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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一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設置的建筑消防設施,是預防火災,及時撲救初起火災的有效措施。對建筑消防設施實施維護管理,確保其完好有效,是單位的法定職責。建筑消防設施投人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設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消防主管具體實施。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機械排煙系統;
4、室內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材;
6、安全疏散輔助設施(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三種方式。
1、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日開展一次。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火災報警控制器運行狀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外觀和運行狀況,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警報裝置外觀。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狀態,水泵結合器外觀、標識,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外觀,自然排煙窗外觀,排煙機工作狀態。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外觀,應急燈工作狀態,疏散指示標志外觀,疏散指示標志工作狀態。
(8)滅火器:滅火器外觀,設置位置狀況。
3、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由巡查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名。
4、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單項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在《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上簽名。
2、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用電設備電源末級配電箱處主、備電切換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警報裝置的警報功能,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聯動控制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功能的'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5%。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啟泵和主備泵切換功能,管道閥門啟閉功能。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壓力,消火栓啟泵按鈕,系統功能。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量的25%。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報警閥組放水,末端試水裝置放水。其中末端試水裝置放水檢查數量為全部檢查。
(6)機械排煙設施:機械排煙風機、排煙閥以及系統功能,排煙風機控制柜。
(7)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電源切換和充電功能,標識正確性。
(8)滅火器:檢查滅火器型號、壓力值和維修期限。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量的25%。
3、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查應當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對建筑消防設施系統的聯動控制功能進行綜合檢查、評定。
2、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測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實施,年度聯動檢查記錄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各案。
3、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電設施供電功能和主備電源切換功能檢查,檢驗供電能力。
(2)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每層、每回路報警系統和聯動控制設各的功能試驗。每12個月對每只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檢查不少于一次。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在末端放水,進行系統功能聯動試驗,水流指示器報警,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動作。對消防設施上的儀器儀表進行校驗;每12個月對每個末端放水閥檢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給水系統最不利點消火栓出水,分別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個月累計對每個消火栓、卷盤檢查不少于一次。
(5)對每只滅火器選型、壓力和有效期檢查每12個月不少于1次。
4、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1、根據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表》,定期進行清潔保養和更換。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2、檢查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3、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h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
4、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各查。
1、內容。
基本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驗收文件和產品、系統使用說明書、系統調試記錄等原始技術資料。
動態管理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值班記錄、巡查記錄、單項檢查記錄、聯動檢查記錄、故障處理記錄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設施的原始技術資料應長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記錄》、《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查記錄》、《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3年。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二
一、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五、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三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部具體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部門或柜組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部門、柜組對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修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修保養,出具維修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驗,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后進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十二個月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并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周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卷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四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物業管理行業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設備、治安、消防、車輛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物業服務公司應當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以本規定為依據,嚴格進行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管學結合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其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管理網絡,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物業系統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處理和培訓工作,督管系統內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組成如下:
第五條物業公司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物業公司應當逐級落實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崗位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單位和崗位安全職責,確定各單位、各崗位的安全責任人。
(一)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保養與按計劃維修并重,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對設備設施做到“四會”和“五定”。“四會”是指維修人員對設備要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對主要設備的清潔、潤滑、檢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點、定時和定質,通過對消防系統的定期試驗、檢修,使維修人員對系統全面掌握,確保及時排除相關故障。
(二)明確責任,持證上崗。
(三)制訂安全操作規程。
(四)加強培訓與考核工作,加強崗前培訓和崗位考核。
(五)加強對業主的宣傳,提高業主對相關設備設施的操作能力。
第八條治安安全管理原則。
(一)建立健全物業安全保衛組織機構。
(二)制定和完善各項治安保衛崗位責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
(四)完善區域內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員素質,加強培訓,持證上崗,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六)加強區域內車輛的安全管理。
(七)聯系區內群眾,搞好群防群治,并在當地派出所的指導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與周邊單位建立聯防聯保制度。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建立高素質的專人負責與群防群治結合的義務消防隊伍;
(三)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定時檢查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第十條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各屬下公司分級管理的體制。
第十一條各屬下公司依法對設備、治安、消防等進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是:
(一)制定物業系統安全管理規章,并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問題;
(三)指導、檢查和監督各屬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協調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五)負責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三條物業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管理法規;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四)組織和實施對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五
1.為加強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2.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和機械防排煙系統等)的維護管理(無該設施的本條可取消):。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單位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企業,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保安部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3.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并報保安部備案。
(2)保安部根據有關消防規范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保安部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單位或友鄰單位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保安部,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六
2、管理人員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丟失等問題,及時報告保衛部門查清原因后進行維修和更換。
4、消防設施器材到期,及時到消防部門檢測維修并予以辦理更換。
5、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正確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丟失、損壞。
6、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對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報告領導,給予處理。滅火器材的設置位置,保證方便可取,嚴禁隨便改變位置。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七
一、為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和機械防排煙系統等)的維護和管理。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學校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企業,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保衛處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保衛處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賬,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保衛處根據有關消防規范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保衛處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單位或友鄰單位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保衛處,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八
一、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茶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懂“四懂四會”,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崗位員工對本部門每兩小時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五、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六、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電、氣焊工等)作業時需持證上崗。
七、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妥善處理。
八、組建義務消防隊伍,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九、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員工進行整改。
附:消防安全四懂四會。
四懂。
一、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1、防止觸電;
2、防止引起火災;
3、可燃、易燃品、火源。
二、懂預防火災的措施。
1、加強對可燃物質的管理;
2、管理和控制好各種火源;
3、加強電氣設備及其線路的管理;
4、易燃易爆場所應有足夠的、適用的消防設施,并要經常檢查,做到會用、有效,管理制度《茶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懂滅火方法。
1、冷卻滅火方法;2、隔離滅火方法;3、窒息滅火方法;4、抑制滅火方法。
四、懂逃生方法。
1、自救逃生時要熟悉周圍環境,要迅速撤離火場;
2、緊急疏散時要保證通道不堵塞,確保逃生路線暢通;
3、緊急疏散時要聽從指揮,保證有秩序的盡快撤離;
4、當發生意外時,要大聲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時間,以便及時得救,也不要貪婪財物;
5、要學會自我保護,盡量保持低姿勢匍匐前進,用濕毛巾捂住嘴鼻;
6、保持鎮定,就地取材,用窗簾、床單自制繩索,安全逃生;
7、逃生時要直奔通道,不要進入電梯,防止被關在電梯內;
8、當煙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時,要關閉門窗,用濕毛巾塞住門窗縫隙,防止煙霧侵入房間;
9、當身上的衣物著火時,不要驚慌亂跑,就地打滾,將火苗壓住;
10、當沒有辦法逃生時,要及時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的逃離困境。
四會。
一、會報警。
1、大聲呼喊報警,使用手動報警設備報警;
2、如使用專用電話、手動報警按鈕、消火栓按鍵擊碎等;
3、撥打119火警電話,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報警。
二、會使用消防器材。
各種手提式滅火器的操作方法簡稱為:一拔拔掉保險銷,二握握住噴管噴頭,三壓壓下握把,四準對準火焰根部即可。
三、會撲救初期火災。
在撲救初期火災時,必須遵循:先控制后消滅,救人第一,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
四、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
1、按疏散預案組織人員疏散;
2、酌情通報情況,防止混亂;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九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生活、工作、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為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當然狹義的意思在人們認識初期是:(撲滅)火災的意思。現在,就來看看以下三篇關于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的文章吧!
一、為加強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和機械防排煙系統等)的維護管理(無自動消防設施的企業本條可取消):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企業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企業,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范要求對滅。
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公共娛樂場所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內設部門每周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后,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夜間防火巡查不應少于兩次。
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的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現象;。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置是否合理好用;。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11.有無違章設置員工集體宿舍;門窗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營業期間有無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
1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14.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
15.營業結束后,燃油、燃氣閥門和非必要用電設備電源是否關閉,有無遺留火種;。
17.工作人員配備的強光照明手電筒是否完整好用。
單位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并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
二、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員工必須熟練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求和技能,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發現、有效處置,防止之勢擴大和蔓延。
5.通訊聯絡組要多方搜集火場信息,保持與各部門、各戰斗小組和公安消防隊之間的聯絡暢通,及時向公安消防隊提供火勢的發展和人員被困等情況。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一旦發生火災,及時疏散人員是第一要務。這些場所的員工,必須具有火場逃生自救、互救和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8.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門,必須保證火災時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從內部打開,并在顯著位置設置“緊急出口”標志和使用提示。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確和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并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7、因撲救本企業或友鄰企業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十三項最全消防安全制度匯總。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也是極其重要的一個環節。但是大部分企業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不是很健全。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的規定,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體人員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消防安全委員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部門、責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培訓組織程序,確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頻次,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三、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防火檢查、巡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防火檢查的時間、頻次和方法;確定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的內容;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處理火災隱患和報告程序、防范措施,防火檢查記錄管理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隱患整改程序及懲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設備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范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序,整改合格的標準,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懲處措施等要點。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序,演練范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后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境安全防范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愿)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愿)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設備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
13項消防安全制度,附全文。
1、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一條為了做好消防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廣大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長大公司消防管理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貫徹執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主管安全副經理為項目部安全防火責任人,安全生產部、綜合事務部主任為本項目部防火負責人,各施工隊、班組長負責人為本隊、本班組防火負責人。
第四條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負責消防工作。
第五條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培訓,做好全員的消防常識宣傳工作。
第六條利用墻報、板報、宣傳欄、召開會議等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第七條全體員工要學會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第八條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油庫、氣瓶房、倉庫、發電房、變壓房、配電房、電工房等場地禁止煙火。在危險易燃、易爆場所明顯的地方設置“禁止煙火”等警示標志牌,并配備消防器材。
第九條危險場所進行電焊、氧割等動火作業前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配備滅火器材和做好動火監控工作,焊割作業時還應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要”,動火后做到“一清”。
第十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執行收發、回倉登記手續,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照明必須使用防火、防爆的電氣設備。
第十一條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組織消防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二條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并專人負責保養、維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占用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條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由有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管理,電線殘舊要及時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不準使用銅絲或其它不合規范的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第十四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氣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釋劑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禁止在倉庫或禁煙區亂丟煙頭、火種;禁止使用燈炮取暖或進行燒香、拜佛等迷信活動。
第十六條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規定。木材加工場的刨花、木糠要及時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齊,留出消防通道,不準亂堆亂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紗雜物不準亂丟,地上油污及時處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圍的易燃雜物。
消防相關。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xx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xx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一
1、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2、保安部制定年度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計劃,并按計劃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3、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4、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理良好備用狀態。
5、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定期放水檢查一次。
6、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7、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8、消防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狀態。
9、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11、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12、因裝修、擴建、改建消防設施故障需要暫停消防設施運行的,必須先到物業部辦理相應手續。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二
2、管理人員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丟失等問題,及時報告保衛部門查清原因后進行維修和更換。
5、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正確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丟失、損壞。
6、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對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報告領導,給予處理。滅火器材的設置位置,保證方便可取,嚴禁隨便改變位置。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三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維修部負責,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防損和維修部共同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每季度測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1.每年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換粉打壓。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現火情時發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二)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如有關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安全員取得聯系,必須經得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施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綜合部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一)廠區內各指定點的消防器材均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對于各種滅火器,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值班記錄表》。
(三)布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六)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九)消防設施不足時,綜合部負責人應填寫《設備申購單》,有總經理批準后,由采購部負責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十)本制度從公布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后可進行修訂。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五
一、為加強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和機械防排煙系統等)的維護管理(無自動消防設施的企業本條可取消):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企業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企業,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范要求對滅。
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企業或友鄰企業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安全及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六
(二)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三)院辦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院辦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3、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