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校園周邊交通整治工作簡報篇一
為緩解我校學校周邊交通擁堵狀況,保證廣大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認真貫徹國務院、省、市校園安全工作要求,立足我校實際,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工作責任,以扎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緩解校園周邊道路交通擁堵現象,確保學校廣大師生生命安全。
特別是處在交通要道上的學校周邊交通狀況進行綜合治理,對輿情、熱線等反映交通擁堵問題突出的學校進行重點治理。按照“六類設施齊全(交通標志,隔離設施、隔離墩或升降柱等防沖撞設施,施劃交通標線,地面標識,安裝視頻監控,非現場執法設備),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班子成員任及各聯小、幼兒園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開展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心校辦公室,安全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一)壓實學校主體責任
1.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組織開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文明綠色出行為重點的“安全教育月”活動,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倡導文明綠色出行納入學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課程教材,通過德育課、法治課、安全課、宣傳欄、校園網、微信群、班隊會、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交通文明宣講員、社區民警、志愿者作用,開展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綠色出行育,提高全體學生在遵守交通法規、文明綠色出行方面的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2.加強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管理。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維護學校周邊交通秩序納入中小學養成教育和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管理。學校成立校園交通安全督查隊,每天上下學高峰期間檢查接送學生車輛是否遵守學校門前停車規定,對違規停車的車輛在學校范圍內進行通報,對有關學生加強教育引導,并告知家長遵守學校門前停車相關要求,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快速。
3.加強對家長的交通文明引導教育。通過家長會、小手拉大手、家長微信群、致家長的一封公開信等形式,引導家長提高公德意識,帶頭安全文明出行、綠色低碳出行。
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校園周邊交通整治工作簡報篇二
根據《教育體育系統道路交通安全重點隱患“清源”行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通過開展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重點隱患“清源”行動,排查一批非法接送學生上下學、無運營資質、超員、無牌無證、校園內超速、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通行秩序,堅決遏制教師無證、酒后駕駛,師生因乘坐“三無”車輛等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群死群傷事故。
為確保學院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重點隱患“清源”行動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學院“清源”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組 員:全體中層干部、學生管理干部及班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生處,由學生處處長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處理日常事務。
(一)重點場所。校園內及校園周邊。
(二)重點路段。校園區域行駛路段、校園周邊道路。
(三)重點時段。學生上下學集中出行時段。
(四)重點車輛。教職工駕駛車輛、摩托車、學生上下學接送車輛、通過校園周邊等重點車輛。
(五)重點違法。校園內超員、超速、超限超載、無牌無證、酒后駕駛,教職工及學生校園內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學生上下學時段非法營運、客貨混裝、拖拉機、農用車、三輪摩托車等車輛非法載人,駕乘摩托車不帶安全頭盔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3月5日至3月12日)。
由各部門組織對全校師生員工進行宣傳動員。由學生處負責制定“清源”行動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層層動員部署。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3月13日至8月15日)。
對照目標要求,結合實際,查找薄弱環節和存在不足,細化措施,建立工作臺賬,逐一落實重點任務。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1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對本校 “清源”行動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總結,查缺補漏,總結經驗,鞏固整治成果,形成長效機制。學院領導小組將對相關部門“清源”行動集中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工作滯后的部門將在全院范圍內進行通報、問責。迎接上級主管部門檢查驗收。
(一)排查運送學生車輛及教職工駕駛行為。一是由各系組織班主任動員師生和學生家長認真排查在學生上下學路段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二是由學生處負責排查學校周邊有無交通標識標牌、減速帶是否完整;排查運送學生車輛是否存在無證駕駛、酒后駕駛、超載超限、超員。三是各部門排查本部門教職工校園內或校外是否存在無證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行駛、非法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為;并將排查表按要求統一上交學生處,分門別類建立工作臺賬,學院根據排查出來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安排相關部門負責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并對相關人員給予警示教育。
(二)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由學生處負責制定責任書,在3月25日前完成與教職員工、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
(三)強化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主題班會、校園廣播、學生家長會、校訊通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重點隱患“清源”行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認真開展“開學第一課”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開展“重細節平安行”、“知危險 會避險”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提升教職員工和學生家長安全守法意識、自救自護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積極為行動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對學生的宣傳教育由學生處牽頭,各系負責。對教職員工的宣傳教育由院辦牽頭,各部門負責,各部門宣傳材料(文字、圖片)按要求報學生處存檔。
(四)加強督查檢查,依法依規整治。認真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由學生處組織,各部門配合定期開展校園交通秩序整治,打擊各類車輛的違法行為,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周邊道路通行秩序。配合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等部門組成的檢查組的安全檢查。
(五)健全工作臺賬,落實臺賬清單化管理。各部門結合整治重點任務,建立工作任務清單、工作進度清單、問題整改清單等臺賬清單管理,做到工作有部署安排、有具體措施、有檢查督促、有整改落實,確保“清源”行動工作每個環節形成閉環管理,有據可查。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重點隱患“清源”行動集中整治,遏制群死群傷事故多發勢頭、穩定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具體舉措。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務必抓出成效。
(二)強化信息收集,按時上報材料。嚴格工作信息報送制度,各部門確定聯絡員專門負責信息報送、工作資料收集整理。
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校園周邊交通整治工作簡報篇三
通過排查整治,規范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學生車輛,取締非法辦學的幼兒園,改善學校周邊環境,增強廣大師生和家長的安全意識,杜絕校園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鎮政府成立校園及周邊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中心學校,由馬兆雄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校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工作。
1、重點整治校(園)車營運情況,非法營運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部分幼兒園違規自備或租用社會車輛接送學生的情況。
2、完善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出入口道路交通標識、警示標志和減速裝置的配置。
3、依法取締辦學條件不達標、未辦理合法手續的幼兒園。
4、對各學校、幼兒園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內外治安安全進行整治。
整治行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為:
1、宣傳部署、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5月20日前)
召開動員會、制訂工作方案,對此項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由鎮政府牽頭,聯合相關站辦所深入到轄區內各中小學、幼兒園,按照“三個掌握”的原則(即掌握車輛、車主及駕駛人基本情況;掌握車輛運行路線、運行時間及接送學生人數情況;掌握是否簽訂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車責任書的情況),對所有接送學生車輛進行調查并逐一登記;對轄區內學校周邊治安情況和所有非法辦學的幼兒園進行排查并逐一登記。同時,對校內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學校、城區交警中隊、派出所和各中小學校要通過上安全教育課、設置安全宣傳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資料片、發放宣傳教育卡片、發放告學生及家長安全書、簽訂承諾書、對校園駕駛人進行面對面教育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學生及學生家長自覺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維護自身安全。
運管所、交警中隊、派出所、交管站要對固定接送學生車輛(含公交車)營運情況進行嚴格督查,責令不符合條件的車輛及駕駛員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輛搭乘學生行為。
農機站要依法打擊農用車搭乘學生行為。
中心學校、衛生院、工商所要對學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進行全面督查,嚴防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園;要對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飲用水消毒、食堂衛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進行整改。
中心學校、安監站要對學校校舍、壓力容器、體育器材等進行安全檢查,封閉、拆除d級危房,停止過期壓力容器的使用,對靠近山體的校舍進行風險評估。
中心學校、消防部門要對學校消防安全進行督查,全面檢查學校電力線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情況,督促每所學校每學期要組織師生開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訓和消防疏散演練。
同時,校園及周邊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全鎮幼兒園的辦學條件和辦學資格進行清查,將非法辦學的幼兒園的情況報請縣政府予以取締。
3、督查匯總階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單位要及時掌握工作動態,明確專人負責數據統計、資料收集、臺帳整理和信息上報工作。鎮紀委對校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工作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同時,在20xx年7月底前,鎮政府將建立健全校園周邊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通過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聯合集中整治行動,確保校園及周邊安全。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校園及周邊安全事關廣大中小學生和幼兒的生命安全,事關鎮域社會大局穩定,各成員單位要從服務民生、維護穩定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到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將本次集中整治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取得工作實效。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責任,加強部門配合,著力解決學校食品、校舍、消防、治安、道路交通等安全重點難點問題。派出所、交管站和中心學校要廣泛聽取師生、家長對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意見、建議,動員廣大師生及群眾積極參與到校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時,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構建校園及周邊安全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3、加強督查,確保成效。鎮政府將強化對集中整治工作的督查,對措施得力、成效明顯的站辦所予以表揚;對行動緩慢、工作不力的站辦所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校園周邊交通整治工作簡報篇四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查風險、除隱患、防事故”工作重點,堅持問題和目標導向,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執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加快構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為建設富裕美麗幸?,F代化江西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通過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時發現整改各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從嚴從實從細落實各項安全防范責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實現“兩下降,一杜絕”工作目標,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杜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重點對以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隱患、車輛安全隱患、駕駛人安全隱患、運輸企業安全隱患,以及監管責任落實情況開展排查。
(一)道路安全隱患。各地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全省公路路域環境及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按照《江西省路域環境及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指南》的具體要求,以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縣鄉公路的臨水臨崖、急彎陡坡和交通標志標線、安全防護設施缺失路段為重點,對轄區內道路安全隱患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重點:一是對路基路面進行全面排查。對已出現的坑漕、車轍、水毀、不均勻沉降、易積水等隱患路段,長時間、長距離施工路段,以及交通標志標線和安全防護設施缺失等點段進行排查。二是對橋涵、隧道進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公路橋涵、隧道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排查,尤其是對不符合最新技術規范的隧道出入口設計、隧道內照明、逃生、引導、應急救援等點段進行排查。三是對事故多發的隱患路段進行排查。即對事故多發的公路平交路口、一級公路中央分隔帶開口,以及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隱患路段進行排查。
(二)重點車輛安全隱患。各地要以道路客運車輛、旅游客車、公交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農村面包車、農用車和重型貨車為重點,全面排查整治長期逃避監管,逾期不參加安全技術檢驗、逾期未報廢等不安全的車輛。
(三)重點駕駛人安全隱患。各地要以道路客運車輛、旅游客車、公交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和重型貨車等車輛駕駛人為重點,全面排查整治逾期不參加審驗、交通違法記分累積超過12分、長期不按規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駕駛人。
(四)運輸企業安全隱患。各地要以公路客運企業和客運場站、公交企業、危險品運輸企業為重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管理機制和制度不健全、車輛日常安全檢查和駕駛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時動態監控專人值守制度不落實等隱患突出的運輸企業;排查整治長途客運車輛違反凌晨2時至5時停運或者接駁運輸規定、城市公交車駛出城市規劃區,車輛技術等級、類型等級不達標或存在超員現象的客運企業。
(五)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各級負有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迅速組織開展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等法定職責履行情況的自查自糾,全面、準確、深入查找在責任落實、管理制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應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重點要通過開展全覆蓋式自查自糾,切實找準監管執法等方面存在的監管漏洞、盲區,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從20xx年3月至12月,分3個階段推進。
(一)動員排查階段。(3月至4月)
各地要結合本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明確重點內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到位。
各地要對照方案確定的重點排查整治內容,對道路、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等進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準確、深入查找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確認登記并建立《隱患信息匯總登記臺帳》電子臺賬,下達隱患整改指導書,并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督查清單等臺帳。
(二)綜合整治階段(4月至9月)
各地要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實施分類整治,強化責任落實和跟蹤督促,對照安全隱患清單,掛賬督辦、整改銷賬,確保各項安全隱患整改治理到位。
1.整治道路安全隱患。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大力實施道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按照“安全、有效、經濟、實用”的原則,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資金,完善交通標志標線和公路安全防護設施設置。對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隱患路段,要分析問題癥結,采取針對性措施進行治理;對排查出的橋涵、隧道隱患,要按照公路橋涵、隧道等構造物管理的技術規范,做好隱患治理工作;對事故多發的路段、路口隱患,要采取增設警示標志、安全防護設施,消除障礙物等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一級公路中央隔離帶開口要進行調整或封閉。
2.整治重點車輛交通安全隱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定期對未按時參加檢驗的大中型客車、公交車、校車、農村面包車、農用車、危化品運輸車和重型貨車信息進行系統鎖定,對在路檢路查中發現的未按規定檢驗的車輛一律暫扣,并強制就地檢驗,對逾期未報廢的要強制報廢。
各地工信、工商、交通運輸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機動車生產、改裝、修理等企業、場所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改裝機動車違法行為,對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產、改裝、拼裝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
各地工商部門要加強機動車及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監管,堅決取締違法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
3.加強重點車輛駕駛人的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落實對重點車輛駕駛人清理工作,對逾期未審驗、已滿12分仍在駕駛重點車輛的駕駛人,要責令所屬運輸企業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對該運輸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落實整改;各地教育部門要配合做好對校車駕駛人資格和安全駕駛資歷進行一次集中審查工作,凡未滿足駕駛校車條件的,一律禁止駕駛校車。
4.加強重點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公安交管、安監部門監督指導道路運輸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車輛安全例檢、進出站安全檢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實開展客運車輛、?;愤\輸車輛駕駛人集中安全教育,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對安全隱患突出的運輸企業必須進行重點督查約談,限期整改到位;對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運輸企業必須掛牌整頓,堅決追究責任。
對客運企業所屬車輛有兩次以上超員違法的,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按照法律規定,堅決對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進行處罰。
5.嚴肅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各地公安交管、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要針對轄區交通事故特點,建立健全嚴重交通違法常態治理機制,組織開展區域性聯合執法行動,加強公路路域環境與通行秩序綜合整治,依法嚴查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形成高壓嚴管態勢。重點加大對客運車輛、校車、?;愤\輸車輛“三超一疲勞”、酒駕、非法營運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從嚴頂格處理。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公路管理機構要優化設置橋梁限載、限速交通指示牌,會同公安交管部門加大貨車超限超載、超速的整治力度;要重點查處貨車超過橋梁承載能力,通行危橋的行為,引導重型貨車行駛更高等級公路,保護公路、橋隧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對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實施阻截勸返,拒絕其駛入高速公路,并及時報告當地公路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三)鞏固提升階段。(9月至12月)
各地要對隱患排查和綜合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認真扎實開展“回頭看”,確保隱患“清零”到位、問題整改到位。要在認真總結梳理綜合整治工作成果和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對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水平。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明確細化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道路交通安全具體工作職責,建立健全“政府主導、權責一致、部門齊抓、分工協作、綜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全面落實屬地領導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實現道路交通安全常態化管理。探索建立農村道路“路長制”,落實農村交通安全“兩站兩員”建設,所有鄉鎮均要設有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員,行政村均要設有交通安全勸導站和交通安全勸導員,構建全覆蓋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網絡。
(二)強化部門協調。各地、各相關部門要著力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從“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轉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公安交管部門與交通運輸部門要將查處的交通違法信息及時相互通報;要經常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加強公路路域環境與通行秩序綜合整治。探索建立“黑名單”制度,各監管部門要依托信用信息系統,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查處的違法違規企業信息及時錄入系統實現數據共享,做到“黑名單”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要鼓勵社會和媒體監督,暢通舉報渠道并落實相關獎勵制度,充分調動社會力量推動問題解決。公安交管部門與氣象部門要加強合作共享,實時通報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切實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強化技防措施。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道路客運企業按省道路運輸條例規定,將全部客運車輛安裝車載終端實時監控設備,并接入符合標準的監控平臺,同時納入政府監管平臺和我省第三方安全監測平臺。落實安全動態監控主體責任,加強對所屬車輛和駕駛人的動態監管,及時發現車輛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以及交通違法,督促提醒并嚴格企業內部管理處罰到位。對不按規定使用或故意損壞監控設備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和企業負責人的責任。探索在超限超載檢測站點安裝抓拍系統,并接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信息網,對不按指示標志進站檢測的貨運車輛記分罰款。
(四)強化督導檢查。省安委會道路交通安全專業委員會將在綜合整治各工作階段,組織開展跨區域交叉檢查、明察暗訪活動,主動發現并查找交通安全隱患,并通過現場糾正、下發通報、約談訪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各類隱患整改到位,推動綜合整治取得實效。各地也要適時組織開展聯合督導檢查,及時發現整治工作各環節的問題和不足,推動落實整改。
(五)強化宣傳教育。各地司法部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作為普法的重要內容,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活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推行“互聯網+”交通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各地交通運輸、公安交管、安監部門要繼續深入開展“安全帶——生命帶”活動,進一步提高客運車輛乘客的安全帶使用率。同時,要組織開展在客運車輛顯著位置噴涂舉報電話及微信舉報二維碼,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監督舉報。綜合整治期間,各地新聞媒體單位應當通過新聞報道、專題節目、公益廣告等方式,定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傳、開展輿論監督,集中曝光不少于兩批次重大隱患問題,并嚴格落實“五個一批”措施,向社會曝光一批交通安全重大隱患、曝光一批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曝光一批安全隱患企業、公布一批“黑名單”運輸企業、公告一批依法取締的違法違規企業,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六)強化信息報送。各地要切實做好整治的工作調度和信息報送工作,從4月開始至整治結束,每月5日前,將工作小結報送至省安委會道路交通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12月5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校園周邊交通整治工作簡報篇五
以構建“平安校園”為目標,著力解決校園及周邊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創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周邊環境。
全面開展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一步落實學校的安全管理責任,進一步消除校園及周邊各類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有效遏制惡性刑事案和校園重大責任安全事故,校園周邊涉校師生事故案件明顯減少,校園周邊治安、交通、經營秩序明顯好轉,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明顯增強,為學校的社會和諧穩定營造良好氛圍。
1、集中整治學校周邊的治安環境。嚴厲打擊侵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重點加強學校集中區域治安整治工作。嚴厲打擊教唆、引誘、脅迫青少年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對學生進行招生詐騙、就業欺詐、非法傳銷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和手機短信造謠煽動師生非法聚集、上訪的違法行為。
2、開展對學校周邊網吧和非法經營文化娛樂場所的專項整治工作。嚴格查處校園周邊出版物市場及各種出版物展銷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為,嚴厲打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盜版教材和教輔讀物、淫穢色情出版物、有害卡通畫冊和非法音像制品,努力凈化校園周邊的文化環境。
3、開展學校周邊的交通秩序整治。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17號)、《縣人民政府關于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全面開展校車許可審核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嚴格查處超員、超速等違規違法現象,嚴厲整治“三無”車輛接送學生現象,進一步規范學生接送車輛的使用和管理,切實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完善學校周邊路設警告限速慢行、讓行、人行橫道等交通標志,嚴格查處是否有防礙交通的攤點雜物,亂搭亂建行為。上下學高峰時段是否有交巡警、協警維持交通秩序。開展對學校門前亂設攤、亂占路、亂停車等頑癥的聯合執法,徹底清除校園周邊200米范圍內的占道經營攤點,保持校門口及周邊交通暢通無阻,環境整潔。結合實際采取“一校一警”和“護學崗”措施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4、開展學校周邊飲食衛生專項整治。按照《20xx年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實施方案》,繼續強化學校飲食管理,提升學生餐飲質量。對校園周邊的餐飲店、食雜店、醫療點進行集中清理整治,規范校園周邊的飲食衛生和疾病的防控,防止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生。嚴格學校食堂、校內賣店食品衛生監管,嚴格學校飲用水安全管理。
5、開展校園周邊違章建筑專項整治。一是對校園周邊亂搭亂建違章建設情況進行排查,強化治理,依法拆除校園周邊違章建筑,全力維護校園周邊整潔有序。二是對校園及校園周邊建筑工程質量進行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三是對可能影響校園環境及師生安全的建筑工地進行排查整治,從施工圍欄、防護棚、進出口通道、預警提示及防塵、降噪等安全文明施工行為認真進行檢查評價。
6、開展學校周邊穩定工作專項整治。重點排查學校周邊各種安全穩定隱患,及時排查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封堵不良信息的傳播,消除各種不利于社會安全穩定的影響,維護學校及周邊的安定穩定,防止事件以及政治性事件的發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0月29日)。按照統一工作部署,街道進行全面部署安排,廣泛宣傳發動,明確具體目標任務和時間進度。
(二)細致排查(每學期開學后第一周)。街道督促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要組織力量,全方位、多層次對校(園)內部及周邊環境情況進行一次拉網式的調查摸排。切實把校(園)內部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周邊存在的突出治安問題和各種不安全、不穩定的隱患和問題排查清楚,不留盲點和死角,為集中治理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集中治理(每學期開學后第二周)。根據摸底排查的情況,由縣委政法委牽頭,街道與教育、公安、市場監督、城管、衛健、交通、住建、文廣旅等多部門聯動,對排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進行集中治理,落實工作責任和措施,切實整改到位。
(四)整治常態化。街道常態化合理安排人員到學校周邊進行巡查。一旦發現影響校園安全及周邊秩序的違法行為和亂象,要堅決依法嚴懲,健全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的長效機制。
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定期對轄區內校園周邊安全隱患進行巡查,對校園周邊的不安全隱患及時解決和治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做到扎扎實實開展工作,實實在在解決問題,務求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落實工作責任。把整治專項行動落實到責任人。與教育、公安、市場監督、城管、衛健、交通、住建、文廣旅等部門共同參與校園周邊整治工作機制,形成校園安全穩定綜合治理、齊抓共管的新格局,確保任務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
(三)完善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強化街道、相關部門和學校三方的責任,建立健全協作機制,多部門聯合檢查,進一步促進學校周邊治安各項措施的落實。
此項工作可以結合“平安校園”工作一起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