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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一
1、履行范圍不同。承攬合同一般應在承攬人與定作人之間履行,未經定作人的同意,承攬人不得將接受的工作轉稼給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攬人將工作轉給第三人,該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間發生權利義務關系,而只是和承攬人之間發生法律關系。而委托合同則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與第三人之間實施法律行為,其法律結果是通過受托人的履約行為而在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建立法律關系。
2、履行后果和風險責任的承擔不同。承攬人在交付工作成果以前,是以自己的名義來完成工作任務,其風險責任是由他自己承擔的。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始終以委托人的名義來行使委托的事項,其后果和風險責任始終是委托人承擔的。
3、追求的目的不同。承攬合同的客體是承攬人的勞動成果,當事人簽訂承攬合同的目的是承攬人的勞動成果,因此,承攬人完成了工作成果之后才能取得報酬;而委托合同的客體是受托人辦理委托事務的行為,因此,在雙務有償的委托合同中,只要委托人按照約定辦理委托事務,不管有無預期成果,受托人都有權就辦理的事務請求委托人給付報酬。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委托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費用辦理委托事務;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質,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托合同是諾成的、雙務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合同。
承攬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買賣合同外常見和普遍的合同,我國《合同法》第251條第1款對承攬合同所下定義為:“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痹诔袛埡贤?,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為承攬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報酬的一方稱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沒有以承攬人、定作人指稱雙方當事人,也不影響對其法律性質的認定。承攬合同的承攬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在承攬人為數人時,數個承攬人即為共同承攬人,如無相反約定,共同承攬人對定作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知識拓展:
委托合同終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終止原因。如委托事務處理完畢、委托合同履行已經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續期間屆滿等;特殊原因是指導致委托合同終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種原因:
1.當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均享有任意終止權,可以任意終止合同。無論是有償委托合同還是無償委托合同,也無論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還是未確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無論委托事務的處理進行到何種程度,當事人均有權終止委托合同。這是因為,委托合同是以當事人的相互信任為基礎的。而信任關系屬于主觀信念的范疇,具有主觀任意性,并無一定的規格和限制。如果當事人在信念上對對方當事人的信任有所動搖,就應不問有無確鑿可信的理由,均允許其隨時終止委托合同。否則,即使勉強維持雙方之間的合同關系,也會影響委托合同訂立目的的實現。《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中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p>
2.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在發生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或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終止?!逗贤ā返谒陌僖皇粭l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委托合同終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除外?!边@是法律所規定的委托合同法定終止的條件。
委托合同因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而終止,這是一般原則。在特殊情況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終止。這些特殊情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合同另有約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即使當事人一方有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的情形時,委托合同仍不終止。例如,委托律師進行訴訟,委托合同可以約定,不因委托人的死亡而終止代理訴訟。二是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因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委托合同不因當事人一方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而終止。
1.當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隨時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賠償損失。例如,正當委托人昏迷不醒,無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務的處理,而委托事務的處理又正處于關鍵階段時,受托人終止合同,勢必會給委托人帶來損害,對此損害,受托人就應負責賠償。當然,如果當事人一方系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時,則可不負賠償責任。但在這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的當事人一方須負舉證責任,證明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關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賠償責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中規定:“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2.因當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終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時,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繼續處理委托事務?!逗贤ā返谒陌僖皇l規定:“因委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當繼續處理委托事務。
因受托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逗贤ā返谒陌僖皇龡l規定:“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措施?!?/p>
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二
原告張鳴在武寧縣投資建水電站,由于張鳴因事務多不能經常在工地管理施工事宜,205月邀請其朋友況根照看電站土建工程,并約定每月付給況根工資元。隨后,張鳴、況根與施工承包人金功仁簽訂承包合同,將水電站的壓力管道石墩及其他工程承包給金功仁。同年7月,況根以水電站代表的身份與何衍星簽訂了水電站機房建筑合同書。同年7月,況根繪制了水電站管道圖及機房、住房地面圖。
水電站機房土建工程于年5月開工,同年11月完工。壓力管道石墩工程于1月開工,同年4月初步完工。由于發電機組不能裝入機坑以及壓力管道部分石墩所用石頭硬度不夠,張鳴于206月至9月中旬聘請鄒盛祥對電站機坑和三個壓力管道石墩進行返工,費用為6000元。由于裝機時發現線坑位置錯誤,張鳴于年10月聘請何衍星對電站機房的線坑進行改裝施工,費用為1400元。為此,原告張鳴訴諸本院,要求被告況根賠償原告各項損失20萬元。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有很多爭議點,但與本文無關,暫且不提,最大的分歧是,原告張鳴與被告況根之間的關系到底是委托合同關系還是雇傭合同關系,這將直接導致法官判決賠償數額的巨大差異。
要弄清兩者的不同,首先要弄清楚他們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及其構成要件。
二、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委托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我國《合同法》第396條也有類似明確的規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與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礎上的。
委托人之所以選定受托人為自己處理事務,是以他對受托人的辦事能力和信譽的了解、信任為基礎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為委托人服務,能夠完成委托事務的自信,這也是其基于對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發生在雙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間。沒有當事人雙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關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關系也難以鞏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受托的事務,不經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轉托他人處理受托的事務。同時,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對他方產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隨時終止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提供勞務類合同,其標的是為勞務,這種勞務體現為委托人為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關于委托事務的范圍,《合同法》并沒有將委托事務限于法律行為,因而解釋上應不限于法律行為。但是,應當指出,委托事務的范圍也并不是沒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務必須是委托人有權實施的,且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行為。
(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和費用處理委托事務。
受托人處理事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義和費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義和費用進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處理受托事務的后果,直接歸受托人承受。這是委托合同與行紀合同、承攬合同、居間合同等類似合同的重要區別。
在有些情況下,受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為民事法律行為?!逗贤ā返?02規定、403條規定都有其規定。
2、雇傭合同的相關概念和特征。
雇傭合同,我國法律沒有進行規定。但是,大陸法系各國一般都對雇傭合同設有明確規定,例如《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中華民國民法典》(現在臺灣省實施),另外,英美法系國家中的英國也有成文法對雇傭合同進行規定.梁慧星先生認為“雇用合同是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勞務,雇用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王澤鑒先生指出,雇傭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內,為雇傭人服勞務,雇傭人負擔給付報酬的契約”??梢?,雇傭合同的這些定義基本是一致的。
雇傭合同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征:一是以完成一定的勞動為標的,至于工作成果則不是合同的標的;二是雇員的工作不具有獨立性。他一般以雇主的設備、技術為依托而工作,受雇主的指揮管理。
鑒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從中看出委托合同和雇傭合同的相同點是均以給付勞務為內容,其區別主要在于:
第一、委托合同雖然也包含了勞務的給付,但給付勞務并非合同的目的`,合同工的目的在于處理委托事務,給付勞務僅是為了達到目的的手段,而雇傭合同以給付勞務為目的。
第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有權獨立地處理委托事務,而在雇傭合同中,受雇人的勞務全由雇主決定,受雇人無獨立的支配權。
第三、委托合同中,受托人雖原則上應以委托人的名義處理委托事務,但亦可以自己的名義處理事務,而在雇傭合同中,受雇人只能以雇主的名義進行活動。
第五,雇傭合同的訂立目的在于由受雇傭人提供勞務,而不在于實現雇傭人的預期利益。這種勞務一般表現為受雇傭人利用自己的勞動力未雇用人提供一定的勞動。而委托合同的訂立目的在于由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事務,實現一定的預期利益。受托人提供勞務不過是滿足這一目的的一種手段。
第六,受雇人依據雇傭合同提供勞務,必須服從雇傭人的指示,自己一般并不享有獨立的酌情裁量的權利;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卻享有一定的獨立裁量的權利。
綜上所述,在本文開頭中的案例中,原告每月支付被告工資2000元,邀請被告照看高洞水電站廠房及壓力管道石墩土建工程,而不是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原告主張原、被告系委托合同關系,其應當就合同內容舉證加以證明,而原告未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書面合同或口頭合同,對合同標的、履行方式、質量等實質內容予以證明,故不能確定原、被告之間的委托合同關系成立。而從原、被告現有關系看,應認定為雇傭關系。
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三
1、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以自己名義為他人從事貿易活動的一方為行紀人,委托行紀人為自己從事貿易活動并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委托人。
2、委托合同(commissioncontract)是指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委托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費用辦理委托事務;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質,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托合同是諾成的、雙務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合同。
1、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都是為委托人提供服務、處理事務的合同;。
2、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的建立的是基于當事人雙方相互信任為基礎的;。
3、《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三條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委托合同的有關規定?!?/p>
1、適用范圍不同。
行紀合同涉及的事務僅限于購、銷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務是民事活動中除必須由特定當事人處理以外的民事活動。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行紀合同中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法律活動,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權利和不履行義務,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從事活動,受托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對委托人可直接發生效力。
3、提供服務的活動方式不同。
行紀合同的行紀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必要時可介入交易活動,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須在委托人指示權限內從事工作,始終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
4、有償性不同。
行紀合同必然是有償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
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的區別在于:(1)前者中所指的事務是特定的,僅限于買賣、寄售等貿易活動,一般為法律行為;而后者中所指的事務既可以是法律行為,也可以是事實行為。(2)前者中,行紀人只能以自己名義進行活動,行紀人與第三人之間所為的法律行為并不能直接對委托人發生效力;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可以以自己名義,也可以以委托人名義,所以受托人與第三人間訂立的合同有時可對委托人直接發生效力。(3)前者為有償合同;后者則為無償合同。
2.代購代銷合同糾紛案件是如何審理的。
3.淺議網絡團購的監管論文。
5.實踐合同種類匯總。
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四
1、雇傭合同以直接提供勞務為目的,合同的標的是提供勞務,雇員只要提供了勞務就有權獲得報酬。承攬合同則是以完成工作成果為目的,提供勞務僅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2、雇傭合同中雇員與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員在一定程度上要服從雇主的監管和安排,具有隸屬性。而承攬合同中承攬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獨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攬人自己決定,不受定作人的監控,承攬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術力量和能力來完成工作,雙方之間不存在支配與服從關系。
3、雇傭合同履行中所發生的危險、意外事故或損失,一般是由接受勞務的雇主承擔。承攬合同履行中所產生風險則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攬人承擔,除非損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過失原因所造成的。
4、雇傭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時向雇員支付報酬,該報酬相當于勞動力的價格。承攬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攬人完成某項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報酬,該報酬不僅包括勞動力價格,還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費等。
5、雇傭合同雇員的工作方式要聽任于雇主的指揮與分配,承攬合同中承攬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權,只要其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任務,具體的完成方式和時間由承攬人自己決定。
6、雇傭合同中,雇員的工作對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從事業務整體的一部分。承攬合同中,承攬人的工作通常不屬雇主所從事的工作內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屬部分。
雇傭合同范本。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四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五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六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七條病假和事假。
1.乙方請病假,須憑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乙方在一個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累計病假不滿_________天,工資按照_________%發給;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資將按_________%發給,直至恢復正常工作為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公出差,在當地政府指定的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診的醫療費用自理。
2.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_________天:超過_________天,將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_________天,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
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五
內容提要:準確認定合同的性質,是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依法對合同糾紛案件行使管轄權,正確適用法律,依法審理案件的前提。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本來就是承攬合同的一種特殊類型,且兩者之間存在很多共同的法律屬性,因此在司法實踐中經常把兩類合同混淆,并據此作出錯誤的裁判。學術界對此也無明確的觀點。本文從合同的標的物、合同主體、結算方式等方面入手,論述如何區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承攬合同。
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六
雇傭一般是指根據當事人約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內為他方提供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傳統的雇傭關系是勞務關系的基本類型。考察雇傭關系是否成立,主要看以下幾點:1、雙方是否有雇傭合同(包括口頭合同);2、雇員是否獲得報酬;3、雇員是否以提供勞務為內容;4、雇員是否受雇主的控制、指揮和監督。其中第3、4點是確認雇傭關系的核心。
承攬一般是指當事人雙方關于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應接受該成果并給付一定報酬的合同。應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為承攬人,應接受承攬人的工作成果并給付報酬的一方為定作人。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為定作物。承攬的'特征有:1、承攬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為目的。2、承攬的標的是特定的工作成果。3、承攬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獨立性,定作人只有在不影響承攬人工作的前提下,才能對承攬人的工作情況進行指示、監督和檢查。4、承攬人自行承擔風險獨立完成工作。
當事人雙方就雇傭與承攬的性質發生爭議時,為了準確區分二者,人民法院可以綜合分析下列因素,結合案件具體情況予以認定:1、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從屬關系;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場所、提供勞動工具或設備、限定工作時間;3、是定期給付勞動報酬還是一次性結算勞動報酬;4、是連續性提供勞務,還是一次性提供勞動成果;5、當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勞動是其獨立的業務或者經營活動,還是構成合同相對方的業務或者經營活動的組成部分。如當事人之間存在控制、支配和從屬關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場所,提供勞動工具或設備,限定工作時間,定期給付勞動報酬,所提供的勞動是接受勞務一方生產經營活動的組成部分的,可以認定為雇傭。反之,則應當認定為承攬。
[1][2]。
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七
實踐中,委托合同與雇傭合同不易區別,而委托合同與雇傭合同的定性可能影響案件的正確處理。
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委托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我國《合同法》第396條也有類似明確的規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與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礎上的。
委托人之所以選定受托人為自己處理事務,是以他對受托人的辦事能力和信譽的了解、信任為基礎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為委托人服務,能夠完成委托事務的自信,這也是其基于對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發生在雙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間。沒有當事人雙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關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關系也難以鞏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受托的事務,不經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轉托他人處理受托的事務。同時,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對他方產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隨時終止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提供勞務類合同,其標的是為勞務,這種勞務體現為委托人為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關于委托事務的范圍,《合同法》并沒有將委托事務限于法律行為,因而解釋上應不限于法律行為。但是,應當指出,委托事務的范圍也并不是沒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務必須是委托人有權實施的,且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行為。
(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和費用處理委托事務。
受托人處理事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義和費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義和費用進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處理受托事務的后果,直接歸受托人承受。這是委托合同與行紀合同、承攬合同、居間合同等類似合同的重要區別。
在有些情況下,受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為民事法律行為?!逗贤ā返?02規定、403條規定都有其規定。
二、雇傭合同的相關概念和特征。
雇傭合同,我國法律沒有進行規定。但是,大陸法系各國一般都對雇傭合同設有明確規定,例如《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中華民國民法典》(現在臺灣省實施),另外,英美法系國家中的英國也有成文法對雇傭合同進行規定。梁慧星先生認為“雇用合同是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勞務,雇用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王澤鑒先生指出,雇傭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內,為雇傭人服勞務,雇傭人負擔給付報酬的契約”??梢?,雇傭合同的這些定義基本是一致的。
雇傭合同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征:一是以完成一定的勞動為標的,至于工作成果則不是合同的標的;二是雇員的工作不具有獨立性。他一般以雇主的設備、技術為依托而工作,受雇主的指揮管理。
鑒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從中看出委托合同和雇傭合同的相同點是均以給付勞務為內容,其區別主要在于:
第一、委托合同雖然也包含了勞務的給付,但給付勞務并非合同的目的,合同工的目的在于處理委托事務,給付勞務僅是為了達到目的的手段,而雇傭合同以給付勞務為目的。
第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有權獨立地處理委托事務,而在雇傭合同中,受雇人的勞務全由雇主決定,受雇人無獨立的支配權。
第三、委托合同中,受托人雖原則上應以委托人的名義處理委托事務,但亦可以自己的名義處理事務,而在雇傭合同中,受雇人只能以雇主的`名義進行活動。
第五,雇傭合同的訂立目的在于由受雇傭人提供勞務,而不在于實現雇傭人的預期利益。這種勞務一般表現為受雇傭人利用自己的勞動力未雇用人提供一定的勞動。而委托合同的訂立目的在于由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事務,實現一定的預期利益。受托人提供勞務不過是滿足這一目的的一種手段。
第六,受雇人依據雇傭合同提供勞務,必須服從雇傭人的指示,自己一般并不享有獨立的酌情裁量的權利;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卻享有一定的獨立裁量的權利。
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八
10、服務期內,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章造成的責任,甲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甲方不得利用服務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已提供給。
12、服務期間所發生的燃料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由甲方自行負擔。
13、正常駕駛時發現車輛使用異常或技術故障應停止運行并通知乙方,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確保行車計劃的執行,否則甲方必須承擔乙方的一切損失。
14、若發生事故,甲方應立即與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保險公司聯系,并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及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5、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通知乙方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保護好現場,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裁定責任,負擔保險公司理賠后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間不計算服務費。乙方不承擔甲方服務車事故的一切責任(包括連帶責任)。
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約定提供車輛,甲方需退還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務費并付全部服務費10%的違約金。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制定行車計劃,并提交給甲方。
2、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對服務車輛進行包裝。
3、經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提供駕駛人員姓名駛證號,是甲方車輛的指定駕駛員。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換駕駛員,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
合同。
4、乙方中途退車,乙方需按實限使用時間支付甲方使用費并付全部使用費10%的違約金。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運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及證件的復印件、雙方車輛行車記錄單等附件為合同組成部分。
3、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兩天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的予以變更或解除。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發生交通肇事后,甲方需提供能夠履行本合同運輸服務義務的車輛和駕駛人員,繼續完成行車計劃。
2、服務期間,甲方承擔妥善保管車輛的義務和責任,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及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確保運輸土方順利完成,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原則,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無條件執行。
一、工程概況:地鐵的土方運輸。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價及結算方式:每車每天元(),每月為天,月合計元,正常情況下每天結算一次,(稅后價,不含裝車,卸土費用)。注:每車必須裝土20立方以上,以單位過磅為依據,否則按實際數量扣減結算,乙方提供手續齊全、合格運輸車輛不少于20輛。
四、工期:工期為兩年。本合同簽訂周期一年。試行天,雙方認為各方面無矛盾,簽訂正式壹年期合同。
五、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場地、道路正常施工,辦理施工的全部手續,確保車輛正常通行。
2、協商裝車場地、運輸、道路、外卸土方場地無任何干擾,確保正常施工運輸。
3、負責所需相關手續,車輛出現被扣,甲方給予協調,指定運輸路線,解決當地關系。
4、甲方負責乙方車輛正常運轉,如遇不可抗力、政府、業主干預等情況外甲方不負責,除此外甲方原因停工,甲方支付承攬費元。
七、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指示、組織安排所需車輛,按時進場。(甲方安排乙方的車輛的地、吃、住停車場、加油)。
2、乙方保證車輛符合甲方要求的行車手續,聽從甲方的安排、調配,按甲方指令執行。
3、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4、乙方必須教育好司機,服從甲方的合理安排,服從當地的民俗習慣,要遵紀守法,配合甲方完成全部運輸任務。
5、因乙方及乙方司機原因造成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6、本合同期為一年,若由于乙方車輛原因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及時調換車輛,補齊所需車輛,否則出現耽誤工期,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安全事故:
乙方車輛在施工中,每輛車必須配有兩名司機。杜絕酒后駕車,做到文明行車,禮貌讓路,在正常運輸中,因自身原因,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九、特殊約定:
雙方發生爭議,無法協商,可向石家莊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或有關部門給予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出現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或另計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進場后按此合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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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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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九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區域日常保潔事宜,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雙方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項目。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業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服務期限。
乙方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對甲方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的辦公區域(或家居)進行保潔服務。
服務時間一共為_________天。
如因整體工程延期,交叉施工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延期,以甲乙雙方協商的最終日期為準。
第三條保潔費用。
1._______________,其費用為: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其費用為: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其費用為:_________元。
本次保潔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發現保潔質量問題,以轉賬支票方式于每月_______日前(如遇休息日或節假日,付款日期順延)全額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日常保潔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如發現保潔質量問題,甲方按照月保潔費的%先行扣款,然后雙方協商。
2.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如遇休息日或節假日,付款日期順延)向乙方支付代乙方收取客戶有償特約服務費用的_________%;扣除的_________%作為甲方應收的管理費。
3.合同履行完畢,乙方享有在協議的時間內獲得服務費用的權利。乙方有責任向甲方開具有償特約服務的發票和收據。(注:發票和收據由乙方提供)。
第五條具體保潔項目。
1.日常清潔:辦公樓內科室衛生、樓內衛生、樓上樓下廁所,洗手盆及周邊下水道,辦公樓區域,門窗玻璃,_________等。
2.定期保潔:廁所每日沖洗、消毒、除臭,洗手間每日清掃、擦拭、消毒,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的協助。
甲方有為乙方服務提供便利的義務,以保證乙方工作的順利進行:
1.甲方盡可能委派專人負責現場全過程監理,并盡量避免交叉施工。
2.乙方進場時,甲方應協助乙方將工程區域內所有物品現狀點驗清楚,特別強調物品有無損壞,貴重物品有無保管好等因素。
3.乙方進場后,甲方需提供水源、安全用電、照明、以保證正常施工;提供乙方員工更衣就餐、設備存放的房間;提供必要的物料倉庫、辦公用房及辦公電話一部,電話費由乙方支付。
4.協助乙方解決工作現場遇到的特殊問題。
第七條工作總結與計劃。
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負責人負責日常保潔工作質量檢查和保潔工作緊急情況的處理,并于每月_________日之前將當月的保潔工作總結和下月的保潔工計劃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第八條質量承諾。
1.乙方保證認真完成《清潔標準及定期作業指導書》規定的作業項目和標準,確保衛生質量,達到客戶滿意。
2.乙方在保潔工作中未達到保潔的質量標準(實際上經過限期整改可以達到保潔質量標準的),經甲方____次口頭警告通知,仍未達到標準,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發出一次書面通知,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保潔服務費的%-%。
3.乙方在承包的保潔工作范圍內,甲方如因保潔工作未達到保潔質量標準,被有關社會職能部門(環衛、城管等)處罰,該罰款由乙方承擔。
1.乙方在本區域內服務總人員不少于_________人,非公共區域內日常保潔工作(如:有償特約服務)由乙方從公司總部另調人員完成,并保證各項工作質量。
2.乙方作業人員須經專業培訓和具有專業知識人員擔任。
3.乙方員工要統一著裝,衣帽整潔,配戴本公司名牌,進入工作現場的出入證由甲方配發,遵守甲方各項內部規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務區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承攬業務。
4.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若乙方主管負責人不在作業現場,乙方臨時負責人應接受甲方主管保潔負責人的監督指導,并按甲方的保潔工作標準進行檢查。
第十條原料與設備。
1.乙方提供設備的綠色環保用品、用具(品牌),保潔用品應及時更新保證衛生。
2.乙方為保證施工質量,須根據不同材質,采用相適應的清潔原料和操作方法。
3.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潔工作中不慎給甲方設施、材料及甲方客戶物品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監督檢查。
1.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保潔服務享有監督權和檢查權,有權對乙方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2.乙方應當保證其服務質量的,工程完畢應主動邀請甲方進行檢查;對不合格部分,乙方應進行重新處理,直到甲方滿意為止。
3.甲方對乙方的服務及清潔質量不滿意時有權提出異議和要求返工;如不滿意乙方保潔員的服務,可責令乙方及時調換。
4.乙方應積極采納甲方在保潔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協助甲方處理有關投訴。
第十二條損害賠償。
乙方在作業中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做好各種防護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強管理,安全生產。乙方工程進行中,如發現甲方物業材質有破損跡象,應及時保護現場,立即向甲方通報。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潔工作中不慎給甲方設施、材料及甲方客戶、物品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安全防護。
1.乙方有權按照自己的施工方案(主要是涉及安全方面工程)進行服務的權利,乙方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2.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用工應簽訂勞動協議,并辦理各種用工手續,如因用工不當,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內向乙方付費,經乙方催討后仍未支付時,對逾期未付的費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額的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進行優質的保潔服務(按合同標準)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和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___%違約金。并要求乙方退還當月服務費。
3.雙方中途變更或終止合同未及時通知對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合同變更與終止。
1.合同的變更須雙方協商,并采用書面形式。
2.本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合同自動終止。合同期間雙方都有權利提出終止合同,但需提前_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雙方協商以補充合同方式解決。
第十六條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費用,經乙方催討后仍未支付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違約責任要求賠償。
2.乙方嚴重失職造成甲方物業管理的重大損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違約責任要求賠償。
3.乙方發生嚴重違約后,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____個月內仍不能采取補救措施及行動,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5.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3.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3.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八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九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四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十
為凈化校園環境,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校園部分區域的保潔工作達成一致意見,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________等____人擔任學校的保潔工作。保潔崗位的設置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潔形式為日常保潔,保潔時間為甲方的每個工作日。時間春冬季為________,夏秋季為____________。
3.保潔區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潔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常用保潔工具,但不常用的專用保潔工具由乙方自帶。
2.甲方應建立保潔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排除保潔區域內的安全隱患,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
3.乙方要嚴格遵守保潔工作操作規程尤其是高空作業和危險區域工作規程,確保勞動安全。
4.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應支付加點工資。加班加點的時間要符合國家規定。
第四條保潔費用。
1.保潔費暫定每人每月(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甲方按月支付保潔費用,承包協議生效后,甲方于________支付給乙方。如遇節假日特殊情況,付款時間可提前或延順,但時間必須在_____之內。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加班工資按每人每天____元支付,加點工資按每人每小時__元支付。
第五條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由________繳納;其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當按要求履行本保潔合同,完成工作任務。乙方工作人員要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與此相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程。如果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違反相關紀律和規程給甲方工作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章第二節的相關規定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十一
承攬服務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趨勢。你知道承攬服務。
合同。
怎么寫嗎?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攬服務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辦公大樓、食堂餐飲服務。
第三條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
第四條餐飲服務標準。
1、乙方必須保證一日三餐和茶水供應,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不得拒絕甲方對及甲方員工正當的要求。
2、乙方必須把食品安全、衛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所購食品等都必須通過正當渠道,不購買變質、變味或受污染地食品烹鍵前必須清洗干凈;制作過程保持新鮮;飯菜不隔夜;生、熟食品嚴格分開,確保餐飲安全。
3、所有的餐飲用具必須清洗干凈,做到一洗二沖三消毒。
4、食堂內、外周圍保持清潔衛生,用餐廳和廚房每餐都必須做好衛生,垃圾及時清理。注意消殺蟑螂、蚊蠅、老鼠等。
5、乙方應保證乙方服務人員身體健康,不得有傳染病,
6、乙方必須重視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用火時乙方服務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不得亂接亂搭電線。注意節約用水、電、氣,及時關閉水、電、氣開關,遇到水電故障及時報修。
第五條承攬服務期限為壹年。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入、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承攬服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2、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承攬服務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4、甲方可根據情況督促乙方撤換不符合甲方的要求、未達到甲方規定的崗位技術要求、不能完成崗位任務的人員。
5、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撤回或調換甲方正在使用的服務人員。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制定餐飲服務管理制度,并由乙方具體執行。出現的管理失當由乙方負責。若因甲方及員工違反該規定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相應責任人負責。
2、乙方承攬服務中所需及所有必備材料如廚房用具、餐具、水、電、液化氣等均由甲方提供。
3、服務人員應愛護建筑物及室內各種設施設備,注意節約水、電,因乙方服務人員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按實際負責賠償。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九條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條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因甲方書房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
第十三條合同規定的承攬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一個月前向雙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十四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福安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五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鑒定地點:達縣鑒定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服務要求。
甲方提供兩輛車為乙方提供汽車站運輸服務,車輛情況分別為:
1、廠牌車型,營運證號碼,發動機號,車架,
2、廠牌車型,營運證號碼,發動機號,車架。
第二條、服務期限。
期限從年月日時起,至年日時止,共計天。
第三條、服務費用。
合同總費用為元(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在服務期滿后60天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責任。
1、負責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完好的車輛和相應的駕駛人員。正常情況下,合同中未注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甲方提供的車輛和自行聘請的駕駛人員,需具備各種齊全有效的行車證件。因證件不全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全部承擔。如果甲方使用無營運證的車輛從事運輸服務活動,乙方可保留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的權利。
3、在服務期內,甲方駕駛人員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車計劃,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由乙方指定的人員在行車計劃上簽字,作為履行合同的原始記錄。
4、負責服務期內車輛的二級維護及車輛年檢、年審。
5、負責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損失保險、司乘座位保險、玻璃破碎保險等。
6、如果服務車輛在服務期間內發生事故,甲方應負責事故處理,并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乙方不承擔事故車輛的任何法律責任。
7、甲方嚴格按行業管理規定,即《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列》、《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汽車運輸經營活動,如有違反,乙方可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
8、甲方保證提供禮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務,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車計劃執行。
9、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無故將服務車輛收回,如確需收回,需經雙方同意后另行提供相同型號的車輛完成運輸服務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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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鑒定地點:達縣鑒定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服務要求。
甲方提供兩輛車為乙方提供汽車站運輸服務,車輛情況分別為:
1、廠牌車型,營運證號碼,發動機號,車架,
2、廠牌車型,營運證號碼,發動機號,車架。
第二條、服務期限。
期限從年月日時起,至年日時止,共計天。
第三條、服務費用。
合同總費用為元(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在服務期滿后60天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責任。
1、負責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完好的車輛和相應的駕駛人員。正常情況下,合同中未注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甲方提供的車輛和自行聘請的駕駛人員,需具備各種齊全有效的行車證件。因證件不全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全部承擔。如果甲方使用無營運證的車輛從事運輸服務活動,乙方可保留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的權利。
3、在服務期內,甲方駕駛人員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車計劃,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由乙方指定的人員在行車計劃上簽字,作為履行合同的原始記錄。
4、負責服務期內車輛的二級維護及車輛年檢、年審。
5、負責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損失保險、司乘座位保險、玻璃破碎保險等。
6、如果服務車輛在服務期間內發生事故,甲方應負責事故處理,并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乙方不承擔事故車輛的任何法律責任。
7、甲方嚴格按行業管理規定,即《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列》、《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汽車運輸經營活動,如有違反,乙方可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
8、甲方保證提供禮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務,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車計劃執行。
9、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無故將服務車輛收回,如確需收回,需經雙方同意后另行提供相同型號的車輛完成運輸服務義務。
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十三
為了使社區的衛生保潔工作進一步規范化,標準化,提高保潔服務水平,為業主提供整潔的居住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公平、公正、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制定如下合同條款:
一、乙方自愿競標承包甲方的保潔工作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二、乙方承包后,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項規定,不得轉租或出讓,如違反規定以及合同有關規定條款內容,甲方將按合同要求做出相應的處罰。如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權,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完全有乙方承擔。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有一方違約,將賠償對方一切損失。合同期間,如有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提出。合同的續簽,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寫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甲方有權定期對乙方承包期間的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乙方工作必須在不損害甲方基礎設施的基礎上進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
四、乙方承包范圍內的一切事宜均屬乙方行為,包括乙方雇傭人員的傷、病和其他意外事故,勞務糾紛等,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負。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正常保潔工作范圍內的水電(免費),提供辦公室和倉庫各一處,內線電話一部。
六、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七、服務范圍、內容及方法。
范圍:所屬環境衛生的清潔、綠化帶內衛生清潔、樓內公共地面、公共玻璃、樓梯、扶手、廊燈、消防器材、信箱等的衛生清潔及所有公共路面的衛生清潔。
1、地面:
a、院內公共路面采用人工不斷巡視,清掃垃圾,并配備保潔車、垃圾車,保持無垃圾、無積塵等。
b、樓內公共地面、步行梯每天人工配備地拖濕拖一遍,并隨時保持清掃垃圾,樓梯扶手每天巡回擦拭。
c、其他地面:人工不斷巡回清掃,保持無雜物、無垃圾、無積水,并定期沖洗。
2、公共玻璃:
公共區域內的玻璃采用人工配備專用玻璃工具進行巡回清潔,保持玻璃明亮,無手印、無污跡。
3、衛生間:
每日采用潔廁劑人工沖洗三遍,并巡回檢查,保持無雜物、無積水、無異味,夏天進行殺蟲滅蠅。
4、裝飾物:
配備相應的清潔劑及清潔工具定期沖洗、擦拭,保持干凈。
5、垃圾:
每日三次輸送垃圾,并定期沖刷垃圾箱,夏天殺蟲滅蠅。
6、夏季樓道內每星期進行消殺一次。
7、其它:
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巡視,發現衛生死角采用相應的清潔劑及工具進行處理,保持整個園區內無衛生死角、無堆放垃圾、地面清潔。
八、質量要求。
1、嚴格按照甲方的衛生質量檢查標準執行,以甲方制定的質量檢查控制手冊為準。嚴。
格執行保潔操作規范標準、質量清潔標準、日常保潔安排、保潔時間安排,每天保潔員的出勤率不低于90%。
2、保潔所用消毒液、清洗劑等材料,質量必須符合有關的規定要求,并無條件接受甲方的監督。所有耗材足額使用,嚴禁偷工減料,因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甲方將組織有關部門對乙方的保潔工作進行每月一次的考核,并根據甲方的質量標準要求和考核細則嚴格兌現獎懲。
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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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鑒定地點:達縣鑒定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服務要求。
甲方提供兩輛車為乙方提供汽車站運輸服務,車輛情況分別為:
1、廠牌車型,營運證號碼,發動機號,車架,
2、廠牌車型,營運證號碼,發動機號,車架。
第二條、服務期限。
期限從年月日時起,至年日時止,共計天。
第三條、服務費用。
合同總費用為元(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在服務期滿后60天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責任。
1、負責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完好的車輛和相應的駕駛人員。正常情況下,合同中未注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甲方提供的車輛和自行聘請的駕駛人員,需具備各種齊全有效的行車證件。因證件不全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全部承擔。如果甲方使用無營運證的車輛從事運輸服務活動,乙方可保留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的權利。
3、在服務期內,甲方駕駛人員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車計劃,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由乙方指定的人員在行車計劃上簽字,作為履行合同的原始記錄。
4、負責服務期內車輛的二級維護及車輛年檢、年審。
5、負責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損失保險、司乘座位保險、玻璃破碎保險等。
6、如果服務車輛在服務期間內發生事故,甲方應負責事故處理,并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乙方不承擔事故車輛的任何法律責任。
7、甲方嚴格按行業管理規定,即《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列》、《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汽車運輸經營活動,如有違反,乙方可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
8、甲方保證提供禮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務,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車計劃執行。
9、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無故將服務車輛收回,如確需收回,需經雙方同意后另行提供相同型號的車輛完成運輸服務義務。
10、服務期內,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章造成的責任,甲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甲方不得利用服務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已提供給乙方的車輛出租、典當、抵押,甲方必須對甲方的駕駛人員行為負責。
12、服務期間所發生的燃料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由甲方自行負擔。
13、正常駕駛時發現車輛使用異常或技術故障應停止運行并通知乙方,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確保行車計劃的執行,否則甲方必須承擔乙方的一切損失。
14、若發生事故,甲方應立即與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保險公司聯系,并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及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5、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通知乙方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保護好現場,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裁定責任,負擔保險公司理賠后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間不計算服務費。乙方不承擔甲方服務車事故的一切責任(包括連帶責任)。
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約定提供車輛,甲方需退還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務費并付全部服務費10%的違約金。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制定行車計劃,并提交給甲方。
2、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對服務車輛進行包裝。
3、經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提供駕駛人員姓名駛證號,是甲方車輛的指定駕駛員。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換駕駛員,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中途退車,乙方需按實限使用時間支付甲方使用費并付全部使用費10%的違約金。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運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及證件的復印件、雙方車輛行車記錄單等附件為合同組成部分。
3、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兩天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的予以變更或解除。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發生交通肇事后,甲方需提供能夠履行本合同運輸服務義務的車輛和駕駛人員,繼續完成行車計劃。
2、服務期間,甲方承擔妥善保管車輛的義務和責任,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及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況。
1.1合同名稱:;。
1.2服務地點:;。
1.3承攬內容:負責園園區及辦公區域等甲方指定區域的安全保衛及防范工作;。
二、組成文件。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形成的合同變更及補充協議。
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履行本合同的相關文件(含雙方往來函件、會審記錄、會議紀要、簽證等與本合同相關的修正文件)。
6)、合同清單。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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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十五
定作人:(填寫全稱)承攬人:(填寫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定作人與承攬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作物情況(如有其它約定內容可另設合同附件,寫為見合同附件一)。
1.1品名:(應填寫定作物的正式名稱,不可用其簡稱或俗名代替)。
1.2規格:(應寫明定作物具體的規格型號)。
1.3數量:(具體寫明定作物的數量,并注明單位)。
1.4備注:(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2.1合同價款總額:(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并注明幣種)。
2.2付款方式:(應詳細寫明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方式)。
2.3付款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三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3.1質量要求:(應明確填寫要達到的質量標準是國標還是行業標準,必須要寫全稱)。
3.2技術標準:(技術標準如硬度、強度、韌性、抗腐蝕、抗氧化等各種物理化學參數)。
3.3以封存樣品為質量標準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簽,并妥為保存。
第四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4.1用承攬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權對原材料進行檢驗。承攬人隱瞞原材料的缺陷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人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4.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標準提供:
4.3定作人于年月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注:分批次提供的或按工序要求提供的,可具體化)。
4.4承攬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內檢驗完畢,不符合要求的,應在收到后日內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否則定作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承攬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
5.1定作人負責提供技術資料和圖紙。
5.2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資料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回復并提出修改意見。定作人未答復,承攬人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人賠償。
5.3定作人要求對承攬物的技術性保密的,承攬人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復制品。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6.1驗收標準:(寫明是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封樣進行驗收)。
6.2驗收方法:(寫明全部或抽樣驗收的方法)。
6.3定作人驗收承攬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時間:(寫明具體時間年、月、日)。
6.4定作人驗收承攬人所完成定作物的地點:(寫明詳細地址)。
6.5驗收前承攬人應當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6.6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內發現質量缺陷,定作人有權要求退換,并視為質量不符合約定。
6.7雙方就定作物的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以(寫明檢驗機構)對定作物質量的認定為準。
第七條交(提)定作物的時間和地點。
7.1雙方約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1.1自提定作物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7.1.2自提定作物的地點:(寫明詳細地址不可省略)。
7.2雙方約定由承攬人送交定作物。
7.2.1送交定作物的時間:(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2.2送交定作物的地點:(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所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人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時間。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8.1包裝要求:(應具體寫明包裝方式、包裝物品的材質、包裝的大小尺寸等)。
8.2費用負擔:(寫明包裝費用由哪方承擔)。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9.1定作物的運輸方式:(寫明是汽車、火車、水運或其他方式)。
9.2運輸費用由(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承擔。
第十條定作物的保修。
10.1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從何時起到何時止)。
10.2在保修期內承攬人免費提供保修服務。
第十一條定金及預付款。
11.1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定金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2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定金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11.3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預付款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4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預付款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十二條承攬人的違約責任:
12.1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接受的,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經過修理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12.2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約定的數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應當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12.3未按合同約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因包裝不符合同約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人賠償損失。
12.4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人支付未交定作物總價的(如未約定則在空格處劃線)%的違約金。
12.5未經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權拒收。
12.6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定作人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總價的(如未約定則在空格處劃線)%的違約金。
12.7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12.8未按合同約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調換、補齊的,由承攬人承擔相應的損失。
12.9擅自調換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權拒收,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12.10承攬人未按定作人的技術保密要求采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術泄漏,或被竊取的,承攬人應向定作人承擔違約金元。
12.11因承攬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權責任和損失,由承攬人承擔。
12.12其它違約責任:(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十三條定作人的違約責任:
13.1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13.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定作人應向承攬人支付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的違約金。
13.3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攬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承攬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應當順延外,定作人還應當支付承攬人停工待料的損失。
13.4超過合同約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向承攬人支付定作物總價‰的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人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13.5超過合同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向承攬人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時止。
13.6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13.7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時,承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3.8其它違約責任:(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人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
14.2在定作人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發生的,承攬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根據有利于我方的原則,在定作人住所地、承攬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的法院中選擇其一,涉及鐵路工程的可選擇鐵路運輸法院)法院。
第十六條本合同簽訂地點(填寫到縣級)。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定作人執份,承攬人執份。
第十九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賬號:賬號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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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十六
承攬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條承攬項目。
項目及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工作量(工時)報酬交付期限。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技術標準、質量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承攬人對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_________。
第四條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
第五條承攬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_提供。材料的檢驗方法:_________。
第六條定作人(是/否)允許攬項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來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
第七條工作成果檢驗標準、方法和期限::_________。
第八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第九條定作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付定金(大寫)_________元。
第十條定作人解除承攬合同應及時書面通知承攬人。
第十一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材料費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定作人(蓋章):_________承攬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稅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服務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專業17篇)篇十七
本合同于x年x月xx日生效,合同內容為xyz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abc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之間關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咨詢服務的約定。雙方協議如下: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并約定了服務的內容、時限、衡量成果的標準。其中的主要內容包括:
乙方義務:向甲方提供工程建設全面咨詢服務,直到甲方承攬到本合同所指的工程項目,并與本工程項目業主簽訂工程合同后,才結束全面咨詢服務。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工程項目的咨詢服務。乙方應負責甲方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第三方的協調,免費為甲方工作提供順暢的外部條件。乙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及時免費向甲方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相關的資料及信息。
乙方權利:乙方可以因甲方不再積極配合本工程項目的咨詢工作,提出中止咨詢業務。
甲方義務:在乙方提供咨詢服務過程中,免費向乙方提供甲方相關資質證件等資料,便于乙方展開相關咨詢服務。
甲方權利:甲方有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內容的權利,當甲方認定乙方不按規定履行其職責或義務,或與第三方串通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甲方相應損失。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過錯而發生任何錯誤或遺漏,乙方應無條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費,并對因此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以載明的該項服務內容對應之服務費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誤,將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二、驗收。
1.乙方完成階段性工作后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為書面文件及有效的電子文件,其中書面文件的提交數量為二份。因成果提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郵寄費)甲方均不需負擔。
2.若一方對階段性的工作成果有異議,必須在工作成果交付之日起的xx個工作日內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在書面異議提出之日起的xx個工作日內對于該工作成果是否達到約定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進行商定并確認。雙方所商定并確認工作成果的事宜不得被無故拖延。
3.如經雙方書面認可確認達到約定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的,則乙方將向甲方發出該階段的費用帳單;若未達到約定的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支付該部分的約定服務費并由乙方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三、服務費的支付。
1.中標價如果比按國家標準定額及編制辦法所計算得到造價高5%,則服務費總額為本工程項目中標價去掉暫定金及暫估價后的3%;中標價如果比按國家標準定額及編制辦法所計算得到造價低5%-10%,則服務費總額為本工程項目中標價去掉暫定金及暫估價后的2%;中標價如果比按國家標準定額及編制辦法所計算得到造價低10%-15%,則服務費總額為本工程項目中標價去掉暫定金及暫估價后的1%;中標價如果比按國家標準定額及編制辦法所計算得到造價低15%以上,則服務費總額為本工程項目中標價去掉暫定金及暫估價后的0.5%。甲方將在與本工程項目業主簽訂正式工程施工合同之日起的xx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應付服務費的30%,余額將在本工程項目正式開工且業主支付的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后的5個月內,等額支付給乙方。
2.本費用結構僅限于本工程項目咨詢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擴大項目范圍,或因甲方改變已經議定的項目內容導致乙方需變更項目步驟,乙方將需要重新評估上述費用結構。
3.乙方同意服務費按階段支付。每階段末,甲方將在乙方提出申請的天內,向乙方支付約定的費用。雙方同意以人民幣形式付款。
4.階段付款的比例及時間約定如下:
費用階段付款比例付款時間。
第一階段30%協議簽署之后。
第二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后的第一個月末。
第三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后的第二個月末。
第四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后的第三個月末。
第五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后的第四個月末。
第六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后的第五個月末。
5.乙方將自行承擔項目實施范圍內的全部費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其他費用。
四、服務的變更。
甲方可以提前x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要求變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務。該變更最終應由雙方互相商定認可,其中包括與該變更有關的任何費用調整。
五、合同解除。
1.雙方中任一方均不得隨意終止該合同,除非任一方有下列實質性的違約事件發生。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
甲方未按約定及時支付服務費,并經乙方書面催討后仍不支付的;。
乙方未按約定標準提供服務,并在甲方書面提出后仍無法進行合理性補救的。
2.在本合同期限內,若本工程項目取消或乙方咨詢失敗,雙方同意按以下步驟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于確認項目失敗的正式宣布之日起的5日內通知甲方。
合同解除后,乙方已完成的階段性工作量相對應的費用,甲方不再支付給乙方。
六、不可抗力造成的遲延。
凡因不可抗力而延遲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被視為違反本合同,而且任何一方均不對由此而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雙方將盡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雇員和代表盡量減少對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發和復制,并防止作出未經授權的透露。合同雙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該方代理人、雇員和代表才會得到該等保密信息。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給第三方。
七、雙方保證。
1.乙方保證。
1.1其有權利、經驗、技能簽訂和充分履行本合同;。
1.2其將遵守在履行服務時所實行的一切適用的中國的法律與法規;。
2.甲方保證。
甲方將把其所掌握的而且是乙方履行本合同范圍內服務所需的一切信息提交給乙方。甲方應對提交給乙方的一切信息的準確性負責。甲方同意將所提交的信息中存在的任何問題或錯誤盡快通知乙方。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為更正信息或資料所提供的服務可能會發生的額外費用,雙方約定將協商談論重新評估費用。
八、涉及第三方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于第三方(如計劃受托人、參與人或政府機構)提出的任何性質的一切索賠、要求、訴訟、損害賠償、損失、責任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甲方應向乙方作出補償,并使其免于承擔責任;對因乙方下述行為而導致的任何性質的一切索賠、要求、訴訟、損害賠償、損失、責任和費用(包括律師費),乙方應向甲方作出補償,并使其免于承擔責任:
1.違反本合同保密規定的條款;。
3.嚴重疏忽或故意行為不當。
九、訴訟條款。
雙方同意,除了為保證本合同保密條款的強制執行而求助于法院以外,雙方同意因本合同終止或執行所產生的其他一切爭議應首先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爭議;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規定。
1.本合同僅為甲方和乙方的利益而簽訂,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因本合同而另設任何第三方權益或義務。
2.本合同以中文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被視為或解釋為為任何目的而在雙方之間建立合營或合伙關系。就一切目的而言(包括但不限于確定由誰負責承擔與工資有關的一切義務的問題),乙方的人員仍是乙方的雇員。
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其任何部分被宣告無效,則其余條款仍然充分有效。
雙方于下列日期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代表:xyz公司日期:x年xx月xx日
代表:abc公司日期: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