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一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注冊地址
第五條 企業名稱:【】
第六條 注冊地址:【】
第三章 合伙目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
7.1 繁榮市場經濟,通過合法經營實現資產增值;
7.2 各有限合伙人用募集的【 】萬資金通過認購增資的方式取得【 】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的股權(詳情見附件)。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企業管理及咨詢(以工商核準登記的為準)。
第九條 合伙經營期限
本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為二十年,自合伙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合伙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合伙企業成立之日。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屆滿的,經普通合伙人決定,可以延長。
第四章 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姓名、住所(址)等相關資料
第五章 收益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二條 收益分配
12.1 各合伙人按照各自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收益。
12.2 合伙企業的收益包括從公司取得的分紅款和減持公司股份而取得的轉讓款。合伙企業的收入在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和費用后形成合伙企業的收益。
第十三條 虧損分擔:
13.1 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13.2 有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六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合伙事務的執行
14.1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劉x為本企業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以下簡稱"執行合伙人")。執行合伙人發生變更的,全體合伙人應簽署修訂后的合伙協議。
14.2 執行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并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人執行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虧損和民事責任由合伙企業承擔。
14.3 執行合伙人的權限和責任如下:
14.3.1 決定有限合伙人的入伙事宜;
14.3.2 決定本合伙協議的修訂和補充;
14.3.3 決定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份額向執行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或第三人轉讓、減資退伙(以下統稱為"退伙")事宜;
14.3.4 決定合伙企業對公司股權(出資)的減持方案和合伙企業的分紅方案;
14.3.5 決定合伙企業的名稱、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或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14.3.6 應當在每年度前三個月內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前一年合伙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七章 有限合伙人的入伙與退伙
第十五條 入伙
15.1 入伙分為增資入伙和受讓份額入伙兩種方式。合伙企業有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時,須經執行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執行合伙人應向新合伙人告知本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15.2 入伙的新有限合伙人與原有限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六條 退伙
16.1 退伙分為減資退伙和轉讓份額退伙兩種方式。
16.2 有限合伙人根據執行合伙人的決定向執行合伙人、其他合伙人轉讓合伙份額時,需簽訂相應的轉讓協議。
16.3 有限合伙人未經執行合伙人的書面許可,不得向非合伙人轉讓合伙份額。如其向其他合伙人轉讓合伙份額,則執行合伙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16.4 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限合伙人應當退伙:
16.4.1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6.4.2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16.5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6.5.1 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16.5.2 法律規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16.5.3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在16.4及16.5的情形下,對合伙人的退伙決議應當書面通知退伙人。退伙人接到通知之日,退伙生效。同時,執行合伙人有權對該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額進行回購,回購價格按如下規則進行計算:。
公司在獲得累計【 】萬元的融資前,回購價格為(合伙人已付全部認繳出資價款+央行公布當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否則,回購價格為以下之較高者:(i)合伙人已付出資認繳款的【 】倍;或(ii)認繳出資額所對應的公司最近一輪投后融資估值的【 】%(計算公式:最近一輪投后融資估值×股權×【 】%)。自支付完畢回購價款之日起,該方對已回購的股東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16.6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執行合伙人決定,可以將其除名:
16.6.1 未履行出資義務;
16.6.2 具有給合伙企業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
16.6.3 有限合伙人存在嚴重過錯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等;
16.6.4 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伙人違反前項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被除名后,其持有的合伙份額由執行合伙人回購,回購價格為零。
第十七條 非根據本協議約定的事由,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身份不得互換。
第八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十八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中發生爭議的,各合伙人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有關方應向合伙企業所在地的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第九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十九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9.1 執行合伙人在經營期限內或其屆滿時決定不再經營;
19.2 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19.3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19.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條 合伙企業的清算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各合伙人的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一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執行合伙人故意違反法律和本協議給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有限合伙人違反法律和本協議的規定,給合伙企業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在有限責任合伙人出資后,公司同意向該有限責任合伙人授予【 】。具體細則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其余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自合伙企業完成設立登記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有限合伙企業合伙協議之簽署頁)
全體合伙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合伙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之規定,本著平等合作的原則,經協議人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創辦合伙律師事務所,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律師事務所名稱: 英文名稱:
第二條 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證號碼:
xxx x市xx路 身份證號:
xxx x市xx路 身份證號:
xxx x市xx路 身份證號:
第三條 律師事務所開辦資金xx萬元,合伙人出資方式及比例:
xxx x 萬元 x%;
xxx x 萬元 x%;
xxx x 萬元 x%;
第四條 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2.推選或者被推選為所主任或者管理機構負責人;
3.提請修改合伙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4.監督合伙人會議決議的執行,監督本所的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活動;
5.依照合伙人協議的約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協議對本所財產擁有所有權和收益分配權。
(二)合伙人承擔以下義務:
1.依照合伙協議履行相關監督和管理職責;
2.遵守合伙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
3.執行合伙人會議決議;
4.對本所聘用律師進行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對其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5.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五條 本所設立合伙人會議制度。
第六條 本所設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會議選舉產生。主任對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第七條 本所設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條 合伙人會議決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議事決策機構。其主要職權為:
(一)制定本所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決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選;
(三)決定本所分所、內部機構的設立和負責人;
(四)審議本所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結算報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開支事項;
(五)決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決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財產處置;
(七)修改合伙協議、本所章程;
(八)決定本所的變更、終止;
(九)決定合伙人人會議認為必須由其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伙人會議為每季度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季度終了十日內。經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議,可召開合伙人會議臨時會議,討論決定某一具體事項。
第十條 合伙人會議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應當在已定合伙人會議日期三日前向全體合伙人送達書面會議通知,并注明會議內容。合伙人會議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記錄,與會合伙人應當對議定事項的記錄上簽字,指定合伙人負責保管,以備其他合伙人查閱。
第十一條 合伙人會議審議、通過決議按以下規則進行:
(一)第八條(五)、(七)、(八)項由與會全體合伙人及出具書面表決意見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條所列(一)、(二)、(三)、(四)由與會合伙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伙人超過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條所列(六)、(九)項由與會合伙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伙人超過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條 本所設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對外聯絡、廣告宣傳、財務管理、行政事務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會議決定聘用和辭退,對主任負責。行政主任的報酬由基本薪金和崗位津貼兩部分組成,基本薪金在決定聘任時確定。
第十三條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業務學習培訓、財務管理、統一收案收費、職業道德教育、服務質量監督、重大案件集體研究、利益沖突審查、年度總結考核、執業過錯責任追究、業務檔案歸檔等制度。
第十四條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業務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實行收入提成制,具體標準為: 。
第十五條 基金提取。
本所設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業務收入的1%向事務所繳納該項基金,本所帳戶產生的利息亦計入該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會議制定細則,交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該項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務所分立、解散時,作為事務所的財產,由全體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規定提取律師執業風險基金,并參加辦理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第十六條 可分配利潤。
全所的總收入在支付成本、繳納稅收、提取各項基金之后,積余部分為可分配利潤。如當年度本所專職律師業務收入減去提成、稅收等直接費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時,全體合伙人按全年業務收入比例參加剩余利潤分配;如專職律師業務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則由全體合伙人按業務收入比例承擔或其他方式承擔。
第十七條 虧損承擔
如業務收入在業務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種成本時,則應從已提取的業務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還;業務提成全部退還尚不足彌補虧損的,由全體合伙人平均分攤。
如本所的虧損是由某一合伙人過錯所致,則責任人首先應承擔這種虧損,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攤,分攤后的合伙人對有過錯合伙人享有追償權。如虧損系本所某一律師過錯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擔支付責任,本所對該過錯律師享有追償權。
第十八條 合伙人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九條 入伙。
根據本所的發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規定條件的專職律師為合伙人,其條件為:
(一)依法取得專職律師執業證;
(二)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
(三)擔任合伙人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以上的行政處罰;
(四)承認本所章程及相關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認并履行“合伙協議書”及其規定的義務;
(六)同意認繳入伙資本。
符合上述條件并申請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會議討論決定,并與新合伙人簽訂書面協議,報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十條 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須提前三個月向合伙人會議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合伙人會議決議,并報原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二)合伙人退伙時應對合伙期間尚未了結的工作、占用的財物、債權債務及應說明的其他問題作詳細書面報告,并按合伙人會議的決議辦理移交和清償手續。
(三)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原則和規定處理合伙財產:
1.退伙時合伙人會議確認的其所占財產份額的85%進行結算,但在本所工作滿十年,或達到退休年齡的,按所占財產份額的100%結算;
2.以人民幣現金形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結算;
3.留置所退財產份額的15%,時間為兩年,并不考慮該款留置期間的利息;
4.對應支付的部分應根據本所當時的財務情況進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退伙人應接受一個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參加當年度本所剩余利潤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會議的決議有關移交、清償手續的,則合伙人會議有權視情況扣留其相應的財產,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對。
第二十一條 對合伙人的處理。
(一)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會議通過和制定的各項決議和規章制度,嚴重影響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給本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的,合伙人會議有權視情節輕重對其作出譴責、勸其退伙直到除名的處理。
上述處理并不影響其應承擔的有關經濟賠償責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品德操守惡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認為無法與其共事的,經3名以上合伙人提議、過半數合伙人附議,合伙人會議應當對該合伙人進行信任表決,除該合伙人以外的與會合伙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伙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決權確定不信任該合伙人時,合伙人會議即作出勸其退伙的決議,合伙人會議無須對該合伙人的行為舉證,但在表決前允許該合伙人申辯。
(三)當合伙人會議作出“勸其退伙”決議時,該合伙人應在15天內向合伙人會議提出退伙的書面申請,并按退伙的有關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和獲取應得的財產。如超過15天不向合伙人會議提出退伙書面申請的,則合伙人會議有權對其作出除名的決定。報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合伙人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合伙人會議應當將其除名。
(四)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會議除名的,保證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和理由提出反對意見,并:
1.按除名時合伙人會議所確認的其所占財產份額的70%進行核算;
2.均以人民幣現金或其他方式進行結算;
3.應留置其可領取財產的20%,時間為兩年,并不考慮該款留置期間的利息;如其行為可能對本所千萬財產損失的,合伙人會議有權增加該留置的比例和時間及扣留其相應的財產。
4.對應支付的部分應根據本所當時的財務情況進行支付,如當時支付確有困難,應接受一個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二十二條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個月內未能補足的;
(二)本所的資產已不足10萬元,且在三個月內未能補足的;
(三)合伙協議中約定的終止事由出現的;
(四)合伙人會議決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銷執業許可證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應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條 本所解散時,應當在15內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由全體合伙人組成,在機構成立起10日內通知未辦結委托事項的委托人和債權人。
第二十四條 清算機構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清理本所的財產,編制財務清算報表和財產清單,處理未了結的事務,清理債權債務,處置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等事宜。對剩余財產,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進行分配。當本所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對剩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算單、制定清算方案報合伙人會議及有關機關通過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所在清算期間,合伙人不得執業。本所的執業許可證及合伙人、聘用律師的執業證,應當上交原登記機關。未辦結的法律事務,由本所與委托人協商解決。
第二十六條 合伙所清算結束后,清算機構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合伙人會議審議通過后,由本所主任簽名并蓋章,在15日內上報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同時將財務賬簿、業務檔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機關。登記機關批準注銷后,原管理合伙人應當及時辦理稅務注銷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對合伙財產的分割等事項發生爭議,首先應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再通過市、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調解,本所及律師應尊重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調解意見或裁決,并自覺履行相關義務。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承擔的責任(由合伙人商定,具體條款列入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自本所批準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協議的補充或修改須經合伙人會議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機關批準后生效。
合伙人簽名:
二οο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三
甲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伙經營______品牌女裝,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裝修費、貨款、雇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但最多不超過____。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否則本協議自動解除。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稅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為_________,并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共同分擔。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并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并留存。每月______日為簽字日,順延______日之內不簽則視為認可。
2、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于下一個季度末雙方核算無誤認可后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維費(以三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承擔______%(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稅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甲方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部分;乙方提供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部分。
1、合作區域:_______________(合作雙方不得隱瞞另一方在此范圍內另開設經營品牌女裝的店面或柜臺;一經發現,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2、 合作場所:號底商(約______㎡)。(甲方不可單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權,乙方不可單方面收回該品牌的經營權。否則,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但不僅限于本地點,可于本合作區域內以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方式另開分店。
第六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伙終止:
1、合伙期滿;
2、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4、連續虧損_____月
(二)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墻面、地面、屋頂等附著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3、合作終止時,品牌價值_________分配。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_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四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本企業為普通合伙協議,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二、合伙宗旨:
三、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四、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各方共同經營位于________的字號________的店鋪,經營范圍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__。
五、合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六、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合伙人(姓名)
出資金額
出資方式
期限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七、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八、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以下內容: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十、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二、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十三、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________日內指定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1)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合伙所欠稅款;
(3)合伙的債務;
(4)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十四、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十五、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六、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__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作范圍
合作項目: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本協議所擬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協議。
三、雙方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以第一個月作為合作試點,在完成第一個月合作后,甲、乙雙方都有權對對方的工作情況、合作程度、是否違約等情況進行評判,以作為是否繼續合作的基礎。如甲、乙雙方對對方的合作情況不滿意,均有權解除余下時間的合作關系。
四、雙方責任與權利
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有權及時地對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在乙方提交有關文件后,應及時、完整地以書面形式提出明確的意見,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
3、為避免多頭決策而導致的工作質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為其全權代表與乙方溝通,具體負責________的審定,各種方案的確定,同時指定____________為其協助乙方款項的結算。
4、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付款,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
5、甲方在提出各種正式建議與意見時,應采用包括傳真在內的書面方式,以增進溝通之效率及未來之查證。
6、合作期內,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進行該項目,否則視為違約。
7、合作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換相關人員。
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為甲方成立項目服務小組,該項目小組由項目總監負責,并且配備足夠數量的優秀工作人員。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保證結項時間,根據乙方的結項時間和工作質量來評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況。
3、乙方承接甲方______項目,應委派專人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系,經常與甲方交流、溝通,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項工作,并為甲方資料保密。
4、乙方必須派出精干力量為甲方提供服務,甲方可拒絕接受劣質服務。
5、本項中以上1-4項中,如果有任何一項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則被視為違約。
6、雙方合作期間由乙方設計的所有廣告在不影響廣告版面的情況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標識。
7、雙方合作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應具有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以及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引起糾紛或爭議,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或連帶責任。
五、工作時間
各項工作開始前,雙方應協商具體的時間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詳細的工作日進度,雙方遵照執行。
六、收費條例
1、收費標準:
2、結算方式與時間:
3、所有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戶:
4、滯納金:若甲方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逾期未付款,則須自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的0.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5、違約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遲一天按月服務費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對工作一致推遲,則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災難、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本協議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協議,有權拒付費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損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乙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的權利,并向甲方追討拖欠款項的滯納金。
八、終止合同的條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予以及時糾正;如違約方不能及時糾正,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九、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在協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補充協議形式補充其他條款,其法律效力與本合同的條款同等。
十、如在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約日期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簽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六
甲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_____代理項目。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位于_____,并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提供相關手續及證件。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出資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出資款用于__________,如需續交_____則由雙方按相應的股份占比出資。
3、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風險和利潤共同分擔
1、甲、乙雙方各占合作經營此項目純利潤的_____%;
2、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
1、項目管理由甲、乙雙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雙方協商后實施執行。
2、其他業務員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七
合伙人: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地址: 電子郵箱:
聯系方式:
合伙人: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地址:
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合伙人: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地址:
聯系方式:電子郵箱:
全體合伙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規定,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1.1合伙企業的名稱:
1.2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
1.3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2.1合伙人,出資 萬元,占比 %,以 出資。
合伙人,出資 萬元,占比 %,以 出資。
合伙人,出資 萬元,占比 %,以 出資。
上述出資應在 年 月 日前繳付。
2.2在合伙企業開始運營時應對財產進行登記并形成財產清單,并經全體合伙人簽字確認,在合伙企業運營中增減資產沒有經過全體合伙人修改合伙財產份額的,一律不得作為合伙財產,參與分紅。
3.1本合伙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合伙人以其個人財產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2合伙人應當在合伙企業授權范圍內履行職務,超越合伙企業授權范圍的,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3合伙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為合伙企業所有并使用。
3.4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3.5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6合伙人應承擔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4.1利潤分配方式:
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4.2虧損承擔方式:
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5.1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但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執行情況。
5.2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5.3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接受財務報表的合伙人在接受定期的財務賬單后應當在15日內提出異議,逾期未提出異議,此財務報表日之前的財務狀況視為確認。
5.4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做出決議時,實行 的表決辦法。
5.5被委托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除被撤銷對象以外的合伙人)經 同意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5.6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伙企業利益活動。否則,其所獲利歸合伙企業所有。
5.7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做出決定:
5.7.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5.7.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5.7.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5.7.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7.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7.6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5.7.7以合伙財產份額出質。
6.1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6.2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力,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3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決定退伙。
6.4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當然退伙。
6.4.1當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6.4.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6.4.3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6.4.4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4.5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6.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約定退伙的,應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6.6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之日。
6.7合伙人退伙時,經結算退還退伙人財產;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8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6.8.1未履行出資義務;
6.8.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6.8.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6.8.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6.9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7.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業解散。
7.1.1當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7.1.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7.1.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7.1.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7.1.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7.1.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1.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7.2合伙企業解散后應進行清算,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自決定合伙企業解散之日起有關印章、財務資料立即封存并經全體合伙人簽名,7日內重新刻制合伙企業清算印章。
7.3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8.1如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承擔違約金 元,并賠償經濟損失。前述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及律師費、交通費等。
8.2如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繳付出資,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千分之 支付違約金。
9.1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人民法院起訴。
10.1本協議經各方簽章后生效。
10.2本協議生效后,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4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簽名:
日期: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八
甲方: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特色烤豬蹄商鋪 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xxx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于:xxx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主要為 xxxx ,范圍包括 xxxxx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 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的百分之xxx(xxx%);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百分之xxx(xxx%);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百分之xxx(xxx%)。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年 月_ 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 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
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九
甲方執行單位:
乙方執行單位: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現就培訓英語教師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xx區教育局與xxx大學合作進行的教師培訓屬非學歷教育性質,目的在于提高教師的學力和業務水平。
二、甲方負責組織與行政管理,乙方負責教學和業務管理,并為教學質量負責。
三、乙方為甲方舉辦的學力教育培訓班,每期90名學生,每個教學班人數為30人,培訓期限為一年,培訓班的英語教學時數為280—300學時。
四、乙方承諾:經過培訓,能使甲方參加培訓的大部分學員在英語聽力和口語等方面的能力有明顯提高。對于學員反映強烈、課堂教學效果差的教師,經甲方提出,乙方應當予以及時更換。
五、甲乙雙方都同意將日常的教學點設在xx區教師進修學校,寒暑假期間將教學點設在xxx大學校本部。
六、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學員開設的課程及課時分配計劃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
七、乙方負責組織好平時的測驗、中段考、結業考及水平測試(共三次),對三次水平測試合格者頒發學力證明書(結業證書),并負責建立接受培訓英語教師的學力檔案;甲方負責建立全區英語教師的繼續教育檔案,并負責把教師培訓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管理。
八、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的培訓時間,乙方原則上不得隨意改變,如有變更應當至少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
九、培訓費用按照每生每課時20元計算(包含教材費和散頁講義費),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除收取培訓費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十、學員在xxx外貿大學校本部培訓期間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由學員自理。
十一、操作事宜由xx區教師進修學校與出國人員培訓部協商解決。
甲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乙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二零一五年四月xx日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一) 為了發展文化藝術創意產業,本著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的原則。實施會所場地與張迪超聯手合作經營的創新模式。經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甲方為此次展覽提供場地,乙方負責此次展覽活動的經費。展覽期間畫作銷售所得凈營業額,甲方可得到10%作為回報。
2.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會所的會員卡,乙方可得到成交額的10%作為回報。
3.甲方同意將取得的社會效益和榮譽與乙方共享,以支持乙方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甲方以合作人的身份與乙方
在 市 區 面積為 平方米合作場地。共同享受經營成果,自主承擔風險。
(二) 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并負責收款、稅費等經營活動的管理。
2.展覽期間甲方負責場地衛生管理,保持場地整潔。
3.甲方確保場地內經營秩序正常,確保乙方畫作的安全。
4.畫展期間畫作由乙方負責保管、看護,甲方提供監控設施;如出現畫作丟失、損壞,甲方需配合乙方追究肇事者責任,并由肇事者進行賠償。
5.甲方享受凈營業額的 分成。乙方運輸畫作、布展、發布會等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乙方負責承擔開展前和閉展后的作品接收、退還、保管工作。畫作保證有列表清單并輔以照片,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留壹份。
2.乙方負責畫作的維護、日常看管,經營銷售。
3.乙方應協助甲方管理場地,并負責帳目的清算、核對,乙方工作人員工資由乙方支付。
(四) 甲乙雙方的共同權利和義務
1.營業額每天結算一次,甲方在三天內應及時匯款到乙方指定帳戶。如無故拖欠,每日按百分之五收滯納金,并且乙方可終止合同。
2.顧客通過甲方在乙方購買的書畫作品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任何牽連。如出現乙方欺詐顧客行為,甲方可終止合同。
3.因特殊情況等其它原因,原合作場地址需遷移,應取得雙方同意方可搬遷。
4.如遇乙方的顧客損壞甲方餐具的行為,則由乙方承擔照價賠償責任。
5.乙方在合作場地的營運過程中,不得展覽經營反黨、反動、反國家的藝術作品,如違反此條,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負責畫展布展所需的所有工程與花費,如需對甲方的布局進行調整,須提前爭取會館相關負責人的同意方可實施。
7.除上述應該終止合同的條件外,甲乙雙方均不可擅自終止合作協議。
(五) 合同有效期為:
1.公元 年 月 日起至公元 年 月 日止,雙方同意續約的,在合同期屆滿后辦理相關續約手。
2.本合同的附件及任何將來雙方當事人簽署的附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內容不得任意更改,除非應合同一方的要求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和簽章后,方可被各方所遵守。
4.本合同構成雙方完整的合同,并取代了雙方之前就此所作的所有談判協議和承諾。
5.各方在履行每一項保證和責任時,應與本合同中的規定和條件相一致。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和銀行帳戶。
6.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協議,并積極配合雙方的工作。
7.本合同未盡事宜,合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8.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雙方簽字生效并產生均等法律效力。
附則:畫作清單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地址:
簽署時間: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地址:
簽署時間: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十一
甲方執行單位:
乙方執行單位: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現就培訓英語教師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__區教育局與___大學合作進行的教師培訓屬非學歷教育性質,目的在于提高教師的學力和業務水平。
二、甲方負責組織與行政管理,乙方負責教學和業務管理,并為教學質量負責。
三、乙方為甲方舉辦的學力教育培訓班,每期90名學生,每個教學班人數為30人,培訓期限為一年,培訓班的英語教學時數為280_300學時。
五、乙方承諾:經過培訓,能使甲方參加培訓的大部分學員在英語聽力和口語等方面的能力有明顯提高。對于學員反映強烈、課堂教學效果差的教師,經甲方提出,乙方應當予以及時更換。
五、甲乙雙方都同意將日常的教學點設在__區教師進修學校,寒暑假期間將教學點設在___大學校本部。
六、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學員開設的課程及課時分配計劃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
七、乙方負責組織好平時的測驗、中段考、結業考及水平測試(共三次),對三次水平測試合格者頒發學力證明書(結業證書),并負責建立接受培訓英語教師的學力檔案;甲方負責建立全區英語教師的繼續教育檔案,并負責把教師培訓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管理。
八、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的培訓時間,乙方原則上不得隨意改變,如有變更應當至少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
九、培訓費用按照每生每課時20元計算(包含教材費和散頁講義費),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除收取培訓費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十、學員在___外貿大學校本部培訓期間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由學員自理。
十一、操作事宜由__區教師進修學校與出國人員培訓部協商解決。
甲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乙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二零___年___月__日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十二
第一條 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設立
(有限合伙),并簽訂如下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自覺遵守本協議,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企業名稱: (有限合伙)
第四條 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伙目的:
第六條 經營范圍:
(以上經營范圍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為準)
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人姓名或名稱、住所、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八條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依照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2、企業每年年底進行 次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
3、合伙財產不足清償合伙債務時,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伙事務執行
1、全體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個合伙人為企業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
2、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3、不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檢查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4、根據合伙人要求,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5、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6、被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消委托。
7、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決權;除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協議另有規定以外,決議應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表決通過;但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7)修改合伙協議內容。
8、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伙經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損害本企業利益,有限合伙人除外。
9、有限合伙人未經授權以有限合伙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給有限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條件和選擇程序
執行事務合伙人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委托產生,并且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充分執行本合伙協議;
2、對全體合伙人負責;
3、接受全體合伙人委托,對企業的經營負責;
4、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
第十一條 執行事務合伙人權限和違約處理辦法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權限:執行事務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對全體合伙人負責。
1、負責召集合伙人會議,并向合伙人報告工作;
2、執行全體合伙人的決議;
3、主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決定企業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指定企業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定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擬訂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6、全體合伙人委托的其他職權。
違約處理辦法;執行事務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由執行事務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委托,對執行事務合伙人除名或予以更換。
第十三條 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含有限合伙人)入伙時,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3、有限合伙人入伙應當按照合伙協議按期足額繳納出資,以出資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合伙人的退伙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之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其中,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進行清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轉變程序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可以相互轉變。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辦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由全體合伙人進行協商、協調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協調解決或者協商、協調不成的,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直接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第十七條 解散與清算
本企業出現《合伙企業法》第8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由清算人進行清算。
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合伙企業造成財產和名譽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條 其他事項
1、企業登記事項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2、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企業留存一份,報登記機關一份。
3、本協議未詳盡的,依據《合伙企業法》和相關法律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協議書 ,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資,注資額為 ,占該公司 %股權。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注資,如若分批注資則須符合下列規定:每月xx注入xxx即xx%, 注資xx期限共xx個月,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xx號起算。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后xx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稅務問題,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合伙協議書合同篇十四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合作項目名稱:
主要經營地:
法人代表: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2、雙方以________方式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4、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是否需追加投資,甲乙雙方繼續按上訴比例出資。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飲食店盈余甲乙雙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租金,人工,水電等)及周轉資金(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按照賬上流動資金________%比例預留周轉資金)后如有盈余則當月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c、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飲食店的合作人。
1、甲方負責經營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
2、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辦理飲食店營業執照及相關手續、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飲食店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債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非日常性業務活動(例如借貸、擔保等);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并有其自行承擔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飲食店利益的活動。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飲食店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終止;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擔任清算人。30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投資比例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日常經營違法違規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