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預購合同樣本篇一
貸款人(抵押權人):
法定地址:電話
法定代表: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以下稱“房產商”)的(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貸款幣種:
1.2貸款最高額為元(大寫元)整。
1.3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分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個百分點(libor+%)。每期計息日的的libor為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個月浮動。
2.2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結息方式:
第三條貸款條件
3.1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提前還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手續費。
7.2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保險公司分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借款人的保證
9.1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預購合同樣本篇二
10.1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違約及處理
11.1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違約的處置: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人(抵押權人):
借款人(抵押人):
年月日:
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范文三
甲方:代款方(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擔保方(開發商):
一、總則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申請購房貸款事宜,經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合同。
二、代款金額、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
1.代款金額()幣大寫:仟佰拾萬仟元整小寫:元整
2.甲方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乙方購房款名義,交存入丙方在行的存款帳戶上。
3.貸款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4.貸款利率為年息%,起息按貸款實際發生日起計息;計息按貸款余額計算。
5.還款
(1)乙方以一次或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2)首期還款日:年月日,計元。剩余款期分期并于每月日前償還。
三、抵押物狀況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提供貸款。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3.丙方應將貸款用于乙方所購商品房建設工程并保證按期交付房屋。
4.甲方和乙方有權檢查和監督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
5.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之前,如乙方不按期清償債務,丙方保證代乙方履行該項義務。若丙方履行該項義務后,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歸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若有逾期,則按日支付應還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到期不清償債務,丙方又未履行代乙方還款義務時,甲方有向丙方追償乙方所欠全部債務的權利并可申請處分抵押物。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按有關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選擇以下第()各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房地產登記機關存壹份。
2.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丙方(簽章)
年月日:
預購合同樣本篇三
放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為購買(以下稱“房產商”)的(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xx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貸款幣種:
1.2貸款最高額為元(大寫元)整。
1.3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第一個計息期的b為該貸款發放日的b.b采用個月浮動。
2.2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________年。
2.3結息方式:
第三條:貸款條件
3.1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人應遵照本通用版合同.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提前還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________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手續費。
7.2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保險
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借款人的保證
9.1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貸款人的責任
10.1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違約及處理
11.1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違約的處置: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預購合同樣本篇四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地址:電話: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我國《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后,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確保借款合同(年字第號)的履行,甲方自愿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全面充分了解該商品房具體情況后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
第二條:本合同所對應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數額為(大寫)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已與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商品房買
第四條: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項下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已經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該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月或累計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第七條:甲方在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后,須轉為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第九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到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房產的登記手續。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的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抵押的房地產,因自然損耗或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并恢復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二條:甲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商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管理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抵押人:(簽章)
抵押權人:(簽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預購合同樣本篇五
甲方:代款方(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擔保方(開發商):
一、總則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申請購房貸款事宜,經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合同。
二、代款金額、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
1.代款金額()幣大寫:仟佰拾萬仟元整小寫:元整
2.甲方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乙方購房款名義,交存入丙方在行的存款帳戶上。
3.貸款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4.貸款利率為年息%,起息按貸款實際發生日起計息;計息按貸款余額計算。
5.還款
(1)乙方以一次或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2)首期還款日:年月日,計元。剩余款期分期并于每月日前償還。
三、抵押物狀況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提供貸款。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3.丙方應將貸款用于乙方所購商品房建設工程并保證按期交付房屋。
4.甲方和乙方有權檢查和監督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
5.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之前,如乙方不按期清償債務,丙方保證代乙方履行該項義務。若丙方履行該項義務后,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歸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若有逾期,則按日支付應還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到期不清償債務,丙方又未履行代乙方還款義務時,甲方有向丙方追償乙方所欠全部債務的權利并可申請處分抵押物。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按有關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選擇以下第()各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房地產登記機關存壹份。
2.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丙方(簽章)
年月日:
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