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工業園區封閉管理方案篇一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為保障全省建筑業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參考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相關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開(復)工安全生產條件核查的同時,同步進行疫情防控現場核查。
(二)建筑工地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員徹底排查工地進場人員,儲備體溫檢測設備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資,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施工企業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機構,責任到人,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二)對所有復工人員14天內往來史、接觸史進行詳細排查并記錄,建立工地人員健康檔案。工地出入口處設立體溫檢測點,對進入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并做好登記。體溫≥37.3℃人員及時就近到發熱門診就診。
(三)實行實名制規范化管理。嚴格進出場人員實名制考勤,真實采集和錄入全部進場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班組、籍貫、聯系方式等信息。暫時關閉無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現場人員應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勤洗手,做好手衛生。
(五)避免人員聚集活動,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應分散開展,應選擇寬敞、通風的地方。參加人員應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人與人之間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離。
(六)食堂工作人員一律持健康證上崗,做好體溫監測,戴口罩,勤洗手,不帶病上崗;加強開窗通風,定期對公共區域清潔消毒;注意飲食衛生,不在食堂宰殺動物,保障食材安全;員工自帶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對宿舍、辦公場所、施工現場、食堂、衛生間和人員密集區等重點區域每日清潔消毒,并做好記錄。
(八)及時做好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的垃圾儲運、污水處理等工作,對垃圾桶等垃圾盛裝容器每日清潔消毒。施工現場、衛生間等洗手設施使用正常,并配備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劑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關規定要求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終末消毒等工作。
工業園區封閉管理方案篇二
為加強全市建筑工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下同)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堅持“預防為主、科學管理、精準防控”的原則,壓實屬地、部門、企業、個人“四方責任”,堅持常態化防控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嚴格落實“進必掃碼、出必銷號、實名登記、責任明確”要求,堅決筑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防線。
(一)壓實各方責任
1.壓實屬地政府責任。把建筑工地作為疫情防控重點區域,納入屬地疫情防控一體化格局,與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密切協作聯動,加強對建筑工地在核酸檢測、應急處置等方面的指導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2.壓實主管部門責任。全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疫情防控”要求,加強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指揮調度和督導檢查,密切與屬地協作聯動,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3.壓實企業責任。建設單位要負起首要責任,組織協調參建各方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施工總包單位要負起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現場封閉式管理,做好場所碼及行程碼查驗、核酸檢測、環境消殺、應急處置等工作;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履行監督責任,對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實的,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包、勞務、材料供應等單位要積極配合落實防控措施,承擔相應責任。
4.壓實個人責任。建筑工地現場人員要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個人自身防護。
(二)強化人員管理
建筑工地應通過“青島衛生健康”微信公眾號等權威渠道及時動態掌握中高風險區信息,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對有高(中)風險區旅居史、外地入青返青等人員,有針對性落實好防控措施。對進出工地人員實行嚴格準入管理,按照常駐人員、臨時人員進行分類管控。
1.加強常駐人員管理。項目管理人員及所有工人進入工地,要逐人掃青島“場所碼”登記,經現場值班人員查驗健康碼、行程碼和核酸檢測情況合格并測量體溫正常后,通過實名制閘機進入工地。入場人員信息要第一時間納入“應檢盡檢”系統,退場人員相關信息要及時銷號。
2.加強臨時人員管理。送貨司機、卸貨人員等其他外來人員進入工地,要逐人掃青島“場所碼”登記,經現場值班人員查驗健康碼、行程碼和核酸檢測情況合格并測量體溫正常后,填寫《建筑工地外來人員進(出)場登記表》(見附件1),完成車輛、材料等防疫消殺后方可進入工地,離場時要及時登記。
3.摸清現場人員底數。建筑工地全面準確掌握進出工地人員底數,每日核對“場所碼”掃碼登記人數、實名制道閘系統通過人數、《建筑工地外來人員進(出)場登記表》登記人數,確保人數相匹配、無差漏。
(三)加強核酸檢測管理
嚴格落實省、市關于重點人群和重點場所核酸檢測工作要求,制定全員核酸檢測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實,確保“應檢盡檢、不漏一人、不落一次”。主動協調屬地街道、社區,安排力量到工地為現場人員進行核酸檢測。如屬地無法派人,應組織班組到附近檢測點進行檢測。加強一體化疫情防控平臺“應檢盡檢”系統賬號創建、動態管理工作,及時更新各項目“應檢盡檢”系統人員信息,跟蹤檢查人員核酸檢測情況,對系統報警人員及時處置。
1.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建筑工地采取封閉式集中管理,原則上一個建筑工地只設一處人員進出口,并設置閘機。在工地出入口顯著位置張貼“場所碼”、設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公示牌(見附件2),在出入口、辦公區、生活區等顯著位置張貼疫情防控明白紙(見附件3),動態更新有關內容。推廣實名制檢驗、場所碼查驗、體溫測量一體進行,嚴禁查驗結果異常人員進入工地。
2.落實防疫衛生措施。工地消殺應全面覆蓋生活區、辦公區、作業區、物資材料、設備設施、項目用車等,并建立日常消殺臺賬。辦公區、生活區等重點部位和人員密集場所,每天至少進行2次消殺和通風處理,并在醒目位置張貼相應記錄。現場人員按要求佩戴口罩。辦公人員優先使用無接觸辦公方式,嚴格限制參會人數,控制會議時間。住宿區實施門禁管理,房間以班組或同行人員為單位分配,合理安排住宿人數,禁止人員竄訪和聚集活動,保持經常性開窗通風。人員就餐采取分餐、錯峰用餐等措施,餐具宜采用個人餐具,公用餐具需每次高溫消毒。建筑工地均應設置臨時隔離點,且與生活區、辦公區嚴格分隔。
(五)加強突發疫情應急處置
結合項目實際,制定常態化疫情防控方案和突發疫情應急處置預案,對發現核酸檢測結果異常、有疫情地區旅居史、密接或次密接的人員,嚴格按照屬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要求第一時間報告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跟進實施處置措施,切實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一)建立聯動機制。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筑工地嚴格服從屬地街道防疫部門指揮,積極主動融入屬地街道防控網絡,有效落實屬地防控措施。建立屬地街道、行政主管部門、企業項目三方聯動機制,加強信息共享。
(二)加強檢查督導。全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積極與屬地對接,對建筑工地開展全覆蓋督導檢查。對發現的疫情常態化防控不到位等問題,要責令立即整改。
(三)成立工作專班。建筑工地要成立由建設單位項目主要負責人牽頭,施工總承包、監理、分包、勞務、材料供應等單位項目負責人參加的疫情防控工作專班,負責做好施工現場各項防控措施落實。
具體實施過程中,與市、區(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不一致的,從其規定。
工業園區封閉管理方案篇三
為打造和睦、溫馨家園,進一步規范蘇州工業園區優租房小區機動車輛進出、行駛、停放秩序,維護安全有序的居住環境,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蘇州工業園區優租房小區文明公約》有關規約,結合優租房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優租房租戶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在小區物業登記、申請辦理《車輛出入證》、簽訂車位租賃協議。由于小區車位有限,合租型租戶每人限辦理一張《車輛出入證》。申請停車位時租戶須出示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車輛保險等單證并提供復印件備案。未按國家規定購買保險及無環保標志的車輛將不予辦理。
第二條《車輛出入證》一車位一證,應放置于車輛前擋風玻璃明顯部位。《車輛出入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如有違反,小區物業有權收回出入證,沒收押金。《車輛出入證》遺失、車輛變更,請及時到小區物業補辦,不能提供《車輛出入證》的將視為臨時來訪車輛。
第三條臨時來訪車輛經核實來訪人、事由無誤,登記、換發臨時《車輛出入證》后方可進入小區。訪客車輛原則上不得在小區過夜。出租車載客進入,租戶下車后,出租車須立即離開小區。
第四條各種卡車、廂式貨車、中型以上客車,裝載易燃、易爆、劇毒、油罐車、無牌無證的車輛、明顯故障、漏油車輛不得進入小區。遇客戶搬家或運送大件物品時,經核準后放行。
第五條車輛攜帶物品駛離時,小區物業有權詢問和檢查,并請客戶出示《大件物品出入單》,客戶須積極配合。遇到客戶陳述與實際攜帶物品不符或其他可疑情況時,由物業管理處做出判斷與處置。
第六條執行公務特種車輛如(如公檢法車輛、120、市政搶險搶修、消防車等)登記放行。
第七條進入小區機動車輛必須按照標志、標線緩速行駛,遵循行人優先原則,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第八條行駛時不得碾壓、損壞綠化或其他公共設施、設備,違者照價賠償。
第九條小區內禁鳴喇叭,禁止進行機動車輛修理、練習和教練。
第十條小區內發生交通事故、險情及其他意外情況,須等候交管部門及小區物業處理,所有損失后果由肇事人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所有機動車輛須停入停車位,停放時注意前后左右安全距離,禁止占用他人專用車位,嚴禁跨車位或在停車位以外的人行道、車行道、綠化帶、隔離帶、殘疾人專用下車位及消防通道(含消防登高位)停放車輛。違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違規當事人負責。
第十二條車輛安全停放后,租戶應將車內貴重物品隨身攜帶,關好車窗,鎖好車門,防止發生意外事件。
第十三條業主及小區物業僅負責提供停車場地,車輛停放期間發生失竊、自燃、劃痕、人員傷亡、意外突發及不可抗力等事件,租戶應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派出所報案,業主及小區物業不承擔任何損害或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車輛違規行駛、停放或發生其他違章時,業主及小區物業將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通報所在單位或報警等方式處理,并保留追究責任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十五條小區停車泊位實行收費管理,收費標準見小區公示。
第十六條車輛出入證、道閘遙控器分別收取押金及工本費(收費標準見小區公示),租戶須妥善保管,隨車攜帶,不得轉借。如有遺失或換車請及時到小區物業補辦或重辦,補辦或重辦時須繳納工本費。
第十七條租戶在簽訂車位租賃協議時繳付起租日至房屋租賃合同結束日期的車位費,租賃車位不足一月的按天折算。租戶因故須提前終止車位租賃協議的,預繳的車位費退回(當月不退)。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租戶續租的,須在新合同開始前向小區物業支付下一租賃年的車位費,否則將視為放棄租賃停車位。
第十八條租戶到期未續簽車位租賃協議、支付車位費,視為自動放棄該車位。
第十九條業主及小區物業(經授權)有權根據需要對本規定進行修訂,新規定一經公示租戶即應遵守。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工業園區封閉管理方案篇四
為認真落實南通市政府防控疫情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小區封閉式管理,保障小區居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區防疫指揮部的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全區所有小區100%實行封閉式管理,所有小區100%建立管理責任體系,100%建立管理工作制度,管理人員100%到崗到位,上級交辦排查任務100%完成,政府通告、防疫宣傳100%覆蓋,對留觀人員關愛100%符合要求,一線管理人員100%有防護措施,黨員模范引領作用100%發揮。
(一)建立管理責任體系。所有小區均建立街道領導、社區領導、具體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并在小區入口處公示。所有區級機關下沉社區人員重點參與小區封閉式管理工作。對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小區物業公司必須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管理責任體系。對無物業管理小區,按照屬地原則,由社區干部、社區民警、網格員、志愿者等組成專門隊伍,落實封閉式管理等防控措施。可以整合相鄰小區,科學合理確定封閉的出入口,進行封閉式管理。
(二)建立管理工作制度。小區人員進出測溫、查詢登記有專人負責;人員作息、輪崗有合理安排,人員防護設施有保障,管理需要的水電等設施安全可靠。
(三)嚴格管理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紀律,管理人員在崗在狀態;嚴格保護小區居民隱私信息,嚴格保密防疫工作信息。
(四)落實管理工作部署。
1.加強出入口管理。所有進出小區人員必須全部戴口罩,對不戴口罩進入人員進行提醒勸返。對所有進入小區人員、車輛逐人逐車核查登記,非居住本小區的疫情重點地區(湖北武漢、溫州等,以下同)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小區。其他非本小區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須有人領進并實名登記備案,嚴格限制活動范圍。快遞、外賣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小區,由業主到大門外自行領取物件。
2.認真排查核實。按照上級要求,配合公安機關排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核實篩查近14天有外省及疫情重點地區行程史的人員,動員相關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報告;不主動申報及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營造宣傳氛圍。通過社區宣傳欄、懸掛標語、微信公眾號、小喇叭廣播及建立小區、樓棟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將政府通告、疾病防治信息傳達到每一個樓棟、每一個人,營造群防群控、科學防控和“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鼓勵居民群眾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4.加強小區環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做好小區清潔消毒、垃圾分類處理、電梯消殺等工作。落實出租人主體責任,加強承租人員的管理,遇有情況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責任。
5.暫停各類工程施工。小區內業主裝飾裝修、小區水電煤氣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暫停施工。水電煤氣、路燈等需要急修的,應報社區同意,并對施工人員測溫和登記。
6.禁止集聚性活動。小區小游園、居民樓車庫前不得集聚、聊天、跳廣場舞等;車庫內、居民家不得打牌、打麻將、串門、聚餐等。對反復勸告,仍然對抗管控的,報告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7.嚴控公共場所。小區內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
8.關心弱勢群體,關愛留觀人員。關心小區弱勢群體、特別是孤寡老人、生活困難群眾,解決他們生活困難。重點關注、解決因為防疫引起的相關問題。督促居家觀察人員嚴格執行防疫要求,積極關心他們的生活,切實解決生活困難。
9.發揮網格化機制作用。要在社區統一調度下,借助網格化機制,利用網格與警格、網格與鄰里、網格與社會組織的融合優勢,在信息收集、排查摸底、服務居民、矛盾化解、協調聯動中發揮作用。
10.關愛一線人員。要關心一線工作人員,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要對收集重要情況、化解重大矛盾、消除疫情重大風險的,及時給予褒獎,對防疫工作中涌現的先進典型予以表彰獎勵,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報道。
工業園區封閉管理方案篇五
隨著社會日新月異的發展,各種社會弊端和陋習紛紛涌現,交通、疾病、飲食等安全隱患威脅著人民的生活。為了避免社會惡習對學生的影響,防止各類交通、疾病、飲食安全隱患對學生的傷害,同時為了更好規范學生行為,美化校園環境。特制定本方案以加強學校對學生管理,給學生創造一個安全、寧靜的生活學習環境。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全體班主任
(2)實施方案:查證(學生佩戴出入證)列隊出校門(規范學生行為,美化校園環境)
(3)職責范圍:
組長:負責整個封閉式管理的規劃、調度;
值日領導:驗證并維護學生有序出校門;
年級組:負責整個年級各班學生列隊直至出校門以及違規學生的教育處理;
食堂:保質保量供應學生進餐,并維持好秩序。
(4)操作過程:
1、學生隊列集結地:各班外走廊;
2、各班組織學生按3-4縱隊在制定集結地列隊(指定一名學生負責帶隊),每人將走讀證掛在胸前,做好出校門的準備(騎自行車出入的學生與住讀生待走讀生走完后,以鈴聲為準,方可離開教室)。
3、根據隊列整理快慢的情況而定先后,分年級掛牌出校門,由年級主任總體調度;每個樓層由一個領導管理(各分管校長負責調配),謹防學生擁擠、打鬧,保證學生有序下樓。
4、由校領導值班人員安排列隊出校門的班級,各年級每班排列成一縱隊,每次共分七列同時出校門,學生要求整好隊掛好牌,不允許有散員出校門,特殊情況需有班主任開具的請假條方可外出,且只能等全校走讀生走完后,方可出校門。不到各自班級整隊的學生一律不允許出校門。
工業園區封閉管理方案篇六
通過整治活動的開展,解決小區存在的各種突出問題,切實改善和優化小區居民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的各項生活質量,促使物業服務企業工作規范、制度健全、職責明確、履約到位,積極構建“整潔、舒適、安全、和諧”的物業管理小區,確保“四城同創”物業小區專項整治不失分、得高分,確保全面達標。
1、完善物業小區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有高效的投訴、回訪處理機制;開展“文明物業小區”評選表彰活動,推動物業小區管理上檔次、上水平。
2、工作人員著裝統一,持證上崗,掛牌服務,行為規范,文明禮貌,文明用語。
3、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服務等級標準、辦事制度。
4、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和巡邏制度,并做好值班、巡邏記錄,值班人員在位,各類車輛停放有序。保修及時(水電小修不過夜)。
5、物業小區環境干凈、整潔、無“牛皮癬”,公共雨、污水管道暢通,沒有無組織排水。
6、對小區綠化進行修剪和雜草清除,無人為損壞綠地或樹木、花草現象(對小區綠化空地應組織補栽或處理)。
7、督促物業公司在小區顯要位置設立“公共信息服務欄”,以滿足居民對信息服務的需求;物業小區的墻報、宣傳欄等有創建宣傳內容。
8、對涉及小區毀綠,飼養家禽、養狗,以及車輛亂停亂放等,經物業服務企業勸導難以整改到位的,報請規劃市容、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
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物業管理小區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寶春
副組長:徐書紅
成員:張明亮、張煒、姜文革及各物業公司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房地產綜合管理股(物業股),負責整治期間的組織協調工作。
1、高度重視,明確任務。各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小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應當從講政治的高度去提高認識。根據本方案要求認真進行檢查,調查摸底,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歸類整理,拿出整治計劃、處理意見及具體整改措施,制定整治工作倒排進度表,并上報縣住建委房產綜合管理股。同時,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指導和業主委員會監督,形成業主參與,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
2、突出重點,立即整改。各物業管理公司按照方案要求,切實履行職責,緊緊圍繞整治重點,對照薄弱環節,立即行動起來,全力以赴抓好專項整治工作,在小區內開展環境衛生等各項突出問題整治大行動,切實把此項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積極打造文明小區新亮點。
3、加大督查,確保實效。領導小組堅持做到每天一督查,明確每個時間節點的工作任務,跟蹤式抓好整改。并做好督查記錄,發現問題,能現場的整治及時整改到位,不能及時解決的,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將記錄檔案,作為年度文明小區考核評比依據,并予以警示,警示期間禁止參與物業管理招投標。
4、強化宣傳,營造氛圍。采取“一欄四牌”多種宣傳形式,并實行流動紅旗等考評制度,大力開展專項整治宣傳教育和動員活動,廣泛動員廣大居民群眾共同參加創建整治活動,做到人人動員,廣泛參與,迅速掀起“整治環境衛生,創造美好家園”的高潮。
工業園區封閉管理方案篇七
第一條為加強區五里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工業園區)開發、建設和管理工作,規范各項工作程序,提高入園項目的質量和水平,加快園區建設步伐,促進區域工業經濟發展,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工業園區包括富硒食品園、現代物流園、綜合產業園(朝陽產業城)、新型材料園、汽車產業城等。
本辦法適用工業園區內的所有企業和與工業園區管理有關的部門及單位。
第三條通過工業園區的建設和管理,創新管理機制,規范工作程序,實現優勢互補、園區承載、產業集聚目標,使工業園區成為我區經濟特別是縣域工業經濟發展的主要支撐點,為我區經濟、社會長足發展做出貢獻。
(一)規劃先行原則。工業園區建設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產業政策導向。
(二)特色優勢原則。工業園區建設應立足和提升現有產業基礎,按照區域工業產業發展布局,充分發揮比較優勢,突出自身特色,形成優勢特色產業或產品。
(三)可持續發展原則。要把工業園區建設與合理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結合,優化資源配置,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第五條通過科學布局,形成產業定位明晰、規模優勢明顯、集聚效應突出、發展與環境相協調的發展格局。
第六條按照“統一規劃、一區多園、分步實施、重點發展”的思路,實施工業園區的總體規劃、產業規劃和建設規劃。
第七條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全面體現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充分考慮發展前景和生態環境,合理安排分區布局和配套設施。
第八條工業園區分階段進行土地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形成一定規模和項目承載能力。
第九條工業園區實行“一區多園”的發展模式。根據區位、環境等因素,科學布局產業區域。
(一)富硒食品園。充分利用資源優勢,重點開發富硒食品。
(二)現代物流園。合理利用交通和區位優勢,發展現代物流業及相關產業的加工企業。
(三)綜合產業園。重點發展電子、電器加工業和農副產品加工業。
(四)新型材料園。著力發展新型材料產業。
(五)汽車產業城。以汽車零配件加工和汽車整裝為主,突出機械加工制造業。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市上有關文件精神。
(二)受區政府委托,行使政府賦予的管理權限,落實區委、區政府的各項決策和工作部署,加快推進工業化進程。
(三)制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經區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四)制定園區各項管理辦法、優惠政策和管理制度等,并組織實施。
(五)負責園區內項目用地的規劃布局。
(六)負責園區內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和運營管理。
(七)負責園區內的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和企業監督管理及服務。
(八)負責與市、區有關部門就園區管理工作進行協調。
(九)負責園區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為加快工業園區開發建設,成立區五里工業園區投資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園區投資公司)。園區投資公司在園區管委會領導下,作為工業園區投資融資平臺。負責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整理與開發。實行有償服務、獨立核算。
第十二條進入工業園區的企業或項目,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
(二)符合市、區產業發展規劃。
(三)符合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要求。
(四)符合工業園區產業發展規劃。
(五)有相應的資金保障,且資金來源明確。
(六)項目投資強度
3、供地標準: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下和用地小于50畝的項目原則不單獨供地,全部進駐標準化工業廠房。
(七)省級以上高新技術項目,投資額度可以放寬。
(八)高污染、高耗能、低產出企業或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產工藝及設備不得入園。
第十三條申請進入園區的企業或者項目,應當向園區管委會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園申請書或投資總額承諾書。
(二)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及投資人身份證明文件。
(四)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或有效資產證明。
(五)有效的前置審批項目批準文件或生產經營許可證。
第十四條凡符合條件的入園企業或項目,由園區管委會組織入園可行性評審后,簽訂入園項目投資建設合同書。
第十五條入園企業享有工業園區公共服務及相關優惠政策的權利。
第十六條入園企業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二)遵守工業園區管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按時填報園區管委會及業務主管部門下發的各類調查和統計報表。
第十七條入園企業因法定事由合并、分立或注銷的,在作出決定前,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園區管委會。
第十八條入園企業用地由園區管委會與國土部門先期銜接,審查擬入園企業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符合國家用地政策。
第十九條園區管委會負責入園企業用地資料的收集整理。
用地資料主要包括計劃立項、建設選址、環境影響評估、項目初步設計、勘測定界圖件及報批所需的文件材料等。
第二十條經國土部門實地勘察、預審同意后,由區土地統征儲備中心委托園區管委會負責土地征收和拆遷安置工作。
土地征收和拆遷安置資金由項目單位向園區管委會交納,園區管委會負責向被征地單位和拆遷人兌付。資金兌付方式經鎮辦、村組和統征中心三方確認后方可兌付。
耕地占用稅、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征用管理費等稅費,由稅費征收單位提出收費依據和數額后,由園區管委會代征代繳。
第二十一條確定項目單位建設用地后,由園區管委會協調,國土部門負責,按照國有土地使用管理有關規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土地出讓金須返還企業的,由園區管委會負責銜接辦理。
第二十二條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項目單位,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成投資額度,對已動工但完不成投資額且造成土地閑置二年以上的,由國土部門或委托園區管委會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三條項目單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變用途,由園區管委會負責監督管理。
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并報經區政府同意,重新確定土地使用者。
第二十四條項目單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方可開工建設。
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擅自開工建設的由國土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按照違法占地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項目單位的法律責任:
(一)投資額度、投資強度、建設速度和產出密度其中任何一項指標達不到工業園區管理規定的,按該項目最低標準核算用地面積。多項指標達不到要求的,以最低一項為依據核算用地面積。多余的用地面積依法收回或按土地出讓價的二倍標準收取土地出讓金。
(二)未經審批將工業用地改為其他用途的,依照國家土地管理局《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1995]國土[籍]字第26號)之規定,園區管委會報請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將該宗土地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或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因項目單位原因造成未按合同規定不按期開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等法律規定,依法收取土地閑置費。
(四)簽訂的入園項目投資建設合同書,應約定開工之日起連續三個月未開工建設的,視為投資人違約,將終止履行合同,收回項目用地;已動工建設但建設面積占建設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總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準中止建設連續滿十二個月的,項目單位則限期繳納土地閑置費,并限期復工;逾期不繳納土地閑置費或不復工建設的,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注銷土地使用證件。
(五)減免土地出讓金單位的項目已竣工而未按期投產,第一年按該宗土地當年評估價的50%補繳土地出讓金;第二年仍未投產的,按該宗土地當年評估價的100%補繳土地出讓金,第三年仍不投產的收回土地使用權,并對其建筑物等不動產評估作價予以拍賣,動產部分由項目投資者自行處理。
停產企業,應在六個月內恢復生產,確因無法恢復生產的,由園區管委會組織中介機構拍賣處理,并依法收取土地閑置費和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企業廠區建設工程在設計前,須與園區管委會先期銜接,并按照工業園區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設計,制作企業廠區規劃總平面圖和效果圖。
工程建設報建設主管部門辦理“一書兩證”。施工中要主動接受質量、安全生產、消防等執法單位的監督檢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規范施工。
第二十七條加強建設管理,嚴格執行工業項目建設控制指標。
工業項目的容積率、建筑占地率、綠化率、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總用地的比例執行國家的控制性標準。
工業用地范圍內不得建造住宅、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廠區建筑物、構筑物退讓主、次干道規劃控制紅線最小距離按園區規劃的標準執行。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項目單位要限期改正。預期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則強制拆除建筑物或構筑物,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項目單位自行負擔。
第二十八條工業園區內的建筑設計須經園區管委會、建設、消防、環保等部門共同評審,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施工。
第二十九條工業園區內企業沿路的圍墻和綠化,園區管委會統一設計后,由企業組織實施和管護;企業廠區出入口設置位置須報工業園區管委會同意。
第二十三條工業園區內企業不得建筑民房式的廠房,不得擅自分割、轉讓房產和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一條入園企業工程施工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私拉亂接供電、供水、供氣、網絡、通訊等管網設施。
(二)在公路和園區道路上堆放砂石、水泥、鋼材等建筑材料。
(三)損壞園區公共設施。
(四)亂堆濫放建筑垃圾、臨時工棚和腳手架等,影響工業園區衛生的`。
(五)其他造成污染、破壞園區環境和公共衛生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