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離婚協議的約定,雙方可解決可能發生的爭議,并減少離婚過程中的糾紛和沖突。請參見下表中的離婚協議樣本,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起草您自己的協議。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一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民族: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結婚,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_____________與女方_____________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有一未出生的兒子/女兒,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____________元,在每月_______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_______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______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______元給男方。
四、離婚后住房的安排:男方住:______________。女方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立協議人:
男方(簽名):________。
女方(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二
懷孕期間一般是不可以離婚的,如果懷孕期間簽訂而女方不同意的話那就應該是無效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懷孕期間一般是不可以離婚的,如果懷孕期間簽訂而女方不同意的話那就應該是無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懷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內,男方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
女方在懷疑期間簽訂了離婚協議書,那么這份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如何,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根據此條款的規定如果女方在懷疑期間男方提出離婚,那么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一般是無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者是法院認為男方提出的請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這樣的情況下是可以離婚的,雙方簽訂的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也具有效力。
不過,婚姻關系中畢竟還包含了身份關系在內,由此導致的糾紛,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點。所以處理問題時,不能置身份關系于不顧,簡單、全部適用其他法律規定。在這一思想指導下,《解釋(二)》作了一些具體規定。例如,對屬于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當事人變更或者撤銷協議的情形,在明確列舉出的事項中并沒有規定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內容,就是基于這種考慮而設計的。當然,也不是完全排斥這些未明確寫出事項的適用,只是對這幾方面的內容,在適用的時候必須嚴格限制。個案中如果確實屬于應該適用這些規定的,可以依據《解釋(二)》第九條規定處理。根據現在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類訴訟的,只要是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的,人民法院都應依法予以受理。但當事人是否有實體上的勝訴權,要看當事人是否能夠證明訂立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否則,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此外,如果當事人在履行此類協議過程中因對方違反約定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也應依法受理。
離婚協議是否生效,往往是處于離婚邊緣的雙方當事人關注的問題。通常會出現這種情況,雙方離婚協議已達成,雙方均簽字認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辦理時,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是,另一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一方必須執行協議內容,或向法院起訴時,法院是否一定會按離婚協議判決呢?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對于人身關系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復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其次,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以及意見等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的意思表示是針對當時特定的環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狀態作出的。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判決的重要的參考依據。因此,不能說離婚協議沒有作用。
有的當事人離婚過程是痛苦和漫長的,在反復拉劇式的討價還價過程中,可以產生二份甚至若干份離婚協議,當事人最終會依據最后一份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三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場所:×××,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場所:×××,現住址:×××。
雙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有一未出生的兒子/女兒,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男方住:××××××。
女方住:××××××。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簽章)女方:×××(簽章)。
×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四
懷孕期間一般是不可以離婚的,如果懷孕期間簽訂而女方不同意的話那就應該是無效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懷孕期間一般是不可以離婚的,如果懷孕期間簽訂而女方不同意的話那就應該是無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懷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內,男方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
女方在懷疑期間簽訂了離婚協議書,那么這份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如何,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根據此條款的規定如果女方在懷疑期間男方提出離婚,那么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一般是無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者是法院認為男方提出的請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這樣的情況下是可以離婚的,雙方簽訂的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也具有效力。
不過,婚姻關系中畢竟還包含了身份關系在內,由此導致的糾紛,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點。所以處理問題時,不能置身份關系于不顧,簡單、全部適用其他法律規定。在這一思想指導下,《解釋(二)》作了一些具體規定。例如,對屬于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當事人變更或者撤銷協議的情形,在明確列舉出的事項中并沒有規定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內容,就是基于這種考慮而設計的。當然,也不是完全排斥這些未明確寫出事項的適用,只是對這幾方面的內容,在適用的時候必須嚴格限制。個案中如果確實屬于應該適用這些規定的,可以依據《解釋(二)》第九條規定處理。根據現在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類訴訟的,只要是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的,人民法院都應依法予以受理。但當事人是否有實體上的勝訴權,要看當事人是否能夠證明訂立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否則,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此外,如果當事人在履行此類協議過程中因對方違反約定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也應依法受理。
離婚協議是否生效,往往是處于離婚邊緣的雙方當事人關注的問題。通常會出現這種情況,雙方離婚協議已達成,雙方均簽字認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辦理時,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是,另一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一方必須執行協議內容,或向法院起訴時,法院是否一定會按離婚協議判決呢?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對于人身關系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復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其次,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以及意見等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的意思表示是針對當時特定的環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狀態作出的。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判決的重要的參考依據。因此,不能說離婚協議沒有作用。
有的當事人離婚過程是痛苦和漫長的,在反復拉劇式的討價還價過程中,可以產生二份甚至若干份離婚協議,當事人最終會依據最后一份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因懷孕辭職報告。
懷孕保胎請假條。
懷孕的請假條。
因懷孕辭職信。
員工懷孕辭職信。
學生軍訓期間心得。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五
(有子女或懷孕期間無財產分割)。
男方:xxx(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系電話)女方:xxx(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系電話)雙方經過充分考慮、協商,現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如下(簡述雙方離婚的原因):
一、雙方在感情上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因此,雙方均同意解除婚姻關系(雙方是否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
三、因婚前簽訂了婚前財產協議,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
四、對外無債務。男方:女方: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六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雙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有一未出生的兒子/女兒,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四、離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協議事項:××××××。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簽章)女方:×××(簽章)。
×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七
2016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最新版)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雙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有一未出生的兒子/女兒,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四、離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協議事項:××××××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簽章) 女方:×××(簽章)
×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雙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有一未出生的兒子/女兒,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四、離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協議事項:××××××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簽章) 女方:×××(簽章)
×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記所)登記結婚,現因××××××××××,雙方感情卻已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且沒有和好可能,故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經雙方充分協商后,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位于 ×××××××的房產(建筑面積: 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購買,離婚后歸甲方所有,房產內全部家電、家私也歸甲方所有。乙方自離婚登記之日起一周內搬出。
二、甲、乙雙方的婚生子女×××歸甲方撫養,乙方每月給×××生活、教育費××元,直至×××有獨立生活能力為止。
三、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有銀行存款××××,×××公司股票(價值×××),離婚后全部歸乙方所有。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有××××元人民幣的欠款,離婚后該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清償。
五、本《離婚協議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婚姻登記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七、兒子陳××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xx-x元,在每月xx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 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八、陳×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李×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李×協商,達成一 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八
男方:某某,男,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女方:某某,女,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現今因女方在懷孕期間,小孩已在女方肚中,如順利產出后小孩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負責,男方應于年月日前將男方的撫養費一次性支付15萬元給女方作為孩子的撫養費。男方應于xx日前將孩子的撫養費一次性支付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xx銀行帳號中。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夫妻有座落在路號的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10萬元,現協商歸男方所有,由男方一次性給付女方現金3萬元。
四、債務的處理:無。
五、違約責任的約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五十萬元給對方。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七、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石家莊市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女方:
簽名: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房子村里的房子是在他父母名下的但是他也是戶主我能分到房子嗎?)。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記所)登記結婚,現因_______,雙方感情卻已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且沒有和好可能,故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經雙方充分協商后,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1、位于_______的房產(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購買,離婚后歸甲方所有,房產內全部家電、家私也歸甲方所有。乙方自離婚登記之日起一周內搬出。
2、乙方已懷孕_______個月,孩子出生及撫養費用由甲方負擔。每月給____________生活、教育費________元,直至____________有獨立生活能力為止。
3、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有銀行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票(價值____________),離婚后全部歸乙方所有。
4、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有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欠款,離婚后該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清償。
5、本《離婚協議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婚姻登記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男方簽字:_______。
女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十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職工。
家住市區路,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無業。
家住市區路,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判令原、被告離婚。
2、婚生子(女)__________由原告撫養,由被告支付撫養費每月_______________元。
3、共同財產適當分割。(具體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和被告經人于_____年相識(或自己相識戀愛),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記結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一女孩,取名__________(介紹子女近況)。
介紹婚后生活情況,被告是否存在過錯,過錯程度等等。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訴之貴院,望貴院判如訴請。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十一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雙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有一未出生的兒子/女兒,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四、離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范文二。
男方:(簽章)女方:(簽章)。
×年×月×日。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記所)登記結婚,現因,雙方感情卻已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且沒有和好可能,故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經雙方充分協商后,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位于房產(建筑面積: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購買,離婚后歸甲方所有,房產內全部家電、家私也歸甲方所有。乙方自離婚登記之日起一周內搬出。
二、甲、乙雙方的婚生子女歸甲方撫養,乙方每月給生活、教育費××元,直至有獨立生活能力為止。
三、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有銀行存款,×公司股票(價值),離婚后全部歸乙方所有。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有×元人民幣的欠款,離婚后該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清償。
五、本《離婚協議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婚姻登記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七、兒子陳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x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八、陳×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李×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李×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十二
男方:某某,男,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女方:某某,女,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現今因女方在懷孕期間,小孩已在女方肚中,如順利產出后小孩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負責,男方應于年月日前將男方的撫養費一次性支付15萬元給女方作為孩子的撫養費。男方應于__日前將孩子的撫養費一次性支付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銀行帳號中。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夫妻有座落在路號的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10萬元,現協商歸男方所有,由男方一次性給付女方現金3萬元。
四、債務的處理:無。
五、違約責任的.約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五十萬元給對方。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七、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石家莊市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女方:
簽名: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十三
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記所)登記結婚,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感情卻已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且沒有和好可能,故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經雙方充分協商后,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建筑面積: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購買,離婚后歸甲方所有,房產內全部家電、家私也歸甲方所有。乙方自離婚登記之日起一周內搬出。
二、甲、乙雙方的婚生子女____________歸甲方撫養,乙方每月給____________生活、教育費________元,直至____________有獨立生活能力為止。
三、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有銀行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票(價值____________),離婚后全部歸乙方所有。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有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欠款,離婚后該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清償。
五、本《離婚協議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婚姻登記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七、兒子______________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____________元,在每月____________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八、______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李____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李____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男方簽字:____________。
女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十四
男方: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民族:___族,工作單位: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民族:___族,工作單位: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
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___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________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有一未出生的兒子/女兒,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_________元,在每月___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___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立協議人:
男方:_________(簽章)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_________(簽章)___年___月___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十五
男方:______________出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出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女方現在沒有懷孕。(有懷孕的要注明懷孕多長時間,以及小朋友出生后的撫養問題。)婚生子(女)zzz的歸男方(或者女方)。撫養費用由_____方支持,每月_____號前將人民幣zzzz元轉帳到__________銀行戶口________________(或其他支付方式及期限)。撫養費用支付到小朋友18周歲(有工作能力,讀完書情況)為止。
三、夫妻的共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房產位于_____________,房產證字號為:_________________號,歸_____方所有。
2.汽車一輛,車牌為:______________歸_____方所有。
3.現金________________元歸_____方所有。
4.(如果夫妻婚后沒有共同財產或者財產已經分配好,可以這樣寫:_________________夫妻婚后沒有共同財產,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四、夫妻的債權債務問題:_________________。
1.欠_______________的現金_______________元,由_____方負責歸還,與另一方無關。
2.(如果沒有債務存在,請寫:_________________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如何債權債務問題。)。
五、其他要協議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辦理房產過戶要多幾分),男女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經婚姻登記機關核準離婚后生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范(匯總16篇)篇十六
女方懷孕期間離婚,男方要給孩子多少撫養費沒有明確的數額規定。
給付子女撫育費的數額,一般為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參照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為標準,由父母雙方協議確定。不能達成協議的,由法院依據上述原則判決。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依照雙方約定確定,沒有約定的到子女能力獨立生活為止。《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條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第9條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第11條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第12條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離婚案件中,大家最關注的子女撫養問題除了子女歸誰撫養外,還有子女的撫養費如何給付的問題。下面,僅就這一問題根據相關法律結合司法實踐作一歸納。
1、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有哪幾項?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2、法院根據什么標準確定撫養費?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