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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精)一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改落實、推動各項工作、完善制度機制”的原則,直面問題和不足,認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癥結,著力解決巡察反饋的突出問題,切實加強黨校領導班子和師資隊伍建設,努力推動黨校發展再上新臺階。
二、組織領導
對于縣委第五巡察組反饋的意見,我校高度重視,態度端正,照單全收,將整改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為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成立了以常務副校長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同時,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將任務分解細化,明確時間節點、責任領導和責任人,扎實做好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
三、整改內容及措施
(一)聚焦基層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
1.對開展黨員干部黨性教育不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不認真問題的整改情況。
黨校黨支部及領導班子堅持把學習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以持續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中心,促使廣大干部教師進一步筑牢信仰之基,凝聚奮斗之力,堅定為黨為民之心。校領導班子及干部教師認真檢視問題,堅持發揚刀刃向內精神,堅決同一切腐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行為做斗爭,促進領導干部帶頭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具體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堅持在每周例會上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并實行干部輪流領學制度,自9月底以來,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共計12次,領學人員共3人次;二是開展領導干部上黨課學習教育,自9月底整改以來,開展領導干部上黨課2人次。
2.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20xx年10月12日成立了以常務副校長為組長的縣委黨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意識形態工作分工;二是深入持續開展意識形態工作,于20xx年12月9日在黨校三樓會議室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講話精神,加強全體干部教師對意識形態工作的認識。
3.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工作不力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壓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定期專題研究反腐敗斗爭工作,細化完善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工作實施方案;二是進一步加強“森林管護區”創建管護工作,定期開展預防提醒談話,自9月底整改以來,共開展集中約談2次,被約談28人次,開展個人約談1次,被約談16人次,做到了談話全覆蓋;三是因人員調整,于20xx年9月及時開展黨支部委員換屆工作,組建新一屆黨支部班子。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1.對公務接待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組織全體干部學習了xx縣財政局《關于印發〈xx縣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xx辦〔20xx〕28號)文件;二是規范接待人員數量及標準,嚴格把握來人來函制度,不能為客人支付住宿費等,杜絕公務接待不規范問題出現。
2.對財務報銷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把控好財務報銷制度,財務報賬附件必須齊全,發票與清單齊備;二是嚴格食堂管理,所有經費支出均須附發票及清單。
3.差旅費報銷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把控好差旅費報銷制度,不超標準、超范圍報銷;二是嚴禁出現重復報銷差旅費、填報人和審核人同為一人等財務審核不規范現象。
4.對小車加油、租車管理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我單位無公車,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制定了租車制度;二是規范公務租車及車輛加油,杜絕私車公養和隨意租車行為;三是租車手續和加油的票據必須真實、規范,租車平臺須具備資質。
5.對工會管理和執行有偏差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組織干部教師學習了《xx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xx總字(〔20xx〕12號)文件,嚴格按照文件要求把關,不超范圍、超標準發放慰問金等;二是制定《中共xx縣委黨校工會經費管理辦法》,對于干部親屬的慰問,嚴格按照文件及辦法要求,僅限于直系親屬,不超范圍發放慰問金或慰問品。
6.對規章制度不完善、執行制度不嚴格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修改完善了《中共xx縣委黨校干部教師管理制度匯編》,組織全體干部教師認真學習;二是嚴格執行制度,加強對干部教師請假制度和上下班考勤的管理,嚴格干部教師考勤簽到制度,做到事前有領導審批,事后有假條存檔。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方面
1.對組織生活重部署輕落實,開展自我批評與相互批評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20xx年11月23日召開黨員大會,學習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制度,明確要求黨支部要認真開展支部組織生活會,集中學習必須提前明確學習內容,要制定方案并嚴格落實,要深入征求黨員群眾意見,有組織地開展談心談話,全體黨員干部要認真做好學習筆記,要在組織生活會上開展個人自評和黨員互評,必須做到全覆蓋,并做好會議記錄。二是每月開展“黨員主題日”活動,自9月底以來,共開展黨員主題日活動3次,主題有“黨費交納”、“黨支部書記上黨課”等。
2.對執行“三會一課”制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支部嚴格按照“三會一課”的工作制度開展落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支委會,每個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員大會,第四季度開展了黨支部書記上黨課一次;二是支部會議簽到冊如實填寫實到人數和應到人數,對未簽到的黨員進行備注。
3.對發展黨員材料收集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支部嚴格執行發展黨員程序,填寫的相關表格加蓋單位公章,相關人員進行簽字確認;二是堅決杜絕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會議時間涂改等現象發生。
4.對黨員組織關系轉入不及時問題的整改情況。嚴格按照黨員組織關系轉入及轉出程序,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黨員組織關系的轉入和轉出。
5.對落實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和學習不夠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末位發言制度,落實民主集中制不打折扣;二是召開民主生活會會前廣泛征求意見,認真開展談心談話,收集好相關材料;三是嚴格按照方案中學習資料目錄認真開展學習。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強學習,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及上級文件精神實質。一是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黨校姓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努力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二是抓好班子帶好隊伍,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三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肅民主議事規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認真落實黨員教育制度,規范做好基層黨建工作。
(二)精準把握和踐行“四種形態”。一是強化責任擔當,嚴格廉政風險防控,認真落實廉潔自律準則等各項紀律規定;二是加強和完善制度建設,扎緊制度“籠子”,用制度管人管事,嚴格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嚴格審核把關,認真堵塞制度漏洞;三是精準把握和認真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切實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三)提高政治站位,正確對待巡察反饋問題。一是校委會認真研究,統籌安排部署。壓實整改責任,切實增強問題整改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認真推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責任、整改時限、整改要求,逐一對賬整改銷號,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不折不扣地完成巡察整改任務,確保整改質量和整改成效。
有關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精)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強調,《干部任用條例》是重要的黨內法規,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
條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深入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干部工作方針政策,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特別是從嚴管理干部的要求,堅持新時期好干部標準,建立科學規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簡便易行、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推進干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建設一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黨政領導干部隊伍,保證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全面貫徹執行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法規和有關國家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一)黨管干部;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
(三)事業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實績、群眾公認;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規辦事。
第三條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必須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符合將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具有推進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能力,結構合理、團結堅強的領導集體的要求。
樹立注重基層和實踐的導向,大力選拔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
注重發現和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用好各年齡段干部。
統籌做好培養選拔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黨外干部工作。
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領導干部應當進行調整,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
第四條本條例適用于選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部門領導成員或者機關內設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成員(不含正職)和內設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及其工作部門領導成員或者機關內設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上列工作部門內設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
選拔任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機關和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領導成員及其內設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參照本條例執行。
上列機關、單位選拔任用非中共黨員領導干部,參照本條例執行。
選拔任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黨政領導干部,法律法規和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本條例第四條所列范圍中選舉和依法任免的黨政領導職務,黨組織推薦、提名人選的產生,適用本條例的規定,其選舉和依法任免按照有關法律、章程和規定進行。
第六條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職責,切實發揮把關作用,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選拔任用條件
第七條黨政領導干部必須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自覺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經得起各種風浪考驗;
(二)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決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艱苦創業,樹立正確政績觀,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落實“三嚴三實”要求,主動擔當作為,真抓實干,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四)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有斗爭精神和斗爭本領,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
(五)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敢抓敢管,依法辦事,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自覺接受黨和群眾的批評、監督,加強道德修養,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為;
(六)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條提拔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一)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二)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歷。
(三)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由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在副職崗位工作兩年以上;由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應當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其中廳局級以上領導干部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應當經過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或者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的培訓,培訓時間應當達到干部教育培訓的有關規定要求。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后一年內完成培訓。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資格要求。提任黨的領導職務的,還應當符合《中國共產黨章程》等規定的黨齡要求。
職級公務員擔任領導職務,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黨政領導干部應當逐級提拔。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職資格規定或者越級提拔擔任領導職務。
破格提拔的特別優秀干部,應當政治過硬、德才素質突出、群眾公認度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關鍵時刻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在條件艱苦、環境復雜、基礎差的地區或者單位工作實績突出;在其他崗位上盡職盡責,工作實績特別顯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領導班子結構需要或者領導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者重要專項工作急需的;艱苦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急需引進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須從嚴掌握。不得突破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和第八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的資格要求。任職試用期未滿或者提拔任職不滿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職年限上連續破格。不得越兩級提拔。
第十條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黨政領導干部可以從黨政機關選拔任用,也可以從黨政機關以外選拔任用,注意從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以及社會組織中發現選拔。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注意從擔任過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領導職務的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中選拔。
第三章分析研判和動議
第十一條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深化對干部的日常了解,堅持知事識人,把功夫下在平時,全方位、多角度、近距離了解干部。根據日常了解情況,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為黨委(黨組)選人用人提供依據和參考。
第十二條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班子建設實際,結合綜合分析研判情況,提出啟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意見。
第十三條組織(人事)部門綜合有關方面建議和平時了解掌握的情況,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動議分析,就選拔任用的職位、條件、范圍、方式、程序和人選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議。
個人向黨組織推薦領導干部人選,必須負責地寫出推薦材料并署名。
第十四條組織(人事)部門將初步建議向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匯報,對初步建議進行完善,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溝通醞釀,形成工作方案。
對動議的人選嚴格把關,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核查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研判和動議時,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如確有必要,也可以把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作為產生人選的一種方式。領導職位出現空缺且本地區本部門沒有合適人選的,特別是需要補充緊缺專業人才或者配備結構需要干部的,可以通過公開選拔產生人選;領導職位出現空缺,本單位本系統符合資格條件人數較多且需要進一步比選擇優的,可以通過競爭上崗產生人選。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一般適用于副職領導職位。
公開選拔、競爭上崗應當結合崗位特點,堅持組織把關,突出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工作實績和一貫表現,防止簡單以分數、票數取人。
公開選拔、競爭上崗設置的資格條件突破規定的,應當事先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
第四章民主推薦
第十六條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應當經過民主推薦。民主推薦包括談話調研推薦和會議推薦,推薦結果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在一年內有效。
第十七條領導班子換屆,民主推薦按照職位設置全額定向推薦;個別提拔任職或者進一步使用,可以按照擬任職位進行定向推薦,也可以根據擬任職位的具體情況進行非定向推薦;進一步使用的,可以采取聽取意見的方式進行,其中正職也可以參照個別提拔任職進行民主推薦。
第十八條地方領導班子換屆,民主推薦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進行談話調研推薦,提前向談話對象提供談話提綱、換屆政策說明、干部名冊等相關材料,提出有關要求,提高談話質量;
(二)綜合考慮談話調研推薦情況以及人選條件、崗位要求、班子結構等,經與本級黨委溝通協商后,由上級黨委或者組織部門研究提出會議推薦參考人選,參考人選應當差額提出;
(三)召開推薦會議,由本級黨委主持,考察組說明換屆有關政策,介紹參考人選產生情況,提出有關要求,組織填寫推薦表;
(四)對民主推薦情況進行綜合分析;
(五)向上級黨委或者組織部門匯報民主推薦情況。
第十九條地方領導班子換屆,談話調研推薦一般由下列人員參加:
(一)黨委成員;
(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成員;
(三)紀委監委領導成員;
(四)法院、檢察院主要領導成員;
(五)黨委工作部門、政府工作部門、群團組織主要領導成員;
(六)下一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成員;
(七)其他需要參加的人員,可以根據知情度、關聯度和代表性原則確定。
推薦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成員人選,應當有民主黨派、工商聯主要領導成員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參加。
參加會議推薦的人員參照上列范圍確定,可以適當調整。
第二十條個別提拔任職,或者進一步使用需要進行民主推薦的,民主推薦程序可以參照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進行;必要時也可以先進行會議推薦,再進行談話調研推薦。先進行談話調研推薦的,可以提出會議推薦參考人選,參考人選應當差額提出。單位人數較少、參加會議推薦人員范圍與談話調研推薦人員范圍基本相同,且談話調研推薦意見集中的,根據實際情況,可以不再進行會議推薦。
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民主推薦前對推薦職位、條件、范圍以及符合職位要求和任職條件的人選,在人選所在地區或者單位領導班子范圍內進行溝通。
第二十一條個別提拔任職,或者進一步使用需要進行民主推薦的,參加民主推薦人員一般按照下列范圍執行:
(一)民主推薦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人選,參照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執行,可以適當調整。
(二)民主推薦工作部門領導成員人選,談話調研推薦由本部門領導成員、內設機構擔任主要領導職務的人員、直屬單位主要領導成員以及其他需要參加的人員參加;根據實際情況還可以吸收本系統下級單位主要領導成員參加。參加會議推薦的人員范圍可以適當調整。
(三)民主推薦內設機構領導職務擬任人選,參照前項所列范圍確定,也可以在內設機構范圍內進行。
第二十二條黨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個別特殊需要的領導成員人選,可以由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推薦,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作為考察對象。
第五章考察
第二十三條確定考察對象,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條件,將民主推薦與日常了解、綜合分析研判以及崗位匹配度等情況綜合考慮,深入分析、比較擇優,防止把推薦票等同于選舉票、簡單以推薦票取人。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
(一)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
(二)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三)上一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
(四)有跑官、拉票等非組織行為的;
(五)除特殊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六)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進一步使用的。
第二十五條地方領導班子換屆,由本級黨委書記與副書記、分管組織、紀檢監察等工作的常委根據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反饋的情況,對考察對象人選進行醞釀,本級黨委常委會研究提出考察對象建議名單,經與上級黨委組織部門溝通后,確定考察對象。對擬新進黨政領導班子的考察對象,應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個別提拔任職或者進一步使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黨委(黨組)或者上級組織(人事)部門研究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對象一般應當多于擬任職務人數,個別提拔任職或者進一步使用時意見比較集中的,也可以等額確定考察對象。
第二十六條對確定的考察對象,由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嚴格考察。
雙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負責組織實施,根據工作需要會同協管方進行。
第二十七條考察黨政領導職務擬任人選,必須依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不同領導職務的職責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
突出政治標準,注重了解政治理論學習情況,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加強對工作時間之外表現的考察,注重了解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等方面的情況。
強化專業素養考察,深入了解專業知識、專業能力、專業作風、專業精神等方面的情況。
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了解履行崗位職責、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取得的實際成效??疾斓胤近h政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把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等情況作為考察評價的重要內容,防止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工作實績。考察黨政工作部門領導干部,應當把履行黨的建設職責,制定和執行政策、推動改革創新、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作為考察評價的重要內容。
加強作風考察,深入了解為民服務、求真務實、勤勉敬業、敢于擔當、奮發有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情況。
強化廉政情況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獨慎微,秉公用權,清正廉潔,不謀私利,嚴格要求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等情況。
根據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級、不同崗位考察對象,實行差異化考察,對黨政正職人選,堅持更高標準、更嚴要求,突出把握政治方向、駕馭全局、抓班子帶隊伍等方面情況的考察。
第二十八條考察黨政領導職務擬任人選,應當保證充足的考察時間,經過下列程序:
(一)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者所在單位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就考察工作方案溝通情況,征求意見;
(三)根據考察對象的不同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發布干部考察預告;
(四)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走訪、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和工作資料等方法,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根據需要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注意了解考察對象生活圈、社交圈情況;
(五)同考察對象面談,進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場、思想品質、價值取向、見識見解、適應能力、性格特點、心理素質等方面情況,以及缺點和不足,鑒別印證有關問題,深化對考察對象的研判;
(六)綜合分析考察情況,與考察對象的一貫表現進行比較、相互印證,全面準確地對考察對象作出評價;
(七)向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者所在單位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反饋考察情況,并交換意見;
(八)考察組研究提出人選任用建議,向派出考察組的組織(人事)部門匯報,經組織(人事)部門集體研究提出任用建議方案,向本級黨委(黨組)報告。
考察內設機構領導職務擬任人選程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九條考察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擬任人選,個別談話和征求意見的范圍一般為:
(一)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人大常委會、政協、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主要領導成員;
(二)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領導成員;
(三)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工作部門主要領導成員或者內設機構擔任主要領導職務的人員和直屬單位主要領導成員;
(四)其他有關人員。
第三十條考察工作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擬任人選,個別談話和征求意見的范圍一般為:
(一)考察對象上級領導機關有關領導成員;
(二)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領導成員;
(三)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內設機構擔任主要領導職務的人員和直屬單位主要領導成員;
(四)其他有關人員。
考察內設機構領導職務擬任人選,個別談話和征求意見的范圍參照上列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考察黨政領導職務擬任人選,應當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根據需要可以聽取巡視巡察機構、審計機關和其他相關部門意見。
組織(人事)部門必須嚴格審核考察對象的干部人事檔案,查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就黨風廉政情況聽取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對需要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考察對象,應當事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計。
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者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必須就考察對象廉潔自律情況提出結論性意見,并由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監察組組長)簽字。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的擬任人選考察對象,也應當由相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出具廉潔自律情況結論性意見。
第三十二條考察黨政領導職務擬任人選,必須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書檔案。已經任職的,考察材料歸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疾觳牧媳仨殞憣崳u判應當全面、準確、客觀,用具體事例反映考察對象的情況,包括下列內容:
(一)德、能、勤、績、廉方面的主要表現以及主要特長、行為特征;
(二)主要缺點和不足;
(三)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談話情況;
(四)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聽取紀檢監察機關意見、核查信訪舉報等情況的結論。
第三十三條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具有較高素質的人員組建考察組,考察組由兩名以上成員組成??疾旖M負責人應當由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較豐富工作經驗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員擔任。
實行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疾旖M必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深入細致,如實反映考察情況和意見,對考察材料負責,履行干部選拔任用風氣監督職責。
第六章討論決定
第三十四條黨政領導職務擬任人選,在討論決定或者決定呈報前,應當根據職位和人選的不同情況,分別在黨委(黨組)、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等有關領導成員中進行醞釀。
工作部門領導成員擬任人選,應當征求上級分管領導成員的意見。
非中共黨員擬任人選,應當征求黨委統戰部門和民主黨派、工商聯主要領導成員、無黨派代表人士的意見。
雙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應當事先征求協管方意見,進行醞釀。征求意見一般采用書面形式進行。協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見之日起一個月內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雙方意見不一致時,正職的任免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協調,副職的任免由主管方決定。
第三十五條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黨委(黨組)集體討論作出任免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屬于上級黨委(黨組)管理的,本級黨委(黨組)可以提出選拔任用建議。
對擬破格提拔的人選在討論決定前,必須報經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越級提拔或者不經過民主推薦列為破格提拔人選的,應當在考察前報告,經批復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六條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正職的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一般應當由上級黨委常委會提名并提交全會無記名投票表決;全會閉會期間,由黨委常委會作出決定,決定前應當征求黨委委員的意見。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
(一)沒有按照規定進行民主推薦、考察的;
(二)擬任人選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對廉潔自律情況沒有作出結論性意見的,或者紀檢監察機關未反饋意見的,或者紀檢監察機關有不同意見的;
(三)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未查核或者經查核存疑尚未查清的;
(四)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尚未調查清楚的;
(五)干部人事檔案中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六)巡視巡察、審計等工作中發現重大問題尚未作出結論的;
(七)沒有按照規定向上級報告或者報告后未經批復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項;
(八)其他原因不宜提交會議討論的。
第三十八條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并保證與會成員有足夠時間聽取情況介紹、充分發表意見。與會成員對任免事項,應當逐一發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緩議等明確意見,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應當最后表態。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采取口頭表決、舉手表決或者無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表決。意見分歧較大時,暫緩進行表決。
黨委(黨組)有關干部任免的決定,需要復議的,應當經黨委(黨組)超過半數成員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九條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黨委(黨組)分管組織(人事)工作的領導成員或者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逐個介紹領導職務擬任人選的推薦、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況,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等需要按照要求事先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報告的選拔任用有關工作事項,應當說明具體事由和征求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意見的情況;
(二)參加會議人員進行充分討論;
(三)進行表決,以黨委(黨組)應到會成員超過半數同意形成決定。
第四十條需要報上級黨委(黨組)審批的擬提拔任職的干部,必須呈報黨委(黨組)請示并附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和黨委(黨組)會議紀要、討論記錄、民主推薦情況等材料。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對呈報的材料應當嚴格審查。
需要報上級備案的干部,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第七章任職
第四十一條黨政領導職務實行選任制、委任制,部分專業性較強的領導職務可以實行聘任制。
第四十二條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前公示制度。
提拔擔任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的,除特殊崗位和在換屆考察時已進行過公示的人選外,在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后、下發任職通知前,應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內容應當真實準確,便于監督,涉及破格提拔的還應當說明破格的具體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手續。
第四十三條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制度。
提拔擔任下列非選舉產生的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的,試用期為一年:
(一)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工作部門副職和內設機構領導職務;
(二)紀委監委機關內設機構、派出機構領導職務;
(三)法院、檢察院內設機構的非國家權力機關依法任命的領導職務。
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照試任前職級或者職務層次安排工作。
第四十四條實行任職談話制度。對決定任用的干部,由黨委(黨組)指定專人同本人談話,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問題。
對破格提拔以及通過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任職的干部,試用期滿正式任職時,黨委(黨組)還應當指定專人進行談話。
第四十五條黨政領導職務的任職時間,按照下列時間計算:
(一)由黨委(黨組)決定任職的,自黨委(黨組)決定之日起計算;
(二)由黨的代表大會、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人民代表大會、政協全體會議選舉、決定任命的,自當選、決定任命之日起計算;
(三)由人大常委會或者政協常委會任命或者決定任命的,自人大常委會、政協常委會任命或者決定任命之日起計算;
(四)由黨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計算。
第八章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
第四十六條黨委向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推薦需要由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干部人選,應當事先向人民代表大會臨時黨組織或者人大常委會黨組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中的黨員介紹黨委推薦意見。人民代表大會臨時黨組織、人大常委會黨組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以及人大代表中的黨員,應當認真貫徹黨委推薦意見,帶頭依法辦事,正確履行職責。
第四十七條黨委向人民代表大會推薦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決定任命的領導干部人選,應當以本級黨委名義向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提交推薦書,介紹所推薦人選的有關情況,說明推薦理由。
黨委向人大常委會推薦由人大常委會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干部人選,應當在人大常委會審議前,按照規定程序提出,介紹所推薦人選的有關情況。
第四十八條黨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門和機構領導成員人選,在黨委討論決定后,由政府任命。
第四十九條領導班子換屆,黨委推薦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成員人選和監察委員會主任、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人選,應當事先向民主黨派、工商聯主要領導成員和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有關情況,進行民主協商。
第五十條黨委推薦的領導干部人選,在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決定任命或者人大常委會任命、決定任命前,如果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所推薦人選提出不同意見,黨委應當認真研究,并作出必要的解釋或者說明。如果發現有事實依據、足以影響選舉或者任命的問題,黨委可以建議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按照規定程序暫緩選舉、任命、決定任命,也可以重新推薦人選。
政協領導成員候選人的推薦和協商提名,按照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章交流、回避
第五十一條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制度。
(一)交流的對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過交流鍛煉提高領導能力的;在一個地方或者部門工作時間較長的;按照規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的重點是縣級以上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領導成員,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黨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門的主要領導成員。
(二)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原則上應當任滿一屆,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十年的,必須交流;在同一職位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的,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同一地方(部門)的黨政正職一般不同時易地交流。
(三)黨政機關內設機構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時間較長的,應當進行交流。
(四)經歷單一或者缺少基層工作經歷的年輕干部,應當有計劃地派到基層、艱苦邊遠地區和復雜環境工作,堅決防止“鍍金”思想和短期行為。
(五)加強工作統籌,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進地方與部門之間、地區之間、部門之間、黨政機關與國有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干部交流,推動形成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干部人才及時進入黨政機關的良性工作機制。
(六)干部交流由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組織實施,嚴格把握人選的資格條件。干部個人不得自行聯系交流事宜,領導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選。同一干部不宜頻繁交流。
(七)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職通知后,應當在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限定的時間內到任??绲貐^跨部門交流的,應當同時轉移行政關系、工資關系和黨的組織關系。
第五十二條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
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的親屬關系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有上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
領導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長地擔任縣(市)黨委和政府以及紀委監委、組織部門、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主要領導成員,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長地擔任市(地、盟)黨委和政府以及紀委監委、組織部門、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主要領導成員。
第五十三條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討論干部任免,涉及與會人員本人及其親屬的,本人必須回避。
干部考察組成員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親屬的,本人必須回避。
第十章免職、辭職、降職
第五十四條黨政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免去現職:
(一)達到任職年齡界限或者退休年齡界限的;
(二)受到責任追究應當免職的;
(三)不適宜擔任現職應當免職的;
(四)因違紀違法應當免職的;
(五)辭職或者調出的;
(六)非組織選派,個人申請離職學習期限超過一年的;
(七)因健康原因,無法正常履行工作職責一年以上的;
(八)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應當免去現職的。
第五十五條實行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制度。辭職包括因公辭職、自愿辭職、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
辭職應當符合有關規定,手續依照法律或者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第五十六條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和因問責被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年內不安排領導職務,兩年內不得擔任高于原任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同時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按照影響期長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七條實行黨政領導干部降職制度。黨政領導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因工作能力較弱、受到組織處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適宜擔任現職務層次的,應當降職使用。降職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職務職級的標準執行。
第五十八條因不適宜擔任現職調離崗位、免職的,一年內不得提拔。降職使用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重新任職或者提拔任職,應當根據具體情形、工作需要和個人情況綜合考慮,合理安排使用。
對符合有關規定給予容錯的干部,應當客觀公正對待。
第十一章紀律和監督
第五十九條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必須嚴格執行本條例的各項規定,并遵守下列紀律:
(一)不準超職數配備、超機構規格提拔領導干部、超審批權限設置機構配備干部,或者違反規定擅自設置職務名稱、提高干部職務職級待遇;
(二)不準采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職務、提高職級待遇;
(三)不準違反規定程序動議、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免干部,或者由主要領導成員個人決定任免干部;
(四)不準私自泄露研判、動議、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干部等有關情況;
(五)不準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
(六)不準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
(七)不準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系統和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八)不準在機構變動,主要領導成員即將達到任職年齡界限、退休年齡界限或者已經明確即將離任時,突擊提拔、調整干部;
(九)不準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封官許愿,拉幫結派、搞團團伙伙,營私舞弊;
(十)不準篡改、偽造干部人事檔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方面弄虛作假。
第六十條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監督,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全程紀實和任前事項報告、“一報告兩評議”、專項檢查、離任檢查、立項督查、“帶病提拔”問題倒查等制度。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對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和有關領導成員、組織(人事)部門有關領導成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作出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調動或者交流決定的,依規依紀依法予以免職或者降職使用,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六十一條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凡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本地區本部門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重、干部群眾反映強烈以及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查處不力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嚴肅追究黨委(黨組)及其主要領導成員、有關領導成員、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干部考察組有關領導成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六十二條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貫徹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認真受理有關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舉報、申訴,制止、糾正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并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或者處理建議。
紀檢監察機關、巡視巡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六十三條實行地方黨委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巡視巡察、機構編制、審計、信訪等有關機構聯席會議制度,就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溝通信息、交流情況、研究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聯席會議由組織部門召集。
第六十四條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本條例,堅持出以公心、公正用人,嚴格規范履職用權行為,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下級機關和黨員、干部、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有權向上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舉報、申訴,受理部門和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查核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本條例對工作部門的規定,同時適用于辦事機構、派出機構、特設機構以及其他直屬機構。
第六十六條選拔任用鄉(鎮、街道)的黨政領導干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根據本條例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
第六十七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辦法,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本條例的原則作出規定。
第六十八條本條例由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六十九條本條例自2019年3月3日起施行。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印發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同時廢止。
有關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精)三
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19年11月25日至1月15日,區委第二巡察組對段莊街道所轄段莊、礦山、興南、紡西、法苑5個社區黨委進行了巡察。2020年3月6日,巡察組向段莊街道反饋了巡察意見,街道黨工委高度重視整改落實工作,認真剖析存在問題的原因,逐條制定整改措施,落實分管領導,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F將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段莊街道黨工委及時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落實巡察反饋意見,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清單,落實分管領導,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被巡察社區各分管領導結合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清單,深入社區指導整改工作。
二是細化分工、明確任務。街道黨工委明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總體要求和方法步驟,對反饋問題和意見建議進行逐項梳理、深刻剖析,列出問題清單、整改措施、完成時限、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做到了反饋意見零遺漏、全覆蓋。
三是加強監督,抓好落實。由街道紀工委、黨政辦負責,嚴格對照整改方案,對整改進展情況開展一次督查,對反饋問題實行督導推進、確保整改工作扎實開展,確保各項整改事項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一)社區黨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不扎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一是分別召開專題會研究部署,制定全年學習計劃,根據工作安排和學習進度適時組織討論。二是社區黨委堅持集中學與個人學、普遍學與重點學、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等方式,搭建“四微”助學模式,通過利用“三會一課”、例會學習等,創辦“微課堂”,組織黨員開展微黨課。三是領導班子開展研討交流,組織黨員開展“弘揚愛國情懷、凝聚奮進力量”愛國主義教育,使黨員相互學習、相互交流、共同提高,扎實推進學習教育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實里走。
2、關于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打折扣問題的整改。一是各社區黨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落實重大工作,針對社區具體情況,制定操作性強的工作舉措,嚴格落實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二是細化強化街道領導包掛工作責任制,定期到包掛社區督促、指導社區黨委抓好重大工作的貫徹落實。各社區黨委均在4月6日前制定了“兩學一做”“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方案,街道黨工委不定期對主題教育臺賬開展檢查。
(二)社區黨委自身建設方面
1、關于黨建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一是嚴格落實黨建主體責任制,增強抓黨建工作的主業意識,把黨建工作和社區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二是組織社區班子成員認真學習黨務工作基本知識,通過向書本學習、向實踐學習、向老黨員學習來提高業務水平。三是加強黨建人員業務培訓學習,熟悉掌握黨務知識,提高工作能力。
2、關于組織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一是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突出政治教育、黨性鍛煉和思想交流,不斷豐富內容,創新方式方法,增強吸引力和實效性,督促所屬黨員參加“三會一課”。二是對社區黨務工作者和二級支部書記進行黨務知識培訓,提升社區黨委召開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和黨支部“三會一課”的質量。
3、關于黨建基礎工作不扎實問題的整改。
一是加強思想教育,“兩學一做”學習常態化;嚴格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計劃,并每月進行檢查。加強社區黨委二級支部建設,分支部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二是完善社區黨員分類管理教育方案,對不同類型黨員采取不同方式強化學習教育。三是充分發揮社區二級支部書記、黨小組長、社區網格員,文明實踐志愿者等隊伍作用,動員黨員參加“學習強國”學習。
(三)社區黨委領導、支持和保障居民自治方面
一是由街道紀工委組織所轄社區監督委員會成員開展業務培訓,系統學習相關黨紀法規和上級紀委監委出臺的相關文件,及時補足知識“短板”;二是街道黨工委牽頭制定社區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則,所轄社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形成實施細則;三是將社區監督委員會將民主理財、小微工程監督管理有機結合,提高社區內部監督效能。
(四)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的整改
1、關于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一是把黨風廉政工作列入社區黨委重要議程,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街道黨工委對社區黨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考核;二是針對社區工作存在的廉政風險點,街道紀工委定期到社區開展廉政小課堂、黨紀法規專題學習等活動,提高社區人員廉潔自律意識。三是及時要求和督促社區黨委班子成員按規定進行述職述廉。
2、關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區委具體辦法不力問題的整改。
一是結合社區實際全面查擺問題,深入持續推進整改,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做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工作。二是加強對社區班子成員的學習教育,提高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區委有關規定的政治站位。
3、關于執行財務制度不嚴格問題的整改。
一是加強社區財務人員業務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提升社區財務管理的規范化水平。二是嚴格執行小微工程的各項要求,規范社區小微工程實施報批程序,落實責任,執行到位,及時報送材料和手續。二是定期在居民代表大會上匯報相關情況,接受監督。
(五)涉及民生領域方面的問題
一是樹立“用心”服務理念。簡化辦事流程,將服務群眾的理念深入于心。以用心服務轉變服務方式。二是打造“舒心”服務環境。定期組織社工集中培訓,通過講解及考試的方式,促進社工熟練掌握各項業務知識。三是推行“盡心”服務標準。全面落實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切實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滿意的服務。
1、關于傳達學習不深入問題的整改。
一是由社區書記帶領兩委成員學習巡察整改工作內容及相關文件精神,對存在問題進行梳理并明確責任人。二是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重新梳理,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
2、關于整改落實不力問題的整改。
一是對巡察反饋發現共性問題進一步進行全面整改,完善整改計劃、方案和措施,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單位、整改時限。二是做好黨委、居委的會議記錄。
街道黨工委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緊扣區委第二巡察組反饋意見,持續推進整改,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務。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認真開展“回頭看”,鞏固已有成效,防止問題反彈;對還未整改到位的問題,緊盯不放、一鼓作氣,加大力度、加快進度,以釘釘子精神抓緊整改到位;對長期整改任務,強化措施、夯實責任,確保問題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扎實的作風、最果斷的措施,集中精力,一項不漏抓好整改落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邁上新臺階。
有關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精)四
花園社區各社區居民:
根據區委第一輪對社區巡察第三巡察組的反饋意見,祖廟街道花園社區存在問題5個,其中,社區黨建工作與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仍存在較大差距問題共1個、社區服務與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仍存在較大差距問題共2個、社會治理與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仍尋在加大差距共2個。花園社區黨委對反饋意見高度重視,立即召開社區黨委會議研究,逐條對照,認領問題,扎實整改,并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整改工作有序進行,保障社區各項工作有序開展。截至7月29日,花園社區已整改完畢事項5個,建立制度1個,完善制度3個,建立及完善溝通機制2個?,F將落實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迅速部署,落實整改。收到巡察組反饋意見后,花園社區黨委立即召集了兩委班子成員召開專題會議,專題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就整改工作進行討論和部署,提出了正確認識巡察整改、扎實開展巡察整改的要求,并制定《祖廟街道花園社區黨委關于落實區委第一輪對社區黨組織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人,建立整改臺賬。為加強對整改工作的指導,成立了以花園社區黨委書記任組長,兩委班子成員任組員的整改工作小組,下設整改辦公室,具體抓好整改工作。
(二)強化整改落實。真抓真改、立行立改,確保一個都不能漏,逐一對照檢查,逐一明確目標,逐一落實責任,逐一建立臺賬,逐一整改落實,逐一對賬銷號,做到問題不解決堅決不松手,切實將各項整改任務落實到位。
(三)總結經驗,注重長效。整改過程中以及整改結束后,在抓好整改、解決問題的同時,及時總結整改經驗,研究制定科學、管用、長效的工作機制,持之以恒地長期抓下去,鞏固好、堅持好整改成果,并以此次巡察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舉一反三,及時發現黨建工作存在的其他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厘清問題癥結,及時解決,真正使整改成為促進工作思路完善的過程。
(一)存在問題:社區黨建工作與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仍存在較大差距
1.黨員學習教育要求落實不到位
具體表現:開展黨員教育活動有浮于表面走過場的現象,黨性教育缺乏針對性和號召力,僅停留在學文件、看視頻、聽報告、缺乏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紅面出汗”目的。在落實推進重要工作部署時,黨員參與積極性有待提高,根據調查,黨員注冊學習強國app、共享app、i志愿app人數不多,尤其是共享app以及i志愿app黨員注冊率不足17%。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執行。
一是社區黨支部堅持推行“三會一課”制度、談話談心制度等黨建管理制度。開展學習、自查自糾、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做出整改,改進作風,推進工作。組織黨員開展經常性談心活動,交換意見,交流工作,溝通思想,互相啟發教育。社區黨支部堅持以人為本,經常與黨員談心談話,了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和工作狀況,從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關心、愛護、幫助黨員。還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黨日活動,如參觀鐵軍紀念館,加強黨性教育等。
二是在推進重要工作部署時,如宣傳學習強國app、落實貫徹黨的各項決策方針等工作,社區黨支部加強向黨員宣傳各項重要工作部署的出臺背景、具體內涵、現實意義的學習,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有效增強黨員執行的內在動力。
(二)存在問題:社區服務與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仍存在較大差距
1.登革熱預防工作不到位
具體表現:2018年共發生9例登革熱確診病例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執行。
一是組織重視,落實防控長效機制。成立登革熱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以社區書記為組長,做好責任分工,突出重點,認真組織開展登革熱防控工作,從而提升防控工作的有效性。
二是積極與上級衛生部門的溝通聯動,組織協調登革熱防控工作;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投入必要的物資,執行防控方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預防登革熱的發生與流行,如落實消殺隊進社區進行除四害工作、落實各類的防控物資等。
三是廣泛發動,深入宣傳。普及登革熱防治知識,宣傳衛生防病常識,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強群眾防蚊滅蚊、預防疾病的意識。
四是督促消殺公司對轄區環境定時定期進行除四害消殺工作;對轄區單位的消殺工作及時跟蹤回訪,對不認真落實的及時督促整改。
五是形成開展愛國衛生行動,定期清理衛生死角,清除積水,消除室內外白紋伊蚊孳生地;按時對轄區進行蚊媒密度檢測,確保蚊媒控制在安全范圍之內。
2.社區服務跟不上社會發展需要
具體表現:社區養老、福利和康復“三類機構”建設發展力度不足,轄區內沒有養老機構、福利和康復等“三類機構”:社區舉辦活動模式單一,缺乏創新活力,參與活動對象基本是以老人家、兒童為主,對中青年人群吸引力不足,未能滿足對美好家居環境的追求。經實地走訪,11個社區均不同程度出現纜線亂拉掛存在安全隱患、車位規劃不合理導致交通堵塞、引入第三方物業管理力度不足等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執行。
一是目前走訪群眾,了解群眾的需求。目前花園社區轄內有醫院兩家,分別是永安醫院花園分院、佛山市口腔醫院同濟西分院,長者飯堂一家。社區公園兩個,分別是置業公園和百業公園。置業公園內有乒乓球臺,健身器材等康樂設施等。
二是進一步做好各年齡層次的居民的需要,花園社區拓展多元化社區服務。如依托長者飯堂,積極探索老齡人服務新模式;聯系永安醫院,舉辦“彩虹橋·健康行”關愛長者健康行動,為轄區長者量血壓,測血糖,提供健康咨詢,宣傳健康知識;協助政府和保險公司派發銀聯安康保險,為60歲以上老人家提供意外安全保障;舉辦老齡人才藝表演;開展服務一條街活動;開展我們的節日系列活動,對于大力弘揚民族文化的優秀傳統,推動形成團結互助、融洽相處的人際關系和平等友愛、溫馨和諧的社區環境;聯合婦聯等單位開展母親節活動,促進母子、母女之間的感情交流,并呼吁全社會感恩母愛、弘揚母愛;組織學生參加各式各樣的活動,如普法活動,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參觀消防體驗館,提高學生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識;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提高學生的無私奉獻、助人為樂精神;組織社區年輕人參加“永不褪色的故事”祖廟老黨員講故事系列活動;鼓勵和引導在職黨員積極參與社區活動,提高在職黨員的社區凝聚力。
三是花園社區通過網絡與三大營運商網線整治部門溝通協作,建立網線整治聯絡群,調動有關力量整理社區纜線亂拉掛。對于新建纜線要規范化管理,舊有纜線要進行及時維護。
四是花園社區居委會加強對周邊居民的宣傳教育,呼吁他們要做好規范停車,不要堵塞道路,避免擁塞。與花園市場管理方溝通,聯合執法部門做好周邊車輛疏導工作。
(三)存在問題:社會治理與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仍存在加大差距
1.參與基層治理多元化不足
具體表現:社區參與社會治理的平臺和渠道都不多,參與社會治理居民數量不多且以老年人為主,中青年群體參與積極性不高,同時也未能有效聯動職能部門、社會組織、經濟組織融入社區基層治理,多數仍停留在舉辦斷續性活動或淺層次合作層面,沒有真正形成有效機制。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執行。
一是花園社區積極推行聯席會議制度,鼓勵更多的社區居民積極參與社區議事,使社區更加深入群眾,了解群眾的實際需要,及時解決群眾的日常困難;花園社區加強與街道直聯、雙聯系部門的溝通合作,積極聯系有關部門深入社區基層,了解社區,為社區的發展提供寶貴意見和幫助;花園社區加強與街道直聯、雙聯系部門的溝通合作,積極聯系有關部門深入社區基層,了解社區,為社區的發展提供寶貴意見和幫助。如協助居民解決舊樓加裝電梯之間的鄰里矛盾調解、下水道的維護等。
二是花園社區黨委結合在職黨員進社區,積極鼓勵在職黨員參與社區治理;社區在職黨員融入社區,積極開展社區志愿服務活動。目前花園社區已登記在職黨員164人,開展各類活動13場。
三是為破解基層治理難題,祖廟街道以黨建引領,牢牢把握“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這個大方向,花園社區在祖廟街道的指導下,開展“支部建在小區上”社區黨建工作新模式。目前花園社區共建立4個小區9個黨支部,挖掘黨員樓長26人。
2.承接事務繁多影響自治功能發揮。
具體表現:社區都反映目前承擔了來自職能部門大量的行政業務,但是責權不配套,人員及經費缺乏保障,社區有限人手疲于應對諸多事務,對社區更好履行自治功能出現一定程度影響。如小區舊樓加裝電梯問題,由于社區以老舊小區為主,申請加裝電梯需求多,工作壓力較大。按照佛自然資禪[2019]6號文件要求,社區除了要承擔推進工程協商調解工作外,還要參加竣工驗收,并且要在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社區反映作為居民自治組織并不具備工程驗收資質,工作人員也不具備相關領域專業技能,要求在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書上加蓋公章確有不妥。
整改情況:已整改完畢。
一是根據《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禪城區村(社區)行政事務準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佛禪府辦函[2019]72號文精神,切實減輕社區行政事務負擔,花園社區按照相關文件指引,切實為居民提供優質的服務。
二是根據《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禪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佛禪府辦函[2019]89號文精神,加裝電梯事項已經取消居委會在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這一行政事項。
花園社區將以此次巡察作為新的起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責任,自覺把貫徹落實巡察組的反饋意見作為改進作風、推動工作、促進發展的新的動力,切實轉化好、運用好、拓展好巡察成果,持續不懈地抓好基層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各項工作,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扎根。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有關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精)五
按照縣委巡察工作要求,結合巡察反饋意見,我鎮逐一進行了整改落實,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縣委第二巡察組在我鎮召開巡察反饋會后,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反饋意見,及時召開了黨政班子聯席會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黨委書記肖廣洲同志任組長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巡察組反饋的27個問題結合整改建議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鎮黨委為確保整改實效,將鎮黨政聯席會形成的《整改方案》初稿報請縣委巡察辦審核,并根據審核意見再行修改后制定下發了《關于落實縣委第二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11月13日召開了巖汪湖鎮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會,將縣委第二巡察組反饋的27個問題及整改方案向與會人員進行了通報,對具體問題的整改進行了部署,并對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截止目前,我鎮對反饋的27個問題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銷號。整改過程中整章建制6項,相繼完善或制定了《巖汪湖鎮黨委議事規則》、《巖汪湖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巖汪湖鎮公文制發及來文收辦管理辦法》、《巖汪湖鎮機關財務內務管理制度》、《巖汪湖鎮機關工作管理制度》、《巖汪湖鎮干部職工年休假制度》。針對具體問題約談3人次,開展任前談話1人次,開展提醒式談話44人次。完成項目轉換落實1項,完成資金撥付69.41萬元。鎮黨委、紀委在完成整改工作的同時,還將在管黨執紀方面進一步完善舉措、加大力度,在確保整改落實取得實效的同時,逐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一)黨的政治建設
1.針對“未嚴格貫徹黨內政治生活準則”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11月18日召開了由黨政班子成員及機關支部委員參加的黨政聯席擴大會,會上對巡察問題進行了通報并集中學習了組織生活會的相關知識和《關于新形式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二是明確了機關黨支部組織生活議程及相關要求的細節由黨建辦負責把關指導;三是在擴大會上參會人員針對問題開展了自我批評并對問題整改進行了表態發言;四是針對兩位同志2017年與2016年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雷同的問題,由黨委書記肖廣洲對柳云嬌、李俊保進行了約談。
2.針對“三重一大”執行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完善了《巖汪湖鎮黨委議事規則》、《巖汪湖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二是對以上規則和細則在11月18日黨政聯席會第二個議題過程進行了通報討論并通過;三是黨委書記肖廣洲就規則和細則的執行提出了明確要求。
3.針對“對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研究貫徹少”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制定了《巖汪湖鎮公文制發及來文收辦管理辦法》;二是11月21日由黨委書記肖廣洲和鎮紀委書記李俊保對部分黨政班子成員和站所長進行集休提醒談話。三是從2018年12月份起規范對上級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的研究、部署、落實、督導,12月份扶貧迎檢工作從接到工作通知至會議研究、分組落實、督促驗收等各個環節嚴格按照鎮黨委要求進行。
4.針對“執行上級政策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鎮黨委書記肖廣洲對動防站站長劉國才進行了任前談話和提醒談話;二是完成了封洲禁牧淘汰牛羊“回頭看”工作,轄區內封洲禁牧淘汰牛羊工作已落實到位,無反彈情況發生。
5.針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深入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針對2017年與2016年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雷同的問題,由黨委書記肖廣洲對柳云嬌、李俊保進行了約談;二是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強化個人自學作為具體要求,并于12月20日以理論抽考的方式檢驗學習效果。三是召開由黨政班子成員參加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上各班子成員就認領的問題深入地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
6.針對“機關黨支部機構設置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對機關黨支部黨員關系進行了清理,對屬于鎮下派到村的第一書記以及駐村工作隊員的組織關系已轉接到村。對已辦理退休手續組織關系尚未轉到老干支部或原籍所在地黨組織的退休黨員,已完成組織關系轉。通過清理目前機關黨支部黨員數為48名,機關黨支部設置已符合黨支設置要求。
7.針對“老干支部活動不經常”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老干支部完成機構設置、按工作需要配備了相關人員;二是10月份組織老干部開展了“看發展獻良策”老干主題活動。
8.針對“意識形態工作欠扎實”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黨政班子組織了意識形態工作專題學習,并對我鎮意識形態現狀進行了分析研究;二是完善了《2018年巖汪湖鎮意識形態工作方案》。
9.針對“干部工作不嚴謹”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已完善《巖汪湖鎮機關工作管理制度》。二是11月份起由鎮紀委、黨政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同志及時登記通報,年底兌現獎懲。
10.針對“干部任前談話不經常”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10月29日召開黨委會,對“兩同時”談話制度的落實進行研究,并提出相關要求;二是由黨委書記對新任動防站站長劉國才進行了任前談話。
11.針對“紀委“三轉”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10月29日召開黨委會,對紀委“三轉”問題進行了研究,并調整分工安排,落實專職專責要求。
12.針對“機關工會落實相關制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結合我鎮工會工作實際擬定了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工會活動安排,2018年11月開展了工會成員到企業宣傳、走訪關愛困難職工家庭等活動。
13.針對“違規研究決策”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12月3日召開了黨政聯席會,專題研究處理黨政聯席會違規研究決策的問題并形成會議決議,凡屬國家政策、上級重大工作任務落實或需黨委、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的決定的事必須按照《巖汪湖鎮黨委議事規則》、《巖汪湖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明確的步驟和要求來進行。
14.針對機關支部未認真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11月18日召開了由黨政班子成員及機關支部委員參加的專題問題通報及業務學習會,集中學習組織生活會的相關知識和《關于新形式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二是由鎮組織委員穰勇對鎮機關黨支部書記關于“三會一課”制度落實提了要求;三是由鎮黨建辦對機關黨支部落實“三會一課”制度進行指導并督促檢查。
15.針對基層黨支部“三會一課”開展有缺失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11月下旬由鎮黨建辦組織基層黨建工作進行了交叉檢查,形成問題清單并予以交辦落實整改;二是完善“三會一課”紀實管理檢查機制并建立檢查臺帳。
16.針對“鎮人大工作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對人大工作分管負責人進行了提醒談話;二是12月3日已按要求了鎮人大會議。
17.針對“社會撫養費征收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對2016年10月以來的32對違法生育對象逐一立案清查;二是對2017年墊付的10名社會撫養費征收對象補征;三是由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對分管負責人和計生服務站站長進行提醒式談話。
18.針對“違規操作農業保險”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紀委書記約談了農保負責人;二是出臺了2018年農業保險方案;三是召開了農保協管員會議部署近期農業保險工作,并對對協管員進行集中提醒談話;四是加強了農業保險到村到戶宣傳力度。
19.針對“滯留扶貧項目資金30萬元,未發揮資金效益”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分別約談了鎮扶貧分管負責人和村黨支部書記;二是項目已作變更,變更項目已完工驗收并完成了資金撥付。
20.針對“違規挪用勞動保障平臺建設資金”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約談了鎮財政分管負責人和財政所長;二是已將平臺建設資金用于平臺建設。
21.針對“虛列動防站印刷費”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完成對費用開支情況核實工作;二是約談了動防站站長;三是完善了鎮財務管理制度。
22.針對“向非預算單位撥款”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約談了鎮財政分管負責人和財政所長;二是2018年鎮財政支出落實了禁止向非預算單位撥款的規定。
23.針對“固定資產未登記入賬”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鎮長對經辦人員進行提醒式談話;二是已完成登記工作。
24.針對“工程建設項目未辦理政府采購手續50.5萬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約談了鎮財政分管負責人和財政所長;二是嚴格落實政府采購相關規定。
25.針對“貧困戶醫保資金3.88萬元撥付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由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約談了鎮扶貧辦主任;二是重新了核實2017年我鎮識別清整后的貧困戶醫保資金撥付情況,經核查無漏撥對象,應撥盡撥。三是已將識別清除后不符合扶貧政策人員的醫保資金用于對貧困人口醫療救助。
26.針對“家畜淘汰補助資金15.38萬元撥付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紀委書記對動防站負責人進行提醒式談話;二是核實了家畜淘汰實效和資金撥付情況。三是對尚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工作對象責令整改,現已完成淘汰任務并完成資金撥付。
27.針對“漢巖公路征拆品補資金50.15萬元撥付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約談鎮財政分管負責人和財政所長;二是重新核實了征拆實效和資金撥付情況。三是組織專門力量對上級重新調整后的征拆范圍內的征拆對象完成了合法征拆,及時撥付了品補資金。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巡察反饋意見,結合整改建議認真落實并完成整改工作,從整改工作開展及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召開的情況來看,通過整改產生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效果:
1.以落實問題整改為導向,進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思想是行為的先導,問題的產生必定有思想偏差的存在。針對巡察反饋的27個問題,鎮黨政班子成員對問題逐一進行了認領,并分析了問題產生的根源,明確了下步工作方向。問題涉及單位及人員通過問題的整改,找準了日常工作中的漏洞與不足,對如何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如何確保工作實效指明了方向。達到了巡察體檢、整改治病、以此為戒、促進工作的效果。
2.以規范黨內及行政管理為要求,進一步完善了工作機制修訂了工作制度。結合問題整改,鎮黨委為進一步強化從嚴管黨治黨工作,確立了以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為目標,以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為重點,以黨支部“五化”建設為抓手的工作思路,完善了黨委書記聯點示范、班子成員管線管黨聯村幫帶、支部書記對標創建等“一崗雙責”工作機制;為確保上級政策落實到位、黨委議事和“三重一大”執行、財經管理等合法規范,鎮黨委進一步完善了《巖汪湖鎮黨委議事規則》、《巖汪湖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巖汪湖鎮公文制發及來文收辦管理辦法》、《巖汪湖鎮機關財務內務管理制度》,為下步規范來文辦理、保障政策落地、重大事項議定及完成提供了制度保障。
3.以抓管理強作風為目標,進一步強化了鎮村干部隊伍管理。在原有的《鎮村干部管理制度》上完善了《巖汪湖鎮機關工作管理制度》和相關工作考核要求,立行立改的加強了對鎮村干部隊伍考勤通報,對鎮村干部履職情況結合工作考核、群眾評價實行獎懲兌現。目前,我鎮鎮村干部作風煥然一新,機關工作秩序井然有序,村干部隊伍精神面貌、工作務實程度明顯向好。
4.以責任追究為手段,進一步規范了依法行政促進了工作落實。通過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確崗位職責,結合整改過程中相關責任追究,為全體鎮村干部在忠誠履職方面敲響了一記響亮的警鐘,目前全鎮工作形勢正倒逼我鎮各級人員在思想理論、業務技能、工作態度、個人作風等方面不斷自我強化,為后段工作有序開展奠定了扎實基礎。
有關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精)六
一年以來,在上級和本級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領導和同志們的關心支持下,我努力提高自身素質,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和職責,堅決貫徹上級巡視巡察工作方針,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按照“六圍繞一加強”和“三個聚焦、一個落實”總體要求,突出政治巡察,恪盡職守,努力工作?,F就述職述廉報告如下
一是加強理論學習。通過支部組織學習與自學相結合,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釋義、公職人員廉政教育手冊、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等書目。特別是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系統深刻的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強了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的樹立。今后將制訂出一個長期學習計劃,每天保證抽出一定時間通過“學習強國app”、紙質書籍學習理論知識,掌握理論實質,運用于實際工作中,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切實做到“兩個維護”。
二是積極參與各級組織的學習培訓。今年參加了單位組織的赴湖北考察學習培訓,開闊了視野、積累了經驗。學到了一些先進的巡察理念和方法,下一步會結合工作實際加以運用。參加市巡辦組織的兩次培訓,明確了新的巡察方向和內容,受益匪淺。
作為一名巡察干部,本著對黨忠誠、公道正派的態度,始終保持著恪盡職守、勇于擔當的精神狀態,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工作。
2019年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參與兩輪常規巡察、兩輪專項巡察巡察工作,擔任聯絡員,負責聯絡工作、巡察報告、反饋意見等材料的撰寫及巡察數據錄入等工作。
2019年3月3日至5月3日完成了對區海洋局、娛樂委的常規巡察,對全區打掃衛生專項斗爭工作的提級專項巡察。并在規定時間內向領導小組進行了匯報,對被巡單位進行了反饋。6月5日至7月5日完成了對用戶辦的專項巡察,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了反饋。9月10日至10月15日對區儲備局外匯局進行了常規巡察。
一是盡職盡責,勇于擔當。每次開展巡察,我都會認真學習上級巡視巡察工作的決策部署,并結合被巡單位主責主業、實際情況,緊扣“六個圍繞、一個加強”“三個聚焦、一個落實”及上級要求制定巡察方案,明確巡察方向,切實履行巡察職責。使巡察監督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武器,巡察后認真反思,總結好的經驗做法,運用到下一輪巡察當中,不斷提升巡察效果。
二是依規依矩,發現問題。在工作中堅持樹立問題導向,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聚焦全面從嚴治黨,深化政治巡察定位,不斷發現在“六個圍繞、一個加強”、“三個聚焦、一個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今年倆輪巡察共涉及5個單位,查閱資料2000余件,談話200余人,發現問題70多個,立行立改問題18個,問題線索10余件,已移交相關單位。
三是忠于職守,以身作則。高質量完成工作,將各項工作想深、想細、做實做好,不斷養成周到、精致的工作作風,忠于職守履職,腳踏實地干事,兢兢業業完成好各項任務。嚴格按照各種規定辦事,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工作中堅持理論聯系實際,不斷從實踐中磨煉自己,作風上密切聯系群眾,努力為群眾解憂排難。
一年來,我自覺遵守黨章和各項黨紀,認真學習公職人員廉政教育手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法規條例。以身作則、帶頭示范,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時刻自警自律,潔身自好,時刻以反面教材警示自己,不斷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樹立了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始終以飽滿的精神狀態投入到每一項工作中。
回顧一年來的工作,我在政治理論學習、工作履職盡責、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也還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理論學習還不夠系統、深刻;
原原本本讀原著,扎扎實實學原文,認認真真悟原理,做到真學、真信、真懂、真用方面還需要繼續努力。二是密切聯系群眾還不夠廣泛,為民服務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的意識需要進一步強化。
針對存在問題和不足,我決心在各級領導的指導和幫助下,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改進一是加強學習,提高理論水平和工作技能,擴寬思路、大膽創新、勤奮工作;
二是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不斷反思自省、不斷提升自我;
三是多深入基層,了解群眾最關心的問題、最亟待解決的問題,學習解決實際困難的方式方法,為民解憂、為民辦事;
四是加強與主要領導和其他班子成員的溝通交流,多匯報,多請教,爭取與大家共同進步、共同成長,努力做一名組織放心、群眾滿意的領導干部。
有關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精)七
市委第三巡察組:
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市委第三巡察組對市供銷合作總社黨委開展政治巡察。2017年7月19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組向市供銷合作總社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實事求是、客觀全面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有針對性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市總社黨委對巡察組的反饋意見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市委的規定和巡察組的要求,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強化主體責任,精心組織,立行立改,標本兼治,統籌推進,狠抓巡察整改落實。通過兩個月的努力,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F將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市委第三巡察組巡察意見反饋后,市總社黨委高度重視,將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擺上突出位置,7月20日,市總社黨委立即召開會議,認真學習中央和市委關于巡察意見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對巡察提出的反饋意見和整改意見建議逐條進行分析研究,深刻反思自省,形成共識。市總社黨委切實承擔起整改落實的主體責任,成立了以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7月21日,召開黨委(擴大)會,就整改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市總社黨委要求市供銷合作社系統全體黨員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為當前及今后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將任務分解細化,明確時間節點、責任領導、責任處室,扎實做好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強化責任落實。采取整改責任劃分,由責任處室負責人提出整改建議意見、黨委(擴大)會討論確定的程序,7月25日制定出臺了《關于落實市委第三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責任清單,將巡察反饋的三大方面9個問題,逐條全面對照,分解為40條具體整改措施。每條措施都落實一名社領導為責任領導,并明確了責任處室和完成時限。責任領導按照各自分工,主動認領責任,包干負責,落實整改。整改措施還聽取了市委第三巡察組的意見。
三是堅持逐項到位,強化督查推進。圍繞巡察組提出的整改意見,按照整改方案確定的整改內容、整改目標、責任領導、責任處室和整改時限,強化跟蹤督辦,一條一條、一件一件抓好落實,以不達整改目標不罷休的勇氣和擔當努力向市委和市總社的全體干部交上一份滿意答卷。對復雜問題,黨委主要領導親自抓整改、抓落實;對短期難以解決的問題,分期分批解決;對具備整改條件的問題,迅速整改,確保效果。及時向市紀委第四派駐紀檢組報告整改落實情況,積極征求巡察組對整改情況及各項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有效保證了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圍繞市委第三巡察組的反饋意見,市總社黨委堅持問題導向,突出精準整改、立行立改,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切實把整改措施抓緊抓實抓到位。
(一)黨的領導弱化方面
1.關于“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明顯”問題。市總社黨委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利用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雙月“學習日”學習、單月“自學自教”、每周五黨小組學習、“供銷e課”等形式開展各類專題學習活動,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著力增強深化綜合改革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組織開展了2期“弘揚蘇區精神,爭當合格黨員”專題培訓班,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
2.關于“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缺乏政治敏銳性”問題。市總社專門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的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小組,研究確定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對三處無證房產問題,主動向國土、房管、財政、稅務等部門溝通協調、專題報告,爭取支持,確保社有資產的完整性。認真貫徹落實常發〔2016〕19號文件精神,起草《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和《加強供銷合作社基層組織建設的意見》,爭取創造具備常州特色的“農綜社”、“三體兩強示范基層社”、“農合聯”。積極爭取組織部、編辦、人社等部門的指導支持,健全市總社“三會”制度,常州市總社、溧陽市總社、金壇區社已被列入全省“三會”制度專項試點單位。
3.關于“行政化趨向明顯,主要職能發揮不充分”問題。市總社修訂完善了“三定方案”并報市編辦審核,進一步厘清行政管理、行業指導、經濟發展職能邊界,堅持為農、務農、姓農,堅持合作制屬性和市場經濟改革方向。為農服務專項資金納入全市“三農”管理平臺,規范了專項資金的撥付使用和績效管理,重點支持基層社新建改造,發揮基層社為農服務的前沿陣地作用。市總社黨委加強對市屬改制企業的黨建工作的指導,切實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著力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二)黨的建設缺失方面
4.關于“落實黨建制度不到位”問題。市總社修改完善了黨委會議事決策規則和領導辦公會議議事規則,進一步明確規定了議事原則和范圍,區分黨、政職責。完善了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嚴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執行決策,對重大事項都做到了會前充分醞釀、會中充分發言討論,確保程序規范、履責到位、執行到位。制定了社領導作風建設“六示范”,加強班子及成員的黨務知識學習,提升抓黨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關于“抓思想政治建設不嚴不實”問題。市總社制定實施《關于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實施方案》和《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的實施細則》,改革和創新了學習方法,增強了學習的針對性。對“群眾路線”、“三嚴三實”教育實踐活動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的整改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回頭看”行動,排除“監管不到位、整改不到底、措施不到邊”的問題。組織開展了1期廉政警示教育活動,深入學習《條例》、《準則》等,進一步增強機關干部廉政勤政的自律意識,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6.關于“機關干部庸政懶政怠政現象比較普遍”問題。市總社制定下發了《關于開展爭創“守紀律、明責任、善作為”標桿處室活動的實施意見》、《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機關干部平時考核辦法》補充規定,建立健全考核體系,打造一支“有激情、重責任、敢擔當、守規矩”的干部隊伍。組織開展雙月“學習日”學習、單月“自學自教”、每周五黨小組學習、“供銷e課”和各類業務培訓學習及考察,開闊干部隊伍視野、思路,增強主動學習、溝通、交流的意識。
7.關于“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問題。市總社制定實施機關干部作風能力提升行動方案,嚴格執行“八項制度”和“十帶頭”、“十嚴禁”規定。結合市總社工作實際,建立完善黨風廉政建設“五個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權力清單、負面清單、風險清單)并提出有針對性的落實措施。密切聯系派駐紀檢組,自覺接受監督,不斷強化責任擔當,切實加強日常管理,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第一責任和“一崗雙責”。
8.關于“執行‘新網工程’政策不嚴格,存在‘搞變通、踩紅線’的現象”問題。市總社積極主動與財政等部門溝通匯報,根據實際情況對實施“新網工程”而參股的企業提出分類處理的辦法,采取注銷清算、股權退出、法律訴訟等途徑妥善解決“新網工程”專項檢查后的遺留問題,進一步按照政策、法律規定嚴格執行。
9.關于“社有資產管控不力”問題。本級社有資產管理民主決策領導小組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對社有固定資產狀況進行梳理,積極參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強化管理,對符合進入平臺條件的通過公開招租方式管理。修訂社有資產管理辦法,加快籌建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建立社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以制度管資產、管資本,確保保值增值。
下一步,市總社黨委將繼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市委第三巡察組、市委巡察辦要求,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以久久為功的韌勁和馳而不息的精神抓好全面整改,進一步鞏固擴大整改成果。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適時開展“回頭看”,確保專項巡察反饋的問題得到解決、提出的意見整改到位,嚴格兌現各項承諾。
一是強化政治擔當,嚴格落實管黨責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引導各個黨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市總社領導班子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把管黨治黨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覺履行“兩個責任”和“一崗雙責”。堅決挺紀在前,全力支持配合派駐紀檢組聚焦主責主業,履行監督責任,嚴抓黨風廉政建設,嚴格監督執紀問責,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和供銷合作事業邁上新臺階。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持續抓好后續整改。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減、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意見整改落實。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主動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需要一個階段才能整改到位的,嚴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對照整改時限,跟蹤督查,確保如期整改到位;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事項,建立健全臺賬制度,逐個逐項跟蹤問效,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務求實效。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鞏固深化巡察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治本,加強對有關問題產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在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的基礎上,尋求治本之策,推動問題從根子上全面徹底解決。堅持把解決問題和制度建設緊密結合起來,修訂完善相應的管黨機制、工作紀律和配套制度,抓好制度建設的新舊銜接,提升制度執行力和實效性。強化督查問責,加大違法違紀行為查處力度,對新出現的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確保整改落地見效、取得實效。
有關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精)八
為深入貫徹落實了xx、省委、市委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部署,積極推進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了工作,確保各項整改任務落到實處,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如下整改落實了方案。??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領會貫徹xx關于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和依法治國、依規治黨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了xx、省委、市委關于反腐倡廉建設的工作部署,緊緊聚焦市委第x巡察組反饋意見建議,把整改落實了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整改落實了工作的重要載體,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全面整改。通過專項治理、專項督查、專題整改和完善機制等,集中查辦一批違紀違法案件,曝光一批違反xx八項規定的典型案件,查處一批選人用人方面的突出問題線索,解決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使整改落實了工作真正發揮教育干部、正風肅紀、激濁揚清、凝心聚力的作用,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凝聚強大合力。??
整改落實了工作主要遵循以下五個原則:
一是強化問題導向。對市委巡察組反饋的意見,端正態度,勇于面對,敢于認領,堅決整改,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巡察組和區委要求上來。
二是堅持立行立改。對現在能改的不等不靠、限時完成,需長期治理或逐步解決的明確路線圖、時間表和階段性目標。
三是立足標本兼治。既著力在治標上下功夫,又著力在治本上做文章,注重從強化教育、加強監管、健全機制入手,從源頭上杜絕和減少問題的發生。四是立足整改落實了。結合市委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和xx實際,逐項拉出問題單子,逐條細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確整改責任和時限要求,真正夯實責任,盡快形成一批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整改成果。五是抓好統籌結合。堅持把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常態化制度化,全面深化改革、從嚴治黨等工作結合起來,以整改落實了推動xx各方面工作取得新進展。??
? ??抓好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了,是當前我區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是解決我區發展深層次問題的契機,務必要取得實際成效,具體時間安排是:? ??
(一)動員準備階段(2020年x月x日——2020年x月x日)???
1.召開市委巡察組向xx區反饋巡察工作會議,聽取市委第x巡察組巡察xx區反饋意見;? ?
?2.召開區委常委(擴大)會,認真學習領會傳達市委巡察組向xx區反饋工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
?3.召開區委中心組學習(擴大)會,就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
?(二)集中治理整改階段(2020年x月x日——2020年x月x日)? ?
?1.成立區委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了工作組織機構;??
?2.召開區委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委整改落實了工作領導小組)籌備會議,對全區巡察整改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印發區委《關于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了工作的工作部署》。? ?
?3.研究下發《關于建立整改落實了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有關組織和制度的通知》,對各相關單位整改落實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4.各牽頭單位研究制定牽頭事項整改措施;? ?
?5.研究制定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了方案,上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
??6.研究制定整改落實了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督查督辦方案,派出督導檢查組,對各相關單位整改落實了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7.x月底前,召開區委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會議,聽取各相關單位整改落實了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8.x月x日前,各牽頭單位將整改落實了情況報區委巡察整改辦公室;? ?
?9.x月x日前,召開區委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區委常委會研究審議整改報告,上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
??(三)建章立制階段(2020年x月x日——2020年底)???
堅持把整改具體問題與加強制度建設緊密結合,在做好集中治理的同時,針對共性問題研究制定基礎性、長期性的政策措施,著力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制度體系,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四、組織保障? ?
?(一)成立領導機構。結合xx實際,成立由區委書記xx任組長,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xxx和黨政相關領導任副組長,區直有關單位“一把手”為成員的區委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切實加強對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了工作的組織領導。? ??
(二)強化整改責任。一是明確責任分工。對照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以區委工作部署的形式逐條進行責任分解,逐個明確牽頭領導、責任領導、牽頭部門和配合單位。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根據市委巡察組和區委要求,由各牽頭領導和責任單位負責,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拿出具體詳細的整改措施,并根據市委要求明確時間節點和具體目標。? ?
?(三)建立推進機制。結合xx實際,重點建立五項推進制度:一是碰頭會制度。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碰頭會,聽取各牽頭單位整改落實了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二是聯席會議制度。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精神,討論研究區委關于整改落實了的重大事項。三是工作臺賬制度。要求各牽頭部門建立整改落實了工作臺賬,明確工作任務、整改措施、時間節點、工作進展、相關責任等,并根據進展情況逐項對賬消號。四是督查督辦制度。由區紀委牽頭,定期對各單位整改落實了情況進行督查督辦,確保各項整改工作落到實處。五是責任追究制度。凡發現對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了不重視、不認真、不負責、不到位的,嚴肅追究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有關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精)九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8年6月14日至8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組對我院黨的政治建設、黨的思想建設、黨的組織建設、黨的作風建設、黨的紀律建設進行了巡察。2018年9月27日,巡察組反饋了巡察意見,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改進意見和建議。根據反饋意見,現針對我院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我院把巡查整改工作納入重點工作,認真整改。召開全院職工大會,下發實施方案及整改臺賬,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務,定期檢查工作進展情況,對在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各科室負責人帶領本科室人員積極糾錯,認真整改,推進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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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傳指導?通過張貼標語、院微信群發等多種宣傳方式來引導大家,更多的了解這項工作,便于大家互相學習,推動整改工作的進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醫德醫風教育,培育良好的醫德醫風和黨員先鋒創建氛圍。
2、預防腐敗?按著醫院院務公開有關規定,對三重一大事項按照市局出臺的文件及規定認真執行,物品采購集體議價,公開招標,并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3、改善醫療環境?我院投入資金,對路面進行了瀝青硬化、健康素養步道、增加了停車位,為患者創造更好的就醫環境。
4、重視黨建工作?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理念,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以責任清單的“全覆蓋”,推動黨建工作有效落實。從組織建設、黨內生活、學習教育、黨員管理、保障運行、活動開展、意識形態建設七個方面把從嚴治黨任務落實到位。
5、有效啟動獎懲機制?各科室按制度流程進行日常診療工作。把醫德醫風考評結果、黨風廉政建納入科室目標管理,與個人評優、年度考核、晉升職稱緊密掛鉤,發揮考評制度,嚴格執行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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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護理部每月進行“健康宣教、護患溝通”,在護患溝通中患者及家屬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在滿意度調查中,患者對醫院及醫護人員的服務表示非常滿意;定期對全院醫護人員進行道德教育、禮儀培訓,做到著裝整潔、舉止文明、態度和藹、微笑服務。
2、加強醫療管理??建立并完善了醫療質量控制系統,成立了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合理用藥、院感、病案管理、護理質量管理等六大核心組織,并充分發揮了作用。醫生、護士在執業過程中嚴格執行18項核心制度,各科室在臨床工作中都能按照規范開展診療活動;制定突發公共衛生、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預案,重大傳染病暴發流行、醫院感染暴發流行預案等各種預案,并組織演練;特別是急診急救演練,使全體醫護人員都掌握急救知識,做到人人學急救,急救為人人。
3、加大對健康扶貧領域的投入力度。
一是印制各類健康扶貧宣傳資料,利用義診、家庭醫生簽約等活動發放到健康扶貧人員手中,同時在各醫療衛生機構顯著位置張貼健康扶貧宣傳材料,廣泛宣傳健康扶貧政策。
二是對患病貧困人口疾病等相關信息進行全面篩查確認,核實后信息直接上傳國家健康扶貧數據采集系統,實行動態管理,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三是全面落實門診費用“兩免兩減半”、住院患者“先看病、后付費”及住院費用減免等健康扶貧政策;認真落實“八個一”工程,按照“三個一批”行動計劃要求,積極實施分類救治,確保健康扶貧和惠民政策落實到位。
????4、加大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力度。定期開展學習培訓。認真組織開展全系統黨員冬訓活動。充分發揮“燈塔-黨建在線”平臺“黨員教育網”作用,切實加強黨員干部政治理論和黨建知識的學習教育。
5、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每年至少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2次,明確黨支部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對意識形態工作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領導班子成員在履職時,明確意識形態工作職責,堅持“一崗雙責”,對分管科室的意識形態工作嚴抓嚴管。
一是加大意識形態工作考核,明確考核內容、方法和程序,將意識形態建設納入對各科室、負責人目標管理,對貫徹執行不力的相關科室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
二是加強對本院干部職工意識形態教育,不斷筑牢衛生計生系統干部職工意識形態基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充實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并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班子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的個人問題查擺重要內容。
6、優化環境衛生?為了讓患者有一個溫馨舒適的環境、?我院對門診樓前花園進行了整體修整,建設了健康素養步道,增設了健身器械,在墻面上還設置了中醫養生的宣傳畫,便于患者散步、休息,有利于疾病的康復,大大改善了患者的就醫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