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最新公路設計合同版 公路施工合同優秀篇一
乙方:
一、施工中的安全責任及所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二、施工要求:
1、大溝邊路段寬5米,厚0.17米;
2、耐磨鋼廠路段寬3米,厚0.17米,并增加6個錯車帶;
3、村中主路根據籌建組指定寬度施工,厚度0.17米;
4、以上三個路段路面原漿抹面、拖毛,切縫深度不低于10cm,減速帶間隔由籌建組指定施工,長度以實際驗收為準。
四、施工質量由小組和質監人員監管,如質量不符合要求,乙方須服從甲方要求及時整改,如不整改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且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
五、施工產生的電費由集體承擔。
六、施工期限:大溝邊路段和耐磨鋼廠路段,于20x年12月20日前完工,村莊主干道于20x年1月5日前完工,乙方如不按計劃進度施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補償,可另找他人施工。
七、施工所用工具及設備由乙方自備。
八、春節前由甲乙方雙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并退回扣減保證金余額。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最新公路設計合同版 公路施工合同優秀篇二
發包單位: 鄉人民政府(甲方)
承包單位:邦敢村民委員會(乙方)
公路養護:邦敢村公路,共計7公里,全年包干養路費5250元,平均每公里750元。
包干經費中,包括工資、勞保、醫療、小型工具及一切不可預見費用等。
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要求到本年末平均好路率達75%。如因路段要經過投資改建或改造,改建、改造期間停止承包,改造借宿繼續行使合同,但其好路率指標基數由甲方另行調整。
2、要求每年完成坍方清理250立方米;完成砂、石、粘土不少于4xx年不能少于 80天,每月不少于 5天。
2、每個道工的公路養護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到年終進行全年累計評比。
3、在雨季天,不得隨意離開崗位,應加強巡邏查訪,如失職導致的損失,鄉人民政府將追究責任。發生險情要及時匯報和搶修,并做好標示,提醒駕駛員,如對他人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屬個人作為的要承擔責任。
4、要共同維護路產路權不受侵犯,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如發現公路產權受到侵占破壞,不制止、不上報的鄉人民政府有權處理養護人。
5、管護人員要宣傳、執行公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提高群眾愛路、護路意識,自覺維護公路產權和公路養護。
7、公路管養人要自覺接受鄉人民政府領導、公路巡查員的工作監督。
1、制定公路養護的管理辦法和考核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
2、好路率下降,同時存在差等路和各項指標均為完成屬失養好,有權對管護人員停發工資、賠償損失、撤換、開除等處理。
3、公路巡查員要為向人民政府負責,對管護人進行管護監督,對每位管護人的管護情況干季每半季、雨季每星期向主管領導匯報一次公路管護情況。
4、認真組織道工學習公路法、公路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及公路管理技術,并向群眾作廣泛宣傳,求得大家共識和支持。
5、認真貫徹"民辦公助、民工建勤"方針,有計劃地組織群眾義務查勤搶修救災管養公路,保證晴雨暢通。
此合同一式兩份,即鄉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和管護人各存一份,并經雙方簽字認可后生效。
發包單位: 鄉人民政府 承包單位:
最新公路設計合同版 公路施工合同優秀篇三
我國公路工程的施工管理現狀不容樂觀,一系列問題亟待解決,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十分迫切。簽訂公路工程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路工程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 大靈線岳門灣段路面大修 工程,總承包金甲、乙雙方共同簽署本合同,并履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同內容、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
1、乙方同意承包門灣段的工程施工任務,其主要工程項目見工程量清單所列內容。
2、工程質量:工程交工驗收應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3、合同期限
(1)、乙方必須于20xx 年 9月 5日前開工, 20xx 年 10 月 1 日前全部完工。合同工期為日歷工期,包括各種因素和自然條件影響日在內。如因甲方原因,經書面簽證,工期可順延,但不再同意追補投資。
(2)、乙方同意項目的維護期為十二個月。自交工初驗合格,監理工程師簽字之日期起計算,工程在一年內發生損害,經分析損害原因,如由施工質量而造成的,乙方應對此承擔責任(包括經濟責任)。
二、合同造價
___元整,(其中人工費_________ 元,材料費__________元,機械費 __________元),此次按單價合同管理執行。
三、工程施工
1、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提供和指定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技術管理制度、施工規范、操作規程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
2、乙方應使用符合規范要求的原材料,在施工中如發現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甲方有權制止其使用,并要求清運出場,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施工所需的一切機械設備均由乙方自備,其性能應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要求 ,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停止使用和更換設備。
4、在甲方交給乙方的圖紙和設計文件中,若有錯誤和矛盾之處,乙方應及時按變更設計程序書面報告,甲方確認后給予書面簽證。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作到文明施工,規范管理。施工機械、工程原材料擺放有序,竣工后應及時清理現場。
6、乙方在施工中,每道工序完成后都應得到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認可后,再進行下道工序。否則,對于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權令其返工,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結算與付款
工程交工驗收達到合格工程時,工程付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最后一次性付清。
五、附則
1、在施工中乙方應做好施工安全保障工作以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施工現場要設置相應符合gb5768-1999《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的標志,確保施工安全。如因標志設置不全或不符合國標而發生的安全等糾紛,由乙方負全責。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簽章(字)生效。
3、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經驗收無缺陷或缺陷已修復,且甲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在貴州省興仁至貞豐公路改建工程格(格沙屯)坪(坪上)段投標活動中已中標承建第二標段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務。該合同段全長5.67km,具體樁號k28+00~k33+670。為了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發揮互補優勢,按時完成該工程施工任務,甲乙雙方依據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書》及其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公布的相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希甲乙雙方遵照執行。
1.工程項目內容
1.1工程地點:興仁縣新龍場鎮、潘家莊鎮
1.2工程名稱:興仁至貞豐公路改建工程格坪段第二合同段路基路面工程。
1.3工程承包范圍
1.3.1工程里程樁號:
1.3.2工程承包內容:
1.3.1條款內的甲方與業主簽名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書》及其附件等合同文件規定的全部工程內容,包括路基土石工程、防護工程、橋涵構筑物、排水工程、路面工程以及相應的工程變更等。
1.3.3工程造價:該段總計工作量約具體以甲方與業主最后結算數據為準。
2.承包方式
2.1確定以包工包料的方式進行承包。
2.2根據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書》實行單價承包,單價以甲方中標單價(附工程量清單,該清單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下浮,在原中標總價不變的前提條件下,甲乙雙方可協商調整。如出現清單外的變更單價或總價,亦按照同樣比率下浮。對于該合同價,乙方不再承擔任何稅費、甲方的任何管理費用。
3.合同期限
3.1工期
3.1.1總的工期目標控制:20xx年08月31日前必須完成路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防護工程、涵洞構筑物、排水工程、橋梁工程等,達到路基驗收標準;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路面工程施工。
3.1.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下達的周計劃、月計劃精心組織合理安排,按時足量或超量完成計劃任務,確保工程計量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總的工期目標的實現。
3.2工程維護期:工程維護期(即工程缺陷責任期)為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2個月。
4.工程施工管理
4.1甲方負責工程項目的整體運作,負責外部工作協調,負責對外各種資料報表的整理、簽認工作,負責計量工作以及組織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結算工作。
4.2乙方應根據其工作量具備足夠的資源配置。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其中施工管理人員不少于 人,技術人員不少于 人;特殊工種人員應經過正規培訓,取得上崗資格證。配備成套的施工機械設備和試驗檢測議器,大型機械設備應不少于下列最低限定數量:挖掘機臺,壓路機臺。根據工程質量、工期要求,應及時補充各種機械設備、施工管理和技術力量。
4.3乙方應在甲方的統一部署下精心組織精心施工,確保工程有計劃、有程序的正常實施,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指導、監督,服從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工作指令。
4.4乙方應積極做好各項前期準備工作,認真閱讀理解合同文件、熟悉相關規范規程規定等。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準確提交各種原始資料。
4.5甲方協助乙方及時做好各項試驗工作,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最新公路設計合同版 公路施工合同優秀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3、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4、 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
第三條:風險保證金
1、乙方承擔貨物風險責任:在貨車的擋板處接受貨物時起,至貨物到達卸貨地卸貨完畢止。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如貨物在乙方承運期間完好無損、保持原樣,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30天內返回給乙方。若繼續合作,風險金直接轉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則按銷售發票價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戶對甲方的索賠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擁有受損貨物的所有權,乙方在不影響甲方銷售市場和甲方公司及產品聲譽的產前提下處理受損貨物。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價格及時間
見本協議附件i:《運輸價格表》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8、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1、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托運方:_________
托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最新公路設計合同版 公路施工合同優秀篇五
乙方:
1、 保潔:
1) 路面干凈、整潔,無雜物及散落物;
2) 中央綠化帶清潔、無雜草,活動護欄以下干凈、無雜物;
4) 橋梁防撞墻、防眩板清潔,伸縮縫清理干凈徹底、泄水孔及時疏通;
5) 泄水槽暢通無雜物淤塞;
6) 雨雪后路面、橋面積水積雪及時掃除
7) 路肩、邊坡整潔無高草,無白色垃圾污染,邊溝暢通無淤塞;隔離柵網上無雜物。
2、 小修項目:
1) 路面病害坑槽、沉陷、翻漿、裂縫等處理及時;缺失標線隨時補劃;
2) 損壞護欄板、活動護欄、立柱、分流島、彎頭等更換及時
3) 損壞的路肩及道牙、泄水槽修復及時;
4) 防眩板的更換、校正、改裝;
5) 汛期水毀處理;
6) 路面橋面涵頂匝道除雪、融冰。
月
日常養護工程費用共需約 ,保潔實行總價承包每公里 元,小修實行單價承包,具實計量,日常養護費用日清月結,依據甲方考核情況支付養護費用。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審批每月日常養護計劃,及時向乙方下達養護任務;
(二)乙方責任:
5、 施工中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負。
1、 未做好施工準備,不具備開工條件,不得上路擺標。
2、 施工不得影響通行,更不得隨意攔停車輛,嚴禁施工造成堵車。
3、 施工車輛不得隨意調頭,逆向行駛或亂停亂放,嚴重老化,帶病機械不得上路。
4、 施工車輛必須懸掛彩旗等明顯標示。車后懸掛施工車輛,隨時停車字樣。
5、 所有現場作業人員必須著反光背心。
6、 施工作業區必須有施工現場負責人在場,并配合有專職安全防護員。
7、 施工作業區錐標應醒目,擺放整齊、規范,設有漸變段。
8、 標牌擺放符合規范要求,間距適當,其中減速牌不少于3個,間距不小于50米。
9、 坑槽開挖后,盡快補上,不得出現打開的作業區無人防護、看管現象,養生路段必須有養生牌。
10、 夜間施工必須有照明設備,并配警示燈。
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定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1、 合同簽訂時間:
2、 合同簽訂地點:
3、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若就未盡事宜予以修改和補充,則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經甲乙雙方簽訂書面合同后,即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最新公路設計合同版 公路施工合同優秀篇六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居間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一、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招標單位直接安排資格預審報名,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相關信息,并最終甲方促成通過資格預審且進入招標程序并協助甲方最后中標此工程的某一個標段。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3、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發票種類需經甲方認可),相關的所得稅由乙方自承擔。
三、甲方義務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5。5%
2、居間成功后,即甲方在與建設單位簽定施工合同并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開工預付款后應支付乙方總居間費的70%(即總標的的5。5%內的70%),其余30%在甲方每期計量后按本期計量占施工合同的同比向乙方支付。
3、甲方以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六、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
最新公路設計合同版 公路施工合同優秀篇七
1.1 定義
下列詞句或用語,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一般應具有如下含義。
1.1.1 項目業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對象,具體情況在專用條件中指明。
1.1.2 工程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一項或若干項永久工程(包括向業主提供的物資和設備),其概況在專用條件中說明。
1.1.3 服務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所承擔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亦稱監理服務。
1.1.4 業主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單位或其合法繼承人或其合法受讓人。
1.1.5 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提供監理服務并具有監理資質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或其合法受讓人,根據上下文的內容,亦指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派駐到項目所在履行監理服務的機構。
1.1.6 一方:業主或監理單位。
雙方:業主和監理單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或個人。但根據上下文的內容,也可以是與項目建設有關的其它當事人。
1.1.7 監理合同一般應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的協議書、通用條件、專用條件、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以及雙方簽認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項目建議書被業主認可并接受的監理單位的施工監理投標文件或監理規劃。
1.1.9 日:即歷法日。
1.1.10 月:根據公歷從某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日開始至下一個月份相應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時間段。
1.2 解釋
1.2.1 監理合同中的標題只是為了查閱方便,不應作為監理合同本身的內容予以理解,也不應用于對監理合同進行解釋。
1.2.1 為了文字簡練,監理合同中有些詞句成用語可能會有多種含義,閱讀時應視上下文的實際需要而定義。
1.1.3 如果監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間出現矛盾,應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或雙方最后確認的文件為準。
2.1 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監理單位必須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的形式、范圍與內容履行與項目有關的監理服務,其具體內容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規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
2.2.1 正常的服務是指監理合同附件a中規定的監理服務。
2.2.2 附加的服務是指雙方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在監理合同附件a規定的正常服務之外增加的監理服務。
2.3 職責
2.3.1 監理單位應本著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的原則,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根據適合的專業技術規定和國際慣例公認的行業工作準則,謹慎而勤奮地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在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行使的權力或所需的授權,應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詳細規定并加以說明。
2.3.2.1 根據監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監理服務;
2.3.2.3 根據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權,可對相應的工程和合同事宜進行變更,但未經業主的書面批準,不得變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規定的工程標準和第三方的責任與義務。
2.4 監理人員
2.4.1 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監理人員,必須能夠適應監理合同規定的監理服務工作,其主要監理人員的資質應在項目建議書中詳細描述并得到業主的認可。
2.4.2 為了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應在項目建議書中指定一名授權代表與業主的授權代表建立工作聯系。
2.4.3 監理單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換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主要監理人員時.應事先得到業主的同意。
2.4.4 業主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能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監理服務的派駐人員。
2.4.5 即使是業主要求或同意更換的監理人員,其代替人員的資質仍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2.4.6 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項目負責人及主要監理人員,必須常駐現場。
2.5 業主財產
所有由業主提供給監理單位使用的設施、設備和物品,均屬于業主財產,監理單位在使用時應予以愛護。當監理服務完成或中止時,監理單位應將上述設施、設備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單提交業主。如果在專用條件中規定由監理單位負責移交上述設施、設備和物品,此項工作可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或并入監理單位的服務費用報價中。
2.6 保密
在監理合同有效期間或監理合同專用條件規定的期限內,未經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單位不得泄露業主與本項目、本工程、本監理合同有關的保密資料。
3.1 監理工作條件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向監理單位提供履行服務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其具體內容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明確。
3.2 資料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b的規定,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與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
3.3 決定
業主應在監理合同附件b規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答復的重大問題做出書面決定。
3.4 代表
業主應指定一名授權代表與監理單位的授權代表建立工作聯系。更換該代表或變更其授權時,必須提前7日通知監理單位。
3.5 授權通知
業主必須將履行監理服務的監理單位及業主授予監理單位的權力,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 設施和物品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b的規定,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與監理單位后行監理服務有關的設施、設備、物品及其相應服務。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備全部或部分上述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必須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規定,此項工作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或并放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費用報價中。
3.7 輔助工作人員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監理單位免費派遣與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有關的輔助工作人員。上述人員應服從監理單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對自身的行為負責。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員,此項工作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或并入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費用報價中。
4.1 監理單位的賠償責任
監理單位違反監理臺同的規定并造成業主經濟損失的,應向業主賠償,賠償辦法在專用條件中規定。監理單位對第三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不承擔責任。如果監理單位與業主或第三方對有關經濟損失共負責任時,應按責任比例計算賠償。監理單位的上述責任賠償,均應按照本合同條件第4.4條的規定辦理。
4.2 業主的賠償責任
業主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并造成監理單位經濟損失的,應向監理單位賠償,賠償辦法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4.3 賠償責任的期限
業主或監理單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賠償,都應在賠償事件發生后的28日之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索賠。如果該事件具有持續性,則應在事件首次發生后7日之內提出索賠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該事件仍在持續發展的證明材料,直至該事件結束后28日之內提出正式的索賠文件。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單位均有權對上述索賠不予受理。
4.4 賠償的限額
鑒于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據本合同條件第4.1條和第4.2條支付賠償的最高限額,雙方在此一致同意放棄超過該限額的剩余賠償要求。但本合同條件其它條款規定的補償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違約而引起的索賠,不受該限額的限制。
4.5 保障
4.5.1 在監理單位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的提下,業主應保障監理單位免受因履行本監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賠或干擾。
4.5.2 雙方可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由監理單位按照業主認可的形式向業生遞交履約擔保書或履約保證金。如果監理單位無正當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監理合同時,業主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沒收全部或部分履約擔保金。
4.6 保險
4.6.1 監理單位應在監理服務期內,自費辦理派駐到項目所在地人員人身和自備財產的有關保險,保險時間應隨服務時間的延長而順延,并在出險后自行辦理索賠。如果監理單位不辦理上述保險,則應對有關風險及后果自負其責。
4.6.2 業主可在專用條件中規定,要求監理單位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監理單位的責任、第三方的責任以及業生為監理服務提供的財產等進行保險。此項工作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
5.1 監理合同的生效
監理合同生效的時間,以雙方簽署的協議書上注明的時間為準。
5.2 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期限
監理單位必須按照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和有關期限履行和完成監理服務。如果非監理單位的原因,致使監理服務時間需要延長,雙方應通過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5.3 監理合同的終止
監理合同終止和失效的時間,按雙方簽署的協議書上注明的方式確定。監理合同失效后,雙方均不再受本監理合同的約束。
5.4 監理合同的變更
5.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后,可對本監理合同進行變更。
5.4.2 業主可書面要求,改變本合同條第給2.1條和監理合同附件a擬定的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但必須在雙方一致的基礎上,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進行變更。上述變更導致增加或減少的監理服務工作量,其有關的監理費用和服務時間亦應做相應的調整。
5.4.3 因業主或第三方的責任阻礙或延誤了監地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應及時將該情況與其可能產生的影響書面通知業主,如有必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合同進行相應的變更。上述情況導致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監理單位完成相應服務的時間亦應予以延長。
5.4.4 在簽訂本監理合同后,因物價變動等因素而引起監理服務費用的變化,其調整辦法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5.4.5 在簽訂本監理合同后,因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變動而引起監理服務費用的增加或服務時間的延長,業主應據實向監理事垃給予補償。
5.5 監理合同的暫停與中止
5.5.1.2 全部監理服務已無法繼續履行時,監理單位在書面通知業主28日之后,有權單方面中止本監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業主應及時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約擔保金。
5.5.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時,雙方應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損害或延誤各負其責。
5.6.2 業主要求監理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監理服務或中止本監理會同時,必須在56日之前發出書面通知。監理單位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該部分監理服務并將相關費用開支減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業主應及時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約擔保金。
5.5.3 監理單位無正當理由,未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服務,業主可書面要求監理單位予以解釋。若監理單位在28日內未能根據本監理合同給予合理的答復,業主可在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14日后.單方面中止本監理合同,并視情況沒收監理單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國約擔保金。
5.5.4 業主拖延支付監理服務費用,并已超過專用條件規定期限的28日,或根據本合同條件和5.5.1.1條或第5.5.2條的規定,暫停監理服務已超過6個月,監理單位可書面更求業主予以解釋。若業主在28日內未能根據本監理合同給予合理的答復,監理單位可在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14日后,單方面中止本監理合同或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監理服務。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業主應及時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約擔保金。
5.5.5 監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損害或影響雙方根據本監理合同應有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
5.6 轉讓和分包
5.6.1 沒有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責任和權力予以轉讓。
5.6.2 沒有業主的同意,監理單位不得將監理服務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監理單位因監理服務的需要,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和輔助工作人員不屬于分包。
6.1 監理服務費用
監理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和內容應在監理合同附件c中規定。
6.1.1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c的規定,向監理單位支付正常服務的費用。
6.1.2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基于此費率和價格,向監理單位支付附加服務的費用。如果該費率和價格明顯不適用,雙方可根據本合同條件第5.4.1條和第5.4.2條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并商定新的費率和價格。
6.2 支付
監理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應在監理合同附件c中規定。
6.2.1 業主在專用條件規定的期限內,未向監理單位支付到期應付的款項,則應按照專用條件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給監理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時間自未付款項的應付之日起算。該補償不影響本合同條件第5.5.5條規定的監理單位的權力。
6.2.2 業主對監理單位要求支付的款項中的任何部分有異議,應在7日內發出書面通知說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誤對監理單位其它應得款項的支付。本合同條件第6.2.1條的規定適用于最終支付給監理單位的一切曾經有過爭議的款項。
6.3 貨幣
業主支付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費用,其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等事宜,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7.1 合同雙方的關系
合同雙方互為權利和義務主體,雙方應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履行本監理合同。業主和監理單垃均應按照監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權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職責。
7.2 語言和法律
本監理合同使用的語言或主導語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7.3 獎勵
業主欲就工程質量優良、工期提前、投資節約或監理單位提出的具有經濟效益的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對監理單位予以獎勵,則應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獎勵的辦法。
7.4 利益矛盾
未經業主書面同意,監理單位不得獲取本監理合同規定以外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利益,不得參與與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業主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7.5 版權
7.5.1 對監理單位擁有版權并已用于本監理服務中的所有文件,業主有權在合同項目中使用或復制,但未經監理單位的同意,業主不得將上述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它項目工程或服務之中。
7.6 通知
本監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為方面形式,并在送達協議中注明的地址時生效。無論發送方采用何種方式遞送通知,收受方都應用書面回執確認。
雙方在履行本監理合同過程中發生爭端時,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問題,或通過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經過協商或調解仍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根據專用條件的規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