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寫給人看的,條理不清,人們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這樣就達不到總結的目的。相信許多人會覺得總結很難寫?以下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質的總結范文,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2023年行政事業單位個人總結護士長范本一
一、嚴于律己,自覺加強黨性鍛煉,政治思想覺悟得到提高。
始終堅持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論,堅持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并用以指導自我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實踐。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堅定共產主義信念,與黨組織持續高度一致。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用心主動,勤奮努力,不畏艱難,盡職盡責,任勞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二、強化理論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作為一名剛步入運政的新人,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臺已發生轉變,自我又缺乏工作經驗,所以只有不斷加強學習,積累充實自我,才能鍛煉好為人民服務的本領。工作以來,始終堅持一邊工作一邊學習,不斷提高了自身綜合素質水平。
一是認真學習黨的各種重要思想,深刻領會其科學內涵,認真學習“創先爭優”,進一步夯實了理論基礎,提高了黨性認識和思想道德素質。
二是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始終持續虛心好學的態度對待業務知識的學習。學習到了許多工作方法,與群眾直接接觸,真正做到深入到群眾中去。平時,多看、多問、多想,主動向領導、向群眾請教問題,機關學習會、各種工作會議都是我學習的好機會。此外,認真參加各類培訓、會議,透過執法培訓,熟練掌握了業務技能。業務知識的學習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長起來。
三是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作為辦公室人員需要負責處理各種文件,另外作為運政執法人員,更是直接涉及到許多法律法規的運用問題。結合自我的工作實際特點,利用業余時光,自覺加強了對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進一步增強了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
三、努力工作,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我始終堅持嚴格要求自我,勤奮努力,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職工作。不管是在辦公室,還是在違規處理室,工作盡職盡責、任勞任怨,努力做好服務工作,當好參謀助手。
(一)辦公室工作。能夠說辦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務性質的工作,既要對外服務,也對內服務,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腳勤:在接待群眾來訪辦事時,都能主動詢問是否有需要辦理的事,遇到辦理不了的案件時能耐心向其解釋清楚,或幫忙其聯系他人,使群眾能盡快辦好手續,樹立好運政的形象。同時在組織會務、后勤管理、打字復印等工作上也盡職盡責,不留下任何紕漏。
(二)違章處罰室工作。在違章處罰室,先是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云南省道路運輸條例》,了解法律法規,并解讀大理州交通運政管理處下發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執行標準;然后向有經驗的同事請教相關問題,向他們學習操行、處理問題的的方法方式。在遇到駕駛員有疑問時,認真向他們解釋相關的法律法規,使他們回顧三個月的來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學習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進步,成長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認識到自我的不足之處:首先,在理論學習上遠不夠深入,尤其是將理論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的潛力還比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經驗尚淺,法律知識不足,狀況了解不細,給工作帶來必須的影響,也不利于盡快成長;再次,在工作中主動向領導匯報、請示的多,相對來說,為領導出主意、想辦法的時候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必須會揚長避短,克服不足、認真學習、發奮工作、用心進取、盡快成長,把工作做的更好,為人民群眾做的更多,貢獻做的。
2023年行政事業單位個人總結護士長范本二
市、區各部委辦局、事業單位、各縣人事局、在寧部屬事業單位、駐寧部隊所屬事業單位:
為貫徹執行寧政發[1994]184號文《關于印發〈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特制定本實施細則,請遵照
執行。
一、實施范圍及對象
(一)凡本市市、區機關、事業單位(含集體事業單位)和在寧的部屬事業單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以及駐寧部隊所屬事業單位的全體工作人員均實行養老保險。
(二)全體工作人員包括國家干部、聘用制干部、固定工人、勞動合同制工人和計劃內臨時工。
(三)本著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1994年列入首批統籌的范圍和對象為:
1.本市市、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含集體事業單位)和工資關系由本市代管的中央部屬事業單位,以及駐寧部隊所屬事業單位中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含執行國家工資標準的計劃內臨時工)、聘用制干部。
2.本市市、區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包括集體事業單位)和工資關系由本市代管的中央部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以及駐寧部隊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全體職工。
(四)其他單位和人員逐步展開。
二、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及籌集標準
(一)養老保險基金由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共同承擔,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節余、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統一籌集。
(二)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按下列渠道列支:國家機關及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在行政事業費中列支;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含集體事業單位)按照差額比例,分別在財政和自有資金中解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含集體事業單位)在創收收入中列支,稅前提取。
(三)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統一籌集標準,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依據全部在職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和離退休人員費用兩項之和的23繳納;聘用制干部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由單位按其工資總額的23繳納;在職職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額的1繳納。
(四)職工工資總額的組成項目,以蘇政發[1994]3號文及省、市工資管理部門出臺的各種工改答復口徑為準。具體組成項目如下:
國家機關:干部實行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技術工人實行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獎金;普通工人實行的崗位工資和獎金。機關工人獎金占工資構成的30。
事業單位:職員實行的職務工資和崗位目標管理津貼,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和津貼;技術工人實行的技術等級工資和崗位津貼;普通工人實行的等級工資和津貼。上述津貼部分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中占工資構成的50。
工資總額還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的職務崗位津貼;工改后保留的綜合補貼和各種保留外掛工資。
實行“工效掛鉤”和工資總額包干的事業單位,其工資總額應以市、區人事局工資計劃部門核定的工資總額為準。
各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開戶銀行按時代為扣繳,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各單位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扣繳,并按季向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以下簡稱市機關事業社保處)繳納。
(五)原未參加養老保險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含執行國家工資標準的計劃內臨時工)、非在職聘用制干部,其基本養老保險費應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補交至1993年12月底,補交部分由單位按1993年12月本人工資額的15一次性繳納,個人部分免交。
(六)合同制工人和非在職聘用制干部投保年限必須滿15年以上,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投保繳費不足15年的,只能按其在職期間繳費每滿一年一次性發給相當于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3個月的生活補助費。執行國家工資標準的計劃內臨時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投保繳費不足15年的,也按上述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
(七)原在勞動部門參加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自本實施細則執行之日起一律劃轉到市機關事業社保處投保,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市勞動局根據寧政發[1994]184號文件規定劃轉到市機關事業社保處管理。
三、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和撥付
(一)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按季收繳,全額結算,差額撥付。各單位在每季度的首月10號前填報本單位上季度的養老保險基金結算表,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在10日內審定結束,開出委托收款憑證,委托各單位所在開戶銀行代為扣繳或劃撥,扣繳部分存入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在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基金專戶。
(二)各單位應按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逾期不繳的按日加收應繳納數額的5‰。滯納金。對虛報冒領者,處以3倍于冒領金額的罰款。滯納金和罰金委托各單位開戶銀行收繳,并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三)各單位可根據自身的經
濟實力,從自有資金中提取一部分為本單位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亦鼓勵職工參加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本金和利息記入職工的《養老保險手冊》,所有權歸個人,離退休(職)時由本人或法定受益人選擇一次或分次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保險基金及利息,不得進行社會調劑。
(四)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
老金的支付項目和計發比例,根據國家、省、市歷年來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1.參加1993年工資套改的離退休(職)人員(含按蘇人四[1994]18號文模擬套改的離休干部)基本養老金支付項目以蘇政發[1994]3號文及省、市工改答復口徑為準。
2.未參加1985年工資套改的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支付項目包括離退休(職)前的標準(等級)工資、工齡津貼、職務崗位津貼、國發(1989)82號文增資、蘇人八[1994]25號文增發的退休補助費、副食價格補貼和生活補貼、1993年工改增發的平均增資額和已實行的各項津、補貼。
3.參加1985年工資套改但未參加1993年工資套改的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支付項目包括:離退休(職)前的基本職務工資、工齡津貼、職務崗位津貼、國發[1989]82號文增資、1993年工改增發的平均增資額和已實行的各項津、補貼。
上述離退休(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國發[1978]104號文、國發[1982]62號文、蘇人四[1986]26號文、蘇人八[1994]25號文,蘇政發[1994]3號文及有關政府文件所確定的計發離退休(職)費的比例。
離退休(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仍由各單位代為發放。
四、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
(一)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轉入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在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屬于全體參加投保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職)人員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或挪作他用。對存入銀行專戶的養老保險基金,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所得利息并入養老保險基金。積累基金的一部分可以購買國家債券等,結余部分實行財政專戶存儲,確保其保值增值。
(二)參加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應為職工建立《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期填寫繳費情況并代為保管。《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作為離退休(職)時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流動時隨同轉移。
(三)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具體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撥付、管理等工作,可按規定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提取3管理服務費,主要用于必要的行政和業務開支,不計征稅費。
(四)市機關事業社保處的財務管理,接受市財政、稅務、審計部門的監督。
五、其他
(一)自本細則實施之日起,各單位到市、區人事局計劃部門審批工資基金時,必須先審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結算憑證,否則不予批準工資基金計劃。
(二)職工實行養老保險后,原單位與離退休(職)人員的隸屬關系不變,其政治、生活、醫療和未列入養老保險的各項補貼等待遇不變,仍由原單位負責。
(三)為確保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發放,可根據社會物價、工資增長和離退休費用的變化情況適時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比例、支付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四)單位成建制改組、合并、解體時,應依法清償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發生債務時,不得用養老保險費做抵押或償還債務,其離退休(職)人員應隨同在職職工由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統一合理劃轉,并報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同時辦理有關手續。新建單位自發工資之日起,必須按寧政發[1994]184號文規定,為本單位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五)市機關事業社保處有權核查參加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的有關帳目、報表、工資總額及基本養老金的發放情況,被核查單位應予配合,據實提供有關資料。
(六)參加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有權向市機關事業社保處查詢本單位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記載情況,職工和離退休(職)人員有權向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和所在單位查詢本人各項養老保險費繳納和領取情況,市機關事業社保處或單位應予提供方便。
(七)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由縣人事局負責,接受市機關事業社保處業務指導。
(八)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的對象必須是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干部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工人年滿五十周歲的離退休(職)人員。
(九)本細則實施后,對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職)人員,在辦理離退休(職)手續時,須將有關審批資料報市機關事業社保處,經審核認可后,方能領取基本養老金。
(十)本細則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省人事部門另有統一規定的,按統一規定執行。
(十一)本實施細則從1994年1月1日起實行。
(十二)本實施細則由南京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2023年行政事業單位個人總結護士長范本三
根據《關于開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落實情況專項監督行動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專人負責,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貫徹落實情況開展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專門召開工作部署會議,成立了領導小組,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落實責任科室和工作職責,積極開展了“三項制度”培訓學習和宣傳工作,健全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定期開展了執法案卷自查工作,以促進行政執法公開透明、合法規范為目標,將“三項制度”的落實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續穩步推進。
(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落實情況。依照行政執法信息公示相關規定,依據行政執法公示的要求,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類別,在政務服務網全面公布權責清單,政務服務大廳窗口設置咨詢窗口、投訴舉報等信息和服務指南及辦事流程。同時在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及時準確錄入數據,有專門錄入員和審核員,修訂完善各類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明確各個執法環節記錄的內容、方式、載體等事項,完善執法信息采集、存儲、分析、歸檔等規范化建設制度。
(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落實情況。通過文字、拍照等方式,對立案、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等行政執法活動進行記錄并歸檔,實現行政執法行為的全過程留痕管理。一是規范文字記錄。以省上業務主管部門制定的本系統各類執法文書范本和電子信息格式為依據,規范開展文字記錄工作,并按執法案卷標準制作、管理和保存執法卷宗,積極推行執法文書和執法案卷電子化。
(三)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有效落實。為保證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落到實處,局黨組明確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主體為局法制機構。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對重大復雜疑難法律事務組織法律顧問協助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建議,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法制審核工作中的作用。
推進“三項制度”工作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1、按照執法過程中應當進行音視頻記錄,因為執法儀采購還未能到位,尚不能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2、培訓學習機會較少,執法人員能力素質建設待加強。
為切實提高住建系統行政執法水平,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下一步將強化工作措施,認真加以規范和完善。一是全面系統地學習住建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二是進一步強化和細化行政處執法工作要求,同時建立法制審核人員定期培訓制度,案例教學等多種培訓方式,不斷提高法制審核人員的法律素養和業務能力。完善三項規章制度建立日常工作長效機制,提高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2023年行政事業單位個人總結護士長范本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年行政事業單位個人總結護士長范本五
1、完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流程梳理并及時落地;
2、會計憑證編制及稽核,各類財務報表的編制、審核,報表合并、存檔;
3、公司涉稅工作處理,各項目經營決策及財務數據分析;
4、協助制定年度、季度、月度財務計劃,編制年度公司和部門財務預算,協同分解制訂部門月度預算;
5、審核項目物業費臺賬登記情況,核查登記臺賬明細的真實合理性,項目票據使用合規性;
6、 對包干項目客服等進行簡單財務工作指導與培訓,協助總部內控檢查;
7、協助采購及行政部做好資產及檔案管理;
8、領導授權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