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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一
定作主: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保證全面地履行各自的義務,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加工費等。
定作物名稱型號規格質量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加工費單價總價第二條加工成品的完工時間、檢驗標準與方法、包裝標準與費用承擔等。
定作物名稱完工時間檢驗時間地點檢驗標準與方法包裝標準包裝費承擔(加工定作物樣品需要封存的,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簽,并妥當保存,作為檢驗的根據)。
第三條加工成品的交付時間、地點、運輸方法與運費承擔等。
定作物名稱交付時間交付地點運輸方法運輸價款承擔第四條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款等及圖紙、技術資料。材料名稱型號規格質量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價圖紙、技術資料及交付時第五條原材料交付時間、地點、包裝、檢驗方法、運輸等。材料名稱交付時間交付地點交付數量包裝要求檢驗方法運輸方法和運費承擔第六條加工費結算辦法與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預付款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款可以請求返還。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________‰償付違約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
6.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它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4.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5.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物價局、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承攬方:__________定作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許溢短裝: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并須注明可在裝運日期后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________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范圍,應于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于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簡稱甲方)委托___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托運______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合同法》和_____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港運至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貨物于_______天內集中于__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方負擔。
第六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o.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時間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_______貨物的數量的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按_____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全船的運費的_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___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二
經賣買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共同遵守: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裝運期:________________收到信用證后____天。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__________經____至____________.
9.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買方須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后____天在________到期。
(2)買方須于簽約后即付定金___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注明合同編號號碼。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三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干費.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于船開后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簽蓋章:簽蓋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干費.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于船開后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合同號碼: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_______________。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_______________。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______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______。
5.總值_______________。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_______________。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_______________。
8.裝船時間_______________。
9.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
11.裝運碼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20xx年。對超過20xx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xx年。超過20xx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0xx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
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于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四
買方: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_______________。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_______________。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______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______。
5.總值_______________。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_______________。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_______________。
8.裝船時間_______________。
9.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
11.裝運碼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超過20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于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托運方:_________。
托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蓋章):_________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五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適用范圍。
1.甲方向乙方承諾并保證其具有辦理向乙方委托辦理之業務的經營資質,持有有效的資質證書并維持該證書的有效。由于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可能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委托乙方作為貨運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履行代理職責。
3.乙方將按雙方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代甲方洽承運人或承運人代理及有關方辦理貨物進出口的配船,裝箱,進棧,報關,裝船,簽發提單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具體委托范圍以委托單證列明為準。
4.甲方如不遵守本協議中有關費用結算等的規定,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立即滯留其相關單證,直至終止接收甲方的貨運代理委托,同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所有損失,責任和費用。
第二條:單證要求。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正確,完整的托運單證(托運單證要求另見乙方制定的《訂艙注意事項》,注明有關運輸要求并加蓋單位公章或甲方預先在乙方備案的訂艙專用章(業務章),若業務過程中有諸如裝箱,報關,進棧,裝船等特殊要求,甲方必須在委托單上特別列明或另行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協商確定相關費用,若無特別書面委托列明,則乙方僅負責訂艙,甲方口頭委托產生的可能疏漏乙方不負責任。
2.甲方如需對委托進行更改,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一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委托更改的時間要求另見乙方制定的《訂艙注意事項》,因甲方要求更改委托單而產生的任何風險,責任和費用應由甲方承擔。另外,甲方必須全額支付因甲方失誤而產生的返空等費用。
3.開船前甲方應對提單內容進行核對,并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甲方業務經辦人的簽字乙方視為有效)乙方在甲方核對后,根據本協議的有關約定向甲方送交正本提單。
4.若甲方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則甲方在訂艙時須在委托單上注明正確的協議編碼,如逾期提供或不予提供,則視作無協議運價,甲方應按乙方取高不取低的原則支付運費,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確認費用,乙方關于運費確認的要求另見乙方指定的《訂艙注意事項》。
5.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申請,協議管理,并做好相應的保密工作,并對專人給予書面授權權利,如有變化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各方未及時通知多導致的一切風險由未通知方承擔。
第三條:風險責任。
1.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注明日期并蓋甲方印章,乙方不為此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甲方的委托單應在乙方規定的受載日前送達乙方處,對超過受載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可積極協助其進行配載,但不為此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
2.乙方有責任按甲方提供的委托單內容配在貨物,但若甲方實際出運的貨物與委托單內容不符,特別是甲方隱瞞其貨物危險品性質,貨物實際重量,數量,尺寸的,甲方必須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
第四條:費用的收取與結算。
1.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協議下的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多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要求承運人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之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于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可要求承運人于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注;。
(6)可要求承運人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加收所有未付款項0.5%/天的違約金,甲方應在支付欠款的同時支付違約金。
2.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所列選擇第----d---種方式結算全部相關運雜及代墊費用:
a.甲方委托乙方運輸“危險品貨物”,“私人物品”等,甲方必須先付清運費,乙方方可給予簽發提單,乙方并在合理時間內退回甲方報關單據。
b.乙方同意現行簽發提單,甲方保證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前付清費用,乙方在合理時間內拖回甲方報關單據。
c.乙方同意先承運,甲方保證電放貨物前付清全部費用,乙方在合理時間內退回甲方報關單據。
d.考慮到雙方長期友好合作,乙方同意給予甲方貨物裝運后—20---天內的信用期及限制在人民幣----壹--萬元內的信用額度,甲方保證在這個時間前,在業務發生費用不超過信用額度時即付清全部運雜費用。在協議正常執行過程中乙方有權選擇是否在甲方報關單據到期之前的任何時間將其退還甲方;在甲方未支付所發生的運雜費之前,乙方有權扣留操作項下的貨物與提單。
e.--------------------------------------------------------------------------。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發票不作為甲方已付款證明,賬款付訖以乙方銀行的到賬通知為準,甲方不得因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爭議影響費用之結算,本協議下之費用不可扣減,乙方對于因其他糾紛發生拖欠費用情況進行商談,并不影響乙方基于本協議主張任何權利,并采取相應措施。
3.在甲方要求發貨人等相關方直接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之情形,甲方就以書面形式授權乙方直接向發貨人等相關方收取或書面指示相關方直接向乙方支付,并保證按時、足額支付。在相關方付清全部費用后,乙方才交付正本提單,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相關方拒付或逾期不付,則應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并由甲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
第五條:其它。
協議執行期間,甲方如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提單,乙方可要求承運人滯留或者留置該票貨物直至乙方可滯留甲方其它托運貨物提單,并通知各有關單位,聯合終止接受甲方的訂艙托運業務;協議執行期間,如承運船舶的船公司宣布增收各類附加費或提高運價,乙方有權作出調整并按新費率與甲方進行結算。
1.運費金額以甲乙雙方具體出貨時的約定為準,逐次在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托運單上注明,或者另紙書面確認。
2.甲方保證在業務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各類保函應為原件,如為傳真件,效力等同于原件,甲方保證承擔保函中承諾的所有責任。
3.本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對本協議內容需變更或解除,須提前30天用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之附件、附錄是本合同不可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后續修改的任何附加條款也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條款將自動的優先執行,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4.本協議未盡事宜,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政策、法律和慣例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5.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由所在地法院管轄。
6.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貨運代理協議自動終止。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昭信守,有效期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協議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六
依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打算托運貨物,乙方贊成承運,特簽署本合同,獨特遵照,相互制約,詳細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式。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裝備),應甲方請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光,將貨物于天內集中于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接洽到達港批準部署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籌備接受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功課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結束辦好手續時起于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標港。否則按貨規第3條規定承當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告訴甲方做好卸貨預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累贅。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期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0.075元,在裝卸貨進程中,因氣象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品質。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領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障原裝原運,除因船舶保險前提所產生的喪失外,對運送貨物的數目跟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作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輸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矩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達到港辦理。
九、用度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間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支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把柄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分各存一份存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依照交通廳海上運輸治理的有關規定充足協商,作出彌補規定。補充劃定與本合同存在等同效率。本合同提交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七
甲方:
地址及聯系方式:
營業執照號碼:
乙方:
地址及聯系方式:
營業執照號碼:
甲,乙雙方為促進運輸及進出口貿易的發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運出口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海運出口業務代理人,具體代理承辦如下業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甲方責任。
2.1.1甲方必須準確及時提供托運的貨物及相關單證,并保證單證相符,單貨相符。
2.1.2訂艙時,甲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乙方正確之托運單,并加蓋甲方“訂艙公章”或“公司業務章”。甲方對所提供指示、嘜頭、標簽及聯系方式的正確性負責。
2.1.3甲方訂艙,亦應出具書面委托書。并應提供有關出口報關文件,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主、被動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及國家規定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運單內容應注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
2.1.4甲方委托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必須以書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與甲乙方操作人員電話確認,甲方承擔因變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后果。若情勢已發展至無法更改,或違反船公司、海關規定,乙方有權拒絕接受變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時經妥善包裝且堅固適貨的,能經受正常裝卸及遠洋運輸。
2.1.6甲方托運貴重物品,怕擠壓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凍品、冷藏品、危險物品、活動物等必須事先向乙方提出書面聲明,明確指出貨物性質及其防護措施和裝卸、擺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國家不允許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協議第2.1.1至第2.1.7條款各方面責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貨物遺失,滅失或損壞,甲方負責;若因此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2乙方責任。
2.2.1乙方負責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運,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運,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40天內乙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甲方。
2.2.3乙方對已簽收之甲方單證文件負有妥善保管責任,不得遺失。
2.2.4對于因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遺失,滅失,損壞或延遲,甲方作為托運人無權向乙方索賠。
乙方因其過錯確需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應于損害發生后七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乙方不負賠償責任。對于有保價的貨物,乙方按保價金額賠償;貨物沒有保價的,乙方按《海商法》關于承運人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三、結算條款。
3.1費用標準:。
3.2甲方收到乙方運費發票后,應立即核對金額。如在收到發票三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則視為甲方確認發票金額。乙方墊付的費用,甲方實報實銷。
3.3甲方在收到發票后三十日內結清費用。
3.4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執行。
四、特別條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動、體積、重量、件數不符,應于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甲方,并與甲方電話通知確認,甲方亦得及時與乙方書面確認上述更動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乙方有權將貨物正常出運。
4.2拼箱貨物,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甲方付款暫以乙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運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確體積,重量為準,采取多退少補之方式雙方共同確認運價。
4.3甲方付費必須按時結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甲方之任意單證及貨物直至甲方結清應付費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貨人,經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或放棄貨物,目的港所產生之額外費用及退運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五、在執行本協議中若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經協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日起一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執行一年。在協議期內,雙方從事得所有海運出口代理業務完全遵照本協議之規定,不再另簽單獨協議。
七、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乙方:
甲方付款帳戶:乙方收款帳戶:
美金帳號:美金帳號:
人民幣帳號:人民幣帳號: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八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貨及快件經____或_____口岸出口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代理其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和運輸業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件公司提貨。
二、除事先約定外,乙方應自行將貨物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按照公布的班車發車時間和發車地點發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貨物,并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于卡車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文件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文件的貨物。
四、乙方應根據甲方對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資料及單證要求,準備齊全所需單證及商業發票,在明顯位置張貼規定的運輸標志后與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戶自備國家行政機關簽發的有效許可證或配額等正式報關文件,應通知甲方正確使用該文件向中國及貨物終到國海關報關。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確通知甲方使用該文件而造成該文件失效以至該文件項下的'貨物在中國海關或目的地海關無法報關、清關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規定,對攬收的散貨及快件認真檢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貨清單,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單上寫明并加蓋到付章,貨物上張貼到付標簽。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授權書。甲方依據交貨清單制作報關清單。乙方須正確申報貨物品名、價值及數量,嚴禁謊報、夾帶或沖貨行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為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及至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關行為、天氣及交通擁堵等)造成的貨物丟失、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如因甲方未能盡忠職守而造成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申報價值賠償,但每筆交接單快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肆百元人民幣。
七、對于乙方交運的散貨及快件,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良好,而并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類型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八、結算價格(見附表),特殊貨物根據類別另議。
a.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____%時,計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____計算。
b.因貨物品類原因而產生的海關動植檢附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雙方簽定協議前,乙方根據貨量向甲方交納相應預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結算預付款不足時,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號前開具乙方上月交運散貨及快件的清單和運費發票給乙方。
十、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及運費標準有改動,應在不少于____天前通知對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九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貨物于___________天內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___________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起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完畢起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領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____方負擔。
第六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___________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時間裝貨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船,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運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貨物的`數量的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全船的運費的_____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依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簽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十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海運進口貨物的清關及運輸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需在貨物到達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內),向乙方提供進出口貨物完整真實的相關文件(加蓋公司印章)。
2.甲方應保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關稅,增值稅稅單正本或副本后,24小時內提供限額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拒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將負責甲方的換單,報關,納稅,海關驗貨,商檢,衛檢,動植檢,陸運等所有清關及運輸手續。
2.在單據齊全,稅款及時到位的情況下,乙方負責在貨物到港后的5個工作日(最遲不超過7個工作日)內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遲提貨,不追究乙方責任:
(1)海關對貨物申報有異議,甲方未及時提供相關資料配合乙方申報。
(2)海關在貨物檢驗中提出問題,未及時解決。
(3)貨物已通關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遲提貨(甲方書面認可)。
4.乙方需將所有問題的`文件及時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在貨物運到甲方廠區或指定地點的其他地點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貨。
6.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陸運途中的安全。如所運輸的貨物為有害化學品或危險品,需采取相應的措施,以保證不因意外事故而對環境造成危害;如因運輸原因對貨物造成的損壞或因運輸不當而產生的其他不良影響,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7.乙方需在提貨后7日內向甲方提供報關單原件并返還甲方提供的相關政府批文。
三、收費標準。
1.集裝箱貨物收費標準:
(1)20英尺集裝箱,包干費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裝箱,包干費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費包括:港雜費,商檢費,動植物檢,衛檢費,回空費,陸運費,報關費,勞務費,通關費,普通換單費。以上包干費不包括:海運提單換單費,海關驗貨擺箱費,特殊貨物熏蒸費,消毒費,洗箱費,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箱費,轉棧費,滯箱費,滯報金。)。
2.拼箱貨物收費標準:
(1)每票貨物包干費_________元。(包括:報關費,勞務費,通道費,錄入費,三檢提貨手續費,倉儲費,陸運費)。
(2)換單費實報實銷。
四、結算方式。
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后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后十日內付款。
五、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個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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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十一
協議編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甲方:(委托方)。
地址:
電話:傳真:郵編:
電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地址:
電話:傳真:郵編: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開拓出口渠道、在營銷上發揮各自優勢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產品給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戶(以下簡稱“外商”)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總則。
本協議為建立甲、乙雙方間法律關系的總協議,甲、乙雙方將就每一批實際出口的貨物簽訂具體的《收購合同》;雙方所簽訂的每一份《收購合同》均自動受本協議約束,如有沖突,以本協議規定的為準。
二、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產品,有關產品的具體數量、質量、規格、價格、付款方式、交貨期、目的港和保險等條件,由甲方與外商自行協定并且直接對外商負責。因出口貨物的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等問題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負責根據其與外商商定的交貨期安排生產,并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三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的出口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裝箱情況等資料,并提供《商檢換證憑單》,以便乙方按此資料向海關申報及履行相關手續。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與實際出口貨物情況不符,而造成海關扣柜或處罰時,由此造成的延誤船期和延期交貨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及其帶來相應損失。如有其他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承擔各自責任及費用。
3、甲方負責安排遠洋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船訂倉事宜,并及時將船公司提柜紙傳真給乙方,并告知該船的截關日期;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提柜紙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廠至深圳碼頭的拖車,并承擔此段的拖車費用;乙方負責向海關申報貨物出口,并辦理有關出口報關的一切手續,并承擔相應的報關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負責在出口貨物裝柜后按照實際裝柜情況填制《收購合同》,并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蓋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裝箱資料后,應及時對甲方的出口業務免費制作全套單證。并安排報關出口。若非客觀原因造成出口耽誤而引起客戶索賠,乙方應負責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衍生之費用。
三、退稅。
1、退稅由乙方辦理。
2、甲方應在貨物出口報關后三日內向乙方交付涵蓋相關《收購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在此之前,乙方無義務向甲方支付相關《收購合同》中規定的稅款。如甲方在貨物出口報關后三十日內未能將上述票據交付給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據未能通過退稅主管機關的審查,則甲方無權依據《收購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購合同》規定的稅款;乙方已經向甲方支付稅款的,甲方應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2)乙方在收到外商開出的、以乙方為收益人并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證后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到信用證金額的%按照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或。
(3)乙方在相關《收購合同》生效后三個工作日內,將《收購合同》項下貨款總額的`%支付給甲方作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2)乙方在貨物出口報關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蓋相關《收購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后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后,并扣除%的手續費,將余款支付給甲方。
(3)乙方在外商開出的遠期信用證得到開證行承兌后三個工作日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后,并扣除%的手續費,將余款支付給甲方。
3、無定金貨款支付:
甲方負責催促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后日內將該批出口貨物的全額外匯貨款付到乙方帳戶;乙方在收到該筆外匯貨款后,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的匯率將所收外匯折合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五、收匯。
甲方應確保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后內將全部外匯貨款支付給乙方,以便乙方核銷外匯。如外商未能如約支付全部外匯貨款,則:
起的三個工作日內歸還該筆貨款的義務,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利息損失和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無義務按其與甲方所簽訂的收購合同支付貨款且免除任何有關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導致乙方不能核銷外匯遭受有關部門的處罰,甲方應承擔責任并補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六、核帳。
1、甲、乙雙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發生的業務往來帳目進行核對,并就未能及時按照本協議及《收購合同》執行的問題(如增值稅票的提供、延遲收匯等)進行磋商,提出雙方均可接受的處理意見。
2、甲、乙雙方就每月核帳結論及相關問題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作為下個月核帳的基穿。
七、其它。
1、乙方對甲方委托的業務必須絕對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間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戶的有關商業資料(辦理出口許可證、報關、外匯核銷等手續時向國家有關部門申報除外)。
2、如國家出口退稅政策或匯率發生變化,雙方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
3、本協議書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關于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1991年8月29日發布)的規定執行。
4、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6、本協議書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授權人簽字:授權人簽字:
公章:公章:
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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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十二
受托人: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
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訂艙專用章式樣;
附乙方領單印簽章或是指定人員:_________。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十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企業注冊地址: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寧波天時利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719號華宏第五大道9樓。
電話:0574—87025628。
傳真:0574—87025601。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出口貨運業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訂艙。
1.1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提供復印件備案。
1.2甲方在開船前七天或航班起飛前3-5天用傳真委托書或正本委托書的形式向乙方進行委托訂艙。委托訂艙的同時,甲方應在托書上寫明運費、船期,甲方送交或傳真的委托書應有甲方的印章或有業務人員的簽名。如委托書上沒有印章或簽名的,乙方有權拒收委托書。
1.3乙方在收到甲方委托書后即開始訂艙,以傳真形式確認船名、航次、提單號,以及接送貨物的地點、方式、時間、聯系人等。
1.4甲乙雙方在操作每票業務時都將嚴格執行海運出口集裝箱操作條例和航空出口貨物的。
操作條例。
第二章雙方責任。
2.1甲方提供之出貨委托書必須包括:托運人、發貨人、收貨人、通知人、起運港、目的港、交貨地、嘜頭、件數、中英文品名、毛重、體積、運輸條款、海洋運費支付方式、國內費用支付方式、運輸裝箱方式、委托公司聯系人、電話、傳真。
2.2甲方提供乙方用于清關的報關文件應完整、有效,并必須嚴格按照中國海關規定,如因報關文件的瑕疵導致無法及時報關,乙方不承擔責任,如違反“海關法”及相關法規,乙方可以退還甲方不予報關,由此產生任何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2.3甲方在單證操作方面的任何變更修改包括電放,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任何口頭通知。有關保函必須提供正本給乙方留存。
2.4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預付改為到付、到付改為預付的,應在船舶到達目的港前7。
天或者航班到達目的港前1天之前書面通知乙方。如貨物在目的港被提取,乙方對此不負責任。
2.5甲方在貨物出運后因修改運/提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臵方式,要求乙方代發電報通知有關承運人的,應書面委托乙方,由此產生的費用及責任由甲方負責。
2.6甲方送乙方倉庫的貨物,如有破損、受潮、嚴重變形等,乙方有權不予接受。
2.7甲方發出委托書后,乙方已訂妥艙位,甲方要求撤銷委托的,甲方除承擔本協議的義務外,亦應賠償因撤銷委托而給以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8甲方應依約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如甲方委托乙方的業務發票開給第三方的,則甲方負有連帶付款責任。
2.9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清關文件,不錯報、不漏報、不遺失,做好每份單證的交接、簽收工作,在甲方支付完畢所有費用后,乙方有義務將相關單證退還甲方。反之,如甲方沒有支付完畢所有費用,乙方有權利暫扣相關單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10根據航空公司的規定,對于貨主的隨機文件,航空公司只予傳遞,不負遺失責任,甲方自行決定文件隨機或是直接寄交收件人。乙方不承擔保管隨機文件的義務。
2.11乙方必須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于第一時間遞交甲方,便于甲方及時付費。
由拒付運費,否則乙方有權留臵甲方單證及貨物.
2.13如甲方及發,收貨人在出運.轉運,收貨過程中由于申報與箱內實際貨物不符等原因引起的滯留,棄貨等糾紛,甲方和發貨人承擔責任.
2.14凡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收取的有關甲方定艙貨物的新有額外費用,乙方將根據實際承運人的費用清單全額向甲方收取.
2.15甲方保證收、發貨人的真實存在,如因收、發貨人不實造成甲方損失,或因此原因引起的滯留,棄貨等糾紛,甲方和發貨人承擔責任.
2.16危險品未按規定申報,所有后果及法律責任甲方自負。
2.171甲方訂艙提單顯示的收貨人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箱付款或被海關扣留等等事宜,因此在目的港而產生任何費用,甲方有義務承擔支付相關費用和責任,乙方有權滯留甲方相關有效單證,直到問題解決;2簽發pp/cc單子,甲方需先行付款(在乙方支付船公司之前到帳),等目的港確認費用已收和扣除相關代理費用后全額返回.
第三章費率及傭金。
3.1海洋運費及相關費用以雙方確認為準。但如系甲方自行與船公司約定運費的,則以船公司開出的帳單為準。
3.2thc、文件費:按照各船公司公布的標準收取。edi、電子電子裝箱單發送費根據雙方約定支付。
3.3如果發生其他額外費用,雙方書面逐一確認。
3.4甲方同意如果后續沒有已定艙貨物,在領取最后一票提單時,向乙方支付前期所有運費,無論時間上是否達到協議約定的付款日期.
3.5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因海關、三檢或非乙方人為操作所發生之查驗、沖關、待時等實際費用。
第四章運費的授信額度。
方需提前向乙方支付超出部分的運費.
4.2經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給予甲方每月運費授信額度為usdrmb()。
第五章費用結算及期限。
5.1乙方在貨物出運后按本協議或甲方委托書所確認的內容或海運慣例,開具發票并隨付清單,及時送交甲方。
5.2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費用確認件,無異議確認后,乙方將根據確認費用收取。
5.3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5__種方式結算運費:
[1]付款放單;
[2]備用金;
[3]同城托收無承付;
[4]開航后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所有費用;
[5]每月10號之前支付上個月自然月運費(遇節假日順提前),乙方可于每月10日。
之前傳真甲方上個自然月的對帳清單,甲方收到清單后必須于3日內書面確認(逾期不確認,視為無異議),并于當月約定日前付費(遇節假日順提前)。
5.4如果超過付款期,甲方應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額萬分之八的違約金。對甲方逾期未付款項,乙方有權就已發生業務的累積欠款及違約金一并向甲方主張權利。如甲方逾期付款到達15天,乙方有權拒絕代理甲方委托出運貨物或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5.5甲方同意,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乙方有權選擇扣留有關的運輸單據或報關單據或貨物直至甲方付清所欠款項,并且不影響乙方采取其他的救濟方法。
第六章索賠。
6.1因貨物運輸而引起但任何索賠,對于海運貨物運輸代理,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規定(對于空運貨物運輸代理,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在給予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系人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系人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依據)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系人代表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向船舶承運人提出索賠。
6.2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系人提出索賠要求時間超。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十四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托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托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并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貨物出口托運單內容應包含所托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托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托運單中應明確注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貨物出口的范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于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于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盡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后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并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于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周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后一周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于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托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還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采用付款后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后,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托貨物絕不屬于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其托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后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乙方: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十五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精神,為確認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國際空運進出口,海運進出口,國內運輸和倉儲以及關聯倉儲等一攬子的物流服業務。當事人雙方本著合法原則、平等互利等價有償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一、委托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為其提供國際空運進出口,海運進出口,國內運輸和倉儲以及關聯倉儲等業務。
2、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準確的業務服務指令,指令的形式應以甲方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人簽署的書面或影印電郵文件等合法形式發給乙方,即甲方應將每單業務指令提前24小時以《貨物運輸\倉儲委托書》等合法文件通知乙方,并經乙確認后生效,包括:貨物品種、數量、體積、重量、運輸時間、裝運地點,運輸方式等要求以及收貨人、收貨人地址、電話和卸貨地點等信息。由于甲方的業務指令過錯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須承擔過錯責任。
3、雙方約定每單貨物的指令即《貨物運輸\倉儲委托書》雙方簽署生效即為本協議的運輸協議附件,附件內容與本協議正文條款具同等效力;當附件《貨物運輸\倉儲委托書》與本協議發生條文沖突時,以附件條文內容為優先適用。
4、甲方提供貨物運輸途中需要的相關證明文件,規范單證文本:如《貨物送貨單》、《貨物調撥單》等。
5、甲方對每單業務指令應明確指定專人負責甲方業務協調,便于與乙方的聯系、溝通,解決日常往來業務問題。甲方指定人員有權對乙方的業務服務過程進行監督、指導和質詢。
6、貨物在送達驗收前,甲方需要變更運輸計劃(托運時間、運達地點)或者取消托運的,可以與乙方協商變更協議內容和運費變更事宜。
7、甲方貨物應按國際慣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約定形式對貨物進行合理包裝,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未按國家或協議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甲方負責。
8、保證所托運或倉儲保管貨物不屬于相關國家限制性或禁運物品。
9、按時結算支付乙方運輸費用。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應具備行業要求的所承運貨物的運輸資質和裝卸業務資質。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業務指令要求到指定地點提貨,按時送貨到指定的收貨地址和收貨人;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后,及時通知收貨人憑有效證件提取貨物,必須將《貨物送貨單》交收貨方進行簽收。
3、運輸期間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貨物運輸即時信息,詳細告知甲方要求了解的運輸實時信息及貨物交付的相關詳細信息。
4、雙方應明確約定每單貨物的發貨地點和交貨地點的裝卸負責方;若乙方承擔的貨物裝卸則裝卸費應該包含在運費中協商,不再單獨計算貨物的裝卸費。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運輸貨物遲延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及時協商調整解決運輸變更事宜。乙方將按照過錯責任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如因國家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運輸不能或運輸貨物遲延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證明材料;雙方及時協商調整運輸計劃變更事宜。但是乙方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的貨物在發貨地點交付給乙方驗貨簽收后,運輸期間貨物的安全風險責任由乙方負責,直至終點交付收貨人驗貨簽收貨物為止。
8、乙方應以適當安全的運輸方式運輸甲方貨物;并書面指定業務熟練的業務代表負責與甲方負責業務人員的協調,保證日常的聯系、溝通,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9、收貨人未及時提取貨物的,乙方應承擔善良管理人義務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積極及時協調指導處置貨物;乙方合理適當處置保管承運貨物,并通過協商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額外貨物合理保存保管處置費用。
10、對因甲方、收貨人過錯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經濟損失賠償責任。
11、由于乙方過錯而造成甲方貨物損壞或丟失,乙方將負責賠償,具體賠償金額按國際貨運協會及中國有關法規的標準或者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并于貨損生后2周內提供書面報告,30日內將賠償金額付給甲方。
12、貨物損耗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損耗量在法律規定或約定標準范圍內,保管人不承擔責任;超過標準范圍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責任。
13、由第三方造成的貨物損壞或丟失,乙方不負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甲方向第三方或保險公司索賠,并提供相應文件。
14、乙方人員由于實施本協議而接觸到的甲方文件,乙方應妥善保管并承擔保密責任。同樣地,甲方須對乙方提供的價格,操作流程等所有涉及業務的文件資料妥善保管并承擔保密責任。
15、當貨物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損失,甲方將不得追究乙方責任,免責范圍:甲方自身或甲方的收貨人的過錯;甲方產品自身的缺陷;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造成的。
三、操作流程。
乙方將履行乙方的標準操作程序,每單委托運輸貨物具體操作細節需甲乙雙方協商。
1.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負責,保險索賠具體事宜由甲方負責,乙方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法律文件。
2.在運費結算時,甲方對運輸途中合理損失之外因乙方過錯原因造成的貨物短少、貨損等在途損失按照甲方貨物實際損失價值進行賠償。
五、費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協議涉及的費用及費率詳見乙方報價單;甲方可依據報價單對每單業務的具體費用單獨協商。
2、乙方憑收貨方簽收的《貨物送貨單》和甲方《貨物運輸\倉儲委托書》復印件,按協議約定價格向甲方申報結算費用。
3、費用時限:每單業務費用自本協議簽署起1年內結算有效。
4、付費方式:月末結算60天內付款。乙方于每月30日前出具上月完成各單服務費清單并寄給甲方,甲方收到結算單并確認無誤后五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開發票(若超過五天未回復,則視為同意);乙方在甲方確認無誤后五個工作日內開好發票給甲方,如果甲方未按時將費用付給乙方,乙方有權以該筆費用為基數,向甲方收取一定的逾期罰金(視具體情況而定)。
5、發票地址:所有由本協議及其附件項下產生的發票若非有特殊約定都應交至甲方辦公住所地址。
6、稅費以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同意,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稅)按照法律、法規及當地政策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擔,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甲方、乙方各承擔一半。
六、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七、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訴訟費用及律師費、差旅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4、修改。
1、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并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當生效變更協議之內容與本協議相關條款沖突時,變更協議的條款優先適用。
2、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執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
3、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生效和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2、本協議有效期從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有效期2年。到期后若雙方對本協議沒有異議,本協議將自動延長二年。
3、本協議生效后,當出現下列事由,對方有權要求終止協議,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及本協議附件中的有關規定,從而影響本協議的實現或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而不能取得對方的諒解;任何一方喪失履約能力,且該方未在30天內提供擔保或采取有效措施以恢復履約能力。
4、本協議終止后,非因不可抗力等造成不能履行的因素,協議雙方仍應本著職業道德,將正在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具體業務履行完畢。
聲明:甲乙雙方在此聲明將完全執行本協議,包括附件及相關文件。
甲方:乙方:
日期: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十六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電話:傳真: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電話: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依照國家相關運輸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并且雙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___月__日止,到期是否續約由雙方協商后處理。
二、業務范圍。
乙方為甲方提供從至全國的航空貨物運輸服務,具體航線、航班及價格以合同附件《航空運輸價格協議》為準。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視當日的貨量向乙方提前預定所需航班艙位。若存在大批量貨物,甲方應盡可能提前一天預報給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承運之貨物必須符合國家和民航總局有關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違反國家禁。
運物資的有關規定。
1、乙方應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艙位;。
2、乙方有責任將甲方交予乙方承運的貨物安全、準時地按指定航班運往目的地;同時,在運力緊張的情況下,乙方應優先保障甲方的貨運服務。
3、乙方在接收甲方貨物時,應對貨物的包裝情況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場提出,否則視為甲方貨物完好交運。
4、乙方向甲方無償提供運輸信息查詢及反饋服務。
5、如遇航班取消、延誤等原因造成貨物滯留或因其他特殊情況導致甲方交運貨物無法按既定時間送達目的地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見進行處理;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在乙方運輸期間,貨物出現損毀、滅失、盜搶、污染、變質、潮濕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補救措施。
7、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運輸過程中貨物損毀的相關事故報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證明。
四、違約責任和賠償。
1、乙方沒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進行出港上站,則予以一定的處罰,處罰標準為。
2、在甲方客戶已委托甲方投保的情況下,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負責事故發生之日起20日內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證明,保險公司免賠額部分由乙方承擔。未及時開具相關證明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若甲方客戶未委托甲方對貨物投保或保險公司理賠未果,客戶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賠的,若屬航空公司責任,損失由甲承擔20%,由乙方承擔80%:若屬乙方責任,則由乙方全額賠償損失。
4、在乙方運輸期間,貨物發生上述事故,無論因何原因,乙方須在7日內向甲方出具事故證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20日內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證明。
未能在此約定期間提供有效正式證明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5、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違約,甲方可根據損失情況向乙方索賠。乙方應付給甲方或甲方客戶的賠款,甲方有權在運費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艙位每月超過三次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每月超過5次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甲乙雙方協商簽署得《航空運輸價格協議》收取,如價格發生變動,應該以航空公司的調價額度增減幅度的差價為參考,該價格須有雙方蓋章確認,并注明執行時間。
2、甲方通過乙方承運的貨物,若為乙方正單開出的運單,到達港口提貨費用不得超過0.2元/公斤。若為乙方分單開出的運單,到達港口的提貨費用不得超過0.3元/公斤,否則,超過費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當月運費中扣除。
3、甲乙雙方約定90天為一結算周期。結算之前,由乙方將有關運費統計匯總成立,蓋上財務章后給甲方(不包括復印件、傳真件等),由雙方進行對帳,賬目核對無誤后,(乙方向甲方開具并提供公路內核發票),甲方于收到發票10個工作日內支付該周期款項,未及時支付的按應付款項的0.1%/天交納滯納金。但因法定節假日或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的,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六、其他事項。
1、合同約定范圍內之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且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終止時,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達成一致后,方可解除。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附件。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運輸許可證(國內航空貨。
2、甲乙雙方協商簽署的《航空運輸價格協議》。
甲方:甲方代表:聯系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戶: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十七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都跟協議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海運出口運輸合作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甲,乙雙方就有關海運出口,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等方面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國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運輸服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乙方訂艙時,應提供相關出口報關文件,依據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訂艙時,乙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海運托單,托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開發票客戶名稱。托運單內容應注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如果托運單內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并及時告知乙方中轉港信息及目的港情況。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的乙方單證文件負有責任,不得遺失。另外,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按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2.5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體,骨灰和活動物之運輸。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2.6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2.7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并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委托的貨物正常出運。
2.8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乙方付款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抵達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確認體積,重量為準,采多退少補的方式確定運費。或者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核,如果甲方錯誤,乙方來回合理車費甲方承擔(限_________元人民幣內),為了減少在甲方倉庫問題上爭議,甲方雙方遵守如下規定:
(1)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進倉通知書上乙方有義務填寫相應內容),甲方倉庫有責任根據托運單,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庫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主動出具倉庫收貨回執。乙方有義務讓相關人員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是全權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應在送貨時及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2)乙方送貨如是多筆貨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倉庫,乙方提供進倉通知書,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資料,規格等要求甲方分貨,如果一切分貨資料正確,人為錯誤,后果甲方承擔。
2.9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問超收差額。
2.10甲方于每月初將上個月乙方欠費清單傳交乙方。乙方需于三個工作日予以確認,如有疑義即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如無疑義最遲應于收到甲方運費清單后的五個工作日之內付清運費。運價生效日期以開航日期為準。
三、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費用,并簽發提單。
3.1海洋運費以美元結算。如以人民幣結算,匯率暫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
3.2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發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負有支付的義務。
3.3乙方對于應付給甲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協議的約定方式支付,不能隨意扣減或拒付。
3.4如遇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準時付費,乙方除承擔所欠費用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有權在海外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包括提單,外匯核銷單,退稅報關單等),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貨港之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協議終止
4.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確認通知對方財務部,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后本協議才能自動終止。
4.2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五、協議更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六、法律與仲裁
6.1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只使適用于公司。
6.2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關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6.3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6.4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效以法定程序照章辦理。
七、協議生效
7.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應結清所有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行。
7.2本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_________年為限,協議期滿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年。
7.3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執行。
7.4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有效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八、特別聲明
8.1甲方原則上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的訂艙,如乙方有危險品或半危險品貨物要委托出運,須提前和事先書面和電話通知甲方。如若違約,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8.2乙方的`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航期后再行安排訂艙裝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之責任。
8.3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轉港更改運輸方式的,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及有關費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預結算費用前,甲方有權暫停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4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如逾期未提貨,目的港產生之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自行承擔。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九、本協議于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十八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運出口貨運業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職責:
1.作為甲方的貨運代理,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海運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關信息。
2.甲方應根據出口貨運委托書的要求,填制內容正確、完善、真實的委托書并加蓋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裝船舶或船公司則應在委托書上注明。
3.乙方應對甲方的出口貨運資料進行認真的審核,根據甲方要求的裝箱,效期及備貨情況進行配船,并及時將配船艙回單交甲方以便安排有關事宜。
4.甲方負責按時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資料及相應的配合(資料:收貨人全稱、地址、電話、貨物名稱、型號、數量、毛重、凈重、立方數、目的港、單價、總價、海關編碼、核銷單、報關委托書等,以便我司做單證用)甲方須提前7天提供給乙方,如提供資料等遲延原因而導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資料,須出具書面更改單,在船開航前天通知乙方,如因變更資料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臺灣基隆海運費:usd230/20’上海至工廠內陸運價為:rmb1870/20’。
二、費用與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當月海運費及有關費用。
(1)付款放單(2)備用金(3)轉帳(4)匯票。
2.甲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海運費及有關費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責任,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貨物、提單和有關單據,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船開航后第二天,直接將電放提單傳真給貴司。并在35天內,在甲方結清貨款的前提下,將核銷單退給乙方。
三、其它條款:
1.出口貨運委托書是協議的組成部分,是本協議分期執行協議標的的要約與承諾。
2.協議的海運費及國內段有關費用,如遇國家頒布價格和船公司運價調整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作好相應調整。
3.本協議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4.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到期雙方如無異議,協議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或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十九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托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托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并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貨物出口托運單內容應包含所托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托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托運單中應明確注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貨物出口的范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于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于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盡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后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并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于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周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后一周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于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托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還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采用付款后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后,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托貨物絕不屬于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其托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后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電話:_________ 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訂艙專用章式樣;。
附乙方領單印簽章或是指定人員:_________。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二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郵箱:
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貨物運輸代理中的權利義務,維護貨物運輸代理合同雙方的權益,規范貨物運輸代理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_________省_________市至全國的貨物運輸事項,乙方代理事項包括:
1、代為委托符合條件的司機承運貨物。
2、代為安排司機提取運輸的貨物。
3、代為安排司機交付運輸貨物給收貨人。
4、代為委托司機辦理收貨人簽收運輸單證并轉交給甲方。
5、根據甲方要求代為購買運輸貨物的_____。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在每一單運輸前應將運輸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尺寸、包裝狀況以及收貨方名稱、電話、收貨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書面告知乙方,由乙方轉告司機。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運輸的貨物的包裝及相關標識應符合國家相關部門的標準要求以及公路運輸安全的要求。
3、甲方對于貨物尺寸超長、超高、超寬以及對運輸有特殊要求等情形,應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告知司機采取相應的運輸方式。如需要特殊加固車廂時,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4、如甲方需運輸的貨物屬于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國家限運物品以及需要辦理檢疫、商檢、海關、公安、林業手續的貨物,交運前,甲方應提供有關機關的準運證明,并使運輸的貨物及其包裝適合公路運輸的要求。
5、甲方承擔貨物裝上運輸_____前及卸下運輸_____后的全部責任。
6、甲方應按照運輸貨物的實際價值委托乙方購買運輸貨物的_____,如貴司申報貨值與貨物實際價值不符時,貨物出險后的貨值的差額部分將無法獲得賠付,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將由貴司承擔。
7、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保持通訊暢通,在雙方約定的時限內準備接車收貨。甲方有權隨時了解運輸貨物在途情況。
8、甲方在乙方_____出發后變更送貨目的地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變更的詳細情況通知乙方及司機,并承擔因此增加的費用。
9、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
10、甲方委托的貨物必須是符合條件運輸的,不能有違禁品。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以及運輸貨物的實際情況,代為甲方委托符合運輸條件的司機及_____。
2、乙方應要求司機:按照約定的時間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提取運輸的貨物,并對運輸的貨物的外包裝進行適當的檢查。如發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明顯不適合運輸時,應暫停提貨并告知甲方,甲方應盡快告知乙方及司機處理結果。在甲方確認對貨物進行運輸及該貨物外包裝適合進行運輸時,司機應按合同約定為甲方承運該貨物。
3、乙方應告知司機在裝車時應與甲方人員核實所裝貨物的品名、件數及包裝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司機辦理裝貨事宜。裝車完畢,甲方應將隨貨同行的有關票據,收貨人姓名、電話及詳細卸貨地址等資料一并交與司機,以便運輸途中備查和到達目的地后及時交貨、簽收。
4、乙方應要求司機在約定的期限內將甲方的貨物安全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5、司機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_____本身機械故障等),不能正常行駛時,應對貨物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如_____完全失去運輸能力,乙方應另行代為委托_____承運,將貨物完整無損的送到收貨地點,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及相關費用。
7、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委托運輸費用,另行商議。
2、_____:甲方自行購買_____或委托乙方代購_____,_____費率另議。
3、結算方式:每月5日前核對確認上個月的費用,乙方開具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后30日內以轉賬支票或現金支付運費。
五、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運輸的貨物遲延到達,乙方應承擔遲延到達的違約責任。由于司機的過錯,造成運輸的貨物遲延到達,司機應承擔遲延到達的違約責任。
2、從貨物裝運上車時起,至貨物運抵目的地卸車交付完畢時止,司機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損壞負責,乙方協助甲方向投保的_____公司對貨物損失進行索賠。
3、貨物錯運目的地,由司機無償運到約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按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理。
4、甲方錯報運輸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尺寸、包裝狀況以及收貨方名稱、電話、收貨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甲方承擔相應增加的費用。
5、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運輸的貨物的包裝及相關標識不符合國家相關部門的標準要求以及公路運輸安全要求的,或對于貨物尺寸超長、超高、超寬以及對運輸有特殊要求等情形未提前告知乙方,因此造成貨物滅失、損壞的,乙方及司機不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因此造成交通事故或給乙方、司機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用、運費的,應承擔遲延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國際海運運輸協議書(實用21篇)篇二十一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天、航班到港前?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盡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后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并回傳。
a.先付款,后退單;。
b.后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于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第四條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前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后,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