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的撰寫需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各方當事人的意愿,確保合法合規。在下面,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一些實用的合同協議樣本,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一
3.1購電人的義務包括:
3.1.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購買售電人光伏電站的電能。
3.1.2遵守雙方簽署的并網調度協議,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運行、維護有關輸變電設施,維護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
3.1.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公正、公平地實施電力調度及信息披露,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關用電負荷、備用容量、輸變電設施運行狀況等信息。
3.1.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雙方約定,向售電人提供啟動光伏電站電池陣列及其他必需的電力。
3.2售電人的義務包括:
3.2.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購電人出售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電能。
3.2.2遵守雙方簽署的并網調度協議,服從電力統一調度,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調度規程運行和維護光伏電站,確保發電機組的運行能力達到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技術標準和規則的要求,維護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
3.2.3按月向購電人提供光伏電站可靠性指標和設備運行情況,及時提供設備缺陷情況,定期提供光伏電站檢修計劃,嚴格執行經購電人統籌安排、平衡并經雙方協商確定的電池陣列及公用系統檢修計劃。
3.2.4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不經營直接對用戶的供電業務。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二
1.1本合同所用術語,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義如下:
1.1.1光伏電站:指位于由售電人擁有/興建,并/并將經營管理的一座總裝機容量為兆瓦(電站技術參數詳見附件一,光伏電池陣列地理分布圖詳見附件二)的發電設施以及延伸至產權分界點的全部輔助設施;本合同為期兆瓦,裝機容量為兆瓦的發電設備以及延伸至產權分界點的全部輔助設備。
1.1.2年實際上網電量:指售電人每年在計量點輸送給購電人的電量。電量的計量單位為兆瓦?時(mw?h)。
1.1.3年(月)累計購電量:指本合同第4.1款規定的購電量的全年(月)累計。
1.1.4購電人原因:指由于購電人的要求或責任。包括因購電人未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等,導致事故范圍擴大而應當承擔的責任。
1.1.5售電人原因:指由于售電人的要求或責任。包括因售電人未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等,導致事故范圍擴大而應當承擔的責任。
1.1.6計量點:指附件三所示的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的點。一般情況下,計量點位于雙方產權分界點;不能在雙方產權分界點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安裝位置。
1.1.7緊急情況:指電網發生事故或者發電、供電設備發生重大事故;電網頻率或電壓超出規定范圍、輸變電設備負載超過規定值、主干線路、斷面功率值超出規定的穩定限額以及其他威脅電網安全運行,有可能破壞電網穩定,導致電網瓦解以至大面積停電等運行情況。
1.1.8技術參數:指附件一所述的電力設施(包括光伏電站設備和并網設施)的技術限制條件。
1.1.9發電功率申報曲線:指光伏電站在發電功率預測的基礎上,向電網調度機構申報的發電計劃建議曲線。
1.1.10工作日:指除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公歷日。如約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則支付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1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火山爆發、龍卷風、海嘯、暴風雪、泥石流、山體滑坡、水災、火災、超設計標準的地震、臺風、雷電、霧閃等,以及核輻射、戰爭、瘟疫、騷亂等。
1.2解釋。
1.2.1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1.2.2本合同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對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繼者或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約定的情形時,相關義務人應當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義務及完備的法律手續。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為公歷日、月、年。
1.2.5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詞指: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三
甲方所使用的光伏產品符合光伏元器件國際a類標準,光伏電池組件壽命可達25年,其效率衰減僅為0.8%。項目質量達到供電管理部門的供電標準和行業標準。如光伏組件等設備在保質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由甲方全權負責。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四
4.1上網電量。
上網電量依據《可再生能源法》全額保障性收購。
4.2當電網能夠全額消納光電時,電網調度機構根據光伏電站發電功率申報曲線下發調度計劃曲線。
4.3當電網輸送能力不足或其他電源沒有富裕的調峰、調頻能力,無法滿足光伏發電時,電網調度機構根據輸送能力或調峰能力空間制定下發調度計劃曲線,光伏電站應嚴格執行電網下達的調度計劃曲線。實際發電能力可能超出電網調度機構下達的調度計劃曲線,應報告電網調度機構,由調度機構根據實際運行情況確定。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五
14.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提請能源監管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選擇以下第條處理:
(1)雙方同意提請仲裁委員會,請求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六
11.1光伏電站并網所需的各項政府批文均已簽署且生效;若屬于特許權招標的項目,該項目特許權協議已生效。已簽署并網調度協議。
11.2本合同在11.1前提下,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3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1.4在本合同期滿前個月,雙方應就續簽本合同的有關事宜進行商談。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七
9.1若不可抗力的發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礙一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則該方可免除或延遲履行其義務,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遲履行的范圍和時間不超過消除不可抗力影響的合理需要;
(3)一旦不可抗力結束,該方應盡快恢復履行本合同。
9.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則該方應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內以書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該通知中應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和預計持續的時間、事件性質、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及該方為減少不可抗力影響所采取的措施。
應對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如遇通信中斷,則自通訊恢復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發生地相應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
9.3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雙方應采取合理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給一方或雙方帶來的損失。雙方應及時協商制定并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未能盡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則該方應承擔由此而擴大的損失。
9.4如果不可抗力阻礙一方履行義務持續超過日,雙方應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發生后日,雙方不能就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規定除外。
9.5因政府行為、法律變更或電力市場發生較大變化,導致售電人或購電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項下的售、購電義務,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盡快協商解決。必要時,適當修改本合同。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價款:本工程為光伏發電安裝施工(含支架安裝、組件安裝、電氣安裝),甲方按每瓦0.2元(不含稅),承包給乙方施工,共計400kw,工程款總計: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
4、工程款支付和結算:合同簽訂工人進場后,支付5000元生活費,施工完成后支付到總工程款的100%。
5、施工完成7天內,甲方組織相關人員驗收,超出7天,視為驗收合格。
第二條:施工工期
1、工程期限:有效工期7天,在履約過程中,如因變更設計,不可抗拒(臺風、連續暴雨(雪)天、停電)的因素,經業主確認后延長工期。
2、因甲方原因(物料不到位等)造成的工期延誤,施工工期相應順延,同時,甲方需支付乙方誤工費用。
第三條:工程質量及適用的標準、規范
1、乙方應根據要求、配備相關的技術管理人員,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進度。
2、乙方需按設計圖紙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施工規范要求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3、乙方必須按建筑規范施工,接受甲方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如存在質量問題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意見采取及時有效措施糾正或返工。
第四條:甲方責任
1、負責向乙方提供一份總包合同(合同價款等機密部分可以遮蓋)。
2、負責施工現場雜物、障礙物的清除,保證乙方正常施工。負責提供乙方生活場地、解決施工用水、用電。
3、負責向乙方提交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疑難問題。
4、負責協調涉及本工程的政府、單位、居民、團體等關系,確保工程得以順利進行。
5、對乙方施工的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合同的執行進行監督,對不規范的施工操作有權下令停工整頓,及時辦理驗收、簽證和工程款的結算撥付。
第五條:乙方責任
1、負責組織施工人員進場施工,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如期完成施工任務,施工人員安全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
2、嚴格按圖紙設計要求施工、控制好施工成本。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教育現場施工人員遵守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4、乙方需配備過硬的管理人員、電工和技術管理人員常駐現場,確保正常施工。
第六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進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協商,雙方進行有關會議決定的紀要或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和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九
2.1.1甲方派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1.2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電,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通道、電梯、消防設備的使用和保護。
2.1.3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2乙方工作。
2.2.1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和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2.2.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組織施工,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2.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等不受破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運等工作。
2.2.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設施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設施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十
4.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2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4.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十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甲方與建設單位就該項目簽訂書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真實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額的%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
3、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報酬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總金額的%(即人民幣萬元,大寫:_______萬元)。
2、居間報酬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居間報酬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在甲方與乙方引薦的建設單位簽訂工程項目承包施工合同后,建設單位支付予甲方的第一筆工程預付款(即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到賬后,次日將報酬總額中的萬(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現金形式支付予居間人;其后在叁個月正常施工工期內,甲方需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剩余的余款,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轉入乙方指定賬戶,也可直接支付現金予乙方指定代理人。
五、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2、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商業秘密作出不利對方的任何行為,否則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甲方以相關企業或在南寧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業主方簽訂承包施工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條款支付居間報酬。
六、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居間成功,本合同雙方權責完全履行并支付完畢后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含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所有橫線留空部分均為雙方代表自愿親筆填寫,具真實性及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賬戶戶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賬戶賬號及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十二
本項目自年月日開始施工,至年月日施工完成并達到驗收條件。甲方協助乙方整理項目相關資料備案,等待電業管理部門驗收并網。如因天氣等原因工期延后,延后日期順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項目工期延期,經甲乙雙方約定,其違約方違約金額按元/天計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十三
7.1上網電量或用網電量以月為結算期,實現日清月結,年終清算。雙方以計量點計費電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時間24:00時抄見電量為依據,經雙方共同確認,據以計算電量。用網電量計量事項由供用電合同約定時,遵循供用電合同的約定。
7.2結算電量數據的抄錄。
7.2.1正常情況下,合同雙方以主表計量的電量數據作為結算依據,副表的數據用于對主表數據進行核對或在主表發生故障或因故退出運行時,代替主表計量。
7.2.2現場抄錄結算電量數據。在購電人電能量遠方終端投運前,利用電能表的凍結功能設定第7.1條所指24:00時的表計數為抄表數,由雙方人員約定于次日現場抄表。
7.2.3遠方采集結算電量數據。在購電人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正式投入運行后,雙方同意以該系統采集的電量為結算依據。若主站管理系統出現問題影響結算數據正確性,或雙方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采集的數據不一致,或售電人未配置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時,以現場抄錄數據為準。
7.3電量計算。
7.3.1上網電量。
上網電量為光伏電站向購電人送電、按第6.1條計量點抄見的所有輸出電量(正向)的累計值,上網電量的抄錄和確認應當在次月5日前完成。
因購電人穿越功率引起的光伏電站聯絡變壓器損耗由購電人承擔。
7.3.2用網電量。
用網電量為光伏電站啟動調試階段或發電量無法滿足自身用電需求時,電網向光伏電站送電的電量。用網電量為按第6.1條計量點抄見的所有輸入電量(反向)和所有啟備變壓器輸入電量的累計值(或由供用電合同約定)。
7.4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分別結算,不能互相抵扣。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十四
6.1計量點。
光伏電站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計量點設置在以下各點(詳見附件三):
(1);
(2);
(3)。
6.2電能計量裝置及相關設備。
6.2.1電能計量裝置包括電能表、計量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電能計量柜/箱等。
電能量遠方終端是指具有接收電能表輸出的數據信息,并進行采集、處理、分時存儲、長時間保存和遠方傳輸等功能的設備。
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是指能夠實現對遠方數據進行自動采集、分時存儲、統計、分析的系統。
6.2.2電能計量裝置按照《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dl/t448―2000)進行配置。在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裝設隔離開關輔助接點,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電壓補償裝置。
6.2.3電能表采用靜止式三相四線多功能電能表,原則上按主副表配置,準確精度為0.2s,《交流電測量設備特殊要求第22部分:靜止式有功電能表(0.2s級和0.5s級)》(gb/t17215.322―2008)和《多功能電能表》(dl/t614―2007)要求。電能表配有不少于兩個標準通信接口,具備數據本地通信和(或通過電能量遠方終端)遠傳的功能,并接入購電人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具有負荷曲線、零點凍結、失壓記錄和失壓計時、接受對時命令、失壓斷電等事件記錄功能,對于影響計量的電表事件,應能夠以計量數據質量碼的形式隨計量數據上傳至電能量遠方終端和購電人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具有輔助電源,且輔助電源優先供電。
電能量遠方終端的技術性能應滿足《電能量遠方終端》(dl/t743―2001)的要求,支持《運動設備及系統第5部分:傳輸規約第102篇:電力系統電能累計量傳輸配套標準》(dl/t719―2000)通信協議,能夠采集電表中負荷曲線、零點凍結值、告警事件等電表中形成的數據,并傳送至主站和當地監控系統;具有接受唯一主站對時命令功能,能夠給電能表發布對時命令。支持雙平面網絡通信方式,支持撥號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時與兩個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夠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權人進入。
如果電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滿足本款要求,則電能量遠方終端必須具備電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電能計量裝置由售電人或購電人負責在光伏電站并網前按要求安裝完畢,并結合電能數據采集終端與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進行通道、規約和系統調試。電能計量裝置投運前,由合同雙方依據《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dl/t448-2000)的要求進行竣工驗收。
業已運行的電能計量裝置,參照本款要求,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雙方確認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對電能計量裝置的技術性能及管理狀況進行技術認定;對于不能滿足要求的項目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在同一計量點應安裝同型號、同規格、準確度相同的主、副電能表各一套。主、副表應有明確標志。
6.2.6在計量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的同一計量點,應安裝計量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的電能表,電能表應滿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電能計量裝置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雙方確認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檢定并施加封條、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動電能計量裝置及其相互間的連線或更換計量裝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術改造,改造方案需經另一方同意且在雙方到場的情況下方可實施,并須按第6.2.4款要求通過竣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2.8分布式光伏發電應安裝具有雙向計量功能的計量表計,分別計量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
6.3上網、用網電能計量裝置原則上按照產權分界點或按照雙方約定付費購買,其安裝、調試和日常管理和維護由雙方約定。
6.4電能計量裝置的檢驗。
6.4.1電能計量裝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檢驗,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雙方確認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承擔,雙方共同參加。由此發生的費用,上網電能計量裝置由售電人承擔,用網電能計量裝置由購電人承擔(或由供用電合同約定)。
6.4.2任何一方可隨時要求對電能計量裝置進行定期檢驗以外的檢驗或測試,檢驗或測試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雙方確認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進行。若經過檢驗或測試發現電能計量裝置誤差達不到規定的精度,由此發生的費用,上網電能計量裝置由售電人承擔,用網電能計量裝置由購電人承擔(或由供用電合同約定)。若不超差,則由提出檢驗的一方承擔。
6.5計量異常處理。
合同雙方的任一方發現電能計量裝置異常或出現故障而影響電能計量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和雙方認可的計量檢測機構,共同排查問題,盡快恢復正常計量。
正常情況下,結算電量以貿易結算計量點主表數據為依據;若主表出現異常,則以副表數據為準。如果貿易結算計量點主、副表均異常,則按對方主表數據確定;對方主表異常,則按對方副表數據為準。對其他異常情況,雙方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根據失壓記錄、失壓計時等設備提供的信息,確定異常期內的電量。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十五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資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資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15.2合同附件。
附件一:光伏電站技術參數(略)。
附件二:電站光伏電池陣列地理分布圖示(略)。
附件三:電站主接線圖及計量點圖示(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合同正文與附件之間產生解釋分歧時,首先應依據爭議事項的性質,以與爭議點最相關的和對該爭議點處理更深入的內容為準。如果采用上述原則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則由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按合同目的協商確定。
15.3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就本合同標的達成的全部協議,并且取代所有雙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進行的任何討論、談判、協議和合同。
15.4通知與送達。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文件和合規的帳單等均須以書面方式進行。通過掛號信、快遞或當面送交的,經收件方簽字確認即被認為送達;若以傳真方式發出并被接收,即視為送達。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規的帳單等均在送達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帳單、資料或文件等應發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當該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地址時,發往變更后的地址。
15.5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5.6文本。
本合同共頁,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分別送。
能源監管局/辦備案。
購電人(蓋章):售電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十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廠房屋頂安裝太陽能光伏電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廠房屋頂基本情況
甲方將其擁有位于的廠房屋頂租賃給乙方用于安裝太陽能電站,廠房屋總面積平方米(廠房屋頂實際面積以丈量為準)。
二、廠房屋頂租期限
1、廠房屋頂租賃期限自20xx年4月12日起,至20xx年4月12日止,租賃期30年。
2、租賃期間,屋頂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所有屋頂,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需要繼續承租,應于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相關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以電費優惠作為使用甲方屋頂租金。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租賃甲方廠房屋頂安裝光伏電站,電站并網發電后,乙方承諾,對甲方實施電價優惠,甲方購買乙方太陽能電站電力每千瓦時電費比電力公司當時的電價優惠15%。具體電費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另行協議約定。
2、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廠房屋頂發生的所有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廠房使用要求及維護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廠房屋頂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由乙方負責維修。
2、租賃期間,乙方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廠房屋頂轉租給第三方,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中途轉租、轉讓,甲方有權利終止本租賃協議。
2、租賃期滿后,該廠房屋頂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六、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并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6、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甲方應一次性賠償乙方20萬元。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乙方應一次性賠償甲方20萬元。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的相關材料及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合同簽訂后,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不能因機構變更、人事變動或其他原因而無故終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難以履行合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刪除。
3、本合同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應當優先與乙方續簽合同。
八、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光伏發電購電合同(熱門17篇)篇十七
甲方(站長):
乙方(員工):
為全面落實光伏電站各項生產目標,更好的完成各項指標任務,結合光伏電站生產實際,制定本協議書。
1光伏發電組件分包明細
乙方分包如下編號光伏發電組件:
2分包責任人職責
2.1分包責任人對分包光伏發電組件的運行狀況負有安全及監督職責。
2.2分包光伏發電組件平均可利用率和光伏發電組件故障時間作為分包責任人月度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
2.3分包責任人對分包光伏發電組件及相關設備應時時監督,對范圍內故障機組做到及時處理。
2.4分包責任人是其分包光伏發電組件的日常巡視、維護、檢修及其他專項工作的主要工作負責人和相關工作的驗收責任人。
3雙方責權
3.1甲方依法履行光伏電站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并按《光伏電站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乙方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對乙方進行激勵。
3.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光伏電站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文件精神,不從事任何損害企業利益的活動,并接受甲方的監督考核。
4附則
4.1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由光伏電站存放于乙方人事檔案,一份由光伏電站檔案室保存,一份交乙方保存。
4.2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光伏電站站長) (光伏電站員工)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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