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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租用土地申請書篇一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位于的土地為所有。
事實與理由
請求確權地塊名稱:,位置:,面積:未定。
一九七九年農村土地分包到戶時,當時xx鎮壓八甲村第一小組將籠古了口分包給高xx一家三口作為其承包地。由于當時此地塊位于牛路邊,來往牛馬糟蹋嚴重,生產隊隊委決定不丈量該土地,只是明確四至線為東至二隊水溝邊,南至牛路邊,西至林躍能開慌處老地埂為界,北至山腳老路邊。xxxx年,發包方xx鎮壓xx小組民村委(合作社)和承包方高xx一家根據云法發(1997)43號文件規定及我國農村土地法律法規規定及雙方協商,從新簽訂了《農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書》,該合同書明確籠古了口為高xx家的承包土地,同時載明該宗地的四至和面積,對該宗地未進行認真丈量,將該宗地塊面積寫明了1.2畝,但該宗地至原牛路實際面積比合同書上所約定的面積稍大。高xx死后,xxxx年xx月,高xx妻子黃xx由于沒有勞力,決定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本組成員黃zz。在xxxx年x月,為方便交通,xx鎮壓八甲一村民經過集體討論決定,將經過高xx家承包地的籠古了口的南邊牛路改告成簡易公路,因簡易公路比以前牛路稍窄,并且因為牛路改造使爭議地塊發生變形,從而模糊了本屬于xx小組集體土地牛咱與高xx承包土地的界線。xxxx年x月,八甲二組村民呂xx無視xx小組和高xx屬于該地塊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事實,以無端理由強占xx小組和高xx的土地,將碎石等雜物堆放在申請人的集體土地和高xx家承包地上,妨礙了xx小組和高xx家對該宗土地的經營使用權,侵害了xx小組和高xx家的合法權益,構成侵權行為。xx小組村民和高xx一家為此多次與侵權人呂xx交涉,但無任何結果,并說那里是他慌的土地,無奈只好向人民政府反映,望人民政府為我們xx小組全體村民作主,排除呂xx的侵占行為。同時,為我們xx小組與高xx家的土地界線確權,明確雙方的界線。
上述事實有書證文山州農村農村承包合同書《農村土地流轉合同》以及當時分包承包土地的村干部證明可以證實。事實證明:該爭議的土地及簡易公路邊土地屬于xx小組村民所有,呂xx在上面堆放碎石的'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本案例僅供參考,需依照當事人實際情況來填寫,如有必要可以讓律師代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有以下幾個:一為國家所有,二為集體所有。集體所有又分為鄉農民集體所有、村集體所有、小組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另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二款規定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由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發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呂xx系八甲二組的村民,其沒有法定或者約定事由占有該爭議土地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條的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第三十二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采取轉包、出包、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申請人認為,作為土地的發包方,是該地塊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將該地塊發包給,依法轉讓給,這是合法有效的。現因客觀原因導致集體所有的土地與承包地界線不明,那是與雙方之間的問題,而與沒有任何關系。現沒有與簽訂任何土地轉讓協議,也沒有法定事由,而無端侵占我村集體土地,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條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占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應該依法承擔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關系關系到農村的穩定和社會的和諧,關系到國家基本的農村經營制度,關系到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長期穩定和土地承包經營關系的穩定,懇請行政機關依據事實和法律將爭議的土地的土地依法確認為所有,并排除侵占行為。
申請人: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租用土地申請書篇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租用合同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地情況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為: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土地面積共計_________畝(即:長米,寬米)。
第二條、租用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雙方協商確定該土地的租賃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年(大寫元)。
2、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由乙方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年第一次租金,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年第二次租金。
第四條、場地交付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該場地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并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并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各種收費,按有關規定由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合同續約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該場地,則需提前2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賃期滿前1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該場地有優先的承租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方保證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進駐該塊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_________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____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均同意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乙雙方均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條、其他約定
1、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3、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是指出租人與承租人相互之間對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履行情況以及不履行的后果產生爭議。對履行的情況產生爭議,一般是指對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否已經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發生爭執。對不履行的情況產生的爭議,一般是指對于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責任應當由哪一方承擔,承擔多少所發生的爭執。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同其他合同一樣,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四種方式,這里,主要談談人民法院在審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時應注意的幾個具體問題。
1、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案件的受理與管轄。
凡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發生的以土地使用權租賃為標的的民事權益糾紛,均應作為民事案件,一律由民事審判庭或人民法院受理。
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應當符合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條件,同時,還要符合該法第二十二條“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有關規定。除了依照法律明確規定的管轄外,當事人也可以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的規定。”也就是說,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在合同的爭議解決條款中,協議選擇上述規定中的任意一個地方的人民法院為解決合同爭議的管轄法院。
2、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訴訟時效。
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一般情況下,出租人與承租人發生糾紛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時限為2年,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侵害之日起計算。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如果當事人向對方(債務人)主張過權利,或者債務人同意履行義務,或者當事人請求有關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原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期間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反之,如果當事人(權利人)在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以后的2年內,未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超過2年以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這時權利人就只享有訴權,而永遠喪失了勝訴權。
在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中,如果是因承租人延付、拒付租金而引起糾紛導致的訴訟應適用特殊訴訟時效。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為一年”之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超過一年而當事人又沒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有力證據的,權利人也同樣喪失了勝訴權。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若遇特殊情況,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則法律不禁止。
3、處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有利于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的原則。
(2)依法保護合同的原則。在處理這類案件時,應當尊重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不違反法律、政策,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應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以法律沒有規定為由,否認合同的效力,不應予以支持。
(3)公平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土地使用權租賃糾紛案件中的當事人,不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是本地人還是外地人,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其主體資格和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在土地使用權租賃中的合法權益都應當公平地依法予以保護。一方利用經濟優勢,進行不正當競爭,轉嫁經營風險的行為應不予保護。堅決抵制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人民法院處理涉外、涉港澳臺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時,應注意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和特點,正確運用我國對他們的優惠政策,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4、審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
人民法院在審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2)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要依照國家政策處理;
(3)法律、法規、政策都沒有規定的,應根據《民法通則》的基本原則,結合具體案情,從有利于保護雙方當事人的民事權益,有利于土地有償使用的原則出發,實事求是、合情合理地處理。
在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中,合同訂立后,出現當事人無法預見和克服的客觀因素,如:國家政策性價格調整、稅率調整、國家規費調整等,如繼續履行原合同顯失公平的,可適用情勢變更原則酌情進行處理。
5、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無效的的認定。
法院在審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時,應注意審查租賃合同是否違反了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凡違反《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八條至三十一條規定的,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應認定無效。另外,還應注意審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出租土地使用權時,是否經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管部門的批準,是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讓金等。凡未經合法批準,擅自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而與對方發生了租賃合同糾紛,訴至法院處理的,或出租人違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未經合法批準,自行出租或變相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合同,均應認定為無效,并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大小,判定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6、承租人對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進行改建、擴建而與出租人發生糾紛的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如果承租人在改建、擴建之前已征得出租人同意,且雙方對產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2)如雖經出租人同意,但對產權沒有約定的,產權應歸出租人。對改建、擴建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屬物的費用,由出租人折價償付。
(3)如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建、擴建地上建筑物或附屬物的,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適當折價歸出租人所有;若造成出租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4)承租人在合法使用租賃的土地時,因不可抗力而使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屬物滅失的,原則上應由出租人申請重建。如承租人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建地上建筑物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未經出租人同意而擅自重建、改建的,產權仍歸出租人,對因重建、改建、擴建地上建筑物而支出的費用,由出租人予以適當補償。
農村租用土地申請書篇三
申請人___________(申請人是公民的,寫明公民的姓名、年齡、住所、郵政編碼、電話或者其他通訊方式;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寫明其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通訊方式。)
被申請人___________(被申請人是公民的,寫明公民的姓名、年齡、住所、郵政編碼、電話或者其他通訊方式;被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寫明其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通訊方式。)
對于申請人_________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所提出的仲裁一案,(可以寫明撤回仲裁申請的原因),現申請人請求撤回仲裁申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_(寫明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的名稱)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農村租用土地申請書篇四
甲方:
乙方: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耕地的使用管理
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項目,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
第二條。租賃位置和面積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共計畝。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計年,自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數額及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后使用的原則,于每____年__月__日繳納。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為受益主體。
6.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在租賃期內有權對農田,利和電網的改造,在合同期結束后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解決爭議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農村租用土地申請書篇五
尊敬的人民政府:
申請人:吳某男住某市某區某村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周某雄男住某市某區某村
申請事項:請求政府就被申請人占據的申請人的土地作出調解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某村中學因擴建,另選校址需占用我的承包耕地2418.16平方米,當時因聽聞國家相關征地補償費(每平方米48元)與某村中學給出的補償費(每平方米15元)懸殊太多,懷疑其中有侵吞,剝奪因素,擔心自己以后的生活問題,所以遲遲沒有簽字同意領取補償費。
村委和某村中學又以調整土地交換的方式與我進行調解,提出的調解方案為調換其他村民土地給我,土地按相等面積平等交換。被申請人周主動與我商量,說與我家多年來無矛盾糾紛,理應優先考慮,希望我能與他交換。我因被申請人周是老黨員,老村委。以為其思想覺悟高,明事理,覺得與他交換不會有糾紛產生。加上村委大量的思想工作和土地已被施工中,無法種植。便于20xx年5月經村委,某村中學調解,同意與被申請人交換。同時還交換了某村中學代表周某貴和三元村委周圭的土地。其中周某雄拿出交換土地1400平方米,周某貴拿出交換土地50平方米,周圭拿出交換土地120平方米。按相等面積平等交換和征地所給15元每平方米的價格。總占地2180.16平方米補償費36272.4元,周某雄領取21000元,周某貴領取750元,周圭領取2100元,剩余12422.4元歸我。
后因某村中學施工停頓,部分征地被閑置,20xx年我父親吳某偉在我被征土地上耕地,被申請人周家人看見并阻止,之后被申請人周家便將我被征土地出租與別人耕種,連同我與他交換面積剩余部分一同霸占,我父親向村委和文閣鄉領導反映,要求被申請人周歸還交換剩余部分,被申請人反而叫我交還他拿出交換土地,違背交換協議,由于在此期間,我將被申請人交換給我的部分土地湊合我自己原有土地在政府的危房改造幫助下建了房屋,無法恢復原狀,被申請人周便提出要我將房子搬走的要求。至今仍拒不歸還和我交換剩余面積土地。鑒于多次請求處理無效,特此申請上級政府依法調解裁決。
此致
xxx
20xx年xx月xx日
農村租用土地申請書篇六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的土地_______畝,租給乙方作為使用。
租賃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公歷為準)。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并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準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準,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
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準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1、乙方自_______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______月______日,承包費為每畝________元,每年共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_______%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并交納租賃費總額的_______%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_______%。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農村租用土地申請書篇七
乙方(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由于業務發展需要,需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經甲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土地范圍、面積
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附圖),面積按土管部門勘定的為準。
第二條 租賃土地用途
丙方開設汽車銷售中心。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及支付方式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為________萬元/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為________萬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一周內,支付當年租賃費的'一半給乙方,________個月后的第一周內支付當年另一半租金。這二個付款日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條 續租
協議期滿后,該土地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丙方享有承租優先權。
第六條 協議終止
國家征用該土地時,協議終止。各自損失自行承擔。
第七條 協議解除
1.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協議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證丙方行使該租賃時,丙方有權解除協議;
3.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且超過半年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丙方不承租該土地,賠償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2.乙方不將該土地出租給丙方,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違約的,除賠償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該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給甲、乙方的基建清單為準)外,另再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第九條 其他
1.該租賃土地的審批手續由甲、乙方負責,丙方給予配合;
2.租賃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用途;
3.租賃期內丙方不得將租賃土地抵押給他人。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農村租用土地申請書篇八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北京市懷柔區__鎮__村__東或西的__畝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為__東至__南至__西至__北至__;大小為__畝,__長__米,寬__米__,形狀為矩形。租賃期限為__年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__至__年__月__日止,年租金 元,租金共計__萬 元整( 元)。
二、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并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用來建造廠房及),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并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資產、廠房及相關設備等。
三、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租賃期限界滿后,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的__%到__%。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租賃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八、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于本合同生效后10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即__ 元。如逾期交納租金在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的違約金。
九、甲方保證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10日內進駐該塊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30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千分之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百分之__的違約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一、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__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并公證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農村租用土地申請書篇九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養殖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荒地使用管理
為對荒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荒地允許自主經營。
第二條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東南方,總面積約350平方米(半畝)。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20年,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后使用,租賃費為100元/年、畝。分兩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3、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荒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森林、房屋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期間遇到國家征收用地所得補償乙方為受益主體,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2、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3、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為受益主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村民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