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境外匯款合同和發票篇一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信用證:由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_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信用證。
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_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保證按本合同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_____、重組破產。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9.其他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為止。
本合同受_法律管轄。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境外匯款合同和發票篇二
編號:__________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國際業務部(以下簡稱貸款方)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方)根據《_民法典》和_宣布的《民法典》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的承擔提供________幣________萬元貸款。
第二條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息:月息_____‰,年息_____%;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_____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劃。
第六條借款償還:借款方在本著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計劃以________為資金來源歸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還款付息責任。
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
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如發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
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附則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境外匯款合同和發票篇三
編號:
立合同人: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_民法典》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____________貸款。
第二條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第三條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息:月息____________‰,年息____________%;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______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借款償還:借款方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為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_____(公章)擔保方: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境外匯款合同和發票篇四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信用證:由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的_______信用證。
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大寫)_________,(幣種)_______。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_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保證按本合同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_____、重組破產。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9.其他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為止。
本合同受_法律管轄。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公章)借款人: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簽字)授權人: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境外匯款合同和發票篇五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_民法典》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
第二條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止。
第三條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息:月息_______%,年息_______%;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_______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借款償還:借款方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為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