣方不得擅自撤銷該公證委托書,或通知欠款銀行或擔保公司停止贖樓,否則視為違約。賣方辦理贖樓手續,買方應予協助,擔保贖樓收費項目以擔保公司的服務合同為準;贖樓后,賣方應將房地產證原件托管于居間方或者買賣雙方約定的擔保公司作為辦理過戶手續之用。
4、其他: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 :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該租賃合同月租金元整(小寫),租期自 日至 日。賣方須于簽署《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或放棄購買權之書面證明,否則視為賣方違約。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置租賃合同:(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① 該房地產產權轉移后,原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買方仍然有效。賣方須于 前協助買方與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同時賣方須將承租方已交賣方之租賃押金/保證金及預交租金(若有)轉交予買方,買方自 房屋交付后 享有賣方在原租賃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
② 賣方須于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賃合同,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附著于該房地產的戶口】
該房地產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15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該轉
讓價款不含稅費。
第六條 【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共計人民幣: 元(小寫: 元)。買方同意
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小寫: 元)。
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余額人民幣: 元(小寫: 元)。
上述定金建議交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賬戶監管。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存入監管帳號,即視為賣方收訖。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可自動轉為樓款,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交房保證金】
為防范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并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 元(小寫: 元)作為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2%)。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方法為下列第 種:
1、交由居間方托管;
2、其它:第八條 【付款方式】
買方所支付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除有特別約定,以銀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買賣雙方應當按約定與銀行簽訂監管協議。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 元
(小寫: 元):
1、一次性付款
買方須于 日之前將上述房款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向銀行抵押付款
(1)買方須于 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幣: 元(小寫: 元)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須于首期款監管后 三 日內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并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賣方須無條件配合買方提交申請貸款所需的資料并辦理相關手續,雙方均不得拖延,否則視為違約。
(3)銀行承諾發放貸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額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買方應于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應交款。
2、合同解除,賣方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全額退還買方已付款項。
3、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項建議買方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第九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
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第十條【稅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
(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10)提前還款罰息。(11)贖樓擔保費及手續費
買方需付稅費:(12)印花稅;(13)契稅;(14)產權登記費;(15)房地產交易服務費;(16)《房地產證》貼花;(17)抵押登記費;(18)借款(抵押)合同公證費;(19)授權委托公證費;(20)按揭服務費。
其他稅費:(21)權籍調查費;(22)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23)評估費;(24)律師費;(25)保險費;(26)其他。
經雙方協商,其中:
上述 項由賣方支付。
上述 項由買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稅費,按以下第 方式處理:
1、 由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2、買賣雙方同意由
3、其他:買方支付:;
賣方支付: %。
以上按規定應由賣方和(或)買方支付的稅費,因買賣雙方協商改變實際納稅方的,法律責任不因納稅方的變化而轉移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二十 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 收齊全部房款(不含交房保證金、贖樓余款)后三日內 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3、賣方在交房時需將該房地產內的電話、煤氣、有線電視、數字電視、寬頻網絡等無償過戶給買方。未開通之設施由買方自行開通
第十二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四條 【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簽訂】
在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賣方需贖樓的,則在贖出房地產證原件并注銷抵押登記之日)起 三 日內,買賣雙方須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
第十五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 當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收文回執由居間方或擔保公司代為保管。”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 三 日內,買賣雙方須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該房地產證由買方領取。
買方負有抵押義務的,在買方領取新房地產證后 三 個工作日內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如評估報告需要送審的,則辦理抵押登記的時間為領取房地產證且送審報告通過后兩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均需配合辦理送審手續。如因送審原因買方申請按揭銀行無法貸出預先承諾款項,則買方應在兩個工作日內補足銀行未能貸到的款項。
第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或任何一方遲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超過十日的,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二十 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15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二部分 居間服務
第十八條 【居間服務內容】
居間方提供如下服務:
1、接受買方購房委托并為買方提供房地產信息,陪同買方看房;
2、對買賣雙方當事人資格、房地產產權信息的合法性進行查驗;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權屬、現狀、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托并為賣方聯系合適的買方;
5、促成買賣雙方進行交易,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接事宜;
6、提供銀行抵押貸款、贖樓事項的咨詢服務;
7、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于房價、付款方式等);
8、對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期限、應交納的費用等事項提供咨詢服務;
第十九條【必要費用及傭金的約定】
買賣雙方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買方應向居間方支付傭金人民幣元(小寫: 元),賣方應向居間方支付間方支付傭金人民幣 元(小寫: 元),另有約定的除外。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則此交易傭金無須退還。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逾期支付前條應付款項的,應以應付款項為基準按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若未經居間方同意,買方或買方之配偶、子女、父母、其他親屬、所在公司繞開居間方與賣方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則視為買賣雙方違約且有效利用居間方的信息及服務,買賣雙方需按照該物業成交價的3%向居間方支付傭金。
若因買賣一方或雙方違約導致買賣雙方無法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違約方應按照該物業成交價的3%向居間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二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三 份,買方 一 份,賣方 一 份,居間方 一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
第二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 居間方蓋章:
代理人: 經紀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協議合同怎么寫六
借 款 人:
貸 款 人:
抵押擔保人:
質押擔保人:
保證擔保人:
特別提示:借款人和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份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貸款人及專業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借款人意見:
擔保人意見: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 貸 條 款
第一條 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 ,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利率
本合同項下貸款月利率為 ‰,在本合同項下貸款還清前,雙方均無權要求調整利率。
第五條 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并持續有效(信用貸款除外), 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5.2貸款從貸款人帳戶轉出之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第六條 還款
借款人應當按約定時間還款,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還款。
第七條 罰息
7.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利息的,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沒有按約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數額支付月2.1%違約金。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可以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違約金。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2.1%確定。
第八條 貸款擔保
8.1除信用貸款外,擔保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擔保條款。
8.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事由,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按貸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九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9.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必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的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生第8.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及時告知貸款人或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在個人經營貸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和檢查的;
h、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i、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貸款,造成貸款逾期的,貸款人有權按貸款本金的2‰按日計收違約金,辦理展期手續的除外.
9.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份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9.3借款人違約,除9.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9.4如有(9.1項a—h)一種違約情形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如有二項違約則為1%,如此類推,每增加一項違約情況,加收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
第十條 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或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或擔保人承擔。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人墊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一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 押 擔 保 條 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二條 抵押物
12.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2.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2.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12.7條的約定處理。
12.5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2.6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其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2.7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12.8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賠償;貸款人發現借款人有隱瞞上述情況的,有權提前終止借款合同,收回剩余貸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 抵押登記
14.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
14.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
15.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可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12.7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雙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一致的,貸款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2.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5.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5.3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二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5.4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 質物
16.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6.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6.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6.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動,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6.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6.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第十七條 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 交付和登記
18.1本合同簽訂同時,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18.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須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十九條 質物的處分
19.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16.6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6.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19.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貸款人可以在質物到期日兌現或提現,并與出質人協商,將所得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19.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于貸款人依據第18.1條的約定實現質權之日,出質人授權貸款人可提前兌現或提現并以所得價款清償,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授權貸款人也可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兌現或提現并以所得價款清償。
19.4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
保 證 擔 保 條 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十一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其 他 條 款
第二十三條 轉讓
23.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出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23.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四條 擔保人承諾
擔保人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24.1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4.2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24.3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24.4主債權同時存在一個或多個物的擔保或第三人保證的,不論相關物的擔保是由借款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貸款人有權自行選擇實現擔保的順序,即貸款人有權選擇先就任何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要求借款人與保證人、物的擔保人同時履行擔保責任,擔保人放棄針對貸款人選擇清償順序的抗辯權。
第二十五條 保險
25.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25.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帳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2.7條或第16.6條的約定處理。
25.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 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七條 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27.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27.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27.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27.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的;
27.5借款人或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27.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28.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28.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28.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獨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抵押條款、質押條款因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而無效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應由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
第三十一條 其他
31.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1.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 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1.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1.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當事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補充條款
32.1借款人/擔保人同意貸款人通過短信、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提供貸款或還款提示服務,還款提示產生訴訟時中斷的法律效力。客戶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生變更時,應及時主動通知貸款人進行修改,若上述信息發生變更而未及時修改,致使客戶無法收到信息或造成信息泄露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但是,貸款人按借款人、擔保人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送,還款信息服務時,一經發送即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借款人和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抵 押 物 清 單
單位:平方米,元
房 產 抵 押
房產抵押物
抵押人
建筑面積
抵押物價值
房產1
房產2
房地產權證號1
房地產權證號2
土地產權證號3
汽 車 抵 押
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廠牌型號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購車價款
機動車登記
證書編號
質 物 清 單
單位:元,%
質物名稱
編號或賬號
質物價值
備 注
貸款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共同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保證擔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擔保人(簽字): 抵押物共有人(簽字):
質押擔保人(簽字): 質物共有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協議合同怎么寫七
投資合作協議 范文
投資合作協議書
原股東(甲方):
住址:
身份證:
投資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
甲方現因受讓第三方轉讓的云南x有限公司旗下位于中心e幢二層201-5號輪滑俱樂部經營,需要一筆運作資金,現就乙方向甲方投入資金人民幣? ? ? ?元整 (小寫? ? ? ? ? ? ? ? 元),享有該輪滑社股權及分紅權之事宜,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書,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 項目簡介及投資
1、甲方通過有權第三方轉讓,以人民幣_____元合法持有云南x有限公司旗下位于中心e幢二層201-5號輪滑俱樂部全部經營權、所有權、股權,甲方有權將其持有的該目標店鋪____%經營權、所有權、股權以人民幣______元轉讓于乙方。
2、乙方承諾于? ? ? 年? ? ? 月? ? ? ?日將投資合作資金一次性支付至甲方,甲方應在收款之同時,向乙方開具合規的收據。
3、乙方做為投資人,在乙方將全部投資合作款支付至甲方后即持有該俱樂部_____%經營分紅權及該俱樂部店內設施設備_____%所有權。
第三條 入股比例
乙方持有分紅股份比例為 該俱樂部40%純盈利分紅權及該俱樂部40%股權。
第四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乙雙方按投資持股分紅比例持有該輪滑俱樂部的利益及責任,甲方經營管理該輪滑俱樂部的運營,乙方做為投資人享有分紅利益。
2、甲乙雙方作為股東享有法律規定的股東應有的權利,包括要求查看財務賬目,并按規定的股份,按股比例分配分紅(即除去一切開支成本費用后)。店鋪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3、盈余結算,店鋪內盈余每個月(盤算)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成本按約定比例(甲方60%,乙方40%)分配,甲方于每月? ? ?日進行盈余結算,并將凈盈利(除去運營成本、采購成本、人工成本、宣傳成本等)的40%于每月? ? 日以? ? ? ? ?形式支付至乙方。
4、為保證店鋪穩定性,甲乙雙方不得將其股權抵押、轉讓或贈與第三方。
5、雙方有權檢查公司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另一方有義務向檢查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6、甲乙雙方投資人出資形成的公司財物及孳生物為雙方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雙方共同處置。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處置,如有此類行為一律視為無效。
7、若協議終止或者清算時,共同投資人按持股比例參加剩余財產的分配。
8、一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個人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過錯方應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和退出
1、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共同投資人任何一方不得撤資或退股、轉讓。如果任何一方私自強行撤資、退股或轉讓,視為其自行放棄該俱樂部經營以及分紅的權利,該俱樂部不承擔(承認)任何責任。如其行為有對俱樂部造成損失,俱樂部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2、_____年后,該俱樂部正常經營后,如投資人某一方提出申請,經全部投資人同意后,可轉讓或退出其在公司的股份,具體事項須另行商議簽約。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日,應支付逾期部
分總價款千分之? ? ? ? ?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2、如違約方違反本協議任一條約定條款,守約方均可要求違約
方繼續履行合同并賠償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守約方所有經濟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條款內容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原股東(甲方):? ? ? ? ? ? ? ? ? ? (簽字)
日期:
投資人(乙方):? ? ? ? ? ? ? ? ? ? ? ? (簽字)
日期:
三方合作協議合同怎么寫八
甲方(保證人):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地址:
乙方(債權人):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人(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所簽訂的編號為的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金額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交易所形成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種類為______,幣種為______,本金額數額為(大寫),期限自年月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2.1 甲方保證擔保的范圍為主債權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 保證方式
3.1 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 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或乙方發現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業務逾期沒得到保證,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向甲方提出申請,終止協議(合同),甲方退還雙方手續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 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并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范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余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 保證期間
4.1 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 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4.3 如主合同項下業務為信用證或銀行承兌匯票,則保證期間為墊款之日起兩年;分次墊款的,保證期間從每筆墊款之日起分別計算。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是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愿承擔并履行保證責任。
5.2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 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 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 若本合同項下主合同為《銀行承兌協議》,則甲方保證主合同債務人與承兌匯票的持票人、背書人或其他當事人發生的任何票據及非票據糾紛,均不影響甲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承擔保證責任。
5.7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8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9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托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或兼并)、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注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10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業整頓、被宣布關閉、被宣布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1 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后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 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人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3 若甲方為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時,乙方對甲方應當支付的款項有權在甲方開立于____。乙方在甲方賬戶中劃收款項時,賬戶中的幣種與主債權幣種不同的,按劃收當天乙方公布的牌價折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8.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 附則
9.1 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9.2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9.3 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9.4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5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