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保證組織內部運作的正常和順利,它是組織運行的基石。規章制度的質量和執行情況可以通過一些評估指標進行評價,以下是一些典型的評估方法和指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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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行政管理是在注重教學管理效率的基礎中提出的,是學校為了實現教學目標,依照制定的相關制度,運用可行性手段和舉措,發揮管理和行政職能,充分利用各種現有的資源來實現預定目標的組織活動。由此可知,高校行政管理是高校工作中即為關鍵的一個環節,是一個多層次、高難度的復雜化性系統,因此,高校行政管理是實現其教書育人、科研創新兩大功能的基礎與保障,是學校管理系統中承上啟下、協調左右的橋梁和紐帶。然而,從高校行政管理的發展方向來看,現代高校行政管理的重心不僅僅關注于管理的效率,也將高校行政管理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納入到自審、自查的范疇,以促進高校管理的全面發展和規范。而這種合理性、合法性的審查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在對高校行政管理規章制度的審查上。
高校規章制度是高校為了組織和處理各項行政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圍內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從此定義可以看出,首先,高校規章制度是規范性文件的總稱,所謂規范性文件,是指具有高校范圍內普遍有效性并能夠反復適用的規則;其次,高校規章是一定的高校主體依照一定的合法程序才能制定的規范;最后,高校規章制定的目的和宗旨是為了組織和處理學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規范行政管理權的有效運行。從我國法律制度和高等教育體制的現實狀況來看,與高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有關的規范主要包括如下兩大類:一類是屬于法的范疇的規范性文件,如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等調整高校行政管理的文件;以及屬于抽象行政行為范疇的地方教育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規則。另一類則不屬于法的范疇,是學校自行制定的內部教育處理規章制度。這兩方面的規范都是高校教職員工、學生必須遵守的,也是他們正常學習、工作、生活的強有力保障,特別是高校內部的規章制度,更是與廣大教職員工、學生息息相關。
公立高校通過內部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是其約束內部成員的主要方式,是落實高等學校教育管理職能的細化手段的行為作出的規定和約束。作為高等學校的內部規則,是高等學校自治管理權的延伸和體現,是高等學校日常管理活動的重要依據和行為準則。它本質上來說,雖具有預先設定性、一定的權威性和強制性但不具有法的全部屬性,不屬于法的范疇,不屬于行政法的淵源,也不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依據和參照,但是作為內部管理范疇和自制規則,在合法的前提下,高等學校規章制度可被認為是對相關教育法律法規的一種補充或完善,并對內部成員具有約束力,是對我國教育法律體系的有益拓展。
(二)高校規范制定權的合法依據。
在我國現行的法律制度下,公立的高校被定性為依法享有自主管理權的事業單位,校規制定權是其自主管理權的主要組成部分和重要體現。根據行政法上兩個重要的原則,即法治原則和法律保留原則,公立高校制定校規的權力必須來自于法律法規的明文授權,否則就會失去其制定的依據并喪失其應有的效力。縱觀我國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的的體系,從法的效力層次上看,依法由以下幾種:
第一、憲法。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在法律體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其他法律規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據。憲法第19條第2款、第89條第7款規定了國家發展高等教育、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以及賦予國務院管理教育工作的權力。
第二、《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國教育體制的重要單行法,其第28條、第42條規定和賦予了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有制定自己的章程進行自主管理的權利,還規定受教育者應當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該法第41條、第53條在規定了高等學校的校長行使制定具體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等6項權力,同時要求高等學校的學生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和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四,國家教育部20xx年3月25日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68條規定,高等學校應當根據本規定制定或修改學校的學生管理規定,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中央部委屬校同時抄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并及時向學生公布。綜上,我國從憲法到行政規章,從人大立法到部委立法都賦予高等學校校規制定權。
隨著我國法治進程加快,高校學生權利意識增強,狀告母校的案件也逐年上升,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激烈討論。在這一系列案件中,大多以高校敗訴告終,法院判決高校敗訴的主要理由則是高校內部規定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從而暴露出現行高校管理規范中的諸多問題。鑒于此,筆者認為只有規范和完善高校管理規章制度,實現高校校規法治化,才能減少高校與其成員之間的法律糾紛,才能更好地推進依法治校。
(一)規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規范,管理不到位。
規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規范是影響規章制度質量提高的瓶頸!。目前許多高校制定規章制度時,一般是職能部門認為工作需要了,就提出并組織人員起草相應的規章制度,在一定范圍內討論和征求意見并修改,經主管學校領導同意或有關會議審議后由該職能部門頒布實施。這樣的程序在幾個主要環節上存在明顯問題。一是沒有立項審批環節,對擬制定的規章制度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審查;二是對草案內容的審查機制不健全,使得草案帶病!接受最終的審議;三是征求意見工作由于沒有法規部門或人員的參與,往往征求意見的過程和對意見的處理上受到起草部門意愿的影響,有時難以起到真正的效果。四是沒有嚴肅正規的頒布實施環節,由學校為主體制定的規章制度簡單由職能部門發文頒布實施;五是沒有實施后的審查、解釋、修訂和廢止等環節。所以,按照這樣的程序來制定規章制度就顯得十分的隨意,規章制度的質量也難以保證。制定規章制度十分重要,但如果在實施過程中疏于管理,規章制度不僅難以發揮其應有的效用,有時甚至會產生負面作用。比如,該修訂的時候不進行修訂或是該整合的時候不進行整合;規章制度已不執行但遲遲不正式廢止;甚至有的規章制度從一開始就沒有很好地執行過,形同虛設;多年不進行規章制度的.匯編工作,搞不清全校到底有多少規章制度,查閱和使用也十分困難;等等。以上問題,會造成學校規章制度混亂,喪失權威性,執行中有困難或矛盾,降低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在國家社會、經濟和文化建設中發揮越來越的作用,高校的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等職能的內涵和范圍不斷擴充,各類機構不斷增加,需要處理的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相應的規章制度建設沒有能夠及時跟上,所以造成許多高校規章制度體系的不完善。一是缺少一些重要的宏觀的規章制度。比如,學校的章程、議事規則,對各領導小組、委員會、職能部門職責的規定,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等。二是對一些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制定出具體的實施細則或辦法,使得這些規定無法真正落實。三是缺少工作指南性質的文件,許多具體的工作該怎么做,沒有文字表述,一直以來是老人傳新人。而且對于新矛盾、新問題的處理,很多停留在作為個案處理的層面上,沒有很好地歸納總結,將其上升為一種規定或制度。規章制度體系不完善的另一種表現是重復或交叉制定規章制度,屬于補充規定性質的規章制度太多。
(三)存在合法性或合理性問題。
高校規章制度除了存在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情況外,在其合法性和合理性方面存在以下問題。首先是制定文件的主體混亂問題。高校管理涉及的工作方方面面,但對于哪些規章制度必須由學校制定,哪些授權由職能部門制定這個重要問題,許多高校沒有明確的規定,造成規章制度的制定主體混亂。例如,某高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是由教務處制定的,缺乏權威性。甚至有職能部門修改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情況。如某高校關于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規定#制定時是經過校長工作會議通過的,但后來多次被研究生院修訂。二是內容不一致或沖突問題。在多數高校的規章制度中,或多或少存在規章制度內容不一致或沖突的問題。一種情況是不同職能部門制定的文件之間內容不一致或沖突,另一種情況是同一職能部門先后制定的文件之間內容不一致或沖突。由此可見,在制定和實施規章制度的時候,必須考慮遵循正當程序,否則即使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但學校的管理行為或決定卻不合法。三是規章制度實施日期問題。一個規章制度的實施日期是規章制度不可缺失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校規章制度作為學校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據,其實施日期應當有明確的記載,尤其是涉及到學籍、獎懲、人事、福利等方面的事情時顯得尤為重要。
鑒于公立高校規章制度建設的重要性以及現實中存在的問題,筆者僅從法律角度對完善我國公立高校規章制度提出如下建議。
(一)更新觀念,以尊重和維護學生的權益為中心。
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學校與學生之間的關系已經不再是簡單的管理者與被管理之間的關系,而是一種對應的權利義務關系。作為教育者,應當將尊重和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作為其首要任務。具體落實到高校的規章制度建設方面,高校應確立以學生確立為主體、尊重學生權利的制度體系。
(二)依法治校,引入依法行政原則。
正當程序是法治理念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針對我國公立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程序瑕疵,建議高校在制定和實施規章制度時,必須遵循正當程序原則,否則即使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學校管理行為也會因為程序要件的缺失而歸于無效。基于正當程序原則,高校規章制度的實施過程中應當包含:告知相對人所實施行為的根據和理由、送達、聽取相對人的陳述和申辯、告知權利、舉行聽證及事后為相對人提供相應的救濟途徑等程序。當然,對于不同的事項,具體程序也不同。正當程序原則的適用,不但可以促進高校實施規章制度更加公正、合理、規范,而且更有利于對學生合法權益的維護和保障。
比例原則源于德國行政法,目前已為世界上許多國家所采納。廣義的比例原則,一般多細分為:適合性、必要性和狹義比例性。比例原則的引入有助于權衡高校規章制度的具體規定。以大學生在校期間發生而被校方處分為例,如果適用比例原則,就可以從處分的適應性和目的性、處分手段的溫和性和最小侵害性以及不同法益比較這三個方面對校方的規定作出較好的權衡。比例原則的引入既可以在校方制定規章制度時亦可在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這樣就可以對學校相關權利的行使達到事前預防和事后監督的雙重作用。
(三)注重協調,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
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監督機制。為使將來自治規則受到適當的限制與監督,仍然需要確定法律保留事項、政府法規規章可以規定的事項以及自治事項。并在事項劃分基礎上,建構一種各層次規則有效運作的制度:法律規定或者授權政府規定由其保留的事項,但絕對保留的必須由法律規定;政府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可自行規定有關事宜,但以不侵擾學校自治為限;學校就自治事宜制定學校規則,只要在自治范圍之內,學校規則在法律、法規、規章留下的空隙內進行的填補,當承認其效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某個事項是否屬于自治范圍,并非完全從實體上予以考慮,也絕非固定化。
(四)深入改革,建立規章立、改、廢程序。
1、立項和起草。高校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確認有必要制定規章制度的,可以授權相關職能部門、單位負責起草;職能部門、單位認為有必要制定規章制度的,應當向學校提出立項建議,對制定規章制度的必要性、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擬確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說明,報學校法制部門審核;立項審核通過且經主管校領導同意后,由有關職能部門、單位具體負責起草。起草部門或單位應當就規章制度涉及的主要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對涉及其他部門或單位職責的,應當征求其他部門或單位的意見。起草部門或單位與其他部門或單位有不同意見的,應當充分協商;經過充分協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應當在上報規章制度草案時說明情況和理由。
2、審核。規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門或單位將規章制度草案、說明以及有關材料,報學校法制部門初審。報請審核的規章制度草案由起草部門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幾個部門或單位共同起草的,由幾個部門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共同簽署。規章制度草案經初審通過后,由主管校領導主持,召開由起草部門或單位、有關專家、規章制度的管理服務對象代表等參加的專題辦公會,對規章制度草案進行審議。涉及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基本權利與義務的規章制度草案,應實行公示制,向全校公布,征求意見,必要時舉行聽證會。
3、決定、公布與解釋。規章制度草案經審核后,應由主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報請校長或黨委書記審閱同意后,提交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討論。經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討論通過的規章制度,由學校按照公文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印發文件,予以公布。規章制度解釋權由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統一行使。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可以授權職能部門、單位對規章制度進行具體解釋。
4、修改和廢止。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單位應當經常對規章制度進行清理,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調整情況,對已公布的規章制度及時修改或廢止。規章制度修改或廢止后,應當及時公布新的規章制度,在新的規章制度中明確原規章制度廢止的時間。
行政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高校管理發展中的必由之路,總之,重視并加強高校規章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是實現依法治校的重要前提,有利于促進高校管理工作科學、規范和高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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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二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質量振興綱要(-20xx年)》和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對水利工程的質量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活動的單位(包括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或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水利工程是指由國家投資、中央和地方合資、地方投資以及其他投資方式興建的防洪、除澇灌溉、水力發電、供水、圍墾等(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各類水利工程。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水利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批準的設計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對興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第五條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機構受水利部的委托負責本流域由流域機構管轄的水利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質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第六條水利工程質量實行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制。
水利工程質量由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全面責任。監理、施工、設計單位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對各自承擔的工作負責。質量監督機構履行政府部門監督職能,不代替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設各方均有責任和權利向有關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反映工程質量問題。
第七條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質量工作負領導責任。各單位在工程現場的項目負責人對本單位在工程現場的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單位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對質量工作負技術責任。具體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第八條水利工程建設各單位要積極推行全面質量管理,采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施工工藝,依靠科技進步和加強管理,努力創建優質工程,不斷提高工程質量。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提高工程質量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實行獎勵。
第九條水利工程建設各單位要加強質量法制教育,增強質量法制觀念,把提高勞動者的素質作為提高質量的重要環節,加強對管理人員和職工的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知識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的激勵機制,積極開展群眾性質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第二章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第十條政府對水利工程的質量實行監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
第十一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必須按照水利部有關規定設立,經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合格,方可承擔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各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必須建立健全質量監督工作機制,完善監督手段,增強質量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各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加強對貫徹執行國家和水利部有關質量法規、規范情況的檢查,堅決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及濫用職權的行為。
第十二條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對流域機構、省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和資質審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省級以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統一規劃管理和資質審查。
第十三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在其資質等級允許范圍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建立健全質量體系。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照國家和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技術標準和設計文件實施工程質量監督,對施工現場影響工程質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實施以抽查為主的監督方式,運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監督抽查后的處理工作。工程竣工驗收時,質量監督機構應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核定。未經質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單位不得交驗,工程主管部門不能驗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根據需要,質量監督機構可委托經計量認證合格的檢測單位,對水利工程有關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抽樣檢測。
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認定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數據是全國水利系統的最終檢測。
各省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認定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所出具的檢測數據是本行政區域內水利系統的最高檢測。
第三章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根據國家和水利部有關規定依法設立,主動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質量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根據工程規模和工程特點,按照水利部有關規定,通過資質審查招標選擇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實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須有工程質量條款,明確圖紙、資料、工程、材料、設備等的質量標準及合同雙方的質量責任。
第十八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要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查體系,根據工程特點建立質量管理機構和質量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按規定向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主動接受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施工中應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工程完工后,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工程質量驗收、簽證。
第四章監理單位質量管理。
第二十一條監理單位必須持有水利部頒發的監理單位資格等級證書,依照核定的監理范圍承擔相應水利工程的監理任務。監理單位必須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監理資格質量檢查體系及質量監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監理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水利行業法規、技術標準,嚴格履行監理合同。
第二十三條監理單位根據所承擔的監理任務向水利工程施工現場派出相應的監理機構,人員配備必須滿足項目要求。監理工程師上崗必須持有水利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一般監理人員上崗要經過崗前培訓。
第二十四條監理單位應根據監理合同參與招標工作,從保證工程質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發,簽發施工圖紙;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指導監督合同中有關質量標準、要求的實施;參加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和工程驗收工作。
第五章設計單位質量管理。
第二十五條設計單位必須按其資質等級及業務范圍承擔勘測設計任務,并應主動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資質等級及質量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設計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設計過程質量控制,健全設計文件的審核、會簽批準制度,做好設計文件的技術交底工作。
第二十七條設計文件必須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工程勘測設計技術規程、標準和合同的要求。
(二)設計依據的基本資料應完整、準確、可靠,設計論證充分,計算成果可靠。
(三)設計文件的深度應滿足相應設計階段有關規定要求,設計質量必須滿足工程質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設計規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條設計單位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設計文件及施工圖紙,在施工過程中要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優化設計,解決有關設計問題。對大中型工程,設計單位應按合同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立設計代表機構或派駐設計代表。
第二十九條設計單位應按水利部有關規定在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中,對施工質量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提出評價意見。
第六章施工單位質量管理。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必須按其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承攬工程施工任務,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資質和質量保證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必須依據國家、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技術規程、技術標準的規定以及設計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進行施工,并對其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不得將其承接的水利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進行轉包。對工程的分包,分包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并對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質量向總包單位負責,總包單位對全部工程質量向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工程分包必須經過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的認可。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制定和完善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及考核辦法,落實質量責任制。在施工過程中要加強質理檢驗工作,認真執行“三檢制”,切實做好工程質量的全過程控制。
第三十四條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向監理單位、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報告,并保護好現場,接受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認真進行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竣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工程標準及設計文件要求,并應向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提交完整的技術檔案、試驗成果及有關資料。
第七章建筑材料、設備采購的質量管理和工程保修。
第三十六條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質量由采購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均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條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采購單位具有按合同規定自主采購的權利,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干預。
第三十八條建筑材料或工程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三)產品包裝和商標式樣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
(四)工程設備應有產品詳細的使用說明書,電氣設備還應附有線路圖;。
(五)實施生產許可證或實行質量認證的產品,應當具有相應的許可證或認證證書。
第三十九條水利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移交證書寫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規定。
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承擔責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第四十條水利工程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一般由原施工單位承擔保修,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章罰則。
第四十一條水利工程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嚴肅處理。對責任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或收繳資質證書;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四十二條因水利工程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責任單位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受損方經濟賠償。
第四十三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門予以通報批評或其它紀律處理。
(一)未按規定選擇相應資質等級的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
(二)未按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
(四)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沒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
第四十四條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經濟處理按合同規定辦理,觸犯法律的,按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一)無證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接任務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的;。
(三)設計文件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要求的;。
(四)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規定第三十五條要求的;。
(五)未按規定實行質量保修的;。
(七)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沒有及時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的;。
(八)經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定工程質量等級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第四十五條檢測單位偽造檢驗數據或偽造檢驗結論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因偽造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六條對不認真履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職責的質量監督機構,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上一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撤換負責人或撤銷授權并進行機構改組。
從事工程質量監督的工作人員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或者濫用職權、貪污受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規定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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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廚政部工作人員上、下班時,必須打考勤,嚴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應向組長或廚師長報到或總體點名。
3、根據廚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廚師留下,不加班的廚師下班后應離開工作地。
4、上班時應堅守工作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會客,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場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調。
5、因病需要請假的員工應提前一日向廚師長辦理準假手續,并出示醫院開出的有效證明、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或手續不符合規定者,按曠工或早退處理。請假應寫請假條書面備案。
6、需請事假的,必須提前一日辦理事假手續,經廚師長批準后方有效,未經批準的不得無故缺席或擅離崗位。電話請假一律無效。
7、根據工作需要,需廷長工作時間的,經領導同意,可按加班或計時銷假處理。
8、婚假,產假、喪假按酒店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
9、本制度適用于廚政部的所有員工。
一、檢查工具、用具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
二、按崗位要求規范操作,保證質量。
三、愛護公物,不吃、拿后廚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間保管好后廚物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后廚。
五、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制度,確保后廚的設施、設備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紀律,有事提前一天請假。
七、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一、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按規定著裝,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準嬉笑打鬧,不準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電視、打手機。
四、不準與顧客發生糾紛。
五、工作中做到“三輕”(動作輕、說話輕、走路輕)、“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規定用餐,不準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請假,按服務區《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執行。
八、愛護設施、設備,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九、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四
1、嚴禁現金交易。一旦發現此情,罰雙方當事人各100元。
2、嚴禁食堂工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進操作間。發現一例,罰主廚和進去的人各20元。總務主任只能對糧食和蔬菜過秤時方可進入。
3、嚴禁食堂工作人員將學校飯菜做人情。發現不刷卡免費送飯菜現象,一次罰雙方當事人50元。
4、食堂工作人員無權賣生食品,如雞蛋、大米等。發現一例,罰雙方當事人各50元。
5、嚴禁食堂工作人員把學校的東西拿回家。發現一次,罰款50元。
6、食堂工作人員要遵守作息時間,不得無故曠工。有事要向校長和總務主任請假。因故耽誤了工作,期間的工資浮動平分給其他多做事的人。
7、一般情況下,食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貨。應該有安排地統一進貨。
8、食堂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以及每周帶班進貨的行政領導不得購買過期、變質、霉爛的食品。誰做主買進了不能使用的東西,誰照價賠償。
9、帶隊進貨的行政人員必須帶足資金,嚴禁賒賬現象發生。誰賒賬,誰付錢,學校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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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五
一、為保證黑龍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卷的安全,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試卷保密室必須設在樓房的第二層(或以上),房間必須是鋼混(或磚混)結構的套間,具備防盜、防火、防潮、防鼠功能。
三、配備鐵門、鐵窗、鐵柜。鐵柜數量以能夠滿足分科存放全部試卷為準。試卷保密室要配備報警和監控設備,并保證這些設備在試卷保密室使用期間一直處于正常工作狀態。試卷保密室的設置要考慮到值班人員就餐、用水、衛生等方面的便利。
四、試卷保密室至少設置兩道鎖,分別為屋門鎖和鐵柜門鎖,鑰匙分別掌管。條件允許,應使用密碼鐵柜,掌管鐵柜密碼的人員不得同時掌管鐵柜鑰匙。
五、試卷保密室使用期間,須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規定》配備保密保管、值班巡邏等人員,值班和巡邏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值班記錄,確保試卷安全。
六、試卷保密室使用期間發生試卷泄密、被盜、損毀、涂改等重大事件應立即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公安及保密部門,并采取措施,保護現場,防止擴散。
七、確定一名主要負責人分管試卷保密室的'管理工作,監督本管理制度的實施。
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六
敬畏制度的目的是模范地遵守制度,嚴格地執行制度;而遵守與執行制度的前提是充分認同與理解制度;要做到認同與理解制度先要讀懂弄通制度。結論是:敬畏制度先要學習制度!學習制度是促進企業保持良好的工作規范、加強內部各單位間的溝通交流、增加工作規范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
首先,要切實提高堅持制度學習經常化、長期化的認識。制度建設的效用,不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執行,而制度的執行力首先體現在對制度學習理解的能力。只有深入地學、系統地學、持久地學、反復地學,才能真正地融會貫通,才能把企業各項規章制度、_8194;業務流_正落實到實際工作當中去,不斷增強規范運作的意識,嚴格程序運作規則,提高制度執行力。
其次,必須堅持制度學習的硬性約束。為確保學習制度的落實,要求職能部門按規定嚴格考核,從學習時間、學習內容、學習參加人員、學習效果等方面均做出了要求及考評規定,切實解決意識上不重視、行動上不積極、學習上不認真的問題。
第三,堅持制度學習“四個突出”。突出學習內容的重點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實踐性。企業各部門及各總部、各專業公司的全體員工都是制度的制定和執行的完善者,也是制度的踐行者,要圍繞企業的實際需求提出學習要求,使學習更具前瞻性、系統性、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吸引力。
高度重視規章制度學習的重要性。積極學習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從我做起,為身邊人擔當起模范帶頭作用。注重思想教育培養,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道德觀,認真學習企業管理規定,有效避免違規行為。
因此,要做到違法必究,嚴肅考核監督。只有這樣,才能用制度凝人心、鼓干勁、激活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提高制度的權威性和生命力,確保各項工作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
學習制度是為了更好地執行制度。要以敬畏的態度執行制度,企業法定職能部門執行制度要嚴肅。制度嚴肅性主要體現在公平、公正上。公平、公正才能引發員工對制度的仰視和敬畏。
一是不允許存在“特殊人”,切實踐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職務高就無視制度的存在,也不能因為某個人平時表現好、功勞大而容許違反制度。
二是不允許存在“特殊事”,就是日常管理實踐中遇到的種.種特殊情況。可能有的特殊情況從感情上、從事理上講是可以原諒的,但是管理不能講人情,一講人情就破壞制度。在執行制度過程中,要將人情與管理分開,勿將制度執行與做思想政治工作混為一談。
三是不允許存在“特殊時”,就是常說的特別時期。只要是制度規定的,無論何時何地,都是一視同仁。執行制度過程中,難免遇到員工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這需要事后做思想引導,情感安慰甚至情緒宣泄,但是,制度執行必須嚴肅。
制度是執行的核心,對應一套以獎懲為激勵的處置方式。有一句話講得非常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制度實際上就是一種規則,事實上就像法律一樣,當制度制訂出來了,而有人觸犯了制度,必須要接受處罰。
企業組織監察部門是學習與執行制度的監督者,各級各單位及每位職員均要自覺接受監督,廉潔從政。監督者也要認真履職,隨時糾錯糾偏。一方面,要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采取從團結的愿望出發,經過批評與自我批評,在新的基礎上達到新的團結的方法;另一方面亦要對嚴重無視企業規章制度、嚴重損害企業利益、造成惡劣影響的人和事予以堅決查處。決不姑息。
然而,如果缺乏對制度的敬畏意識,即便企業嚴格管理和監督,有些人也會我行我素。因此,有了制度之后,關鍵在于堅決貫徹執行。常言道:“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樣子。”企業全體中高層領導干部應當以身作則,帶頭執行制度,凡是要求下級遵守的,自己帶頭遵守;凡是要求下級執行的,自己帶頭執行。這樣,員工自然會自覺仿效、積極跟進。領導干部不論資歷深淺、職務高低、權力大小,若能敬畏制度,像執行命令那樣執行制度,像維護自身形象那樣維護制度,各項制度就能發揮應有的威力與作用,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制度可以改變,如同國家的法規,會根據社會的不同時期和需要進行相應的調整。但當制度一旦制定以后,所有人就必須要嚴格執行。要明白制度是永遠不可挑戰的。如果不嚴格執行,會造成整個企業價值觀和行為方式的失控,甚至造成企業的死亡。同時,在制度的執行過程中,需要監督并檢查,通過不斷地去檢查,不斷地去監督,讓職員的思維和行為養成一個好的習慣。只有心存對制度的敬畏,才能嚴格的按照制度去做,才能為企業創造最大的價值。
讓敬畏制度成為一種習慣!面對誘惑時,要保持定力,謹慎而不盲從。堅持合規不是一日之功,而違規卻可能是一念之差,所以一定要保持定力。堅持按照操作規程處理每一筆業務,把習慣性的合規操作工作嵌入各項業務活動之中,讓合規的習慣動作成為習慣的合規操作。在工作中善于及時提出對異常業務處理的'疑問,對自己經手的業務警惕性負責并追問到底。堅持規范流程,流程制是解決合規經營、防范資金風險的最有效的方法。
綜上所述,制度管理的關鍵在于企業各級管理干部。正確的政治路線確定以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在制度管理中,管理干部既是制度的制定者、還是制度的執行者,更是被規范被約束者。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在制度管理中,管理干部是“綱”,制度是“目”,只有“綱”舉“目”才會張。在制度的制定上,能否制訂出一套適合企業的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關鍵在于領導干部是否具有充分調動和發揮被管理者的智慧和積極性的民主作風,關鍵在于領導干部是否具有科學的頭腦和制度管理的智慧。在制度管理的實施中,關鍵在于管理干部的公平公正,一視同仁,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性;關鍵還在于管理干部是不是同廣大被管理者一樣,無論是上級的制度,還是同級的制度,都能事事處處把制度放在心上,主動接受制度的規范和約束,自己違反了制度,也能夠與下屬一樣,嚴格按照制度規定,接受懲戒;關鍵更在于管理干部是是否對制度懷有深深的敬畏感,而不是依仗權勢,把自己凌駕于制度之上。
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七
會議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總經理主持,董事長和總經理均不能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一副總經理主持。
二、參加會議人員。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及有關領導。必要時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列席。與會人員要準時參加會議,不能參加的,需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傳達貫徹上級主管單位的重要指示、決定;研究貫徹意見;。
(二)傳達公司董事會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董事會重大決定的意見;。
(三)研究需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需向董事會會議提出的重大議題;。
(五)研究和布置近期的重點工作;。
(六)討論須研究的其它事項。
四、會議組織。
(一)重大會議議題由辦公室負責向公司領導、各部門收集,有關會議材料報送主持人審定后印發給與會人員。各部室需在坐班領導工作會議上通報、研定的重要事項,須提前2個工作日書面形式提交辦公室。
(二)會議召集、記錄由辦公室負責;重要會議需要整理的由辦公室負責整理并呈會議主持人審定后根據有關規定印發、存檔。與會人員須在重要會議記錄、紀要上簽名。
(三)與會人員必須嚴守會議紀律。
五、會議事項的落實。
(一)辦公室根據會議內容,及時制定《公司一周重點工作安排表》送會議主持人審定后,印發到公司領導、本部各部門。
(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由辦公室負責跟蹤了解、收集整理,必要時在下次公司坐班工作會議上通報。
六、會議時間。
原則上每周一上午召開。如有緊急重大事項可臨時安排。
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八
第一條為規范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工作,促使制定、頒布、修訂規章制度的程序科學化、規范化,保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并有效執行,適應依法治企的需要,建立完善企業化制度體系,提升制度執行力,依據集團公司關于制度建設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規章制度是指以公司名義頒布實施、規范公司及各子公司經營活動和管理行為、具有普遍適用性的制度性規范文本。
第三條公司規章制度按審核權限分基本管理制度和具體規章兩大類。基本管理制度是指由公司股東審核決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總經理工作細則、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等。具體規章是指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黨委、黨政聯席會議審核決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制定規章制度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符合公司章程,有利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三)堅持制度體系設計,保證其一致性、先進性、實用性;。
(四)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能在一定的時間和范圍內普遍適用;。
(五)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沖突、遺漏,重復;。
(六)在明確職權的同時,必須明確相關責任,做到權責統一。
第五條規章制度建設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協調,分工負責,在公司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
第六條成立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工作。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其他領導成員、各管理職能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審議公司制度體系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上報股東審核同意后組織執行;。
(三)負責審核公司具體規章的修訂、完善、廢止方案;。
(四)審議公司規章制度運行情況報告。
第七條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公司規章制度建設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公司企業管理部門,主任由企管部門負責人擔任。
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的策劃和設計,組織制訂公司規章制度體系建設方案;。
(二)負責組織審核相關規章制度文本草案并按程序組織報批;。
(三)負責組織評價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并提出規章制度修改、完善、廢止建議;。
(四)檢查公司規章制度運行情況,書寫公司規章制度運行情況報告。第八條公司各管理職能部門是公司規章制度建設的責任部門,在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部門職責內相關業務規章制度的建設工作。
各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按職能和業務分工擬訂專業的規章制度建設方案或工作計劃;。
(二)負責組織起草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相關規章制度文本草案;。
(三)負責本部門職責專業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與監督;。
(四)有責任對制度體系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九條公司規章制度的建設與完善工作根據以下原因開始啟動:
(一)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集團等上級管理部門要求;。
(三)公司規章制度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或工作計劃。
工作隊伍負責完成;具體規章按照誰的業務誰負責、誰的制度誰建設的原則由各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完成。
第十一條規章制度文本的起草,一般應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確定主題,草擬提綱;。
(二)調查研究,收集和掌握有關的法律、法規及上級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
(三)撰寫草案;。
(四)將草案發至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征求意見;。
(五)匯總意見,修改完善。
第十二條征求意見應面向公司各部門,有特定對象的,還應專門聽取特定對象的意見和建議。
各單位對制度文本的意見和建議,應盡可能體現和落實在制度文本之中。對不能協調一致的意見,應將不同意見附在制度文本草案之后一并報批。
第十三條制度文本應做到用詞準確、條理清晰、結構嚴謹、體例規范、言簡意賅、易行管用,既尊重程序,又講究效率。
第十四條規章制度的文本格式應符合公司依據本辦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書寫規范》的要求。
第十五條各部門在完成規章制度文本草案起草后,應先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初審,初步審核擬訂的規章制度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是否符合公司的機構設置和運行條件的現實要求。
第十六條除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上級管理部門有特殊要求外,規章制度文本草案在初審后一般應及時送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復審,復審的內容包括文本格式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是否同公司現行的有關規章制度存在重復、交叉、矛盾。
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不符合公司實際需要、暫不成熟、與現行規章制度沖突的規章制度,可以提出修改完善、暫緩下發、不予下發的意見。
第十七條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在正式頒布前,還應經過以下審核程序:
(二)凡涉及安全、環保、質量等社會責任的,應報上級或政府相關部門審核。
(一)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股東審核批準后頒發執行。
(二)公司具體規章制度經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由總經理或由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簽署和頒發執行。
(三)規章制度中屬于黨群工作制度的,報經公司黨委審議批準后,由公司黨委書記或副書記簽署和頒發執行。
第十九條公司建立制度執行責任體系。各管理部門和各分廠、子公司主要負責人是規章制度執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制度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分別對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負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
第二十條建立完善制度執行監督評價體系。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相關業務制度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審計監察部門負責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評價。
第二十一條建立規章制度異常管理機制。規章制度在執行中出現以下異常現象時,由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評估完善:
(一)上級管理部門提出修改完善意見的;。
(二)制度執行部門和有關單位提出3次以上修訂意見的;。
(三)制度監督部門提出重大制度改進意見。
第二十二條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應及時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及時組織修訂和完善。在未進行修訂和完成之前,原則上應按原制度條款執行。
第二十三條當制度在執行的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要按照實際情況及時予以修訂。
第二十四條制度修訂應嚴格履行制度制訂時的相關程序,并在頒發文件時簡要說明修訂理由。
第二十五條當制度與相關法律發生沖突或者有更替制度出現時予以廢止。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子公司規章管理制度建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相信大家都能意識到一個問題。制度建設是一個制定制度、執行制度并在實踐中檢驗和完善制度的理論上沒有終點的動態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制度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建立一個良好的規章制度管理體系,企業、政府才能更好的管理自身。
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九
第一條根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浙江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水利部頒布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為加強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工程質量,更好地發揮投資效益,結合我省水利水電工程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專職機構,對水利工程質量進行強制性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凡在我省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各類水利水電工程和鄉鎮供水、城市防洪、灘涂圍墾、堤塘建設(以下統稱水利工程)等工程及其技術改造,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不受其投資來源的限制,均必須由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質量監督。工程建設、監理、設計和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階段,必須接受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
第四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國家和地方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水利水電行業有關技術規程、規范,質量標準和經批準的設計文件等。
第五條水利水電工程在階段(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前,必須以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進行等級核驗,并提出工程質量評定報告。未經質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單位不得交驗,工程主管部門不能驗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水利工程在申報優秀設計、優質工程項目時,必須有相應質量監督機構簽署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
第二章機構與人員。
第六條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省、市(地)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兩級設置:
(一)省級設置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簡稱中心站)。
(二)市(地)級、省錢塘江管理局設置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
省、市(地)質量監督機構隸屬于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接受上一級質量監督機構的指導。
第七條省重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站(組)和市(地)重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組,由省、市(地)質量監督機構組建,其人員由省、市(地)站選派、委聘。
第八條質量監督機構的站長宜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工程建設的領導兼任,并配備相應級別的專職副站長。質量監督機構的正副站長由其主管部門任命,并報上一級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第九條質量監督機構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質量監督員。其數量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專業配套的原則確定。
第十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工程師職稱,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有五年以上從事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咨詢或建設管理工作的經歷。
(二)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認真執法,責任心強。
(三)經過培訓并通過考核取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
第十一條質量監督機構可聘任符合上述條件的工程技術人員作為工程項目的專、兼職質量監督員。為保證質量監督工作的公正性、權威性,不得委聘從事該工程監理、施工、設備制造的人員作為該工程的質量監督站(組)人員。
第十二條中心站負責全省各市(地)質量監督機構的質量監督員的考核、認證工作;質量監督機構的質量監督員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從事質量監督工作。質量監督機構資質每四年復核一次,質量監督員證有效期為四年。
第十三條中心站負責向各市(地)站頒發由水利部統一印制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合格證書”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
第三章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的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水利部、省有關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以及水利水電行業有關技術規程、規范、技術標準等。
(二)歸口管理并指導各市(地)質量監督機構和省、市(地)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機構的工作。
(三)對本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組織實施質量監督;協助配合由部總站和流域分站組織監督的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四)參與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設計審查、招投標工作;參與水利水電工程優秀設計優質工程評審。
(五)參與水利工程質量大檢查工作和重大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仲裁有關水利工程質量爭端。
(六)參加受監工程的階段(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提出工程質量評定報告。
(七)掌握全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動態和質量監督工作情況,定期向總站報告,并抄送流域分站;組織培訓質量管理人員,總結交流質量監督工作經驗,不斷提高質量監督和檢測工作水平。
第十五條市(地)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水利部和省、廳有關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執行水利水電行業有關技術規程、規范、技術標準,以及總站、中心站制定的有關質量監督的規定和實施細則。
(二)負責管理市(地)范圍的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及所屬質量監督檢測機構工作。
(三)負責本市(地)除流域分站、中心站受監以外及中心站委托的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監督。
(四)參與重要的小型水利水電工程設計審查、招投標工作;參與市(地)、縣級水利水電工程優秀設計、優質工程評審。
(五)參與水利工程質量檢查和水利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仲裁受監工程的有關質量爭端。
(六)參與受監工程的階段(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提出質量評定報告。
(七)掌握市(地)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動態和質量監督工作情況,定期向中心站匯報;組織培訓質量管理人員,學習交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及管理工作經驗,不斷提高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六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權限:
(一)對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發現越級承包工程任務、能力明顯不足、質量管理混亂的單位,應責成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必要時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二)對偽造現場施工記錄、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記錄、隱瞞工程質量事故真相的施工單位,應視其情節輕重,建議有關部門給予批評、警告、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
(三)對違反技術規程、規范、質量標準或設計文件的施工單位,通知建設、監理單位采取糾正措施。問題嚴重時,可責令其停止施工。
(四)對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等,責成建設(監理)單位采取措施糾正。
(五)質量監督人員需持“水利質量監督員證”進行施工現場質量都督,檢查施工質量,有權調閱建設(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檢測試驗成果、質量評定記錄和施工記錄等。
(六)提請有關部門獎勵先進質量管理單位及個人。
(七)提請有關部門或司法機關追究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經濟、刑事責任。
第四章質量監督。
第十七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方式以抽查為主。大型水利工程應建立質量監督項目站,中、小型水利工程可根據需要建立質量監督項目組,或進行巡回監督檢查。質量監督項目站(組)每年的質監活動不少于四次。巡回監督檢查次數應視工程建設總進度確定。
第十八條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應在工程招標或開工前到相應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監督手續,簽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申請書》,有關部門或單位應向質量監督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項目建設審批文件;。
2、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與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副本;。
3、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的基本情況和工程質量管理組織情況等資料。
從工程招標前辦理質量監督手續,到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期。
第十九條質量監督項目站(組)根據受監督工程的規模、重要性等,制定質量監督計劃,確定質量監督的組織形式和人員。
第二十條質量監督的主要內容。
1、施工準備階段。
(1)對監理、設計、施工和有關產品作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
(2)對主體工程施工前的準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對施工單位檢測試驗室的資質、技術力量、儀器設備等進行監督檢查。
2、施工階段。
(1)對建設、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以及設計單位現場服務情況等實施監督檢查。
(2)監督檢查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
(3)對工程項目的單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劃分進行核定,對單元工作的質量評定進行抽查,并檢查工程質量評定資料的準確、完整情況。
(4)監督檢查重點施工工序、隱蔽工程,參加階段(中間)驗收并提出質量評定報告。
(5)參與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
(6)對中間產品及成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查。
3、工程竣工階段。
(1)參與審查竣工報告及竣工驗收資料;。
(2)工程竣工驗收前,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向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提出工程質量等級的評定報告。
第五章質量檢測。
第二十一條工程質量檢測是工程質量監督和質量檢查的重要手段。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并以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授權,方可從事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主要承擔以下任務:
(一)核查受監督工程參建單位試驗室的資質、人員素質、裝備、試驗方法及成果等。
(二)根據需要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樣檢測,提出檢測報告。
(三)參與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方案。
(四)質量監督機構委托的其他任務。
第二十三條質量檢測單位所出具的檢測鑒定報告必須實事求是,數據準確可靠,并對出具的數據和報告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工程質量檢測有償服務,檢測費用由委托方支付。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確定。在處理工程質量爭端時,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支付。
第六章工程質量監督費。
第二十五條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應向質量監督機構繳納工程質量監督費。工程質量監督費屬事業性收費。工程質量監督收費,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水利(92)浙價費聯51號、(1992)財農134號、浙水政(92)第60號文件及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收費標準按水利工程建筑安裝工作量0.15%~0.25%收取,并按水利工程所在地域確定。原則上,大城市按受監工程建筑安裝工作量的0.15%,中等城市按受監工程建筑安裝工作量的0.20%,小城市按受監工程建筑安裝工作量的0.25%收取。城區以外的水利工程可比照小城市的收費標準適當提高。
第二十六條工程質量監督費由工程建設單位負責繳納。大中型工程在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時,應根據總工期確定按年繳納計劃,年初一次結清年度工程質量監督費。小型水利工程在輸質量監督手續時交納工程質量監督費的50%,余額由質量監督部門根據工程進度收取。
水利工程在工程竣工前必須繳清全部工程質量監督費,若概算調整,質量監督費應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七條質量監督費應用于質量監督工作的正常開支,支款專用,財務收支必須進行統一管理和統一核算,其具體使用和開支范圍如下:
(一)自收自支質量監督機構的事業性費用;。
(二)聘任質量監督員及差旅費的費用;。
(三)檢測儀器、設備及交通工具購置、使用費用;。
(四)委托抽樣檢測、試驗費用;。
(五)工程質量監督會議及資料費用;。
(六)業務培訓和技術咨詢費用;。
(七)用于獎勵優秀質量監督機構、優秀質量監督員的費用;。
(八)其他用于質量監督方面的費用。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八條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予以通報批評或建議其主管部門按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一)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
(二)向施工單位提供不合格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的;。
(四)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沒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
第二十九條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或建議有關主管部門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經濟處理按合同辦理,觸犯法律的,按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一)無證或超越次質等級承接任務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的;。
(三)施工圖設計滿足不了的工程質量、進度要求的;設計單位現場服務不到位的;。
(七)經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定工程質量等級為不合格或工程需要加固或拆除的。
第三十條質量檢測單位偽造檢測數據、檢測結論的,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建設有關部門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不認真履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職責的質量監督機構,建議其水行政主管部門撤換負責人并進行機構改組,或由上一級水利工程質量都督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撤銷授權。
質量監督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質量監督機構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由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省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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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
為了把我縣的環境衛生做得更好,創造繁榮、整潔、優美、舒適的縣城環境,務必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清掃質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上下班,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清掃任務。連接線、河西區夏季: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為保證安全,上班時間務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否則一次扣一元。如發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負。
三、確保上午9:30、下午4:00之前本職責段干凈。
四、全面清掃,街面、人行道、路沿根、花池根凈,人走地凈,不丟堆、掉堆,不亂倒垃圾(包括花池),否則一次扣二元。
五、用心參加群眾勞動,雨雪過后,不用通知,自覺到自己的職責段清掃,否則一次扣十元。
六、各管理人員分街包片,所長發現一處達不到標準的扣罰副所長十元,副所長發現一處到達標準的扣罰管理人員五元,管理人員根據制度扣罰工人。
七、每月開資日召開全體會議,公布考勤及獎罰狀況,每月被罰三次自動離職。
為把我縣的環境衛生工作做得更好,創造整潔、優美的環境,須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保潔質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否則一次扣一元。
二、為保證安全,上班時間務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否則一次扣一元。如發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負。
三、有事請假,不無故曠工,請假不得超過3天(特殊狀況除外),否則加倍扣罰。
四、街面、果皮箱凈,無果皮、紙屑,否則一次扣一元。
五、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制度,保證本職責段清潔,否則一次扣半天工資。
六、不準與他人發生口角,造成不良影響,否則加倍扣罰。
七、用心參加群眾勞動,否則一次扣一天工資。
八、雨、雪兩季,及時自清本路段的淤泥和積雪,否則一次扣十元。
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一
為營造一個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改善局環境衛生狀況,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局內各科室的室內衛生,由各科室負責;公共部分的衛生由專業的保潔員負責。
1、每位同志上班前要打掃好自己辦公區域衛生,整理文件,保持辦公桌整潔,下班后清理當天的垃圾。
2、文件柜、辦公桌等辦公設施擺放,應規范、合理、整齊并隨時保持清潔。
3、辦公桌上擺放的書籍、文件等辦公用品應整齊、合理。
4、辦公室墻面、燈具、門窗等應保持無灰塵、蜘蛛網,墻面、門嚴禁張貼印刷品。
5、辦公室地面隨時保持無紙屑、積塵、煙頭等垃圾。
6、辦公室、會議室、樓梯、通道等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內禁止吸煙。
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二
1、按公司行政管理規定穿衣,整潔得體。佩帶首飾不過于華麗,化妝不濃裝艷抹,指甲不過長、過于修飾。
2、路遇領導要主動熱情問候,招待客人要禮貌認真。
3、服從人事管理等領導安排,盡職盡責做好工作。工作時不大聲喧嘩、談笑,不影響他人工作。
4、嚴格遵守崗位紀律,遵守工作紀律。講究工作效率,日事日畢。
5、接聽電話時要神清氣爽,使用文明用語。轉接電話或傳話時要及時準確。
6、使用電話要輕拿輕放,加以愛惜。不漏接電話,電話鈴響很久再接應先給對方道歉。
對領導安排的事情或為他人代辦的事情要及時辦理給予答復。
8、不假公濟私,不使用公司的工具、設施或占用工作時間干私事。
二、工作紀律。
1、按工作時間到崗,工作時間無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3、因偶然事件遲到15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準予補辦假條。
4、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5、每月員工可公休兩天,公休時應提前通知辦公室,公休只限周六、周日。其他假期需填寫《員工請假條》并經經理簽字交付辦公室。
6、每月事假不得超過兩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7、法定節假日由公司安排休假并服從公司統一安排。
8、出門必須打出門證,出門證必須由直接領導簽字并注明出門事由、時間。
三、物品管理。
1、愛惜餐廳物品,工具及一切使用設施。
2、保持餐廳內部環境衛生的整潔,用餐工具的衛生、完整。
3、餐廳內部環境設施,用餐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應及時通知直接領導,經證實非人為破壞的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報廢并重新訂購或制作,予以更新。如證實是人為破壞,經保衛查處立即按公司規定對破壞者進行嚴厲處罰。
4、餐廳內部環境設施,用餐工具的維修、購買首先由使用者通知辦公室主任,在由辦公室主任填寫購物審批表審批至經理,然后交采購員,低值品管理員各一份方可購買。
四、崗位變動。
員工進入公司后,無論因工作需要或個人主動申請,都可以進行公司內部工作流動。進行崗位變動時需要首先提出書面申請,經相關部門領導批準確認后,交由辦公室存檔備案,同時完成了內部流動。同時公司保留對崗位變動人員的工作內容及薪金進行調整的權利。
五、員工離職。
當員工要離開公司時,需要提前與部門經理說明。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定移交所有屬于公司的財產,經核準離職且辦妥移交手續,方可正式離職。未辦理離職手續自行離職者,公司財產若有損失、遺失,其損失全額從薪資中扣還;如薪資不足以抵押時,將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公司黨建工作和經營管理活動,使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和發布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規章制度,包括公司黨群、行政管理范圍內與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各類管理制度、規定、條例、辦法、細則、程序、守則、管理手冊等。
第三條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必須符合公司管理實際,適應公司改革與發展的需要,不得違背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黨和國家政策,以及集團公司等上級機關的相關規定。
(一)公司級規章制度:以公司名義制定并發行,在全公司范圍內具有效力的規章制度;
(二)部門級規章制度:以部門名義制定并由部門自行發行,只在本部門內部或本部門特定的管理范圍、區域內具有效力的規章制度。
第五條為規范制度名稱使用的表現形式,對制度名稱定義如下:
制度是指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
規定是指預先制定的規則,以作為行為的標準(多用于合同、條約、契約、法律中),主要用于對專門問題提出帶有約束性的要求和規范。
條例是指針對較多的工作內容或一種業務的多種情形,制定具體的規范,多為允許和禁止的規定。
辦法是指辦事或處理問題的方法。主要用于對特定范圍內的工作和業務活動,制定具體運行規范和規范處理流程。
細則也稱實施細則,是指為有效地實施上級單位及公司的規定、辦法等作出的權威性解釋說明、明細的標準和措施等的具體詳細要求。
第六條公司規章制度按制定形式和用途,可劃分為以下類別:
(四)為健全完善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所制定的質量手冊、程序性文件等;
(六)為健全完善公司能源管理體系所制定的能源管理手冊、程序性文件等;
(七)為規范各專業管理工作所制定的專業管理或操作規程、守則、手冊等。
第七條公司董事會、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黨委書記、董事長按照職責權限分工負責公司規章制度審批。
第八條xxx為公司規章制度的總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規章制度制定、修訂的組織工作和對行政管理范圍內具體規章制度的審核、審定,以及規章制度貫徹實施中考核的組織工作。
第九條xxx為黨群工作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牽頭組織黨群機關各部門制定、修訂黨群工作制度,并負責具體規章制度的審核、審定,以及貫徹實施考核工作。
第十條公司對規章制度進行全面制定、修訂時,由xxx負責編制計劃,按計劃組織統一進行制定、修訂。其他部門根據管理需要臨時制修訂規章制度時由責任部門發起制定、修訂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規章制度制定、修訂,一般由相應職能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有關管理人員負責起草文稿,歸口部門領導審核;重要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公司可抽調人員組成專門工作班子負責文稿的起草,工作班子主管領導審核。
第十二條專業類管理體系涵蓋的制度由相應的職能管理部門安排并對文稿進行審定。涉及部門職責范圍和部門間職能業務切割劃分的,須提交xxx審核會簽,文稿審定后應報業務分管副總經理審批,需要總經理或董事長簽發的須分別報送審批,批準后由相應職能管理部門負責行文下發,需報董事會或集團等上級機關審批的,按程序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各部門根據管理工作需要制修訂的部門級規章制度,由本部門自行安排組織制修訂,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內部下發施行,同時報xxx備案;各部門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不得與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相抵觸,對與有專業歸口的制度,在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前,須經專業部門審閱后再履行審批下發程序。對于在特定的管理范圍、區域內下發的部門級規章制度,在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下發前,須經xxx審閱。
第十四條對于修訂完善的制度下發后,原制度即自動廢止;對于失去實效需要廢止的制度,制度歸口部門須請示公司主管領導后,需要公司會議決策的按第十九條規定的分級審批原則,提交相應公司會議審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下發制度廢止通知;不需要公司會議決策的,經黨委書記、董事長審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下發制度廢止通知,廢止通知內容要詳細描述廢止制度原名稱、制度編號、原制度下發時間及文號,同時報xxx備案。
第十五條規章制度制定、修訂時,起草文稿部門應確定業務主管領導專項負責,并吸收懂相應業務和管理、有一定文字能力的人員參加。
第十六條規章制度文稿,必須明確目的和要求,對所要規范的事項做周密的調查研究,對所涉及的部門和人員要全面征求意見。所規范的事項必須體現全局觀念,反映整體利益,不能站在本部門角度“借法爭權”“借法推責”或向其他部門強行提出不合理、做不到的要求。
第十七條規章制度文稿,必須文體符合規范,名稱簡明,結構嚴密,條文清晰,用詞恰當,語法正確,邏輯性強,行為規則明確,規定的責任清楚,不能使用模棱兩可、似是而非的語言,不能寫議論性和號召性內容。
第十八條規章制度文稿,不能照搬照抄國家或上級部門的法規、規章條文或有關理論指導書籍的內容,必須針對公司實際,具有實質性管理內容和可操作的運作程序。
第十九條規章制度須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各類規章制度間要保持關聯性,不同層次的規章制度要保持從屬性。規章制度所規范、調整的對象,必須是較長時期內重復出現的事項。偶發性的管理事項,不宜采用制定規章制度辦法。
第二十條由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制修訂的規章制度,經批準后由相應歸口部門歸集成冊直接印制下發施行。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自行制定、修訂的規章制度,如有與公司規章制度相抵觸的內容或條款,應立即廢止或修改,執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本部門認定困難的,可報xxx或相應歸口管理部門審定。
第二十二條對不夠成熟而又必須以規章制度進行規范的事項,可制定“暫行”或“試行”規章制度,其效力不受影響。
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四
會議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總經理主持,董事長和總經理均不能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一副總經理主持。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及有關領導。必要時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列席。與會人員要準時參加會議,不能參加的,需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一)傳達貫徹上級主管單位的重要指示、決定;研究貫徹意見;。
(二)傳達公司董事會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董事會重大決定的意見;。
(三)研究需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需向董事會會議提出的重大議題;。
(五)研究和布置近期的重點工作;。
(六)討論須研究的其它事項。
(一)重大會議議題由辦公室負責向公司領導、各部門收集,有關會議材料報送主持人審定后印發給與會人員。各部室需在坐班領導工作會議上通報、研定的重要事項,須提前2個工作日書面形式提交辦公室。
(二)會議召集、記錄由辦公室負責;重要會議需要整理的由辦公室負責整理并呈會議主持人審定后根據有關規定印發、存檔。與會人員須在重要會議記錄、紀要上簽名。
(三)與會人員必須嚴守會議紀律。
(一)辦公室根據會議內容,及時制定《公司一周重點工作安排表》送會議主持人審定后,印發到公司領導、本部各部門。
(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由辦公室負責跟蹤了解、收集整理,必要時在下次公司坐班工作會議上通報。
原則上每周一上午召開。如有緊急重大事項可臨時安排。
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五
普遍認為,5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中型企業,200—3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中小型企業,1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小型企業,10人以內屬于微型企業,這類企業的共同特點:管理相對薄弱,實施正規化管理成本高,人員配置不齊全,很難專業化,職業化,因此需要一套簡單、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人力資源運用策略。薪酬政策在中小企業中是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策略最重要的實施基礎。
中小型企業普遍存在生命周期短暫的問題,在美國每年新成立的小公司約50萬戶,其中3/4在當年就倒閉破產,只有約20%的成功率,日本公司的成功率只有12%。這種狀況,對中小型公司來說,其挑戰是巨大的,自始至終變化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創業期,發展成長期,衰退期的變化迅速。
企業運營所擁有的資源包括:資本資源、人力資源、技術設備資源、信息資源和自然資源等。在企業所有可調配的資源中,人力資源的運用是最重要體現,制定企業競爭策略,反映企業文化,實施價值創造,形成商業模式,組成組織架構,執行目標追求。對于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更難以像大型企業一樣,配置專業專門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因此人力資源管理就是中小企業管理的關鍵點,而薪酬政策和策略理所當然成為中小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和首要考慮的問題,從而薪酬策略成為中小企業實施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在成立之初,都普遍缺少相應的專業管理知識和技能。其實,可操作的薪酬策略主要是適合和能夠適時調整。
二、薪酬的三個組成部分。
薪酬涵蓋了員工由于為某一組織工作而獲得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收入,其中包括薪資、獎金、津貼、養老金以及其他各種福利收入。換言之,所謂薪酬,就是指員工因為雇傭關系而從雇主那里獲得的所有各種形式的經濟收入和服務、福利。薪酬可以劃分為基本薪酬、可變薪酬以及間接薪酬(福利與服務)三個部分。
(一)基本薪酬。
它是指一個組織根據員工所承擔或完成的工作本身或者是員工所具備的完成工作的技能而向員工支付的穩定性報酬。一般情況下,企業是根據員工所承擔的工作本身的重要性、難度以及對企業的價值來確定員工的基本薪酬的,這就是職位薪資制。此外,企業對于組織中的一些特殊人員采用技能薪資制或能力薪資制。
基本薪酬是一位員工從企業那里獲得的較為穩定的經濟報酬,因此,這一薪酬組成部分對于員工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它不僅為員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穩定的收入來源,而且是可變薪酬確定的一個主要依據。如前所述,員工基本薪酬的確定依據通常是員工所從事的工作本身或員工所具備的完成工作的技能,基本薪酬的變動主要取決于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總體生活費用的變化和通貨膨脹的程度;二是其他雇主支付給同類勞動者的基本薪酬的變化;三是員工本人所擁有的知識、經驗、技能的變化以及由此而導致的員工績效的變化。
此外,企業所處的行業、地區以及企業所在產品市場的競爭程度等等,都會對員工的基本薪酬水平構成影響。在員工基本薪酬的變化中,最重要的一種基本薪酬增長方式是績效加薪的做法。
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六
一、物理教學儀器是進行物理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不可缺少的條件,是學校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加強管理,愛護使用,充分發揮作用。
二、國家調撥或自購的教學儀器均應及時登入學校固定資產總帳、儀器明細帳、儀器臺帳。由實驗教師驗收,并對儀器進行校正和性能測試,合格后分類編號按教學儀器配備目錄順序,擺放在儀器柜內。自制教具要單獨立帳記載。
三、教學儀器使用說明書要妥善保管,分類裝訂成冊。按說明書要求,對教學儀器要經常保修和維修,注意防塵、防銹、防潮、防震、防磁。
四、對貴重和精密的儀器要嚴加保管。儀器柜內要按層設卡,列出儀器名稱、規格、數量,每件儀器上要貼簽編號,柜外要標明儀器類別。
五、教師演示和學生實驗需用的儀器,由任課教師提前一周提出計劃,填寫實驗記錄,列出所需儀器明細,交實驗教師給予準備。并對儀器進行必要的裝備與調試,以保證實驗順利進行。
六、實驗時要愛護儀器,嚴格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和要求操作。實驗完畢實驗教師驗收后放回原處,并完成實驗記錄的填寫,留存以備檢查。
七、每學期末,由學校主管領導負責,會計協同實驗教師對教學儀器進行核對和清點。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八、要加強安全管理,室內應備有滅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盜,經常通風,保持整潔衛生。
文檔為doc格式。
最熱艾灸館的規章制度艾灸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七
為了配合業務快速發展,采用部份兼職業務人員的方式擴大業務范圍而降低人力固定成本,但為了提升服務質量,增強聯動機制,提高團隊作戰能力,創建高效、協作的團隊,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兼職業務員的標準:
1、認同健康產業發展趨勢、有一定的保健養生意識。
2、愿意資源共享,增加收入。
3、時間寬裕,且愿意從事兼職工作。
滿足以上幾點且愿意接受我公司管理以及培訓的人員。二、兼職業務員的基本管理規定:
1.?在進入工作前,須進行相關業務知識培訓,經主管確認合格后,才能開展業務工作。
2.積極宣傳公司,言行舉止注意公司及個人形象;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做好自律。
3.正確處理客戶異議,注意工作方式,樹立個人形象,打造良好的企業形象。
4.積極參與公司的培訓工作以及公司組織的活動。
總結。
交流會議。
業文化。2.確認客戶對公司產品和服務感興趣后,與公司相對應主管的大客戶經理。
四、薪酬的體系:1、兼職業務人員的直接業務提成是業務總金額的30%。
2、兼職業務員拓展提成為。
5%。
五、兼職業務人員面對客戶時須一站式解決問題。
當用戶找到業務人員,不管是何種事項,兼職業務人員能自已解決的要自。
時反饋。
六、兼職工作人員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言論;
七、兼職業務人員有違反公司規定的,可以予以取消公司兼職的職位,被取消。
職位的人員不得以本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工作。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八、公司對兼職業務人員一年進行審查一次,對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業務人員給于取消兼職,被取消職位的人員不得以本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