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和管理工作中所制定的一套具有約束力的指導性文件,它的存在和執行有利于促進工作秩序的形成和維護。以下是一些已經實施的規章制度范本,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一
根據《勞動法》及北京市、上級有關文件的精神,結合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公司鼓勵員工有計劃地休假,公司各部門應有計劃地安排員工休假,現將公司年休假管理暫行辦法修訂如下:
1、與公司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勞動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臨時勞務人員、內退人員、無崗人員、下崗人員、調出人員(包括正在辦理調動手續的人員)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內病、事、產、工傷假累計超過60天者,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后,每年可有5天的年休假,而后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則增加1天的年休假,最多增至14天。
若上半年滿足工作年限的,本年可安排休假;下半年滿足工作年限的,次年開始安排休假。
2、員工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員工一次性休年休假應執行既定的休假計劃,需提前申請并得到核準。員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內的,需提前一天獲得直接上級批準;三天以內的,需提前三天獲得直接上級和本部門經理批準;七天以內的,需提前七天請準,經直接上級報本部門經理核準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內的,需提前一個月請準,經直接上級報本部門經理核準,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1、考慮到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各部門應根據工作任務和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在不增加編制和人員、確保工作(生產)任務完成的前提下,每季末制定下一季度本部門員工的.休假計劃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計劃期內確實不能休假的,可在本年度內調整休假計劃。
2、各部門應嚴格年休假管理制度,嚴格考勤。公司將不定期抽查考勤情況,抽查結果將在全公司范圍內通報。如抽查發現有員工沒有履行規定的請休假手續擅自休假、或者雖然提前告知了相關主管但事后不能及時提供請休假證據的,視同曠工處理。
3、年休假最少應以1小時為單位使用,不足1小時的以1小時計,超出1小時的按實際休假時間計。
4、年休假期間,基本(協議)工資和貢獻工資照發。
5、員工上年度沒有休完的年休假截止到下年度一季度末。過期作廢。
6、本辦法自xx年1月1日起執行。
7、本辦法解釋權屬于公司人事薪資委員會。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二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各部門主管、經理。
1、病假。
員工休病假,超過1天要出具醫院開具的假條。
員工休病假的時限,應以假條上的時間為準,遇節假日不順延。
從員工轉正開始,員工每年可享受5天帶薪病假。
員工帶薪病假休滿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則應申請進入醫療期,公司將根據病情決定是否批準其進入醫療期,員工只有在患難以治愈的病或非常嚴重的慢性病時方可進入醫療期,進入醫療期的,其待遇按公司醫療期制度執行。不批準進入醫療期的,員工又確實不能上班,按無薪病假待遇,員工連續休經公司批準的無薪病假超過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每月發給全市最低工資60%的基本生活費、按其基本生活費的標準繳納養老保險。并按規定報銷醫藥費,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滿,不再續定勞動合同。
員工無論休何種病假,必須按時遞交有效的醫生診斷證明,請部門經理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2、年假。
公司規定員工的年假為:12天/年。
上班滿6個月可開始休假(滿一個月則享有一天年假)。
年假遇節假日順延。
員工休年假必須考慮有關客戶的要求及所在部門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須提前兩周申請,并經主管同意。
公司希望員工利用年假的機會使身心得到調整。人力資源部將在每個自然年度開始時,通知每位員工應享受的年假。該年假的有效期為一年時終止,不再累計。
員工如愿意放棄年休假,年假期間的工資按日工的基本工資的2倍計算。
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直接主管應立即到現場調查受傷情況,并立即作出處理,并進行報告至ceo和人力資源部。
公司根據醫生的診斷確定是否需要給予工傷假。
員工休工傷假期間,應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醫院進行檢查。
4、婚假。
女職工年滿23歲前結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時)。
女職工年滿23歲后結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時)。
男職工年滿25歲前結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時)。
男職工年滿25歲后結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時)。
男、女職工婚前體檢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5、產假。
產假所涉及的假期,均應包含節假日,即遇節假日不順延。
員工妊娠期間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檢。
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產假。
年齡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長一個月帶薪產假。
如遇難產,可憑醫院證明增加有薪產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男員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產假。
女員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產,公司將依據醫生的診斷證明給予15天帶薪假,以后的流產全部按無薪病假計算。
6、喪假。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8天(64小時)。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4天(32小時)。
7、倒休假。
員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產生的倒休假。
員工休倒休假時,須考慮部門工作的安排,并應提前二周申請,經主管同意。
員工休倒休假時,應在請假單后附有部門經理批準倒休的加班申請單(參見加班制度)。
倒休假只限當年有效。
8、公共假日。
員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五一節:三天。
新年:一天。
春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可在婦女節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順延)。
如國家政策有調整,則遵循國家政策。
9、事假。
事假系無薪假,公司根據工作安排決定是否批準員工休無薪假。
事假最長不超過二周。
10、請假批準權限:
請假日期批準人
1-3天(包括3天)直屬上級。
3-12天(包括12天)部門經理。
12天以上總經理。
直接主管在一個月內對同一員工批準假期時限為5天,5天以上由部門經理批準。
11、請假程序:
員工填寫請假單,報主管、經理批準后,送至人力資源部。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三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項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務關系、勞務派遣、實習生、兼職的各類人員根據雙方簽署勞務或實習協議另行規定。
三、考勤規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統一管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公司工作日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時長8個小時,工作時間為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對于研發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其上班時間08:30—09:00,下班時間:17:30—18:00)。
3、實行彈性工作制以人力資源部審批為準;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個工作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5、公司在辦公地點安裝了考勤打卡裝置,所有正式員工(公司領導除外)一律要求通過考勤機執行考勤。
6、駐外人員接受當地考勤安排;
7、銷售人員在公司辦公同樣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過《員工外出登記表》進行登記。
8、員工上班后忘記帶考勤卡,須到人資部填寫《忘記帶卡登記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記,同時必須由公司前臺作為證明人簽字。
9、員工次月5日之前應及時處理上月所有考勤異常信息,經直接主管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統計備案。
10、正常考勤人員在規定上班時間后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彈性工作制9:00點以后到公司算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遲到與早退均按“次”為計算單位。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應提前取得上級主管批準并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的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1、遲到早退的處理:
(2)2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3次善意遲到或早退),或當年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37次(含),公司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12、因惡劣天氣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體遲到由人資部統一向公司申請免考勤,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后生效。
13、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部門經理應提前填寫《加班任務單》經上級主管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支付加班工資。
四、休假規定。
1、請假規定。
員工請事假通過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按照請假單規定流程審批,審批通過后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帶薪年假規定。
(3)員工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7)員工因個人沒有申請休帶薪年假的當年年假視為自愿放棄;
(9)當年沒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節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視同自愿放棄休假權。
五、管理責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每月結束后及時統計員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統計表》報給薪酬主管核算當月薪酬。
2、員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主管經理。
3、上級主管經理要按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并對審批結果負責,凡是與員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嚴重違紀給予開除處理。
六、違紀處理。
3、部門經理沒有及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處理之后開始計次,按照次數計算,第一次沒處理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四
1、員工看病須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前往。看病時間在半天以內的按病假處理。超過半天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則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且半天以內的看病請假每月不超過兩次,超過兩次以上的部分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按事假處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向部門經理請假,經部門經理批準,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登記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醫院急診證明)來不及請假的,可委托他人或電話請假,事后補交醫院證明書。
二、事假。
1、職工因個人事務請假,按事假處理。請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請假登記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況(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來不及事先請假的,事后必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假滿后應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銷假。未銷假又未為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三、婚、喪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一般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條件的婚假為七天。婚假必須在結婚年度內安排使用,可與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三天,另給適當路程假。喪假應在喪亡之日左右一個月內使用。
3、員工請婚、喪假,可以按常規先辦理請假手續,然后在銷假時憑結婚證明或死亡證明予以確認,凡無證明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四、產假。
1、在華為公司工作滿兩年以后懷孕、生育的女職工享受以下待遇:
產假為九十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期間:每月給予一天孕期檢查假。
哺乳時間:有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2、對于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十五天;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規定執行。對于沒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按上述規定休假,休假期間待遇按事假處理。
3、女職工產假結束以后,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五、計劃生育假。
職工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休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
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準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1天。
3、輸精管結扎的,休息7天;輸卵管結扎的,休息21天。
六、汽車司機年審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汽車司機每年給予三天的年審假,用于辦理其本人駕駛執照的年審,外省司機給予適當路程假,但年審假最多不得超過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為12天(指凈占工作時間,假期中如含節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增加實際假期天數)。
2、休假必須連續使用,如因工作原因無法安排連續休假者,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分兩次使用,但不得多于兩次。
3、計算休假的考核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凈占工作時間);工作未滿一年的職工,從進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滿一個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內,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者曠工累計超過3天者,則取消休假資格。
注:月度標準工資是指放棄休假員工本人在發放休假工資年度元月份的標準工資。
6、為便于管理,員工休假時間由公司統一安排在每年的春節期間。放棄休假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資的發放辦法是由部門經理提供放棄休假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發放。
八、工傷。
1、員工因工負傷休息,亦需持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并經部門經理批準、考勤員登記后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由個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只須醫院證明及部門經理批準即可按病假處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必須填寫“工傷報告”并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上報總經理批準,才能按工傷處理(一切待遇不變),并將休假全部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五
第一條為保障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根據集團公司《請休假管理辦法》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hb公司各部室及所有員工。
第一節法定節假日。
第三條員工享受以下法定節假日:
(一)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1、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2、青年節(5月4日),青年放假半天。
(三)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按照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第四條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第二節停工留薪期。
第五條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享受停工留薪期。
第六條公司綜合辦公室根據工傷醫療服務機構的診斷證明,確定工傷員工的停工留薪期,并書面通知工傷員工本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第三節帶薪年休假。
第七條員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當年公歷年度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八條年休假天數根據員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具體標準如下:
(一)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員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六)脫產在校學習、培訓、進修1年以上,且依法享受寒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七)當年累計安排不扣工資療養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八)當年被執法機關處以行政處罰、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判處刑罰,未能連續工作的。
第十條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本辦法第九條第(二)、(三)、(四)、(五)、(六)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十一條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員工年休假的,經批準后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員工本人同意。
第十二條員工休年休假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遇有緊急任務,應服從工作安排;未休天數可補休或頂休。
第四節探親假。
第十三條根據國務院《關于公布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通知》(國發〔1981〕36號)、國家勞動總局《關于制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實施細則的若干問題的意見》(〔81〕勞總險字12號)的規定,凡在集團公司系統內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指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與父親、母親(包括自幼至十六周歲以前,撫養員工長大,現在由員工供養的親屬或撫養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下同)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十四條探親假期:
(一)員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員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四年中的任何一年),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員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可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路程假單獨計算。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十五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探親假:
(一)已婚員工當年因各種原因與配偶團聚累計達到30天者;未婚員工與父母團聚累計達到20天者,當年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二)女員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超過規定的產假以后,與配偶團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給予當年探親假期,但可以發給規定探親假期的工資和報銷一次往返路費。休產假以后團聚超過半年以上的,則按病、事假處理,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期工資和報銷往返路費。
(三)符合探親條件的未婚員工,如果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書后,從下一年起不再享受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待遇。
(四)員工因病到配偶工作地點看病、休養超過3個月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
加探親假日5天,報銷繞道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不再享受四年探望一次父母的待遇。
第十六條員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包括車船費、市內交通費和住宿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基本工資30%以內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第十七條出國或去港、澳、臺探親的,按照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報銷國內段路費,國內段路費計算自單位所在地至出入境口岸(如從深圳出境的計算至深圳,從上海出境的計算至上海),國外段路費自理。
第十八條符合享受探親待遇的員工,在探親期間的往返路費根據上述有關規定和財政部《關于職工探親路費的規定》(〔81〕財事字第113號)予以報銷:
(一)員工探親往返車船費報銷標準如下:
1、乘火車(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職級,一律報硬席座位費。年滿50周歲以上并連續乘火車48小時以上的,可報硬席臥鋪費。
2、乘輪船的,報四等艙位(或比統艙高一級艙位)費。
3、乘長途公共汽車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憑據按實支報銷。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圍和乘坐條件,由各單位自行制定相關規定。
4、探親途中的市內交通費,可按起止站的直線公共電車、汽車、輪渡費憑據報銷。但乘坐市內出租機動車輛的開支,應由員工自理,不予報銷。
5、員工探親不得報銷飛機票。因故乘坐飛機的,可按直線車、船票價報銷,多支部分由員工自理。乘坐高鐵、動車等交通工具的,參照乘坐飛機的規定報銷。
(二)員工探親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條件,必須中途轉車、轉船并在中轉地點住宿的,每中轉一次,可憑據報銷一天的普通房間床位的住宿費。如中轉住宿費超過規定天數的,其超過部分由員工自理。住宿標準按用人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三)員工探親途中連續乘長途汽車,夜間停駛必須住宿的,其住宿費憑據報銷。
(四)員工探親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塌方道路受阻,洪水沖毀橋梁)造成交通暫時停頓,其等待恢復期間的住宿費,可憑有關證明和住宿費單據報銷。
(五)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行李物品寄存費,托運費,以及趁便參觀、游覽等項開支,均由員工自理,不得報銷。
第十九條員工配偶是軍隊干部的,按勞動部《關于配偶是軍官的工人、職員是否享受探親假待遇問題的通知》(〔64〕中勞薪字第296號)規定,'如果軍隊干部一方已經利用年休假期探親,職工—方因有特殊情況需要到部隊探親時,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可給一次探親假,假期最多不超過三十天。假期內工資照發,往返路費由職工自理。在同—年內,如果職工已經享受探親待遇,而軍隊干部一方又利用年休假期進行探親時,職工原報銷的路費應予以退回'。
第五節病假。
第二十條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休假的,應憑縣級以上指定醫院(含醫保定點醫院)開具的有效病歷和證明疾病診斷的相關資料原件(如:化驗單、光片、心電圖、b超等),并由員工所在單位審核批準,方可休假。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超過醫療期,仍需要繼續治療的,應根據縣級以上指定醫院開具的有效病歷和疾病診斷證明資料,由各單位審核后報所在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鑒定。
第二十一條根據勞動部《關于發布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79號),規定如下:
(一)醫療期是指企業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二)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集團公司系統內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集團公司系統內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集團公司系統內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三)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員工醫療期、累計病休時間簡明表。
實際工作年限集團公司系統內工作年限醫療期累計病休時間。
十年以下五年以下3個月6個月。
五年以上6個月12個月。
十年以上五年以下6個月12個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9個月15個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12個月18個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18個月24個月。
二十年以上24個月30個月。
(四)員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殘疾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五)員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六)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勞動部《關于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4〕481號)執行。
第二十二條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規定如下:
(一)關于醫療期的計算問題。
醫療期計算應從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如:應享受三個月醫療期的員工,如果從20xx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該員工的醫療期應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間確定,在此期間累計病休三個月即視為醫療期滿;其它依次類推。
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二)關于特殊疾病的醫療期問題。
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及法定甲類傳染病)的員工,應由指定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并經當地勞動鑒定機構確認批準,可實行長期醫療期。
96〕40號),有下列情形的規定如下:
(一)員工臨近勞動合同期滿才發病,累計醫療期未滿而勞動合同期已滿,且需停工休息治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期滿為止;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的,醫療終結之日即可終止勞動合同;對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不需停工休息治療者,只要合同期滿,便可終止勞動合同。
(二)員工的勞動合同期將滿,經醫療診斷,懷疑患有某種絕癥,但又不能馬上確認而需待查,且需停工休息治療者,可以比照第一種情況處理;不需停工休息治療者,不適用醫療期有關規定。醫療期已滿仍不能確認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對于某些已經確認患有特殊疾病的員工,可以適當醫療期。
(三)患病員工在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時,各單位應當一次性支付員工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對于患重病或絕癥的員工,可以適當增加醫療補助費。
第六節婚假。
第二十四條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初婚的可享受晚婚假23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二十五條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六條再婚員工可享受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第七節喪假。
第二十七條員工的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時,員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假期為5天。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二十九條在批準的喪假和路程假期間的車船費、住宿費等由員工自理。
第八節產假。
第三十條女員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三十一條24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15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30天。
第三十二條女員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員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女員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病假待遇的規定辦理。
第九節計劃生育假。
第三十四條員工積極響應計劃生育號召,實施各種節(絕)育手術的,享受計劃生育假,規定如下:
(一)男性結扎休假10天。
(二)女性放置節育環休假2天,一周內不得安排重體力勞動;取環休假1天。
(三)單純做女性結扎手術者休假30天。
(四)懷孕3個月以下做人工流產手術者休假21天;人流手術加絕育手術者休假50天。
(五)懷孕6~7個月單純引產者休假40天;引產加絕育手術者休假60天。
(六)因手術引起并發癥者,可依據診斷結果適當休息時間;超過規定的休假時間及人流、引產一年超過一次者,按病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執行。
第十節哺乳假和哺乳時間。
第三十五條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單位又無哺嬰設施的女員工,其工作又能離開的,可由本人自愿申請,經單位同意,按照陜勞人險發〔1983〕59號,在其產假滿后給予一年的嬰兒哺乳假。
第三十六條產假期滿后上班的女員工,在嬰兒不滿一周歲以前,每天的勞動時間內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哺乳嬰兒滿周歲后,一般不再哺乳期。若嬰兒身體特別虛弱,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可適當哺乳期。
第十一節事假。
第三十七條員工私事應盡量安排到假期中處理,也可用帶薪年休假沖抵事假天數。
第三十八條確有特殊原因必須請事假的,每次請事假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年累計不得超過60個工作日。
第三十九條各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負責員工請銷假管理。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為審批人。
第四十條請銷假一般程序:
(一)申請:員工本人應在休假前向所在單位(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請(休)假類型、事由、天數,并按照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病傷急診,可在診斷后24小時內,提供相關材料,提出病假申請。
請年休假的應由員工本人于當年計劃休假前至少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申請。
(二)審批:
3、企業負責人、各單位領導班子等請(休)假時,需向上級組織部門或派出部門報告。
(三)休假:員工應在批準的假期內休假。
(四)續假:參照請假程序辦理。
(五)銷假:員工休假結束返崗工作后,應在兩日內到綜合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提前結束休假返崗工作的,自銷假之日起恢復相關待遇;銷假遇節假日的可順延。
第四十一條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一)未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崗超過半個工作日及以上時間的;
(二)偽造、涂改請假證明及相關材料騙取休假的;
(三)無合理原因,未及時銷假或辦理續假手續的;
(四)各單位規章制度規定或認定為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條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各單位應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十三條年休假、探親假應尊重本人意愿,由各單位統籌安排,在保證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前提下,有計劃、分期分批地安排好員工休假,不得因安排員工休假而增加人員編制或影響正常工作。
第四十四條公司應結合實際適時安排員工休假,不能正常安排員工休假的,應安排補休。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六
上午8:45---12:00。
下午13:30—17:45。
公司(總部)實行每一天7.5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1、公司除經理級以外,其他全部員工均在考勤之列。
2、本公司員工除經理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一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午后上下班不用打卡,打卡前請認真核對姓名,以免打錯。
3、員工不得代人或托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
4、員工遺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狀況,由部門主管開具證明一個星期內交行政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
一個月內累計漏打三次(不含三次)以上,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5、員工外勤需仔細填寫外勤表,并由部門經理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需要告知部門經理,回來時需要在考勤卡上登記并且讓部門經理在一周之內簽名確認。
6、每月最終一天下班后,行政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預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
7、考勤設置類別: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1.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累計遲到時間超過10分鐘以上者作遲處處理,扣除當月全勤獎。全月遲到累計超過1個小時以上者,需要說明理由,并且讓部門經理簽字。早退時間處理方法同遲到一樣類推。
2.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不含三次)以上者作遲到或早退處理,扣除當月全勤獎。
3.一個月內請事假滿一天(含一天內),取消全勤資格,調休不計缺勤。員工請假需要填寫請假條,經部門主管簽字批準后三天內親自交到行政財務部,超過2天(含2天)需要信息告知張總。
員工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擇時頒行。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七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規范考勤、加班、請假、休假等行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各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屬公司原則上根據本制度執行,也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并結合當地勞動法律法規,制訂考勤休假管理實施辦法,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生效實施。
第三條職責。
人力行政部負責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導及監督下屬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負責公司總部及總部直屬單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屬公司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全體員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依照本制度負責下屬員工的考勤紀律管理和請休假申請審批,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條考勤管理原則。
一、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保持良好的出勤習慣是員工基本的職業素養和義務,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嚴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奮工作。
二、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嚴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約束員工的行為,在強調嚴肅緊張的工作紀律同時,公司更強調以工作結果為導向,強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實行靈活多樣、適當彈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條工作時間。
一、公司原則上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時間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放假休息。
二、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作息時間按照總部人力行政部發布的作息時間通知執行。其他特殊崗位因工作特點需要執行不同作息時間的報人力行政部審核確定。
三、公司總部范圍之外的其他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特點,自行制訂適合本單位運營需要的作息時間,并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執行。
四、各單位制定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保障員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時間。
五、因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無法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經特別審批可以采用不定時工時制,如高級管理人員、市場營銷人員、外勤人員等。具體適用人員范圍由人力行政部審核、經總裁審批并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后生效。
六、不定時工作時間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標準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時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重要前提,根據自身工作任務及以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為基礎自行安排彈性的上下班時間,但原則上要保證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總的工作時間。
第三條考勤登記方式。
一、考勤登記可采用指紋打卡、電子卡(紙質卡)打卡、簽到考勤、記錄考勤等方式。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考勤條件自行決定采取的考勤登記方式。
二、各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指定相關人員擔任考勤員,負責統計檢查記錄員工出勤情況,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請休假資料等日常事務,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統計報表。
三、長時間出差至其他下屬單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區域各單位之間相互調派的人員,其工作時間和考勤登記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執行,并接受當地人事管理部門的考勤管理監督。
四、執行指紋打卡或者電子考勤卡考勤登記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時間前、下午下班時間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時間作為有效的考勤時間,午休時間不計入考勤時間。
第四條外出登記。
一、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需要臨時外出辦理相關業務(1天以內),應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二、員工次日需直接外出辦理業務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考勤員登記備案。
第五條出差。
一、員工因公需要長時間出差異地辦理業務(1天以上),需提前填寫《出差審批單》,按出差審批權限報直接上級、上級領導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二、《出差審批單》作為報銷出差費用的依據,因公短時外出不超過1天的但有差旅費用需要報銷的應按照出差審批流程辦理。
三、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期間依照實際出差公務時間和往返票證時間進行綜合考勤,出差期間和出差旅途往返時間按照標準工時計出勤,不計算為加班。
第六條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人員考勤管理。
一、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記,平時上下班時間原則上按照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但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業務需要彈性安排上下班時間,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先。
二、如有公司通知必須按時出勤的情況,如參加重要會議、培訓、接待重要客戶等指定出勤要求時,必須按公司要求按時出勤,不得遲到、早退、缺勤。
三、在客戶開發、業務洽談、業務辦理等需臨時外出辦公(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外出登記審批手續;臨時自行調休(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請假手續,但必須報備直接上級領導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門備案。
四、如當月未請休扣薪假,則當月按標準全勤天數計算考勤,并作為工資計算的依據,不執行加班規定。
五、申請休產假、婚喪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過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執行發起請休假申請流程,履行相關手續。
六、如有無故缺勤、遲到、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外出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等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從重處罰。
七、人力行政部將不定期確認與更新不定時工作時間職員名單,如有與本規定不符合的行為及表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不定時工作時間資格。
第七條考勤異常。
一、實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員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記考勤,由各單位考勤員定期檢查員工考勤打卡數據,統計考勤異常記錄,并將考勤異常記錄及時通知員工。
二、實際到崗工作但遺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發緊急情況等導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處理。
三、因遺忘等考勤異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經查實后可不予處罰,但每月累計不超過5次。
四、員工本人在出現考勤異常情況后3日內填寫《考勤異常確認單》,發起考勤異常確認流程,由證明人或部門負責人核實審核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備案,由考勤員更正考勤統計記錄可以視為正常出勤。
五、對因請假、外出、出差手續辦理不全造成考勤數據異常的,員工需補齊相關手續。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加強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及其勞動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員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條第二條法定節假日是指我國現行休假制度規定的帶薪節日和休息日。法定節日假包括:元旦(1天)、農歷春節(3天)、五一勞動節、(1天)十一國慶節、(3天)中秋節(1天)、端午節(1天)、清明節(1天)、三八婦女節(女職員半天);法定公休假為周六、周日。
第三條婚假:1.員工結婚給予3天假期,達到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再增加婚假7天。2.員工休婚假期間,其標準工資照發。3.員工結婚男女雙方在異地者,報銷一次往返路費(具體參照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標準)。
第四條喪假:員工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給予喪假3天;職工親屬在異地死亡可根據路途遠近給予路程假,路費自理。職工在治喪期間的標準工資照發。
第五條產假:女職工生育子女期間享受產假。員工計劃內生育產假90天,含產前假期15天,屬晚育者,另有晚育假30天。如難產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已婚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院開具的證明給予15天假期。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六條看護假:員工配偶分娩期間,可給予看護假10個工作日。護理假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七條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受傷,經批準停止工作或不能正常工作需治病、休養者可享受病假。
第八條員工休養病假1天以下者需經部門經理批準,1-3天者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九條員工休病假7天(不含)以內,標準工資照發。7天(含)以上者,發放標準工資的60。
第十條員工因個人私事,經批準休假的,一次事假不得超過3天。(含)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其他工資按實際天數扣除。
第十一條員工請事假1天以內者,經部門經理批準,2天者,經分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總部副經理以上人員請事假須經總經理批準;分公司副經理以上人員請事假須經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十二條一年內累計事假不能超過15天,否則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三條員工因工負傷住院或憑醫院出具的工傷休假證明經領導批準后休假,員工在工傷期間工資標準為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十四條帶薪年假: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7天帶薪年假;工作滿兩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10天帶薪年假。所有帶薪年假可以在年度內一次性或分次累計使用,但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
第十五條職工凡與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公婆除外)不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工作滿一年者可享受探親假。符合上述要求的員工每年享受兩次探親假,由個人申請在法定假日自行安排并上報綜合管理部,公司按同等級別出差標準實報實銷往返路費。當年不用,次年不予累加。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九
酒店為完善請、休、銷假制度,統一審批手續,特制定本制度:
2、下列日期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1)元旦、春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員工請假分下列幾種:
(2)婚嫁:員工結婚可請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含假期路途);
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3)產假:員工生育可請假75天,小產7天,晚婚晚育加15天
配偶生育可請假1天
(4)喪假: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3天;
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喪家三天超時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時不計薪金,產假按工資標準計發50%薪金;
5、請假及核準權限
(1)休假一天以內,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交辦公室備案;
(2)部門經理請假,一天以內報總經理批準;
(3)產假、婚假、喪假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核準;
(4)輪休完后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12、酒店員工依本制度所請假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可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直至辭退。
13、受到批準的請假均不計工資,扣發全勤獎。
注:查看本文相關詳情請搜索進入安徽人事資料網然后站內搜索員工休假管理制度。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十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正式員工。
二、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為上午7:30-11:30?,下午1:30-5:30?,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簽到(打卡)登記制度。
四、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要親自簽到(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簽到(打卡),違反此條規定者,扣罰雙方當事人當月考勤獎。
五、公司考勤工作由行政部負責登記統計,次月5?日前將當月《考勤登記統計表》和《工資發放表》一并報監事復核和總經理審批。
六、所有員工須先到公司簽到(打卡)后,方能外出(離開廠區)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事先填外出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不辦理此手續,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七、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日論處。
八、任何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扣發10?天考勤工資,達5?次者扣發20?天考勤工資,達10?次者扣發全月考勤工資。
九、任何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10?天考勤工資;一個月累計曠工1?天(含1?天)以上者,扣發15?天考勤工資;累計曠工達3?天(含3?天)以上者,扣發全月考勤工資;累計曠工達5?天(含5?天)以上者,扣發全月的基本工資,并予以辭退。
十、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各部門人員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各部門負責人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行政部備案,凡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予報銷出差費用,不發考勤獎。
十一、 以下情況,當天可免簽到(打卡)
1.?經總經理批準免予簽到(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登記表》,經主管核準并報行政部備案者。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十二、請假辦法
(?一)?病假
1.?因病請病假1?天者,可用電話方式或委托公司其他員工當面向請假者的部門主管請假,并于次日補填《請假單》,經部門主管核準后將請假條送交行政部備案。扣發3?天考勤工資。
2.?病假1?天以內免醫院證明;當月連續請病假2?天以上(含2?天)或累計請病假3?天以上(含3?天)必須出具醫院證明,扣發15?天考勤工資;當月連續請病假5?天以上(含5?天)或累計請病假7?天以上(含7?天),扣發全月考勤工資;當月連續請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計請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扣發當月基本工資30?%。
(二)事假
1.?如因有事,應在前一日下午17?時前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單》經部門主管核查認可,報行政部備案。累計請事假1-2?天者由部門主管批準,扣發2?-4?天考勤工資;累計請事假3?天以上(含3?天)者,報總經理批準,扣發10?天考勤工資;累計請事假5?天以上(含5?天),扣發20?天考勤工資;累計請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發全月考勤工資;累計請事假15?天以上(含15?天),扣發當月基本工資50?%。
2.?事假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特殊情況或偶發事故,應于2?日內出具相關證明,補填《請假單》經部門主管確認和行政部核實后視為請假。
(三)婚假
員工達到法定婚齡可請婚假7?天,達到晚婚年齡可請假15?天。
(四)產假
女員工生育順產者可請假45?個天,男士可請假7?天;剖腹產可請假60?個月,男士可請假15?天。
(五)喪假
1.?直系親屬及配偶直系親屬喪亡,喪事在綏芬地區的喪假為7?天,喪事在綏芬河以遠的喪假為10?天,喪事在哈爾濱以遠的喪假為15?天。
2.?其他親屬喪亡,喪事在綏芬河地區的喪假為1?天,喪事在綏芬河以遠的喪假為5?天,喪事在哈爾濱以遠的喪假為7?天。
(六)年休假
1.?在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可休假10?天。當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2?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
2.?在公司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可休假15?天,當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4?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
3.?在公司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可休假20?天,當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6?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
4.?在公司工作滿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休年假1?天,年休假最長時間為30?天,當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0?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
5.?員工休年假以不妨礙工作進度為原則,提前申請經行政部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公司可臨時召回休假人員,事后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可以補休,當年沒有補休的,次年不得補休。
(七)探親假
1.?父母或配偶住本省的員工不享受探親假。
2.?父母和配偶同住外省且同地(同省同地區或地級市)的員工每年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為30?天,當年不休(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0?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
3.?父母和配偶同住外省且異地(同省不同地區或地級市)的員工每年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為35?天,當年不休(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2?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
4.?父母和配偶分住外省的員工每年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為45?天,當年不休(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5?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
(八)串休假
1.?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綏芬河地區且住宿不在公司的員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加班超過4?小時或累計工作超過6?小時者,可酌情串休1?天,當月沒有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視為1?個加班日,享受1?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
2.?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綏芬河地區且住宿在公司的員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不能正常休息的,可集中串休月假2?天,或串休季度假7?天,或串休半年假15?天,或串休年假20?天,但累計串休不超過20?天。當月不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1?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本季度不串休的(下個季度不得串休),享受3?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半年不休的(上半年不休的,下半年不得串休;下半年不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5?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全年不串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8?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
3.?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綏芬河以遠(本省內)且住宿在公司的員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不能正常休息的,可集中串休月假4?天,或串休季度假7?天,或串休半年假15?天,或串休年假25?天,但累計串休不超過25?天。當月不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2?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本季度不串休的(下個季度不得串休),享受4?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半年不休的(上半年不休的,下半年不得串休;下半年不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8?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全年不串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2?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牡丹江地區另加往返路途1?天。其它地區另加路途2?天。
4.?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哈爾濱以遠(外省)且住宿在公司的員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不能正常休息的,可集中串休月假4?天,或串休季度假10天,或串休半年假20?天,或串休年假30?天,但累計串休不超過30?天。當月不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3?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本季度不串休的(下個季度不得串休),享受6?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半年不休的(上半年不休的,下半年不得串休;下半年不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0?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全年不串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6?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吉林省另加路途3?天、遼寧省另加路途4?天,其它省(直轄市、自治區)另加路途5?天。
(?九)?其他假由總經理特批。
十三、年假、探親假和串休假不相抵觸,可連續休假,但一年累計休假不超過60?天,并不得補休。
十四、國家法定節假日
根據《勞動法》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改每周雙休日為單休日,即星期六為工作日,星期天為休息日。星期六上午和下午均可推遲半小時上班,但不得早退或曠工。星期天因工作需要加班白天超過4?小時或累計超過6?小時,或加夜班超過次日零時的員工,可酌情串休1?天,當月沒有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1?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
元旦、“三八”(女性員工享受)放假1?天,“春節”、“五一”、“十一”為7?天長假時,公司放假4天,前4?天為休息日,后3?天為工作日,工作日上午和下午均可推遲半小時上班,但不得早退或曠工。“五大節日”內加班(不再補休或串休),白天超過4?小時(晚上超過次日零時)或累計白天超過6?小時者(晚上超過次日零時1?次),享受2?個加班日的加班補貼。
十五、需加班和串休的員工,應及時報部門主管審批和行政部核實,以行政部核實為準。
十六、加班補貼工資標準按公司《員工工資管理規定》執行。
十七、婚假、產假、喪假、年假和探親假期間,遇星期天或國家法定節假日,均計算在假期內。
十八、婚假、產假、喪假、年假、探親假和國家法定節假日(星期天、元旦、春節、“三八”、“五一”、“十一”),為帶薪假,按公司休假規定休假的不扣發任何工資和補貼。
十九、獎勵:全年無扣發工資者,年終加發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獎勵,隨當年12?月份工資發放。
二十、處罰:全年扣發考勤工資累計達到500?元以上(含500?元);年終扣發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處罰,從當年12?月份工資中扣除。
二十一、本規定的解釋權屬公司行政部。
二十二、本規定從200?×年×月起開始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40?小時,一周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關于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后,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并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后,月薪不低于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并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于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序和手續。
第九條?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并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三)超過批準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培訓學員的考勤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準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并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匯總后于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移動電話制造部、移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數據網絡事業部、寬帶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第四章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條?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準,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時間,進行休息或休養。
第十四條?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間,帶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兩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計10天,即:
l?元旦:1天,1月1日;
l?春節: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
l?“十一”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條?年休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帶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職滿半年的員工,均可依其工作時間的長短,享受下列不同時間的休假:
服務期可休假天數
(日歷年)(工作日)
加入公司當年每工作滿一個月累積1天,總數不超過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每年休假15天
計算休假天數時,從員工開始工作的下一個月(1日)開始計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計算,原則上當年休假當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經員工與公司協商后,當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順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當年不能享受下一個日歷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間統一放假5天(各業務單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報請批準后進行調整),放假天數從年休假中沖減。
(四)原則上給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損失的人員不享受當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條?探親假
(一)?員工入職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員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按上述有關分類標準休探親假。
(三)總部員工探親假可分兩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車硬座價格報銷一次路費。?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每年按火車硬臥價格報銷兩次路費(其他特殊情況另行報批)。
(四)在一個年度內,員工不能兼休探親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條?病假、事假
(一)?帶薪病、事假
1?、員工原則上每月享受1天的帶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計12天;
2?、帶薪病或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2-3天,由人力資源部批準;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二)?非帶薪病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數按日崗位工資標準扣除,直至扣減到600元人民幣。如員工處于醫療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非帶薪事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時工資計扣,按月崗位的1/168(21×8?)計算。
第十八條?婚假(帶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一)加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方可享受帶薪婚假。
(二)員工在原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公司。
(三)員工結婚,給婚假3天,并給婚前檢查1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且初婚者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
(四)員工的婚假需在結婚后一年內休完。
第十九條?喪假(帶薪)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時,給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第二十條?產假、計劃生育假(發崗位工資,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連續計算產假,順產產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難產有醫院證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員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除產假外,女員工需要修延長假的,需在產假期滿前一周提出書面申請,報公司領導審批。
男員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時可享受3天的假期。
(三)?因節、絕育手術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一條?工傷假
(一)員工的工傷假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工傷假最長不超過36個月。其醫療或休養期間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員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月平均崗位工資。
(二)員工工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部門確認,分別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準手續,經批準后,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經理請假,返回公司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員工休年假、探親假前,至少提前一周與直接上級和人事專員協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條?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由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由直接主管審核,交部門(單位)經理批準,作為記錄加班時間、發放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對加班員工首先應考慮在部門內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發放加班費;不能安排倒休的,為員工提供加班補償,加班時數以《加班申請單》為依據。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以每小時工資報酬為基數,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a(?元/小時)=員工月工資(元)/168
加班報酬b(元)=加班時數*加班比例*?小時工資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時支付1.5a的報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時支付2a的報酬;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3a的報酬。
特殊工種人員加班工資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上面所述的“帶薪”是指月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均不受影響,“崗位工資”是指員工在現崗位上的月固定工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解釋權屬總部人力資源部,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保證本公司各項事業的正常運轉和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內容:
1按公司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者為遲到;
2未到公司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為曠工。
第三條考勤須知:
2對曠工者,應責成其做出書面檢討,并按下表計扣工資,扣發當月各項獎金。曠工2天以上,每增加1天,加扣年終獎10%;連續曠工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或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次數較多、情節嚴重的,均應作除名處理,如下表:
第四條留職察看期間,只發崗位工資及各項補貼。
第五條請假辦法:
1公假。
2調遣假:
員工異地調動,有家屬隨遷的,不超過6天;調往邊遠地區的,不超過14天。員工單人赴調不超過3天,赴調途中所需行程時間,按其實際需要核給,不計算假期。特區內調動一般不超過1天。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日,手術后7日內不從事重體力勞動;
(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準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2日;
(3)輸精管結扎的,休息7日;輸卵管結扎的,休息21日;
(4)懷孕不滿3個月人工流產的,休息15天;3個月以上的,休息42天。
(5)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如遇特殊情況需增加假期時,由醫生確定。
第六條病假:
4凡領取疾病救濟費者,如病愈需要復工時,經醫生證明,先行試復工2個月。在試工期,又患病累計休息15天以上者,停止試工,停發(病假)工資,發給疾病救濟費。試復工期滿,連續工作2個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時間可重新累計計算。
第七條事假:
員工如因個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的,根據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實際需要酌情核給。請事假員工按(崗位工資+技能工資)30天計扣工資。
第八條探親假: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假,每4年一次,假期為20天;
4員工有生身父母,又有養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養關系為主);
7員工探親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路程假根據實際需要核準;
9員工因各種原因在當年與配偶團聚3個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1次探親假;
10探親假原則上不能分期使用,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經人事部批準,可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廢。路程假只給1次,往返路費只報銷1次。
第九條年假:
1休假范圍及條件:凡參加工作(不含借調人員、臨時工和勞務工)滿5年以上的員工均實行休假規定,如下表:
2享受年休假的幾項規定:
(1)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喪假、生育假的`員工,不影響享受年休假;
(5)年休假時間的計算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6)凡外單位、外系統調入的人員,從報到之日起,滿半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第十條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地方,按本規定執行。執行以后如上級有新的規定則另行通知。
第十一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公司人事部。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十二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1)員工參加工作累計滿1年不滿xx年的,每年休假5天;
(2)員工參加工作累計滿xx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3)員工參加工作累計已滿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1)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期間遇到法定節假日、休息日順延。
(2)由于本人原因不愿意休假的,按自動放棄對待,當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補休,也不給予補助。
(3)員工年休假期間外出休假,不報銷往返路程費及其它費用。
(4)員工可用年休假充抵本人發生的事假或病假。
(1)本制度未盡事宜,經公司有關會議決定,可以補充。
(2)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北京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員工帶薪年休假申請表
員工帶薪年休假申請表
姓 名
性 別
部 門
職 務
休假期間聯系電話
擬休假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 天
休假去向
部門意見
年 月 日
領導意見
年 月 日
備 注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十三
一、目的: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一、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二、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三、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行政部人事組,并交接工作。
一、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當日工資標準扣除;。
(七)礦工一天扣除當日工資并罰款100元。
一、事先因特殊情況的確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部門經理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連續曠工超過3天者按自動離職論處,扣發當月工資。
三、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批,并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準,送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并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準,送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三)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請假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準,送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四、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五、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級以上職員請假,均須在行政部備案,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八、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20__年3月1日),解釋權由河南申通實業有限公司行政部。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十四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1)員工參加工作累計滿1年不滿xx年的,每年休假5天;
(2)員工參加工作累計滿xx年不滿的,每年休假10天;
(3)員工參加工作累計已滿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1)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期間遇到法定節假日、休息日順延。
(2)由于本人原因不愿意休假的,按自動放棄對待,當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補休,也不給予補助。
(3)員工年休假期間外出休假,不報銷往返路程費及其它費用。
(4)員工可用年休假充抵本人發生的事假或病假。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十五
[背景資料]:根據《勞動法》及北京市、上級有關文件的精神,結合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公司鼓勵員工有計劃地休假,公司各部門應有計劃地安排員工休假,現將公司年休假管理暫行辦法修訂如下:
一、適用范圍:
1、與公司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勞動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臨時勞務人員、內退人員、無崗人員、下崗人員、調出人員(包括正在辦理調動手續的人員)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內病、事、產、工傷假累計超過60天者,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二、休假時間。
1、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后,每年可有5天的年休假,而后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則增加1天的.年休假,最多增至14天。
若上半年滿足工作年限的,本年可安排休假;下半年滿足工作年限的,次年開始安排休假。
2、員工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三、批準程序:
員工一次性休年休假應執行既定的休假計劃,需提前申請并得到核準。員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內的,需提前一天獲得直接上級批準;三天以內的,需提前三天獲得直接上級和本部門經理批準;七天以內的,需提前七天請準,經直接上級報本部門經理核準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內的,需提前一個月請準,經直接上級報本部門經理核準,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四、具體規定:
1、考慮到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各部門應根據工作任務和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在不增加編制和人員、確保工作(生產)任務完成的前提下,每季末制定下一季度本部門員工的休假計劃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計劃期內確實不能休假的,可在本年度內調整休假計劃。
2、各部門應嚴格年休假管理制度,嚴格考勤。公司將不定期抽查考勤情況,抽查結果將在全公司范圍內通報。如抽查發現有員工沒有履行規定的請休假手續擅自休假、或者雖然提前告知了相關主管但事后不能及時提供請休假證據的,視同曠工處理。
3、年休假最少應以1小時為單位使用,不足1小時的以1小時計,超出1小時的按實際休假時間計。
4、年休假期間,基本(協議)工資和貢獻工資照發。
5、員工上年度沒有休完的年休假截止到下年度一季度末。過期作廢。
6、本辦法自1月1日起執行。
7、本辦法解釋權屬于公司人事薪資委員會。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十六
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七、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八、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十七
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提高工作效率。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溫州亞潤貿易有限公司所有辦公室人員。
3.1員工儀表及衛生。
3.1.1出入辦公室必須衣冠整潔,舉止要大方、得體,講求禮貌。
3.1.2辦公室必須做好“6s”現場管理工作,具體如下:
整理:留下必要的,其他都清除掉。
整頓:留下的擺放整齊,并加以標識。
清掃:看得見、看不見的地方,全清掃干凈。
清潔:維持清掃的.成果,保持干凈亮麗。
素養: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習慣,有美譽度。
安全:一切工作以安全為前提。
3.2辦公紀律。
3.2.1辦公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中途外出應經主管批準,填寫《外出報備單》,上班時間未經批準中途外出1小時內罰款10元,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3.2.2接聽電話用語:“您好!亞潤貿易有限公司,請問您找誰。”
3.2.3上班時間嚴禁高聲喧嘩、說粗話、聊天談笑,違者每次罰款10元。
3.2.4不得公話私聊,一經查出處以通話費用的2倍罰金。
3.2.5上班時間嚴禁在公眾辦公場所吸煙,違者每次罰款50元。
3.2.6辦公人員出差辦事,必須將工作交接情況及去向、聯系辦法放置辦。
公桌醒目處。
3.2.7辦公室人員應作好資料保密工作,非本公司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辦公。
室,如有泄露公司機密,視情節嚴重處以50―1000元的罰款,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并予以解雇或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3.2.8未經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拷貝、打印、復印、翻閱他人資料罰款10元,嚴重者予以記過處分。
3.2.9公司公休日,非加班人員不得擅自進入辦公室做私事。
3.2.10不得利用辦公電腦上網聊天、玩游戲、看錄像,違者每次罰款10元。
3.2.11下班時隨手整理自己的辦公桌,存有重要資料(檔案、帳冊等)柜子等下班前應鎖好門窗及關閉各類電器。
3.3辦公用品。
3.3.1愛護辦公設施,節約辦公開支(用水、用電、復印、打印等)。
3.3.2辦公設施出現故障,應請專業人員予以修復。
3.3.3辦公設備使用:辦公桌、椅、抽屜、物品、電腦等固定后,未經他人許可不得隨意串用、挪用,公物不得占為己有。借用辦公用品必須經過主管同意。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實施%26lt;消防法%26gt;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建立由居委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愿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應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十九
3、員工請假分下列幾種:
(2)婚嫁:員工結婚可請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含假期路途);
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3)產假:員工生育可請假75天,小產7天,晚婚晚育加15天。
配偶生育可請假1天。
(4)喪假: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3天;
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喪家三天超時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時不計薪金,產假按工資標準計發50%薪金;
5、請假及核準權限。
(1)休假一天以內,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交辦公室備案;
(2)部門經理請假,一天以內報總經理批準;
(3)產假、婚假、喪假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核準;
(4)輪休完后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二十
為認真做好我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切實維護廣大員工合法權益,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在職職工。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五號)
2.2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
2.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4云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云政發〔2011〕255號)
2.5《云南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
2.6 《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安監總管四〔2011〕128號
3.1事故當事人或安全員及時按要求報告事故;
3.3綜合辦公室負責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情況
4.1綜合辦公室按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核定的費用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4.2發生工傷事故,事故單位在積極組織搶救的同時,立即向公司安全環保科報告或公司領導報告。生產部負責受傷員工搶救協調工作,同時與當地縣醫院聯系進行救治工作。
4.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據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按照工傷處理:
4.3.2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前往疫區工作而感染該疫病的;
4.3.5受用人單位指派在出差期間因基本生活必需受到意外傷害的。
醫院需將工傷人員的醫療有關資料報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4.3.6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的認定,應當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鐵路等部門或者司法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出具的有關有效證明資料為依據。
4.4工傷申報及認定
4.4.1發生傷亡事故或職業病傷害后,安全環保科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是否屬于工傷進行內部認定,對確定為工傷事故的由勞資科負責組織工傷認定資料的收集和申報。
4.4.2勞資科在工傷發生之日或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并提交相關材料。
4.5 工傷認定
4.5.1人力資源部負責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工傷認定。
4.5.2員工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為職業病的,應當自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由安全部負責準備相關材料,遞交給人力資源部。
4.5.3 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準備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員工與本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出院小結》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安全環保科出具的《職工工傷事故備案表》、《職工事故報告單》;
5)事故現場目擊證人書面證詞(二人以上);
6)受傷員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6 勞動能力鑒定
4.6.1員工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程度鑒定。
4.6.2勞資部負責向勞動能力程度鑒定委員會報送員工有關資料;
4.6.3申請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應當準備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病歷摘要、出院記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等。
申請復查鑒定、再次鑒定的,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應當提交上次鑒定結論。
4.7 待遇
受傷員工醫療、康復、護理、傷殘等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云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規定執行。
5.1《云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和工傷認定相關表格。
5.2工傷保險繳費憑證
本制度解釋權屬:xxx公司。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二十一
員工請事假通過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按照請假單規定流程審批,審批通過后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帶薪年假規定。
(3)員工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7)員工因個人沒有申請休帶薪年假的當年年假視為自愿放棄;
(9)當年沒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節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視同自愿放棄休假權。
3、病假規定。
(1)病假以半天為單位請假,2天以內(含)部門經理審批;
(5)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4、婚假規定。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休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連續計算。
5、產假規定。
(4)女員工有不滿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享有1小時的喂奶時間,該時間必須按時使用不能合并使用。多胞胎哺乳時間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鐘。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產假但是沒有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待遇。
6、喪假規定。
(1)員工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可請喪假。
(2)員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請喪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請喪假3天。
(3)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須一次休完,否則作廢,喪假請假過程中休息日及節假日均計算在內。
7、工傷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工負傷應在24小時內書面報人力資源部。
(2)工傷假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有效的證明;
(3)工傷假其它事宜按國家《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規定辦理。
8、事假規定。
(1)員工請事假以半天為計算單位,不滿半天的按半天計算。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2)員工沒有剩余可休年假抵消的,這種事假則不發工資;
9、曠工規定。
(1)曠工定義:員工沒有來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時間辦私事的、出差未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工作期間擅自離崗的、未辦理完畢請假續假手續(以取得請假批準回執為準)缺勤的、未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玩失蹤的、申請休假的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提供休假證明)而已休假的。
(2)曠工期間扣發雙倍工資;
(3)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2天),或在連續12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公司可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二十二
員工請事假、病假及其它各類假,均應事先請假,事后銷假。
1.病假
病假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住院者以6個月為限。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批準的不在此限。特準病假以一年為限(工傷除外)。
病假必須在上班前15分鐘至上班15分鐘內報批,事后憑病歷或醫院開具的病假條補辦病假手續。
病假每日工資的支付標準: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每日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每日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每日工資80%。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進一步規定,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按有關規定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事假
事假原則上一年不得超過7天(外地員工的路途時間不計在內),續假不得超過3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經核實者除外。
員工請假必須提前一天(關鍵崗位須提前一周)填寫“請假單”向部門經理申請,經批準后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離開公司,未辦理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確有急事來不及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期間,工資不予計發。
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喪、產假。
1.法定節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并不能安排調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探親假
享受條件: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且與父母或配偶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及集中休假期間與之團聚的員工享受探親假。
假期規定:
(1)已婚員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為30天;
(2)未婚員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為20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4)路途時間另計。
3.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享受3天婚假;
(2)員工如屬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根據本地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享受15天婚假。再婚人員不享受晚婚待遇。
4.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3天喪假;旁系親屬(雙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給予喪假1天。路途時間另計。
5.產假
(1)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時享受90天產假。
(2)晚育者可享受105天產假;難產或剖腹產者可享受105天產假;多胞胎生育者在90天的基礎上,每胎多加15天的產假。
(3)男員工享受7天的護理假。
(4)有不滿18個月嬰兒的女員工,在每天工作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可合并使用,路途時間另計。
(5)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者,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的流產者,給予42天的產假。
2023年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規定(模板23篇)篇二十三
引導語;年休假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以下是百分網小編分享給大家的員工年休假制度管理制度,歡迎閱讀!
[背景資料]:根據《勞動法》及北京市、上級有關文件的精神,結合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公司鼓勵員工有計劃地休假,公司各部門應有計劃地安排員工休假,現將公司年休假管理暫行辦法修訂如下:
1、與公司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勞動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臨時勞務人員、內退人員、無崗人員、下崗人員、調出人員(包括正在辦理調動手續的人員)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內病、事、產、工傷假累計超過60天者,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后,每年可有5天的`年休假,而后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則增加1天的年休假,最多增至14天。
若上半年滿足工作年限的,本年可安排休假;下半年滿足工作年限的,次年開始安排休假。
2、員工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員工一次性休年休假應執行既定的休假計劃,需提前申請并得到核準。員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內的,需提前一天獲得直接上級批準;三天以內的,需提前三天獲得直接上級和本部門經理批準;七天以內的,需提前七天請準,經直接上級報本部門經理核準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內的,需提前一個月請準,經直接上級報本部門經理核準,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1、考慮到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各部門應根據工作任務和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在不增加編制和人員、確保工作(生產)任務完成的前提下,每季末制定下一季度本部門員工的休假計劃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計劃期內確實不能休假的,可在本年度內調整休假計劃。
2、各部門應嚴格年休假管理制度,嚴格考勤。公司將不定期抽查考勤情況,抽查結果將在全公司范圍內通報。如抽查發現有員工沒有履行規定的請休假手續擅自休假、或者雖然提前告知了相關主管但事后不能及時提供請休假證據的,視同曠工處理。
3、年休假最少應以1小時為單位使用,不足1小時的以1小時計,超出1小時的按實際休假時間計。
4、年休假期間,基本(協議)工資和貢獻工資照發。
5、員工上年度沒有休完的年休假截止到下年度一季度末。過期作廢。
6、本辦法自xx年1月1日起執行。
7、本辦法解釋權屬于公司人事薪資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