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教師是孩子們的引路人,他們默默奉獻,用心教育每一位學生。為了讓大家更好地總結自己在學校的表現,小編整理了一些學校總結的經典范文,供大家參考。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一
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物價、教育、財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關中小學收費的政策規定,制定治理亂收費工作目標責任書。
1、要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教育收費政策。領導班子要每學期組織廣大教職工對涉及收費政策的有關文件進行專題學習,并對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進行收費政策的廣泛宣傳。學校必須按照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義務教育階段嚴格執行“一費制”收費政策,實行收費對象、項目、標準、批準單位公示制度,堅持每學期開學向學生及家長發放“收費明白卡”制度。嚴禁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收取與學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建校費和捐資助學費,不得違反規定向在本地投資興業的企業主及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收取借讀費。
2、收費政策中規定的學生作業本費,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不準超范圍、超標準向學生收取。學校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規定的學校專用收費票據,嚴禁使用自制或外購的其他票據;學校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應收項目的收入,必須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
3、嚴禁班主任、科任教師借征訂教材、開學、組織教學、復習備考之機,以所謂“自愿”為名,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手段搭配推銷或組織引導學生購買。學生自行購買的教輔資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帶入課堂。
4、對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責任人,從嚴實行責任追究制。凡教師個人有違規收費行為,在評先、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并視其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個人從嚴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從嚴處理當事人和直接責任人。
6、班主任、科任教師均為所負責班級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于無視上級指示精神,違反上述規定亂收費的,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從嚴從重處理。
教師(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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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亂收費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及社會的穩定,是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以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部署要求,確保我縣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卓有成效,現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責任狀,由學校主要負責人與各部門、年級主任簽訂。
一、責任要求
第一條 堅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出臺的有關教育收費政策,旗幟鮮明地治理教育亂收費。學校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政策。
第二條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主動向社會、家長匯報教育收費的政策和工作情況,積極爭取糾風、物價、財政、審計、稅務、新聞等部門的大力支持,優化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工作環境。
第三條 認真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嚴格實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投訴電話“五公開”,主動接受家長、學生和社會監督。
第四條 加大教育收費監督、檢查力度,加強教育收費收支管理,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條 認真對待群眾的投訴,對群眾投訴經調查屬實的問題及時整改。
二、責任范圍
第一條 根據本責任狀,結合工作實際,年級要與班主任簽訂責任狀,將責任分解到人,加強工作考核,建立獎懲機制,確保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落到實處。
第二條 年級主任對所轄范圍內的教育收費工作負總責,為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亂收費行為,必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違反規定,越權批準或擅自制訂教育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的。
(二)對已經明令取消或降低標準的收費項目,仍按原定項目或標準收取的。
(三)違反規定舉辦各種名目的“學科競賽培優班”、“重點班”、“特長興趣班”等,另行收取費用的。
(四)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訂購出版物、學具或各種用品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接受社會服務類自選項目,或在學生中從事商業性推銷活動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征訂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的。
(五)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實施教育亂收費的。
(六)行政事業性收費或社會捐資助教款收入不按財政部門規定的資金儲存、管理、使用辦法進行操作的。
(七)隱瞞、包庇、袒護教育亂收費行為,對舉報亂收費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八)其他應不追究責任的亂收費行為。
三、責任追究
第一條 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 學校總務處、辦公室具體負責對亂收費案件的查處,提出初步處理意見,負責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條 凡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除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直接責任人、直接領導責任人和主要領導責任人)特別是主要領導責任人的責任。責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處理:
(五)黨紀、政紀處分。以上處理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條 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條 對違反規定進行有償補課的在職教師,由學校給予通報批評,五年內不得評優秀教師或特級教師,情節嚴重,學校將上報市教育局對其予以解聘。
第六條 經查實因教育亂收費被追究責任的,一律取消當年度被追究責任人及其所在單位各類評優評選資格。
第七條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和各部門、年級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 責任教師:
校長(簽名): 2012.3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堅決遏制教育亂收費,根據省市縣關于集中清理中小學教育收費行為的通知精神以及教科局局的具體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簽定本責任書。
1、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和范圍,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范圍。
2、不準在縣教育局頒發的訂書目錄之外,強迫學生統一訂購教學輔導材料、知識讀本和各類報刊。
3、學校及教師不準向轉入我校的學生收取擇校費、捐資助學費或以其它名義變相購買實物贊助,教職工嚴禁接受學生家長饋贈等。
4、學校教師不得利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公休日組織學生補課并收取費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學生收費的第一責任人,要落實好上級收費政策。有文件規定的代收費,嚴格按公示收費通知收取。
6、統一使用中心學校下發的 “中小學收費專用票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定期公布學校收支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7、認真執行學校收費公示制度,將開學后的收費內容,向廣大教職工和學生家長公示,在學校醒目位置張貼經教育主管部門下發的收費通知,接受社會監督。
8、凡出現亂收費現象,經家長向學校、報刊、上級相關部門等進行投訴后,經查實,該教師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開檢查,退還所收費用,服從上級處理,并取消當月的績效考核,當年不參與評先、評優。
治理教育亂收費,事關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職工必須高度
重視,嚴格自律,如有違犯,將依法追究責任,進行嚴肅處理。
沙灣鎮混子小學 責任教師簽字:
2015年3月
為了貫徹教育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工作的精神,把治理亂收費繼續作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一項重點工作,根據“一費制”收費辦政策,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宣傳教育、完善落實規章制度、強化監督檢查入手,在鞏固成果,防止反彈的同時,堅決有效的遏制亂收費問題,凈化教育環境,為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有力保障。我們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學校的各種收費必須實行公開制度,嚴格執行一次性收費制度。
二、班主任及科任教師沒有任何權力,私自收費。
三、正常的學校收費的每一項,班主任及科任教師一定要對學生交待清楚。
四、班主任在執行學校的收費中,不準私自搭車收費。
五、如果班主任及科任教師有亂收費現象,三年不能被評為優秀教師,不能評模、晉級,所在班級不能被評為優秀班級,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六、班主任及科任教師不準私自訂各種復習資料。
七、不得利用節假日等休息時間辦班,進行有償性的補課。
八、對于亂收費的教師要在全校范圍內公開通報批評,并適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分,直至進行經濟處罰或解聘。
九、本責任書簽字后存入學校檔案,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簽狀人簽字:
2015 年9 月13日
為嚴格貫徹執行《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2015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5]4號)和山東省教育廳等8部門關于2015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教辦發[2015]5號)精神,根據市、縣要求,結合我校教育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禁止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教育部等三部委《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教基-[2012]1號)和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貫徹實施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的意見》(魯教基字[2012]14號),認真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合理劃定學校招生范圍并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嚴禁與升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招特長生為名亂收費、公辦學校以民辦名義亂收費,辦“奧數”等各種類型的培訓班收費。
格監管,認真落實省物價局、新聞出版局、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價格監管的通知》(魯價格一發[2012]72號)的規定。采取措施,切實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義務教育階段配套練習冊通過政府采購隨教材發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其他任何教輔材料;除中標發行單位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征訂教輔材料。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愿原則。
3.禁止中小學違規補課亂收費。堅決治理“課堂內容課外補”、公辦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補課、學校組織集體補課亂收費等問題。建立治理中小學補課亂,收費的長效機制,分級負責,落實目標責任制。要組織教師培訓,加強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和職業規范教育,公開向學校和學生作出承諾,堅決杜絕有償補課行為。要充分發揮校內優質教育資源作用,正確引導廣大教師切實履行好個別輔導和答疑等本職工作,自覺抵制有償家教,抵制到社會機構從事補課活動。嚴肅查處學校及其教職工組織或參與補課亂收費的行為。糾正以家長委員會、班委會等形式變相組織補課及收費的做法。要將是否組織、參與補課亂收費作為對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教學行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嚴禁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堂內容課外補”、向所教學生收取補課費、動員或組織學生接受有償補課。
處的,將嚴格按照《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55號)等有關規定,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處理。
校 長:
任課教師:
治理教育亂收費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及社會的穩定,是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以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部署要求,確保我縣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卓有成效,現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責任狀,由學校主要負責人與各部門、年級主任簽訂。
一、責任要求
第一條 堅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出臺的有關教育收費政策,旗幟鮮明地治理教育亂收費。學校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政策。
第二條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主動向社會、家長匯報教育收費的政策和工作情況,積極爭取糾風、物價、財政、審計、稅務、新聞等部門的大力支持,優化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工作環境。
第三條 認真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嚴格實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投訴電話“五公開”,主動接受家長、學生和社會監督。
第四條 加大教育收費監督、檢查力度,加強教育收費收支管理,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條 認真對待群眾的投訴,對群眾投訴經調查屬實的問題及時整改。
二、責任范圍
第一條 根據本責任狀,結合工作實際,年級要與班主任簽訂責任狀,將責任分解到人,加強工作考核,建立獎懲機制,確保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落到實處。
第二條 年級主任對所轄范圍內的教育收費工作負總責,為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亂收費行為,必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違反規定,越權批準或擅自制訂教育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的。
(二)對已經明令取消或降低標準的收費項目,仍按原定項目或標準收取的。
(三)違反規定舉辦各種名目的“學科競賽培優班”、“重點班”、“特長興趣班”等,另行收取費用的。
(四)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訂購出版物、學具或各種用品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接受社會服務類自選項目,或在學生中從事商業性推銷活動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征訂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的。
(五)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實施教育亂收費的。
(六)行政事業性收費或社會捐資助教款收入不按財政部門規定的資金儲存、管理、使用辦法進行操作的。
(七)隱瞞、包庇、袒護教育亂收費行為,對舉報亂收費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八)其他應不追究責任的亂收費行為。
三、責任追究
第一條 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 學校總務處、辦公室具體負責對亂收費案件的查處,提出初步處理意見,負責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條 凡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除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直接責任人、直接領導責任人和主要領導責任人)特別是主要領導責任人的責任。責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處理:
(一)書面檢查;(二)通報批評;(三)誡勉談話;(四)免職、撤職、調離工作崗位等
組織處理;
(五)黨紀、政紀處分。以上處理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條 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條 對違反規定進行有償補課的在職教師,由學校給予通報批評,五年內不得評優秀教師或特級教師,情節嚴重,學校將上報市教育局對其予以解聘。
第六條 經查實因教育亂收費被追究責任的,一律取消當年度被追究責任人及其所在單位各類評優評選資格。
第七條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和各部門、年級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 責任教師:
校長(簽名):
2012年9月17日
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物價、教育、財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教育局有關中小學收費的政策規定,進一步明確責任,建立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長效機制,堅決剎住教育亂收費的不正之風,結合我校實際,特簽定本責任書。
1、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教育亂收費政策。按照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廣大學生及家長宣傳到位。
2、 全體教職工要進一步提高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認識,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統一思想,堅決執行有關收費管理的各項規定,把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作為從嚴治教的重要內容,努力從根本上解決教育亂收費問題。
3、 嚴格按照上級規定及學校要求收費。認真執行上級收費管理制度,不私立項目收費,不多收費,不搭車收費;嚴禁向學生亂罰款、推銷各種資料、文具及其它用品等。
4、 其他部門根據政策按學生及家長自愿原則組織的收費活動,如:看電影、體檢、防疫、保險、校服等,任何班主任和教師不得強制、代理、統一組織。
5、 進一步規范學生教材與教輔用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或誘導學生到指定攤點購買圖書、報刊、教輔、考題等資料。
6、 堅決制止教師私自亂辦各種輔導班現象。所有教師任何時間、任何情況下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特長班、提高班,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任何形式的校外收費輔導班、培訓機構、英語學校、作業輔導班等。
7、 對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責任人,從嚴追究責任。凡有違規收費行為的,在評先、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并視情況節給予紀律處分。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個人從嚴處罰;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移交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班主任是所負責班級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于無視上級指示精神,違反上述規定亂收費的,班主任有權反映。不聽勸阻,影響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從嚴從重處理。
學校校長: 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二
為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嚴肅治理教育亂收費的責任追究,特簽訂此目標責任書。
1、全面貫徹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免費政策,嚴禁任何班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2、各班除高新區規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學生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3、任何班級不得以舉辦提高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英才班等名義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所有規定的教學內容必須納入正常的課堂教學中,絕不允許以改制為名亂收費、高收費。
4、禁止強迫或誘導學生統一征訂和購買各種教輔資料,不得自編、自印、自賣教輔材料;嚴禁教輔材料銷售部門進入班級推銷教輔材料,嚴禁使用盜版教輔材料。切實落實好省定一套教輔資料的自愿征訂工作。通過發放《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真正體現出自愿原則,確保不出現任何強迫征訂行為。
5、禁止強迫學生統一購買校服、生活用品;嚴禁班級統一或強制為學生xx人身保險。
6、做好貧困生救助工作,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貧困而輟學。
7、治理亂收費,各班主任負總責,是第一責任人,對出現亂收費的班級,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20xx年二月。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三
亂收費現象長存,在小學中也有收補課,強賣輔導書等亂收費的現象,需要人們密切和取締這種行為,各大小學應該簽訂治理亂收費的。
責任書。
為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政策規定,特制定此治理亂收費工作目標責任書。
1、要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教育收費政策。學校每學期組織教職工對涉及收費政策的有關文件進行專題學習,并對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進行收費政策的廣泛宣傳。各班必須按照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
2、任何班級不得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手段推銷或組織引導學生購買教輔材料、課外讀物或征訂報刊雜志等。
3、嚴禁各科教師利用雙休日、節假日或晚上放學后的時間舉辦任何形式的有償補習班、輔導班。
4、嚴格控制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堅決杜絕一年級新生違規收費。
5、班主任是治理本班級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治理所教班級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6、對于無視上級指示精神違反上述規定違規收費的責任人,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從嚴實行責任追究。教師個人有違規收費行為的,本人本年度在評先、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并視其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各班班主任負有領導責任,本年度不得評先樹優,并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同時,取消該教師本年度評選先進單位資格。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者,堅決一查到底并處理到位。
肖家小學(蓋章)。
(簽字)。
為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嚴肅治理教育亂收費的責任追究,特簽訂此目標責任書。
1、全面貫徹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免費政策,嚴禁任何班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2、各班除高新區規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學生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3、任何班級不得以舉辦提高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英才班等名義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所有規定的教學內容必須納入正常的課堂教學中,絕不允許以改制為名亂收費、高收費。
4、禁止強迫或誘導學生統一征訂和購買各種教輔資料,不得自編、自印、自賣教輔材料;嚴禁教輔材料銷售部門進入班級推銷教輔材料,嚴禁使用盜版教輔材料。切實落實好省定一套教輔資料的自愿征訂工作。通過發放《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真正體現出自愿原則,確保不出現任何強迫征訂行為。
5、禁止強迫學生統一購買校服、生活用品;嚴禁班級統一或強制為學生辦理人身保險。
6、做好貧困生救助工作,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貧困而輟學。
7、治理亂收費,各班主任負總責,是第一責任人,對出現亂收費的班級,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收費行為,堅決遏制教育亂收費,根據無為縣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關于要求做好20xx年秋季中小學開學收費工作的通知》〔(無價費〔20xx〕3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責任書。
1、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告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范圍,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2、任何教師不得利用課余時間、節假日或公休日組織學生補課并收取費用,不得課堂內容課外補,一經發現,嚴肅追究責任。
3、任何教師不得為學生征訂教輔資料,不得強制或暗示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認真貫徹落實一教一輔和自愿購買原則。
任何教師不得組織學生統一征訂報紙或刊物。
4、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學生收費的第一責任人,要落實好上級收費政策。
6、凡出現亂收費現象,經家長向學校、報刊、上級相關部門等進行投訴后,一經查實,該教師必須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開檢查,退還所收費用,而且當年不參與評先、評優和晉職。只要被教育局通報批評或處分的,年度考核為不合格,并扣發年終的績效工資。
治理教育亂收費,事關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師必須高度重視,嚴格自律,如有違犯,將嚴肅處理。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為貫徹落實衡水市教育局《關于開展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衡教師[20xx]4號)要求,嚴格執行棗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教體局《關于嚴禁公辦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行為的管理辦法(暫行)》(棗政辦函[20xx]22號)之規定,加強全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職業道德,現棗強縣教育體育局就治理有償家教及教育亂收費行為與下屬各單位簽訂責任書:
一、責任要求。
第一條堅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出臺的有關教育政策,旗幟鮮明地治理有償家教及教育亂收費。
第二條認真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嚴格實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投訴電話“五公開”,主動接受家長、學生和社會監督。
第三條加大教育收費監督、檢查力度,加強教育收費收支管理,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第四條加強中小學師德建設,深入開展師德師風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全縣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水平。
第五條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各項工作機制。認真執行《關于嚴禁公辦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行為的管理辦法(暫行)》。
第六條認真對待群眾的投訴,對群眾投訴經調查屬實的問題及時整改。
二、責任范圍。
第一條根據本責任狀,結合工作實際,將責任分解到人,加強工作考核,建立獎懲機制,確保治理有償家教及教育亂收費工作落到實處。
第二條單位“一把手”對所轄范圍內的有償家教行為及教育收費工作負總責,為治理有償家教及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違反規定,越權批準或擅自制訂教育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的。
(二)對已經明令取消或降低標準的收費項目,仍按原定項目或標準收取的。
(三)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訂購出版物、學具或各種用品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接受社會服務類自選項目,或在學生中從事商業性推銷活動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征訂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的。
(四)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實施教育亂收費的。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或社會捐資助教款收入不按財政部門規定的資金儲存、管理、使用辦法進行操作的。
(六)隱瞞、包庇、袒護教育亂收費行為,對舉報亂收費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七)其他應追究責任的亂收費行為。
(八)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教師參與舉辦“小飯桌”和各類補習班的。
(九)教師私自在民辦教育機構或非法“小飯桌”中兼職、兼課的。
(十)教師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的。
(十一)教師利用晚上、雙休日、節假日在校內外租房或家中辦班補課收費或變相收費的。
(十二)學校和教師強迫、動員、暗示學生接受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參加各種形式的補習班、培訓班的。
(十三)學校向從事有償家教的個人或組織租借學校場地、教學設施和教學資源的。
(十四)教師從事以上沒有涉及到的其它方式的有償家教行為的。
三、責任追究。
第一條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凡有有償家教或教育亂收費行為的,除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責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處理:
(一)書面檢查;(二)通報批評;(三)誡勉談話;(四)免職、撤職、調離工作崗位等組織處理;(五)黨紀、政紀處分。以上處理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三條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條對違反規定進行有償家教、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征訂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的在職教師,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理,并進行全縣通報批評,扣發績效工資,三年內不得評優評模。情節嚴重的,將上報相關教育、人事、財政部門對其予以解聘。
第五條嚴格執行教育部“六個嚴禁”規定,如有違反經查實的,一律取消當年度被追究責任人及其所在單位各類評優評選資格。
第六條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縣教育體育局與下屬各單位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局長(簽字):單位“一把手”(簽字):
棗強縣教育體育局(蓋章)單位名稱(蓋章)。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教育收費的政策法規,認真執行學校關于制止教育亂收費的有關規定,為人師表,關愛學生,服務家長,辦人民滿意的學校,本人鄭重承諾:
一、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收費政策,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配合學校做好各種國家教育補助政策的落實。
二、認真學習省、市、縣有關部門關于教育收費的文件要求,嚴格按照教育局、財政局、物價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不提高收費標準、不搭車收取任何費用。
三、不隨意向學生推銷圖書、輔導材料、練習題;不收取試卷費。不利用不正當手段向學生強行推銷或授意向學生推銷教育教學用品、學習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嚴格執行學校收費管理規定,堅決抵制任何部門和單位的亂攤派。
五、在各種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中,不插手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嚴格按照文件標準收取,并做到多退少補。
六、不參與舉辦尖子班、奧賽班、補課班、不搞有償家教。
七、自覺接受學校與師生、家長的監督,實施“陽光收費”。
八、凡違反規定的收費,學生與家長有權拒交,并可向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凡違反承諾內容一經發現亂收費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自覺接受處理。
以上承諾面向社會公示,以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亂收費。
保證書。
教師是立校之本,師德是教育之魂,廉潔是教師育人的品德基礎。為了進一步規范自身廉潔從教行為,努力爭取做一名讓人民滿意的好老師。為此,本人向學校承諾如下:
一、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自覺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樹立科學的教師觀,積極培養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
二、努力掌握現代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書育人的本領,走“輕負高效”之路,積極發揚科學執教、文明執教、團結協作的作風,進一步加強服務意識、廉潔意識,責任意識。
三、遵守國家義務教育階段零收費政策,不收取學生資料費、班費、油印費,不介紹學生到指定的書店或書商處購買教輔資料及學習用品、不誘導、暗示學生購買教輔資料及學習用品。
四、若本人不履行以上承諾,由學校上報果珠中心學校按有關紀律規定查處。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四
學校的收費問題事關廣大家長的切身利益,事關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為加強管鎮中心小學收費工作的管理,杜絕亂收費現象發生,根據教育局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2.加強收費項目、標準的管理。
3.健全學校收費公示制度。
4.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
5.加強教育收費檢查制度。
6.嚴禁統一征訂和使用教輔資料。
7.嚴禁教師為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8.嚴禁向學生收取各類單元測驗、考試試卷、刷資料等費用。
9.嚴禁在崗教師組織本校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活動。
10.嚴禁代收保險費、體檢費。
11.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規范收費行為及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要追究校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特別是第6、7、8、9、10、11條,若有違反的情況,情節輕者,校長做檢查,相關人員做處理;情節嚴重者,校長免職,相關人員解聘。
管鎮中心小學:
責 任 人: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治理教育亂收費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及社會的穩定,是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以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部署要求,確保我縣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卓有成效,現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責任狀,由學校主要負責人與各部門、年級主任簽訂。
一、責任要求
第一條 堅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出臺的有關教育收費政策,旗幟鮮明地治理教育亂收費。學校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政策。
第二條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主動向社會、家長匯報教育收費的政策和工作情況,積極爭取糾風、物價、財政、審計、稅務、新聞等部門的大力支持,優化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工作環境。
第三條 認真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嚴格實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投訴電話“五公開”,主動接受家長、學生和社會監督。
第四條 加大教育收費監督、檢查力度,加強教育收費收支管理,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條 認真對待群眾的投訴,對群眾投訴經調查屬實的問題及時整改。
二、責任范圍
第一條 根據本責任狀,結合工作實際,年級要與班主任簽訂責任狀,將責任分解到人,加強工作考核,建立獎懲機制,確保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落到實處。
第二條 年級主任對所轄范圍內的教育收費工作負總責,為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亂收費行為,必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違反規定,越權批準或擅自制訂教育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的。
(二)對已經明令取消或降低標準的收費項目,仍按原定項目或標準收取的。
(三)違反規定舉辦各種名目的“學科競賽培優班”、“重點班”、“特長興趣班”等,另行收取費用的。
(四)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訂購出版物、學具或各種用品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接受社會服務類自選項目,或在學生中從事商業性推銷活動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征訂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的。
(五)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實施教育亂收費的。
(六)行政事業性收費或社會捐資助教款收入不按財政部門規定的資金儲存、管理、使用辦法進行操作的。
(七)隱瞞、包庇、袒護教育亂收費行為,對舉報亂收費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八)其他應不追究責任的亂收費行為。
三、責任追究
第一條 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 學校總務處、辦公室具體負責對亂收費案件的查處,提出初步處理意見,負責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條 凡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除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直接責任人、直接領導責任人和主要領導責任人)特別是主要領導責任人的責任。責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處理:
(一)書面檢查;(二)通報批評;(三)誡勉談話;(四)免職、撤職、調離工作崗位等
組織處理;
(五)黨紀、政紀處分。以上處理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條 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條 對違反規定進行有償補課的在職教師,由學校給予通報批評,五年內不得評優秀教師或特級教師,情節嚴重,學校將上報市教育局對其予以解聘。
第六條 經查實因教育亂收費被追究責任的,一律取消當年度被追究責任人及其所在單位各類評優評選資格。
第七條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和各部門、年級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 責任教師:
校長(簽名):
2012年9月17日
為嚴格貫徹執行《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2015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5]4號)和山東省教育廳等8部門關于2015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教辦發[2015]5號)精神,根據市、縣要求,結合我校教育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禁止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教育部等三部委《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教基-[2012]1號)和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貫徹實施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的意見》(魯教基字[2012]14號),認真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合理劃定學校招生范圍并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嚴禁與升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招特長生為名亂收費、公辦學校以民辦名義亂收費,辦“奧數”等各種類型的培訓班收費。
格監管,認真落實省物價局、新聞出版局、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價格監管的通知》(魯價格一發[2012]72號)的規定。采取措施,切實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義務教育階段配套練習冊通過政府采購隨教材發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其他任何教輔材料;除中標發行單位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征訂教輔材料。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愿原則。
3.禁止中小學違規補課亂收費。堅決治理“課堂內容課外補”、公辦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補課、學校組織集體補課亂收費等問題。建立治理中小學補課亂,收費的長效機制,分級負責,落實目標責任制。要組織教師培訓,加強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和職業規范教育,公開向學校和學生作出承諾,堅決杜絕有償補課行為。要充分發揮校內優質教育資源作用,正確引導廣大教師切實履行好個別輔導和答疑等本職工作,自覺抵制有償家教,抵制到社會機構從事補課活動。嚴肅查處學校及其教職工組織或參與補課亂收費的行為。糾正以家長委員會、班委會等形式變相組織補課及收費的做法。要將是否組織、參與補課亂收費作為對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教學行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嚴禁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堂內容課外補”、向所教學生收取補課費、動員或組織學生接受有償補課。
處的,將嚴格按照《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55號)等有關規定,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處理。
校 長:
任課教師:
治理教育亂收費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及社會的穩定,是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以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部署要求,確保我縣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卓有成效,現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責任狀,由學校主要負責人與各部門、年級主任簽訂。
一、責任要求
第一條 堅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出臺的'有關教育收費政策,旗幟鮮明地治理教育亂收費。學校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政策。
第二條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主動向社會、家長匯報教育收費的政策和工作情況,積極爭取糾風、物價、財政、審計、稅務、新聞等部門的大力支持,優化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工作環境。
第三條 認真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嚴格實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投訴電話“五公開”,主動接受家長、學生和社會監督。
第四條 加大教育收費監督、檢查力度,加強教育收費收支管理,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條 認真對待群眾的投訴,對群眾投訴經調查屬實的問題及時整改。
二、責任范圍
第一條 根據本責任狀,結合工作實際,年級要與班主任簽訂責任狀,將責任分解到人,加強工作考核,建立獎懲機制,確保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落到實處。
第二條 年級主任對所轄范圍內的教育收費工作負總責,為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亂收費行為,必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違反規定,越權批準或擅自制訂教育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的。
(二)對已經明令取消或降低標準的收費項目,仍按原定項目或標準收取的。
(三)違反規定舉辦各種名目的“學科競賽培優班”、“重點班”、“特長興趣班”等,另行收取費用的。
(四)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訂購出版物、學具或各種用品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接受社會服務類自選項目,或在學生中從事商業性推銷活動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征訂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的。
(五)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實施教育亂收費的。
(六)行政事業性收費或社會捐資助教款收入不按財政部門規定的資金儲存、管理、使用辦法進行操作的。
(七)隱瞞、包庇、袒護教育亂收費行為,對舉報亂收費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八)其他應不追究責任的亂收費行為。
三、責任追究
第一條 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 學校總務處、辦公室具體負責對亂收費案件的查處,提出初步處理意見,負責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條 凡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除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直接責任人、直接領導責任人和主要領導責任人)特別是主要領導責任人的責任。責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處理:
(五)黨紀、政紀處分。以上處理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條 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條 對違反規定進行有償補課的在職教師,由學校給予通報批評,五年內不得評優秀教師或特級教師,情節嚴重,學校將上報市教育局對其予以解聘。
第六條 經查實因教育亂收費被追究責任的,一律取消當年度被追究責任人及其所在單位各類評優評選資格。
第七條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和各部門、年級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 責任教師:
校長(簽名): 2012.3
學校的收費問題事關廣大家長的切身利益,事關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為加強學校收費工作的管理,杜絕亂收費現象發生,根據市教育局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2、加強收費項目、標準的管理。
3、健全學校收費公示制度。
4、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
5、加強教育收費檢查制度。
6、嚴禁統一征訂和使用教輔資料。
7、嚴禁教師為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8、嚴禁向學生收取各類單元測驗、考試試卷、資料等費用。
9、嚴禁在崗教師組織本校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活動。
10、嚴禁代收保險費、體檢費。
11、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規范收費行為及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特別是第6、7、8、9、10、11條,若有違反的情況,情節輕者,做檢查,相關人員做處理;情節嚴重者,相關人員解聘。
校長: 責任人:
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物價、教育、財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關中小學收費的政策規定,制定治理亂收費工作目標責任書。
1、要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教育收費政策。領導班子要每學期組織廣大教職工對涉及收費政策的有關文件進行專題學習,并對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進行收費政策的廣泛宣傳。學校必須按照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義務教育階段嚴格執行“一費制”收費政策,實行收費對象、項目、標準、批準單位公示制度,堅持每學期開學向學生及家長發放“收費明白卡”制度。嚴禁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收取與學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建校費和捐資助學費,不得違反規定向在本地投資興業的企業主及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收取借讀費。
2、收費政策中規定的學生作業本費,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不準超范圍、超標準向學生收取。學校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規定的學校專用收費票據,嚴禁使用自制或外購的其他票據;學校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應收項目的收入,必須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
3、嚴禁班主任、科任教師借征訂教材、開學、組織教學、復習備考之機,以所謂“自愿”為名,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手段搭配推銷或組織引導學生購買。學生自行購買的教輔資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帶入課堂。
4、對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責任人,從嚴實行責任追究制。凡教師個人有違規收費行為,在評先、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并視其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個人從嚴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從嚴處理當事人和直接責任人。
6、班主任、科任教師均為所負責班級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于無視上級指示精神,違反上述規定亂收費的,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從嚴從重處理。
教師(簽字):
***********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以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部署要求,確保我校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卓有成效,現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責任狀:
四、教職工不得私自收取收費文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不可強制學生征訂資料,購買物品、文具、勞動工具、校服等,不得為任何單位、部門、個人代收任何費用。
凡是查實本年度中有亂收費、有償補課或亂征訂資料的教職工責任人,本年度將不得評優、評先。行為嚴重者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人事處分或法律處分,絕不姑息遷就。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和教師本人各存一份。
沾化縣下洼鎮鳳凰小學
校長: 教師:
2015年4月12日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五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收費行為,堅決遏制教育亂收費,根據xx縣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關于要求做好20xx年秋季中小學開學收費工作的通知》〔(無價費〔20xx〕3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責任書。
1、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告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范圍,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2、任何教師不得利用課余時間、節假日或公休日組織學生補課并收取費用,不得“課堂內容課外補”,一經發現,嚴肅追究責任。
3、任何教師不得為學生征訂教輔資料,不得強制或暗示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認真貫徹落實“一教一輔”和自愿購買原則。
任何教師不得組織學生統一征訂報紙或刊物。
4、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學生收費的第一責任人,要落實好上級收費政策。
6、凡出現亂收費現象,經家長向學校、報刊、上級相關部門等進行投訴后,一經查實,該教師必須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開檢查,退還所收費用,而且當年不參與評先、評優和晉職。只要被教育局通報批評或處分的,年度考核為不合格,并扣發年終的績效工資。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六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收費行為,堅決遏制教育亂收費,根據無為縣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關于要求做好20xx年秋季中小學開學收費工作的通知》〔(無價費〔20xx〕3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責任書。
1、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告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范圍,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2、任何教師不得利用課余時間、節假日或公休日組織學生補課并收取費用,不得“課堂內容課外補”,一經發現,嚴肅追究責任。
3、任何教師不得為學生征訂教輔資料,不得強制或暗示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認真貫徹落實“一教一輔”和自愿購買原則。任何教師不得組織學生統一征訂報紙或刊物。
4、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學生收費的第一責任人,要落實好上級收費政策。
6、凡出現亂收費現象,經家長向學校、報刊、上級相關部門等進行投訴后,一經查實,該教師必須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開檢查,退還所收費用,而且當年不參與評先、評優和晉職。只要被教育局通報批評或處分的,年度考核為不合格,并扣發年終的績效工資。
責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七
為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政策規定,特制定此治理亂收費工作目標責任書。
1、要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教育收費政策。學校每學期組織教職工對涉及收費政策的有關文件進行專題學習,并對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進行收費政策的廣泛宣傳。各班必須按照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
2、任何班級不得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手段推銷或組織引導學生購買教輔材料、課外讀物或征訂報刊雜志等。
3、嚴禁各科教師利用雙休日、節假日或晚上放學后的時間舉辦任何形式的有償補習班、輔導班。
4、嚴格控制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堅決杜絕一年級新生違規收費。
5、班主任是治理本班級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治理所教班級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6、對于無視上級指示精神違反上述規定違規收費的責任人,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從嚴實行責任追究。教師個人有違規收費行為的,本人本年度在評先、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并視其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各班班主任負有領導責任,本年度不得評先樹優,并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同時,取消該教師本年度評選先進單位資格。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者,堅決一查到底并處理到位。
責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八
為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嚴肅治理教育亂收費的責任追究,特簽訂此目標責任書。
1、全面貫徹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免費政策,嚴禁任何班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2、各班除高新區規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學生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3、任何班級不得以舉辦提高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英才班等名義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所有規定的教學內容必須納入正常的課堂教學中,絕不允許以改制為名亂收費、高收費。
4、禁止強迫或誘導學生統一征訂和購買各種教輔資料,不得自編、自印、自賣教輔材料;嚴禁教輔材料銷售部門進入班級推銷教輔材料,嚴禁使用盜版教輔材料。切實落實好省定一套教輔資料的自愿征訂工作。通過發放《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真正體現出自愿原則,確保不出現任何強迫征訂行為。
5、禁止強迫學生統一購買校服、生活用品;嚴禁班級統一或強制為學生辦理人身保險。
6、做好貧困生救助工作,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貧困而輟學。
7、治理亂收費,各班主任負總責,是第一責任人,對出現亂收費的班級,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責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九
為貫徹落實衡水市教育局《關于開展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衡教師[]4號)要求,嚴格執行棗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教體局《關于嚴禁公辦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行為的管理辦法(暫行)》(棗政辦函[]22號)之規定,加強全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職業道德,現棗強縣教育體育局就治理有償家教及教育亂收費行為與下屬各單位簽訂責任書:
第一條堅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出臺的有關教育政策,旗幟鮮明地治理有償家教及教育亂收費。
第二條認真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嚴格實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投訴電話“五公開”,主動接受家長、學生和社會監督。
第三條加大教育收費監督、檢查力度,加強教育收費收支管理,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第四條加強中小學師德建設,深入開展師德師風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全縣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水平。
第五條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各項工作機制。認真執行《關于嚴禁公辦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行為的管理辦法(暫行)》。
第六條認真對待群眾的投訴,對群眾投訴經調查屬實的問題及時整改。
第一條根據本責任狀,結合工作實際,將責任分解到人,加強工作考核,建立獎懲機制,確保治理有償家教及教育亂收費工作落到實處。
第二條單位“一把手”對所轄范圍內的有償家教行為及教育收費工作負總責,為治理有償家教及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違反規定,越權批準或擅自制訂教育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的。
(二)對已經明令取消或降低標準的收費項目,仍按原定項目或標準收取的.。
(三)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訂購出版物、學具或各種用品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接受社會服務類自選項目,或在學生中從事商業性推銷活動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征訂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的。
(四)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實施教育亂收費的。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或社會捐資助教款收入不按財政部門規定的資金儲存、管理、使用辦法進行操作的。
(六)隱瞞、包庇、袒護教育亂收費行為,對舉報亂收費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七)其他應追究責任的亂收費行為。
(八)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教師參與舉辦“小飯桌”和各類補習班的。
(九)教師私自在民辦教育機構或非法“小飯桌”中兼職、兼課的。
(十)教師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的。
(十一)教師利用晚上、雙休日、節假日在校內外租房或家中辦班補課收費或變相收費的。
(十二)學校和教師強迫、動員、暗示學生接受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參加各種形式的補習班、培訓班的。
(十三)學校向從事有償家教的個人或組織租借學校場地、教學設施和教學資源的。
(十四)教師從事以上沒有涉及到的其它方式的有償家教行為的。
第一條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凡有有償家教或教育亂收費行為的,除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責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處理:
(一)書面檢查;
(二)通報批評;
(三)誡勉談話;
(四)免職、撤職、調離工作崗位等組織處理;
(五)黨紀、政紀處分。以上處理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三條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條對違反規定進行有償家教、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征訂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的在職教師,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理,并進行全縣通報批評,扣發績效工資,三年內不得評優評模。情節嚴重的,將上報相關教育、人事、財政部門對其予以解聘。
第五條嚴格執行教育部“六個嚴禁”規定,如有違反經查實的,一律取消當年度被追究責任人及其所在單位各類評優評選資格。
第六條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縣教育體育局與下屬各單位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十
為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嚴肅治理教育亂收費的責任追究,特簽訂此目標責任書。
1、全面貫徹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免費政策,嚴禁任何班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2、各班除高新區規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學生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3、任何班級不得以舉辦提高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英才班等名義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所有規定的教學內容必須納入正常的'課堂教學中,絕不允許以改制為名亂收費、高收費。
4、禁止強迫或誘導學生統一征訂和購買各種教輔資料,不得自編、自印、自賣教輔材料;嚴禁教輔材料銷售部門進入班級推銷教輔材料,嚴禁使用盜版教輔材料。切實落實好省定一套教輔資料的自愿征訂工作。通過發放《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真正體現出自愿原則,確保不出現任何強迫征訂行為。
5、禁止強迫學生統一購買校服、生活用品;嚴禁班級統一或強制為學生辦理人身保險。
6、做好貧困生救助工作,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貧困而輟學。
7、治理亂收費,各班主任負總責,是第一責任人,對出現亂收費的班級,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責任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十一
為確保我鎮小學教育收費規范,切實做好防止教育亂收費工作,特簽訂2015學年度治理教育亂收費目標責任書。
一、 各小學嚴格執行免除雜費、課本費政策,嚴禁學校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
二、 堅決抵制有關部門的亂攤派和搭配銷售行為,嚴格執行中小學教輔材料“一科一輔”的要求;禁止強迫或誘導學生統一征訂各種教輔資料、參加各種輔導班及其他服務性收費;嚴禁使用盜版教輔資料;禁止強迫學生統一購買校服、學習及生活用品;嚴禁強制學生辦理人身保險或統一投保。
三、 禁止學校收擇校費,嚴禁超班額招生;嚴禁以捐資助學、招特長生、辦“奧數”等培訓班為名亂收費。
四、 學校要層層簽訂責任書,教師要全部簽訂承諾書。
五、 嚴禁“課堂內容課外補”、公辦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補課、學校組織集體補課等亂收費行為。
六、 各學校規范辦學及收費行為,嚴禁以民辦學校名義變相高收費、亂收費行為;嚴禁以借讀生、代培生、旁聽生等名義招生并高收費行為。
以上各項確保落實到位,如因工作失誤,制止不力出現嚴重的亂收費問題,愿依法依紀接受處理。
中心校校長:(簽章)
校長(簽字):
孟海鎮中心學校 2015-9-1
按照區教育局辦人民滿意教育和規范城區學校招生、收費工作基本要求,我校把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辦學行為、落實中小學收費“十不準”、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作為辦學的一件大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的重中之重,認真部署,強化管理,加大力度,務求實效。為此,學校與各位教師簽訂如下責任書:
1、全面貫徹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政策,嚴禁任何班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2、各班除按規定向學生代收書本費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學生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3、任何教師不得以舉辦提高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英才班等名義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
4、不準教師組織本校學生在校內外進行有償補課活動。
5、禁止強迫或誘導學生統一征訂和購買各種教輔資料,不得自編、自印、自賣教輔材料;嚴禁教輔材料銷售部門進入班級推銷教輔材料,嚴禁使用盜版教輔材料。真正體現出自愿原則,確保不出現任何強迫征訂行為。
6、禁止強迫學生統一購買校服、生活用品;嚴禁班級統一或強制為學生辦理人身保險。
7、治理亂收費,各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出現亂收費的班級,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校長 責任人
2012年3月
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物價、教育、財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關中小學收費的政策規定,制定翟鎮初級中學治理亂收費工作目標責任書。
1、 要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教育收費政策。領導班子要每學期組織廣大教職工對涉及收費政策的有關文件進行專題學習,并對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進行收費政策的廣泛宣傳。學校必須按照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費,不得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
2、 收費政策中規定的作業本費,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不準超范圍、超標準向學校收取。學校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規定的學校專用收費票據,嚴禁使用自制或外購的其它票據。學校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應收項目的收入,必須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
3、 嚴禁學校、年級組、教研組、班主任、科任教師借征訂教材、開學、組織教學、復習備考之際,以所謂“自愿”為名,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手段搭配推銷或組織引導學生購買、使用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一費制”用書目錄以外的教輔參考書、習題集、測試手冊、報刊雜志等各種資料和其它用品。學生自行購買的教輔資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帶入課堂。
4、 其他部門根據政策按學生及家長自愿原則組織的收費活動(如看電影、防疫、保險等),學校不強制、不組織、不引導、不代理,嚴禁學校和教師個人參與。學生在校期間,學校為學生無償供應開水,不準以任何理由向學生收取開水費、純凈水費等。
5、 對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責任人,從嚴實行責任追究制。凡教師個人有違規收費行為,在評優、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個人從嚴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除從嚴處理當事人和直接責任人外,還要根據有關規定,從嚴追究有關主管領導的責任。
6、 不斷完善校務公開制度,定期公布學校經費支出情況,接受師生及學生家長的監督,
翟鎮初級中學(蓋章):
校長(簽章):
責任人(簽字):
2015.9
按照新密市教體局辦人民滿意教育收費工作基本要求,我校把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辦學行為、落實中小學收費“十不準”、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作為辦學的一件大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的重中之重,認真部署,強化管理,加大力度,務求實效。為此,學校與各位教師簽訂如下責任書:
1、全面貫徹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政策,嚴禁任何班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2、各班除按規定向學生代收書本費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學生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3、任何教師不得以舉辦提高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英才班等名義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
4、不準教師組織本校學生在校內外進行有償補課活動。
5、禁止強迫或誘導學生統一征訂和購買各種教輔資料,不得自編、自印、自賣教輔材料;嚴禁教輔材料銷售部門進入班級推銷教輔材料,嚴禁使用盜版教輔材料。真正體現出自愿原則,確保不出現任何強迫征訂行為。
6、禁止強迫學生統一購買校服、生活用品;嚴禁班級統一或強制為學生辦理人身保險。
7、治理亂收費,各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出現亂收費的班級,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2015年8月
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物價、教育、財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教育局有關中小學收費的政策規定,進一步明確責任,建立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長效機制,堅決剎住教育亂收費的不正之風,我校級段領導與本級段教師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各教師要進一步提高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認識,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統一思想,堅決執行有關收費管理的各項規定,把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作為從嚴治教的重要內容,努力從根本上解決教育亂收費問題。
二、各教師要嚴格按照上級規定及學校要求收費。各教師要認真執行上級收費管理制度,不私立項目收費,不多收費,不搭車收費;嚴禁向學生亂罰款、推銷各種資料、文具及其它用品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或誘導學生到指定攤點購買圖書、報刊、教輔、考題等資料。
三、各教師不得強制、代理、統一組織根據政策按學生及家長自愿原則組織的收費活動,如:看電影、體檢、防疫、保險、校服等。
四、各教師一律不準利用午休、延長下午放學時間和夜晚時間對學生進行有償補課;不準組織學生搞有償家教;不準在校外租用場地辦班收費補課;不準授意所教的.班級的學生參加其本人或他人組織的違規補課活動。
五、對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責任人,從嚴追究責任。凡有違規收費行為的,三年內在評優秀、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并視情況節給予紀律處分。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教師,級段領導建議上級調其本人到偏遠地方任教;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學校將移交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級段領導:
教師簽名:
2015年 2月26日
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辦人民滿意教育的基本要求,我鎮仍然要把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辦學行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作為行業的一件大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的重中之重,認真部署,強化管理,加大力度,務求實效。為此,鎮中心學校與學校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高度重視治理教育亂收費和規范辦學行為工作,各單位要從構建和-諧教育,強化自律意識,消除僥幸心理,堅決摒棄損害教育形象的錯誤做法,堅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進一步加大治理整頓工作力度,切實規范中小學收費和辦學行為,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中心學校表態:嚴格執行政策規定,規范收費辦學行為,絕不出現違規收費、搭車收費,絕不搭售教輔資料。同時認真組織教師學習有關收費政策即規定,增強政策意識,提高嚴格按政策收費的自覺性。
三、認真落實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治理工作責任制,按照教育教學管理體制,認真落實“一級管好一級”的責任制。校長是學校專項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明確責任,絕不違規收費。
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不搭車收費、不違規收取公示以外的任何費用,并向學生開具規范票據。
五、加大監督和檢查力度。開學初學校將做好專項檢查工作,落實專人負責,建立和完善專項治理長效機制。堅持依法治校、從嚴執紀。必須遵循自愿原則,嚴禁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學生教輔資料,必須由新華書店工作人員進校宣傳、收費。所有教職工不得宣傳、推薦校外一切盜版圖書資料。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出現違規亂收費及時從嚴處理。責令違規教職工退還全部費用,并通報全鎮,取消當年評先晉級資格。情節嚴重的本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檔次。
張莊鎮中心學校 責任單位:
主要負責人: 主要負責人: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十二
為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嚴肅治理教育亂收費的責任追究,特簽訂此目標責任書。
1、全面貫徹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免費政策,嚴禁任何班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2、各班除高新區規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學生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3、任何班級不得以舉辦提高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英才班等名義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所有規定的教學內容必須納入正常的`課堂教學中,絕不允許以改制為名亂收費、高收費。
4、禁止強迫或誘導學生統一征訂和購買各種教輔資料,不得自編、自印、自賣教輔材料;嚴禁教輔材料銷售部門進入班級推銷教輔材料,嚴禁使用盜版教輔材料。切實落實好省定一套教輔資料的自愿征訂工作。通過發放《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真正體現出自愿原則,確保不出現任何強迫征訂行為。
5、禁止強迫學生統一購買校服、生活用品;嚴禁班級統一或強制為學生xx人身保險。
6、做好貧困生救助工作,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貧困而輟學。
7、治理亂收費,各班主任負總責,是第一責任人,對出現亂收費的班級,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十三
為貫徹落實衡水市教育局《關于開展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衡教師[]4號)要求,嚴格執行棗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教體局《關于嚴禁公辦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行為的管理辦法(暫行)》(棗政辦函[]22號)之規定,加強全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職業道德,現棗強縣教育體育局就治理有償家教及教育亂收費行為與下屬各單位簽訂責任書:
一、責任要求。
第一條堅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出臺的有關教育政策,旗幟鮮明地治理有償家教及教育亂收費。
第二條認真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嚴格實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投訴電話“五公開”,主動接受家長、學生和社會監督。
第三條加大教育收費監督、檢查力度,加強教育收費收支管理,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第四條加強中小學師德建設,深入開展師德師風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全縣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水平。
第五條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各項工作機制。認真執行《關于嚴禁公辦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行為的管理辦法(暫行)》。
第六條認真對待群眾的投訴,對群眾投訴經調查屬實的問題及時整改。
二、責任范圍。
第一條根據本責任狀,結合工作實際,將責任分解到人,加強工作考核,建立獎懲機制,確保治理有償家教及教育亂收費工作落到實處。
第二條單位“一把手”對所轄范圍內的有償家教行為及教育收費工作負總責,為治理有償家教及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違反規定,越權批準或擅自制訂教育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的。
(二)對已經明令取消或降低標準的收費項目,仍按原定項目或標準收取的。
(三)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訂購出版物、學具或各種用品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接受社會服務類自選項目,或在學生中從事商業性推銷活動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征訂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的。
(四)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實施教育亂收費的。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或社會捐資助教款收入不按財政部門規定的資金儲存、管理、使用辦法進行操作的。
(六)隱瞞、包庇、袒護教育亂收費行為,對舉報亂收費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七)其他應追究責任的亂收費行為。
(八)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教師參與舉辦“小飯桌”和各類補習班的。
(九)教師私自在民辦教育機構或非法“小飯桌”中兼職、兼課的。
(十)教師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的。
(十一)教師利用晚上、雙休日、節假日在校內外租房或家中辦班補課收費或變相收費的。
(十二)學校和教師強迫、動員、暗示學生接受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參加各種形式的補習班、培訓班的。
(十三)學校向從事有償家教的個人或組織租借學校場地、教學設施和教學資源的。
(十四)教師從事以上沒有涉及到的其它方式的有償家教行為的。
三、責任追究。
第一條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凡有有償家教或教育亂收費行為的,除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責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處理:
(一)書面檢查;(二)通報批評;(三)誡勉談話;(四)免職、撤職、調離工作崗位等組織處理;(五)黨紀、政紀處分。以上處理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三條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條對違反規定進行有償家教、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征訂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的在職教師,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理,并進行全縣通報批評,扣發績效工資,三年內不得評優評模。情節嚴重的,將上報相關教育、人事、財政部門對其予以解聘。
第五條嚴格執行教育部“六個嚴禁”規定,如有違反經查實的,一律取消當年度被追究責任人及其所在單位各類評優評選資格。
第六條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縣教育體育局與下屬各單位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局長(簽字):單位“一把手”(簽字):
棗強縣教育體育局(蓋章)單位名稱(蓋章)。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十四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收費行為,堅決遏制教育亂收費,根據無為縣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關于要求做好秋季中小學開學收費工作的通知》〔(無價費〔〕3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責任書。
1、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告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范圍,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2、任何教師不得利用課余時間、節假日或公休日組織學生補課并收取費用,不得“課堂內容課外補”,一經發現,嚴肅追究責任。
3、任何教師不得為學生征訂教輔資料,不得強制或暗示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認真貫徹落實“一教一輔”和自愿購買原則。
任何教師不得組織學生統一征訂報紙或刊物。
4、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學生收費的第一責任人,要落實好上級收費政策。
6、凡出現亂收費現象,經家長向學校、報刊、上級相關部門等進行投訴后,一經查實,該教師必須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開檢查,退還所收費用,而且當年不參與評先、評優和晉職。只要被教育局通報批評或處分的,年度考核為不合格,并扣發年終的績效工資。
責任人:
日期:xx月xx日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十五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教育收費的政策法規,認真執行學校關于制止教育亂收費的有關規定,為人師表,關愛學生,服務家長,辦人民滿意的學校,本人鄭重承諾:
一、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收費政策,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配合學校做好各種國家教育補助政策的落實。
二、認真學習省、市、縣有關部門關于教育收費的文件要求,嚴格按照教育局、財政局、物價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不提高收費標準、不搭車收取任何費用。
三、不隨意向學生推銷圖書、輔導材料、練習題;不收取試卷費。不利用不正當手段向學生強行推銷或授意向學生推銷教育教學用品、學習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嚴格執行學校收費管理規定,堅決抵制任何部門和單位的亂攤派。
五、在各種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中,不插手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嚴格按照文件標準收取,并做到多退少補。
六、不參與舉辦尖子班、奧賽班、補課班、不搞有償家教。
七、自覺接受學校與師生、家長的監督,實施“陽光收費”。
八、凡違反規定的收費,學生與家長有權拒交,并可向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凡違反承諾內容一經發現亂收費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自覺接受處理。
以上承諾面向社會公示,以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教師是立校之本,師德是教育之魂,廉潔是教師育人的品德基礎。為了進一步規范自身廉潔從教行為,努力爭取做一名讓人民滿意的好老師。為此,本人向學校承諾如下:
一、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自覺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樹立科學的教師觀,積極培養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
二、努力掌握現代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書育人的本領,走“輕負高效”之路,積極發揚科學執教、文明執教、團結協作的作風,進一步加強服務意識、廉潔意識,責任意識。
三、遵守國家義務教育階段零收費政策,不收取學生資料費、班費、油印費,不介紹學生到指定的書店或書商處購買教輔資料及學習用品、不誘導、暗示學生購買教輔資料及學習用品。
四、若本人不履行以上承諾,由學校上報果珠中心學校按有關紀律規定查處。
學校亂收費責任書(精選16篇)篇十六
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物價、教育、財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教育局有關中小學收費的政策規定,進一步明確責任,建立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長效機制,堅決剎住教育亂收費的不正之風,結合我校實際,特簽定本責任書。
1、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教育亂收費政策。按照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廣大學生及家長宣傳到位。
2、 全體教職工要進一步提高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認識,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統一思想,堅決執行有關收費管理的各項規定,把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作為從嚴治教的重要內容,努力從根本上解決教育亂收費問題。
3、 嚴格按照上級規定及學校要求收費。認真執行上級收費管理制度,不私立項目收費,不多收費,不搭車收費;嚴禁向學生亂罰款、推銷各種資料、文具及其它用品等。
4、 其他部門根據政策按學生及家長自愿原則組織的收費活動,如:看電影、體檢、防疫、保險、校服等,任何班主任和教師不得強制、代理、統一組織。
5、 進一步規范學生教材與教輔用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或誘導學生到指定攤點購買圖書、報刊、教輔、考題等資料。
6、 堅決制止教師私自亂辦各種輔導班現象。所有教師任何時間、任何情況下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特長班、提高班,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任何形式的校外收費輔導班、培訓機構、英語學校、作業輔導班等。
7、 對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責任人,從嚴追究責任。凡有違規收費行為的,在評先、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并視情況節給予紀律處分。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個人從嚴處罰;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移交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班主任是所負責班級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于無視上級指示精神,違反上述規定亂收費的,班主任有權反映。不聽勸阻,影響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從嚴從重處理。
學校校長: 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度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辦學行為目標責任書 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辦人民滿意教育的基本要求,我校仍然要把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辦學行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作為行業的一件大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的重中之重,認真部署,強化管理,加大力度,務求實效。今春國家免費為學生提供教科書,學生報名實行另收費。為此,學校與各位班主任、科任老師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高度重視治理教育亂收費和規范辦學行為工作,各位教師要從構建和-諧教育,強化自律意識,消除僥幸心理,堅決摒棄損害教育形象的錯誤做法,堅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進一步加大治理整頓工作力度,切實規范中小學收費和辦學行為,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學校表態:嚴格執行政策規定,規范收費辦學行為,絕不出現違規收費、搭車收費,絕不搭售教輔資料。同時認真組織干部和教師學習有關收費政策即規定,增強政策意識,提高嚴格按政策收費的自覺性。
三、認真落實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治理工作責任制,按照教育教學管理體制,認真落實“一級管好一級”的責任制。校長是學校專項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明確責任,絕不違規收費。
準。不搭車收費、不違規收取公示以外的任何費用,并向學生開具規范票據。
五、加大監督和檢查力度。開學學校將做好專項檢查工作,落實專人負責,建立和完善專項治理長效機制。堅持依法治校、從嚴執紀。嚴禁向學生統一訂購教輔資料。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出現違規亂收費及時從嚴處理。違規教師處以2—3倍罰款并退還學生全部費用,年度內考核為不合格。
各班班主任及任課教師簽名:
班主任:
科任教師:
趙寨子中學
2015.4
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物價、教育、財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關中小學收費的政策規定,制定治理亂收費工作目標責任書。
1、要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教育收費政策。領導班子要每學期組織廣大教職工對涉及收費政策的有關文件進行專題學習,并對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進行收費政策的`廣泛宣傳。學校必須按照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義務教育階段嚴格執行“一費制”收費政策,實行收費對象、項目、標準、批準單位公示制度,堅持每學期開學向學生及家長發放“收費明白卡”制度。嚴禁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收取與學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建校費和捐資助學費,不得違反規定向在本地投資興業的企業主及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收取借讀費。
2、收費政策中規定的學生作業本費,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不準超范圍、超標準向學生收取。學校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規定的學校專用收費票據,嚴禁使用自制或外購的其他票據;學校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應收項目的收入,必須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
3、嚴禁班主任、科任教師借征訂教材、開學、組織教學、復習備考之機,以所謂“自愿”為名,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手段搭配推銷或組織引導學生購買。學生自行購買的教輔資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帶入課堂。
4、對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責任人,從嚴實行責任追究制。凡教師個人有違規收費行為,在評先、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并視其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個人從嚴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從嚴處理當事人和直接責任人。
6、班主任、科任教師均為所負責班級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于無視上級指示精神,違反上述規定亂收費的,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從嚴從重處理。
教師(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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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物價、教育、財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關中小學收費的政策規定,制定翟鎮初級中學治理亂收費工作目標責任書。
1、 要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教育收費政策。領導班子要每學期組織廣大教職工對涉及收費政策的有關文件進行專題學習,并對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進行收費政策的廣泛宣傳。學校必須按照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費,不得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
2、 收費政策中規定的作業本費,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不準超范圍、超標準向學校收取。學校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規定的學校專用收費票據,嚴禁使用自制或外購的其它票據。學校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應收項目的收入,必須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
3、 嚴禁學校、年級組、教研組、班主任、科任教師借征訂教材、開學、組織教學、復習備考之際,以所謂“自愿”為名,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手段搭配推銷或組織引導學生購買、使用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一費制”用書目錄以外的教輔參考書、習題集、測試手冊、報刊雜志等各種資料和其它用品。學生自行購買的教輔資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帶入課堂。
4、 其他部門根據政策按學生及家長自愿原則組織的收費活動(如看電影、防疫、保險等),學校不強制、不組織、不引導、不代理,嚴禁學校和教師個人參與。學生在校期間,學校為學生無償供應開水,不準以任何理由向學生收取開水費、純凈水費等。
5、 對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責任人,從嚴實行責任追究制。凡教師個人有違規收費行為,在評優、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個人從嚴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除從嚴處理當事人和直接責任人外,還要根據有關規定,從嚴追究有關主管領導的責任。
6、 不斷完善校務公開制度,定期公布學校經費支出情況,接受師生及學生家長的監督,
翟鎮初級中學(蓋章):
校長(簽章):
責任人(簽字):
2015.9
按照新密市教體局辦人民滿意教育收費工作基本要求,我校把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辦學行為、落實中小學收費“十不準”、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作為辦學的一件大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的重中之重,認真部署,強化管理,加大力度,務求實效。為此,學校與各位教師簽訂如下責任書:
1、全面貫徹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政策,嚴禁任何班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2、各班除按規定向學生代收書本費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學生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3、任何教師不得以舉辦提高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英才班等名義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
4、不準教師組織本校學生在校內外進行有償補課活動。
5、禁止強迫或誘導學生統一征訂和購買各種教輔資料,不得自編、自印、自賣教輔材料;嚴禁教輔材料銷售部門進入班級推銷教輔材料,嚴禁使用盜版教輔材料。真正體現出自愿原則,確保不出現任何強迫征訂行為。
6、禁止強迫學生統一購買校服、生活用品;嚴禁班級統一或強制為學生辦理人身保險。
7、治理亂收費,各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出現亂收費的班級,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2015年8月
為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政策規定,特制定此治理亂收費工作目標責任書。
1、要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教育收費政策。學校每學期組織教職工對涉及收費政策的有關文件進行專題學習,并對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進行收費政策的廣泛宣傳。各班必須按照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
2、任何班級不得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手段推銷或組織引導學生購買教輔材料、課外讀物或征訂報刊雜志等。
3、嚴禁各科教師利用雙休日、節假日或晚上放學后的時間舉辦任何形式的有償補習班、輔導班。
4、嚴格控制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堅決杜絕一年級新生違規收費。
5、班主任是治理本班級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治理所教班級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6、對于無視上級指示精神,違反上述規定違規收費的責任人,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從嚴實行責任追究。教師個人有違規收費行為的,本人本年度在評先、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并視其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各班班主任負有領導責任,本年度不得評先樹優,并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同時,取消該教師本年度評選先進單位資格。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者,堅決一查到底并處理到位。
7、本責任書有效期限: 2015年。
紅船完小(蓋章)
(簽字)
2015年2月26日
紅船完小治理亂收費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政策規定,特制定此治理亂收費工作目標責任書。
1、要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教育收費政策。學校每學期組織教職工對涉及收費政策的有關文件進行專題學習,并對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進行收費政策的廣泛宣傳。各班必須按照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
2、任何班級不得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手段推銷或組織引導學生購買教輔材料、課外讀物或征訂報刊雜志等。
3、嚴禁各科教師利用雙休日、節假日或晚上放學后的時間舉辦任何形式的有償補習班、輔導班。
4、嚴格控制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堅決杜絕一年級新生違規收費。
5、班主任是治理本班級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治理所教班級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6、對于無視上級指示精神,違反上述規定違規收費的責任人,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從嚴實行責任追究。教師個人有違規收費行為的,本人本年度在評先、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并視其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各班班主任負有領導責任,本年度不得評先樹優,并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同時,取消該教師本年度評選先進單位資格。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者,堅決一查到底并處理到位。
7、本責任書有效期限: 2015年。
紅船完小(蓋章)
(簽字)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