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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一
張xx:
你好,你于20xx年6月8日向國家投訴中心反映的信訪件已收悉,經xx市教育局調處,現回復如下:
20xx年8月26日,由xx市信訪局牽頭召開了有關你的信訪問題聯席會議,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勵健主持,市人事局、市勞動局、市教育局、低塘街道辦事處、低塘街道教輔室及學校均派專人參加會議,在你本人要求認定工傷但目前不具備條件的情況下,考慮到你家庭困難,本著和諧穩定和人道主義的精神,對你既不上班也不請假的'情況下,作出了發放病假工資的決定(有會議紀要)。協調會后,你當年度9月份的工資4212.5元已于9月3日發放給你;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8月期間停發的工資也于20xx年9月8日進行了補發,扣除19000元借款后,發放給他本人的金額是64611元。與此同時,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勵健和市信訪局局長、市人事局局長分別對你進行約談和必要的疏導教育,并將調處的發放病假工資方案告知于你。此后,你仍頻繁信訪,要求落實相關的工資、福利待遇等。
你提到的工傷認定和賠償、工資福利待遇、辦理退職手續等事宜或已由法院依法作出了相應的判決,或由相關部門已多次辦理答復,為重復訪。
特此回復。
xx市信訪局。
20xx年7月1日。
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二
第一部分是雙方當事人基本信息。答復人信息的書寫較為簡單,這里要注意的是被答復人信息:被答復人是自然人的,要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和住址;是單位的,寫法與答復人基本信息的寫法一致。
準確、完整的雙方當事人信息能讓行政機關一眼分辨出是哪個案子,也可以幫助復議機關減輕撰寫復議決定書時查找信息的工作量。
【范例】。
答復人(全稱):xxxxxx局。
住所地:xx區xx街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局長。
二、答復的案件和產生復議的原因。
第二段需要寫明“為什么寫這個答復書”,即針對哪一行政行為作出答復,針對誰的復議申請作出答復。
【范例】。
被答復人xxx因不服xxxxxx局于x年x月x日作出的xxxx(寫明具體行政行為的文號、文件全名),向復議機關提起行政復議,現答復人作出復議答復如下:
三、明確發表答復意見。
很多復議答復書將答復意見放在最后來發表,這樣容易讓復議機關抓不住主要觀點。建議書寫時采取總-分-總的方法,在開頭先發表答復意見,然后進行分段論述,最后再次總結答復意見。這樣觀點鮮明,邏輯清晰。
發表答復觀點要根據申請內容進行選擇,不能一概而論。
【范例1】。
答復人作出的xxxx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請求復議機關予以維持。
【范例2】。
答復人已在法定期限內履行了相關職責,請求駁回申請人的復議申請。
四、是否符合復議受理條件。
如果不符合以下復議案件受理條件,復議機關需要作出駁回復議申請的決定,故建議將不符合受理條件理由放在顯著位置進行闡述。
闡述的時候需要列明一定的事實依據,如認為申請人的申請超過復議期限的,可以寫明申請人收到或應該知道該行政行為的日期和其申請復議的日期,然后說明其申請已經超過法定期限。
《^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二十八條規定,行政復議申請符合下列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
(一)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
(二)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
(三)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
(六)屬于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機構的職責范圍;。
(七)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復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
五、對合法性進行詳細闡述。
(一)說明職權依據。
復議機關的審查是全面審查,如果行政機關存在超越職權或者濫用職權的問題,根據《復議法》的規定,是要被確認違法的。所以在作出復議答復的時候,首先要闡明自己具有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職權。說明職權的時候也需要采取三段論的方式進行。
大前提:職權的法律依據。
小前提:本機關符合該法條規定。
結論:本機關具有該項職權。
【范例1】。
根據《^v^食品安全法》第六條第二款、《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第五條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七條之規定,被申請人作為涉案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具有對申請人的投訴舉報進行調查處理并告知處理結果的法定職責。
【范例2】。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被申請人作為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上述規定對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具有行政處罰的職權。
(二)說明行政行為作出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按照時間順序對行政行為作出的事實進行描述,涉及違法事實的,詳細說明違法的事實和違反的具體法律規定;不涉及違法事實的,說明作出該行政行為的具體事實和法律依據。
【范例】。
(20xx)第x號-非本《政府信息公開答復書》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三
張xx:
你好,你于20xx年6月8日向國家投訴中心反映的信訪件已收悉,經xx市教育局調處,現回復如下:
20xx年8月26日,由xx市信訪局牽頭召開了有關你的信訪問題聯席會議,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勵健主持,市人事局、市勞動局、市教育局、低塘街道辦事處、低塘街道教輔室及學校均派專人參加會議,在你本人要求認定工傷但目前不具備條件的`情況下,考慮到你家庭困難,本著和諧穩定和人道主義的精神,對你既不上班也不請假的情況下,作出了發放病假工資的決定(有會議紀要)。協調會后,你當年度9月份的工資4212.5元已于9月3日發放給你;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8月期間停發的工資也于20xx年9月8日進行了補發,扣除19000元借款后,發放給他本人的金額是64611元。與此同時,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勵健和市信訪局局長、市人事局局長分別對你進行約談和必要的疏導教育,并將調處的發放病假工資方案告知于你。此后,你仍頻繁信訪,要求落實相關的工資、福利待遇等。
你提到的工傷認定和賠償、工資福利待遇、辦理退職手續等事宜或已由法院依法作出了相應的判決,或由相關部門已多次辦理答復,為重復訪。
特此回復。
xx市信訪局。
20xx年7月1日。
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四
案件名稱(案由)。
行政管理類別。
收到申請日期
申請方式。
(口頭/書面)。
申請人數。
(1個法人人數計為1)。
申請人。
(申請人姓名/組織名稱)。
(公民/組織)。
身份證(護照)號。
(申請人為公民時填寫)。
住所(聯系地址)。
(本行內容所有申請人均填寫)。
法定代表人姓名。
(其他組織填寫主要負責人)。
工作單位。
(申請人為公民時填寫)。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聯系地址。
被申請人名稱。
(鄉政府等)。
申請復議事項。
(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其他)。
(一并/單獨)。
復議前置。
(是/否)。
事實和理由。
來件處理。
(受理/不予受理/告知/)。
審理方式。
(開庭審理/書面審查/實地調查/)。
審理結果。
(駁回/維持/確認違法/撤銷/變更/責令履行/調解/終止/其他)。
結案時間。
(受理的案件/其他處理的案件)。
承辦人。
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五
尊敬的委員:
你好!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社區文化宣傳建設,從根本上清除傳銷_等毒瘤》的提案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我辦一直高度重視打擊傳銷宣傳工作。為了嚴厲打擊傳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防止群眾誤入傳銷行列,近年來,我辦按照打傳工作的整體部署,認真履行職責,積極落實措施,在每年組織開展統一打擊傳銷行動的同時,開展了一系列聲勢浩大的宣傳活動。
一是在人流量最大的xx廣場設點,由工作人員現場向市民免費發放宣傳資料。
二是住宅小區的醒目位置懸掛橫幅和設立板報,利用led電子屏發布打擊傳銷宣傳標語,向居民群眾宣傳打擊傳銷的`社會意義、傳銷的危害、傳銷警示語等內容。
三是充分利用市科協在xx廣場的固定宣傳長廊出版了xx版的“打擊傳銷、打擊盜搶、打擊_犯罪、反對_”等為主題內容的宣傳版報,吸引了大量路人觀看。
四是擺放宣傳標語,張貼海報、宣傳畫,向群眾宣傳打擊傳銷的相關知識,引導廣大群眾自覺抵制傳銷、拒絕傳銷,形成抵制傳銷的良好氛圍。
五是出動宣傳車每日到各住宅小區和廣場、公園等人流集中場所,開展巡回宣傳活動,并接受群眾的現場咨詢。
通過開展各種宣傳活動,增強了群眾識別、防范、抵制傳銷的能力,同時也激發了群眾參與打擊傳銷的熱情,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此外,我辦充分發揮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的作用,結合今年我區開展的提升社會公眾安全感和執法滿意度活動,在上門入戶開展各種宣傳活動的同時,注重收集疑似傳銷人員和活動場所的線索,動員群眾踴躍舉報傳銷活動,通過清查打擊住宅小區內的傳銷活動,進一步提升了社區居民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雖然這幾年來我區打擊傳銷工作已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由于傳銷活動的頑固性和欺騙性,只要工作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現傳銷活動返潮回流的情況。為此,我辦將繼續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不斷強化打擊傳銷宣傳力度:
一是有效利用戶外公益性廣告、宣傳牌、宣傳欄、宣傳車、板報、墻報等宣傳工具,開展經常性宣傳。
二是把打擊傳銷宣傳內容有機地融入到各種活動中,深入各住宅小區,深入到各個基層和群眾家庭開展宣傳活動。
三是通過舉辦知識競賽、演講比賽、文藝演出、圖片展覽、專題講座、有獎征文等內容豐富多彩、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打擊傳銷專題宣傳,不斷增強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綜合治理、參與平安建設、參與打擊傳銷的自覺性。
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六
委托人姓名:
所在單位(所處地址):
聯系電話:
代理員姓名:
(所處地址):聯系電話:
現委托同志作為我(們)的信訪事項代理人,代為我(們)向有關部門提出信訪請求,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信訪事項的辦理工作。在委托代理期間,我(們)承諾不再上訪。
委托人:
信訪代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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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七
這個問題一直貫穿于整個案件的辦理過程。其實有的行政復議機關,一直堅持走維持路線,也不管他該不該受理,不管什么案件,受理下來直接維持,可是很多案件,在源頭上就是不對的,在受理后應該以不符合受理條件駁回行政復議申請人的行政復議申請,(當然有的復議機關擔心單獨被告,自己的風險會增多,所以也是復議機關不愿以不符合受理條件駁回的重要原因)一旦法院深究起來,就是復議機關敗訴。
法定的行政復議申請受理條件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申請人的行政復議申請對象須屬于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范圍。判斷被復議的行政行為是否屬于《行政復議法》第六條規定的范圍,可以借鑒一下《行政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有關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規定。行政復議的對象應該是能夠產生行政法上權利義務的行為,而該行為能夠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影響。常見的程序性、過程性行為,如政府信息公開中的補正、不對外發生作用的會議紀要、確認拆除房屋屬于拆遷范圍內、行政復議決定、行政行為作成后的“告知送達”、內部批轉行為、建設用地預審行為等等,都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2.申請人是否具有復議主體資格。根據《^v^行政復議法》第二條和第九條的規定,行政復議的申請人是認為自己合法權益受到具體行政行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上述規定可為打算利用這一制度尋求救濟的申請人提供指引,但直接作為復議機關審查申請資格的標準失之過寬。因為按其字面意思,任何人只要聲稱其受到了具體行政行為的侵害(無論實際情況如何),就可以獲得挑戰的權利。如此,則意味著復議申請資格之有無,完全取決于申請人的主觀判斷。這固然有助于人們尋求行政救濟,但也為干擾行政執法、濫用行政資源打開了一道方便之門,顯然不符合立法本意。因此,上述規定只有對其文義合理限縮之后,才宜于作為復議機關審查申請資格的標準。根據《^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申請人應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該條規定為復議機關提供了審查申請資格的權威標準。通常來講,利害關系具備與否,不僅要看當事人所主張的合法權益是否可能受到行政行為的不利影響,還要看此種合法權益是否受特定行政領域的法律規則所保護。當然,一般來講,出于立法技術上的考慮,法律規則往往不會直白地寫出哪些利益應受保護,但是借助合理的解釋方法,還是可以探尋其是否具有保護的意圖。只有在找到這樣的法律規則,即其要求行政機關采取某種措施或者不得采取干預措施,且結果是某種特定利益免遭損害或者得到促進、維護時,主張該種利益的主體才有可能獲得申請復議的資格。
3.行政復議針對的行政行為是否存在。申請人具有初步的證據證明被復議行政行為的存在。有的申請人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時,片面地認為舉證責任是被申請人承擔。其實,申請人在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時,應當舉證證明其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易言之,應當提供證據初步證明其存在一項合法權益、該項合法權益已經或者可能受到行政行為侵犯。但此種舉證應當是初步的、表面成立的,而不能要求在申請階段就必須證明其權利確實已經受到侵犯;在相鄰權案件中尤其如此。是否具備申請人資格與其請求能否在行政復議中得到支持,是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正如承認起訴人提起行政訴訟的原告主體資格,并不意味著必然會判決支持其實體訴訟請求;起訴權與勝訴權雖然有關聯,但兩者有著明顯的區別。行政復議的申請人和行政訴訟的起訴人,只要能提供初步的證據證明其存在合法權益被侵犯的可能性,則應當認可其申請復議和提起訴訟的資格;不能以事后查明的不具備合法權益或者其合法權益未被侵犯事實,來否認其申請復議和提起訴訟的資格。在行政復議申請人是否具備合法權益,是否存在合法權益被侵犯的可能性,與原行政行為是否存在利害關系方面,應當按照有利于人民群眾通過行政救濟或者司法救濟渠道維護權益的角度來理解和把握。
4.行政復議申請的被申請人是否適格。即判斷被復議行政行為是否為被申請人作出。一般情況下,是以對外蓋章的行政主體為被申請人。復雜的問題是多階段行為中適格被告的確定,也應當以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直接對相對人權利義務產生實際影響的行政行為為起訴對象。
5.被復議的行政行為是否在法定期限內。按照《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的規定,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可以參照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這可以參照(2016)最高法行申281號、(2020)最高法行申1192號案件處理。需要注意的,當事人因正在進行民事訴訟而未及時提出相應行政復議申請的,復議機關不宜徑行作出不予受理決定,而宜結合具體情形作出相應處理。另外當事人根據行政機關所作答復的錯誤指引而耽誤的期間應予扣除,但是當事人在法定扣除期限事由終止后,自我放棄行政復議救濟權利,單方向有關部門申訴信訪,因申訴信訪耽誤的期間,沒有可保護的信賴利益,不屬于應予扣除的期限。履職申請的行政復議法定期限需要注意,該部分在下面審查履職案件時會有分析,此處不作詳解。
6.提起的行政復議申請是否屬于重復申請。以前受理過該同一行政復議申請,或者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不符合受理條件,行政復議機關不予受理。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提起過行政復議申請的,他們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不能再針對同一行政行為提起行政復議。還有申請人提起過撤銷行政行為后又提起確認行政行為違法的,也屬于重復申請。
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八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工作單位。
住所(聯系地址)郵政編碼電話。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
住所(聯系地址)郵政編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委托代理人:(姓名)電話。
被申請人:(名稱)。
事實和理由:
(行政復議機關名稱)。
附件:1.申請書副本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3.其他有關材料份。
4.授權委托書(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行政復議的日期)年月日
[2]。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工作單位。
住所(聯系地址)郵政編碼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電話。
被申請人:(名稱)。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確認)以上記錄經本人核對,與口述一致。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行政復議的日期)年月日
記錄人:
[3]。
(申請人):
你(們/單位)對(被申請人)。
(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于年。
月日向本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經審查,本機關認為:該行政復議申請(如復議請求不明確,材料不齊全等)。
需要補正以下材料:(應注明需補正的材料要求)。
請你(們/單位)接到本通知書后,于日內補正申請材料。根據《^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補正申請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行政復議審理期限。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行政復議申請。
特此通知。
(行政復議機構印章)。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4]。
住所(聯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
住所(聯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被申請人:(名稱)。
住所(聯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
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經審查,本機關認為:(不予受理的事實和理由。根據《^v^行政復議法》第條、第十七條的規定,決定不予受理。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5]。
(申請人):
你(們/單位)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
不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依法向(有權管轄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自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至收到本告知書之日止的時間,不計入法定申請期限)。
特此告知。
(縣級人民政府全稱)。
[6]。
(接受轉送的行政復議機關):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依法應當向你機關提出。根據《^v^行政復議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的規定,現將(申請人)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及相關材料轉送你機關(自申請人向本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至你機關收到本轉送函之日止的時間,不計入法定申請期限)。
(縣級人民政府印章或者行政復議專用章)。
抄送:(申請人)。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7]。
(被申請人):
(申請人)對你機關(具體行政行為)。
不服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已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根據《^v^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將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口頭申請行政復議筆錄復印件)發送你機關,請你機關自收到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口頭申請行政復議筆錄復印件)之日起10日內,對該行政復議申請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當初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逾期未提交書面答復,未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本機關將依法予以撤銷。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口頭申請行政復議筆錄復印件及相關材料。
(被申請人全稱)。
[8]。
被申請人:(名稱)(住所)。
法定代表人:(名稱)職務。
(申請人)對本機關于年月日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根據你機關行政復議答復通知書(文號)的要求,現答復如下:(針對申請人提出的問題作出答復,同時說明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依據、法律依據。)。
(行政復議機關名稱)。
附件:1.被申請人答復書一式三份。
2.證據目錄清單及相關證據。
3.授權委托書(有委托代理人的)。
被申請人:(印章)。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9]。
(接受轉送機關):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
(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時,一并提出對(規范性文件名稱)的審查申請。根據《^v^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六條和其他有關規定,現將有關材料轉去,請予以審查處理,處理期間本機關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附件:1.行政復議申請書或者口頭申請行政復議筆錄。
2.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
3.規范性文件副本。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10]。
(接受轉送機關):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經審查,本機關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名稱)不合法,根據《^v^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七條和其他有關規定,現將有關材料轉去,請予以審查處理,處理期間本機關將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附件:1.行政復議申請書或者口頭申請行政復議筆錄。
2.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
3.規范性文件副本。
4.認為規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主要理由。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11]。
(被申請人):
(申請人)對你機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經審查,本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事實和理由)。
根據《^v^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決定自年月日起至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之日,停止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
特此通知。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12]。
(被責令受理的機關):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于年。
月日向你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你機關未予受理。本機關認為:該行政復議申請符合《^v^行政復議法》、《^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依法應當予以受理。根據《^v^行政復議法》第二十條、《^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責令你機關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受理該行政復議申請。
特此通知。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13]。
(被責令恢復審理的機關):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于年月日向你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你機關于年月日作出駁回行政復議申請決定。經審查,本機關認為:該行政復議申請不屬于《^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根據《^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你機關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恢復審理。
特此通知。
[14]。
(申請人):
你(們/單位)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
不服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復議期間,(中止審理的事由)。根據[《^v^行政復議法》第()條或者《^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項]的規定,現決定自年月日起中止該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行政復議中止原因消除后,本機關將恢復該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
特此通知。
(行政復議機構印章)。
抄送:(其他當事人)。
[15]。
(申請人):
日中止本案審理。現行政復議中止的原因已消除,根據《^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從即日起恢復該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
特此通知。
(行政復議機構印章)。
抄送:(其他當事人)。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16]。
(申請人):
你(們/單位)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經審理,本機關認為,本案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根據《^v^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復議決定延期日作出。
特此通知。
抄送:(其他當事人)。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17]。
住所(聯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
住所(聯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被申請人:(名稱)。
住所(聯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復議期間,(終止審理的事由)。根據[《^v^行政復議法》或者《^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第()款第()項]的規定,行政復議終止。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18]。
住所(聯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
住所(聯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聯系地址)。
被申請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第三人:(姓名/名稱)住所(聯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聯系地址)]。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
于年月日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
申請人請求:
申請人稱:
被申請人稱:
(第三人稱:
經審理查明:
根據《^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本機關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達成如下協議:
上述調解結果,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本機關予以確認。
本調解書經當事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被申請人:(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人:(簽字或者蓋章)。
[19]。
住所(聯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
住所(聯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聯系地址)。
被申請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第三人:(姓名/名稱)住所(聯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聯系地址)]。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于年月日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已予受理。
經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申請人同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本和解協議一式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向(行政復議機構)提交一份。
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被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人:(簽字或者蓋章)。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20]。
住所(聯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
住所(聯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聯系地址)。
被申請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第三人:(姓名/名稱)住所(聯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聯系地址)]。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
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請求:
申請人稱:
被申請人稱:
(第三人稱:
經審理查明:
本機關認為:(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適用依據是否正確,程序是否合法,內容是否適當)。
根據(作出決定的相關法律依據)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如下:
政訴訟。(也可以向^v^申請裁決的,同時寫明:也可以向^v^申請裁決。)]。
(法律規定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寫明:本決定為最終裁決。)。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21]。
住所(聯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
住所(聯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聯系地址)。
被申請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第三人:(姓名/名稱)住所(聯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所(聯系地址)]。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
申請人請求:
申請人稱:
被申請人稱:
(第三人稱:
經審理查明:。
本機關認為,屬于《^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項規定的情形。根據該條規定,本機關決定:駁回申請人的行政復議申請。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22]。
(被責令履行的機關):
(申請人)對你機關(具體行政行為)。
不服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已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文號),并已送達你機關,現你機關未依法履行該行政復議決定。根據《^v^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責令你機關于年月日前履行,并將履行結果書面報告本機關。
特此通知。
抄送:(申請人、第三人)。
[23]。
(有關人事/^v^門):
(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
(違反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行為,
違反了《^v^行政復議法》第條的規定。根據《^v^行政復議法》第三十八條、《^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的規定,現將有關材料轉去,建議你機關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處分,并請通報處理結果。
(行政復議機構印章)。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24]。
(主送機關):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并已審理終結。
本機關在行政復議期間發現,你機關(相關行政違法行為)。
違反了。
的規定。(同時,就。
需要做好善后工作。)。
根據《^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提出如下意見:(糾正相關行政違法行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意見)。
請你機關自收到本行政復議意見書之日起60日內,將糾正相關行政違法行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況通報本機關行政復議機構。
[25]。
(主送機關):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本機關在行政復議期間發現,(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
根據《^v^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建議你機關:(完善制度和改進行政執法的建議)。
(行政復議機構印章)。
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九
xx市信訪局:
由你處轉發過來的信訪件xxx號文已經收到并仔細閱讀過了,我們很重視,立即向相關部門和主要負責稿件人員了解情況,核對了相關證明材料,并重新審閱了xx病xxx產品的內容,現針對該讀者來信內容,向貴局函復如下:
xx病xxx是保健食品,由xx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廣告批文xxxx號,顯示具有輔助xxx的保健功能,適宜人群:血糖偏高者。廣告內容中提到的國際xx病課題攻關聯合實驗室,客戶提供了國際xx病課題攻關聯合實驗室的證明和xxx是申請商標的證明,申請商標加上tm就可以作為廣告宣傳。(證件附后)。另外,該讀者提到的有關字眼確實存在夸大功效的用語,我們自20**年6月4日起已停止發布此內容。
同類內容的影響,導致有些內容出現夸大功效等字眼。這說明我們的工作仍然做得還不夠,內容審查的專業知識仍然有待提高。
對于這次做得不夠的地方,以及造成不好的影響,我們定引以為鑒。今后,我們會吸取經驗教訓,加強內容把關工作力度,避免出現同類事情。
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十
釋永信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合理規劃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觀的建議收悉,經商住房和城鄉_,現答復如下:
正如您在建議中所提到的,將城市佛道教寺觀布局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可以更好滿足信教群眾和傳統文化愛好者的要求,有利于抵制_的傳播,進一步維護社會和諧。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關注合理布局宗教活動場所的問題。1982年《關于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中發[1982]19號)文件中,明確指出:“合理安排宗教活動的場所,是落實黨的宗教政策,使宗教活動正常化的重要物質條件”。1994年_發布了《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我局也下發了《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辦法》等規章;_頒布了《宗教事務條例》,我局下發了《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審批和登記辦法》,對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登記作了明確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依法予以批準。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制定了宗教事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對合理布局包括佛道教寺觀在內宗教活動場所,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滿足信教群眾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同時,城鄉規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宗教用地等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做出了明確規定,為正常宗教活動提供了規劃保障。《城鄉規劃法》規定規劃區范圍內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保障了包括宗教活動場所在內的各類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與實施建設。國家標準《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明確把宗教用地作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的重要類型。完善各類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布局一直是我國城鄉規劃工作的重要任務。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將按城市實際,將宗教用地作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類型之一,統籌規劃,合理布局。
目前,我局正在開展《宗教事務條例》修訂工作,也會將宗教活動場所建設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等問題予以考慮。
感謝您對宗教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繼續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
國家宗教事務局。
年6月20日。
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十一
同志:
你于20**年10月反映的****內辦事,經常沒車位停車,辦事不方便的問題。現將處理情況答復如下:
接到群眾的反映后,我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召開了局務會,專題研究了該信訪事項,研究決定在安監局門口安裝門卡,社會車輛和人員進入必須進行登記,寫明來訪事項,社會車輛不能長時間占用車位或停留過夜,并在辦公樓棟每層安裝兩個攝像頭。以上措施現已全部到位。
如不服本處理意見,可自收到本處理意見書之日起30天內**縣政府或**市安監局提出書面復查申請,如逾期不提出復查申請,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年10月16日。
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十二
?×××(信訪人名稱):
?××××年×月×日,本機關(或單位)依法受理了你(或你們)提出的???××××信訪事項,經調查核實,現作出處理意見如下:
?一、信訪人主要訴求。
?二、調查核實的情況。
?如對本機關(或單位)作出的處理意見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復意見書之日起30日內,向本機關(或單位)的上一級機關請求復查,逾期不申請復查,本處理意見書即為該信訪事項的終結性意見。
?特此告知。
(蓋×××機關或單位信訪專用章或公章)。
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十三
申請人(信訪人):潘振源,男,1961年04月13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350525196104133038,電話:13799736496,15880240931,住址: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殿前5組5081號,郵編:361011。
原辦理行政機關:福建省衛生廳。
20xx年10月16日,申請人(信訪人)潘振源向貴部進行投訴,請求:一.責令福建省廈門市衛生局讓潘振源察看6月海滄區cdc現場檢測報告;二.責令20xx年06月01日對潘振源進行職業性中毒性肝病鑒定的5位專家在廈衛職鑒〔20xx〕1號《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上簽字;三.責令20xx年06月15日對潘振源進行職業性噪聲聾鑒定的5位專家在榕醫職鑒字﹝20xx﹞6號《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上簽字;四.責令20xx年09月04日對潘振源進行職業性噪聲聾再鑒定的5位專家在閩職鑒﹝20xx﹞3號《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上簽字;五.確認20xx年01月11日下午福建省職業病防治院對潘振源進行的純音電測聽檢查結果無效。之后,貴部依法將潘振源的投訴請求即信訪事項轉送福建省衛生廳辦理,20xx年11月29日,福建省衛生廳作出閩衛信法復函(20xx﹞3號《福建省衛生廳信訪亊項處理答復意見書》(潘振源于20xx年12月01日11時45分收到該處理意見書)。潘振源對其處理意見不服,特向貴部請求復查。
復查請求。
請求貴部撤銷福建省衛生廳20xx年11月29日作出的閩衛信法復函(20xx﹞3號信訪亊項處理意見,對潘振源20xx年10月16日的投訴請求即信訪事項進行復查。
事實與理由。
潘振源原在廈門唐榮游艇工業有限公司(下稱唐榮公司)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月30日,唐榮公司未安排潘振源做離崗職業健康檢查以勞動合同期滿為由終止勞動合同【詳見附4.《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強迫潘振源離開公司。之后,潘振源多次向廈門市衛生監督所進行投訴,請求責令唐榮公司安排潘振源補做離崗職業健康檢查。01月20日,唐榮公司承諾在22個工作日內安排潘振源補做離崗職業健康檢查【詳見附5.《共識》】。
潘振源認為,福建省衛生廳強詞奪理,信口開河;捏造事實,捕風捉影。閩衛信法復函(20xx﹞3號信訪亊項處理意見于法無據,且與事實不符,具體理由如下:
一.關于潘振源請求察看年6月廈門市海滄區cdc現場檢測報告問題。
20xx年09月12日上午,潘振源向企業即唐榮公司要求察看并索取2009年6月海滄區cdc現場檢測報告,但唐榮公司吳智雄科長稱:“沒有2009年6月海滄區cdc現場檢測報告”,當時廈門市衛生監督所的兩個執法人員也在場。20xx年09月17日10時40分許,廈門市海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下稱海滄疾控)質量管理科黃科長稱:“海滄疾控沒有資質檢測乙醇,無2009年6月海滄區cdc現場檢測報告”【詳見附2.海滄衛生局20xx年11月28日作出的《關于信訪人潘振源的信訪事項答復意見書》】。可見,“2009年6月海滄區cdc現場檢測報告”企業和海滄疾控都沒有,僅僅廈門市衛生局有,福建省衛生廳主張向企業索取2009年6月海滄區cdc現場檢測報告,這說明福建省衛生廳根本沒有查明事實真相。
二.關于潘振源請求參加職業病鑒定的專家在其鑒定書上簽字問題。
潘振源雖然有參與鑒定專家人員的抽取并參加鑒定會,但是參加鑒定的專家姓甚名誰、是。
否當時抽取的潘振源根本不知道,因為在開鑒定會時主持人壓根就不讓潘振源核對,有抽沒抽一個樣。福建省衛生廳主張專家有在鑒定書原件上簽字,送達潘振源的鑒定書結論與原件相同,但未提供證據證明,空口無憑,鑒定委員會辦事機構又不讓潘振源察看核對,潘振源憑什么相信專家有在鑒定書原件上簽字,憑什么相信送達潘振源的鑒定書結論與原件相同!如果專家有在鑒定書原件上簽字,送達潘振源的鑒定書結論與原件相同,那么鑒定委員會辦事機構為何不讓潘振源察看核對?再說,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專家不用在送達潘振源的鑒定書上簽字。參加鑒定的專家未在鑒定書上簽字,實際上就是剝奪潘振源依法享有的知情權利。
福建省衛生廳認為,若專家在鑒定書上簽名,鑒定工作就不公正,專家就不安全。按照該說法,法官豈不是不能在判決書上簽名。敢問福建省衛生廳,現專家沒有在鑒定書上簽名,鑒定工作公正了嗎?鑒定書上雖蓋有鑒定委員會公章,但其公章并非專家所蓋,因為專家手中沒有鑒定委員會公章。所以,送達潘振源的鑒定書上沒有專家簽名,鑒定結論不一定是專家的真實意思。換句話說,送達潘振源的鑒定書有可能是假的'。事實證明,福建省衛生廳無視貴部第24號令《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第29條(參加鑒定的專家應當在鑒定書上簽字)規定,縱容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辦事機構違法行為。
眾所周知,純音電測聽檢查時間不能超過20分鐘。想要測出一個比較準確的聽力結果,除了要有一套較好的檢查儀器設備外,還要有一個專業的檢查人員,缺一不可。對一個檢查員而言,如果經培訓后上崗,就能熟練操作使用電測聽檢查儀器。可是,20xx年01月11日為潘振源做電測聽檢查的檢查員在使用檢查儀器時還要看“說明”。她一邊看“說明”,一邊操作儀器,第一次操作失敗就進行第二次、第三次……讓潘振源在隔聲室里呆了足足45分鐘,后來連聽力圖也打印不出來,只好請別人來幫忙。由此可見,該檢查員以前絕對沒有做過純音電測聽檢查這項工作,是在超范圍執業,她自己也承認了這一事實,所謂的“經培訓后上崗”純屬子虛烏有。福州市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以其檢查結果作為鑒定依據,進而作出“不符合診斷職業性噪聲聾”鑒定結論。
福建省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在對潘振源進行職業性噪聲聾鑒定時,只采信唐榮公司提供的資料,不采信潘振源提供的資料,進而認定“小聲刺激時比‘較好耳’聽力差,大聲刺激時比‘較好耳’敏感”屬于感覺神經性聾。20xx年02月07日潘振源壓根就沒有做純音電測聽檢查,福建省衛生廳竟然在處理意見書中稱:“你于20xx年01月11日和02月07日做的兩次電測聽檢查結果不一致屬于正常的客觀現象”【詳見附1.《福建省衛生廳信訪亊項處理答復意見書》】。由此可見,福建省衛生廳無中生有,弄虛作假,這樣的處理意見,怎能顯示公正!如何讓人信服!
潘振源對20xx年01月11日電測聽檢查有異議,且對其檢查者的執業范圍產生質疑,為此,于20xx年01月15日用書面向福建省職業病防治院醫務科反映實情并提出意見與健議【詳見附3.《省內特快專遞郵件詳情單》和《意見與健議》】。之后,醫務科通知潘振源再做純音電測聽檢查。20xx年03月12日,潘振源再次到福建省職業病防治院做純音電測聽檢查,讓潘振源萬萬沒有想到,檢查員不變,還是她。一個連純音電測聽檢查儀器都不會使用的檢查員對潘振源進行純音電測聽檢查屬于超范圍執業,檢查出來的結果絕對不準確而且無效。
以上一切的一切足以說明,福建省衛生廳欺上瞞下,一手遮天。與其說是調查核實,不如說是隱瞞事實,捏造事實。閩衛信法復函(20xx﹞3號信訪亊項處理意見于法無據,且與事實不符,不足采信。懇請貴部查明事實真相,支持潘振源的信訪事項即投訴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申請人(信訪人):潘振源。
20xx年12月09日。
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十四
×××(信訪人名稱):
××××年×月×日,本機關(或單位)依法受理了你(或你們)提出的××××信訪事項,經調查核實,現作出處理意見如下:
一、信訪人主要訴求。
二、調查核實的情況。
三、處理意見。
如對本機關(或單位)作出的處理意見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復意見書之日起30日內,向本機關(或單位)的上一級機關請求復查,逾期不申請復查,本處理意見書即為該信訪事項的終結性意見。
特此告知。
(蓋×××機關或單位信訪專用章或公章)。
熱門答復意見書(匯總15篇)篇十五
1、聽取信訪人陳述,屬于建委受理范圍的信訪事項,由信訪人填寫《信訪人登記表》,信訪人登記表中應要求信訪人填寫具體聯系方式、姓名、家庭住址、信訪事項及要求,并在登記表右下位置簽名,由信訪辦正式受理。不屬于建委受理范圍的'信訪事項可以當場告知當事人,或建議信訪人去相關部門進行信訪。
2、信訪人信訪事項正式受理以后,由接訪人員負責在《來信來訪請示》表中填寫信訪人的要求和請示內容,填寫后由辦公室楊主任簽字批轉,交由相關負責領導批示,接訪人員將信訪件復印后通知具體接辦單位,信訪事項第一文庫網處理時間一般為60日,特殊情況可延長一個月,但不得超過30日。
3、接訪人員在通知具體接辦單位之前要填寫《信訪事項轉送(轉辦/交辦)通知單》,在通知單上應注意填寫60日承辦時間,領取人親筆簽名,注明信訪事項受理告知單、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并蓋信訪章。
4、《信訪事項受理告知單》交具體承辦單位,由承辦單位負責填寫。
6、牢記信訪處理時間,信訪事項辦理時間到期承辦單位仍無處理結果的要打電話催辦。
7、做好第三季度信訪接待統計,信訪結束以后報建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