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沖突,維護組織的穩定發展。小編整理了一些規章制度的實施細則和操作手冊,供大家參考。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一
1項目部無項目部的質量管理制度,罰款1000元。(必須包含圖紙會審、設計修改、技術交底、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和審批、工序交接、質量檢查評定、質量獎罰、質量例會、工程實體檢驗檢測、總包對分包質量管理、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制度)。
2項目部無詳細的質量計劃,罰款200元。
3項目部質量員、資料員無證上崗,各罰款500元。
4項目部與分包無質量責任書,罰款500元。
5施工用的測量計量工具未按規定進行強制性檢定的,每一件(項)罰款100元;施工現場缺測量計量工具,每一件(項)罰款200元。
第五條、施工質量問題處罰。
1鋼筋表面嚴重生銹,有油漬、漆污每處罰款100元。鋼筋安裝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每一個(處)罰款300元。
2混凝土現場攪拌沒有掛級配牌或無過磅及記錄,罰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縫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留置,每處罰款200元。拆模試塊不是同條件養護的每組罰款1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變形縫、施工縫、后澆帶、穿墻管道、埋設件處滲漏,每處罰款100元。
4現澆結構構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規范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
5砌筑砂漿拌和時不掛牌或不按設計配合比,每發現一次(處)罰款50元;如以上兩種情況同時發現,每發現一次(處)罰款100元。
6砌體工程的砂漿飽滿度抽查三組,其中一組或一組以上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元處理。
7砌體留直槎不按規定留拉結筋,或拉結筋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8砌筑時發現干磚上墻,罰款100元。
9構造柱處砌體未按規定留馬牙槎,每處罰款50元。
10地坪嚴重起殼、起裂、起砂面積大于200cm2,每處罰款50元。
11凡踢腳線空鼓長度超過30cm,每處罰款30元。
12鋁合金、塑鋼門窗邊框滲水,每處罰款50元。
13管道后墻面未粉刷或嚴重不平,每發現一處(間)罰款50元。
14外墻面磚、室內瓷磚、地磚起殼空鼓,每處罰款50元。
15屋面、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滲漏不論范圍大小,每處罰款200元。16欄桿凡陽臺、外廊、室內回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未做防護欄桿,每處罰款500元;防護欄桿高度小于1.05米,每處罰款200元。
17窗臺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護措施的,每處罰款100元。
18明裝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處罰款100元,地漏周邊滲漏和穿接板套管處滲漏每處罰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樓滴漏水每處罰款50元。
19、管道穿過墻壁和樓板沒有規范要求設置套管,每個(處)罰款50元。
20、管道穿過結構伸縮縫,抗震縫及沉降縫敷設時,沒有按規范要求采用柔性連接,每處罰款200元。
21、插座開關接線不符合規范規定連接,每只罰款50元。
22、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驗收未經監理、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無會議紀要和簽到表的罰500元。
23、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未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的罰款200元。
24、檢驗批、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材料報驗等要求監理工程師檢查認可的項目,如未按規定實施的每項罰款100元。
25、鋼筋原材料的質保單不符合要求的每項罰50元;抽樣復試未按規定執行每項罰100元。
26、焊接接頭復試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10元。
27、混凝土澆搗無坍落度檢查及記錄或檢查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大體積混凝土施工無測溫記錄或記錄不符合要求的,罰款200元。
28、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測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灌水測驗,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八)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凡遇與國家、行業、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有沖突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二條、本《制度》經公司、辦公會議通過,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公司總裁負責全面領導工作,生產副總裁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生產技術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生產副總裁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制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四、督促、檢查、考核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五、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六、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生產技術部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二、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三、作為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四、應當經常性的深入各車間(部室)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五、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六、負責監督特種設備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并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七、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審議;勞動保護用品的審議。
八、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第八條、部門、車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二、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三、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的制度。
四、組織本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采取整改措施。
五、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六、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立即向上級報告并負責查明原因。依據“三不放過”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七、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八、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臨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九、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處分意見。
第九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一、嚴格執行公司、部門、車間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二、具體布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三、負責檢查、監督、考核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
四、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五、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并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六、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七、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部門、車間安全員職責。
一、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二、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考核工作。
三、負責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四、參加部門、車間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五、經常了解本部門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情況。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六、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七、負責新調入的職工和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門安全教育、考核、檢查記錄。
八、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班組安全員職責。
一、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二、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三、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匯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四、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五、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二條、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一、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二、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三、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四、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三條、生產技術部作為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裁、生產副總裁的領導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設置生產技術部總經理為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即為部門、車間、班組級生產安全員。
第十五條、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六條、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車間)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十八條、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考核內容: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車間級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志、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后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設備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設備運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為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前后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試產等。
第十九條、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條、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各級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二十二條、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三條、特殊工種操作人員(電工、鍋爐工、電氣焊工、起重工、駕駛員等)必須按《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部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五條、部門、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或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條、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八條、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條、安全技術考核:
一、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核證》,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未經安全技術考核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嚴禁帶病運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和北京市認可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在離開崗位6個月以上時,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第七章、安全防范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五條、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征、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后果等。
二、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六條、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生產技術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后返回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一、由于人為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糾正。
二、由于設備設施、線路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三、對于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于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
四、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設備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生產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條、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運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
第四十條、壓力容器的管理和監督由工程設備部負責。
一、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匯總、上報壓力容器的年、季度檢驗、維修計劃;
二、負責壓力容器的登記,檔案資料的審查、總結。
三、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考核;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使用情況;
四、負責壓力容器安全事故調查、上報,并對事故防范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壓力容器嚴格按國家規定定期檢修,定期試壓探傷和變形測定。一般壓力容器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等)每半年校對一次。
第九章、電器設備、設施運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北京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四十三條、電器設備、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并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四十四條、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嚴格執行臨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經批準的使用后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六條、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設備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條、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章、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與職業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第四十九條、在各類項目施工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確認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有效;
二、與施工單位簽定安全管理協議,明確責任;
三、施工人員憑身份證辦理公司臨時出入證;
四、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入公司安全教育,并有記錄。
第五十條、工程設備部負責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糾正、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違章行為。施工現場必須有一名專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監督。
第五十一條、施工現場不得冒險作業。對有可能造成事故的溝、口、孔、洞要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防護措施;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現場周圍有用電設施的,應采取斷電或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五十二條、高空作業必須有切實可靠的防護措施;作業者必須有身體健康,有高空作業常識的人擔任。作業者不得飲酒;嚴禁拋擲工具、材料;禁止兩人同時在梯上作業。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況,禁止高空作業:
一、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
二、登高梯子間距大于40cm或捆-綁不牢靠的;高3米以上,無人監護的;
三、作業面下方工作人員未戴安全帽的;
四、距離普通電線一米以外;普通高壓電線2.5米以外,無安全措施的;
五、天氣惡劣(如風6級以上、雨雪天氣等)影響施工安全的;
六、登高作業器具不全或存在安全隱患的。
第五十四條、使用起重吊裝機械,必須按操作規程執行。吊裝前必須檢查安全制動裝置,確保安全可靠;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使用;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嚴禁無計劃作業。
第五十五條、嚴禁利用公司的管道、電桿、機電設備、生產性建筑物做吊裝錨點;利用廠房預埋吊鉤進行吊裝時必須進行檢查。
第五十六條、施工現場使用電器設備、導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管理。
第五十七條、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必須查明原因,做好防范措施。經有關部門復查同意后,方可復工。
第十一章、危險物品安全管理。
第五十八條、危險物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等性質,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壞。因此,對危險物品的生產、運輸、儲存、使用時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危險物品必須按其性質分別儲存;必須有明顯標識。庫存量不得超過有關安全標準;庫房實行雙人、雙鎖、兩本賬管理。
第六十條、有毒有害物品,嚴禁用手直接接觸;領用有毒有害物品,必須有主管部門兩人簽字,方可發放;使用后的廢液必須嚴格保管,定點回收處理。
第十二章、勞動保護與職業衛生安全管理。
第六十一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應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第六十二條、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驗收時,必須同時設計、審查、嚴守安全衛生設施。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應參加項目的設計、審查、驗收。凡不符合勞動保護要求的項目,不得施工和投產。
第六十三條、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必須有相應的勞動保護設施,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十四條、對作業場所的照明、空氣質量、噪音、粉塵濃度等,應定期進行檢測,必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護措施。
第六十五條、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必須穿戴和使用相應的防護有效的服裝和器具。
第六十六條、在生產和散發有毒有害物質的區域內,不得設置休息室、更-衣室和宿舍。
第六十七條、對生產和散發有毒有害的生產設備,應加強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必須杜絕跑冒滴漏。對各種防塵、防毒設備,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報請主管副總裁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第六十八條、對從事高溫、有毒、有害和特種作業中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第六十九條、做好女職工保護,要嚴格執行《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有關規定。不得使用未成年人。
第十三章、傷亡事故于職業病安全管理。
第七十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部門必須積極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要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七十一條、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聽從指揮;各部門應協同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
第七十二條、事故發生后,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第七十三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應填寫事故登記表并將事故報告書一同送交生產技術部。一般事故及輕傷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及重傷不超過五天。
第七十四條、一般事故應在兩天內由本部門負責人組織事故分析會,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較大事故應由廠長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對責任者進行處理。對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嚴重后果須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十五條、重大事故應由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七十六條、受傷職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鑒定有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列為工傷:
一、由受傷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職工傷亡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報主管部門;
二、須有受傷時在場其他職工的證言材料;如當時一人在場,要有班組長的證言材料;
三、需要有定點醫院的當時診斷證明;對于骨骼(特別是腰部骨骼)受傷者,原則上要有當時x光片診斷證明。
第七十七條、工傷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對有爭議的工傷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處理。
第七十八條、對于職業病的鑒定、報告和管理,要嚴格按《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報告辦法》執行。
第七十九條、發現職業病案例,要按重傷以上事故的報告程序,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第八十條、人力資源部要積極配合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做好對職業病進行調查、鑒定和處理工作。
第十四章、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第八十一條、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與獎勵:
一、對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并積極整改,有效制止事故發生的;
二、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效果明顯的;
三、在搶險救災中有立功表現的。
第八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給與處罰:
一、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二、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三、破壞事故現場,瞞報或謊報事故的;
四、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發生的;
五、根據《北京市安全生產領導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管理辦法,應進行處理的。
第十五章、附則。
第八十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三
1、按上級有關規定和醫院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劃分為片劑單價1.00元以上者,針劑5.00元以上者列為貴重藥品管理范圍(包括自費藥品)。
2、貴重藥品又分為一類和二類,一類貴重藥品須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結收支帳。
3、凡屬一類貴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盤點,填寫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4、統計員每日根據門診用藥消耗數量及時補充藥品,以保證臨床用藥,當日消耗的貴重藥品應及時登記入帳,并應帳物相符。
5、自費藥品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嚴禁自費藥品公費報銷的現象發生。
6、貴重藥品如有自然破損,應按上級規定的報損制度執行,認真清點破損藥品,填寫藥品溢耗單,由科室負責人簽字方能上報財務,予以報銷。
7、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8、貴重藥品一律由調劑室按醫師處方發放,晚間急癥病人所用藥品,次日須補辦手續。
9、屬公費醫療的患者,應按公費醫療制度執行,嚴格控制和杜絕濫開大方的現象。
10、貴重藥品應定期檢查有效期限,嚴防過期失效的藥品使用于臨床。
11、凡屬生物制品的藥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變的藥品應存放于干燥通風處。
12、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嚴防偽、假、劣藥混入。
13、嚴格執行貴重藥品逐日消耗制度,貴重藥品每月盤點一次,并認真填寫盤點明細表,上報財務科。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四
1、相似藥品分類:品名相似藥品、包裝相似藥品、成分相同廠家不同的.藥品、規格不同的相同藥品。
2、各部門根據日常工作容易錯發的藥品,歸納制定出相似藥品目錄,通過在藥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類型的醒目標志提醒藥師特別注意,保證藥品出庫、調配準確無誤。
3、對于相似藥品定期安排藥師進行清點并建立記錄,保證出現問題及時發現并糾正。
4、對于品名相似的藥品,如藥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藥品,在藥品柜中分開放置并留置醒目標志特別注意;如藥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藥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標志作為提醒,此類標志字體為紅色,以便更加醒目。
5、對于包裝相似藥品,從中轉庫到藥房要雙人復核,如藥效相同,包裝相似的藥品,在藥品柜中分開放置并留置醒目標志;如藥效不同,包裝相似的藥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標志特別注意,標志要醒目。
6、對于成分相同廠家不同的藥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標志,并在標志上標明產地以便區分。
7、對于規格不同的相同藥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標志,并在標志上標明規格以便區分。
8、胰島素類藥品種類繁多,為了區分不同類型的胰島素,要求把不同種類的胰島素在冰箱分區放置,分別貼上常規胰島素、混合胰島素、中效胰島素、長效胰島素和短效胰島素等標簽。
9、本制度的制定可大大減少配藥人員錯拿藥品的幾率,從而形成藥房藥品質量安全的保證體系,詮釋“以病人為中心”的醫院管理年服務理念,各部門應認真貫徹落實。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五
一、xx藥店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明確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建立由醫保管理負責人、藥師、計算機信息員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網絡小組,負責對所屬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管理、合理收費、優質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二、制定與醫療保險有關的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勵辦法,建立健全藥品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藥品電腦進銷存管理系統,藥品賬目和財務賬目健全、清楚。明確專人搞好醫保藥品庫的維護和管理。
三、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按時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簽定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四、規范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證、卡、病歷,杜絕冒名配藥;嚴格執行急、慢性病配藥限量管理規定,不超量配藥。
五、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處方藥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醫保專用處方配售,由藥師在處方上審核簽字。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并在病歷上記載配藥情況。
六、定點藥店應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以方便參保人員為出發點,盡量提供有適合用法的小包裝藥品,同時必須提供24小時配藥服務,做好夜間服務情況登記。
七、收費人員持證上崗,規范電腦操作,按時接收、上傳各類信息數據,保證醫保費用結算的及時準確。
八、定點藥店遵守職業道德,不得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不得以現金、禮卷及商品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九、嚴格遵守藥品管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嚴格按醫保規定操作,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
十、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六
(一)毒性藥品須具有由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主管藥師以上的藥劑人員負責管理。
(二)毒性藥品需設毒劇藥櫥,實行專人、專柜、專帳,帖明顯標簽加鎖保管的方法。
(三)調配毒性藥處方時,必須認真負責,稱量要準確無誤,處方調配完畢,必須經另一位藥師復核后,方可發出,并行簽名。
(四)本院就。
診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藥品者,應由多年實踐經驗的主治以上的醫師開方,并寫寫明病情及用法,一類毒性藥品由院長簽字,二類毒性藥品由藥學科主任簽字,方可調配,對于民間單方,驗方需用的毒性中藥,患者購買時,應有購買者所在機關單位出具購買證明。
(五)毒性藥品須按藥典規定,內服一類藥品為一日量,二類藥品為二日量,外用適量。
(六)毒性藥品應設立專帳卡,每日盤點一次,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并填寫使用登記本。登記本應明患者姓名,年齡,用藥品名數及日期,處方醫生姓名、調配人員姓名。處方及證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備后查。
(七)管理人員交接時,應在科主任監督下進行交接,并在帳卡上簽字,嚴格交接,做到帳物相符。
附;毒性中藥及中成藥品種。
第一類砒石(紅砒)(白砒),水銀。
第二類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馬前子、生烏頭、生川烏,生草烏、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蟲、葛上亭長、地膽)紅娘蟲、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黃、洋金花、鬧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輕粉、紅粉、紅升丹、白降丹、雄黃、九分散、九虎丹、九轉回生丹、回生散。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七
一、__藥店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明確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建立由醫保管理負責人、藥師、計算機信息員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網絡小組,負責對所屬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管理、合理收費、優質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二、制定與醫療保險有關的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勵辦法,建立健全藥品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藥品電腦進銷存管理系統,藥品賬目和財務賬目健全、清楚。明確專人搞好醫保藥品庫的維護和管理。
三、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按時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簽定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四、規范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證、卡、病歷,杜絕冒名配藥;嚴格執行急、慢性病配藥限量管理規定,不超量配藥。
五、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處方藥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醫保專用處方配售,由藥師在處方上審核簽字。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并在病歷上記載配藥情況。
六、定點藥店應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以方便參保人員為出發點,盡量提供有適合用法的小包裝藥品,同時必須提供24小時配藥服務,做好夜間服務情況登記。
七、收費人員持證上崗,規范電腦操作,按時接收、上傳各類信息數據,保證醫保費用結算的及時準確。
八、定點藥店遵守職業道德,不得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不得以現金、禮卷及商品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九、嚴格遵守藥品管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嚴格按醫保規定操作,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
十、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八
(一)藥品進貨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合同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購進。
(二)進貨人員須經專業和有關藥品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購進藥品以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證照的供貨單位進貨。
(四)購進藥品要有合法票據,并依據原始票據建立購進記錄,購進記錄載明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生產企業、藥品通用名稱、商品名稱、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內容。票據和購進記錄應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蓋供貨單位質管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隨貨同行,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后,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六)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的審核必須按照“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審制度”的規定執行,填寫“首營企業審批表”和“首營品種審批表”,并進行相應的質量審查,經審批合格后方可經營。
(七)購進藥品的合同要有明確的的質量條款內容。
(八)定期對時貨情況進行質量評審,一年至少1-2次。認真總結進貨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加以分析改進。
(一)質量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藥品入庫驗收程序,以防假劣藥品進入倉庫,切實保證入庫藥品質量完好,數量準確。
(二)企業必須設專職驗收員,檢查驗收人員應經過專業或崗位培訓,由地市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獲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且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三)入庫藥品必須依據入庫通知單,對藥品的品名、規格、批準文號、注冊商標、有效期、數量、生產企業、生產批號、供貨單位碼及藥品合格證等逐一進行驗收,并對其外觀質量、包裝進行感觀檢查。發現質量不合格或可疑,應迅速查詢拒收,單獨存放,作好標記,并立即上報藥店負責人處理。
(四)驗收特殊管理藥品、外用藥品,其包裝的標簽或說明書上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特殊管理藥品必須雙人逐一驗收到最小包裝。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簽、說明書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
(五)驗收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并附有質量合格的標志。每件包裝上,中藥材標明品名、產地、供貨單位;中藥飲片標明品名、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等。實施文號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在包裝上還應標明批準文號。
(六)驗收首營品咱,應有該批號藥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書。
(七)進口藥品驗收時,應憑蓋有供貨單位質管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及《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的復印件驗收,進口預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生物制品進口批件》復印件;進口藥材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材批件》復印件。并檢查其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注冊證號,并有中文說明書。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后,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八)凡驗收合格入庫的的藥品,必須詳細填寫檢查驗收記錄,驗收員要簽字蓋章。檢查驗收記錄必須完整、準確。檢查,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進貨驗收以“質量第一”為基礎,因驗收員工作失誤,使不合格藥品入的庫的,將在季度質量考核中處罰。
(一)藥品質量的好壞,藥品零售服務工作的優劣,關系著千家萬戶,與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息息相關。為給消費者提供放心的藥品、優質的服務,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凡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的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對與藥品直接接觸的工作人員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三)認真執行價格政策,做到藥品標價簽齊全,填寫準確、規范。
(四)藥品陳列應清潔美觀,擺放時應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人用藥與環境衛生、殺蟲、鼠藥嚴格分開。藥品可按用途或劑型陳列。
(五)營業員要正確介紹藥品,不得虛假夸大和誤導消費者。
(六)營業員根據顧客所購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后,將藥品交與顧客。
(七)銷售藥品時,處方必須經執業藥師或從業藥師審核簽章后,方可調配和出售。無醫師開具的處方,不得銷售處方藥。
(八)對缺貨藥品要認真登記,及時向業務部傳遞藥品信息,組織貨源補充上柜,并通知客戶購買。
(九)做好各項臺帳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
(十)做好當日報表,做到帳款、帳物、帳貨相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藥店負責人。(十一)藥品銷售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銷售方式。
(十二)如違反上述規定,將不合格藥品銷出,出現一次,在季度考核中處罰。
(一)倉庫要按照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正確選擇倉位,合理使用倉容,“五距”(即地、墻距、垛距、頂距、燈距)適當,堆碼合理、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
(二)根據藥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別存放于常溫庫,陰涼庫,冷庫。
(三)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做好溫濕度管理工作,堅持每日二次觀測并記錄“溫濕度記錄表”,并根據具體情況和藥品的性質及時調節溫濕度,確保藥品儲存安全。
(四)藥品存放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品、退貨藥品區——黃色;合格品區、零售貨稱取區、待發藥品區——綠色;不合格品區——紅色。
(五)庫房的安全及分類儲存工作,藥品實行分開擺放。
1、藥品與非藥品分開;。
2、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
3、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4、性質相互影響、容易串味的藥品分開存放;。
5、品名和外包裝容易混淆的品種分開存放;。
6、特殊管理藥品要雙人、專柜、專帳管理。
(六)庫放藥品要按批號順序存放,不合格藥品要單獨存放,并有明顯標志。
(七)保持庫房、貨架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掃除和消毒,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八)倉庫必須建立藥品保管卡,記載藥品進、存、出狀況。因保管員未盡職責,工作不實造成藥品損失的,將在季度質量考核中處罰。
(一)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按照“藥品養護操作方法”定期對在庫藥品根據流轉情況進行養護與檢查,做好養護記錄,防止藥品變質失效造成損失。
(二)配備專職的養護人員,養護人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熟悉藥品保管和養護要求。
(三)對3個月內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四)每月對各類養護設備定期檢查,并記錄,記錄保存二年。
(五)發現藥品質量問題,及時與質量管理部聯系,懸掛明顯標志,停止上柜銷售。
(六)養護人員應配合倉管人員對庫存藥品存放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品、退貨藥品區——黃色;合格品、零售貨稱取區、待發藥品區——綠色;不合格品區——紅色。
(七)養護人員配合倉管人員做好溫濕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時、下午3時各記錄一次庫內溫濕度。根據溫濕度的情況,采取相應的通風、降溫、增溫、除溫、加濕等措施。重點做好夏防、冬防養護工作。每年落實專人負責,適時檢查、養護,確保藥品安全度夏、冬。
(八)報廢、待處理及有問題的藥品,必須與正常藥品分開,并建立不合格藥品臺帳,防止錯發或重復報損,造成帳貨混亂和嚴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點藥品養護檔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斷總結經驗,為藥品儲存養護提供科學依據。
(十)如因養護人員未盡職盡責,工作不實造成藥品損失的,將在季度質量考核中處罰。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九
一、為加強藥品銷售環節的質量管理,嚴禁銷售假藥劣藥和質量不合格藥品,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凡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取得健康證明后方能上崗工作。
三、認真執行國家的價格政策,做到藥品標價簽,標示齊全,填寫準確、規范。
四、藥品陳列應清潔美觀,擺放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藥品要按用途或劑型陳列。
八、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方式銷售藥品;
九、嚴格執行對處方的審核、調配、復核和保存的管理規定,確保銷售的正確性和準確性;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十
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物資是指公司基本建設和生產經營期間所需的各種物資、材料、配件。
第三條。
成立物資供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總工程師、財務總監、副總經理任副組長,成員由副總工程師,各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物資管理部,物資管理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的日常管理事務。
第四條物資供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公司物資供應管理工作;
(二)研究制定公司物資供應管理工作方案、重大事項及相關管理制度;
第五條物資供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二)擬訂相關管理制度,執行領導小組確定的工作目標;
(六)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職責劃分。
(一)物資管理部。
2.負責全公司材料的審批、發放、回收、修復、報廢等考核工作;
3.負責物資數量、質量和價格的監督管理工作;
4.牽頭組織對井下施工現場的材料進行監督檢查和平衡調劑;
5.負責組織公司外委加工產品的價格商定及合同的簽訂與履行等工作;
6.負責公司回收物資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并牽頭組織廢舊物資的鑒定處理;
7.負責按使用地點建立周轉材料的在用、更換、轉移、備用、回收、復用和報廢臺賬。
(二)企業管理部。
1.負責公司工程項目材料消耗計劃的匯總、下發工作;
2.負責公司外委加工產品的價格測算工作;
3.負責公司材料消耗定額指標體系的建立;
4.負責公司基層單位、外委施工單位的材料考核及各項考核指標的匯總工作;
5.參與報廢物資的鑒定、定價以及修舊利廢鑒定、驗收工作。
(三)財務部。
1.負責公司材料消耗會計核算工作;
2.參與報廢物資的鑒定、定價以及修舊利廢鑒定、驗收工作;
3.協助做好材料消耗定額指標體系的建立工作。
(四)機電管理部。
1.負責公司機電安裝工程材料的控制以及口內所需計劃的編制、審核、上報工作;
4.負責電纜指標總承包管理,按使用地點建立電纜在用、更換、轉移、備用、回收、復用和報廢臺賬。
5.負責口內材料計劃的審核工作;
6.負責工作面安裝、拆除材料計劃的審核和材料費控制工作。
7.負責公司通訊網絡、閉路電視、通訊電纜、及網絡設備的管理。
(五)運輸隊。
2.負責材料車、平板車及無軌膠輪車的管理。
3.負責主運輸皮帶的管理;
4.對分管范圍內的物資建立臺賬,對材料計劃編制、使用、回收、復用、報廢全過程進行管理,每月26日前,將當月“收、發、存”報表報物資管理部。
(六)保供隊。
2.負責公司管路及附件的使用過程管理;3.負責礦燈、自救器的管理;
(七)絞車隊。
2.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的材料、全礦井提升設備配件計劃的編制、領用、回收、修復、考核管理。每月26日前,將當月“收、發、存”報表報物資管理部。
3.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工程驗收、工程材料的盤點和在用周轉材料的清查及考核工作。
(八)通風綜合隊。
1.負責“一通三防”管路、風筒及附件等材料的審核匯總上報和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風筒及附件的修理、現場管理和消耗二級考核工作;3.負責注氮、灌漿、隔爆水袋、隔爆水槽、探放水鉆孔封孔材料、通風設施的計劃、領用、回收、復用管理;4.對分管范圍內的物資要建立臺賬,對計劃編制、使用、回收、復用、報廢全過程進行管理,每月26日前,將當月“收、發、存”報表報物資管理部。
(九)礦建工程部。
2.負責從技術源頭,對措施工程、零星工程及隱蔽工程等材料計劃審核以及對現場實際用量進行檢查控制;3.負責對加工支護產品圖紙的審核及質量監督驗收。4.負責單體的計劃、現場管理工作。
(十)資環部。
1.負責地面土建工程及零星工程需礦供材料的計劃編制、審批和使用、回收、復用、報廢全過程的監管工作。
2.負責按時對分管業務范圍內工程進行驗收。3.參與土建工程材料的盤點考核工作。
(十一)安全監察部。
1.對于構成工程實體的支護材料,如果其材料節約量超過定額損耗合理范圍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檢查該工程質量,追查其原因。2.負責礦井質量標準化管理各類圖牌板材料計劃、保管及使用過程中的管理工作。及時提供使用單位、品種、數量等月度統計匯總報表。
(十二)黨群工作部(紀委、保衛、人力)。
1.監督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材料使用、保管、管理等工作,對材料的合理及安全投入進行監管。
2.參與材料清查與考核工作,對材料考核工作各環節出現違規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3.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礦二級單位、用料主管部門考核兌現工作;
(十三)用料單位(含駐礦單位、礦二級單位)1.負責按批準的施工措施、施工作業計劃合理編制和報批材料物資計劃,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負責需用周轉材料的安裝、鋪設、加工、維護、拆除、回收、復用、井上下裝卸車等安全生產工作。
3.設置固定材料員,負責本單位材料的領取,并建立健全材料使用管理臺賬。
4.負責每月26日向物資管理部提供材料月度收、發、存循環月報。
(十四)駐礦材料加工單位。
1.根據公司加工計劃及圖紙(設計圖紙標注加工件材料消耗表),按圖紙材料消耗表材質、技術參數、加工報告時間要求及時組織加工。
2.使用單位根據生產安排或安全生產需要,遞交加工計劃及圖紙,誰安排誰審核,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物資管理部,由物資管理部統一安排加工。
3.負責加工件的搬運、加工、發放過程所有安全工作,設置固定材料員,負責本單位材料的領取,并建立健全材料使用管理臺賬。
(十五)需用加工件單位。
1.根據工程需用加工件材料時,及時提供加工計劃及圖紙,加工圖紙標注:單位加工件所需原材料的規格、質量要求、材料消耗、材料價格等技術參數。特殊加工件,使用單位安排專業技術人員指導,確保加工件效能,杜絕廢品。
2.加工件根據現場實際需用,不得留有庫存。
3.完善加工手續:使用單位繪制加工及計劃、報主管部門審核、分管領導審批、提交物資管理部,由物資管理部安排加工。使用單位及主管部門驗收、使用單位領出。
第七條各責任管理部門要按職責劃分,按規定履行修舊利廢和物資收發存手續,按時報送月度回收復用、修舊利廢報表,做好材料消耗的二級考核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行政負責人是單位物資計劃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經管員、材料員是單位物資計劃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計劃必須有工程技術人員參與編制,計劃內容和相關技術參數要齊全(物資名稱、數量、規格型號,配件要有主機型號、圖號、資金渠道、用途、到貨時間),資料不全的視為未申報計劃。強調計劃的`嚴肅性,要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嚴禁無計劃用料,生產急用料必須按規定程序審批。加強工程承包單位用料管理,嚴格按定額、限額供料,并履行審批手續,加強考核監督。
第九條物資需求計劃的分類和采購周期。
(一)按時限和作用分為年度計劃(含年度生產維修用料計劃和年度工程用料計劃)、月度計劃、急用料計劃、專用計劃、補充儲備計劃。
(二)各類物資采購周期的具體要求是:
國產設備4個月,國產設備配件3個月;
進口設備9個月,進口設備配件6個月;
國產主要提升鋼絲繩3個月,進口鋼絲繩6個月;
進口專用機電產品3個月,進口大型軸承18個月;
招(議)標物資按招(議)標結果執行;
其余物資1個月。
第十條年度物資需用計劃的編報。
(一)年度生產維修用料計劃是生產單位根據生產條件、計劃產量、目標成本,對年度內物資消耗進行預算后,上報的物資需用計劃。
(二)物資管理部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做好年度物資需用計劃的編審工作。各單位材料員負責協助所在生產單位搞好年度物資需用計劃的編制工作,各單位對計劃進行審核后分類上報物資管理部。各生產單位上報的年度需用計劃由物資管理科進行審核匯總。
(三)年度物資需求計劃作為年度內生產單位具有明顯消耗規律與批量優勢的物資用料信息,是進行年度物資采購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月度物資需求計劃的編報。
(一)月度物資需求計劃由生產單位根據月度生產進度編制,每月可以編報兩次,月度計劃于月底前2天上報,中旬計劃于10日前上報。
(二)物資管理部計劃員應掌握生產用料情況和儲備情況,對生產單位月度物資需求計劃在平衡利庫的基礎上進行審核。
(三)月度物資需求計劃作為生產單位月度內重要的用料信息,是計劃員月度內組織貨源的依據。
第十二條急用物資計劃編報。
急用料物資計劃是生產單位遇到突發事件時上報的物資需用計劃。物資管理部在收悉急用料計劃后,必須及時審核并提交急用料計劃,生產常用物資不得申報急用料計劃。生產單位提交急用料計劃或報告時,除口內分管領導審批外,應同時需要公司總值班人員簽字與調度蓋章,物資管理部存檔備案。
第十三條專用物資計劃的編報。
專用物資計劃是生產單位停產檢修、防汛、防凍防寒等專項生產性工程需用物資時提報的計劃。物資管理部應強化專用物資貨源組織,保證專用物資計劃的落實。
第十四條儲備計劃的編報。
(一)補充儲備計劃是物資管理部根據生產消耗特點與儲備定額的需要,對庫存物資作調整、補充的計劃,可根據需要隨時提報。
(二)特種物資儲備計劃由各生產單位分類匯總編制,公司對口職能管理部門及分管領導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申報。特種物資儲備主要是指大型設備配件、大型進口軸承等。
第十五條建立物資計劃平衡例會制度。
物資管理科于每月最后一天組織召開物資計劃平衡會,各單位材料員、物資管理部計劃員參加,落實物資質量、價格、到貨等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同時,對本月物資計劃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平衡協調。
第十六條物資計劃的調整。
(一)生產單位生產條件變化或工程項目增減,需要對原物資需用計劃進行調整,應及時提出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交由物資管理部。物資管理部及時調整采購計劃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減少計劃變更帶來的損失。物資管理科應將生產單位的物資需用計劃和變更報告備案。
(二)物資管理部計劃員要經常深入生產一線,了解生產和工程進度、設備使用狀況和材料消耗情況,及時把握計劃物資使用動態,遇有物資計劃變更的要早報告、早調整。
(三)若計劃物資的合同已簽訂或已到貨、在途、在生產中,經交涉無法退貨或變更計劃時,物資管理部應積極配合平衡處理。無法平衡造成積壓的,應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十七條退回物資計劃的處理。
(一)物資管理部發現物資需用計劃存在明顯信息失真、技術參數不明確或改用代用等情況時可以退回物資需用計劃。退回計劃要在退回原因欄中注明詳細原因和退回日期。
(二)物資需用單位要求退回物資計劃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由分管領導簽字。
(三)物資管理部計劃主管必須注意查看已提交的物資需用計劃,查看計劃的執行情況,督促業務人員及時落實計劃;對退回的物資計劃要及時進行核對,重新落實計劃物資,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并做好相應記錄。
第十八條工程用料及設備應實行西部公司淮礦物流與公司自行采購相結合的模式,以西部公司淮礦物流為主。即在現場加工的金屬支護材料、當地供應的土產材料、裝飾材料、日用雜品及日常消耗量較少的物資由公司自行采購,其他材料、設備、配件能集中采購的全部集中采購。
第十九條采購原則。
(一)堅持性價比最優原則。
(二)堅持能招盡招的原則。凡是具備招(議)標條件的,都應采用招(議)標方式采購;
(四)準入原則。物資采購必須在準入供應商(或經批準的臨時準入供應商)范圍內進行。
第二十條采購方式。
(三)同一物資,連續比價采購金額累計超過50萬元的,則應采用招(議)標方式采購;
第二十一條用料單位應根據申請計劃以及實際需要用量填寫電子領料單及紙質領料單。填寫電子領料單時,除填寫物資編碼和數量以外,還必須填寫核算單元、工程進度、是否配送、資金渠道和用途,特殊用料可在備注說明。紙質領料單要按規定格式認真填寫,包括領用單位、領用日期、物資名稱、詳細的規格型號、領用數量、用途欄要詳細注明使用地點,字跡清晰,領料單應加蓋領料單位公章。
第二十二條材料領用的審批。
(一)責任管理單位歸口管理的鋼管及附件、電纜、皮帶、五小電器、開關、各類綜保、風筒、防塵隔爆設施、綜采綜掘配件、膠輪車配件、油脂、高壓膠管等物資,由責任管理單位根據各用料單位的用途,綜合平衡,審核發放新品、舊品或復用品。
(二)加強支護材料的管理,合理優選巷道支護形式,規范支護用品加工圖紙管理,嚴格按施工措施審批材料,加大支護材料復用率。
(三)歸口管理以外的物資由物資管理部依據各單位審核后的月度物資計劃進行審批或調劑。
第二十三條計劃外臨時工程用料。
(一)因施工措施變更或臨時安排施工任務的物資領用,按相關部門審核批準的材料預算補報材料計劃,按材料計劃審核發料。
(二)因突發設備故障及突發事件造成的急用材料的領用,由用料單位申請,相關技術(管理)部門審核、分管領導簽字,報急用料計劃,按急用料計劃審核發料。
(三)工作時間外領用材料,用料單位申請經公司值班領導安排,由物資管理部發料。領用后在三日內按正常領料程序補辦所有手續。
(四)工作面安裝、拆除、質量標準化工程等用料,按專題計劃會審后的計劃審核發料。
第二十四條工器具的領用。
個人工器具的領用,物資管理部按人力資源部核定的工種,按期配備個人工器具,建立個人工器具臺賬,崗位變更的應交回個人工具。集體公用工具按核定的品種數量、使用年限配備和更換,并建立臺賬管理。
第二十五條直達到貨物資。
由物資管理科通知用料單位,物資管理部、用料單位共同參加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后用料單位辦理相關手續。無故拒收造成二次倒運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用料單位負擔。未經物資管理部同意,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接收物資,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六條非標加工材料的領用。
支護用品加工圖紙必須由工程技術部統一出圖簽發,其他加工由用料單位根據需要提出申請并附加工圖(必要時提供實物),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申請單位通過系統申報非標加工計劃,物資管理部安排內部加工或外委加工。
第二十七條有押金的包裝物。
物資管理科實行專門臺賬跟蹤管理,使用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還包裝物,否則按照原值考核用料單位,并進行罰款。
第二十八條。
用料單位必須按實際需用量領用,不得形成小倉庫。
第二十九條物資儲備管理體系。
(一)物資管理部部長是公司物資儲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使用單位負責人是本部門物資管理的責任人。各部門,要積極思考儲備與保供、儲備與防止超儲積壓之間的關系,及時解決儲備管理中的問題,對物資儲備的總量及結構負責。
(二)物資管理部計劃采購組具體負責對儲備的總量及結構進行監控,對各項儲備指標進行分析與考核,及時發現儲備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并予以糾正。
(三)物資儲備以物資管理部集中儲備為主,各使用單位二級倉庫只存放少量周轉物資,杜絕小倉庫。
(四)本著減少自有資金占用、降低儲備風險的原則,充分利用規模采購優勢吸引供應商庫存,最大限度地擴大供應商庫存所占比重,建立自有儲備與供應商庫存(采掘設備配件寄售庫、物流大市場等)相結合的多元化儲備格局,力爭以最小的交易成本滿足生產建設需要。
(五)無法取得供應商儲備的大型材料及配件部分,物資管理部要加強聯系,探討最佳儲備方案。
(六)公司根據煤礦生產需用物資的消耗特點、物資在生產系統中的重要程度以及物資的采購周期等,合理確定特種儲備物資的品種和總量,努力降低缺貨損失。
第三十條自有儲備管理。
(一)物資管理部應根據物資消耗量、常用物資消耗定額以及周轉速度等,合理確定儲備總量并確保安全儲備。
(二)物資管理部要結合物資消耗情況,將儲備資金定額指標分解到物資大類或具體物資品種。計劃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及時了解現場用料需求,掌握庫存動態情況,根據生產實際需要及時補充各類物資的實物庫存,力求做到充分儲備、按需儲備,提高物資儲備的保供效能,既要保供,又能避免超儲積壓。
(三)物資管理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常用物資實物儲備定額,合理確定實物儲備定額范圍內物資的最低儲備量,積極采取措施保證常用物資儲備實物量處于受控狀態,制訂實物儲備定額品種數量的合理范圍,實物儲備定額品種數量與消耗物資品種數量之比在65%以上。進口配件和特種儲備物資除外。
第三十一條無動態物資管理。
(一)物資管理部應加強自有儲備物資庫存動態的監管,建立物資儲備動態管理分析預警機制,防止產生無動態物資。
(二)無動態物資的界定。
自有儲備物資半年以上沒有消耗的視為無動態物資。其中進口配件一年以上沒有消耗的視為無動態物資,礦井主要提升系統鋼絲繩兩年以上沒有消耗的視為無動態物資。
(三)物資管理部每月要對庫存物資無動態的形成原因進行分析,對出現的無動態物資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作出相應處罰。
(四)對無動態物資要積極主動平衡調劑,最大限度降低企業損失。
(五)無動態物資調劑方式:
1.平衡利庫。計劃采購組接到物資需求計劃,必須進行平衡利庫,與使用單位協商利用無動態物資替代的可能性。無動態物資合格可用的,應首先調劑使用無動態庫存物資,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對外調劑。對于部分無動態物資可以與兄弟企業相關部門協商,適用于對方機型的配件等售于他用。
3.返回供應商。對于部分積壓物資可以與相關供應商協商,返回供應商改作他用。
第三十二條倉儲管理。
(一)加強到貨登記及驗收入庫管理。
物資到庫驗收要有依據,憑證資證要齊全,當天到貨當天登記要真實準確,物資驗收合格后入庫要及時,有問題要及時反映。急用物資到貨憑急用報告辦理驗收和入庫登記。
(二)物資的保管保養。
1.沒有驗收入賬的物資要存放在待驗收區。
2.驗收合格入庫物資要分類分區存放,五五擺放,實現“三條線”一頭齊。
3.物資保養和庫房日常管理要求做到:“五無、五凈、十不”。
4.嚴格遵守《物資驗收保管保養手冊》和其他相關規定,做好倉庫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條物資的賬務管理。
(一)物資領用一律憑公司物資領料單進行發料,物資系統建立后實行電子料單進行發料。發料手續必須齊全,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白條子發料。對于急用物資,依據調度室證明發料。
(二)倉庫的賬務處理工作要遵守日清月結制度,切實做到賬、卡、物相符,庫房的物資月度盤存工作要有專項記錄,庫房月度盤存發現的問題要有書面報告,盈虧處理報告要有領導批示。
第三十四條倉庫管理工作檢查制度。
倉庫要依據庫存物資的特點合理安排倉庫容量,堅持做好倉儲管理的基礎工作,保持整潔優美的庫容環境。
第三十五條加強對支護材料、周轉性材料的回收管理,提高周轉復用率,最大限度地減少新料投入,降低噸煤材料成本。周轉材料要建立臺賬,對領用、使用、轉移、核銷全過程跟蹤管理,及時準確掌握物資消耗動態。
(一)材料的回收。
1.采煤退尺回收的材料,嚴格按規定物資品種比例進行回收。由于回收的物資送交地點不同,所以必須按物資品種分類裝車和幫扎結實,交運輸部門(運輸隊)送往物資管理部指定地點或送交責任管理單位,由責任管理單位卸車,并辦理移交手續,作為回收考核的依據。可以直接復用的物資由物資管理部通知回收單位人員到工作面車場辦理交接手續,作為回收考核的依據,運輸隊將已裝好的材料車打運到指定地點,由回收單位卸車。
2.采煤工作面拆除、掘進巷道貫通以及廢棄巷道打封閉墻前的材料回收由礦建工程管理部牽頭,組織調度、通風、機電、安監、物管等相關責任管理單位及施工單位共同參加,進行現場鑒定,確認應回收物資的品種、規格、數量、時間并形成紀要,按紀要進行驗收和考核。
3.設備性材料(水泵、開關、綜保、通訊器材、安全儀器、防爆燈具、五小電器等)按“誰使用,誰回收”的原則,拆除后交責任管理單位。
(二)臺賬管理。
責任管理單位必須設定專人,對承包管理內的材料、設備中間部件建立臺賬,記錄材料的在籍、在用、回收、復用、報廢情況,對材料的領用、使用、復用、核銷全過程跟蹤管理,并對增減因素做詳細的分析說明。
(三)修舊利廢管理。
進一步加大修舊利廢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現有技術力量和機械設備資源,人力優勢,組織加工、改制、修復。依靠技術創新,不斷擴大維修范圍,提高修舊利廢效益。
電纜、支護材料、設備性材料、工具性材料、設備中間部件等廢舊物資能夠加工、改制其他材料或配件的,不能按廢舊物資處理。
第三十六條周轉性材料管理。
各單位使用的材料如電纜、風筒、木材等,回收尚能再利用的,由使用單位出具說明,注清耗損數量,實余數量及質量情況后將剩余物資及使用情況說明交物資管理部,物資管理部建立收、發、存內部臺帳管理,以便再次使用,提高材料利用率。
第三十七條廢舊物資管理。
(一)物資管理部是公司廢舊物資回收的責任部門,不定期回收公司內廢舊物資如電纜盤、鋼絲繩盤、邊角料等。
(二)廢舊物資處理必須按集團公司、西部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三)廢舊物資處理前需進行鑒定,由企業管理部牽頭,財務部、物資管理部、黨群工作部派員參與進行鑒定,確定無利用價值的廢舊物資,需填寫廢舊物資鑒定單,由參與鑒定單位人員簽字,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對外出售。
(四)廢舊物資處理定價。廢舊物資處理定價以集團公司、西部公司季度指導參考價為依據,采取招標或議標方式確定價格和購買單位。具體由企業管理部牽頭,財務部、物資管理部、黨群工作部派員參與,與購買方共同議價,價高者中標,中標價格不得低于集團公司、西部公司季度指導價,并形成會議紀要,參與人員在會議紀要上共同簽署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五)中標單位必須在購買前,預交一部分現金給財務,用于廢舊物資沖抵。
(六)廢舊物資監裝、過磅時,由企業管理部牽頭,財務部、物資管理部、黨群工作部派員參與,共同簽字確定過磅數量。出礦按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各單位未按規定時間申報材料計劃,遲報一天罰單位負責人和材料員各100元。
第三十九條若材料計劃審核單位把關不嚴,使用單位因計劃完整性、準確性差,而受到處罰的,對審核單位負責人及審核人各罰款200~500元。
第四十條。
若零星加工或委托加工的成品未使用的,按材料的原值或加工產品的原值扣罰責任單位,對審核單位負責人及審核人各罰款500元/次。
第四十一條。
物資管理部必須將審核后的材料計劃及時上報西部公司淮礦物流,若無故漏報、誤報,對負責人和經辦計劃員各罰款200~500元。
第四十二條對公用工具使用不夠年限的,按原值的30%處罰單位負責人及保管人;個人使用工具不夠年限丟失或損壞需要再領用的,按領用工具原值的50%從工資中扣除。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十一
一、加強教練場地車輛管理,做好安全生產各項防護措施。
二、嚴禁非本公司車輛和不合格車輛進入教練場地。
三、嚴禁與教學無關人員進入教練場地。
四、學員訓練時,必須有駕駛操作教練員隨車教練,嚴禁學員擅自駕駛教學車輛。
五、進行樁訓時,駕駛操作教練員必須在旁邊指導。
六、學員不在訓練時,應到安全地帶或休息處休息。
七、訓練場地應配備消防設備、衛生急救箱、飲水機、洗手間等。
八、教學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整齊停放。
九、教練場地的設施設備、訓練指示牌、樁桿、防護措施要保持完好。
十、教練員、學員要共同維護教練場地的`環境衛生。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十二
1、鎮教研中心負責對本鎮中小學的教育質量進行監控和評價,要對各校的質量監控、評價給予指導和檢查,對各校教研組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對各校教育教學質量實行多指標綜合評價,充分發揮“單元過關”、“段考”等診斷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的作用,促使各校均衡發展。
2、定期或不定期對各中小學貫徹教育方針的情況、課程開設情況和綜合素質平定工作進行指導和抽查。
3、鎮教研中心教研員要不斷深入基層學校,了解各校教學教研情況,深入課堂聽、評課,并根據情況給予相關指導。教研員每期聽課不少于50節。
4、鎮教研中心每期組織各校同頭課教師進行大規模教研活動2―3次,重點對教材、教法、教學進度、重點、難點、考評等問題進行研究、探討、交流,充分利用優勢教育資源,校際互動,優勢互補,實現全鎮教育均衡發展。
5、依據市教體局“千分考核”中有關教學質量的內容,對各校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
6、每學年評選一次“先進教研組和優秀教研組長”。
7、每學期組織各中小學進行1―2次質量抽測,對各校的教學質量適時監控、適時指導。
8、每學期對各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做出監控評價報告,同時上報教育科和教育科研培訓中心。
二、學校職責。
1、學校要建立課程管理委員會,制訂學校課程實施方案,保證按要求開足、開全規定課程,積極開發校本課程。
2、校級教育質量管理和評價要充分發揮教師、學生的主體作用,評價方式采取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評教與評學相結合,充分發揮素質教育報告冊的作用,認真搞好綜合素質評定工作。
3、學期初,學校要制訂各種教育教學計劃和各種制度,如:教師學習制度、集體備課制度、課題研究制度、教研組活動制度、教研評價制度、教師反思制度等。做到期中有檢查,期末有,學期結束要及時歸檔保存。
4、學校要制訂教研組工作目標和班級管理目標,對教研組及班級管理實行目標管理和考核,注重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注重對平時材料的收集和保存。
5、校內學科組要切實加強校本教研工作,實現同年級、同學科的同步互動,做到教案課時數統一、教學進度統一、學生作業內容統一、單元測試統一,努力營造一種先集體說課后備課、先備課后上課的團隊協作氛圍,真正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校本教研目標。
6、學校教務處要真正加強教學管理的力度,每期要對教師的教案和學生的作業檢查2―3次,要有詳實的檢查記錄和檢查小結,通過檢查要對發現的問題作出指導性的評價。
7、每學期每位教師要上一節以上的公開課,學校要充分發揮“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的引領作用,利用學科教研組認真搞好“說、上、評”活動,把校本教研落到實處,使全體教師不斷提高課堂教學藝術。
8、學校要結合“書香校園”讀書活動,引導教師閱讀一定量的教育理論書籍,不斷充電,及時了解最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動態,廣征博采為我所用,不斷轉變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樹立服務意識、質量意識和育人意識,盡快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9、各校要修訂完善“備、講、批、輔、考、評、補”等教學管理制度,使教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10、每學期評選一次“先進教研組和優秀教研組長”。
11、每學期各校要對本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做出監控評價報告,報告要上交鎮教研中心。
三、學科教研組職責。
1、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學計劃,制訂教研組工作計劃和管理目標,定期召開教研活動,并做好記錄。
2、負責組織和審查本學科各年級的單元過關試卷和期中測試卷。
3、組織教師研究新課程標準、教材、教法等教研活動,組織本學科的觀摩教學,進行教改實驗。
4、組織教師學習教育理論,定期對學習情況進行組內交流,不斷提高教育素養。
5、掌握本組教師的教學狀況,經常深入課堂聽課、評課。
6、對本學科的教學基本環節作統一要求,形成規范。
7、教研組學期計劃完成率不低于85,期末寫出教研工作總結。
8、注意收集本學科的教研成果(論文或經驗材料)。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十三
為加強對學員的管理,維護教學秩序,保護學員的合法權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駕駛培訓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學員必須按教學大綱完成培訓學時。
2.學員不得私自發動和單獨駕駛車輛。
3.學員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領。
4.不得酒后駕車。
5.實事求是填寫培訓記錄。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參加操作訓練。
7.學員在學習期間不準宴請學校人員,也不準向其送禮。
8.學員積極反映學校在教學,服務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學員到學校報名填寫學員登記表,交納培訓費后即取得學籍。
2.學籍保留期為兩年,從繳納培訓費之日起計算。學員在有效期內可隨時參加培訓。
3.學員中途退學,經校領導批準后,退還剩余培訓費。
4.學員違反學校規定被勸其退學的,退還剩余的培訓費;被勒令退學的不退還培訓費。
5.學員在培訓期間違反法律法規被處徒刑的,學籍自動取消。
6.學員取得結業證后,學籍期滿。
1.學校教務部門負責建立學員的文字和電子檔案。
2.檔案內容包括學員登記表、駕駛培訓記錄、教學日志等。
3.學員檔案保留時間不少于4年。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十四
1、商場自行車庫只存放本商場員工上下班用自行車,超過一周不取的車輛,行政部自行處理,長時間出差時,要向管理人員打招呼。
2、憑有標志車筐存放車輛。
3、要按規定位置放置車輛。
4、愛護車室內公用設備,損壞賠償。
5、保持車室內衛生,不扔廢棄物。
6、要文明存車,服從管理員管理,按順序存放,不得損壞他人車輛。
1、凡屬廢舊包裝物品,均由商場行政部統一回收,各部門不得自行處理。
2、商場各部門在拆箱或開包時,要盡量保持包裝物完好,要指定專人負責。廢舊包裝物品應及時送到行政部指定存放地點。
3、行政部設專人管理,回收的包裝物要按類型、規格碼放整齊,必要時要進行加工處理,及時聯系回收單位,做好防火,防雨工作。
4、對外處理廢舊包裝物品要堅持盡可能多收益的原則。收入根據商場有關規定除上交財審部外,某余部分獎勵上交單位和行政部。
5、回收工作做得好的單位,由行政部報請商場可對其進行表揚或獎勵。
6、回收工作中行政部與各部門之間要做好登記工作。
為保證商場各項業務活動順利進行,商場在購、銷等工作中應加強法制觀念,加強行業管理。
1、商場在經營過程中,應注意各項手續齊備,特別是對方應提供的準運證、調運證、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代理批文、商標注冊等各種證件,應在內容—亡、時間上與實際相符并要有專人負責存檔、保管。商場經理要切實負起責任,避免造成損失。一旦出現問題要及時向場經營部匯報。對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的要追究其工管經理及當事者的責任。
2、商場在經營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政策法規。
3、為有效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切實樹立國有商業的良好信譽,各柜臺對所售出商品的質量要實行“先行負責制”,避免出現因質量問題,從而發生糾紛。
4、如商場經營的商品涉及到專項管理的,要先向商場經營部申報,待手續完備后,方能經營,若違反制度,一經發現,追究其主管經理責任。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由商場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懸掛在總經理辦公室墻上;專項商品經營許可證、廣告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的正本、主件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存檔。
6、由市場經營部歸檔、保存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專營證副本、許可證副本。
7、各柜組、各部室因公事需要借用執照副本時,要向市場經營部出具蓋有本部門公章的借條,借條內容包括:事由、前往單位借用人簽字,用后要及時送還。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十五
為加強公司規章制度(即管理標準,包括生產組織標準、管理業務或工作標準)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規章制度體系,規范公司規章制度制定程序,推動公司法制化管理,促進依法治企,確保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有序、高效運行,制定本辦法。
3.1健全性原則:執行規章制度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適用于公司每一位員工,每一位員工都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2事實性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各項制度為標準。
4.1制定原則。
4.1.1完整規范原則:制度規定符合現代企業管理要求,責權利明確,工作流程清晰,接口一目了然。
4.1.2可操作性原則:制度規定符合企業實際情況,便于操作,實施后確實能提高工作效率。制度不僅僅是對現存問題的規范和糾正,更應是對將來可能發生的問題的規避和預防。
4.1.3協調一致原則:專業制度必須與基本制度相一致,子公司制度必須與總部制度相一致;制度與制度之間必須一致,不一致的,除非特別說明,以后頒布的為準,防止政出多門、自相矛盾。
4.1.4注重時效原則:制度一經生效,必須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修改。當企業內外部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時,經原審批部門批準,其他相應制度必須隨之變化,做出說明。
本辦法所稱規章制度是指公司依據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規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的規范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文件。規章制度的名稱為制度、規定、辦法等(也包括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
制度是指對公司的宗旨、組織原則和經營管理方法等事項的規定。
規定是指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規定。
辦法是指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體規定。
一般包括如下內容:
4.2.1文字性文件:包括目的、適用范圍、管理職責、遵守的規程、程序或方法實施的步驟、接口等。
4.2.2同關鍵控制點對應的工作流程圖,對控制點的考核標準(盡量是量化指標)。
4.2.3相關憑證、質量記錄及其表樣等。
4.2.4解釋、修訂權限及生效時間。
5.1起草。
公司各職能部門依據專業分工,承擔有關制度的起草任務,并指定人員具體負責。制度的建立和修訂可以由領導、職能部門根據企業發展需要提出。
5.2征求意見。
制度起草完畢后,起草部門須向有關部門征求意見,相關部門須在規定時間(不得超過三天)內做出答復,起草部門結合相關部門意見對草案進行修改;無須征求意見的制度草案直接報交領導審核。
5.3審核及批準。
起草部門將修改后的制度報送經部門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核,經領導簽字后將底稿與電子檔一并交綜合辦公室,并將發文審批表交綜合辦公室。
如有修改意見,須將草案返回起草部門進行修改,修改完畢后,重新報送部門領導、總經理審核簽字。最終底稿與電子檔及發文審批表交綜合辦公室。
5.4編號與修訂。
5.4.1發文編號要注明編號、序號,即正塔x字(部門簡稱)[xxxx](年號)x號(順序號),格式如下:
正塔x字[xxxx]xx號a(b、c.)。
修訂版本號。
發文順序號。
年號。
部門簡稱。
公司及各部門文字簡稱:
公司綜合辦生產辦技術銷售部供應科制造工藝室質檢科財務科。
5.4.2通知、通報類的公司發文:按正塔通字[xxxx]xx號編號;。
5.4.3修改需換版時,只對文件編號中的版本進行重新標示,其余的標示沿用。
5.5發文格式。
綜合辦公室接簽字后的制度后,按規定編號、發文。
對于公司的正式發文一般用a4紙,文件格式如下:
5.5.1眉首:空格一行。
a)第一行用36號、黑體字居中書寫公司全稱;。
b)第二行用4號仿宋字書寫公司發文編號、批準;。
c)第三行用下劃線標識。
5.5.2正文。
a)文件標題用2號仿宋體加粗書寫并居中;。
b)書寫字體一般用4號仿宋體;。
c)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符號一般不單獨占一行;。
d)頁邊距:
上白邊(天頭)寬2.5o.5cm。
下白邊(地腳)寬2.50.5cm。
左白邊(訂口)寬2.80.5cm。
右白邊(翻口)寬2.50.5cm。
5.5.3版記。
b)主送:左側頂格,用4號仿宋體字標識,不同部門之間空1字;。
如需上報總部,將報送與主送分行,左頂格標示;。
c)起草部門、時間、打印份數三項平均分布于最后一行;。
主題詞、主送(報送)部門、起草部門之間用分隔線隔開。
5.5.4發文。
由起草部門明確發放范圍,未經批準或未履行正常審批擅自進行發放的制度,視為無效。
6.1制度起草部門負責確定制度培訓需求,向綜合辦提出培訓計劃并承擔培訓任務,綜合辦負責培訓的組織工作。培訓工作在制度頒布后半個月內完成。培訓要有時間、地點、培訓人、參加培訓人并做好記錄,作為日后檢查規章制度落實的依據。新員工制度培訓在入職教育和試用期內進行,由綜合辦和試用部門負責,主要培訓內容為公司制度和與崗位密切相關的制度。
6.2由制度落實的責任部門從嚴、從細抓落實,并負責規章制度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6.3對各項規章制度落實要嚴格考核。規章制度下發后,必須落實到工作中去。對于不能落實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采取果斷的措施,確保規章制度毫不含糊的落實。
6.4集團公司下發的規章制度,綜合辦要認真登記、保管、傳達、貫徹、落實,總經理是第一責任人;我公司發放的規章制度及文件,各部門要登記、保管、貫徹、落實,部門領導是第一責任人。
6.5各部門對重要規章制度落實情況要進行信息反饋,并納入考核內容。各部門要落實好自己的職責,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對規章制度的跟蹤管理必須做到三快四必須。(三快:對規章制度傳達落實快,對執行決議反映快,對存在的問題解決快;四必須: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嚴字當頭,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長抓不懈,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要有科學的態度,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與部門、公司實際情況結合,同步落實。)。
7.1制度起草部門負責制度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撰寫制度運行報告,定期報上級主管領導(正式文件一般半年報兩次,試行文件隨時根據執行情況修訂)。作到誰制定的規章制度誰負責,誰主管的部門誰負責,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7.2綜合辦監督、檢查制度制訂部門的職責履行情況,并每月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形成記錄,進行評價,并在月報里進行通報,對問題責令責任部門進行限期整改。經理層對各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提出具體整改意見或要求。
8.1制度起草部門在制度運行中沒有監督、檢查和進行培訓的,扣罰部門負責人。
8.2在規章制度頒布實施中沒有反饋落實情況,使信息逐級衰減,追查起草制度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領導責任,扣罰部門負責人。
8.3對規章制度運行中,領導不能帶頭貫徹落實,使制度在各部門不能有效開展,處罰部門領導。
8.4各部門對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好的,并在實際工作中發揮出效能的予以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8.5各部門要加強對內部管理工作的持續改進,對規章制度的落實要納入生產經營管理考核之中與工資掛鉤。每月要對制度執行情況給予統計、考核。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十六
3、學生宿舍內務,由學生自己整理,學生有責任、有義務把自己所居住的宿舍建成文明宿舍;學校將定期檢查,檢查內務不合格的將在定期內改正。
4、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學生宿舍秩序,任何人不準在。
樓道、室內大聲喧嘩,更不準在宿舍區打架斗毆等;
5、住宿學生應遵守公寓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公寓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對公寓管理人員無禮謾罵,甚至傷害,否則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住宿學生如對公寓管理人員有意見可向學校反映。
7、不準在墻壁、門窗、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圖畫;
8、每個宿舍選宿舍長一人,負責安排值日生打掃室內衛生;
9、宿舍每天應按時清掃,不留死角。清掃的垃圾要倒入垃圾桶,不準堆放在樓道內。不準從窗戶口向外倒垃圾、仍玻璃瓶、丟紙屑、潑污水,不準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燃燒廢紙。
10物品整齊擺放,以整齊、整潔、干凈為標準。
11、男生宿舍廁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12、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房間鑰匙輕易不要交給他人、不得放在門框上;
15、各學區夜間值班人員準時到位;有事自行調換,不得脫崗。在學生宿舍樓內和室內,禁止下列活動和行為:
(1、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服從管理的行為;
(2、經商活動及以贏利為目的的其它行為;
(3、未經同意動用他人物品或偷盜行為;
(4、未經學校批準留宿他人的行為;
(5、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及傳播、觀看淫穢書刊或音像等行為;
(6、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機、蠟燭等)的行為;
(7、利用各種爐具、加熱器做飯、燒水等行為;
(8、私自移動、拆卸電源線、插座、電燈等行為;
(9、大音量開放音響設備、大聲唱歌、大聲喧嘩、跳舞、喝酒抽酒、打架、斗毆等行為;
(10、各種原因造成跑水、影響自己及別人;造成廁所賭塞。
(11、影響室內衛生和文明宿舍建設,違反校規校紀的其它行為。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十七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診療時穿工作服,無菌操作時戴口罩,保持衣冠整潔。
2、搞好室內外環境衛生,確保室內明亮、整潔、物品存放有序。
3、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做到一人一針一管。
4、嚴禁重復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使用后毀型、消毒,按照規定使用情況登記。
5、體溫表、壓舌板、手術器械等必須按照規定消毒,診療室定期紫外線消毒,實施高壓消毒。
6、定期更換器械浸泡消毒液,過氧乙酸,金星,康靈等不超過七天,戊二醛不超過3-4周,鑷子等必須2/3浸泡在浸泡液中。消毒物品必須貼標簽。
7、發生傳染病時及時做好終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8、污水污物不得隨意排放,應按規定消毒、焚燒或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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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十八
為了保證公司所購外購件以及公司生產的產品材料質量符合要求,部門人員能嚴把質量關,特制定本制度。
品管部各級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總經理——負責對本制度的批準及爭爭議問題的最終裁決。
品管部經理——負責對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實施監督。
品管部組長——負責對本車間范圍所有人員的培訓及監督執行。
品管部各員工——負責執行本制度。
1、檢驗員根據各自車間、流水線的安排進行工作;
3、下班前做好本班工作,及時清理、清掃工作區域的臟污,切斷電源。
1、對外購緊固件的檢查:對每月采購回來的緊固件必須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檢,抽檢比例為5%,檢驗標準參照來料檢驗規范中的規定,并同時檢查包裝內是否有合格證等相關的質量證明。
2、對外購型材的檢查:對每月采購回來的型材必須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檢,抽檢比例為10%,檢驗標準參照來料檢驗規范中的規定,并同時檢查型材表面是否有材質標識及生產廠家的標識等相關證明,供貨商應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購材料的合格證明書。
3、對外購鑄件的檢查:對每月采購回來的鑄件必須做全檢,檢驗標準參照來料檢驗規范中的規定,并同時要求供貨商應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購材料的合格證明書。
4、對外購電氣件的檢查:對每月采購回來的電氣件必須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檢,抽檢比例為10%,檢驗標準參照來料檢驗規范中的規定,并同時檢查電氣件是否有相關標識及生產廠家的標識和3c標識等相關證明,供貨商應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購電氣件的合格證明書。
5、對外購軸承,油封等的檢查:對每月采購回來的型材必須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檢,抽檢比例為20%,檢驗標準參照來料檢驗規范中的規定,并同時檢查外購件合格證及生產廠家的標識等是否齊全,供貨商應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購材料的合格證明書。
6、對外購油漆的檢查:油漆外包裝上合格證及生產廠家的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在有效期內。
1、各檢驗員,對半成品、成品的檢驗,必須按照技術標準或合同要求進行檢驗。
2、檢驗員如發現不按操作規程進行生產,產出的半成品、成品出現質量問題,本產品不予判合格,并將質量問題和質量記錄及時匯報有關部門。
3、檢驗員在檢驗半成品、成品中,如發現質量問題,本產品不予入庫,否則造成退貨現象,均由本人負責。
4、檢驗員由于工作不認真或盲目處理半成品、成品,檢驗如出現質量問題,均由本人負責。
5、檢驗員必須認真檢驗半成品,成品(如檢查各部位緊固、連接等)都作相應地記錄,合格證有關內容要清晰,以免造成安裝錯誤。
6、抽查人員隨時抽查檢驗員已經檢驗過的半成品、成品,如發現質量問題,對質檢員作相應處罰。
7、對經檢驗合格的產品或半成品,簽發合格證和檢驗合格單,對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或半成品,作好標記,提出處理意見。
1、本辦法適用于品管部門的基本任務、工作職責及有關部門相互關系和考核內容。
2、基本任務是以質量為中心,切實做好產品質量檢驗管理工作,協助質量認證工作。
3、應每日、月、年向有關部門提供日報、月報和有關資料供部門之間工作的配合。
4、及時反映生產車間、相關部門有關產品質量的報表和資料。
5、對原料倉庫提供及時合格與不合格品處理意見。
6、及時反饋采購部門外協、外購、零配件等物資合格與不合格品的處理意見。
7、及時處理客戶投訴。
8、及時向各車間反饋有關產品售后服務客戶投訴的質量信息,以利于產品質量的提高和改正。
1、對本公司產品的質量負責監督、檢查、考核。
2、對本部門檢驗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修訂,出廠合格證的簽署負責。
3、對不合格品的處置負責作出處理。
4、按照公司質量考核細則規定對各有關部門進行考核負責。
5、如違反上述考核細則及有關規定,按公司規定的經濟責任制條款進行處罰。
1、為保證質量目標的實現,使品管部及時準確地掌握質量情況,科學地搞好質量管理,品管部采取定期召開質量例會制度。
2、質量分析例會在每個周二召開。
3、質量分析例會由各部門負責人輪流主持召開,工程技術部、各車間、品管部、市場部及各相關部門等應參加會議。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十九
1.目的:加強公司經營藥品質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預防重大質量事故的發生。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其實施細則。
3.適用范圍:發生質量事故藥品的管理。
4.職責:各部門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質量事故的分類:分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兩大類。
5.2重大質量事故。
5.2.1在庫藥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蟲蛀、鼠害、霉爛變質、污染、破損等不能再供藥用,每批次藥品造成3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5.2.2銷貨、發貨出現差錯或其它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療事故的。
5.2.3購進無批準文號、注冊商標、生產批號的三無產品或假劣藥品,受到新聞媒介曝光或上級通報批評,造成較壞影響或損失在二萬元以上的。
5.2.4藥品在有效期內由于質量問題造成整批退貨的。
5.2.5因發生質量問題造成整批藥品報廢的。5.3一般質量事故。
5.3.1保管不當,一次性造成損失1000~3000元的。
5.3.2購銷“三無”產品或假冒、失效、過期藥品,造成一定影響或損失在二萬元以下的。
5.4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5.4.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性質惡劣、影響很壞的,所在部門必須24小時內報總經理、質量管理部,由質量管理部報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必要時上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5.4.2其它重大質量事故應當日內報總經理、質量管理部,三日內由質量管理部向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匯報(查清原因后,再作書面匯報,不得超過15天)。
5.4.3一般質量事故應三天內報質量管理部,并在一月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結果報質量管理部。
5.5出現質量事故,當事人(或所在部門)除立即按規定上報外,應積極參與質量事故的善后處理。若事故發生時,部門領導不在場,必要時,當事人可直接越級向上級部門報告。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后果。
5.6質量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5.6.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公司應責成質量副總經理成立專門小組或指定部門,負責對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
5.6.2質量事故的調查,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相關部門和人員、事故經過、事故后果。調查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5.6.3事故調查完畢,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分析,確認事故發生的原因,明確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措施。
5.6.4質量事故的處理,應執行“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及時、慎重、有效地處理好質量事故。
5.6.5質量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方法。
5.6.5.1一般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警告、調崗或經濟處罰。
5.6.5.2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輕者警告、調崗或經濟處罰,重者將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5.6.5.3對質量事故隱瞞不報者,將追究經濟、行政、刑事責任。
5.7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應有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6.相關記錄。
6.1《質量事故報告記錄》。
6.2《質量事故分析報告》。
一、目的:加強藥品發生質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預防重大質量事故的發生。
二、內容:
1、藥品質量事故是指藥品銷售過程中,因藥品質量問題而導致的危及人體健康或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兩大類。重大質量事故:違規銷售假、劣藥品,造成嚴重后果的;未嚴格執行質量驗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藥品進入藥房的;由于保存不善,造成藥品整批蟲蛀、霉爛變質、破損、污染等不能再供藥用,每批次藥品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的;銷售藥品出現差錯或其他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療事故的。
2、一般質量事故:違反進貨程序購進藥品,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保存、養護不當,致使藥品質量發生變化,一次性造成經濟損失200元以上的;一般質量事故發生后,應在當天口頭報告質量負責人,并及時以書面形式上報院領導。
3、發生事故后,質量負責人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控制、補救措施。質量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了解并提出處理意見,并上報院領導,必要時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質量事故的處理過程中,應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的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患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
一.質量事故是指藥品管理使用過程中,因藥品質量問題導致危及人體健康的責任事故。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質量事故。
1、違規購進使用假劣藥品,造成嚴重后果。
2、未嚴格執行質量驗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藥品如柜(架)。
3、使用藥品出現差錯或其他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療事故的。
三、一般質量事故。
1、違反進貨程序購進藥品,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保管、養護不當,致使藥品質量發生變化的。
四、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應在12小時內上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
2、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7日內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書面匯報。
3、一般質量事故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時處理。
五、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控制補救措施。
六、處理事故時,應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原則,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一.醫院不得購進、銷售假劣藥品。
二.醫院不得購進和銷售未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經營企業、生產企業的藥品。
三.驗收人員不得誤驗,漏驗造成假劣藥品調劑室銷售。
四.在陳列中不得養護管理不善造成藥品變質、失效。
五.以上情況因責任心不強,造成質量事故發生后,各崗位人員將發生事故的該品種批次的藥品收回。
六.質量管理員將發生問題的情況,及時填寫“藥品質量事故報告單”報質量管理組織。
七.藥房質量管理負責人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了解并提出處理意見。,報質量管理組織,必要時按照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八.醫院重視發生的質量問題,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并對藥劑人員進行教育,針對性的指定政改防范措施。
九.對發生的質量事故不得虛報隱瞞。如發現虛報瞞報者嚴肅處理,確保人民用藥安全。
1.目的:加強本公司所經營藥品發生質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預防重大質量事故的發生。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第70條。
3.適用范圍:發生質量事故藥品的管理。
4.責任:質量負責人、藥品購進人員、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藥品質量事故是指藥品經營過程中,因藥品質量問題而導致的危及人體健康或造成本公司經濟損失的情況。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兩大類。
5.1.1重大質量事故:5.1.1.1違規銷售假、劣藥品,造成嚴重后果的。
5.1.1.2未嚴格執行質量驗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藥品入庫的。
5.1.1.3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藥品整批蟲蛀、霉爛變質、破損、污染等不能再供藥用,每批次藥品造成經濟損失xx元以上的。
5.1.1.4銷售藥品出現差錯或其他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療事故的。
5.1.2一般質量事故:。
5.1.2.1違反進貨程序購進藥品,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5.1.2.2保管、養護不當,致使藥品質量發生變化,一次性造成經濟損失xx元以上的。
5.2一般質量事故發生后,應在當天口頭報告質量負責人,并及時以書面形式上報本公司負責人。
5.3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質量負責人在24小時內上報成都市金牛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其他重大質量事故應在三天內報告成都市金牛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5.4發生事故后,質量負責人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控制、補救措施。
5.5質量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了解并提出處理意見,報本公司負責人,必要時上報成都市金牛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5.6在質量事故的處理過程中,應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的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顧客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二十
為了規范公司經營管理,增強全體職員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勞動法》,特制定以下各項管理制度,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紀律制度。
為規范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全體員工有責任和義務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二條全體員工應在正常上班前作好自己崗位的清潔衛生,當日清潔值班人員按清潔值日規定做好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通知員工加班時,員工不得無故不到崗或中途脫崗。員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加班時應向負責安排加班的總經理說明理由,不得故意推諉。
第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本公司的作息時間擬定為:每周為六個工作日,休假一天。星期六沒工作可在家休息。每個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的權利,節假日加班享有加班工資,原則上每個工作日的作息時間安排如下: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如遇季節變化,根據季節調整作息時間。
第五條本公司考勤由辦公室負責考核執行,考勤記載要求真實、準確、完整,不得因顧及私情和講求面子而故意遺漏、隱瞞。
第六條本公司嚴禁無故缺勤,擅離職守。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為難辦公室記錄人員。
第八條辦公室在每月終了須得將考勤情況匯總,上報總經理審核簽字后交財務部,以備核發工資時作為應扣依據。
第九條員工上班,因公外出,須向總經理報告,并在辦公室去向登記本上認真填寫外出日期、時間、事由等。
第十條員工如因私事須請假,應提前一天到辦公室填寫請假條,注明請假原因和天數,由分管的副總經理批準后,辦公室備案。請假須待批準后才能離崗,嚴禁先離崗后請假和電話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特殊原因除外)。員工因病請假,回公司后應出示醫院證明和購藥票據。所有請假假期屆滿,須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
第十一條法定假期及婚、喪、產假按國家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手續仍按上條規定辦理。第十二條員工產假、婚假、探親假等假日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組織紀律及處罰規定。
第十三條每位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絕對服從上級領導,注意同級關系的相互配合,各盡其責,恪盡職守,高度自覺,接受管理,服從安排,自我約束,如上班不服從安排,不聽從指揮者,初次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若屢教不知悔改者,堅決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上班嚴禁睡覺、嘻鬧、無端爭吵、上網游戲或私聊,隨意串崗、電話聊天等。
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行為。違記者每次扣款50元。上班嚴禁遲到、早退,凡每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者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扣發當事人三天工資,曠工三天以上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遲到早退每次扣款30元。
第十五條員工因事請假,報總經理批準,如確遇特殊情況需要續假者,應將詳細理由告知總經理,由總經理批準后方能續假;若請假人不履行上述手續擅自延長休假時間,則以曠工論處。
第十六條每位員工除作好公司的本職工作外,還應該團結、互相幫助,共同提高服務質量,維護公司企業形象。所有員工接待客戶要做到來有問聲,走有送聲,嚴禁態度生硬,方法簡單,更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執。對情節嚴重,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不論何種理由對當事人一律予以開除。
第十七條員工如對工作有意見或建議,應及時向分管的領導反映,也可以單獨交換意見或以書面的形式進行溝通,嚴禁越級匯報或當面頂撞,甚至出言不遜等行為,違者一律予以辭退。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三公一誠”的原則,嚴守崗位職責,對拍賣標的的保留價要嚴格保密,不得與競買人惡意串通,損害委托人的利益。不得相互打聽與本職份內無關的其他內部情況,保守商業秘密,違規者一律予以辭退。
第十九條公司負責安全的人員要時刻提高警惕,對公司辦公場所要注意防火防盜,下班時要關好門窗,消除事故隱患。在公司舉行拍賣會的現場,應盡職盡責維護好拍賣會現場的秩序和安全。
為了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保障公司員工基本收入不低于無錫市的最低基本工資標準的要求,公司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公司根據經營效益情況,對員工進行效益獎勵。
第一條員工的基本收入。
公司根據員工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固定發放員工的月工資,其月工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基本工資:不低于xxx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要求。
2、工齡工資:按有關規定的要求,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時間達一年以上者,每年受享月平均50至100元工齡工資。
3、崗位津貼:公司根據各部門不同崗位的勞動強度以及員工的自身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確定放發標準。
4、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對為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員工按照有關規定所明確的標準實施。
第二條推行績效工資。
為了激勵員工,使員工全身心的投入到公司的經營活動中,為公司增效、發展而努力工作。公司視經營情況,按月或按季對公司經營做出貢獻的員工發放績效工資,充分體現員工敬業愛崗的精神。
第三條實行獎勵制度。
公司視經營情況和員工的工作表現,對員工實行獎勵,其獎勵標準由公司對員工按有突出貢獻和一般貢獻進行差額獎勵。
第四條工資發放日和發放方式。
公司按每月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次月十五號為發薪日。工資發放一律采用現金封閉式。員工的個人收入按照無錫市個人所得稅繳納基數和標準,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五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公司除按月發放員工養老保險外,按全市統一規定為服務公司滿一年的員工繳納失業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2.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為已婚女工的享有孕期、產假、哺乳期及計劃生育等假期和工資待遇。
3.公司將員工按規定所享有的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視為有薪假期。
4.公司在員工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在批準探親期間,均發給基本工資,路費按規定報銷。
5.為了提高員工的技能水平,公司不定期的組織人員參加培訓學習,其學習費用由公司負擔。但員工必須在公司工作達三年以上,否則,其費用由其本人承擔。
6.公司將視員工的工作職能、性質,對員工給予適當的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補貼。
第六條其他。
員工通過試用期,正式轉正后,享受本制度所確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
第一條本公司在職員工要樹立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的思想,不準隨意損壞公物,更不得化公為私,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二條公司所有財產應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辦公室負責實物管理,財務部負責帳務管理,要求做到帳實、帳表、帳薄六相符。
第三條建立購物、領用登記制度,各部門需要添置的固定資產或低值易耗品,必須先填報認購單交辦公室,辦公室根據公司情況進行統一安排,可采用先調劑使用,如無法調劑確需購買的,由辦公室簽置意見,報請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購買,實物購回后要先登記后使用。
第四條辦公室要對各部門辦公使用的所有財產和低值易耗品建立登記薄,由各部門辦理領用手續,并妥善保管使用。公用物品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如保管不善造成人為損失和遺失,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第五條公司員工離職,任何人都不得將公物和自己保管使用的財物帶走,辦公室要負責清理收回。
第六條辦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對公司財產進行清理、檢查,每年年終結合會計決算,對財產進行全面清理,如發現無故丟失或故意損壞者,除照原價賠償外,還將上報公司領導給予處分。
第七條財務管理人員如因工作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四、財務管理。
公司財務審批原則上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每項支出均由報銷人填寫《費用報銷單》,部門負責人做出意見,分管領導和財務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為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現對本公司財務管理作以下具體規定:
加強貨幣資金管理,確保貨幣資金安全使用。
1、有關銀行往來業務,必須在公司開戶銀行的帳戶內進行,開戶銀行的帳戶預留印簽須為: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私章、出納員私章。
2、建立內部牽制制度,實行錢、帳分管,為保證資金安全,對預留銀行印簽,必須由二人分管,法人代表的私章由公司主任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保管。
3、公司財務部門要建立銀行存款日記帳,使用訂本式帳簿,對開出的支票逐筆登記,禁止開空頭支票,凡不需使用現金的業務一律使用轉帳支票。
4、往來業務一律使用銀行匯票,不得使用現金,以免業務人員接觸資金造成往來帳目混亂和給公司帶來損失。
5、出差借支,必須填寫借支單,經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支手續。結帳時,須做到專款專報,不允許混亂沖帳。財務部門應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6、建立現金日記帳,一律使用訂本式帳簿,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日清月結,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現金庫存。
7、出納要妥善保管好現金或支票、發票、收據等有價證券,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現金被盜和票據遺失由出納員賠償。
(二)現金借支審批制度。
為了加強對現金的管理,嚴格控制現金使用,避免亂借支、亂審批,給公司資金造成損失,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根據公司經營需要,急需使用現金時,由經辦人填寫現金借支單,報主管領導審查同意,經財務部門簽字,報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出納才能付款,否則拒付。
本規定主要指發票(包括自制或購買的《拍賣保證金收據》)的管理與使用,必須按照國家稅務局制定的發票使用規定執行,為明確責任,加強管理,特制定以下條款:
1、發票的領取:
由公司指定專人到國、地稅局領取的發票(包括自制或購買的《拍賣保證金收據》),一律要求登記發票號碼、份數存檔備查。
2、發票的保管:
公司所有使用的發票或收據指定由會計保管,根據有領導簽字的《發票使用審批表》取用。
3、發票的使用:
當需要開具發票時,由會計報主管領導審批,再憑《發票使用審批表》到會計處領取發票由專人開具后交領導復核。
每月末由會計制表,將當月的發票使用情況匯報公司領導。
4、相應的責任:
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使用和保管發票,如有違反上述規定或出現代開、虛開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公司將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進行刑事及經濟處罰,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不按規定開具發票的要求。發票如有被盜、丟失的,則處罰主要責任人伍仟元,主管理領導叁仟元。
(四)、差旅費用及業務招待費用報銷規定:
職工因公出差由部門負責人填定“差旅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憑差旅單和借條到財務借支,差畢回公司后三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沖帳,報銷標準依照:“差旅補貼報銷標準”。公司因業務需應酬招待的,根據招待事由報請領導同意后按公司內訂的招待標準宴請。公司除總經理外,其他任何未經允許不得簽單,違者單費自負。
藥品管理規章制度(匯總21篇)篇二十一
為嚴格裝修管理,保證裝修工程保質、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所有人員進場必須出示施工證。裝修人員要有裝修資質證。
2.裝修人員按商場統一規定時間進場,退場。裝修人員必須服從商場的統一協調與安排。
3.禁止在商場內抽煙和使用明火,否則一次罰款100元。
4.禁止私拉亂扯、亂插電線、電源,須用正規插頭接用電,用電必須經現場的專職電工同意,統一安排。不得用短線頭接電,否則一次罰款100元。
5.用電設備工具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工具、電鋸類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6.施工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場,空中作業要有保護裝置。
7.需電焊和切割東西,必須將場地清理干凈,并配備滅火器。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違者罰款200元。
8.施工人員夜間不得私自進入規定裝修以外商場,否則一次罰款300元。
9.頂部安裝燈具,必須經百貨大樓設備科核定用電量,確認具體安裝方案后方可施工,由于挖錯孔造成的問題由裝修方修補。
10.施工期間,因施工方的責任造成責任事故或人身、財產損失的,由施工方負全面負責。造成第三防損失的也由施工方負責。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組織,由公司監理人員按指定品牌驗收后進場,所有材料只許進場,不許出場。特殊情況必須由公司監理人員簽字認可。
2.裝修材料須經公司設備科、保衛科認定,符合消防規定及商場和監理人員規定的裝修標準,做到裝修材料、規格等符合要求。
3.施工人員不得隨意破壞場內設施,否則,照價賠償。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場地生火作飯,亂扔垃圾,施工和拆頂清理后,日常衛生由施工方負責清理。
2.施工人員不得在場地亂涂、亂畫,隨地便溺,否則一次罰款50元。
3.施工期間,施工人員使用廁所由商場指定。工方安排人管理,手紙扔入紙簍,不可將廢紙、雜物扔入便池,便后沖水。否則,造成堵塞,施工方負責疏通,一次罰款50元,惡意損壞沖水裝置一次罰款200元。
4.施工結束后,裝修垃圾由裝修方指定時間、地點統一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