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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一
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和發展,公務接待活動日益增多,接待內容也不斷擴大。以下為您介紹的是公務接待規定,歡迎閱讀!
第一條為了規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國內公務接待行為。
本規定所稱國內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
第三條國內公務接待應當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完善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國內公務接待標準。
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指導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
鄉鎮黨委、政府應當加強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規定和開支標準。
第五條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人員數量,禁止異地部門間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禁止重復性考察,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
公務外出確需接待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告知內容、行程和人員。
第六條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國內公務接待范圍,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國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將休假、探親、旅游等活動納入國內公務接待范圍。
第七條接待單位應當根據規定的接待范圍,嚴格接待審批控制,對能夠合并的公務接待統籌安排。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
公務活動結束后,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并由相關負責人審簽。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
第八條國內公務接待不得在機場、車站、碼頭和轄區邊界組織迎送活動,不得跨地區迎送,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安排群眾迎送,不得鋪設迎賓地毯;地區、部門主要負責人不得參加迎送。嚴格控制陪同人數,不得層層多人陪同。
接待單位安排的活動場所、活動項目和活動方式,應當有利于公務活動開展。安排外出考察調研的,應當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不得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第九條接待住宿應當嚴格執行差旅、會議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定點飯店或者機關內部接待場所安排,執行協議價格。出差人員住宿費應當回本單位憑據報銷,與會人員住宿費按會議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第十條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第十一條國內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
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車,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確因安全需要安排警衛的,應當按照規定的警衛界限、警衛規格執行,合理安排警力,盡可能縮小警戒范圍,不得清場閉館。
第十二條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國內公務接待經費的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公務接待費用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
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價格等實際情況,按照當地會議用餐標準制定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工作餐開支標準,并定期進行調整。接待住宿應當按照差旅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接待對象在當地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接待開支標準應當報上一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
接待費資金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當采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機關內部接待場所應當建立健全服務經營機制,推行企業化管理,推進勞動、用工和分配制度與市場接軌,建立市場化的接待費結算機制,降低服務經營成本,提高資產使用效率,逐步實現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以任何名義新建、改建、擴建內部接待場所,不得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進行超標準裝修或者裝飾、超標準配置家具和電器。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集中統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資源共享機制。
第十六條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級黨政機關各部門和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規章制度。
制定情況;。
(五)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管理使用情況。
黨政機關各部門應當定期匯總本部門國內公務接待情況,報同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備案。
第十八條財政部門應當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經費開支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計部門應當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經費進行審計,并加強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的審計監督。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按年度組織公開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制度規定、標準、經費支出、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有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將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納入問責范圍。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國內公務接待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嚴肅追究接待單位相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黨紀責任、行政責任并進行通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積極推進國內公務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有效利用社會資源為國內公務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車等服務。推行接待用車定點服務制度。
第二十二條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應當依照本規定制定本地區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二
為規范市社機關公務接待工作,嚴格控制經費支出,防止鋪張浪費,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和省、市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市社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接待原則。
1、統籌管理的原則:市社機關的接待工作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并具體承辦接待工作。
2、對口接待的原則: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與市社機關各處室聯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則上對等、對口接待。
3、事前審批的原則:所有接待事項,必須事先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未經批準的接待費用不得報銷。
4、勤儉節約的原則:接待工作既要熱情周到,禮貌待客,又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經費開支,杜絕奢侈浪費。
5、定點接待的原則:區別不同接待對象,確定在市社簽約的不同賓館(飯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飯店就餐的,須經主要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
二、接待范圍。
1、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來訪、考察、檢查工作的。
2、區(市)供銷社和社屬單位的人員來機關辦事需接待的。
3、經領導批準確需要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經辦人如實填寫《接待批辦單》,寫明來客姓名、單位、職務、人數、來訪目的及活動天數,由承辦處室、經辦人簽字,簽單時需注明招待對象和時間。
1、接待來訪的客人,相關處室應及時向市社領導報告,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2、接待應邀的客人,邀請處室應事先征得市社領導同意,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有關部門的,由相關處室向市社領導報告,市社領導同意后辦公室安排具體接待。
4、市社領導接待客人,原則上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5、直接與辦公室聯系的接待,辦公室應向市社領導報告,并負責做好接待。
6、確因特殊原因來不及按正常程序審批的公務接待,須向市社領導說明原因;接待工作結束后,由負責組織接待的處室或人員補辦審批手續。
四、接待標準。
1、住宿標準。
接待對象確需要安排住宿時,由辦公室負責在定點賓館(飯店)安排,省部級干部按有關規定報市有關部門;司局級干部可安排住單間;處級以下人員安排住標間。收費標準按照辦公室與定點賓館(飯店)簽訂的協議價格執行。費用一般由接待對象支付。
2、工作餐標準。
廳局級干部及其隨行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80元;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請標準。
公務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請,確需宴請的,一般只安排一次,
外地來訪人員,原則上只接待到達或離去一餐。
廳局級干部其及隨行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12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80元。煙、酒、飲料等費用開支原則上不超過宴請標準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島產品為主。確須提高宴請標準的須報主要領導批準。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陪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客人人數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較多,可適當增加陪餐人員。
宴請期間不安排司機就餐,每人每餐發工作餐補貼50元;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發補貼。
五、其他事項。
(一)因工作需要,確需贈送客人禮品的,應提前做出預算申請,報主要領導簽批后,由辦公室酌情置辦。
(二)外事接待按青島市外事接待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接待任務完成后,由辦公室按照領導簽批的接待內容,對接待處室提交的有關票據或發生的支出事項逐一進行審核、登記后,經主任簽字后由財務報銷。凡超出接待內容以外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四)接待費開支使用情況定期向領導成員通報,并予以公示,接受監督。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三
接待對象確需要安排住宿時,由辦公室負責在定點賓館(飯店)安排,省部級干部按有關規定報市有關部門;司局級干部可安排住單間;處級以下人員安排住標間。收費標準按照辦公室與定點賓館(飯店)簽訂的協議價格執行。費用一般由接待對象支付。
2、工作餐標準。
廳局級干部及其隨行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80元;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請標準。
公務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請,確需宴請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來訪人員,原則上只接待到達或離去一餐。
廳局級干部其及隨行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12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80元。煙、酒、飲料等費用開支原則上不超過宴請標準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島產品為主。確須提高宴請標準的須報主要領導批準。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陪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客人人數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較多,可適當增加陪餐人員。
宴請期間不安排司機就餐,每人每餐發工作餐補貼50元;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發補貼。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四
公務接待用餐必須遵循“有利工作、熱情周到、務實節儉”的原則和“歸口列支、統一管理、總額控制”的要求,嚴禁大吃大喝、揮霍浪費,堅決杜絕超標準接待和利用公款進行非公務接待等行為。
二、用餐要求。
(一)用餐形式。
一般不得安排宴請,確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一次工作餐。用餐一般采用自助餐形式,確實不具備采用自助餐條件的,可安排桌餐。
(二)用餐標準。
早餐標準:每人每餐不超過30元;午餐和晚餐標準:每人每餐不超過120元。
(三)菜品安排。
自助餐原則上不超過六冷菜、六熱菜、四點心(主食)、兩個湯的標準,以家常菜為主。
(四)陪餐安排。
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五)用餐地點。
公務用餐原則上在校內餐廳就近安排,如確因接待需要,可安排在校外,但需提前報經校長辦公室和分管校領導同意。
(六)其他要求。
1.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資等活動外,省內公務接待用餐一律不準飲酒;。
2.工作日午餐嚴禁飲酒;。
3.用餐時不上香煙;。
4.根據規定確需飲酒的,不上高檔酒,酒水金額一般不得超過菜金的40%。
三、用餐申請及審批。
全校公務接待用餐嚴格實行申請和審批制度,由校長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
(一)用餐申請。
各單位經辦人員根據工作實際和接待需要,如實填寫《校公務接待用餐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后報送校長辦公室。接待對象及人數、用餐類型、申請金額、陪餐人數等內容填寫不完整或不準確的《申請單》不予受理。
(二)用餐審批。
各單位用餐申請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審核并呈分管校領導簽批后可安排用餐。如遇特殊情況需臨時進行公務接待,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審核并報請分管校領導口頭同意后方可安排,但事后需及時呈分管校領導補辦審批手續。
四、用餐費用報銷。
(一)《申請單》存放在校長辦公室,由各單位經辦人員根據需要到校長辦公室綜合科填寫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餐費由承辦餐廳與辦公室統一辦理結算。餐費一般須當月結算,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不予報銷:
1.未履行申請審批手續,先行安排用餐的;。
2.發票未經分管校領導或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的;。
3.發票金額超出《申請單》填寫金額的;。
4.持非餐飲發票的;。
5.超過3個月結算期限的;。
五、自有資金業務接待。
各院部、部門使用自有資金進行業務接待的,應嚴格按照本規定中關于用餐標準、用餐要求等內容執行,餐費發票須經分管校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六、監督和檢查。
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定期會同校長辦公室、財務處、審計處對學校公務接待和各院部、部門業務接待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者要嚴肅追究和處理。
七、附則。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我校之前關于公務接待用餐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五
為加強機關公務接待、加班用餐管理,控制經費開支,減少公務支出,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分享關于公務接待用餐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嚴格公務接待紀律,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
(一)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日午間飲酒;。
(二)嚴禁用公款在部門之間相互宴請;違反規定的一律由召集人自己買單;。
(三)嚴禁接受影響公正執行督查公務的宴請;。
(四)嚴禁在參加培訓、學習期間用公款相互宴請。
二、實行來客接待派餐單制度。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就餐的,由承辦者向分管主任提出申請,說明來客單位、人數和事由并填寫《公務接待派餐單》,經審批同意后,按派餐單指定的地點和標準就餐。否則費用一律自理。
三、嚴格控制接待標準。上級部門檢查指導工作,外地同級單位領導洽淡工作嚴格控制接待標準。
四、限定陪客人數。因公務接待需要陪客,原則上按科室對等進行安排。
五、實行接待費報銷核審制。接待費結算時,必須附有派餐單、原始菜單(經辦人、審核人簽字認可)和發票,否則財務不予報銷。嚴禁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餐費及違反本規定的餐費。
六、實行加班就餐派單制度。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對于因工作要求需加班就餐的,由綜合科統一安排,辦理以下手續:
1、事前向分管領導申請,提出加班事由、人數。
2、經分管領導批準,到綜合科填制加班派餐單,執行午餐、晚餐每人次15元、早餐每人次5元的標準。
3、加班就餐票據(附有派餐單、原始菜單),統一由綜合科審核后,每周一次交分管主任、主任簽批。
一、總體原則。
公務接待用餐必須遵循“有利工作、熱情周到、務實節儉”的原則和“歸口列支、統一管理、總額控制”的要求,嚴禁大吃大喝、揮霍浪費,堅決杜絕超標準接待和利用公款進行非公務接待等行為。
二、用餐要求。
(一)用餐形式。
一般不得安排宴請,確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一次工作餐。用餐一般采用自助餐形式,確實不具備采用自助餐條件的,可安排桌餐。
(二)用餐標準。
早餐標準:每人每餐不超過30元;午餐和晚餐標準:每人每餐不超過120元。
(三)菜品安排。
自助餐原則上不超過六冷菜、六熱菜、四點心(主食)、兩個湯的標準,以家常菜為主。
(四)陪餐安排。
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五)用餐地點。
公務用餐原則上在校內餐廳就近安排,如確因接待需要,可安排在校外,但需提前報經校長辦公室和分管校領導同意。
(六)其他要求。
1.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資等活動外,省內公務接待用餐一律不準飲酒;。
2.工作日午餐嚴禁飲酒;。
3.用餐時不上香煙;。
4.根據規定確需飲酒的,不上高檔酒,酒水金額一般不得超過菜金的40%。
三、用餐申請及審批。
全校公務接待用餐嚴格實行申請和審批制度,由校長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
(一)用餐申請。
各單位經辦人員根據工作實際和接待需要,如實填寫《校公務接待用餐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后報送校長辦公室。接待對象及人數、用餐類型、申請金額、陪餐人數等內容填寫不完整或不準確的《申請單》不予受理。
(二)用餐審批。
各單位用餐申請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審核并呈分管校領導簽批后可安排用餐。如遇特殊情況需臨時進行公務接待,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審核并報請分管校領導口頭同意后方可安排,但事后需及時呈分管校領導補辦審批手續。
四、用餐費用報銷。
(一)《申請單》存放在校長辦公室,由各單位經辦人員根據需要到校長辦公室綜合科填寫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餐費由承辦餐廳與辦公室統一辦理結算。餐費一般須當月結算,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不予報銷:
1.未履行申請審批手續,先行安排用餐的;。
2.發票未經分管校領導或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的;。
3.發票金額超出《申請單》填寫金額的;。
4.持非餐飲發票的;。
5.超過3個月結算期限的;。
五、自有資金業務接待。
各院部、部門使用自有資金進行業務接待的,應嚴格按照本規定中關于用餐標準、用餐要求等內容執行,餐費發票須經分管校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六、監督和檢查。
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定期會同校長辦公室、財務處、審計處對學校公務接待和各院部、部門業務接待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者要嚴肅追究和處理。
七、附則。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我校之前關于公務接待用餐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1、公務接待用餐范圍:上級機關、領導來鄉視察、調研、檢查工作;兄弟鄉鎮來鄉工作交流;鄉政府及部門會議;村級干部來鄉辦事;各部門因公需要就餐的。
2、公務接待原則上安排在鄉政府食堂用餐。在本鄉范圍內就餐的,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其他任何人無權安排就餐;確有需要安排在本鄉范圍外用餐,由對口接待分管領導請示書記、鄉長同意后,方可安排,實行誰經手誰負責制度。
3、鄉政府食堂接待用餐標準:市級領導及以上規格部門單位,接待標準為25元/人;本市科局級部門單位,接待標準為20元/人;村干部會議接待用餐標準為14元/人;盒飯標準為7元/人。接待用餐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提高標準的,要先報經書記、鄉長批準。
4、公務招待實行對口接待、對口陪餐。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特殊情況應報請書記、鄉長批準,不得擅自增加陪餐人員。
5、工作日期間中餐不得安排飲酒。
6、所有公務接待就餐的經辦人員必須在就餐單上簽字,并注明接待事由,及陪餐人員數,否則,不予以認可。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六
喝酒敗壞黨風,喝酒影響工作,喝酒浪費錢財,似乎酒就是罪魁禍首,于是禁酒就理所當然,也令人快意。為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深入推進作風建設,維護黨政機關良好形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發《自治區公務接待禁止飲酒的規定》。
無論是八項規定、公車改革,還是黨政機關禁止興建樓堂館所、清理違規辦公用房,嚴格辦公用品標準、禁止配備高端辦公用品等一系列舉措都釋放出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強烈信號,車輪上的腐敗、舌尖上的腐敗得到有效遏制,反四風工作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黨員干部是引領社會風氣的方向標,新疆省在嚴格干部管理工作上,出臺了公務接待禁止飲酒的規定,可以說正是對從嚴治黨、治吏精神的一脈相承,對接待飲酒問題樹紀律、立規矩,痛擊官場酒文化沉珂的舉措值得人們點贊。
喝酒陋習之風必須狠剎,中央的八項規定就是一記重拳,進一步規范了公務接待標準、糾正了公務接待中的不正之風,新疆的禁酒令更是把規定細化,明確要求自治區范圍內的公務接待一律禁止飲酒,因外事接待等特殊情況必須報紀檢機關審批,實實在在的舉措進一步扎緊了制度的籠子。禁酒令一出,不僅是對干部自身的保護、有利于干部的身心健康,更通過制度規范的形式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態風氣,以立規矩、明紀律的方式將飲酒拼酒干工作的陋習徹底摒棄。
“空談誤國,實干興邦”,酒桌子上的“三拍干部”還少嗎?禁酒令是剛性規定,猶如一道緊箍咒為作風建設加碼,下一步的關鍵還在逗硬落實上,對敢于越界者必須按照規定嚴肅追責、從嚴處理,才能切實樹立起紀律的高壓線,當然,干部自身也應該進一步認識到過度飲酒的危害,從思想深處徹底摒棄“靠喝酒辦事、晉升”的錯誤觀念,唯有思想樹牢、制度跟上的雙管齊下,才不會再讓酒精成為壓倒干部的最后一根稻草。
第一條為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黨委十條規定精神,深入推進作風建設,持之以恒糾正“四風”,維護黨政機關良好形象,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自治區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自治區范圍內所有的公務接待一律不準飲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飲酒的,報本級紀委(紀檢組)審核批準。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公務接待,是指符合《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的接待活動。
第五條本規定所稱一律不準飲酒,是指一律不得飲用任何人和任何單位提供的任何酒類。
第六條對違法本規定的,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第七條對執行本規定不力、導致管轄范圍內違規違紀行為多發頻發,或者因發生違法本規定行為而產生不良社會影響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地區、部門和單位,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第八條本規定由自治區黨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商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及有關部門承擔。
第九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七
1、統籌管理的原則:市社機關的接待工作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并具體承辦接待工作。
2、對口接待的原則: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與市社機關各處室聯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則上對等、對口接待。
3、事前審批的原則:所有接待事項,必須事先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未經批準的接待費用不得報銷。
4、勤儉節約的原則:接待工作既要熱情周到,禮貌待客,又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經費開支,杜絕奢侈浪費。
5、定點接待的原則:區別不同接待對象,確定在市社簽約的不同賓館(飯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飯店就餐的,須經主要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
二、接待范圍。
1、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來訪、考察、檢查工作的。
2、區(市)供銷社和社屬單位的人員來機關辦事需接待的。
3、經領導批準確需要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經辦人如實填寫《接待批辦單》,寫明來客姓名、單位、職務、人數、來訪目的及活動天數,由承辦處室、經辦人簽字,簽單時需注明招待對象和時間。
1、接待來訪的客人,相關處室應及時向市社領導報告,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2、接待應邀的客人,邀請處室應事先征得市社領導同意,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有關部門的,由相關處室向市社領導報告,市社領導同意后辦公室安排具體接待。
4、市社領導接待客人,原則上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5、直接與辦公室聯系的接待,辦公室應向市社領導報告,并負責做好接待。
6、確因特殊原因來不及按正常程序審批的公務接待,須向市社領導說明原因;接待工作結束后,由負責組織接待的處室或人員補辦審批手續。
1、住宿標準。
接待對象確需要安排住宿時,由辦公室負責在定點賓館(飯店)安排,省部級干部按有關規定報市有關部門;司局級干部可安排住單間;處級以下人員安排住標間。收費標準按照辦公室與定點賓館(飯店)簽訂的協議價格執行。費用一般由接待對象支付。
2、工作餐標準。
廳局級干部及其隨行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80元;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請標準。
公務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請,確需宴請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來訪人員,原則上只接待到達或離去一餐。廳局級干部其及隨行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12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80元。煙、酒、飲料等費用開支原則上不超過宴請標準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島產品為主。確須提高宴請標準的須報主要領導批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陪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客人人數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較多,可適當增加陪餐人員。宴請期間不安排司機就餐,每人每餐發工作餐補貼50元;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發補貼。
五、其他事項。
(一)因工作需要,確需贈送客人禮品的,應提前做出預算申請,報主要領導簽批后,由辦公室酌情置辦。
(二)外事接待按青島市外事接待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接待任務完成后,由辦公室按照領導簽批的接待內容,對接待處室提交的有關票據或發生的支出事項逐一進行審核、登記后,經主任簽字后由財務報銷。凡超出接待內容以外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四)接待費開支使用情況定期向領導成員通報,并予以公示,接受監督。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八
為規范局機關公務接待工作,保持廉潔、務實、勤儉、節約的良好工作作風,現根據中央和省、市委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市檔案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接待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本著有利公務的原則,實行統籌安排,使接待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
二、接待范圍。
1、國家、省檔案局和市委、市政府領導及其他地市來我局視察、指導工作的領導。
2、與檔案事業發展有重要關系的市直部門、區縣和鄉鎮的領導。
3、經局長同意確需接待的其他客人。
三、接待程序。
1、接待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各位局領導和各科室接到來客通知后,要及時與辦公室聯系,經辦公室請示局長同意,確需接待的,由接待經辦人如實填寫《接待批辦單》,寫明來客姓名、單位、職務、人數、來訪目的及活動天數。
2、辦公室要根據來客情況,提出接待標準、陪餐人員等建議,經局長同意后,由經辦人負責到指定賓館聯系辦理,按標準做好接待服務工作。
四、接待標準。
1、宴請標準:要本著節儉、突出特色的原則,做到不鋪張、不浪費,既熱情周到,又讓客人滿意,就餐標準由陪餐人員按每個季節的一般就餐標準靈活掌握安排。同時,接待要實行對等、對口接待,其他局領導和科室人員不屬對口的,一般不參加接待。
2、陪餐人數:為壓縮開支,要盡量減少陪餐人數,不論是上級還是其他單位來人,都要嚴格控制一客多陪,具體陪客人員原則上由局領導指派,陪餐人數最多不超過3人。
3、住宿:地廳級以上領導一般安排套間,縣處級領導一般安排標準間,其他客人一般安排標準間或三人間。
五、接待要求。
1、對接待范圍內的客人,要尊重其生活習慣,根據其需要和特點,提供適合客人口味的餐食,選料要鮮活、注意營養,確保安全衛生,突出地方風味,原則上只用本地茶水、酒和飲料。
2、辦公室在接待工作中,要妥善安排好接待任務,從大處著想,從小事著手,確保接待工作不出紕漏,接待人員要自覺遵守接待規定,嚴格控制接待范圍,執行同城不吃請的規定,準確把握接待規格。
3、符合接待規定的客人,原則上由辦公室安排在指定賓館食宿,市委、市政府另有接待標準的除外。接待結束后,接待經辦人員要當場核清餐單費用并簽字,由辦公室定期與賓館結算。凡未經局主要領導同意,在其他地方接待客人,無《接待批辦單》的費用,一律不予結算。
六、接待經費的管理。
接待經費由辦公室統一管理使用,單立科目,單獨記賬。財務人員將每季度向局長匯報一次;每半年向局黨組會匯報一次;年底向全體人員進行通報。
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以上就是給大家分享的6篇2023年公務接待制度建設公務接待規定2023.8,希望能夠讓您對于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的寫作更加的得心應手。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九
地方級單位不得超過當年公務費的2%,中央級單位不得超過當年公務費的1%。
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業務招待費的開支標準。
1、地方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招待費的開支標準,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超過當年單位預算中“公務費”的2%。
2、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招待費不得超過當年單位預算中“公務費”的1%。
3、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招待費,一律通過現有資金渠道解決。對于公務費中財政安排的專項會議費、專項器具設備車船保養修理費及其他一次性專項經費,在計算業務招待費時應予以扣除。
4、工作人員到外地出差,如由接待單位負責安排食宿的,接待單位應在內部賓館、招待所安排;沒有內部賓館、招待所的,接待單位按當地規定的接待費用開支標準之內可在外部賓館安排食宿。以上兩種接待安排,都要按照現行差旅費標準收費,不足部分可由接待單位在業務招待費中列支。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十
接待對象確需要安排住宿時,由辦公室負責在定點賓館(飯店)安排,省部級干部按有關規定報市有關部門;司局級干部可安排住單間;處級以下人員安排住標間。收費標準按照辦公室與定點賓館(飯店)簽訂的協議價格執行。費用一般由接待對象支付。
2、工作餐標準。
廳局級干部及其隨行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80元;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請標準。
公務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請,確需宴請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來訪人員,原則上只接待到達或離去一餐。
廳局級干部其及隨行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12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80元。煙、酒、飲料等費用開支原則上不超過宴請標準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島產品為主。確須提高宴請標準的須報主要領導批準。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陪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客人人數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較多,可適當增加陪https:///餐人員。
宴請期間不安排司機就餐,每人每餐發工作餐補貼50元;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發補貼。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全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省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國內公務接待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國內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
第四條國內公務接待應當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原則。
第五條各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完善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國內公務接待標準。
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指導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
鄉鎮黨委、政府應當加強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規定和開支標準。
第六條嚴格審批控制。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公務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人員數量。公務外出須經所在單位相關負責同志批準。
第七條實行公函制度。公務外出確需接待單位接待的,由派出單位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告知內容、時間、行程、人數和人員身份。
第八條依規乘坐交通工具。公務外出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省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以乘坐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廳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以乘坐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二等艙,飛機經濟艙;其余人員,可以乘坐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輪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憑據報銷。
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如遇特別緊急情況,無法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須報告所在單位相關負責同志批準。
第九條嚴格按規定食宿。公務外出應當在定點飯店或者接待單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住宿,執行協議價格。省級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廳局級干部可以安排單間,其他人員安排標準間。出差人員住宿費應當回本單位憑據報銷,與會人員住宿費按會議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標準用餐,超出伙食補助費標準的部分由個人自理。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與會人員按照會議安排用餐。
第十條嚴格國內公務接待范圍。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和有公函的來訪人員,屬于國內公務接待范圍。國家工作人員的休假、探親、旅游等非公務活動和個人接待活動不得納入國內公務接待范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不予接待。
第十一條實行對口接待。上下級黨政機關之間、同級黨政機關之間、異地黨政機關之間開展公務活動,原則上由對口部門和單位負責接待。沒有對口單位的,根據來訪單位性質和公務活動內容,相對應地由黨委辦公廳(室)、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室)、政府辦公廳(室)、政協辦公廳(室)確定接待單位。
中央、國家各部委和有關單位、兄弟省區市省部級領導(含正副省部級)來湘,由對口部門和單位負責接待,視工作需要可以安排相關省領導參加。
黨和領導人來湘接待工作,由省委辦公廳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協同配合,按中央相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實行“一支筆”審批。各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活動要從嚴把關,從緊控制,實行統一管理,“一支筆”審批。機關內設機構的國內公務接待,由所在機關負責公務接待工作的部門或者負責同志批準,進行統一安排。
第十三條簡化迎來送往。不得在車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機場、碼頭和轄區邊界組織迎送活動,不得跨地區迎送,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安排群眾迎送,不得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地區、部門主要負責人不得參加迎送。一般不安排合影。
第十四條嚴格控制陪同人員。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不得層層多人陪同。省主要負責同志下基層,陪同的省直部門負責同志不超過4人,市州不超過2人,縣市區安排1人;其他省領導下基層,陪同的省直部門負責同志不超過2人,市州、縣市區只安排1名與考察調研工作相關的負責同志陪同,主要負責同志可不陪同。
省直部門負責同志下基層,不得要求地方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參加陪同。
各考察點負責同志均在考察點介紹情況,不得隨車同行。
第十五條嚴格食宿標準。嚴格按標準安排接待住宿用房,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嚴格按規定標準執行。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工作餐根據人數采用圓桌餐或者自助餐形式,以湖南本地家常菜為主,不得提供鮑魚、燕窩、魚翅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第十六條堅持低碳環保出行。國內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
第十七條嚴格執行安全警衛規定。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車,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確因安全需要安排警衛的,應當按照規定的警衛界限、警衛規格執行,合理安排警力,盡可能縮小警戒范圍,不得清場閉館。省領導到基層調研和出席公務活動,不得違反規定用警車開道,不得封路,不得限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八條如實填寫接待清單。公務活動結束后,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由相關負責同志審簽。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接待清單與派出單位公函要相一致,一起作為財務報銷憑證。
第十九條科學制定經費開支標準。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價格等實際情況,參照當地會議用餐標準制定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工作餐開支標準,并定期進行調整。接待住宿應當按照差旅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接待對象在當地的差旅住宿費標準。
中央、國家機關和外省來湘公務接待住宿標準,省部級每人每天不得超過800元,廳局級每人每天不得超過450元,處級及以下每人每天不得超過330元。
省本級差旅費按省財政廳規定的標準執行,盡可能在內部招待所安排食宿。
省本級會議費標準,一類會議每人每天住宿費300元,伙食費140元,其他費用100元,合計為540元;二類會議每人每天住宿費260元,伙食費120元,其他費用80元,合計為460元;三類會議每人每天住宿費240元,伙食費100元,其他費用60元,合計為400元。
接待開支標準應當報上一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備案。全省各地接待開支標準不得高于省本級統一標準。
第二十條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額限定。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國內公務接待經費的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公務接待費用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
第二十一條規范資金支付。接待費資金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當采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按照接待對象在當地的差旅標準由接待對象進行支付結算,在10個工作日內回本單位憑據報銷。
第二十二條嚴格支出報銷審核。接待費憑據報銷,報銷憑證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不得報銷任何超范圍、超標準以及與公務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嚴格控制接待設施建設。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以任何名義新建、改建、擴建內部接待場所,不得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進行超標準裝修或者裝飾、超標準配置家具和電器。
第二十四條建立接待資源共享機制。各級黨政機關要推進本級機關所屬接待場所的集中統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資源共享機制,提高利用效率。
第二十五條推進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建立健全服務經營機制,推行機關所屬接待場所企業化管理,推進勞動、用工和分配制度與市場接軌,建立市場化的接待費結算機制,降低服務經營成本,逐步實現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積極引入社會資源和資本參與機關所屬接待場所的服務經營,有效利用社會資源為公務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車等服務。推行接待用車定點服務制度。
第二十六條嚴格公務外出活動紀律。禁止異地部門間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禁止重復性考察,禁止以檢查指導、學習培訓、研討交流等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
第二十七條嚴格公務接待行為紀律。不得超規格、超標準接待,不得隨意增加接待項目,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和收受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第二十八條嚴格接待經費管理紀律。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禁止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第二十九條監督檢查主體。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本級黨政機關各部門和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財政部門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經費開支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計部門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經費進行審計,并加強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條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國內公務接待。
規章制度。
制定情況,國內公務接待標準執行情況,國內公務接待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國內公務接待信息公開情況,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管理使用情況。
黨政機關各部門應當定期匯總本部門國內公務接待情況,報同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備案。
第三十一條接受社會監督。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每年應當會同財政部門按年度組織公開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制度規定、標準、經費支出、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有關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二條嚴格責任追究。各級黨政機關要將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納入問責范圍,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并及時進行通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各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依照本辦法制定本地國內公務接待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各級政府招商引資、組織各類展會、經貿洽談會等,接待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因公來訪人員,應當參照本辦法實行單獨管理,明確標準,控制經費總額,加強審批管理,強化審計監督,杜絕奢侈浪費。
第三十五條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和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湖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十二
公司公務接待管理規定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公司接待管理部門及職責、費用控制、計劃與準備、接待標準及流程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各種接待工作和相關部門。
2術語和定義公司接待事務:公司在日常工作中發生的為開展各類業務經營和其他各項活動需要而產生的接待等交往應酬。
33管理部門及職責黨政辦為公司接待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接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擬定重要來賓的接待計劃,協調相關部門落實接待任務,提供后勤保障;公司各部門在接到重要來訪預約后,可報黨政辦,并協助擬定接待計劃,需公司領導出面、黨政辦協調的重要接待,應提前1天告知黨政辦。
44費用控制接待事務實行“對口接待,統一安排”,黨政辦作為公司接待事務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接待費用的審核與控制,做好用餐、住宿記錄,用車按車輛管理制度規定辦理。月末將各單位費用情況匯總上報公司總經理。
55計劃與準備5.1黨政辦在接到公司領導通知或相關部門來訪預約時,對來賓接待,應了解來賓基本情況:來賓職務、來訪具體時間、人數、本地逗留日期、目的和要求等。在這基礎上擬定接待計劃,排出日程安排表,酌情安排接待標準。
5.2黨政辦根據來賓情況按計劃通知參加會晤的領導、陪同人員、落實會晤時間及場所。
5.3黨政辦根據來賓情況提前按接待標準預定好宴請來賓的酒店,酌情安排酒水、香煙、用餐標準;提前按接待標準預約好來賓下榻酒店,酌情在房間內準備相關資料水果、香煙等。
5.4因特殊會議需要黨政辦須準備安排會場花卉、水果、煙茶、音響設備、投影設備、領導席簽、橫幅、制作歡迎牌、指示牌、安排禮儀人員,安排攝影攝像等。
5.5黨政辦根據情況安排接待所需車輛,保證車輛清潔,安全性能良好,司機車輛聽從黨政辦副經理和主接待人員協調安排,統一調度。
5.6黨政辦根據情況提前購買車票及機票。
66接待標準及流程16.1一級接待標準(陪同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
6.1.1迎接:總經理、副總經理、接待部門負責人在辦公樓大廳門口迎接,注意把握迎候時間,提前等候于迎接地點,接待人員引見介紹主賓時,要注意順序(遵守介紹時的先后次序。正規的做法,是要先介紹身份較低的一方,然后再介紹身份較高的一方。即先介紹主人,后介紹客人;先介紹職務低者,后介紹職務高者;先介紹男士、后介紹女士;先介紹晚輩、后介紹長輩;先介紹個人,后介紹集體。在介紹各方人士時,通常應當由尊而卑,按照其職務的高低,依次而行。來訪時主人先伸手表示歡迎。告辭時,待客人先伸手后,主人再相握。握手的力度以不握疼對方的手為限度,初次見面時,時間一般控制在3秒內。介紹時就把身份、地位低的一方介紹給相對而言身份、地位較為尊貴的一方。)6.1.2參觀:總經理、副總經理、接待部門負責人陪同,由接待部門負責人沿途介紹公司基本情況以及到達項目地后詳細介紹相關信息。
6.1.3座談:黨政辦確保公司環境、室內、洗手間清潔、室溫適度、燈光合適,將公司簡介或相關資料、紙筆、茶水杯、水果、香煙擺放于接待室。根據需要制作領導席簽、橫幅、歡迎牌、指示牌,調試好音響設備、投影設備、攝影攝像設備。
6.1.4用餐標準:黨政辦根據情況預定酒店:
6.1.5下榻賓館標準:黨政辦根據情況預定酒店:
6.1.6黨政辦根據情況、來賓意愿和興趣提前計劃參觀路線。
6.1.7黨政辦根據情況購買禮節性禮品。
26.2二級標準(陪同人員:副總經理、相關部門負責人)6.2.1迎接:由接待對口部門到公司大廳門口迎接,引導來賓。
6.2.2參觀:副總經理、相關部門經理陪同,由接待對口部門接待人沿途介紹公司基本情況以及到達項目地后詳細介紹相關信息。
6.2.3座談:黨政辦確保公司環境、室內、洗手間清潔、室溫適度、燈光合適,將公司簡介或相關資料、紙筆、茶水杯、水果、香煙擺放于接待室。
6.2.4用餐標準:黨政辦根據情況預定酒店。
6.2.5下榻賓館標準:黨政辦根據情況預定酒店。
6.2.6黨政辦根據情況購買禮節性禮品。
36.3三級標準(陪同人員:相關對口的部門負責人及人員)6.3.1參觀:相關對口的部門負責人及人員陪同,由相關人員沿途介紹公司基本情況以及到達項目地后詳細介紹相關信息。
6.3.2座談:黨政辦確保辦公樓環境、室內、洗手間清潔,將公司簡歷或相關資料、紙筆、茶水杯擺放于接待室。
6.3.3用餐標準:黨政辦根據情況預定酒店。
7.1儀表:面容清潔,衣著得體。
7.2舉止:穩重端莊,從容大方。
7.3言語:語氣溫和、禮貌文雅。
7.4態度:誠懇熱情,不卑不亢。
7.5迎接來賓時:要注意把握迎候時間,提前等候在公司門口或車站機場,接待人員引見介紹主賓時,要注意順序。
7.6接受名片時:要以恭敬的態度雙手接受,默讀一下后鄭重收入口袋中。
7.7過走廊時:通常走在客人的右前方,不時左側回身,配合客人腳步,轉彎處伸右手示意,并說“這邊請”。
7.8進電梯時:要告訴客人上幾樓,讓客人先進、先出。
7.9座談時:客人落座后,要以雙手奉茶,先客人,后主人,先領導,后同事。
7.10送客時:根據身份確定規格,若送至公司門口、汽車旁,招手待客人遠去,方可離開。
8注意事項接待中涉及機要事務、秘密文電、重要會議,要特別注意保密,接待中既要熟練介紹公司情況,又要內外有別,嚴守本公司機密,對不宜攝影攝像的場合,應向參觀人員說明。
9信息反饋接待人員應及時撰寫重要來訪信息,將與來訪者交流中取得的信息匯總整理,提取其中對公司有價值的信息交有部門領導。
10附則10.1本制度由公司綜合辦制定并解釋。
10.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了規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國內公務接待行為。本規定所稱國內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
第三條國內公務接待應當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原則。第四條各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完善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國內公務接待標準。
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指導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
文檔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聯系改正。
鄉鎮黨委、政府應當加強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規定和開支標準。
第五條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人員數量,禁止異地部門間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禁止重復性考察,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
公務外出確需接待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告知內容、行程和人員。
第六條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國內公務接待范圍,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國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將休假、探親、旅游等活動納入國內公務接待范圍。
第七條接待單位應當根據規定的接待范圍,嚴格接待審批控制,對能夠合并的`公務接待統籌安排。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
公務活動結束后,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并由相關負責人審簽。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十四
規范市社機關公務接待工作,嚴格控制經費支出,防止鋪張浪費,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的全文,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統籌管理的原則:市社機關的接待工作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并具體承辦接待工作。
2、對口接待的原則: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與市社機關各處室聯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則上對等、對口接待。
3、事前審批的原則:所有接待事項,必須事先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未經批準的接待費用不得報銷。
4、勤儉節約的原則:接待工作既要熱情周到,禮貌待客,又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經費開支,杜絕奢侈浪費。
5、定點接待的原則:區別不同接待對象,確定在市社簽約的不同賓館(飯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飯店就餐的,須經主要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
1、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來訪、考察、檢查工作的。
2、區(市)供銷社和社屬單位的人員來機關辦事需接待的。
3、經領導批準確需要接待的。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經辦人如實填寫《接待批辦單》,寫明來客姓名、單位、職務、人數、來訪目的及活動天數,由承辦處室、經辦人簽字,簽單時需注明招待對象和時間。
1、接待來訪的客人,相關處室應及時向市社領導報告,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2、接待應邀的客人,邀請處室應事先征得市社領導同意,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有關部門的,由相關處室向市社領導報告,市社領導同意后辦公室安排具體接待。
4、市社領導接待客人,原則上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5、直接與辦公室聯系的接待,辦公室應向市社領導報告,并負責做好接待。
6、確因特殊原因來不及按正常程序審批的公務接待,須向市社領導說明原因;接待工作結束后,由負責組織接待的處室或人員補辦審批手續。
1、住宿標準
接待對象確需要安排住宿時,由辦公室負責在定點賓館(飯店)安排,省部級干部按有關規定報市有關部門;司局級干部可安排住單間;處級以下人員安排住標間。收費標準按照辦公室與定點賓館(飯店)簽訂的協議價格執行。費用一般由接待對象支付。
2、工作餐標準
廳局級干部及其隨行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80元;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請標準
公務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請,確需宴請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來訪人員,原則上只接待到達或離去一餐。
廳局級干部其及隨行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12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80元。煙、酒、飲料等費用開支原則上不超過宴請標準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島產品為主。確須提高宴請標準的須報主要領導批準。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陪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客人人數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較多,可適當增加陪餐人員。
宴請期間不安排司機就餐,每人每餐發工作餐補貼50元;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發補貼。
(一)因工作需要,確需贈送客人禮品的,應提前做出預算申請,報主要領導簽批后,由辦公室酌情置辦。
(二)外事接待按青島市外事接待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接待任務完成后,由辦公室按照領導簽批的接待內容,對接待處室提交的有關票據或發生的支出事項逐一進行審核、登記后,經主任簽字后由財務報銷。凡超出接待內容以外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四)接待費開支使用情況定期向領導成員通報,并予以公示,接受監督。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十五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務接待和物品采購工作的管理,節約經費開支,提升接待質量,根據*委辦()*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局實際,作如下規定。
1、接待范圍。
來我局進行公務活動的國家、某某、某級勞動保障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領導,招商引資及其他重要活動。
2、接待程序。
對國家、某某、某級勞動保障部門以及其相關部門的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重要客商,來我局檢查工作、調研考察、洽談項目、投資興業的,由局辦公室填寫客情報告單,及時報某地委辦公室,按某地有關領導批示做好接待工作。
國家、某某、某級勞動保障部門以及相關部門的其他領導、客商,來我局檢查工作、調研考察、洽談項目、投資興業以及本某地城區外因公來我局辦事人員,確需就餐的,由局辦公室填寫《外來人員用餐通知單》,報局領導簽字同意后安排(特殊情況可先電話請示,在二日內補單),否則餐費不予報銷。
3、接待安排。
住宿。來賓在某地內接待的,安排在伊山賓館或定點賓館。某廳級以上領導住套房或套間,某地處級及以下住單間或標間。
就餐。工作日中午實行工作餐制度,不得飲酒,特殊情況除外。酒水、飲料等使用某地接待指定產品,原則上不使用某某外名酒、酒桌原則上不安排香煙。安排外來人員就餐時,由對口人員作陪,陪客人數盡量減少,不得一客多陪。就餐標準,某地內5人以內每人35元,6人及以上每人30元,某地外每人40元。特殊情況按局領導批準標準執行。
接待。凡局領導安排參加接待的人員無特殊原因,要按時參加公務接待活動。
4、經費管理。
接待費用在某地內的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外來人員用餐餐費報銷時,除要有正規票據外,還要有局領導批準的《外來人員用餐通知單》(報銷憑證),然后再按財務管理規定處理相關費用。在外地的由陪同人員結算,出具符合財務規定的正式單據,經局領導審批后按財務管理制度報銷。
二、物品采購。
局辦公用品的采購,由各股室負責人填寫采購計劃,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局長審批,由辦公室統一采購。采購人員要本著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原則,力求少花錢,辦實事。
附:1、某地勞動保障局接待用餐通知單。
2、某地勞動保障局物品采購計劃單。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十六
規范市社機關公務接待工作,嚴格控制經費支出,防止鋪張浪費,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的全文,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統籌管理的原則:市社機關的接待工作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并具體承辦接待工作。
2、對口接待的原則: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與市社機關各處室聯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則上對等、對口接待。
3、事前審批的原則:所有接待事項,必須事先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未經批準的接待費用不得報銷。
4、勤儉節約的`原則:接待工作既要熱情周到,禮貌待客,又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經費開支,杜絕奢侈浪費。
5、定點接待的原則:區別不同接待對象,確定在市社簽約的不同賓館(飯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飯店就餐的,須經主要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
1、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來訪、考察、檢查工作的。
2、區(市)供銷社和社屬單位的人員來機關辦事需接待的。
3、經領導批準確需要接待的。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經辦人如實填寫《接待批辦單》,寫明來客姓名、單位、職務、人數、來訪目的及活動天數,由承辦處室、經辦人簽字,簽單時需注明招待對象和時間。
1、接待來訪的客人,相關處室應及時向市社領導報告,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2、接待應邀的客人,邀請處室應事先征得市社領導同意,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有關部門的,由相關處室向市社領導報告,市社領導同意后辦公室安排具體接待。
4、市社領導接待客人,原則上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5、直接與辦公室聯系的接待,辦公室應向市社領導報告,并負責做好接待。
6、確因特殊原因來不及按正常程序審批的公務接待,須向市社領導說明原因;接待工作結束后,由負責組織接待的處室或人員補辦審批手續。
1、住宿標準
接待對象確需要安排住宿時,由辦公室負責在定點賓館(飯店)安排,省部級干部按有關規定報市有關部門;司局級干部可安排住單間;處級以下人員安排住標間。收費標準按照辦公室與定點賓館(飯店)簽訂的協議價格執行。費用一般由接待對象支付。
2、工作餐標準
廳局級干部及其隨行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80元;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請標準
公務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請,確需宴請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來訪人員,原則上只接待到達或離去一餐。
廳局級干部其及隨行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12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80元。煙、酒、飲料等費用開支原則上不超過宴請標準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島產品為主。確須提高宴請標準的須報主要領導批準。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陪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客人人數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較多,可適當增加陪餐人員。
宴請期間不安排司機就餐,每人每餐發工作餐補貼50元;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發補貼。
(一)因工作需要,確需贈送客人禮品的,應提前做出預算申請,報主要領導簽批后,由辦公室酌情置辦。
(二)外事接待按青島市外事接待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接待任務完成后,由辦公室按照領導簽批的接待內容,對接待處室提交的有關票據或發生的支出事項逐一進行審核、登記后,經主任簽字后由財務報銷。凡超出接待內容以外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四)接待費開支使用情況定期向領導成員通報,并予以公示,接受監督。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十七
為加強管理,節約開支,杜絕浪費,有效使用業務招待費,特制訂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指業務招待費包括:公司在經營、管理等對外經濟業務往來、公務接待活動以及各類會議中所發生的餐宿、煙酒、糖茶、水果、飲料、禮品等費用。
二、公司業務招待費計劃指標,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計劃財務部統一下達,并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簽批工作。
三、除必要的公務活動和經營業務往來應酬以外,一律不準宴請和變相請客送禮,如確實需要宴請和贈送禮品時,也應本著從簡而不失禮節的原則,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四、公司各部門接待來賓原則上在公司餐廳安排餐飲,公司餐廳必須按照成本價格進行安排和核算。
五、關于公司餐廳成本價格核算:
1、煙、酒、水、飲料等按照采購價核算;。
6、總經理辦公室將按照成本結算價格內容,對公司餐廳成本結算價格進行審核和批準。
六、使用業務招待費必須認真履行審批手續,即計劃招待客人時,必須事前向總經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業務招待費用審批表》,經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后,再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并嚴格按照總經理辦公室審批標準,到指定地點餐宿。特殊情況下,需要在外地臨時招待客人,事前也必須取得總經理辦公室的批準,事后及時補辦相應的審批手續。
七、公司餐廳和指定餐宿單位發生的所有招待費用,全部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統一與餐飲單位結算,結算手續包括《業務招待費用審批表》和經手人簽字的餐飲住宿原始單據,兩單缺一不予報銷。
八、各單位、部門在接待客人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總經理辦公室規定的標準(包括酒水)執行。超出批準總額部分由招待部門或當事人自行承擔。
九、各單位、部門需向客人贈送禮品,必須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然后到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并登記消費金額,禮品由各部門自行組織采購。公司內部各單位業務往來一律不準吃請和送禮。
十、各單位、部門在公司以外主辦的各類會議所需會務費,事前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同時到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后施行,包括接待客人所需的宿費等也必須履行規定的審批手續。
十一、公司各單位、部門要依據本規定,嚴格執行。
十二、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計劃財務部共同監督執行,本規定所涉及的招待消費項目未到總經理辦公室審批備案的,公司計劃財務部不予核準報銷。
未盡事宜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3年公務接待規定.(匯總18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規范學校公務接待管理,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河南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對口支援、合作發展等公務活動。學校外賓公務接待活動,按河南省有關外賓接待管理辦法和標準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學校機關各部門、各院(系)、科研機構和直屬單位。
第四條公務接待堅持有利公務、嚴格標準、務實節儉、簡化禮儀、高效透明、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原則。
第二章接待審批。
第五條公務接待要嚴格審批管理,嚴格接待范圍,堅持“先審批、后接待,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第六條公務接待實行分級管理和歸口接待制度。學校公務接待由校領導審批,由校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或校領導指定的單位組織和協調。各單位對口業務日常公務接待由承接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
第七條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禁止將休假、探親等活動及校內單位間的工作往來納入公務接待范圍,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不予公務接待。
第三章接待標準。
第八條公務接待不得在機場、車站、高速路口等場所組織迎送活動,不得跨地區迎送,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鋪設迎賓地毯,不得專門組織師生迎送活動。
第九條接待住宿應嚴格執行差旅、會議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接待對象在當地的標準,住宿費一般由接待對象自理。住宿用房優先安排在學校學術交流中心、接待服務中心、招待所或賓館,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干部可安排普通套間,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第十條從嚴控制用餐標準。
(一)接待對象應當按規定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每次公務接待活動可以安排公務用餐一次,用餐標準為平均每人不超過130元。用餐標準可根據有關市場價格變動情況定期進行調整,經學校研究后執行。
(二)公務用餐原則上安排在校內學術交流中心、接待服務中心、餐廳、飯店等。
(三)公務用餐可以安排自助餐或桌餐,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午餐禁止用酒。
(四)公務用餐要嚴格控制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十一條接待出行應根據公務出行人員情況,合理使用車型,盡量安排集中乘車,嚴格控制隨行車輛及人員。
第十二條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組織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等。
第十三條參與公務接待的校內工作人員的住宿、用餐按照必要、節約的原則,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標準。
第四章經費管理。
第十四條嚴格執行公務接待預算制度,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并將公務接待費用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
第十五條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
公務活動結束后,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并由相關負責人審簽,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及接待人員費用等內容。
第十六條公務接待費用的支付應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具備條件的應使用公務卡結算或銀行轉賬支付。如需使用現金結算,應按《鄭州大學公務卡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舉辦的需要安排公務接待的會議,按會議費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費、會務費、培訓費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學校相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加強財務監督、審計監督和群眾監督,開展定期檢查,采取考核、教育、整改、處理等措施,切實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及經費控制。
(一)財務處負責公務接待經費預算控制、審核管理等工作。
(二)審計處負責對公務接待費用預算及執行情況的審計檢查工作。
(三)校紀委(監察處)負責對公務接待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
第二十條建立公務接待經費使用情況動態監控機制,提高信息管控手段,推進包含公務接待費在內的“三公”經費信息公開,接受校內及社會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確因學校引才引智等工作需要,邀請或接待專家學者、知名校友等其他來訪人員的公務活動,可參照本辦法,加強管理,嚴格審批,注重實效,杜絕浪費。
第二十二條各附屬單位和獨立核算單位的公務接待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確因工作需要,由科研經費或其他專項支出的公務活動,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校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