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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調動年度總結篇一
一、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
1、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20__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117起,調處117起,調處率100%,調處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2、掛牌督辦調處按期辦結率。20__年全鄉沒有掛牌督辦案件。
3、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機制銜接運作情況。
(一)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在處理行政糾紛和相關民事糾紛時,首選調解、協調工作模式,并視具體情況,將糾紛交由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調解組織聯合調解。人民調解組織在調解過程中,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調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關行政機關配合、協助的,主動與有關行政機關取得聯系,讓其配合、協助解決問題。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發現糾紛有可能激化和造成嚴重后果、影響社會穩定的,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進行緩解或疏導;對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調解規則,請當事人陳述糾紛事實,向當事人宣講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在當事人認可事實、分清責任、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對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支持人民調解組織參與訴前、訴中調解。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內容部分或者全部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簽訂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就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行政機關對調解不成功或當事人對行政復議和裁決結果不服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司法救濟權利和渠道,并主動配合人民法院幫助其解決問題。人民法院對可進行行政調解的案件,在立案前,應主動告知當事人,先進行行政調解。行政機關行使職權過程中引起的信訪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門調解結果而引發的涉法涉訴上訪案件以及群體性案件,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及時主動采取聯調行動,法律援助人員、律師、公證人員應積極參與,共同做好息訴罷訪工作。
4、矛盾糾紛日排查、周調度機制落實情況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匯報本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問題化解情況,要求每天排查,發現苗頭及時報告,立即安排人員立即介入調處,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村級,守住第一道防線。對于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邊調處邊穩控,并及時向鄉綜治工作中心報告,爭取聯合解決。綜治工作中心通報各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訪問題化解和信訪接待群眾情況,對分流、轉辦、交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明確人員、時限和解決要求,加強督辦,確保真正解決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辦、轉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要求本周內解決。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進綜治信訪穩定工作,促進全鄉全年平安穩定和諧。
二、今年以來,鄉、村干部深入群眾家中,訪民情,解民憂,化糾紛。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調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努力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1、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建立健全鄉、村人民調解組織,統一為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制作工作制度牌、標識、標牌、印章等,不斷調整、充實人民調解員,落實規范化建設要求。
2、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吸收老教師、老黨員、老干部等到調解委員會中,配強人民調解力量。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邀請調解專家講解人民調解法律法規和矛盾糾紛調處的技巧方法,發放《人民調解工作手冊》和《人民調解典型案例匯編》,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
3、“四抓”做實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預防。要求各村、各單位從抓早、抓小、抓苗頭著手,及時掌握信息,消除隱患,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級調處組織定期組織力量集中排查,將轄區糾紛的種類、特點、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以及涉及到穩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司法所。抓包案處理。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三包”,即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抓督查。鄉綜治辦、司法所組織人員督查指導工作開展情況,部署任務。
工作調動年度總結篇二
-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 開展百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工作總結
xx街道xx社區系原來xx居委會、部分法海居委會,東街街道部分鰲峰坊居委會、水部街道部分xx居委會整合而成。四至范圍:東至五一北路,西至新權路、法海路,南至古田路,北至鰲峰坊,總面積37萬平方米,1605戶,5095人,新村樓院29座,轄區省屬單位1個,市屬單位7個,醫療單位1個,學校1所,老人活動中心1個,社區內政治文化氣息濃郁,有市人大、福州警備區、協和醫院、格致中學、賓館等,是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之一。
xx社區自建立以來,社區黨政班子始終堅持以增強社區黨建活動為核心,采取“抓隊伍、強素質、搞服務、聚民心的”方法,緊緊圍繞創建中心廣泛,發動轄區單位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真抓實干,初見成效,突出創建“康樂型”社區特色,著力把社區建設成為“居民文個人工作總結體活動極大豐富的快樂園”,社區建有4支志愿者隊伍,6支文藝隊,各文藝團隊在專家的指導下,演出了許多精彩的節目。在社區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積極的作用,社區在風景區還設有戶外健身活動點,較好地為社區居民提供活動場所。同時,社區還著重推進“綠色社區”等創建活動。各項建設活動,呈現出和諧的發展態勢。
幾年來,xx社區積極倡導居民和共建單位開展爭當文明市民、創文明樓院、文明單位活動,設立了黨風廉政、消防、綜治、計劃生育科普、反對邪教等宣傳欄,通過教育引導,提高了居民素質。先后榮獲省級“企業退休規范化管理達標社區”、市級“鞏固國家衛先城市先進單位”、“綠色社區”、“先進社區婦聯”、“平安家庭先進示范社區”、區級“衛生達標社區”、“三八紅旗單位”、“平安社區”、“計生生育紅旗單位”等榮譽稱號。榮獲“二級達標”社區。
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調處成功率達95%。
20xx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7起,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由于排查調處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為更好地做好排查調處工作,根據社區黨委研究決定,成立了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和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領導組司法所作為牽頭單位,每月到各個小區進行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所有社區群眾在遇相關情況下可隨時向維穩組調解組反映、匯報。為構建平安和諧的xx社區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即每半年組織召開綜治調解專干培訓、交流會議,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調解委人員參加培訓,對本月的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進行匯報、交流。并通過會議交流形式對調解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業務知識和調解能力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更好的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總之,xx社區深入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提高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確定社會政治穩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調處工作中將繼續努力。
一、矛盾調處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調處成功率達95%。
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
三、維穩組的建立。
四、例會制度的確立。
即每半年組織召開綜治調解專干培訓、交流會議,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調解委人員參加培訓,對本月的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進行匯報、交流。并通過會議交流形式對調解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業務知識和調解能力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更好的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1、社會外圍對教師及教育行業的偏見:
今年以來由于持續干旱,自備水井干枯,全校師生1000余 的生活用水面臨困難,學校多次主動找三要街社區、三要水務中心商談接自來水事宜,但此事受到西頭組和后坪組部分群眾的阻撓、以拉水破壞當地風氣為由,多閃刁難甚至要挾校方,借機抬高網管接入費用和水價,自來水接入管網受阻。
校內生活垃圾納入全鎮統一規范化管理范圍后,在鎮政府設立的垃圾處理點,羅村多次阻撓禁止校園生活垃圾入內,雖經鎮政府、村委會、學校三方多次調處但無果。
2、校內教師思想偏激,遇事不冷靜。某教師子女在體育訓練期間,不慎摔傷住院,其家長與體育教師因經濟賠償發生爭吵。體育課上九年級畢業班體育生公然頂撞2起。
3、校內八年級不良學生因玩彈弓致群眾受傷。在食堂用餐排除發生打架2起;一學生在外鍛煉期間去水庫邊玩耍,因不服群眾說勸,發生口角。
上述事件雖已經及時化解,我們從中汲取教育,通過活動開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凈化了周邊及內部環境,形成校內和諧清靜,校外平安穩定的環境,確保了“雙節,兩會”期間的大局穩定。
工作調動年度總結篇三
2011年xx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
工作總結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部署
鄉黨委、政府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視,及時組織領導班子和綜治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會議、文件精神,明確了集中開展內部矛盾大排查大調處的目標、任務,提高了對開展人民內部矛盾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鄉黨委書記王xxx親自擔任,副組長由鄉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群xx擔任,下設辦公室,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開展人民內部矛盾排查工作的領導。
二、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重點排查調處
針對土地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村務建設、水利建設、公路建設等當前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點排查調處。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包案調處機制,明確一個鄉領導、調處工作組、負責人和工作期限。鄉綜治辦、司法辦及時組織人員到各重點矛盾糾紛產生地點開展調查、調處。鄉黨委、政府領導對重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各工作點和各村委會也十分重視,積極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產生。截止目前,調處一般矛盾糾紛實現了“大事不出鄉,小事少出村”的目標,緩和、化解了矛盾,維護了穩定。
三、加強村級調委會建設,預防矛盾的發生
結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加強了村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健全三級調解信息網絡,調整充實村級調解組織,加大調解員培訓,完善了村級調解制度和場所。堅持矛盾糾紛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報告制度,促進人民內部矛盾排查調處規范化、制度化、經?;拈L效機制的形成。充分發揮調解委、人民調解員第一道防線作用,對轄區內矛盾糾紛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及時掌握了各種矛盾糾紛的產生情況,及時化解和調處產生的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了矛盾糾紛的激化、惡化。
四、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
為依法開展排查調處月活動創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我鄉在大會上對鄉、村干部進行了依法行政學習活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調處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嚴格按程序調處,提高了調處質量,真正依法維護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時,在進村入戶時,不拘形式,借田間地頭開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傳到哪里,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大大減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的現象,也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產生。
總之,通過深入開展排查調處活動,著力解決了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糾紛隱患和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了社會穩定,努力為構建和諧三陽和促進xx鄉經濟崛起做出貢獻。
xx鄉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2日
酒泉市民政局關于開展
省民政廳:
根據省廳《關于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深入扎實地開展了為期二個月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較好效果,現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實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責任制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糾紛,使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和實際困難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加強改進信訪工作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我局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組,局長為第一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具體指導協調分管部門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研究制定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明確了排查調處的工作任務、目標和要求,向各縣市區民政局及下屬單位下發了工作方案。廣大民政干部切實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責任感,緊密聯系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工作實際,按照事要解決、注重預防,區別情況、分類指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工作中做到真正關心、真情關懷、真心愛護廣大困難群眾,熱情幫助他們排憂解難,解決實際問題,認真做好民政工作方面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著力預防和減少新的矛盾和問題。
(一)認真摸底調查,準確掌握情況。從4月份開始,市、縣兩級民政部門結合調查冬令春荒青黃不接期間困難群眾缺糧情況,詳細了解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逐一排查潛在矛盾和存在問題,把民政業務涉及到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全部納入視野,做到底數清楚,有的放矢。在集中排查階段,各級民政部門共召開民情分析會、矛盾糾紛摸底排查分析會12次,市民政局于4月下旬由主要領導帶隊組成工作組,分赴各縣市區督查全省民政工作會議和全市民政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情況,并就群眾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和部分信訪問題進行實地調查,研究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督促排查調處進度,有效促進了工作落實。
(二)暢通信訪渠道,廣泛征求意見。在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期間,我們始終堅持眼睛向下、盯著“源頭”做工作,保證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暢通。認真落實局領導接待來訪制度,向社會各界公布監督電話、電子信箱和接待時間,嚴格實行“首問”制和“首訪”制。始終堅持民政為民的宗旨,市、縣兩級民政干部職工撲下身子,走鄉入戶,實地調查了解基層存在的問題,從不同層次不同方面征求社會各界對民政工作的建議和意見,把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宣傳教育到位,爭取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排查到的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退伍士兵安置和城市農村特困群眾生活安排等兩方面。
取得理解和信任。市、縣兩級民政部門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30余起,絕大部分都及時予以解決。一是認真落實復員干部和退伍軍人相關政策。截止目前,我市接收的24名軍隊復員干部有17人申請領取了《再就業優惠政》,有17人參加了養老保險,有17人參加了醫療保險,有3人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軍隊復員干部思想穩定。退伍軍人安置工作進展順利。二是著力解決好城鄉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對每一起反映城鄉低保的事件,都認真調查、核實,給出答復。為進一步加強城市低保規范化建設,我們于四月份對低保工作進行了為期一周的專項調研。調研組深入低保戶家庭,聽取他們對低保工作的意見。與城市街道、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進行了痤談,共同探究工作難題,不斷完善制度措施。對于我市肅州區兩名群眾給民政部寫信反映城市低保方面的問題,我們接到通報后,及時調查核實情況后給予了妥善處理??傊?,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中,市、縣兩級民政部門建立起了雙向服務、雙向聯動工作機制,對逐級摸清的矛盾糾紛統一建立臺帳,按照排查和化解同步進行的原則,對臺帳記載的各類矛盾糾紛實行化解“銷號”制度,使矛盾糾紛在最短的時間內得以解決。三是注重做好政策宣傳,對上訪對象作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加強對《信訪條例》和民政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群眾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表達意愿,不聽信謠言,不越級上訪,不參與非法活動。
三、逐步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長效機制
意識。嚴格按照民政信訪工作屬地管理、歸口負責的要求,把問題盡量解決在基層,切實杜絕越級上訪。二要完善信訪制度。建立健全各項信訪制度,嚴格落實信訪責任制,全面完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務。信訪工作作為傾聽群眾呼聲、化解內部矛盾的工作,僅局限于直接解決信訪群眾提出的問題和矛盾是不夠的,今后要在從源頭上預防信訪問題發生上下功夫。三要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臺帳制度。臺帳做到動態管理,對已經化解的矛盾糾紛及時“銷號”,對新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及時研究確定解決辦法,對暫時不能解決的要提出解決的思路、對策、措施,徹底理清楚、搞明白。四要搞好協調配合。積極爭取黨政領導的重視與支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政策協調和工作配合,形成解決問題的合力,使重復上訪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五要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通報制度。對省廳交辦的上訪、信訪事件及時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對向縣(市、區)民政局交辦的上訪、信訪事件久拖不辦或不按時限辦結的,要通報批評,追究領導責任,限期整改。
篇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總結報告
酒泉市民政局關于開展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總結報告
省民政廳:
根據省廳《關于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深入扎實地開展了為期二個月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較好效果,現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實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責任制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糾紛,使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和實際困難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加強改進信訪工作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我局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組,局長為第一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具體指導協調分管部門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研究制定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明確了排查調處的工作任務、目標和要求,向各縣市區民政局及下屬單位下發了工作方案。廣大民政干部切實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責任感,緊密聯系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工作實際,按照事要解決、注重預防,區別情況、分類指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工作中做到真正關心、真情關懷、真心愛護廣大困難群眾,熱情幫助他們排憂解難,解決實際問題,認真做好民政工作方面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著力預防和減少新的矛盾和問題。
二、堅持依法行政,規范信訪工作,努力提高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質量和水平(一)認真摸底調查,準確掌握情況。從4月份開始,市、縣兩級民政部門結合調查冬令春荒青黃不接期間困難群眾缺糧情況,詳細了解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逐一排查潛在矛盾和存在問題,把民政業務涉及到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全部納入視野,做到底數清楚,有的放矢。在集中排查階段,各級民政部門共召開民情分析會、矛盾糾紛摸底排查分析會12次,市民政局于4月下旬由主要領導帶隊組成工作組,分赴各縣市區督查全省民政工作會議和全市民政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情況,并就群眾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和部分信訪問題進行實地調查,研究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督促排查調處進度,有效促進了工作落實。
(二)暢通信訪渠道,廣泛征求意見。在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期間,我們始終堅持眼睛向下、盯著“源頭”做工作,保證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暢通。認真落實局領導接待來訪制度,向社會各界公布監督電話、電子信箱和接待時間,嚴格實行“首問”制和“首訪”制。始終堅持民政為民的宗旨,市、縣兩級民政干部職工撲下身子,走鄉入戶,實地調查了解基層存在的問題,從不同層次不同方面征求社會各界對民政工作的建議和意見,把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宣傳教育到位,爭取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排查到的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退伍士兵安置和城市農村特困群眾生活安排等兩方面。
兩名群眾給民政部寫信反映城市低保方面的問題,我們接到通報后,及時調查核實情況后給予了妥善處理??傊诿芗m紛排查化解工作中,市、縣兩級民政部門建立起了雙向服務、雙向聯動工作機制,對逐級摸清的矛盾糾紛統一建立臺帳,按照排查和化解同步進行的原則,對臺帳記載的各類矛盾糾紛實行化解“銷號”制度,使矛盾糾紛在最短的時間內得以解決。三是注重做好政策宣傳,對上訪對象作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加強對《信訪條例》和民政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群眾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表達意愿,不聽信謠言,不越級上訪,不參與非法活動。
三、逐步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長效機制
2011年xx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
工作總結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部署
鄉黨委、政府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視,及時組織領導班子和綜治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會議、文件精神,明確了集中開展內部矛盾大排查大調處的目標、任務,提高了對開展人民內部矛盾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鄉黨委書記王xx-x親自擔任,副組長由鄉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群xx擔任,下設辦公室,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開展人民內部矛盾排查工作的領導。
二、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重點排查調處針對土地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村務建設、水利建設、公路建設等當前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點排查調處。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包案調處機制,明確一個鄉領導、調處工作組、負責人和工作期限。鄉綜治辦、司法辦及時組織人員到各重點矛盾糾紛產生地點開展調查、調處。鄉黨委、政府領導對重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各工作點和各村委會也十分重視,積極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產生。截止目前,調處一般矛盾糾紛實現了“大事不出鄉,小事少出村”的目標,緩和、化解了矛盾,維護了穩定。
三、加強村級調委會建設,預防矛盾的發生
為依法開展排查調處月活動創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我鄉在大會上對鄉、村干部進行了依法行政學習活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調處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嚴格按程序調處,提高了調處質量,真正依法維護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時,在進村入戶時,不拘形式,借田間地頭開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傳到哪里,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大大減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的現象,也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產生。
總之,通過深入開展排查調處活動,著力解決了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糾紛隱患和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了社會穩定,努力為構建和諧三陽和促進xx鄉經濟崛起做出貢獻。
xx鄉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2日篇三:2012年上半年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2012年,永安社區按照東山街道黨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社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并就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具體分工,做到職責分明,使得各成員從根本上認識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重要性。
二、規范運作,做到“四個及時”
(3)、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4)、想辦法讓雙方和好,矛盾就地解決。
2012年上半年我社區糾紛發生4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100%。今后我社區調解委員會將進一步發揮好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社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永安社區居委會
2012年6月
****上半年
半年來,****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
根本,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打好“三大戰役”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有效整合三大調解資源,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種調解方式的有機結合,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半年來,未發生一起信訪案件。
一、抓組織網絡,構建“大調解”陣地
為了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中心成立了以分管支部書記
***為組長,***楊鵬為副組長,各辦、隊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組,具體負責活動的研究部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二是明確職責分工,配齊配強人員。為便于工作開展,按照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各部門的職能,整合內部資源,發揮綜合優勢,每天安排一名素質高、業務精的職能部門同志在辦公室值班,實行聯合辦公,聯動聯調,專兼職結合,保證了每起糾紛有人問、有人管、有結果。三是嚴格辦理,規范流程。按照受理、約談、告知權利義務、調解、整理歸檔、辦結的工作流程,中心各部門各負其責、聯動聯調,堅持依法調處,切實規范工作組日常運作。四是加強中心硬件設施建設。添置了辦公用品,做到了各項制度、標牌上墻。
二、抓責任落實,構建“第一責任人”格局
發展是硬道理,綜治是硬措施,穩定是硬任務,,領導重視
是關健。一是狠抓責任落實。堅持矛盾糾紛排查制度。中心每
個月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采取領導分工負責制,并對排查出來的各類矛盾糾紛隱患,分析情況,研究對策。層層簽訂責任制,對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形成了“層層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綜治工作格局。二是堅持領導親自抓。領導親自參與、親自抓是工作上臺階的關鍵。按照“一個矛盾、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要求,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度,強化調處責任落實, 實行“誰家孩子誰家抱”。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的處理對策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
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半年來中心按照公司工作要求,在調處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確保社會穩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二是結合辦情,依法調處。三是制度健全,責任到位。對維護社會穩定,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維穩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內容,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將化解矛盾工作擺在第一位。
四、抓制度建設,健全四個長效機制
穩定工作,任重而道遠。狠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
體落實到每個調解員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將調解工作納入年終設考核內容,獎優罰劣。
工作調動年度總結篇四
為確保本次活動效果,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學校結合縣局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書記為副組長、其他班子人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次活動的組織協調、檢查實施、情況反饋等工作。對具體工作的落實實行分年級塊狀包抓,具體由年級包抓領導分項負責落實、督查。學校建立相應考評機制,對包抓領導及教師的活動落實情況進行具體考評,并納入學期末績效考核。有力加強了活動領導,夯實了活動職責,為活動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安全隱患等不穩定因素進行了一次全面細致的排查,并對突出問題逐件進行了造冊登記,建立臺帳,明確了辦結時間。
為切實解決學校內部存在的突出問題,化解重大矛盾糾紛,學校在深入摸查、公開信訪的基礎上,組織小組成員及教師代表對排查記載的新、老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研判,第一時間弄清了新問題的產生根源,研究出了解決辦法,商定了解決時限,制定出了妥善解決老問題的工作方案,為矛盾糾紛及問題的逐項化解提供了有力準備。
按照“標本兼治”的原則,學校以化解矛盾、整治隱患、消除一切不穩定因素為目標,圍繞尚未解決的老問題、排查出的新問題,結合既定的解決辦法和措施,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深入實際,切實化解了潛在的矛盾糾紛。對學校教師提出的合理信訪要求,工作小組嚴把政策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使其接受處理意見,妥善解決了存在矛盾;對教師堅持不合理要求的,工作小組盡最大努力進行維穩,將矛盾糾紛很好地化解在了萌芽狀態,有效地確保了學校的和諧與穩定。
出了工作的得失及經驗。
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學校將結合本次活動的經驗、得失,進一步建立工作長效機制,在狠抓工作水平,加強教師法制教育,引導教師正確信訪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化解矛盾糾紛的新路子,切實促進我校和諧與穩定,努力為辦人民滿意的教育事業而不懈奮斗。
工作調動年度總結篇五
20xx年,在上海世博會即將召開、廣州亞運會緊張籌備之際,全區啟動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工作,這一活動的開展,對充分發揮司法行政系統在預防、調處矛盾糾紛、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具有特殊的政治意義。我區司法局在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相關部門的大力配合下,精心組織,全力投入,為協調銜接“三調聯動”工作,制定了“三調聯動”工作方案,在法院、檢察院分別設立人民調解工作窗口,在公安派出所設立人民調解室8個,并撰稿12篇,市級新聞媒體出稿2篇,特別是在完善人民調解機制、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完善調解聯動機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年來,全區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428起,其中:訴前調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調解13起,治安行政調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人民調解247起,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糾紛112起,調處成功率97.6%。防止群眾性上訪10起,防止群眾性械斗5起,防止民轉刑1起。
1展不平衡。針對這一問題,我們狠抓人民調解組織建設。一是以區委副書記為組長,區委政法委書記和一名主管司法工作的副區長為副組長,區委、區政府等23個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成立了石鼓區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二是在鄉、街道以司法所所長為調委會主任,成立了鄉、街人民調解委員會。一年來,全區共建設健全鄉、街、村(居)人民調解組織79個。8個鄉、街、28個行政村、43個社區全部建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配齊首席調解員196名,村(居)民小組還設立了調解小組791個,村各屋場院落、社區各樓棟設立了糾紛信息員1980人。三是試行在處資、民營企業、集貿市場、經濟開發區、物業管理委員會、醫院、交警、消費者協會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163個,在農業、林業、國土、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行政部門建立健全行政調解機制和相關臺帳。
2書格式,印制了10000本“人民調解工作卷宗”。為使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實踐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層調解組織嚴格執行調解委員會在實踐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層調解組織嚴格執行調解工作相關原則、程序、紀律的同時,還建立了人民調解協議書審查評閱制度,即:凡由調解委員會主持達成的調解協議,在正式出具前必須報司法所備案,由司法所對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每半年派人對調解協議書進行評閱。幫助人民調解組織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協議書的規范化水平。二是建立了區每兩月一排查,鄉、街每月一排查,村(居)每周一排查制度,并堅持經常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針對重點時期、重點地段的群眾反映較多的熱點、難點問題,如企業改制、征地拆遷補償等糾紛及時部署心項排查。三是將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進行分類,明確解決問題的責任單位的責任人,“三調聯動”工作以來,我區各級出來的,如農業養殖、企業改制、學校周邊矛盾、拆遷安置賠償、醫患等94起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全部得到了調處,成功率為100%。
3調解員觀摩庭審等形式,對司法助理員、基層調解人員進行了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連續四年共培訓人民調解員346人,其中20xx年85人。在此基礎上,培育出首席調解員和一批按不同專業劃分、不同領域設置的專家型人民調解員81名,人民調解員持證上崗412人,配發徽章412枚。實現人民調解員“四統一”,即統一培訓、統一發證、統一管理、統一考核。二是實現了人民調解與司法訴前調解的有機銜接。與區法院協調,設立了人民調解室,制定了《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制度》,明確了司法局、法院在訴前調解聯動機制中的職責分工,并探索形成區法院與司法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各自受理民事案件和民間糾紛的情況,把握糾紛發展變化規律,共同加強人民調解和訴前調解工作。今年來,以調解方式結案的33起,其中訴前調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調解13起,調處成功率100%。三是實現了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在公安派出所設立調解室。年初以來,共受理各類矛盾糾紛36起,其中:治安行政調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調處率100%。xx街道xxx交通事故賠償、xx拆遷征地補償、xx大廈股民兌現、xx鄉xx村xx的兒子因公死亡等54起法人與法人之間、法人與公民之間、公民與公民之間和重大疑難糾紛都得到了及時化解,緩解了法院民事訴訟壓力,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社會和諧。
工作調動年度總結篇六
參加了專項整治動員大會以后,第二天就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祖牮匯報了此次專項整治的具體內容。
政府領導非常重視,7月22日上午由市政府辦召集,副市長主持召開了由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公安、物價、七個鄉鎮、4個街道辦事處和商務局主要分管領導參加的百日專項整治行動動員大會,成立了津市市酒類專項打假維權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副主任、商務局局長任副組長,各參與部門為成員,市酒管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市酒管辦。會上明確每個部門各自的工作職責,七個部門、七個鄉鎮、四個街道辦事處,分別向副市長遞交了酒類打假維權工作責任狀。任務清楚,職責分明,為搞好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在各部門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市酒管辦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并從商務局其他執法部門借調3名人員),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每天出動車輛4臺,人員近20人,對全市酒類經營場所實行分區、分片派查,百日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共出動車輛近百臺次,出動執法人員近300人次,共檢查城、鄉經營場所400余家。共查處銷售假冒偽劣酒類經銷商8家,收繳假冒偽劣酒類132瓶(其中:五糧液2瓶,茅臺酒6瓶,御品德山二代4瓶,國窖 1573兩瓶,金枝大曲90瓶,瀘酒酒24瓶),總價值一萬多元。并分別對這些售假商戶進行了行政處罰,共處罰金47950元。
通過專項整治和法規宣傳,使廣大的酒類經營戶從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視特別是極個別重點經營大戶和品牌窗口企業,在管理上更加規范,在質量上嚴格把關。市蘭苑賓館在以前由于領導不重視,個別管理人員思想不正確,利用職務之便,收取高額回扣,大量進銷假冒偽劣高檔酒類,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外來賓客和各級領導反映很大,現在通過加強教育、學習和培訓與他們達成了一個進貨協議,那就是在進每一批次貨的時候,必須和我們辦里聯系,請工作人員到現場對酒水進行驗證,驗貨,如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通過這個程序,現在已經杜絕了假冒偽劣酒類進入賓館的現象,重新樹立了市委、政府接待處這個窗口的良好形象,受到了領導的好評。在打假的同時,對酒類流通隨附單的規范使用,進行了嚴格的執法檢查(特別是對啤酒品牌清理),共查驗了8個啤酒品牌,全部的代理商都存在無隨附單的現象,根據這種情況,我們按照條例的規定,對這九家的酒類商品實施了登記保存,扣押、收繳,共收繳啤酒427件。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地方知名品牌的銷售市場,對那些外來品牌不守法經營的提出了一個強有力的警示,并對他們分別實行了500到3000元的處罰。
為更好的開展工作,局領導對酒管辦人員隊伍進行了調整補充,并對執法人員進行了經常性學習和培訓,規定每星期五的下午為政治或業務學習時間,加強政策和法規的學習,使工作人員懂得要執法先應守法、懂法,力求做到執法程序合法,案件定性處理準確。到目前為止沒有發現一起因態度不好,程序不到位,處理不準確的舉報、投訴發生,堅持和諧酒管,立足綜合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同時在上級酒管部門的支持下,加大了硬件投入,購置了一臺執法車輛,添置了電腦一臺,更換了辦公設施,基本解決了辦公條件跟不上,下鄉檢查不及時的問題。
以上就是我辦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做的一點工作,雖然取得了一點成績,但距離上級領導的要求還相差很遠,與其他兄弟縣市比起來還有很大差距,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認真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扎實的搞好每一項工作,堅持不懈的打擊制假售假行為,堅決執行隨附單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對農村市場和城區小餐館的查驗管理工作,團結一心,為規范酒類市場做出自己的努力。
工作調動年度總結篇七
一、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
1、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20__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117起,調處117起,調處率100%,調處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2、掛牌督辦調處按期辦結率。20__年全鄉沒有掛牌督辦案件。
3、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機制銜接運作情況。
(一)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在處理行政糾紛和相關民事糾紛時,首選調解、協調工作模式,并視具體情況,將糾紛交由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調解組織聯合調解。人民調解組織在調解過程中,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調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關行政機關配合、協助的,主動與有關行政機關取得聯系,讓其配合、協助解決問題。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發現糾紛有可能激化和造成嚴重后果、影響社會穩定的,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進行緩解或疏導;對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調解規則,請當事人陳述糾紛事實,向當事人宣講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在當事人認可事實、分清責任、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對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支持人民調解組織參與訴前、訴中調解。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內容部分或者全部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簽訂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就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行政機關對調解不成功或當事人對行政復議和裁決結果不服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司法救濟權利和渠道,并主動配合人民法院幫助其解決問題。人民法院對可進行行政調解的案件,在立案前,應主動告知當事人,先進行行政調解。行政機關行使職權過程中引起的信訪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門調解結果而引發的涉法涉訴上訪案件以及群體性案件,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及時主動采取聯調行動,法律援助人員、律師、公證人員應積極參與,共同做好息訴罷訪工作。
4、矛盾糾紛日排查、周調度機制落實情況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匯報本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問題化解情況,要求每天排查,發現苗頭及時報告,立即安排人員立即介入調處,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村級,守住第一道防線。對于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邊調處邊穩控,并及時向鄉綜治工作中心報告,爭取聯合解決。綜治工作中心通報各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訪問題化解和信訪接待群眾情況,對分流、轉辦、交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明確人員、時限和解決要求,加強督辦,確保真正解決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辦、轉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要求本周內解決。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進綜治信訪穩定工作,促進全鄉全年平安穩定和諧。
二、今年以來,鄉、村干部深入群眾家中,訪民情,解民憂,化糾紛。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調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努力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1、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建立健全鄉、村人民調解組織,統一為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制作工作制度牌、標識、標牌、印章等,不斷調整、充實人民調解員,落實規范化建設要求。
2、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吸收老教師、老黨員、老干部等到調解委員會中,配強人民調解力量。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邀請調解專家講解人民調解法律法規和矛盾糾紛調處的技巧方法,發放《人民調解工作手冊》和《人民調解典型案例匯編》,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
3、“四抓”做實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預防。要求各村、各單位從抓早、抓小、抓苗頭著手,及時掌握信息,消除隱患,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級調處組織定期組織力量集中排查,將轄區糾紛的種類、特點、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以及涉及到穩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司法所。抓包案處理。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三包”,即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抓督查。鄉綜治辦、司法所組織人員督查指導工作開展情況,部署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