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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一
被申請人:xx公司,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系該公司總經理。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勞動關系;
2、裁決被申請人給付申請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鑒定費等工傷保險待遇共計xx元;
3、裁決被申請人給付申請人停工留薪期屆滿之日至解除勞動合同之日的生活費xx元;
4、裁決被申請人給付申請人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間(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雙倍工資共計xx元;
5、裁決被申請人給付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xx元;
6、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各項社會保險(具體數額以社會保險征繳部門核定數額為準)。
事實和理由:xx年xx月xx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公司上班,從事xx工作,月工資約xx元,被申請人自用工之日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未為申請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xx年x月x日凌晨x點半左右,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公司上班時發生工傷。
xx年xx月xx日,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x人社傷險認決字(xx)xx號《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申請人所受傷害屬于工傷。xx年xx月xx日,xx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xx勞鑒xx年xx號《初次鑒定結論書》,鑒定申請人受傷傷害構成十級傷殘、停工留薪期x個月。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規定,申請人發生工傷事故,被申請人應當給付申請人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由于被申請人自用工之日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為申請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根據相關規定,被申請人應當支付申請人生活費、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為申請人補繳各項社會保險。
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提起勞動仲裁,請求依法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xx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二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被申請人:企業登記名稱,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 元。
3、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元。
4、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另一部分 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自 年 月 日通過應聘或朋友介紹的方式入職被申請人處,從事 工作,月工資 元。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是否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注明離職原因。
此致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三
申請人: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請求事項:
1、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已解除;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_________________年4月份加班費)
6、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________________年12月25日至__________________年9月份社會_____費;
9、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_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并于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12月25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后,由于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于________________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并提升為用服部經理。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_____。且自__________________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于________________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_____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四
尊敬的_____勞動部門領導:
我原是________,姓名:___,男,__歲,__族,電話:______。
我于20xx年8月份被xx市“xxx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招聘為保安,并連續工作至今已有7年的工齡。但期間用人單位既不與我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不依法幫我繳納養老保險;7年來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法定休息日照常上班無一休息,但用人單位從未依法發過一分一厘的加班工資;而且用人單位每月要我們上班15天,而每班長達24小時,每月上班時間合計高達360小時,遠遠超過了《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上班工作時間,對此用人單位也從未發過一份一厘的延時加班費。但事至今年6月3日,用人單位的辦公室人員到我上班地點(白馬苑)值班室,口頭對我:我們正式告知你,公司要減員,你年紀大了,這個月上完30號或者上到10號發工資就不要來上班了,你被減員了。為此,根據我與用人單位已存續了7年勞動關系的事實,通過學習相關法律并咨詢了律師,我認為用人單位已屬于違法用工和違法裁減勞動者,所以,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特向勞動部門領導提起勞動仲裁申請。
首先,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作為主動方的用人單位不與我(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7年來致使我諸多合法權益受到了嚴重損害,所以,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最后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據此我具體訴求如下:
一、請求勞動部門責令用人單位賠償我已補繳的從20xx年至20xx年共六年的養老保險費。此以20xx年4月16日《春城晚報》載有的“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明確:個人補繳的社保費,用人單位應予賠償”來作為賠償的政策依據;而且,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最后一款中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也理應按“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嚴格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中的第(七)項法律規定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所以,無論根據現行政策或法律,用人單位都應當對我給予賠償,因而請求勞動部門對我的主張給予支持,并幫助按比例計算后責令用人單位賠償給我應由單位繳納的6年的份額。特提交我補繳社保的6張證據。
二、由于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規定,且無視《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最后一款中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從而也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中有關裁減人員的法規并單方將我解除、裁員,終止存續了7年的事實勞動關系。所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之規定,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裁定用人單位補償我工作了7年但只作6年計算的每年1個月的工資,即:6×1870×2=22440元。此項賠付以我上班工作數月后才于20xx年11月5日簽字的《協議書》及20xx年7月1日的《證明》和20xx年1月1日簽字的《物業員工崗位責任書》中的第五條第8項、及20xx年11月至20xx年5月份用人單位的工資表來證實我的工齡年限并再以其中的“應發工資”之數據來作為計算證據。
三、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法律規定,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裁定用人單位賠付我11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收入按我提供的工資表中的“應發工資”計算,即11×1870=20570元。此項以《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的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作為用人單位應當賠付給我的法律根據。
四、《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但我所在的用人單位每月要我們上班360小時,卻從未發過一分一厘的延時加班費。按照每月4.5周、每周工作44小時計算,則合法的工作時間每月約為4.5×44=198小時,如此我們每月被延時上班的時間高達:360-198=162小時,每年則為:12×162=1944小時。我近7年的工齡僅按6年計算,則6×1944=11664小時。對此被延時且我已付出了上班勞動時間及汗水的事實,請求勞動部門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對我給予合理賠付。此項上班24小時又輪空24小時的延時上班工作時間,以“20xx年11月(白馬苑)值班考勤表(8:30——8:30)”和20xx年4月22日用人單位的《通知》及20xx年6月9日、10日的《白馬苑小區秩序維護員工作記錄》作為證據。而且沒有休息天、沒有節假日和不能請假的該用人單位的上班制度,自始至今都是如此。請求向一線保安人員調查核實。
五、《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但是在實際的上班工作中,自起始以來用人單位不僅不給我們休息,就連請假都不準,所以,依據20xx年9月9日《春城晚報》刊載的工資計算方法:〈一〉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二〉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200%;〈三〉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300%。如此,按每年有52個周、每周依法休息1天、且我近7年工齡只按6年計算。即6×52=312天,而我的日工資按計算方法每日=85.97元。為此,請求勞動部門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對我應該依法得到休息但又沒有安排休息并照常上班的累計312天的休息日給予合理賠付。
六、依照《勞動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再結合我近7年來從沒有被用人單位安排休息、休假過一天的事實。而現行的國家法定休假日每年為11天,且也只按6年工齡和日工資85.97元計算,即6×11=66天。這66天的法定休假日,無一不被用人單位安排為照常上班,但又不發一分一厘的假日加班工資,故請求勞動部門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對我給予合理賠付。關于節
假日照常上班的情況,我再提供兩份證據。即20xx年10月31日和20xx年5月10日用人單位的兩份《通知》,因其中的某一“時間”恰恰記載了五一節和國慶節依然上班的事實。而五一節當天我也同該得獎的兩人一同上班,請求查實。
最后,中國社會正趨向老齡化,各級政府都在關注和關心老年人。然而當我步入老齡階段且離退休尚有5年之際,用人單位卻以我年紀大了而借口“減員”一句話就將我辭退,使我再次失業。過去失業我尚年輕,還可另謀職業維持生活,而此次失業不同以往,再謀職業希望渺茫生計難求。思來想去,唯有以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故特寫此《勞動仲裁申請書》,懇請勞動部門及領導給予據實依法的公證仲裁,維護我的合法權益。謝謝!
勞動部門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五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1、請求依法撤銷嘉勞人仲(20xx)辦字第1914號仲裁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陸)在申請人(上海建筑安裝有限公司)處工作,雙方簽署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被申請人于20xx年3月31日自行填寫離職申請單,申請離職。在仲裁庭審時,申請人向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出示了被申請人的填寫的離職申請單,被申請人對此也是予以明確確認的。從以上的事實和證據可以看出,被申請人是自行申請離職,不與申請人重新續簽勞動合同,不屬于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用人單位需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1、仲裁裁決認定被申請人20xx年1、2月份未發放的1000元為克扣工資錯誤。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500元為效益工資,該部分工資是按照申請人的經濟效益以及被申請人的工作情況而給予是否發放的。但令人遺憾的是被申請人在申請人處招商工作進行了將近一年之久,卻一直毫無進展,為此,申請人對被申請人進行調崗,并且被申請人對此是接受的,因此,申請人不發放該部分的工資是有依據的,是合理、合法的。
20xx年1月,被申請人陸立堅出勤天數為12.69天其應發工資為1668.03元,但當月陸立堅領取工資為xx元。
2、裁決書認定被申請人20xx年3月份全勤工作錯誤。被申請人20xx年3月份在申請人處工作天數為11.38天,此項有被申請人以及申請人雙方確認的"刷卡匯總表"和被申請人提供的請假單等證據證實,所以申請人三月份得工資為1226.7元。而不是裁決書上的2566.43元。
3、裁決書遺漏被申請人未為申請人辦理車牌,以及被申請人承諾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的事實。被申請人在工作期間,承諾為申請人辦理好一張車牌,并且在離職時填寫離職申請單時也明確寫明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此事宜有被申請人的承諾以及離職申請單證明,并且在仲庭審時,被申請人是予以確認的。而仲裁裁決對此事一字未提。
其中20xx年1、3、4、5、6、9、10、11、12月均未過到全勤工作,卻以全勤領取工資,20xx年共計多領取工資4514.35元。20xx年1月份工作12.69天,多領工資841.34元。上述款項,5355.69元,被申請人應當依法予以退回申請人。
綜上,申請人認為,嘉勞人仲(20xx)辦字第19xx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適用法律錯誤,認定事實錯誤,依法應予撤銷,懇請貴院依法審查,撤銷。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七月二十三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六
申請人:xx,男,漢族,身份證號:xx,住xx市xx區(縣)xx路xx號,聯系電話:xx(如果委托了律師,不要寫申請人自己的電話)
被申請人:xx,住所地:xx市xx區xx(縣)xx路xx號,聯系電話:xx
法定代表人:xx(職務:xx)。
仲裁請求:
一、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xx年xx月xx日起建立勞動關系,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休息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元,及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元;
三、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高溫津貼元;
四、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因未簽訂勞動合同所應支付的二倍工資差額,共計xx元;
五、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xx元;
六、請求裁令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工作服)押金元/畢業證/學位證;
七、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被申請人未購買社保、未及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而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xx元;
八、請求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申請人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上述第項至第項申請請求金額共計元。
事實與理由:
(事實與理由部分,應當緊扣仲裁請求簡要說明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的建立、履行、變更、解除等情況)
“申請人于年月日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或“申請人于年月日起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任一職,但至今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期間,被申請人要求法定節假日照常上班,但被申請人未依據法律規定額外支付3倍工資……在申請人工作過程中,被申請人未依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高溫津貼。
xx年xx月xx日,公司人事部未與申請人協商,擅自將申請人崗位從廣州調至北京。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的行為已經嚴重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七
申請人:李xx、男、漢族、xxx年3月1日出生,住xx省xx縣xx鎮xx村x組,身份證號碼:xxx系工亡職工xx之父,聯系電話:xxxx
被申請人:xxxx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大道xx號科技工業園xx號。聯系電話:xxxxx
法定代表人:孫xx。職務:董事長。
請求事項:
確認申請人之子xx身亡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月1日,被申請人維修國道2xx線茂縣石達關段橋梁災后水毀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高興林,招用申請人之子xx到該工程項目部工地上上班,從事勤雜工。申請人之子xx提供了勞動且是被申請人業務的組成部分,受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的勞動管理,同時被申請人已按月支付了工資勞動報酬(見證據: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負責高興林、張加洪、工友黃xx、諶能斌,證人:羅曉華)。申請人之子xx身前一直未與被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一直未給申請人之子xx繳納社會保險。20xx年2月10日9時30分,申請人之子xx與工友徐昌禮受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高興林指派,乘其項目部的通勤川u67552牌小型客車去茂縣縣城(鳳儀鎮)購買工程施工作業工具電鉆、烤火爐并給通勤車加油等工作。在履職途中,xx同工友徐昌禮二人與通勤小客車墜入岷江河中,兩人同時溺水死亡。特申請人依法請求確認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申請人認為: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xxx5】12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人之子xx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已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據此,申請人提出上述仲裁申請請求、懇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認。
此致
申請人:李xx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八
申請人: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民族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________________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__________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九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電話
住址
被申請人姓名:
法人代表
職務
仲裁請求:
1、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工資
2、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工資
3、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
4、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應為申請人辦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等保險金
事實與理由
年 月 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根據被申請人的工作要求從事工作,擔任 一職,雙方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并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期間的加班加點,節假日的加班,被申請人從未支付過加班工資以及節假日法定加班報酬,也未曾為申請人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保險。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被申請人并未給勞動者繳納各種法律規定的保險,被申請人以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請求仲裁委查明事實,支持申請人的申請事項
此致
___________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十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住址:
(有委托代理人的,應寫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單位等情況;聯系電話、地址)
被申請人:單位全稱(工商注冊登記名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郵編:
請求事項:(要達到的目的和要求。要具體明確)
1.
2.
3.
事實與理由:應簡要說明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時間、方式以及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雙方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和經過等,爭議的具體內容和爭議的焦點;提出請求事項的主要法律依據。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等)。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件:
1。副本 份;
2。物證 件;
3。書證 件。
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下載打印須使用a4級,言語末的落款應為申請人的親筆簽名或蓋章。
2、仲裁請求應逐項寫明具體要求體要求,有金錢給付請求的應有明確金額。
3、副本份數,應按被申請人數提交。
4、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牌、廠牌、工卡、工資表(單)、求職登記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6、本申請適用于勞動者申請仲裁,用人單位申請的自行制作。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十一
申請人:_________,女,漢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范圍內申請勞動仲裁,如果過了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申請,合法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超過申請時效期間提出仲裁申請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會駁回仲裁申請。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________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________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________元(_____年___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年月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建筑工程工人,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為勞動者的,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2、勞動關系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托書。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十二
申請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通訊方式: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訊方式:_________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合計人民幣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合計人民幣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的加班費合計人民幣元。
事實與理由:
x年x月x日申請人應聘到________有限公司,職位為_____,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入職后被申請人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申請人購買職工基本社保。x年x月x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為由,在未經培訓也未經調崗的情況下直接通知申請人被辭退了,并要求次日不用來上班了。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請人依法應當獲得________元的雙倍工資差額賠償。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和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被申請人違法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________元。
3、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申請人一直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達10小時,被申請人均未支付加班費,實際延長加班時長合計________小時,休息日加班合計________天,因此應支付加班費合計________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請人的主張。
此致
_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2份
2、《證據清單》一份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十三
申請人:________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地址:____市____路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合法。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28764元。
3、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2997.3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被申請人上班,在職期間盡職盡責,但被申請人一直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____________年____月份,申請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依法與被申請人解除了勞動關系。
被申請人不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有依法為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等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請仲裁,請求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十四
申訴人:,性別:,住所地:,身份證:,電話:;
被申訴人:xx事務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xx
地址:xx
電話:0312-3107371
申請仲裁的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確認被申訴人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無效;
2,請求被申訴人賠償申訴人經濟損失一萬元人民幣。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xx年一月二十日
附:1、證據目錄和證據份
2、本申請書副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