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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崗位實踐報告篇一
為期六周的實習期結束了,我在這六周的實習過程中學到了很多在學校課堂上根本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應該說是受益頗深。在具體的實習過程中,我了解了國家機關的相關職能,細化了一些課堂上的知識,對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一、實習單位的基本狀況
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從9月10日一10月22日,共經歷了六周。
反瀆職侵權處主要是為了處理國家工作人員犯瀆職罪、利用職務侵權罪而設立的。從我國現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來看,反瀆職侵權處主要負責四十多個罪名的偵查工作,是具有很強專業性質的檢察機構。
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是主要職能是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實施的非法拘禁、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負責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本地區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組織、協調、指揮跨地區的瀆職侵權犯罪大、要案件的偵查及個案協查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涉外及跨區、縣瀆職侵權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瀆職侵權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懲治對策;承辦區、縣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事項;研究制定全市有關瀆職侵權檢察業務工作的規定。
二、實習過程的主要情況
我進入反瀆職侵權處實習,主要從事的是一些法律文書的處理,跟隨偵查人員辦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協助性質的工作。在此期間,我認真學習了有關瀆職、侵權類犯罪的具體規定,明確了這兩類犯罪的立案標準,了解了國家機關在偵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術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學習瀆職侵權案件的具體規定剛進入實習單位,單位領導向我們介紹了一些關于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基本情況,又給了我一本關于反瀆職侵權工作的手冊。我認真學習了有關反瀆職侵權案件的一些細節情況。
通過學習,使我對于課堂上有關這一類罪名的相關情況有了更細化的認識,對于瀆職侵權罪的認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書處理在實習期間,我協助處理了市各基層檢察院反瀆職侵權科的立案報批表;負責錄入一些預立案案件的基本狀況;協助打印記錄一些詢問和訊問筆錄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礎法律文書工作。
實踐中的檢察文書與我所學習的司法文書課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區別,但基本大同小異。對于筆錄的記錄,我覺得我還是缺少實踐經驗,不知道該記那些語言,不該記錄那些語言,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
(三)協助辦案人員辦理相關案件
實習過程中,我跟隨檢察人員辦理了一起稅務人員瀆職案件,一起司法人員瀆職案件,一起海關工作人員瀆職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還接觸了一起跨地區的重大侵權案件。
通過跟隨辦案,我深知實踐與理論的差別。理論是系統化的,而實踐中的案件由于時間地點的差別,可以說是非常凌亂的,沒有豐富的經驗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來的。
三、專業知識在實習過程中的應用
我在電大學習的是法學專業,對于我在反瀆職侵權處的實習工作具有實用價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首先,刑法中關于這些罪名的構成和認定,對于認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導意義的;刑事訴訟法中關于人民檢察院獨立偵查案件的管轄范圍是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依據,關于偵查的程序規定,詢問和訊問的方式和證據等,都是與實際相結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調整的社會關系就極為復雜,而且國家職能的廣博,使得偵查瀆職、侵權類犯罪時需要應用許多學科的知識,如會計、稅務、交通等等。在處理相關的一些案件中,我明顯感覺到其他專業知識對反瀆職侵權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對于這些知識不夠了解,那么就看不出問題,說不定就成了一個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書的處理過程中,感覺到實踐中的法律文書比起書本上的文書類型要多的多。雖然文書格式各異,但與課堂上所講的也是大同小異。
四、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原因和解決途徑
由于瀆職侵權類案件的復雜特征,加之我們國家體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處理瀆職侵權案件中產生許多問題。結合我的觀察,發現了如下的一些問題:
首先,對于案件的后續工作做的不夠。偵查人員偵查完以后,對于案件出現的原因等許多方面不作處理,沒有及時向一些單位提出司法建議,對于犯罪的再預防不利。
其次,在辦案過程中,對于現代科技手段的應用還不完善。在我實習期間,正值遼寧省全面推選詢問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但是在跟隨辦案過程中,發現這些技術設備不完善,而且相應的軟件程序不是很先進,技術人員的技術手段也不熟練。最后,在跨地區辦案過程中的效率不夠高,在這次實習的出差過程中,我發現行程那么遠,只是核實幾個問題,等回來后,過幾天還得過去,執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費了國家的司法資源。
五、實習體會
這次實習,我真正接觸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實踐能力和認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體會很深。
1、在面授課堂中一定要刻苦學習理論知識,應當明白“書永遠都不白讀”的道理。有的同學說,實踐與理念是不同的,書上講的在實踐中是用不上的,看書沒什么作用。從我的實踐來看,課堂知識對于從總體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對于某些工作的指導作用,是實踐所不能代替的,加強課堂知識的學習,對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2、理論知識必須通過實踐的檢驗和認可,這樣才能與實踐結合,才能更好的指導實踐工作。雖然實習單位的工作,我在課堂上都有所聞,但到實際中,才發現,現實還是很復雜的,不是說光憑一些框架式的理論就能解決的。參加實踐對于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深化,是很有幫助的。
3、現代科技對于處理實際問題作用太大了。在這次實習中,我們查閱案件,都是通過網絡,辦案自動化不但節約了時間,而且對于處理案件也不無裨益。全程錄音錄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對于司法文明的發展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辦公自動化、網絡化,提高了效率,節約了國家資源。
4、必須擴展知識面,增強綜合素質。這次實習中接觸的案件,與其他各門科學都有聯系。在查帳過程中,會計、稅務的知識顯得極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關知識對于了解當事人所處的環境,對于案件的偵查對有幫助。加強綜合技能的培養,擴大知識面,可以切實的開展實際工作。
特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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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檢察院崗位實踐報告篇二
在實習報告的篇首,我首先要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指導和幫助的 人民檢察院的領導、老師們致謝,感謝公訴科的工作人員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支持、指導和幫助,感謝我的實習指導老師 檢察官,也要感謝學校、學院領導和老師對我此次實習的支持和幫助。 隨學校的安排,我于 檢察院實習,我的實習被安排在業務最為繁忙的公訴科,我的實習指導老師是檢察員 和。公訴科是一個有著十多名年輕干警的科室,去年審結案件五百余件,是一個充滿激情和活力的集體,同時這里也是一個快節奏的工作場所。經過自己做的一些了解檢察業務的家庭功課,以及在科室內的一小段時間的調適后,我就初步適應了這里的工作。檢察官的工作簡單說大致為幾個環節:接到案件→研究卷宗(了解案情、整理證據、查看強制措施是否合法等)→錄入→告知→提審→分析→出庭支持公訴(普通程序)→審核→結案存檔。當然有時候也有需要退補的案件。這些環節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與科室的其他人,與公安部門、法院以及獄政部門經常溝通聯系。而在處理一些案件的過程中,還需要經常同一些國家機關、政府部門聯系。
在檢察院實習的學生,主要學習法律監督業務及有關偵查、批捕、起訴、公訴等檢察業務,認真分析和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檢察業務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了解律師提前介入、審判方式改革等過程中出現的實際問題。
(一)閱卷
在檢察院接收到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卷之后,首要的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閱卷,即閱覽卷宗,只有通過閱卷,檢察機關承辦案件人員才能確定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辦案的程序是否合法,才能審查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是否夠罪,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具有關聯性、客觀性和真實性,是否確實充分等。
我著手辦理的第一個案件是 尋釁滋事案,基本案情是
因為此案是我辦的第一起案子,尚未入門, 就給了我一本已完結的案子的卷宗,讓我作以參考,怎樣閱卷,閱卷時應注意哪些,怎樣做閱卷筆錄,因為這些與后續工作制作審查報告、起訴書有直接關系。我就仔仔細細把案卷看了幾遍,內心確信對案子已了如指掌,但當 問我幾個問題,如公安機關是如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有無法定量刑情節?我發現自己卻一點也答不上來,感到羞愧極了,暗暗決定以后辦案要認真、再認真。事后總結,終于知道我能敘說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到歸案的整個過程,而對案件的具體情節(往往是定罪量刑的關鍵環節)卻沒有清楚掌握,就是因為閱卷時做到了全面了
解卻沒有做到重點突破。 告訴我,初學習辦案,閱卷應注重:1、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否構罪?2、構成何罪?公安機關定罪有無不當?3、有無法定量刑情節?帶著這三個問題再去閱卷,就會知道如何去做,知道從哪些方面入手,重點是看什么,從而去審查事實有無不清,證據是否不足,在提審犯罪嫌疑人就知道訊問什么,不至于盲目訊問,也順便節省時間。
其實閱卷的重點也是閱卷所要達到的目的,以 尋釁滋事案為例,閱卷的目的首先是分析犯罪嫌疑 的行為是否構罪,通過閱卷,可知犯罪嫌疑人 與 被害人素不相識,且在與被害人并未發生糾紛,毫無正當理由, 的情況下擊打被害人,造成一名被害人輕傷,其行為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構成尋釁滋事罪。再看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公安機關定罪也無不當。鑒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可適用普通程序簡化審理。
(二)提審
提審犯罪嫌疑人是檢察院公訴科審查起訴工作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檢察機關有監督職能,檢察機關提審犯罪嫌疑人,主要目的是核實公安機關取得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否與事實相符,同時對與案件的定罪量刑有密切關系的案情進行查實。實習期間的第一次提審時跟著 去的雁塔區看守所,由于是第一次, 負責訊問,我只負責記錄,但在心里對如何提審多少有了點底,以后的提審中我也多次參與訊問。
其實,訊問犯罪嫌疑人是一件需要技巧的活,但由于我參與提審的都是些案件事實比較清楚,證據比較確實充分的,犯罪嫌疑人也能夠如實交代其作案事實,一般訊問沒花多少精力。不過,簡單的訊問還是要有點技巧的,這樣可以重點突擊,節省時間。訊問主要是核查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是否達到構罪要求,是否具備法定量刑情節,所以訊問時一般從罪的四個構成要件,即主體、主觀、客體、客觀四個方面入手,然后再從法定量刑情節方面訊問。經過這一番工作,對整個案件作何處理,基本上心里都已有譜了。
(三)制作審查報告、起訴書等法律文書
當承辦人員認為案件事實已經清楚,證據已經確實充分時,公訴案件審查報告也行將誕生了。審查報告有固定的格式,只是因各個案件案情及對其的處理結果不同,審查報告便又個個顯得與眾不同。報告內容主要有九大部分:1、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基本情況;2、案件偵破簡要過程;3、移送機關認定的犯罪事實與意見;4、審查、復核證據、退查、自行補充證據經過;5、依法審查后認定的事實;6、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7、對證據的分析論證;8、需要說明的問題;9、審查結論和處理意見。根據公安移送的卷宗和檢察院的提審工作,再對號入座填寫上述內容,在此不作詳細論述。
起訴書代表一起案件審查起訴工作的完成,它代表檢察機關對此案的處理意見呈現到法院面前,因此,對起訴書的制作要求十分嚴格,尤其是經依法審查查明的事實部分的寫作更是如此,要做到言簡意賅,不能太詳細,太詳細則容易使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摳字眼,鉆牛角尖,也不能太簡單,要保證整個法庭聽到起訴書后,知道被告人所作何事,所犯何罪。
(三)出庭
出庭支持公訴是檢察員才有資格享受的,所以,對我一個實習生來說,能夠單獨出庭支持公訴是件很奢侈的事情。但幸運女神眷顧了我,使我享有了這樣的機會。實習期間,我有幸跟隨 一起出庭參加了一次公訴。在這里,我了解到公、檢、法是如何合理分工、相互配合的,公、檢、法為一家在此得到充分體現。
(四)整卷
整卷其實是最不需要動腦筋的事,但也是最不容易做好的事,它要求認真、認真、再認真;細心、細心、再細心。只要有極度耐心和耐力的人都能將其做好,就如貝貝姐所說:只要你能一次把卷漂亮地整理好,憑這分細心,你就能做好任何一件事。
(五)其他工作
主要有:
1、填寫法律文書。如委托訴訟代理人告知書,委托辯護人告知書,審查起訴期限告知書等;
2、送卷。需要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案卷,送到公安局法制辦;對提起公訴的案件,將其案卷送到法院立案庭;
3、制作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提綱,對需要退補的案件,寫清需要公安機關補充的證據;
4、文印、加蓋公章。公章是司法公正的象征,所以必須要蓋正才能體現威嚴。
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的主要任務是依照我國《憲法》和法律,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和正確實施。我很榮幸有機會到 檢察院作畢業實習,通過一個多月的實踐學習,我對檢察院有了更深刻的體會,了解檢察系統的架構,認識了檢察系統各部分的職能運作,也使我真正接觸和熟悉到檢察人員,尤其是公訴人員的檢察工作實務。實習還使我親身經歷了一些法律實務,學到了一些辦案經驗,這些不僅可以彌補我的實踐知識的不足,還增加了一些新知識,對于鞏固并檢驗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積累實際業務經驗都很有大幫助的。 通過一個多月的實習得到以下認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了國家設置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并對人民檢察院的職權、組織、活動原則和行使職權的程序作了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正是據此逐步建立和健全起來。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是國家機構重要組成部分,對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保障法律的正確實施,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公訴科是人民檢察院下設的最為重要部門之一,承辦對轄區內公安機關和該院內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2、實際法律實務不同于學術研究,它強調事實勝于雄辯,尤其是刑事案件。檢察官
在訴訟中的難點并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檢察官在開庭前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最為重要的就是認真的審查偵查機關提供的證據和搜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并且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系。對案件的證據審查方面主要有以下幾點:1)是否存在犯罪事實;2)證據是否合法來源;3)證據是否充分;4)各證據之間有沒有矛盾之處;5)各證據主要證明什么問題;6)證據之間是否能夠形成證據鏈;7)犯罪的數額是否達到了定罪的要求;8)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經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系、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系,不可割裂開各個證據之間的聯系,孤立的審查證據。關于證據的這些工作尤其在審查報告和補充偵查提綱寫作中尤能體現。關于證據的搜集,證據的整理,對于證據的把握和運用,以及對于證據鏈的認識,我相信以后將對我有很大的幫助。
3、法律監督權是我國檢察制度的最大特色。我國是憲政一體化的國家,處于四權分立的狀態。立法超然于行政、檢察、司法這三權之上,司法并不處于至上的地位,而是受立法的制約。而立法將監督司法的權力賦予了檢察機關,檢察機關理所當然的擁有監督法官的權力。這里的原因首先在于我國成文法的設計正好為檢察機關監督法官提供了可能,法官和檢察官都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根據事實判斷案件,任何人都可以依據成文法判定案件是否實體公正,因此檢察機關就有了對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給予監督的可能。其次,我國的刑事訴訟法雖然吸收了西方國家當事人主義的合理成分,庭審模式開始向當事人主義模式轉變,但是我國只是部分地借鑒了當事人主義的做法,公訴機構在法庭上不僅代表控訴一方而且還是法律的監督者,監督這個審判活動的進行。這種訴訟模式并沒有將法官置于超然于檢察官之上的地位,也為檢察官的法律監督職能提供了可能。
4、跟隨檢察官到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提審也是我在實習期間經常做的工作。提審不是隨便問問就可以查清犯罪事實真相,也是有方法和技巧的,尤其是對那些多次被捕的慣犯,他們都或多或少具備反偵查的能力,極難從他的供述中得出真相,只有通過巧妙的運用證據逐步鑿穿他的謊言,才能使犯罪嫌疑人伏法;如果是同伙作案,同時也不能讓他們知道各犯罪嫌疑人之間誰說了什么,不然的話就容易會造成串供。
5、法律文書,如告知、討論筆錄、審查報告、證據提綱、起訴書和公訴意見書的寫作。我在實習期間有跟著老師學習法律文書的寫作。審查報告的重點在于審查清楚法律事實和證據事實。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重點在于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公訴意見書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公訴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系。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公訴意見書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于公訴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公訴意見書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于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公訟主張的機會。因此,法律文書的重點應該要是有所側重地清晰表達。我還學習了文件、告知、卷宗檔案的制作,認識到法律工作的嚴肅與嚴謹。
6、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就如學校的法律診所教育模式。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
在這將近兩個月的實習生活中,我實實在在的感受到了檢察院的神圣職責,盡管我們我們接觸了不是很多的東西,卻真正系統地了解了檢察工作和對待檢察工作的那份嚴謹。實習已經結束了,但我相信不管以后我是否從事檢察工作,這期間的實習所得都將是我人生中一筆不可或缺的財富。它讓我明白了要踏踏實實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它也帶給我許多信心,讓我認識到:只要認真肯干,虛心好學,就沒有做不好的事。
最后由衷地感謝雁塔區人民檢察院對我這樣一名普通實習生的支持和周到細致的安排,感謝我的指導老師!
最后就用那句我們牢記于心的話語結束吧: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
檢察院崗位實踐報告篇三
一晃一個星期過去了,我的第一次實習就這樣結束了。是滿懷收獲還是一無所成,或許需要以后的日子來檢驗。現在突然有些傷感因為還是挺喜歡這種生活的,另外檢察院的老師對我,說真的,真的不錯。這次去實習全部都是自己去找的,實習前一天去法院碰壁了,因為說已經有幾十個同學在實習了;于是只能去隔壁的檢察院,但是很尷尬地等了很久,沒有等到政治處主任,只能自己一間一間的去問,所幸主任爽快的答應了。說這段經歷其實是想說有一個收獲“臉皮更厚了”。實習的過程或許剛開始是新鮮,慢慢的覺得有些無聊了,但是回想起來,這段時間我學到的東西確實挺多,也正如一句話所說的:不僅在思想上是一位法律人,在行動上也逐漸成為一位法律人了。
20xx年7月21號,開始走進六盤水市水城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我跟隨林東明檢察官開始為期一個星期的實習。當天林老師給了我一個案件,要我整理出案件的證據,在卷宗上做備注,并從中挑選出有用的證據,以組成證據鏈。這是一個需要細心的工作,所幸沒有出現錯誤,林老師對我完成的任務還是比較滿意。而在實習期間,整理了相當多的案件的證據,而這也是實習過程中花費時間最多的。其中有幾個比較復雜的案子還需要加班才能及時地完成。當然,這些證據的整理,對于證據的把握和運用,以及對于證據鏈的認識,都有很大的幫助。這恐怕是我在實習階段獲益最多的吧。
公訴科檢察官的工作也就幾個環節,接到案件、研究卷宗(了解案情、整理證據、查看強制措施是否合法等)、錄入、提審、出庭支持公訴(普通程序)。當然有時候也有需要退補的案件。這些環節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與科室的其他人,與公安部門、法院以及獄政部門經常溝通聯系。而在處理一個偷稅案件的過程中,還需要經常同稅務部門聯系。而在實習過程中通過與這些機關的聯系,也能夠了解到其他機關的工作。我想這對于我也是很有益處的吧。
第一次去提審的時候,心里是很緊張的。因為想象中看守所里的犯人都是非兇即惡的。但是林老師說了一句:怕什么,咱們是這里的主人。事實也證明了這點,我看到那些犯罪嫌疑人看到林老師都很恭敬,也會主動打招呼說“檢察官好”。而在訊問過程中,也看到了嚴厲的林老師,而平時他是待人很和藹的。當然訊問開始或者結束后,林老師也有人性化的一面,會閑聊幾句,問下家里的情況,了解下平時生活的困難,做下思想工作。很幸運的是幾次提審我碰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比較老實的,看到的他們眼神里都滿是后悔、焦急。但是,他們當中幾個還有前科,有些還是累犯,我想光是后悔是阻止不了他們再次犯罪吧。客觀原因恐怕是更重要的,比如生計問題。
而開庭恐怕是到檢察院實習的同學最為期待的吧。也是在實習一周后我才有機會跟隨林老師出庭支持公訴。第一次去很緊張,因為個人覺得法庭很神圣。而林老師也說,如果
不親身體驗一下出庭,實習就白來了。第一次出庭,我所做的很有限,只是念一下起訴書,其他的就看林老師了。而那種感覺跟模擬法庭完全不一樣,我想最重要的是心態的變化吧,畢竟模擬法庭更像是在玩,而我們坐在這里,可能決定了一個人的命運,這種感覺沉甸甸的。而開心的是幾次開庭都能得到林老師的夸獎,也在每次開庭結束后,林老師都會很有感觸地告訴我他的一些感受,也讓我受益匪淺。
此次實習我真實的了解到作為一位公訴人員不僅需要一個嚴謹的工作態度,還需要一個嚴格遵守紀律的職業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點馬虎大意!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官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同時也學習到作為一個公訴人應有的專業品德!
再實習過程中,我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系,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后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松,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當然,實習過程中,重要的并不僅僅是學會一些法律實務,對于我來說,還有對于自己品性的改變。這次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
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
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在學校,做事都相對比較急,而這段時間跟林老師在一起,做事也開始力求沉穩;另外也學會低調一些。我想這些對于我以后的發展幫助都會相當大的吧。
而另外一個比較開心的是實習過程中由于要完成一個暑假作業,有幸采訪林老師,了解了他的人生軌跡,也從他那里了解了他的人生頓悟,對生活的態度,對社會的看法。另外還有他對我的教誨。我想這些都是夠我一輩子慢慢體會的。
最后想向林東明老師道一聲謝謝,也謝謝水城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其他老師們,讓我度過了充實的一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