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包船運輸合同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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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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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_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于 天內集中于 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 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起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完畢起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領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時間裝貨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船,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運送 貨物的數量的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 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的運費的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 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依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 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 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簽證)。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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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訂立
包船運輸合同篇二
甲方:_公司
乙方:_公司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長期委托乙方派船裝運煤炭,經雙方協商,根據《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要求,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年煤炭裝載數量約萬噸。
二、 甲方每次煤炭運輸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準備。乙方船舶抵達指定港口裝貨,如因甲方資源不足,造成船舶虧噸,虧噸的差額運費應由甲方承擔,如發生資源落空或空返,甲方應支付計劃全程運價款的30%作為賠償金。
三、 船舶每次留港時間,起運港及到達港的貨物裝卸均為甲方負責向港口申請安排,并由甲方保證兩港的安全泊位。裝貨港為24小時,卸貨港為24小時,兩港合為48小時。留港時間指船舶抵港報時起算(包括錨地)至裝、卸完畢為止。如超過上述期限,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滯港費,不足12小時按半天計費,超過12小時按一天計費。
四、 運價:每次船舶運費按登記載貨噸及實際航線計算,每噸按市價計算,每航次另外確認一份運價通知單。
五、 運費結算方式:每次運輸任務完成后,乙方按實裝量在七個工作日之內與甲方結算運輸款。
六、 甲方應向乙方安排的運輸船舶提供符合安全、適裝、適卸條件的碼頭進行作業,以及相關資料。乙方保證安排的運輸船舶具備從事貨物運輸應當具備的各種證書,具保證證書真實、有效、齊全。
七、 費用負擔:乙方負責支付船舶港務費、引航費、移泊費、停泊費、系解纜費、開、關艙費,船用水電費。甲方負責支付兩港的貨物港務費、交通建設費、理貨費、海事監費、裝卸費等其讓費用。
八、 貨物保險由甲方負責,并承擔一切保險責任,與乙方無關。
九、 煤炭運輸合同甲乙方暫定二年,自簽訂合同日起計。
十、 以上合同條款,一方更改后,須經另一方重新蓋章后有效。 十一、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或經電報、電傳、傳真確認)。如發生爭議,仲裁和判決機構為甲方所轄地海事法庭。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包船運輸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湖北省永發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因業務工作需要,需租用甲方運輸貨物的船舶,為乙方運輸煤炭貨物,現就各項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裝船地點:枝江白洋碼頭(宜昌市山移港埠有限公司碼頭)卸煤地址為:宜都東陽光煤業有限公司(電廠)
二、乙方在裝船前3天告知甲方裝船時間,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積極配合安排裝船事宜,不得拖拉影響乙方貨物按時進廠。
三、運輸費用為7元/噸包干,輪船靠港后由甲方辦理一切正常手續,保證乙方順利卸煤,乙方與甲方之間不再產生其他任何費用。
四、甲方在水面運輸途中,要絕對保證乙方的貨物運輸安全,如發生透水、滲水、換煤和貨物丟失的,一切損失按煤炭進廠價格、質量和數量,由運輸單位(甲方)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損失。
五、煤船靠港后,乙方保證甲方貨船在四天內卸完貨物,如逾期則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六、費用結算:當月貨物交貨完畢后,按入廠實際噸位,于次月十五日前結清上月運輸費用。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經簽訂蓋章,長期有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元月六日
包船運輸合同篇四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簡稱甲方)委托_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托運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和___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港運至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貨物于____天內集中于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全船運費為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份,交__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訂立
包船運輸合同篇五
在海上旅客運輸中,旅客對運輸最基本的需求就是:受到尊重、保證安全,這是從事海上客運的企業所必須滿足的。但是,海上客運的安全狀況卻不容樂觀。因為海上旅客運輸的運輸環境復雜,自然條件、船舶的技術狀況以及船公司的管理水平等都可能成為影響海上客運安全的不良因素,從而使得選擇海上客運的旅客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在人身權益日益受到重視的今天,為了更好地維護旅客的利益,在海上旅客運輸中建立承運人強制保險制度是最為可靠和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 海上強制責任保險概念辨析
強制保險又稱法定保險,是指國家以法律法規的形式規定保險對象、保險責任和保險險種。保險合同的簽訂不管投保人和保險人是否愿意,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投保的保險。保險人有接受投保的義務,投保人有投保的義務,強制保險只能基于法律的規定而開辦。經投保發生效力的強制保險和自動發生效力的強制保險是強制保險的兩種形式。
(一)自動發生效力的強制保險
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不論投保人是否履行投保手續、或交納保險費或者履行續保手續,保險的效力在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依法當然發生。我國現行的鐵路、輪船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均屬此類保險。這種類型的強制保險現在適用的范圍愈來愈小,不具有普遍意義或者代表性。
(二)經投保發生效力的強制保險
法律規定投保人必須投保而與保險人之間訂立保險合同,保險的效力在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之后發生。經投保發生效力的強制保險,若投保人不依法投保,保險的效力并不當然發生,但法律對投保人不投保的行為將給予相應的制裁。法律制裁不投保的投保人之目的,在于迫使符合強制保險條件的投保人投保法定的強制保險。
目前,在海上旅客運輸中,因為以自愿為基礎的保險制度難以最大限度地實現保護受害人利益的政策目標,承運人即投保人(被保險人)如果不就其對旅客的人身傷亡所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進行投保,那么對受害人(旅客)而言,其利益即得不到充分保障。③所以,在海上旅客運輸領域,國家為貫徹保險的基本目標,應推行對受害人(旅客)的法律保護措施,以強制性為本質特征,要求承運人必須就其營運中對旅客所造成的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進行投保。適度推行強制保險,具有廣泛和重要的適用的價值,有利于保險的基本政策目標的實現,也符合強化保護受害人利益的需求。
二、 海上旅客運輸承運人強制保險的性質
依據《雅典公約》和國內法律的規定,一旦發生海上客運事故,承運人將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海上旅客運輸承運人強制保險的性質是責任保險?!侗kU法》中規定:“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付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責任保險的意義在于:第一,具有分散責任的功效,將集中在一個船東或一個航運企業的責任,分散于社會大眾,做到損害賠償社會化。第二,實現民事責任的基本目標——保護受害人的利益。民事責任的首要功能在于填補受害人的損害。海上旅客運輸強制承運人投保責任險,可以使旅客獲得及時的賠償,特別是在承運人清盤或破產不能對旅客承擔賠償責任時。第三,應付索賠的便利。在責任保險中,旅客可以直接訴訟,這使得旅客對保險人有直接請求賠償的權利,減少了索賠的煩瑣。④
長期以來,在責任保險領域中,僅將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作為責任保險的標的。一般認為,責任保險的標的僅限于非故意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因為合同義務的不履行而導致的賠償責任
不得作為責任保險標的。美國作為責任保險最發達的國家之一,法院的判例絕大多數將合同責任排除于責任保險的承保范圍。但我們認為海上旅客運輸承運人強制責任險的標的)損害賠償責任,既包含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又包含違約損害賠償責任。根據《合同法》規定,違約責任的形式應包括賠償損失、繼續履行、支付違約金、定金責任以及違約補救等內容。 在現行的海商法中,雖然《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69clc)及《國際海上運輸有毒有害物質損害責任及賠償公約》(簡稱hns公約)及建立了承運人強制保險的制度,但其強制保險的標的只是船東侵權所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對于有毒有害物質的損害賠償責任和油污損害賠償責任而言,因為公約規定損害為“運油船舶之外”的損害,所以,承運人的責任通常僅是由單一的侵權責任而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這與傳統理論上的責任保險的標的不相抵觸。
承運人如依公約規定(如《69clc》的規定),強制投保了船東責任險,就可將所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轉嫁給保險,因而分散了承運人的責任,也可以使受害人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但在海上旅客運輸中,旅客與承運人之間簽訂有旅客運輸合同,一旦發生事故,造成旅客人身傷亡,那么承運人即違反了與旅客所訂立的海上旅客運輸合同中所規定的“保證旅客運送安全的義務”,而構成違約;同時,承運人不但侵害了旅客的生命、健康權,還構成了侵害人身權的侵權。這樣,承運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就構成了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競合。
三、我國對海上旅客運輸進行強制責任保險的必要性分析
目前, 我國雖沒有加入20__年國際海事組織通過的《雅典公約議定書》, 但在借鑒海上旅客運輸強制保險制度意見上分歧不大, 只是在借鑒時間上存在分歧。如, 一種觀點認為, 我國的海上運輸制度現在沒必要進行修改, 而且該公約目前尚未生效, 許多國家均對之采取觀望態度, 在此種形勢下提出與新公約接軌, 未免過于草率。待公約在我國生效之后, 再為履行國際公約的義務而修正海商法亦為時不晚。我們認為, 應該借鑒公約的合理內容, 依據我國的國情, 同時適當超前立法, 建立起我國的海上旅客運輸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我國有關海上旅客運輸的法律規定主要是《海商法》第五章“海上旅客運輸合同”,基本參照了《1974 年雅典公約》,僅規定有承運人對事故承擔責任的賠償原則和責任限額,沒有涉及強制責任保險和直接訴訟制度。除了責任限額的規定外,第五章的規定適用于國際旅客運輸合同和中國港口間的旅客運輸合同——承運人承擔過錯責任與過錯推定責任,國際海上旅客運輸中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46,666sdr。而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發布的《關于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規定:“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案件,是指案件的主體、客體和法律事實具有涉外因素的,在海上(含通海水域)和港口作業過程中因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所引起的海事賠償案件”,并規定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的賠償責任限額為80萬元人民幣。顯然,這與我國《海商法》第五章的規定是矛盾的,因為根據《規定》關于“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案件”的定義,國際海上旅客運輸合同無疑也是涉外的,46,666sdr約合47萬人民幣,與80萬人民幣的差距不可忽略。當發生此類人身傷亡案件時,如何適用法律并沒有統一的標準。
近些年來,作為海商保險立法的重要問題之一的責任保險,呈現強化并強制化的立法趨勢。目前,國際上大多數國家越來越傾向于海上旅客運輸傷亡的索賠方既可以直接向事故船的船東索賠,也可以向責任保險人索賠。日本政府已經立法給予國內海上旅客這種權利,及日本國內海上旅客可以選擇向事故船的船主或責任人索賠。而且,《華沙公約》有關航空旅客運輸的部分也作出了修改,這些修改給予了旅客所有的前述權利,目前在海上保險中建立第三方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問題已逐漸提上日程,該制度的核心是通過強制保險使海上事故受到損害的第三方可以選擇向事故船舶的船東或者責任保險人索賠。
四、我國海上旅客運輸強制責任保險的制度建構
航運業本身的特殊性決定了我們對海上旅客運輸進行強制保險時要注意到航運業、海上保險
業和旅客之間的利益平衡,既要考慮到航運業的國際化需求,又要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 為了更好地推進海上旅客運輸強制保險,應該解決以下問題。
(一)保險條件和形式
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我國尚不能承受《雅典公約》所規定的責任限額(將在下文詳細論述),制定合理的國內立法成為建立海上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立法模式的最佳選擇。目前,_正在起草《水路貨物運輸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草案》),擬針對從事沿海旅客運輸和沿海液貨危險品運輸的船舶引入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根據《管理規則草案》第6條的規定,沒有進行強制責任保險或取得財務保證的船舶將沒有資格從事沿海旅客運輸。然而此草案針對的僅是沿海旅客和液貨危險品運輸,對于國際線路運輸并無效力。
應選擇在我國《海商法》中補充強制保險制度的內容, 要求相應的海上旅客運輸船舶的承運人對旅客在運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人身傷亡必須進行責任保險或取得相應的財務保證。 可以采納《雅典公約》議定書的相應規定, 對于已有效實施保險或取得財務證明的承運人, 由我國港務監督機關簽發或核發《雅典公約》第四條擬規定的“證書”。對國有船舶, 如果沒有進行保險或取得財務擔保, 則應備有一份我國港務監督機關簽發的證書, 聲明該船為國有, 并在相關條款規定的限度內承擔責任。
(二)投保主體
因為發生的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可能會是巨額的,風險極大的,影響通常是多方面的,所以有觀點認為應當對保險人的資格加以限定,明確投保的主體??梢苑滦А?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的做法,立法要求承運人投保強制責任險,具體的保險人則由那些具有實力的保險人或保賠協會擔任。
在海上航運實踐中,經營者與船舶的所有者兩者的身份一般是分開的,船舶所有人將船舶以期租或光租方式交給承租人來經營,光船承租人可以將光租的船舶再進行轉租,承租人與乘客形成運輸合同,在運輸合同中成為承運人。承運人在整個過程中不是一個穩定的連接。如果將強制保險的投保人規定為承運人,就無法達到強制的效果。在與油污有關的國際公約中,都把船船所有人規定為強制保險的投保人。相對于承租人來說,所有人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且一般情況下都具有更強的財務實力,當船舶所有人違反規定,沒有投保強制險時,法律或行政法規可更好地采取懲罰的措施。
(三)合理限額問題
合理的限額,關系到保險人、投保人和旅客三者之間利益平衡問題。我們采納海上旅客運輸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立足點應以我國的理論與實踐發展為基礎,海商法的法律移植要以是否有利于我國海事法制目標的實現,以及能否確保我國海事法律體系內部的邏輯自洽性為前提,不能僅僅以同國際接軌為目標,應該堅持本土化原則。責任限額制定,要從對受害方的救濟程度、航運企業的承受能力以及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出發。
依據《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中的規定,財務保證的數額或保險金額應依照船舶所有人的責任限額確定。秉承這一理論,在確定海上旅客運輸中承運人的強制責任保險的財務擔保的數額或保險金額時,也應按照海上旅客運輸中承運人對旅客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辦理,即46,666個計算單位乘以該船舶的證書所注明的載客定額11。承運人投保的金額能否超過這一數額,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應該制定合理的限額。責任限額是保障保險人得利益的工具。許多國家都規定即使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喪失了責任限額,保險人還可以繼續享受限額,所以制定合理的限額標準是十分必要的。
結合我國旅客運輸實際,對承運人應當施加更為嚴格的責任,對于因航運事故和船舶自身缺陷所導致的旅客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適用無過失責任原則;對于其他旅客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則改變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從而提高承運人對航運安全的注意,保證旅客運輸的安全性,并給予受害人更為妥善、積極的保護。
包船運輸合同篇六
訂立合同雙方:____(簡稱甲方)委托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
計劃外托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合同法》和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方法乙方調派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集中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于__天內集中于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裝船時間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運到期限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啟航聯系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方負擔。
第六條卸船時間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運輸質量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運輸費用按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__元,一次計收。---港口裝船費用,按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費用結算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簽章)開戶銀行:______帳號: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簽章)開戶銀行:______帳號:___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包船運輸合同篇七
_________(簡稱甲方)委托___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托運______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合同法》和_____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港運至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貨物于_______天內集中于__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時間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_______貨物的數量的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___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全船的運費的_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___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包船運輸合同篇八
托運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 船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托運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____,編號_____ ,船舶有_____ 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 港運至______港_____ 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___ 材料包括,每包體積_____ 立方米,重量____噸。(或_____ 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__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內將貨物集中于____港____號碼頭。由乙方聯系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裝船時間
乙方于______年__月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于__月__日__時至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運到期限
乙方應于______年__月__日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_ 元,由___ 方負擔。
第七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于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完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 計____元,全船運費____元。
港口裝船費用,由甲方與該港辦理;卸船費用,由甲方與到達港辦理。
第十條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 元。
2 、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 元。
3 、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 的違約金。
4 、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 元。
2 、乙方船舶起航后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 、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并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____% 的違約金。
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___ 元違約金,并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 、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 、因_____ 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時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都可以申請海上(水上)運輸管理機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___ 年___ 月___ 日
包船運輸合同篇九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載明的配貨運輸任務,并對乙方確認丙方為承運人予以認可。為明確三方權利、義務,根據《_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甲、乙、丙三方應具備的條件:
(一) 甲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二)乙方必須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并具有資質的經紀人。
(三)丙方必須具有從事公路運輸的經營范圍和資質證明。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一)甲方委托乙方將下列貨物交由丙方進行配載和運輸,并向乙方支付委托費用和相關的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價值: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貨物噸/件/立方: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裝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貨物卸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批貨物運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支付乙方傭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合計費用: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甲方托運的貨物必須是自有物品或有合法來源。倘若托運的貨物名稱、數量、性質與實際委托托運的貨物名稱、數量、性質不符,或屬禁運物品的,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被執法部門查扣、罰款等情形的,其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負。
(三)、甲方委托托運的貨物需要辦理海關、檢疫或其它法定手續的,甲方應通過乙方向丙方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以備有關執法部門查驗。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負。
(四)、甲方托運的貨物按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包裝的,應當按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和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負。
(五)、甲方委托之貨物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運達目的地、或者缺失、毀損,或者沒有交付收貨人的,除甲方過錯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民事責任,由丙方承擔連帶責任。并且甲方具有仲裁或者訴訟的權利。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一)、乙方必須如實向甲丙雙方反映各相對方的實際情況,如乙方有欺詐、隱瞞信息等不誠信行為,由此給甲丙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二)、乙方有義務為甲丙雙方保守商業秘密。否則,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有權按約定收取傭金。傭金數額和支付方式與甲方協商,合同簽訂后即視為甲方對乙方的委托成立,不得擅自變更。
四、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一)、丙方有權拒絕承運法律法規禁止和有特殊審批尚可運輸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不按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的貨物。
(二)、丙方應當按約定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將貨物安全運達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并有權按約定向乙方收取運輸費用。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違約的,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三)、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貨物的安全負責。由于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貨物損失、毀損的,應按實際損失數額通過乙方向甲方賠償,并承擔違約責任。
(四)、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丙方自負。
五、本合同中,甲方與乙方是委托與被委托關系,乙方僅可以接受甲方的委托,不可以同時接受甲丙雙方的委托,否則本合同無效。丙方是乙方征求甲方同意后指定的承運人,丙方直接對乙方負責,丙方與甲方之間屬連帶關系。
六、違約責任
(一)、共同違約金:本合同項下的運輸費用作為違約金的計算基礎,對甲、乙、丙三方均有約束力。三方中之任何一方違約或者多方違約,均應承擔運費總額_____%的違約金。
(二)、委托違約金:此項違約金僅對甲、乙雙方有約束力,以甲方應付于乙方的傭金為計算基礎,任何一方違約,均應承擔傭金總額_____%的違約金。
七、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從以下兩種解決方式中選擇其中一種(在所選項下打√ ,如選擇仲裁方式,請注明具體仲裁委員會):
1、提交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三方簽字或蓋章(法人單位的應加蓋法人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收貨人收貨簽字(收貨人的簽單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和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九、其它協商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仍然不能解決的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六十二條規定執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營運證件: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一)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訂立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由承運人與托運人磋商訂立,訂立的過程也分為要約和承諾。在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發出要約的可能是承運人,也可能是托運人。承運人發出要約稱為攬貨,托運人發出要約則稱為租船定艙。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可以口頭訂立,也可以書面訂立。但航次租船合同應當書面訂立。電報、電傳和傳真具有書面效力。
(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解除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訂立后,可能因法定或當事人約定而解除。海商法規定了以下三種合同解除的情況:
1.船舶在裝貨港開航前,托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托運人應當向承運人支付約定運費的一半;貨物已經裝船的,并應當負擔裝貨、卸貨和其他與此有關的費用。
2.船舶在裝貨港開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歸責于承運人和托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負賠償責任。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運費已經支付的:承運人應當將運費退還給托運人;貨物已經裝船的,托運人應當承擔裝卸費用;已經簽發提單的,托運人應當將提單退回給承運人。
3.船舶開航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歸責于承運人和托運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約定的目的港卸貨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船長有權將貨物在目的港鄰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點卸載,視為已經履行合同。但船長決定將貨物卸載的,應當及時通知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并考慮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的利益。
包船運輸合同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向________交通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__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港運至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貨物于____天內集中于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_ 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全船運費為____元,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_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包船運輸合同篇十一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_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運輸方式
甲方調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裝船時間
乙方于_______ 年 _____月____日將貨物集中于出發港,由甲方負責裝船(也可以由乙方裝船,甲方指導)。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日內裝完貨物。
第三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船之______日起日運至到達港。逾期運到,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四條 卸船時間
船舶到達后,乙方負責卸船。乙方應在______時內卸完貨物。因乙方責任遲延卸貨的,每遲______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五條 運輸質量
甲方應當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滅失的,由甲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運輸費用
雙方約定,乙方按每噸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__元。港口裝卸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七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在卸貨后,雙方據實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適用_法律處理。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運人:____________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包船運輸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方生產的線材產品需安全、快速的運送到上海、無錫等長東沿線客戶,乙方為水路運輸企業,擁有水路運輸船舶,現自愿承接甲方的運輸業務,現就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立約如下:
一、合同期限
__年__月__日
二、運輸價格:
安慶—上海復興島木材碼頭: 包干價為47元/噸 安慶—上海大港碼頭: 包干價為47元/噸 安慶—無錫港務四區: 包干價為49元/噸 安慶—江陰陸橋建材碼頭: 包干價為49元/噸 安慶—湖州嘉年華碼頭: 包干價為63元/噸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提前3-5天將船計劃通報乙方,乙方盡量根據甲方計劃要求調度船舶,在裝船前1天將船舶停靠到甲方指定碼頭,準備裝貨,并及時通報甲方。如乙方不能及時調度船舶,造成無船裝運,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失。
2、甲方保證在乙方船靠港三日內,裝載完畢,保證在乙方船舶到港后四日內將貨物卸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船舶滯港(不可抗力除外),按每天每噸2元支付乙方船舶滯港費。
3、甲方應在乙方船舶裝載完畢的當日,將所有貨運所需交接單、證交給乙方,隨貨同行。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保證在甲方提出水運計劃后三日內安排已投保船舶險的船舶裝貨。
2、船舶裝載完畢后,乙方保證到達上海港是在4天之內,到達湖州港定在6天內,到達無錫港定在5天內,到達江陰港定在5天內,(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后,有甲方指定收貨人交貨,卸貨,按件交接。否則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對運輸途中的`貨物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保證金
本協議簽訂后10天內,由乙方向甲方繳納壹拾萬元,作為履行本協議的保證金。本協議終止后壹個月內,甲方將保證金一次性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六、運費結算的方式和方法
1、乙方必須提供規范的貨運統一發票。
2、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當月全部運費。(現金結算)
3、每月運費由甲方通過轉賬的方式,將運費轉到乙方指定的賬戶上。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解決,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訂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_年__月__日
包船運輸合同篇十三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_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運輸方式 甲方調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裝船時間 乙方于_______ 年 _____月____日將貨物集中于出發港,由甲方負責裝船(也可以由乙方裝船,甲方指導)。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日內裝完貨物。
第三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船之______日起日運至到達港。逾期運到,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四條 卸船時間 船舶到達后,乙方負責卸船。乙方應在______時內卸完貨物。因乙方責任遲延卸貨的,每遲______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五條 運輸質量 甲方應當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滅失的,由甲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運輸費用 雙方約定,乙方按每噸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__元。港口裝卸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七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在卸貨后,雙方據實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適用_法律處理。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運人:____________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