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范本是指那些具有典型特點和杰出品質的篇章,它們可以成為學習者學習和模仿的對象。在下面,小編為大家推薦了一些書寫范文范本,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一
“死亡原因醫學證明書”,是由醫生對因病傷死亡者填寫的法定證明材料,在我國由公安部門與衛生部門保存,它具有雙重用途:
進行尸體焚化的依據。
2.是死因統計的原始資料記錄,衛生部門據此計算一系列的死亡統計指標,可以進行居民健康狀況的專題研究,提出優先解決的公共衛生問題,為制訂相應的防控措施提供可靠依據。
3.可以作為一種法律證據提交公安、司法部門。
4.目前越來越多地用于保險、遺產等群眾性、社會性憑證及死亡公證。
值得注意的是死亡原因醫學證明書加蓋醫療單位公章后方視為有效。
我國的居民死亡原因醫學證明書是衛生部在1990年8月正式發文通知全國各地遵照執行(見附表)。1992年三部委聯合發文(衛生部、公安部、民政部)重申了我國《死亡醫學證明書》的格式。我國采用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其核心部分完全采用了“國際死亡原因醫學證明書”的基本格式。其余內容,則盡量保留并吸收了我國各地以前使用的死亡報告單(卡)合理的部分。我國使用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共分四聯。第一聯為出證單位存根;第二聯用于計算機錄入,由出證單位直接報送至所在縣(區)疾控機構;第三聯為戶籍管理部門注銷戶口憑據;第四聯為殯葬火化憑據。各聯樣式如下所示: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二
根據××××(寫明調查的材料,包括檔案記載、知情人證明等)茲證明×××,男(或者女),于×年×月×日在××××(地點)因××(死亡原因)死亡。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三
_________:
根據____(寫明調查的材料,包括檔案記載、知情人證明等)茲證明___,男(或者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地點)因__(死亡原因)死亡。
中華人民共和國__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___(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四
病歷號碼:死亡證字:
註:死因將來如發現錯誤,惟錯誤係在當時難以避免情況下發生時,診斷者不負法律上之責任。注意事項:一、請攜此證明死亡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
二、為避免承受不必要的繼承債務,宜注意在法律規定時間內向法院聲請辦理限定或拋棄繼承。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五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婚況。
籍貫。
住址。
職業。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
案發時間。
省市區(縣)街路房間。
死
亡
原
因
直接死因。
距死。
亡的。
大約。
間隔。
時間。
i
中
介
前
因
由于。
由于。
由于。
由于。
ii。
根本死因。
輔助死因。
死
亡
方
式
自然戰爭。
事故處決。
自殺安樂死。
他殺未確定。
損傷時間。
損傷場所。
損傷原因。
單位公章:
備注: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六
編號:由報告單位自行編制填寫。
姓名:填寫死者姓名,如果登記身份證號碼,則姓名應該和身份證上的姓名一致。計劃內外:指本次懷孕和生產是否持有準生證,有準生證者為計劃內,無準生證者為計劃外。文化程度:以已畢業的文化程度為標準,如曾上過高中,但未畢業,以初中文化程度計。經濟水平:此項為估算,指人均月收入,即家庭年人均收入1/12。居住地區:“山區”項中含半山區,壩區歸在其它項目中。
孕產次:凡妊娠一次,不管其妊娠部位和結局怎樣,都算一孕次。包括孕滿28周及以后的分娩。雙胎及多胎分娩,只算一孕次、一產次。雙胞胎及多胎妊娠分娩,算一孕次、一產次。人工流產、引產次:包括藥物流產,不包括自然流產及不全流產刮宮者。
末次月經:按公歷日期填寫。如流產或分娩后未來月經而再次妊娠者,則此項填0;若末次月經不祥者則年月日全填9,即9999年99月99日。
分娩時間:按公歷日期填寫,時間必須填寫,按00~23點的'格式填寫;不祥者填99;如未分娩或28周以前流產者,此項填0。
分娩地點:指胎兒娩出時,孕產婦所在的地點。未娩或28周之前流產者,此項填0,不詳者填9。.省(地、市)級醫院指省、地市級醫院及與此相當的軍隊、廠礦醫院;縣(區)級醫院指縣區級醫院及與此相當的軍隊、廠礦醫院;鄉、鎮、街道醫院也包括平級的廠礦醫院。死亡地點:類型定義同分娩地點。
分娩方式:臀牽引術、胎頭吸引、產鉗術、毀胎術、內倒轉術均屬陰道手術產范圍。新法接生:指四消毒:即產包、接生者的手、產婦外陰部及嬰兒臍帶消毒,由醫生、助產士、培訓過的初級衛生人員或培訓過的接生員接生。
接生者:醫務人員指鄉級衛生院及以上的醫生、護士、助產士;鄉村醫生指村醫或個體開業醫生;接生員指受過培訓的接生人員;其他人員指未受過培訓的接生人員及其家屬、周圍鄰里等。
產前檢查:如有,應填寫初檢孕周和孕期產檢次數。
死因診斷依據:按最高的診斷依據填寫,如同時有臨床診斷與病理診斷,則填病理診斷,臨床診斷包括實驗室及其它的輔助檢查。
各級醫療機構評審結果及影響死亡的主要因素:該項暫不填寫。但在該地區的《孕產婦死因登記報告卡》評審結束后,可將評審結果回填入副卡中。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七
安公證處: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國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學、定居等),需辦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證。經查人事檔案記載或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茲證明: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省______市(或縣)因__________________死亡。
填寫人:____________(簽名)。
相關部門蓋章:
日期: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八
茲有原本轄區居民,性別,住址,身份證號碼,于年月日死亡注銷戶口。
特此證明。
承辦人:
派出所(蓋章)。
年月。
死亡證明。
茲有原本轄區居民,性別,住址,身份證號碼,于年月日死亡注銷戶口。
特此證明。
年月。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九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婚況。
籍貫。
住址。
職業。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
案發時間。
死
亡
原
因
直接死因。
距死。
亡的。
大約。
間隔。
時間。
i
中
介
前
因
由于。
由于。
由于。
由于。
ii。
根本死因。
輔助死因。
死
亡
方
式
自然戰爭。
事故處決。
自殺安樂死。
他殺未確定。
損傷時間。
損傷場所。
損傷原因。
單位公章:
備注: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十
茲證明我村居民: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系市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組村民,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因__病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者家屬聯系人:___________,與死者關系址,聯系方式。
村主任簽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十一
茲證明我村居民: ××× ,性別,漢族,系 市**鎮 ××× 村 × 組村民,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 , 因 ××× 病于 ×××× 年×× 月 ×× 日在者家屬聯系人: ××× ,與死者關系址 ,聯系方式 。
特此證明
村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是我村*組村民,因********原因,于**年**月在**死亡。 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村主任(簽字):
**鄉**村委會(蓋章)
年 月 日
死亡證明書
**縣殯儀館:
茲有 村死亡對象 男(女),在年月日,在因原因死亡,屬正常死亡,請予以火化。
特此證明
村委會
20 年 月 日
證 明
弋江郵政銀行:
我鎮五一村村民阮國勝于xxx年開戶參加新農保,xxx年死亡,新農保需退出。現來領取新農保卡上的退回資金,請予以辦理。
xxx年九月五日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者死亡證明、居民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
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辦理公民死亡注銷手續時,繳銷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單身獨戶的,還應收繳居民戶口簿。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十二
茲有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組、夫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第____孩,取名為________,性別:____,____族,還未上公安戶口,于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早晨因病情嚴重,未及時救治死亡。
____派出所。
____年____月____日。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十三
安公證處: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國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學、定居等),需辦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證。經查人事檔案記載或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茲證明: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省______市(或縣)因__________________死亡。
xx。
日期:
優秀鄉鎮死亡證明(案例14篇)篇十四
死亡醫學證明書是由醫務人員對死亡者填寫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其用途主要包括:
1、是居民死亡的法定記錄文件,屬于法律憑證。
2、居民死亡醫學證明,記載死者的各項基本情況及死亡原因,有關部門據此注銷戶口,辦理殯葬火化等手續。
3、是死亡原因的原始資料,衛生部門利用它可以進行居民健康狀況的專題研究,提出優先解決的公共衛生問題,為制定衛生工作方針,采取防病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4、用于保險、遺產等群眾性、社會性憑證及公證,成為其必備的文件。
二、填寫要求:《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填寫必須使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務必項目齊全、內容準確、字跡清楚,不得勾劃涂改,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填寫程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規定,醫院在簽發《死亡醫學證明書》時,只負責本單位診治過程中死亡居民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簽發工作,必須嚴格履行下列程序:
2、由經治醫生(執業醫師)填寫《死亡病例報告卡》;。
3、將《死亡病例報告卡》送醫院行政大廳,由《死亡醫學證明書》管理人員核對患者家屬、死亡患者身份證及戶口本后填寫《死亡醫學證明書》并蓋單位公章。
四、患方在患者死亡后3日內辦理《死亡醫學證明書》。患者家屬應妥善保管死亡證明,自留復印件,丟失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