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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一
現申請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諾:
1、本人申報的家庭成員信息(包括已出嫁子女及分戶的子女)和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即:戶口薄、身份證、結(離)婚證、學生在校證明、殘疾證、醫療診斷證明、收入證明等,保證真實無誤。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動配合淳安縣民政局、xx鄉(鎮)及xx村委會(社區)組織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等規范化管理。自愿主動配合一切調查,如實申報家庭財產、住房等情況,并保證真實可信。
20xx年x月x日。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二
我叫xx,家住xx鄉xx村xx社,家有xx口人,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并保證如下:
5、我在享受低保期間,按時到鄉、村簽字驗證,領取低保補助金,如因個人原因沒有簽字驗證,造成的后果自負。
若兩次不簽字驗證,自動放棄享受低保待遇;。
7、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群眾反映或舉報現家庭情況與低保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愿意接受鄉、村委會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后,再做決定。
8、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間應盡的其他義務,若沒有盡到義務,我愿意按照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關條例及辦法規定接受處罰。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保證,若有虛假,愿承擔相應責任。
20xx年x月x日。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三
我名叫,家有口人,家住鄉(鎮)村,本人因家庭貧困,年人均收入低于我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907元),申請享受農村低保,并作如下承諾:
1、所提供的各種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
2、能及時鄉村委會,鄉(鎮)政府申報家庭收入變化情況。
3、不違規將低保金分給其他戶。
4、保證享受低保的為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
5、能積極配合低保工作人員的入戶調查工作。
6、愿意接受不定期復查并按時遞交相關證明材料。
7、愿意接受民主評議小組的評議,對享受的低保補差標準無異議。
8、愿意履行《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等相關辦法制度中的相關規定。
如違背以上承諾之一,愿意接受低保管理機關的處理,同意計入誠信檔案。
承諾人(簽字或蓋章):
201x年x月x日。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四
由于家庭生活困難,現代表家庭向政府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慎重承諾如下:
1、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或政府委托從事低保工作的人員入戶調查、并如實反映情況,決不騙取最低生活保障。
2、在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間,按規定定期到所在社區居委會簽到,并積極參加所在街道(鄉鎮)、社區居委會組織的各種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積極參與政府和社區為我家庭成員進行的職業培訓和介紹的工作。
3、當我的家庭成員發生變化以及家庭收入出現變化的時候,我保證在1個月內及時到所在社區居委會如實反映。
4、我在申請及被調查中所表述的內容完全真實。如有虛假,愿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及省、市、縣的實施細則或實施辦法的規定以及相關文件接收處罰。并同意將自己不誠實的行為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公布,本人絕無異議。如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低保金,我愿意全額退回所領低保金及三倍的'罰款,并不再享受國家的一切優惠政策。
承諾人:戶主(簽字):(蓋章)家庭成員(簽字):(蓋章)年月日。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五
根據《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和《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類管理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諾:
1、每季如實向社區居委會提供家庭收入情況及水、電、氣等支出票據,保證不隱瞞;。
6、不持有或從事有價證券買賣及其它投資行為和收藏高價值物品;。
8、積極配合社區居委會和管理審批部門進行家庭情況復核,如不配合或提供虛假證明的,作為無法核實處理。
9、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群眾反映或舉報現家庭情況與原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區居委會、街道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后,再做決定。
如有違反上述1—7條規定之一的,則按實施細則和工作規程的規定,取消低保資格;違反8—9條行為之一的,待查清事實后,按規定分別辦理。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六
戶主,本人及家庭成員因(失業下崗、大病、子女上學、離異、殘疾、年老體弱等)原因造成現階段生活較為困難,現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諾:
1、本人申報的家庭成員信息、收入情況和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等,保證真實無誤,如有隱瞞、偽造、虛報等行為,無條件接受低保管理部門給予的取消享受低保待遇及相關處罰。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動配合區民政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組織的信息比對、入戶調查、聽證評議、張榜公示等規范化申請程序。
3、本人家庭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間,家庭月人均收入超過城市低保標準時,主動向所在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及時辦理退保手續。
4、本人及家庭成員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間,積極參加所在街道或居委會組織的各種公益性服務勞動,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可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資格。
本人及申請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員自愿做出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或群眾舉報屬實,自愿接受民政部門隨時停發低保金待遇的處理,主動退回所領取的低保金,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承諾人(戶主簽字):
見證人一:
見證人二:
注:當事人簽訂承諾書時,由街道工作人員或居委會干部等兩人以上見證人當面共同簽字見證。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七
為保證做到低保工作中工作作風和服務質量使群眾滿意,不侵害群眾利益,現向群眾鄭重承諾:
一、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依法行政,廉潔自律,優質服務。
二、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注重自身修養,提高自身素質,熟練掌握低保政策,保證政策解釋到位、運用到位、執行到位,辦事公平、公正、求真務實,做到:
1、熱情接待申請低保的人員,認真耐心宣傳、解釋低保政策。
2、嚴格按程序辦理低保,及時入戶調查申請低保的家庭收入情況,認真履行民主評議、張榜公示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3、工作不推諉拖延,不刁難申請人,按規定及時上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材料。
4、無虛報、瞞報、錯報發生,避免工作失誤。
5、定期進行復核,加強動態管理,對低保家庭收入及人員發生變化的,及時辦理低保金調整手續。
對低保申請人、已享受低保人員的正義舉報進行打擊、報復。
請廣大群眾給與監督,如有違諾,愿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簽字:
鄉鎮、街道包片領導:
鄉鎮、街道包村(社區)干部:
村(居)“兩委”干部:
村(居)黨員、村(居)民代表及相關人員:
村委會公章
年 月 日
鎮政府:
我村在此次農村低保自查自糾工作中,將嚴格按照有關文件和規定程序規范操作,確保做到認真自查自糾,不搞形式,不走過場。為確保本村的和諧與穩定,讓領導放心、群眾滿意,并承諾如下:
1、本村所有干部、家屬及直系親屬有違規享受農村低保待遇,堅決予以取消。對符合條件者,除履行正常評議公示外,并經村兩委研究形成書面報告,上報鎮政府說明其原因,有鎮政府復核、審核研究同意后方可享受其待遇,否則對隱瞞不報,一經查出按騙保處理,除注銷低保收回低保金外,并對村主要負責人和涉案的村兩委干部嚴肅處理。
2、在上級檢查和復核時,若發現本村在低保調查、評議過程中,優親厚友、徇私舞弊行為的,自愿接受黨委、政府對相關責任人的黨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嚴肅處理。
3、保證做到應保盡保,按標施保,入戶調查率100%,若發現弄虛作假現象,愿接受組織的任何處理。
4、本村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做到廣泛宣傳低保政策和“九不準”,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陽光操作,由村低保領導小組負責召開村兩委會議,即:鄉鎮包村干部和村低保領導小組負責召開村兩委會議,即“鄉鎮包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參加的民主評議會,對初審符合條件的低保家庭,在村務公開欄,各自然村主要交通路口張榜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享受低保戶的戶主姓名、家庭人口、類別及鄉鎮政府舉報電話,無異議后方可填寫審批表,完善相關手續,報鎮政府審核,若發現未按程序規范操作,愿接受黨委政府的處理。
以上是本村在開展農村低保自查自糾工作過程中所作出的承諾,愿接受廣大群眾和上級部門的.審核和監督。
村委蓋章 承諾人:鎮包村干部
村 書 記
村 主 任
年 月 日
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提升城鄉低保工作管理服務水平,實現城鄉低保工作制度化、陽光化、透明化,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樹立城鄉低保工作人員良好形象,石鼓區城鄉社會救助局全體工作人員作出以下承諾。
1、在日常工作中嚴格執行低保工作政策、嚴肅工作紀律。
2、核查鄉、街道救助站是否在受理低保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組織村干部、社區低保專干等工作人員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是否在5個工作日內,在村、社區的協助下,以村、社區為單位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果進行民主評議;是否將調查結果、民主評議情況、審核結果在村居務公開欄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3、區城鄉社會救助管理局自收到鄉、街道救助站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后,于5個工作日內全面審查鄉、街道救助站上報的申請材料、調查材料和審核意見,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戶抽查;對擬批準的低保家庭通過鄉、街道救助站政務公開欄、村、社區固定的政務公開欄,村居務公開欄以及政務大廳設置的電子屏等場所和地點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家庭成員、擬保障金額等,公示期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申請家庭,區城鄉社會救助管理局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對批準給予低保的,發給低保證,并從批準之日下月起發放低保金;對公示有異議的申請家庭,區城鄉社會救助管理局將重新組織調查核實,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并對擬批準的申請家庭重新公示。
石鼓區城鄉社會救助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八
本人家庭成員因下崗(失業、重殘、重病、)等原因造成現階段生活較為困難,現申請享受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諾:
1、本人申報的家庭成員信息和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即:戶口薄、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結(離)婚證、學生在校證明、殘疾證、收入證明等,保證真實無誤。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動配漢臺區民政局、轄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村)委會組織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張榜公布等規范化管理。自愿主動配合一切調查,如實申報家庭財產、住房、消費貸款等情況,并保證真實可信。
3、本人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間,家庭月人均收入超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時,主動向所在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及時辦理退保手續。
4、本人家庭成員中如有在就業年齡內且有勞動力暫未就業的,自愿參加社區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組織的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如連續兩次無故不到、不聯系時,可視為已有就業崗位,即自愿放棄低保待遇資格。
本人及申請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員自愿作出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或群眾舉報屬實,或有與現行低保政策相抵觸的情況,同意按照《漢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是相關規定處理,如有隱瞞、偽造、虛報、欺騙等行為,自愿接受民政部門隨時停發低保金待遇的處理,并主動退回所享受低保資金,同時繳納所領取低保金3倍以上的罰款。(此件一式三份,本人、辦事處(鎮)、社區(村)委會)。
承諾人(戶主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九
根據《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和《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類管理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諾:
1、每季如實向社區居委會提供家庭收入情況及水、電、氣等支出票據,保證不隱瞞;。
6、不持有或從事有價證券買賣及其它投資行為和收藏高價值物品;。
8、積極配合社區居委會和管理審批部門進行家庭情況復核,如不配合或提供虛假證明的,作為無法核實處理。
9、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群眾反映或舉報現家庭情況與原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區居委會、街道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后,再做決定。
如有違反上述1—7條規定之一的,則按實施細則和工作規程的規定,取消低保資格;違反8—9條行為之一的,待查清事實后,按規定分別辦理。
20xx年x月x日。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十
我叫xxx,戶籍地xxxx,現住地現申請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諾:
8、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群眾反映或舉報本人家庭情況與原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愿意接受鄉(鎮、辦事處)、村委會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后再做決定。
9、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間應盡的其他義務,若沒有盡到義務,我愿按照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關條例或相關規定接受處罰。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諾,若有虛假,愿承擔相應責任。
說明: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其承諾書由其法定監護人、贍養人、撫(扶)養人代為簽訂承諾書并代為履行相關承諾內容。
承諾人(代理人)簽字(指紋):
聯系電話:
承諾日期:年月日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十一
7、所提供的各種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能及時鄉村委會,鄉(鎮)政府申報家庭收入變化情況。不違規將低保金分給其他戶。保證享受低保的`為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能積極配合低保工作人員的入戶調查工作。愿意接受不定期復查并按時遞交相關證明材料。愿意接受民主評議小組的評議,對享受的低保補差標準無異議。
8、愿意履行《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等相關辦法制度中的相關規定。
如違背以上承諾之一,愿意接受低保管理機關的處理,同意計入誠信檔案。
承諾人(簽字或蓋章):年月日。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十二
根據《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程序規程(試行)》和《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規范(試行)》的有關規定:我家庭在申請、審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自愿作以下承諾:
1、本人所提供的家庭基本情況和相關證明材料屬實。如有虛假,對已冒領的低保金全部退回,并承擔1-3倍的罰款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2、每季如實向社區居委會提供家庭收入情況及水、電、氣等支出票據,保證不隱瞞;。
7、持有或從事有價證券買賣及其它投資行為和收藏高價值物品,取消低保待遇;。
8、保證低保期間人戶一致,如人戶分離,在三個月內將戶籍遷入居住地(因特殊原因戶籍無法遷移的要提供相關證明)。
9、本人授權并配合低保管理部門對本人及家庭成員的收入、房產、證券、家庭財產等相關情況進行調查。
特此承諾。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十三
由于家庭生活困難,現代表家庭向政府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慎重承諾如下:
1、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或政府委托從事低保工作的人員入戶調查、并如實反映情況,決不騙取最低生活保障。
2、在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間,按規定定期到所在社區居委會簽到,并積極參加所在街道(鄉鎮)、社區居委會組織的各種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積極參與政府和社區為我家庭成員進行的職業培訓和介紹的工作。
3、當我的家庭成員發生變化以及家庭收入出現變化的時候,我保證在1個月內及時到所在社區居委會如實反映。
4、我在申請及被調查中所表述的內容完全真實。如有虛假,愿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及省、市、縣的實施細則或實施辦法的規定以及相關文件接收處罰。并同意將自己不誠實的行為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公布,本人絕無異議。如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低保金,我愿意全額退回所領低保金及三倍的罰款,并不再享受國家的一切優惠政策。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十四
我名叫,家有口人,家住鄉(鎮)村,本人因家庭貧困,年人均收入低于我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907元),申請享受農村低保,并作如下承諾:
1、所提供的各種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
2、能及時鄉村委會,鄉(鎮)政府申報家庭收入變化情況。
3、不違規將低保金分給其他戶。
4、保證享受低保的為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
5、能積極配合低保工作人員的入戶調查工作。
6、愿意接受不定期復查并按時遞交相關證明材料。
7、愿意接受民主評議小組的評議,對享受的低保補差標準無異議。
8、愿意履行《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等相關辦法制度中的相關規定。
如違背以上承諾之一,愿意接受低保管理機關的處理,同意計入誠信檔案。
承諾人(簽字或蓋章):
201x年x月x日。
低保承諾書(優質15篇)篇十五
為保證做到低保工作中工作作風和服務質量使群眾滿意,不侵害群眾利益,現向群眾鄭重承諾:
一、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依法行政,廉潔自律,優質服務。
二、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注重自身修養,提高自身素質,熟練掌握低保政策,保證政策解釋到位、運用到位、執行到位,辦事公平、公正、求真務實,做到:
1、熱情接待申請低保的人員,認真耐心宣傳、解釋低保政策。
2、嚴格按程序辦理低保,及時入戶調查申請低保的家庭收入情況,認真履行民-主評議、張榜公示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3、工作不推諉拖延,不刁難申請人,按規定及時上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材料。
4、無虛報、瞞報、錯報發生,避免工作失誤。
5、定期進行復核,加強動態管理,對低保家庭收入及人員發生變化的,及時辦理低保金調整手續。
對低保申請人、已享受低保人員的正義舉報進行打擊、報復。
請廣大群眾給與監督,如有違諾,愿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xuexila。
日期: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