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寢室網格化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條為保護住宿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創立秩序良好、安全衛生、禮貌健康的學生住宿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學〔20xx〕5號)及《山東大學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成立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對學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由學校分管領導任主任,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處、興隆山校區管理辦公室、齊魯醫學院學生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第三條學校建立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同志―輔導員―班長、團支書―宿舍長組成的五級教育管理職責體系,負責住宿學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所轄住宿學生的行為進行檢查和整改,逐級落實崗位職責制。
第四條學校向住宿學生統一供給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設施,并配備管理服務人員,做好公寓門衛值班、公共區域的日常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按照以學生為本的原則,為學生供給必要的、合理的個性化服務。
第五條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相關部門、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工作,切實加強對住宿學生的思想教育、素質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校內住宿的安排調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校內住宿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衛生堅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學校成立學生自律組織――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委員會,協助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完成公寓內住宿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工作。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成立本單位的學生公寓自律組織協助開展本單位公寓內住宿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條開展公寓文化建設,提升公寓文化品位,構成積極、健康、禮貌的公寓文化對學生成長、成才有著重要作用。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文化建設,以學生公寓為平臺開展相關系列學校文化活動,深入開展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活動,不斷提升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條在山東大學理解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并在學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須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規定,同時有權利對學校的管理和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及改善意見。
第二章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住宿學生以適當方式參與學生公寓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對公寓工作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對學校給予的與宿舍有關的處理或者處分有異議的,或因學生公寓管理部門有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行為的,學生有向山東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三)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規范,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創造和維護禮貌、整潔、優美、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樹立安全風險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安全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生公寓安全狀況關系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關系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山東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學習消防知識,增強防火意識,主動舉報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作為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主體,其相關負責人是本單位學生在宿舍內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職責人,須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學生宿舍安全,查處違反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情景。
第十二條公寓內嚴禁違規用電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或存有破壞學生公寓智能控電設備的插座、熱得快、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及公寓管理部門認為其他有可能影響學生宿舍安全的電器;在公寓樓生活服務室(或公寓樓指定區域)嚴禁不按操作規程使用電吹風、洗衣機、微波爐、熨燙機等設施;不得在公寓內存放電動(瓶)車等大容量電池,更不能在宿舍內為電動(瓶)車等大容量電池充電;嚴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爐、卡式爐、蠟燭等能產生明火的物品;嚴禁在公寓內自炊、吸煙、燃燒紙張雜物。
第十三條嚴禁個人物品影響消防通道暢通。未出現火情火警時,嚴禁動用和損壞一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發生火情時,學生應及時報警,并同時報告本樓值班室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槍械、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入公寓,嚴禁在公寓樓內從事非法活動。
第十五條為保證財產安全,學生須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和現金,不得轉借、私配房間和消防窗鑰匙,不得私換門鎖。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交費后入住學生公寓,由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學生簽訂住宿公約或住宿承諾書。住宿房間和床位確定后,學生不得擅自調換,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學生須服從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統一管理,理解相關工作人員的巡視檢查。學生因專業調整、學籍變化、交流訪學等原因需進行住宿調整的,須持學校相關部門、轉出或轉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開具的證明(或經過線上申請)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統一調整(跨校區住宿調整的,原住宿校區床位必須要辦理退宿手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如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景對本單位的住宿學生進行房間內部調整的,須向學公寓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后才能進行調整;同時將調整后的學生住宿情景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七條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臉”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記制度,有理解公寓管理人員檢查詢問的義務。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公寓樓,如遇特殊情景,來訪者須持有效證件登記,由被訪者當面確認后方可進入公寓,且須在當日21:00前離開。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要堅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預防傳染病發生。房間空氣應暢通,物品擺放有序,地面干凈,個人床鋪潔凈,桌面整潔。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自律組織配合學校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公布檢查結果。
第十九條學生在公寓樓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及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參與進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留宿異性;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二十條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公寓作息時間制度。因特殊原因晚歸者須出示學生有效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不歸者須向所在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請假。
第二十一條住宿學生離開房間時應關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電源,關好門窗,鎖好房門。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應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按時離校、禮貌離校。
第五章公共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住宿學生須愛護公共設施,節儉水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二十四條住宿學生不得丟失、破壞學校統一配備的公共設備。損壞公共設備要及時報修,丟失或破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內的電路、燈具、插座、風扇、洗衣機、淋浴器、開水器、空調等設備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人員負責,學生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條住宿學生因疾病、結婚、實習等原因需要辦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請,本科生須家長知情同意,研究生須家長或配偶知情同意,經指導教師、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加強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相關職責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八條學校將學生在公寓內的表現納入綜合評價并將之作為學生參與各類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學校對在學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九條對于違反以下有關規定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經同意夜不歸宿或經常晚歸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七)在宿舍樓內違規飼養動物,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八)在宿舍樓內吸煙,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
(九)其他違反學校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三十條學校將學生公寓內的衛生、安全、學生行為禮貌狀況、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輔導員進宿舍走訪次數、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參與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設活動等方面的工作情景納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工作評價和輔導員年終考評之中;對因疏于學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追究職責。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山東大學非全日制學生、來訪學生及其他需要在學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青島校區和威海校區學生公寓管理可根據本校區實際情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由山東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東大學學生住宿管理規定》(山大學字〔20xx〕16號)同時廢止。
寢室網格化管理制度篇二
二、細則:
1、每天三餐后由各班寢室長負責安排人員打掃,飯后衛生監督員負責檢查
2、寢室物品擺放要求整齊統一,整潔
3、講究衛生,保持衛生間清潔
4、不亂丟垃圾,果殼,亂倒剩菜剩飯,污水等
三、評分標準:
3、值日生亂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嚴重的扣1分
4、亂丟果殼、剩菜飯等扣0.5分,嚴重的扣1分
5、衛生間衛生亂、臟、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況,酢情加減分
四、附則:
1、本寢室人員未掃的而其他班級學生幫助打掃的加1——2分
2、不滿監督員監督無故頂撞扣分行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員所在的班級及個人衛生分
4、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并擁有解釋權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實施
寢室網格化管理制度篇三
為了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須堅持衛生清潔,預防各種疾病的發生。
二、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盜、防電,愛護燈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竊、火災等事故發生,要及時報告學校處理。
三、遵紀守法,禁止在宿舍內玩撲克、下棋等活動,如有發現,嚴肅處理。
四、注意節儉用水、用電,按時熄燈。
五、不準私拉亂接用電線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種用電器具(如電爐、電烙鐵、電熱器、音響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時要注意安全,人離開宿舍時,必須把電燈關停。
七、學校宿舍實行每一天查鋪制度,各學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對無故不按時作息的人員,宿舍管理員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學校有關部門并進行登記,過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準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請,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批準。
九、不準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員住宿,遇有特殊情景要報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員。
十、上課時間,未辦理有關手續,一律不得逗留宿舍。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嚴禁攀登窗臺,不準把頭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寢室網格化管理制度篇四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使學生有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訂本條例。
每個寢室推選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寢室的各項管理工作。
(一) 行為準則
2. 管理辦公室排定寢室后,個人不準擅自調動,床鋪、桌柜等必須按指定編號使用;
3. 愛護公共財物,維護公共衛生,節約水電,不將飯菜帶入宿舍樓;
4. 保證安全,嚴禁在寢室內外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毯等電熱器具,嚴禁使用蠟燭、焚燒廢紙。
5. 不準在寢室和走廊內進行球類和棋牌類活動;
7. 男女生之間不能進入對方寢室,寢室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和非住宿生;
8. 周日晚12:00前必須按時返校。
10. 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燈后不喧嘩,不做其他有礙他人就寢的事情。
(三) 衛生要求
1. 每個寢室應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負責寢室內外環境衛生;
2. 寢室衛生應做到:
(2) 地面和桌面干凈、整潔,無雜物、無水漬;
(3) 箱柜整潔,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擺放均做到一條線;
(4) 門框、窗框無積灰、無臟印,門上氣窗玻璃明亮;
(5) 室內不亂拉繩索,不亂掛毛巾、衣物。
(四) 請假制度
1. 周一如不能按時返校,需持家長書面請假條;
2. 在校期間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說明去向,得到書面同意方可離校。
如有違反以上規則者,依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寢室網格化管理制度篇五
一、每個同學的洗腳帕、襪子、衣褲統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于晾衣繩上。
二、床面鋪墊平整,棕墊、棉墊、涼席邊緣與床緣對齊,不得相互超越,整個室內兩側的床緣應成一條線。上鋪棕墊下要求墊一層塑料布或紙殼。
三、被子應統一將被里折外按軍訓時的要求折疊成有輪廓的方塊或近似方塊,放于房間后窗一側的床頭鋪面外側與床緣對齊,被子口面朝進門方向,枕頭放于內側與被子底緣成一條線。干凈衣褲可折疊放于枕頭上面與枕緣對齊。
四、床下兩頭各放學生的鞋子,上鋪同學的放于左,下鋪同學的放于右,拖鞋球鞋一律對扣,鞋跟與床腳面成一條線,皮鞋水鞋等可接放于拖鞋球鞋處向床底里部延伸。
五、臉盆一律放于下鋪床下地板上,上鋪同學的放左,下鋪同學的放右,位置對稱,盆緣與床腳、鞋跟成一條線,盆內放進香皂(盒)。若超員的臉盆可靈活放于內陽臺適當位置。
六、蚊帳要求帳頂拉平,白天將帳圍部分折疊到頂上。
七、若存放勞動工具橫放于床下最里部隱蔽處,掃帚鐵撮等清潔工具統一放于門后床下最里部。垃圾箱放于內陽臺窗壁正中處。
八、箱子提(掛)包統一放于兩側存櫥的一、三、四、五層,按從上鋪到下鋪的順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掛)包放右,箱底、包底要與櫥緣一條線,超員的箱子可靈活豎放于床下兩頭。
九、瀨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刷與杯把相對放于盅內,毛刷向上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膏倒放于瀨口盅右旁,牙膏底部與瀨口盅底部對齊成一條線。與瀨口盅相對應的第二路放洗頭膏,洗頭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鏡,要相互對齊成一條線。與洗頭膏相對應的第三路放開水杯或碗筷,碗緣前面對齊成一條線,筷子、湯勺一頭放入碗中,另一頭露出碗緣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
十、門后掛一個寢室流水記錄簿,門后設一個專欄,貼三表(寢室規則、內務標準細則、床鋪定位表)。室長為內務衛生管理員,負責統一管理內務衛生,做到兩根繩子七條線,清潔工具看不見,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門欄。
寢室網格化管理制度篇六
為了規范學生的日常行為,保持學生寢室安全、整潔、衛生,營造和諧的生活環境,老鼠窩特制訂本制度。
一、聽從住寢教師和生活老師的管理,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二、寢室長協助住寢教師管理寢室,按時就寢,落實衛生制度,對學生做出勸說,口頭警告或交給老師處理。
三、各寢室學生不準互換寢室,如需調換,需經老師批準。
四、男生不準進女生寢室,女生不準進男生寢室,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需經老師批準。
五、嚴禁亂竄寢室,如有事需經老師或寢室長批準。
六、中午、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寢室,就寢后不允許私自離開寢室。
七、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寢室,若有特殊情況,需報告生活老師方可進入。
八、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臟水。
九、不私自拿別人的物品,室內不準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不準自帶火種,私自接電,點蠟燭看書等。
十、嚴禁在寢室內吸煙、喝酒、打牌、下棋、打鬧、攀爬樓梯護欄、時刻注意安全。
十一、按時就寢,做到就寢時不隨便說話、不吃東西、不看書、玩手機等,確保休息時間和質量。
十二、起床后,認真整理內務、床單平展、直,被子疊放要四棱上線成豆腐塊。床上不亂放衣物,床下、地面要干凈;物品擺放到指定位置,把鞋放在鞋架上。
十三、遇到突發事件或突發疾病,及時報告住寢老師和生活老師。本制度從20xx年11月17日執行。學校根據以上條例,對表現不好的寢室和個人通報批評;對文明寢室和表現好的個人進行表揚。
寢室網格化管理制度篇七
一、社區民情信息收集制度
為更好的服務居民,做到準確及時的將居民意見及建議收集、整理、跟蹤,以確保民情上傳,社區制定本制度:
1、每個網格格員都要準確無誤的將居民反映的城管、計生、黨群、經濟等信息填寫在民情日志上。
2、每天對收集上來的各類信息進行認真整理,對當時結辦與限期協辦的信息分類,及時上報與辦事處或其它有關部門及負責人,并及時反饋處理意見。
3、網格格長負責每天收集上來的信息上傳到社區區域網,并監督和跟蹤限期協辦的事情。
二、社區網管信息反饋制度
1、每個網格格長必須認真記錄來自各方面及各部門的投訴,每天匯總,及時處理當天發生的事情。
2、每個網格格長必須記錄臨時反饋的(電話、文字、口頭)信息,每天格長組織檢查、匯總、落實。
3、每周各網格格長必須進行一次匯總,了解需要什么,有些什么建議,并作記錄。
4、及時收集新的信息、新項目、新的動態,落實到位,及時解決。
5、逐步完善社區網絡建設,充分發揮網絡的信息化。
三、社區限時辦結制度
1、本社區內可處理的事件,一天內完成;
2、本辦事處可處理的事件,兩天內處理;
3、需其他單位協助處理的事件,三日內完成。
4、如遇特殊情況,最遲不超過5個工作日完成,如完成不了,由該網格的格長負責催促監督直至事件的消息反饋,并有責任將事件處理的過程分段及時的向反應情況的居民反饋。(告知處理結果)。
5、凡居民群眾辦理的事項,只要手續完備,符合政策,要立即辦結。
四、社區跟蹤問效制度
為發揮網格化管理優勢,構建權責明確,充分調動社區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確保居民反映的問題有回應。建立獎懲制度,獎勤罰懶,獎優罰劣,責任到人,社區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社區網格首問責任制,對不能及時正確解答和處理問題的,有居民舉報的格長要加強培訓教育,寫出培訓筆記;對全年出現四次以上問題的格長,請求辦事處給予勸退和調離本崗處理。
2、網格長每日對收集上來的信息匯總、分類,對能當時解答處理的問題要馬上給予處理;對需要其它部門協作處理的要在限定的期限內給予準確的答復及處理意見,并有責任跟蹤問詢。對群眾服務和處理意見反應為不滿意的年累計四次以上的格長,請求辦事處給予勸退和調離本崗處理。
3、社區每半年對社區網格居民做網格服務滿意度調查。對于80分以下的網格長,給予社區批評教育,寫出書面檢查。全年兩次調查均為80分以下的網格長,請求辦事處給予勸退和調離本崗處理。
4、社區每周要對各網格的民情日志進行檢查,對空崗的要對本網格進行批評。每月對各網格收集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整理,對于社區共性問題應找上級部門研究解決。杜絕瞞報、漏報、謊報。如產生嚴重后果的,追究網格長的責任。
5、社區每年對社區專職工作者進行一次年終百分制考核,對于總分70分以下的,要給予教育培訓,總分60分以下的不稱職的專職工作者要給予勸退或辭退。
6、社區每季度對社區各網格的重點人群進行不少于3家的入戶走訪,對服務不到位、居民不滿意的網格成員進行社區內批評教育,取消其年終評優資格。
寢室網格化管理制度篇八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網格劃分,以部門或區域單位為單位建立一個網格,每個網格中設立2名網格管理人員,明確監管責任和工作內容,構建起“全面覆蓋、網格到底、責任到人”的監管網絡,不斷提升管理效果。將工作任務、監管責任由上而下具體落實到每個網格責任人。網格責任人對網格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干,并對片區責任人、公司領導負責,做到工作包干、責任到人。
1工作方法
1.1網格專職工作人員必須開展經常性巡查,巡查后要有工作記錄,及時收集、整理網格區域內的基本情況,準確掌握網格內的安全生產情況,努力解決存在的隱患、問題及職工思想動向等情況。
1.2采取分類分層解決的方法進行處理,一般性問題,自行解決,重大問題由公司進行解決。
1.3網格管理人員實行“首問責任制”對職工反映的訴求和問題應進行及時反饋,對落實情況應進行跟蹤,確保落實到位。
1.4建立定期匯報制度,將網格工作定期進行匯報,將難以解決或重大問題提交公司會議研究。
1.5強化職工自我管理意識。網格管理人員要通過培訓教育、談心等方式,發動職工的積極性,提高職工自我管理意識,也有益于對網格化管理工作的支持監督,更好的發揮網格化管理作用。
2工作考核
2.1網格管理人員定期上報網格化工作開展情況,每缺1次,扣100元。
2.2及時解決網格內存在的隱患,無重大問題存在。存在重大問題、隱患或解決不利的,每處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