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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公司考勤通知范文簡短一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目錄:
第一章日常管理制度
第二章辦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章會議制度
第五章出差
第六章行政接待
第一章日常管理制度
著裝儀表規范
公司員工日常著裝應以端莊大方、整齊清潔為標準。
儀容要以干凈、整潔、素雅為標準,不得濃妝。
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不得打架,斗毆,酗酒,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
說話要和氣、謙遜,要使用“請、您好、謝謝、對不起、再見”等文明用語。為集體創造團結、友善的氛圍。
工作行為規范
遵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各部門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臨時有事外出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
辦公室工作人員在接待來訪和接聽電話時要注意行為規范和文明用語;辦公電話鈴聲應調到適量位置,講電話聲音應適量;不準用辦公室電話進行私人交往或閑聊。
員工手機應保持上班時間暢通。
行政部每天安排部員值日,注意保持室內辦公環境和辦公臺面的整潔有序。
上班時間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上班時間打牌、看電影、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發生。
保守企業秘密和技術秘密,不準對外泄露公司有關的事情。否則一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及行政處罰,嚴重的將以辭退。
工作區內嚴禁隨地亂扔、亂倒垃圾,嚴禁從窗戶向外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煙頭、紙屑、吐痰等。
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
愛護辦公設備、儀器,節約使用紙張,能用廢紙打印復印的不得使用新紙,嚴格按照辦公室規定使用辦公設備。
每位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維護集體利益,愛護集體財產,嚴禁將集體財產居為私有。
加強學習,學習型組織是分公司的追求目標,每個人都應該積極主動的參與到各種學習活動中來,不能以各種理由逃避和拒絕學習。
第二章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室人員管理制度
辦公室人員執行簽到的考勤制度
每天早9:00上班,晚6:00下班,禁止無故遲到早退現像發生,違者予以20元處罰。不允許代替簽到,9:00起不再簽到;
忘記簽到者須在2小時內向部門領導說明,并由部門領導出具證明;按時間早晚順序簽到;凡沒有事先請假說明理由(病、事假)不簽到人員一律視為曠工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辦公用品發放和使用
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
購置回的辦公用品統一放在辦公室管理、登記和發放。
領用辦公用品用具必須認真履行手續,應提交oa辦公用品申請(領用)表。
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單位挪作私用。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辦公室(消耗品除外)。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綜合部負責全體員工的考勤工作。
考勤由辦公室安排專人記錄,記錄必須準確真實,相關票據要和考勤表有照應可追溯。所有職員不得代簽到。
出勤規定
周一到周六上班,周日休息;
上班時間:9:00-18:00
午餐時間:12:00-13:00
所有職員應按時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應按照請銷假制度執行。
考勤員應認真負責,加強考勤,做到不虛報、不亂報、不徇私情;
考勤表必須與所批復的請假條相一致。無假外出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無工資獎金,月曠工天數累積超過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和獎金;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資福利。
考勤表在每月的1號由考勤員負責整理,報送財務部門經領導審查后作為當月工資獎金發放的依據。
員工請假不超過12小時,由部門主管批準;超過12小時需報經理批準。
國家法定節假日,原則上休息,如工作需要,須無條件上崗,不批假。病假需經領導批準后休息
各部門主管請假需報分管領導同意后由總經理審批。
所有批準假期時間包括往返時間。
第四章會議制度
公司實行例會制度,主要包括周會、月例會臨時性會議和其他部室會。
周會在每周一上午9:30召開一次。周會須有會議記錄,由辦公室負責記錄。
月例會每月月末召開一次,會議由經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門人員參加并簽到。同時要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辦公室負責在會后一天完成,同時分發各部門。
各部門臨時性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召開,各部門可根據需要自行組織時間召開,但原則上要務實簡單。
每次會議凡通知到的與會人員,因故不能出席應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形成書面理由,主管簽字后同簽到表一并留存。如未請假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時到達會議現場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會議期間,避免頻繁進出或早退,并主動將手機調至靜音。
事假
員工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請事假,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
員工請事假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
員工請事假每小時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8小時。
第五章出差
公司人員出差一律書面報批,出差人員需填寫出差審批單,由經理簽字批準。
部門以上負責人出差需報公司經理批準;各部門部員出差需報部門主管和公司經理批準。
如有特殊情況需出差,來不及辦理手續的,應先電話告知經理事后補辦手續。
第六章行政接待
堅持為提高企業發展和經濟效益服務的原則,強化公關意識,宣傳企業形象,廣泛獲取信息。
堅持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的原則,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符合禮儀要求,杜絕隨意性。
堅持勤儉節約、熱情周到的原則,根據來賓的身份和任務執行不同檔次的接待標準,反對鋪張浪費。
推薦公司考勤通知范文簡短二
公司各部門:
因近期公司員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時間存在紀律松散現象,對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為了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像,根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現將有關規定重申如下:
一、 工作時間
1、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時間(5月1日—本年9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時間(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4、如有特殊情況的部門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二、 考勤執行范圍
公司各部門按照實際情況記錄員工考勤。
三、 監督與管理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行政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及《請假單》計算員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寫未打卡說明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送行政部備查。如因外出辦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將情況告知部門經理及行政部考勤負責人,并回公司后填寫外出登記表。
2、員工上、下班執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兩次,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后打卡為有效打卡;無效打卡必須執行簽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別給以警告、記過和辭退。
(1)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10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20元;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樂捐當天工資)。一周之內遲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五次的給予扣除當月全勤獎,七次以上的,予以辭退。(特殊情況除外)
(2)無故缺勤30分鐘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當日內未補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準的,視為曠工處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發現一次,雙方當事人樂捐50元/次,并給與通報處理。
4、請(休)假。員工請(休)假須履行請(休)假手續,實行逐級申請、復核、審批手續(所在部
門—-行政部---總經理室)(三天以上的請(休)假須提前2天報總經理室審批)。
(1)請假:
a) 員工到行政部領取《請假單》,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門經理根據員工需要給予審批意見;管理層人員由上一級領導簽署意見;
c) 不論請假是否批準,員工均需將《請假單》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請假單》由行政部統一管理,經理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
e) 請病假必須于上班時間前2小時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
(2) 批假權限:
a) 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b) 員工請假2天以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行政部審核;
c) 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總經理室審批;
5、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不提倡員工加班。員工若因工作需要,確須加班,則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請,填制《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一聯交行政部備案,以便人事專員查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則視為無效加班。
(2)員工加班,參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加班時應實行打卡制度,打卡時間按照公司規定或依照加班申請單注明的加班起止時間為準。
(3)員工平時加班及節、假日上班,其工資核算方法參照《薪酬管理制度》。
(4)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休,薪金照發。
(5)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行政部備案。
注:1.以上內容,特殊情況除外。
2.員工樂捐款項不計于公司財政收入,月底經由行政部統計,組織安排活動,作為活動經費,超出部分將由公司承擔(金額視情況而定)。
四、本通知自20xx年9月9日起執行,請各部門相互轉告,嚴格執行。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xx年9月5
推薦公司考勤通知范文簡短三
第一章 總 則
1.1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建立公司規范的工作秩序,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特制定本試行辦法。
1.2 本試行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1.3 公司實行統一的考勤與休假制度。
1.4 各部門執行考勤與休假的情況將作為考核各部門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
第二章 考 勤
2 工作時間
公司執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8小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時間:上午 9:15-12:15 ; 下午 13:15-18:15。
3 刷卡制度
3.1 員工上下班要在指定的門禁讀卡器刷卡,因忘帶卡或無正當理由忘記刷卡者需第一時間登陸oa系統填寫《考勤說明單》并提交,同時視同遲到一次;否則視為曠工,按曠工處理;
3.2 門禁卡丟失、損壞需第一時間登陸oa系統填寫《考勤說明單》并提交,同時到人力資源部補辦新卡;
3.3 嚴禁代他人刷卡或授意別人代自己刷卡,一經發現違規者,將重罰雙方500元-1000元不等,并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如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4 考勤統計期間
4.1 人力資源部每周一將上周考勤數據上傳公司oa系統,員工可以自行查詢;
4.2 考勤統計期限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4.3 每月20日(含20日)是上月考勤說明的截止日期(遇節假日順延),考勤結轉以后進入工薪計算系 統,考勤期限內的數據不再更改,員工缺少打卡記錄并沒有提前說明考勤情況的,人力資源部將不再 詢問,直接按規定予以執行。
注意:在oa系統提交《考勤說明單》、《請假申請單》以及《加班申請單》時,務必在考勤發生日3天 之內提交,逾期oa系統將無法受理。
5 遲到早退處理規定
5.1 遲到:指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后30分鐘內到達公司,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特殊雨雪天氣酌 情處理;
5.2 早退:指在規定的下班時間之前30分鐘內離開公司,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
5.3 遲到及早退處罰:員工在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及早退第六次起,每次扣款50元,連續扣款三次增 加扣除一日工資,仍有遲到及早退者每遲到及早退一次扣除一日工資,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扣款在 個人月工資中扣除。
6 曠工的處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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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是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罰薪全月同時停止發放本期績效獎金,曠工者要作書面檢討,公司有權予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下列情況均屬曠工:
6.1 不請假就擅自不上班者;
6.2 雖提出請假、但未經主管批準就不上班者;
6.3 沒有打卡記錄同時也未在規定時間內通過oa系統提交《考勤說明單》;
6.4 不服從工作分配與不服從工作調動者;
6.5 出勤后,拒不接收工作任務或拒不干工作者;
6.6 上班時間擅自干私活、辦私事、打私人電話、玩游戲或者吵罵打架;
6.7 因打架斗毆致傷治療者;
6.8 無故超假又未辦理續假、補假手續者;
6.9 屢教不改,經常遲到早退者;
6.10不服從公司相關的考勤管理規定者。
以上十項視情節輕重,作相應處理。
7 非正常考勤
7.1 對于在前一天晚上因在公司加班到23:00點以后(以考勤卡記錄為證),并于第二天10:00之前到崗者,不視為遲到,員工需登陸oa系統填寫并提交《考勤說明單》;
7.2 因公外出不能及時打卡者應提前或5天登陸oa系統填寫并提交《考勤說明單》;出差應提前填寫并提交《考勤說明單》,如未及時辦理應在出差回來當天向人力資源部提供出差相關證明復印件以做備案。出差時期跨越20號的,需在20號前以郵件或電話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以上不視為非正常考勤。
8 考勤管理部門
員工日常的請假申請、休假申請、加班申請、考勤說明等由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間接主管簽署審批意見, 考勤的最終管理為人力資源部,負有員工考勤的考勤核準、審批、統計、匯總、上報的職能; 人力資源部有對各部門考勤進行監督、抽查的權力。
第三章 休假及請假
9 國家法定休假日
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公司將按國家的統一規定執行。
10 年休假
10.1 公司轉正的員工自入職起每滿一個月享有一天帶薪年假(其中畢業生的帶薪年假起算應在畢業 時間之后起算)。核算方法為: 例如一名員工入職時間為20xx年3月10日,20xx年6月1日轉正為正式 員工,那么該員工從3月10日至6月9日有3天年假,以后每順延到下個月的9號就累加1天年假。年假不 能提前預支;
10.2 年假可根據個人的需要及工作的安排,選擇一次休完或分散休完,但最小單元不得小于半天, 且在每年的3月31日以后,上一個年度的年假沒有休完,可以保留6天到本年度,超出6天以上的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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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不再留存;
10.3 員工在規定假期內休假的,工資按正常標準發放;
10.4 年休假未經部門總監級別以上領導的批準而擅自休假的作為曠工處理;
10.5 員工休假期滿,必須按時上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班,應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 源部,返回上班時補辦相關手續。
11 病假
11.1 凡屬公司正式員工每月享有1天有薪病假(試用期內的員工不享受),有薪病假需提供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當日就醫憑證;若無證明視為年假或事假。員工在年休假內生病,不視為病假直至年假完結為止;
11.2 病假期間的待遇:年度內,除11.1條外員工累計病假30天內的,病假工資改發基本工資的60%;員工累計病假超過30天的,病假工資改發基本工資的40%;其中符合11.1條款的1天有薪病假,發放100%的基本工資。員工病假期限可按照北京市關于醫療期限的規定執行。
12 事假
12.1 事假規定:員工個人事情一般應在休息期間處理,如確因特殊情況,可請事假,事假最小單位 為半天;
12.2 事假為無薪假,在當月工資中全額扣除。
13 婚喪假規定
13.1 對入司之后結婚的正式員工,以結婚證日期一年內有效,可享受帶薪婚假5天,需一次性休完, 請婚假時需出具結婚證,婚假有效期以結婚證上的領證日期順延十二個月;
13.2 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可以請喪假,其中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可以領取喪葬費,由部門總監 級別以上主管審批。喪假時間為3個工作日,補貼喪葬費3000元,休喪假及領取費用的,請提供相 關證明;
13.3婚喪假期間工資照常。
14 產假
14.1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檢查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需醫院開據難 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員工休產假憑醫院或計劃 生育部門的證明辦理請假手續;
14.2 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按照員工保險地區的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執行;(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4.3產假期間無餐補、交通車補,手機話費減半。
15 其它
員工凡發生不屬于本試行辦法中所規定假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第四章 加班
16 加班(6級含6及以上員工不計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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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工作日員工加班至20:00的可以報銷餐費20元;超過22:00的可再報交通費30元。不足標 準的,以實際發生額報銷;
16.2 雙休日加班,雙休日的加班最小工作單位4個小時,其中不包括中午12:15-13:15,晚上18: 15-19:15;加班餐費標準20元/餐;加班車費標準50元/人/天,不足標準的按照實際報銷,工 作時間超過8小時并且離開時間晚于20:00可報銷2餐補助;
16.3 加班時間的核定依據為考勤記錄和加班申請單;加班實行提前申請制度,加班前應登陸oa填寫 并提交“加班申請單”;
16.4 因第一天晚上加班至23點以后,第二天的考勤不得晚于10:00;
16.5 加班各項費用的報銷在每月一次的報銷時一并提交(員工需將oa系統上個人加班列表打印粘 貼在報銷單背面備查);
16.5 六級(含六級)以上員工不計加班費用,凡是享受公司交通補助的員工加班均不再報銷加班車補。
17 其它
病假:年度內員工病假超過20天的,影響獎金、調薪、 晉升;
事假:年度內事假超過10天的,影響獎金、調薪、晉升;
曠工:年度內有曠工行為的員工,取消獎金、調薪、晉升,嚴重者開除。
18 備注
關于請假、考勤說明及加班等事宜,以人力資源部發放的staff郵件說明及oa系統為準。
推薦公司考勤通知范文簡短四
一個公司如果要使管公司整體營運正常,得有一套完善的員工管理制度,小編特意為大家整理了關于管理制度范文的相關材料,希望對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幫助。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推薦公司考勤通知范文簡短五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名稱管理,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國境內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及其他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注冊的企業。
第三條 企業名稱在企業申請登記時,由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核定。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方可使用,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
第四條 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以下簡稱登記主管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主管機關核準或者駁回企業名稱登記申請,監督管理企業名稱的使用,保護企業名稱專用權。
登記主管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對企業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第五條 登記主管機關有權糾正已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上級登記主管機關有權糾正下級登記主管機關已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
對已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要求登記主管機關予以糾正。
第六條 企業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
確有特殊需要的,經省級以上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企業可以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一個從屬名稱。
第七條 企業名稱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字號(或者商號,下同)、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
企業名稱應當冠以企業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縣(包括市轄區,下同)行政區劃名稱。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下列企業的企業名稱可以不冠以企業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
(一)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企業;
(二)歷史悠久、字號馳名的企業;
(三)外商投資企業。
第八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漢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業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相一致,并報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
第九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一)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四)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五)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第十條 企業可以選擇字號。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
企業有正當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異地地名作字號,但不得使用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作字號。
私營企業可以使用投資人姓名作字號。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根據其主營業務,依照國家行業分類標準劃分的類別,在企業名稱中標明所屬行業或者經營特點。
第十二條 企業應當根據其組織結構或者責任形式,在企業名稱中標明組織形式。所標明的組織形式必須明確易懂。
第十三條 下列企業,可以申請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或者冠以“國際”字詞:
(一)全國性公司;
(二)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進出口企業;
(三)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企業集團;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第十四條 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企業名稱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企業名稱中使用“總”字的,必須下設三個以上分支機構;
(二)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其企業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詞,并標明該分支機構的行業和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但其行業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一致的,可以從略;
(三)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應當使用獨立的企業名稱,并可以使用其所從屬企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再設立分支機構的,所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得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總機構的名稱。
第十五條 聯營企業的企業名稱可以使用聯營成員的字號,但不得使用聯營成員的企業名稱。聯營企業應當在其企業名稱中標明“聯營”或者“聯合”字詞。
第十六條 企業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開業登記前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時,應當提交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第十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在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合同、章程批準之前,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外商投資企業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時,應當提交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準文件,以及投資者所在國(地區)主管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
第十八條 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企業提交的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的決定。
登記主管機關核準預先單獨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后,核發《企業名稱登記證書》。
第十九條 預先單獨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經核準后,保留期為一年。經批準有籌建期的,企業名稱保留到籌建期終止。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保留期屆滿不辦理企業開業登記的,其企業名稱自動失效,企業應當在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將《企業名稱登記證書》交回登記主管機關。
第二十條 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第二十一條 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與下列情況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準:
(一)企業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二)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未滿三年的;
(三)企業因本條第(一)、(二)項所列情況以外的原因辦理注銷登記未滿一年的。
第二十二條 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無特殊原因在一年內不得申請變更。
第二十三條 企業名稱可以隨企業或者企業的一部分一并轉讓。
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企業名稱的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者協議,報原登記主管機關核準。
企業名稱轉讓后,轉讓方不得繼續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
第二十四條 兩個以上企業向同一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相同的符合規定的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依照申請在先原則核定。屬于同一天申請的,應當由企業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登記主管機關作出裁決。
兩個以上企業向不同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相同的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依照受理在先原則核定。屬于同一天受理的,應當由企業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各該登記主管機關報共同的上級登記主管機關作出裁決。
第二十五條 兩個以上的企業因已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而發生爭議時,登記主管機關依照注冊在先原則處理。
中國企業的企業名稱與外國(地區)企業的企業名稱在中國境內發生爭議并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裁決時,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的原則或者本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的下列行為,由登記主管機關區別情節,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準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
(二)擅自改變企業名稱的,予以警告或者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
(三)擅自轉讓或者出租自己的企業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四)使用保留期內的企業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保留期屆滿不按期將《企業名稱登記證書》交回登記主管機關的,予以警告或者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的,予以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行為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要求處理。登記主管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因該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損失,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對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對登記主管機關根據本規定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復議。上級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復議后拒不執行復議決定,又不起訴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強制更改企業名稱,扣繳企業營業執照,按照規定程序通知其開戶銀行劃撥罰沒款。
第二十九條 外國(地區)企業可以在中國境內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
外國(地區)企業應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企業名稱登記注冊的申請,并提交外國(地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外國(地區)企業章程和企業所在國(地區)主管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外國(地區)企業申請名稱登記注冊的全部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初步審查,通過初審的,予以公告。外國(地區)企業名稱的公告期為六個月,在此期間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準登記注冊,企業名稱保留期為五年。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注冊外國(地區)企業名稱后,應當核發《企業名稱登記證書》。外國(地區)企業名稱登記注冊后需要變更或者保留期屆滿要求續展的,應當重新申請登記注冊。
第三十條 在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的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開辦的經營單位的名稱和個體工商戶的名稱登記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施行前已經核準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準予繼續使用,但嚴重不符合本規定的,應予糾正。
第三十二條 《企業名稱登記證書》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印制。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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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考核目的
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核范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并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項目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鑒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占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考核辦法
考核采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考核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占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ⅱ。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項目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后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后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項目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并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和鑒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并填寫考核量表匯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對象的總分,并匯總各部門考核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審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審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結果,并對考核對象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十條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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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進一步加強各項管理措施的落實,促進員工遵章守紀,防止事故的發生,保障生產正常有序進行。
2 范圍
明確值班管理職責,規范值班程序,適用于公司各級值班人員。 3 職責
3.1公司值班領導負責夜間各級值班人員的管理工作及考核。
3.2根據各級工作職責范圍,做好夜間生產管理,行使生產調度職能,負責夜間生產的組織、落實,負責生產、設備故障的組織、搶修和對外工作聯絡。
3.3負責生產、設備、質量、安全等事故的指揮、組織、處置,并逐級上報。期間有權調度公司人力、物力等資源。
3.4加強夜間巡查,全面掌握生產運行狀況,督促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規程和勞動紀律,糾正違章違紀并進行考核。
3.5對值班過程發現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暫時不能處理的做好防范和監控,確保安全生產。
3.6與崗位員工交流、溝通,了解員工的思想動向,宣傳公司文化及經營理念。
3.7調度會上通報值班期間出現的各類問題。
4 值班體系
4.1公司級值班領導一名。
4.2部(工段)級值班人員一名。
4.3電儀維修、機械維修工員各二名。
4.4高壓電力運行工一名。
4.5物資供應及倉庫值班各一名。
5 值班時間:
當天白班下班至次日8:00。
6 值班巡檢頻次
6.1公司級:白班下班—23:00;凌晨1:00—4:00;凌晨4:00—7:00;在生產系統范圍內各巡檢一次。
6.2部、工段值班:每運行班全面巡檢至少兩次以上;主控室、丙酮貯槽區等重點區域、部位,每運行班至少進行一次專項安全巡檢。
6.3機械、電儀維修工:生產系統范圍內每運行班至少巡檢二次以上。
6.4高壓運行工:生產系統范圍內,每運行班至少巡檢二次以上。 7 管理人員值班規定
7.1 值班巡檢應持“巡檢卡”逐崗巡查,并由崗位操作工在值班巡檢卡上簽名確認。
7.2發生生產異常情況,視具體情況該上報應迅速上報有關領導。
7.3做好值班日志的填寫,并將值班情況匯報至單位主要負責人。
7.4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值班的,由單位負責人安排其他人員代替。
7.5值班期間禁止離開廠區,因故需離開必須經公司值班領導批準。 8 維修人員值班規定
8.1電、儀、機械維修人員,做好巡檢發現問題的記錄和處置記錄。
8.2每晚10:00前值班人員在生產現場或維修室,10:00后可到宿舍休息。
8.3電儀、設備出現故障,由值班長負責通知相關維修人員,維修工10分鐘內必須到達檢修現場。
8.4高壓運行值班人員做好職責范圍內巡檢、保障、服務工作。
8.5物資供應和倉庫人員夜間值班,隨時做好物資供應或領用準備。 9 考核
9.1未盡值班管理職責,導致生產受到影響,給予50—200元處罰。
9.2未按值班規定要求,給予10—50元處罰。
10 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考核,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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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5分鐘之內上班,不視為遲到行為,提前15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五天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
工作時間:上午8:10~11:30
下午13:00~16:4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其他例如產假、婚假、喪假等依據江蘇省、蘇州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員工每月有一天帶薪病假,病假超過(含)三天的,需出示醫院出具的病假條。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5.年假
公司會根據每年業務情況,結合學校寒暑假情況,酌情在寒暑假給予公司每位員工一定天數的年假,具體放假時間和天數由公司決定。(或者給予員工一定的年假自行決定休息時間,亦可一半一半,再議)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行政部備案向總經理提出申請,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十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一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理辦口頭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不扣工資;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學校集體活動管理
公司作為工業技術學校全額投資的企業,學校常規性集體活動每位員工均需要參加,例如:升旗儀式、起初期末工作總結大會等;但日常教務會議、學生工作會議等不需要參加。
公司因成立不久,集體性員工活動暫時不便組織,員工可根據自身喜好參加學校工會組織的相關活動;公司另有活動單獨通知。
八、考勤管理
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行政部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的,在考勤表上注明。
本條例的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