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充分考慮實際情況和員工的實際需求,既要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具備引導作用。規章制度的健全與否,直接關系到組織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一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財務部)。
第三條名詞解釋。
遲到: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
早退:未經批準無故不按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曠工: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或超假未經同意而擅離工作崗位的行為。
加班界定:
b.如遇緊急項目需要或緊急任務、突發事件等情況的超時工作不視作加班;
c.經公司或部門安排的法定假日繼續上班的,可視作加班。
第四條工作制度。
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條正常工作時間。
5.1財務、商務管理類人員。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時下班)。
5.2營銷類人員若采用靈活上班安排制,須經部門大客戶經理同意,報總經理審批,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6.1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且必須親自至門禁處刷卡。
6.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6.4員工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應及時填寫《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原因,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否則將作為曠工處理。
6.5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給予通報批評,如當月累積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處予超過次數每次20元的負激勵。
6.6出具的未刷卡說明單經核實如有不實之處,除當日以曠工論處外,并給予申請人和審核責任人各50元的負激勵。
6.7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虛假考勤者,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雙方均按曠工論處,并處予雙方每人50元的負激勵。
第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7.1遲到:
b.一次遲到超過60分鐘,按事假半天計算,且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7.2早退:
a.員工在工作時間終了前60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負激勵20元/次,且通報批評。
b.員工當月累計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5次(含)者,按一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7.3曠工:
a.未經批準或假期滿后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理由者,以曠工論。
b.曠工1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不計當日工資。且給予50元/次的負激勵;年累計曠工5天(不含)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二
1、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7小時為標準。
2、工作時間: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1、每日上班時,在公司考勤打卡機上進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須向主管請示并在考勤登記本上寫明原因,行政部嚴格按打卡記錄統計每月考勤,做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2、遲到:上班時間10分鐘后為遲到。天氣惡劣情況可放寬。
3、早退:下班時間10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4、曠工:
(1)上班時間30分鐘后簽到以曠工半日論處,上班時間1個小時后簽到以曠工一天論處。下班時間30分鐘前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下班時間1個小時前下班者以曠工一天論處。家有特殊情況者經經理辦公會討論,本人提出申請后,每天可適當推遲或提前1小時。
(2)未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以曠工論處。
5、員工外出辦事,由主管領導批準后,在外出登記簿上登記外出地點和離開公司時間。不打卡也不登記者依據請假處理。
6、出差:
總部人員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適當安排休息,不計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換休。出差遇節假日計加班可以換休,其余時間必須在公司打卡,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1、手頭有重要和緊急工作事物者,原則上不予準假或換休。
2、請假或換休一天者由部門批準;兩天者,由公司常務副總批準;三天以上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請假或換休不能影響本人工作或與其他人的工作協作銜接,必須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請假或換休必須到行政部上交請假單、換休單,否則按曠工處理。中層領導以上(包括中層領導)請假一天者,必須經常務副總批準。
四、加班的管理辦法。
1、公司著重考評員工在有效工作時間內的工作效率,一般情況不安排普通員工加班基礎,但結合公司總部的工作特點,為處理好當日各項業務工作,下午17:00—19:30的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零星延長工作時間不累計計算加班時間。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節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計一個加班日,節假日工作六小時以上者計一個加班日。加班換休盡可能安排在當月換休完。當月換休有困難者,可以順延類推。因工作崗位特殊,同時加班時間又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給一定的加班補償費,清償年內剩余的全部加班換休假,但需常務副總批準。
五、對違紀現象的處理辦法。
1、遲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處以10元/次的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對曠工者按日扣發工資,并予以50元/次的罰款,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規定適用于總部除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外的所有員工。
七、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望各部門、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嚴格執行。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三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單位全體職工。
第二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條、請銷假。
職工請假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按批假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的,應用電話事先請假,并在事后三天內及時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自行離崗或無故超假未歸(含不及時銷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事假。請假條上要寫明事由、起止時間、目的地及聯系方法等內容,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2.病假。假條應寫明原因和擬請假天數,并附定點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3.批假權限。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天內本組負責人審批;1天以上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請假5天以上(含5天)報組負責人、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組負責人請假由單位正職審批。
4.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公休節假日除外),按有關規定執行,符合休假條件的,也要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第四條、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休假期間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聘用員工參照《勞動法》,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
2.病、事假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聘用員工待遇參照《勞動法》相關法規核算。
第五條、獎罰辦法。
1.中心在編按照《公務員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南昌市城鄉規劃局績效管理考核辦法》考核。
2.聘用員工全勤者,獲得滿勤獎金1000元/半年,按月統計,半年發放;除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發生其它遲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獎1000元。
3.上班時間(9:00)開始10分鐘后未到,按遲到論處。期間遲到、早退、缺勤累計達30次者,不享受全勤獎、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曠工6天處理。
4.全年個人事假累計次數不超過8次,(不含公休假,沒有醫療機構證明的病假算事假),超過4天的事假(1次請假時間最短算半天)按實際天數扣除日薪100元/天(從績效中扣除)。
5.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未經批準,單位一律不予承認加班。經過批準的加班,行政組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組發放調休單。
6.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行政組備案。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不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不超過三十天的,按曠工1天扣3天工資,并給予撤職及以下的行政處分。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給予辭退處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導致缺勤需填寫請假條,報組負責人審批,行政組備案。
第六條、監督。
單位領導對考勤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由行政組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登記、整理,報行政辦公會研究后進行通報和處理。
第七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注:1、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法律規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四
1、公司辦公室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實行打卡考勤;公司各總監必須在上午8:30實行打卡考勤;公司各項目監理部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實行簽到考勤(各項目監理部員工除實行簽到考勤之外,公司還將不定期對各項目監理部員工在崗情況及考勤情況進行考核)。
2、上班時間開始后1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各部門負責人、總監及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到3次者,按曠工半天論處;1個月內曠工半天及以上者,按曠工日數扣發工資。連續3個月累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4、公司辦公室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5、部門負責人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分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6、各項目監理部員工離開監理部辦事須向項目總監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監理部時間,經項目總監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7、總監因特殊或突發情況無法正常打卡考勤須向分管領導申明原因并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批。
關于事假的規定:
1、如因事必須親自辦理,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請假單。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或總監審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并報公司綜合部。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過時按曠工計處。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是遇偶發事故,應于2日內補交申請,由部門負責人查實并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準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半天以內,不扣減工資,超半天及以上的按當月實際平均工資額扣減當月工資。
關于病假的規定:
1、除特殊或突發情況,員工應于請假的前一日提交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監審批后交公司綜合部登記,全年累計病假以不超過30天為限。
2、員工當月請病假不超過3天者,提交正規醫院開具的證明,工資照發。當月病假超過3天的,其病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發其余工資。連續二個月病假超過5天內,則可視為不能勝任工作,可準其離職休息三個月以內,離職休息期間保留職務與社保醫保,工資按同城最低保障工資額發放。3個月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則勸其退職,辦理退職手續。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五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考勤制度,制度內容如下:
一、作息時間。
二、公司所有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一天打四次卡是計算員工出勤的依據,經總經理核準免打卡者除外。
三、遲到(早退)。
1、上班遲到3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10元/次。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當天工資一半;早退3分鐘以上者,扣除工資10元/次。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當天工資一半。
2、無故曠工者將扣除兩天工資,請假者只需扣除請假期間工資。
3、1個月內遲到累計達10次以上者,給予辭退。
四、因公事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時打卡者,應事先報備部門經理,填寫《簽卡單》,并由部門經理及副總經理以上人員簽字;因公事無法及時上、下班前趕回公司打卡者,應以電話報備部門經理,待回公司時填寫《簽卡單》;部門經理及時將異常打卡情況匯總到人事部。因忘記打卡者,可由人事部給予三次補簽機會,超過三次部分,視未打卡時期為曠工,扣除未打卡時期的工資。
五、財務部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作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六、本制度于6月8日開始執行。
無規矩不成方圓,望各位同仁,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用制度制約并保護自己,望各位管理人員以身作則,帶領員工緊跟公司前進的步伐。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六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外出流程及報銷,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定義
1.? 員工外出分為外勤和出差二種。
2.? 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區范圍內,當天往返的,視為外勤。
3.? 因公出差,不能當天往返,且發生住宿的,視為出差。
四.?審批程序、權限和流程
1.? 員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交由廠長審批,總工批準。
2.? 研發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由總工審批,并報請總經理批準。
3.? 項目組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請總經理批準。
4.? 公司總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人事部審批,報總經理批準。
5.? 員工出差國外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6.? 工廠各部門將填寫好《出差申請單》交由前臺處,前臺確定簽批完整后,掃描電郵至相關人員,并第一時間通知到出納及人事行政部。(經電話申請總經理批準的,須注明。)
7.? 出納收到《出差申請單》,根據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員級別購買火車票/飛機票。若火車售票系統內車票不足或無票情況下,需要更換出差日期,應第一時間通知到相關部門負責人。
8.? 員工外出時,必須嚴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況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或相關人員代為填寫或出差后補辦。否則,作曠工處理。
五.?外出人員管理原則
1.出差人員必須采用高效、經濟、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線和時間出行,反對浪費行為,提倡節約。
2.外出人員公干時,應隨時保持熱情、禮貌、友好,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六.?差旅費構成
1.? 長途交通費:飛機 、火車、輪船、高鐵、長途大巴產生的費用
2.? 市內交通費:公交、地鐵、出租車產生的費用。
3.? 住宿費;異地出差因過夜住宿產生的費用。
4.? 餐費補貼:按地區標準和職務,限額計發補貼。
5.? 通訊費用:因工作需要電話溝通產生的費用
6.? 其它費用:傳真、復印、郵寄等公共費用。
七.?具體規定如下:
1.??外勤人員外出時,須在《外勤人員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即可。外勤人員報銷待定?建議:公司這邊邊只報車費,工廠除了報車費,另外報銷餐費和住宿費。但是沒有出差補貼。外勤寫外出單,出差寫出差單。餐費按15元/餐補貼中/晚餐。
2.?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車/長途大巴為主,火車行駛6小時以內,乘坐硬座;6小時以上為硬臥。管理級人員或研發部人員可乘坐高鐵/飛機出行。特殊情況下,出差人員選擇飛機出行,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出納也可綜合市場票價,擇優選擇交通工具。
3.? 普通員工一線城市餐費補貼4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30元/天;主管級以上人員一線城市餐費補貼6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50元/天。另:早餐占日限額的20%,午晚餐占日限額的40%。(補貼標準待商議)
5.??因工作需要產生的通訊費,出差負責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補貼,特殊情況,可酌情增加報銷費用。出差人員出差時間不足一個月情況下,也可按此標準執行。
6.??普通員工住宿費用報銷一般不超過120元/晚,管理人員不超過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由三霞根據一線城市和二三線城市來定具體標準。
7.? 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人員,須事前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不予報銷。
8.? 因公務出差,嚴格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辦理私事時,應提前向廠長/總工申請,同意后方可辦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9.? 出差人員中途改變路線時,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同意后方可執行。
10.? 員工出差必須每天以郵件/電話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不能以郵件形式匯報的,應每天記錄當天工作內容,并于返回后以電郵形式發放至相關人員。重要人員出差返回5天內應向總工和相關人員提交出差報告。
11.? 出差人員需要借款時,填寫《借款單》,并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方可領取。
13.? 員工因病、因事需要在當地請假,可由出差負責人批準,并知會相關人員。出現無出差負責人或請假超過二天以上者,須報請廠長/總工批準。
15.? 出差中公休:出差過程中,若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執行出差任務;若遇到出差單位公休無法辦公,可安排休息。
16.? 超期停留:出差過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斷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過預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實基礎上,按實際差旅費報銷。
17.? 出差結束后回深圳(公司)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出差地請事假/病假,不直接回深圳的`,按出差地到深圳的交通費用(火車硬座/硬臥)報銷;出差時遇法定節假日放假,不直接回深圳的,不矛報銷。
19.? 外出時借道探親訪友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相關費用不予報銷,探親訪友期間公司不予發放任何補貼。
八.?出差費用報銷審核
1.? 出差人員按相關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超支自理。
2.? 出差住宿費用的審核以實際過夜天數和限額標準確定,并附有出差時間、出差地點一致的有效住宿憑證發票,超過限額標準部分,個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納負責預訂,相關出差人員離開入住酒店后,領取并保管好發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納處即可。
3.? 同性人員一起出差的,應以標準間為主,且報銷費用只允許一人報銷。嚴禁重復報銷。
4.? 外勤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報銷住宿費用;外勤人員外出范圍包括深圳市內、廣州、惠州、東莞、珠海等深圳周邊城市和地區。因特殊情況需要住宿的人員必須經總工批準。
5.? 乘坐火車以硬座或硬臥為原則;高鐵以二等票為原則;輪船以三等倉為原則;乘坐飛機以經濟倉為原則,總經理級以上可乘坐商務倉。
6.? 外出人員返回后應于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并交到財務部。報銷人員應填寫《出差報銷單》按財務要求粘貼好票據,否則財務部可以不予辦理。出差報銷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由總經理批準。
7.? 財務應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原則辦理報銷手續。
8.??外出報銷盡可能提供正規發票。住宿費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長途大巴時,必須提供正規發票,否則不予報銷。結果待商議,建議遇到特殊情況將情況進行書面說明。
9.? 出差人員負責保管好各項票據,若有遺失,財務不予報銷。嚴禁借/買其它日期相關票據代替。
10.? 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報銷任何費用和發放餐費補貼。
11.? 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報銷交通費用。
12.? 出差人員在外有酗酒導致斗歐,或其它與公司無關事件發生意外傷害的,公司不承擔任何費用。
13.? 外出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如發現從事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一經發現,立即按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并不予經濟補償。
九.?差旅費報銷違規追究
1.? 出差人員應實事求是原則,嚴禁虛報!一經查出,責令退回虛報金額,并以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貢獻員工成長基金。虛報金額,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終累計超2000元以上者,公司根據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并不予經濟補償,并向其追究公司損失。
2.? 各級審簽人員把關不嚴而失職,使弄虛作假的票據得以報銷,后經查實收回的,審簽人員須貢獻50元員工成長基金,當月考核扣5分,年終考核扣1分。情節嚴重的,貢獻員工成長基金100元,當月考核扣10分,年終考核扣5分。經查實無法收回的,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各級審簽人員承擔相應連帶責任,并由各級審簽人員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3.? 部門負責人或直接分管領導,如有故意包庇、縱容員工弄虛作假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貢獻至員工成長基金,并取消年終獎金。情節嚴重者,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以降職或解除勞動關系。
業務員外出管理辦法和對外勤人員外出考勤管理對我們一些銷售性質或者服務性質的企業有著不言而喻的重要性。為加強部門員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質量、業務成績,如何特制定本有效的業務員外出管理辦法和選擇有效的外勤人員外出管理考勤方式,應當是外勤企業解決如何管理外勤業務員的重中之重。
下面我們通過一個成功案例來了解下外勤人員外出考勤管理所帶來的效果:
某藥品公司經營品種結構比較齊全,全國總經銷品種和全省總經銷品種各有幾十種,以及充足的醫院日常用藥保障品種。同時還投入了巨資與國內的多家新藥研究機構合作,進行多個國家級新藥的研發工作。公司現狀及問題:公司營銷的醫藥產品種類多,產品更新速度快,需要大量推銷員出差進行宣傳推廣。由于擁有大量的出差員工,難以確認外勤員工在外地進行推銷任務的狀況以及員工是否按照公司指派的任務按時進行。為了管理好外勤人員的考勤狀況,該公司一直在尋求有效的解決方案,曾嘗試過對客戶拜訪、外勤巡點進行登記,但由于管理工作量大最終放棄了該方案。之后該公司得知博觀通信的外勤通業務能協助企業進行外勤登記,于是選擇了使用博觀通信的外勤通。
企業使用外勤人員外出考勤管理后,利用定位系統隨時檢測員工所在地理位置。另外,外勤oa協助企業對客戶拜訪、外勤巡點進行登記;全面統計功能助企業按天、按月、按個人、按部門統計日程數據,自動和手動審核日程,導出統計數據,靈活方便,省去了大量管理工作。
根據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的反饋,通過博觀通信外勤通的使用,解決了外勤人員管理難度大的困擾,大大降低了考勤的人力物力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博觀通信外勤人員外出考勤管理工具助你推動數據化管理,它能帶給你什么?
a、它能通過移動基站信號準確的定位員工的位置,能夠督促員工自動自發的去做好事情;
b、時刻提醒員工以誠信為基本,向公司匯報真實信息,以避免決策失誤;
d、周例會、月度總結會,導出數據報表,以事實分析為何業績不增長的真實原因,而不是各種市場客觀理由。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七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后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并通報批評一次。
4.其它情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須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并事后填寫好公出單,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交行政部簽字核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情況進行統計,根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并全年存檔備查,作為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八
一、通風礦長負責礦井人員定位系統的全面工作。
二、監控室主任負責礦井人員定位系統的管理工作。
三、地面監控室設3名監控員24小時輪流值班監測系統的運行情況。井下每班必須有一名培訓合格的專職維檢員24小時在井下輪流值班。
四、維檢員每天要認真維護人員定位系統設備,保證系統運行正常,讀取準確。
五、持卡人員對標識卡要妥善保管,保持清潔衛生,不得損壞、丟失,否則要照價賠償。
六、井口檢身員要對每個下井人員認真檢身,查看下井人員攜卡情況,對未攜帶標識卡或標識卡損壞不能讀取數據的,拒絕該人員下井并要求及時更換。
七、考勤員每班要與監控員核對下井人數與人員定位系統考勤人數是否相符合,如發現漏卡現象,要通知該持卡人員到監控室更換,杜絕漏卡現象的發生。
八、監控值班員發現人員定位讀卡器工作不正常,要及時通知井下維檢員及時處理,恢復正常。
九、監控員要認真填寫每班定位系統考勤人數和井下實際下井人數,以及其他資料、報表,并存檔備查。
十、因維護、監管不到位或發卡人員、監控員不負責任造成工作失誤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一、崗位人員要認真負責,發現其他異常情況要立即向監控室主任報告。
十二、維檢員每天要認真做好系統的日檢查工作,確保系統的正常運行,出井后填寫相關記錄報表。
十三、維檢員每10天要對系統進行一次巡檢工作,查看系統線路設備等運行情況,及時處理存在問題,保證系統運行狀況良好,符合規定要求。
十四、系統出現故障嚴重無法處理時,要立即申告縣監控室,并及時聯系廠商來礦排除故障,恢復正常運行。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九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理順工作流程,嚴格履行審核批準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周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匯總、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匯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于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的考勤匯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審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后應及時補批手續。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后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假日外休息可以沖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臺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沖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準程序員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準后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后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說明情況,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薪酬。
2、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可以批準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準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準。總經理授權按照授權權限批準假期。各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權限批準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并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托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準,實際休息時間大于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定的計算周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根據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經醫院確診后,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審核、批準后,可酌情適當延長醫療期。
4、員工非因工致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的用于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并填寫假條,按規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職工長大的撫養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準,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準。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準。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準后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準的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療期,發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準,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并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周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并使用。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說明合理原因后,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說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
(一)考勤原則。考勤必須由本人簽到,不允許代人簽到,未在規定時間內簽到而補簽(當日半天內可補簽)的視為遲到。補簽須向值班領導說明理由,未簽到又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或說明理由的視為曠工。
(二)考勤時間。工作日上午7:00—8:10為上午簽到時間,下午1:40-2:20為下午簽到時間。上午可放學前20分鐘離校不在門衛處登記,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離校,其他工作時間內離校必須在門衛處登記,并注明理由。
(三)簽到地點。三號樓一樓“化學實驗準備室”。
(四)考勤措施。校辦公室每月對全校的考勤匯總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全體教職工的監督和檢舉。
2、年度內累計曠工10次、曠課15節的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及當年職評資格,如當年不符合職評條件的則在符合職評條件后推遲一年參與職評。
3、獎勵措施。學校鼓勵教師出滿勤,每學期從30%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拿出30%用于獎勵。
(一)請假原則。全體教職工一律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續假、銷假手續,請假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突發事件須電話請假。有事不請假或不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二)相關規定。
1、每月允許教師事假一天;每月允許不簽到兩次。
2、婚假、產假(護理假)、喪假期間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請假假期結束后必須返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關于進一步規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上班期間禁止參與一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一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管理,提高員工外出辦事效率,結合分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正式員工和勞務派遣工。
2、外出辦事實行事先登記、按規定程序審批,外出辦事速辦速回的原則。
1、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外出辦理公事,一天以內由相關業務經理批準,一天以上經業務經理同意,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2、各部門副職外出辦理公事,一天以內由本部門負責人批準;
一天以上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由相關業務經理批準。
1、員工外出辦理公事必須本人填寫《外出辦事登記表》,并明確填寫外出事由、外出地點、外出時間、待歸崗時間。
2、因需要一早外出辦理公事的員工,應在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外出辦事登記表》,根據實際情況完成相關的填報、審批工作。
3、員工出差只需在《外出辦事登記表》做好相關記錄,不再重復簽字審批,并將《出差審批表》后附。
1、各項目負責人到公司辦理公事,本單位應在《外出辦事登記表》做好記錄,注明辦事對接部門,不再走相關的審批程序。
2、各項目責人如有緊急情況外出辦理公事,可電話報請相關業務經理,經批準后外出辦理,并在《外出辦事登記表》中做好相應記錄。
3、員工外出辦理公事,嚴禁利用外出時間去往其他地點或辦理私事,待所辦事務辦理完畢后,應盡快回單位報到。因其他理由在外停留或延遲回單位報到一經查實按曠工處理。
4、外出辦理公事人員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嚴禁以公司名義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道德的事情。
5、外出辦理公事人員要注意個人人身安全及所攜財產安全。
6、《外出辦事登記表》統一由各部門、項目單位考勤員負責管理,認真做好記錄,以便查閱。
7、本制度以上、以內之界定:本制度所稱以內,包括本數;所稱以上,不包括本數。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二
1.本職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辦理事務的。
2.在工作上遇偶發事件需要馬上外出處理的。
3.公司領導交代的工作任務必須外出辦理的。
4.行政事務,必須馬上趕辦或計劃辦理。
1.根據工作內容,在臨時外出申請單上填寫預估時間,返回后考勤人員按實際到公司時間記錄。
1.外出前,應事先填妥“臨時外出申請單”,報副總核準。離開公司時,憑此條到行政人事部進行登記,門衛放行時查看是否有經副總、人事簽字的臨時外出申請單,若無不予放行。
2.遇偶發事件需馬上外出辦理的,外出應到人事簡單記錄一下,返回應立即補上外出申請單。
3.私自外出,且外出申請單沒有交到人事備案的,考勤視為曠工。
4.中午休息外出至上班時間未能及時返回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處理,未回者有無請假單者按曠工處理。
1.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準。
2.部門經理:由副總核準,副總不在暫由人事核準。
1.往返請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預估時間內返回者,應先行與本部門經理聯系,返回公司后到考勤處更正。
蘇州唐峰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管理部。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加強全市事業單位考勤工作管理,改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根據人事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人核培發[1995]153號)等事業單位管理相關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市除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以外事業單位。教育、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可參照本制度,結合自身實際,另行制定考勤制度。
第三條事業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班時間為國家統一規定的時間。星期六、星期日為休息日。國家法定節假日按有關規定執行,放假需調整工作時間的,按、市政府辦公室通知執行。
第五條各地、各單位要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工作人員上下班打卡,定期張榜公布出勤情況,并報主管部門(鄉鎮)備案。
第六條工作人員每天須先到本單位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工作辦事。外出前,須向本科(股、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單位時間。沒有上下班打卡記錄的,每次記曠工半天。因公出差、開會、搶險救災及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單位打卡的,需向所在科(股、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報告,由考勤監督員登記。
第七條超過上班時間10鐘報到打卡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早退處理,提前30分鐘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工作人員有事要請假。請假人員請假時要向準假人申明理由、時間,待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1天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1天以上的由主要領導批準。無故不打卡、無故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
病假應當提前由本人或家屬向分管領導請假,過后補交請假條,連續超過3天(含3天)須出具醫院的診斷書。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必須提前向準假領導申請續假,超假或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評先、獎勵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對違反考勤工作紀律者,作如下處理:
(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或曠工達一天者,進行批評教育;遲到、早退累計達10次以上,或曠工達兩天以上,責令作出書面檢討。
(二)一年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30次,或事假累計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或累計曠工達10天以上15天以內的,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遲到、早退累計超過60次,或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或累計曠工達15天以上30天以內的,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合格等次。
(三)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扣發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30%。超過30天的,扣發全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全年病假累計超過40天扣發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30%,超過60天以上(含60天)扣發全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相應工資。全年曠工累計達10天以上15天以內的扣發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30%,達15天以上30天以內扣發全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給予降職、降聘或解聘(辭退)處理。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的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產假(看護假)、病假、喪假,按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各單位結合實際執行,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社部門監督落實。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任務的完成,特制訂如下考勤規定:
一、每日工作時間 :上午8點—12點,下午1點—5點。
二、教職工必須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如遇特殊情況加班的,實行倒休。
三、各類假的審批和待遇
1、工傷假:教職工因工受傷,經指定醫療機構證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定、相關部門批準,學院人事部門核準,按工傷假處理。
2、病假:
(1)因病請假,必須取得醫院證明,并及時向本部門領導報告,方可按病假處理(無病假證明的休假按事假處理)。
(2)病休3個月,需要復工時,須持有醫院診斷證明、本人申請,人事部門核準,經院領導同意批準,方可試工,試工期為1個月。病休6個月以上者,試工期為3個月。試工期內其原病復發,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繼續休假的,按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執行。試工期間內不享受學院系數績效工資。
3、事假:
(1)教職工請事假,必須先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報告表)。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必須及時向部門領導口頭請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中層以上領導請事假,均由院長和黨委書記審批。學院科級干部請事假由部門領導簽批后,報請學院分管領導批準。科級以下人員請事假由部門主要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3)批準權限:教職工請事假1天者,由本部門主管領導批準;連續請事假2天或每月累計請事假3天(含3天)以上者,由分管院領導批準。
4、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執行。休假期間不享受院內所有績效工資。
5、下列情況由分管院領導審批,可按公假處理:
(1)教職工未成年子女患傳染病,需要在家隔離照料,憑醫院證明,可準2天公假。
(2)教職工住宅設施安裝與維修煤氣、暖氣試氣,憑有關部門證明,可準假1天。
(3)教職工直系親屬病危需陪床者,憑醫院病危通知書或相關證明,可準假3天。
6、遲到和早退:
未按時上班者為遲到,按下班時間私自提前離校者為早退。學院召開的各類會議遲到或早退者視為一次出勤遲到或早退。
四、其他規定
1、教師在返校日因故不能返校,經主管院領導批準后,其1天按2天計算。
2、凡未經批準擅離職守,無故不上班者,視為曠工。扣發當日工資和當月院內績效工資。
3、在節假日期間或教師不坐班時間內,學院因公通知本人到校,無正當理由拒不到校者按曠工處理。
4、每月病假超過7天,事假超過5天,或連續休病事假(內含公休日和節假日)累計超過10天以上者,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5、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者,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20%;三次以上者,扣發績效工資的50%。
6、個人在考勤上作假,一經發現扣發當月績效工資;如本部門負責人作假或協同作假,加重處罰。
五、其他各類假按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考勤管理
1、各部門設考勤員,管理日常考勤工作,要求當日考勤當日記。
2、實行上班簽到制度。
3、各部門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將上月考勤表經部門領導審核簽字后報人事部門。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四
為進一步嚴肅機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樹立紀檢監察干部良好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主體:?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具體負責。堅持公開、客觀公正、嚴格把關的原則。
二、考勤對象:?縣紀委監察局全體在職干部職工(含借調和臨時聘用人員)。
三、考勤管理
1?、實行考勤機考勤,出勤情況以考勤機記錄為準。考勤對象每天上、下班必須按規定作息時間錄入指紋簽到或簽退。委局領導在上班期間進行不定期抽查。
2?、無故沒有簽到或簽退記錄的同志按曠工對待(特殊情況以審批表為準)。
3?、因公出差、事假、病假或到各鄉鎮下鄉的人員要事先填寫《工作人員外出審批表》(見附表),按規定程序請示審批后方可執行(特殊情況可電話報告主管領導和辦公室,回機關后補填審批表)。《工作人員外出審批表》一式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辦公室登記備案一份。未按規定報批或審批后未到辦公室登記備案的,視同曠工。
4?、審批權限和程序。
(1?)、副局長以上請假須由書記或局長審批;室主任、紀工委書記請假三天(含三天)以內由主管書記批準,三天以上由書記或局長審批;副主任或紀工委副書記及其他人員請假一天以內,由室主任或紀工委書記批準,請假兩至三天由主管書記批準,請假三天以上由書記或局長批準。請假人員需填寫《工作人員外出審批表》,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不按規定辦理的,視同曠工。
(2?)因公出差的,參照請假規定執行;到各鄉鎮下鄉的,由主管書記審批。
5?、辦公室于每月5?日前根據考勤機記錄、工作人員外出審批表、登記簿統計考勤情況,填寫《機關月考勤匯總表》。辦公室主管考勤人員核對簽字,報請主要領導審簽后對當月出勤情況進行公示、存檔。
6?、考勤情況納入年終考核評先內容,并作為獎懲的依據。
四、考勤處罰規定
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理。
1?、機關工作人員無故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二十五天的,年終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扣發半年辦案津貼;對無故礦工、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以上或全年累計三十天以上的,予以辭退,扣發全年辦案津貼;全年事假、病假超過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2?、無正當理由月內遲到、早退5?次者(上班超過10?分鐘以后簽到或下班提前10?分鐘以上簽退分別視為遲到、早退),扣發辦案津貼10?元;因故遲到、早退者,需填寫《工作人員外出審批表》,由室主任、紀工委書記或分管領導簽字后報辦公室留存。半年累計無故遲到、早退25?次者,在年終考核時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并扣除全年辦案津貼;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以內的,取消一切福利待遇。
3?、經常性遲到、早退、曠工的人員和工作期間經常擅離職守的,由主要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問題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對工作時間出現玩撲克、打麻將、玩電腦游戲等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黨政紀處分,并在年終考核時列入不稱職等次。
五、本制度自2015?年8?月1?日起執行。
為進一步嚴肅考勤?紀律,加強機關干部職工管理?,促進機關工作作風的根本好轉,建設勤政、廉政、務實、高效的服務型政府,根據《福建省機關效能告誡暫行辦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城廂區機關考勤?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對象
考勤對象為鎮機關全體干部、職工。
二、考勤管理
3、包村工作隊、計生專干早上簽到,中午和下午不簽到(簽退);
9、辦公室每周對考勤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后報效能辦,效能辦每周對考勤情況通報一次,主要通報請假情況和批評情況,通報前要向兩委會報告。
三、請銷假制度
1、鎮機關干部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填寫“請假條”,一般干部請假2天之內由分管領導批準(包村工作隊長由包村領導批準,計生專干由分管計生的副書記批準,其他干部職工由部門分管領導批準);請假2天以上的要經分管領導同意,并報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離崗。副科級以上干部請假需經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到期上崗時,要及時簽到,然后到辦公室進行銷假。
2、請假條上必須寫明“請假”事由,否則,包村領導或分管領導不予簽字批準;請假條上沒有領導簽字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擅自離崗處理。
3、鎮機關內勤干部職工需要下鄉或公務外出,離鎮前須向分管領導報告并在辦公室登記(注明具體事由、需用時間等項),辦公室必須做好記錄以便查檔。
4、需要辦理法定探親假、產假、婚(喪)假或病假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主要領導審批。請病假的,三天以下病假必須出據鄉鎮衛生院(或以上醫院)病歷證明;一周以上病假,必須出據縣級以上當月檢查病歷證明;三個月以上病假必須出據醫院診斷證明(蓋章)和當月病歷證明,所有證明材料必須復印后與請假條一起報效能辦備案。
5、每位干部職工每月除了正常公差請假外,私事請假不得超過4天(因不可抗拒因素確需請假的'除外)。
四、效能督查
1、上班情況督查。鎮效能辦要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時開展機關效能督查,要求工作人員在崗在位;若下鄉人員在15分內不能到達督查點(一般指村部)、內勤人員在10分內不能到達辦公地點,視為不在崗,缺勤一次;對違反其它有關規定的工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
2、會議情況督查。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出席并遵守會場紀律,原則上不得請假,不得遲到或早退。會議組織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督查(簽到)工作,并將督查(簽到)情況報鎮效能辦備案。
3、其他活動督查。對黨委、政府組織的一些臨時性活動或突擊性任務,鎮效能辦要按照活動要求進行督查。
五、結果運用
要把考勤納入年度績效?評估、機關崗位目標管理和公務員考核?體系管理范疇,將考勤結果作為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據。違反考勤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一)通報批評制度。
效能辦定期(每周)不定期(重要活動時)對以下違反《東海鎮機關考勤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的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1、工作人員若一周內缺勤或缺會3次的;
2、上班期間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管理制度,被督查到1次的;
(二)誡勉教育制度。對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的有關規定,情節輕微的,予以誡勉教育;同時,被教育者要作出書面檢查,報效能辦備案。
(三)效能告誡制度
若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效能告誡。
1、由他人代簽到、簽退的和代他人簽到、簽退的;
2、一周內缺勤超過4次或一月內累計超過8次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次的;
3、上班期間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管理制度,被督查到3次的;
4、重要會議或其他重要活動中,凡無故缺席或做與會議或活動無關的行為被督查到的;
5、兩委成員監簽不到位、沒有履行監簽職責,一年內被通報批評累計3次的;
6、辦公室值班人員因考勤統計和告知不及時被通報批評3次的。
(四)其他相關規定
1、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2、根據閩政辦[2015]162號《關于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規定,受聘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0天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天的;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實行閩政辦[2015162號文件的事業單位人員,按照《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人調發2015]18號)規定,“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經教育無效的,單位可予以辭退?。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五
為加強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務活動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
1、銷售部人員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
2、權責單位:銷售部負責本法則的制定、修改、廢止和起草工作。
1.1工作制度。
b、業務外出的員工,可根據任務實際情況安排時間。
1.2打卡制度。
a、公司實行上、下班ic打卡制度。全體銷售部門同事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b、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c、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d、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綜合文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營銷總監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部門綜合文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部門綜合文員進行管理,每月5號前提交上月部門考勤表到財務部。
e、銷售人員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公司報到,采用電話報勤,備案一天到走訪路徑。如出差外地,應提前備案。(公司進行查檢時要求銷售人員在30分鐘內再次報勤,發現錯報勤或不及時報勤,公司將給予相應處罰。)銷售人員應保證工作時間內電話暢通,發現欠費或停機2次沒有及時開通時,取消當月話費補助。
f、銷售人員按公司制度填寫《每周工作日志》,并于每周六10點前發至營銷總監郵箱。
1.3加班管理。
b、部門原則上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須按正常的出勤;。
c、所有加班均按調休處理。
d、調休須事先申請獲批后方可休息,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4各類假期規定。
c、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1.5缺勤規定。
a、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樂捐部門活動基金10元,30分鐘以內扣款20元,6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超過60分鐘按礦工一天處理。
b、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
1.6說明。
部門每位員工都須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從嚴處理。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銷售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六
當前,企事業單位銷售人員外出辦公時間長、流動性大、活動范圍廣、難以考勤管理。企業銷售團隊日益龐大,管理成本日益增加。本定位服務平臺對員工進行位置查詢和軌跡跟蹤,可以有效幫助企業對外出移動辦公的銷售人員進行全過程跟蹤與管理,切實提高工作效率,消除管理盲點。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七
1、作息制度:每周實行一天調休工作制,周六或周日,。
2、上班時間:。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注:以上作息時間調整時以公司通知為準。
3、上班后不得辦私事,一經發現扣除當事人半天工資作為處罰。
4、調休:如需調休,需經上級負責人審批,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安排好一切工作,如因調休而影響業務進展或耽誤工作,情節嚴重者給予50-100元/次的罰款。
5、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特殊情況未打卡者,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向行政綜合部作出經直接主管及部門負責人認可的書面說明,否則以曠工處理。嚴禁代打卡。一經發現,雙方當事人每次均罰款100元。員工出差前應到行政綜合部登記備案。
員工上崗當天,由行政綜合部為其辦理考勤卡,員工到財務部領取考勤卡須交納10元押金。員工應妥善保管考勤卡,考勤卡遺失,押金不退。考勤卡遺失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掛失并申請補辦。
7、遲到、早退。
在3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10元。遲到早退在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每次罰款20元。如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不足半天的,按曠工半日處理。月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除按規定做相應處罰外,另追加按一天事假處理。
8、曠工。
a、未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沒有履行工作職責或不能以正常聯系方式,如上班時間電話關機等,進行聯系,又未主動聯系公司的,請假未獲批準仍擅自休假的,請假期滿后,逾期未歸且未續假的,遲到、早退時間超過一個小時的,都視為曠工。
b、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一個月累計曠工三天扣發九天基本工資。
c、員工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8天,公司將解除與其勞動關系。
1、每月實行4天調休工作制,調休前需提前5天申請,經上級同意、工作安排妥當后方可休息,重大節假日放假安排視具體情況另行通知。
2、上班時間:。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3、遲到、早退:。
在3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10元。遲到早退在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每次罰款20元。如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不足半天的,按曠工半日處理。月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除按規定做相應處罰外,另追加按一天事假處理。考勤由直接上級根據公司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每月由大區經理/區域經理匯總給市場部內勤文員,內勤文員匯總整個市場部考勤之后交行政綜合部。
4、曠工:。
a、未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沒有履行工作職責或不能以正常聯系方式,如上班時間電話關機等,進行聯系,又未主動聯系公司的,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市場返回公司或串區域工作的,請假未獲批準仍擅自休假的,請假期滿后,逾期未歸且未續假的,都視為曠工。
b、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一個月累計曠工三天扣發九天基本工資。
c、員工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8天,公司將解除與其勞動關系。
5、電話考勤:。
a、銷售人員必須保證從早晨7點至晚上10點通訊設備的開機暢通,含節假日,。
b、銷售人員的通訊設備如更改號碼應及時將新號碼報營銷部,以便及時更新,如不及時通知,影響電話查崗,視為曠工。
c、電話查崗,被查業務員需用經銷商固定電話回復,如被查人員在途中,必須在20分鐘內,用經銷商電話回復,特殊情況說明原因。
d、被查業務員必須本人親自回電,不得請經銷商或別人代回電話,如若違反,視為曠工。
e、被查人員應熱情禮貌地配合查崗人員的工作。
f、查崗一次不在視為曠工同時給予警告,第二次不合格,罰款200元,工資中扣除,第三次查崗不合格,取消當月所有費用并書面警告。性質嚴重者,調離營銷崗位。
1、主管級以下人員請假兩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兩天以上須報副總經理批準,主管級及主管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報總經理批準。
2、公司員工請假須提前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提前或親自辦理者應由同事、親屬代辦或假期后補辦,須提前親自致電部門負責人,,否則以曠工論處。
3、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請假理由經查實有虛假者,按曠工論處。
4、請假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辦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5、請假期滿后,應及時到行政綜合部銷假。如需續假,應致電直接主管,直接主管同意并報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續假。
6、病假:員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診就醫及休假,,記作病假。員工憑正規醫院開具的診斷書或醫生的建議休假證明請病假。
7、事假: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記作事假。請假時間日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算,不足四小時的,以實際小時數計算。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八
了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周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準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系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簽,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會全院一周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周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后,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后,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準。(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準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準,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后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后,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后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1、?勞動紀律
(1)嚴禁本院職工在院內私自銷售藥品、器械
(2)嚴禁本院職工私收治療費、檢查費。
(3)嚴禁將病人約到家中診療收費。
(4)嚴禁私自到藥房換藥
(5)嚴禁在職職工私開診所。
(6)嚴禁科室和個人私自減免病人的檢查費、治療費和住院等費用。
凡違犯上述條款之一者,罰款100-200元,并取消當月獎金。
(8)工作時間要堅守崗位,不準亂竄科室、私自外出、空崗、脫崗或帶酒意上崗。違者一次罰款50元。空崗、脫崗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0)全院職工應積極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各類活動,無故不參加者罰款50元。
(11)全院職工都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違者每次罰款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財、物管理辦法
3、藥庫、藥房庫存的藥品和物資,要日清月結,每季度底清查盤點一次。要做到盤點認真細致,報表真實準確,出現虧損由藥房、藥庫負責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提倡勤儉節約,凡發現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扣罰當事人20元。
5、收費室不得出現漏收少收費現象,違者除扣除責任人漏收的`金額外,給予50-100元的罰款。
衛生管理考核辦法
各科室要充分重視衛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潔,無垃圾、無痰漬、無煙蒂。物品擺放有序,表面無污跡雜物,辦公用品、醫療器械常擦洗。凡達不到以上要求者,扣罰科室50元。
(五)醫療質量管理辦法
1、規范醫療行為,嚴格按照醫療操作規程辦事,合理檢查、科學用藥,嚴禁出具假處方、虛假病歷及診斷證明,做到處方醫囑、病房存根一致。執行階梯用藥原則,合理應用抗菌素,嚴禁開大處方。
2、對因醫務人員失職或技術過失所發生的一般醫療差錯、糾紛。但未給病人造成痛苦的,扣罰當事人100-200元。
4、凡發生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金原則上按醫院、當事人7:3比例分擔。對觸犯法律的由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
5、嚴格執行醫囑制度,發現差錯醫囑一次扣罰50元。
6、凡本院能開展的診療項目,禁止介紹到外院治療,違者一次罰款300元。
7、藥房、藥庫藥品必須在失效前六個月報告院長,以便及時調整,凡由責任心不強,造成藥品過期、失效、發霉、變質等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另扣當事人200-500元。
8、發錯藥(品種、劑型、劑量)劃錯價,一經發現,扣罰當事人50元,如已服用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加重處罰。
護理質量管理辦法
1、認真執行查對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差錯事故的發生。凡發生差錯者扣當事人50元,嚴重差錯者扣100元。
2、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如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或未執行者,每發現一次扣20元;進行無菌技術操作時必須戴口罩、帽子,違者每次每項扣罰10元。?3、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讓病人及其陪床人員換吊瓶、拔針頭等。違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處罰。
4、工作期間要舉止大方,儀表端莊,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濃妝艷抹,不披長發,不帶耳環、戒指。不再病區內大聲喧嘩。違者罰款20元。?5、治療室要保持清潔、整齊,各種消毒液及無菌物品要定時更換、消毒,并有記錄。各種物品放置有序,嚴禁擺放私人用品及與治療無關的物品。違者罰款10元。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九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一)目的: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各類考核等的重要依據。
(二)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除總經理特批人員外。
1、辦公室人員:
(1)公司為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及周日全天休息;
息時間;
(3)因其它臨時情況需調整作息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2、項目管理人員。
項目部作息時間由項目部根據工程情況自行制定,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
勤制度。
(二)范圍:公司總部及項目部回司工作人員(總經理特批準人員除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例外:
1、因故請假,填報了請假申請并經核準者;
2、臨時事務,事后說明事由或補辦請假手續經核準者。
(三)管理規定:
1、因公出差或因公外勤而無法打卡人員,按oa審批流程,在平臺系統上進行“出差”
核準審批,此情況考勤統計者作按照上(下)班處理;
(四)項目部考勤。
1、項目部考勤由后勤出納進行管理及統計;
3、關于項目負責人考勤,要求如下:
(2)《員工差假單》由生產副總審核批準,差假申請及銷差銷假均按oa平臺流程設定執行。
(3)項目負責人月度考勤根據項目日碰頭會記錄及《員工差假單》記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匯總統計。
(4)項目負責人月度考勤表交由生產副總審批后交財務部核算工資。
(5)項目負責人差旅費報銷依據《員工差假單》由各職能部門及分管領導審核。
(6)本通知中“項目負責人”是指各項目實際最高行政主管。
(一)曠工。
1、遲到、早退或脫崗擅離超過1小時(含)、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視為曠工;
2、曠工者按本人日工資標準和曠工時數之積計扣;
3、曠工每發生一次罰款50元,同時實行“一扣二”辦法(即曠工一天減發兩天工資)扣發當月工資;一月曠工累計2次或一年累計3次做除名處理。
(二)遲到。
3、全月累計遲到5次(含)以上,或全月累計遲到時間超過1小時(含),除執行上述遲到處罰外并追加扣罰1日工資。
(三)早退。
1、未到下班時間而無故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2、早退以早退時數按“遲到”規定處理。
(四)脫崗。
1、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脫崗;
2、脫崗60分鐘以內(含)按“遲到”規定處理;
3、脫崗60分鐘以上按“曠工”規定處理。
(五)請假休假。
(六)加班加點。
3、在國家法定假期加班的,公司按照國家規定依照員工工資標3倍準進行支付。其它情況的加班員工可執行帶薪補休辦法。
(七)換/補休。
公司不提倡計為換休的加班日數無休止累計,相關職能負責人應統籌做好工作安排和事務協調,并對有換休累計的員工進行調休安排。換休人員須在行政人事部辦理換休手續,填報“請/休假審批單”。
(八)員工出差、外勤(指因公外出辦事)、請/休假,必須履行相關手續:
1、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出差無法打卡,按照oa審批流程,在平臺系統上進行“出差”核準審批;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外勤無法打卡,按照oa審批流程,在平臺系統上進行“非假未打卡”核準審批;公司總部人員請/休假無法打卡,按照oa審批流程,在平臺系統上進行“請/休假”核準審批。
2、項目部回司人員因公出差無法打卡,填制“項目人員出差審批單”核準審批;項目部回司人員因公外勤無法打卡,填制“特殊情況未打卡申請表”核準審批;項目部回司人員請/休假無法打卡,填制“項目人員請假/休假審批單”。所有單據均交人事部備案。
3、相關手續須在員工到司后一個工作日內履行完畢:以上手續,原則上須員工本人提前履行;確遇緊急情況,可采取“事后補報”的形式,但須員工本人在到司后一個工作日內履行完手續(不能累計到月底做考勤時進行)。違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即按脫崗處理。
(一)行政人事部每周必對上一周的員工出勤情況作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1、是否有漏打卡或曠工現象;
2、是否有早退情況;
3、根據請假單、加班單對上一周考勤卡進行檢查以掌握各部門員工出勤情況。
(二)檢查核證及登記。
檢查情況經過核證后,行政人事部考勤管理負責人應即時作常規登記,填寫“月出勤檢查記錄表”。
每月考勤匯總統計由行政人事部進行,并在次月5日之前完成。各級考勤上報、統計、審核要求如下:
3、公司行政人事部考勤統計員進行統計截止到每月4號,并制作“考勤匯總表”,行政人事相關負責人進行復核截止到5號;“考勤匯總表”及相關原始考勤表由行政人事部經理進行審核簽字,截止到每月8號;審核完畢后交財務進行薪資計算。
4、員工出差/請假須履行審批及銷差/銷假手續。各單位考勤員負責協助辦理相關手續。未見考勤員及出差人銷差簽字,財務部不得報銷差旅費。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二十
1、它是一個盡忠職守的電子督導相當于為各級主管每人配備了1名不知疲倦、神通廣大的督導助手,使用后,銷售團隊計劃執行率明顯提高。
2、它能增加有效工作時間定時定位匯報、軌跡查詢等工作形式。節省大量路途損耗時間,平均每天增加有效工作時間3小時以上。
3、它能讓工作匯報更務實銷售匯報、銷售會議不再是找借口談理由。主管對員工的工作情況了然于胸,工作溝通、會議交流實實在在,直指要害。
4、它能讓人員考核更科學人事獎懲、任免更有科學依據;提拔干部更加可靠,團隊發展更加健康。
5、它能讓差旅費用更真實有效堵住差旅費用使用上的漏洞;增進財務部門與銷售部門之間的理解、互信、合作。
6、它能讓問題發現更及時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及時發現問題,把握更多先機。
7、它能讓市場策略更合理通過工作與業績之間的分析,能讓策略制訂、任務分配、資源分配更科學。
8、它能讓執行團隊更強悍讓混水摸魚的不能混,讓隨波逐流的變積極,讓勤勞肯干的受提拔。持續使用“外勤通”后,執行團隊將愈加強悍。
9、它成本低廉,價格便宜,使用方便,無需更換手機和手機號碼,只需員工原來的手機有信號就可以進行定位管理。
10、它可以減少公司的管理成本,可以由公司的最高管理者直接就能查看銷售終端的情況,避免層層管理所遇到的麻煩,使執行力更加有效。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公司考勤使用oa在線打卡,所有員工均需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分至5時30分,每周實行雙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節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時間打卡。
第四條月度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條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在《未打卡證明》(須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寫)上核準簽注外,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員工辦理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并在前臺填寫《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如果時間超過1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超過3小時者,按全天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辦事,不能及時打卡者,應先電回公司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時在《外出登記表》上注明事因、地點。否則,一律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第九條上班時間開始后遲到5分鐘內打卡者,扣除10元;遲到超過5分鐘以上者,按每分鐘翻倍扣除,起始為1元(第6分鐘,10+1元;第7分鐘,10+2元;第8分鐘,10+4元;第9分鐘,10+8元,第10分鐘,10+16元,以此類推),遲到1個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當日工資。提前1小時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十條員工一個月遲到3次以內不扣工資,無全勤獎,遲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中心將約談該員工。一個季度累積遲到超過10天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系。
早退按次數核算,每月達到或超過5次者,按遲到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曠工半天者,扣除當日工資,并給予書面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三天者,除扣除相應天數的全額工資外,給予記大過一次的處分;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系。
第三章出差管理。
第十二條員工應按照規定的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出差。出差結束,應辦理相關的銷差手續,作為考勤依據。如因時間緊急不能按照規定辦理出差申請、審批手續的,出差結束后應予及時補辦。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審批表》的,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執行總裁審批。
第四章加班管理。
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由于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未在規定有效時間內完成則不按加班計算。如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加班后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員工加班申請單》,交給部門負責人審批,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加班分為周末加班和平時加班(即周一至周五晚上加班)兩種。加班須超過4小時及以上方可提出加班申請,并可以申請相應的補休。如果加班4至8小時者,可申請補休1天;加班超過8小時,但不足12小時的,可申請補休2天,以此類推。晚上加班超過22點以后的,次日上班允許晚到1小時,不列為遲到。
第十六條因工作需要實行值班制,由人力資源中心安排輪流值班。因法定節假日或特殊情況需對工作時間作臨時變動安排的,由公司另行發文通知。
第十七條特殊項目或重要臨時突發事件,公司有安排加班的權利。
第十八條對于加班,員工如申請調休,需填寫《補休審核表》,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后方可補休,否則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申請補休,一次不可超過3天,次數不可超過2次,如確有特殊情況,需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并報執行總裁審批后方可補休。
第十九條員工在一年內的加班時間可以進行等量補休,如在次年1月1日前仍未補休完,公司將在年度績效評核中予以考慮其獎金待遇。
第五章假期管理。
第二十條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須于員工轉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類假期的具體安排:
(一)法定假日。
女性)半天清明節1天五一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春節3天。
(二)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時,需填寫《請假申請單》,且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員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發燒、胃炎等,請半天以內的病假時,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關病歷和病休證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過1次。
2、醫療期: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根據其在公司的服務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3、請假手續:突發疾病的員工,須在當日內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員工病愈后上班當天,補辦病假手續并附病歷及病假證明;員工因身體不適可請假半天就診,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法提供病歷及病假證明的,須按事假處理。公司對員工提交的醫療證明或單據有疑問的,有調查核實的權利,如調查結果與提供的證明不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取消病假資格,給予成長,甚至予在解除勞動合同。
4、薪資待遇:病假、醫療期內按50%享受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但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三)婚假。
入職以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齡男性滿25歲,女性滿23歲。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一次性連續休完。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四)產(檢)假、陪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六個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產檢假;產前一個月每半天產檢假。假期申請需提供保健卡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正常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日。
男員工在一般情況下,享有3天陪產假,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增加7天,共10天陪產假。
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五)喪假。
親屬過世,員工可獲3天喪假。親屬是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請喪假的員工,需填寫《喪假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報人力資源中心復核,但不需提供親屬的《死亡證明》等資料。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六)事假。
1、員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發事情,可以請事假,事假理由必須充分。
2、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3天,如超過3天以上,需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需辦理銷假手續。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上班后1日內出具證明,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證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事假期間,工資、補貼一律扣除。
第二十一條員工請、銷假核準權限。
1、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之前必須指定本人請假期間工作交接人,否則不給予批假。
3、請假超過3天(不含3天)的員工休假結束后,需填寫《員工銷假申請單》,報所屬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簽批。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請假3日以內(含3日),副經理級以下(含副經理級)員工,需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經部門經理簽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需報部門總監審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副總經理和部門總監請假的,一律由執行總裁批準。
5、請假3日以上,無論級別,在部門總監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后,均需報至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員工需填寫《員工銷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再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二十一
第十四條 ?外派人員的考勤管理按照派駐公司的考勤管理規定執行,外派人員應?
結合派駐公司實際情況,遵照執行。?
第五章 ?租房管理?
第十六條 ?租房管理規定:?
所有辦公設備、用品、車輛管理規定根據派駐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通訊費用管理?
第十八條 ?外派人員通訊費用參照公司《通訊費用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章 ?外派人員注意事項?
第二十一條 ?妥善保管公司下發的各類文件,防止丟失、泄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公司統一下發的文件要及時查收。?
第八章 ?探親假管理?
第二十五條 ?外派人員探親假期間工資予以正常發放。
第二十六條 ?外派人員未經批準私自返回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廢止、解釋權歸屬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三十條 ? 本制度于 ? 年 ? 月 ? 日起開始執行。
一、外派人員每月隨身攜帶公司統一印發的考勤卡進行考勤。?
六、本制度適用人員由公司根據其崗位確定,另行通知。 ??
七、本制度于4月1日起執行。
外勤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二十二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 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 具體規定
第七條 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 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 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 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 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 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 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8時 30分至 12時,下午 1時 30分至 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 公司每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 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 5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 3次者扣發全勤獎 50%,達 5次者扣發 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 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200元。